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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記錄人類發展過程,包括各種藝術珍品,前人的生活用具,生產工具、雕刻等,有著鮮明的歷史特點。所以文物見證一個國家的歷史進程,不僅具有人文藝術價值,還具有科學研究價值。當前,對文物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應當準確認識兩者關系,研究如何做到有效保護,并且合理利用這些文物文化資源創造經濟收益。
一、認識文物利用與保護的關系
(一)提高文物保護認識能力
在商品經濟條件下,文物利用與保護處于經濟利益的驅動中,社會各界、各職能部門及文物部門該如何正視文物利用與保護?為此,政府制定“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相繼出臺有關法規和文件。各個文物專家紛紛提出自己的見解,提出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經濟歷史的潮流不允許我們停留于此,對文物利用和保護要不斷提高認識。對于我們幾千年歷史的文化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結合時代精神加以繼承和發展,做到古為今用。而文物是不同時代的歷史優秀文化的代表,繼承和發揚,就必須保護為主,合理利用。
(二)注重實踐。更新觀念
國家大力發展旅游業,文物保護單位是重要資源,這就要求文物保護單位必須主動出擊,打開大門,積極支持旅游業的開發,這就要求文物單位改變原來陳舊觀念,以開放型觀念保護文物,將旅游開發看作是文物利用與保護的契機。
對于保護與利用的關系,首先要支持國家政策,積極支持旅游業的發展,同時反對對文物的破壞性利用。文物是文化的一部分,需要對文物保護盡職盡責,配合旅游開發,才能將文化文物的科學、藝術價值得到宣傳推廣,提高文物的自身價值,使其得到合理利用,但必須堅持保護文物原貌,不得根據民間傳聞、傳記隨意更改文物原貌,避免誤導群眾,使游人能夠身臨其境,領悟古人當時的盛況。在旅游開發中,利用各種形式,各種宣傳渠道增強文物保護意識、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這樣同時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有利于文物保護和利用事業的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三)依法保護利用
文物利用和保護的關系處理需要加大依法行政處理力度。在市場經濟下,對文物事業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必須依靠法律不斷加大對文物保護的宣傳和文物單位的管理,并且加大文物保護單位周邊的環境整治工作,增強群眾法制觀念,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另外內部管理要有明確的分片管理,相互協作,強化管理隊伍的職業道德,嚴格執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工作方針,堅持“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原則。
二、我國文物利用與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一)文物保護意識差
一些地方文物部門領導對文物保護不重視,并沒有形成專門的建設規劃,甚至違反文物保護相關法規,對一些地方文物一意孤行隨意拆除,如貴州一些城市的文物在舊城改造時被大部分拆除,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四川一些單位在施工時隨意拆毀古建筑物,對文物資源破壞十分嚴重。
(二)缺乏專業文物利用保護人才
文物保護經費缺乏的同時,也缺乏專業人才,難以進行文物開發,隊伍人員少、素質低,出現斷層現象,文物管理部門需要歷史、考古、文物鑒定與管理相關知識人才,一些地方基層部門常常找不到需要的人才,即使招聘到的人才,接受的專業培訓鍛煉也較少,技術人才專業不到位,現有的文物管理人員力量薄弱。
(三)文物開發利用、保護發展不協調
有的地方領導在思想上一味注重經濟建設,在處理文物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時出現了矛盾,偏重經濟建設,忽視文物保護工作,文物開發得不到重視,領導沒有形成對文物開發利用意識,導致沒有形成文物發展產業。此外,一些地方正好相反,將文物資源豐富地建設成旅游勝地,對文物開發過度利用,在各地的文物風景區經常發生踐踏毀損文物風貌的現象,造成文物資源的破壞,嚴重影響了文物的歷史價值。
三、文物利用與保護發展對策
(一)差異化投入管理資金
在文物利用與保護的管理資金來源上,要實現國家、地方政府、企業、個人參與的多元投資主體體系,國家投資、地方配合、企業投入、個人參與相互合作,以國家和地方投資份額以文物保護對象的重要程度決定,對于重要文物,需以國家投資為主,加強文物保護,提高管理水平,對于一線縣級省級文物,從解決資金嚴重不足的問題上,可以慎重、適宜、靈活的選擇開發文物,對不同類別、不同區域形成互補開發優勢錯位發展。
(二)加大宣傳力度
文物利用與保護的重要性與意義,需得到大力宣傳,提高全社會合理開發利用與文物保護的意識,自覺參與配合文物的開發利用保護工作。在開發利用中,通過多渠道籌集的文物經費,可以保障隊伍建設,充實和培養專業人才,采取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強對現有人員培訓,提高專業理論水平。
(三)加強文物遺址周圍環境整治
發展旅游業,交通便利是必要條件。政府對一些古建筑周圍加強交通整治,設計旅游線路,完善景區植被綠化,對一些護欄進行維修,清除游客亂涂亂畫污跡。一些城市的文物遺產相對密集,這需要政府把其作為旅游資源進行整合,形成整體性利用。
(四)出臺相關法規政策
國家及當地政府應出臺具體的文物保護利用法規,對開發力度進行限度限量開發,同時加強文物違法犯罪打擊力度,文物部門工作配合公安、文物、工商等部門綜合力量聯合行動,打擊各類破壞文物盜賣行為。對一些古遺址而言,保護是首位,一般不進行主動發掘,對于這部分文化遺產利用是其次的。我們采取各種形式,對游客宣傳《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使文物保護法制觀念和文物保護意識得到明顯的增強。
關鍵詞:文物;保護;開發利用
文物是中化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是支撐推動民族信念和民族進步的基石和動力,是寶貴的文化資源。探古求知的文物旅游自古有之,而隨著社會的進步,文物與旅游的結合越來越緊密。近些年,更是掀起了一股文化旅游潮。人們在欣賞名山大川自然景觀的同時,也逐漸熱衷于觀賞物質和精神人文景觀。
山西是文物資源大省,擁有眾多的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遺址、遺跡在全省星羅棋布。在山西省的旅游資源開發利用中,文物承擔著主要角色,發揮著強大優勢和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文物資源的不可再生性,處理好文物利用和保護的關系便顯得尤為重要,這對于山西省文物旅游事業的科學發展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1 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的關系
文物是人類文明的凝結物,是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資源,具有獨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等特點。文物本身蘊含著許多無形而真實的歷史信息,使之成為重要的旅游資源。山西省文物資源豐富,如能合理開發利用文物資源必將促進山西省旅游業的發展。然而,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文物被破壞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必然降低,進而嚴重影響旅游事業的科學發展。可見,文物旅游事業的科學發展必須以文物的保護為前提,在發展文物旅游事業的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文物利用和保護的關系。
“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是貫穿《文物保護法》的基本原則。wWW.133229.CoM它全面準確地揭示了文物保護與利用的關系,要求我們既要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又要抓住機遇,發展旅游經濟,對文物合理利用。
1.1 保護是前提,利用是目的
文物保護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文物開發與利用的前提。這是因為:
(1)文物作為一種特殊資源,是人類在長期社會活動中創造的物質和精神文明實物載體,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社會發展水平的代表性實物,它積淀著豐富的歷史信息,是前人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然而,文物存量非常有限,并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它凝聚著前人的智慧與心血,形成于一定的歷史文化環境。各類文物的遺存,不論數量多少,珍貴與否,都不可再生,毀壞一件就少一件,所以我們有義務和責任對它加以保護,上無愧于前人,下流芳澤于后世。
(2)由于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文物被破壞后,其利用便無從談起。只有以文物保護為前提,才能談得上文物的多形式合理開發與利用。所以,保護文物是前提,要以“保護為主”。
保護好文物資源,使其免遭自然損壞和人為破壞,目的是要對文物進行合理的開發與利用。文物作為一項重要的資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文物有史料、借鑒、教育和旅游四大作用。①史料作用:可以證實文獻的記載,修正其謬談,補充其缺失。對無文字記載的史前社會,則是研究與恢復其社會面貌的實物史料。②借鑒作用:文物是中國優秀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新的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需要繼承和發揚中國優秀文化遺產,從中不斷吸取營養。割斷歷史,不在前人創造的文化財富的基礎上去創新和發展,是空談發展。③教育作用:文物是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歷史唯物主義和辨證唯物主義教育以及科普教育的形象與生動的教材。文物的教育作用形式是多方面的,舉辦展覽,豐富觀眾知識就是有效措施。④旅游作用:文物是旅游業的重要資源,文物景點是許多旅游城市發展發展旅游事業的重要支柱,也是其經濟發展的主要產業之一。如山西平遙利用集古建筑風貌和晉商文化景觀于一體的平遙古城,每年吸引游客100萬人次,提高了平遙的知名度,并使外界了解了晉商文化,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在山西其他許多地區,也擁有許多豐富的文物旅游資源,可是由于保護不力,損毀嚴重,只是成為了學術研究的重要資料來源,沒有形成著名的旅游景點,使歷史傳承下來的文物資源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因此,為了發揮文物重要作用,合理挖掘其內在價值,我們必須首先保護好文物。但反過來,文物保護的目的是進行文物利用,單純對文物進行保護,而沒有充分挖掘文物的內在價值,最大化發揮文物效用,與當前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不相適應。
1.2 合理利用是對文物的最好保護
在保護好文物的前提下對其進行合理利用不但不會造成文物的破壞,相反還會促進文物的保護?!昂侠砝谩笔且粋€內容寬泛、層次豐富的概念。利用文物負載的信息(包括文物的造型、紋飾及其他文化內涵等)發展文化產業是“合理利用”的有效載體,文物的展示、展覽、服務于旅游和地區經濟發展,兼作對外文化交流的使者等等是發揮文物“合理利用”的豐富內涵。從根本上說,合理利用是對文物的最好保護,這是因為:
(1)合理利用可以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文物是我們從事科學研究、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珍貴文化資源。對文物的合理利用可以展現文物的價值和功能,并發揚光大,啟迪世人。此類合理利用可以使人們獲得豐富的知識,喚起人們對文物的熱愛,加深對文物價值的理解,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意義,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從而直接或間接地起到有利于文物保護的作用。
(2)合理利用可以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毋庸置疑,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利用文物資源可以促進旅游業的發展,并帶動其他相關產業的發展。例如山西省的大同、平遙等地,充分發揮文物優勢,積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并成功入選世界遺產名錄,不僅提高了文物資源知名度,使相關的旅游景點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而經濟效益的提高,反過來又能更有力地支持文物保護,解決文物保護中常遇到的經費不足的問題。
綜上所述,合理利用文物資源能夠收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無論哪種效益,都是對文物的一種保護措施。這樣,“保護——利用——保護”的良性循環一旦形成,就會形成一種雙贏的局面。合理利用與保護是不矛盾的。對于文物的保護開發,我們既要反對不利用,又要杜絕濫用這兩種極端觀點與舉措。我們需要做的是找到文物利用和保護的平衡點,這既為文物保護工作搭建平臺,又為文物利用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2 文物旅游事業的非科學發展對文物資源保護和利用的困擾
正如前文所述,文物資源的合理利用既可以產生社會效益也可以起到文物保護的作用。但是,日益火爆的旅游業對文物資源出現越來越重的依賴,造成了對文物資源的過度利用,加速了文物資源的損耗或破壞,突顯文物保護和利用之間的矛盾,使文物保護工作遭受阻礙。
(1)文物過度利用,給保護帶來緊迫的壓力。一些地方利用文物的時候,沒有保護計劃和措施,對文物只重使用,而不注重保養維護;任由游客對文物隨意碰觸攀折踩踏,而只有當明顯的損壞甚至毀滅性的破壞出現時才加以注意。特別是一些世界文化遺產地或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無限量地接待游客,使有些文物景點游客的接待量超負荷而使文物產生不能承受之壓力,而且一年365天全天候開放,沒有給文物喘息休養的機會。
(2)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隨意興建旅游附屬設施,既破壞了文物景點所在地的整體環境,也增大了文物受損的可能性。例如一些地方的使用部門為了增加效益,在文物遺址周圍過分開設旅游附屬設施,有的甚至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違章建造游覽項目和經商攤點,增加了文物受損的可能性。
(3)文物保護單位的權屬模糊而使文物得不到較好保護。許多文物景點分布在由非文物部門管理經營的旅游景區內,管理權與監護權,使用權與維修權脫節,利益與義務分離,致使文物得不到有效保護。更有一些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權和經營權出租、轉讓或將文物保護單位與旅游企業捆綁上市,致使文物得不到有效保護。如山東曲阜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孔府、孔廟等連續發生嚴重的文物毀壞事件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對文物保護工作造成了嚴重的危害。
3 實現文物旅游事業的科學發展,尋求發展與保護利用的最佳契合點
文物資源開發和旅游經濟發展相結合,已成為保護和利用文物的一個重要途徑。而文物旅游事業科學發展的基礎是文物保護與文物旅游之間的協調發展。文物保護工作做得好,才能為拉動旅游經濟發展奠定基礎,旅游經濟的良性發展同樣為文物保護帶來了更為廣闊的空間。在保護與利用相矛盾時,應該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推動協調發展,樹立文物旅游事業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實現文物旅游資源保護與利用的良性循環。
(1)文物旅游事業的開展,要遵循在有保護和加強管理的基礎上實行對文物的合理利用。近幾年隨著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有些縣將文物景點分出來給了旅游部門管理,出現了只注重旅游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而忽視了文物景點環境的保護。有了文物、古文化遺址資源,才會有文化、文物旅游,才會有地方旅游業的發展和興旺,才能帶動與其相關的地方經濟發展。因此,文物和文物遺址是主源,旅游業和地方經濟是支流,只有正本清源,才能長流不息。以旅游帶動經濟發展是正確的,但發展旅游不能以文物古跡被破壞為代價,否則不僅會造成文物資源的損失,而且也不利于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們應根據文物保護法,遵從“五納入”要求,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拔寮{入”主要從5個方面對各級政府文物(或文化遺產)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即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
(2)加大對文物資源的保護性開發力度,大力發掘歷史文化內涵,以帶動當地旅游經濟的發展。文物資源的保護性開發強調保護是開發的根本前提,保護與開發應融為一體。具體而言主要體現為兩個途徑:一是保舊,即整治文物資源的周圍環境,使被周圍建筑遮掩的文物重現身姿。如大同華嚴寺是國家首批公布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近年來其周邊建有許多商業建筑,幾乎將古建筑全部“圍困”,僅有不寬的通道通往寺門,政府對“圍困”華嚴寺的商鋪進行拆遷;太原市古建筑文物中黃廟和開化寺,迎澤區采取遷廠、遷民的方法加以保護,并有意吸納社會資金進行開發利用;唱經樓,杏花嶺區將采取拆除周圍建筑的辦法予以保護。二是建新,即修復一些“只留其名,不見其形”的文物,以待展現更多的人文資源。如太原拱極門遺址,杏花嶺區將進行延長拱極門舊城墻遺址進行開發;平遙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已經形成了系統性的指導思想,強調物質與非物質的整體保護,提出了從古城、街坊到地塊院落、建筑單體4個層面的控制體系,將古城定位為“以文化為核心功能,以旅游為主導產業,以當地居民為主要社會支撐,集文化、旅游和居住為一體的綜合性城市功能區”。因此,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文物古跡不但沒有受到破壞,反而得到了妥善保護,并計劃適宜地進行開發利用。平遙的城市改造建設工程,很好地解決了“建新與保舊”之間的矛盾,使我們在文物的“保護”與“利用”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點,為文物保護工作搭建了一個新的平臺,并推動旅游業的發展邁上新的臺階。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本概述
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具有地方特色,代表一定時代的文化內涵,被群體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表演、實踐、知識、表現形式和技能,以及有關的實物、工具、工藝品等。因其作為一種重要的文化資源,具有極大的開發價值。目前,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主題的旅游項目積極開展,具有極大的市場前景。
鄂倫春族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四類:音樂類、曲藝類、傳統手工藝類和民俗類,包括鄂倫春族民歌、摩蘇昆、樺皮狍皮制作、古倫木沓節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多彩。合理開發鄂倫春族文化遺產,可以起到動態保護作用,同時也具有廣闊市場前景,對黑龍江省旅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非物質文化旅游開發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非物質文化旅游開發利用的必要性
著名的人類學家泰勒提出:文化囊括了人類經歷的各個方面,是以人為載體而存在。非物質文化是一種特殊的文化,需要以人作為載體來傳播和保護。旅游開發可以利用非物質文化資源,讓游客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播中來。既開發了非物質文化資源,又保護和傳播了非物質文化,一舉兩得。所以,非物質文化必須在不被破壞的前提下進行旅游開發利用,使其得到傳承和保護。
(二)非物質文化旅游開發利用的可行性
我們采用昂特譜(RMTP)基本理論對非物質文化旅游開發進行可行性分析,具體分為市場和資源兩個方面。在資源分析上,我們以主題提煉為核心,找出非物質文化的特色;在市場分析上,選擇有創意的旅游開發主題,綜合資源分析和市場分析設計旅游產品。
1.非物質文化旅游資源分析
鄂倫春族世代居住在黑龍江省,屬于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自然條件獨特。憑借獨特的自然和氣候條件,鄂倫春族人以狩獵捕魚為生。其非物質文化是一種有著悠久歷史的狩獵文化,有獨具特色的民族歌舞、制作精美的手工藝品魚皮服飾、民俗風情的鄂倫春族古倫木沓節等等,其非物質文化資源豐富,旅游開發有很好的文化基礎。
2.非物質文化旅游市場分析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重要的旅游資源,近年來隨著旅游開發的火熱,國人對非物質文化旅游形式的認可度越來越高,參與熱情高漲。鄂倫春族以其特有的地理氣候條件,形成了豐富的非物質文化資源,對國內外游客有著很大的吸引力,這些都為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旅游開發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合理開發其非物質文化資源,具有極大的市場前景。
3.非物質文化旅游主題提煉和產品設計
主題是文化旅游的核心,根據主題組織營銷旅游產品。黑龍江非物質文化豐富,政府應大力支持以“黑龍江非物質文化旅游”為主題的非物質文化旅游項目。旅游產品,即提供給游客的服務,有創意、內容新穎的旅游產品可以吸引游客的到來。鄂倫春族具有豐富的旅游資源,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據此,可以開發如“鄂倫春族古倫木沓節”為主題的旅游產品,配以特色旅游紀念品,讓游客感受到其樂趣。從市場角度分析,鄂倫春族文化旅游產品具有廣泛的市場。
三、非物質旅游的基本對策
《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是我國非物質文化保護的綱領性文件。其中,保護的指導方針是: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根據上述指導方針,我們提出了非物質旅游的基本對策。
(一)科學合理定位設計:為充分利用非物質文化資源,必須合理定位旅游開發的市場,確定旅游產品面向的對象,制定詳細的旅游開發方案。
(二)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各地有不同的環境和資源,結合地方特色開展新穎別致的旅游,保持旅游項目的代表性,可以吸引游客,如鄂倫春族的“山文化”獨有的生活方式、手工藝品、歌舞表演。
(三)按照市場需要規劃:旅游的開發必須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求,針對國內、國外不同的游客,開展不同層次的旅游項目,可以充分利用非物質文化資源。
(四)文化資源的可持續性開發:非物質文化資源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在對其進行旅游開發的同時,保護當地生態環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當地居民的權益,確保旅游開發的可持續性發展。
四、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
(一)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1)從政府保護上,可以由各地政府機構成立“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各地方成立“鄂倫春族保護小組”,并安排專業人員負責。由上到下,成立嚴格的管理團隊負責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同時,財政上政府必須給予補貼,盡量做到??顚S?,并積極引導社會的開發資金利用到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中來。(2)在民間保護上,黑龍江省作為鄂倫春族居住地,在群眾中間成立專門“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保護組織”,由上到下將宣傳深入民間,使得遺產保護觀念深入人心。(3)在法律保護上,對于黑龍江省鄂倫春族來說,充分發揮本民族的能動性,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地方性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保護法規”,通過該法規建立一定的獎懲制度、加大對不法現象的處罰力度。
(二)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利用
(1)確定旅游項目主題,凸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吸引力。在開發非物質文化旅游上,地方旅游管理部門應以本省特有的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旅游活動,如鄂倫春族古倫木沓節體驗游、鄂倫春族手工藝品體驗游等。同時,在旅游目的地,可進行鄂倫春族歌舞表演,通過音樂、曲藝,讓游客體會到非物質文化的魅力[3]。與此同時讓游客參與鄂倫春族得民俗表演,體驗鄂倫春族工藝制作過程,這對黑龍江省旅游形式的創新和旅游經濟的發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2)以品牌建設為核心,擴大文化旅游影響力。黑龍江省非物質文化豐富,尤以鄂倫春族獨具特色。建設“鄂倫春族”品牌,整合黑龍江省已有的文化旅游項目,擴大鄂倫春族旅游影響力,不僅可以擴大鄂倫春族的旅游市場,并且刺激黑龍江省的旅游業的蓬勃發展。(3)加強對外交流,加強鄂倫春族文化旅游的宣傳工作。隨著我國城市之間的經濟合作、文化交流的深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作為一種媒介推廣鄂倫春族旅游項目。在國際和國內之間的合作上,以鄂倫春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城市符號,既可以很好代表一個城市的文化底蘊,又能很好的宣傳了文化旅游業。
五、總結
關鍵詞:博物館;民俗文物;保護;利用;途徑
一、引言
我國是具有古老文明的東方古國。在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經歷了漫長的朝代更迭。在變幻莫測的世界中,一些古老而富有神韻的物質與精神文化遺產,流傳了世世代代。在經濟與社會高度發達的催促下,文物保護工作得到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的高度重視。其中,民俗文物作為中國文化的重要代表,在社會的關注下,成為重點研究和保護的對象。民俗文物與其他種類的文物有著明顯的區別,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聯系。民俗文物具有民族性和歷史性。我國是世界上擁有眾多少數民族的國家之一,因此,民俗文物在我國具有豐富的特點。在民俗文物的保護和利用中,我們一直嘗試多方面、多途徑的開展工作。博物館作為民俗文物的主要保護和利用的媒介,一直承擔著這項艱巨的任務。
二、民俗文物的內涵和價值
(一)民俗文物的內涵
民俗文物的含義具有雙重性。民俗文物的民俗特性是由于民間風俗是歷代相傳的產物。在人們的生產生活中,形成了一定的特殊色彩,加之地域風貌形成了具有特殊地區的特殊風采。民俗文物不同于常規的文物,民俗文物體現在經濟活動中、社會活動中、游藝競技、民間工藝、信仰崇拜等多個方面。民俗體現在人們生活中的各個方面。民俗文物反映了時代的特征、民俗的制度、生產生活的方式。民俗記錄了區域性的社會生活。民俗文物是v史文物和民俗文化的結合體,是一個統一的整體。我們在研究民俗文物的過程中,要把它的歷史性和民族性充分結合起來進行考量,要全面正確的理解民俗文物的內涵。
(二)民俗文物的價值
民俗文物的價值主要體現在歷史作用和現實作用兩個方面。民俗文物的特征表明,民俗文物是文化的代表,是文明的體現。民俗文物把文明傳播到各個時代,各個種族。民俗文物在我國的社會文化中處于核心地位。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俗文化把中國源遠流長的文明引領到未來的廣闊天地。民俗文物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是博物館收藏和研究的重要內容。
三、博物館對民俗文物的保護和利用
(一)博物館對民俗文物的保護
民俗文物在歷史的長河中,經歷了無數次的發展和轉變。民俗文物經歷了歲月的洗禮和時間的考驗。在民俗文物的保護中,我們已經失去了很多好的機會和時間。博物館作為承載文物保護的單位,在民俗文物的保護中,應該發揮核心的作用。博物館要廣泛征集民俗文物,建立專門的機構,組織專業的人員進行民俗文物的調查和征集。民俗文物的專業人員要走訪偏遠地帶和鄉村城鎮,對民俗文物進行考察和鑒定。民俗文物的范圍很廣闊,在各個民族的文化中,都有豐富的種類和不同的特點。博物館在民俗文物的保護中,要發揮專業的特長,把民俗文物的選擇、征集、整理工作,作為一項龐大而系統的工程來對待,把民俗文物的形象和內容牢牢把握。
(二)博物館對民俗文物的利用
博物館對民俗文物的利用要采用兼容并蓄的原則。民俗文物具有科學研究價值,在對民俗文物的研究中,博物館的專業人員要做細致全面的調查研究。博物館在專業性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博物館對民俗文物的利用的一個主要分支就是舉辦展覽活動。民俗文物展覽是博物館服務社會的方式。通過展覽可以發揮民俗文物的傳播效應,讓民俗文物與時代產生反差和統一,形成文化的碰撞。同時,可以利用民俗文化的內涵和特征,衍生出一些商品創意,經過具體的生產,投放到市場上必然會營造出良好的市場形象。博物館在民俗文物的利用上,一定堅持長期性和創意性,在一項內容上,要利用時間的長期性展現文物的多彩多姿,讓民俗文化傳播與博物館發展形成統一共榮。
四、結語
博物館是民俗文物保護和利用的最好方式。博物館對民俗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可以根據時代需要,拓寬利用的范圍。民俗文物的特點是鮮明的和突出的,我們在對民俗文物的保護和利用中,可以加快開展與民俗文物相關的文化活動和商業活動,把民俗文物保護和利用與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創新民俗文物的保護觀念,融合東西方文化的特點,讓民俗文物的衍生品走向世界。
【參考文獻】
[1]王炯.淺議民俗博物館在中國的發展特點[J].劍南文學(經典教苑),2011(11).
[關鍵詞]文物;保護;管理;對策
在我國《文物保護法》第二條的規定中,對“文物”的內涵規定得很明確,即: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和著名人物有關的,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史料價值的建筑物、遺址、紀念物;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重要的革命文獻資料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古舊圖書資料等;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此外,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的保護。
從上述“文物”的概念及內涵的表述可以看出,“文物”是歷史文化遺存于物之表現,屬于民法上所指的“物”,“文物”是作為可以同其他的物相區別,并以獨具的特征而存在的“特定物”。各類文物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各個歷史時期人類的社會活動、社會關系、意識形態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當時生態環境的狀況,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
一、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發展旅游業的關系
國務院早已提出:“對于涉及有文物的旅游開放點,要相互協商,共同制定規劃,一切旅游活動,都要服從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規定,在保證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進行。重大的文物利用項目要事先進行充分的科學論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不能無限制地搞所謂‘充分利用’,更不能搞惡性開發,亂拆亂建,以犧牲文物為代價發展旅游。合理解決旅游收入中文物部門的分成比例問題,使保護文物和發展旅游事業很好地結合起來,互相促進,共同發展。”這種形式較大地發揮了文物部門對旅游開發的制約和監督功能,既可以有效地避免因旅游負載過重、環境污染等對文物造成的損害,又維護了文物部門的應得權益,使旅游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文物保護。
二、信息化管理在館藏文物庫房管理方面的應用
建立館藏文物計算機管理數據庫,應結合文物管理系統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提供日常工作的查詢界面、管理界面,隨時補充、修改、記錄館藏文物的出入庫情況、保管情況,內容應包括館藏文物的所在架位、櫥柜、層次,以及文物作品的完殘狀況,其信息必須要明確,清晰。利用計算機建立的館藏文物管理,能夠讓管理人員從反復翻動賬簿的手工勞動中解放出來,只需用鼠標一點,即可把過去需花費幾個人幾天的查找、歸類、統計等方面的工作在瞬間完成,并提高精確度。在對文物庫房進行規范整理之后,對庫房的所有位置予以明確標注,然后將每一件文物藏品的準確位置信息輸入計算機數據庫管理系統中。在查找某一件文物藏品時,只需要在相應的標題下錄入文物的名稱或標識符,即可找到它的存放位置。在調整文物藏品的存放位置后,只需將該文物藏品的新位置錄入系統之中,系統即會自動進入新的排序,提供新的查找位置,免去過去重新插卡片、改賬簿、調整順序等麻煩,改變因調整位置而造成的混亂,使保管工作更具有科學性、系統性、全面性。
館藏文物藏品的日常管理和研究工作都離不開統計。建立計算機數據庫館藏文物管理系統,可以充分利用計算機數據庫統計的這一優勢,大大簡化很多過去手工繁瑣工作。計算機數據庫具有很強的統計功能,該功能利用系統所錄入的規范數據,在短時間內可以精確地獲得需要經過人工繁瑣工作后才能完成的統計資料,提高了工作效率,把過去依靠手工對資料賬本反復翻找、計算的繁瑣工作轉化為自動實現,甚至可以很輕易地完成過去有些人工無法進行統計的項目。在這一點,計算機數據庫的作用不可忽視。
三、文物利用與保護發展對策
在文物利用與保護的管理資金來源上,要實現國家、地方政府、企業、個人參與的多元投資主體體系,國家投資、地方配合、企業投入、個人參與相互合作,以國家和地方投資份額以文物保護對象的重要程度決定,對于重要文物,需以國家投資為主,加強文物保護,提高管理水平,對于一線縣級省級文物,從解決資金嚴重不足的問題上,可以慎重、適宜、靈活地選擇開發文物,對不同類別、不同區域形成互補開發優勢錯位發展。
文物利用與保護的重要性與意義,需得到大力宣傳,提高全社會合理開發利用與文物保護的意識,自覺參與配合文物的開發利用保護工作。在開發利用中,通過多渠道籌集的文物經費,可以保障隊伍建設,充實和培養專業人才,采取定向委培等形式,加強對現有人員培訓,提高專業理論水平。發展旅游業,交通便利是必要條件。政府對一些古建筑周圍加強交通整治,設計旅游線路,完善景區植被綠化,對一些護欄進行維修,清除游客亂涂亂畫污跡。一些城市的文物遺產相對密集,這需要政府把其作為旅游資源進行整合,形成整體性利用。
國家及當地政府應出臺具體的文物保護利用法規,對開發力度進行限度限量開發,同時加強文物違法犯罪打擊力度,文物部門工作配合公安、文物、工商等部門綜合力量聯合行動,打擊各類破壞文物盜賣行為。對一些古遺址而言,保護是首位,一般不進行主動發掘,τ謖獠糠治幕遺產利用是其次的。我們采取各種形式,對游客宣傳《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使文物保護法制觀念和文物保護意識得到明顯的增強。
總之,文物是歷史文化的承載者,文物能否得到很好的管理與保護,與文物 管理體制有著重大關系.在經濟和科技迅速發展的今天,文物管理體制也應隨時代而有所改革和創新,努力改善文物管理現狀,使文物在得到保護的同時,發揮它的文化價值和傳播作用。
參考文獻:
[1]舒瑛. 淺談文物管理的科學性[J].硅谷,2009(10):174-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