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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莊子的視域看儒家,我們發現莊子對儒家的理解是精確而深刻的,且絲毫不遜色于與其同時代的儒家著名人物孟子。
一、儒家之經典:《詩》《書》《禮》《樂》《易》《春秋》
自孔子創立儒家始,儒家即以《詩》、《書》、《禮》、《樂》等教育弟子。孔子問其子孔鯉“學詩乎”、“學禮乎?”并對孔鯉說:“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要求孔鯉學習《詩》、《禮》。孔子曾說:“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論語·泰伯》),言詩、禮、樂之于人生煉養的價值,可見其教育弟子離不開《詩》、《禮》、《樂》等。至于《書》,也是孔子教育弟子的教材。據《論語·憲問》載,孔子弟子子張與孔子有關于《書》的問答:“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這是孔子以《書》教育弟子的明證。孔子四十多歲時曾感嘆:“假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論語·述而》),希望能夠活到五十歲,從而有時間學《易》。學《易》之后,孔子即以《易》為教材教育弟子。《論語·子路》載孔子引《易經》恒卦的爻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然后評論道:“不占而已矣”,這即是證據。從《論語》來看,雖沒有載孔子用《春秋》教育弟子,但是,《春秋》由孔子本人所作,孔子視之甚重[①],想必會以之作教材的。
在《詩》、《書》、《禮》、《樂》等教材中,孔子教授最多的應是《詩》。因此,《論語》載孔子談《詩》處較多。孔子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這是對《詩》的內容、意旨的高度概括;孔子說:“《關雎》樂而不,哀而不傷”(《論語·八佾》),這是對《詩》中具體詩篇的評價;“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殉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后素’。曰:‘禮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論語·八佾》),這是對《詩》中具體詩句的解讀。孔子教授《詩》,用力甚多,恐與孔子的“興于詩”的主張有關。
由于孔子以《詩》、《書》、《禮》、《樂》等教育弟子,也由于儒家思想與《詩》、《書》、《禮》、《樂》等關系密切,多是對其解讀、發揮和利用。可以說,離開了《詩》、《書》、《禮》、《樂》等,儒家就失去了其根基。所以,孔子之后,儒家學者多重視《詩》、《書》、《禮》、《樂》等,并利用其表達自己的思想。例如,郭店儒簡中的《性自命出》出現《詩》、《書》、《禮》、《樂》并舉:“《詩》、《書》、《禮》、《樂》,其始出皆生于人。《詩》,有為為之也;《書》,有為言之也;《禮》、《樂》,有為舉之也”;《六德》出現《詩》、《書》、《禮》、《樂》、《易》、《春秋》并舉:“觀諸《詩》、《書》則亦在矣,觀諸《禮》、《樂》則亦在矣,觀諸《易》、《春秋》則亦在矣”;而郭店儒簡中的《緇衣》、《五行》、《成之聞之》等篇的作者即是引《詩》、《書》以表述己意。
莊子看到了這一點,謂古之道術“在于《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莊子·天下》),并且,刻意通過老子與孔子的對話,經由孔子之口,把上述著作稱為儒家之“經”:“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自以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論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跡,一君無所鉤用。甚矣!夫人之難說也?道之難明邪?’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經,先王之陳跡也,豈其所以跡哉!今子之所言,猶跡也。夫跡,履之所出,而跡豈履哉……”(《莊子·天運》)。此處,莊子筆下的孔子稱《詩》、《書》、《禮》、《樂》、《易》、《春秋》為儒家之“經”,而與其“對話”的老子也承認這一事實,不同之處在于孔子以為儒家之“經”承載“先王之道”,而老子認為儒家之“經”所記載的乃是“先王之陳跡”而已。
關于儒家各“經”之旨,孔子只以“思無邪”(《論語·為政》)概括《詩》,而于其他諸經并無概括;郭店儒簡作者云:“《詩》,所以會古今之詩也者”,“[《書》,]者也”,“《禮》,交之行述也”,“《樂》,或生或教者也”,“《易》,所以會天道人道也”,“《春秋》,所以會古今之事也”(《語叢一》),雖有概括,卻拘限于各“經”的內容或所涉及的范圍,且也不甚準確;莊子卻以極其精彩而準確的文字概括之,他說:“《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莊子·天下》)。這種概括,透顯莊子對于儒家之“經”的深入思考和精準把握。
因為把《詩》、《書》、《禮》、《樂》等看作儒家之“經”,莊子在諷刺、丑化儒家時即時常引用之。例如,莊子諷刺儒者極力用《詩》、《書》、《禮》、《樂》取悅于君王,卻適得其反:“徐無鬼因女商見魏武侯”,“武侯大悅而笑。徐無鬼出,女商曰:‘先生獨何以說吾君乎?吾所以說吾君者,橫說之則以《詩》、《書》、《禮》、《樂》,從說之則以《金板》、《六弢》,奉事而大有功者不可為數,而吾君未嘗啟齒。今先生何以說吾君,使吾君說若此乎?’徐無鬼曰:‘吾直告之吾相狗馬耳’”(《莊子·徐無鬼》)。再如,莊子丑化儒者盜墓還引經據典時云:“儒以《詩》、《禮》發冢,大儒臚傳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接其鬢,壓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頤,徐別其頰,無傷口中珠”(《莊子·外物》)。
二、儒家思想之核心:仁義
儒家的經典是《詩》、《書》、《禮》、《樂》、《易》、《春秋》等六經,六經各有其旨,由六經發展出來的儒家思想深刻而豐富。這深刻而豐富的儒家思想有沒有其核心?如果有,其核心是什么?
我們先看孔子。孔子雖然曾云:“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謂其思想有核心,可是,未曾明言其核心究竟是什么,至于曾參所解讀的“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里仁》),以忠恕為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不準確的。忠恕只是為仁的方法而已。后世學者,或云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或云孔子思想的核心是禮,或折衷以上兩種說法,謂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和禮。這些說法各有道理,又均難以說服反對者。再看郭店儒簡。儒簡中的《五行》將仁義禮智圣并舉,列為“五行”;《六德》將圣、智、仁、義、忠、信并列為“六德”,曰:“何謂六德?圣、智也,仁、義也,忠、信也”;《忠信之道》則將忠、信并舉,集中討論忠、信。無論是從郭店儒簡各篇,還是從郭店儒簡總體上看,都難究郭店儒簡思想之核心。這表明,要看出孔子思想的核心、郭店儒簡思想的核心,并指出其核心是什么,是非常困難的;而要把握從孔子到郭店儒簡的整個儒家思想的核心,并揭示出其核心是什么,更是困難重重。
莊子認為儒家思想從總體上講可以仁義禮樂概括之。莊子在描述他心中的理想社會“至德之世”被毀壞時說:“及至圣人,蹩躠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莊子·馬蹄》),批評儒家思想是破壞“至德之世”的根由,把儒家思想解讀為仁義禮樂。與此相同,莊子在解釋“赫胥氏之時”的滅亡時說道:“及至圣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過也”(《莊子·馬蹄》),同樣指責儒家思想毀滅了“赫胥氏之時”,把儒家思想解讀為仁義禮樂。另外,莊子曾云:“通乎道,合乎德,退仁義,賓禮樂,至人之心有所定矣”(《莊子·天道》),要求圣人持守道德而脫離仁義、擯棄禮樂,用道家思想否定儒家思想,用道家的道、德否定儒家的仁義、禮樂,這也是把儒家思想理解為仁義禮樂。
儒家思想主要是仁義禮樂。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什么?莊子認為是“仁義”。《莊子》一書,“仁義”連用處頗多。莊子談及儒家、批評儒家,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直指仁義。這些,就是證據。例如,莊子批評儒家時說:“自我觀之,仁義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亂,吾惡能知其辯”(《莊子·齊物論》),即是用“仁義”代表儒家思想。再如,莊子批評儒家的君子時說:“天下盡殉也:彼其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莊子·駢拇》),也是用“仁義”代表儒家思想。另外,莊子通過儒道對比論述道的特征時說:“吾師乎!吾師乎! 萬物而不為義,澤及萬世而不為仁,長于上古而不為老,覆載天地、刻雕眾形而不為巧”(《莊子·大宗師》),以道與仁義相對,而道為道家思想的核心,由此也可推知莊子以仁義為儒家思想的核心。
莊子設計孔子與老子相見時大談“仁義”:“孔子見老聃而語仁義。老聃曰:‘……夫仁義憯然,乃憤吾心,亂莫大焉。吾子使天下無失其樸,吾子亦放風而動,總德而立矣’”(《莊子·天運》)。孔老相見,所談應是自己學說的主旨。從孔子談“仁義”,從老子反對“仁義”,可以看出,莊子是以仁義為儒家思想的核心的。莊子還設計孔子長久未能得道而求見老子,老子批評孔子說:“仁義,先王之蘧廬也,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處。覯而多責。古之至人,假道于仁,托宿于義,以游逍遙之虛……”(《莊子·天運》)。此處,孔子言其未得道,老子卻批評仁義,指出固執于仁義才是阻隔道的根源。可見,莊子筆下的老子是把仁義當作孔子之道,也即當作儒家思想之核心的。此外,莊子還記述孔子師生被困于陳、蔡時,孔子與其弟子子路的所謂對話:“子路曰:‘如此者,可謂窮矣!’孔子曰:‘是何言也!君子通于道之謂通,窮于道之謂窮。今丘抱仁義之道以遭亂世之患,其何窮之為?故內省而不窮于道,臨難而不失其德。天寒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陳蔡之隘,于丘其幸乎!”(《莊子·讓王》)在對話中,孔子明確說明其所謂的“道”是仁義之道,把“仁義”看作自己思想的核心。這是莊子以仁義為儒家思想之核心使然。
莊子在《莊子·天道》中寫到,孔子欲將自己所著的著作藏于周王室,子路勸孔子先拜見已隱居在家的“征藏史”老子,請老子作中介,孔子贊同這一辦法,“往見老聃,而老聃不許,于是纟番十二經以說。老聃中其說,曰:‘大謾,愿聞其要。’孔子曰:‘要在仁義’。”這里,由于儒道觀點、主張大不相同,老子對孔子著作不以為然,而孔子情急之下試圖說服老子,明知老子知曉自己的思想還在老子面前談論、介紹自己的思想,老子不愿詳聽,希望孔子簡介其主要觀點,孔子概括其思想的核心為“仁義”。這是莊子通過孔子之口,說出儒家思想的核心為“仁義”。
三、儒家人性之內容:仁義和感官欲望
人性論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子貢云:“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本身就說明了孔子有豐富的人性學說。遺憾的是,《論語》所載孔子人性言論僅“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這一句話。郭店儒簡始有“圣人之性”與“中人之性”(《成之聞之》)的劃分,有“仁,性之方也”和“喜怒哀悲之氣,性也”(《性自命出》)這兩種關于人性內容的解讀。
莊子認為儒家內部對人性內容的理解是不一致的,大致包括以仁義為性和以感官欲望為性這兩種類型。關于儒家人性的內容是“仁義”,莊子首先是通過孔子與老子論辯的方式表達出來的:“老聃曰:‘請問:仁義,人之性邪?’孔子曰:‘然,君子不仁則不成,不義則不生。仁義,真人之性也,又將奚為矣?’老聃曰:‘請問:何謂仁義?’孔子曰:‘中心物愷,兼愛無私,此仁義之情也。’老聃曰:‘意,幾乎后言。夫兼愛,不亦迂乎!無私焉,乃私也。夫子若欲使天下無失其牧乎?則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獸固有群矣,樹木固有立矣。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趨,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義,若擊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亂人之性也”(《莊子·天道》)。在此,孔子肯定仁義乃人性之內容,并以仁義之于君子生存的絕對價值、仁義是君子之為君子的本質所在,論證仁義為人之性的必要性、必然性。至于仁義的內涵,孔子解之為心正和悅、兼愛無私。老子批評兼愛之迂腐和無私之虛偽,破除孔子所講的仁義的價值,然后指出人性猶如天地之“常”、日月之“明”、星辰之“列”、禽獸之“群”、樹木之“立”,乃是人的自然本性,并非外在于人的且制約人的本性的仁義。上述論辯,無論是孔子還是老子都是把仁義視作儒家之人性,都是在這一前提下進行論辯。
除卻通過孔子與老子論辯來表達儒家以仁義為性的觀點之外,莊子還通過直接批評儒家的方式來表達這一觀點。這在《莊子·駢拇》中有集中的表述:“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義。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也”;“吾所謂臧者,非仁義之謂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莊子的意思是人性自然,以仁義為性實是對人性的扭曲和傷害;那種把仁義當作人性的觀點是錯誤的,真正的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這里,莊子用道家的人性自然對抗、批評以仁義為人性的觀點。其所批評的以仁義為人性,就是儒家的人性論,因為在莊子看來唯有儒家重視仁義并以仁義為思想的核心。
關于儒家人性的內容是感官欲望,郭店儒簡已現端倪。雖然《語叢二》云:“情生于性”,謂情源自性,乃性的外顯;《性自命出》云:“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好惡,性也”,解人性為情,包括喜怒哀悲和好惡等,但是,《語叢二》又云:“欲生于性”,言欲出自性,乃性的表現。莊子卻認為儒家人性的內容除了仁義之外,還有感官欲望,他說:“屬其性于五味,雖通如俞兒,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吾所謂臧者,……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莊子·駢拇》)。這是用道家人性自然的觀點來批評以人性為感官欲望的觀點。而以人性為感官欲望的觀點,在莊子心中恰是儒家的觀點。莊子之前的郭店儒簡的“欲生于性”(《語叢二》)的表達,與莊子同時的儒家著名人物告子[②]的“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的界定,均可作證據。儒家以感官欲望為人性內容,在莊子看來,這感官欲望包括口、耳、目等感官對于味、聲、色等的欲求。
四、評判莊子視界中的儒家:從莊子和孟、告關系看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莊子認為《詩》、《書》、《禮》、《樂》、《易》、《春秋》乃儒家經典,仁義乃儒家思想的核心,同時還是儒家人性的內容。此外,儒家人性內容還包括感官欲望。我們知道,孔子精通《詩》、《書》、《禮》、《樂》、《易》,又作《春秋》,以此教育弟子,孔子之后,儒者均以上述六書為講學的基本教材。莊子因之概括之為儒家的“六經”,可謂水到渠成。問題是,孔子思想并不以仁義為核心,郭店儒簡的思想也不以仁義為核心,從目前所見到的儒家文獻來看,到孟子時才以仁義為核心。一般認為莊子與孟子同時,彼此卻不知道對方及對方的思想,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一種可能是,孟子之前,有的儒家人物即以仁義為其思想的核心;另一種可能是,莊子敏銳地看到了儒家思想發展的趨勢,斷定孔子之后,儒家必然從重仁轉向重仁義,儒家思想必然從以仁為重心轉向以仁義為核心。假使第一種可能成立,儒家以仁義為核心就不是由孟子所“發明”的;假使第二種可能成立,儒家以仁義為核心就是由莊子和孟子同時提出的,雖然莊子不是儒門中人。當然,如果我們設想莊子知道孟子及孟子思想的話,莊子解儒家思想的核心為仁義,實質上就是對孟子思想的概括。
另一個問題是,孔子本人只言“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郭店儒簡《性自命出》僅言“仁,性之方也”,就目前所見的儒家典籍來看,直到孟子才以仁義禮智為人性內容,這也與莊子所說的儒家以仁義為人性內容不太一樣。如果莊子與孟子互不相知,莊子的儒家以仁義為人性內容的觀點要么是對孔、莊之間的儒家學者的人性學說的概括,雖然囿于史料缺失,孔、莊之間的儒家學者的人性學說我們知之甚少;要么是預見到儒家因以仁義為其思想的核心,必然會以仁義為人性的內容。假若第一種可能成立,孟子以仁義禮智為人性內容的觀點就沒有多少原創性,只是對以仁義為人性內容的觀點的擴展;假若第二種可能成立,莊子認定儒家以仁義為人性內容的觀點與孟子以仁義禮智為人性內容的觀點,對于儒學發展來說就具有相同的價值。如果莊子了解孟子及孟子思想的話,莊子以仁義為儒家人性內容的觀點實際上就是對孟子人性論的提煉。
還有一個問題是,郭店儒簡《語叢二》只云“欲生于性”,并未明言欲即是性,就目前所見儒家史料來看,儒家直至告子才始言“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明確提出人性的內容是感官欲望。如果莊子與告子互不相知,莊子的儒家以感官欲望為人性內容的觀點,可能是對告子之前的儒家人性學說的概括,也有可能是對儒家人性學說未來發展的準確推論。如若第一種可能成立,告子以食色為性的觀點就缺少創造性,僅僅是對前輩人性論的重復;如若第二種可能成立,莊子以感官欲望為儒家人性內容的觀點同告子以食色為人性內容的觀點,對于儒家而言,就具有同樣重要的價值。如果莊子熟知告子以及告子思想的話,莊子以感官欲望為儒家人性內容的觀點實質上即是對告子人性理論的總結。
(此文改定于2008年3月10日)
關鍵詞:環境藝術設計;儒家美學;思想;價值
我國當代環境藝術設計想在世界上占有更高的地位,如我國的經濟發展一樣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就必須要有我國的藝術設計特色,而我國特色的核心之一就是儒家美學思想。儒家美學思想對藝術設計產生的影響,體現在人們對造物的價值觀念形成,使得造物成為中國倫理哲學的物化表現。誕生于封建社會的儒家思想,始終與我國社會共存共興。時至今日,沒有被時代淘汰,主要是其吸優吐劣的自我升級能力。深刻了解儒家美學思想對中國現當代環境藝術設計的影響,有助于我們更深層次、更全面的挖掘中國古代美學思想的精華及其哲學根源,讓儒家美學思想更好的為當代代環境藝術設計服務。
一、設計理論價值
1、“仁”是基礎
儒家美學思想的核心是“仁”,實質是追求人與人之間和諧發展。現代社會,“仁”是在思想上積極催人向善的因素。當代環境藝術設計理念是以人為本,儒家思想中的“仁”和“愛人”就是以人為本的有力支撐。環境藝術設計的理念首先是在功能性、藝術性上要以人為基礎,要服務于人。反之,設計師也無從談起合理的設計理念。
2、“禮”是標準
儒家美學思想中的“禮”是維系封建社會秩序、共生和諧的道德規范與保障。“禮”的最終實質就是規矩、秩序和遵循的代名詞。在我國古代藝術設計的發展中,“禮”以固有的數字、顏色、紋理、式樣、陳設等形式展示在各個角落,維護著封建社會等級、秩序和宗法。“禮”作為當代環境藝術設計理念也有著不可或缺的位置。設計理念由過去服務于封建法統的角度,而演變為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通過設計中的材質、數理、裝飾樣式等元素,達到服務國家、服務社會的作用。
3、“天人合一”是設計理念
中國最為古老的哲學命題之一就是“天人合一”,它不是哪一個固有思想流派的專利,但卻是每一個思想流派不可回避理念。孔子提出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來論證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最為完善,最為科學、最為合理、最具智慧的中國哲學思想。追求環保理念是環境藝術設計必然遵循的理念,而儒家思想的“天人合一”理念正是討論人與自然之間和諧關系,存在著對人本身和看待自然兩個方面的要求。
二、設計實踐價值
無論是中國古典風格、還是當代的新中式風格,都是利用中國元素中的圖騰、花紋、色彩、陳設等外觀裝飾形式來營造環境藝術設計的外觀表現。
1、“和”為貴
“和”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中,“和”為貴是儒家美學思想最重要的核心理論之一,是中國最早形成的哲學思想,是中國文化的精髓,體現了儒家美學思想的平衡觀念和內斂性格。儒家思想看待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之間內容實質關系的基本觀點是世間萬物和諧共生。這一理念一直伴隨民族發展至今,一直全方位影響著社會。當代環境藝術設計應呈現出折中、平衡、內斂的主體趨勢,這一趨勢也應成為未來環境藝術設計的主流。
2、“天地人相參”
“天地人相參”集中表達了人與自然之間相處的觀念,體現了人類中心論的同時,倡導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尊重和應對態度。儒家美學思想中人化自然的理念在環境藝術設計中長期存在,不僅在過去有其輝煌的歷史,也會在未來散發出吸引人的光彩。當代環境藝術設計是建立在人生存活動的自然環境當中,應利用自然的同時順應自然規律,這以理念不論在當代還是未來,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3、“內圣外王”
儒家思想中的一個基本命題就是“內圣外王”,這是儒家思想中提倡強大自身,影響外界的方式,是對“修齊治平”思想的延伸和設想。然而在當代環境藝術設計中主要是指,對我國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
三、設計教育價值
孔子作為儒家思想的開源偉人,更是一個影響世界的教育祖師。所以儒家美學思想在中國從古至今的各個時期,對教育的影響根深蒂固。儒家思想在當代中國環境藝術設計教育中影響尤為重要。
1、克制“急功近利”
對環境藝術設計從業人員思想教育,應該符合儒家思想提出的“厚積薄發”的循序漸進理念,環境藝術設計的學習和實踐和其他科學一樣,不能速成與復制,需要腳踏實地,穩步前進。
2、消除“見利忘義”
儒家思想至高的道德、禮教、政權要求就是兩個字:“忠”和“義”。在商品社會中,環境藝術設計是通過創造科學、藝術、合理的環境,來獲得勞動報酬。這使得環境藝術設計人員在專業技術上應具備相應的高度,同時在職業操守上更要保持高要求。
3、塑造“職業精神”
儒家美學思想創造出中國的儒雅高尚“士”階層、日本的忠勇忍義“武士”階層、韓國的“賢人”階層。當代環境藝術設計人員教育中,儒家思想強調提升自身專業素養,在思想上要有獨立的人格、踏實的作風、誠信的態度和團隊的合作精神。
四、結論
儒家美學思想是我國歷史、民族心理的重要投影和重要潛流。在當代環境藝術設計中有著舉足輕重的現實意義,對未來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設計理念、設計風格、對外影響和傳播以及環境藝術設計教育等體現著不可替代的價值。
作者:顏文明 單位: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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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師范大學人口、資源與環境學院,山東 濟南 250014)
摘 要:國學是幾千年來中國文化、歷史的積淀。源遠流長的中國傳統文化使中國人重整體、重混沌、重象形、重道德、重關系、重秩序,根植于傳統文化的法家、儒家、道家等國學思想影響了中華民族的價值觀。管理需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厚滋養,需要從中國文化的精髓、根本上去尋找方法。更好地將國學思想精髓運用于現代企業管理,將有助于實現企業與員工的和諧發展,達到理想的管理效果,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與繁榮富強。
關鍵詞 :國學思想 儒家思想 法家思想 道家思想 企業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2.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28-0191-03
國學是中華民族的文化之根,凝聚了傳承久遠、歷久彌新、博大精深的優秀文化智慧,蘊含著豐富的東方思維,其中的思維觀、決策觀、用人觀和自我觀等對企業管理和企業家自我提升具有深遠的意義,靈活運用國學,可以打造和諧強大的企業管理模式與文化氛圍。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現代企業需要從國學中去挖掘、傳承和發展有價值的思想,汲取精華、剔除糟粕,培養核心競爭力,提升管理理念,改進經營模式,促進管理創新。要實現管理現代化,必須繼承本國的文化遺產,融匯東、西方管理文化的精髓和智慧,走與民族歷史、傳統文化相結合的道路。
中國傳統文化中蘊含著豐富的管理思想和謀略,特別是孔子倡導的仁、義、禮、智、信、中庸等儒家思想精髓對現代企業管理具有非常實用的指導性、借鑒性和啟發性作用。從國學文化中萃取了“孝悌”、“禮仁”、“信義”作為企業核心價值觀,倡導員工做人要“孝悌”,做事要符合“禮仁”,做生意要遵守“信義”。
在國學思想中,應用于企業管理的思想的主要有法家、儒家、道家等哲學思想。
一、法家哲學思想:以法治天下
法家的管理學說本質上是一種控制理論。法家治道以道為本,以國之治強為目標,以法為行為標準,以勢為運行力量,以術為操控方法,法、勢、術亦相結合、三者互補,構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觀,韓非子的管理控制思想,偏重于控制體系的設計,對于體制因素的重視,超過對人的素質、能力等主觀因素的重視。法家的管理是強制性管理,它認為人們都有自私自利的一面,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人與人之間只存在經濟關系,即利益關系。如管子曾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里路也不覺得遠,主要是因為利益驅動。法家認為管理需要采用高壓政策,要做到“信賞必罰”,賞罰分明,用強大的法律和豐厚的利益來恩威并施。
將法家思想運用于現代企業管理,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一是加強企業制度建設。員工是否能夠忠誠于企業,主要依賴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講究制度執行。在一個企業中,規章制度、條例、紀律、政策的制定權,如果不集中于最高管理層,政令不可能暢通。法家強調對執法者的控制權的集權,領導應謹慎選擇可以交付任務的人才,在確保威信的基礎上充分授權。三是管理風格嚴厲。法家用“賞罰”來主導員工的行為,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和規定,做到賞罰分明,但也存在忽略人有自我實現的需要的傾向。如果管理者將管理重心完全放置到了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實施甚至是對員工的懲罰上,而忽視了企業文化、道德建設,也會影響企業整體發展。
二、儒家哲學思想:以人為本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以儒家文化為代表的中華傳統文化,是我們民族的根和魂,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源泉。
儒家思想的出發點是人本主義,強調尊重他人,感化人心,追求人格完善,人際溝通。人本主義的核心就是尊重人的價值和尊嚴,以人為中心進行管理,把人看做是企業最大的資源,管理者要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儒家管理思想主要包括實行“德治”和“仁政”,樹立“以民為本”的觀念。儒家特別強調個人道德修養,自身管理,“君子務本”、“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無不體現管理者從自身做起,培養自己德行的觀點。
儒家思想重道、明德、信義、崇禮,與當代科學管理思想十分相近。儒家思想的出發點是人性本善,強調“忠”、“恕”之道主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強調個人利益絕對不會凌駕于團體之上。
儒家文化當中不僅蘊藏著豐富的為人處世之道,還包含著管理與經營之理。儒家文化博大精深,且融會貫通,將儒家文化的精髓滲透到現代企業管理當中,合理科學加以運用,是培養和鍛造領導藝術、從謀劃到決策都能夠穩中求進、并指導領導者與企業上下共同發展的寶貴精神財富。
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仁義禮智信”。“仁”的本義是友愛、互助。當一家企業得到別的企業的幫助后,應當銘記不忘,尋找機會予以報答。“義”是指人的思想和行為要符合一定的道德標準。在企業發展過程中,既注重經濟效益,又注重社會效益。“禮”是一種傳統美德,表現為良好的企業形象。在市場競爭中,要靠優秀人才和超群的智慧才能勇立潮頭,這就是“智”。 “信”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取信于民的企業能夠穩定發展,失信于民的企業難有立足之地。
儒家思想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觀點:一是仁者愛人。管理者的基本職責就是善用人、能容人,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激發和調動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企業與員工共同發展。
儒家提倡“人和”,認為人與人之間應該互敬互愛,以和為貴。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企業中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利益訴求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矛盾。管理者可以采用“以和為貴”的價值理念,做到企業內外、上下、左右協調一致,達到和諧管理的最佳境界。
二是以義統利。儒家思想主張“以義統利”。孔子說“見利思義”,孟子說“先義后利”,均把義作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儒家思想在義利關系上認為:“倉廩實然后知榮辱,衣食足然后禮義興”。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主張“義以生利”、“先義后利”、“重義輕利”,強調儒家的“義”,把追求利潤與服務社會結合起來,使精神價值與物質價值相互融合、相互促進,最終達到“以義統利”,“義利統一”。
三是以德服人。儒家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運用就是強調“以德治企”和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儒家也是既強調制度與法律,又強調倫理道德的重要,主張培育人的美德和良好的社會風尚,使人們按照道德準則去做應該做的事。管理者必須以身作則,用自己的榜樣去帶動受教者,要以自己的模范道德行為為表率。
四是團隊意識。儒家主張“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把個人、家、國、天下四者統一起來。另一方面主張“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君子合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合”,倡導團隊中的團結與協作。企業應為每個團隊成員提供富于挑戰性的工作,將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崗位上,管理者要不斷指導團隊成員的成長,為他們提供學習新技能的機會,提供施展才能的舞臺。
儒家思想有助于企業員工之間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幫助員工樹立集體主義觀念,正確處理個人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在企業中,無論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還是員工與員工之間,都應該彼此尊重、彼此信任,形成團結、友愛、互助的良好關系。同時企業領導者也要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主動關心下屬,給他們成長的空間,充分發揮他們的才干,企業領導如能真正做到一視同仁,關心員工,切實在工作、生活方面為員工排憂解難,那么員工也將會被管理者的人格魅力所感染,以實際行動回報企業,這就是“相互作用”的體現,也是儒家提倡這種“仁愛”思想所希望看到的一個結果,這種良性循環正是當代企業追求達到的一個目標。
三、道家哲學思想:循“道”而行
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將“道”看作是一種客觀規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強調人們必須按照自然規律辦事,順其自然,作到天地相合,天人合一,充分融匯,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統一,然而“道常無為”,因此應無為而治,通過最有效的管理來減少干涉行為,實現企業與員工的和諧共生。
道家管理哲學中的“無為而治”、“治大國若烹小鮮”、“弱者道之用”、“天地相合”等觀點都是對“道”的延伸和支持。
道家思想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觀點:一是無為而治。道家提出的“無為而治”是管理的最高境界。在道家看來,管理者在具體事務上少插手,放手讓被管理者積極有為,鼓勵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創新精神,從而實現目標。“無為而治”是道家管理智慧的基本原則。道家主張管理者應該順應管理活動的規律,不亂作為。所謂“無為”,就是要按照規律辦事,充分尊重事物的客觀規律,自然而然達成企業的管理目標。管理者必須講求策略,要“抓大事”而“舍小事”。只有敢于“無為而治,道法自然”,順應、尊重自然規律,最大限度發揮員工積極性,才能大有所為。道家的管理宗旨就是通過“無為”.最后達到“無不治”的管理效果。
二是善用人者為之下。“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高明的管理者應該謙下待人,而不應自以為處處都比下屬能干。因為位在其上者,并不一定是才在其上。管理者若高高在上,自高其智,目中無人,則有智者必不肯忠誠效力。好逞其能者,有才能的人必不肯與其相處共事。管理者要懷著謙下之心,虛心聽取下屬的意見,才能使被用的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三是治大國若烹小鮮。老子提出:“治大國若烹小鮮。”企業家治理現代企業,應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這樣有利于員工安心工作。管理者的主要任務是做好決策,把握好做什么、何時做、誰來做,同時鼓勵下屬放手去做,絕不能事無巨細事必躬親。管理者要以小心謹慎的態度去處理各種事物,尊重事物的穩定性、復雜性和可變性,不能主觀冒進,朝令夕改。管理實際上是對人的管控,最高境界是少控制、不控制,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企業的規章制度和發展方向不能朝令夕改,必須保持連續性和一貫性。
道家管理對人的個體價值和個人自由予以了更多的關注,強調管理要以人性化為核心,把員工作為企業最重要的資源,尊重員工的地位、價值與尊嚴,為員工科學合理地安排工作.充分考慮員工的成長和價值。如果企業家始終堅持正確的價值觀為人處世,為下屬樹立良好的榜樣,為企業營造良好的聲譽,尊重市場發展和社會需求變化的規律,腳踏實地進行企業管理,員工滿意度、工作效率和質量也會隨之提高。“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換來的是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和消費者對企業的認可。看似“無為”,實則“有為”,就會樹立企業的成功之本,企業就會基業長青。
四、國學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融合
法、儒、道家管理思想具有殊途同歸的特點。管理的各個環節都可以用法、儒、道管理思維來完善。將法家的權謀、儒家的進取、道家的無為融合于企業管理之中,靈活運用。
法家在強調管理者的絕對權威基礎上實行制度的強制約束,沒有規矩則不成方圓。法家提倡獎懲制度賞罰分明,有功則賞、有過則罰。在公司成立之初就應運用法家的思想,建立起完備的公司規章制度。
儒家的管理智慧主要體現在“做好人情,成好事情”。孔子的德政思想與現代企業文化建設理念相吻合,通過所有員工的自我約束、行為表率來形成企業的統一價值觀和行為。
道家的管理智慧提倡在基礎管理完善的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各得其位、各司其職來維護企業的正常發展。“無為而治”正是治理的根本,是領導藝術的最高境界。
在企業管理實踐中,越是基層的管理,法家方法的比例越重;越往上,道家的比例就越重,而最高層次則是道家的“無為而治”。一般來說,可以先以法家思想奠定公司的行為及法度基礎,而后以儒家思想管理。在共同遵守規章制度的氛圍中,與員工和諧相處,創造基于律法為前提的以儒家思想為企業文化核心的情感管理。待公司在以上兩種思想下和諧平穩發展成熟后,可以適時導入道家思想,最后達到“無為而治”的境界。
法、儒、道家三種思想各有特色,只有組合運用,威力才會更加強大。用法家思想治天下,用儒家思想安天下,用道家思想持天下,企業將所向披靡。過于依靠律法治理企業,容易造成員工忠誠度低,無歸屬感,與公司貌合神離。過于注重儒家思想,極容易導致員工不遵循公司規章制度,紀律混亂,沒有律法。道家思想則要在前兩種思想已經充分奠定公司扎實基礎的時候才能導入,否則也會造成水土不服。
國學智慧所蘊含的做人、經營和思維的智慧,對于提升人生境界、促進企業的經營發展有很大幫助。企業管理就是選好人,用好人,留好人,讓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國學的精華就是國人認可的價值體系,對自然、社會與人生的根本看法。中國人看重的價值取向包括社會和諧、仁愛友信、開拓創新、成就權力、中庸傳統、安居樂業、家庭美滿、快樂人生、人情關系和平等自由等。了解員工所思所想,堅持以人為本,堅守人的尊嚴和社會正義,體現對歷史文化和社會的責任,才能更好地管理好企業,實現企業、員工和諧發展。
無論是法、儒、道哪一家,都有許多思想精髓可以被運用于企業管理過程中。但法、儒、道三種哲學思想也有不少的缺陷和不足,也需要不斷發展,與時俱進,趨利避害,自我完善。另外,法、儒、道家的哲學思想僅涉及思想層面,偏重于理論,而非具體的管理方法,西方科學嚴謹的管理方法、流程以及強調個人價值和自由、尊重個性與發展的做法也非常值得學習借鑒。只有融匯東、西方管理文化的精髓和智慧,才能創造出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管理理念。
總之,企業管理工作應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榮辱觀、是非觀、道德觀,把社會責任放到更重要位置,認真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做好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創造公平、和諧的環境,將根植于傳統文化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日常管理,在企業發展壯大的同時帶給員工更多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在具體管理中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決策,充分發揚民主與科學精神,實現企業發展的終極使命,即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與繁榮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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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中,社會核心價值體系的建構至關重要。社會核心價值體系的建構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各種復雜因素。如何有效弘揚社會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管理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儒家思想是傳統社會的核心價值體系,旌表制是傳統社會的國家權威評價機制。在傳統社會,國家通過旌表制彰顯社會核心價值體系取得了顯著效果。儒家思想在旌表制的影響與滲透下深入人心,贏得了全社會的廣泛共識。
一、傳統社會的核心價值體系
中國文化有著悠久的歷史,對東方文化的形成產生過重大影響。源遠流長的中國傳統文化,經過幾千年的積淀,形成了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傳統價值觀念。“仁”與“禮”是儒家核心價值觀念的兩個基本內核。在儒家思想中,“仁”以個人道德品質為依據,“禮”以社會等級差別的合理性為基礎,二者共同奠定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價值觀念。二者互為表里,共同構成儒家思想中“愛有差等”的基本原則,規整了人們的行為和心理,促進了社會有序狀態的形成。“仁”與“禮”猶如兩塊基石,從不同的方面用不同的方法鞏固維護著封建統治,促進了社會有序狀態的形成。它們在理想人格、價值取向和社會心理等文化深層結構方面,影響了中國社會2000多年,被奉為中國封建社會的金科玉律。“仁”與“禮”的有序結構結束了這一社會核心價值出現之前的無序與困惑,為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做出了特殊的貢獻,適應了封建經濟關系與政治制度的需要。
至漢代,“廢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學獲得了獨尊的地位。董仲舒提出“三綱五常”道德論,至此,儒家核心價值體系獲得了完備的理論形態,并獲得了社會的法律認可,得以確立。之后,歷代統治者均大力倡導,以此作為倫理導向與秩序約束,實現了封建社會的延續與發展。“仁”與“禮”的思想構成了“三綱五常”的基本框架。所謂“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禮”的基本原則和具體體現。“綱”原指網上的總繩。《尚書?盤庚篇》曰:“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意即,只要提起總繩,就可以迅速并且有條不紊地帶動起全網來,引申為主導、支配、核心、宗旨、目的等意。君臣、父子、夫婦是所有社會關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三種關系,只要解決好這三種關系,就可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1],一切問題便迎刃而解。所謂“五常”,原指處于特定關系和地位中的某些人所應當遵從的特殊道德規范。《尚書?泰誓》云:“今商王受,狎侮五常”。孔穎達曰:“五常即五典,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2]后指仁、義、禮、智、信五個德目。“仁”是“五常”之首。
如果把“三綱五常”比喻為一張網,“仁”就好比一條橫向的網線,從主體內在修養與家庭倫理的層面提供價值準則;“禮”就好比一條縱向的網線,從社會外在約束與宗法秩序的層面提供行為規范。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是這張網上的一個網格,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確切的位置,每一個人的言行都有具體的約束和規定。這樣,作為儒家核心價值體系的 “三綱五常”就以“仁”與“禮”為基本內核,從家庭倫理與宗法秩序兩個層面為封建社會提供了一套嚴整的行為價值準則,將不同社會角色的人規整到自己的位分之上,使整個社會處于有序的狀態之中。“三綱五常”是中國封建社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和價值準則。它將政治強制和道德自覺相統一,把社會中每一個人的行為納入各自軌道,使社會行為帶有模式性。這種模式性的出現,正是思想統一、文化統一的必然要求和具體表現。“三綱五常”的出現不但從理論上總結了先秦直到漢代多種流派發展的結果,而且在社會實踐上適應了中國古代宗法等級制度的需要,對統一思想,統一文化,起到了積極作用,從而促進了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儒家思想對秦、漢以降兩千年的中國文化具有定型作用,并對中國封建社會價值體系產生廣泛而又深遠影響的。春秋時代,社會急劇動蕩,思想界百家爭鳴,大倡己說,各訴其所是,非其所非,沒有統一的價值觀念,正所謂“禮崩樂壞”,社會秩序十分混亂。正是在這樣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孔子提出了“仁”與“禮”的思想,用以匡正社會規范和道德倫常。儒家的“禮”促進了人的社會化過程,并在客觀上起到了增強社會穩定和持久發展的作用。在尊賢有等,親親有術的等級秩序中,每個人都有一個特定的位置。個人在宗法血緣上,在家與國同構的網絡中,都受到具體的約束和規定。儒家的“仁”又為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維護民族的統一和團結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儒家的綱常倫理、仁愛思想為在失序的社會中無所適從的人們提供了一套嚴整的行為價值準則。儒家“仁”與“禮”思想既是封建階級的官方意識形態,又是現實生活實踐中人們進行價值選擇和評價依據的依據,為中國古代社會歷代統治階級所倡導。中國傳統社會在“仁”與“禮”的導向下,產生了超常的穩定結構,社會處于長期穩定和團結的局面。
二、傳統社會的國家權威評價機制
旌表是以皇帝名義授予獎勵的國家表彰制度。通過為民眾樹立榜樣,表彰儒家所倡導的忠、孝、節、義等道德行為,彰顯儒家核心價值體系。旌表活動一方面使旌表者美名遠揚、榮宗耀祖;另一方面使儒家核心價值觀念在民眾中扎根。“三綱五常”成為主流評價標準[1]。
“旌”的原意是一種旗幟。《周禮?春官?司常》載:“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日月為常,交龍為,通帛為,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隼為,龜蛇為,全羽為,析羽為旌。”[2]“表”原指裘的有毛的一面,引申為儀范、表率之義。“表”與“標”音同義通,意指立木來標志、彰顯、告示某事物。《管子?君臣上》謂:“猶揭表而令之止也。”唐代尹知章注曰:“表謂立木為標,有所告示也。”后來“旌”和“表”通用均為表彰、表揚之意。如《左傳嘻公二十四年》:“以志吾過,且旌善人。”“旌”、“表”連用意即樹立匾額、碑石、牌坊等標志以示表彰。
旌表制度萌芽于先秦。《尚書?畢命》中記載:“旌別淑慝,表厥宅里;彰善癉惡,樹之風聲。”[3]“宅里”即居處,“淑慝”即善惡。“旌別淑慝”、“彰善癉惡”即對善惡作出區分,表彰善、懲治惡。春秋時期,齊桓公曾令各州:“表稱貸之家,皆堊白其門而高其閭。”[4]齊國對慷慨捐獻、樂善好施、佐國家之急的“義民”用白泥粉刷門墻、增高里門的方式予以表彰。先秦時旌表的對象除佐國家之急的“義民”之外,還包括殷遺民中的善者以及作為前朝賢達的商容等,旌表主旨尚不十分確定。后世則明確將忠、孝、節、義之人作為國家旌表的對象。秦漢時朝廷多次表彰對國家對人民有杰出貢獻或者品節高尚之人。
漢代以孝治天下。“孝”是中國古代產生最早、影響最深的一個家族道德觀念和倫理范疇[5],是儒家的核心觀念。孔子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也就是說,能遵守孝道的人大多具有向善的基礎,很少有為惡作亂的。對于“孝”的重要性,《孝經》有言:“教民親愛,莫善于孝。教民禮順,莫善于悌。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善于禮。”(《孝經?廣要道》)在儒家看來,孝乃“百行之冠,眾善之行”,是道德的根源。漢代實行察舉制,通過舉孝廉選拔的人才最多。《文獻通考》記載:“漢世諸科雖以賢良方正為至重,而得人盛則莫如孝廉,斯亦后世之所不及。”(馬端臨:《文獻通考?選舉》)通過孝廉選舉出來的人才不再經過考試而直接被任用。漢代皇帝如漢昭帝、漢宣帝、漢元帝、漢順學習過《孝經》。在皇帝的率先垂范下,最能集中體現孝道理論的儒家典籍受到了高度的重視。漢代重視學校教育對推行孝道的教化作用。無論官學、私學,入學弟子除《五經》之外,均需學習《孝經》。呂思勉說:“古代學校本講教化,非重學業,漢人猶有此見解。故武帝興學之詔以崇鄉里之化為言,而公孫弘等之議,亦云建首善自京師始也。”[6]漢代學校教育的主要內容是道德教化。通過學校教育,“孝”在社會得到了廣泛普及,儒家以孝為核心的倫理道德觀念得以廣泛傳播。自漢以降,孝成為重要倫理精神支柱,在治國安邦中發揮重要作用,成為旌表的主要德行之一。
魏晉南北朝沿襲漢代以孝治國的做法,并開始以載入史冊的方式旌表孝行。正史中的“孝義傳”、“孝友傳”、“孝感傳”和“孝行傳”等表彰孝行的類傳都是對篤行孝道之人進行旌表。魏晉南北朝時期還規定在立太子時要旌表孝子節婦,表其衡閭,赍以束帛[1]。至隋唐,旌表制度逐漸成為定例。隋朝已見旌表詳案,如:“田德愚,觀國公仁恭之子也,少以孝友著名。上聞而嘉之,……因改所居村名孝敬村,里為和順里。并賜帛二百匹,米百石,復下詔表其門閭。后歷太子舍人、義州司馬。大業中,為給事郎、尚書駕部郎,卒官。”[2]可見,隋朝旌表已采用更易地名、賜物、旌門、授官等多種形式。
唐朝在《冊府元龜》旌表部中對旌表的教化功能與目的詳加闡述:“王者甄明高義顯異至行,所以激揚風化敦率人倫也。蓋天下至大士民至眾不可家喻而戶曉故顯其忠,所以勵事君也褒其孝;所以勸事親也尊賢者;所以善也表烈士;所以義也。或授之爵秩,或祿其子孫,或旌其門閭,或賜以帛以至其征賦申以祠祀。皆因事以立教獎一而勸百,故能述宣王度丕薄俗民德厚有恥且格……”(《冊府元龜》卷一三七)旌表制以儒家道德規范“忠”、“孝”、“賢”、“義”作為評價標準。為使儒家核心價值體系家喻戶曉、婦孺皆知,民眾明善而效仿,朝廷對被旌表者授以爵祿、賜以帛、旌其門閭以“激揚風化”、“敦率人倫”。與此同時,民眾通過這些醒目的、顯見的、外在的物化標志,能夠更好地了解官方倡導的核心價值體系,以致競相效仿,蔚然成風。
自秦漢以降,旌表制度成為朝廷對臣僚百姓的一種最高榮譽和獎賞,不僅從對象、程序上進行了規定,而且規定了多種旌表方式,并逐漸成為定例,沿襲傳承。旌表對象是符合儒家禮教的模范人物。《后漢書?百官志五》明確指出: “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順孫,貞女義婦,讓財救患,及學士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門,以興善行。”《魏書?世宗宣武帝紀》也規定:“孝子、順孫、廉夫、節婦旌表門閭。”《元史?百官志八》亦謂:“旌表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高年曹德。”可見,歷代王朝均對義夫、節婦、孝子、賢人以及累世同居等大加贊賞。忠君、孝悌、貞節、賢義成為朝廷確定的旌表對象。旌表方式靈活多樣:“或授之爵秩,或祿其子孫,或旌其門閭,或賜以谷帛以至復其征賦,申以祠祀,皆因事以立教。”(《冊府元龜》卷一三七)朝廷和官府通過樹立物化標志、給予經濟獎勵、提高政治地位等多種手段對“忠”、“孝”、“節”、“義”等道德行為加以旌表。
樹立物化標志主要有表閭、立闕、立碑、立牌坊、立祠建廟等形式。表閭、立闕即由朝廷官府或賜匾額懸于門上、或于門前建立高大門觀以崇聲勢,亦稱旌門、旌閭。立碑即將碑立于村頭街坊、孝子廬墓之所。一人賢德,里閭增輝。立牌坊、立祠建廟即建牌坊、建置祀廟于其里巷,如各種功德牌坊、孝義牌坊、貞節牌坊、科舉牌坊、關帝廟、岳飛廟等。牌坊匾額上題有“樂善好施”、“義方世訓”、“力孝遺芳”、“嘉德懿行”等字樣,并記載著主人的姓名、功勛、事跡。這些醒目的物化標志一方面是表彰個人忠、孝、節、義的道德行為,同時也為更多的人樹立道德楷模、行為典范。給予經濟獎勵主要有賜給實物和減免課役兩種形式,以米、絹、金銀等實物作為獎賞,或減免稅賦課役以示旌表,給予旌表者以經濟補償。提高政治地位主要有賜爵和授官等形式。賜爵即給予名譽爵位,授官即給予官職,以示表彰。唐宋時期因“孝悌”而得旌表者具有任官資格。雖然由此謀得官職并不占入仕主流,但也并非罕見。這在封建社會無疑具有極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除此之外,還有更易地名、賜予名號、榮蔭子孫、載入史冊等多種形式。更易地名即改所居鄉里的名稱,賜予名號即賜予如“孝義”、“貞德”等名號以示表彰。載入史冊即將旌表者事跡列入史書記載。二十五史中的《孝子傳》、《烈女傳》、《忠義傳》等記載的都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道德典范。在封建社會,科舉取士造就了數量龐大的讀書人,許多人并不能幸運地踏上仕途,“英倫沉下僚”的現象在所難免。儒者理想有三立,曰“立德”、“立功”、“立言”,亦稱“三不朽”,是儒者的畢生追求。為鼓勵這些歸于民間的讀書人“立德”,朝廷官府通過榮蔭子孫、載入史冊等手段,為難以“立功”的讀書人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使他們在基層民間發揮敦化民俗的表率作用。
由于旌表是直接由皇帝或朝廷頒發的最高榮譽,且一般情況下終生享用,這在崇尚禮儀的時代是莫大的榮耀,因此受旌表者不僅本人深受鄉里仰慕,子孫后代亦深得裨益。在榜樣的示范下,人們紛紛為光耀門庭而身體力行。通過旌表制上下互動的方式,國家權威評價活動引導著民眾評價活動。儒家核心價值體系不僅家喻戶曉、婦孺皆知,贏得了廣泛的社會認同,而且內化為民眾的價值信念并轉化為實際行動。
宋代旌表已有一定程序,包括受旌表人的事跡、條件、薦舉人的權限、上報公文的格式、審批的程序,以及審查和檢測制度等。明代制定了嚴格的審查和檢測制度,防止出現腐敗和不作為現象,保證旌表制度落到實處。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下詔榜示天下:“本鄉本里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及但有一善可稱者,里老人等,以其所善實跡,一聞朝廷,一申有司,轉聞于朝。若里老人等已奏,有司不奏者,罪及有司,此等善惡,每遇監察御史及按察司分巡到來,里老人等亦要報知,以憑覆實入奏。”[1]里老上報的請旌名單需經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嚴厲把關,層層核實,同時還需鄉鄰擔保。如經監察部門審核發現問題,須承擔連帶責任,朝廷將予以嚴厲打擊。
清代旌表制度更為完善。建立一個貞節牌坊需層層核實、審批、上報。表彰須經過州縣題請、冊結、駁查、題達、(都撫學政)具題或匯題、發建坊銀兩等步驟,手續繁雜。可見清代旌表程序管理更為嚴格。清人尹會一說:“節孝為風化攸關,表揚實朝廷大典。”(尹會一:《撫豫條教》)不可忽略輕慢。旌表制度的不斷完善保證了旌表手段的落實和旌表目的的實現。通過對禮樂教化的不斷強化與引導,國家的權威滲透到基層的民間,儒家核心價值體系成為社會規范。
三、結語
旌表制度的發展史直觀地反映出中國傳統社會國家權威評價活動的引導方向及評價標準的最終確定。旌表的目的在于為民眾樹立道德楷模,教育民眾忠君、孝悌、貞節、仁義。通過物質獎勵與精神表彰等多種形式,使民眾在對榮譽的追求中認同并遵循儒家禮教,儒家核心價值體系得以內化并轉化為實際行動。歷代王朝均十分重視發揮旌表的教化功能和導向作用,通過旌表忠臣、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以及累世同居等儒家所倡導的道德行為,樹立標識、引導民眾,從而實現儒家核心價值體系的滲透與認同。在旌表活動中,自上而下形成一股凝聚力,有效地發揮了權威評價的強制作用與導向功能。成為社會發展的有效激勵機制。對此,伏爾泰在其《風俗論》中這樣說:“在別的國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國,其作用更大,用以褒獎善行。若是出現一樁罕見的高尚行為,那便會有口皆碑,傳及全省。官員必須奏報皇帝,皇帝便給應受褒獎者立牌掛匾。”[2]在人們內心深處,“三綱五常”實際上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甚至比法律更有威力、更深入人心。這正符合儒家“導之以德,齊之以禮”的治國理念,體現了中國傳統社會禮法融合的趨勢。
旌表制符合民眾心理,促進了儒家核心價值體系的普及與認同。人們從匾額、碑、祠、牌坊中獲得具體的教諭。這些物化標志傳遞著忠、孝、節、義的價值信息,成為“一種凝固的社會記憶”[3],是儒家核心價值體系傳承的重要載體。賜物、賜名號、授爵、拜官等旌表形式又以功利引誘民眾爭相效仿實踐。自周至清,無論朝代如何更替,但是民眾對旌表的追求始終不變。儒家核心價值體系在漫漫歷史長河中得以傳承而綿延不絕。
儒家思想的產生是以封建經濟為基礎的。進入現代社會以后,儒家思想賴以產生的經濟基礎已不復存在。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西方意識形態、文化價值觀念對我國民族文化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中華民族經過長期歷史實踐所形成的獨特的文化品格和精神追求,在全球化過程中一度遭到排擠和消解。強調秩序和整體觀念的儒家思想及其評價機制一度遭到批判,西方價值觀念中的個人主義、民主、自由觀念及其管理制度被奉若神明,大肆吹捧。然而,一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念所揭示和反映的,正是一個民族最深沉的精神世界和價值追求。核心價值體系只有依托本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才能為新秩序的建立,為未來社會的發展提供動力。面對變化了的歷史條件和社會現實,儒家思想如何為現實社會、為未來社會服務是當代儒家核心價值體系發展所面臨的首要問題。在進行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在面臨傳統與現代的矛盾與沖突中,我們應該積極探索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新途徑。一方面繼承、發掘傳統價值在現代社會的積極內涵;另一方面,開放吸收現代文明的成果,使儒家思想跳出傳統文化的囿苑,彰顯其現代價值,使儒家思想在新的歷史轉型時期、在新的制度框架內,發揮著獨特的適應力、內聚力與活力。
結論:研究儒家“和”思想的內涵,將其應用到書籍設計當中,能夠提升現代包裝設計的文化性,增強消費者對產品的文化認同,并且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對現代書籍設計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引言
“和”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它在長期的應用實踐中體現了中國人處理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的智慧,在調整階級關系、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起到了突出的作用,同時也為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提供了理論基礎。它不僅僅是一種思想,在中國長久的歷史文化看來,儒家“和”思想已經被衍生成一種兼容并蓄的藝術形式,并且被廣泛運用到建筑技藝、園林、書法、繪畫等藝術設計領域。本文通過對儒家“和”思想進行梳理,使其與書籍設計相結合,總結出基于儒家“和”思想指導下的設計理念,進而從視覺元素、材料選擇、書籍造型和裝幀結構上研究如何在現代書籍設計中體現出具有儒家“和”思想的設計理念。
二、儒家思想中的“中和之美”談書籍設計中的適度理念
在儒家思想中,任何事物的審美和欲望應該有理性地、適度地抒發,去達到情感和思想的互融互通。正是因為有“中和”儒家思想的引導下,人們才會更加滿足自己當前的生活從而做到知足常樂、控制欲望,只有做到儒家思想中的適度原則,才能實現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睦共處。在書籍設計中,近年來隨著電子讀物的普及,加上有些設計人員為了迎合某些書商的要求,對書籍過分裝飾一味地追尋表面視覺上奢華高雅的書籍裝幀形式,出版商也越來越看重書籍外觀,而產生了很多過度包裝的書籍,因為在他們看來現代紙質書籍具有了擺設和收藏功能,這種看似提高書籍價值的行為對于書籍本身來說其實是一種病態的表現。過度包裝不但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還對消費者的心靈進行了腐蝕。書籍自古以來就是傳播知識、教書育人的主要媒介工具,如果過度的最求外觀上的好看與銷售價值只會適得其反。儒家的“中和”思想要求書籍裝幀設計師在設計創作過程中尋找最佳的平衡點,讓書籍設計的外在體現出對稱、平衡、協調和統一,并對稱美、秩序美來帶動人的自我身心的和諧,讓人的身心、人與人、人與自然處于圓融的狀態,實現真正的“中和之美”。
三、儒家思想中的“天人合一”談書籍設計中的生態理念
儒家思想常常強調“天人合一”,其中以人為核心,強調人與天地、自然的和睦共處。天人合一的生態理念引導人們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不應當以占有自然、破壞環境為目的,而應思考如何與自然融為一體,世間萬物本身就屬于自然界,人們不是要逃離自然的環境、改造自然的規律,而是要融于自然、親近自然,實現生命之美與自然之美的相互契合。因此,在書籍設計中應體現“天人合一”的生態理念,抑制無限制的欲望,避免向自然無限制地索取從而造成大量的破壞,盡量采用以自然、可回收的物質和材料作為書籍紙張制作材料,提倡綠色設計理念,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儒家思想中的“文質并重”談書籍設計中的整體理念
孔子明確了“文”與“質”的關系,提出“文質并重”的思想理念。“文質并重”是強調形式和功能的統一,避免出現“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的極端現象,使“文”和“質”和諧統一,相得益彰。在書籍設計的功能上,以服務于人為根本目的,在表現書籍內在內容的基礎上提升讀者的閱讀體驗。同時,文質兼備又強調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優秀的書籍設計應該實現裝飾和其承載內容的統一,用形式來表現其自身的精神。
五、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