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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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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范文第1篇

關鍵詞:土地規劃城市規劃;兩規

中圖分類號: F301.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各自的目的與任務

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與任務

1.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對一定時期內一定行政區劃范圍的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所制定的目標和計劃,是對區域內的土地利用進行的總體戰略部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目的是協調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對土地的需求,以取得最佳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1.1.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任務

國家、省、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對轄區內土地資源的利用現狀、潛力及各種用地需求量進行綜合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確定規劃期內土地利用的目標和方法;協調部門用地矛盾,統籌安排各業用地;逐級分解規劃的各類用地控制指標,重點確定城鎮用地規模控制指標,落實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和農田保護區等重要土地用途區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政策措施。省級規劃要實現省域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地級規劃要重點安排好城鄉結合部的土地利用,確定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上級規劃的要求和本地土地資源的特點,分解落實土地利用的各項指標,劃分土地用途區,重點劃定城鎮、村鎮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區、農業用地區等,為土地用途轉用規劃許可提供依據。

1.2城市總體規劃的目的與任務

1.2.1城市總體規劃的目的

城市總體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性質、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是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期下,對城市空間布局和城市形態的總體設計。城市總體規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城市的發展方向和建設安排。

1.2.2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

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和空間發展狀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發展和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

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兩者的內在關系

由以上分析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兩者的目的和任務可以得出兩者的內在關系如下:

1.1核心內容和根本目標的一致性

城市總體規劃是一種區域性、綜合性規劃,它是以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為出發點和歸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種專業性規劃,是以合理安排現有的土地資源,確保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目的。兩項規劃的側重點雖有不同,但從城市發展的角度看,“兩規”都是在對現狀進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為依據,都是將土地作為主要規劃對象,核心內容都是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在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這一根本目標上是一致的。

1.2規劃空間的從屬性

從“兩規”的空間范圍來看,城市規劃區并非整個行政轄區范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范圍是整個行政轄區內的全部土地,其規劃范圍比城市規劃范圍大。因此,城市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個專項規劃,兩者是點和面的關系,是局部和整體的關系。所以,城市規劃中有關城鎮體系布局、城市用地規模、用地選擇、城市區域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用地指標,應當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同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應為城鎮的發展建設等創造較好的條件。

1.3土地需求與土地供給的關系

從規劃的內容、手法和成果看,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建設與規劃、土地供給與土地需求的關系。城市總體規劃是以建設為中心,展開城市各項建設的總體規劃。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土地利用為中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各業健康發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內容上更全面、更具體地體現了一個地區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配置、土地利用結構的綜合調整與優化、土地利用的宏觀調控與微觀管理機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是建設與規劃、土地需求與土地供給的關系。而且,兩者在城鎮和村鎮發展用地的規模、方向和范圍等方面又必須進行充分協調。

三、“兩規”協調的思路與途徑

1.1統一技術規范

根據原來兩個規劃各自使用的標準,進行協調統一,重新確定一個兩項規劃都適用的用地分類標準,統一規定兩個規劃的規劃期限以及所采用的有關數據的統計口徑。通過統一與規劃有關的各種規范、標準、技術手段和編制方法,以達到兩個規劃在基礎數據和規劃指標等方面的協調一致。這里需要協調好3個方面內容:(1)城市規劃區范圍。規劃區范圍劃得過大,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難以管理,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管理部門間的矛盾也會較多。(2)人均建設用地規模指標。從建設現代化城市的角度考慮,重點建制鎮的建設用地可以適當放寬,但對一般鎮、鄉、集鎮和村莊建設用地以及分散的鄉鎮企業用地要嚴加控制。(3)兩個規劃的用地分類指標。主要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城鎮、村莊、工礦用地等要進一步細分,使兩者有對應關系。

1.2城市發展方向協調統一

要使“兩規”在城市發展方向上達到協調統一,必須先確定城市的性質,這對城市發展規模和發展方向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根據我國國情,保護耕地應作為城市發展用地時首要考慮的問題。其次,應結合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適宜性評價和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基礎設施的建設情況,在確保基本農田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即向宜建區和基礎設施有所延伸的地方拓展。

1.3用地布局上的宏微觀協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側重于整個城市的宏觀布局,主要是確定整個行政區內中心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工程、重要工礦項目等用地的規模和布局。而城市總體規劃則側重于城市中心區的微觀布局,僅僅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其中心城區的細化。因此,在“兩規”的協調過程中,城市總體規劃應以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為指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用地布局上只起宏觀調控作用,城市總體規劃則詳細布置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用地的布局。

1.4保證“兩規”實施一致有效

在“兩規”的實施過程中,各級政府應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為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對“兩規”的實施予以同等重視。“兩規”的實施都應注重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的綜合應用。此外,應加強規劃宣傳、社會監督和規劃實施評價,建立規劃公眾參與制度、規劃公示制度,進行規劃管理公開,調動公眾的主動意識,促進政府部門的公正執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約和避免各種違反規劃行為的發生,保證規劃的實施。

結語

從宏觀層面上講,“兩規”協調,有待具有中國特色的規劃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盡快地開展區域規劃或國土規劃的編制工作,以便在區域層次上對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規模、城鎮體系規劃,尤其是城鎮規模與布局、土地利用與經濟發展、土地利用與工業化、城市化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行協調和安排。

參考文獻

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范文第2篇

關鍵詞:城市規劃設計;交通系統;一體化設計

前言

城市土地是城市發展的基礎也是制約城市發展的一個重要瓶頸,尤其是對于一些城市土地資源較為緊張的城市,做好城市的規劃設計是城市發展中首要解決的問題。城市交通是城市的動脈,也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現今,我國各大城市都面臨著沉重的交通壓力,做好城市交通建設緩堵保暢已經成為了城市交通運輸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但是在城市交通體系的建設過程中城市交通建設項目的需求與城市土地供需緊張的現狀兩者之間是極為突出的矛盾。為解決這一難題,在城市規劃設計過程中應當將城市交通體系納入到城市規劃設計的范圍中,通過構建城市土地、交通一體化的規劃方式來最大限度地解決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1 城市規劃設計中土地利用與交通之間的矛盾分析

城市地塊面積的合理規劃與民眾之間的出行有著緊密的聯系。以某一區域為例,其在城市土地規劃設計的過程中住宅和辦公用地占據了土地面積的近6成,道路交通占地約占27%,這一數值要高于城市規劃設計中對于道路占地面積的標準,但是其在道路結構和布局方面規劃并不到位,導致規劃區域內僅分布著一條主干道且缺乏次干路,對于人員與車輛的分流,從而使得經過這一區域的車輛或是人流都需要經由這一主干道從而導致交通壓力巨大。通過衛星地圖測算后發現在城市規劃設計中對于土地大小劃分差距較為懸殊是導致道路交通壓力較大的主要原因。此外,在城市規劃設計中項目引導規劃、忽視規劃銜接等城市亂象是導致城市道路交通結構和完整性與城市發展不協調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土地規劃設計中,片面的強調對于土地的開發利用,而忽視了城市道路網絡體系的規劃容易在后期造成城市交通題。此外,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由于并未從全局進行考慮導致城市規劃設計區域與其周邊區域之間的規劃銜接之間存在溝通問題,容易導致城市交通網絡存在重大的設計隱患。因此,在城市規劃設計應當將土地利用與城市交通協調作為城市規劃設計的主線貫穿于整個城市規劃設計中。最大限度的在城市中構建起合理、完善的交通網絡體系。

2 在城市規劃設計中做好土地使用和交通一體化規劃的策略

在城市規劃設計中包含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幾個層面,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是城市規劃設計中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在城市規劃設計中要注意做好城市道路規劃與其他相關規劃之間的協調統一的問題。只有做好規劃層次的對接才能對下一步規劃中所需要的數據類型、數據尺度以及相關性。做好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與城市規劃設計總體戰略之間的協調統一是做好城市土地開發利用的重要保證。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城市空間拓展與城市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城市規劃設計中以最低的消耗與環境污染代價實現城市空間的合理規劃利用是其所追求的重要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在城市道路規劃設計中應當加強對于資源和對環境污染的約束。通過道路交通規劃和土地使用之間協調發展的方式來減少城市空間的浪費。城市規劃設計是對城市在未來十年乃至二十年時間的遠期發展規劃,因此,在城市規劃設計的研究中應當對影響城市線性發展規律的重要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從而對城市的發展進行模擬、預測,結合這一預測來制定城市用地和交通的規劃。做好城市規劃設計中土地與交通一體化規劃的關鍵在于加強土地與交通兩者之間的反饋互動。首先,在交通規劃設計中需要結合土地開發利用規劃來實現最優化設計,通過對土地開發利用的類型和強度所引發的交通需求進行分析,并對有可能造成的擁堵的情況進行分析討論,從而降低城市局部的可達性,并以這一可達性作為城市土地使用規劃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對重新分配的土地使用方式再次帶入到城市交通構型中分析其可達性,直至達到相對平衡。此外,在土地規劃和道路規劃中通過對不同交通發展模式對于空間結構支撐及優化進行對比分析,以便對不同交通模式的方案進行評價:即通過交通發展模式及空間結構來對土地使用性質進行優化或是選擇適合于城市發展模式的交通建設規劃模式。

3 做好對于城市規劃設計中土地資源的節約利用

土地尤其是城市土地并不是無限供給的,因此,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應當注意做好對于城市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避免土地浪費,做好對于城市土地尤其是耕地的保護。做好城市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可以通過以下幾個途徑予以解決:(1)做好城鄉統籌規劃,現今,在城市的發展過程中城鎮化建設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期,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應當通過做好城鄉統籌規劃協調城鄉統籌發展,不能一味的將城市建設放在第一位,避免在城市建設中出現破壞耕地的行為,合理布局現有的土地資源,提高城市土地的空間利用率。(2)在城市的建設過程中要充分重視各區域土地資源的價值,加強對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應當積極做好城市中各區域、土地功能的有機協調,完善土地使用功能,使得城市規劃設計土地空間利用上發揮出1+1>2的效果。從而使得城市規劃設計能夠最大限度的完善城市功能,使得城市的發展更為集中和集約。(3)做好對于城市中公用空間的規劃開發。城市活動中的公共空間的數量和功能以及城市之間的資源整合情況對于城市規劃設計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因此,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應當做好對于城市公共空間的綜合規劃設計,最大限度的發揮公共空間在城市發展中的作用,從而使得公共空間能夠更好的、更加全面的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通過加強對于城市公共空間的建設在完善城市需求網絡的同時還能夠對現有資源進行充分的整合利用。尤其是對于一些企事業單位的土地,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應當通過溝通協調加強對于其的開發利用,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價值避免浪費。(4)城市交通網絡的規劃設計是城市規劃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規劃設計對土地使用性的前景規劃,在這一規程中應當對城市交通規劃所起的作用引起足夠的重視,城市規劃設計中對土地開發的強度和性質直接決定著交通的強度和交通的分布形態進而對城市中的交通結構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應當積極加強城市規劃設計與城市交通規劃之間的協調統一,將城市規劃設計中對于土地建設開發項目的交通需求控制在道路交通設施的承載范圍內才能有效的保證兩者之間的協調統一發展。(5)交通中對于能源的消耗巨大,尤其是我國大部分的機動車都在城市中運行,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應當注意通過合理的規劃設計,通過用地布局、城市道路網絡、交通設施等的優化,從而使得城市中的土地使用和交通網絡布局更為協調合理,促進城市的健康、穩定的發展。

4 結束語

城市規劃設計是城市發展的重要方向與指引。尤其是近些年來我國城市呈現出爆炸式的增長態勢,城市人口激增所導致的城市發展中的不確定性大為增加。以城市交通為例,在城市規劃設計中應當注意做好城市規劃發展與城市交通建設之間的協調統一。

參考文獻

[1]惠英,張玉鑫,楊東援,等.城市規劃學刊,2009(5):101-106.

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范文第3篇

關鍵詞:土地集約利用;城市化;耦合協調模型;多規合一;鄂州市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7)07-1386-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07.048

Research on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on 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A Case Study on Ezhou City of Hubei Province

JIN Min,ZHU Jiang-ho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 Urbanization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while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is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for urban development,and they are closely related to each other. Taking 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 as opportunity, this paper studied the intrinsic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of Ezhou City from 2001 to 2013. Based on their interacted coupling mechanism, we used entropy value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weights, and constructed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degree model as well as relative development model. In this way, we can quantitatively evaluate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of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and finally divided the harmonious degrees into the antagonism, the compromise and the coordination, comprising of three states and nine kinds of status.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act and promote each other.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is good, and it had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namely, the antagonism period, the compromise period and the coordination period, showing a spiral upward trend. Finally, for the land use issues in urbanization process, we proposed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intensive land use;urbanization;coupling coordination model;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Ezhou city

作槿死嗷疃的物質載體,土地是城市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基礎。城市化作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結果與標志,對區域發展具有強大的促進效應。城市土地的有效供給是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不斷推進,大量耕地被占用,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尖銳,許多城市呈“攤大餅”式擴展,城市土地閑置和低效利用現象普遍存在,嚴重違背了可持續發展思想[1]。因此,探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動態關系,正確認識城市化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作用機制,對于科學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指導方針與政策、加快推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2]。

目前專家學者已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的影響因素[3,4]、指標體系[5]、時空差異[6-9]、問題與對策[10]等重要問題進行了研究和探討,相關研究取得了豐富的成果。從系統角度看,城市土地利用系統與城市發展系統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過程中具有內在的協調需求。但國內當前的研究主要以城市土地集約利用為中心展開,從系統角度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水平耦合協調關系的研究較少,且多集中于較宏觀尺度,如郭施宏等[11]采用均方差權值法和耦合協調模型對山東省進行了研究;張惠[1]通過數據包絡分析方法構建了中國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效率模型,以及城鎮化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耦合模型。縱觀目前國內已有研究,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化的研究較缺乏。

當前形勢下,針對中國發展中面臨的城鄉發展失衡、能源資源粗放利用、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等提出要推進市縣規劃體制改革,探索“多規合一”,形成一個市縣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并明確將其列為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任務之一。為落實中央要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的通知》,鄂州市被確定為“多規合一”試點單位。探索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融合,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形成人口、產業、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本研究在梳理總結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嘗試在“多規合一”背景下,探尋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相關關系,以期為相關研究的深入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參考借鑒。

1 研究區概況與數據來源

1.1 研究區概況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東部,長江中游南岸,西與武漢接壤,東與黃石毗鄰,南與咸寧相接,北與黃岡隔江相望。鄂州市是武漢“1+8”城市圈中距離武漢市最近的城市,也是湖北省統籌發展改革試驗區及國土資源部“多規合一”試點區域。優越的區域條件和政策優勢推動鄂州市經濟社會高速發展。2013年鄂州市戶籍人口109.36萬人,其中,城鎮人口64.79萬人。據調查,2000-2013年鄂州市城鎮人口增加了19.29萬人,人口城市化率從2000年的43.53%提升到2013年的60.48%,增加了16.59%,城鎮人口增長對城市化具有較強的推動作用。2013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630.5億元,增長10.8%,發展速度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鄂州全市現狀土地總面積159 645.58 hm2,其中,農用地100 828.26 hm2,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63.16%;建設用地26 906.40 hm2,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6.58%;其他用地31 910.92 hm2,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99%。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規模的擴大,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土地供求矛盾趨于緊張。因此,加強城市發展與土地利用關系研究,對提高鄂州市土地利用效率,促進城市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2 數據來源

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相關指標數據主要來源于2000-2013年《鄂州市統計年鑒》、《鄂州市年鑒》,土地利用數據來自于鄂州市國土資源局、鄂州市規劃局,同時還參考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從而保證了數據的可靠性與權威性。

2 研究方法

2.1 指標選取及權重確定

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是進行城市化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重要基礎。在遵循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結合、系統性與全面性結合、普遍性與特殊性結合、相對獨立性等原則基礎上[12],參考相關研究成果并結合鄂州市實際和指標數據可獲取性,建立了城市化與土地集約利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表1)。

針對“多規合一”集約用地的要求,建立了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指標體系,大致遵循三個層次:一是土地投入強度,即單位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二是土地利用程度,即單位土地面積的承載情況和利用狀況;三是土地產出效益,即土地的經濟、社會、生態等綜合效益。城市化綜合水平一般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來測算,但城市化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包括了經濟發展、人口變遷、空間變換、社會文明進步、生態發展等多方面的內容[11]。結合“多規合一”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內容及人地和諧、協調發展的原則,從人口、經濟、社會生活、生態景觀四個方面建立城市化指標體系。

各項指標對系統的影響程度不同,所以需要楦饗鈧副耆范ㄏ嚶Φ娜ㄖ匾苑從持副甓韻低秤跋斕鬧匾程度。目前,在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關系研究中,多數專家學者選用層次分析法來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層次分析法屬于主觀賦權法,其評價結果易受人的主觀性影響,為了避免主觀性影響造成的偏差,首先采取級差法對原始數據進行處理,然后運用熵值法計算指標權重。其計算步驟如下:

1)計算第j項指標熵值ej;

ej=-k■Pijln(Pij) (k=■)

2)計算第j項指標的差異系數gj;

gj=1-ej

3)差異系數歸一化處理,計算第j項指標權重wj。

wj=gj/■gj (j=1,2,…,m)

2.2 評價模型的建立

2.2.1 耦合協調度模型 耦合協調度表征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彼此獨立又相互影響的系統之間的協調程度,其彼此耦合作用和協調程度影響著整個系統的發展,它強調整體性和綜合性。由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是彼此獨立又相互作用的系統,因此借鑒物理學的容量耦合系數模型構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度模型[13],即:

C=(U ■■×S ■■)/(αUi+βSi)2k■

式中,C為耦合協調度系數;Ui為土地集約利用綜合指數;Si為城市化水平綜合指數,0≤C≤1;α和β為待定系數且α+β=1;k為調節系數且2≤k≤8。基于城市可持續發展思想,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同等重要,且為計算方便,令二者取值相同即α=β=0.5,選定調節系數k為5。

2.2.2 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 耦合協調度的缺點是僅能夠描述系統之間協調發展程度,無法確定系統是在較高水平上相互促進,還是較低水平上緊密聯系。因此,進一步引入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它不僅能夠反映系統之間協調程度,還能體現協調發展水平階段。即:

D=■

式中,D為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C為耦合協調度系數;同樣取α=β=0.5。

2.2.3 相對發展度模型 根據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可以判斷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化兩系統的耦合協調發展水平,但卻難以測出二者的相對發展狀態,基于此,運用相對發展度評價模型對其進行度量。

E=Ui/Si

式中,E為相對發展度系數。

圖1和圖2分別為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與相對發展度系數隨時間變化散點圖,由圖1和圖2可看出,二者隨時間變化方向大體一致,總體呈上升趨勢。通過比較分析,二者最佳的擬合曲線均為多項式。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曲線方程為y=0.002 3x2-9.135 2x+9 095.6,R2=0.991,擬合狀況良好;相對發展度系數曲線方程為y=0.000 2x2 +0.961 8x-1 014.6,R2=0.878 2,擬合狀況較好。

2.2.4 耦合協調發展階段 耦合協調度評價標準既要充分考慮土地集約利用的可操作性,又要準確判斷城市發展所處的階段。目前,關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發展耦合協調度等級劃分仍沒有統一標準。依照耦合協調發展度D,參閱區域城市化與生態環境耦合協調類型劃分標準[14],結合實際和研究結果,提出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度等級劃分標準。本研究將耦合協調發展階段粗略分為3大階段,即拮抗階段、磨合階段與協調階段。當0≤D

3 結果與分析

3.1 相關性分析

城市化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結果與標志,對區域發展具有很強的促進效應。合理的城市化既要保證城市化進程的順利進行,又要保護耕地,節約和集約用地,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為證實二者的相關性,將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度量值與城市化程度量值增長趨勢進行對比,得出圖4。由圖4可知,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與城市化程度變動方向一致,呈逐年上升趨勢。總體而言,城市化速度一直快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但近幾年來隨著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提高二者逐漸靠攏,水平相當。

3.2 耦合關系分析

依據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化的耦合協調發展度模型與相對發展度模型,得到耦合協調發展度系數和相對發展度系數,以分析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耦合協調發展狀況,結果如表2和圖5所示。

由圖5和表2可知,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協調發展主要經歷了拮抗階段(Ⅰ類)、磨合階段(Ⅳ、Ⅴ類)與協調階段(Ⅷ類)。研究期內,2004年及其以前鄂州市經歷了長期的土地集約利用滯后于城市化的低水平發展階段,其后經過幾年的發展,土地利用和城市化都有了相應的發展變化,2005-2009年經歷了將近五年的磨合期,自2010年以來,鄂州市發展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耦合關系進入了協調發展期,且二者一直處于同步發展狀態。表明隨著時間的推進,耦合協調狀況得到持續優化,盡管有時兩者交錯,總體呈螺旋式優化趨勢。

基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的相對發展狀態,耦合協調發展類型被劃分為滯后發展、同步發展與超前發展狀態。研究期內鄂州市多處于同步發展狀態和滯后發展狀態,沒有超前發展。其中,2009年以前以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滯后于城市化為主,2009年以后轉為同步發展。滯后發展一般在城市化初期,容易出F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城市化率提高的現象。處于滯后發展狀態的城市,城市土地粗放利用,浪費嚴重,應對城市土地進行內部挖潛,限制城市地域外延平面式無序擴張而重視內涵立體式綜合利用。同步發展,即城市土地集約利用同步于城市化,推動城市化發展,城市土地趨向集約利用,系統優化,促進城市發展;2009年至今,鄂州市一直保持此良好的態勢,且相對發展度圍繞在1值附近,說明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水平與城市化水平基本持平。處于同步發展狀態的城市應合理調控城市土地利用以推動城市化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研究期內鄂州市沒有超前發展狀態,這表明在鄂州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中,城市土地過度利用極為少見。

4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借鑒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模型,對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兩大系統的耦合協調狀況進行實證研究,客觀詮釋了二者的耦合互動關系及其發展趨勢。由分析可知,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發展水平彼此作用,相互促進;耦合協調發展具有動態性,鄂州市總體發展態勢良好,呈螺旋上升趨勢;兩系統的耦合度雖然存在一定的波動,但目前仍處于較高水平,良性互動效應比較明顯,總的趨勢是向著更高層次、更全面的協調方向發展。

根據結論可知,此次研究的結果與鄂州市實際相符,足以證明構建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耦合協調模型是可行的。但是作為中部地區一個小城市,鄂州市在提高城市發展水平和土地集約利用程度上依然存在科技水平有限、社會支撐不足、區域協調不夠等限制性問題,因此要實現城市精明增長,仍需長期不懈的努力。依據鄂州市現狀和未來發展方向,提出以下具體對策建議。

1)做好“多規合一”規劃的編制與協調。目前鄂州市“多規合一”試點工作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在鄂州市大力推進新城建設的背景下,新區齊發力,各顯神通,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耦合協調性變化較為頻繁。試點中面臨的一個最突出問題就是土地緊缺,在1 596 km2的土地面積上,承載著109.36萬人口,人地關系緊張。現代城市滿足人類生存、發展和享受等基本要求的人均土地面積范圍為140~200 m2,鄂州市可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這一指標來確定城市的人均土地面積,并以此來驗證城市人口規模預測是否會超過土地資源人口承載力。通過對城市耦合協調性研究可以進一步認識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與城市化發展的總體特征,為制定城市發展戰略提供決策依據。因此,鄂州市的發展必須以“精明增長”理念為指導,合理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政策和城市化發展戰略,推動“多規合一”落地。

2)注重城市內涵發展,推動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2013年湖北省三次產業的結構比為12.6∶49.3∶38.1,而鄂州市三次產業結構為12.4∶59.4∶28.1,與全省相比,鄂州二產比重顯然過大。表明,全市存在著一產比重仍然較高、二產有待優化、三產比重偏低的局面。從三次產業結構判斷,鄂州市的城市發展階段仍處于以擴張為主、提升為輔的工業化發展后期階段。因此,鄂州市的發展需要注重城市內涵發展,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產業升級布局,不斷加強企業集聚,有序推進城市化。

3)適當控制建設用地增長,注重耕地保護。鄂州市城鎮發展的粗放型增長與耕地保護間存在著很大矛盾。地方受自身經濟發展驅動,外延式土地利用突出,導致耕地數量銳減,人地矛盾逐漸加劇。2005-2013年鄂州市耕地總面積由74 356.8 hm2降低到58 023.67 hm2,人均耕地面積由701.41 m2降低到528.50 m2。因此,鄂州市的發展應對城市化發展的歷史階段進行分析,合理預測各類用地的需求,確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安排各類用地的比例關系,協調好城市建設與區域發展的關系,充分發揮城市功能。既滿足當前發展需要,又給城市留有余地,堅持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結合起來;既注重發展特色,又要與區域整體發展相銜接,堅持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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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范文第4篇

論文摘要:城市規劃與土地規劃雖然是兩個不同領域的規劃,但是,在國民經濟發展大背景下,二者卻是統一的,土地的合理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大前提,城市的合理規劃為土地的優化設定了格局。因此,在城市經濟的發展中,應該將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統籌起來,從發展思路、發展途徑、制度創新等方面統籌兩個規劃,實現雙贏。

在現行的國民經濟發展體系中,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分別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編制。兩大主管部門在行政級別上旗鼓相當,有各自獨立的行政管理體制,這樣的分管體制造成兩個主管部門缺乏有效的溝通,各行其是,這使得兩種規劃相互間不協調、存在很大的差異性,產生嚴重的脫節現象。一方面,有的地方偏重于城市規劃忽略土地規劃,導致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用地吃緊,土地價格波動,城市出現畸形發展。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特別注重土地規劃看輕城市規劃,從城市發展局部出發,惜土如金,該發展住宅用地的都用來發展商業,無視城市發展的總體布局,使得土地的規劃脫離城市規劃,相互間格格不入的困境。所以,要實現城市的現代化發展,必須從國民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統籌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形成互補協調、互利共贏的格局。

一、 統籌兩種規劃的整體思路。

區域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深化,而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又是區域規劃必不可少的兩個方面。在時間上,兩個規劃要統籌編制,城市規劃的編制要兼顧土地規劃,因為土地規劃是否合理直接影響到城市總體發展,土地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土地規劃也要兼顧城市規劃,城市的土地規劃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發展的總體標準。在空間上,兩個規劃要互補互利,在城市區域的發展中,必須要堅持城市規劃指導與土地規劃,必須要堅持土地規劃服務于城市規劃,即前者的發展是為后者的發展做鋪墊,后者的發展是為了前者的更進一步發展。為此必須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做到彈性規劃。無論是城市規劃,抑或土地規劃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間。而彈性規劃能夠有效適應變化的市場環境,根據不同地點、不同時期做出適時調整,避免規劃失靈以及出現重復規劃。第二,做到協調規劃。在整個城市區域規劃中,不能片面強調城市規劃,也不能一貫重視城市規劃。兩個規劃不是彼此獨立的,城市規劃必須要做好土地規劃,土地規劃的好壞又取決于城市規劃大局,在城市發展中必須注重二者的協調關系,實現互助發展。第三,做到多元規劃。規劃的目標不是單一的,在兩個規劃的具體編制中,對規劃的目標要明確,不能只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還要注重環境效應和社會效應,最終實現多重效應疊加,實現社會的全面發展。第四,做到效益規劃。沒有價值的規劃是沒有意義的規劃,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效益高低決定市場成敗,為此,在兩個規劃的編制中,一定要注重規劃的效益性,實現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大一統。第五,做到整體規劃。在兩個規劃的實施中必須從國民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從城市區域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做好整體布局,既要搞好物質方面的規劃,也要搞好非物質方面的規劃,既要做好整體規劃,又要做好局部規劃。第六,做到實用規劃。任何規劃都是用來指導發展實踐的,所以在兩個規劃的編制過程中,要注重規劃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使得制定的規劃能夠落實到城市經濟發展中去,為城市的發展搞好理論鋪墊。

二、 統籌兩個規劃的發展途徑

兩個規劃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門,這種分離的管理體制使得兩個規劃的側重點、標準、目標往往出現較大差距,兩個主管部門不能及時進行相關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規劃過程中相互借鑒、相互吸收、共同發展。這對這一現狀,要統籌兩個規劃,必須將兩個部門進行合并,制定統一的規劃,形成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規劃管理體制。這種管理體制能夠充分體現城市體系規劃是一種基于整體利益的協調規劃的實質,能夠較好地統一行政指令,加強規劃的實施效果;也能夠充分考慮地方區域發展實際,立足于區域發展的具體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廣泛征求各利益主體意見后的綜合協調;也有利于規劃管理體制從上級的集權制轉化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這樣制定出的規劃更能適應城市發展實際,更能為解決規劃問題獻計獻策,這樣的規劃透明度高、可信度強、可滿足全社會的發展愿望。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的雙向結合有以下優勢:首先,從國民經濟發展總體出發,統籌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避免在兩個規劃的編制過程中相互脫節、各自為戰的現象。其次,這樣的結合既能夠滿足上級規劃實施的執行力,加快城市建設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發揮地方優勢,利用特色資源。再次,這種結合對于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可以進行及時糾正和處理,避免出現重復建設造成資源的浪費。最后,這種結合途徑既兼顧了城市經濟發展的大局,有考慮了局部土地的優化利用,提高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三、 統籌兩個規劃,做到制度創新。

從法律制度上講,就目前的法律體系而言,城市規劃已有相關領域的法規——《城市規劃法》作保障,而我國到現在都還沒有為土地規劃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就導致在規劃的實施進程中城市規劃比土地規劃更加嚴肅、更加科學、更有可操作性。而從管理角度看,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分別由兩個行政級別對等的管理部門加以編制,這必然導致兩個部門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溝通,行政指令措施無法進行統一,效率低下、浪費資源。另外,我國已經是市場經濟國家,規劃的行政屬性 還相當濃厚,在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中 常常忽略市場經濟規律,不考慮客觀的供求狀況,主觀行事,造成規劃與經濟規律不服,與市場經濟脫軌的嚴重后果。基于以上的種種制度詬病,要統籌兩個規劃必須進行制度創新。一、要創新法律制度,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特別是要盡快制定《土地規劃法》來為土地的實際規劃保駕護航,使得兩個規劃都有相關法律制度的庇護,為統籌戰略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創新管理制度,將兩個制定規劃的部門合二為一,統一政令,增強規劃的執行力度和社會經濟效應,為統籌戰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創新環境制度,要打破長期以來形成的行政主導,市場為次的管理方法,堅持市場運行為基礎行政干預為輔助的管理,尊重客觀經濟規律,尊重市場規律,為統籌戰略提供環境保障。

綜上所述,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雖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國民經濟發展的大局上,而這卻是可以統籌的,它們是相互彌補、相互促進的,城市規劃離不開土地規劃,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地規劃也離不開城市規劃,前者需要以后者作為坐標,為其前進明確方向。在今后的實際工作中,為了更好地統籌兩個規劃,不論是在發展思路上,還是在發展途徑、制度創新上,都要進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將城市規劃和土地規劃共同納入城市經濟的發展中,城市規劃兼顧土地規劃,土地規劃參照城市規劃。統籌兩種規劃才能提高經濟效益,才能提高社會效益,才能提高環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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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規劃和城市規劃范文第5篇

【關鍵詞】城市;可持續;土地規劃;關系;對策

引言

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我國的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城市發展的重要方向。在城市現代化發展的過程中上,城市人口越發聚焦,土地資源利用現狀越發緊張。特別是城市中的土地資源,已經被大量的余額以及商業建筑所覆蓋。目前,城市中存在著土地資源利用方法單一與土地資源短缺的問題。土地資源的利用情況關系著城市化發展的可持續性。針對城市的發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土地規劃,有利于促進土地資源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和諧。

一、城市可持續發展與土地規劃之間的關系

土地利用規劃,就是指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的專項規劃,土地專項利用規劃主要針對事業單位與政府部門。土地規劃的存在意義在于促進土地資源更加合理地利用,減少土地非法開發與利用的行為,促進土地資源的有效保護。土地規劃是一個綜合性的土地管理方法,通過經濟調節與技術保護等多種方式,對土地的利用進行長期規劃,從而促進土地利用率的提升。

城市的發展與規劃,則是從城市的發展目標出發,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而服務的。城市規劃就是指一段時間內,城市發展的計劃。城市規劃對于城市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只有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才能讓城市發展行為得到科學目標的指導,也只有城市規劃科學了,才能促進城市發展工作的統籌兼顧。要促進城市的生產力展,必須要以城市規劃為保障,做好城市規劃,可以減少城市的混亂布局,減少城市中的違規建設,讓城市發展能夠更好地符合社會大眾的發展需求,為他們提供一個相對和諧與穩定的生存環境。最重要的一點是,城市的科學規劃,能夠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從而減少因土地資源利用問題而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

土地的利用規劃以國家層面的全局利益以及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為設計基礎,其實施的前提是保護有效耕地的數量,結合其它用地類型的需求,對可使用的土地資源進行合理安排,做好土地的使用總體而已工作。之所以做土地規劃,是為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也是為了有效開發土地資源,提升土地資源的得合同效率,從而讓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和諧的環境。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所關注的是城市的未來建設問題,如何做好城市發展的統籌與階段性安排,促進城市經濟與文明水平的提升,是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的重要點。從出發點與目標來看,在土地資源的利用方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與土地規劃存在著整體與部分的關系,土地規劃中包括城市土地規劃。土地規劃與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在制定的主體以及部門上存在不同,所以在二者共同實施的時候,很有可能產生土地利用的爭端。因此,加強土地利用過程中的協調,是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與土地規劃的整合的重要手段。

二、城市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土地規劃的方法

要做好城市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的土地規劃問題,需要相關工作人員利用正確的對策與方法去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土地資源的和諧與城市發展的和諧。

(一)重視土地區域規劃作用的發揮

要做好城市可持續性的土地規劃工作,需要關注區域土地規劃的科學性。只有從城市的經濟發展實際以及長期發展計劃出發進行土地規劃,才能促進城市經濟的平衡有效發展。只有城市一定范圍內的土地資源得以科學開發與利用,才能讓城市整體土地規劃工作質量提高。對區域內的土地資源進行合理保護,讓國土資源在保護的基礎上被利用,會讓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與土地資源利用更加和諧。在土地規劃實踐中,一定要注意城市土地規劃工作與土地總規劃之間的聯系。

首先,要對城市大范圍內的土地情況進行了解,將其視為土地規劃的影響因素。其次,要從城市的經濟發展命脈出發,本著促進城市發展的目的,協調城市內每一個區域的土地資源與城市之間的土地規劃,做好整體與部分利益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土地規劃的矛盾。將區域土地規劃與城市發展規劃進行協調的土地規劃方向,會讓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出無限的價值,減少重復建設與低效使用。

(二)加強土地規劃的靈活性

在傳統的城市土地規劃工作中,土地規劃計劃的剛性較強,規劃的條例與內容過于死板,并不利于土地使用的科學化。在城市化發展速度不斷提高的今天,土地規劃工作的方法也應當靈活起來,利用彈性規劃對土地利用問題進行計劃,更能促進城市與土地發展的和諧。彈性規劃的靈活性應當更高,規劃的制定者需要從不同的時間角度與空間角度出發思考問題。

首先,在時間角度方面,應當做好土地前期規劃、中期規劃與后期規劃。其次,在空間角度上,應當利用城市發展區域的不同發展情況進行重點性土地利用規劃。對于城市的管理者來講,可持續的土地規劃制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明確城市發展的重點,預測城市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發展需求,需要一個聰明的頭腦。靈活性土地規劃的制定,會讓土地的利用更加合理,也會讓城市建設更加科學。

(三)調整城市土地規劃名稱

一般來講,土地一般分為農業用地、未開發土地與建設用地這幾種。在城市的土地管理工作中,也存在這些名詞,但相同名稱所對應的意義則有所不同。土地名稱與其對應意義之間的重復與差異會影響土地規劃的準確性。作為土地規劃者,應當認識到這一問題,并從國家總體土地規劃內容出發對城市用地的名稱加以規范。在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對土地名稱進行規劃,有利于土地數據資源的管理,減少城市發展與土地規劃之間的矛盾。

(四)加強土地規劃法律法規健全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土地規劃方面的法律與法規,這也是很多違法用地問題產生的原因。土地規劃工作必須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才能對相關工作人員具有較大的約束力。要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中土地的合理規劃,就要更多地關注法律法規方面的保障。國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土地規劃立法,從當前國家大多數城市發展的需求出發,對城市土地規劃提出要求,明確土地規劃方面的細則,對土地規劃的實施過程進行詳盡的表術。只有法律法規健全了,城市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的土地規劃工作才能更有效率。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與土地規劃是相互影響的兩個主體。合理的土地規劃可以促進城市建設的有效發展,有利于促進城市化建設長遠利益的實現。其次,做好土地規劃,可以極大地減少盲目化的工程建設,從而減少土地資源浪費。正視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與土地規劃之間的關系,利用正確的對策去做土地規劃工作,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城市的有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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