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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排查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整頓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監總煤礦字〔200*〕134號《煤礦隱患排查和整改實施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133號《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和《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的隱患排查和治理以礦井為單位進行,各礦礦長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
各礦井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存在重大隱患,要立即停止生產,并向煤礦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三條礦井有重大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本實施辦法所稱重大隱患是指《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所列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詳見安監總煤礦字〔200*〕133號文件《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以及*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資料匯編中所列的重大隱患。*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資料匯編中所列的主要隱患,按一般隱患的要求進行排查、整改。
第四條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集團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監察部,以及集團公司駐礦(處)安全監察處,對所屬礦井的重大隱患負有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定期監察的職責。
第二章隱患排查
第五條各礦井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的責任制,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
1、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各礦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全面責任。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相關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要定期聽取有關人員及部門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匯報,督促和檢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資金的落實,組織健全機構、配備人員、組織制定崗位責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辦公會及工作會議,及時作出決策和下達指令。
2、集團公司和礦總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負責配備技術力量,確定崗位責任、開展科研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組織安技措資金計劃,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3、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和各礦的礦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礦分管副礦長協助礦長開展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對此項工作的開展負有同等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4、集團公司和礦分管的副總工程師,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和落實整改隱患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5、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部長和駐礦安全監察處副處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監察責任;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分管副部長、總工程師,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有安全監察直接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業務保安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參加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跟蹤落實隱患的現場整改情況,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閉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臺賬。
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總工程師、駐礦安全監察處技術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監察責任。專兼職安監人員要按三大規程及有關文件規定,認真排查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跟蹤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認真檢查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執行情況,嚴格把關。
6、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和礦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實施整改的主要機構,對隱患排查、整改負生產技術管理責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指導整改方案的實施以及現場整改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基層區隊的區隊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責任。每天組織一次對本區隊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及時整改,對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要登記建檔,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況。
8、基層區隊的技術負責人,對本區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管理直接責任。負責編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9、基層區隊的班組
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負直接責任。作業前,必須認真排查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提出在工作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依靠本班組力量無法進行整改,或一時不能徹底整改的安全生產隱患,必須及時向區隊以及礦調度室匯報。
10、基層區隊的現場作業人員,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必須每班排查本崗位安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須及時向班組長和區隊帶班干部進行匯報,同時,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接受各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任務,并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隱患的分級管理和監控
第六條對煤礦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監控。
集團公司生產技術部在每月5日前,各礦井分管部門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對十害專管的要求,從采煤、掘進、機電、運輸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質、沖擊地壓、其它等十大方面,對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對所排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按照下述方法進行分類和定級,并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為a類,需要集團公司幫助解決的安全隱患為b類,屬于礦安排解決的安全隱患為c類,屬于區隊自身解決的安全隱患為d類;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隱患的性質不同,分為:特別嚴重、嚴重、中等、一般、較輕5個等級。在填報安全生產隱患匯總表時,要按照隱患的類別、危害的程度和隱患的專業類別,依照a類、b類、c類、d類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填報;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分別填入各自的匯總表,以明確區分。煤礦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匯總表,要及時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并及時下發到基層相關單位。對不屬于上述兩類煤礦安全隱患的其他安全生產關鍵問題,仍按現行的相關規定,經梳理后專門填寫安全生產關鍵預報表,分別報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生產技術部;屬于基本建設工程的,要同時報送規劃部。
集團公司安監部負責跟蹤督查b類隱患,并協調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門解決a類隱患。
一般隱患由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礦長審核簽字備案。
重大隱患由各礦礦長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并組織實施。整改項目結束后,由礦長按照重大隱患的整改驗收標準組織自檢。
礦井重大隱患自檢合格后,要及時向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以及當地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進行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內容、項目和自檢結果,并有煤礦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驗收意見。
第七條集團公司和各礦井必須建立正常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活動制度。集團公司和各礦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別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可將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會合并進行。各礦井的采煤、掘進、機電、運輸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質、沖擊地壓及其它相關方面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周要與安監部門一起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區隊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每次會議都要有原始記錄。
第八條集團公司和各礦兩級安全監察部門要建立隱患整改檔案,對各類隱患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閉合管理。
每月底,集團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監察部門,以及駐礦安全監察處,要將本單位當月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集團公司以及本單位的相關領導和部門。對重大安全隱患沒有按期進行整改的,先停產整頓,再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第四章隱患的建檔和上報
第九條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駐礦安全監察處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或安全監察意見書,并跟蹤落實隱患整改的情況;對未按期完成隱患處理或因安全隱患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責任追究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所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的跟蹤落實,及時進行統計匯總,實行檔案化閉合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檔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安全隱患的名稱和種類(類別)、危害程度、產生的原因和現狀、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單位和整改責任人、組織和參加整改驗收的人員、整改結果等內容。
第十一條各生產礦井、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應當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情況,以及所排查出來的下個月的安全隱患,向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和生產技術部提交書面報告。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要將上季度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來的重大安全隱患,向集團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以及當地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交書面報告。上述報告均要經礦長簽字。報告的主要內容要包括:產生重大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等內容。重要情況應當隨時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整頓方案
1、棠溪鄉、劉街鄉、解放鄉等有方解石礦的鄉鎮要成立整頓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并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方解石礦安全專項整頓工作方案。
2、全區所有方解石礦要結合本礦實際制定詳細的安全專項整頓工作方案,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后由區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集中會審。方案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生產現狀、證照及人員資質情況、開采設計與現行開采方法是否相符合、管理體制情況、多水平及多主體開采情況、存在的安全隱患情況、安全生產系統及安全設施情況、應急預案編制情況、安全措施及整改意見、整改時間計劃、整改資金投入、整改責任人落實等內容。
二、排大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各方解石礦立即自行摸排重大安全隱患,對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必須立即停產整頓: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及超層越界開采的礦山;開采方法與設計方案嚴重不符合的礦山;存在多水平并分屬不同開采主體(指上下水平由不同的人員承包開采,施工方案年度生產計劃由承包人自行決定)同時開采,以及上下水平未形成生產系統且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的礦山;對大面積采空區未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的礦山;礦井、中段、采場的安全出口數量、位置和設施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的礦山;通風、提升運輸、排水系統不完善,安全設施不齊全,措施不落實的礦山;礦山開采巖層移動圈定范圍內有水體,影響其他礦山、村莊和建、構筑物,而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礦山。
4、對存在上述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必須立即報告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區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區安全監管等部門要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責令企業限期整改。
5、針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企業要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企業無能力制定整改方案的可委托有關中介機構制定。整改方案必須經區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審查同意后,企業按“三定”的原則落實整改,整改結束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合格,區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并返還證照后方可恢復生產。
6、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企業沒有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摸排上報,且3個月內發現有2次或2次以上重大安全隱患,不按要求整改仍然進行生產的礦山,由區非煤礦山安全整頓辦公室報請區政府依法實施關閉。
三、加強技術管理,規范企業行為
7、根據非煤礦山安全整頓工作要求,所有方解石礦山應至少配備1名工程技術人員,一時不能配備的企業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或人員進行技術服務和指導,雙方必須簽定技術服務協議。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單位和人員承擔該企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管理責任。
8、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開采,現行開采方法與開采方案嚴重不符合的,必須立即停止開采,由技術服務人員與原設計單位進行研究和現場會審,制定符合規程要求的切實可行的開采方法。變動設計方案必須經原設計單位進行調整,并經區安全監管等部門審查。所有礦山必須按規程要求及時測繪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圖紙。
9、整治多硐口和多水平生產。硐口的設置以開采設計方案為依據,企業不得自行新增硐口,超出設計外的硐口必須立即自行封閉,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檢查驗收。多水平生產是指兩個以上水平同時開采且上下水平不聯通,安全出口不具備,生產系統未形成,強行違章開采的行為。按照上級整改要求,方解石礦開采水平原則上不超過3個,且最上水平只能作為回風水平和安全出口,即生產水平原則上不超過2個,按開采順序開拓礦量不能滿足開采要求時方可開拓下一水平。
10、整治前進式大暴露面積空區采礦法,改變職工長期處于不安全生產環境中作業方式。前進式、大暴露系統開采的企業必須立即停止一切生產活動,對現有生產水平編制單體開采設計(施工圖設計),經區安全監管等部門審查后,在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組織采掘施工,按規程要求開采。現存大暴露面積空區應根據礦巖的穩固性進行分析論證,不符合規程要求的,應按頂板管理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人員需要通過空區作業,應設防護隔離通道。
11、整治多主體開采。礦山企業全礦必須實行統一主體開采,對外發包的,承包方應有相應的資質,并簽定安全生產協議,不準多頭承包和二次發包,不準以內部計件核算的名義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和人員開采。
四、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施
12、企業要按照法規要求提足用好安全費用。所有非煤礦山企業必須按上年度銷售收入2%提取安全生產費用,進入生產成本,專戶儲存,??顚S?,保證安全生產和隱患整改所需的資金投入。
13、企業要按照法規要求完善安全設施。在通風設施方面,要實行地面主扇抽出或通風,逐步改變局扇替代主扇的現象。在供電系統方面,要集約輸電線路,逐步淘汰發電機供電,同時要保證備用電源可靠和能力足夠。在提升運輸方面,要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并符合規程要求,廠內機動車輛必須做到證照齊全。在工業生產方面,要引水源上山,采取濕式作業和灑水防塵措施。
五、強化基礎管理,落實安全責任
14、礦長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及安全專項整治負全面責任,對嚴重違法違章生產行為負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15、礦山負責人(礦長、副礦長、工區負責人、承包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礦山企業必須設立安全機構,每個方解石礦至少配備3名安全管理人員。
16、礦山所有職工進礦必須經礦長審查同意,企業必須按照法規要求對新工人進礦不少于72學時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年度再培訓不得少于20學時。非煤礦山還必須按照規定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同時,企業還要按有關法規要求與所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為職工辦理工傷和意外傷害保險。
17、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礦長駐礦時間每月不得少于15天,礦長出差超過3天必須向鄉、鎮人民政府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堅持礦山負責人帶班下井工作制度,企業安全員必須跟班現場檢查。凡企業正常生產,必須有負責人現場指揮管理,否則不準生產。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1、嚴格開展節后復工復產驗收。為確保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開好局,切實增強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紅線”意識。我局嚴格按企業自查、鄉鎮初查、縣級復查程序開展復工復產驗收,凡隱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復工。2019年以來,共對全縣1家地下礦山、1家露天礦山企業開展復產復工驗收(分別為**礦業、**建材),同時龍川基礎建材采礦許可證于2019年3月11日到期,我局依法下達責令停產文書,并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2、狠抓非煤礦山日常監管,強化隱患排查治理。2019年我縣開工礦山少,但我們安全檢查不減少,加大了對生產礦山的檢查密度和頻次。截止目前,共開展非煤礦山執法檢查**次,查出隱患**處,有效消除威脅企業安全生產風險。
3、春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監管工作。組織開展春節和“兩會”期間對非煤礦山專項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處,并督促立即整改。
4、全面部署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攻堅行動”。一是全面部署廣泛動員。根據省、市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明確責任,制定印發《**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工作方案》,并通過電子屏、懸掛橫幅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二是深入開展自查。我局將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和工作部署通知到企業,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面的自查自改活動。三是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送安全生產知識進企業,同時督促企業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和查找隱患活動、開展一線作業人員“學、幫、帶”活動、應急救援演練活動等。四是嚴格監管執法。我局認真開展攻堅行動,嚴格按照攻堅行動主要任務,做好汛期安全生產攻堅戰、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攻堅戰、隱患排查治理攻堅戰、專項治理攻堅戰及監管執法攻堅戰,截止目前,攻堅行動共檢查**家次,發現隱患**處,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文書*份。
5、加強汛期非煤礦山安全檢查。一是加強與氣象、水務、國土、應急部門的應急聯動,及時掌握和向企業發送災害預警預報信息。二是加強對全縣*座尾礦庫進行汛期安全檢查,同時還迎接省、市安監局領導對**尾礦庫、**尾礦庫開展汛期檢查,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企業立即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三是針對**礦業有限公司、**礦業有限公司*座露天礦山尾砂未及時清運的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檢查,并約談了2家企業負責人,同時于*月*日,聘請省非煤礦山專家對上述2家礦山開展專家檢查,依據專家現場檢查意見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企業制定切實可行方案進行整改,并跟蹤督促企業在汛期來臨前消除安全隱患;四是聯合縣國土局對停產非煤礦山企業開展汛期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了非煤礦山企業及周邊山體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等水害隱患,汛期巡查制度落實情況,汛期防災應急預案及應急物資儲備等。
6、持續開展尾礦庫“頭頂庫”專項整治工作。督促**尾礦庫按照“頭頂庫”事故隱患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治理,重點對企業與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承包單位的施工資質、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企業加強對承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包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等工作,確保治理過程施工安全。目前,企業已完成主體工程施工,下一步,企業將按規定組織開展“頭頂庫”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的驗收工作。
7、認真開展轄區內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根據《關于開展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安監礦〔2017〕**號)文件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礦、**礦2家礦山為試點企業,督促指導企業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目前,**礦已基本完成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試點工作,**礦因采礦許可證到期停止生產未完成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試點工作。下一步我局將加大推動力度,通過示范引領,以點帶面在我縣全面開展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
8、組織開展冶金行業專家會診。聘請專家對全縣**家冶金企業進行了檢查,共發現隱患**處,并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份,我局于7月上旬將對上述企業進行隱患整改復查工作,對企業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我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罰。同時,對**公司安全生產隱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案進行行政處罰,給予警告,并處**萬元罰款。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1、繼續認真開展汛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完成對轄區內所有地下礦山、尾礦庫和重點露天礦山的檢查。
2、嚴格按照《**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攻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確保每月按時上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3、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推動實行“一崗一清單”責任制度。同時,監督檢查礦山企業責任制建立、公示、培訓、考核、報告等情況。
4、始終如一扎實做好非煤礦山日常安全監管,深入推進非煤礦山的專家會診工作,全面排查各類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隱患,確保非煤礦山安全。
5、推進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六項機制”建設,推動全縣各礦山開展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加大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力度,制定落實管控措施,明確責任人。加強督導檢查,把工作重點落實到如何化解管控重大風險、治理重大隱患等重點問題上。
6、認真做好非煤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相關許可和監管工作,按照省市相關部門簡政放權要求,從嚴做好轄區內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7、繼續推進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督促符合條件的礦山企業及時完成安全標準化的達標創建工作,切實提高非煤礦山本質安全度。
8、繼續做好尾礦庫“頭頂庫”和采空區事故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尾礦庫“頭頂庫”和采空區治理任務。
9、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建立非煤礦山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檔案,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掛牌督辦。
10、繼續推進中小礦山整頓關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不符合最小開采規模標準的礦山,假整合和超層越界開采的礦山,位于自然保護區內的礦山,存在重大隱患無力整改的礦山,依法實施整頓關閉。對資源儲量不多、服務年限不長的地下礦山以及露天采石場周邊安全距離不滿足規范要求的,通過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推進資源整合,促進有序退出。
11、開展地下礦山通風系統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地下礦山防火防中毒窒息各項措施,加強地下礦山生產現場作業環境監督檢測,完善通風專項應急預案。
一、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一)煤礦生產、建設情況
1-10月份,在區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直接指導下,為實現全年安全生產目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東勝區現有31座煤礦,其中露采煤礦18座,井工煤礦13座(包括神華昌漢溝煤礦),6座地方井工煤礦完成技改,已投入生產;4座正在技改;2座新建煤礦。9座露采煤礦投入生產;4座準備綜合驗收;5座正在辦理土地審批手續而未開工。
(二)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
根據區安委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和考核細則,煤炭局與煤監站、各煤礦簽訂了責任狀,煤監站與煤監人員簽訂了責任狀,將責任內容進行了分解和落實,按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的要求,實行包礦到人,責任到人,分別聯系指導煤礦安全監管和技術指導工作,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所有井工煤礦每礦派駐一名安監人員實行駐礦監管,將煤礦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督促及時整改。從煤炭管理部門到各煤礦,都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機構,促使安全工作認識到位、領導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制定并落實各級監管人員入井檢查制度,明確規定煤炭局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煤礦安監站長、副站長、安監員入井次數,嚴格落實煤礦礦長、副礦長帶班作業制度,有效地實現了安全工作的落實。要求井工煤礦全部成立了一通三防領導小組,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冒頂方面制定了預防與治理方案,配備了相應的檢測設備,力爭做到有備無患。
(三)加大日常監管和重點監管力度,積極開展各類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
針對春節后煤礦復工會同市煤炭局安監處、區安監局、塔拉壕鎮政府對全區生產、技改煤礦進行復工驗收,根據井工煤礦與露天煤礦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煤礦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全區所有煤礦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排查,并建立健全煤礦安全檢查檔案,對有安全隱患的煤礦進行督促煤礦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監控、排除。
通過重點監管,督促煤礦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倡導安全文化理念,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在3月份和9月份,為落實全市煤炭工作會議精神,分別進行了為期30天的煤礦安全大檢查,通過自查、互查、集中檢查,督促煤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進行整改。
在日常監管過程中,通過以下十項措施,督促煤礦加強安全管理和隱患治理。
1、加強通風管理。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要求煤礦修筑永久性防爆密閉與采空區進行隔離,杜絕采空區密閉漏風,形成完善的通風系統。2、加強頂板管理,安裝頂板壓力檢測儀,針對頂板破碎情況采取打錨桿、掛網片、噴漿等相結合的支護方式,3、機電管理方面,確保雙回路供電系統穩定運行,井下所有電器設備要安裝保護裝置,防止停電漏電觸電造成安全事故。4、加強從業人員的管理,針對煤礦專業技術力量薄弱,機械設備處在磨合階段,專門加強技術人員資格審查和專業培訓,避免因操作不當造成事故;5、加強礦建企業資質管理,嚴格審查煤礦施工企業資質是否合法有效,若不具備施工資質和管理能力,責令其停建;6、加強露采煤礦的機械管理,在采剝、裝運、排土過程中,要求車輛嚴格按規程作業,避免機械碰撞造成事故,7、加強爆破作業管理,要求露天煤礦委托有資質的爆破公司按規程進行爆破作業。8、進一步加強火區治理監管,實現火區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區煤炭局與各煤礦簽訂煤礦火區治理責任狀,有效地推動了火區治理工程的施工與管理和滅火工程進度。并嚴格按照《煤田火災>!企業加大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員的日常檢查力度,時時防控有毒有害氣體的安全隱患。10、加強采空區、火區安全管理,組織全區所有煤礦對本井田和相鄰井田的老窖水、火、瓦斯等詳細補勘,尤其要做好老空、采空區附近的采掘規劃,并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和預防各類事故的應急預案,明確緊急情況下疏散撤離、搶險救援的程序辦法,露天煤礦和煤(井)田火區治理工程在采空區上方進行剝離、采裝作業時,必須用鉆機打前探眼,并采用爆破震動下沉等措施充填夯實,確定安全后方可作業。
今年1-10月份,累計進行煤礦安全檢查276次,累計下達整改指令和停產停建通知書218份,整改率達到100%。
(四) 做好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職業教育培訓體制和機制。
各煤礦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要求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率要達到100%,監管人員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產整頓,今年已累計培訓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人員35人.次;煤礦管理技術人員90人.次,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1200人.次,提高了煤礦監督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煤礦管理人員的技術,強化了煤礦職工安全管理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在6月份安全活動月期間,發放宣傳材料《煤礦員工不安全行為手冊》、《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手冊》等安全管理書籍,共計1000多冊。廣泛利用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大力宣傳各種安全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護的相關知識,煤礦組織觀看了安全電教光盤,開展形式多樣的知識競賽、操作技能比賽等活動,煤礦組織了應急救援演練,有效地提高了煤礦從業人員在事故狀態下的自救和應變能力。
(五)加強煤礦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確保煤礦安全。
各煤礦建立輔助救護隊伍,每個隊的人員不少于9人,配備氧氣呼吸器、自救裝備、瓦檢儀器等救護設備和醫療設備,并學習掌握了采、掘、機、運、通的安全防護和井下急救知識,要求煤礦組織應急演練,并做好演練總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有效地預防在事故狀態下,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六)加強煤礦礦用設備檢測檢驗管理工作,督促煤礦加大安全技術裝備與設施的投入,以科學的管理和現代化裝備為基礎,保障煤礦職工和企業財產安全。
煤礦設備工作的可靠性,直接關系到煤礦從業人員與設備本身安全,只有將設備嚴格按照規程進行定期檢驗,才能實現本質安全。隨著礦用設備的現代化和信息化,對煤礦設備檢測檢驗管理工作定為今年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嚴防老化設備和明令淘汰的設備在煤礦中使用,嚴格要求煤礦加大安全設備的投入力度,確保礦用設備、監測監控議器安全可靠。要求煤礦加大安全投入,確保在煤礦經濟效益出現波動時安全投入不減少,必須安排適當的資金,用于改善安全設施,更新安全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以保證到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七)強化安全基礎管理,全面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
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要求,組織開展“安全高效型、本質安全型”和“質量標準化”礦井建設活動。全區所有技改煤礦(含單井保留、資源整合煤礦)技改完成后要全部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標準。督促指導煤礦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抓好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管,及時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為全面實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基礎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有13坐煤礦通過了安全質量標準備化驗收,其中一級標準3座,二級5座,三級標準5座,年底前還有3座煤礦計劃通過驗收,計劃達標煤礦15座,有2座井工煤礦因技改資金短缺,技改進度緩慢,明年完成達標困難。
二、煤礦主要存在問題
1、開采方式的改進對安全生產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三年攻堅戰”的完成,全區煤礦機械化水平快速提升,生產方式發生根本性轉變,對從業人員的技術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從業人員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專業技術力量薄弱,生產技術裝備投入與實現本質安全化礦井的目標存在很大的差距。
2、過去形成的老采空區勘探情況不明、大面積空頂、煤層火區等安全隱患給煤礦安全生產造成很大壓力。
3、露天煤礦征占用土地困難,臨時使用土地、林地手續辦理緩慢,嚴重影響煤礦技改進度。
三、后兩個月和元旦期間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深化責任制的落實,嚴防發生煤礦安全事故,確保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標范圍內。
圍繞安全工作中心,突出煤礦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繼續完善駐礦安監員的管理與考核制度,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促進工作創新,全面發揮監督作用,確保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標范圍內。
(二)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夯實安全生產管理基礎。
對已達標的煤礦繼續按月進行考核,將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作為年終考評的依據,對達標并長期保持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煤礦,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形成激勵機制,選樹質量標準化示范煤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通過典型引導,以點帶面,引導未達標的煤礦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促進質量標準化工作深入全面開展。
(三)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對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找差距和漏洞,進行專項整治。
進一步要求煤礦做好采空區勘探、大面積空頂、煤層火區等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嚴防頂板、有害氣體、水、火災害事故,認真組織應急救援方面的培訓和演練,提高廣大職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到有備無患。針對煤礦冬季生產特點,制定專項安全監管措施,嚴防超能力、超負荷生產引發安全事故。
(四)加大對煤礦設備管理工作的檢查力度,有力推進煤礦監控儀器標校檢定實驗室的建設,保障煤礦職工和企業財產安全。
針對煤礦設備管理制度、檢測檢驗執行情況、安全防護設施投用、電氣保護裝置完好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嚴格要求按照安全規程操作使用。嚴及時消除設備隱患,嚴防“三違”現象,確保人員、設備財產安全。煤礦設備工作的可靠性,直接關系到煤礦從業人員與設備本身安全,只有將設備嚴格按照規程進行定期檢驗,才能實現本質安全。隨著煤礦全面實現機械化開采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推進,對煤礦礦用設備檢測檢驗管理工作定為今后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嚴防老化設備和明令淘汰的設備在煤礦中使用,嚴格要求煤礦加大安全設備、儀器的投入力度,要求煤礦建立監控儀器標校檢定實驗室,確保礦用設備、監測監控儀器安全可靠。
(五)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應急職守工作,堅決防止煤礦安全事故,為煤礦安全工作開好頭。
高度重視節日期間值班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處理工作。確保應急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的落實,確保遇有突發事故能及時有效進行處置。
10月份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積極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整治力度,認真做好重大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持續深入開展。
一、總體情況
到10月末,在全國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內,有2512896家企業和單位累計自查隱患4323544項,已自改隱患3950074項,整改率91.4%。其中:自大隱患76919項,已自改重大隱患62000項,重大隱患整改率80.6%;累計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隱患17022項,落實資金1309177萬元,制定應急預案13008項,采取監控措施13829項。在2512896家企業和單位中,工礦商貿企業1306358家,共查出隱患3008429項,已整改2799720項,整改率93.1%;自大隱患52961項,已自改重大隱患43855項,整改率達82.8%;列入整改計劃9116項,落實整改資金801925萬元。1206538家交通運輸重點行業企業共查出隱患1315115項,已整改1150354項,整改率為87.5%;自大隱患23958項,已自改重大隱患18145項,重大隱患整改率為75.7%;列入整改計劃7906項,落實資金507252萬元。在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中,全國有13個統計單位已報來共查出安全隱患27924項,已整改24672項,整改率為88.4%。
全國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未結案484起。*年以來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已結案2385起,追究和處罰責任人員9342人。其中:移交司法機關1929人(已判決951人);受黨政紀處分3593人;受行政處罰3820人。
全國已掌握的非法建設、非法生產和非法經營單位139802個,已取締106663個,其余正在打擊過程中。其中煤礦:已掌握33453個,已取締32216個,正在打擊1237個。
二、主要特點
10月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落實責任,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整治力度
各地區對自查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對國務院安委會督查組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采取得力措施,落實責任,加強監督,切實做好整改工作。針對督查組指出的哈爾濱中國釀酒廠在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繼續生產問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先后做出批示。哈爾濱市下發了《關于責令哈爾濱中國釀酒廠立即無條件停產的通知》,目前,酒廠已停止生產等待搬遷,并有專人24小時監控。北京市安委會辦公室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組織3個督查組,于10月下旬對全市確定的重點隱患進行了專項督查,對隱患整改進度緩慢、整改不力的,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和建議函。山東省建立了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指令督辦制度,規定凡督查、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和重大安全問題由省安委會下達《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指令書》,由地方政府和省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簽收,并負責督促落實。四川省今年公告省、市兩級重大隱患512項,50項省級重大隱患共投入資金3388.15萬元,已整治完成21項;462項市級重大隱患共投入資金22053.28萬元,已整治完成211項。
(二)積極組織開展“補課”工作
各地區認真按照明電〔*〕16號文件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九月份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報和做好第四季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見》(安委辦〔*〕33號)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補課”工作。*自治區安委會下發《關于對小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和“補課”的通知》,確定了“補課”對象,要求各地督促指導各類小企業重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河南省政府抽調18名廳級領導分包18個省轄市,對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不間斷督促檢查。甘肅省下發通知,要求對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一般隱患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重大隱患整改率必須達到90%以上。山西省從安監、煤炭、煤監、公安、國土、勞動等部門抽調170余人,組成12個督查組,對11個市和省直有關部門及重點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進行了全面督查。
(三)結合“專項行動”,認真開展重大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辦58號文件要求,將重大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正在開展的“專項行動”緊密結合起來,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做好重大基礎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海市已完成1486座在役橋梁定期檢測工作,占全部城市橋梁的86.5%,其余231座橋梁正在檢測之中。湖北省于11月上旬組成6個檢查組對部分重大基礎設施排查工作進行了督查。于10月15日至25日分四個工作組,對全區47處120萬噸以上的大型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了督查。交通部結合正在開展的橋梁隱患排查和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認真抓好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鐵道部于10月中旬做出部署,要求在全行業開展重大基礎設施的隱患排查工作,并要逐級落實整改措施。水利部部署要搞好重大水利設施的隱患排查并在今冬明春做好病險水庫和水毀工程的加固修復工作。民航總局、電監會等部門和中石油、中石化等中央企業也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了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強化監督檢查,做好“十一”和“十七大”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十一”和“十七大”期間,組織開展高密度、大范圍的督查檢查活動,督促企業繼續認真排查治理隱患,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了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天津市安全監管系統國慶節期間全員上崗,每日分8組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等企業156家,發現隱患215項,下達整改指令書36份。廣東省于10月10日至20日組織10個督查組,對全省21個市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嚴密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等五個方面進行了督查。建設部對北京、上海等16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與運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督查。公安部組織了對道路交通安全的檢查督查。
三、存在問題
一是一些地方和行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和漏洞。十月下旬以來事故多發。10月下旬發生的6起煤礦較大以上事故中,有5起發生在十七大期間停產礦井或已明令關閉的礦井。說明停產礦恢復生產時沒有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對存在的隱患沒有認真排查治理。福建省莆田市“10.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在“三合一”場所,對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治理不力,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是參與自查自改的企業數量及排查治理隱患的數量仍不夠大。10月份參加自查自改的企業和單位僅比9月份增加148189家;排查出的隱患數增加456589項;平均每家企業查出隱患1.72項。說明隱患排查治理“補課”的面仍不寬。同時,重大隱患整改率仍需提高。
三是一些地方“打非”工作出現松懈,非法違法現象有所抬頭。有的地區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工作不能長期保持高壓態勢,打擊力度減弱,導致非法違法現象繼續存在甚至出現蔓延趨勢。尤其是當前煤炭、煙花爆竹等行業進入生產經營旺季,違法、非法生產經營的現象明顯抬頭,如重慶市秀山縣“10.21”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以及多起擅自進入已關閉或廢棄礦井造成的傷亡事故,都是非法生產經營造成的。
四是一些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存在不到位的現象。部分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由于監管責任不夠明確、不夠落實,聯合執法機制不健全,導致這些行業(領域)缺乏有效監管,農村道路交通、農村建筑、農用船舶等方面的安全監管存在薄弱環節,事故不斷發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繼續深入扎實地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回頭看”各項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繼續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和“補課”工作,克服松勁、厭戰情緒,繼續扎實認真地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一是對前階段查出的隱患尤其是重大隱患要切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確保在年底前整改到位。二是保證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下的中小企業、隱患排查為零的企業和近期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企業全面參加隱患排查治理“補課”,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取得實效。三是要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救助體系,督促有關方面,對有關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設施等存在隱患點進行除險加固,做好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工作。四是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專項行動“回頭看”,開展好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第二階段工作,對突出問題和重點地區進行復查和抽查。五是建立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監管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兩個長效機制。六是繼續做好調度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與煤礦“兩個攻堅戰”,與重點工業、交通等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緊密結合,防范重特大事故
受季節、生產經營需求、投資拉動等因素的影響,十一、十二月是事故易發、多發期。各地區要結合隱患排查治理,繼續推進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不斷深化。要督促各類煤礦完善井下通風系統等基礎設施,防范瓦斯、透水、火災、頂板等重大事故隱患。對已公布確定的關閉礦井,必須立即關閉,對已關閉煤礦要嚴防死灰復燃;對納入資源整合的礦井,必須先關閉、后整合。繼續加強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工業行業的隱患排查治理。抓好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和尾礦庫專項整治工作;抓住重點生產環節,落實冶金、有色企業安全防范措施;開展化工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檢查;做好煙花爆竹企業復產驗收工作,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小作坊。
要繼續加強建筑施工、消防、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開展對建筑起重設備、隧道、橋梁、建筑工地的安全檢查;推動“三合一”、“多合一”等嚴重火災隱患的排查治理;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落實對農村道路、水上交通的監管職責,完善事故預防機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聯合執法,加大打擊“三非”和事故查處力度
各地區要進一步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形成打擊“三非”的合力。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針對四季度市場需求旺盛,“三非”現象抬頭的特點,繼續保持嚴打態勢,堅決打擊各種非法生產、非法建設和非法經營行為。十月下旬以來,較大以上事故多發,各地要及時認真地調查處理,嚴肅查處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公布處理結果,舉一反三,認真整改,防范類似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