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稅收籌劃的性質

稅收籌劃的性質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稅收籌劃的性質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稅收籌劃的性質

稅收籌劃的性質范文第1篇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稅收籌劃;建筑企業;

引言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這標志著我國增值稅改革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必將對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產生積極而又深遠的影響。同時,增值稅轉型改革可以消除當前生產型增值稅稅制所決定的重復征稅的因素,降低企業設備投資的稅收負擔。有利于鼓勵投資和擴大內需,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對于增強企業發展后勁,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克服當前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不利影響,起到很好的作用。

一、增值稅轉型改革的主要內容

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三種類型。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生產型增值稅,此次增值稅轉型是指從生產型增值稅轉變為消費型增值稅,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取消原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購進固定資產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修改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全國范圍內(不分地區和行業)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購進設備、固定資產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當然購進的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除外。這樣有利于推動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增加企業在固定資產在使用壽命期間的利潤。

第二。取消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有利于鼓勵自主創新能力,走國產化設備之路,還有利于振興裝備制造業。同時出口型生產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相應增加,從而降低企業的出口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知識產權國有化和品牌形象。

第三。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再區分工業和商業設置兩檔征收率,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有利于中小型企業降低成本和稅務,提升其競爭力;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從13%恢復到17%。有利于國家通過稅收政策調控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實現經濟增長的可持續發展。

第四,根據財稅[2008]170號《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不再免征增值稅。

第五,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取消了廢舊物資發票抵扣稅款的規定,這意味著對廢舊物資發票作為抵扣憑證的管理將更為規范化,以減少人為利用該規定導致國家稅收的流失。

二、建筑企業混合銷售行為稅收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稅[2008]50號)第五條和第六條有關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根據該規定。如果企業的增值率在臨界點范圍之下的,通常不分開核算,反之,分開核算。如果企業增值率較高,并且更新設備和購入固定資產少,在不影響建筑企業資質和業務的前提下,不妨考慮將企業轉化為小規模納稅人,統一按照3%征收增值稅,從而獲得稅收減少的好處。

案例1:甲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生產鋼結構并附帶安裝,有專門的建筑資質,所有的收入都開具增值稅發票,2009年銷售鋼結構收入600萬元,建筑安裝收入400萬元,采購原材料500萬元,沒有分開核算。

根據規定。由于甲公司將安裝收入和銷售收入沒有分開核算。所以甲公司的安裝費并入鋼結構銷售價款中一并繳納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600+400)×17%-500×17%=85(萬元)

說明:在此沒有考慮相關的附加稅費,下同。

籌劃方案一:

如果對該公司進行稅收籌劃,即在2009年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單獨注明建筑安裝收入200萬元,分別開具增值稅發票和建筑業發票,那么該公司就可以分別核算增值稅和營業稅。

應納增值稅=600x17%-500×17%=17(萬元)

應納營業稅=400×3%=12(萬元)

該公司合計繳納稅金=17+12=39(萬元)

盡管該公司發生的經營業務是相同的,但經稅收籌劃。稅金減少85-39=46(萬元)

籌劃方案二:

由于該公司沒有購進過多的固定資產,并且增值率較高,那么不妨換個角度來思考,將該公司的一般納稅人資格改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第538號)規定,其適用稅率為3%。那么該公司的安裝費并入鋼結構銷售價款中一并繳納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600+400)×3%=30(萬元)

方案二要比方案一稅金減少39-30=9(萬元)

當然。在不影響企業信譽和業務的前提下,并且獲得稅收主管部門的認可,否則僅為了追求減少稅收支出,而影響了企業業務拓展,得不償失。

三、建筑企業購進設備的稅收籌劃

稅法規定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都可以抵扣其新購進設備、固定資產所含的進項稅額,因此,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當其涉及到設備更新的時候,其購進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也可以合理抵扣。此時,如果購進設備時,建筑企業需要同時向銷售方支付一定的技術轉讓費時,不妨采取多支付設備費,少支付或者不支付技術轉讓費的做法,即將技術轉讓費隱藏在設備價款中,那么建筑企業就可以實現多抵扣設備進項稅的目的,少繳納增值稅。

案例2:甲企業為一般納稅人。主營業務為生產銷售板房并附帶安裝,有專門的建筑資質。2009年甲企業預計銷售收入5000萬元,原材料價值3000萬元。甲企業管理層擬于2009年向乙企業購進國產化設備一套,價值1000萬元以擴大生產,另甲企業需要向乙企業支付500萬元的技術轉讓費。

按照稅收規定,2009年甲公司應納增值稅=5000×17%-(3000+1000)×17%=170(萬元)

經過籌劃,甲企業與乙企業協商,將技術轉讓費的500萬元中的400萬元作為設備價款支付,只支付100萬元的技術轉讓費,這樣對于乙企業而言,收入沒有實質變化,但是對于甲企業而言,設備價款400萬元可以成為進項稅額購成部分抵扣。

籌劃后甲公司應納增值稅=5000x17%-(3000+1000+400)×17%=102(萬元)

經籌劃后甲公司稅金減少額=170-102=68(萬元)

四、建筑企業組織形式的稅收籌劃

對于有些企業,應該樹立逆向思維,除了擴張之外,還應該收縮。

案例3:甲企業為一般納稅人,生產板房并附帶安裝。有專門的建筑資質,所有的收入都開具增值稅發票。2005年甲企業管理層立足企業多元化發展策略,投資擁有一家獨立核算的控股子公司乙運輸有限公司。經過三年多來的運行,乙公司的外部業務并沒有實現預期的快速發展,反而呈逐步萎縮態勢。主要是母公司運輸板房等原材料的原因,乙公司擁有的運輸車輛接近報廢,擬于2009年購進1.6升排量以下的運輸汽車500萬元以維持生產。2009年甲企業預計銷售收入5000萬元,原材料4000萬元;乙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其中對母公司甲提供運輸收入1500萬元(沒有專業運輸抵扣票據)。

按照稅收規定,2009年甲公司應納增值稅=5000×17%-4000×17%=170(萬元)

乙公司應納營業稅=2000×3%=60(萬元)

經過籌劃,在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和義務后,甲公司對乙公司實施吸收合并。取消乙公司法人資格,將其改為分公司。那么乙公司為甲公司提供的運輸勞務雖然存在價款結算,但實質屬于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需繳納營業稅,只需對外提供運輸收入申報繳納營業稅。并且經過合并后,乙企業更新的運輸設備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

籌劃后甲公司應納增值稅=5000×17%-(4000+500)×17%=85(萬元)

乙公司繳納營業稅=500×3%=15(萬元)

經籌劃后甲公司稅金減少額=(170+60)-(85+15)=130(萬元)

此外,2009年度企業購買1.6升排量以下的汽車,還可享受契稅1%的優惠。

五、建筑企業價外費用的稅收籌劃

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購買方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收入,即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對建筑企業而言,營業額為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即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處收取的各種費用。如果納稅人采取較低的定價、盡量降低價外費用,減少不必要的收費,就可以降低應納稅額,或者將價外費用轉化為較低稅率就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例如,建筑企業可以利用自己在采購建筑原材料方面的優勢,購買高性價經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資,從而節省這部分支出,使成本降低。

案例4:建筑施工企業A為建設單位B建造一座房屋,承包價為1000萬元。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B購買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價款為1000萬元。

建筑施工企業A應納營業稅稅額為:(1000萬元+1000萬元)×3%=60萬元

經過籌劃。建筑施工企業A與建設單位B達成協議,由A進行原料、物資采購,由于A有相關的采購渠道,能夠以800萬元的價格購買到符合要求的建筑原材料和物資,那么:

建筑施工企業A應該繳納的營業稅額為:(1000+800)萬元×3%=54萬元。

經過籌劃,甲企業可以少繳營業稅=60-54=6(萬元)

此外,建筑企業將價外費用轉化為較低稅率同樣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案例5:甲為施工企業,2008年1月給乙房地產企業修建某小區,價值5000萬元,但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乙企業近來財務狀況不好。乙企業表示1年后連本帶息償還甲企業,雙方簽訂了正式的借款合同。約定利率為7%(假設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利息為350萬元(設不考慮印花稅)。

分析:甲企業應納營業稅=5000×3%+350×5%=150+17.5=167.5(萬元)

經過籌劃,如果改為雙方不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那么利息應該作為價外費用計入營業額中,繳納建筑行業的營業稅,那么:

甲企業應納營業稅=(5000+350)×3%=160.5(萬元)

甲企業可以少繳營業稅=167.5-160.5=7(萬元)

結論

稅收籌劃的性質范文第2篇

【關鍵詞】新增值稅條例 混合銷售行為 納稅籌劃

一、混合銷售行為的相關規定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本條第一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本條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這里所指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數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為研究需要我們把上述混合銷售行為稱之為一般混合銷售行為。

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為研究需要我們把上述混合銷售行為稱之為特殊混合銷售行為。

二、一般混合銷售行為納稅籌劃的籌劃思路

企業可以通過控制應稅貨物或勞務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所占比例,來選擇是繳納增值稅還是繳納營業稅。也就是說,在混合銷售行為中,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數中,若使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則繳納增值稅;若使年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即應征營業稅的勞務)超過50%,則繳納營業稅。那么,到底選擇繳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就要看兩種稅的稅負大小。

(一)一般納稅人的納稅籌劃

若企業最終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這需要通過計算出稅負平衡點來作為衡量標準。

假定納稅人含稅銷售額為S,適用的銷售貨物增值稅稅率為T1,含稅購進金額為P,適用的購買貨物增值稅稅率為T2,營業稅稅率為T3。

應納增值稅稅額=S÷(1+T1)×T1-P÷(1+T2)×T2

應納營業稅稅額=S×T3

若使兩稅相等,則S÷(1+T1)×T1-P÷(1+T2)×T2=S×T3

解得P/S=(1+T2)(T1-T3-T1T3)/(1+T1)T2

當T1=17%,T2=17%,T3=5%時,代入上式,算出稅負平衡點的含稅購銷金額比P/S=65.59%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當T1=17%,T2=17%,T3=5%時,含稅購銷金額比=65.59%時,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稅負是完全一樣的;當含稅購銷金額比>65.59%時,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可以降低稅負,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盡量使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當含稅購銷金額比

由于增值稅稅率有13%和17%兩種,營業稅稅率也有3%,5%,20%三種,依據上述公式,增值稅與營業稅稅負平衡點的含稅購銷金額比便有如下幾種情況(見表1):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籌劃

若企業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只要考慮企業適用的增值稅含稅征收率與營業稅稅率的高低。增值稅含稅征收率是3%(從200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營業稅稅率主要有兩種,分別是3%、5%,其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適用營業稅稅率為3%;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適用營業稅稅率為5%;此外,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為5%~20%。

如果增值稅含稅征收率低于營業稅稅率,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可以降低稅負,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盡量使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而增值稅含稅征收率=3%÷(1+3%)=2.91%,小于營業稅稅率3%、5%和20%,所以,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可以降低稅負,也就是說,企業應盡量使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

三、一般混合銷售行為納稅籌劃案例

例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10月銷售設備(適用增值稅稅率17%)并同時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由于設備屬于高尖端產品,因此技術咨詢服務費用較高,與設備價款相當),共取得銷售額100萬元,該公司為生產設備而購進材料支付款項50萬元(含增值稅),適用增值稅稅率17%。請進行納稅籌劃。

含稅購銷金額比P/S=50÷100=50%

具體驗證如下:

方案1:繳納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100÷(1+17%)×l7%-50÷(1+17%)×l7%=7.26(萬元)

方案2:繳納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100×5%=5(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2比方案1少繳納稅2.26萬元 (7.26-5),所以應當選擇方案2。

例2:某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09年10月銷售設備5臺,取得銷售額6萬元,由于設備的特殊性,同時需由其下設的技術咨詢服務部門為客戶提供專門的技術咨詢服務,取得服務費5萬元。請進行納稅籌劃。

增值稅含稅征收率=3%÷(1+3%)=2.91%,

營業稅稅率=5%

根據前面結論,由于5%>2.91%,因此,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可以降低稅負,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盡量使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具體驗證如下:

方案1:繳納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6+5)×5%=0.55(萬元)

方案2:繳納增值稅。

應納增值稅=(6+5)÷(1+3%)×3%=0.32(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2比方案1少納稅0.23萬元 (0.55-0.32),所以應當選擇方案2。

四、特殊混合銷售行為的納稅籌劃

(一)納稅籌劃思路

由于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于是,我們從兩個方面進行考慮:一方面,主管稅務機關的核定額有可能與實際發生額有所偏差,有可能對企業不利;另一方面,企業分別核算需要耗費一定的支出。因此,企業可以針對自己的具體情況,權衡得失,來決定是否分開核算。

(二)納稅籌劃案例

例3: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設備,并負責安裝。2008年取得總收入為180萬元,若分別核算,則銷售設備含稅收入為100萬元,安裝工程收入為80萬元,但企業需多支出核算費用0.5萬元。若未分開核算,則稅務機關核定銷售設備含稅收入為110萬元,安裝工程收入為70萬元。該公司為生產設備而購進材料支付款項50萬元(含增值稅)。該公司銷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裝修的營業稅適用稅率為3%。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

方案1:分別核算。

應納稅額=100÷(1+17%)×l7%-50÷(1+17%)×l7%+80×3%=9.665(萬元)

多支出額=0.5 (萬元)

合計支出額=9.665+0.5=10.165(萬元)

方案2:未分別核算。

應納稅額=110÷(1+17%)×l7%-50÷(1+17%)×l7%+70×3%=10.818(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1比方案2少支出0.653萬元,所以當選擇方案1。

總之,納稅人在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籌劃時,主要是對比兩種稅種下的總支出大小,最終選擇總支出最小的方案。最后,需注意的是,納稅人對混合銷售行為進行納稅籌劃,需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事先得到稅務機關的批準與認可,以防范納稅籌劃風險,獲取最大的節稅效益。

主要參考文獻:

稅收籌劃的性質范文第3篇

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理財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講應歸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決定的,即為實現企業所有者財富最大化。因此,在籌劃稅收方案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稅收籌劃引起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

隨著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收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方案的實施付出費用,以及會產生因選擇此方案而放棄彼方案的機會成本,只有增加的收益大于增加的費用和機會成本時,這個方案才是合理的方案。一項稅收籌劃方案是多種方案的優化選擇,稅負輕的方案不一定是最優方案。可見,稅收籌劃和其他財務管理方法一樣,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結合各因素的影響來綜合考慮。

二、稅收籌劃與稅收政策的關系

1.稅收籌劃應符合稅收政策的精神。稅收政策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針對稅收分配關系設定的基本方針,而稅收法律、法規是稅收政策的載體。從立法者的意圖來講,稅收政策主要分為:(1)鼓勵型稅收政策。如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出口退稅;高薪技術產業和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所得稅優惠;西部大開發中的稅收優惠;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兩免三減半”政策和再投資退稅;個人所得稅中對專項教育儲蓄免稅的優惠等。(2)限制型稅收政策。這種稅收政策是國家基于產業導向、環保要求、供求關系、引導消費等目標所作出的稅收限制。如消費稅中提高了對糧食類白酒和甲級香煙的稅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中加強了對廣告費、贊助費、罰款罰金等稅前扣除管理;關稅中對限制進口的產品采用高關稅率等。(3)照顧型稅收政策。這種稅收政策體現了國家對老弱病殘者的照顧、對低收入階層的優惠、對突發事件或意外災害的救助等。因此,開展稅收籌劃應主動響應鼓勵型稅收政策,盡量回避限制型稅收政策。由于稅收政策經常處于變化之中,開展稅收籌劃還必須掌握稅收政策的精神實質和發展變化動態。新晨

2.稅收政策的差異性是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政策的差異性是稅收籌劃的前提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國際之間,不同國家的稅收制度存在較大的差異,因而存在利用國別稅收政策的差異在國際間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2)在同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采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我國的西部、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特區等采用的稅收優惠政策皆可為稅收籌劃提供廣闊的空間;(3)同一個國家內的各稅種間亦存在稅收籌劃的空間,可以通過籌劃加強稅種間的組合優勢;(4)在同一個稅種內也可進行稅收籌劃,如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等皆可以進行籌劃。

稅收籌劃的性質范文第4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企業 切入點 績效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法規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等各項經濟活動的事先周密籌劃和合理安排,盡可能地減輕稅負,為納稅人帶來稅收利益,并最終為納稅人帶來經濟利益的管理活動。它同納稅人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一致。稅收籌劃對企業和國家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企業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獨立地進行各種管理決策是企業管理的基本任務,更是一種挑戰。為了實現股東財富的最大化目標,進行科學合理的決策是事關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加強企業的財務、生產、銷售、科研、人力資源等各項管理是企業發展的唯一出路。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方面,財務管理是對企業價值活動(或資金運行)所實施的管理。在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無論籌資、投資還是股利分配,無不涉及稅收。稅收有可能構成企業成本、費用或營業外支出。不管哪一種表現形式,稅款支出都是企業現金流出的構成部分。所以,稅收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企業是否有長期發展潛力,財務決策能力與決策水平起關鍵作用。決策水平越高,企業越有發展后勁,經濟效益越好。而稅收籌劃得當,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有利于減輕企業稅負,增加企業的利潤和可有資金,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使自身價值達到最大化,促進企業良性發展。對國家而言,稅收籌劃促進企業遵循國家產業政策的導向,有利于國家重點扶持的落后地區和幼稚產業的發展;有利于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從總體上擴大了國家稅收的稅基,增加了稅源;有利于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快速、穩定發展。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幾個契入點

(一)選擇節稅空間大的稅種契入

從原則上說,稅收籌劃可以針對一切稅種,但由于不同稅種的性質不同,稅收籌劃的途徑、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節稅空間大小有兩個因素不能忽略:

一是經濟活動與稅收相互影響的因素,也就是某個特定稅種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對決策有重大影響的稅種通常就是稅收籌劃的重點,因此,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之前首先要分析哪些稅種有稅收籌劃價值。

企業作為微觀經濟組織,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一方面應當考慮本身的經濟利益。另一方面也應當自覺地使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與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盡可能保持一致。例如,當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帶有明顯的產業傾向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通過稅收這種經濟手段直接作用于市場,鼓勵扶持發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市場上具有競爭力的產業、產品。因此,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決策時,就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自覺排除國家限制發展的那些產業領域,以此來減少市場風險,增加獲利能力。

二是稅種自身的因素。這主要看稅種的稅負彈性,稅負彈性大,稅收籌劃的潛力也越大。一般說來,稅源大的稅種,稅負伸縮的彈性也大。稅收籌劃當然要瞄準主要稅種。另外,稅負彈性還取決于稅種的要素構成。這主要包括稅基、扣除、稅率和稅收優惠。稅基越寬,稅率越高,稅負就越重;或者說稅收扣除越大,稅收優惠越多,稅負就越輕。

(二)從稅收優惠契入

稅收優惠是稅制設計的基本要素,國家為了實現稅收調節功能,一般在稅種設計時,都設有稅收優惠條款。企業如果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條款,就可享受節稅效益。但選擇稅收優惠作為稅收籌劃突破口時,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納稅人不得曲解稅收優惠條款,濫用稅收優惠,以欺騙手段騙取稅收優惠;二是納稅人應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條款,并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失去應有權益。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時期,市場體系不健全,市場發育不夠完善,稅收法律法規不夠規范,也不完善,法律效力較差,穩定性不強,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有很多財務、稅收事項需同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理順。因此,對于企業來說,協調與政府部門的財務關系主要是了解國家對企業的財政、稅收政策的動態,尤其是在一些特定領域(或行業)對企業在財務、稅收上有何特殊優惠政策、要求,企業能否爭取到這些政策照顧,等等,這對企業的發展來說非常重要,有利于節約企業稅金支出,增加企業盈利。

(三)從納稅人構成契入

按照我國稅法規定,凡不屬于某稅種的納稅人,則無須繳納該項稅收。因此,企業理財進行稅收籌劃之前,首先要考慮能否避開成為某稅種納稅人,從而從根本上解決減輕納稅負擔問題。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由于經營手段和銷售方式不斷復雜化,同時新技術、新產品的出現使產品的內涵不斷擴展,以至于常常出現同一銷售行為涉及兩稅種的混合銷售業務。依據混合銷售按“經營主業”劃分只征一種稅原則,企業有充分的空間進行稅收籌劃以獲得適合自己企業和產品特點的納稅方式,具體籌劃,系統比較,從而獲得節稅收益。

每一稅種盡管都明確規定出各自的納稅人,但現實生活的多樣性及特殊性是稅法不能完全包容的。企業要從其經濟利益角度出發,無論納稅怎樣公正、正當、合理,都是企業直接經濟利益的一種損失。市場經濟是一種法治經濟,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要想合理、合法地節稅,就應該充分研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運用科學的方法和巧妙的手段進行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采用靈活的方法來減輕稅收負擔,以便減少稅金支出,降低耗費,增加企業收益。

(四)從影響納稅額的幾個因素契入

影響應納稅額因素有兩個,即計稅依據和稅率、計稅依據越小,稅率越低,應納稅額也越小。因此,進行稅收籌劃,無非是從這兩個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辦法來降低應納稅額。例如,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就是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有三檔,即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稅率8%,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0萬元,稅率為7%,應納稅所得額在0萬元以上的,稅率為33%。在進行該稅種稅收籌劃時,如果僅以稅率因素考慮,那么就有稅收籌劃的空間。另外,由于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稅法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允許扣除項目金額,具體計算過程中又規定了復雜的納稅調增、納稅調減項目,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就更大了。

三、企業加強完善稅收籌劃的建議

(一)稅收籌劃要注意防范風險

從目前我國稅收籌劃的實踐情況看,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過程中都普遍地認為,只要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慮稅收籌劃的風險。其實不然,稅收籌劃同其他財務決策一樣,收益與風險并存。

1.稅收籌劃具有主觀性。納稅人選擇什么樣的稅收籌劃方案,又如何實施稅收籌劃方案,完全取決于納稅人的主觀判斷。主觀性的判斷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兩種可能:正確與錯誤。所以,納稅人應努力提高自身的主觀判斷能力,如果一旦失誤,將會使稅收籌劃演變為偷稅、避稅行為,輕則補稅罰款,重則受到刑事處罰。

2.稅收籌劃具有條件性。一切稅收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條件下選擇與確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條件下組織實施的。而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與稅收政策等條件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如果條件發生了變化,那么,原來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能就不適用了,原本是合法的東西甚至會變成違法的事情,稅收籌劃也就會失敗。

3.稅收籌劃存在著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稅收籌劃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稅法規定,是否會成功,能否給納稅人帶來稅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收籌劃方法的認定。

4.稅收籌劃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任何一項經營決策活動都具有兩面性:一方面,經營決策為經營者帶來經濟上的效益;另一方面,決策與籌劃本身也需要實施費用。如果納稅人的稅收籌劃費用小于實施稅收籌劃帶給他增加的收益,那么,該稅收籌劃才是成功的;而一旦納稅人稅收籌劃費用大于籌劃收益,即使稅收負擔降低了很多,該稅收籌劃仍然是失敗的籌劃,是得不償失的。

(二)保證經營稅收籌劃行為的規范化和法律化

稅收籌劃的性質和發展過程決定了稅收籌劃必須走規范化、法律化的道路。首先,需要建立起對稅收籌劃合法性的認定標準,此標準可以從先形成行業慣例到逐步法律化,最終以相關法規來明確界定合法籌劃與避稅、逃稅的性質及其構成要件;其次,應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納稅人作為籌劃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對方案涉及到的法律問題要負全部責任,而方案的提供者則要受行業執業標準的約束,嚴重違規或違法時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再次,對稅務這個行業要加強規范化和法律化建設,建立規范的執業標準和監督機制。

(三)正確界定與評價稅收籌劃的績效

對稅收籌劃效應實施評價考核時,應切實注意以下問題:一是稅收籌劃的意義不僅僅反映為其自身績效的大小或水平的高低,更在于是否有助于市場法人主體的總體財務目標的順利實現與有效維護,即市場法人主體不能單純地為了減輕稅負而追求減輕稅負;二是稅收籌劃活動的外顯績效,并不直接等同于其對財務目標的貢獻程度,而應在將與之相關的各種機會損益因素全面納入,并予以調整后方可做出正確的結論。組織和評價稅收籌劃活動,不僅要充分依托市場法人主體正常經營理財的內在秩序,同時也應切實遵循稅收籌劃相對獨立的行為特征,從而使稅收籌劃活動的特殊性與正常經營理財過程的一般性有機地融匯于市場法人主體利益最大化財務目標之中。

(四)稅收籌劃對決策者素質和行為規范的要求

市場法人主體想成功地實施稅收籌劃,必須建立現代化的稅收籌劃運作體系,要求決策者必須具備理財素質和行為規范: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能準確地把握合法與非法的臨界點;能夠洞察經濟發展動向及稅收的立法宗旨,在有效地駕馭各種有利或不利的市場制約因素的基礎上,組織適宜的籌資、投資的配置秩序;必須樹立收益、成本、風險等現代價值觀念,即減輕稅負的根本目的是實現投資所有者利益預期的最大化,包括即時的和長期的。當即時利益與長期利益發生沖突時,應以長期利益為首選。總之,市場法人主體只有依托長期利益目標的優化,通過籌資、投資活動的合理規劃,組織收益、成本、風險的最佳配比,才能獲得理想的稅收籌劃效應。因此,建立一套精簡、高效的稅務籌劃機制,配備高素質人才,以及建立現代化信息傳遞方式是非常必要的。

參考文獻:

[1]唐騰翔.稅收籌劃[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4.

[2]張中秀.合法節稅―為企業節省資金[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稅收籌劃的性質范文第5篇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雙核

引言

稅收籌劃是一門與管理科學密切管連得交叉性前沿學科,是一種高智商的文明游戲。它的主要特點是一種事前行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長期性、預見性等特點,而國家稅收政策、稅收法規都在不斷變化,所以,稅收籌劃與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風險與收益并存。對于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和“稅收籌劃方案的確立”是建立最優稅收籌劃的兩個最重要的核心。

合理避稅“雙刃劍”

由于稅收籌劃經常是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其風險無時不在。所謂稅收籌劃的風險是指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失敗而付出的代價。由于稅收籌劃經常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而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納稅人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這必然蘊涵著較大的風險。因此中小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可能導致風險的因素,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避免落入偷稅漏稅的陷阱,從而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風險其一,稅收籌劃基礎不穩。稅收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的管理決策層和相關人員對稅收籌劃的認識程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企業涉稅誠信等方面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其二,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其三,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都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其四、稅收籌劃目的不明確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稅后利潤最大化也只是稅收籌劃的階段性目標,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如果企業稅收籌劃方法不符合生產經營的客觀要求,稅負抑減效應行之過度而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那么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最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損失風險的發生。

防范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業稅收籌劃而言,防范風險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冊、憑證、報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因此,中小企業應依法取得和保全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二、樹立敏感的風險意識,緊密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和調整。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多

變型、復雜性,且常常有不確定事件發生,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中小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中小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充分利用現代先進的計算機網絡和報刊等多種媒體,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特點的稅收籌劃信息系統,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涉稅事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立法宗旨,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確保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的范圍內實施。

第三、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政府為了鼓勵納稅人按自己的意圖行事,已經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中小企業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

第四、貫徹成本效益原則,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另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第五、借助“外腦”,提高稅收籌劃的成功率。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專業性較強,需要專門的籌劃人員來操作。中小企業由于專業和經驗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如注冊稅務師)來進行,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稅收籌劃“量體裁衣”

稅收籌劃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就是要在一定的稅負條件下,追求稅后利潤最大化,實現既定的財務目標和最大的經濟利益。中小企業是以贏利為目的的組織,其出發點和歸宿就是贏利。

目標的確立

既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是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那么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呢?中小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在稅后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具體目標多種多樣,概括起來有以下方面:

1、選擇低稅負方案。一般來說,稅基越寬,稅率越高,稅負就越重。低稅負方案的選擇又可分為稅基最小化、適用稅率最小化、減稅最大化等具體內容。在既定納稅義務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稅負點可供選擇外,選擇低稅負點可以減少稅款支付,直接增加稅后利潤,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

2、選擇投資地區。國家稅收法規在不同區域內的優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對外投資時,要考慮適用于投資區域的稅收政策是否有地區性的稅收優惠,從而相應選擇稅負低的地區進行投資。

3、選擇遞延納稅。稅款的滯延相當于提供給企業一筆同稅款數額相等的無息貸款,從而改善企業的資金周轉,而且在通貨膨脹的環境中,延期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相應減少了實際的納稅支出。遞延納稅包括遞延稅基和申請延緩納稅兩個方面。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遞延納稅取得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增加稅后利益,對企業財務管理分析來說,可以獲得機會成本的選擇收益。

4、在會計準則許可的范圍內,選擇實現“低稅負最優方案”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準則允許對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選擇,比如企業可以選擇材料的計價方法,選擇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方法,選擇費用的分攤方法等。拿材料的計價來說,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企業選擇不同的材料計價方法,對企業的成本、利潤及納稅影響很大。

5、避免因稅收違法而受到損失。根據稅收籌劃最終目標的要求,在稅收籌劃時不僅不能選擇偷稅,而且要隨時注意避免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稅收風險”損失,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最終目標。

籌劃方案需量身打造

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企業應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因

地制宜。并且結合實際測算不能把其他行業的做法照搬到本行業,導致比番籌劃最終以失敗告終。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能一概照搬照套。否則,只照葫蘆畫瓢,由于籌劃方案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相符,與現行稅收政策不兼容、不匹配,僅憑單純的學習和模仿,或簡單地復制其他現成的操作方案,結果畫虎不成反成犬,注定其結果是失敗的。

在企業稅收籌劃實踐中,因簡單復制一度成功的籌劃案例,而慘遭失敗既賠夫人又折兵的現象屢見不鮮。事實上,稅收籌劃并不排斥模仿復制,但要求企業在模仿復制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結合自身實際,充分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差異。

一是考慮地區差異。經濟特區、開發區和保稅區,不同區域稅收政策不同。二是考慮行業差異。不同行業間企業稅負不同。如商業與工業企業繳納增值稅,非工業性勞務企業繳納營業稅,稅負懸殊,繳納營業稅的不同行業稅率不同,不同行業企業所得稅稅負不同,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存在差異等等。三是考慮企業規模差異。即便是同行業、同類產品,企業生產規模不同,稅負也有差異,這在增值稅和所得稅中表現尤為突出。四是考慮企業性質差異。在生產產品、企業規模相同的情況下,企業的性質不同,稅負也有差異,如我們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負差異。五是考慮企業經營環節差異。企業經營環節有生產、批發、零售諸環節,由于消費稅僅在生產環節征收,而對之后的再批發和零售則不再征收,不同經營環節稅負有差異。六是考慮收入項目差異。即使同一經營環節,收入項目不同,稅負輕重也會不同。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收入來源有:產品銷售收入、服務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特許權轉讓費等。不同項目稅種和稅負都不同。七是考慮征收方式差異。同一收入來源,稅務機關會根據各稅種的不同特點和征納雙方的具體條件而采取不同的稅款征收方式。如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等等。

由于上述差異的存在,因此,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企業一定要考慮自身個性因素,因地、因事、因時慎重選擇籌劃方案,不宜簡單模仿復制,在稅收籌劃熱潮中,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中小企業進行真正意義上的稅收籌劃是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它表明企業的有關利益主體將會采取合法的手段來追求稅后利益最大化的實現,這也是中小企業不斷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標志。同時,從經濟運行的客觀效果看,稅收籌劃也正是政府運用稅收杠桿引導中小企業,使企業按政策傾斜的方向實現政府的宏觀調控意圖。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企業的一項長期行為和事前籌劃活動,要有長遠的戰略眼光,企業的管理者不僅要著眼于稅法的選擇,更重要的是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九江县| 五家渠市| 广元市| 巴塘县| 涿州市| 巍山| 昌乐县| 平泉县| 宜丰县| 望城县| 高清| 靖宇县| 沂南县| 怀化市| 筠连县| 临高县| 东兴市| 平南县| 将乐县| 婺源县| 蓬莱市| 安陆市| 平顶山市| 高州市| 淄博市| 遂昌县| 沈阳市| 秦皇岛市| 历史| 壤塘县| 团风县| 古交市| 遂溪县| 乌拉特后旗| 莲花县| 灵台县| 十堰市| 北辰区| 米林县| 叙永县| 临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