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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現狀;問題;合作協調
一、我國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現狀
1.內部審計、外部審計的基本內涵
內部審計是指由部門、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獨立監督和評價行為,目的是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經濟目標的實現。
外部審計由國家審計和民間審計兩種審計機構組成。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社會審計是指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
2.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主要特點
內部審計相對于外部審計具有如下特點:在審計性質上,內部審計屬于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履行的內部審計監督,只對本單位負責;外部審計則是由獨立的外部機構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簽證活動,對國家權力部門或社會公眾負責。在審計方式上,內部審計是根據本單位的安排進行審計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審計大多則是受委托施行的。在工作范圍上,內部審計的工作范圍涵蓋單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外部審計則集中在企業的財務流程及與財務信息有關的內部控制方面。在審計方法上,內部審計的方法是多樣的,應結合組織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不同的方法;外部審計的方法側重報表審計程序。在服務對象上,內部審計的服務對象是單位負責人;外部審計的服務對象是國家權力機關或各相關利益方。在審計報告的作用上,內部審計報告只能作為本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的參考;國家審計除涉及商業秘密或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要對外公示;社會審計報告則要向外界公開,對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負責,具有社會鑒證的作用。在審計對象上,國家審計以各級政府、事業單位及大型骨干企業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運作情況為主;在審計權限上,國家審計代表國家利益,對被審計單位的違法違紀問題既有審查權,也有處理權;社會審計只能對委托人指定的被審單位的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鑒證;內部審計有審查處理權,但其內向服務性決定了其強制性和獨立性較國家審計弱,其審查結論也沒有社會審計的社會權威性高。在審計監督的性質上,國家審計屬于行政監督,具有強制性;社會審計屬于社會監督;內部審計是單位自我監督。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各具特色,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因此應該可以相互協調、相互補充。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協調的基礎在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內容、范圍、標準、依據、程序、方法等有很多相通相近之處。
二、目前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合作協調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外部審計、內部審計資源有限,降低了審計效率
社會審計根據業務的開展,在社會招聘有各行業的專家,如工程師、計算機、稅務規劃等方面專家,而從投入審計資源方面看,會計師事務所從降低審計成本的角度考慮,投入的審計資源比較有限;內部審計由于企業自主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人員配置,企業難于配齊配全各行業的審計人員,但內部審計大多在內部控制上,壓縮企業成本上配有較強的審計人員,因此審計資源配備上外部審計、內部審計各有不足,在審計工作中內外審的不協調性降低了審計效率。
2.內部審計在獨立性方面還存在著客觀的不足,影響了內部審計在組織內的效率。
內部審計是一種內向型服務,企業可自主決定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人員配置、工作的中心和范圍等重要內容,在審計獨立性上,集中表現在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由企業決定、隸屬于本企業,在組織工作、經濟方面、審計業務開展范圍等方面都受本單位的制約,審計獨立性上受到局限,從而影響了內部審計在組織內的效率。
三、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合作協調的對策措施
1.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資源互補,有效提高審計效率,提高審計質量
通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有效合作,提高審計資源利用效率,做到資源互補,內部審計可以利用服務或咨詢公司的專業外部審計人員的技能和資源來補充內部審計人員業務處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進而提高內部審計在組織內的效率。外部審計在咨詢服務時以借助內部審計力量來彌補外部審計人員對服務企業的業務不熟悉等,可以有效解決審計人員業務缺乏等問題,做到人力資源有效互補。對整個社會而言,內部審計外部化有利于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2.內部審計部分職能外包,增強內部審計獨立性
內部審計在業務內容、程序、控制制度有效性方面具有優勢,但在審計獨立性方面存在著客觀的不足。通過部分內部審計職能外包的形式,即由第三方與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共同協作來提高內部審計的有效性,其目的是在保留內部審計部門優勢的條件下增強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內部審計可以委托社會審計協助完成內部審計工作任務,甚至可以與有實力、信譽好的社會審計機構結成戰略合作聯盟,進一步加大對單位內部的審計監督力度。
[關鍵詞]內部審計功能;外部審計師;環境因素;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美國公眾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內部審計準則規定:當內部審計符合具體標準而且外部審計師認為依賴他的工作是有效的時候,外部審計師可以依賴內部審計。我國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也要求在被審計單位設有內部審計時,注冊會計師需要確定是否利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基于此,本文對外部審計師在依賴內部審計工作時的相關因素進行文獻回顧,主要關注以下方面:(1)影響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環境因素;(2)影響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內部審計因素;(3)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功能和范圍。Gramlingetal(2004)對薩班斯法案頒布之前的內部審計的研究做出了總結,本文主要關注薩班斯法案頒布之后的內部審計的變化。
二、影響內部審計可靠性的環境因素
環境因素包括公司的治理特點和公司管理層的狀況,這些因素影響內部審計的組織地位的獨立性以及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繼而進一步影響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功能。
王國銀、林沖高(2005)認為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因為內部審計提供的信息助于董事會做出正確的決策,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且內部審計通過向獨立審計人員提供可供利用的有用成果而部分替代和彌補外部獨立審計,及時防范違紀和舞弊的同時降低企業治理契約的履約成本。
陳艷麗、劉英明(2004)表明: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要滿足以下需求:股東和股東大會代表機構對公司經營狀況的了解,以防范決策風險;管理層對管理、控制薄弱環節的客觀反映,以規避經營風險;外部審計和監管機構對公司內部控制狀況的評估,以降低審計風險和監管風險;潛在投資者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發展潛力的客觀評估,以減小投資風險。
Anderson,Christ,Johnstone and Rittenberg(2010)通過采訪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12家企業的人均有14.3年的審計經驗的首席審計師得出236個回饋,構建了一個內部審計有效性的規模的概念模型,并發現了內部審計的規模與審計委員會的質量、首席審計師的工作經驗成正比,與內部審計的外包數量和勝任的內部審計師的比例成反比。
Desai,Roberts and Srivastava(20l 0)利用發明的分析模型采用分析的方法通過建立綜合的內部審計評估模型對內部審計進行評估得出結論:外部審計師通過觀察內部審計的勝任能力、工作表現和客觀性以及它們之間的相關關系來評估內部審計的質量。
三、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內部審計因素
Christ,sharp,and wood(2011)從ⅡA’s GAIN survey中獲取了166家公司的公開數據調查了使用內部審計作為管理培訓如何影響公司的財務報告質量和經營業績,他們從中發現了把內部審計作為管理培訓的公司的會計風險較高,但是這樣的公司有較高的經營業績。
Desai,Gerard,and Tripathy(2011)獲取了人均有6.7年的審計經驗的108個注冊會計師調查了內部審計資源的安排對外部審計師評估內部審計質量和功能的影響發現了外部審計師更加依賴合作或外包的內部審計,當內部審計提供稅務服務時,對這兩種情況的依賴減少。
Glover,Prawitt,and Wood(2008)獲取了四大會計事務所人均有3.6年審計經驗的127位外部審計師檢驗了內部審計的資源調整時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決策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當固有風險為高水平時,外部審計師更加依賴內部審計師提供的客觀性的服務。
Messier,Reynolds,Simon,and Wood(2011)收集了2000-2005年的ⅡA基準數據取得了來自162家公司的350個樣本并使用了檔案研究檢測了把內部審計作為管理培訓是如何影響審計收費和外部審計師對內部審計概念的理解并發現了當把內部審計作為管理培訓時,審計收費較高。
四、外部審計依賴內部審計功能的性質和范圍
Abbott,Park,Peter,and Rama(2007)獲取了1000個首席審計師的樣本,采用調查研究的方法,調查了常規和非常規的內部審計外包的調整對外部審計師的影響,他們的研究表明:非常規的外包內部審計活動對外部審計師有益并且對審計師的獨立性有很少的負面影響。
Felix,Gramling,and Maletta(2005)從內、外部審計師基本的研究數據獲取了74個審計參與者的樣本使用研究了方法調查了外部審計師提供的非審計服務和客戶的壓力是如何導致內部審計功能對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師產生的影響的,他得出了結論:當外部審計師提供非審計服務時,內部審計的質量和內、外部設計師合作的程度對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有正面影響。當提供非審計服務時,客戶的壓力增加內部審計的可靠性。
Glover,Prawitt,and Wood(2008)使用了來自于4大人均有3.6年工作經驗的127位外部審計師采用了實驗方法調查了內部審計的資源調整對外部審計師對內部審計依賴的決策的影響發現:當公司的固有風險的水平很高的時候,外部審計師更傾向于依賴外包的內部審計,而且外部審計師更加依賴內部審計客觀性的工作。
Munro and Setwart(2001)獲取了人均有10.5年工作經驗的審計師和管理者,采用了實驗的研究方法,分析了內部審計報告與審計委員會以及客戶的經營風險環境的關系,它們是否影響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功能,最終結果表明:這兩個因素影響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的工作。同樣地,外部審計師更加傾向于把內部審計用作控制評估的任務而不是平衡的實質性檢驗。
五、結論和未來的研究領域
通過對相關文獻的回顧,我們發現外部審計師在利用內部審計和做出可靠性決策之前必須把審計準則的演進、復雜的環境和必要的判斷考慮進去。除了環境因素,研究者還考慮了內部審計師勝任能力、客觀性和工作表現。
就未來的研究而言,我們提出了以下的研究領域:治理質量因素的相互作用是如何影響外部審計師對內部審計師的潛在依賴性;除了勝任能力、客觀性和工作質量,哪些因素和偏差對內部審計的資源產生影響以及對內部審計、客觀性和工作質量有影響的情況是如何影響外部審計的可靠性。
[參考文獻]
[1]王國銀,林沖高.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內部審計研究[J].財會通訊,2005(2):86-89
[2]陳艷麗,劉英明,基于公司治理的內部審計問題研究[J].審計研究,2004(5):85-88
[3]Anderson,Urton,M.Christ,K.Johnstone,and L.Rittenberg,2012.A post-SOX examination of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 size of internal audit functions.Accounting Horizons 26(2):167-191
【摘要】內部審計外包并不意味著外部審計取代內部審計,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審計的內容和目的、服務對象、審計時間、審計程序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等方面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顯著的區別。
【關鍵詞】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區別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都是審計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們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互為補充。兩者的主要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對被審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的正確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監督。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重要基礎,外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內部審計做的好,外部審計就有了保證。實踐證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各有所長、各有所短,兩者的有效結合是完善審計監督體系、全面開展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有效途徑。
內部審計外包(OutsourcingtheInternalAuditFunction)又稱內部審計外部化或內部審計,它是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給組織外部的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執行。與傳統的內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外包的顯著特征就是內部審計主體的變化,從事內部審計業務的審計主體開放了,它既可以是組織內部的審計人員,也可以是獨立于該組織的外部審計機構或人員。內部審計外包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強化內部審計監督;有利于降低企業內部審計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有利于轉移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企業外包內部審計業務后,內部審計會被外部審計(主要是社會審計,下同)替代嗎?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許多方面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審計的內容和目的不同。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是依據企業經營戰略目標、單位內部的定額、計劃指標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檢查企業各項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經濟活動取得的經濟效益等,提出各項改善措施,評價企業內部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內部審計的種類,包括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營業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等。而外部審計則是依據《獨立審計準則》,主要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并未較多觸及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等方面。因此,內部審計在深度和廣度方面要比外部審計要求高。21寫作秘書網
二、是審計的服務對象不同。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問題中,充當企業管理當局的參謀和助手,并幫助各級管理人員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務對象就是包括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在內的組織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通常,外部審計人員是受托對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年度審計,其服務對象是與企業利益相關的社會各界,包括股東、銀行、債權人、政府和潛在的投資者等。當然,這不排除他們的意見被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采用的情況,但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審計作用的范圍不同。內部審計所發揮的作用一般僅局限于組織內部,只有當正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被采納并及時采取改進行動時,才會產生具有建設性的實際效果。內部審計人員對生產經營管理所持的觀點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審計人員對財務會計報表所表述的審計意見和結論要公布于眾,客觀上起到了社會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蓋面比內部審計要廣闊的多。
四、是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程度不同。外部審計人員的興趣主要集中在內部會計控制,以及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實質性影響的相關控制,而內部審計人員則對整個內部控制系統,包括內部會計控制都給予了極大的關注。而且,兩者的出發點不同,外部審計人員之所以關心內部控制,是因為它們影響其設計的審計程序性質和進行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這與他們對財務會計報表發表獨立意見相比是次要的。內部審計人員關心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并針對控制的缺陷提出強化控制的意見和措施。
五、是審計的范圍和時間不同。內部審計的范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它既可以借助于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又可以依據非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內部審計通常對單位組織內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時間安排比較靈活。而外部審計通常是定期審計,每年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審計一次,其審計范圍主要局限于財務會計領域及其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重點在于那些對財務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項,它只能依賴正式的記錄和文件。所以,內部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上比外部審計要廣泛,在審計時間上也更為靈活。
關鍵詞:內部審計質量 審計意見 客觀性 專業勝任能力 內部審計規模
一、引言
隨著一些大型公司財務舞弊事件的曝光,公眾對公司治理、財務報表編制以及審計的作用產生了懷疑。因此,公司的內部控制環境成為了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受到高度關注。內部審計建立于組織內部,是一種獨立于組織的檢查和評估活動,這種獨立的核查是公司內部控制結構的一方面。因此,內部審計部門的特點以及內部審計執行各種活動的有效性對外部審計師評估內部控制風險產生巨大影響,進而影響到其被出具的審計意見。另一方面,高水平的內部審計可以起到監督作用,通過減少經理層機會主義行為,在遏制盈余管理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Brown,2007)。Davidson、Goodwin-Stewart 和 Kent(2005)使用澳大利亞公司作為樣本研究發現,那些內部審計質量高的公司,降低了盈余管理發生的概率。我國學者王守海等(2009)使用內部審計師的客觀性、專業勝任能力和內部審計規模來替代內部審計水平,發現內部審計水平與操控性應計利潤之間顯著負相關,這表明高水平的內部審計有助于提升財務報告質量,進而減少獲得非標意見的可能性。本文旨在對內部審計在提升財務報告質量方面所發揮的作用,以及內部審計部門對外部審計所作的貢獻方面進行檢驗,特別檢驗內部審計水平與審計意見之間的關系。雖然迄今為止,國內外已有大量文獻探討內部審計質量,但是主要包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關系(孫昕,2009等)、內部審計質量與審計收費的關系(Douglas F,2010等)與內部審計質量與盈余管理的關系(Jason L,2008等)。現存文獻卻很少關注內部審計對審計意見的影響,因此本文試圖嘗試運用檔案研究方法驗證它們兩者之間的關系。本文期望實現兩個方面的突破:雖然我國學者王守海(2009)首次運用了中國獨立審計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程中所考慮是否依賴內部審計的工作的三個因素來衡量內部審計質量,本文不同之處在于,對專業勝任能力方面以是否具有CIA或者CPA資格證書來衡量。同時擬擴展內部審計質量的研究,首次檢驗我國內部審計質量與外部審計意見之間的關系。
二、研究設計
(一)理論分析 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內部審計是高質量公司治理的關鍵組成部分(IIA,2005)。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有助于減少盈余管理發生的概率(Prawitt,2009)以及增強對內部審計的信賴度(Krishnan,2005)。
關鍵詞:內部審計;外部審計;相關性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6-0185-01
1 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
縱觀學術界已有的研究成果,關于內部審計和公司治理之間關系的規范性研究較多。國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認為,美國證監會(SEC)近年來的指引和強制性動作都反映出這樣一種傾向: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機組成部分。國內近期關于這方面的議論也很多。陳艷利、劉英明(2004)認為內部審計作為實現內部控制的關鍵因素,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控制的發展離不開公司治理的推動,公司治理的優化也離不開有效的內部控制作為保證。時現(2003)深人分析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與作用,得出內部審計是公可治理系統的構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內部審計的結論。張偉(2004)將內部審計定位于治理層次,認為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將是以風險為導向的為創造價值而開展的內部治理審計活動。畢秀玲、薛巖(2005)得出內部審計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輔相成的關系,內審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監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則決定著內審的控制環境和制度基礎。喬春華,蔣蘇婭(2006)指出應充分考慮內部審計師在保證有效的內部控制和健全的財務報告方面的關鍵作用。可以這么說,一個完整的內部控制體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支撐, 而內部控制的深化創新也需要內部審計來監督。
2 外部審計與公司治理
李維安(2003)指出,各國在考慮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時,都會涉及到審計監督機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問題。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審計監督安排由外部審計監督和內部審計監督兩方面的內容組成。喬春華、蔣蘇婭(2006)提到,會計師事務所應所有者的需要而執行獨立審計的職責,但事務所是盈利組織,它有可能因利益驅動受管理層拉攏,管理層掌握著財務控制權,它可能逐步取代董事會聘任審計師,審計師失去中介的客觀公正地位,破壞了決策、執行、監督有效的制衡機制。可以看出,審計伴隨著公司治理結構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肖作平(2006)指出治理水平高的公司,其審計質量高于治理水平低的公司。冷洪(2007)得出目前我國公司治理機構不完善,使得原來審計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審計方與審計方三方委托關系實質上已經簡化為二方關系, 即由自己委托審計機構對自己進行審計, 并由自己決定相關的審計費用等事項。由于審計關系的失衡, 會計師事務所順從被審計方甚至與被審計方共謀, 幾乎成為一種合適的選擇。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方關系的改變, 破壞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必然會降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莊立(2007)認為公司治理結構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因制衡消退而對獨立性的影響上。Collier 和 Gregory(1996)指出,審計師發現錯誤的能力取決于審計師自由決定合適的審計技術以及他們所實施的審計范圍。因此,審計師是否獨立于管理層將影響審計調查范圍,進而影響審計質量。Cadbury(1992)和Ham-Pel(1998)也發現,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有助于審計師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的提高。
可以說,公司治理本身為高質量審計服務提供了較好的外部條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層對審計行為的阻礙。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中,權力的制衡及外部的法律有助于約束公司管理層的行為,從而有助于審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
3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
3.1 內部審計對外部審計的影響
審計環境的變化影響著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水平, 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過來對審計環境產生促進或制約作用。一個好的內部審計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中,隨著外部環境不斷變化,各種風險也相應增加,內部審計在改進公司風險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及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單位不僅可以直接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查核及監督,提出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實施,還可以協助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環境又為高質量外部審計提供了好的外部條件。
冷洪(2007)指出應使內部審計進入決策層或直接向決策層負責, 更好地為管理決策服務, 從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一個完整的內部控制體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支撐, 而內部控制的深化創新也需要內部審計來監督。莊立(2007)提到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為外部審計更好地發揮鑒證作用提供基礎, 如董事長和總經理職責相分離的公司, 獨立審計的執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為內部控制監管的內部審計機構工作成果也能為外部機構所共享。
具體而言,除了使外部審計更加獨立之外,內部審計工作通常還有助于注冊會計師確定或修改審計程序的性質和時間,調整審計范圍,協助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的查核(戴耀華、楊淑娥、張強,2007)。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制定、實施審計程序時,考慮利用內部審計的相關工作成果:首先,審計師可以通過內部審計了解內部控制;其次,審計師可以通過內部審計確定審計風險;此外,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過程和結果對外部審計的驗證程序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在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特點并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利用內部審計的結果可以大大節約審計時間,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 外部審計依賴內部審計的標準――內部審計質量
外部審計師作出依賴決定的重要標準之一是內部審計的質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認為,內部審計的報告水平(即評價客觀性的標準)是決定是否受到依賴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則認為在依賴決定中,客觀性比起審計結果執行情況(如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支持、審計跟蹤等)和勝任能力(如CIA資格)而言,相對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發現勝任能力和審計結果執行情況的相互結合對外部審計師的時間預算有重要影響,也認為客觀性在依賴決定中并不重要。Tissen & Colson利用檔案資料以及實地研究數據考察外部審計師認為依賴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標準。在所考慮的12個標準中,發現內部審計的范圍、內部審計的專業勝任能力以及審計報告關系等三項標準極為重要。Margheim& Label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者誠信越高,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認為依賴決定與外部審計師和內部審計以往的合作歷史有關,與企業風險無關。然而,其他研究則表明,內部審計質量因素對依賴決定的重要程度視客戶企業的風險而定。
可以說,注冊會計師是否依賴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取決于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環境和內部審計機構及其人員方面的因素,與外部審計方面的主客觀條件無多大關系。具體而言,決定外部審計利用內部審計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規范程度以及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報告層次;其次按先后順序考慮的因素是,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及影響力、內審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企業管理者的誠信風格、企業經營風險水平、外部審計人員與內部審計人員以往的工作關系以及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經驗等(傅黎瑛,2008)。
綜上可以看出,決定外部審計是否可以依賴內部審計的標準是內部審計質量。換個角度來說,內部審計的質量會影響外部審計的工作效果,影響工作目標的實現,從而影響外部審計的質量,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明顯的相關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內部審計是提高外部審計質量的有力途徑。
參考文獻
[1]傅黎瑛.企業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互依賴的決定因素研究[J].財經問題研究,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