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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區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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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區域評估

文物保護區域評估范文第1篇

關鍵詞:泉州 歷史文化名城 城市成長 保護

1、引言

伴隨中國的快速城市化,許多城市短期內得到迅速成長與擴張,由于城市的盲目擴張,城市傳統文化資源破壞,傳統城區衰落,許多城市失去個性,城市化質量不高,城市建設阻礙了城市的進一步發展。城市歷史文化是城市的發展脈絡,如何處理城市發展與保護之間的矛盾,延續城市發展脈絡,體現城市個性,促進城市有機發展,這是我國城市發展面臨的緊迫任務。

隨著經濟總量不斷增長和城市地位的提升,泉州城市成長迅速,向更大的空間拓展,并提出大泉州發展戰略。泉州作為我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舊城風貌在城市不斷擴張下,受到嚴重破壞,古城布局、街巷肌理、歷史風貌在部分更新的區域內得不到充分顯現,文化名城景觀正在消失或受到腐蝕。本文結合歷史文獻分析,在實證調研基礎上,對這一問題進行分析。

2、歷史文化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2.1西方城市歷史文化保護

20世紀以前,西方城市對于歷史文化保護主要局限于城市單體建筑,沒有拓展到整個環境區域。進入20世紀后,保護對象從單體文物建筑擴展到文物建筑及其周邊環境,繼而擴展對整個歷史街區的保護,對歷史建筑及其環境的保護成為保護工作的重點。城市中保留了其原有城市的風貌,新區也得到較大的發展空間,使城市良性發展。

城市被看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經歷了長期的發展和演進,從單體建筑到歷史環境,從物質實體到非物質實體,保護范圍愈加深廣。城市的歷史文化的對象、范圍、深度均得到進一步的擴大。

2.2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我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建立經歷了形成、發展、與完善三個歷史階段,以文物保護為中心內容的單一體系的形成階段,增添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為重要內容的雙層次保護體系的發展階段,以及重心轉向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多層次保護體系的成熟階段[1]。

我國的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起步比較晚,而且理論和技術上的研究沒有像歐洲那樣完善和成熟。2006年5月公布了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080處,現在共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51處。省級保護單位約7000處,市(縣)級保護單位約3萬處[2]。

2.3泉州城市空間的成長及其演化

1982年2月國務院公布首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名列其中。泉州市分別于1983年和1988年編制了兩次《泉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1994年編制了《泉州古城控制性詳細規劃》。2000年又一次對《泉州古城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修編,編制了《泉州古城保護整治規劃》。

3、泉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存在的問題

盡管泉州有專門針對古城保護規劃的政策,但由于商業利益的驅使,政府或居民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意識還比較淡薄。

3.1城市規劃的滯后性

早期福建省政府于1996年批準實施新修訂編制的《泉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城市性質定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著名僑鄉和旅游城市、閩東南重要的工貿港口城市,并且作為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但其城市發展空間過于狹小,制約著名城保護。直至2007年泉州市才修編了泉州市總體規劃,針對原來城市發展空間過于狹小問題,才將建成區面積由原來的63.7萬平方公里(2005)擴展到80萬平方公里。

由于保護范圍小,泉州各級文物保護單位650處,其中有58處文物保護單位在古城區,有96處文物保護單位集中在古城區及周邊地區,很多古跡卻沒有在規劃保護范圍內,只是以孤點方式保護,缺乏對周邊環境有效控制與管理,舊城保護區出現了一些于城市風貌相悖的建筑,如泉州酒店,華僑酒店,以及高層居住區等對古城風貌的影響。由于周邊環境的變化,城市歷史文化風貌漸漸消失。

3.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相關政策尚未齊全

泉州的歷史文化保護也基本都是遵照《中國城鄉規劃法》,《文物法》《泉州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作為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僅擁有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對保護街區、保護地段需要有較具體、詳細的政策作為指引。由于政策不健全,導致很多文物受到破壞,古城風貌的完整性受到威脅。隨著大泉州戰略的實施,歷史文化保護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城市向外擴張的同時,由于沒有相應的保護法律規章,很多歷史文化古跡受到威脅。

3.3保護責任意識淡薄,城市難以體現“質量”成長

歷史文化名城是一種榮譽,也是一種責任。但政府或居民重榮譽,而輕責任,因此對城市老城區不斷進行開發利用,建成旅游地、商業區等。在開發過程中忽視了保護這一個最基本的責任,城市成長在體現為在的空間上的增長,但城市成長難以傳承城市文脈,難以形成系統的成長,城市成長難以體現“質量”成長。

4、泉州中山歷史街區保護成功案例的借鑒

雖然泉州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在總體中存在一些問題,但在居部保護中也有成功的案例,如泉州市中山路的更新改造。中山路長達2公里多,縱貫泉州古城南北,是泉州一個很重要的軸線,是泉州城市建設從古代向現代過渡的歷史見證。其在街區更新手法以及保護方法值得借鑒。

4.1進行分類,采用不同方式進行更新

對中山路的改造中,采用了修復性的保護與整治做法。規劃首先將中山路現存建筑分成了三大類,并采取不同的整修措施。第一類:保存類,立面保存完好,能體現中山路近代中西合璧建筑風格,結構良好,僅需簡單加固和局部維修,應完全保留。第二類: 修整類,立面因年久失修或改建與中山路建筑風格略有差異,結構質量尚可,需作深入加固和局部復原,可修整后保留。第三類: 重建類,建筑立面與中山路建筑風格嚴重不協調的改建建筑和結構質量差的危房,應拆除后按與周圍建筑相協調的風格進行設計和重建。通過不同的方式,對整個街面、內部空間進行改造,達到一定的成效(圖4-1)。

圖 4-1:修復前(左)與修復后(右)建筑

4.2 頒布相關的保護規章,引導更新方式

根據《泉州城市規劃管理》,對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規定,并用過相關的指標進行控制。如為保護立面、騎樓。規定不得在中山路建筑退臺、屋頂加蓋建筑物、構筑物及堆放雜物,在街區保護法律在保護規劃的嚴格控制下,中山路整治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9年5月,市政府頒布了《關于保護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對今后中山路的保護管理作出了具體規定,以便能夠長期地保護好中山路歷史街區風貌。而古城建筑高度的控制,應根據現狀建設情況,古城區控制地帶建筑高度控制為16m;核心保護區建筑高度控制為7m,建筑層數控制為2層;風貌保護區建筑高度控制為10m,建筑層數控制為3層;風貌重點整治區建筑高度控制為13m,建筑層數控制為4層[5]。

4.3 確定街區發展思路,注重與城市整體的協調

中山路從原先的居住變為商業街,如今又延續著其商業性質。雖在經歷了戰爭和的洗禮,基本上還是保留了騎樓式的風格。經營的店鋪面積不大,保持原來的格局。現在仍然是中心市區最繁華的地段,并進一步向其他街區輻射,帶動周邊的發展。

泉州缺少真正意義上的步行街,而規劃將中山路設計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步行街,這也是符合中山路現在與未來的發展。由于泉州城市中心的遷移,整個商業也隨之變化。而原來狹小的進伸也很難滿足現在商業業態的發展。因此,只有保護好自己的特色,結合一些現代的元素,與大泉州的整體商業相協調,形成一個整體化,才能使街區可持續發展利用。

5、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戰略措施

5.1強化區域規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的作用

真正的城市規劃是區域規劃,通過實施區域發展戰略,可以緩解再城市性質、規模、布局方面過于集中的壓力;通過整合資源,提升質量。新的泉州市總體規劃中,城市空間進一步拓展,實施大泉州戰略,將周邊的各縣市更好的整合,進行功能組合,資源配置,協調發展。但是,泉州的歷史文化保護不僅僅囿于古城區的保護,而應該在更大區域的整體保護,從閩南生態文化區的保護角度,加強區域規劃,使舊城保護與周邊區域發展協調致,并體現閩南文化生態,這樣才能更完整地保護歷史文化。

5.2注重城市成長特色,保持歷史名城格局

世世代代人民的歷史古跡,飽含著過去歲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為人們古老的活的見證。人們越來越意識到人類價值的統一性,并把古跡看作共同的遺產,認識到為后代保護這些古跡的共同責任[8]。因此,體現城市特色的造型,一定要根據當地的自然環境和歷史文化脈絡。城市的特色,最終要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和人文素養。注重城市意象的構建,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重視城市文化的獨特性和重要性,保護好傳統文化在城市的傳承。泉州有許多文化遺產,可以嘗試將南音、木偶等具有泉州特色的文化傳統帶進課堂,進行文化遺產保護教育,將有利于城市保持其文化特色的發展傳承。

泉州作為歷史文化名城,集山、水、城于一體,“鯉魚”的城市平面形態,東西雙塔的天際輪廊線,大量的文物和歷史文化遺存,典型的傳統民居,且有獨特的地方藝術風格和高超的建筑技藝,又有相當的規模,在我國傳統民居中獨樹一幟[7]。針對泉州城市發展現狀,對于城市格局的保護,已經無法及時保護全貌。只能在控制當前風貌的形勢下,進行局部修繕,特別是重要街區和節點的恢復更新。對文化名城保護區內的建筑進行評估存檔,拆除違法建筑,保護視覺走廊。同時,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重視城市文化的獨特性和重要性,保護好傳統文化在城市的傳承,促進城市發展。

5.3分區分段更新,注重節點保護

分區分段保護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城市發展格局中重要的內容。近年來,泉州市的涂門街、新門街、東西街等幾條街道進行更新改造,很多只停留在表面上的裝飾,對各個街區的特色及發展歷史缺乏深刻的理解,使得這些街區出現了建設性的破壞,一些街區的風貌也消失了。以西街開元寺節點分析,古城北部古城保護區和“鯉魚”形態保護帶至北部護城河的區域為古城保護建設控制區,建筑應控制5層,高16m。在實地走訪調查中考察了開元寺雙塔6條視線廊道,而這個格局正隨著城市快速發展,受到嚴重的破壞。最明顯地是從西湖刺桐閣望東西塔視線廊道已經消失,其余的幾個點也正遭到破壞。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要注重對街區節點保護,注重街區的歷史特色,有步驟地進行更新。針對泉州目前現狀,應在幾個街區和節點轉變中,采用漸變的形式,進行過渡。以尊重原有城市整體風貌的同時,又有各自街區的特色。同時,充分挖掘各個街區的文化及特色,進行街區營銷。

5.4探索多元化保護利用方式,正確處理新舊關系

泉州的古建筑較多,形式多樣,需要有不同的更新方式,加強對不同建筑的單體研究,以及更新手法的改進。老城區的保護很難做,做不好結果不是停滯不前,就是出現斷層。老城更新手法運用修舊如舊。而另一種方法則LOFT式的功能置換,但是兩種都存在缺陷。而泉州這兩種方式只是在幾個街區得以運用,其它基本是推倒重建,制造“假古董”建筑。而這種原有的歷史家底一旦失去了,就很難再恢復了。因此,在保護時應該注意“寧可保守,不可粗暴”的原則。

5.5健全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政策法規,完善公眾、專家參與的方式

城市化進程加快,對于城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顯得更加緊迫,但僅僅依靠城市規劃,公民社會保護意識,很難對破壞行為進行有效的制止。制定相關的法律才有可能產生強制性,比較具體地對城市建設發展進行規范約束。泉州的歷史文化保護也基本都是遵照《中國城鄉規劃法》,《文物法》《泉州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作為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這些法律只是在比較微觀的層面上進行規范,而對于整個較大區域的文化環境還是缺乏有效的控制,使得歷史文化名城風貌遭到嚴重破壞。因此,可以將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內容列入《文物保護法》或盡快出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6、結論

城市的貢獻和作用,在于它能保存、留傳和發展社會文化[9]。對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國外(主要包括歐洲、北美、東亞等)有著相對悠久的歷史并且處于相對成熟階段,而中國目前仍處于改善的狀態之中。泉州是中國首批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上千年的歷史讓泉州擁有許多不可多得的城市家底。近十幾年來,泉州城市面貌的改變、更新其速度非常之快。在泉州所有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是最難的,并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技術含量要求高,許多保護依然無法可依,加之城市規劃具有滯后性,商業利益的驅使,這些歷史給城市留下的家底正逐漸消失或受到破壞。借鑒了泉州中山歷史街區保護的成功案例,認為泉州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應該借助融入區域規劃體系之中,注重城市本身的成長特色,協調新舊區之間的分工,處理好新舊區的關系,注重城市更新方法和保護方法的選擇,健全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政策法規,強化名城保護法制。僅有如此,泉州才能真正提高城市知名度,改善城市投資環境、促進旅游事業等發展。

參考文獻

[1] 阮儀三,王景慧.王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理論與規劃[M] .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9(8):9

[2] sach.省略國家文物局網站

[3] M.Petersen(1966) 美國規劃師協會雜志[J], AIP Journal May,1996

[4] 林林,阮儀三.蘇州古城平江歷史街區保護規劃與實踐[J].城市規劃學刊, 2006(3):45-51

[5] 泉州市規劃局.泉州古城保護整治規劃[R],2007:10-20

[6] 阮儀三,王景慧,王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理論與規劃[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 1999(8):48

[7] 林棟材.泉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探索之路[J].城鄉建設,2003(4):52-54

文物保護區域評估范文第2篇

1.1文物影響評估的發展概況

對涉及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進行文物影響評估,是近些年來才形成的文物保護理念[1]。其最早可追溯到1964年加拿大在“國際環境質量評價會議”上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的概念;1994年,世界銀行在《環境評估原始資料》中提出凡是建設項目涉及文化遺產時,都需要將遺產影響評估內容加入進環境影響評價中;直到2007年,我國國家文物局編寫了《關于加強基本建設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導意見》,“文物影響評估”這個概念才首次在中國正式出現[2],并且指出應該由文物考古機構搜羅建設項目所涉及和影響區域內的文物分布情況,并提出初步文物保護意見[3],向設計單位提交《文物影響評估報告》;在2009年,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制定的《世界文化遺產影響評估導則》奠定了之后的世界文物影響評估編制框架的基礎。

1.2文物影響評估面臨的困境

(1)文物影響評估缺乏完整系統的評估體系[4]。我國尚未有文物影響評估的單項法規,評估依據主要依托于相關法規條例中提及到文物影響評估的有關內容,如《文物保護法》《環境保護法》內的相關條款規定[5]。這導致各機構編制的文物影響評估報告不統一,質量參差不齊,無法滿足現在的建設項目的建設需求與文物保護工作的需要。(2)文物影響評估缺少精細化的評估策略。現有的文物影響評估策略偏重于對工程影響環境要素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少必要的景觀、美學、藝術等方面的影響分析。

2以文物建筑為核心的文物影響評估工作流程

2.1資料收集

資料收集包括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文物建筑基礎資料以及其他所需的資料。其中,文物基礎資料主要指文物本體價值和真實性所需的基礎信息。

2.2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主要指對文物本體現存狀況和周邊環境進行全面的了解,并對文物本體進行詳細測繪和勘察,以便于從實際出發周全地考慮周邊環境即將發生的改變的后果。通過實地比照,可有效控制和調整方案至最佳狀態。

2.3影響評估

影響評估主要對兩個方向的評估,一方面是從建設項目對文物本體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另一方面從建設項目對文物周邊歷史風貌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從而判斷建設項目對文物建筑的影響程度和可接受程度,得出評估結論,并對此提出相應的減緩措施與建議[6]。此外,對評估結果的應用也分為兩種:一種情況是有多個項目方案參與影響評估,可根據影響結果進行比選,擇最優方案選用;另一種情況是有且僅有一個方案參與影響評估,評估結果則是建設項目方案修改的參考方向。

3案例應用研究

3.1項目概況

博學中學舊址前身為“博學書院”,位于武漢市硚口區解放大道347號武漢市第四中學博學中學校內。經省教育廳批準學校已獲得了面向全國招收體育特長生的資格。為滿足“中小學生游泳進課堂活動”和全民健身運動需要,整體提升武漢四中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功能,武漢四中于游泳館改建項目2018年9月3日獲得武漢市國土資源局和規劃局硚口分局審批,擬建該項目名稱為——武漢市第四中學游泳館改建項目。游泳館建設范圍內涉及省級文保單位——博學中學舊址建設控制地帶(圖1)。

3.2文物建筑概況

博學中學舊址原為1896年由英國基督教倫敦會牧師楊格非創辦的教會學校,現包含兩棟建筑,分別為主教學樓和教堂(圖2)。主教學樓為一棟兩層磚木結構的英國古典主義建筑,平面呈左右對稱式布局,中部是突出的塔樓。教堂位于主教學樓右側,是一棟單層磚木結構的英國鄉村哥特式建筑,平面布局呈拉丁十字型布局。迄今已過百年歷史,博學中學舊址積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蘊,是武漢市現存歷史最悠久的學校建筑之一,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和藝術價值。同時,兩棟建筑風格獨特,對研究武漢市近現代建筑具有參考價值。2014年6月22日,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3.3影響評估

3.3.1建設項目與文物建筑的位置關系分析新建游泳館與文物建筑間由一棟教學樓隔開,且新建游泳館高度均低于文物建筑和現有教學樓,從文物保護管理要求上,嚴格控制區域內建設項目的位置、體量、高度、形制、色彩等;從視覺和安全上,對文物建筑不產生直接影響,且對文物建筑間接影響小(圖3)。3.3.2建設項目對文物建筑的影響分析將文物本體分列清單。根據多渠道獲取的各項數據來評估建設項目對文物本體真實性、完整性和延續性的影響程度。(1)用地選址部分位于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符合保護區劃的管理規定(表1)。(2)擬建設區域與博學中學舊址歷史建筑間存在一定距離,且中間隔有教學樓,設計中嚴格控制了游泳館建筑高度,對文物保護單位的真實性、完整性影響較小(表2)。(3)結合外部環境,合理組織交通,布置出入口,通過綠化和鋪裝與改建游泳館主體建筑進行空間隔離,相對獨立。游泳館無單獨車庫或車位,行車流線按照學校現有道路不變,車位為路邊停車位,改建游泳館主要到達路線為隆平路,游泳館、教學樓與文物建筑呈平行排列,互不影響,待游泳館改建完成后,隆平路將增加三個路口以形成多環線,有利于車行流線,避免外來車輛亂停至文物建筑周邊。

3.4評估結論

(1)地面建筑均在控制范圍以外,對文物安全影響很小,地下工程則對文物安全有一定影響,在施工中必須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方能保證文物安全。(2)地面建筑距文物本體較遠,均處于保護范圍以外,且中間有一棟教學樓遮擋,后期適當地進行景觀綠化,對文物風貌影響小。(3)加強項目周邊環境的整治,使擬建項目與文物本體相互協調融入校園環境,對校園氛圍起帶動作用,以更好地對文物本體進行保護展示。

結語

文物建筑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載體,有著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制定有針對性的文物影響評估報告,分析建設項目與涉及文保單位的位置關系,預測相關影響因素,判斷其影響程度和可接受程度,并提出減緩措施與建議,有利于建設項目在最初的開始階段就取得城市建設發展需求與文物保護之間的平衡。博學中學舊址是湖北省近現代教育的重要歷史佐證和研究資料,維護其安全和完整性具有充分的必要性。本文對博學中學實際案例的應用與研究,在帶動使博學中學舊址文物建筑具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的同時,也有助于探索與擴展評估的范圍與深度,以望為我國文物影響評估提供一定的借鑒與參考作用。

參考文獻:

[1]孫金松.田野考古學在建設項目文物影響評估中的作用[J].草原物,2018(01):120-123.

[2]馮艷,葉建偉.國內外遺產影響評估(HIAs)發展述評[J].城市發展究,2017,24(01):130-134.

[3]常海青.歷史文化名城地鐵建設項目文物影響評估的概念界定及評估技術路線研究[J].南方建筑,2016(04):35-39.

[4]蔡志偉,賀小華,張舒堯.基于文物保護展示最佳化的文物環境影響評估探索——以鄭州市歐洲時尚中心(錢塘路連片開發)(項目)為例[C]//.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貴陽市人民政府.新常態:傳承與變革——2015中國城市規劃年會論文集(08城市文化).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貴陽市人民政府:中國城市規劃學會,2015:11.

[5]王琬瓊.我國文物建筑保護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大學,2013.

文物保護區域評估范文第3篇

十堰市汽車工業歷史悠久、積淀豐富,在經濟發展、城市建設、人員就業等多方面已產生深刻而長遠的影響,已成為十堰市民心中的形象載體。僅有一所以東風“二汽”發展史為主要內容、歸口東風汽車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型汽車專題展館已無法承載這一歷史重任。大量富余的汽車工業人力資源,如離退休汽車工程師、退休汽車產業工人都未有效利用,也無法實現十堰市汽車工業遺產進行免費宣傳和廣泛監督,拉大了城市居民與工業遺產之間的距離,增大了十堰市汽車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難度。

二、十堰市汽車工業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推進重點

(一)開展搶救性保護

第一,對現狀進行管控。對已作為文物和遺產登錄的汽車工業遺產,有關部門應按程序上報市政府,公布為歷史建筑或工業歷史街區,按國家《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中有關歷史建筑和歷史街區的規定予以保護。工業歷史街區范圍內構成整體風貌的重要建筑如需改造更新,不應采用拆除重建的簡單方式。對歷史價值較高的工業遺產,市文物主管部門應按程序列為文物保護單位,按照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保護。第二,對企業進行引導。對于已搬遷原址,但設施尚未完全拆除的工業企業,要立即責令有關企業對尚未拆除的工業遺產加以保護;對于正在搬遷的企業,應盡快對工業遺產進行評估登錄,劃定保護范圍。在廠址廠房出讓時,及時將汽車工業遺產納入全市保護范疇;對確需動遷的汽車工業遺產,應盡快采取措施,或整體記錄、或收歸館藏、或異地重建;對仍在使用老設備、老廠房的企業,應敦促其及時、全面地將汽車工業遺產登錄到“十堰市汽車工業遺產保護名錄”;對已破產或停產的工業企業,要立即劃定保護范圍、納入保護利用規劃,并盡快組織實施。

(二)推動制度化進程

第一,制定遺產保護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規和國家各部委公布的近40項文保規章,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十堰市汽車工業遺產登錄制度》、《十堰市工業遺產保護條例》、《十堰市工業遺產管理制度》和《十堰市工業遺產利用制度》等地方性工業遺產保護法規。第二,制定遺產保護規劃。在“把保持城市原有的特色和展示城市發展前景有機地結合起來,真正使城市規劃在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的指導下,盡快制定落實《十堰汽車工業遺產保護利用規劃》,對接《十堰市“十二五”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實現全市范圍統一領導和整體部署。第三,制定遺產保護政策。按“誰擁有、誰保護、誰利用、誰受益”的原則,明晰汽車工業遺產的歸屬關系、管理關系和監督關系。制定遺產占用土地補償政策、遺產建筑空間利用政策、遺產改造投資免稅政策、遺產利用收益稅收減免政策等一系列優惠政策,調動企業保護遺產的積極性。

三、十堰市汽車工業遺產生產性保護的具體舉措

(一)啟動“五個一”遺產保護工程

為推動十堰市對域內汽車工業遺產進行整體保護和有效利用,提出啟動“五個一”遺產保護工程作為全市工作重點,即隨廠保護一批,申報文物一批,轉型利用一批,館藏保護一批,立碑公示一批。

(二)發展汽車工業遺產旅游

突破當前散點布局的利用模式,以“中國汽車工業史”為主題,打造“十堰———襄樊———武當山”的汽車工業遺產旅游線,重點開發特色汽車工業旅游和汽車體驗活動,實現十堰汽車工業遺產同武當山世界文化遺產的有效對接。立足于充分保護和挖掘自身汽車文化遺產,以汽車產業文化為主題,從打造全域汽車主題景觀體系的高度,推動十堰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全域工業遺產保護區”和“全域汽車文化體驗區”,將遺產保護、產業發展、都市建設、文化體驗和市民休閑有機結合,形成十堰獨特的城市特征。

(三)實現遺產綜合性應用

文物保護區域評估范文第4篇

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筆者發現,各級消防機構大多陷入一個誤區,即對文物古建筑所在區域或地域的所有古建筑和仿古建筑,不加區分,均籠統按文物古建筑群進行保護和設防,既無謂自我加壓,壓力過大,錯誤估計實際火災危險性,誤導消防設計方案制定和決策,又牽扯過多精力疲于應付,使消防工作出現偏差。正確的做法是,真正的文物古建筑,必須重點保護,作為核心安全保護區域和重點設防對象,設防等級定為特級、一級及相應較高等級。而其周圍毗鄰或配套建設的現代旅游仿古建筑,尤其是商店、飯店、賓館等旅游區仿古式建筑和場所,雖部分建筑風格、外觀上與古建筑看不出明顯區別,但事實上與古建筑和文物保護關系不大,必須認真加以區分,劃分為相對獨立的建筑區域,相對文物古建筑區域適當降低火災危險性評價和消防安全設防等級,并在確保與文物古建筑足夠防火間距的前提下,經專家技術論證,按照普通區域和普通民用建筑進行防火設計和管理。景區管理單位有限的資金和人力物力財力亦應根據實際情況、保護價值、重要程度和設防等級科學、合理、重點進行投入和集中保障,確保文物古建筑高危核心區域、高設防等級區域的消防隊(站)、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管理人員等的強化配備和到位。同時,因管理思路、目標、標準、等級清晰,工作量和壓力明顯下降,火災防控工作和技術管理措施重點突出,統籌高效,體現客觀科學的防火工作思路。此外,在古建筑群、古城古鎮等建筑密集區域,如平遙古城、五臺山風景區等,亦可根據建筑群使用功能、耐火等級、人員商品數量、防火分隔狀況、道路水源條件、火災蔓延特點、實際火災危害等,科學劃分不同消防安全區域,把相同或類似火災危險性的區域分別劃分為一類或一個重點區域,分片分區分級設防,研究、論證、確定對應的等級和人防技防措施,科學構建統籌、合理、完善、健全的消防安全功能體系,實施現代科學消防安全管理。

2科學評估文物古建筑實際火災危險性

文物古建筑,歷經數百上千年的歷史歲月,能夠存在到今天,其中自然有隱含的奧秘和古人的智慧,尤其是防火設計的考慮和建筑防火功能的簡單、實效,多隱藏在建筑實體的各個細節、各個方面而不為人所察覺和簡單識別。最直觀、最常見、最有效的莫過于馬頭墻的設置。馬頭墻古謂封火墻,其建筑高低錯落,實體土墻相接相對,完全隔斷緊鄰的建筑,實現了相同于現代建筑的防火分區和防火單元的功能,且戶戶分割,防火單元劃分更小、更多,十分有效,如圖1所示。較常見的建筑材料選用,取材千差萬別,如應縣木塔的樓梯扶手選取的是極特殊木質,密度非常高,質地異常堅硬,刀鋸實施鋸切極為困難,其木材分子結構高度固化穩定,很難受熱分解,且扶手直徑達15cm,一般日常使用的火源短時間內無法點燃。一些古建筑內無任何電器線路和照明,亦無其他任何火源,不宜隨意要求增設火災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其原因一是增設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金屬管道等滅火系統后,人為增加了火源,可能造成雷電波侵入、感應雷等雷擊起火情況,變無火源為有火源,變無雷為可能主動引雷;二是文物保護價值不允許隨意增設非必要或增加火災危險的外來設施和金屬管道等,破壞文物原貌且不安全。因此,在分析古建筑火災危險性和制定消防安全方案時,必須透徹了解和科學評估古建筑結構特點和真實火災危險性,有針對性地評估論證,正確制定消防安全保護方案,避免缺乏操作性和科學性。

3編制特殊消防專業規劃和更高防火技術標準

在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被持續、無序、甚至過度開發利用,未同步考慮消防安全專業規劃和消防設施建設,尤其是空余土地被持續開發建設新的仿古建筑和現代功能型場所,融入古建筑群,且使用性質復雜多樣,火災危險性極高,而消防執行標準和建筑定性難以實際把握,防火技術措施更是未經統一和規范,這就無形中給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帶來巨大的新生火災危險。因此,在發展地方旅游經濟的同時,必須對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進行專業的消防規劃,合理改造、搬遷、拆除重度危險源,降低原住居民密度,逐步整改電氣線路、采暖等系統性火災隱患,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和水源,建設專業消防站,建立現代火災監控體系,完善自防自救功能。對新建仿古建筑,改建、修繕古建筑,應加強地方立法,編制地方消防標準和技術措施,提高此類建筑消防設計標準,嚴格審批把關和監督,嚴控新的火災隱患生成。

4“火源控制”為核心

文物古建筑防火,必須貫徹“火源控制”這一核心工作思路。筆者在一線工作中發現,許多基層消防機構和文物古建筑管理單位沒有認識到,對于古建筑防火而言,火源控制是最實際、最適合、最有效、最切實可行的方法,這是基于文物古建筑絕大多數使用功能單一,火源較少的特點而來,是換一個角度思考問題,由側重各類復雜的、低效的強化安保措施轉變為簡單的消除室內微火和電氣火源的思路,實現釜底抽薪、化繁為簡,突破傳統思維定式的目的。實踐證明,如此思維方式和簡化對策,實際效果遠勝于各類得不償失的復雜消防措施。簡言之,其核心思想是:火源沒有了,消防的根本問題就解決了。火源控制的常用做法如,寺廟燃香統一在殿外定點香爐內,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使用金屬、石材等不燃深槽燭臺,燭臺供奉香案表面包覆銅、鐵皮防止傾倒蠟燭引燃木臺面,不設電氣照明,或改造為實埋線路地燈、穿不燃管密封保護等,用簡單的方法徹底消除火源,或使微火和電氣火花被完全隔絕,杜絕一切起火可能。關于雷擊,雖因古建筑防雷和選址科學而數百年甚至千年不遇,但可靠的現代防雷設施、措施和滅火準備仍是必要的。

5消防水源建設是重點

近年頻發的古建筑群火災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慘痛,其中一個主要的因素,就是消防水源缺乏,不能使用或不出水,水量水壓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消防車被迫遠距離運水、滅火,貽誤滅火戰機,使小火釀成大災。從古建筑防火工作來看,絕大多數文物古建筑建于深山,坡陡路窄,水源奇缺,冬季氣候寒冷,僅有的零星水源亦完全或部分結冰,無法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滅火器難以控制時,幾乎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看著文物古建筑燃燒殆盡。因此,此項工作應作為消防投入的首要對象和重點,盡最大努力在古建筑周圍或附近建設充足、可靠、利于取用的消防水源,并設置可靠的冬季防凍措施,確保能夠隨時使用。可采用深位水池、常高壓高位水池、自動探測控制電伴熱管道內外保溫系統、短距自動干式水消防系統、其他常規或特殊外保溫措施等。其中,室外消火栓和臨時加壓系統,必須確保完整可靠好用,可適度提高消防設計標準。

6第一時間響應和撲救初起火災是關鍵

文物保護區域評估范文第5篇

關鍵詞:城市道路; 環境影響; 評估

中圖分類號:X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6-0098-03

1 引言

城市道路擔負著市民出行的重任,擔負著城市經濟發展所需交通基礎建設的需求,加快城市道路規劃對城市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隨著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擴建,在施工過程中和運營過程中帶來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本文主要就城市道路環境影響技術評估要點進行簡要分析,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減少生態環境影響,促進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2 道路選線方案評估要點

(1)道路選線方案重點關注與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規劃(如城市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功能區劃、環境功能區劃、生態建設規劃)的要求相符性。

(2)道路選線避開依法設立的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文物保護單位、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及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和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的濕地等環境敏感區并與其保護要求相符。

3 道路工程建設內容評估要點

道路工程建設內容主要評估技術要點包括建設道路的性質、組成(如是否有橋梁、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或交叉斷面的設計)、設計車流量(一般情況下應按近、中、遠期分別說明)、長度、紅線寬度、走向、占地類型及面積、拆遷情況(拆遷規模和拆遷主體)、起止點以及主要關鍵節點的樁號、土石方工程量、排水工程(雨水和污水)、施工方式及施工工藝、施工場地布置、施工進度安排等。

4 現狀調查與評價評估要點

4.1 自然環境調查評估技術要點

包括調查地理地質概況、地形地貌、氣候與氣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態、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等內容。根據工程特點選擇相應內容進行詳細調查。

4.2 聲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評估技術要點

聲環境現狀調查采用現場監測的方法,根據工程特點及周邊環境特征,選擇有代表性的交通噪聲點位和聲環境敏感點位進行檢測,當敏感目標高于(含)三層建筑時,還應選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樓層設置測點。為滿足預測需要,也可選取若干線聲源的垂線,在垂線上距聲源不同距離處布設監測點。在現狀調查和監測的基礎上分別評價不同類別的聲環境功能區內各敏感目標的超、達標情況,說明其受到現有主要聲源的影響狀況。

4.3 水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評估技術要點

包括評價區內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質的調查與評價(若不涉及地下水,可以省略該部分內容),可采用收集資料和現場監測相結合的方法。表水環境現狀調查包括工程線路涉及的地表水體的地理分布和水質現狀;工程涉及的水源地(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范圍、分布、水質以及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1)中的相關要求進行調查和評價。

4.4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評估技術要點

重點調查和評價評價范圍內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可充分利用現有監測資料,或根據道路布局和車流量狀況,并結合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的分布情況,選擇有代表性的環境空氣保護目標設置監測點位。

4.5 生態環境現狀調查評估技術要點

結合項目生態評價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11),對評價范圍內生態環境現狀進行調查。

4.6 環境敏感區和環境保護目標評估技術要點

包括國家法律法規確定的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以及通過環境影響識別和現狀調查評價確定的需要保護的主要目標(包括已建、在建和擬建的)。重點關注是否明確給出了敏感區及保護目標所處位置,與本項目的關系、規模、保護級別、保護時限、主管部門和相應的保護要求;是否采用圖表方式給出了規劃線路及配套設施與環境敏感區及環境保護目標的相對位置關系。

5 環境影響評估要點

5.1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第一,結合施工時間安排、施工場地布置、施工工藝以及周邊敏感點的分布情況,對工程建設期間產生的聲環境影響進行預測與評價。注意施工噪聲的疊加影響分析。第二,全面準確預測與評價道路(含高架線、地面線、過渡段)交通噪聲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應根據工程特征及周邊環境特點,設計不同的預測情景。第三,明確給出工程交通噪聲對聲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受影響的人口規模,不同聲環境功能區噪聲達標距離。第四,明確給出噪聲防護措施建議、防治效果要求及投資估算。

5.2 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第一,明確給出施工期施工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產生和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水環境影響程度。尤其對于涉及水體的項目,結合項目涉水工程與水體的關系、涉水施工工藝、施工時間、施工場所布置等,預測與評價工程建設期間對地表水環境的影響。第二,對于存在配套設施的項目,明確給出項目運營期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水量、水質,主要污染物的類別,排放去向以及水環境影響程度,明確提出水環境保護措施及效果的要求。第三,對于穿越地表水源保護區、地表水Ⅱ類水體和重要自然濕地的規劃線路,提出線路走向調整的合理意見并說明建設單位的采納情況,盡量繞避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第四,預測和評價地表水徑流(主要考慮初期雨水)對工程所涉及水體的影響。

5.3 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其他環境影響

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第一,結合施工場地布置、施工車輛和施工機械運行線路以及周邊敏感點的分布情況等,對工程建設期間產生的環境空氣影響進行預測與評價。主要考慮施工粉塵、施工機械廢氣、瀝青煙等對環境的影響。第二,結合道路運營期車輛及交通流量情況,分析和評價機動車尾氣對環境空氣的影響。第三,若工程有配套站點等存在,則考慮配套站點可能對環境空氣產生的影響。若工程涉及隧道工程,則考慮隧道風塔廢氣對環境空氣產生的影響。

5.4 固體廢物影響分析

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第一,結合工程施工期間各類固體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分析其對環境的影響。主要包括有拆遷建筑垃圾、清淤淤泥、棄土棄渣、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等。第二,若工程涉及配套工程,應分析其配套工程在運營期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

5.5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若工程涉及地下水,報告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中相應要求,預測與評價工程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5.6 生態、景觀影響評價及水土流失影響分析

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客觀、準確地分析規劃實施對城市生態敏感區域(如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森林公園等),區域土地利用功能的變化情況,以及綠地、植被、古樹名木、珍稀物種或農作物的損失情況,明確給出影響范圍和程度,并提出生態影響防護和恢復措施要求。

6 環境影響措施評估要點

6.1 聲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根據工程施工特點以及敏感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施工期噪聲排放限值標準》提出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根據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實際情況,結合噪聲影響預測分析的結果,明確提出降噪措施確定的原則,給出采取措施的區段、方式(如優化路線設計方案、使用低噪路面結構、采用聲屏障降噪、環保拆遷、對敏感點上隔聲窗、功能置換、加強交通管制等)、投資估算以及降噪效果等,并明確降噪后所達到的標準要求。結合城市用地功能及聲環境標準要求,提出噪聲防護距離和規劃控制要求,防止產生新的噪聲超標問題。

對于新建道路工程,采取保護措施的原則一般為:①項目應優先采取主動防護措施,使敏感點處達到相應的聲環境功能區劃要求;②在無法達到上述的情況下,采取被動防護措施,使敏感點室內聲環境達到《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等規范性文件要求。

對于改擴建道路工程,采取保護措施的原則一般為:①項目應優先采取主動防護措施,使敏感點處的聲環境質量不劣現狀;②采取主動防護措施后,雖然劣于現狀,但仍能夠滿足相應的聲環境功能區劃;③在不能達到前述要求的情況下,采取被動防護措施,使敏感點室內聲環境達到《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等規范性文件要求。

6.2 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明確施工期生的生產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的收集及處理措施、排放去向、排放標準;對于涉及水體的項目,則進一步從工程施工工藝、施工場地選擇、工期安排等方面進一步強化施工期間水環境保護措施。

運營期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根據工程特點提出工程運營期水環境保護措施。對于設有站點的工程,分析站點產生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排放標準要求。對跨越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和二類以上水體的橋梁,在確保安全和技術可行的前提下,提出在橋梁上設置橋面徑流水收集系統,并在橋梁兩側設置沉淀池,對發生污染事故后的橋面徑流進行處理,確保飲用水安全。對于隧道工程等可能對地下水環境產生環境影響的,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6.3 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針對施工粉塵、施工機械廢氣、瀝青煙等對環境的影響,提出相對應的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運營期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若工程設有配套站點,針對配套站點產生的大氣污染物提出對應的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6.4 生態保護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

主要技術評估要點包括:工程實施可能帶來的生態環境影響,提出能有效的避免或緩解生態環境影響的措施及建議,可結合工程水土流失影響分析及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有效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改善和恢復生態功能的措施,保護文物、景觀協調的工程優化設計要求,工程建設盡量少占耕地、林地和草地,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或補償。嚴格控制路基、橋涵、隧道、立交等永久占地數量;盡量減少施工道路、場地等臨時占地,合理設置取棄土場和砂石料場等。

參考文獻:

[1]吳南江.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技術評估要點分析[J].工程科技,2017(1):96.

[2]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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