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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聯網供應鏈金融及其風險
(一)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模式概述
根據主導主體的不同可以將現階段互聯網供應鏈金融分為以電商企業為主導、以傳統銀行為主導以及銀行與電商企業合作的三大模式。電商企業、商業銀行、物流企業、中小企業以及個人用戶都是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參與者。B2B、B2C、C2C是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模式主要的業務類型。其中B2B即企業對企業,指的是以互聯網金融機構向企業用戶提供的訂單融資金融業務;B2C即企業對個人,是專門針對個人用戶提供的應收賬款等融資業務;C2C即個人對個人,在該業務模式中互聯網金融機構只是作為個人間投融資的中介平臺。
(二)互聯網供應鏈金融風險分析
從金融機構的角度對互聯網供應鏈金融面臨的各類風險的分析如下:首先是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可以借助電商平臺對客戶的交易付款等信息進行收集和分析,降低信用風險的發生概率,但是僅僅依靠電子訂單以及互聯網上的身份信息可靠性較低,進而產生新的信用風險;此外操作風險也是常見的互聯網供應鏈金融風險類型,互聯網和金融復合型人才的缺乏使得金融業務操作過程中的風險增加,由于融資請求較之傳統的金融模式難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資金回收的監控復雜性;其次是安全風險,金融平臺的穩定性、金融產品以及申請流程的科學性以及軟件問題都是安全風險發生的因素;最后是環境風險,互聯網供應鏈金融下貸款抵押物的類型更多樣化,投資者與貸款者的數量以及資金規模都比較大,當抵押物的市場價值發生較大的波動時加之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的發生幾率就會增大。
二、互聯網供應鏈金融風險的管理控制
(一)完善互聯網供應鏈金融平臺
金融平臺穩定性會對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業務的實施產生直接的影響,為了避免由于硬件或者軟件問題導致的風險必須要加快互聯網供應鏈金融平臺的建設和完善,提高金融平臺的硬件質量和配套軟件適應性。為了提高金融平臺的規范性,相關部門要對云平臺、物聯網以及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數據中心的建設進行規劃,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參與主體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國家規劃的范圍內提高自身信息平臺建設質量。
(二)加強線上和線下業務的對接
電商企業和互聯網金融機構是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核心,對貸款者征信評估的輸主要來自于線上交易平臺,相較于傳統的征信數據電子訂單造假的難度更低,為了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規避風險,要加快線上線下業務的對接,將線下物流與線上信息流進行對比,全部核實無誤后方可放款,避免虛假訂單信息騙取貸款的情況。電商服務平臺、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及交易監控體系的完善是線上線下業務對接的接觸,從業人員的個人能力和綜合素質在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控制中具有重要的影響,為了推動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健康發展,要加快培養精通互聯網知識和金融知識的綜合性人才。
(三)加快建立互聯網金融激勵和信任機制
信息共享的程度對于互聯網供應鏈金融影響巨大,為了規避融資過程中的道德風險問題,要加快信用評估機制的建立,使金融機構可以獲取的全面準確的貸款人信息,深化信息共享,推動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發展。在此過程中政府要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根據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特點和市場環境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并推動建立起線上線下金融服務都適用的征信體系,通過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的建立提高金融市場中信息公開和共享的程度,避免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模式中業務雙方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信用風險及道德風險。
三、結束語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改革深化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互聯網供應鏈金融的出現和發展有利于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也為傳統金融機構提供了新的發展模式,但是互聯網供應鏈金融正處于起步階段,因而也面臨諸多的風險。在此背景下要通過技術手段的創新、相關法規和征信體系的完善來對互聯網供應鏈金融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推動互聯網供應鏈金融風險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 企業風險 管理 控制
企業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盈利性的經濟組織,是市場的一個最基本的存在單位。市場經濟形式瞬息萬變,企業一旦成立,就會面臨市場競爭,并且承接各種類型的風險,可以說,企業風險無時不有,無處不在。因此,企業為了存續和發展,必須樹立風險意識,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加強風險控制,采取適當的風險決策,以實現利潤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一、企業風險的含義和內容
(一)風險的概念和特點
風險的核心含義是“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或損失”,也有人進一步定義為“個人和群體在未來遇到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對這種可能性的判斷與認知”。如果采取適當的措施使破壞或損失的概率不會出現,或者說智慧的認知,理性的判斷,繼而采取及時而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風險可能帶來機會,由此進一步延伸的意義,不僅僅是規避了風險,可能還會帶來比例不等的收益,有時風險越大,回報越高、機會越大。因此,如何判斷風險、選擇風險、規避風險繼而運用風險,在風險中尋求機會創造收益,意義更加深遠而重大。由此可見,風險有三個明顯特征,即偶然性、可變性、客觀性。
(二)企業風險的含義和特征
企業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是指公司的決策人員和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中出現失誤而導致公司盈利水平變化從而產生投資者預期收益下降的風險或由于匯率的變動而導致未來收益下降和成本增加。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方面的規定:經營風險源于對被審計單位實現目標和戰略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情況、事項、環境和行動,或源于不恰當的目標和戰略。
企業風險有外部的和內部的。企業外部風險主要來自于國家的宏觀經濟體制、國家政策、國家宏觀管理以及宏觀經濟走勢,這些宏觀條件如果發生了負面變化,會給企業經營帶來重大風險;內部風險則主要來自于企業管理層的發展決策、管理方法、企業內部關系等,這些因素如果制約和影響了企業發展,也會給企業帶來重大風險。
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指如何在一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里把風險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當中包括了對風險的量度、評估和應變策略。理想的風險管理,是一連串排好優先次序的過程,使當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損失及最可能發生的事情優先處理、而相對風險較低的事情則押后處理。但現實情況里,這優化的過程往往很難決定,因為風險和發生的可能性通常并不一致,所以要權衡兩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適的決定。
對現代企業而言,風險管理就是在識別、預測和衡量風險的基礎上,采取相應對策,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使企業在應對風險中降低損失。在風險管理中,企業應充分預測可能發生的風險,科學估量風險造成的消極影響,并采取積極的處理方法,使生產經營持續進行。由此可見,預測風險、識別風險和處理風險是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
(一)風險識別
辨識和分析風險的過程是一種持續及反復的過程,不加識別或者錯誤識別風險不僅難以管理風險,而且還會造成難以預料的損失,管理者必須謹慎地注意各層級的風險。風險識別的方法可分為量化或不可量化兩種,在風險識別中,可按風險的大小順序及發生的可能性進行排列,借以辨識在諸多活動中,哪一種或哪一類風險較高。
(二)風險預測
風險預測就是對風險的估算和衡量。企業通過研究所掌握的統計資料,對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行系統地分析,確定風險的頻度和強度,以此選擇適當的處理辦法和相應對策。風險預測一般包括預測風險的概率和預測風險的強度兩個方面。
(三)風險處理
風險處理的常見的方法有:
(1)避免風險:實質是是通過消極的方法躲避預測到的風險。比如避免火災可將房屋出售,避免航空事故可改用陸路運輸等。這種方法有時會與企業發展方向發生矛盾,一般不采用。
(2)預防風險:與避免風險相對,采取積極的辦法消除或者減少風險發生。例如為了防止水災導致倉庫進水,采取增加防洪門、加高防洪堤等,可大大減少因水災導致的損失。
(3)自保風險:指企業自己獨立承擔面臨的風險。比如把風險造成的小額損失納入生產經營成本,用企業的收益補償;根據企業性質,對發生的大頻率風險建立意外損失基金,損失發生后用此基金作為補償。自保風險增強了企業應對風險的主動性,但是擠占企業資金,降低了資金使用的效率。
(4)轉移風險:在危險發生前,通過采取出售、轉讓、保險等方法,將風險轉移出去。
(5)接受風險:對于組織成長或獲利而言,接受某一程度的風險也是必要的。
三、企業風險管理與控制的具體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風險防范機制
(1) 控制負債比例,合理安排資本結構。資本結構是否合理對企業財務結構有直接的影響,如企業財務結構不合理,將直接由此產生財務風險。企業的負債比例是可控的,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安排資本結構,適度負債,使企業財務效益覆蓋風險增大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同時要充分利用外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改變單一的銀行貸款融資方式,在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后,可以適當選擇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及商業信用等方式,降低融資成本、減少企業的財務風險、調整企業的資本結構。對企業資本結構進行適當的調整,合理搭配不同來源和不同期限的資金,將大大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
(2) 加強投資項目的論證,提高投資收益。企業經營到一定程度必然帶來擴張,因此,對于對新上馬的項目,一是要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對投資的區域、行業、時間、方式、成本、回報率等都要進行可行性論證;二是投資規模要適度,資金投向要合理配置;三是要樹立抵御風險的信心。同時,公司領導層要對所投資的領域要有充分的風險意識,只有這樣,才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新投資所帶來的風險,其次,企業投資立項要建立在自身實力的基礎上,必須避免制定不切實際的目標或盲目擴展投資,第三,企業在做出重大投資前,要做好自保措施,建立推出機制,以把投資損失減少到最低。
(二)提高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適應和應變能力
企業風險管理的宏觀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市場環境、社會文化環境、資源環境等因素,這些因素對企業風險管理產生著重大影響。宏觀環境的不利變化必然給企業帶來不利的影響,如原油價格上漲導致成品油價格上漲,使企業的運輸成本和能源成本增加,利潤降低,財務收益減少。企業財務管理的外部環境由客觀市場環境決定,企業不能改變,但可以對其進行利用和化解,因此,企業需要對外部環境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把握其變化趨勢及規律,制定相應的措施,調整經營政策,提高企業對外部環境變化的適應與應變能力,趨利避害。
(三)深化企業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觀念
(1) 企業上下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企業的性質決定了企業在財務活動過程中,片面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由此,利潤的最大化和所面對風險程度也便關聯起來,任何因害怕面對風險而試圖回避風險的方案都是行不通的,所以,企業管理者,樹立正確的風險觀是極為重要的,這也決定了一個企業生存發展的前程。這也就涉及到企業文化和企業價值觀的問題,在企業文化和價值觀中,必須把風險意識融入其中,也只有這樣才能讓企業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
(2)以誠信為本,培養良好的商業信譽。
誠信是企業立足和發展的根本,雖然由于我國企業發展過程出現過一段無序競爭和法律機制不健全階段,導致企業的誠信意識很低,但在國際化程度越來越高的今天,企業的誠信已經越來越多的影響企業的發展和壯大,因此,在涉及企業誠信的各個方面,如銀行、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供應商和廣大客戶等,企業都應該抓住有利時機,積極樹立自己的商品品牌、追求誠信的經營理念、在業務工作過程中形成自己的商譽,只有這樣,才能在同等條件下有效地降低其風險和增強抗御風險的能力。
參考文獻:
[1]楊瑞,刁敏,企業風險管理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財會月刊[J],2008.2
關鍵詞:金融企業;風險管理;內部審計;問題;對策
一、內部審計及其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主要作用
1 內部審計的基本理解
與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開展的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從機構設置到人員配備等各個環節均屬于企業內部行為。針對企業內部審計特點,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出版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中將內部審計界定為,“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工作和咨詢活動”,內部審計目的在于為組織增加價值同時提升組織運作效率,在此過程中,它以系統化、規范化方法評價企業風險管理、風險控制、風險治理程序等,來達到提高風險管控效率、推動組織目標實現的目的。目前,我國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的理解為,“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與評價活動”,在此活動中,企業借助于審查、評價經營活動和內控適當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行為,幫助實現組織目標。作為風險控制的一大有效工具,內部審計在企業尤其是金融企業的縣管理中日益發揮出極大作用,金融企業開展內部審計的現象越來越普及,內部審計之于金融企業的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防范等產生了更加積極的影響。
2 內部審計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對金融企業而言,內部審計是其進行風險信息溝通及監控檢查的有效措施,尤其在現代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金融企業所遇內外部環境發生了極大變化,各類風險因素增多,為了更好地改善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金融企業必須將內部審計所具備的更多職責和使命更加充分發揮。
首先,通過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所處環境變化的分析,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是否需要更新、能否監控新的風險等一系列問題,都考驗著企業管理者的水平和公司整體運作狀況,即內部審計實時識別與檢查金融企業風險管理過程。其次,內部審計還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起到管理與協同作用,就目前金融企業組織結構來講,內部審計機構往往處于企業董事會、總經理與各個職能部門之間,該機構位置的特殊性使內審人員兼具金融企業長期風險策略人、各種展露決策協調人的角色,則內部審計既能客觀地站在企業全局角度對金融風險進行分析和管理,又能從企業利益和實際情況考慮,對風險加以識別和評價,并提出防控風險的相關建議和調控措施。同時,內部審計能對金融企業風險管理發揮顧問和咨詢作用,特別是內審機構獨立于管理部門這一客觀優勢,使得內審人員可保持客觀立場,分析風險假設條件、以科學方法評價風險,還將所作風險評估意見可直接上報董事會,最大程度上化解企業經營風險。此外,由于內部審計可與相關部門有效溝通,且充分利用內審控制的有效性規避行為,則內部審計還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具有實時報告和有效防范作用。
二、內部審計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的問題及質量控制
1 當前內部審計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常見問題
由于舊傳統與舊體制因素的影響,我國金融企業在公司治理上的不足嚴重制約著其自身發展和完善,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計劃管理、高度集中行政約束都是金融企業存在的明顯特征,歷經多年改革,我國金融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已發生較大轉變,但向實質性轉變進展速度仍顯緩慢。加上陳舊觀念、落后管理模式的干預,很多金融企業內部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水平都有待提高。
再論及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組織框架,其仍然處于初步建設階段,企業內控制度建設滯后,企業所有權、經營權等相互分離與制衡狀況不盡人意。比如企業內部控制權威性弱化,內控活動多由經營者主管,在生產經營業務活動中,內部審計控制作用無法充分體現,金融企業在內部控制監督、評價方面有效性、及時性等都有待提升。
同時,由于金融企業內部專業的風險管理人員數量偏少,且大多疏于掌握專業化、現代化風險管理理論及風險計量技術,當前多數金融企業風險管理體制獨立性仍然薄弱,其受到外界干擾因素也較多,最終造成企業風險管理基礎不穩。而一直以來,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方法甚為陳舊這一客觀現實,又加劇了金融企業在進行風險識別、風險度量、風險監測時,科學性、規范性不夠,進而給外部監督、市場約束等外部監管也帶來一定難度。
2 完善內部審計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中的質量控制
長遠來看,建立健全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已成為我國金融企業改進公司治理結構以及提高企業發展能力、競爭能力、抗風險能力的基礎所在。換言之,在當前國際國內社會經濟背景下,我國金融企業應積極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這意味著金融企業必須完成兩大任務,一則建立獨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全面風險管理模式,則金融企業需致力于先進風險管理文化的培育和獨立風險管理部門的建立,在此前提下,以科學的風險管理模式全面管理各類風險,以科學的風險識別、衡量、監測、控制、轉移方法,對風險進行全過程管理,以部門間、上下級之間協調聯動管理方式實踐企業風險管理職責,并立足于促進業務發展建立增值型風險管理體系。二則改善內控機制,推動公司治理機制的良性運行,現代經濟管理學認為,防范金融風險須先從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做起,金融企業應借助于科學的決策體系、高效的自我約束及激勵機制,降低不良貸款比例、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加大企業盈利水平、提高企業市場核心競爭力。
具體到操作實務,金融企業應堅持以人為本,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職業道德和政策水平,以客觀、公正、廉潔的立場執行審計任務?要求內審人員培養自身過硬的業務能力,熟知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增強企業管理宏觀意識,內審人員還應善于學習、強化知識,對審計標準、程序、技術等方面的改進情況詳加諒解和掌握,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經濟活動原理范圍內,對企業內部展開經濟監督、鑒證與評價活動。金融企業應堅持服務原則,強化內審工作的服務工作,以正確的思想和方式進行全方位、多角度、高質量的內審服務;針對企業內部不同的部門采取不同的視角,實施客觀、獨立、有區別的分析研究,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尋求解決對策,以有效防范企業運營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類風險,內部審計寓審計于日常服務之中,巧妙發揮內部審計的審計與服務職能。金融企業應注重金融監督、優化經營環境,據國際通行的現行會計準則、管理觀念,企業應實現與國際社會的良性接軌,通過建立健全相應的市場約束機制,有效剔除存在嚴重問題的金融機構,加強金融行業正常化發展,促進金融企業全面提高。
關鍵詞:農村金融;風險控制;金融體制
文章編號:1003―4625(2006)05―0003―05
中圖分類號:F832.35
文獻標識碼:A
一、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意義
中國是一個處于“經濟轉型”階段的、具有典型“二元經濟”特征的發展中小農大國,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現代市場經濟是以金融為核心的經濟,沒有現代金融機構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以及支付清算的支持,社會資源難以實現合理配置,生產、流通、消費和分配難以實現良性循環,社會和經濟發展目標也就難以實現。農村經濟作為整個經濟體系的組成部分,其發展同樣離不開金融的有效支持。在農村經濟運行中,科學、合理的農村金融安排,一方面能夠減少農業生產者的借貸成本,為其提供資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夠為其分散存在于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以增進其農村經濟活動的可預見性,從而促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因此,農村金融的健康成長對于改變中國農村經濟的落后局面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然而,中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卻不容樂觀,農村金融自身的發展正面臨嚴重的風險問題。
從農村金融自身運營的角度看,農村金融業務的特殊性、農村金融機構治理結構的缺陷、經營管理手段的滯后,以及不良資產的歷史遺留等等,使得農村金融內部形成潛在的、長期的金融風險。以農業銀行為首的四大國有銀行,為了化解長期積累的金融風險,強化自我約束,追求按規模經濟和利潤最大化,在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的改革中開始大量減少農村業務,并大規模撤出農村和農業。即使是涉農較深,曾經對農村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農業銀行,為了改善自身的經營績效,也不得不進行戰略轉移,把工作重心投向了城市。而國家明確定義在農村領域的農村合作金融,也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農村合作基金會由于缺少農民的真正參與,無法建立起有效的自我約束機制,為大量行政干預和違規操作打開了方便之門,造成資金投放的風險迅速加大,經營效益急劇下滑,在經過短暫的快速發展之后便很快陷入困境。從1999年開始,全國數千家農村合作基金會全部關閉。農村信用社作為當前農村金融的真正主力軍,其經營同樣潛藏著巨大的危機。據央行統計資料顯示,中國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呆壞賬為5000億元,3萬多家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虧損面高達85%以上,截至2003年9月,全國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率仍高達30.3%,絕大多數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資產率都遠遠高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多數在50%以上,最高的甚至高達80%以上,資本金嚴重不足。而農村非正規金融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但是,由于其長期受到政府的限制,始終處于“黑市”狀態(張杰,2003),呈現出非規范化發展的局面,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2001年的江蘇省通州“標會”風暴,涉及金額3-5億元左右,席卷了超過60%的家庭,使當地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遭受嚴重的影響;2004年福建福安市發生“合會”大規模倒會,涉及會款7-8億元。而個別地區的民間借貸甚至對正規金融機構產生了擠出效應,干擾了國家金融的穩定運行和審慎監管。
從農村金融發展環境的角度看,國家長期實行“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發展戰略所導致的制度抑制的積累,使得農村金融發展面臨嚴峻的外部約束,加劇了農村金融風險的積聚與擴散。農業和農村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弱質”產業和“弱勢”領域,自身資金的積累能力不足,又難以形成有效的資金吸納能力,因此,加大金融對農業和農村的支持力度,對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然而,在“二元經濟結構”下城鄉差別的擴大,弱化了農村金融賴以生存的根基,并進一步增大了農村金融的脆弱性,從而導致了正規金融機構無意向農村和農業提供資金或在這方面缺乏效率(章齊、劉明興、陶然和Vineent,Yiu Por Chen,2003)。1990年-2003年我國經濟年平均增長15.2%,人均GDP增長了4倍多,而農民收入僅僅增長了2.82倍,尤其是1997年以后年均增長只有3.85%,遠低于同期經濟增長、城鎮居民收入的增長幅度;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2098元擴大到5850元,由80年代初期的1.8:1,90年代中期的2.2:1,擴大到2003年的3.2:1,如果考慮到農民收入中的實物部分,實際收入差距可能為5-6:1。金融機構在收益預期差異明顯的情況下,向城市經濟主體注入資金是符合經營規則的理選擇,這就使農村居民獲得正規信貸投入的難度和成本加大,甚至超過農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并進而造成農村資金大量外流,嚴重削弱了農村金融服務于農村經濟的功能。2003年農業銀行全部貸款只有10%投向了農村,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這個比例是98%(溫濤、冉光和、熊德平,2005);在新一輪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農村信用社為了自己脫困,也開始進行規模經營,撤并集中,基層業務代辦點大量撤并、人員清退,決策權限上收(何廣文,1999,張杰,2003),業務非農化;農村郵政儲蓄只吸收儲蓄不發放貸款,其近8000億元存款中60%以上來自農村,估計導致凈流出農村資金在6000億元以上(林毅夫,2003;何廣文,2002;張杰,2003)。在農村正規金融的另一重要領域――農業保險方面,中國每年約有0.4-0.5億公頃農作物受災,占全國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3左右,成災面積占受災面積的比重在40%以上,但全國農業保險費收入占財產險保費收入總額的比重卻由1992年的3.6%下降到2002年的0.6%。由于缺乏相應政府補貼等政策支持,加之農業保險的高賠付率,商業保險機構提供的農業保險業務極度萎縮。2002年,中國農業保險收入僅占農業增加值比重的0.043%,平均每個農民繳納的農業保險費為2.6元,獲得的農業保險賠付款僅1.8元,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張紅宇,2003)。而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十余年,上市企業已逾千家,而“農業板塊”企業尚不足40家,中國農業吸收外商投資項目數占外商投資項目總數的比重不足3%,投資額還不足2%。除此之外,農村金融發展還承受著區域金融發展失衡以及地方政府行為不規范所導致的各種頑疾。林林總總,顯示出“二元結構”下農村金融發展的基礎已經受到嚴重危害,農村金融自身的脆弱性在不斷加劇。如果在這些外部環境壓力的作用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之間形成相互制約的惡性循環,那么農村金融的體制性風險將進一步擴大,農村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將難以
保障。
中國正處于經濟體制轉型期,在當前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入世后面對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以及中央致力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經濟建設、解決“三農”問題的大背景下,對中國農村金融風險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因此,加強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理論研究,明確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目標和原則,擺正農村金融風險控制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關系,并以此為基礎實現農村金融風險的真正有效控制,對當前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促進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良性循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二、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目標
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目標,總的來說,是防范和處置風險,使農村金融風險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并盡量防止和減少損失,以保障農村資金籌集和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
具體來說,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目標有三個:一是適應性。農村金融服務對象是農村經濟,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長是農村金融的主要使命,這也決定了農村金融的風險控制不能脫離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它必須適應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的需要。片面強調農村金融風險的控制,而置農村經濟的發展于不顧,其結果反而會造成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的非協調性,加劇農村金融風險的積累和擴散。因此,只有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的農村金融風險控制模式才具有生命力(Jonathan and Christopher,2005)。二是安全性。對金融系統而言,其業務活動是建立在負債經營基礎之上的,只有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只有在資金安全的條件下,通過經營、運作,才能實現收益,才能實現金融業的生存和發展,農村金融產業也不例外。對整個經濟系統而言,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不僅僅影響到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更為重要的是,它將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而影響到國計民生、政局穩定和國家安全。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能夠促進經濟穩定發展、社會安定以及人民安居樂業;而一旦金融形勢惡化導致金融危機、經濟崩潰、社會動蕩不安,將進而影響到整個國家安全。1929年的世界金融危機、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機、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2000年拉美金融危機都為我們提供了雄辯的事實佐證。同樣,農村金融作為農村經濟的核心,其體系的健全性及運行的有效性對農村經濟和整個國民經濟也是至關重要的,我們必須要保證其安全性。三是贏利性。農村的金融機構作為一個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它的天然屬性;而整個農村金融業作為相對獨立的產業發展,也必然會以追求利潤為目標,否則農村金融自身的發展就會成為空談,難以維系(冉光和等,2004)。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現階段的銀行業得到反饋。由于當前我國正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產權制度不清和國有企業改革進展緩慢,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資金管理上仍基本執行規模控制管理,資金的供給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和地方色彩。特別是支持國有企業“扭虧脫困”的責任和義務,使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積累了大量不良貸款,形成了國有銀行對國企的“資金供血”機制。反過來,企業資金來源長期主要依賴銀行貸款,又形成了對銀行信貸的“倒逼”機制,在國有企業對銀行和國家普遍存在“道德風險”的情況下,企業逃、廢債務已經成為當前我國金融運行中的普遍現象,結果導致銀行貸款自受到嚴重侵害,經營難以自主,大量的不良貸款嚴重影響銀行的財務狀況,贏利性原則自然難以堅持。長此以往,銀行的正常運轉將難以為繼,并將進一步波及整個金融業。因此,為了維護我國經濟金融體系的有效運轉,促進金融業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贏利性目標必然是金融風險控制(包括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基本目標。
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三個目標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適應性、安全性必須服從并服務于贏利性這個目標,贏利性目標是適應性、安全性目標的歸宿,若沒有贏利,適應性、安全性目標也就失去了意義;適應性、安全性目標又是贏利性目標的前提,沒有適應性、安全性,贏利性便無從談起。
三、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原則
金融風險控制是指各類經濟主體在金融運行的過程中,通過對各種金融風險的認識、衡量和分析,采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以最低成本即最經濟合理的方法來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獲得最大收益,避免可能發生的損失的一種金融管理方法。由于農村金融是一個復雜的綜合體,要保證其合理有效的運轉,實現其風險控制的目標,在具體的實踐中,人們在構建各種風險機制和實施各種管理措施時,還必須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監控原則
市場經濟的本質是法制經濟,金融風險的監控必須以法律為保障。首先,法律是市場主體資格健全和行為規范化的保障。市場經濟運行的主體是構成市場經濟的墓本要素。健全的市場經濟必須有合格的市場主體,而合格的市場主體本身又包含了主體資格健全和行為規范化兩層含義。一方面,法律規范明文規定金融市場主體的準人條件和標準,從而杜絕不健全主體及非法進入者對市場秩序的沖擊。另一方面,法律的規制、引導、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體行為的自發盲目性,使之真正成為具有自覺性、守法性和自律性的合格主體;成為自覺遵守市場“游戲規則”的理性“經濟人”。其次,法律是合法市場行為的保障。現代市場經濟主體間的經濟往來,普遍以契約方式完成。契約自身的平等、誠信、等價有償等特點可以擔當維護交易安全的重擔。而作為法律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契約制度,不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確認,而且還能以法律強制力切實保障契約的履行。再次,法律是金融市場適度競爭和有序運行的保障。競爭機制作為市場機制中資源配置的基本方式,是價值規律作用的直接體現,是市場機制運行的前提基礎。但良性競爭與公平競爭的實現,無法依靠市場機制自身力量維系,只能依賴法律的強制力加以調整和保障。只有在通過法律機制確認的正當的市場準入標準、準入主體、行為規則的條件下,公平交易、平等競爭才能切實得到保證。同時,市場秩序雖然是主體共同行為選擇的結果,但這種運行秩序的確立只有以信用規則和法律約束加以確認,才能真正為主體自覺遵守。所以,政府如何運用金融政策進行宏觀調控需要法律授權,政府宏觀調控的權力、范圍、措施及效力均需法律明確規定;金融市場主體的行為規則需要法律確認,金融市場秩序需要法律建立,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認為,法制化是中國農村金融市場建設的必由之路,當然也是防范和化解農村金融風險的必由之路。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目標確定后,在整個監控的過程中必須符合法律、依據法律、不得與法律相抵觸。具體要求是:農村金融必須依法運行,接受法律、法規的約束,農村金融的主體必須遵守法律,合法開展經營活動。
(二)適度競爭原則
競爭機制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運行機制。市場機制的原始
功能之一,就是資源配置功能,即以競爭機制為手段進行資源優化配置。競爭廣泛存在于市場經濟之中,任何市場主體都不能回避。隨著我國政治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業走向市場,走向競爭已是不可避免。因此,冷靜面對現實,正確認識金融競爭的利與弊,真正使金融競爭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建設,已顯得十分必要。農村金融在農村經濟和國民經濟中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只能以“適度競爭”使市場保持一定活力,實現其健康有序發展。因此,必須在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程序、條件和布局等方面嚴格把關,杜絕一哄而上,遍地開花現象;保證農村金融機構的適度市場占有率和效益水平,并在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項目等方面下工夫,以避免因市場規模有限而引發過度競爭,而難以控制金融風險。同時,為了使農村金融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盡可能多的全融服務,必須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防止壟斷,鼓勵金融企業在合理適度競爭的基礎上提供高效率、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防止過度的、無規則的金融競爭,無規則競爭會導致金融秩序的混亂,削弱整個農村金融體系為農村、農業、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的功能,或導致大規模的金融集中和壟斷,不利于農村經濟發展。堅持適度競爭原則還必須建立合理、可行的金融競爭保障機制。優勝劣汰是市場競爭機制的一個不可避免的重要原則,它必然導致一些金融企業不能適應市場變化而被淘汰,由于金融機構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其債權債務關系十分復雜和廣泛,它們的破產比一般企業破產給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大得多,可能會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農村金融風險的控制應該包含保障機制,通過保障機制一方面確保金融企業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確保存款人、保險人、投資者以及金融商品或金融服務的消費者等等的合法利益,為金融競爭創造穩定的金融秩序,避免發生因金融危機而造成的損失。
(三)協調合理原則
金融風險的控制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兩難選擇,這在農村金融風險控制過程中更為明顯,因此,協調合理是農村金融風險控制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一方面,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目標中包含保障安全與實現贏利兩個方面,安全穩健與風險防范及風險管理是緊密相連的,但與贏利性又有相悖的一面。追求贏利性目標的同時,如不注意風險的防范和管理,必然會危及農村金融業的安全穩健,農村金融機構一旦遭遇經營風險,產生信用秩序混亂,就會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引發擠兌風波,妨礙農村經濟增長和金融體系安全運行。農村廣泛存在的“羊群效應”,使得金融機構特別是大銀行和信用社一旦破產倒閉會損害農村大眾對整個金融體系的信心,從而有可能會導致金融危機,引發整個社會的經濟危機。因此,農村金融風險控制應確保保障安全與實現贏利兩個目標的協調合理,既不能因為安全問題影響了經濟效益,也不能因為效益問題忽略了安全保障,只有保持二者的協調合理,才能實現農村經濟金融的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農村金融風險控制往往還會涉及到利益上的矛盾,尤其是商業性金融機構與農村金融整體利益目標的矛盾。作為一個特殊而重要的經濟子系統,農村金融業要搞好自身經營活動,完成社會分工中金融業應當承擔的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責任,從而也促進其自身的發展;同時農村金融的運行,要促進農村經濟繁榮、社會安定和環境優化,通過為國家提供稅收等為社會作貢獻,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促進地區間的合作與互助,促進社會總體經濟效益的提高,促進文化素質、精神文明的提高和社會風氣的改善,促進農村經濟和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均衡增長。農村金融存在和發展的目標是為了滿足農村社會經濟的需要,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故其社會經濟效益是極其重要的,所以,農村金融風險控制必須兼顧全局,做到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協調一致。
四、農村金融風險控制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關系
在農村經濟運行中,科學、合理的農村金融組織和制度體系能夠分散存在于農業、農村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以增進農村經濟活動的可預見性,促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因此,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與農村金融風險控制密切相關。當然,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也必須要講求農村金融機構自身的效率與安全,沒有風險的有效控制和良好的經濟效益,農村金融自身的功能也就難以正常發揮。
(一)合理的農村金融安排是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關鍵因素
正如麥金農和蕭所指出的那樣,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制度與經濟發展之間處于一種相互制約的惡性循環狀態,這種情況在農村領域更為突出。在這些國家,由于金融制度落后和缺乏效率,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缺乏流動性的資金反過來又限制了農村資金的積累和對金融服務的要求,制約著農村金融業的發展,形成農村金融與經濟發展相互制約而處于落后的局面(Shaw,1969;MacKinnon,1973)。而且,許多發展中國家為了實現工業化的發展戰略,通常以犧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為代價,強制性地迫使農村金融服從于經濟發展戰略,成為國家控制下向工業和城市輸送農村經濟資源與剩余的管道。因而,這些國家普遍存在農村金融管制嚴厲,農村金融組織功能不健全,農村金融資源流失嚴重,農村金融風險分散與轉移機制缺乏和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弱等問題。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逐步推進,相當多的國家已經認識到“金融抑制”和“非均衡發展戰略”的局限性,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以推動農村金融快速成長的金融體制改革必不可免。因此,在發展中國家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的歷程中,總是伴隨著以制度調整和資源整合為手段的金融重組與改革過程。同樣,防范與化解農村金融風險問題往往依靠的也是農村金融制度的調整、組織的重構和資源的整合等措施。因此,實現我國農村金融風險有效控制離不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
麥金農和蕭同時認為在金融市場落后的情況下難以達到“金融深化”的目的,金融市場的發展是“金融深化”的關鍵所在。金融體制改革的首要選擇當然就是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金融市場作為市場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核心傳遞中樞。這就決定了,任何金融體制的設置都必須以促進金融業和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保證金融政策的宏觀調控職能的實現作為根本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做到:金融監管體制的設置合理,金融機構的布局適當,金融與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所以,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一方面能夠增強農村金融市場穩定性、克服農村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實現低成本基礎上的有效監管,有利于農村金融內部運營風險的防范;而另一方面,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一般能夠帶來服務改善,強化“三農”的金融服務、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特別是有利于滿足多數農戶和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從而促進農村經濟金融的協調發展,減小農村金融外部環境風險爆發的可能性。這說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不僅有助于農村金融風險控制,而且它本身就包含了對風險控制的要求。如果不能
將風險控制在合理水平上,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也就失去了意義。合理的農村金融安排能使農村經濟與金融在一定制度保障和互動狀態下實現良性循環。
(二)科學的風險控制模式是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必要條件
關鍵詞:商業銀行;道德風險;防控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0-0-01
黨的十明確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質,這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基本任務,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弘揚時代新風。銀行是經營風險的特殊企業,風險無時無處不在,必須時刻繃緊風險防范這根弦。在現代商業銀行管理中,員工管理尤其是對員工行為的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銀行各項工作的完成、目標的實現、銀行的生存與發展無不與員工的行為相關。作為金融風險重要組成部分的道德風險,在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和客觀存在著,正確防范和處理來自內部和外部的道德風險,是當前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課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對金融違法行為一直保持著高壓態勢,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理力度不斷加大,一些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但個別金融機構依然發生了嚴重的違法案件,給銀行業造成了惡劣影響。對照問題,深究根源,既有思想認識、制度執行上的原因,也有綜合素質、履職能力上的原因,突出表現在一些金融機構違規行為屢禁不止、風險控制措施不力、合規管理基礎不牢、合規文化扎根不深、廉潔從業意識不強,尤其是重發展輕管理。
遵紀守法、自律合規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關系著個人命運、家庭幸福,又關系著事業發展,既需要思想教育,凈化品德靈魂,又需要制度約束,防范不良行為。面對當前經濟金融形勢的急劇變化和艱巨繁重的發展任務,商業銀行要貼近實際、貼近工作、貼近員工,不斷提高員工的道德修養,強化制度約束,構建合規文化,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一要加強思想道德修養。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動的“總開關”。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堅定理想信念、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制能力,才能過好拒腐防變關。要教育干部職工自覺加強職業道德、職業操守、行為準則、法律法規的學習,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凝聚正能量,做到持正念、揚正氣、走正道、干正事,不斷提高服務客戶的思想素質,不忘事業至上、工作第一,平和對待名利,辯證對待得失,坦然對待進退,正確對待組織、群眾和自己,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利益。二是加強制度紀律約束。積極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管理辦法”,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簽訂、檢查和考核,履行“一崗雙責”,開展廉政談話、警示教育、述職述德、走訪座談、黨務行務公開、治理商業賄賂、重大事項報告等工作,進一步形成反腐倡廉、案件防范的高壓態勢。三要堅持發展與防控“兩手抓兩手硬”。切實堅守風險底線,扎實筑牢“執行講規范、過程有監控、違規必追究”的治理防線,前移防范關口,優化操作流程,明確各項業務的風險控制點,強化對操作規范和流程的全面監督,營造有效的內控環境,確保內控制度、防范措施落實到位,保護員工健康成長,維護事業長治久安。
嚴格員工行為排查,嚴密監測異常行為,對道德風險保持“零容忍”。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案防工作的領導與管理,把案件風險防范作為重中之重來抓,做好員工的日常行為排查和監督,密切關注員工八小時內外的不良行為,發現異常,積極采取措施予以穩定和化解,避免造成負面影響。要建立形成案防工作聯動機制,定期召開案防工作會議,把握形勢,通報信息,研討措施,指導案防工作,營造全員參與案件防控的良好氛圍,使不法人員在正能量的威懾下,不敢違規、不能違規、不想違規。要全力控制案件風險,進一步完善落實案件防控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禁止性規定,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崗位輪換交流,筑牢案防堤壩,消除案件風險,重點防范內部員工伺機作案,一經發現堅決從嚴從重處理。要強化責任風險意識,加大責任管理與考核,明晰全部關鍵環節、要害崗位、重要部門的人員責任界限,嚴格責任目標考核,保持案防高壓態勢。要提高監督檢查的密度廣度深度,特別是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遵、有紀不守、屢查屢犯、屢教不改,以及影響運營質量和安全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從嚴從重上追兩級責任,達到“懲處一點警示一片”的目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