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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師范生 法律素養 缺失 提升措施
中圖分類號:G655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報告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將“依法治國”方略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新世紀,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質,是大學生順利就業的必要條件, 也是法治國家對師范生的必然要求,然而法律素養的缺失說明必須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
1師范生法律素養缺失
1.1師范生法律知識缺乏
有學者對杭州師范大學師范專業的本科學生作過調查,調查數據顯示,25%的師范生認為教育法律與學習、工作、生活關系關系不大,12%的人不清楚教育法律與自己的生活、學習還有工作是否有關系,還有2%的覺得與自己沒有任何關系;在遇到侵權行為時,師范生想到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只有13%,且在19 個人中,只有一個人想到使用訴訟救濟;32%的師范生對教育法律知識一點也不了解;在“對教師權利的認知”中,只有14%能正確選出所有選項,58%的回答中包含了錯誤答案;“對教師義務的認知”中,35%的師范生沒有選對;師范生認為學校、教師和學生之間是監護關系的人數高達50%以上,尤以大三學生為甚,為57%;判斷學生傷害事故責任承擔的正確率的只有42%,錯誤率達45%,還有13%的人不知道該如何選擇。調查者隨意地挑選了選擇“不需要承擔責任”(正確答案)的被調查者進行訪談,發現有的同學是憑直覺認為不需要承擔責任,有的同學是碰巧猜對。也就是說其實真正清楚這一法律規定,明確這一法律事實的人并不足42%。 可見師范生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知識缺乏。
1.2師范生法律責任意識淡薄
新世紀的師范生自我意識強,但法律責任意識淡薄。如2015年11月8日《華商報》就有《銅川女大學生考場偷手機居然是突發奇想》的報道:一名21歲銅川籍的西安某高校大三學生,“到教室門口的桌上放包的時候,突然想起自己曾經考試時,包這么放著也被別人偷走過手機,便突發其想,就試著去偷拿別人的了……”,該學生盜竊了兩部手機價值上萬元,已屬盜竊數額較大,其一時興起的行為結果已構成盜竊罪,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見,該大三學生沒有一點法律責任意識。
2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的措施
法律素養就是一個人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是一個現代教師必備的基本素質。一個具有法律素養的人,他不僅知道法律規定即具有法律知識;而且他會尊崇、敬畏法律,自覺守法、自覺用法;更為重要的是,他個人內心會將法律尊為其行為的最高規則,形成法律信仰。因此,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理當從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培養法律能力三方面入手。
2.1學習法律知識
師范生提升法律素養,首要措施是學法、知法、懂法。一定的法律知識是提高法律素養的前提,如果沒有一定的法律知識作保證,提高法律素養只能成為一句空話。師范生或多或少地具備一些法律基本常識,并不是完全的法盲,但是,這些知識在日常生活中的運用是遠遠不夠的。各高校必須優化師范生培養方案,開設法制課程,加強法制教育,讓師范生在走出校門前深刻體會到自己的職責是“立德樹人”,做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表率,培養師范生的法律信仰意識。通過學習, 使未來的教師樹立尊重學生權利意識,具備法律至上觀念的法學理論知識;懂得公民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該履行的義務, 如公民的人格尊嚴權、 生命權、健康權、通信秘密權、受教育權等權利,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與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及依照法律納稅等義務的憲法知識;嚴重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有可能會觸犯刑法, 涉嫌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等刑法知識;明白教師和學生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與法律救濟途徑的教育法學知識,系統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使得師范生具備比較豐富的教育法律知識,促使師范生認識到禁止體罰學生是教師的禁止性法律義務, 惡性毆打學生是體罰,超過身體能力極限的跑步、“ 勞動改造” 、罰抄過量作業、放學不讓回家、不讓吃飯或諷刺挖苦等變相體罰行為也同樣是體罰之列;對于經常違紀、頂撞老師、毆打同學的“ 小霸王” 學生, “ 勸退”(逼其退學), 這是變相的開除,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的規定,屬于違法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因為師范生的教育法律知識沒有得到充實、教育法律意識沒有得到形成,以至于教育法律素養得不到提升,所以師范生必須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2.2樹立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它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它是人類在法律方面的實踐活動的精神成果,包含著人類在認識法律現象方面的世界觀、方法論、思維方式、觀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法律意識不是自發形成的,它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學習和自覺培養的結果,也是法律文化傳統潛移默化的影響的結果,它是法律素養的主觀方面; 我們常常提及的一般意義上的學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條文,同時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原理,這是法律素養的客觀方面。師范生只有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才能更好地掌握教育法律知識,注重教育法律行為,運用教育法律武器,才能驅動他們積極守法,使其守法行為由國家力量的外在強制轉化為師范生對法律的權威以及法律所內含的價值要素的認同,從而就會嚴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權利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就會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權利和自由;就會積極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和爭議,自覺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就會主動抵制破壞法律和秩序的行為,因此,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是提升師范生法律素養的重要舉措。
2.3培養法律能力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20年) 》強調,堅持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人才培養水平的根本標準,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這就要求師范生必須培養法律能力,因為“依法治校”、 “依法執教”是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學校必須依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教師必須依法進行教育教學,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提升學校管理者、教師、學生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糾紛的能力,依法保障學校、舉辦者、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在學生管理中,學校應當正確認識和處理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重視學生在教育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地位,尊重和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督促學生依法履行義務。因此,師范生不僅需要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更重要的是要培養法律能力即法律實踐能力,也就是完成各項具體法律任務的能力,主要表現在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證據操作能力、法律表達和論辯能力、運用法律程序的能力等。可以采取巧用學校規章制度的“滲透功能”、發揮師范生法律社團的“蝴蝶效應”、 敦促師范生在社會實踐中感悟法律、弘揚浸潤了法治理念的校園文化等方法,以培養師范生的法律能力。
[1] 董愛玲.淺談中小學教師的法律素養及其培養[J].教育探索,2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