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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責任制度;施工現場;危險源;
眾所周知,工程安全有兩個內涵:一是工程本身的安全;一是參建各方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所以安全監控施工現場,是一項非常關鍵和重要的工作, 是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各項工作之首。以往的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是企業自身管理,由于沒有監管部門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致使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和標準意識較差,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不到位,有的項目雖然采取了防護措施,但防護不符合要求、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防護作用。再加上工程戰線長、流動性大、工期短、任務重、農民工較多等施工特點,工程事故隱患相對較多、較大,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面對種種問題,為提高我市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建設系統的整體行業形象,大力推進文明施工,以美化,亮化,各類防護設施實現定型化、標準化為目標,對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控制。作為監管部門,如何采取措施呢?本文提出幾點意見與同仁探討。
一、工程建設單位安全責任制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2.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與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合同。
3.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4.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5.在編制工程概算時,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并按照施工進度及時足額向施工單位撥付。
6.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凸顯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制度
1.按照規定到建筑業主管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
2.依法申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落實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3.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對其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4.在施工現場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嚴格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和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制度。
6.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 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7.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8.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9.施工現場搭建的建筑物等臨時設施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0.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及時、如實地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三、告知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
1.工程施工前嚴格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 對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證、崗是否相符進行審查,并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情況進行審查。
2.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包括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開展工作,是否按制度實行自檢自控,是否有完善的檢查、整改、考核記錄檔案等;對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安全報監手續的,不得允許其承建的工程項目開工。
3.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簽署審批意見。未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工程項目不得進行施工;對工程項目部執行安全技術交底、驗收制度進行審核把關;對安全防護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等應依據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允許投入使用。
4.對工程項目部執行有關標準、規范情況和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情況進行監理,參與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安全方案的制定和工程階段安全驗收,參與工程模板拆除、腳手架拆除及動火作業審批,及時制止、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5.在監理實施細則中應有詳盡可行的安全措施,建立項目總監負總責的安全體系,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安全實行全過程控制。針對工程特點和不同施工階段,重點做好易造成傷害的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等事故的防范工作,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實行旁站監理。
6.當監理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下達監理通知書,要求工程項目部立即進行整改。隱患整改完畢后,應簽署驗收意見,進入監理檔案。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 應下達停工指令,并及時報告建設與安監單位處理。
四、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的識別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或墩臺,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等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3.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4.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5.橋梁高桿燈的安裝施工,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1.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專業承包單位應當根據承建工程施工范圍和特點, 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建檔,并報建設主管部門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名稱、位置、注意事項、作業時間、責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時公示和更新。
2.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施工必須編制有安全技術措施、監控措施、應急方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內容的專項施工方案;其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3.對存在重大危險源工程的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為安全教育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凡涉及驗收的項目,方案編制人員必須參加驗收, 并及時形成驗收記錄臺賬。
4.監理單位應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重大危險作業進行重點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問題嚴重的安全隱患時,有權停止施工。
(三)重大危險源的檢查
1.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驗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監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驗收情況應當做好記錄。
2.監理單位必須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巡查、平行檢查及必要的旁站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工程監理單位應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理臺賬,認真編制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五、統籌安排、跟蹤檢查
1.對新開工程,嚴格把好安全報監手續關,嚴格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
2.加強對施工用電系統、起重吊裝、深基坑施工、模板支撐等重大危險源的檢查。
3.對新開工程嚴禁使用建設部明令淘汰的塔機、簡易臨時吊架、自制簡易吊籃、瓷插式熔斷器等。并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4.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建立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響應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迅速啟動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
5.通過檢查責令各施工企業針對其薄弱環節拿出具體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對癥下藥,有的放矢。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建筑施工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基礎管理,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我區建設工程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區城鄉建設局成立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三、工作要求
1、廣泛宣傳發動,要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層層動員,廣泛發動,真正讓這項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關心支持、參與創建的濃厚氛圍。
2、根據《區201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3、繼續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
4、持續深入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點
1、建設、施工、監理等工程建設各方安全責任主體貫徹執行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2、建設、施工、監理等各方安全責任主體履行法定的安全責任,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施工企業建造師(項目經理)及“六大員”、監理企業項目總監在崗履職情況。
3、施工企業負責人和項目主要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按程序消除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隱患情況,重點查施工企業每月帶班檢查時下達給項目部的記錄和整改單。監理企業安全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的編制和落實情況,項目總監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情況和實施過程中的旁站監理情況。
4、塔吊、外用電梯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情況,安裝、拆除方案的落實情況,安裝、拆除前履行告知職責的情況,對起重機械的定期維護保養情況,監理人員對方案的審查情況,安裝、拆除、使用期間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活動板房、民工宿舍及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工地食堂安全管理情況。
第二條凡在我縣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裝飾裝修、市政建設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制度,嚴格控制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縣建設局負責全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規、標準,對本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條工程項目經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后,在申報《施工許可證》之前,建設單位必須到縣建設局安監站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手續,領取《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登記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件審核表》和《現場審查資料清單》。并準備好《現場審查資料清單》所列資料,以供縣建設局安監站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查。
第六條建筑施工(含裝修)企業必須在承建工程開工前15日內,持下列資料到縣建設局安監站辦理安全報監手續: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施工合同書。
(三)施工現場安全具體措施。
(四)施工現場臨時設施建設和施工現場圍擋方案。
(五)擬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六)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職工的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七)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資料。
第七條縣建設局安監站應當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資料及安全具體措施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在一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書面通知施工企業補辦有關手續。未辦理安全報監手續的,縣建設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第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直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具體的領導責任;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應當配備與其建筑施工規模相適應且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勘察設計文件、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及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施工或在地下管線、高壓線路、動力設備附近施工時,應當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報請當地*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生產環境、作業條件、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規定,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暢通,并有交通指示標志。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用于施工的腳手架、施工用電、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施工單位必須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檢修和保養,確保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從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三層(含三層)以上或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腳手架必須采用鋼管搭設。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含裝修)企業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應按一定數額向縣建設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該款專項存儲,主要用于企業發生安全事故時的應急搶險救災。風險抵押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如果未發生安全事故,則全額(無息)退回。
第十四條建筑施工(含裝修)企業必須按照規定使用安全措施費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并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或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工程竣工之前,將施工現場安全資料和安全綜合分析報告送縣建設局安監站考核評價。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預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并及時足額支付給施工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使用。否則,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需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第二十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將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納入監理范圍,對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不按要求及時整改的,應當立即向縣建設局安監站報告。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應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監理規劃,以及在監理規劃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監理細則中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內容。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考核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審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和人員配備。
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審核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第二十五條對危險性較大,特殊環境中施工的工程項目,必須按照《*省危險性較大的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實施細則》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并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監理總監審批。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式施工。在縣城規劃區內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應當設置符合要求的圍擋;對臨街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的硬質圍擋;對在建房屋和構筑物工程,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大門上方應當懸掛企業標志,并在醒目位置設置符合規定的施工標牌;臨時設施、機具、物料堆放等應與施工標牌圖示相一致,不得隨意設置或亂堆亂放。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下列文明施工的規定:
(一)施工現場要建設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廁所等生產生活設施。
(二)施工現場排水暢通,不得有積水。
(三)施工過程中的噪音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施工作業的,應遵守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
(四)施工現場不得焚燒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料。
(五)施工現場容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采取遮蓋或灑水等防塵措施。
(六)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定點堆放,及時清理。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縣建設局應當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局應當采取措施,宣傳、普及建筑安全生產知識,對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十條縣建設局依法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對參建各方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審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和隱患,責令立即排除或整改,并將檢查結果存入安全監督管理檔案。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晉升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者不合格的處理意見。
第三十一條對建設單位不按規定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擅自開工及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縣建設局可以書面督促建設單位按要求整改。
第三十二條縣建設局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施工單位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驗,發現技術指標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維修,檢測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三十三條鄉鎮農民自建住房(含裝修)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工程由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由縣建設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省建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關鍵詞:市政工程;現場;管理
Abstract: Production safety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discussion.
Key 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field;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在“以人為本”的建設理念環境下,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持之以恒地開展安全教育和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扎扎實實地做好安全預防工作,認認真真地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立足于施工企業安全自控,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監控,只有這樣,在市政工程建設過程中才能有效減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 統籌安排、跟蹤檢查1.1對新開工程,嚴格把好安全報監手續關,嚴格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1.2加強對施工用電系統、起重吊裝、深基坑施工、模板支撐等重大危險源的檢查。1.3對新開工程嚴禁使用建設部明令淘汰的塔機、簡易臨時吊架、自制簡易吊籃、瓷插式熔斷器等。并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1.4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建立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響應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迅速啟動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1.5通過檢查責令各施工企業針對其薄弱環節拿出具體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對癥下藥,有的放矢。
2.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安全責任制度2.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2.2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與承包單位依法訂立書面合同。2.3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2.4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2.5在編制工程概算時,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并按照施工進度及時足額向施工單位撥付。2.6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2.7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3. 市政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3.1市政工程施工前嚴格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證、崗是否相符進行審查,并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情況進行審查。3.2市政工程施工期間對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包括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開展工作,是否按制度實行自檢自控,是否有完善的檢查、整改、考核記錄檔案等;對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安全報監手續的,不得允許其承建的工程項目開工。3.3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批,簽署審批意見。未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工程項目不得進行施工;對工程項目部執行安全技術交底、驗收制度進行審核把關;對安全防護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具等應依據有關標準、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允許投入使用。3.4對工程項目部執行有關標準、規范情況和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情況進行監理,參與市政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安全方案的制定和工程階段安全驗收,參與工程模板拆除、腳手架拆除及動火作業審批,及時制止、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3.5在監理實施細則中應有詳盡可行的安全措施,建立項目總監負總責的安全體系,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安全實行全過程控制。針對工程特點和不同施工階段,重點做好易造成傷害的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等事故的防范工作,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實行旁站監理。
3.6當監理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下達監理通知書,要求工程項目部立即進行整改。隱患整改完畢后,應簽署驗收意見,進入監理檔案。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應下達停工指令,并及時報告建設與安監單位處理。
4.市政工程施工單位安全責任制度4.1按照規定到建筑業主管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4.2依法申請市政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落實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4.3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對其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4.4在施工現場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4.5嚴格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和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制度。4.6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4.7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4.8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4.9施工現場搭建的建筑物等臨時設施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4.10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4.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及時、如實地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5. 規范市政工程安全報監程序及安全生產監督檔案管理工作5.1安全報監工作程序:施工企業填寫《市政工程安全報監書》按規定收集整理安全報監所需資料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攜帶資料到屬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報監安監機構工作人員審查核實有關資料確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約定現場勘驗時間2日內組織現場勘驗簽發《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考核扣分卡》送達《建設工程安全責任告知書》安全報監審批結論批復《安全報監書》蓋章并發送各方建檔。5.2安全生產監督檔案管理市安監站統一安全監督檔案管理形式,建立以市政工程項目為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檔案。并把建檔所需《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卡》、《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表》等由市安監站統一印制并送各區市安監機構執行。其檔案內容:市政安全生產監督卡、安全報監書、扣分卡、扣分通知書、告知書回執、安全文明工地申報表及創建方案、執法文書、監管過程中形成的其它書面記錄資料等。
關鍵詞:土建;監理;安全施工
中圖分類號:X947文獻標識碼: A
一、土建監理安全施工的現狀
經過長期的實踐,我國的土建監理制度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從當前的總體狀況來看,仍存在著對安全施工監理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具體包括以下三種:
1、土建監理機構及制度等還不夠健全,對安全施工監理的有效開展造成了影響。
2、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的規范性相對缺乏,造成安全監理措施難以得到落實。
3、監理方在開展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的過程中容易被外部因素所干擾,施工監理的獨立性較差。
二、土建工程施工中安全監理的責任范圍
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監理單位在實施工程監理之前應當編制監理規范和監理實施細則,其中監理規劃應包含安全監理的篇章,詳細闡述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制度和措施,安全監理組織機構、人員配備和安全監理人員的職責;監理實施細則應該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檢查的方案;監理單位審核的安全文件有:施工組織設計與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章節和各專項安全方案。其審查要點如下: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的綱領性文件,要經施工單位生產、技術、機械、材料、安全等部門相關人員審查會簽,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總工程師審批和監理單位總監審查后生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加蓋與簽定地合同相同的印章
二、土建監理安全施工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監理機構
嚴格執行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建立健全現場安全監理機構,在監理規劃的編制中,明確安全監理責任內容和相關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制定各項安全監理制度、工作程序、監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并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監理的實施細則。監理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提高專業素質。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規、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等相關內容,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健全施工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切實做好自控,根據工程專業特點對施工作業危險源采取預防措施加以預控,落實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缺陷的有針對性的控制。對施工人員不安全行為予以警告、制止。
2、做好事前安全準備控制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同時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包括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一致。審查包括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工長等人員的配備數量以及安全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檢查所有進場的機械設備、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的報驗情況,禁止使用質量證明資料不全、檢測報告過期或現場檢查未達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材料。
3、做好事中安全監督檢查
監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安全保證體系的有效運行;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嚴肅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程序、規定、措施和制度;及時檢查、及時匯報、及時研究和處理;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加強現場巡視檢查;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每次檢查結束后,都進行講評,總結經驗。鼓勵表彰執行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好的班組和事跡;對于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或安全施工隱患的班組和事件,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幫助分析原因,制定整補措施。
督促并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監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督促施工單位項目部技術人員在施工作業前,以書面的形式,將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班組、作業人員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參加或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
對基礎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護,起重機械吊裝以及起重吊裝等多發生事故的危險源和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實行重點監控。發現安全隱患當場下達口頭指令,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立即進行整改,并做好書面記錄。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情況嚴重的事故隱患,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給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各項施工機械、施工用電設備和其它施工進行驗收,辦理相關手續。核查施工承包單位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責令其不得投入使用未經安全監理人員簽署認可的機械設施。
利用監理通知單、工作聯系單、監理周報與月報等資料信息的網絡傳輸共享,使公司領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及時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實情況,指導和改進工程的安全工作。監督施工單位要緊隨施工進展及時整理安全資料,不得后補。跟蹤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堅決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措施不落實不松手,教育未奏效不放松。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發性事件時,立即下令停工,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應急救援,控制事故擴大蔓延、排除險情;注意保護現場、作好標識;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工作,如實介紹事故發生相關情況。
結束語
安全施工監理關系到土建工程施工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對施工質量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重視積累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經驗,注重強化相關的理論研究,從而有效促進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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