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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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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專業化

社會治理專業化范文第1篇

關鍵詞:非專業素質 品德 創新

長期以來,應試教育的種種弊端,一直遭受社會各界人士非議,大學生就業難也一直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究其原因,我認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學生非專業素質的培養一直未引起學校的重視,導致學生步入社會后無所適從。

高職院校是以就業為導向為社會輸送專業人才的“基地”,一般比較強調專業技能的培養。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發現影響高職院校學生就業的不僅注重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專業知識,用人單位更看重畢業生的環境適應能力、性格、人際交往能力、自我表達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對生活和工作的態度等綜合素質。也就是說,除了專業知識以外,“軟實力”,即“非專業素質”也是影響學生就業的一項重要因素。非專業素質的培養不僅僅影響到畢業生的一次就業,甚至對于就業結構、就業適應力、就業二次流動都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因此,重視學生非專業素質的培養,提升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力已成為未來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學生非專業素質方面存在問題

(一)“德”與“心”的缺乏

“德”當然指的是大學生的品德方面,目前大學生擇業時考慮更多的不是對企業的奉獻、長遠的規劃、自身的素養提升,而是自身獲得的收益及如何去通過非正常途徑提升自身的競爭力。例如,我們在就業市場經常聽到的一個班能出好幾個班長的現象。而有幸找到工作的一些學生在工作崗位上考慮的也不是自身價值的實現,而是工作環境的舒適性。“心”當然是指心理素質。這也是非專業素質里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如今的社會是一個競爭激烈、雙向選擇的社會,打破了以往的定向分配模式,這種既為廣大的大學生提供了公平競爭和施展才華的機會,同時又對大學生的心理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畢業生心理準備不足,出現焦慮、恐懼、自卑等不良心理狀態,幻想依靠學校或者家人等其他社會關系幫助自己進行選擇,有的甚至產生了嚴重的就業心理障礙。在嚴峻的就業形勢下,一些學生不能正確認識個人發展目標,不懂如何實現個人價值,有的甚至走向極端。這些都為我們敲響了警鐘。

(二)角色轉變能力差,社會適應性弱

一個人對社會的適應能力主要體現在社會認知能力、客觀的社會角色定位、實現社會角色的基本技能、社會交往的能力、自我完善與適應環境及其變化的能力等。對于剛出校門的學生,他們在理想與現實的碰撞中往往不能盡快融入到社會的角色中去,容易出現盲目失落的心理狀態,甚至自怨自艾,抱怨社會,走向難以適應社會的困境。對于出現的這種狀況,我認為主要是學生自身自我定位不準確,團隊意識薄弱,不能客觀認識社會發展現狀,自身缺乏溝通能力和表達能力,導致眼高手低,從而在困境中難以自拔。

(三)因循守舊,創新能力差

創新能力是民族進步的靈魂、經濟競爭的核心。當今社會的競爭,與其說是人才的競爭,不如說是人的創造力的競爭。而在現行的嚴進寬出的大學體制下,大部分大學生在校期間比較容易放松,甚至放縱自身,無所事事,消遣度日,無心提升自身的創新能力和整體素質,畢業后除了學到了書本的一些專業知識外,身無一技之長,又不能很好地變通知識,把知識轉化為能量,以致成為“庸才”。

二、如何培養學生的非專業素質

( 一)引起重視,加強引導

我們要從上而下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高校在立足專業素質培養的同時, 要高度重視大學生非專業素質培養,尤其在德育及心智的培養方面,不斷提高大學生的思想品德素質、心理承受能力、溝通和表達能力、團隊意識等。學校更要從組織機構、資金支持上保障相關非專業素質教育的順利開展,把大學生道德教育、心理健康輔導、素質拓展訓練以及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構建完整、科學的非專業素質教育平臺。

(二)構建科學教育體系,提升學生適應社會能力

學校要注重構建科學的教育體系,建立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制度, 形成從入學到畢業貫穿整個學校教育的完整教育培養體系,培養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力。除了注重一般性的就業指導課程之外,學校還應多為學生尋找實習基地,建立穩定的社會實踐與實習實訓雙重身份的育人基地,使學校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有機結合,讓學生從感性上把握社會的整體就業形勢,盡快融入社會角色。

(三)廣泛開展各類創新活動,提升學生創新意識

學校應鼓勵大學生積極參加各種科技創新活動,創造一種良好的學生科研氛圍,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鍛煉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高校結合專業素質教育積極開展校內科技創新比賽、知識競賽等創新活動,并加大宣傳力度,讓學生的思想形態由“讓我創新”變為“我要創新”,從而形成一種積極的創新氛圍。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拿出適當資金用于獎勵獲得一定成就的學生,激發學生的創新欲望。

總之,非專業素質教育是我國教育發展的大計,高校必須轉變觀念,重視對學生非專業素質培養,將非專業素質教育與專業素質教育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使非專業素質教育也成為高校人才培養機制的重要一環,強化學生非專業素質培養,提升學生適應社會能力。同時,學校應在非專業素質教育的組織、資金、指導教師等方面給予更多支持,積極探索非專業素質的更深層次內涵,研究非專業素質教育模式,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非專業素質評價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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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然,高紅欣.高職畢業生就業影響因素分析及其對策[J].職教通訊,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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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景乾,吳家禮,許芳奎.依托行業的高職教育辦學機制析探[J].中國高等教育,2010(17).

社會治理專業化范文第2篇

一、信任與我國家族企業治理

(一)信任與我國家族企業的信任特性

關于信任的概念,眾說紛紜,既有微觀、中觀、宏觀層面的理解,也有狹義和廣義的理解。如甘比塔從微觀的角度認為信任是一個人的主觀意愿,即信任者在多大程度上有理由相信被信任者的動機會引導他或她去按照信任者的利益行動(Willamson,2001)。福山則從宏觀上認為信任是一種建立在宗教、傳統、歷史、習慣等文化機制上的一個國家的社會資本,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社會信任度(福山,1998)。而國內學者李新春則從中觀的角度出發,認為信任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控制或治理機制,可以部分地代替法律等強制性約束制度,并指出對一個企業而言信任不是一項獨立的資源,將它理解為一種制度環境或制度要素更為合理(李新春,2003)。所謂狹義上的信任就是指個人之間的人際信任,存在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之中,表現為一種主觀意愿;廣義上則不僅可以指人際信任,還應包含制度信任,即人們表現出來的對制度環境或某項制度安排的信任。從以上關于信任的定義我們不難看出,信任可以被理解為從絕對不信任到絕對信任的一個連續流。這種連續流可以是個體層面的也可以是社會層面的,而且,二者可以相互影響,也可以相互分離。比如說福山就認為我國是一個低社會信任度和高個人信任度的國家。同時,信任不僅僅是一種主觀愿望、社會現象,而且可以將信任看作影響一個國家企業治理效率、治理機制選擇的重要變量,或者就將其認為是一種治理機制。在本文的分析中,筆者更傾向于將信任看作是影響企業治理機制選擇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變量。

福山從宏觀的角度認為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具有不同的信任體系,這種認識是值得肯定的。但簡單地認為我國是低社會信任度的國家值得商榷。如果觀察我國的社會經濟結構,就不難發現我國的信任結構是不能簡單地用低信任度來描述的。因為,在家族或延伸的合作團體中存在著極高的信任。相比之下,普遍信任與特殊信任的區分較適合于我國的信任結構,但這兩個概念是不清晰的。[1]相對于西方社會的普遍信任而言,我國是存在內外有別的特殊信任。我國信任結構的特殊性在于特定的家族主義價值觀和行為方式,或者說,特殊主義的具體表現是與家庭、家族相聯系的。對于家庭、家族或家族化成員(自己人)表現出高度信任,而對于非家族(化)成員(外人) 則表現出很低的信任或不信任。這種基于家族主義價值觀之上的特殊主義信任被李新春定義為家族主義信任。這是一種具有特殊意義的特殊信任原則。

我國家族企業的信任正是建立在這種家族主義信任的基礎之上的。家庭內部最親密成員之間的信任是一種本能的、潛意識的充分信任,因而,家族企業內部大量主要崗位都由他們占據。而對于家族企業內部的“族人”、“外人”則按照先生的“差序格局”原則,由親到疏,信任程度也不斷下降。但是,要強調的是對于家族企業內非至親的信任不是本能的、潛意識的充分信任,而是一個建立在個人特征化的信任編碼、歷史記錄和動態的分類管理方式上的過程,或者說是一種“準家族化” 、“關系網絡化”的過程。最初的信任仍然是建立在自然信任分類的基礎上的,自然信任分類是通過一些重要的關系特征來識別,如家族化差序結構與信任的基本對應關系。然后,通過相互之間的接觸、聲譽、口碑不斷積累對彼此的信任信息,在實踐中不斷排除不值得信任的人而逐漸重用值得信任之人。在這個過程中,有一點特別重要,即“至親”在實踐過程中出現不信任的行為,家族企業主(家長)可以容忍,并可能給予他多次機會改過,這種本能的信任相當強烈;而“族人”雖然在信任的起點上比“外人”要高,但是最終和“外人”一樣,即使信任程度能夠不斷積累,不斷提高,但最終都難以達到與“至親”相同的信任(這種趨勢隨著家庭規模越來越小,家族意識越來越淡薄的情況下愈加明顯),而且,這種信任是不夠穩定的,它必須借助一些附加的抵押(這種抵押可以是隱性的情感契約,也可以是顯性的物質或報酬抵押)。由于這種信任的脆弱性,一旦出現不信任行為,這些人的信任度將迅速下降,甚至被逐出家族企業。這個過程如下圖所示:

(二)家族主義信任對我國家族企業治理的影響

我國家族企業普遍的特殊性信任在李新春看來就是家族主義信任。這種信任特性的形成與我國長期來以儒家倫理為核心的家族主義傳統密切相關。但是,這種信任體系顯然是難以無限拓展的。一方面家庭、家族成員有限,另一方面,由于不斷與外人建立長期合作關系,通過實踐檢驗信任需要成本。因此,家族信任只能是存在于一定的范圍內。

因而,這種信任特性就成了我國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中一個不得不考慮的重要變量。在企業的創業初期,經營規模小,擁有一個彼此充分信任,目標高度一致的團隊是關鍵。家庭由于其天然的經濟組織及家長權威、家庭成員之間心領神會等特性使其成為最好的企業創業組織形式。顯然,家族信任是我國(也是世界上)家族企業成為企業創業初期的基本組織形式的主要原因。

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家族信任開始受到其固有的半封閉特性的限制,逐漸影響到企業的效率。然而,家族企業主一方面仍然要牢牢控制住企業,另一方面也不得不適當調整其信任結構來適當提高企業效率。于是,家族企業主嘗試著通過讓信任起點較高的“族人”進入企業,并通過重復接觸,對經得起信任檢驗的人委以較重要的任務,擴展信任半徑,提高企業的適應性。此時,企業也開始考慮融入外部財務資本問題,但由于外部市場機制不健全,投資者也難以對家族企業產生信任,因而此時家族企業的外部融資很少,即使有,也主要是進入企業的“族人”所帶來的借款,在某種程度上這種借款具有“抵押物”的性質。①

家族企業規模進一步擴大,“族人”進入企業也不能滿足企業擴張對專業化人力資本的需要。此時,家族企業主又將其視角轉向其“社交圈子”,因為這一部分“外人”相對于那些沒有任何接觸的“外人”而言,他們的信任起點又要稍高。尤其,通過“圈子”內成員之間相互傳遞的信息和口碑,再加上“圈子”內的集體懲罰和聲譽效應,“圈子”內的人或“圈子”內的人介紹的人成為家族企業擴充其人力資本和財務資本的第三重備選擇集。但此時,信任中的情感成分已經不高,更多地注重理性的算計信任(Williamson)。這些與家族企業主“圈子”相關的“外人”進入家族企業,一方面仍然會帶有一些“抵押物”,如“圈子”內的友誼、聲譽以及承諾等;另一方面,與算計信任相關的正式契約也逐漸普遍起來。此時,家族企業的治理出現了關系治理和正式契約治理并存的局面。家族企業治理向現代企業治理邁進了重要的一步。

家族企業主的社交圈子是有限的,但也具有一定的延伸性,如通過朋友的朋友而延伸。但隨著“圈子”的擴大,基于情感等非理性的信任成分會不斷下降,而代之以基于理性算計的正式契約的制度性信任(也即西方的普遍信任)。當家族企業主已經大量向“圈子”外或者說信任起點非常低的“外人”開始融入人力資本和財務資本時,基于制度信任的現代企業治理機制就得以建立起來了。當然,在現代企業治理機制的建立過程中,作為“外人”的人力資本或財務資本的投資者的積極談判是非常重要的促進力量。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家族主義信任對我國家族企業不同時期的影響是不同的,家族主義信任本身并不是故步自封的,也不是一個完全靜止的概念,它是一個具有適應性的動態的概念。它是低普遍社會信任的必然產物,同時,它也是連接高普遍社會信任的橋梁。因而,我們將信任分為:家族信任、泛家族化信任、網絡信任②和普遍信任四種形式,前面三種都可以稱為家族主義信任。[2]在這個家族主義信任拓展的連續流的四個階段上,家族企業主將相機地選擇治理機制。

二、專業化分工與我國家族企業治理

對于企業來說,企業的成長不僅僅是規模的擴大,而更多的是表現為內部專業化分工的深入,能夠持續裂變出新的部門和崗位。建立在專門知識和技能基礎上的分工可以帶來“合作剩余”,它是要素所有者憑借集體協作獲得的超過各自單個活動收益的總和,不僅包括一般的企業剩余,還包括全部的要素準租金,由“協作力”和“集體力”產生的效益。[3]

我國家族企業內部專業化分工的發展,是家族企業適應外部環境變化的結果。一方面,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市場需求越來越難以預測,企業面臨的外部不確定明顯增強,客觀上對企業家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對企業家個體來說,其企業家能力不是一個恒量,也許能夠跟隨環境的變化和后天的積累更加提高,但也有可能是對外部迅速變化的環境越來越把握不住,企業家能力迅速下降。我國家族企業的創業者(企業家)絕大多數文化素質相對較低,因而其企業家能力下降的可能性更大。另一方面,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的內部分工也不得不深化,如家族企業的創業初期,企業基本上沒有什么分工,企業主往往集經理、會計、營銷人員于一體,屬于典型的個體企業。但是,在企業規模擴大以后,再神通廣大的企業家都難以集所有的事情于一身。

因而,無論是應對外部的不確定性,還是做好企業內部的管理經營工作,家族企業要發展就必須實現專業化分工。家族企業早期的分工幾乎沒有考慮專業化要求,主要是建立在經驗、熱情和默契的基礎之上。但是,在競爭加劇的情況下,在超越家族范圍之外搜尋和引入具備專門知識的外部人力資本作為人成為迫切的要求,在這樣的背景下,把營銷、技術、財務甚至是總經理的崗位讓給具有專用性人力資本的“外人”也成為必須。因為,只有這些專用性人力資本才能為家族企業創造更多的利潤,才能保障家族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而相應地,家族成員則可能因為自身缺乏相應的能力或相關的培訓而不得不讓出相關的崗位。可見,家族企業的發展過程也就是Berle和Means(1932)所指出的“兩權分離”的過程,對于委托問題的治理也就成了家族企業治理不可回避的問題。

但是,我國家族企業對引入外部人力資本往往是消極的。因為,雖然引入外部人力資本可能會給家族企業帶來更高的收益,但這是有條件的,即能夠保障外部人按照家族企業主的意愿行事,為家族企業主的效用最大化而服務。要做到這一點,就要求家族企業構建完整有效的治理機制,而構建復雜的治理機制,對人進行監督、激勵,還要讓家族成員退出原有的崗位,都給家族企業主帶來了現實的成本。顯然,只有預期專業化分工帶來的收益大于家族企業付出的現實成本的情況下,作為理性的家族企業主才可能引入外部專業人。

所以,在專業化分工要求不是特別強烈時,家族企業將不會引入外部專業人,采用家族倫理治理(古典治理)模式;而當專業化分工要求比較高時,家族企業主仍然會在權衡預期收益和治理成本之后進行選擇,而且選擇的次序也是按照治理成本由小到大的順序,結合前文中家族主義信任對家族企業治理機制的影響,家族企業主對人的選擇順序是族人――圈內人――外人。而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則相應是泛家族治理――網絡式治理③――現代式治理。

三、信任、專業化分工與我國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一個綜合性描述框架

正如威廉姆森(Williamson, 1985)所強調的資產專用性是關系契約形成的重要變量一樣,筆者認為,信任也是形成關系契約非常重要的變量,這一點在家族企業治理機制演變過程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可以說,家族企業治理機制的演變就是由基于高度情感信任的關系契約治理向基于普遍社會信任、制度信任的正式契約治理轉變的過程。其中,信任形式的轉變是基礎。本文在周立新[4]將信任分為家族信任(基于家族主義價值觀基礎之上的信任,即基于血緣、親緣、姻緣基礎之上的信任)、泛家族信任(基于地緣、業緣、學緣基礎之上的信任)和社會信任(靠法律、法規制度和道德規范維系的普遍主義信任)三大類的基礎上增加一種網絡式信任。這種信任是從泛家族信任中獨立出來的一種集情感信任和算計信任于一身的信任,由于它不同于泛家族信任先將信任對象“準家族化”之后給予普遍的情感信任,而是一開始就主動降低情感信任而輔以正式契約的制度信任,并且它是由特殊信任向社會普遍信任過渡的重要中間形式,因而有獨立成類的必要性。信任對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的影響主要體現為對交易成本的影響。信任度越高,包含成本在內的交易成本就越低。

顯然,信任不是影響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的唯一重要的變量。家族企業主對治理機制的選擇是在權衡交易成本節約和企業效率提高兩者的基礎上作出的。而影響企業效率(或者說家族企業主效用)的一個關鍵變量是專業化分工。一般來說,企業面臨的競爭越激烈,外部不確定性越大,企業規模越大,專業化分工(主要指管理專業化)的要求就越高。同時,專業化分工程度越高,企業的效率越高。因而,專業化分工也是影響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的重要變量。

那么,信任和專業化分工是彼此孤立地影響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的嗎?答案是否定的。在對家族企業治理機制的選擇中,它們相互影響并最后共同決定家族企業治理機制選擇。通常而言,信任度越低,即使外部環境迫切要求企業實施專業化分工,家族企業主也會因為擔心外部人不可信任而不愿意引進外部專業人力資本。同樣,專業化分工的程度越高則越要求較高的社會普遍信任,因為,如果不存在較高的普遍社會信任,則道德風險盛行,成本高昂,進而影響企業的專業化分工程度。因而,信任和專業化分工相互影響,并最終分別通過影響交易成本和企業效率進而決定家族企業治理機制的選擇。我們用以下綜合性描述框架來分析我國家族企業治理機制的選擇模式:

1-當社會普遍信任程度很低時,創業者往往會用基于血緣關系的高度家族信任予以替代社會信任,以家族企業的形式作為主要的創業形式。原因在于,家族信任尤其是至親間的信任是自發和相互的,而且由于家族成員長期生活在一起,對彼此的習性非常了解。成員之間的默契和充分信任大大降低了締約成本、成本等交易成本。尤其是在企業處于創業初期,家族成員在“共患難”的情況下,這種節約交易成本的優勢非常突出。另一方面,當專業化分工程度也很低的情況下(如傳統產業的小規模家族企業),家族內部成員足以應付企業內部的各種活動,家族企業主“能人”的角色發揮得淋漓盡致,也進一步樹立了家族企業主的權威。此時,集“企業家”、“核心簽約人”、“家長”三重身份于一身的家族企業主本身就是效率的代表。因而,在社會普遍信任很低,專業化分工要求不高的情況下,古典式治理機制由于其低交易成本和高效率成為家族企業最佳的治理機制。當然,隨著專業化分工要求的進一步提高,家族企業主“能人”的作用明顯減弱,但如果由于沒有引進外部專業人力資本和財務資本所帶來的效率損失低于基于家族信任而節約的交易成本所帶來的收益增加,則古典式治理機制仍然是家族企業的最佳治理機制選擇。

2-當普遍社會信任為中等程度信任時,家族主義信任會向“族人”及“族人”之外的人拓展,在這一階段,基于地緣、友緣、學緣基礎的外人會通過家族企業主實行的“養親”、“姻親”、“干親”、“盟親”等方式“準家族化”。[5]通過引入身份和情感等抵押品使被“準家族化”的外人的可信度大幅度提高。顯然,這種帶有抵押品的情感信任仍然是一種非制度信任,由于不涉及或很少涉及各種正式的契約,也不會有太多的監督,此時的交易成本仍然較低。當專業化分工程度要求不高時,通過引入“準家族化”的外人,一方面能夠滿足專業化分工的要求,使家族企業保持較高效率。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家族企業主能夠安心地從繁多的事務中擺脫出來,享受閑暇等帶來的其他效用。此時,通過權衡交易成本、家族企業主自身效用,這一階段的家族企業會選擇泛家族式治理機制。目前,我國有一定規模的家族企業較多地采用這種治理機制。

3-正如前文分析中所指出的網絡式信任是從泛家族信任中獨立出來的一樣,網絡式治理機制與泛家族治理機制也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不同的是,網絡式治理機制是在普遍信任程度為中等,但專業化分工要求很高,家族企業為適應這種外部環境而采用網絡化集群發展模式后,網絡內部的家族企業所采用的治理模式。其根本特征在于集基于情感信任的關系契約治理和基于制度信任的正式契約治理于一身。當普遍信任為中等程度信任,且專業化分工要求很高時,家族企業主通過“準家族化”的外部人數量是有限的,并難以滿足高專業化分工的要求。此時,家族主義信任會進一步拓展,家族企業主個人社交圈子中的外人大量通過“朋友的朋友介紹”的方式進入網絡內部各家族企業。一方面,由于這些外人是帶著“朋友的情面、保障”的抵押進入家族企業而信任程度會有所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家族企業主對這些外人采用基于情感信任的關系契約治理;另一方面,畢竟社交圈子的擴大使得總體情感信任程度大幅下降,為了防范風險,家族企業主不得不部分地實施基于制度信任的正式契約。于是,家族企業主通過這種適中的交易成本來滿足高度專業化分工的要求,獲得較高的企業效率。

4-當社會普遍信任程度非常高時,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表現為非人格化的制度信任,并且在這種信任條件下,產品市場、資本市場、勞動力(職業經理人)市場等迅速發展,并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非人格化交易的機制。由于這些完備的市場治理機制的形成,家族企業主可以大膽地引入“外人”,并輔以健全的內部治理機制,可以使家族企業以適中的交易成本充分發揮專業化分工的優勢。即使是在專業化分工要求不高的情況下,家族企業主也可以通過引入“外人”,在不降低企業效率的情況下充分享受閑暇等帶來的效用。因而,在社會普遍信任程度很高的情況下,現代式企業治理機制是家族企業的理想選擇。

注 釋:

①對于這一過程的分析,幾乎被所有研究家族企業的學者所忽視,也許他們認為家族企業的研究對于“族人”進入企業這一過程應該是給定的或假定的。但本文認為“族人”與“外人” 除了在信任起點上有區別外,對家族企業主來說沒有其他方面的差異,利他主義更多的只是發生在“至親”之間。因而,本文認為分析這一過程對理解家族企業治理機制完整的演進過程是必要的。

② 網絡信任是筆者從周立新(2006)教授的“泛家族信任”中剝離出的一種非“準家族化”的對于 “圈內人”的信任形式,是一種集情感信任和算計信任于一身的信任。

③ 網絡式治理是筆者從“泛家族治理機制”中延伸出來的與“網絡信任”對應的一種家族企業治理機制形式,所謂網絡式治理機制,就是處于家族企業網絡內部的特定企業利用網絡內部的信息共享、集體懲罰等自發機制來防范引入外部(網絡內部)專業化人力資本(主要指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及外部(網絡內部)投資者所提供財務資本被家族企業主盤剝的道德風險的治理機制。與同市場、科層平行的混合治理形式的“網絡治理”不同,“網絡式治理”強調的是家族企業網絡中單個企業自身的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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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立智.家族企業的成長機理與變遷路徑[D].浙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3.

Trust, Specialized Division and the Choice of the Family

Enterprise Governance Mechanisms

Ding JianjunChen Chiping2Abstract:Trust and specialized division of labor are the main variables which influence the family business to choose governance mechanisms. Through dyna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trust structure of the family enterprises, the development of trust of clannishness ,andthe influence on the family business governance mechanisms choice by the degree of trust and professional division, this article makes a comprehensive description framework of family business governance mechanisms choicefrom the two-dimension based on trust andspecialized division, i.e., the family business owners, through weighing the transaction costs (influenced by trust)and the efficiency of the enterprises(influenced by the professional division) , choosing classical governance, pan-family management, network management and modern governance mechanism accordingly.

社會治理專業化范文第3篇

關鍵詞:環保,設施運營,市場化,優勢,困難,建議

Abstract: China'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reatment facilities by the marketiz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operation, already shows its unique advantage, but because the market mechanism and the environment is not perfect, also have some problems, the paper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were discussed deeply, and furth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facilities operations, marketization, advantage, difficult, the proposal

中圖分類號:X32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市場化(企業化)和社會化”是指“專門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或污染治理業務的環保企業(服務方)接受排污單位(委托方)的委托,進行環境保護設施專業運營或污染物的治理。環境保護設施實行社會化有償服務,服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委托責任,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國際經驗表明:實施環保設施的市場化、社會化運營能從根本上解決過去那種非專業化的、效率低下的傳統運營管理模式所帶來的種種弊端,能夠有效降低污染處理的單位成本,取得最優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自1990年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與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構成了市場化運營的堅實基礎。如:1990年,《關于積極發展環境保護產業的若干意見》;1999年,《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質認可管理辦法(試行)》;2001年《關于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的意見》等。

在國家的積極扶持和推動下,我國環保設施運營產業取得了一定規模的發展,尤其在廣東、江蘇等經濟發達地區,運營服務業已逐漸成為環保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呈現很好的市場前景。但由于資金、技術的制約,以及行業缺乏規范和引導,無論是取得運營資質的單位數量、運營項目的質量或是運營產值,都與預期有很大差距。

1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的優勢

1.1 實現治污企業和排污企業的“雙贏”

傳統的環保設施運行管理一般是由排污企業內部實施,這種方式限制了治理污染的活動向集約化、產業化、專業化方向發展,效率低,且成本高,企業在環保方面浪費了相當多的人力、物力,污染治理卻仍難以達到要求。

由專業化的環保公司為排污企業提供環保設施運營服務和環境污染治理服務,這種方式適應了現代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它的好處,一方面可以將排污企業從污染治理的煩憂中解脫出來,以較低的成本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另一方面,環保運營企業可以發揮自身的專業特長,并通過規模效應,降低治污成本,實現自身盈利。

筆者曾有幸參與了幾個糖廠及紙廠環保項目的運營服務,實踐證明,環保設施市場化運營,無論對于排污企業還是運營服務公司,都是一個“雙贏”的舉措。以某9.5萬噸/年紙漿廢水處理項目為例,經實際核算,與同規模廢水設施初步對比,委托運營的項目同比可節約5%的藥劑成本,10%的電耗,設施壽命明顯延長,達標排放率98%以上。業主不僅從以往的環保憂慮中獲得了解脫,有更多的精力專注于生產,也節約了環保管理的成本。

隨著運營專業化服務的進一步發展,企業逐漸實現規模經營,成本的優勢會更加顯現。以廣東某擁有27家專業電鍍廠的工業園為例,園區各個廠每天的排污量在幾百到幾千噸不等,參考同類型企業的治污成本,噸水費用8~15元/噸不等,2003年,在環保部門的推動下,園區廢水實現整合處理,由專業公司服務運營,現實際收費6.6元/噸水,規模化經營的優勢可見一斑。

1.2 有效保證企業達標排放和提高政府監管效率

傳統的環保設施運行管理方式除了集約化程度低,運行成本高之外,還存在設施規模小,過度分散,不易監管,偷排嚴重等弊端。據資料統計表明,國內已建成的環保設施中,大約只1/3能正常運行,2/3的環保設施未能充分發揮效益,這既浪費了有限的環境投資(這包括了公共財政在城市環保設施方面的投入,還包括對企業治污的環保專項補貼),不能發揮應有的效益,也是環保監管困難程度的一個真實寫照。

環保設施實行市場化運營后,運營公司通過與排污企業簽訂運營合同,明確了運營方對于超標罰款的責任,也約定了排污企業的排污限值,雙方形成了一種互相制約的格局,從而使達標排放有了保障。

一方面排污企業由于轉換了角色,會自覺承擔起對運營單位的監督,并強化生產管理,確保排污量限定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另一方面,由于環保設施運營好壞與運營單位效益掛鉤,運營企業可以通過加強管理,改進技術來盈利,沒必要偷工減料,否則砸了自己的牌子,得不償失。為了防止作弊,從事環保設施運營和污染治理服務的企業必須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資質認證,不按規范運作的取消運營資格。

同時,環保設施運營市場化后,還可降低政府監管排污企業的管理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因為環保設施市場化運營不僅是一次管理責任交易,她還通過專業化力量的引入帶動了行業整體能力的提升。運營公司通過引入專業化的技術人員、專業化的檢測手段、標準化的檢測程序,取代了原來各個企業分散的、簡單的儀器和手工操作,既保證了排水水質得到準確監控,杜絕了偷排現象和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也為環保執法機關的工作帶來了便利。

1.3 有利于促進環境服務業的發展,建立多元化社會化的環保投入機制

傳統的環保設施運營管理方式由于設施管理權掌握在排污企業自己手中,排污企業如若不自覺,一方面可綜合利用雨天、“零點”等各種“機會”偷排,另一方面可通過臨時性的排污控制隨時應對環保部門的檢查,完全可稱得上是有恃無恐。

正是基于此類想法,各類“應付性”的環保設施隨著環保監管的加強不斷涌現,嚴重損傷了環境服務業的正常發展,也挫傷了守法排污企業的積極性。實行市場化運營對根治此類“頑疾”是一副良藥,因為運營企業考慮到后續的達標運營,對設施的技術投入和質量管控會十分注重,即便不是自建設施,也會進行達標改造才會愿意承接運營,這從根本上杜絕了不合格環保設施的生存土壤,排除行業內的惡性競爭,從而將行業的整體水平提升至新的高度。

推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將環境污染治理活動轉變成為社會化的環境服務活動,即將純粹的公益行為轉變成市場行為,還有利于培育社會化、多元化的環境保護投入機制和多種形式的市場主體,創造更多的勞動就業機會。

2 在開展環保設施市場化運營過程中面臨的困難

近幾年來,國家環保總局大力開展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認可工作,在全國范圍內引導和促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在東部市場經濟發育較早、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環保設施運營服務專業化市場化得到了快速發展,但整體規模仍然偏小,環保企業在市場的開拓中面臨大大小小的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為:

2.1 排污企業積極性不高

環保設施市場化運營是一項“三贏”的舉措,但在具體開展業務的過程中,發現排污企業對將環保設施外包運營普遍積極性不高,分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第一、企業普遍存僥幸心理

由于各類企業大小不一、數量多而分散,環保監察部門根本無足夠力量時刻監管,部分排污企業逐漸形成了“建治理設施以應付驗收和檢查為主”、“重建設輕運營”的思想,對于環保設施后續的運營并不看重,不僅選取的治理工藝經不起推敲,采購的設備很粗糙,配備操作工也很隨意。

第二、在線監測系統發揮的監管作用有限

為了實現遠程監管,目前在企業排污口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已經基本實現覆蓋。但由于監測點分布各地,具體的操作維護掌握在排污企業手中,很難保證企業按照環保部門的意愿嚴格律己。

在“重建設輕運營”的思路影響下,已建成的環保設施和在線監測系統對部分排污企業反而成為了應對環保監管的擋箭牌。

第三、企業對環保設施運營服務認識不深

由于環保設施市場化運營還是一個新生事物,發展時間較短,宣傳推廣不夠,很多企業對其知道不多或根本不知道,對其優越性自然也不甚了解,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這一業務的發展。

2.2 運營企業利潤薄、周期長、風險大

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稅收造成不平等

在稅收政策方面,主要體現在排污企業自己運行管理的環保設施的運行費用計入生產成本而不需要納稅,但是委托承包給專業化的環保服務公司運行管理,其運行服務費用由于屬于企業經營性收入卻要按章納稅,這樣既增加了排污企業的治理成本,又降低了設施運營服務企業合理的經濟利益,從而不利于環保設施運營服務市場化、專業化的發展。

第二、運營企業對風險的擔憂

這其中包括對于非自建設施的擔憂以及對業主生產管理的擔憂。運營公司在承包運營之前對非自建環境保護設施的運行狀況、質量、運行費用難于確定。而且每一環保設施運營的初期,沒有幾個月的時間,不可能較充分地了解這一設施的工藝狀況、運營費用。

因此,運營公司在承包運營過程中將面臨較大的風險。基于風險的不確定性,運營公司通常要求委托方提供較高的風險收入,而建設方則希望盡量降低運營費。因此,如何降低風險往往成為能否實施社會化運營的關鍵。也由于以上所談到的風險性,目前已實施社會化運營的環境保護設施絕大多數是由承建該設施的單位負責運營。運營公司對非本單位承建的設施多采取保守、謹慎的態度,很少承包運營。這也限制了社會化運營模式的推廣和應用。

運營企業的擔憂也來源于業主的生產管理。生產企業有時為趕產量、污染排放量遠超末端系統的處理負荷,把所有環保壓力全部轉嫁給運營單位,而監管職能部門只檢測最終排放口的出水指標,沒有對生產車間的排污情況進行監管,運營單位夾在其中有苦難言。

第三、技術研發經費投入不足

作為一個新興產業,由于各方面機制尚不健全,環保設施運營服務目前的利潤空間仍十分有限,且周期較長,環保設施運營企業自身的資金積累很有限,難以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技術研發;而當前環保補助資金的對象大都僅是排污企業,沒有考慮惠及到運營企業,以幫助運營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技術水平。

從環境管理上,對環保設施專業化運營服務搞得好的單位沒有相應的優惠或激勵措施,也不利于推動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全面發展。

2.3 現行的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存缺陷

現行的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沒有強制性,只對提供環保設施專業化運營服務的單位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而不對進行環保設施專業化運營的排污企業實施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

這種政策上的不平等,使得排污企業的環保設施運營逃避了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的監督,同時環保設施運營企業也面臨不小的生存壓力:

一方面,擁有運營資質和專業團隊的運營企業需要耗費大量的財力和精力培養訓練專業的操作人員,同時又要保證在項目上獲得一定的利潤;

而另一方面,自主運營環保設施的排污企業可以隨便招聘幾個普通工人而無需培訓上崗。

3 推動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的若干建議

環境污染設施市場化、專業化運營跟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環境治理技術水平、以及政府監督的管理等方面密切相關,目前,環保設施專業化運營發展中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致力于開展此項業務的企業,一方面,應著眼于自身的能力建設,打造精英隊伍;另一方面,應注重管理創新,打造精品管理。

同時,由于當前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正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相關政策還未完善,各類違法現象還很突出,政府在推動運營市場化的過程中的仍占據主導作用。

3.1 出臺環保設施市場化運營發展的優惠扶植政策

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是一項新生事物,故在現行的政策體系中,扶持和鼓勵環保設施運營業發展的政策還不配套不完善,缺乏強有力的政策激勵機制。特別是在環保設施與排污企業分割后的經營稅收對雙方都產生了很重負擔。

當前運營服務業規模太小,運營企業如沒有一定的扶植,單靠運營的微薄利潤難以支持企業的研發和壯大。建議相關部門對運營服務的稅收出臺優惠政策、另外在環保補助資金的對象選取上適當考慮運營企業,這樣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排污企業和運營企業加入到這個行列,另一方面也為發展我國環保產業,壯大環保服務產業的產業隊伍打下堅實基礎。

3.2 加強環保設施運營監管,規范運營企業的行為

在一些偏遠地區的企業,由于環保監督難以企及,使很多企業仍然存在著靠偷排、停運蒙混過關的想法,缺乏將治理設施實行市場化運營的外部推動力。而各地區監管及處罰的不公平也挫傷了治理設施正常運營的企業與承擔治污設施運營企業的積極性。建議各級環保部門加強對企業生產管理、生產用水及生產車間排污情況的監管,加大執法力度,處罰公平公開,在抓環評、環保驗收的同時,對后續的運營投入更多的監管力量。

另外由于環保設施運營市場沒有設置明確的準入門檻,雖然有運營資質申辦及年審等,但沒有相關的政策法規要求必須持證方可開展運營業務,導致運營市場無序競爭,部分不具備運營資質的企業也介入運營市場,對行業健康發展產生一定阻礙。建議出臺相應運營市場管理辦法,并制定市場退出機制,規范運營企業的行為。

3.3 對排污企業自行運營環保設施進行資格審查

現行的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范圍,只包含獨立的企業法人提供的第三方環保設施運營服務,而不包含排污企業自己運行管理的環保設施。從而使排污企業自己運行管理的環保設施置于環保部門的監督之外。

為此,新的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認可制度應該把所有類型的環保設施運行單位都納入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的范疇。其運營資質證書可考慮分為兩類:

一類是針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化環保設施運營服務企業頒發的證書,持此類證書的單位可以對外提供第三方環保設施運營服務,并承擔相應的環境責任;

另一類是針對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排污企業內部環保設施運行單位頒發的證書,持此類證書不能對外提供第三方環保設施運營服務,不能獨立承擔運行環保設施而產生的環境責任。

這樣才能保證對所有環保設施運行單位、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有效的監控,促進所有以不同運行主體和不同運行方式運行的環保設施都能正常運行。

3.4 加強推廣,在掛牌督辦等重點污染企業率先實行市場化運營

隨著環保部門對設施服務業的逐漸宣傳推廣,越來越多的排污企業接觸、認可了此項服務的優勢,但由于設施市場化運營目前在仍屬于新生事物,企業對它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現仍持觀望態度。因此,該項服務的推廣仍需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

建議各級環保部門在環評審批、“三同時”管理時,加強對運營服務的宣傳,促使排污企業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采用污染治理設施設計施工、運營“一條龍”服務管理模式進行污染治理。在發達地區這被認為是是市場化運營中最為行之有效的一種模式,企業和運營單位之間相互制約,增強了設計、施工單位的責任心,提高了治理設施的有效治理能力。

同時參考江蘇等發達省市的經驗,對不能正常運行、超標排放、限期治理后仍然不能確保達標排放的老企業,采取剝奪“排污權”的方式,要求其采取招投標的方式,將排污處理權移交具有資質的專業環保公司。對于獲得環保專項資金支持的污染治理項目、環保部門依法公布的需要進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的單位的污染治理項目等也必須進行市場化運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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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加快推進環保設施建設與運營市場化進程―對浙江省中小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企業化運作的調研 [R], 2003年7月。

[5] 鮑榮熙,張勝林。江蘇省環保設施運營市場化管理調研報告[J]。環境導報,2001年06期:16-18。

社會治理專業化范文第4篇

【關鍵詞】市場機制 污染治理市場化

一、我國污染治理現狀分析

在傳統的“誰污染,誰治理”的環境經濟政策體制下,從1980年以來,我國在工業污染防治和城市環境保護上,實行的是工業企業自己治理污染并負擔治理成本、在城市污水治理和垃圾處理上則全部由政府買單的投資體制和管理模式。由于傳統的環保投資和污染治理運營模式不是建立在經濟運作基礎上的,市場發揮不了作用,也適應不了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從20多年的實踐和治理效果看,這種污染治理模式并不能真正達到有效削減污染負荷,防治污染,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的目的,其碰到的問題為以下幾點。

一是付費者與受益者不匹配性。“誰受益,誰付費”,這是商品經濟中的最基本原則,而這條原則卻難以應用到環保行業,因為環保受益者十分廣泛,不可能讓所有受益者付費,與其他產業不同,為環保付出代價的往往不是受益者本人,至少不是直接受益者。如為減少污染,企業花費大量的資金購買治污設備,企業本身并沒受益,反而增加了負擔,受益者是其他公眾,排污企業缺乏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致使一些本該執行環保“三同時”污染治理項目久拖未治。

二是沒有考慮到污染治理的邊際成本,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這一政策基本是適用的,但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則存在這規模不經濟問題,如污染較嚴重的鄉鎮、個體企業受自身規模、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的制約,不可能每個企業都能建污染治理設施來處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因為這樣不僅企業負擔過重,運行也不經濟。

三是因為環境保護是經濟學中所謂“外部性”的典型領域,受環境問題是“企業外部不經濟性、企業污染成本外部化”的長期影響和經濟利益驅動、基層環境執法難等因素的共同影響,無論是工業污染防治設施還是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在很大程度上都存在著建成后不運行的情況,成為應付環保部門檢查時的擺設,造成了環保投資的極大浪費。

四是由于生產企業眾多,排污源頭過大,尤其是中小企業量大面廣,政府各級環保部門很難進行有效的監管,因此在一些中小企業密集地區,迅速發展的中小企業日益成為重要的工業污染源,其污染治理也無疑會成為環保部門監管的重點。

五是受融資渠道不暢、治理技術因素和企業管理上的限制,排污企業迫于行政壓力而建造的污染治理設施往往存在著治理技術上和達不到與實際排污量相匹配的處理規模上的缺陷和不足,導致污染治理設施建成后不能正常、高效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污染治理投資效率低下。此外,大量中小企業分散地點源治理的不經濟性也導致污染治理投資效率低下。

因此,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排污量將快速地成倍增加,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日趨嚴重,防治污染的壓力越來越大,尤其在一些個私企業、中小企業密集地區,環境污染問題異常突出。如果我國的污染治理不改變現行的投資體制和運行管理模式,治污效果得不到提高,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環境問題將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要有效治理污染,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就要積極探索運用市場機制大力推進污染治理實行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軌,走環保設施運營的市場化和工業污染集中治理產業化道路,除了大江大河污染治理及全球性的環境資源問題由政府解決外,一般性的問題由環保資源企業承擔,把原來“誰污染,誰治理”的點源治理改為今后的“誰污染,誰付費”的集約化政策。從而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質量,力爭取得最大治污效果。

二、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的內涵和意義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建立和完善的形勢下,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為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提供有利依據。所謂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就是要徹底打破原有的計劃經濟管理模式,遵循經濟規律,實現環保設施的社會化投資、專業化建設、市場化運營、規范化管理、規模化發展的目標。具體是指經過國家認證的可具有從事環保設施運營或污染物處理資質的治污企業單位(服務方)接受排污單位或政府部門(委托方)對環保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染物處理進行專業化承包、經營。其根本宗旨是通過服務方提供給委托方有償的和良好的環保技術及運營水平,達到有效控制污染,降低治理成本,使雙方均獲益的目的。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有三層含義:第一,治污企業與排污企業之間是購買服務關系,第二,治污企業或運營公司自負盈虧;第三,在治污企業或運營公司的選擇上存在著競爭。

通過實施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的治理模式,將污染產生者和治理者有機地聯系在一起,排污者通過向治理者購買治污服務而承擔了治理義務,治理者則通過出售治污服務而從中受益,從而促使投資者、經營者自覺運用資源價值、環保成本、經濟效益核算機制,把環境保治理效果與運行管理者的經濟效益統籌兼顧起來,形成環境污染治理的良性循環。這種市場化的運作的好處是:不僅解決了個體企業、中小企業治理技術落后、達不到規模經濟要求和治理投資、融資難、運行成本高的問題,又可克服單純由排污企業進行分散的點源治理,不僅一次性投資大,而且產業化程度低,運行管理難,效率也低下的弊端,保證排污企業建成的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提高環保投資效益,提高和穩定達標排放率,保障企業環境守法,較好地解決了排污企業存在的偷排、漏排污問題,有利于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削減,有力地促進我國環保服務產業的蓬勃發展。近年來我國浙江省的杭州、嘉興、臺州、溫州;江蘇省的宜興、無錫;廣東省的深圳、湛江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在實施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方面已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并在實踐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據浙江省環保局的不完全統計,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專業化運營后的達標排放率可達70%-80%,有的可達90%以上,同污染企業自己運營相比,達標率提高了30%-50%,運營成本約節約10%-20%。由此可見,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不僅使環保設施運營取得良好的環境效益,同時也取得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的發展方向

1、治污融資社會化、多元化

在當前經濟發展任務繁重、政府財政收入有限的情況下,要打破傳統的以政府為主要投資主體的環保投資體制,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化、多元化投資的治污融資體制,其運作的基本原則是:政府指導,企業為主,兼容各種資金,保證環保設施建設的需要。要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種類型和多種規格廣泛吸納來自國際和國內所有可利用資金引入環保產業,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包括私營、個體、外資)相結合的多元化投資格局。要促進多種融資方式的應用,如項目融資、租賃、用戶集資、股票債券、BOT、TOT專項基金和綠色銀行等,使政府投資和社會融資相互結合,互為補充,擴大環境保護資金來源,解決目前環境保護資金緊張,投入不足的問題。并通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允許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在企業化運作下,政府還可將環保投入的資產引入資本運營領域,成為營運資產,在運營中不斷保值和升值。這樣既能大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又能實現投資的滾動發展。

2、治污集約化、產業化。

將“誰污染,誰治理”改變為“誰污染,誰付費”,走一條聯合―集約―規模―經營的新路子,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和規模經濟效應,實現集約化、產業化治污。既由環保專業公司以多種經濟形式承建各種污染治理設施并實行市場化運作。這種模式不僅可運用在如城市的污水、垃圾處理廠、城市熱電廠以及集中供熱等,也可運用在原來分散的工業污染點源治理為集中治理。國家應鼓勵在各方面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把同類或相近行業、一些布局分散、污染嚴重且治污困難的同類中小企業,如造紙、食品、印染、制革和電鍍行業,通過搬遷將企業相對集中在一定的區域內,由相鄰的同行業企業聯合投資入股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組建污水處理公司并按股份公司市場化經營,一般采用由環保專業公司承包或BOT方式。也可在新建的工業園區、各類經濟開發區和排污企業集中區內,采用集中治理模式,將污染治理設施同新區的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建設、同步施工。采用企業出資、政府投資或民間融資等多元化投融資形式建設污水處理廠和鋪設污水輸送管網,污水處理廠實行企業化管理,專業化運營,入網污染企業交納污染治理費,利用集中治理的規模效應,使企業有償使用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

3、運行、服務市場化

要通過推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大力推進環保設施運營服務業的發展,盡快形成有一定數量及規模的環境保護設施運營專業化公司和運營服務市場,來承擔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設施的運營的社會化服務,實現治污規模化經營。可鼓勵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和工業污染源治理采用“污染企業以有償技術服務合同方式聘請環保專業公司參與企業的環境管理,向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為企業提供監測和分析服務、協助企業規范日常環境管理、幫助企業培訓設施操作人員等;污染企業將其設施以承包合同方式委托環保專業公司進行專業化運營和維護,環保專業公司保證達標排放。污染企業委托環保專業公司從治理方案設計、工程施工、調試到建成后的運營管理提供綜合的有償服務,并確保達到治理效果。大型污染企業將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維護從企業剝離出去,進行企業化的運作和獨立核算。一些排污水量不大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固廢物的企業將污染物收集后,委托有治理設施的企業代為處理,委托企業支付費用”等多種形式的市場化運作,由環保治理公司通過發揮專業技術和規模經濟的優勢,使邊際治理成本低于企業自己治理的邊際成本,從而提高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效率。

四、結論

實現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運營,是有效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必然的發展趨勢。運用市場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要靠現行政策和制度的配套改革,因此在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的過程中,政府應積極制定相關的法規法律和優惠傾斜經濟政策,有效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環境保護的推動作用,為實施污染治理設施市場化經營營造一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充分發揮市場配制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調動政府和企業兩方面的積極性,促進我國污染治理市場化運營的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社會治理專業化范文第5篇

一、保險機構發展現狀

1.保險機構是保險中介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空間不斷擴大。我國保險機構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迅速,機構數量不斷增加,2001年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共批準成立的保險機構121家,截至2008年3月31日,保險機構已經達到1752家,占到保險中介市場的74.71%。

2.保險機構連續幾年仍處于虧損狀態,但是業務規模快速增長。2005年,全國保險機構累計全年虧損3572萬元。2006年,全年虧損2361萬元;2007年,全年虧損4830.08萬元(圖1)。

3.保險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初步建立。截至到2008年1季度末,保險專業機構共設立2105家,退出353家,進入數量比去年同期減少27家,退出數量比去年同期增加28家。

二、保險機構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保險機構保費收入占全國總保費收入比例較低。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保險機構是與保險市場同時產生、共同發展起來的,但是在我國保險機構規模小、效益差,相對于我國巨大的保險市場和快速發展的保費收入,保險機構發展嚴重滯后,已成為制約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的“瓶頸”,特別是在壽險市場,保險機構實現的保費收入占比較低。

2.保險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尚不規范。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沒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缺乏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一些保險機構缺乏成熟的經營理念,經營行為不夠規范,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務技能和專業水平的提高上,而是放在不正當的經營手段上,市場調研、客戶分析、內部制度建設、人員選聘培訓等基礎性工作存在明顯的短期行為。

3.保險機構專業化優勢不明顯。《保險機構管理規定》明確規定了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可以經營的保險業務。《二八年一季度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報告》顯示,截至08年3月底,我國保險機構持證率為76.35%,雖然高于全國保險中介機構平均71.96%的持證率,但仍然和專業化服務的要求不符。

三、我國保險機構規范化、專業化發展的有效措施

保險機構的發展,降低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提高了保險市場的運作效率,促進了保險產品的銷售,更好地滿足了經濟社會發展對保險的需求,是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方向,對于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及時解決和完善,為保險機構的健康發展掃清障礙。

1.加強監管,營造保險機構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我國的保險市場還處在初級階段,底子薄固然是事實,但是可以不斷借鑒國外市場成熟發展經驗,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保險制度,為保險業健康發展打下良好基礎。監管部門進一步促進保險相關法則和政策的完善,根據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股權清晰、責任明確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規章制度和有效的內控機制,確保保險機構的規范運作,對保險機構的經營進行嚴格監控,防止違規行為的出現,按照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國際化的要求,繼續擴大保險機構市場準入,推進市場競爭。

2.繼續探索保險機構與保險公司的良性共生關系。從長遠來看,這是保險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趨勢。保險公司是保險商品和服務的最終提供者,而保險機構則是介于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促使雙方達成保險合同或者協助履行保險合同的第三方。簡而言之,保險機構的基本作用是為保單當事人和保險人提供服務。當保險公司的經營實力達到一定的規模,保險公司會從成本和效益的辯證關系角度,從經營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將相對程序化、規范化、技術固定化的展業和產品銷售環節轉托出去。

3.加強保險機構自身建設,提高專業化優勢。首先,要樹立保險機構守法觀念和自律意識,形成規范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其次,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增強品牌意識、樹立誠信的行業形象,形成在保險業務經營上的核心競爭力,逐步擴大社會影響面;再次,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保險機構專業人才,在人事、薪酬、培訓等方面采取更為靈活的機制,創新管理手段,搞好自身業務和營銷管理,制定一套嚴格的執業和品行規范,用保險中介的職業特征、職業水準、職業操守和職業形象贏得投保人、保險人與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強化專業化服務意識。

當壽險業發展到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集約化經營之后,專業的優勢日漸顯現,而個人的作用則相對減弱,專業將逐漸取代個人而成為市場的主體,這是專屬保險公司再向內控合規、法人治理完善的機構發展。

摘要:保險機構是保險中介市場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國保險機構持續、快速發展,在保險業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負面現象成為其良性發展的桎梏,本文從保險機構的現狀出發,分析其發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提出我國保險機構的規范化、專業化發展的有效措施。

關鍵詞:保險機構法人治理保險中介市場

參考文獻:

[1]盧勁松,《論我國保險人法律制度的創新》,中國保險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年第四期.

[2]陳展翔,《論我國保險中介市場的建設》,保險職業學院學報(雙月刊)第21卷第3期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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