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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就業服務局河北承德068450
摘要: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穩步深入,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在我國已經有了極大的發展,對此,我們需要嚴格依照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堅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嚴格按照法律辦事,從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發展。然而,在各級機關使用法律武器的現實情況中,依法辦事和執法的執行能力仍然有很大的不足,對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的維護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要加強執法人員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適應社會法治化的要求。
關鍵詞 :黨員干部;法治思維;依法辦事
1 培養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的重要性
1.1 培養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是促進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發展轉型的關鍵期的到來,社會中也出現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發展問題,在面臨重要的決策和難題時,各個機關的黨員干部需要承擔起決策者和決定者的角色,所以他們政治素養視角的敏銳性對整個社會的發展走向甚至有可能產生關鍵的決定作用。因此,在社會轉型的這個關鍵時期,必須要加強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的培養,提高他們對于問題的理性分析能力,提高他們的決策水平,促進社會健康發展和轉型。
1.2 培養黨員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是實現黨員干部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的內在要求
在當前各機關的黨員干部工作機制中,黨員干部工作需要面臨調和社會利益矛盾,調整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等重要工作的任務,而黨員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同樣也受到了各方面的考驗,需要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自身工作水平。法治思維最大的優勢就在于它以客觀、理性的角度透視社會發展中各方的利益關系和發展情況,對黨員干部工作大有裨益。同時,法治思維也能夠很好地制約黨員干部行使權力的界限,防止個人集權情況的出現,幫助黨員干部走出人權束縛的“牢籠”。
2 當前黨員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人治思維影響嚴重,法治觀念淡薄
在中華文明五千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封建時代占有其二分之一,傳統的“個人集權”、人治思想和人治觀念在我國的國家和社會管理中產生了根深蒂固的影響,這種思想更表現在我國執法機關的個別黨員干部的行政處理上,某些人由于過度迷戀個人權威而將憲法和法律拋諸腦后,將整個部門的權力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個人集權、個人專斷的風氣影響到整個部門,造成了普通群眾的一些基本權利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
2.2 社會法治環境有待優化
在我國行政、司法等部門的實際工作中,經常會出現小部分人為了實現自己的利益而突破法治,造成國家權力的濫用,對我國的法治環境產生了一些極其不利的影響。此外,由于公權的濫用而造成現今社會中出現了一批“仇富”、“仇官”的人或團體組織,他們一味將部分官員的不法行徑加諸到所有公務人員身上,造成了社會法治的混亂,對于我國的長期發展極為不利。
2.3 黨員干部選用機制不夠健全
現階段,我國的黨員干部選用機制主要包括了對黨員干部的考核、選拔和任用,在各個環節中,黨員干部的考核、選拔機制是黨員干部選用機制最基礎的環節,這主要是因為考核環節是否能夠體現出科學和公正,直接關系到干部的成長和黨的事業發展,然而,我國的黨員干部考核機制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工作實踐中,對黨員干部的政績考核更多的是看經濟指標、社會穩定的維護等要素,從而造成不同地方、不同時期、不同程度存在重經濟、重穩定、輕法治的現象,一些黨員干部對改革、發展、穩定與法治的關系沒擺正,對各方的長期發展也沒有產生科學、系統的處理機制,造成考核機制不完善、不健全。
3 培養黨員干部法治思維的具體方式
3.1 加強黨員干部對憲法和法律的學習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各項法律制定和執行所必須遵守的母法,機關的黨員干部要想加強自身的政治素養的法律道德意識,就首先必須要加強對憲法和相關法律的學習。黨員干部在學習法律時,要注重拓寬法律的學習思路,積極用法治思維思考律法中所體現出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思想,從而加強對憲法的領悟和理解,以促進自身的法治思維和法治觀念的提高。其次,還要加大學習力度,深化對律法學習模式的創新和改革,鑒于此,可以采用培訓、專題講座等形式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法律觀念的學習和培養,以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學習效率和學習質量,從而深化法治思維在黨員干部工作時的影響力,提高其對法律運用的能力。再次,還要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要把對黨員干部的法治信仰教育放在法治思維培養的最前位,加強對廣大干部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念等多方面的教育,堅持依法執政、憲法法律至上,加強黨員干部班子的建設。
3.2 優化黨員干部的法治環境
環境會對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為了促進黨員干部班子內的法治化,就需要凈化法治環境,促進和帶動黨員干部法治思維的形成和持續。
首先,要加強內部程序建設,實現各個程序的規范化,做好政府的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創新、政務公開、行政監督和問責等項工作,避免出現部門或黨員干部權力集中的現象。
其次,還要加大新聞、媒體對社會法治的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促進社會法治環境的良好發展。
3.3 健全黨員干部選用機制
要通過創新途徑、創新機制等手段深化黨員干部法治實踐,實現黨員干部學法用法的常態化,并將這一過程擴展至黨員干部選拔考察、初任培訓、升職轉任等各個環節。要通過鼓勵、獎勵、晉職、晉級等激勵機制,引導黨員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去思考和解決問題,重視提拔使用法治思維意識強、善于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維護穩定、推動發展的優秀干部。
關鍵詞:民族村寨;旅游開發;法治
一、民族村寨旅游開發的人治與法治
(一)民族村寨旅游開發的人治
1.人治現象
民族村寨旅游人治現象主要集中在旅游資源、旅游環境、旅游人文三個方面,其中又夾雜著國家法與民族村寨習慣法、民族村寨習慣法與人治的纏斗,主要表現為:
神判。在黔東南州,古老的民族村寨還仍然保留著古樸的神靈崇拜習俗。在苗族村落社區人們普遍相信參與了“呼清”神判后若反悔必遭惡報。利用神判的“內在約束力”來規范村寨旅游行為。但是,民族村寨“村給公共權力的運作缺乏制度規范和程序約制,容易形成人治型管理。”
風俗習慣。黔東南州從江縣岜沙苗寨、占里侗寨,依然信奉民族風俗習慣保護著他們的青山綠水,維持他們良好的旅游生態環境。然而,“對那些一時不可解釋的現象、超人及超自然的力量,進而成為他們心目中各種各樣的神靈”。神靈的意志往往為少數人所控制,其實質還是人治的內核。
環境倫理。在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歷史進程中,黔東南苗族形成了與自然環境相適應的環境倫理思想。然而,由于生產力水平不高,社會發育程度較低,認知水平有限,他們對人與自然的關系往往只是從感性層面出發去把握,并利用本民族世代傳承的行為準則,如宗教戒律、習慣法乃至禁忌習俗等自發調節或規范自己的環境行為。因此,黔東南苗族環境倫理表現出直觀、樸素、自發的特點,甚至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由于雜糅了迷信色彩,這種樸素的環境倫理思想缺乏法制要素,最終還是會滑入人治的深淵。
2.人治困局
民族村寨旅游開發的不可持續。民族村寨旅游的人治是建立在思想、文化、信息等相對較低水平基礎上,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治正逐漸喪失其賴以生存的這一基礎。
民族村寨旅游在發展中艱難前行。由于人治的隨意性、不可預見性、短視與局部逐利等缺陷,民族村寨旅游并沒有搭上法治規范化、長遠化的快車,只能在人治本身所固有的各種痼疾的羈絆下,艱難前行。
民族村寨旅游健康發展難以為繼。毋庸諱言,民族村寨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對法治的理解與尊重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形成了與現代文明法治的一道看不見的鴻溝。人治已經像毒瘤一樣滋長在村寨旅游發展的機體內,如不徹底拔除,村寨旅游就難以健康發展。雖然拔除人治毒瘤難免有陣痛,但如不拔除,只會后患無窮。
(二)民族村寨旅游開發的法治
從實用主義角度考量,人治在民族村寨旅游發展暫時還較實用,這與當前村寨的實際相吻合,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合理并不等于合法,實用并不等于有用。很大程度上講,這些人治只局限于局部利益,不考慮整體利益;只局限短期利益,未顧全長期利益;只顧及個人榮譽,未考慮公共利益。村寨旅游的發展建立在脆弱的人治基礎上,沒有國家法制的強有力保障,一旦發生矛盾,糾紛就紛至沓來,難以招架,人治的痼疾也就昭然若揭,還談何發展。旅游品牌的保護、旅游資源的開發、旅游市場的管理等,這些靠神判、風俗習慣等人治手段,能夠行得通嗎?法治才是村寨旅游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根本保證。
二、民族村寨旅游開發法治路徑的戰略構思
(一)村寨旅游法治思維的構建與培育
一是必須凝聚眾力,形成研究村寨旅游法治的濃郁氛圍。首先就必須努力鍛造一只專注于村寨旅游法治發展研究的專家學者隊伍,為法治提供強大的智力和學術理論成果支持。其次,加強有關民族村寨旅游的自治條例與單行條例的立法工作,徹底根除目前自治條例與單行條例不系統、不規范的痼疾,為法治精神的培育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是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全面培育民族村寨旅游法治思維。法治思維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這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開展法制教育, 群眾要喜聞樂見,形式要豐富多彩。開展法制教育,內容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
三是著力解決民族習慣法與國家法的沖突與調適問題,確保村寨旅游的人治逐漸向法治平穩過渡。
四是亟待革除村寨旅游法治的利益導向與參與痼疾。民族村寨法治的根本出路在于是否為大多數村民利益服務,而不是為少數官員的政績服務。國家法只是從宏觀層面上給予了村民旅游利益的法律保障,因此,要將實實在在的旅游利益分配到村民手中,就需要將國家法與民族自治法良性地結合起來,制定利益導向于村民利益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只有將民族村寨旅游的利益歸結于村民,村民才會自覺地遵守法律,法治才會被實行;只有將民族村寨旅游的利益歸結于村民,村民才會積極參與法治,才會認識到法治是真正維護自身利益的利器,從而自覺抵制人治,接納法治,使村寨旅游走向法治的康莊大道。
(二)村寨旅游基礎要素的法治
村寨、村民和游客構成村寨旅游的基礎要素,村寨旅游的法治重點在于基礎要素的法治。法貴簡明,制定專門治理基礎要素的自治條例或單行條例,將游客法治融合于基礎要素之中,形成村民、村寨與游客這一對矛盾體和諧共生共存的良好局面,構建利益共同體,助力村寨旅游健康發展。村民、村寨表面上與游客是矛盾的,村民、村寨一方出售服務,而游客一方購買服務,服務質量與服務價格在法治道路上由價值規律決定。但是,如果缺乏法治思維,村民、村寨一方以為自己是地頭蛇就漫天要價,不但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權益,更是飲鴆止渴,使游客望而卻步,造成村寨旅游無以為繼的災難性后果。游客一方也要有法治思維,不得隨意破壞旅游設施或增加不合理甚至違法的服務項目,或不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或刁難村民,或舉止粗俗等等,阻礙村寨旅游健康發展。村民、村寨待游客如親人,熱情周到,服務明碼標價,不宰客,不黑客。同時,也可適時增加溫馨可人的服務項目,讓游客疲憊的心靈得到村寨旅游的慰藉,使游客流連忘返,觸發其再次或多次重返的沖動,再帶動一大批游客前來光顧,村寨旅游何愁不長盛不衰。游客則彬彬有禮,溫文爾雅,融入當地習俗與文化當中,與村寨、村民同樂,樂在其中,詩情畫意,不是神仙,勝似神仙。當然,在這一對矛盾體中,游客往往屬于弱勢主體。在市場機制失靈時,我們就要發揮經濟法的作用。“經濟法的任務是,對強勢主體進行限制、對弱勢主體予以保護,使它們重新回到市場機制的軌道上來”。形成村寨、村民與游客良性互動的動態平衡局面,村寨旅游發展就可持續。在這里,法治是保障。
(三)村寨旅游市場的法治
村寨旅游管理的法治。村寨旅游管理應遵循政府主導――政府扶持――政府逐漸退出的發展路徑。在起步階段,單靠民族村寨現有的各種要素(既無大量的資金支持,又無豐富的管理經驗),民族村寨旅游就可能被市場扼殺在襁褓之中。這時,政府應義無反顧地挺身而出,肩負起資金支持與人才管理的重任,全力以赴開拓市場,在村寨旅游市場中起中堅力量。在熬過艱難起步階段,村寨旅游市場有一定發展以后,此時市場還較脆弱,必須防止政府走兩個極端:一是繼續主導,使得旅游公司缺乏自主造血能力;與民爭利,以政府名義搶奪旅游市場的紅利,嚴重削弱旅游公司的生存能力;二是撒手不管,由于忽然缺乏支持,剛有發展的村寨旅游市場可能再一次被打回原形,徹底崩盤。在這個階段,政府應該走中間路線,由政府主導逐漸向政府扶持角色轉變。當村寨旅游公司能獨立游走于市場,形成品牌與規模效應以后,政府應漸次地全身而退,不得干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政企分開,村寨旅游公司完全市場化管理操作,村寨旅游開發的“果實”應該由人民來采摘,政府及時恢復其監管角色。在主導-扶持-退出角色轉換的各個環節,必須配套有相應的法制特別是行政法、經濟法予以規范,防止政府前期不作為、后期侵吞村寨旅游利益的腐敗行為的發生,將村寨旅游管理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確保村寨旅游長遠發展。
村寨旅游宣傳的法治。目前,村寨旅游宣傳主要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宣傳乏力,碎片宣傳,惡性競爭,未能形成規模效應。二是惡意或變態宣傳。有些村寨旅游,為了招攬游客,壯大自身的旅游市場,不惜采用惡意或變態宣傳方式。三是缺乏凝練民族文化成分的特色宣傳。村寨旅游宣傳不只是幾張民族村寨照片、幾個民族典故就叫特色宣傳,村寨旅游宣傳應著力于“凝練”與“特色”,“凝練”就是要對民族村寨文化價值、生態環境、民族風俗、村民文化素養、歷史文化淵源、旅游交通、餐飲住宿等方面進行量化的綜合評價,根據量化指標確定不同的等級,然后按等級進行宣傳。“特色”不只是宏觀地大談特談文化旅游、生態旅游來忽悠游客,而是要扎扎實實地分析文化旅游到底在哪里,有哪些文化,要分門別類,一目了然。要克服這些流弊,民族村寨要根據本地實際,通過制定相應的單行條例或自治條例,將村寨旅游宣傳納入法制化軌道。
村寨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的法治。村寨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要采取辯證思維方法,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防止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只注重開發而忽略保護;也應防止畸形強調保護而輕視保護性開發。開發與保護其實是一種動態的平衡,沒有靜止不動的保護,它總是在時代車輪的滾滾洪流中動態保護。這種開發與保護必須走法治化道路,依法推進,避免出現人治造成的開發與保護走極端化的現象。
村寨旅游品牌的法治。首先,旅游品牌要具有濃郁的民族村寨文化氣息,有典型的地方性與顯著的特征,便于游客識別記憶;其次,旅游品牌前期需要政府的前期投入,前已述及,沒有政府的財政支持,村寨旅游品牌的建立很可能胎死腹中;最后,旅游品牌并不是只是一個牌子,它具有豐富的人文與民族內涵,涵蓋村寨古代文明及其演化史和現代文明的程度。璀璨的村寨古文明無疑為村寨旅游品牌的建立增光添彩,為外地游客打開了一扇窺探古文明的天窗。民族村寨的現代文明程度也在相當程度上影響旅游品牌的建立,如果村寨村民舉止下流、語言粗鄙、觀念陳舊,缺乏現代文明,不但為游客帶來不便,而且還會使游客頓失好感,厭惡之情油然而生,旅游品牌何以建立?因此,旅游品牌的建立需要制定地方特色單行條例予以規范,走法治化道路。
村寨旅游的戰略布局的法治。村寨旅游不能只局限于戰術層面,更要有戰略思維。黔東南州屬苗侗民族聚居地區,各村寨都有豐富的苗侗文化旅游資源。但是,不能普遍撒網,各自為政。應該根據村寨人文、歷史和區域特點整體布局,整合旅游資源,防止村寨內部惡性競爭,凝聚合力,從戰略高度來布局村寨旅游。目前,黔東南州迎來了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滬昆高鐵橫穿而過,為沿線的短期游、假日游提供了大量的客源,建立“高鐵沿線旅游帶”正逢其時;同時,黔東南州有著豐富的紅色文化,再鑲嵌以苗侗文化,為建立“紅色旅游區”提供了可能。因此,從戰略高度構建“一帶一區”民族村寨旅游,可以助力黔東南村寨旅游邁上一個新的臺階。村寨旅游的戰略布局,都需要法治思維,依法推進,防止朝令夕改。
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法治。要做好詳盡的規劃,土地、環保、稅務等政府部門齊心協力,共同助力旅游基礎設施的建設。民族村寨旅游要根據這些法律制定出適合本地實際的自治條例或單行條例,使村寨旅游基礎設施的建設更具有針對性。
參考文獻:
[1]麻勇恒,范生姣.神判與“村治”――基于貴州J村共有資源開發利用權喪失的案例分析[J].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5(04)
[2]周克勤.民族風俗習慣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法理思考――以貴州省從江縣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為視角[J].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4(04)
關鍵詞: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隨著依法治國的推進,社會對學生的法律素養要求也不斷提高。近年來,學生的法治教育整體上成效顯著,但仍然存在少數學生的違法犯罪現象,甚至出現了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如:云南大學馬加爵殺害同學案、復旦大學林森浩投毒殺害室友案等。這些案件足以引起我們的深刻反思。另外,一些學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在自身權益受損時不會有效維權。可見,提高學生法律素養是高校面臨的迫切任務。和文科特色高校相比,由于課程設置方面的原因,理工特色高校的學生在課堂上接受的法律教育相對有限。所以,如何全面提高理工特色高校學生的法律素養,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一、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途徑介紹
按照學科范圍分,高校一般分為綜合類高校和非綜合類高校。綜合類高校學科門類齊全,非綜合類高校側重于某一個或幾個學科。理工特色高校是指以理工科為特色的高等學校,具體包括綜合類大學中理工科比較突出的大學和非綜合類大學中以理工科為主的大學。理工特色高校的教學硬件設施、教師配備、學生知識結構均以理工科為主,再加上法律課程設置不足,面對學生日益增長的法律素養的要求,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困難,亟需加大對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力度。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途徑主要分為校內培養和校外培育兩大途徑。校內培育法律素養的主陣地是課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一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課程。該課程是全國高校學生的必修課。該門課程又分為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個部分,其中法律基礎在該課程教材(以2018版“馬工程教材”《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為例)中僅占一章比例,對社會主義法律作了簡要介紹,同時引導學生培養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二是有條件的理工特色高校開設了一些法律課程。這些高校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時提出了比較全面的培養目標,在課程設置中對法律課作了相應安排。以南京郵電大學為例,該校開設了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法學概論等課程。另外,在師資、課時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些理工類高校開設了法律選修課,旨在拓寬視野,培養學生的人文修養。這類選修課包括中外法律思想史、IT法律、專利法、法律推理與辯論、學生維權等,這些課程比較靈活,其目的在于提高學生對法律的興趣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很受理工科學生的歡迎。當然,為彌補課時的不足,高校還可以通過新生入學教育、法制講座、推廣法治教育APP、開展學生創新項目等途徑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校外培育法律素養的主要方式是組織學生參與法治社會實踐。具體方式有參加法庭庭審、參與法律援助、參觀訪問法治教育基地、收看法治電影、參加法治知識競賽和學生辯論賽等。
二、理工特色高校在學生法律素養培育方面的局限性
(一)法律課程設置不完善一是法律類課時普遍不足。目前,理工特色高校培養學生法律素養主要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內完成。該課程的理論課時約為48課時,在2018版“馬工程教材”《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中,法律內容占的篇幅僅有一章。從歷史來看,“法律基礎”起初在不少高校都是一門獨立課程,2005年后,隨著“05新方案”的執行,“法律基礎”和“思想道德修養”兩課合一。大多數教師認為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存在被邊緣化的危險。法律課時被壓縮至18課時左右,要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讓教師系統地介紹法律知識的確強人所難。除該必修課外,一些理工科高校開設了數量不多的法律類選修課,但有的高校因師資原因無法開設法律課,導致學生通過課堂獲取法律知識的機會偏少。二是專業課缺乏法治功能。不少理工科高校課程目標單一,課程教學大綱中缺少育人尤其是提高法律素養目標,課程理工特色有余、法治及人文關懷不足。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或因理工類專業課學習任務重、課時安排緊,或因缺少法律專業知識等原因,很少在理工類專業課中體現法治元素。
(二)課堂外法律素養培育渠道有限雖然理工類學生不需要深入系統地學習法律專業知識,但是,樹立法治意識、加強法律知識學習也是必需的。目前,課堂外培育學生法律素養的渠道主要是社會實踐,如組織學生觀摩法庭庭審、創辦法律援助中心、參加法制宣傳等,由于客觀條件所限,再加上有的高校主觀上不重視課外法制教育,課外法律素養培育渠道較少。
(三)師資法治教育能力不足目前,理工類高校的法治教育專業的教師隊伍內部結構不合理、法律素養欠缺,不僅缺乏優秀的法律方面的教師、專家,而且教師隊伍的法律素養也參差不齊。很多理工類高校中承擔法治教育角色的教師的專業背景是思想政治教育,對法律缺乏深入的研究。一部分教師自身對學生法治教育不夠重視,在培養學生法律素養方面作用不大。而大量理工專業課教師由于其知識背景和法律專業相距甚遠,種種主客觀因素造成其無法在教授專業課時對學生進行法治教育的滲透。
(四)學生知識結構局限理工類學生思維敏捷、邏輯性強,但也普遍存在重理輕文、重教學輕素質、科學與人文脫離、知識結構單一的現象。一部分學生視野比較狹窄,認為研究法律是文科生的事,接受法治教育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學生雖然對法律有興趣,但由于學習機會有限,或理工科學習任務繁重,沒有時間研究法律,知識結構明顯地偏向于單一的理工科模式。
(五)評價體系不合理不少理工類大學的評價體系比較單一,受“唯分數論”的影響,對學生的評價指標主要看專業課成績,另外也參考思想表現、參加活動情況。在這種評價體系中,學生參加理工科專業競賽獲獎、獲得專利等受到極大的重視和鼓勵,但很少有學校把法治指標納入對學生的考評體系,缺少對法治活動的積極評價,也很少把法律素養及法治活動表現作為對學生考核的重要指標。
三、理工特色高校學生法律素養培育路徑
(一)高度重視學生法律素養的培育受應試教育思想的影響,大多數理工類學生在高中階段注重理科課程的學習,進入大學后,囿于專業結構,主要研究與專業密切相關的理工類課程,對法律重視程度不夠。雖然學生都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但該課程中法律內容比重偏低,而讓學生建立完整的法律知識體系和正確的法律價值觀需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部分學生即使掌握了法律知識,也不能學以致用。因此,應樹立全面發展的人才觀,認識到法律素質是法治社會中的人才必備素質。讓理工類學生明白,僅僅掌握高、精、尖的科學技術還不夠。在法治社會,法律是陪伴每一位學生終生的必修課。
(二)改變不合理的人才評價體系目前的人才評價體系中,對教師的評價主要是品德、教學及科研表現,對學生的評價主要是品德、學習成績、參加活動等,缺少法治考核指標。教師在法治教育方面的投入、學生在法律素養方面的表現尚未被足夠重視,無法發揮師生在法治教育方面的積極性。因此,要改變單一的人才評價體系,改變唯科研、唯成績的人才評價體制。在學生的素質發展考核中,要有意識地加入法律意識的考核指標,并把其納入思想政治表現的重要指標,從而提高師生參與法律活動的積極性。
(三)優化理工特色高校的法律課程體系首先,應大力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的法律內容所占比重。在修訂與完善該課程教材時,建議增加法律內容的比重,并且增加與學生有關的案例,從而引發學生思考,提高其辨別是非的能力。第二,要完善理工類學生的課程設置,多開設與專業有關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例如,教學單位在編制培養計劃時,需要慎重考慮與本專業有關的有哪些法律課程,把這些法律課程有機融入理工類的課程計劃中。可以適當開設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行政法、訴訟法等與理工科學生關系比較密切的課程。另外,要體現“課程法治”元素,鼓勵教師挖掘理工類專業課中的法治元素,讓法治與所授專業課更好地融合。例如,在計算類課程的教學中,可以加入防范計算機犯罪的內容,在學生學習科學技術之余認識到規范自己將來的從業行為。又如,在講授一些科學發明的原理時,可適當加入專利法的內容,用法律知識為學生將來可能從事的發明創造保駕護航。
(四)提高教師隊伍的法治教育水平理工類高校法治教育的師資主要包括通識教育課教師、專業課教師、輔導員等思想政治工作教師三類,三者要形成法治教育的合力。首先,要大力提升通識教育課教師法治素養,通識課教師隊伍建設是核心和關鍵。理工類高校在引進教師時,就要考慮專業的全面性,引入優秀的法律專業人才,尤其要引進與理工類專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專家型人才。針對目前有不少通識課教師不具備法律專業背景這一問題,理工類大學對這類教師要進行法治業務培訓,同時鼓勵他們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和技能,同時要加強對其法治教學方法的指導,引導他們善于結合學生的實際開展法治教育。要培養教師關注學生生活和學習實際,抓住容易產生法律糾紛的領域(如網絡貸款、網上購物、消費行為、兼職打工、知識產權糾紛等),結合校園中的實際案例,有意識地培養學生在分析案例中提高法律素養,這比單純地講法律理論更有效果。其次,要提高理工類專業課教師的法治素養,加大對其法治教育培訓的力度。專業課教師要結合自己專業,將法治教育內容充實到自己的專業教學中去,使理工類高校的學生盡早接觸并熟悉本職業領域內的法律規范,成為本專業領域內的復合型人才。輔導員等思想政治工作教師比較熟悉學生的思想和心理活動特點,在日常工作和活動中加大對學生法治教育的力度,往往能起到比單純課堂講授法律知識更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一、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現狀
通過問卷調查與走訪調研,并梳理部分高校關于“三嚴三實”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發現,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并不盡如人意,表現如下:
1、高校法規、制度傳達與落實力度不夠
近年來,隨著我國有關教育發展、學校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度的出臺, 為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提供了基本的依據。然而廣大師生員工對學校相關法規、制度的知曉程度并不盡如人意,多數師生對法的學習僅限于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規、制度, 而且了解不深,大家對從何種渠道獲取相關法規、制度也不甚了解。一條法規、一項制度出臺往往是只有上級知曉,師生員工并不知情,上傳下達力度不夠,普法教育工作有待加強。
2、“依法辦事”意識淡薄
高校中少數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意識不強,對法律及高校中的各種法規制度的認識與理解有待進一步加強。在調查中發現,雖然當前高校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能力正在逐步提高,但是對法治的認知仍然存在一定偏差,沒有認識到現代法治中“依法控權”、“依法治官”的法治精髓。對于權力邊界的認知不清,甚至將“上級明確要求”作為權力的界定范圍,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上級指示高于法規制度的情況。對于辦事流程,存在決策忽視程序的問題,黨員領導干部缺乏規則意識。
3、校務公開力度不足,維權困難
部分高校校務公開機制不完善,解決問題的處理流程存在漏洞,領導干部依法辦事困難,造成高校內部紛爭與矛盾。在徐德剛(2005.3)的調查中發現,高校中出現糾紛,僅有39.43%的學生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更有部分學生選擇“打個新聞熱線,讓媒體保護我來得方便”。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高校缺乏專門維護高校師生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部門。二是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成本高、時間長。
二、導致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不強的原因
1、傳統“人治”觀念根深蒂固
“重人治,輕法治”是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年來的治國方略,更是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沉淀下來。這也是影響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問題根源。
2、高校法規、制度的不完善加大了依法辦事的難度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發展,社會關系愈加復雜。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范圍逐步擴大,管理難度逐漸加深,造成原有管理機制不能滿足當前需要,導致高校的管理不到位。同時,高校教育行政部門放權不夠,不能徹底實現從人的管理轉變為法的管理。而在發生糾紛時,更多選擇行政手段來解決,而不是法律手段。對于高校內師生的違紀問題,仍缺乏有效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督,處理結果缺乏合法性。
3、對于法規、制度的學習、宣傳力度不足
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知法、懂法才是依法辦事的前提。而讓高校師生了解本校法規、制度及問題的處理、解決流程才能真正的讓“依法辦事”落到實處。因此,加強高校法規制度的宣傳,加大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學習力度、轉變法治思維才是高校提倡依法辦事的重點。
三、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途徑與對策
1、完善高校管理規章制度與流程
進一步完善“權責”劃分,細化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內容及責任。用科學的方法對各種常見事件進行分析與分類,明確其產生的根源及本質,最終明確權責所屬部門,確立處理事件及問題的解決方法及流程。組織專人對事件的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具體辦事流程,針對辦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解與記錄,并建立相關問題檔案。同時,針對高校法規制度進行定期審議,結合相關實際案例,對法規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與漏洞進行探討并加以改善。
2、嚴以修身,提高法治思維
高校黨員領導干部要嚴以修身,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法治思維與法律意識。只有樹立法治思維與法律意識,才能夠真正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培養法治思維習慣是提高依法辦事能力的內在因素,通過組織高校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常態化的學習,將法律知識作為高校學習培訓的必修內容,為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奠定基礎。
3、嚴以律己,嚴格依法辦事
在實際工作中合理運用法治思維,逐步提高高校黨員領導干部的依法辦事能力。要做到辦事要依法,執法要嚴格。以高校法規制度為依據,建立科學合理的處理方法與流程,并對處理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嚴格審查,杜絕高校黨員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其次,提高黨員領導干部的依法辦事能力也需要外在環境的推動。建立對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做出較為重大決策的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將依法辦事狀況納入考核機制。利用必要手段強化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提高法治思維,從而提升依法辦事能力。
4、嚴以用權,加強監管力度
強化高校中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嚴于用權,加強監管,降低腐敗機會。對高校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反應靈敏,對責任人做出的決定進行核實,以確保處理結果的公平公正,并確保落實到位。高校法規制度、重大決策要進一步公開化、透明化。通過校內各種組織途徑與管理部門,將高校法規制度傳達至每一個教職工及學生。加大高校師生對學校制定規章制度的參與力度,向全校師生公布各類問題的處理方法與流程,并明確相關責任人與事件問題的處理時間,提高群眾監督力度,從而提高校園的民主、法治氛圍。
從本質上來說,賞識教育并不是表揚和鼓勵,主要是賞識學生的一個過程,激發學生的興趣和動機,在教學中創建良好環境,為學生指明發展方向,糾正學生的不良行為。初中階段的學生需要教師的賞識教育,因為他們處于成長期,在行為和心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需要教師的指導和幫助,所以有必要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融入賞識教育。將賞識教育合理運用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可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第一,賞識教育的合理融入會讓學生樹立端正的學習態度,對初中道德與法治的學習產生較強的信心。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到課堂教學中,可以全面提升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的效果和質量。第二,賞識教育讓教師和學生之間保持良好的關系。學生對教師教學產生較強的信心,就會針對具體的問題與教師進行溝通和分析。這種情況下,教師和學生會共同進步,最終強化師生關系。第三,能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賞識教育為學生提供鼓勵和支持,學生在這個過程中會朝著多個方面發展和進步。總之,賞識教育在初中道德與法治學科教學中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二、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融入賞識教育的具體途徑
1.規范教學語言,重視學生學習表現
在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學中,政治教師要對自身的教學語言進行規范。在教學中,要運用和諧和幽默的語言,讓初中道德與法治課程教學變得更加活躍和和諧,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興趣。同時,在課堂中,教師從具體的教學目標出發,關注學生的具體學習表現。這樣,就會深入了解學生,在具體事情上展現出德育素養和法治思想,最終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比如,教師在“我們的朋友遍天下”的教學過程中,要從交友的原則出發,讓學生對友誼進行交流和分析。在這樣的情況下,學生才會對朋友產生清晰的認知。在學習過程中,教師要給予學生充分發言的機會,并鼓勵和肯定學生,最終保證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重拾信心。這樣,學生學習的表現得到認可和鼓勵,就會強化學生的學習行為,最終對初中道德與法治學科產生清晰的認知。
2.關注學生個體發展,賞識行為和品德
教師在實際進行道德與法治教學的過程中,要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關注學生在實際生活中的良好行為和具體表現。在這個過程中,學生如果得到相應的肯定和表揚,其個人榮譽感會得到滿足,并最終展現出一定的帶頭示范性作用。教師在實際教學中要關注學生的日常生活和具體學習表現,在道德與法治教學中融入學生的行為表現。比如,教師在進行部編教材初中道德與法治“交往藝術新思維”教學過程中,就可以為學生呈現出人們交往的相關視頻,學生在真實案例的激發下,會深刻理解何為交往的藝術。在此,教師開展賞識教育就會引領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品德,滿足道德與法治學科教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