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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清泰針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首先提出了一系列問題,他說:我們要建立的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還是一個機構?如果是一套體制,那么它的內涵是什么?履行出資人職能的部門屬于什么性質?它與企業、政府是什么關系?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如何行使所有權?如何保證所有者到位又不越位?
對于這些問題,中外專家認為,合理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對國有企業的產權關系,是事關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構架的基本問題,中央政府不宜把國有資產產權邊界模糊化;應該確定國有資產的控制范圍和國有股轉讓的規則和程序;應統一制定國有股轉讓收入的使用方法,原則上規定此類收入不用于再投資,而用于核銷呆壞賬和解決社會保障等問題,使國有企業減輕社會負擔;加快《國有資產法》的制定工作,各級政府的資本預算應經各級人大批準方可執行;地方政府高度享有國有資產的產權,將產權、財權、事權合理地劃分在中央和地方之間。
專家們認為,目前我國國有資產中經營性的資產應納入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范圍;行政事業類的資產應加快商業化,再納入管理范圍;自然資源類的資產由于性質比較復雜,其戰略管理牽涉到方方面面,建議在目前階段不納入國資管理范圍。專家強調,新的管理機構管理企業的方式應是行使企業國有股股權。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公司法股東權利的規定,避免干涉公司日常事務。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 管理對策
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以部令形式公布了《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是財政部在新時期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綱領性文件?!掇k法》的公布實施,標志著我國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對推動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向制度化、信息化、科學化方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長期以來,由于事業行政單位重要錢,輕管理,習慣于收收支支,忽視了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加之各級財政部門對事業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制約機制和監管措施沒能真正建立起來,致使數量巨大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于無人監管、無人過問的尷尬境地。具體表現為:
1.對資產管理不夠重視
普遍存在“重購置、輕管理”,“重資金、輕實物”的思想,資產管理意識淡薄。有的單位資產管理混亂,缺乏一套規范和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有的單位還沒有樹立國有資產“國家所有、分級管理”的意識,把資產當作部門的私有資產,隨意購置、處置,不講使用效益的情況依然存在。
2.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員缺乏
不少單位未建立單位負責人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機制和離任資產責任審計制度。有的單位沒有建立內部資產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夠健全,內部職責不清,資產使用、移交手續不全,有的人員借工作調動,帶走單位的固定資產。大部分單位未明確資產管理人員,由財務人員兼任資產管理人員,管賬與管物同一人,不利于相互監督。由于財務人員平時工作量大,主要精力放在財務管理上,疏于管理實物資產,使許多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無法真正落到實處,造成資產管理不到位。
3.管理方式較為落后,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政府采購相脫節
目前,我縣國有資產的管理還停留在賬薄和報表的管理上,不能動態地反映國有資產的變化情況。財務管理都有相應的軟件,資產管理還未建立信息化系統,落后的管理方式造成資產管理的漏洞和安全風險。單位擅自處置了資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也不能及時發現。由于不能隨時掌握各單位資產情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政府采購相脫節。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思路、對策與建議
1.廣泛宣傳,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國有資產管理不是財政(國資)部門的事情,因此需要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牽涉面廣,工作量大,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正確處理改革與發展的關系、局部與全局的關系,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整體部署、分步實施、扎實推進、講求實效。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地堵塞國有資產管理漏洞,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提高認識,使強化國資管理工作的觀念深入人心,為扎實有效地管理國有資產營造強烈的輿論氛圍和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組織和開展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2.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1)健全購置制度,實行源頭控制。單位需要購置財產時,要事先寫出申請,作出預算,連同購置財產的詳細目錄表一并報送財政部門,憑財政部門的批準文件進行購置。財政部門應在接到單位申請的3日內作出答復。對社控商品,須到控購部門辦理社控審批手續。
(2)改進領用、交接、交還制度。領用國有財產時,經辦人需填制領用單,并注明存放地點。交還時,要沖銷領用單,填制進庫單。管理人員因調動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先清查核實財產,無誤后,由移交人、接管人和監交人分別在交接單上簽名蓋章。對價值較高的固定財產,應實行押金領用制,交還固定財產時,退回押金。非因公損壞或丟失,由領用人負責修理或賠償。非因公使用或外單位借用,一律收取租金。
(3)完善報廢、報損、出售申報制度。國有資產需要報損、報廢、出售時,由使用單位負責填制資產報損、報廢、出售報告單。報財政部門同意并簽署意見。退回申報單位一份。申報單位憑批準的數量和金額調整或沖銷有關科目。對國有資產的出售,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出售資產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資產出售的底價,向社會公開拍賣,其拍賣收入收繳國庫,用作國有資產補償基金。
3.加強單位流動資產的使用管理
現金是資產中最富有流動性的一種資產,行政事業單位須嚴格按照國家關于現金管理的各項規定,加強和健全單位對現金使用的內部控制,確?,F金的安全,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防止發生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對各種存款資產的管理,要注意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入等,都要納入單位財務和資產部門的統一監督管理之下。對各種應收款項的額度和回收時間,應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組織結算和監督催款,防止和減少壞賬損失。對各種暫付款項要注意控制資金額度和占用時間并及時清理、結算。
4.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機制。堅持資產配置與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需要相適應的原則,完善資產配置標準,杜絕超標配置和重復配置,實現不同部門、單位之間資產配置的公平、合理。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將資產配置與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密切結合起來,用預算手段從源頭上控制資產配置。要積極總結經驗,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因地制宜地進行改革創新,研究探討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的方式方法,實現以存量制約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從而有效降低政府運行成本,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5.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以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為基礎,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各環節的動態監管,為宏觀決策、預算管理等提供支持。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以后,橫向上要實現各級財政部門與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動態監管,縱向上要實現中央、省、地、縣、鄉之間的聯網,保證資產管理信息暢通。
參考文獻:
[1]方虹.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透視及對策研究.北京市計劃勞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2).
關鍵詞:國有資產審計;問題;建議
在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行、經濟責任審計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一直以來都是一項審計重點。近年來,審計機關在日常審計工作,結合清產核資工作,更加重視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審計,進一步發揮了審計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規范國有資產管理、鞏固清產核資成果方面的積極作用。雖然近年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已有一定改善,被審計單位也逐漸對此重視起來,但是對于一些占有大量國有資產的單位、一些群團單位,審計依然發現在出租、管理和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一、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保障政權運轉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是黨和政府執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利于完善資產管理體制,促進服務型、節約型政府建設。2015年12月,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著力構建更加符合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特點和國有資產管理規律、從“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系;2016年1月,財政部印發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了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力度,進一步規范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計中的常見問題
(一)出租環節
部分單位利用閑置或多余的固定資產出租,存在規范、不完善的地方。一是未經批準出租物業及土地;二是在物業及土地出租過程中,不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并通過拍賣、招投標等公開進場交易方式招租;三是低價甚至免租金出租物業,如有些單位無償將物業提供給一些經濟實體使用,或以低于市場價租金出租;四是合同管理工作不規范,如出租物業不簽訂合同,或合同的期限超過了5年,由于以租金偏低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不充分,糾正租金流失問題難度大。
(二)管理環節
近年來,隨著計算機審計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大數據的支持,在資產的管理環節,審計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在管理環節,審計也發現了不規范、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賬外資產。審計人員通過從房管部門房屋管理系統中取得的房產數據,與被審計單位財務賬、資產管理臺賬的數據進行比對,發現部分單位的房產沒有在其財務賬、資產管理臺賬中登記,部分房產被他人無償占用,個別單位的房產由屬下單位對外出租并收取租金等問題。二是資產賬賬不符。通過比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賬、資產管理臺賬中固定資產期末余額,發現個別單位存在賬賬不符的問題。三是資產賬實不符。通過監盤,發現被審計單位資產盤盈、盤虧的情況比較普遍。四是超標準配置資產。通過將被審計單位資產管理臺賬的資產數量除以實有編制人數、內設機構數,發現部分公用設施配置超標準的問題。
(三)核算環節
部分單位房屋未登記固定資產賬,新建的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等房屋完工后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使用多年后仍掛在基建賬上;部分單位的資產報廢、毀損以及變賣等處置,沒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核銷處理,仍長期掛在賬上;部分單位未及時辦理資產的產權轉移和賬務處理手續。由于資產長期不清理、不對賬,造成資產賬實不符。
三、原因分析
(一)尋租行為的主觀性
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國有資產處置過程中,沒有按規定報批,也沒有進行資產評估,低價甚至免租金出租物業,這些行為不排除是單位、個人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但事實上很大一部分是屬于單位、個人的主觀的尋租行為。這些單位、個人利用國有資產尋租,收受賄賂,造成了國有資產大量、長期流失。由于這些行為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和隱蔽性,除非是接受專項檢查或審計,否則很難被發現及糾正。
(二)管理體制不完善
長期以來,許多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一直沒有很好地解決誰負責管理、怎么管理、按照什么原則管理等問題,形成了多頭管理卻沒有具體人員負責的局面?!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賬簿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但實際上,部分單位既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也沒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對賬,或者盤點、對賬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就算發現賬賬不符、賬實不符,也不進行處理。
(三)管理人員不專業
許多單位沒有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或專職資產管理人員,財務管理與資產管理權限不清。部分財務人員不熟悉會計制度,為了省事擅自簡化會計核算程序,導致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的實際情況;不熟悉基本建設會計制度,新建的辦公用房、業務用房等房屋完工后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使用多年仍掛在基建賬上,未在固定資產賬上登記。部分資產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未系統學習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責任心不強,甚至出現侵吞國有資產的問題。
四、對策建議
(一)明確資產管理的責任
要充分認識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單位內部要形成完整的資產管理體系,以切實解決國有資產管理弱化的問題。主要負責人作為資產管理的全面責任人,要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資產管理人員作為資產管理的主要責任人,要履行好管理的職責;資產使用人員作為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保管義務。
(二)規范出租環節的手續
一是嚴格執行資產出租報批和公開招租的規定。有關單位要自行清理出租物業,按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物業出租審核、審批手續,嚴格執行公開招租等規定。二是切實維護國有資產收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堅決糾正免收租金、低價出租物業的行為,避免國有資產收益繼續流失;對于已流失的國有資產收益,應采取措施進行追索。加大對國有資產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保障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三是嚴格規范合同管理工作。資產出租要及時簽訂合同,并嚴格按照資產租賃合同期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完善管理環節的制度
黨委、政府要將國有資產管理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納入工作目標,督促各行政事業單位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和規定,克服一直以來存在的“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各行政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資產清查核實制度,建立定期清查、重點抽查和離任核查制度,加強資產管理,鞏固清產核資成果。要定期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的資產,分析原因,厘清責任,按規定及時處理;對資產數量和結構進行分析,盤活存量資產,及時處理報廢資產,防止資產閑置;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要依據資產管理資料、會計核算資料,定期對資產進行抽查、核對,確保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四)做好核算環節的工作
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取得資產后必須及時登記入賬;資產報廢、毀損以及變賣等處置后,及時進行核銷處理;資產的產權在轉移后,要及時辦理賬務處理手續。
(五)強化監督檢查的職責
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檢查,有利于強化使用管理、規范處置管理、完善收入管理。有關部門要形成監督合力: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占有、使用、運營情況的監管;審計部門要結合日常審計,努力推進對國有資產的審計全覆蓋;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對違法違紀處理國有資產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要給予紀律處分,形成有力、有效的外部監督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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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議 資產管理 事業單位
一、前言
一直以來,國有資產閑置及流失比較嚴重,給國家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勢在必行,也是行政事業單位一個重要管理項目。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我國國有固定資產在不斷增加,如果管理不善必然增強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提升行政成本及資產流失。在這種形勢下,探究對管理國有資產的一些建議具有現實意義。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現狀
要想對資產管理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必須要從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入手,從中探析存在的需要改進與完善的問題,進而有針對性的提出一些建議??傮w來看,目前的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一)不清楚家底致使賬務不實
雖然早在2006年國家有關部門就聯手清查了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對資產的分布、數量以及結構都做了詳盡統計,可謂是摸清了國家的家底,但是事實上依然存在賬實不符及家底不清的情況。出現這種根源在于:①沒有按照規定來設置或者完成登記賬目,并沒有按照要求進行卡片登記,也沒有定期清查固有資產情況,致使帳實不符;②購置及處置上欠妥,并沒有實施有效登記與注銷,導致財務部門的數據不相符,致使財務管理、預算管理以及資產管理三者脫節;③基礎工作不牢靠,許多行政單位并沒有設置除固定資產崗位,對資產也沒有安排專人管理,致使相關人員缺乏專業知識,隨意性比較大,將一些應該列入國有資產的財務忽視了,導致清查的數據不全面、不準確。
(二)缺乏合理分配資源
一直以來,行政事業單位占用了巨大的國有資產,尤其是車輛與房產等各種資產上,更是出現分配不公。而且一些單位隨著職能逐漸擴大,增加了房屋及相關辦公設備,但是財力上不能夠及時依照要求配備,就出現了資產總體短缺與局部過剩現象。事實上主要根源還是國有資產短缺基礎上,沒有有效進行共享、整合、共用以及調劑機制。
(三)隨意購置、處置及使用各種資產
很多行政單位在使用、購置及處置資產上,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以及內部會計的控制要求,也沒有按照程序辦理。尤其是對資產處置上,許多行政單位只要領導點頭也不經過財政部門批準就私自處置,還有也不經過拍賣方式就低價轉讓或者出售,致使國有資產流失。
(四)沒有規范管理經驗性資產,效益較低
如今行政事業單位涉及最多經營性資產大都是房產租賃,合同的文本也不統一,簽訂上不透明、不規范,也沒有一個有效監管,導致很多收入并沒有按照規定納入到預算管理中來。
三、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一些建議
從現狀中可以看出來,管理國有資產上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因此,筆者依據自身多年的體會提出一些合理建議,進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國有資產。
(一)加強管理國有資產的法制建設
雖然國家針對固有資產的管理上制定出了一系列管理辦法,但是相關行政事業單位還應該依據本單位實況制定出相應法規,同時這些法規要以立法形式來管理單位所占有固有資產。要根據單位自身特征制定詳細的執法細則,科學嚴密規范法規,讓國有資產的管理上有章可循、權責統一及有法可依。近期財政部制定了國有資產管理新要求,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產權登記將實行信息化管理,通過產權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產權登記的信息化、網絡化和對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產權狀況的高效、實時、動態、全過程監管。從資產配置標準、報批程序、采購方式、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6個方面作出規定,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公平、科學、合理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同時還從資產處置范圍、審批程序、處置原則和方式、處置收入和法律責任5個方面,強化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無序、資產流失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與加強基礎管理
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要詳細請產,同時還要完善與加強基礎管理,構建出健全的管理體制,包含了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轉讓、產權轉讓及監督考核等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操作都應該嚴格依照規定辦事,進一步規范管理資產的行為。建立好了固定的資產臺帳之后,所有的固有資產進出都必須要登記入賬,要做到帳卡、帳帳及帳實相符,還要及時申報給財政部門進行登記;建立完善固定資產入庫驗收、領用、保管、維護及檢查制度,對于貴重、大型的精密儀器及設備要制定出合理的操作規程,派專人維護與使用;而且每年至少全面清查資產一次以上,一旦出現問題就要及時處理,要清楚了解家底,物盡其用;還要制定出完善的損壞賠償體制,一旦出現損壞與浪費就要依法進行追究,對于非經營性的資產要轉為經營性資產,也要制定除審批及各種分配收益體制。
(三)加大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管理國有資產部門及審計部門的監督力度
這些部門要組成監督小組,制定出科學、統一、合理的預算制度與采購制度。將預算管理與資產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嚴格預算要配置資產設備。嚴格依照采購相關制度,定期審計行政單位的財務收支,對固定資產購置要審核是否符合國家采購及購置,國有資產的增減是不是相匹配,所創的收入是不是及時入賬等,有效提防國有資產流失。尤其是要定期抽查國有資產,一旦出現問題就要嚴肅處理。如果出現了違法違紀損害資產權益問題,應該區分責任進行相應處罰。如果沒有依照相關規定報批手續,就要收繳相關資產以及收益。在執行中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四)加強國有資產的處置和調劑管理
合理處理資產以及調劑好閑置資產,有效增強了資產配置的效率。處置資產上要嚴格依照報批手續,不能夠隨意處置。要嚴格做好審批關口、技術鑒定關及資產評估關。確保公平公正處置資產,如果有必要還應該進行產權交易市場。要公開轉讓的競價,避免出現暗箱操作以及權錢交易,防止國有資產被流失。閑置資產要實施調劑、有償及交換使用。構建除閑置調劑市場,提供相關信息與服務,調劑盤活、余缺的存量,進而促進資產合理流動,發揮存量資產最大效率。
(五)加強培養資產管理員
無論多么優秀的管理都是由人來實現,因此培養管理員至關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夠實現資產管理上的科學化、規范化及專業化。通過相應培訓提升管理員的業務素質及專業水平,才能夠滿足市場經濟需求。不但要對現有管理員的培養,促使他們盡快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國有資產管理需求,還要不斷吸收新的血液,加強培養新生力量。事實上,在這個方面可以參考其他行業做法,實施考資格證,持證上崗,推行繼續教育與證件年鑒的工作。
(六)全面實施國有資產電子化管理與實時監控
行政單位要申購資產必然上報,政府在采購之時及要進行電子化管理,通過相應數據庫將采購消息傳遞到行政單位,合理進行預算管理,同時通過電子化管理財政支付中心都會計系統還要構建健全、完善的實物登記,通過電子化管理和實時監控來掌控行政單位都固有資產。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經濟體制的逐漸推進,國有資產管理上必須要進行整體變革和完善,一定要避免出現激進方式或者行為。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依據內部與外部環境條件,選擇合適漸進式的演進。同時有關行政事業單位還要依據現狀,分析存在的種種問題,進而結合本單位實況制定相應改進與完善措施,加強固有資產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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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軍隊 國有資產 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3.4 文獻標識碼:A
加強軍隊國有資產管理,既是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的根本舉措,也是優化軍事資源配置、提高保障能力的客觀途徑。加強軍隊國有資產管理,對于推進軍隊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軍隊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軍隊實行國有資產計價核算以來,資產管理得到加強,資源配置明顯優化,服務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但與國有資產管理的高要求和保障打贏的高標準來看,軍隊國有資產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
1.1對國有資產管理重視程度不夠
由于長期處于計劃經濟和部隊完全供給制的大環境之下,部隊和軍工企業的一些管理人員的思想上只有“貨幣”或“資金”的概念,而無“資產”的概念,對于“國有資產”的認識更是缺乏。受“重錢輕物”思想的影響,一些單位缺乏資產管理的理念,許多單位沒有把國有資產管理納入黨委理財的范圍,擺在日程上抓落實。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仍在一些單位比較突出,作為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的單位主官,資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資產管理制度不落實,隨意處置國有資產;管理層次還比較低,不重視資產的優化配置,導致重復購置、資產閑置等現象,造成資產使用效益不高,形成資源浪費;缺乏資產與經費統管并重的觀念和措施,不能做出統一規劃和合理的預算安排。由于不夠重視,許多部隊、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始終處在低效、無效甚至是負效營運中。從軍隊經營性國有資產營運狀況看,不少企業虧損、掛帳嚴重,有的企業成為空殼企業。從軍隊國有資產管理及使用效益上看,主要是浪費、積壓、重復購置、無償占用等現象較為普遍。
1.2軍隊國有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界限不夠清晰
近年來,各級領導和財務人員對軍隊資產管理越來越重視,但對軍隊國有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的關系認識還不夠明晰,有的軍隊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認為,反正軍隊資產是國有資產,資產使用、管理的好壞與單位和個人的利益不直接掛鉤,因而對軍隊資產能多占用就多占用,“不用白不用”,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部分軍工企業和生產經營的主管部門人員認為,軍工企業和生產經營資產既然是國有資產,作為主管部門就必須行使其決策調配權,容易造成軍企不分,軍隊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使用權不分,越俎代庖,過分干預,不按經濟規律辦事,而造成軍工企業和生產經營資產不必要的損失。
1.3軍隊國有資產的估值不夠準確
由于軍隊特有屬性,當軍隊國有資產由于經濟、技術和自然的原因,而導致價值迅速下降時,可能不能真實地反映資產的價值,從而造成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產生差異,并隨時間的推移其差異可能越來越大,導致了賬實不符,有的甚至資產已經報廢,但賬面一直不作調整,成為“家底不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這樣影響了軍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正確計算和國有資產產權的轉讓,不利于單位資產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處置。
1.4軍隊國有資產監督體系不夠健全
各級財務部門作為軍隊國有資產的行政主管部門,對本級軍隊國有資產享有管理和監督權力。但是,軍以下財務部門沒有設立專門職的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僅由財務部門一名助理員兼管。與此形成反差的是,絕大多數軍隊國有資產分散掌握在軍以下、軍工企業等單位手中。相對于數量龐大、價值高昂、布局分散的國有資產來講,軍以下單位管理人員過少,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管理體制系。財務部門作為主管部門,雖然負有監督軍隊國有資產使用責任,但是由于實際是沒有形成配套的制度機制,難以真正把監督權落到實處。由于軍隊國有資產管理沒有專職管理人員,沒有可遵循的管理法規,沒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嚴重影響了實際工作的落實。另外,有的資產使用部門忽視財務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工作不配合,過一步影響了財務部門職能的發揮。
2加強軍隊國有資產管理的對策建議
加強軍隊國有資產管理,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要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2.1提高對軍隊國有資產管理的思想認識
提高思想認識,是促進工作、加強管理的基本前提。加強軍產管理,既是各級領導干部和財務人員的重要職責,也是每個軍人的義務。要運用各種宣傳工具開展宣傳工作,提高認識,促進軍產管理工作,明確軍產在整個國有資產中的地位,轉變重經費輕資產的觀念,改變“錢物管理脫節”的現象。要加強存量資產管理,將經費和資產納入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建立財力財權集中統一,經費資產投向科學合理、投量適當有度的經費資產管理模式,實現由單一理財向錢物統管轉變,防治軍產流失,確保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合理使用。
2.2理順軍隊國有資產產權關系
軍隊國有資產產權管理是涉及從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管理到產權使用管理和產權變動管理的動態過程。通過對軍隊國有資產進行所有權界定可以劃清軍隊國有資產與其他資產的歸屬界線,確認和落實國家對軍隊國有資產的最終所有權,保障國家的合法權益,防治軍隊國有資產的流失;通過對軍隊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等產權的界定和責、權、利的明確劃分,可以形成對各產權主體的利益激勵和責任約束,激發各產權主體管理資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而防治軍隊國有資產的不合理毀損和浪費,實現軍產的保值增值。
2.3健全軍隊資產管理制度機制
建立健全軍隊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體系。軍隊國有資產的管理法規和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的問題日益突出?,F階段,軍隊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軍隊國有資產管理的特殊要求,制定相應的法規和辦法。在保護軍隊國有資產和加強軍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可參照《國家國有資產監管條例》,頒布相應的軍隊國有資產監管條例。在國有資產的產權方面,可制定能包容產權糾紛、產權界定、產權轉讓、產權登記等問題的“軍隊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辦法”。在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方面,可出臺“軍隊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軍隊國有資產流失的處罰規定”等等,確保軍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2.4規范軍隊國有資產登統計工作
把好資產購置、使用處置等關鍵環節全過程管理,保證資產合理使用。一是資產增加要及時入賬。對上級配發未列入裝備實力、自購自建等國有資產要及時登記入賬,不能漏記、遲記,防止資產游離于監管之外。二要是及時補充計價登記。資產價值變動難以確認的,要咨詢專家意見后,如實計價登記。三是要嚴格資產處置。對現有資產的處置,要嚴格手續,嚴格審批,嚴格按權限報有批準權限的黨委或分管領導審批。現有資產處置必須通過嚴格論證、認真鑒定評估后方可進行。不符合處置條件的要繼續使用。有殘余價值的要登記收入并按規定上繳。不按規定或不采用正常程序處置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的,要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5強化軍隊國有資產管理監督
加強軍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控制,是搞好軍隊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方面。當前,可采取以下監督方法:一是行政監督方法。軍隊是高度集中統一的武裝集團,軍隊財務具有高度的計劃性、集中性、統一性,必須依賴于強制性行政手段對軍產進行管理。因此,宏觀管理中一方面要充分發揮預算的作用,通過制定有效的調控政策強化對微觀主體的約束;另一方面監督部門要統一執行政策的尺度,對違規事件要依據法規準確處理,保證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公平、合理。二是法律監督方法。一方面,進一步完善我軍資產管理的法制建設,建立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另一方面,強化執法力度,確保法規制度落到實處、抓出實效。三是審計監督方法。審計監督的方法,是對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的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軍事經濟監督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軍隊國有資產的審計監督,是指由專職審計機構或人員接受委托或授權,對軍隊國有資產的使用、占有、經營、管理者的全部或部分資產會計資料或有關資料進行審查,以確定或解除被審計者的經濟責任的一項監督、評價和鑒證活動。其主要內容包括:對軍隊國有資產預算執行情況、對軍隊國有資產產權處置及價值核算以及對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和資產收益收繳、分配、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通過審計監督,進一步強化軍隊國有資產管理,減少資產的流失,提高軍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