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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存在問題;創新方法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在我國,財政稅收管理是構成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調動此類部門與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加快財政稅收管理的水平,有效確保財政收入穩步提高發揮充足作用。如何做好稅收管理工作至關重要,不斷推陳出新勇于創新的辦事方法是其中應重點進行加強的部分。
一、現今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隨著改革開放市場經濟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下的特有經濟體制已得到逐步的健全和完善。現階段,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能從基本上保障國家財政需求,充分發揮了其在經濟增長領域的突出作用,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果。但這并不意味著一切都已無進步的空間和進步的可能。我們不難看出,由于諸多方面的原因,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中仍存在著管理不規范、差距大、上清下亂、前清后亂、上訪頻繁、舉報多等諸如此類的明顯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又存在方方面面的復雜關系。
二、現今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
1.民主管理完善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當前形勢下,政務公開、民主管理等制度還沒有普及到某些地區和單位,從而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與發展。新時期黨政工作的核心在于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以及政務公開,但是,目前個別單位即使有設立如民主理財管理組之類的部門,其中成因也大多不是經過正規的民主選舉產生,而是由領導直接設立;而某些經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成員,也普遍不具有相應的知識技能,職務執行力過低,一樣形同虛設,不能充分發揮它本身應具有的作用。
2.財政稅收管理難、控制難
現在實行的財政稅收管理制度,管理人員一般存在業務行政雙向體制的共同影響,產生了許多不可避免的不利影響。例如,其難以控制和管理,不能很好的堅持原則,蔑視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時有發生。現行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監督約束機制薄弱,人員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相對匱乏,因此易造成違法違紀現象時有發生。
3.財政稅收體制、機制不健全
財政稅收工作人員的工作應具有一定的穩定性,這是由財政稅收管理本身所具有的性質決定的。當前大多數地方財政稅收管理人員采用指派兼職的方式,隨著領導的更替而進行替換,個人感情因素過強,且不考慮實際工作能力,對管理、監督等工作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4.資金效益有待進一步增加
一項改革措施的實施具有相對顯著的過渡性。比如,表面上雖然在實行“收支雙線”管理模式,實際上在實施中,仍然按老套路進行實施,其中不乏需要經過層層申報,批復再撥款的現象,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傳統模式下基金使用效益,辦事效率低下等常見問題,從而造成浪費現象的頻發。
5.監督管理不到位
我國實施機構改革,財政稅收管理機構,團隊成員減少,從而造成財政稅收團隊成員不穩定,消極怠工等現象的出現,有的甚至直接取消這類部門。此類問題不可避免的會影響財政稅收管理工作的進行,造成管理滯后現象。
三、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辦法
現今,為了更好的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快速穩定的向前發展、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進行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相當重要。如何做好創新,主要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認準高度、找準著力點進行
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是一次變相的改革過程,為了使其發揮最巨大的作用,就應該認準高度、找準著力點來進行。在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對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做出合理創新,兼顧人員素質,保證高效、準確的完成任務,發揮最大經濟效用。
2.提高工作人員素質,加強法制化
改革的重點在于人才的進步,是整個項目合理有序進行的關鍵因素。從管理人員的角度來說,增加他們的實際操作水平,豐富其相關知識及技能,使其能夠更好的了解和滿足這份工作的要求。能夠充分的發現工作中的重點進行解決。想要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就要定期對其進行培訓、教育、深造等方面的有意識培養。通過這些有意識的投入,提升其工作效率。另外,在提高人員素質的基礎上,也要適當加快財政稅收管理的法治化進程。推進法治化進程的加快,提高監管力度,盡量做到財政稅收管理的民主、科學,以不斷對財政稅收水平加以提高。
3.明確范圍,權責統一
財政稅收政策是經濟政策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對其進行改革創新的時候,應按照一定原則進行合理化的規定,對其范圍做出明確規定。這樣明確的表現方式可以很好的規范各級管理部門與人員的具體工作,做到各司其職,以免推脫責任,做到權責統一,有利于財政稅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實際操作時,應認真對其進行研究,建立及完善相應的管理體制,讓其盡快步入正軌,在民主、科學、高效的健康狀態下有序進行,以提高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效率。
四、結語
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大環境蓬勃高速發展,經濟環境瞬息萬變,財政稅收體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這種環境給財政稅收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其工作人員也是一種深層次的挑戰。相關部門應采取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充分帶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團結協作的團隊意識,只有形成向心力,中國經濟才能得到長足的發展。在確立創新辦法時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找出適用于市場經濟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方式方法,切勿盲從。
參考文獻:
[1]廖瑋.對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思考[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2(14):61.
關鍵詞:稅收;征收管理;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強化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我國的稅收征管模式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革過程.從總體上說,正在逐步從傳統走向規范化、現代化.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1994年新稅制的頒布實施.為進一步體現稅收管理中公平、科學、規范、嚴密、高效原則,我國在近年確立了“以納稅申報和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的要求,并與新稅制相配套,但在實踐中仍暴露出某些不盡完善的方面,本文針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對策.
一、對現行征管模式的總體評價
1.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的積極效應。
現行的征管模式強調以納稅人自行申報和稅務機關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征收、管理、檢查相互制約.這在實踐中明確了稅收征管工作程序.推進了依法治稅的進程.從宏觀上對稅收管理的規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建立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納稅制度.其核心是明確了征納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有利于促進納稅人自身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稅務機關在征稅程序和納稅申報管理上更加科學、簡便和規范.
計算機網絡的大力開發和應用.使稅收征管工作從繁瑣中解脫出來,大大降低了稅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計算機信息系統在稅收工作中的廣泛應用,使申報、征收和稽查三個環節有機地結合起來.
建立辦稅服務廳采取集中征收的辦法,增加稽查人員的比例,設置專門稽查機構,這些措施都大大增強了稅務機關執法的力度.
2、稅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比較適應當前條件.且較為科學的模式.但是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問題.
(1)現行稅收征管機構在功能應用上存在著不盡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廳沒有充分發揮其功能效應.各窗口的設置還不盡完善,雖然投入大量硬件設施.但其功能的應用有待于開發.如以計算機代替手工征收,雖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軟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對納稅人簡單情況進行儲存,打印稅額及征收日報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別是對未申報戶、欠稅戶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與工商、銀行、企業進行聯網.其次,稽查人員所占的比例仍顯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實,稽查的內容、方法也有應進一步完善,特別是目前稽查部門實行的“選案、稽查、審理、執行”一整套方法.雖然本意是要強化對稽查權力的制約.減少大規模稽查而增加的稅收成本,但在實際執行中卻出現一些問題,利用選案提供的數據不盡準確,影響了稽查工作的準確率,特別是目前市場經濟干變萬化,企業的情況亦是瞬息萬變,而且納稅人自身素質不高,勢必影響了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造成了一些“問題戶”長期置于稅收管理范圍之外.再次,各機構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劃分有時不甚合理,征收與稽查兩大機構間也缺乏整體協調,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這一切都影響了機構功能的正常運轉,必須積極地解決.
(2)在由舊模式向新模式轉變的過程中,稅源管理出現的失控.現行征管模式運行后,機構人員重新組合.只靠納稅人憑借自覺意識主動上門納稅.征收不再是專人下專戶.由于客觀觀經濟情況復雜多樣,形成漏征、漏管戶的大量存在.給稅務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亂.如:企業變更地址后不到稅務機關進行重新登記,一但中途不來申報,就形成“在逃戶”;另則,企業此廢彼立,鉆空子,少繳、漏繳稅款,再如,企業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發票以后便銷聲匿跡,不再來申報納稅;納稅人雖然申報了,但稅款不及時入庫,形成拖欠;還有一些從事地下經濟的納稅人長期置于稅務機關征管范圍之外.凡此種種,致使稅源流失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3)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規范性.首先表現在稅務人員的素質、業務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辦稅程序、手續、文書還不甚規范,稅務人員執法的規范化問題仍然存在;再次,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設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l、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相對超前與稅收管理環境相對落后的矛盾
我國現行稅收的征管模式總體內容與世界先進國家稅收征管模式接軌.即納稅人自行申報為出發點,在此基礎上,通過稅務稽查對納稅人進行監控.減少稅源流失.但這種模式設計并沒有考慮我國稅收征管環境的現狀.從我國稅收征管外部社會環境看.納稅人納稅意識相對淡薄,造成稅收申報不真實的狀況比較嚴重;在全社會范圍內沒有形成由政府立法并協調的全社會共享的信息網,使稅務部門無法準確及時分析并控制納稅人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從稅收征管的內部環境看,我國稅務機關管理水平比較落后.從稅務部門的機構設置到稅務于部的人員素質,從稅收法制建設到稅收行政執法和稅收司法保障體系,從稅收管理手段到計算機運用的廣度和深度,都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我國稅收管理的內部和外部環境與國外發達國家比較相對落后,因此決定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在某種程度上超越客觀實際,必然是超前的,因此在實踐中會產生許多問題.
2.稅收征收的集中管理和稅源的極度分散、隱蔽之間的矛盾
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一方面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但對納稅人動態狀況,以及地下經濟中的納稅人沒有建.立有效的控管手段.稅務稽查部門由于人員數量、人員素質、稽查手段的限制,對納稅人的納稅狀況也不可能全面準確管理,同時由于社會信息網絡沒有形成,計算機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只是淺層次的.而另一方面,稅務機關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納稅戶,稅源分布極度分散,同時由于目前分配渠道的多種多樣,收入方式復雜化,使得稅源變得十分隱蔽.這就使稅務部門不論是對隱蔽的稅源還是流動的稅源.不論是已納入征管范圍的納稅戶,還是末納人管理范圍的納稅人都難以全面.真實和動態地掌握其稅源的狀況.可以說目前的稅收監控是人工的監控、事后的監控.這是造成目前稅收管理中難以形成對納稅人的主動、積極、同步、有效管理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三、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對策
1.強化稅收管理,防止稅源流失
針對稅源流失問題嚴重,漏征漏管戶大量存在,應重視征管基礎工作,針對各種具體問題采取不同措施,銜接好征管工作中的各個環節.
在稅務登記環節上.應采取納稅保證金制度,而且要派專門人員進行實地調查:留檔管理,然后再發給登記證件,這些原始數據將作為后來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基礎。同時.與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信息交流,掌握納稅人動態資料.
在征收環節.應對納稅人一定時
期的申報情況,財務數據,申報違法情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稅款滯納數額、原因,零字申報、負申報的情況做詳細儲存,為稽查選案輸送案源.也為票證供應窗口提供數據。
在稽查環節,通過稅務登記窗口提供的數據,進行各種對比分析,及時做出準確結論,對可疑問題進行徹底檢查。
在管理機構設置,實行征收和稽查的徹底分離,征收局在受理納稅人申報的同時,應設專職管理人員按區域對納稅人的管理專職負責.
2.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
要繼續開展深入、持久的稅法宣傳.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種宣傳形式,全方位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運用典型事例開展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偷稅可恥,納稅光榮的良好風尚,以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要嚴肅稅法,嚴格執法,實現稅收管理法制化.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稅收法制體系,使征納雙方和社會各個部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近期應要完善稅收工作各環節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書的應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執法人員要加強法制觀念的教育,做到執法必嚴.要從自身做起,不允許收人情稅現象出現,堅決制止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做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無論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違犯了稅法,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3.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度
辦稅程序要統一,設置多功能辦稅大廳,明確各窗口的職責分工,規范服務、文明征稅.
征收、稽查各環節工作要程序化、規范化.各環節的資料、信息傳遞要有規范的手續.稽查工作中要正確處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各環節的關系.
規范稅務執法文書的使用.全國或省市要統一執法文書的使用名稱、式樣.法律依據等,使稅務執法人員能夠正確運用稅收擔保、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稅收法律手段.并在這一領域與計算機軟件相配套,在軟件上存儲相應的文書及使用方法,做到雜而不亂,有章可循.有條不紊.稅務人員要加強文書使用,規范使用執法文書,每一個工作步驟都要有相應的內部文書或外部文書,以此達到嚴格執法的效應.
4.大力開發軟件系統.進一步擴大計算機在稅收領域中的應用
為了改變計算機現有的利用程度,達到人機結合征收、人機結合稽查的目的,我們必須大力開發軟件系統.第一,增加一定投強加強微機開發力量.確保軟件開發應用及時到位;第二,規范不合理的工作程序,規范部分內部傳遞文書以及納稅申報表體系,使之既簡單明了,又有實質應用,便于進行微機操作;第三,盡快與工商、銀行等機構進行聯網,達到信息共享,以現代科學手段進行征收管理,完善征管監控系統,既全面掌握了稅源基本情況,又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使稅收工作由繁到簡.
5.強化稅務稽查,為征管模式職務
一、砂石料經營稅收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筆者調查掌握的情況看,砂石料經營的稅收征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證照不齊無證經營現象嚴重。結止目前,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已達20戶,僅5戶在公開拍賣中取得了營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有2戶未能按期取得營執照和砂石料開采許可證;其他十幾戶采砂業戶只辦理了臨時采砂許可證。由于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不少砂石料經營業主主為逃避監督和管理,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根本不辦理稅務登記證,造成稅收管理真空和稅收的流失。
2、生產經營上規模不建賬,稅收征管難監控。在近20戶的砂石料經營業戶中投入生產設備3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業戶有16戶;投入生產設備主要有挖掘機,鏟車、破碎機、分篩機、采砂船、運輸車輛。有的經營業戶已能將砂石料加工、分篩成4個以上類別的精制砂進行銷售,生產經營上了規模。經營業戶認為生產工藝簡單,產品單一,不需建帳進行會計核算。致使稅務檢查無據可查。即使有少數建帳戶,也不如實提供其帳務,隱瞞銷售收入的現象嚴重存在,稅務人員根本無法進行管理監控。
3、砂石料銷售不用發票,購貨單位不索取發票使偷稅成為可能。由于城鄉居民建房、房地產開發商和預制構件廠用砂大戶,購進砂石料時不需要發票,缺少索取發票的意識,使砂石料經營業戶不需領購發票和開據發票,收入照樣能夠實現。稅務人員無法獲得砂石料經營業戶真實生產、銷售的信息,使偷稅成為可能。
4、生產經營環境復雜,稅款核定難。由于砂石料開采均為個體私營業主經營,沒有財務核算資料。同時砂石料開采均在河道流域中,當稅務人員到了砂石料現場調查卻找不到經營者。現在砂石料行業經營中的一個最大特點是:砂石料經營者不需把砂直接送到用砂單位和個人那里;用砂單位和個人也不需直接和砂石料經營者接洽,而是由跑運輸的農用車主與兩者聯系通過買和賣賺取運費。砂石料經營者為了把砂石料銷出去,自已或組織親屬購置運輸車輛運砂,稅收管理員無法確切了解每個砂石料經營業戶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給稅款核定征收帶來很大困難。
5、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申報管理難。由于經營砂石料的群體,80%以上是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對稅收的理解就是認為掏他們口袋里的錢,很難自覺納稅。目前經營砂石料的業主能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的為零。在這次全縣開展砂石料稅收專項檢查中,要求砂石料經營業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自查補報,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近20戶僅有3戶進行了自查補報了增值稅1.05萬元,開展了此次專項檢查,但仍有不少納稅人在稅收上做文章,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明拖暗抗,干擾了稅收秩序。
二、加強砂石料行業稅收征管工作的對策
1、加大《稅收征管法》的執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六十四條之規定,要求納稅人按期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和申報納稅,違者依法給予及時處罰。依法執行稅收政策。加大對偷稅的處罰,是體現稅法剛性的有力保證。對納稅人多次出現相同的違反稅收政策的行為,要按《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從重處罰,通過“嚴罰”來威懾偷稅行為,提高納稅尊從度的目的,不斷規范納稅人自覺遵守稅收法規,誠信申報納稅。
2、縣國家稅務局應制定《房縣砂石料行業稅收管理辦法》規范征收標準和征收行為,指導全縣砂石料行業的稅收管理工作。稅源管理部門成立專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源頭控管。通過對全縣砂石料的專項檢查,要建立完善管戶檔案,實行分類管理。
3、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的大小,必須要求砂石料納稅人建立簡易賬,特別是我縣免燒磚行業、預制板加工行業,應強制推行建帳工作,實行查帳征收;這樣就能從多個環節、多渠道督促砂石料經營業戶銷售開據發票,用砂石料單位能夠取得發票,實現查賬征收,以票控稅的目的。
4、對那些確無建賬能力不能進行會計核算的砂石料經營業戶采取工人工資監控、燃料動力監控,產銷量實地監控,堵好產銷兩個口。按照稅源管理辦法,加強監督檢查,積極堵塞稅收漏洞。實行查賬與查定相結合的征收方式。
一、企業匯算清繳中的稅務風險
(一)補交稅金以及承擔稅收滯納金的風險
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過程中,納稅人很可能由于對政策解讀的錯誤或其他原因而導致稅款繳納不足額或者不繳納的情況。因此,一旦稅務機關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情況進行抽查并且發現了企業的以上行為,企業不僅要補繳稅款,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自之納稅款當天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的萬分之五作為滯納金。在大多數情況下,企業補征稅款的風險都會被忽略。因為企業納稅人認為對于稅務機關發現的應繳未繳稅款只要及時補上即可,不需罰款,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二)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風險
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存在不少企業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各種違法手段,如不列或者少列應稅收入,多列支成本費用支出項目等行為,來減少應該繳納的稅款。一旦稅務機關發現企業的這些違法行為,就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具體包括行政與刑事處罰,追究刑事責任等。
(三)增加企業應交稅費的風險
企業在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因為對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的理解錯誤,導致企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要多于稅法中實際規定的應繳稅額。這就造成了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存在多繳稅款的情況,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存在問題
(一)企業對稅收政策不重視
我國自從2008年1月1號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以來,各種配套的法規政策陸續出臺,而部分企業的財務人員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未能全面及時地掌握最新稅收法規政策,從而導致了企業匯算清繳中存在各種違規問題。
(二)未能規范的填報納稅申請表
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之后,出現了多種多樣的申報表。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要單獨填報不同的納稅申請表,并且預繳稅款的申請表與年終匯算清繳申請表有所不同,還有就是核定征收匯算清繳填補與查賬征收報表也不相同,因此,若納稅人出現選擇不當的情況,就極有可能會帶來稅務風險。對于居民企業,其填報的一組報表就包含十二張表,其中包括一張主表與十一張附表,各表之間有著緊密的邏輯關系,蘊含著稅收政策。因此,若企業對稅收政策理解得不透徹,則會直接影響報表填報的規范程度。
(三)稅收程序缺乏規范性
新所得稅法中有許多如三新費用、投資收益免稅、設備投資抵免等優惠政策,企業善加利用這些優惠政策是很有必要的。然而由于部分企業對稅收程序的規范性了解較少,使得本來應該備案或者報批的項目未能按照相應的程序或不符合相關條件而無法享受優惠政策,給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與麻煩。
(四)企業虛報銷售收入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部分企業存在銷售收入申報不真實的情況。企業納稅人通過少計甚至不計收入的方式,人為的削減企業銷售收入;或者將收入掛在“應付賬款”與“其他應付款”等往來科目中,遲報、少報甚至不報收入。部分企業甚至把利潤人為進行轉移,來實現減少計稅依據的目標。除此之外,部分企業依據不符合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來減少自身的收入,對于哪些財政撥款、基金可以當作是不征稅收入界定不清晰,依據企業自身的情況把上述所有的收入都認定成為不征稅收入,擅自將“成本費用”預提入往來的科目。通過這些手段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使自己能夠享受較低的稅率,最終實現少繳或者不繳企業所得稅的目標。
(五)虛增成本費用等項目
實務中,許多企業存在著虛增成本費用的錯誤做法。首先,部分企業存在工資薪金稅前扣除不規范的現象。企業將工資性支出歸于差旅費、勞動保護費等費用科目,有的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給員工報銷的交通補貼和電話費。其次,存在福利費和業務招待費違反規定稅前列支的情況。企業采取各種各樣的手段把供暖、住房以及交通補貼等計入福利項目之中,把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用計入其他費用之中,故意減少業務招待費用的金額。再次,稅前扣除與收入不相關的支出。在實際經營中,部分企業列支企業員工個人汽車的保險、修理費和住房的物業費。但是按照會計中的相關性原則,這些費用均屬于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在企業進行所得稅繳納數目計算時不可以予以扣除。最后,是預提、暫估成本費用的稅前扣除。根據我國相關稅法規定,企業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都應該依據實際發生的數額計入成本費用科目,不得將預提的費用或者準備金直接列為成本或費用。此外,將資本性支出改成經營性支出,稅前扣除未經審批的財產損失以及任意擴大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等問題也很突出。
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務風險控制的對策
(一)轉變納稅觀念,杜絕偷稅行為
依據現行的稅收征管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納稅人的違法行為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出,那企業所要面對的就不僅僅是補繳應繳納而未繳納稅款的問題了。企業不僅要補繳拖欠的稅款,還要向稅務機關繳納罰款,若情節嚴重,甚至會被移送至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追究企業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并且應該注意的是,稅務機關可以對偷稅逃稅企業進行無限期的追究。偷稅逃稅并不能給納稅人帶來真正的收益,因此有相當多的在匯算清繳中曾經逃過稅款或發生失誤的納稅人,在被稅務機關查處之后都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反思。反思過后,采取了更加積極向上的態度來面對所得稅匯算清繳,并開始逐漸的依照法律履行匯算清繳義務,以此來確保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不發生或少發生差錯,不產生或者盡量少產生新的稅收風險。通過依法履行匯算清繳義務,不僅可以使企業保證自身的利益,維持自身良好形象,更可以使企業減少額外的稅收風險。
(二)建立健全科學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企業匯算清繳的稅收風險是許多大型企業也無法避免的,許多大型公司如國美、創維、蘇寧和中國平安等,因對稅務風險的防控不足導致出現了稅收上的麻煩,使得本企業在聲譽和實際經營上都受到了不小的損失,更加重了企業的稅收負擔。由此可以看出,加強企業匯算清繳中稅務風險的管理已經成為企業的當務之急,是擺在企業面前非常現實、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要解決這一問題,則必須建立科學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在對稅務風險管理深刻認識的基礎上,企業應該結合自身業務特點以及內部稅務風險管理的具體要求,合理的設置稅務管理部門以及崗位,明確各個崗位的責任以及權限,建立稅務管理的崗位責任制。同時,在健全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還應該充分發揮每個崗位的職能效用。由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按年進行的,其涉及企業整個年度的各項收入、成本、費用、應交稅費等,所以要充分結合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發展戰略,做到真正發揮這一組織體系作用。除此之外,企業還應注意定時評估評測企業內部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在這一基礎上,相關職能部門要對企業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及時做出反應,積極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予以化解。例如,按照稅務發生風險的可能性以及風險發生會對企業造成影響的大小,將企業的稅務風險控制措施劃分為避免、轉移、重點管理或者可以接受等。除了對自身進行管理,還可以借助稅務中介機構的幫助。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稅務中介機構憑借自身高超的業務水平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青睞。因此,對于一些規模比較小,難以建立自身稅務風險管理部門的小型企業,可以借助稅務中介機構的力量。例如,委托稅務中介機構辦理其所得稅匯算清繳業務,從而降低企業稅務風險。
(三)靈活運用捐贈減輕稅負
一、現狀及問題
(一)稅收征管與會計核算管理不同步
新稅制的實施,使《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以下簡稱“兩則”)原來規定的核算內容難以適應。尤其是目前價內稅與價外稅的并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角色的互換,使企業日常會計核算復雜化。新稅制實施之初,增值稅作為價外稅的會計處理首次施行。相當一部分企業會計人員對期初存貨處理、含稅收入還原、視同銷售行為的計稅等會計處理方法不熟悉,企業涉稅會計核算一度出現比較混亂的局面。稅務稽查工作相應增加了現場輔導的工作量,增值稅“明補暗退”的情況難以避免。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由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負增值”及低申報問題的大量出現,稅收政策又作了相應的改變,國稅機關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更加慎重,適當縮小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范圍,迫使企業不斷改變涉稅會計核算方式。加之稅務人員對稽查后調賬輔導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列支出項目、確定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后,沒有考慮到企業會計核算的繁雜工作量,只補稅罰款了事。一部分企業涉稅會計核算呈現無序狀態。
(二)缺乏統一規范的核算文本
現行的會計制度是先于稅制改革制定的,對涉稅會計核算要求只在“應交稅金”科目下進行了簡單的介紹。而相繼頒布的新稅種,又只是各個稅種相互獨立地列明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會計人員難于從統—的文本中系統了解和掌握涉稅會計核算方法。在稅款計繳過程中,難免顧此失彼。如工業企業在材料購進環節,既要確定購進環節的增值稅及原材料成本,又要對應征消費稅的產品計算出稅法規定的外購環節允許扣除的消費稅。由于消費稅不是對所有企業普遍征收的稅種,經常造成計稅失誤。雖然掌握會計核算方法是會計人員的最起碼要求,但要求企業所有的會計人員都精通稅法,當然也是不可能的。
(三)稅務機關對會計核算人員缺乏有效的監督
目前會計人員的管理方式是統一由各級財政部門培訓、發證及考核。稅務機關對會計核算工作缺乏硬性監督。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了“企業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但對已建立賬簿而核算混亂的,仍無法作出規范性的處罰。更何況企業會計核算管理主要遵循的是財政部門制定的《會計準則》,其解釋權不在稅務機關。只通過一般性的稅法宣傳和公示公告,無法使企業會計人員系統掌握涉稅會計核算方法。但稅務機關辦班培訓又受收費標準和納稅人的承擔能力等諸多因素的限制。長期以義務輔導的形式進行,稅務機關也存在費用的承受能力問題,客觀上影響了部分企業會計人員涉稅會計核算技能的提高。
二、對策思路
(一)稅收政策的變動應充分考慮到涉稅會計核算變更可能帶來的后果
原來實行“購進扣稅法”或“實耗扣稅法”計征增值稅時,計稅工作量主要集中在材料成本核算和費用歸集環節,即使是業務能力較強的會計人員,也難保證應納稅額的準確性,甚至不同的稅務檢查人員有時也無法保證數據的一致,增值稅變成“爭執稅”。新的增值稅實施以后,稅收與成本收入直接分別核算,計稅方式更加科學。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后,在認定審查期間停銷或停購待票(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企業經營間歇性中斷;也有的企業為減少稅收負擔而采用虛假的涉稅會計核算方法。這些都應該在今后的稅種設計和征管工作中充分予以重視。
(二)應建立統一的涉稅會計核算規范
建議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法律法規的制定過程中,應盡量保持涉稅會計核算方法的相對穩定。在此基礎上,將各稅種所涉及的涉稅會計核算方法,統一匯編成權威和規范的文本,作為會計教學與培訓的必備教材或操作指導用書,并及時補充和完善。各級稅務機關也應以此為規范標準,對納稅人進行義務輔導,這樣可以使企業會計人員迅速掌握涉稅會計核算方法。當然,稅法的嚴密性決定了某個稅種的會計處理方法并不是完全獨立的,需要對稅制各構成要素的深刻理解。企業會計人員在學習涉稅會計核算方法時,也應及時適應相關稅制要素的變化,保證計稅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