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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創建綱要(—2020年)》,結合各部門工作職能,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安全創建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到各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對承擔的重點工作任務負總責,要明確機構,落實責任,制定詳細的年度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實并及時向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反饋情況,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一、切實解決制約安全發展的突出問題
1.將安全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一項基本原則,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轉型,積極優化產業結構和企業布局。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產業安全發展規劃,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藝和設備設施。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管局,市消防支隊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將安全發展作為招商引企、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前提條件,凡不符合安全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標準低下的,一律不得批準承接引進。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以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為重點,深入開展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整頓。對煤礦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從嚴查處生產礦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對金屬非金屬礦山要嚴厲打擊無證無照非法生產、濫采亂挖行為;對危險化學品要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非法儲存行為;對煙花爆竹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從嚴查處超定員、超藥量、超范圍組織生產和改變工房用途;對道路交通重點打擊無證無照無牌非法營運、車輛非法改裝,從嚴查處酒后駕駛、“四超”(超員、超載、超速、超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違法載人行為;對水路運輸重點打擊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適任證書、無名稱無標識船舶等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對消防要重點查處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設施和生產、儲存、經營、居住“多合一”等違法違規行為。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為重點,深入開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轉包、非法掛靠專項行動,從嚴查處無證上崗、層層轉包、以包代管、掛而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相關部門配合。
5.嚴格隱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消防、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民爆和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節假日、汛期等重點時段,尾礦庫、易燃易爆倉庫、人員密集場所、學校、景區景點等重點場所和水庫、橋梁、電網、鐵路等重大設施,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對事故多發點(段)、病險水庫、河道險工險段、病險橋梁和地質災害區、礦山采空區等重大隱患部位,要實施重點治理,嚴防漏管失控;落實隱患現場查處和治理責任,嚴格落實隱患追究制度,強化重大隱患領導包案、分級督辦和動態監控,嚴格執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實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進度和預案“五落實”。
由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委、消防支隊、煤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教育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旅游局、氣象局、供電公司、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鄭州鐵路局辦事處按各自的工作職責落實,市財政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6.落實公共隱患治理責任,對重大隱患實行政府掛牌督辦。
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7.堅持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強力推進瓦斯區域治理。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區域綜合治理規劃編制,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礦瓦斯區域綜合防治示范工程。推進礦山采空區綜合治理,年年底前選擇一批具有較好技術基礎的礦山,分別在地下采空區非膠充填、露天礦坑回填和膠結充填采礦等方面進行區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牽頭落實,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市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與周邊地市的危險化學品區域協作應急聯動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運輸跨地區聯合執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9.加強軌道交通周邊環境治理,保障軌道交通安全運行。
由市公安局牽頭落實,市交通運輸局、公用事業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強對流、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預測預警預防機制,年年底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
由市氣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11.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制。堅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全面落實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發揮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和企業安全誠信機制,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緊緊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訓三項基礎性工作,切實抓好科技進步、落實責任和提高素質三個關鍵環節,把綜合治理方針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12.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防和失職瀆職等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檢察院、監察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二、實施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質。把安全素質作為公民素質重要組成部分,結合開展職業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訓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開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應急避險教育。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競賽等群眾性安全教育活動,動員行政村和社區對轄區村(居)民集中開展安全常識普及活動。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周”和“安全生產科技周”活動,組織各級政府、規模以上企業和中小學校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識災辨災和應急避險能力。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都要開設一定課時的安全教育課。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隊、教育局、總工會、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氣象局、市政府法制辦配合。
14.嚴格安全任職資格管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特種作業、機動車駕駛等重點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強化各類從業人員崗前、崗中、轉崗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年底前必須具備相關行業規定的專業知識,安全管理人員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質監局、總工會配合。
15.把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放在突出位置,納入“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陽光工程”培訓內容,使農村轉移勞動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教育局、農業局、財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執法水平。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優化知識和年齡結構,建設高素質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專業技術隊伍。加大市、縣、鄉鎮(街道辦)三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力度,新任職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在職人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確保監管監察和管理人員具備與本職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辦配合。
17.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設的制度措施,編制安全文化建設發展規劃,建設社會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監管、企業安全管理文化;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會、企業、班組和職工等不同層次的安全文化建設模式。分行業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示范班組創建活動。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總工會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三、創建安全發展型企業
18.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和試生產安全監管監察,從嚴打擊違法違規施工和超批復試生產等行為。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科技局、氣象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職責落實。
19.嚴格安全生產條件認證許可。嚴格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對已取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監察。對現有不符合產業安全規劃、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的企業,監督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實施改造或在年年底前實施轉產、搬遷、關閉。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工商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0.依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進行安全論證;淘汰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錄的工藝、技術、材料和設備設施。加強對礦用產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電梯、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測檢驗。
由市發展改革委、質監局、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安全生產條件。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要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并于年6月底前完成;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勵有條件的漁船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在大型尾礦庫安裝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委、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全面開展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達標活動。年年底前煤礦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省級以上標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金屬非金屬礦山全部達到五級以上標準;冶金、機械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牽頭落實,市質監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工商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強化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登記、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級,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和備案工作。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分級;年年底前建成較為完善的職業安全健康檢測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體系。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煤炭局、衛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總工會、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誠信考核機制。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開展企業安全信用評比,建立企業安全信用黑名單制度。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信用評定;年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上企業安全信用評定。建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檔案等。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質監局、工商局、氣象局、煤炭局、銀監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創建安全發展型行業
25.煤礦。強力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小煤礦兼并重組。深入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攻堅,全面強化煤礦水害預防、頂板管理、勞動組織等方面整治,嚴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受水害威脅嚴重礦井監管監察,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萬噸死亡率保持在0.8以內,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穩定到0.5以內。
由市煤炭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產煤縣(市、區)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暢通縣(市)創建活動,實施城市暢通工程,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頓三加強”(整頓駕駛人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嚴格校車、旅游車輛、危險物品運輸等特殊車輛安全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質監局、氣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7.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和煙花爆竹。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和企業安全準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和動態監控步伐,推動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范化,加快危險工序機械化改造和自動化監控進度,集中整治影響公眾安全的尾礦庫、采空區等方面的隱患,努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合理規劃布局化工園區(化工集聚區)和化工經營市場,監督新建、擴建項目依法進園區建設,引導現有企業遷入園區,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強化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兼并重組和治理整頓,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庫安全距離內各類井工礦山的清查和關閉工作,年年底前基本解決礦山企業規模小、管理亂、條件差等突出問題。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務局、國土資源局、農業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編制實施城鄉消防規劃,狠抓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工作,從嚴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場所等火災隱患,嚴格城中村等重點區域消防安全監管。年年底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基本達到消防安全“三會三化”(會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管理標準化、標示明細化、宣傳常態化)建設標準。以強化野外用火管理為重點,著力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災發生,努力將森林火災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內。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隊、林業局、園林局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公路、鐵路、水利、通信、電力等工程建設為重點,全面落實勘察、設計、審批、建設、施工、監理等環節的安全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加強招標投標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年年底前建設領域各項秩序得到全面規范,非法承包轉包行為和重大施工事故、質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安全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鄭州鐵路局辦事處、供電公司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機械制造。以防范機械傷害、高處墜落、中毒窒息、觸電、物體打擊等事故為重點,全面加強冶金建材、機械制造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標準設置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預警報警裝置和安全標志。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
31.特種設備。加強起重機械、壓力管道元件、氣瓶、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等特種設備整治,落實壓力管道普查、檢驗和登記制度,建立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堅決遏制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年年底前重點監控設備監管率達到100%,特種設備事故率控制在0.4起/萬臺以內、死亡率控制在0.38人/萬臺以內。
由市質監局負責落實。
五、創建安全和諧型村鎮(社區)
32.完善農村和城市社區安全管理網絡。行政村和社區要明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縣(市、區)政府應當將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提高基層安全監管裝備水平,年年底前鄉鎮(街道)安全監管站所辦公條件和監管執法裝備等應當達到標準要求。
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落實。
33.做好村鎮發展安全規劃工作。新農村建設規劃要把安全作為重要前提,將生產、生活等功能區分開,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適的目標和要求,加快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農村客運交通網絡,支持客運公司開拓農村客運市場,提高農村交通網絡的覆蓋水平和通暢程度。到年,所有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達瀝青或水泥路,與就近城鎮開行客運車輛。
由市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安全監管局分別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4.加強農村和社區安全管理。將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向農村和社區延伸,結合“三夏”、“三秋”深入開展安全進農村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安全文化建設,制定農村(社區)安全村規民約,推進開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條街建設活動。加強農村和社區防火、用電、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農用機械、集會等生產生活安全管理。加強農村和社區房屋安全管理,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診所、敬老院等公共場所隱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
由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安全監管局、教育局、農業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建設委員會、衛生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隊、氣象局配合。
35.深入開展安全村鎮(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完善農村和社區安全標準體系,積極創建安全村鎮(社區)。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基本標準;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安全基本標準。
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
六、創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強化城市發展安全規劃、城區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設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規劃局牽頭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公用事業局、國土資源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發展支撐體系
37.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及裝備支撐體系。年年底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達到標準化要求。年年底前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全部達到標準化要求。
由各縣(市、區)政府和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年年底前形成市級安全生產科研協作體系。建立健全市、縣兩級安全專家組,培育發展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評價、咨詢、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產專家咨詢服務體系。市財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產等專項資金要對安全生產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究攻關進行支持。加快安全生產科技人才培養,積極引進吸收礦山、化工、安全工程等專業人才,為高危行業提供技術支撐。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年縣(市)全部成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年年底前建成市、縣(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指揮調度系統,實現和國家、省的四級互聯互通。繼續加強國家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加快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建成市、縣(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衛生、環保、電力等專業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形成指揮統一、優勢互補、協調聯動、反應迅速的應急救援體系。
由市安全監管局和各縣(市、區)政府牽頭落實,市財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隊、交通運輸局、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衛生局、國土資源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氣象局、煤炭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加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以市安全生產培訓基地為骨干,以社會和企業培訓機構為補充,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產培訓基地并達到標準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規范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強化培訓師資管理和教材審定。
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總工會、煤炭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產信息體系。落實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金安”工程的建設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產信息體系建設,啟動中央數據庫和應用系統建設。年年底前建成市、縣(市、區)和重點企業互聯互通的安全生產信息資源專網,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應急救援等主要業務信息資源共享。建設高危行業和高風險領域從業人員安全信息平臺,年年底前建成煤礦、建筑施工、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的特種作業人員和道路交通營運駕駛人員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統。
由市安全監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落實,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科技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消防支隊、質監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安全創建經費的保障力度,并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證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市級創建保障資金每年不低于100萬元,縣(市、區)不低于50萬元,鄉(鎮、辦事處)不低于10萬元,市級創建保障資金應專款專用,嚴格按照程序報批。要將公共安全隱患治理、重大危險源監管、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檢測檢驗、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宣傳教育培訓、安全創建基層基礎建設等所需資金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各級政府要加大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公共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安全生產,逐步形成以企業投入為主、政府投入引導、保險參與的全社會多元化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切實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按照國家安全費用提取、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責任險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規定,有關部門要督促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等行業(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政策,做到應提盡提、應繳盡繳、專款專用。
由市財政局、安全監管局牽頭落實,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公安局、銀監局、煤炭局、省煤礦監察局豫西分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一)進一步落實政府消防安全職責。各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區長負責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消防經費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社會消防力量發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將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納入“十二五”消防工作專項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落實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定期研究并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影響本地區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政府掛牌督辦。在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知識宣傳提示和教育培訓。
鎮(街)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每個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專題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指導轄區內單位(場所)建立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實行消防網格化標準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村(居)委會要組建志愿消防隊,組織居民簽訂防火公約,經常性地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二)進一步落實部門消防安全職責。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劃分原則,在其法定職責范圍內強化職能監督: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國土房產部門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缺少消防驗收合格文件或備案資料的建設工程,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要規范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和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建筑責任主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資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關于市場主體登記前置審批的規定,把好市場主體登記準入關。凡消防審批被依法列為市場主體登記前置審批的,加強登記審查,堅持先證后照。
文化部門依法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公共娛樂場所,予以取締或吊銷文化經營行政許可證照。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主動參與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城鄉規劃審查;定期組織對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通道開展檢查,對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提請市、區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對影響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依法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建設工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以高層(地下)建筑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督促社會單位強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對火災事故做出處理。
供電部門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供電部門產權的建筑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戶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并報市、區人民政府,由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承擔監管職責,時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和本行業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消除火災致災因素。
(三)進一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內容,每年逐級簽訂(下達)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組織考核。對相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失職、讀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實行“一票否決”,并啟動問責機制,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二、夯實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礎,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能力
(四)加強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配備。財政部門要根據現行財政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將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的建設、維護、管理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依據城市消防專項規劃,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的建設配備年度實施計劃,報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市政園林部門負責市政消火栓建設,改造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單位(企業)對市政消火栓進行維護。城市交通隧道、港口的建設或主管部門要按規范要求設置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五)加強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健全由公安巡特警、交警、建設、環保、衛生(120急救中心)、林業(森林防火)、交通、武警、邊防、海警、航空港、電業、水務、電信、移動、聯通、燃氣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分別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建立由各行業專家、技術人員組成的綜合應急救援專家庫,成立綜合應急救援專家組。建立市、區兩級綜合應急救援指揮調度體系,依托市消防教育訓練中心完善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功能設施,建立健全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基地化、模擬化訓練體系。市、區綜合應急救援隊個人基本防護裝備配備應符合公安部《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裝備配備標準》,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根據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現狀,制定各類應急預案,提高對重大火災與特殊災害事故的處置能力;熟練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高層建筑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實戰性、跨區域多力量聯合演練。特別要加強超高層建筑滅火救援戰法研究,不斷提升處置高層建筑火災等災害的能力。
(六)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依法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各類大型化工、電力、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大型物資倉庫(基地)和港口、城市交通隧道的主管單位,要按照不低于二級普通消防站的標準建設專職消防隊(站)。要針對本企業的火災危險性,配備特種車輛和器材:大型化工、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專職隊應配備大功率泡沫消防車,泡沫液儲備量不少于滅火用量的2倍;大型電力企業專職消防隊應配備干粉消防車;港口專職消防隊應配備消防拖船;城市交通隧道專職消防隊應配備照明車和大功率排煙器材。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根據撲救火災需要,調動專職消防隊及其滅火物資裝備。
要普遍建立群眾性消防組織。鎮(街)要依托保安、治安聯防等組織建立多種形式專兼職志愿消防隊,采用簡易消防車、三輪摩托車安裝水罐等形式,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開展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城市社區要普遍建立由志愿人員輪流執勤的志愿消防隊,依托治安崗亭和物業管理單位在社區設立消防執勤點,安裝報警電話,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自救逃生和應急照明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建立消防巡查制度,逐步形成農村社區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的管理模式。
三、扎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七)拓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廣度。各級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推進消防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進機關,推動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消防志愿宣傳服務活動。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每年開展不少于4次專題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應急疏散演練。教育、科技、司法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內容。街道辦事處和單位要在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并組織演練。
(八)加大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力度。建設、市政園林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城市燃氣企業、風景名勝區經營管理單位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推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電工、電焊、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鑒定。企事業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應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從業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次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其它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九)挖掘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深度。宣傳部門要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形式,采取電視臺播放消防公益廣告、報紙上開辟專欄刊登消防知識、放電影前播放消防逃生自救常識短片以及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曝光等方式,積極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提升公眾對火災隱患整治、火災事故預防的關注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外來員工進行技能培訓的時,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作為培訓的內容之一,并進行考核。社區和企業要充分利用宣傳欄進行消防宣傳,每年至少有1—2期有關消防安全知識的內容。
四、堅決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
(十)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組織開展對高層建筑(包括高層商住樓)、地下建筑和其他設有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電氣線路破損等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市政園林部門要督促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及時檢查、維修、更換損壞的燃氣管道、儀表、閥門、報警裝置等部件,并在管道總閥門處設置醒目標識。氣象部門要加強對建(構)筑物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定期組織對防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督促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裝置,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十一)整治違法建設施工行為。建設部門要組織開展建筑施工工地檢查整治,督促落實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時”(時設計、時施工、時生產和使用),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落實責任,指導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嚴厲打擊不辦理施工許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業無資質施工,以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加大對施工現場特別是作業區、生活區及倉庫、活動板房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嚴禁將工地活動板房出租作為店鋪營業;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電焊等明火作業的防火措施,嚴肅查處電工、焊工、機械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違規操作;將建筑外墻改造納入監管范圍,禁止使用聚氨醋泡沫等易燃填縫劑和保溫裝飾材料;檢查安全網、外腳手架、墊板等設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網等設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現場堆放存在的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檢查、督促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按照規定配置臨時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裝消火栓并配備水槍水帶,設置消防車通道。
(十二)整治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安全隱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負有危險化學品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開展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制。負有危險化學品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管職責,對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落實的,安全設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責令改正;對易燃易爆場所設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責令限期改造、搬遷,并報當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實。
(十三)整治影響滅火救援障礙。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建筑周邊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違法搭蓋(設置)的建(構)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市政園林部門要牽頭解決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損壞、被圈占、被埋壓的問題;要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問題。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函告,對影響建筑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依法予以清理。交通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依法清理由其規劃設置在建筑、特別是高層建筑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時加強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十四)整治“三合一”場所違法行為。各區人民政府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研究本地區’‘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消除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鎮(街)和村(居)委員會應當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掌握本區域內建筑物的使用情況,發現“三合一”生產、儲存場所和居住3人以上的經營性場所,應當督促整改,并報區“三合一”場所整治辦公室。國土房產、建設、規劃和行政執法部門對違反用地、城鄉規劃有關規定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作為“三合一”生產廠房的建筑,責令限期整改;對須增設第二消防安全通道的建筑,應給予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前置行政許可的無照“三合一”經營行為;對有關職能部門抄告的無照“三合一”企業,依法給予查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沒有相關部門審批手續的違章“三合一”建筑依法從重查處。供電、供水部門要全力配合各地“三合一”場所整治行動,對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場所,強制斷電、斷水。公安部門對出租給他人從事“三合一”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出租人,依法給予從重、從嚴處罰;對私拆封條、暴力抗法和阻礙執法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制定措施,并指導、督促、實施“三合一”場所整治,加強對整治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接受群眾舉報查處;定期通報“三合一”場所治理情況,及時研究整治的問題和對策。
(十五)整治出租房屋安全隱患。各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行政區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把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責任落實到政府各個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認真組織、推動落實本行政區域內以出租房屋為重點的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建設部門負責高層商住(住宅)樓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依法拆除影響人員疏散的違章搭建的建(構)筑物;工商、城管、公安(消防、治安)、安監、環保等部門根據職責規定,對在住宅或租賃房屋內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認真指導各有關部門開展防火檢查,指導單位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導單位制定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和滅火應急預案,以及依法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進行處罰。
(十六)加強消防產品管理。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對生產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質量監督抽查,工商部門負責對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監督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對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監督檢查,并加強消防產品的市場準入檢查和消防產品一致性的現場檢查。各監督執法部門要運用信息共享及時了解消防產品市場違法違規情況,對于需要多個部門處理的案件,受案單位要通過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向其他涉案部門通報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其他涉案部門要積極配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五、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
(十七)落實建筑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統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時,應當與業主辦理消防資料、消防設施的檢測、驗收等移交手續,規范供配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積極配合供電部門做好高層建筑供配電系統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統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約定,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設施實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對業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指導,勸阻、制止業主或者使用人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使用人對各自使用部分的消防安全負責。業主多、產權分散,消防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的高層公共建筑,存在火災隱患難以整改的,由所在區政府協調建筑各產權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明確整改責任,確保安全。
(十八)落實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要設立1名專職消防安全員,負責“四個能力”建設的培訓、督促和檢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疏散引導人員,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識,定期對消防設施、電氣線路進行全面檢測。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賓館、公共娛樂場所等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煙面具、應急手電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說明。嚴禁場所邊使用(營業),邊施工。
(十九)落實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應對工程項目總負責,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施工單位應對消防施工質量負責,落實施工現場特別是明火作業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工程監理單位必須嚴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不得意使用、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強火災隱患源頭防控
(二十)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健全相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通過文件、簡報等形式互通信息,由發現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或火災隱患的單位負責信息,相關單位收到函告通知后應迅速進行核查,對確實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或火災隱患的要及時函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督促違法單位進行隱患整改。對監管對象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違法違章等消防安全問題,負有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及時將火災防控信息進行通報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在職責范圍內加強監督管理,及時排除和整改火災隱患。
(二十一)建立隱患整改資金保障機制。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在保修期內的由建設單位承擔;對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業買受人的,或依法未經消防驗收、備案,或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設單位的違法行為造成建設項目未達到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整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已建立專項消防設施維修資金的,依照相關規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業主不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或者經過維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市、區人民政府建設部門可以會所在鎮(街)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先行列支。維修資金不足,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沒有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按照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分攤。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40號)市委三屆十次全委會、全市經濟工作會和《某市某區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某府發〔2011〕136號)精神。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年”全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鞏固年”工作為主線,以有效防控較大事故為重點,以實施科技興安和人才強安為支撐,深化基層基礎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鞏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動安全文化繁榮,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為黨的十勝利召開創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決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事故防控成效明顯。全區各類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比2011年下降2.5%較大事故控制在1次以內。
配備安全專(兼)職干部;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全面開展,安全監管合力全面增強。各鎮(街)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落實;安全監管網絡延伸到村居。積極探索安全監管人員專業化、職業化工作。
AB級企業達到85%以上;激勵約束機制和“黑名單”懲戒機制全面建立;班組安全建設切實加強,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行動縱深推進。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有效規范,企業全面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實施科技興安工程。新安裝道路防護欄40公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機制。更新改造老舊電梯5臺。
提升全民安全意識;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評審認證市級安全社區4個,安全文化氛圍更加濃厚。實施文化強安戰略。啟動創建國家安全社區1個。
三、工作重點
圍繞實施《某市某區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切實抓好鞏固和深化基層基礎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增強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設安全文化等重點工作,按照“鞏固、落實、深化、提升”工作方針。有效提升全區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一)全面提升安全監管效能,加強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
強化我區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監察執法、職業衛生監管、宣傳教育等機構、隊伍的建設;全面完善我區重點行業監管部門機構、隊伍、裝備的配備;建立健全我區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職業衛生監管、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體系。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按照“充實市級、鞏固區縣、強化鄉鎮、延伸村居”要求。2012年年底前,全區所有鎮(街)和工業園區進一步規范設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加強村居(社區)安全監管網絡建設,配備安全專(兼)職干部和適應工作需求的裝備設施,健全管理制度和臺賬,接受鎮(街)安監辦的指導。
全區鎮(街)工業園分管負責人、綜合監管部門班子成員、行業監管部門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覆蓋面要達到100%建立安全監管人員資格準入制度,提升安全監管隊伍素質。實施各級安全監管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健全集約化培訓、專業化培訓和定期輪訓機制。2012年。積極推進崗位認證和專業化、職業化改革試點。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的能力評價體系,規范安全監管人員選拔、培養和考核激勵等制度。堅持“從嚴治安”與“從優待安”并重,全面落實安全監管崗位補貼,建立安全監管人員意外傷害救助金制度。
強化安全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的聯合執法,嚴格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充分發揮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聯席會議作用。建立跨地區、跨行業的聯合執法機制。實施有計劃的執法檢查,加強執法案卷評審和執法統計分析。全面規范委托執法工作,強化委托機關的監督、指導、培訓職責。認真落實事故查處分級掛牌整改、跟蹤督辦、警示通報、誡勉約談和現場分析制度。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嚴格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結案按照有關權限批復,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綜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嚴懲非法違法行為。
二)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
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強班組安全建設,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強化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強化人、財、物等保障措施,逐級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執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落實其對企業安全狀況的評估和整改建議權。繼續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行動,逐步將行動范圍拓寬到所有工礦商貿企業。堅持分類指導,督促企業持續整改升級,全面建章立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2012年年底前,重點行業(領域)AB級企業達到85%以上。
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達標創建工作,全面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嚴格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發〔2011〕4號)要求。建立企業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加強班組安全管理,積極組織開展崗位認證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活動,建立樣板工廠、樣板班組(站段)和樣板崗位,實現持續達標、動態達標和本質達標。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進行評價驗收。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逾期未達標的要依法關閉。要將職業病危害防治納入達標創建工作中,加強監督檢查。2012年年底,全區創建5個職業衛生規范化管理企業。
完善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全面建立企業安全誠信機制。依法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嚴格技術和安全質量標準,嚴把安全準入關。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等制度,對企業實施有針對性的分級監管、重點監管。建立激勵約束和“黑名單”制度,將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評定級別向社會公開,并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和能源供應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和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激勵約束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并將專項資金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構建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強化政府投資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各鎮(街)要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制度。做到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主要用于監管能力建設、安全隱患整治、宣傳教育培訓等。督促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全面實施工傷保險、責任保險和風險抵押金制度。高危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含加油站、加氣站、液化氣充裝站等)要依法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依法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圍。探索建立保險機構參與事故風險控制和管理辦法。繼續執行小非煤礦山、小危化企業主動關閉“以獎代補”政策。
全區新安裝道路防護欄40公里以上、改造危橋5座。水上交通要繼續推廣船舶防撞自動識別系統(AIS和船載GPS終端安裝,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和裝備。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研究、應急救援指揮、調度統計信息、考試考核、危化品登記、宣傳教育和執法檢測等信息和科技支撐服務體系。廣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對不按標準配備使用相關技術和設備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要建立道路交通客運駕駛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統和強制退出機制;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道路運輸專用車輛和9座以上客運車輛要全部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監控平臺;長途客車推廣安裝具有3G功能的車載遠程攝像監控系統;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服務系統。2012年。推進“放心船、平安渡”建設。要強制推行危險化學品集散控制、緊急停車、安全連鎖系統。城區加油站必須采取阻隔防爆、油氣回收技術,大型汽車站場、新建加油站推廣普及撬裝式加油裝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危化品生產經營場所現場電子監測監控實現全覆蓋。積極推動煙花爆竹安全技術改造。要加快實施建筑施工現場適時電子監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安全信息系統,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誠信評價體系。要建成消防衛星通信、短波通信等應急通信網;新增必需的消防車、登高車等裝備配置。推進特種設備“物聯網”體系建設,推廣應用電梯、氣瓶和大型起重機械安全運行遠程監控系統。
配備必需的裝備,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優勢互補、訓練有素、協調聯動、反應靈敏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小型企業要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與有資質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實行應急救援有償服務。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及時有力有序處置各類安全事故。
四)嚴防較大事故發生,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堅持企業自查、鎮(街)普查、區級復查、專家協查、區級部門抽查、區政府督查并舉,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繼續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充分運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健全安全隱患全員排查、登記報告、分級治理、動態評價、整改銷號制度,定期分析、評估隱患治理情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引導、鼓勵全社會關注和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實施登記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責任人員、整改資金、整改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區政府安委會要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確保監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實施全程動態監控。將職業病危害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治理。
深化客運車輛、高速公路、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專項整治,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圍繞“四大體系”七大要素”建設。鞏固摩托車整治成果,嚴厲整治超速、超載、超限、酒后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和占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完善農村客運通行條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實行道路客運企業安全告知制度;統一校車標識,強化校車安全監管。全面落實鐵路護路聯防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庫區及支流水域安全監管和通航保障,嚴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載和冒霧航行,開展非法餐飲娛樂船、砂石運輸船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漁業船舶非法載客載貨。開展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一步整頓規范礦山開采秩序。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環節安全監管,嚴密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等設備設施安全隱患。深入開展治隱患、壓事故、保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等非法行為。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聯動管理。切實抓好非煤礦山、尾礦庫、排土場等安全監管;加強石油天然氣及其輸送管網的隱患整治,重點防范井噴失控、硫化氫中毒等事故。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組織開展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繼續推進化工裝置自動控制系統改造;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及廢棄物處置全過程動態管控。開展煙花爆竹“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和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治理。開展以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大力實施社會消防“防火墻”工程。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安全責任制,嚴防擁擠踩踏事故。同時,要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市政橋梁等結構設施隱患排查治理;嚴格鍋爐、壓力管道(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抓好熔融金屬吊運作業、煤氣區域作業、受限空間作業、檢維修作業和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等安全管理;完成36座老舊水電站改造和60座小(二)型水庫的除險加固;深入開展鐵路、機械、有色、農機、漁船、電力等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嚴厲打擊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重點打擊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生產、已關閉小礦小廠死灰復燃、拒不執行監察執法指令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做到四個一律”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各鎮(街)和有關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取締并嚴防死灰復燃;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對觸犯法律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進一步強化行業監管部門及鎮(街)政府責任,對責任不落實、打擊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亂的地方,要嚴厲追究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繼續利用網絡、舉報電話等途徑,鼓勵媒體和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五)構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實施文化強安戰略。
企業“三項人員”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安全培訓、嚴格考核后持證上崗,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中小學開設安全基礎教育課程并開展防災避險演練。大型企業要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繼續實施企業全員安全培訓工程。其他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對不具備安全資質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業負責人,要堅決采取離崗培訓、組織調整等措施。企業用工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加強農民工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培訓”完善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過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訓機制。
切實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開展“民生導向、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唱讀講傳”活動。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與法”渝州安全”中國安全生產報》等宣傳平臺,以電視臺、電臺、報紙、戶外公益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為載體,大力開展新聞宣傳和公益宣傳。深入開展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等活動,推進安全知識進學校、進社區(村居)進企業、進家庭、進機關、進工地、進景區。大力弘揚與社會成員息息相關的公共安全文化,營造講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創安全的道德風尚。擴大安全生產政務公開,健全行政許可網上申請、受理、審批制度。堅持和完善安全生產群眾舉報獎勵制度,完善“12350投訴舉報平臺,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促進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社區最安全”理念,大力加強安全社區建設。全面開展以鎮(街)主導型企業、工業園區為單位的安全社區創建。大力倡導“安全社區我創建。開展宣傳動員與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籌措安全社區專項資金,對社區事故與傷害風險進行辨識評價,實施多種形式的安全促進項目,對安全風險進行預防、控制和消除,持續改進社區安全狀況。2012年,評審認證市級安全社區4個,啟動創建國家安全社區1個。
四、工作要求
常抓不懈。各鎮街、區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化認識。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全面實施《某市某區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要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樹立科學發展觀和安全政績觀,樹立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觀念,堅持把安全生產納入社會管理創新,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和監督,做到事有人做,責有人負,不安全不生產。要加強重大節日、重要時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把事故防控作為持續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目標,推動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和社會和諧穩定。
一、領導重視、任務明確、責任落實
市委關于201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作為了主要工作任務,市領導干部作風整頓建設領導小組將“加強市場經濟秩序整治、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管,著力解決市場經濟秩序不規范、用藥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資環境不夠寬松的問題”作為“整建活動”實施“三大行動”的重點內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長、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組長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副組長劉國慶分別在國務院、省政府印發的全國、全省2011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上批示要求:市整規辦結合我市實際,認真組織貫徹落實。副市長劉國慶、戴紹泉分別在4月12日和2月8日電視電話會議上對我市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行了部署,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市整規辦及時將兩位領導的講話印發給了各區縣、市級各部門,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別召開了區縣和市級部門整規工作專題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2011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以及全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了各區縣、各部門的工作任務。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三年總體規劃的通知》(自府辦發[2005]102號)要求,在2010年底,市整規辦印發了《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2010年工作總結和2011年工作要點》(自整規辦[2010]15號),對2011年全市整規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確了全市整規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整規工作重點、宣傳報道、基礎建設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進一步加大專項整治力度,鞏固整治成果
(一)組織開展節日市場綜合整治行動
為了確保人民群眾重大節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規辦分別組織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市場全市綜合整治聯合行動。據不完全統計,全市節日市場綜合整治共出動執法人員37000多人次,取締各種非法生產經營戶600多戶,查獲各類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處334件)。通過節日市場整治,使全市節日期間未發生重特大市場經濟秩序事件,凈化了市場,為廣大人民群眾節日生產生活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繼續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質監局)牽頭,組織開展了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區縣、各部門將食品安全整治作為全年整規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特別是《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出臺后,集中4個月的時間開展了專項整治。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全市出動執法人員5萬人次,依法查處各類食品違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處662件,搗毀窩點49個,取締無證生產經營戶和小食品攤點2366戶。立案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217件。
1、加大農業投入品及農產品市場整治。農業部門重點開展了農業投入品監管、農產品生產環節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三大環節的執法行動。農資市場監督覆蓋面達100%以上,立案查處案件43件,挽回經濟損失78萬元;共抽檢糧食、蔬菜、水果、茶葉等農產品1009個批次/樣,合格率為96.33%,農產品農藥殘留合格率明顯提高。畜牧部門認真組織實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產品無公害基地建設,加強獸藥飼料企業監管,加大動物防疫檢疫及監督工作力度。抽檢飼料產品和畜產品各50批次,畜產品“瘦肉精”檢出率繼續保持為零,畜產品藥殘超標率控制在6%以內;新申報無公害畜產品養殖基地和品種各6個;禽畜產地檢疫率和定點屠宰廠(場)內檢疫率均達到100%;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5件,取締無證照企業16家;沒收、銷毀不規范獸藥23件(瓶、盒、支),違規產品7.9噸、不安全肉品3.1噸。水務部門組織開展了水產投入品經營市場、化肥養魚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了無公害水產品基地建設和監督管理,開展了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完成3個無公害水產品基地和10個無公害水產品的申報工作;實施成魚檢疫303批次,苗種檢疫260批次;對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萬余畝進行了魚病測報。
2、繼續深化食品加工環節整治。質監部門牽頭組織開展了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并結合本部門職能職責開展了對食品生產企業使用原輔材料、添加劑及食品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加大了對安全類產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3C認證違規行為的查處,共立案查處食品類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強化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和市場整治。工商部門繼續依法清理規范食品經營主體,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進一步完善農村12315申訴舉報網絡建設;加大食品質量監測和專項抽查力度,深入推進“四制兩查兩書一承諾”的監管模式;以城市社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清理無照經營和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1023戶,立案查處食品違法案件104件,搗毀非法食品窩點10個,監測抽查食品166個批次,配備食品快速檢測儀41套,加大了對農貿市場、超市場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檢測力度。商務(經濟商務)部門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強化屠宰和酒類市場管理,加強肉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了屠宰市場和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全市取締非法屠宰點5個,整合關閉16個,查處酒類違法案件11件。我市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12月通過國家專家組驗收。
4、深化食品消費環節整治。衛生部門實施了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目標責任制,與工商、旅游等部門建立了餐飲業聯合整治機制,對食品消費環節組織開展了18次專項檢查,食品衛生監督覆蓋率100%,查處無證經營戶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95家,取締87家,查處違法行為32起。城管執法部門以整治和規范無證飲食攤點、夜宵攤點、游動攤販和校園周邊小食品攤點的無證經營和占道經營的行為為重點,建立了錯時上班制度,落實了“劃片包干,定人定責”責任制。規范飲食攤點789個(次),取締占道經營飲食攤點314個。鹽政稽查部門繼續實施鹽政執法駐廠監控制度,健全了鹽政舉報制度,組織開展了鹽業市場專項整治。搗毀私鹽窩點1個,立案15件,結案12件,查獲違章鹽12.3噸,查獲無主私鹽3噸多。
5、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專項整治。食品藥監部門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企業以及醫療器械的監管,組織開展了藥品、醫療器械專項整治。立案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217件;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32次,移交工商部門查處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28個,收繳違法印刷品5623張,拆除違法違規戶外廣告牌1092個;快檢藥品1002批,篩查出可疑品種56個,檢驗出25批不合格藥品;GSP監督檢查覆蓋面達100%;集中焚毀20余噸、貨值80余萬元的假劣藥品。
(三)繼續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
各區縣、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綱要(2010—2011年)的通知》和省、市《2011年保護知識產權行動實施意見》精神,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
1、開展專利保護及專利執法檢查。市知識產權局深入企業開展調研,指導企業對創新技術加以知識產權保護,其中久大集團公司一次性申請專利6項。堅持以日常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了專利執法行動,抽查了各大商場的6000余種商品,查獲49種專利權已失效和66種無法確定其法律狀態的商品,及時進行了通報,并對相關單位提出了具體的整改要求。
2、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專項行動。工商部門組織開展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專項行動。指導企業新辦理商標注冊63件,其中農產品商標18件;“長城”商標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中國馳名著名商標”,有3戶企業材料上報認定;10戶企業申報“四川省著名商標”,有7戶企業已經初審處于等待認定中;復審認定“知名商標”65件,38戶企業參加“市知名商標”新認定;打造“城市名片”,辦理“南國燈城、千年鹽都、恐龍之鄉、鹽幫萊”四件商標注冊,已辦理39件商標注冊;查處商標違法案件200件。
3、開展打擊盜版侵權專項行動。文化部門深入開展了反盜版天天行動,完成了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區縣聯網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場義務監督體系,開展行業自律建設,加強了校園周邊文化市場整治。取締無證經營“黑網吧”18家,取締無證經營電子游戲室30家,收繳搗毀賭博游戲機、電腦板464臺(塊)、收繳非法出版物3600冊、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張,立案查處違規網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開展打擊假冒偽劣專項行動。公安部門組織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山鷹2號”行動,與煙草部門協作配合,查處制售假冒煙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煙草部門行政處罰11件),打掉假煙生產窩點3個,查獲各類假煙11000多條和大量制假設備及假煙標識材料,涉案金額130余萬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煙草部門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卷煙和非法運輸為重點,堅持日常監督檢查和節日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協作機制,有力的打擊了制售假冒煙草制品違法犯罪活動。查獲違規卷煙1119.74件,查處案件911件,查獲制假窩點5個,販藏假煙窩點10個,移送司法機關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繼續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
1、整治虛假廣告、打擊合同欺詐行為。工商部門會同宣傳、監察、糾風、衛生、食品藥監、公安等部門制定了《市2011年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部門聯席會議工作要點》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聯合會審制度(暫行)》,進一步加強了廣告的日常監測工作,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查處。繼續深入開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共查處各類違法廣告76件,查處合同欺詐案件6件,調解合同糾紛案件10件,幫助157戶企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發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113戶。
各級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合同詐騙案件11件12人。
2、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行動。衛生部門組織開展了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檢查醫療機構523家,取締無證行醫機構32個,立案查處案件10件,出具監督意見書344份,并對部分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黑診所、假醫生執業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對黑龍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團醫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醫行為,給予罰款1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80余萬元和設備一臺。
3、開展打擊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市商務局、市物價局、成都海關辦事處等部門根據自身職能職責組織開展了打擊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專項行動。
(五)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和反壟斷專項執法工作
工商部門加大對工程建設、土地轉讓、交權交易、政府采購、醫藥購銷、教育等商業賄賂的查處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結案7件,罰款36萬元。扎實開展反壟斷專項執法工作,特別是對涉及民生問題的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運輸,石油化工等壟斷企業的不正當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全年共立案查處68件,案值87.89萬元,罰款56.89萬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區某供水企業限制競爭(強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氣企業強制收取檢驗費的限制競爭案;富順縣某電力公司強制用戶更換電表和濫收費用案;市沿灘區某燃氣公司濫收費用案。
各級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業賄賂和反壟斷案件20件26人。
(六)繼續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按照7月10日全國、全省打擊傳銷集中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各級工商、公安部門立即行動起來,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聯合出臺了《市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聯合開展了打擊行動。重點打擊“拉人頭”、“團隊計酬”和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的行為,搗毀窩點48件,驅散傳銷人員1810人。開展了創建“無傳銷社區”、“無傳銷校園”活動;通過《日報》、《今日晚報報》宣傳5次,提高廣大群眾防范和抵制傳銷的能力,通過“打、挖、防”工作體系,努力將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七)深入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
農業、質監、工商、物價、供銷等部門深入開展了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農業部門重點對種子、農藥、肥料開展檢查,強化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源頭治理。農資生產經營企業監督覆蓋面達100%以上,查處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處43件,挽回經濟損失78萬元。收繳國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農藥甲基對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個。質監部門認真開展了農資送法下鄉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對化肥、農藥、農機重點區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獲農資違法案件49件,立案查處41件。發放農資鑒別系列資料8800份,接受群眾咨詢620余次。工商部門繼續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維護農資市場秩序。查處各類農資違法案件48件,取締無照經營89戶,受理農資投訴案件117件。沒收不合格肥料25.9噸,農藥70公斤,種子130公斤,農膜1500公斤。物價部門開展了化肥價格和涉農收費檢查。檢查民政、計生、畜牧、建設等涉農收費單位和種子化肥經銷點共244個。發送種子經營戶價格告戒書300份,查出違法所得金額30萬元。供銷部門結合實施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對所屬農資經營戶采取了分級負責制,監督進貨渠道,采取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配合農業、工商、質監等部門開展了農資市場專項整治。
(八)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
工商部門為規范房地產主體資格、房地產廣告、展銷、經紀、合同等行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關于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關于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自查自糾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該系統共檢查經營主體435戶,檢查合同82份,核準登記房地產廣告29個,立案查處房地產違法案件29件,結案20件。房管部門組織開展了商品房預售專項整治,細化了《商品房銷(預)售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實施方案,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開通了“房產168”網站,建立了“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公示制度;強化了權屬登記網絡化管理;開展了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行動等工作,為規范房地產企業一房多買、炒賣房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全市辦理房屋權屬登記22024件(其中:注銷登記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門查封凍結363件,受理委托查詢350件,受理房產測繪備案139件,共受理投拆舉報42件,已辦結投訴35件。
(九)結合行業特點開展專項整治
市經委組織開展了成品油市場和加油站專項整治;開展了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嚴格煤炭生產和經營市場準入制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吊銷6個加油站經營許可證;關閉煤礦15個;分別換發新版煤炭生產和經營許可證49個和61個;查處安全隱患400多起。
稅務部門繼續深入開展了稅收專項整治。國稅部門組織開展了對農副產品加工、汽車銷售、藥品制造、電力、建材等行業稅收專項整治。查處偷稅案件75件,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共計1226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涉稅案件3件。地稅部門開展了房地產業、建筑安裝業、金融保險業、餐飲業、服務業及娛樂業稅收專項整治,對高收入行業的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查結案件155件,查補稅金及附加、罰款共計2737萬元。
物價部門組織開展了化肥價格和涉農收費、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收費、節日市場、全市豬肉市場、食品價格、食用植物油市場價格等專項整治行動。共查獲案件81件,挽回經濟損失159萬元,發送種子經營戶價格告戒書300份。
質監部門組織開展了建材市場、計量監督、絮用纖維制品、鞭炮生產企業、飲料冷飲、特種設備安全等專項整治行動。查獲案件56件,立案查處40件,貨值金額121.73萬元,規劃建設部門組織開展了建筑市場專項整治。建設項目報建率、施工圖審查率、招標工程招標和公開招標率均達100%;已清理償付工程款42769萬元,民工工資9494萬元,分別占網上拖欠總額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責令整改工程55個;報建工程監督、監理、工程質量合格率均達100%;整改安全隱患940處/件。
國土資源局部門組織開展了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60件,立案查處28件,面積7.67公頃。市監察局和市國土資源局查處省監察廳、省國土資源廳掛牌督辦案件1件。
旅游部門重點組織開展了打擊利用“零負團費”欺客宰客、低價競爭、非法經營和超范圍經營、強制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以及“黑車”、“黑導”等專項整治行動。對星級飯店、旅行社和景區、星級農家樂監督覆蓋面達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訴25起,立案查處3起、調解處理22起、投訴辦理的結案率達到100%,查處安全隱患7起。
成都海關駐辦事處組織開展了減免稅設備和加工貿易專項整治活動。查獲違規案件2起,案值1190萬元人民幣,已移交緝私部門處理。對加工貿易企業的剩余料件、副產物、邊角料等補稅340萬元人民幣。
交通部門組織開展了機動車維修市場、危化品運輸市場、鄉鎮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質量船舶等專項整治,共查出安全隱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經區縣政府審批,19艘單機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質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監部門重點組織開展了煤礦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現場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等專項整治。查處安全隱患780起,共發出了隱患整改指令書96份,行政處理決定書47份,停產整改通知書45份,查獲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處15件。
審計部門將整頓和規范財經秩序和惠民資金審計作為工作重點,全市完成審計項目116個,審計查出違紀違規資金15,382萬元,移送有關部門經濟案件線索1個,涉案人員3人。
市政府法制辦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牽頭組織開展了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工作;市司法局開展了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的活動;市發改委在項目審批環節上,積極鼓勵和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產業項目;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開展了反洗錢專項行動。
(十)各區縣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各項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各區縣整規辦結合本地特點,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規工作,積極組織本地區的行政執法部門開展了各種專項整治,取得了顯著成效。
榮縣共搗毀各種非法窩點25個,立案查處案件531件,查獲案件貨值133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00萬元,查補稅款480萬元,已移送司法機關案件3件。富順縣共搗毀各種非法窩點12個,立案查處案件727件,查獲案件貨值2685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18萬元,查補稅款303萬元。自流井區共搗毀各種非法窩點10個,立案查處案件196件,查獲案件貨值58萬元查補稅款484萬元。貢井區共搗毀窩點12個,立案查處案件104件,案值350萬元,挽回經濟損失55萬元,已移送司法機關案件6件,檢查機關批捕3人。大安區共搗毀各種非法窩點4個,立案查處案件126件,查獲案件金額265萬元,挽回經濟損失230萬元,查補稅款197萬元,已移送司法機關2人。沿灘區共搗毀非法窩點10個,立案查處案件66件,查獲案件貨值144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26萬元。高新區共搗毀非法窩點5個,查獲各類案件141件。
三、進一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市委宣傳部牽頭開展了“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并從對象、地域、內容、所有制性質四個方面進行了延伸;市經委開展了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進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建設、開展信貸市場企業主體信用評級、拓展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圍;工商系統繼續完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開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動;食品藥監、質監部門牽頭組織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行為信用體系及網上公示平臺;國稅局、地稅局開展了“依法誠信納稅”活動;司法局開展了法律服務隊伍誠信體系建設;成都海關辦事處開展了報關行業道德教育,建立誠信報關市場活動;農業局完善和細化了農資市場準入制度、完善農資領域誠信檔案與誠信評價制度;旅游局組織開展了“軍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區”創建活動;衛生局規范了10余條衛生監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衛生行政處罰案件評查制度,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公開制度,提高了衛生部門在社會的誠信度;供銷社開展了農資公司以及各基層供銷社網點“誠信經營,優質服務”活動。
市整規辦、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市貿促會)、市衛生局、成都海關辦事處、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廣電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物價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外匯管理局)、市企業管理協會、市企業家協會、市中小企業聯合會、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聯合開展了2011年“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
四、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推動整規工作長效機制建設
我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規辦、公安部、監察部《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規辦、公安部《關于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工作聯系的意見》。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和檢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部門協作機制,聯系會議制度,公安經偵信息聯絡員制度,加強行政監察力度,確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檢察機關主動深入到工商、煙草、鹽業、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深挖立案監督線索。全年共建議行政執法單位移送案件線索6件,均已立案偵查。
通過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各項工作的推進,有力地打擊了各種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33人;各級公安機關共抓獲經濟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審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級檢察機關已批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詐騙11件12人,假冒注冊商標2件4人,虛開增值稅專業發票1件1人,生產銷售假藥1件2人,非法經營2件3人);各級法院已宣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規辦、市檢察院聯合組織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到宜賓漢王監獄開展了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活動。
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整規工作的良好氛圍
工商等部門開展了“3.15”宣傳咨詢活動;市整規辦、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了知識產權宣傳月暨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開展了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并于今年5月正式開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網;質監部門組織開展了“農資打假下鄉”集中行動日的宣傳活動。
在市委宣傳部的精心組織下,我市各新聞媒體加大了宣傳報道力度。據不完全統計,1月至11月底,《日報》刊發稿件70篇,圖片10幅,開辟專欄1個——《消費和諧3.15特別報道》;《今日晚報》刊發稿件38篇,圖片15幅;以電臺《新聞時空》、《1009早新聞》和電視臺《新時空》、《鹽都播報》、《都市全接觸》、《走進生活》等欄目為龍頭,播發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主要報道:廣播消息95條,廣播專稿7篇,廣播專訪4個,電視消息130條,電視專題14期,電視專訪5個。
六、開展調研,溝通信息
市整規辦組織開展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情況、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情況的調研。通過調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情況,分析了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來進一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思路。在調研基礎上,分別形成了《關于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自整規辦[2011]8號)和《關于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情況的報告》(自整規辦[2011]8號),上報了省整規辦、市委、市政府,并印發給了各區縣和市整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推動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堅持定期召開聯系會議制度。每季度堅持分別召開了市級部門、區縣整規辦聯席會議,及時分階段總結工作經驗,安排部署整規工作,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完成。
堅持信息通報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各區縣、各部門及時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情況報送市整規辦和通報相關部門,市整規辦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對有針對性、具有典型意義的工作做法、案例等編發了31期《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情況簡報》。
七、2008年工作思路
(一)指導思想。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著力關注和解決與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以及影響經濟健康運行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促進公平競爭、凈化市場環境,逐步在全市范圍內建立起規范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
(二)突出重點,深化各項專項整治,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在國務院2008年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尚未出臺前,仍然按照國務院、省政府2011年部署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打擊商業欺詐、打擊傳銷、治理商業賄賂和反壟斷、農村市場、房地產市場秩序等專項整治為重點,各部門根據行業特點繼續開展專項整治。加強節日市場監管。
(三)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企業生產、經營的質量管理體系及服務體系,使一批誠信經營、質量可靠的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成為市場的主體,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社會信用體系進一步完善。
(四)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繼續探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結合點和切入點,建立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使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加大打擊力度,違法犯罪的大、要案件得到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