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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省成人高考網上報名如期結束,9月1日-7日開始辦理現場信息確認手續。請廣大考生按預約時間準時到預約的確認點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現場信息確認時請考生應帶齊相關證件、證明。 (一)身份證原件、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無身份證者須帶附有照片及身份證號的公安機關戶籍證明或現役軍人需出具部隊政治部介紹信)
(二)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須攜帶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及專科以上層次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符合免試入學和錄取時加分投檔條件的考生須攜帶原始證件和復印件;申請免試入學的優秀運動員還須攜帶本人申請書和省體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申請在免試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申請加分投檔的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還須攜帶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的運動成績證明。?
(四)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須攜帶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組織選派,自去年3月開始我擔任XX鎮XX村第一書記。到該村后,能夠扎實開展第一書記工作,緊緊圍繞“核心是精準、關鍵在落實、實現高質量、確保可持續”的要求,緊扣年度工作目標任務,以“春季攻勢”、“夏季整改”、“秋冬會戰”三大行動為抓手,抓實抓好各項扶貧工程推進,壯大村集體經濟;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確保該村貧困人口現行標準下穩定脫貧,確保該村在脫貧攻堅這場硬仗中能打贏,貧困戶能脫貧、村內基礎設施建設能變樣、黨建工作能提升,現將擔任第一書記以來的工作情況向組織匯報:
一、圍繞對象“精準”做文章
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抓手,結合自身業務知識,指導戴村開展精準扶貧工作。
1、精準識別。對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識別,按照整戶識別的原則和“七清四嚴”的要求,認真執行“七步法”,核定貧困戶為53戶125人。
2、精準建檔。對識別的貧困戶進行民主評議、公示。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對貧困戶檔案進行細致整理,檔案袋包括兩證一冊、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低保證復印件、殘疾證復印件、貧困全年收入明細、貧困戶申請書、信息采集表等。
3、精準施策。按照調查走訪,對貧困戶進行分類扶持,對53戶貧困戶全部建立了健康檔案實施了健康扶貧,通過產業+金融分紅每戶每年3750元實現了100%全覆蓋;對因病、因殘和毫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進行了保障扶貧;對居住在破舊危房的貧困戶進行危房改造扶貧;對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的貧困戶進行就業扶貧等。
二、制定規劃“幫扶”促成效
在立足村情的基礎上,按照“規劃到村、幫扶到戶、責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深挖致貧根源,依托村上優勢資源,從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爭資爭項,抓好扶貧項目落實,著力推動該村村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
1、基礎設施。該村屬市級貧困村,我市安排了扶貧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5萬;結合我辦資源,對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升級,投入10萬元新建兩條村道。
2、產業扶貧。目前該村已經安裝村級光伏扶貧電站133.54千瓦,截止2018年12月底增加村集體收益26000元。目前戴村已經成立“該村油茶種植專業合作社”,已經投資的5萬元100畝的油茶基地正在抓緊開工建設。
3、社會幫扶。今年的端午節、中秋節和春節都開展了慰問走訪活動,為貧困戶送去了黨和政府的溫暖。
三、下一步打算
在村內每月召開一次座談會,收集貧困戶和群眾關心的難點和熱點問題。同時,爭取部門項目配套資金,解決涉及群眾生產生活、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問題。
為推進全鎮扶貧開發工作,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解決基本生存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根據自治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會議精神及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聯系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項目實施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是一項牽涉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的工程。為積極穩妥推進項目的實施,在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政府組織、群眾自愿原則。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涉及經濟、社會、土地等政策,在具體實施過程上,鎮人民政府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的原則,要發揮中央專項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以及對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調動搬遷戶自愿搬遷的積極性。
(二)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鎮人民政府要積極做好項目實施的前期準備工作,堅持成熟一個,審批一個,開工一個,做到有組織、有計劃的穩步推進。
(三)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搬遷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據各搬遷點具體情況,能就近插花安置盡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則分散安置。有經濟基礎、建房用地條件較好的搬遷點,要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布局。
(四)鎮人民政府實施、部門配合的原則。鎮人民政府作為工程業主,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根據各部門的職責,制定相應措施,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鎮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負責督促、負責檢查。
二、易地扶貧搬遷對象選擇
(一)搬遷對象選擇依據
搬遷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居住地生態環境惡劣,自然條件差的石山區貧困群眾,人均耕地面積在0.3畝以下的;水源涵養林、自然保護區等生態工程建設中需要搬遷的農戶;貧困地區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農民。(屬地質災害搬遷須市一級國土部門鑒定并確認)。
2、有勞動能力,遵紀守法,實行計劃生育,愿意到搬遷地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的。
(二)搬遷區域的確定
根據我鎮居住地生態環境及地質災害情況,搬遷區域確定為我鎮的高堆、甘棠2個村。
(三)扶貧搬遷對象的確定
1、凡符合扶貧搬遷條件的農戶,必須自愿提出申請。
2、審批程序:搬遷戶自愿申請。填寫好《蒙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農戶申請書》和《蒙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人口遷出審查表》,各一式四份。鎮派出所、鎮人民政府審查后簽意見蓋章,再由鎮人民政府統一報縣林業局審查簽意見蓋章,最后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定案。
(四)各遷出點的移民規模
全鎮計劃搬遷規模為4戶15人(其中高堆村2戶7人,甘棠村2戶8人)。
三、遷入地建設
(一)遷入地選擇依據
1、各搬遷戶就近插花安置,搬遷戶不改變其原住小組所在地行政性質,生活住宅建設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發展余地。由鎮人民政府審查,上報縣土地局審批后方可實施。
2、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眾積極配合搬遷戶搬遷工作。
(二)遷入地的確定方法及各遷入點的搬遷人口規模
遷入地全部在遷出地本屯(組)選擇,不存在土地糾紛,也可降低搬遷成本,易于群眾搬遷。全鎮遷入地及搬遷人口規模為4戶15人,分別是:高堆村2戶7人,甘棠村2戶8人。
(三)遷入點的建設內容
1、遷入點的主要生活和生產條件及移民生產發展方向
各遷入點交通相對便利,具備路通、電通、水通條件,居住環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產,通過發展種植、養殖業達到脫貧致富的目標。
2、搬遷戶的生產用地來源
搬遷戶仍使用原來生產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墾荒開挖土地45畝(人均3畝)種植經濟作物。
3、搬遷戶生活資料建設及基礎設施建設
新開墾耕地45畝,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遷戶新建住房建筑面積250平方米。
四、遷出地建設
(一)退耕還林方案
1、移民遷出后,在縣水果、林業部門的指導下,計劃種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復植被。
2、條件允許可墾為耕地,種植木薯或種桑等,發展經濟達到脫貧致富目標。
(二)方案實施時間
搬遷后,用兩年時間實施完畢。
五、投資預算
工程總投資7.5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4.5萬元,地方配套3萬元)。
六、實施時間及進度安排
20__年9月-11月,對2個搬遷點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做好宣傳 發動和搬遷戶的思想工作,完成項目的實施設計方案。
20__年11月-20__年6月,項目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期內要完成住宅、道路、水電、新開墾耕地等建設,組織農戶為下一步的生產、生活做好準備。
20__年7月檢查驗收階段。項目竣工后,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自檢、自驗,并將項目的有關資料整理歸檔。自驗合格后,寫出申請報告,由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后,再申報市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七、工程效益及試點意義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是我鎮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幫助農村貧困人口解決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是促進全鎮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遷戶生產生活得到明顯改善,從而使未擺脫貧困的群眾和地質災害頻發區的群眾安居樂業,走上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全縣國內生產總值46.2萬元,人均產值9206元,其一產11.11萬元,二產21.21萬元,三產13.8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4799萬。
全縣深山區人口12萬人,占總人口2.48%,全縣貧困人口2.48萬人。
二、易地扶貧搬遷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根據《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提出的“穩步推進自愿移民搬遷”的要求,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縣負總責、鄉抓落實”的原則,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無土安置相結合、集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的多種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結合起來,努力實現移民“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標。
三、搬遷對象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對2012年全縣范圍內的移民搬遷對象進行了一次調查摸底,初步確定了2012的移民搬遷對象為119戶515人。在移民搬遷對象確定上,優先考慮居住在深山區、地質災害頻發區,根據調查情況,明年將重點抓好、、、在、5個鄉鎮。具體為:鎮村、村小組12戶41人,鎮村南邊組32戶102人,鄉老村27戶148人,在鄉在組12戶60人,鎮村組36戶164人。這些搬遷對象都屬于深山區,居民生活在“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深山溝里,農戶居住極其分散、偏僻,水電路基礎設施條件極差,經濟收入低,極端貧窮、文化落后、信息閉塞、農業產業結構單一、生產落后、人口素質普遍低、居住條件落后等,總之無電無路、信息閉塞、上學難、就業難、看病難是這些貧困群眾易地扶貧的主要原因。
四、安置方式
1.移民安置地必須是近路、近醫院、近學校等交通方便、生產生活條件較好的地區。
2.實行有土安置的,無論是集安置還是分散安置,接納地均要提供移民搬遷戶所需的房屋宅基地,并調劑給移民戶每人0.5畝以上耕地和一定數量的旱地、山場。
3.實行無土安置的安置地,應以城區、縣工業園區附近或鄉鎮集鎮為主。
具體安置地:鎮街安置12戶41人,鎮村安置32戶102人,鄉新村安置27戶148人,在鄉在圩場安置12戶60人,鎮村安置36戶164人。
五、安置點建設項目
1、住房建設。新建搬遷群眾住宅119戶,住房面積為9520平方米,戶均80平方米,人平18.48平方米。
2、道路3公里,其四教村1公里、鄉新村1公里、鎮村1公里。
3、供水工程:鋪設供水管網8公里,其鎮街1公里、四教村2公里、鄉新村2公里、在圩場1公里、鎮村2公里。
4、基本農田建設:新修農田100畝,其鄉新村60畝、鎮村40畝。
六、投資概算及資金籌措
工程概算623.6萬元,其:住房523.6萬元、道路60萬元、基本農田10萬元、供水工程30萬元。
資金籌措:申請國家補助資金257.5萬元,其余群眾自籌。其國家補助資金:住房157.5萬元,道路60萬元,小型基本農田10萬元,供水30萬元。
七、項目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今年的移民扶貧工作分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等三個階段實施。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宣傳動員。組織召開由移民扶貧實施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參加的移民扶貧工作動員會議,研究部署全縣移民扶貧工作。移民實施鄉鎮組織召開由鄉鎮干部和移民扶貧搬遷村干部參加的動員會議。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向廣大干部群眾深入宣傳移民扶貧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確定移民對象(201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縣移民辦會同移民扶貧實施鄉鎮對符合條件且自愿搬遷的群眾進行實地審核,移民戶填寫移民搬遷申請書,鄉鎮政府與各移民戶簽訂搬遷協議書,并填寫好《縣移民扶貧分戶審批表》。
2.實施移民搬遷(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搬遷戶選擇建房地點后,逐戶進行宅基地的勘界,并辦理相關手續。
(2)對實行有土安置對象的耕地、山場進行劃撥,并辦理有關手續。
(3)集安置點的土地由鄉鎮統一規劃,并按照新農村建設的標準進行規劃設計。
(4)遷建房屋。移民戶按統一規劃設計要求提出各自的建房計劃,按時建好房屋。有關鄉鎮組織好對其它基礎設施項目進行實施,并按時、按質、按量進行建設。縣移民辦按照移民戶的建房進度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各移民戶必須做到當年遷建、當年搬遷入住,移民搬遷完畢后,及時辦理戶口遷移等有關手續。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整理好易地扶貧搬遷資料。
2、鄉鎮進行自查驗收。
3、縣有關部門組織人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對全縣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八、效益分析
1、經濟效益。通過搬遷后,糧食每畝增產600公斤,每人按0.6畝計,600×2×0.6×312=22.46(萬元),年增收入22.46萬元,其它收入增收20萬元。
2、社會效益。項目實施后,可解決515人的生產、生活條件,解決515人的就學、就醫、行路、用電等困難問題。
3、生態效益。項目實施后,可保護原搬遷戶的生態林,防止水土流失。
九、后續產業發展和配套保障政策措施
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出縣移民扶貧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及后續發展。
1.山區移民到遷入地建房,每戶可在自留山上采伐5立方米建房用材從原遷出地帶出,林業部門免收各種稅費。
2.移民在遷入地建房,每戶劃撥80-100平方米的宅基地(其住房占地面積60-80平方米,附房和院套20-40平方米),占用耕地或荒地作宅基地,土管部門減半收取有關規費,其它部門免收一切費用。
3.戶籍管理部門要為山區移民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提供方便,只收取工本費,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一、補助資金適用范圍和對象
1.補助對象
項目執行期內,在持有經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縣、鎮鄉兩級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本縣農村戶口的孕產婦;城鎮戶口的特困戶、下崗女職工、待業女工孕產婦持相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證明、證件,經縣項目辦審批后可進入項目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1)孕婦在未取得助產技術服務許可的機構中住院分娩的。
(2)住院時不能提供孕產婦保健手冊,拒絕接受孕期保健系統管理和產前檢查少于5次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孕產婦。
2.補助項目
(1)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正常產(含會陰切開與縫合術);難產、陰道手術助產(含胎頭吸引、產鉗、臀位助產,臀位牽引術);剖宮產的住院醫藥費。
(2)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并發癥的救治費。
(3)貧特困孕產婦住院的交通費、生活補助費,交通費補助范圍原則上限于建設等45個村委會的部分自然村中比較貧困的孕產婦(具體的自然村見附表8),生活補助費補助范圍原則上限于西山、建設、立坪、團結、勝利、文開、豐樂、溫坡、永新、黃花坪、新坪、柴壩、大樹、紙廠、牛桂丹、起勝、臘坪、大松坪、福和、福田、龍門、白草、莊上23個扶貧開發重點扶持村的特困孕產婦。
二、項目覆蓋范圍及執行期
項目覆蓋全縣所有鎮鄉、村(居)委會。項目執行期為2009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9日止。
三、補助資金管理
(一)縣項目辦負責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和新農合補助的協調使用和資金的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采用資金預付制管理,輪轉使用,孕產婦補助資金由縣項目辦先墊付一般鄉鎮衛生院1—3萬元,中心衛生院3—5萬元,縣醫院、縣婦幼保健院各5萬元,由單位申請,縣項目辦審批,12月底和項目到期清零。正常補助由定點醫療機構每月到縣項目辦報銷一次;發生并發癥的患者每季度到縣項目辦報銷一次;發生交通費、生活補助費的到項目結束時一次到縣項目辦核銷。為確保資金正常運轉,各單位要建立資金管理專賬、獨立核算,做到專款專用,嚴禁挪用。
(二)住院分娩的費用,縣項目辦根據省項目辦提出的“按農村孕產婦人數平均400元/人安排,在孕婦間調劑使用,并對特別貧困的孕產婦給予交通、生活補助”的要求,對貧困人口多的鄉鎮給予適當傾斜。住院分娩費用按補助資金的使用、限價及補償標準執行,交通費、生活費補助由各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核定的費用,酌情對比較貧困的孕產婦給予一次性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滾入下一項目周期使用(見表5、表6)。補助程序采用本人或家屬提出申請,醫療機構科室負責人加注意見,單位負責人審批發放(轉出縣外的由轉出單位加注意見,縣項目辦審批,縣保健院支付),實行三聯單報銷。
(三)助產機構住院分娩用藥按照《云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修訂版)》(云衛發〔2008〕671號)執行,嚴禁超范圍用藥。
(四)列入項目補助的孕產婦不能安排在單人間或溫馨病房,如孕產婦要求住單人間或溫馨病房所發生的床位費和特需服務費用由個人承擔,不納入項目補助;危重癥孕產婦的icu病房監護費(但不能發生普通病房費)和特護費納入項目補助。
四、補助資金的使用、限價及補償標準
農村孕產婦補助資金與新農合資金統籌使用,在我縣新農合限價范圍內和新農合資金補助的基礎上,實行全額補助,超限價范圍和新農合用藥目錄的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負責,不得向住院孕產婦收取。發生嚴重并發癥(如產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妊娠合并心臟病、羊水栓塞等)的救治費用,超目錄范圍用藥,由救治醫療機構提出申請,縣項目辦組織專家評審(專家由縣項目辦評審時抽調),評審通過后,縣項目辦審批符合的,新農合報銷以外的部分,費用在15000元以內的(含15000元),在降消項目中給予全額補助,超過部分由個人承擔;不符合的由救治單位承擔。評審材料需由收治單位提交申請書和全病歷原件(評審后歸還原單位)、日處方清單,評審每季度進行一次。
項目到期后,如項目經費結余,縣項目辦可根據經費結余情況,補足定點醫療機構降消項目限價和新農合限價差部分;如補足經費不足則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和各定點醫療機構收治孕產婦情況酌情補助。
在鄉鎮衛生院手術時,原則上剖宮產比例不能超過5%,并須在有條件的衛生院實施;在縣級醫療機構剖宮產的比例不能超過20%。各醫療保健機構要嚴格執行剖宮產指針和項目方案要求的剖宮產率。
幾種特殊情況的補助標準:
(1)邊遠山區農村(指西山鄉、煉鐵鄉、喬后鎮、茈碧湖鎮的部分自然村,具體自然村由衛生院確定)孕產婦在周邊鄰近縣市縣級醫療保健機構或鄉鎮衛生院分娩的,按縣內同級別醫療保健機構標準執行,由本鎮鄉衛生院負責補助。
(2)危重孕產婦經縣項目辦批準轉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補助,由縣婦幼保健院負責,符合補助的費用在新農合的報銷基礎上,給予全額補助。其轉診程序危急孕產婦可采取先轉診后補辦審批手續,一般孕產婦應先審批后轉診,審批表用新農合審批表復印件。
(3)未參加新農合的農村孕產婦順產補助300元,難產補助500元,剖宮產補助800元,貧特困孕產婦依次增加100元,由縣婦幼保健院負責。
(4)貧特困孕產婦確定標準
人均年純收入在668-926元的,為貧困孕產婦;
人均年純收入在668元以下的,為特困孕產婦。
五、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運作程序
(一)村醫發現孕情,填寫村級孕產婦情況登記臺帳,建立圍產保健手冊,動員孕婦到鄉(鎮)衛生院進行產前檢查,宣傳有關知識和政策,動員分娩時住院分娩,幫助辦理補助卡和住院手續。
(二)鄉(鎮)衛生院及其他定點助產機構負責核實對象,登記補助對象情況,完善圍產保健手冊,并造冊、匯總、按戶籍或居住地報縣項目辦,并辦理發放住院分娩補助卡,同時向村醫進行反饋。
鄉(鎮)衛生院及其他助產服務機構要設立醒目公示欄,公示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基本服務項目、標準及限價政策。
(三)縣項目辦做好以下工作
1.印制云南省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卡(附表1)。并統一編號、登記發放,并實行一人一號一卡管理。
2.規定醫療保健機構在接受孕產婦住院分娩時,須驗證住院分娩補助卡和居民身份證;對持卡孕產婦住院分娩所發生的費用先行墊支,并填寫由孕產婦本人或家屬簽名的云南省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經費三聯單(附表2)、身份證復印件報縣項目辦報帳。三聯單第一聯交產婦保存,第二、三聯由醫療保健機構留作報賬憑據。
3.審核后將經費回補提供至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并返回第二聯單;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單據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