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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技術檢測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機械化的不斷發展,農業機械的數量和種類正在逐年增長。在我市的糧食作物中,玉米生產已基本上實現全程機械化。為了保證農機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和執法的公正。2001年,農業部農機發[2001]5號《關于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加強農機監理裝備建設。要求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有關部門的支持,有計劃地配備交通、通訊、安全技術檢測、農機事故勘查處理、計算機輔助管理等技術裝備,不斷改善農機監理手段,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一 技術檢測的必要性
當前,已經進入信息時代,過去檢測機車的那種靠眼看、手摸的人工作法早已不適應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必須采用科學的方法對農機進行檢測,保證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條件,使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更正規化、科學化。
為了及時適應《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上道路行駛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的要求,提高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保證農機安全技術檢驗的科學性、可靠性、高效性,增強服務手段,區農機安全監理站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籌集資金,經過外出考察,進行農機檢測設備選型和可行性論證等工作,購置了一套農機檢測線設備。其中有搓板式軸重制動檢測儀,方向盤扭距檢測儀,手剎力計等一大批檢測線設備,配合電腦、打印機可組成固定和移動式農機檢測線,方式機動靈活,使技術檢測手段得到了初步完善。
二 技術檢測的主要裝備及其功能簡介
1.功率油耗儀 。
采用智能型的電子功率油耗測定儀,測定功率、油耗、怠速、額定轉速。對農業機械的動力部分作一全面的評價,為農業機械的維護保養、修理提供科學的依據。
2.板式檢測系統 。
由于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聯合收割機等自走式農業機械的制動系統在其安全作業的過程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對它的檢測如果沿用測量剎車痕跡的辦法是很不科學的。我們可以采用新型的板式檢測設備來檢測自走式農業機械的軸重、側滑量、制動力和協調時間與拖滯阻力,對其制動性能作一全面的、數量化的測量,并能綜合評價該農業機械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條件。
3.燈光儀 。
自走式農業機械的燈光是其在夜間作業及道路行駛安全的基本保證。利用燈光檢測儀器,檢測燈光的光照度及位置偏差等參數,根據參數進行調整,使農業機械的燈光符合夜間作業的要求,保證農業機械安全作業。
4.農機移動檢測線 。
將上述檢測設備,通過計算機組合在一起,構成農機檢測線。如果農機檢測線象汽車檢測線那樣固定,將不適用于農機安全技術檢測。因為農業機械不同于汽車,農業機械分散于廣大農村,如集中檢測,將給農民帶來很大的負擔,同時容易耽誤農時,農業機械的漏檢現象必將嚴重。如果配置移動車載檢測儀器,檢測服務就更加方便,車載農機移動檢測線到鄉鎮甚至村進行農機安全技術檢測,這樣不但保證了農業機械的檢審率,還降低了農民的負擔,并達到農機及時安全檢測,使農機作業安全更有保障,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三 主要采取的措施
農機安全技術檢測主要是對農業機械的安全設施和部件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如:軸重、功率油耗、側滑量、制動力、燈光、尾氣、噪音等)進行檢測。通過安全技術檢測,達到提高機車完好率、保證農機安全生產、加強環境保護、預防事故發生的目的。
1.加強隊伍建設,夯實農機監理工作的基礎夯實監理隊伍。堅持多渠道選拔培養、公開聘用農機監理人員,采用平中選優、人盡其才、量才使用的用人機制;加大教育培訓力度,通過各種有效形式,抓好對監理人員的法律法規、農機專業技術、職業道德等教育;實施崗位責任制,將崗位職責進行細化分解,將責任落到人、到崗;強化考核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完善外部監督,規范各項業務行為。
2.開展優質服務,樹立農機監理隊伍的新形象。在農忙時節深入田間地頭,給機手講解農機新技術和拖拉機、配套機具以及收獲機械等農機的使用、保養知識;開展便民服務。簡化辦事程序,實現檢驗登記、技術檢測、噴字放號及收款蓋章等項目"一條龍"服務;加強技術裝備建設。不斷完善辦公自動化設備,在信息查詢、檔案管理、證照制作、數據統計等方面,為機手提供便捷、快速、可靠的服務。
3.健全農機法律法規,搭建農機監理工作的法制平臺。用足用活現有的政策法規;完善相關法規,積極爭取主管部門的重視和支持,盡快出臺或修訂農機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確定農機監理機構行政執法主體地位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資格;解決許可發放環節與對被許可行為監督環節的脫節問題,合理界定農業機械牌證管理范圍;增加對農田挖掘機、推土機等農田作業機械實行牌證管理的行政許可,消除農機具的安全生產隱患。
4.開展調查研究,增強農機監理工作的前瞻性,增強調研工作的指導性。堅持與時俱進,努力用發展的眼光、開放的思維審視監理工作,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對"黑車非駕"、安全知識宣傳、駕駛員考試、拖拉機檢驗等有關農機監理業務進行專題調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方式、方法;增強調研工作的創新性。積極研究農用車管理"空白"等問題,要有敢為人先的勇氣,根據大局的要求和形勢的需要思考問題、謀劃工作,開辟新途徑,探索新規律,使農機監理工作始終順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5.嚴格履行監理職責,發揮農機監理工作的作用,提高機具安全技術狀態。深入村戶排查事故隱患,督促車主辦理牌證,對有機戶進行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嚴把檢驗發證關。按照國家標準施行安全技術檢驗,對符合條件的拖拉機核發牌證;強化年檢工作。重點檢驗車容車貌、安全技術性能和技術狀態,逐臺、逐項進行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嚴把駕駛操作人員發證關,嚴格申領辦證程序。認真確認考試申請人資格,做到不見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不受理,沒有醫院體檢證明不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真實不受理;嚴格考試行為??荚嚾藛T實行持證上崗,嚴格考試程序,規范考試行為;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一、檢驗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根據市農機局檢驗安排,結合我縣農時季節,全縣農機安全技術檢驗工作從4月1日開始至4月11日結束。
(一)預檢工作由各鄉鎮政府和縣農機安全監理站組織實施。預檢期間要積極協助農機經營戶,做好對參檢農機具的檢修、調試、保養,并對所有駕駛操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二)正檢工作由市農機監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農機部門配合進行。
(三)檢驗方法步驟:對農業機械的檢驗,一般可分為靜態檢驗和動態檢驗。其中靜態檢驗常用方法有:按系統檢查、循環檢查法。動態檢驗就是對正在運轉或呈運動狀態的拖拉機進行有目的、有步驟的技術檢查。
二、檢驗范圍和標準
(一)檢驗范圍:1月1日(包括1日)之前在農機監理機構登記注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均要參加2011年度的安全技術檢驗;1月2日起新注冊登記的,年檢與初檢合并進行,在核發牌證的同時,簽發2011年度檢驗合格證,同時加蓋2011年度檢驗合格章。
(二)檢驗標準:按國家標準《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16151.1.512-200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農業部第42號令、第43號令、第72號令進行檢驗。凡需參檢的農業機械,一律上流動檢測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三)凡參加2011年度檢驗的機車均要填寫《山西省二一一年度農業機械檢驗表》,由具有檢驗員資格的人員檢驗簽字,對年度檢驗合格的在行駛證副證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有效期仍為一年,并簽發全國統一的合格證。
(四)有關“交強險”事宜。鑒于農業部2010年第11號令對《拖拉機登記規定》(農業部43號令)進行了修訂,其中三項條款中的“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統一修改為“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所以,經研究對不上道路行駛、完全從事農田作業的拖拉機(不含變拖),在拖拉機所有人書面承諾完全從事農田作業的前提下,注冊登記和年度安全技術檢驗時可以不提交“交強險”憑證。
(五)對參檢的機車,除車容十分破舊,確需噴漆的,原則上不要求噴漆,但對所有機車須將單位名稱、放大號進行噴漆,拖(掛)車馬槽左右兩側統一噴“遵章守紀、嚴禁載人”。放大號的字體,為宋體。排列形式與號牌相同,尺寸為號牌的2.2至5.5倍。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特別是已在冊登記的變型拖拉機,為確保夜間行車安全,粘貼農機安全專用反光貼。
(六)拖拉機年度檢驗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檢驗表同拖拉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復印件等資料一并存入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檔案。農機管理部門在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檢審驗工作的同時,要對檔案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凡手續不全,登記不詳細的要補辦;對跨行政區域辦理登記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要移交給機主長期居住地的農機監理部門。要深入開展無牌無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專項治理,杜絕無證駕駛,堅決打擊非法拼裝、自改、組裝機(車)等違法行為。要結合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的核(換)發工作,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掛牌率,確保2011年度檢審工作順利完成。
(七)凡達報廢年限和標準的農業機械,一律不予檢驗,檢驗期間一并辦理車輛報廢和注銷手續。
(八)對未參加年度檢驗的或年檢不合格的機車,縣農機安全監理站下發“告知書”。
(九)年度檢驗工作結束后,縣監理站要及時將已檢機車的檢驗信息錄入農機安全管理系統,檢驗數量和分類情況的紙質報表于10月20日前報送市農機監理部門。
三、駕駛證審驗
(一)審驗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
(二)審驗的對象
1.拖拉機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分達到12分的;
2.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
四、收費項目和標準
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2006〕99號文件執行。人工檢驗的按人工檢驗收費標準收費收取,檢測設備檢驗的按檢測設備收費標準收費,嚴禁人工檢驗的按檢測設備檢驗的收費標準收費,嚴禁同時收取人工檢驗、設備檢驗兩種費用,嚴禁檢驗不合格的復檢時再次收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是確保農機安全生產、確?!皠摻ㄆ桨厕r機”取得實效的重要工作措施,同時又是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各鄉(鎮)政府都要高度重視,列入議事日程,積極支持農機部門開展工作,主動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工作要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宣傳發動到位、目標責任到位、教育培訓到位、督促檢查到位、跟蹤落實到位、獎懲問責到位。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年度檢驗工作如期完成。
(二)嚴格檢驗標準,規范工作程序??h農機部門要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堅持安全技術標準和檢驗程序。嚴格執行“誰檢驗、誰簽字、誰負責”的規定,做到人、機、牌、證四見面,嚴格把好檢驗關。,未簽訂承諾書的駕駛員,年度檢驗時必須簽訂農機安全生產承諾書。
(三)加大各部門間協調配合力度,確保檢驗數量與效果。年度檢驗期間,縣公安交警部門要與農機部門協調配合,充實警力,加大農機車輛路面行車秩序整治力度,嚴格進行執法檢查,要深入開展對無牌無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專項治理,杜絕無證駕駛,堅決打擊非法拼裝、自改、組裝機(車)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互通機制,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營造年檢氛圍,提高農業機械檢驗率。
(四)加強行風建設、加大宣傳力度。年度檢驗期間,要強化服務意識,加強行風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和標準,不準搭車收費。要文明監理,文明執法,持證檢驗,樹立良好的農機形象。要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大張旗鼓的宣傳農機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使每個有機戶、機手知情年檢的法制性和年檢的具體時間、地點、程序及收費等。要充分發揮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的組織作用,確實落實好農機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農機監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以河北省為例,其行政權力具體歸納分類及法律法規依據為:
一、行政許可權
1.拖拉機及駕駛員牌證照審核發放。依據①《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九條;②《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條;③《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七條;④農業部第42號令《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條;⑤農業部第43號令《拖拉機登記規定》第二條。2.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牌照證照核發。依據:①《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②《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七條。③《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176項;④農業部72號令《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安全監理規定》第五條、第三十七條。
二、行政處罰
1.對農業機械駕駛員、操作員的違法違章駕駛操作行為進行處罰。如違反操作規程駕駛操作等。依據:①《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第三十一條;②《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③《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2.對違章使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如拖拉機無牌照行駛、作業,未按時參加年度安全技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上路行駛或作業,駕駛員無證駕駛操作等。依據:①《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②《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三、行政強制
1.執行罰。對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按規定領取牌、證等有關證件的;不按時參加檢驗的;駕駛操作人員不遵守農業機械操作規程、違章作業的罰款處罰,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加處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2.財產強制。農機監理機關根據檢查、鑒定和處理農業機械事故的需要,可暫時留存肇事的農業機械及牌證。依據:《河北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進行農機安全監督檢查時,可對違法違章農業機械先行登記保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
四、行政收費:農機監理費
1.號牌(含號牌架、固封裝置)2.行駛證(含臨時)3.登記證書4.駕駛證5.安全檢驗6.駕駛許可考試以上收費項目依據:①《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一條;②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范車牌證工本費等收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2831號);③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等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05]71號);省財政廳、農業廳《河北省農機監理收費納入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農字[1995]73號)、《關于調整農機監理費分解比例的通知》(冀財農字[1996]12號)。
五、監督檢查
對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狀況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依據: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第二款、第五十六條;②《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③《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④《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要職責》第二十二條。
六、行政裁決
損害賠償裁決。在查明農機事故原因、認定責任并確定損失情況后,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依據:①《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②《河北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七、行政確認
1.公安行政確認。對肇事的農業機械和有關環境狀況以及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態或尸體進行檢查鑒定,必要時聘請專業人員進行鑒定;認定當事人的責任;確認事故等級。依據:《河北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五條。2.經濟行政確認。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和駕駛員審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二款;《河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七條;《拖拉機登記規定》第三十三條。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農業機械定期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實施《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切實加強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扎實開展農機安全檢驗行動,確保農業機械安全作業,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深化農機隱患排查治理,提高農業機械安全技術狀態。加強農業機械源頭管理,擴大農機安全檢驗范圍,實行純農田作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烘干機等四種農業機械定期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努力提高純農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三率”,純農田作業拖拉機上牌發證率、年檢率和駕駛人持證率達到75%、85%、90%;聯合收割機上牌發證率達到90%;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烘干機檢驗率達到90%以上。
三、工作職責
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各鎮(街道、開發區)開展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農業機械定期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工作,承擔農田作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烘干機定期安全檢驗,上述四種農業機械每年檢驗一次。各鎮(街道、開發區)負責上述四種農業機械的調查摸底,并進行登記、建檔;同時,要積極配合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對純農田作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烘干機的定期安全檢驗,協助縣農機總站、縣農機化培訓學校對駕駛操作人員的培訓考證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下旬)。制定下發《縣開展農業機械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業機械免費實地安全檢驗的目的、意義和要求,營造良好的安全檢驗氛圍??h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組織對鎮(街道、開發區)農機員進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和考核,使其掌握農田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烘干機等四種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農業機械安全檢驗技術和能力,配合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參與檢驗工作。
(二)調查準備階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各街道、開發區要全面做好對純農田作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烘干機等四種農業機械擁有量及分布情況的普查,按照要求填寫好相關調查表格,以鎮、村為單位建立臺賬。
(三)實地檢驗階段(7月下旬至10月底)。按照省規定的農業機械免費實地安全檢驗項目、內容和要求,結合農業生產情況和農時季節,針對不同農業機械的特點,采取在鄉村設立檢驗點、入戶檢驗等靈活方式實施實地安全檢驗。建立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農業機械免費實地安全檢驗管理檔案。
檢驗中對未辦理注冊上牌的農田作業拖拉機補辦注冊登記,農戶提供購機發票(如遺失需村鎮權屬證明)、整車合格證(如遺失可不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單位代碼證復印件。對無駕駛證的操作人員按駕駛證申領規定要求辦理。
五、工作措施與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實行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農業機械定期免費實地安全檢驗,是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的有效手段。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把農業機械免費實地安全檢驗與農機隱患排查治理、安全
要把宣傳教育及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結合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促進農機安全生產,保質保量完成檢驗任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和農業部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精神,切實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我部決定立即在全國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此次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范圍是全國擁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各種所有制和經濟形式的農牧業生產單位(以下簡稱單位),農機化主管部門以及農機安全監理機構。重點檢查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和其他農機化服務組織。
二、檢查內容
(一)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等農牧業生產單位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各地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和執行情況。
(二)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各單位排查農業機械機庫棚、維修、儲油等設施安全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檢修情況;排查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安全技術檢驗,以及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審驗情況。各地農機化主管部門以及農機監理機構開展田間、場院等場所的農機安全執法檢查,查處整治違法行為等情況。
(三)農機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各地農機化主管部門部署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年”活動、創建“平安農機”活動、推進農機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農機安全生產“三項建設”等重點工作情況。
(四)農機安全法規貫徹實施情況。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業部相關規章情況;貫徹實施《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監理檢驗技術規范》等標準情況。各地開展農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試、牌證制發和核發管理、業務檔案管理和農機安全監理統計等工作情況。
(五)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情況。檢查各地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農機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情況、組織廣大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情況,以及創建“平安農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活動情況。
二、檢查時間和方式
此次檢查從即日起,至5月底結束。采取各農牧業生產單位自查、農機化主管部門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月份,各單位要對每臺農業機械、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5月份,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層層組織對農機安全生產進行全面檢查,對事故易發、多發的地區進行重點檢查。5月份,我部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立即行動。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迅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地要把這次農機安全生產大檢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防范農機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二)深入檢查,落實責任。要對所有農機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從源頭上治理排除各類隱患,切實把農機安全管理、農機安全操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中未發現的隱患或對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導致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