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安全生產經營培訓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生產經營企業;安全培訓;應對措施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in China, analyzes the question existence in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 safety training work, and in close connection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put forward how to improve the safety train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of enterprises; safety training; counter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279.23
一、我國安全生產形勢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對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包括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了進一步的規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僅是保障生產經營活動安全地進行的客觀需要,而且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在實踐生產活動中的體現。如何提高安全培訓工作的質量,是我們面臨的重要問題。下面,就從兩個方面談談如何搞好安全培訓工作。
二、目前安全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政府機構的調整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社會經濟活動的日趨活躍和復雜,特別是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和日益多樣化,生產經營單位已由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為主變為國有企業、股份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并存。這些企業的主要經營者、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素質千差萬別,安全培訓工作出現了許多復雜的新情況。安全培訓是生產經營企業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章制度、法律法規之規定,極大多數生產企業對安全培訓工作也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認可,能按時、按量派員參訓。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2.1職工對安全培訓的認識不夠。把安全培訓當成一項任務,不愿意主動參加安全培訓,從內心比較抵制安全培訓工作。
2.2重視程度不夠。部分區隊領導為完成工作任務替員工請假不參加培訓。對安全培訓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2.3針對性差。安全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課程設置層次性不強,對參加培訓的人都采用同一模式。
2.4生產經營企業重培訓任務不重培訓結果。目前在大多數企業內部只注重完成培訓任務,應付上級檢查,而不注重培訓的實際效果;只注重完成三年1次的復訓任務,不注重日常的監督管理。
2.5教師注重理論教學,不注意聯系各單位實際工作。
2.6教學模式還是老一套,不注重創新。
三、提高安全培訓的對策
3.1培訓機構方面。(1)改變以往的教學方式。在實踐中,我們要一改過去“一言堂”的培訓方式,首先變“說教型”為“交往型”,過去的教學模式,就是一直粉筆、一塊黑板,我說你聽,耳口相傳,忽視了學生在教學活動過程中的主體地位,致使他們對課堂的枯燥性產生厭倦情緒,甚至出現教師在講臺上辛辛苦苦講,而學員都趴在桌子上睡。要克服這種現象,我們的教學方式必須改革,要把“說教型”變為“交往型”即把教學過程中的老師講、學員聽,變為師生交往,相互提問;其次,變“以講為主”為“以動手操作”為主,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加強學員動手能力的培養,因此,需增強實訓,較少課堂講解;第三,變傳統教學方法為現代教學手段,如媒體、網絡是學員獲取知識的重要渠道和途徑之一。因此,要大力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過程中的普遍應用,為學員的學習和發展提供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和強有力的學習工具,所以安全培訓的方式、方法應該多樣化,向著“誠心、搞笑、優質、專業”高端培訓模式靠近。(2)把安全培訓提高到道德建設范疇的高度來認識。為提高安全生產培訓的教學質量,把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上升到道德建設的高度來認識。這樣通過培訓,在返回生產崗位后有利于廣大學員用工作標準、行為標準來規范約束自己的行為,使學員認識到一人違章,可能多人受害,會給家庭、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真正樹立起“違章可恥、遵章光榮”的榮辱感 ,樹立起“遵章守紀”是對個人、對家庭、對國家、對社會負責的體現。一旦職工接受職業安全道德觀念,并在生產中指導行為,它就會發揮比規章制度以及經濟手段更強大的作用。(3)注重企業培訓的需求。為了真正的搞好安全培訓,必須充分了解培訓學員,做好培訓需求分析,可以采取實地調研,現場發放問卷調查表或開座談會的形式,盡可能地了解學員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專業、知識結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急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希望接受什么樣的培訓等內容。對收回的問卷調查表和座談會的記錄要進行整理、分析、概括,從總體上把握學員的學習需求,以便更好地制定教學計劃,使培訓真正有效。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是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是防范事故的治本之策,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環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保證安全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有序開展,現就全市2012年度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省安全生產培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以加強安全管理基礎為目標,強化安全培訓責任,規范安全培訓管理,進一步加大安全培訓監管力度,不斷拓展安全生產培訓面、不斷提高應培對象的參訓率和培訓質量,為提高從業人員特別是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打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2012年全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可以申請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心,經省局批準后可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中心指導下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培訓任務。
2012年全市培訓鎮(區)、各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人員200人,培訓企業“三崗”人員6000人。(其中各類安全管理人員2800人,特種作業人員3200人);“三崗”人員持證率達100%,完成其他從業人員(含農民工)培訓11000人。通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證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落實,不斷增強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和了解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掌握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與從業人員崗位相關的操作規程,全面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從而提高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和不斷好轉。
三、培訓對象:
1、鎮(區)經貿服務中心及相關主管部門安監站(安全科)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特種作業人員;
4、生產經營單位的班組長和重點崗位操作人員;
5、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含農民工)。
四、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生產經營單位要把做好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作為確保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和日常工作。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依法落實安全培訓經費,依法組織和督促相關人員參加安全培訓,逐步消除安全培訓的死角,提高各類培訓對象的參訓率和復訓率。各級各部門要為生產經營單位和參訓對象提供優質的服務,為參訓人員解決工學等方面的矛盾和實際困難,積極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創造各種有利條件。
2、各級、各類安全培訓要注重效果,既要保證培訓質量,又要確保培訓的覆蓋面,提高應培訓人員的參訓率。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省安全生產培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要求,認真組織各類法定培訓對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做到“四個統一”,即“學大綱,學教材,統一收費標準,學時間”。參訓對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培訓主辦單位和培訓機構要加強對參訓人員的監督與管理,對缺課時間較多的參訓人員,取消其考試、考核資格,禁止代訓代考;培訓主辦單位和培訓機構要依據相關規定以書面和實操形式對參訓者進行考試、考核,合格者頒發相應的證書。
3、安全培訓實行分級分類組織實施。市安監局主要負責全市各級、各部門從事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人員培訓工作。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中心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并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核發《安全培訓證書》。鎮(區)及各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市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各有關部門、各鎮(區)要特別注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建設,以保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有人管,培訓任務有機構落實。要把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健全情況,作為今年安全生產監管的重點,加強監督,確保落實到位。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要全部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要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要配一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安全工程師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可以申請建立四級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經省安監局審批后,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中心的指導下,承擔有關安全生產培訓任務。以發揮大企業的人才資源和管理資源的優勢,為中小企業做好示范。促使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上新臺階,為企業安全生產、社會安全發展打好基礎,提供保障。
根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責全面責任,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責任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分管領導既要管好自已分管的業務工作,也要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考核機制。每年年初必須下達年度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書,把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崗位及個人,落實全員責任制。根據各部門各崗位安全責任大小、工作數量多少、安全風險系數,進行量化、細化考核。將安全考評結果與職工評先評優、選拔任用、晉職晉級等掛鉤。
2依照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切實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在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增加了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等相關內容。為此,林業生產經營單位應把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任務抓實抓好。要從林業生產工作實際入手,組織學習本崗位應知應會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近期發生的典型案例分析等。針對林業生產從業人員文化素質不高的狀況,在培訓方式上,可采用現場提問解答、掛圖講解說明、操作示范引導等形式,以達到預期培訓效果。培訓結束后進行現場測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未經培訓上崗的從業人員,要重新組織崗前培訓直到考核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對于不聽勸阻、不參加培訓的人員堅決予以清退。對油鋸手、集材車駕駛員、營林機械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選送到專門機構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操作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作業。安管人員應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3依照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據新《安全生產法》的要求,林業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突出重點抓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預防和事中管理。因此,要求生產作業人員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隱患要要立即向本單位安管人員或負責人報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及單位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處理,同時要將整改落實情況向生產作業人員通報。安全管理機構要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發現和排查處理的現場圖片、處理的結果,按次、處造表和造冊,書面登記、記錄,并盡可能建立電子檔案以便今后查詢、跟蹤進行動態管理,真正把隱患查處落到實處。
4依照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嚴格勞務派遣從業人員管理
近年來,林業生產經營單位用工大部份實行勞務派遣管理。新安全生產法針對一些生產經營單位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實際情況,明確了勞務派遣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林業生產經營單位應將勞務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要嚴格把好派遣人員錄用關,做好勞務派遣人員進場錄用登記、辦理工傷保險。做到進場從業人員底子清、情況明。特別是重點抓好勞務派遣人員崗前培訓,開展必要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勞務派遣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讓他們了解自身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安管人員要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監督管理,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堅持以人為本、人文關懷安全管理,關心勞務派遣人員的生產生活。將勞務派遣人員與本單位的從業人員同等對待,落實安全生產“六同時”管理,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5依照新安全生產法要求,保障安全生產必需資金投入
根據新安全生法規定,林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必要的資金投入,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正常有序開展。因此,要求各個林業生產經營單位在每年年初安排和制訂年度經濟計劃時,按規定足額提取年度安全生產費用,用于改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辦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簡易人身傷害保險等各類保險。保證職工教育培訓、安全文化教育、安全隱患整改、安全防護用品、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等物防、人防、技防經費投入。如果是因為資金投入不足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負責人要對此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依照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
一、落實了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強化了安全生產責任。
年初負責起草了《**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并組織各鄉(鎮)、各單位層層簽署了安全生產責任狀。以“兩杜絕、一減少”為核心內容,量化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明確了全年的安全工作重點和各級職責,層層分解指標,層層落實責任,使全縣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目標明確、責任明確、工作重點明確。
二、加強了安全生產宣傳力度,提高了全民安全生產意識。
以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圍繞“安全發展、國泰民安”主題,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召開了專題會議并下發了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全面布置了全縣安全生產月工作。6月9日在縣委廣場組織交通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建設局、質監局、氣象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等單位舉行了宣傳咨詢日活動,活動期間散發宣傳資料31種,共10500份,懸掛標語60多條,出動宣傳車一輛,組織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發送了安全短信息。為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營造了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氛圍。
三、加強了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提高了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
上半年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市里舉行的培訓班有:露天采石場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中級安全注冊主任培訓班,全市旅游業安全宣貫培訓班,廠內機動車輛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班,非煤礦山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班,建筑施工企業起重機械、登高架設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班;縣里舉行的培訓班有:電工作業人員培訓班,爆破作業人員培訓班,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班。通過這些培訓,大大提高了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了安全意識。
四、加強了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加強了日常檢查,建立了有關企業檔案,基本掌握了全縣安全生產動態。同時認真組織各鄉(鎮)、安委會成員單位在全國“兩會”前夕和“五一”黃金周前夕開展了兩次全縣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消防、建筑施工、公眾聚集場所、商貿和旅游為重點,進行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提出了整改意見,明確了相關責任人,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從而保證了重要時期的安全穩定和各項安全指標的完成。
五、加強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今年上半年,重點對城區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進行了專項整治,督促其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目前為止,共有26家經營單位提出了申請,對21家未申請的經營單位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如逾期不整改將依法取締。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鄉(鎮)、部分單位和個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意識較差,對安全生產存在僥幸心理,只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流于形式,安全生產整治有“走過場”、“留死角”的現象。
2、安全投入不足,如一些橋梁超期服役、帶病服役,而無相應的專項整改資金。
3、交通安全形勢嚴峻,市政府下達到我縣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是18人,而截至5月20日止,我縣發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達13人。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是安全生產的靈魂,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是抓好全縣安全生產的關鍵,下半年的工作重點是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情況,加強對各鄉(鎮)、各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的考核,抓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責任的落實,使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的法定責任,確保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營造全縣良好健康的經濟發展環境。
二、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
運用法律武器對全縣安全生產實施監管,對那些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監控和監督檢查。
三、加強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對全縣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落后、設備陳舊老化,逐漸進行淘汰、更新。加大安全投入,改變生產作業條件,提高從業人員的勞保待遇,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業標準要求,規范生產經營活動行為,不斷改善生產經營單位的自身安全生產條件。
四、以交通安全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交通安全整治。針對交通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態勢,今年下半年我局將聯合交通、交警、公路等部門,深入抓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努力遏制當前交通事故多發的局面。
2、危險化學品整治。針對當前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法律意識不強,不依法申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現象,我局將加大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監局20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我省境內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從事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等。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指導全省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省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安監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訓機構
第五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第六條一級、二級培訓資質的申報條件、申請程序、審批、證書的頒發、培訓范圍的界定,按照《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三級、四級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資質證書,由省安監局審批、頒發。
第八條取得三級培訓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市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取得四級培訓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市屬以下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取得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按照資質證書批準的范圍開展培訓工作。
第九條上一級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下一級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除外)。
第十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培訓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且經省安監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每個專職教師兼教課目不得超過一門;
(五)有能夠滿足同期5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四級培訓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或者兼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且經省安監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每個專職教師兼教課目不得超過一門;
(五)有能夠滿足同期3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6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每個作業必須有專職理論、實際操作指導教師。專、兼職理論教師必須有中級以上職稱,并具備從教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專、兼職實際操作指導教師必須有從教專業的高級技能專業證書。教師的數量按照培訓規模設置。每個專職教師兼教課目不得超過一門。專、兼職教師均取得省安監局頒發的教師合格證;
(五)有能夠滿足同期5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專業理論教室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
(六)每個作業必須有能夠滿足同期50人以上規模實習操作需要的教學設備及場地,其中至少有一個產權隸屬培訓機構的實習操作場地;
(七)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申請三級、四級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書、機構設置批準文件或者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材料報省安監局;
(二)省安監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監總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安全培訓機構的教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教。
第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不得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30日內向原頒發證書的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第三章安全培訓
第十六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省安監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第十七條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國家安監總局、省安監局推薦的優秀教材。
第十八條省安監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以及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按《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省安監局負責市級、縣級安監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以及三級、四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中央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屬單位(以下簡稱中央駐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有關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安監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市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縣(市、區)安監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市屬以下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安全培訓機構應建立完善的培訓規章制度、教學、考核及學員檔案。
第二十一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含IC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由省安監局統一訂制發放。
第二十三條對安全培訓機構及其教師的考核發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章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二十四條安全培訓的考核應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訓考核機制,確保培訓質量。
第二十五條省安監局負責市級、縣級安監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三級、四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機構教師及有關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負責中央駐魯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市級安監部門負責市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本行政區域內省安監局考核以外的特種作業人員考核。
縣(市、區)級安監部門負責市屬以下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省、市、縣安監部門應當制定安全培訓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
第五章安全培訓的發證
第二十七條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察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察員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含IC卡);安全培訓機構的教師經考核合格后,頒發教師培訓合格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資格證;其他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監察員證、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含IC卡)的式樣,由國家安監總局統一規定。教師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省安監局統一制定。安全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確定。
第三十條安全生產監察員證、安全資格證、安全培訓合格證、教師培訓合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
安全生產監察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安全培訓教師,每年再培訓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有效期為6年,每2年復審一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需延期或者復審的,應當于期滿前1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辦理延期或者復審手續。復審內容包括健康檢查、責任事故記錄、違法違章記錄、參加培訓記錄等。復審不合格的,經重新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辦理延期手續。個人在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在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有效期滿時,經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同意,不再復審,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有效期延長2年。
第三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省安監局考核頒發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省安監局統一印制,由市安監部門考核頒發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監部門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管理辦法》和本細則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省安監局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每年進行一次評估檢查。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達標的安全培訓機構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四條各級安監部門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安全培訓機構的違法違紀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第三十五條各級安監部門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安監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中、、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