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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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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流程

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第1篇

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世界金融領域是重大的創新之一,對相關國家的證券市場和國民經濟的發展產年了積極深遠的影響。因此,深入、系統地了解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機制積極影響,對于我們認識資產證券化重要性和促進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的發展,特別是激活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沉淀資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講解了什么是證券化,包括證券化的主要參與者、程序以及風險等;同時,介紹了證券化過程中資產池構建的思路。

[關鍵詞]

證券化;不良資產;SPV;資產池

一、資產證券化研究現狀與發展趨勢

資產證券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通常我們在學術論文或者財經專著中看到的是狹義的概念即:資產證券化是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流的應收賬款等資產匯集起來,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據以融通資金的過程。

其實質是將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包裝成易于出售的證券,將可預期的未來現金流的立即變現。證券化表面上是以資產為支持,但實際上是以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圍繞該定義,證券化具有三個本質特征,即資產重組、破產隔離和信用增級。

二、資產證券化的交易過程

(一)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參與者

資產證券化的主要參與者有:

1. 發起人:資產原始權益人也即有融資需求的人。

2.特設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

特設機構(SPV)是證券化過程的核心機構。SPV代表投資者承接債權出售者的資產,并發行證券化的收益憑證或證券,是證券化產品的名義發行人

3.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即證券承銷商,為證券的順利發行進行有效地促銷,確保證券發行成功。

4.托管者

托管者即資產池的管理公司,也稱服務人。托管者通常由資產出售者自身或指定的機構來承擔。托管者的作用是負責收取到期本金和利息,將其轉交給SPV,并負責追收那些過期的應收賬款,確保資金的及時、足額到位。

5.信用增級機構

所謂信用增級,就是發行人運用各種手段與方法來保證能按時、足額地支付投資者利息和本金的過程。信用增級可以補償資產現金流的不足,使證券化產品獲得“投資級”以上的信用評級。

6.信用評級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通過審核資產池能承受的風險強度,然后賦予合理的評級,以方便投資者對信用風險進行定價并作出相應的決策。

(二)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程序

具體而言,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第一、重組現金流,構造證券化資產

發起人根據自身的資產證券化融資要求,確定資產證券化目標,對未來能夠產生的現金收入流的信貸資產進行分析,決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擔保貸款的抵押價值等并將應收和可預見現金流資產進行組合,對現金流進行重新分配等步驟來確定資產數,最后將這些資產匯集形成一個資產池。資產池的建立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步驟。

第二、組建SPV,實現真實出售,達到風險隔離

SPV是資產證券化的關鍵性主體,它是連接著發起人和投資者的機構。組建SPV的目的是實現被證券化資產與原始權益人其他資產之間的“風險隔離”,即最大程度地降低發行人的破產風險對證券化的影響。

第三、完善交易結構,進行信用增級

為完善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SPV要完成與發起人指定的資產池服務公司簽訂貸款服務合同、與發起人一起確定托管銀行并簽訂托管合同、與銀行達成必要時提供流動性支持的周轉協議、與券商達成承銷協議等一系列的程序。同時,SPV還要對證券化資產進行一定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措施來吸引投資者。

第四、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

信用增級后,特設機構再次聘請信用評級機構對未來資產能產生的現金流進行評級,以及對經過信用增級后擬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評級,將評級結果向投資者公告,然后委托證券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證券。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里所說的流程只是資產證券化的一般流程,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每個案例都會有些不同。

三、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池的設計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池是各種貸款的組合。從本質而言,是被證券化的不良資產未來現金流的分割重組過程,實質上被證券化的不是資產本身,而是不良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資產池的質量是資產證券化成功的關鍵。所以篩選目標資產構成資產池是進行證券化的第一步。

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總量仍舊巨大,質量仍舊參差不齊,合同違約率很低,對其未來現金流的預測難度比較大。由于按照回收能力來篩選難度較大,不妨首先篩選原始債務人并做粗略分層:

(1)無還款能力且無發展前景;

(2)近期有能力償還利息,有一定發展前景,但是債券債務關系不明確;

(3)近期有能力償還利息,有一定發展前景,缺乏有效的實物資產相對應貸款;

(4)近期有能力償還利息,債券債務關系清楚,擁有有效的實物資產相對應貸款,有一定發展前景。

第一類屬于“損失類”,應該進行破產清算,盡量減少損失。第二類與第三類資產因給予必要支持與監督,采取等待沖銷的方式。第四類才是實施證券化來解決還款問題的資產,特別是對于因職務負擔過重影響財務狀況的企業。

其次,對資產數量質量與原始債務人的數量也應有相應的要求。信用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面臨的最大風險。應采取多樣化借款者,同類化,明確界定支付模式,可預測的現金流量,拖欠和違約率低,清算值高等原則,并且資產數量與原始債務人的數量也應相對較多,以使信用風險最大分散化。

另一方面,在實踐組建資產池的過程中還應考慮投資者對產品的偏好問題。由于不良資產本身的違約風險過于偏大,可以考慮加入優質債券或權益資產或實務資產,與不良資產搭配組建,特別是在優先級產品之中。一來可以增加信用評級,二來可以增加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處理速度。

參考文獻:

[1] 張中華,宋清華.商業銀行創新與資本市場[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2]王志強.銀行資產證券化的直接動因與作用效果——來自美國的經驗證據(第1版)[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

[3]武魏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運行機制研究(第1版)[M].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08

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第2篇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瓶頸 模式

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把未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經過結構性重組成一個資產集合(asset pool)后,通過信用增級、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等技術出售或轉讓給一個遠離破產的特別目的載體(SPV),由SPV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BS),投資者持有ABS但并不直接投資發起人(企業)的資產,ABS的本息償還來源于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而不是發起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通過資產證券化,不僅可以解決資產的流動性風險,同時也實現了企業的融資意圖。

目前,我國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實際上是一個企業融資工具選擇與資本結構優化之間的矛盾,即企業的融資工具選擇沒有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運用資產證券化融資技術可以巧妙地解決這一矛盾,基于此,筆者在此簡要闡述我國企業實施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瓶頸及發展模式。

一、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原理及流程

(一)資產證券化的原理

資產證券化原理包括1個核心原理和3個基本原理。3個基本原理是指資產重組原理、風險隔離原理和信用增級原理。

1.核心原理

核心原理是指對被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這是由現金流在資產證券化中的作用決定的。證券風險大小的核心因素是基礎資產能否產生預期穩定的現金收入。如果能夠產生預期穩定的現金流,則以該基礎資產發行的證券還本付息就有保證,否則,還本付息就會出現問題。因此基礎資產可預測的現金流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和基礎。

2.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重組是資產的所有者或支配者為實現發行證券的目標,運用一定的方式與手段,對其資產進行重新配置與組合的行為。在資產證券化中,資產重組原理的核心思想是通過資產的重新組合來實現資產收益的重新分割,它是從資產收益的角度來進一步對現金流進行分析,重要內容是選擇易于證券化的資產。

資產重組原理包括以下內容:最佳化原理、均衡原理、成本最低原理和優化配置原理。

3.風險隔離原理

風險隔離原理指將基礎資產的風險與基礎資產原始人的其他風險隔離開,其目的是降低證券購買者的風險。

根據風險隔離原理,證券購買者只承擔基礎資產的風險,不連帶承擔基礎資產所有者的其他風險。也就是說,證券的風險只與該證券本身的風險相關,而與基礎資產原始所有者的風險無關。風險隔離原理在賣方與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構筑了一道堅實的“防火墻”。這是資產證券化的重要特點。實現風險隔離的兩個重要條件是:證券化資產的真實出售與在證券化交易結構中設立破產隔離。

4.信用增級原理

信用增級原理是指通過信用增級方式來保證和提高資產證券的信用級別。增加金融資產組合的市場價值。信用增級是資產證券化得以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

信用增級的作用首先在于彌補發行者所提供條款與投資者所需要的條款間的差距。其次,通過信用增級為投資者提供風險分析服務。信用增級以后的債券,信譽高于基礎資產的信用等級,增強了債券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既降低了發行成本又有利于銷售。

(二)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流程

從資產證券化運作流程分析,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包括以下環節:

1.選擇擬證券化資產,組成資產池;

2.創立特殊目的載體(SPV);

3.資產轉移;

4.信用增級;

5.進行信用評級,安排證券發行銷售;

6.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向原始權益人支付購買價格;

7.積累現金流,對資產池實施投資管理;

8.證券到期還本付息,對剩余現金進行最終分配。

二、我國推廣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瓶頸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中國本土化進程正在面臨突破,但在目前推行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還存在一些瓶頸和約束,這主要表現在市場環境與政策環境的制約。

(一)市場環境的障礙

1.市場供給有限

資產證券化順利交易的基礎之一是必須有充足的可供選擇的證券化資產。目前我國可證券化的資產還沒有形成規模優勢,能夠產生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數量還比較少,一級市場不發達。目前,我國房地產抵押貸款、銀行應收款、信用卡應收款市場還未完全形成,規模有限,影響到證券組合的結構設計。

2.市場需求限制

新的金融工具能否順利推出,關鍵看投資者的需求。由于我國機構投資者的起步較晚,在資產規模有限的情況下,政府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范圍進行了較為保守的限制,法律嚴格界定了機構投資者的準入資格,以目前現有的法規而言,國家對養老金、保險金投資方向的規定限制了它們對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機構投資者成為資產證券化市場的主體還需要國家對機構投資者投資范圍的限制放寬。

3.信用增級和評級問題

資產證券化能否成功的另一關鍵因素是獲得信用評級。近幾年,盡管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得到了一些發展,但為了達到一定的信用級別,保證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成功實施,企業一般趨向于選擇較具權威的國際信用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尤其是在離岸資產證券化的操作中。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增級和評級同樣是我國企業要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

(二)政策環境的制約

1.適宜的司法框架和法律環境是實施資產證券化的基本要素。發展中國家存在的最大障礙之一是國家司法部門的法律框架不適合資產證券化所需的各種法律關系支持。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必然涉及向資本市場融資,這將遇到以下法律問題:資產證券化所發行的證券屬于何種證券;管轄權歸屬誰;如何發行;向誰發行。這些問題必須從法律上予以認定,方能保證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的規范和健康發展。

2.稅收是影響資產證券化是否有利的一個關鍵因素。資產證券化必然會涉及到稅收問題。稅收問題的主要矛盾是,怎樣使資產證券化交易合理避稅,有利于資產證券化的開展以及國家稅務部門堅持稅收中性化原則。主要包括:資產證券化融資收益是否征收所得稅;資產轉讓是否征收營業稅和印花稅;是否征收預提稅。

3.會計確認方法是資產證券化成功實施的保障。對于資產證券化交易過程中的會計處理不同于一般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資產證券化的產品相當廣泛,盡管我國現階段的會計制度正在改革,但現有的會計處理遠遠不能滿足資產證券化的要求。

三、我國實施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模式

(一)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行業與區域選擇

目前國內企業還不能大規模實施資產證券化融資,但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又不能等所有條件成熟了再發展,這就需要找準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即選擇一定行業、區域內的企業進行試點。

1.適合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行業選擇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前提條件就是被證券化的資產必須具備良好的未來預期收益,要有未來持續的現金流量作為保證。理論上,企業只要擁有具有穩定的未來現金流的資產、且達到一定規模,都可以用資產證券化的方式進行籌資。但由于不同行業的企業其資產分布、資產特征及資產相關利益主體的特性各不相同,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也具備不同的特征。因此,進行資產證券化的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業特征。

我國由于大型公用基礎設施、大型企業的貿易應收款(或銷售收入)在我國都有較大規模,具有一定的統計規律,統計資料較完備,現金流相對穩定,信用級別比較高,比較容易剝離,適合進行資產證券化,因而能夠形成證券化資產的有效供給。另一方面,國內企業可以利用資產證券化來釋放資本,增加收益,拓寬融資渠道,緩解資金需求壓力,改善企業資本結構,它們對于資產證券化有很強的需求。

2.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區域選擇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區域選擇主要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這種不平衡也表現在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如沿海及經濟發達地區,市場化程度和開放程度較高,貿易、基礎設施行業的企業發展較快,已具備一定的經濟規模,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品種多、規模大,證券化資產較易獲得。同時,沿海及經濟發達地區,企業尋求向外發展和融資的意識相對較強,對資產證券化這種新型融資工具的認識接受也較快,加上信用制度相對完善,金融市場比較發達,聚積了較多的金融機構和人才,尤其是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比較多,機構投資者尋找新型投資工具、進行組合平衡投資的需求較大。

(二)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交易與發行模式選擇

1.企業資產證券化的交易模式選擇

企業資產證券化中最基本的交易是原始權益人、SPV與投資者之間的證券化資產與資金的交換過程。根據證券化資產的轉移方式不同,資產證券化交易模式可分為單宗銷售和多宗銷售;根據發起人與SPV的關系以及由此引起的轉移次數不同,資產證券化交易模式可分為單層銷售和雙層銷售;從資產集合規模的積累方式來看,還有固定和循環交易模式。具體選用何種結構主要根據證券化資產類型、規模、市場條件、法律環境、稅收、管制等因素來確定。

2.企業資產支持證券形式的選擇

由于企業資產證券化過程涉及到不同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和信用增級方式,交易模式也有諸多選擇,使得資產支持證券的表現形式也比較復雜。根據資產支持證券所具有的現金流特點和償付結構不同,可分為3種基本形式,即過手型證券、轉付型證券和資產支持債券。因過手證券產生于美國二級抵押市場,多用于金融機構的金融資產證券化,因此,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一般采用轉付證券和資產支持債券的形式。

參考文獻

[1]王劭瑾.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本質及其制度價值探析[J].法制與社會,2007(11)

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第3篇

隨著我國港口的迅速發展,港口擴大基礎設施建設非常迫切,港口如何融資成為首要問題。目前,我國港口主要融資手段較少,籌資數額有限,一種新的融資工具來解決燃眉之急。本文將資產證券化融資手段引人港口融資中來,選取離岸模式進行港口融資研究。

二、文獻綜述

1.國外文獻

20世紀50年代Alrowand Debreu運用邏輯嚴密的數理統計方法向世人證明金融風險可以利用不同的有價證券來防范,盡可能地降低風險,獲得最大收益,這為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研究及應用提供了充分的理論基礎。美國的Shenker和Colletta比較詳細地敘述了資產證券化的交易過程:資產證券化是通過售出債權或股權憑證,而憑證代表的是具有獨立性且擁有收人流的財產也或者是這些財產形成的集合的所有權的利益或是把它作為擔保,把此種交易稱之為再次分配或降低所擁有或是借出財產時的相關風險,一定使財產市場化,如此獲得的流動性比僅擁有所有權要多。

2.國內文獻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開始大規模的研究較晚,直至1998年國內關于資產證券化的研究才進人全新的階段。林瑤(2007)在文章中指出,項目自身屬性、外部運作環境是考慮港口項目資產證券化是否可行的兩個方面。蘇豫、邵瑞慶(2008)也提出,增加證券化得金融產品供給,有利于緩解資本市場流動性過剩。港口被認為屬于優質資產之一,將港口作為標的資產進行證券化,能夠起到緩解港口建設資金短缺,吸收金融市場過剩流動性的雙重作用。

三、資產證券化相關理論

資產證券化的三大基本原理是資產重組、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原理。

1.資產重組原理

資產證券化的發起人在根據自身融資需求的前提下,篩選自有資產,分析評估出符合資產證券化要求的資產,將各種不同的資產遵照資產重組原理進行重新組合,形成資產池。

2.風險隔離原理

資產證券化發起人首先設立特殊目的載體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發起人將基礎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即在資產出售后即使發起人發生破產清算,被證券化資產也不再算是清算資產。如此一來,基礎資產與發起人之間就形成了破產隔離。

3.信用增級原理

依賴信用增級這種手段可以提高所發行證券的信用級別,更好的吸引投資者并降低發行成本,使證券的信用質量和現金流的時間性與確定性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需要。

四、基于離岸模式下資產證券化在港口融資中的運作流程

(一)港口離岸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流程 離岸資產證券化模式進行港口融資的操作流程如圖所示。

1.離岸SPV發行的港口資產證券由信用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2.信用增級機構為支持港口資產證券化的資產進行信用增級;

3.離岸SPV與證券公司等互換方進行貨幣和利率的互換;

4.發起人將基礎資產出售給離岸SPV;

5.離岸SPV向發起人支付購買基礎資產的價款;

6.離岸SPV向離岸資本市場的投資者發行證券;

7.投資者向離岸SPV支付購買證券的價款;

8.未來港口用戶支付給發起人港口使用費;

9.發起人擁有從未來港口用戶那里得到港口使用費收人的權利;

10.發起人把從未來港口用戶手中得到港口使費收人的權利轉讓給服務人;

11.未來港口用戶向服務人支付港口使費;

12.服務人將收到的港口使費轉讓給受托管理人;

13.受托管理人支付證券投資者的本金和利息。

(二)港口離岸資產證券化融資證券的設計

通常情況下,離岸資產證券化的證券選擇有兩種,即債券和股權。在港口融資中我們選擇債券形式。按票面利率,債券形式可以選擇零息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累息債券等等;依照是否嵌入期權,債券也可選擇可轉換債券和普通債券。因為債券與股權相比具有相對優勢,而且從國內外大的環境上看,債券市場擁有龐大的市場。

債券融資與股權融資相比具有以下優勢:一是融資成本低。債券利息可計人成本抵稅,有稅盾的作用;二是股權不被稀釋。債權人不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保證了股東的控制權;三是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價值。從外部環境分析,許多發達國家公司債券市場龐大,甚至已超過股市,且融資結構合理。國內公司債券市場迅速發展,已形成了相當大的規模。

五、我國港口買行離岸資產證券化的建議

1.提高港口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

在資產證券化交易流程中,SPV利用信用增級手段對資產支持的證券進行信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港口行業一般與當地政府關系密切,在進行信用增級時最好能獲得當地政府的擔保,以提高其信用評級。另外,港口融資者還可以以信用級別較高的金融機構(可以選用境外的)對擬證券化的港口資產提供部分、全額或超額擔保,由此提高擬證券化港口資產的信用等級,提高離岸資產支持證券的社會信任度和投資吸引力。

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第4篇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高校融資;資產池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轉變,我國大學教育正在迅速地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作為支持,以滿足實現高校發展的軟硬件建設的需要同時,由于高校超常規建設致使債務風險急劇升高,迫切需要化解風險的出口因此,及時吸收金融創新成果,學習借鑒和積極運用資產證券化這一金融創新工具,研究并實踐資產證券化,為高校融資開辟出一條新的渠道

一我國資產證券化現狀分析

資產證券化是以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工具從而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進行分離與重組的一種技術或過程資產證券化包含著一系列帶有革命性的金融創新成果,如破產隔離技術信用增級技術信用基礎的轉換以及間接金融的直接化,等等這些創新技術的實踐,能夠有效降低風險,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相應的融資利息成本減少,交易成本得到大幅度節約,最終減小金融市場的摩擦,綜合融資成本得到降低,金融效率得到提高這也正是資產證券化在國外迅猛發展的經濟基礎

2005年,國家有關資產證券化推進工作突然提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和產品2005年初,國務院同意在我國銀行業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2005年4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確定了在我國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的基本法律框架

國家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已經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試點工作繼信貸資產證券化管理辦法出臺之后,中國證監會已獲準研究與開發“非信貸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如企業應收賬款租金收益基礎建設收費等證券化創新產品中國證監會對這一前景廣闊,能改善企業直接融資結構為證券市場增添投資新品種的固定收益類產品很重視證監會已分別設立了“資產證券化領導小組”與“工作小組”未來的中國資產證券化必然朝著廣度和深度快速發展,這就為高校資產證券化的實踐提供了可能

二當前高校融資渠道融資比較

高校辦學經費短缺是世界高等教育今天和未來面臨的共同問題在國務院的關心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這幾年,許多高校都抓住機遇,努力擴大學校的辦學空間,尤其是高校基建的極度擴張根據教育部規劃司的統計,最近十多年來,部屬72所高校幾乎都先后新征了辦學用地,建設了一批新的校區,其中,有近50個新校區已陸續投入使用部屬高校共新增辦學用地接近10萬畝目前,部屬高校校均占地面積已達3000畝左右據初步統計,72所部屬高校這些年新建校舍總面積大概為6500萬平方米從1998年到現在,平均每年新建校舍300萬平方米,大多數學校每年完成的基建工作量都在20萬~30萬平方米之間加上連年的擴招,辦學規模和投入也很巨大這就造成了高校資金的短缺,而且缺乏發展后勁

根據教育產業和資本市場發展的現狀與趨勢,目前,高校的融資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1)以老校區的固定資產做抵押,通過銀行貸款建設改造新校區(2)組建教育產業集團(3)加大校辦產業直接上市的比重(4)高校產權的股份化或資本化(5)高校資產證券化對學費的應收賬款學生貸款和科研基金貸款進行資產證券化的運作(6)成立教育投資基金教育投資基金的發行可采用私募或公募兩種形式;投資對象主要是教育產業,并參與證券一級市場的申購和配售(7)發行教育債券在以上眾多的融資渠道中,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成本較低效率更高更有潛力的資本市場運作新工具,在未來高校的融資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當前,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實踐已經步入嶄新的發展階段,也為高校資產證券化的成功實施創造了良好的實施環境,特別是為解決高校當前的貸款包袱沉重融資環境惡化的難題,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華爾街有一句廣為流傳的話生動地反映了這點,“只要一種資產能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就可以將它證券化”國內外涉及到高校而進行資產證券化主要集中在對學生的貸款進行證券化,美國在該領域做的比較成功,但是,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這并不是真正的高校資產證券化,而是金融機構實行的資產證券化因為高校并沒有進行融資,而只是高校學費收入資產證券化主要依據是實行資產證券化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前提是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探討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資產池的構成規模和信用增級的可行性一個單個高校無法實現資產證券化,比如說一所高校每年新增學生5000人,每人學費按現在的平均水平6000元的話,也只有3000萬元發行期限十年的證券也只有3億元遠遠夠不上資產證券化資產池的最低要求,更難以達到化解系統性風險的目的鑒于此,筆者提出了區域性資產證券化的新思路

三高校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流程構建

區域性資產證券化實施的核心內容是資產池中的高質量有效資產的建立可實現資產證券化資產的特征應該包括:(1)能在未來產生可預測的現金流;(2)持續一定時期的低違約率低損失率的歷史記錄;(3)本息的償還分攤于整個資產的存續期間;(4)金融資產的分布有廣泛的地域和人口統計分布;(5)原所有者已持有該資產一段時間,有良好的信用記錄;(6)金融資產的抵押物有較高的變現價值,或它對于債務人的效用很高;(7)金融資產具有標準化高質量的合同條款,以保證原始權益人對該資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8)資產具有一定的規模符合或者接近理想化證券資產在高校只有學費收入,但單個高校規模太小無法構成合適的資產池規模,所以,必須是區域性高校捆綁式實現證券化在我國每個省都有一系列的高校,涉及綜合類人文類理工類師范類農林類,等等,高校生源上具有互補性,各高校的定位不同,生源不同,較好地分散系統性風險,符合債券信用等級提高的條件

規劃的具體運作流程如下:高校將在一定期限內的學費收入以真實銷售方式出售給一家SPV(特設委托機構),由高校代收學費并定于每年某一日期后將學費收入付至SPV的專門賬戶;然后通過政府擔保(在一個區域內地方政府容易統一協調)金融擔保公司或者保險公司進行擔保,以達到信用增級的目的最后在資本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債券或股票取得資金,扣除一系列的發行費用和金融機構中介費用后,作為高校融資款項當高校增加新的學生后,所得學費立即被存入SPV設立的專門賬戶該賬戶用做對投資者還本付息在投資沒有還本時候,還可以利用資金做購買國債等收益穩定風險極低的投資,以上過程是一個在一定年限內(具體期限根據所籌資金量而定)循環進行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流程簡單圖解:

四結論

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入和與國際接軌的進程加快,資產證券化也將會成為高校一條低成本的融資渠道教育是投資風險小回報率高的朝陽產業,通過資產證券化,投資者從高校的優質資產中獲得豐厚的回報一方面,高校資產證券化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工具;另一方面,由于資產證券化提高了高校的辦學實力與信譽,亦可改善高校的辦學條件區域性資產證券化為高校擴大招生和進一步融資創造了有利條件,使高校的辦學逐步走向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

參考文獻:

[1]陳文達,等.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2]于風坤.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3]鄭錦榮.淺析資產證券化在高校融資中的應用[J].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2004(5).

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第5篇

摘 要 資產證券化把傳統意義上的信貸體系和證券市場連接起來,通過證券化的形式,使得原本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在資本市場上獲得了流動性,提高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但是我國對資產證券化的法律規制方面尚不完善,制約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因此,加強對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問題研究對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順利實施至關重要。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運作流程 法律問題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述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念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金融創新工具,于20世紀60年代末起源于美國,當時是為了解決住房抵押貸款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問題而產生的。由于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成功運作,資產證券化技術在美國得到了迅速發展,并于80年代初走出美國國門,在歐洲資本市場以及一些大陸法系國家得到了廣泛應用。

我們通常所說的資產證券化(ABS)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匯集起來,形成資產池,并通過一定的結構重組和信用增級,將其轉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自由流通的證券,以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從法律角度看,資產證券化的資產在本質上是一項債券,而資產證券化將原本為特定的資產債權人所承擔的債務風險,通過證券化后轉移給金融市場上的投資者,因而資產證券化是指由原始權益人(又稱“發起人”或“轉讓人”),將其在未來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進行重新組合,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又稱“受讓人”),SPV通過信用增級,提升其受讓的資產信用級別,并以此向投資者發行證券,籌集資金,然后向原始權益人支付資產轉移對價,并向證券投資者支付證券本息的融資手段。

(二)資產證券化的特征

作為金融市場上的創新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的獨特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資產證券化是信用融資。相對于銀行貸款等傳統融資以融資者的整體信用作為償付基礎,資產證券化憑借獨立的資產信用發行證券,其還款來源主要是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信用評級機構也主要以證券化資產的質量和交易機構的安全性為依據評定其信用等級。

第二,資產證券化是表外融資。原始權益人將資產真實銷售給SPV,因而放棄了對該資產的控制權,將證券化的資產從其資產負債表中移除,所以對于原始權益人來說,該融資過程并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

第三,資產證券化是結構融資。為使擬證券化的資產信用和風險獨立于發起人,資產證券化通過特殊的結構設計(SPV)來實現風險隔離,從而達到融資目的。

二、資產證券化運作流程及有關法律問題分析

(一)篩選匯集可證券化的資產,組成資產池

在資產證券化中,并不是所有的資產都適合實施證券化融資的,所以必須首先篩選可實施證券化的資產。從資產的性質要求來看,擬證券化的資產是那些雖然缺乏流動性,但能在未來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債權資產,并可按資產的利率、期限和類別等標準進行梳理、整合,組成一個資產池。從資產的法律要求來看,資產必須具有可轉讓性。因為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發起人必須是將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如果資產無法進行轉讓,那么也就不能進行證券化融資。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一般都可以進行轉讓,但有下列情形除外:一是“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主要是指與特定主體身份有關的債權。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主要是指金融資產,形成的是信貸合同債權,該債權不是基于特定的身份關系而產生,故該條規定不適用;二是“按照當事人約定不能轉讓”,主要是指包含禁止轉讓條款的合同。若發起人決定將資產進行證券化,在合同中也必然不會存在禁止轉讓的約定;三是“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該條款設立的初衷更多是為了避免與其他法規或以后立法的沖突。可見在我國法律對資產轉讓無特殊限制。

(二)組建特殊目的載體(SPV),實現風險隔離

為了防范證券化的風險,資產證券化的運作過程中專門設立了一個中介機構,即特殊目的載體SPV,其一般由原始權益人或第三方設立,是資產證券化運作結構中的關鍵主體。通過構建SPV可以達到兩個目的:一是通過將資產從發起人處轉移至SPV,實現資產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隔離;二是使得SPV遠離其自身的破產風險,包括自愿性破產和強制破產的可能,保證對投資者的足額償付。

SPV的組建,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形式上的要求。首先,SPV必須是獨立的法律主體,獨立于發起人等資產證券化參與者,有自己的董事、獨立的財產,能夠自己承擔經營費用,使自己不受發起人等實體破產的影響。在實際運作中,為保持SPV的獨立性,最好由獨立第三方組建,但也有由發起人組建子公司作為SPV。從法律角度來看,母子公司的關系并不能剝奪子公司作為獨立法律主體的資格,但由發起人控制產權的子公司形式的SPV會讓資產轉讓是否屬于“真實銷售”被質疑,同時,由于發起人與SPV母子公司的關系,使發起人有機會從利潤分成中取得特權,損害投資者的利益,故法律對該種形式的SPV有嚴格的限制。其次,SPV的組建主要有信托、公司和有限合伙三種形式。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在這種形式的信托關系中,作為受托人的SPV必須是法定的營業受托人,即有資格經營信托業務的信托公司等經核準設立的營業組織。由于信托財產制度天然的獨立性及風險隔離的特性,信托形式的SPV在實踐中被普遍使用,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的規定,也使得該形式有法可依。公司形式的SPV在資產證券化的實踐中也比較受歡迎,因為公司是一種普遍的組織形式,信用評級機構和投資者能比較容易分析其中的風險,較好的設計風險隔離機制,但是稅收問題是該種形式的一大弊端。因為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主體,公司必須繳納所得稅,這樣一來,證券持有人的稅負就比較重。在我國,以公司形式組建SPV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公司設立條件的障礙。在實踐中,SPV就是一個空殼公司,只是為了滿足法律形式上的要求而設立,自身并不需要有場地設施,而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必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另外,《公司法》對公司的注冊資本也有最低限額的要求,這些都給公司形式的SPV設立造成了困難。二是發行主體資格的障礙。《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監督管理辦法》對信托投資公司擔任SPV和《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對證券公司擔任SPV都設定了嚴格的標準。有限合伙形式的SPV運行機制是由發起人(普通合伙人)將擬證券化的資產轉讓給SPV,由其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者通過購買該證券而成為有限合伙人。但我國現有的《合伙企業法》和《證券法》對有限合伙形式發行證券都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也是一個法律障礙。

(三)資產由原始權益人轉移給SPV

在確保SPV遠離破產風險后,保證資產的所有權從發起人處轉移給SPV。為實現信貸資產和發起人破產的風險隔離,理論上資產轉移可采取真實出售和擔保融資兩種方式。真實銷售是指當發起人將你證券化的資產轉移給SPV后,已不再屬于發起人的財產,發起人破產的風險自然也就隔離了。擔保融資是指發起人將擬證券化的資產為擔保向SPV融資,SPV為擔保債權人,無法真正遠離破產的風險。在美國破產法律制度下,確保資產轉移為真實出售的性質而非擔保融資交易對于風險隔離相當關鍵。在大陸法系國家,雖然擔保物權不再屬于破產財產,擔保債權人享有別除權,可不受破產的影響而就擔保物權實現其擔保債權,但是,擔保融資并未實現資產從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上“剝離”,當SPV無法主張其對破產財產行使優先受償權時,投資者也會受到發起人破產風險的影響。因此,只有采用“真實出售”的方式,才能使SPV真正做到風險隔離。

(四)資產信用增級

信用增級主要是用以提高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評價,從而降低融資成本,吸引投資者,提高定價能力。信用增級分為包括內部增級和外部增級兩種形式。內部增級指利用基礎資產產生的部分現金流來實現自我擔保。外部增級指由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擔保。在資產證券化操作過程中,兩種信用增級的手段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內部增級主要通過內部交易結構的設計來實現,如優先級、次級結構的設定、進行超額抵押、建立利差賬戶等。在這些信用增級手段中,除了超額抵押方式在我國存在法律上的不確定性,其他方式基本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關于超額抵押方式,我國《破產法》有規定,當擔保物的價款超過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時,超過部分屬于破產財政。因此,如果采取超額抵押方式實現內部資產增級將無法真正實現有效的“破產隔離”。

外部增級主要由第三人提供擔保或保險,這種增級手段在國外的實踐中是相當有效的一種方式。而我國《擔保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機關不能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的轉貸的除外。因此,我國的現行法律不允許政府或政府性質的機構為資產證券化提供擔保,使得外部增級機制的作用在我國難以有效發揮。

(五)進行發行評級并發行資產支持證券

在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之前,SPV會請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以客觀、公正的立場,根據規范的評估指標體系,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對資產支持證券做綜合性的評價。發行評級的好壞直接決定融資成本的高低,這對于吸引投資者,保證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至關重要。但我國現有的關于信用評級的法律規定較為分散,導致了證券信用評級缺乏明確的指導規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六)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維護及償付

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一般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發行的資產證券主要有債券、股票和其他證券。這些發行的證券品種都由我國《證券法》、《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調整,其操作程序也必須按有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如SPV作為證券發行人,應向證券監管機構申請或經核準后,并與承銷主體簽訂承銷協議,才能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另外,證券的發行、承銷、信息披露、登記、結算等均應按照有關證券交易管理辦法或法律規定進行。

三、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發展的相關法制環境與建議

法律制度對于資產證券化的運作具有重要的影響,各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都需以其本國的法律制度為依托。對于資產證券化發源地美國而言,其屬于英美法系國家,有著判例法的傳統,因此資產證券化在美國有著寬松的法律環境。而我國屬于大陸法系國家,成文法所固有的僵化和滯后對資產證券化的開展產生了阻礙,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資產證券化的良性運作產生了一定的調整作用。為了使資產證券化這一新生事物在我國能更健康長遠的發展,我國應在借鑒他國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通過適度的法律制度調整和制定專門的法律來完善我國實施資產證券化的法律環境。首先,制定專門調整資產證券化的法律規范,并可適度調整就資產證券化有關的民事、經濟法律法規中制約其發展的內容。其次,提高資產證券化的立法層次,減少推廣阻力。

四、結束語

資產證券化的產生與發展有力地推動了整個世界金融市場的發展。對于我國而言,深入了解、系統研究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機制及法律制度對拓寬企業的融資渠道、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增強資產流動性有著重要的積極作用。為了盡快推進資產證券化的開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財政部等已陸續了一系列的規定辦法,對資產證券化各環節的良性運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國對資產證券化的大規模實施條件還不夠成熟,特別是法律規制方面嚴重不足。我國應為資產證券化專門立法,對其操作流程及涉及的法律問題作統一的規定,以規制資產證券化規范運行,防范風險產生。

參考文獻:

[1]顏學海主編.企業投融資法律與操作實務.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

[2]Charles Austin, Anne Zissu, Securitizati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Illiquid Financial Assets into Liquid Capital Market Securities, Financial Markets,(3-4),2000.

[3]洪艷蓉.資產證券化法律問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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