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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強煤炭企業風險管理的意義
(1)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煤炭開采面臨著資源成本、安全成本以及資金成本不斷增加的難題,另外,進口煤炭的大幅度涌入也對我國傳統煤炭產生一定沖擊,直接導致了煤炭價格一路下滑,利潤的大幅度下跌。成本的增加,利潤的下降,迫使企業面臨資金短缺風險,煤炭企業在這樣困境中又急需改革創新,由此還面臨著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風險,因此加大煤炭企業風險管理力度,降低企業風險是企業改革必經之路;(2)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需求來看,煤炭企業作為國家經濟的龍頭產業,尤其是大中型煤炭企業,在國家整體經濟中占有非常大比例。煤炭企業加強全面風險管理,有效規避市場經濟中的經營風險、戰略風險等,對推動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有一定現實作用和實際意義;(3)可持續性、科學性發展是企業得以生存的前提,隨著現階段經營風險的不斷加劇,企業如果還停留在傳統風險意識,不重視風險管理,那么將很快就會被社會淘汰。因此只有加強企業風險管理,建立健全的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對面臨的各種風險進行分析與規避,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科學、可持續發展。
2 煤炭企業風險管理現階段面臨的問題
2.1 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效科學的風險管理制度能夠保障煤炭企業良好有序的生產運營,但目前我國大多數煤炭企業缺少能夠滿足其生產運營需求的風險管理制度。首先,許多煤炭企業中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只關注針對安全風險的管理,忽略市場競爭中戰略風險以及產業結構風險的管理;其次,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缺乏統一性,雖然很多企業也制定了風險管理制度體系,但體系缺乏一定整體性和統一性,使得風險管理系統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最后,風險管理制度可行性不高,一些企業制定了風險管理制度,但沒有真正落實于實施上,只是走走形式,這樣使得風險管理制度沒有起到任何效果和作用。
2.2 企業領導風險意識不足
很多煤炭企業領導由于缺乏相關專業知識,風險意識不夠,將過多精力放在生產與銷售的環節,忽視了企業整體運營變化以及外界環境的變化,也忽略對企業進行的定期考核與評估,這樣直接導致企業預防風險能力以及應對風險能力下降。當風險發生時,才去被動考慮采取措施解決風險,不僅在人力、物力、財力上耗費更多,隨著時間的積累,也不利于企業長遠的發展。
2.3 多重風險的挑戰
全面風險管理制度不僅是要應對煤炭企業內部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企業運營風險,還要防范市場經濟風險、國家宏觀政策下產業結構調險等外部多重風險。首先,國家提倡的環境保護政策,資源稅改革政策,使得煤炭企業需要不斷革新原有技術,不斷增加原有成本;其次,受外部經濟市場不穩定因素影響以及國際煤炭市場沖擊等,對煤炭企業的有序發展都起到了一定阻礙作用;最后,煤炭安全生產風險對煤炭企業來說是最為重要風險之一,不僅直接影響到生產員工的生命安全,還會直接造成企業經濟損失,并對企業形象造成很大負面影響,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可以說現階段的煤炭企業處在一個“內憂外患”的局面,企業必須迅速建立一個科學有效的風險管理制度,對企業面臨的風險進行有效規避,保障生產安全,保證生產質量,在適應國家政策的前提下,適時減少市場運營風險,進一步實現煤炭企業可持續性發展。
3 全面風險管理措施
3.1 加強安全生產意識
近年來,煤炭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原因之一是相關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意識不重視,沒有積極做到事前防范,一線生產員工對生產流程不規范,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這一系列因素導致煤炭企業生產運營中安全風險不斷提升,影響企業發展,也威脅著員工們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企業必須加強生產運營中安全風險管理,使管理人員以及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適時安排員工參加專業知識培訓,加強一線員工安全操作水平,使每一位管理人員按章辦事,按規管理,每一位員工不違章作業,熟練掌握自己的操作流程,從而減少安全風險發生的幾率,確保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還能提高企業生產效率,為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3.2 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完善健全的全面風險管理制度是保證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的前提條件。首先,明確權責,企業領導上層應當明確自己作為風險管理中心的責任,針對企業生產運營情況、市場經濟發展動向、風險管理目標等方面,進行全面系統了解與掌握,制定出一套適合企業發展特點的全面風險管理制度,提前防范企業將面臨的風險,并提出解決方法;其次,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引入專業人才,提高風險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專門風險管理部門具有一定獨立性和有效性,直接對企業董事會負責,對董事會提出的風險管理制度進行評估與分析,適時提出專業意見與建議,并在制度的實施階段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3.3 注重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
全面風險管理是指針對企業面臨的運營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以及戰略風險等多方面進行實時監控管理。首先,在管理過程中,需要首先對不同環節中不同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信息收集。廣泛地、不間斷地收集與企業相關的內部以及外部信息,包括企業的歷史資源以及未來預測等一系列信息;其次,對收集回來的信息進行進一步分析與評估,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進行辨識、分析、評估,對新的原有的風險變化重新評估,并對企業可能遇到的風險進行預測,有效防止風險發生;再次,建立一個健全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通過不斷更新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統,確保風險管理系統數據與企業風險量化值得一致性、及時性以及完整性。對已經輸入信息系統中的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并適時根據企業生產情況及外部環境進行補充、調整。現在也有許多煤炭企業開始將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用于企業生產管理,對于一些生產安全隱患(如井下瓦斯、煤塵等)起到很好的預警效果;最后,制定合理科學的風險管理策略,通常情況下,企業對運營風險、財務風險、戰略風險和法律風險等可以采用風險轉移、風險對沖以及風險補償等方式進行風險管理。根據不同風險采用不同方式、策略,并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方案必須包括解決風險的具體目標,解決過程中所需要的條件、手段,在風險發生的不同階段所采取的不同應對措施。方案制定完成后,還要按照不同職責分工,保證各項措施能夠落實到位,確保方案措施的正常實施。
4 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執行力度
全面風險管理系統的建立與完善,還離不開工作人員的執行。雖然大多數煤炭企業也建立了風險管理制度,但因為工作人員意識不夠,企業缺乏宣傳,沒有制定相應的獎罰制度,導致風險管理制度執行力度不強,進而阻礙了企業風險管理。因此煤炭企業應當通過采取相應措施去加強全面風險管理的執行力度,首先,可以建立內部管理控制體系,在內部環境、風險評估、信息監督、內部監督等方面進行內部有力控制。對重大風險進行有力監控、評估與預測,并及時做出解決方案,力爭將風險損失降到最低;其次,要多做宣傳,普及相關專業知識,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的風險防范意識,避免因個人失誤造成安全風險發生;最后,要加強事后理賠管理工作,制定賠付資金賬目,加強與中介公司,承保公司的溝通交流,提高事后理賠效率。
2009年7月8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了2008年度全球500強排行榜。2009年的排行榜,是全球金融海嘯肆虐后,《財富》第一次對全球企業重排座次,金融海嘯對企業沉浮的重要影響通過500強可以一覽無余。就中國企業的表現而言,除了沙鋼,很多民營企業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不堪一擊。
(一)民營企業在我國的重要作用
1978年以后,我國把單一的公有制經濟發展為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結果,進一步解放發展了生產力,增強了企業活力,工業得到發展,成就舉世瞻目。從所有制結構方面來說,要使中國經濟繼續保持快速增長勢頭,就要繼續促進所有制結構的變動,使其更加多元化和合理化。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國家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這對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要,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民營企業得到了迅猛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成為未來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民營企業發展現狀,領導者情況,風險應對情況
如今,我國民營企業組織形式不斷優化,黨建與工會建設進一步發展,民營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企業自主創新取得新進展,民營科技企業融資上市加快;領導者素質提高,學歷逐步提高,有創新能力,并且誠信經營,遵守商業道德,應對風險的能力加強,正在改寫“短命企業”的命運。但相應地,企業風險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沒有建立。
二、民營企業風險管理制度建立現狀分析
根據民營企業的現實情況,一般民營企業都是家族制或合伙制企業,領導者的實際情況和風險管理息息相關,針對此種情況,在對民營企業調查時,主要選取了浙江民營企業的領導者作為調查對象,并針對以下幾個方面做了深入調查:風險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y),領導者的風險意識(x1),風險偏好(x2)和本企業的風險運作情況(x3)。我們針對44個民營企業做了相關調查,并對一些實際問題做了個人深入訪談,進行問卷式調研,在論證其可行性后,進行全面調研。最后剔除無效問卷,得到39份,對問卷分析整理,根據調查的實際情況,對選項分別賦值1、2、3、4,表示相應情況依次變差。然后我們在EViews里對數據進行擬合,做最小二乘法估計,得到下式:
y=1.31+0.39x1-0.07x2+0.15x3
從擬合的表達式可以看出,民營企業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和企業的風險意識、企業實際運作的風險情況正相關,和企業領導者的風險偏好負相關。反映在現實中,如果企業的風險意識較強,運作情況良好,并且領導者比較穩健,那么,本企業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得相對完善。
三、理論模型
根據分析結果和民營企業的特點,建立有特色的民營企業風險管理模型。
如圖所示,根據我國民營企業的特點,建立風險管理模型。首先,企業應分析出企業常見的風險點,然后和總結的風險實際應對情況做比較。這樣,可以得出本企業面臨的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根據分析,企業應提高風險意識,全員都應該得到風險方面的培訓。對民營企業,領導者是企業的主要決策者,在面臨各種選擇時,應在自身的風險偏好和實際問題之間尋求一個合適的平衡,理性化自己的決策。結合以上,可以建立適合本企業的風險管理制度。
一、改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
隨著國內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作為全面風險管理的一個重要控制環節——決策層和高級管理層,應著力推進全面風險管理,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的權力劃分和權力制衡的有效機制迫在眉睫。董事會設下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總攬全行全面風險控制,負責制定、執行內部控制程序,從整體上對全行經營管理風險的控制和管理,構建以風險管理委員會為核心的全行經營風險管理體系,有助于對全行經營風險實行有序、規范的動態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風險防范環節的權限控制、整體運作和信息支持。另外,還要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銀行治理結構。成立股份公司上市引進戰略投資者促進治理結構改善建立現代銀行管理體制,這是國有銀行改革的路線,其重中之重應該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但是,真正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還需要戰略投資者的參與和推動。只有真正建立了以“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基本特征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才有可能防止銀行不良貸款復制,結合中國金融業的特點推進股份制改革,真正完善銀行治理結構。
二、再造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西方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多采用矩陣式結構,這種組織結構是將銀行的部門分為兩類:一類是業務部門,按經營產品的不同種類進行分類,如信托部、基金部、個人業務部;另一類是職能部門,包括風險管理部、市場營銷部和財務部。這種矩陣型結構可以促進部門之間相互合作與相互制約,同時又能保證銀行有效率、低風險地運作。借鑒西方商業銀行組織結構體系方面的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應采用矩陣型結構,將業務與管理按照部門分工的不同,劃分為三類,即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和分行部門。銀行的風險由總行進行統一管理,在總行專門設立綜合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全行的風險管理政策,確定重大客戶的信貸限額、行業限額,監督業務部門風險限額的制定,匯總衡量全行整體風險。綜合風險管理委員會直接受行長領導,對行長負責。在總行相關業務部門,如零售業務處、計劃處設立風險管理崗位,負責定期向綜合風險管理委員會報告本部門風險情況。總行下設各分行原則上只設立與銷售有關的部門,各分行面向客戶的部門可以包括零售業務中心、企業服務中心、貸款審批中心和貸款清收中心。其中零售服務中心和企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開拓市場、尋找黃金客戶、規定利率和辦理經審批后的貸款發放;貸款審批中心主要負責貸款人的調查,貸款的審批,其內部應設立風險管理崗位,負責監測貸款風險度并直接受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垂直領導,貸款清收中心主要負責貸款本息的清收。這樣便實現了貸款審批、貸款發放、貸后檢查、貸款催收的四分離。
三、推動業務流程再造,建立健全銀行內控機制
目前,我國大多數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流程中實行的“四級經營、四級管理”模式存在許多弊端,必須徹底改造這種過時的、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組織架構,進行業務流程再造,實行“扁平化”管理,做到管理和經營的相對集中,提高廣大員工對本職工作的敬業程度。同時,對傳統的風險識別評價決策與監測方法進行改造和提升,引進更多量化的風險管理工具,實現全額的風險計量和控制。風險管理需要與銀行整體改制聯動,要改革風險管理機制,逐步由被動、靜態的傳統管理模式,向積極、動態的現代管理模式轉變,要學習利用多種多樣的方式和工具轉移和分散風險,更好地服務于市場化業務的發展。商業銀行扁平化管理是提高管理效率、防范銀行風險的重要基礎,這需要各級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行業經驗、管理理念以及銀行內部信息科技手段都有一個相應的轉變,實現這種轉變,需要時間、人才和技術,更需要勇氣和智慧。
四、構建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設施
為了實現綜合風險管理,應在國有商業銀行內部構建綜合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設施,包括支持綜合風險管理程序的龐大數據庫。綜合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結構須依托金融機構自身的計算機系統和網絡技術。綜合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架構應當能夠將信息技術、定量模型和復雜的金融業務操作和流程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在綜合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架構中,人們首先要對金融機構所面臨的主要風險進行量化度量,這包括一系列各種各樣的復雜算法和程序。在綜合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架構中,還應當包括一個龐大的數據庫,其中包括有關客戶的信用等級、風險偏好、產品構成、內部組織框架、財務狀況等數據以及金融機構本身對客戶選擇的限制性規定,包括行業、國家、客戶競爭力以及風險狀況等。
五、優化風險管理理念
首先,實現不同業務風險管理的差別化。銀行業務種類不斷增多,不同業務種類之間存在著較大的業務特性和風險差異。如公司業務的風險管理強調對具體客戶或具體項目的審查和分析,在授信審查中重視企業的規模和現金流的分析;但零售業務的風險是分散的,更多的強調整體違約率的把握,在單個授信審查中則強調對借款人未來收入和償付能力的分析。簡單套用公司業務的風險管理模式和方法進行零售業務風險管理,不僅不能控制住風險,還會增加管理成本。
其次,差別化管理原則不僅體現在不同業務風險管理中,還要體現在不同的業務品種之間。銀行的風險管理部門應合理劃分業務品種,根據不同業務品種的特性和風險大小、形態確定不同的風險管理方法。如消費信貸和投資經營類貸款,相比較,是公認的風險較小的授信品種,對這類業務適宜通過批量化處理從整體上進行違約率控制;而投資經營類貸款一般金額較大,還款來源主要依靠投資所得,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對投資經營類貸款不僅要分析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還要相應進行行業和地區風險分析,采用不同于消費信貸的管理方法。
第三,對不同地區也應實現差別化風險管理。銀行業務具有較強的地域特征,與經濟水平、信用體系、文化理念有較強的相關關系。同時,各個地區的風險管理水平、風險狀態也不同,有的地方不良率居高不下,有的地方資產質量非常好,因此,風險管理應該重視這些因素,在不同地區采取差別化的標準和管理方法。
第四,要提高風險管理技術。如果說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先進風險管理理念為銀行強大的風險管理功能提供了必要的保證,那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和工具則為風險管理提供了技術支持。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水平是一項復雜的工程,業務和風險管理過程的不同階段對風險管理工具和技術的需要也是不同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風險管理的整體效果不取決于任何先進的風險管理工具的單獨使用,而是所有風險管理技術綜合運用的結果。
第五,要前移風險管理關口。要在商業銀行內部徹底實現風險管理體制的變革,改變以往商業銀行內部條條框框的管理模式,實現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風險管理體制。實現風險管理理念在業務部門的前移、風險管理意識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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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煤礦事故頻發,解決煤礦安全問題已刻不容緩。但是目前我國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手段仍處于經驗式的事后管理階段。尚未建立起系統、完善的安全風險管理體系,難以滿足煤礦企業對風險管理的迫切需要和更高要求。研究開發科學、客觀、動態、完善的煤礦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是改善我國煤礦企業安全現狀,迅速扭轉我國煤礦傷亡事故頻發被動局面的迫切需要。
一、煤礦安全風險管理的內涵
1.煤礦安全風險管理
煤礦安全風險管理是在事故發生前,通過對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源辨識,判別危險源產生風險的大小,對危險源進行監測、監控和預警,最后削弱和消除危險源,杜絕煤礦事故發生。在煤礦安全風險管理中安全風險辨識是關鍵,其可以按照煤礦日常系統來辨識,也可以按照煤礦事故發生機理來辨識,但辨識必須全面,這樣才能杜絕所有事故發生。
■張鈺丹魏曉平宋學鋒
2.安全風險管理與安全管理的區別安全風險管理將風險管理與安全管理相結合,管理范圍更加廣泛、全面;安全風險管理的目標是在減少、消除事故的同時,盡可能地減少經濟損失;安全風險管理確立了系統安全的特點,從全局的觀點出發,對子系統及子系統的“接點
”進行研究和分析,尋求有效的防災途徑。傳統的安全管理多為事后控制,而安全風險管理是預先發現、識別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在事故發生之前采取措施消除、控制這些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3.煤礦安全風險管理的主要內容
本文以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確定了煤礦安全風險管理的涵義,如圖1所示。
安全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風險管理。即安全風險管理貫穿煤礦企業的整個生產過程,對于各生產環節的不確定因素,都必須進行安全風險的研究與預測、過程控制以及安全風險評價。實施有效的全過程控制,并積累經驗和教訓。
全部安全風險的管理。煤炭安全生產中主要有危害:瓦斯、煤塵、水災、火災、頂板、運輸、電器、爆炸材料。在識別全部可能存在的致災風險因子時,還要充分考慮人員、機器設備、環境和管理的風險,并將所有風險作為管理對象,不能有遺漏和疏忽。
全方位的管理。一是從各方面對安全風險的影響進行分析,例如對整個企業的各個方面,如安全現狀、安全風險成本、生產過程、技術、計劃的影響。二是采用的對策措施必須考慮綜合手段,從設備、經濟、組織、技術、管理等各個方面確定解決方法。三是安全風險管理流程,包括安全風險識別、安全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安全風險決策、安全風險預控等全過程。
全面有效的組織措施。與煤礦企業安全風險管理相關聯的主體有企業本身、政府部門、安全監管機構、保險機構,等等。這些主體都應落實專門機構、專人負責煤礦的安全風險管理,并賦予相應的職責、權限和資源。在組織上全面落實安全風險管理責任,建立安全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將安全風險管理作為各層次管理人員的任務之一,讓大家都做好安全風險監控工作。
二、煤礦安全風險管理體系的內容
煤礦安全風險管理體系由三大體系、七個模塊組成。三大體系分別為:安全風險管理環境體系、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安全風險管理流程體系。將以上體系展開與具體化可以得到七個模塊,分別為:安全風險管理環境、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決策、風險控制和實施效果評價。它們構成了安全風險管理的主要要素。具體內容如圖2所示。
1.安全風險管理環境體系
安全風險管理環境體系是安全風險管理的基礎和平臺。安全風險管理的其他模塊都是在風險管理環境體系的平臺上運行的。具體內容包括風險管理文化理念、風險管理組織結構、人員的培訓、管理等。
(1)培育先進的、全員的安全風險管理文化。風險管理文化理念是安全風險管理的核心,它影響到目標體系、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決策、風險控制等各個層面的活動。同時有助于風險管理體系的決策機構、執行機構都能采取積極的態度去履行自身職責,促進風險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和發展。
(2)安全風險管理組織結構是安全風險管理得以實施的組織保障和支撐。在煤礦企業設置專門的安全風險管理機構,明確其具體職責與權限,構建起從礦工、組織層到管理層的全方位、全過程的煤礦安全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3)煤礦工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所以在煤礦企業,對員工的培訓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增強其風險管理意識,才能建設起一支高素質的風險管理隊伍。COALECONOMICRESEARCH安全生產SafetyProduction安全生產SafetyProduction
2.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煤礦安全風險管理的目標可以概括為在獲取相應最大的安全保障的基礎上保證煤礦產量,尋求企業的發展;安全保障要力求用最小的成本去換取。也就是要實現產量、安全、成本三大目標。要實現這三大目標就要將企業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與相關的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制度有效結合,構建起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3.安全風險管理流程體系
(1)風險分析。安全風險分析包括安全危險源識別和風險估計。首先是要識別和認知危險源。煤礦企業基本危險源識別是對煤礦企業各部門或各系統的工作活動和任務中的不安全因素的識別,識別對系統目標有危害或威脅的潛在危險源是否存在及其所在位置,確定危險源的等級、數量、規模及其潛在的后果。并根據煤礦企業本質安全風險管理的要求,充分認識危險源本身特有的不確定性(包括性質、規模大小、后果等不確定性)。其次,識別可能發生的意外事件,評估特
定的風險。識別風險可能的后果和發生頻率是關鍵。
(2)風險評價。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評價及風險等級標準,對風險因素進行量化、計算,進而得出系統的風險概率、風險后果和風險值,判斷該系統的風險是否可被接受,是否需要采取進一步的安全措施。在進行安全風險評價時,我們可采用研究固有風險與風險控制的“動態平衡”的原則;深入研究評級對象與相關事物之間的關系、評級對象與外界環境的關系的“相關原理”;也可采用“最低合理可行原則”(AsLowAsReasonablyPracticable,ALARP)。
(3)風險決策。風險決策就是指在風險評價的基礎上,針對煤礦生產活動中需要解決的安全風險問題,根據風險評價的原則和標準,判別風險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如果不在接受范圍內,該風險能否避免或消除。如不能消除,應怎樣減少風險的損失。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知識和風險管理的理論與方法,提出各種風險解決措施,從中選擇最優(滿意)方案并予以實施,以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4)風險控制。風險控制是為了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減少損失所采取的各種風險應對措施。在煤礦生產過程中,需要時刻監督風險的發展與變化情況,跟蹤已識別的風險,監測殘余風險的變化和程度,識別新的風險因素,監控潛在風險的征兆及發展,保證風險決策的順利執行。由于再全面綜合的分析也不能正確識別全部的風險,因此在整個煤礦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需要不斷控制和重復這些過程。實施風險控制的手段主要有:改變危險源的性質,減少暴露,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發揮對危險源防范措施的功效等。
(5)實施效果評價。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目標和指標的實現、重大風險的控制、員工安全生產意識與技能的提高、自我完善機制的建立等情況,明確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是否適應安全風險管理的需要,資源是否充分,以及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計劃是否有效并得到實施。將成功的部分保留下來予以發揚,形成后續安全生產活動的準則;將出現的事故、事件予以控制改進,對煤礦企業的安全風險進行全系統、全過程審計監督,以確保規范性和有效反饋;從而形成一個全面、動態、完善、循環的安全風險管理流程。
【關鍵詞】風險 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構成
隨著安然公司、世通公司等世界知名大公司的相繼倒閉,全面風險管理已然引起學術界、企業界甚至政府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美國COSO委員會制訂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國務院國資委制訂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為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與運行提供實務指導。從COSO《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與風險管理八要素構成到《指引》中的風險管理五大模塊,均是以風險為對象,用過程來描述,結合企業管理實踐,本文從管理學角度對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要素構成進行了探討,初步提出了風險管理人員體系、權責體系、組織機構體系、運行機制體系、規章制度體系等全面風險管理五體系論,并對其各體系的具體內容進行了設計,以期對正在實施或將要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企業提供一些參考。
一、風險管理人員體系
風險管理人員體系是風險管理體系的唯一主觀能動的要素,是指風險管理人員的構成及風險管理人員所具有的風險意識、風險控制技能、業務管理技能及由此所形成的風險管理文化。它是以全員參與為目標、以專職風險管理人員為基礎、以業務管理人員為主體、以外部專家為補充,注重風險管理意識及風險管理技能,具有風險管理文化的全員風險管理體系。
1、企業內部風險管理人員與外部專家相結合的人員構成體系。即企業在內部風險管理人員進行日常風險管理的基礎上,聘請一定數量的法律、財務、稅務、投行、工程等專家,組成顧問團,或在企業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會中設立若干個外部專家席位,在企業進行重大風險決策時,由外部專家獨立提出意見和建議。
2、專職風險管理人員與業務管理人員相結合的全員風險管理體系。即企業應建立以專職風險管理人員為基礎、以業務管理人員為主體、以外部專家為補充的全員風險管理體系。
3、風險管理技能與業務管理技能相結合的人員素質體系。即企業的專職風險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業務管理技能,而業務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風險管理技能,只有二者的完美結合,才能在業務管理中進行風險識別與控制,在風險管理中對業務管理進行協調和指導。
4、風險管理文化與其他企業文化相互交融的企業文化體系。即企業應把風險管理文化建設融入到企業文化建設中,把風險管理文化的塑造當作企業整體文化建設的重要方面,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將風險管理意識轉化為員工的共同意識和自覺行動。
二、風險管理權責體系
風險管理權責體系是企業通過對風險管理權力的科學配置,并賦予風險管理人員相應的責任,使之形成權責利高效統一的管理體系。它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中處于核心地位,就像人體的“靈魂”一樣主導著人的行為。它是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導向,以合理配置風險管理職能為中心,以明確權利義務和建立崗位責任為手段,逐步形成權限清晰、責任分明的權責體系。
1、風險管理目標體系。一般包括風險管理總體目標、職能部門目標及風險管理各崗位具體工作目標。企業應立足自身實際狀況,逐人、逐崗、逐部門制定詳細具體的工作標準,量化工作內容,確定工作目標,如確定首席風險管理官、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部門、風險管理專職人員、業務部門及業務人員等詳細的工作目標,形成全員風險管理的目標體系。
2、風險管理職能體系。一般包括風險信息搜集、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決策、風險監控等各項職能,明確風險管理各崗位所具有的職能,并合理劃分至每個風險管理崗位,做到職能配置不重不漏、相互協調一致。
3、風險管理權利義務體系。風險管理權利主要有規章制度制訂權、執行權、控制權、協調權、監督權、指導權等管理權限,風險管理義務主要有風險識別義務、風險分析義務、風險報告義務、風險控制義務等。企業應當明確風險管理各崗位具有哪些權利,能夠行使哪些權限,負有哪些義務,并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合理確定。
4、風險管理崗位責任體系。包括一般崗位責任制和具體崗位責任制,一般崗位責任制是要求所有與風險管理相關的員工必須做到的基本要求,對所有風險管理人員都具有約束力;具體崗位責任制是在定崗定員的基礎上分崗位制訂的對不同崗位員工的不同要求,對相應崗位員工具有約束力。
三、風險管理組織機構體系
風險管理組織機構體系是表現企業內部各風險管理部門排列順序、聚集狀態、聯系方式以及部門之間相互聯系的一種事務劃分及存在形式,是風險管理體系的物質載體。它是以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以風險管理部門為龍頭,以業務管理部門或單位為主體,以法律事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為補充的組織機構體系。
1、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一般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企業應按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各機構依法、依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形成高效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機制。
2、風險管理職能部門。一般包括風險管理委員會和其執行機構,是風險管理的第二道防線。風險管理職能部門主要是制訂風險管理制度,提出風險管理實施意見,組織協調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職能部門、各業務單位以及全資、控股子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等。
3、業務管理部門或單位。主要是業務管理或執行部門,如生產部門、銷售部門、供應部門等。這是風險管理的第一線部門,是風險的識別、控制的主體,也可稱之為風險管理的第一道防線,可見其重要性。
4、內部審計部門。一般包括審計委員會和其執行機構,是風險管理的第三道防線。內部審計部門在風險管理方面,主要是負責研究提出全面風險管理監督評價體系,制訂監督評價相關制度,開展監督與評價,出具監督評價審計報告。
5、法律事務部門。一般包括總法律顧問與法律事務部,也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設專門的法律事務部而將法律事務委托給中介機構辦理,本部門主要負責各項經濟業務或行為的審查,合同的擬定或會簽,經濟糾紛的處理,法律風險的防范與化解等工作。
四、風險管理運行機制體系
風險管理運行機制體系是企業在全面風險管理過程中,有關風險管理權利在風險管理組織結構體系中的有效運行方式,是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活力體現。包括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動力機制、制約機制、監控機制、溝通機制、協調機制、應急機制、改進機制、反饋機制等十種機制。
1、決策機制。主要是明確風險管理各職能機構擁有哪些決策權以及如何行使決策權,是決策權力在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部門、業務部門等的分配與制衡,是風險管理工作的中樞系統,一般可分為戰略決策、重大事項決策、日常管理決策等。
2、執行機制。主要是明確風險管理各職能機構擁有哪有執行權以及如何行使執行權,它所確定的是執行權力的合理配置問題,要做到執行到位、不缺位、不重疊、不扯皮,注重時效。
3、動力機制。主要解決風險管理系統的動力問題,是風險管理系統的“發動機”,一般需要采用物質、精神等激勵手段,從而激發、鼓勵風險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士氣,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創造性。
4、制約機制。為保證風險管理各機構或人員擁有的決策、執行等權力不致濫用,必須從制度上對其進行有效制約,以防止不正當決策、不適當執行所帶來的危害。
5、溝通機制。它主要解決風險管理信息的傳遞問題。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連續的過程,它需要各個部門或全體人員的參與,必須做到信息共享、及時溝通,以達到整體聯動效應,建立健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是必然選擇。
6、協調機制。主要是明確哪些職能機構或部門擁有哪些協調權以及如何行使協調權。全面風險管理牽扯到眾多平級部門的協作問題,必須明確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專職部門對業務部門的協調權,以確保有關法令或制度能及時貫徹和執行。
7、監控機制。如何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有效監控,誰來監控,以何種手段何種方式進行監控等。一般應由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部門進行風險管理的監控工作,可定期進行風險管理審計工作,以獨立的審計部門對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評價,并提出改進建議。
8、應急機制。它主要解決的是當重大風險將要出現時,如何進行預警,以及當重大風險發生時,如何進行風險處理等問題。企業應事先分析可能發生哪些重大風險,并事先制訂應急預案,以便對重大風險做出快速反映和處理,把損失降為最低。
9、反饋機制。如何對風險管理的過程和結果提供信息反饋,使決策者能夠及時了解決策的實施情況,從而形成風險管理的閉環體系。只有不斷的進行信息反饋,風險管理系統才能不斷完善。
10、改進機制。它主要是解決如何提高風險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這一問題。如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定期進行風險管理工作研討會,對風險管理先進單位進行學習考察等,以不斷地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五、風險管理規章制度體系
風險管理規章制度體系是企業為規范風險管理行為等所制訂的一系列管理政策與管理程序的總稱,是人員體系、權責體系、組織結構體系、運行機制的行為規范。它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中起著“司法”作用,在于保證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它是以風險管理基本制度為核心,以風險管理具體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為重點,以其他管理制度為補充的規章制度體系。
1、風險管理基本制度。企業應制訂全面風險管理章程,作為全面風險管理的根本制度,是所有人員的最高行為準則。主要內容應包括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目標、工作原則、組織機構、權利義務、工作程序、獎懲、附則等,作為制訂其他風險管理制度的依據。
2、風險管理具體制度。企業應根據全面風險管理的過程,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包括但不限于風險管理初始信息搜集制度、風險識別制度、風險分析制度、風險評價制度、風險監控制度、風險報告制度、風險預警制度、風險應急制度、風險管理外包制度、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風險管理監督檢查制度及重大風險的單獨管理制度(如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投資風險管理制度等)等。
3、內部控制制度。企業應對管理流程、業務運作流程進行分析,并結合風險管理的要求,健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內控崗位授權制度、內控報告制度、內控批準制度、內控責任制度、內控審計檢查制度、內控考核評價制度、重要崗位權利制衡制度等,也可按業務循環建立采購與付款、生產與質量、銷售與收款、實物資產、投資、融資、擔保、工程項目等內控制度。
4、其他管理制度。除上述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外,企業制訂的其他管理制度,如職工行為準則、工薪及福利制度、人事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它是風險管理制度的有益補充,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美國COSO委員會: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第一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