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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者產生和迅速發展的條件不同
在美國,20世紀70年代由于通貨膨脹和高利率等原因,開始了金融革命和金融創新,銀行和證券公司開發出大量創新的金融產品,使得投資者的收益提高,從而吸引了大量的個人金融資產,造成保險公司的資金外流。為此,壽險公司也開始業務創新,推出更靈活更具透明度的投資連結保險。在我國,投資連結保險是在通貨緊縮、利率不斷下調、各家保險公司積聚大量利差損的金融背景下進入市場的。
2、產品的具體形式不同
國外的投資連結保險在投資選擇方面保險公司提供多種投資賬戶,供保單所有人選擇,保險金額和保費也更具靈活性。目前國內出現的投資連結保險僅具有一個投資賬戶,保單持有人完全被動地接受保險公司的投資選擇,且固定的保費和保險金額降低了該產品的靈活性。
3、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式不同
在國外,由投資連結保險產品集聚的保險資金往往交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去管理,投資主體的權利與義務明確。在國內,由于尚未出現專門的保險基金管理公司,各家保險公司均采取自己運營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式,而資金運營主體的定位模糊極易產生責任的混淆不清,從而可能降低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投資效果的有效性。
同時,在投資收益的確定方面,國外的保險公司往往采用指數化的投資戰略,即把保險現金價值的投資收益率同一個公布的指數掛鉤,如與為期90天的國庫券利率或莫迪氏債券收益率指數掛鉤。這種方法提供了一個有保證的收益率。而國內的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收益率則根據實際投資收益率來確定,保單持有人的投資風險較大。
4、產品的監管和銷售方式不同
在國外,投資連結保單也被看成是一種證券,證券管理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同時對它進行監管,該產品同時受制于證券法規和保險法規。在銷售該類產品時,要求營銷員具有保險和證券雙重從業資格。在國內,該種產品只受到保監會監管,在銷售時通常只是選擇資深業務員進行營銷,缺乏具體的身份認定。
通過以上國際間橫向對比可以發現,國內的投資連結保險仍存在眾多風險因素,突出表現為:
1、投資連結保險的認識風險
投資連結保險的認識風險主要表現在兩方面,即由保險人認識不足引起的風險和由投保人認識不足引起的風險。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吳小平曾在“2000中國壽險業經營與發展國際研討會”上特別指出,中國壽險業目前正處于從傳統壽險產品向非傳統壽險產品轉變的關鍵時期,這一變革不僅僅是保險產品的轉變,更應是中國壽險業的經營戰略、經營理念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飛躍。但是,并不是每一個保險從業人員都能認識到這樣的高度。不可避免的許多從業人員只將投資連結保險產品看成是化解壽險公司“利差損”的有效方式,或是又一次熱賣的、提高收入的好機會。如果壽險經營者仍用傳統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來經營投資連結型產品,那么認識上的風險將不可避免地轉化為現實的損失。同時,由于媒體大量的熱賣報道,極易誤導消費者,使他們難以全面認識投資連結型產品的高風險,而對該產品有過高的期望值,這顯然對投資連結型產品的長遠發展不利。
2、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風險
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風險主要表現為其所積聚的保險資金能否獲得令人滿意的投資收益。其投資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兩個主要因素,即內因——保險公司的投資決策體系是否科學有效;外因——是否有成熟規范的資本市場做基礎。一般說來,保險資金投資模式有三種:(1)由與保險公司有股權關系的投資公司管理;(2)由專門運營保險資金的資產管理公司管理;(3)由保險公司成立專門的投資管理部門管理。從風險控制的角度看,前兩種方法更易于投資決策中責、權、利的劃分,是較優的投資模式,也是國際上使用較多的方式。但在國內由于長期對保險資金投資重要性認識不足,投資模式的發展處于較低的水平,主要采用第三種方式。這種投資模式的決策風險相對較大。同時,我國保險企業缺乏具有豐富經驗相專業素質的投資人才,這進一步加大了投資風險。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離規范成熟的資本市場還有很大的距離。基于以上內因外因的相互作用,目前我國投資連結型保險尚存在不容忽視的投資風險。
3、投資連結保險的技術風險
投資連結保險技術風險主要表現為產品開發技術風險和售后服務技術風險。
投資連結保險的相關資產必須設立與保險公司其他資產相獨立的分離賬戶,在費用處理、利潤核算等方面都具有獨立性,這需要相應的財務技術支持;投資連結保險的資產單位價格的確定十分嚴密,需要高水平的精算技術支持;投資連結保險售出后,必須隨時提供被保險人在特定時點上的保險金額和保單現金價值,要求保險公司業務系統必須同財務系統、投資系統集成在一起,以便提供隨時必要的信息,這需要復雜的電腦操作系統的技術支持。目前,國內保險企業在軟件上存在技術人員匱乏的不利因素,硬件上又未能形成系統的電子網絡系統,因此,投資連結保險的技術風險仍普遍存在。
4、投資連結保險的監管風險
[關鍵詞]上市財產保險公司,投資風險,風險基礎資本
一、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概況
目前,世界各國的保險公司大都采用多種保險投資方式。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把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分為五類:即房地產、抵押貸款、股份、固定收益債券、抵押貸款以外的貸款和其他投資方式等。靈活多樣的投資方式,使得不同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和需要選擇投資方式,按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要求和原則對保險基金進行投資組合。
在投資多樣化的前提下,各國政府為了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性,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對各種投資方式設定了嚴格的投資比例,美國在這方面的限制更加嚴格(詳見表1)。
以美國紐約州為例,紐約州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股票及債券投資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房地產投資不得超過10%,海外投資也不得超過10%。由于壽險和非壽險資金來源不同,它們對于流動性、收益性和風險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同,投資結構也不相同。壽險資金由于其長期的特點,以資本市場作為主要的投資領域,股票類資產比重較大;非壽險資金投資則主要以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為主。例如,1995年英國壽險資金46%投資于本國股票,13%投資于外國股票,2%投資于國外債券;非壽險資金投資本國股票為26%,投資外國股票7%,投資國外債券10%,投資本國公共部門債券21%。
圖1描述了1992年-2003年美國所有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情況。債券投資是美國財產保險公司的第一大投資方式,雖然每年投資比例起起伏伏,但一直保持在50%以上,2003年高達66.34%;股票投資為美國財產保險公司的第二大投資方式,投資比例一直高于10%,2000年高達30%;抵押貸款也是重要的投資方式,1992年投資比例達15.6%,但近年來其投資占比一直下滑,2003年降為0.28%;短期投資近年來重要性日益突出,2003年美國財產保險業的現金及短期投資占比達9.3%;美國財產保險業的房地產投資占比一直不高,1992年的高峰期不過2.5%,后來占比不斷下降,2003年僅為0.81%。
總的來看,美國財產保險公司投資非常謹慎,2/3的投資資產是債券,其中大部分是市政債券、高評級公司債券和美國國庫券。圖2是1999年~2004年美國財產保險業債券投資的構成情況。在美國財產保險公司所投資的債券中,短期(5年及以下)、中期(5至10年)和長期(10年以上)三分天下,其中短期債券占比最多,并且呈現不斷增加趨勢,2004年估計占比達45.5%左右。
就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而言,其投資策略更加穩健。表2是1996年—2004年美國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股票投資與房地產投資占比情況。一方面,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股票投資比例大大低于行業整體水平。1996年—2004年,20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股票投資占比從未超過15%,2004年僅為8.93%。另一方面,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房地產投資比例大大低于行業整體水平。1994年以來,在上述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中,有10家公司基本上未從事過房地產投資。
二、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
(一)1995年—2004年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及其波動情況
1995年—2004年,美國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總投資額不斷增加,平均增長率達9.62%,2001年達到最高值19.66%(詳見圖3)。總投資的不斷增加,為財產保險公司投資收入的持續增加奠定了堅實基礎。
總的看來,由于種種因素,美國財產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波動比較明顯。圖4是1995年~2004年美國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平均投資收益率情況。在此,投資收益率二利息和投資收人/投資資產。10年間美國財產保險公司整體收益率波動起伏,最高時曾達到7.51%(1998年),最低時僅為5.53%(2004年)。這說明,美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還比較大。
表3是1995年—2004年美國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率及其波動情況。美國20家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于財產保險業整體水平,各家收益率均值及其波動差別也很大。從投資收益率情況看,1995年—2004年,美國財產保險業投資收益率平均值達6.72%,而同期20家公司中僅有4家公司投資收益率均值高于這一行業水平,而其它16家公司都低于這一水平;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收益率偏低的狀況,是與其投資謹慎策略息息相關的。從20家公司的具體情況看,投資收益率均值差別很大,10年均值最高的第一美國(FAF)達14.76%,而最低的保羅·旅行者(STA)僅為5.39%。從投資收益波動情況看,20家上市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波動也普遍較大,且情況各異。1995年-2004年,20家公司投資收益率波動標準差均值為1.62,大大高于財產保險業的整體水平(0.66),其中有14家投資收益率波動標準差高于1,有5家公司標準差超過2,第一美國(FAF)高達5.63。
(二)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投資風險的成因
1.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利率波動而造成投資收益變動的風險。利率的上下波動直接影響證券價格,利率上升,證券價格下降;利率下降,證券價格上升。利率風險是固定收益證券(特別是國債)面臨的主要風險。美國市場利率一直變動不定,使利率風險成為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主要風險之一。圖5是1980年—2004年美國市場的利率變化情況。從1980年-2004年,美國的短期利率(3月期票據)、中期利率(1年期票據)和長期利率(10年期票據)均呈現下降趨勢,但各年起伏不定,給上市公司的資金運用帶來很大風險。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到期時無力還本付息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主要受證券發行人的經營能力、盈利水平、規模大小等因素的影響。信用風險是債券面臨的主要風險,而不同債券因為其信用等級不同使其信用風險各異。一般而言,政府債券的信用風險最小,其它依次為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而投資回報率正好相反。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普遍投資謹慎,一般投資于信用級別較高的證券,故信用風險較低。例如,在丘博集團的資產組合中,70%以上的應稅債券是由美國財政部或美國其它政府機構發行的、或者是由穆迪公司和標準普爾公司評級的AA級以上債券;90%以上的免稅債券為AA級以上債券,大約70%的債券為AAA級;只有不足2%的債券低于投資級別,因此丘博集團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很小。
3.匯率風險
在國際投資中,由于匯率變化引起投資收益的變化。當投資以外幣所表示的資產時,要承擔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以丘博集團為例,2004年底,其財產保險子公司共擁有非美元投資資產約45億美元,這些資產的品質和到期日與國內資產相似,主要以英鎊、加元和歐元計價。當英鎊匯率、加元匯率或者歐元匯率下降時,丘博公司將承擔較大的經濟損失。
4.資產和負債不匹配風險
資產和負債不匹配風險指保險公司在某一時點上資產現金流和負債現金流的不匹配,從而導致保險公司收益損失。保險業務是一種典型的現金流運作業務,保險公司是資產和負債的集合體,保險公司的資產和負債不匹配風險,就是某個時點資產的凈現金流小于或大于負債的凈現金流,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資產損失。保險公司資產和負債暫時的不匹配,只會影響保險公司日常賠付、投資的減少和財務的穩定性;而長期的不匹配則會導致保險給付危機,最終導致保險公司破產。
與資產和負債不匹配風險相聯系的是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投資者由于某種原因急于拋售手中的某項資產,采取價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資收益的損失。流動性強的資產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級市場,可以在不降低價格的情況下隨時出售;流動性差的資產由于沒有完善的二級市場,不太容易交易轉讓,要降低價格進行交易,從而造成資產損失。如果出現資產和負債不匹配的情況,財產保險公司為了套取現金而急于拋售手中的資產時,流動性風險就產生了。
5.股票投資風險
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投資股票的比例相對較高,加之股票市場變化原因復雜且動蕩不定。圖6是1990年—2004年美國標準普爾500家大公司股票的整體收益率走勢情況。總體上看,美國股票收益率變化幅度很大,股票投資的系統性風險很高。美國標準普爾500家大公司股票的整體收益率最高曾達到40%(1996年),而最低時為—20%以下(2002年)。因此,股票投資占比較高的上市財產保險公司往往投資風險較大,投資收益率波動偏大。
三、投資風險對美國上市財產保險公司的影響
(一)投資風險對財產保險公司風險基礎資本的影響很大
風險基礎資本(Risk-BasedCapital),是指保險公司要求等于或超過與其可能出現償付無力風險的具體風險特性相適應的最低資本要求的一種制度。在風險基礎資本制度下,將保險公司可能面臨的經營風險量化為所需的凈值。這種方法從保險公司的風險構成出發,根據保險公司的規模和風險狀況,有彈性地衡量該公司用于支持業務經營所需的最低資本,以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如果保險公司的盈余低于其要求的風險基礎資本(或風險基礎資本的百分比)就會受到監管行動的約束,如加強監控、限制新業務的增長、要求保險公司增加資本以免被接管等。
從整體情況來看,美國風險資本與凈保費的比率在1994年—1998年猛增,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險公司投資風險的增加(見表4)。1994年—1998年,在美國的保險投資組合中,股票占投資資產總額的比率由17%上升到23%;股票的投資風險占凈保費的百分比由40%上升到62%,大約2/3的風險資本的增加是由于保險公司投資風險的增加引起的。
近年來,世界保險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種變化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經濟全球化帶來了巨大的競爭壓力。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金融領域本已淡漠的業務界限變得更加含糊不清,各國金融機構通過兼并、建立控股公司、附屬公司、組建金融集團、合資等形式經營本領域外的產品已非常普遍。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商業銀行運用其龐大的經營網絡優勢,大舉進攻保險領域尤其是壽險領域,搶奪市場份額。
第二,人口老齡化不僅孕育了巨大的潛在保險市場,而且對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科技進步帶來了金融商品的不斷創新。90年代以來,以電子通訊技術、計算機和因特網技術為代表的高新科技的迅猛發展,不僅降低了交易成本,節省了時間,而且擴大了綜合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潛在可能性,使金融機構將傳統的本行業金融服務與其他的金融服務結合起來,提供一攬子服務成為可能,為金融產品創新創造了條件。
第四,自然環境的惡化和巨災風險顯著增加。由于人類活動的過度擴張,對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發,使人類的生存環境不斷惡化。各種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和嚴重程度不斷上升,水土流失、氣候變暖、地震、洪水、風暴等問題越來越嚴重。
以上述變動為背景,國際保險業加速了結構性調整。
(一)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進一步加速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業日益加劇的競爭壓力下,保險業一方面通過行業內的兼并收購,擴大生產和經營規模,有效降低和控制生產經營成本,使企業集中優勢。另一方面通過和其他金融服務業如銀行、資產管理業、證券業的融合,增強競爭實力,對消費者提供包括建立附屬公司,收購和兼并,進行合資經營,組建金融集團,組建持股公司,簽訂聯營協議等在內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隨著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保險業的服務范圍得到極大的拓展。目前大型保險集團都在朝著“金融超市”方向發展,它們既經營壽險業務,又經營非壽險業務,還可經營再保險業務,同時還能提供資產管理、信用卡、證券承銷、證券經紀等服務。可以說除了存款業務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外,壽險公司已經涉獵了所有的銀行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中,政府對分業經營管制的放松是重要的政策因素。出于維護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保證充分競爭和確保金融系統的穩定等考慮,傳統金融監管的基本框架是實行銀行、證券和保險業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然而自70年代開始,上述嚴格分業的金融監管模式出現了松動。近年來隨著事實上各種形式兼業經營的不斷發展,政策層面分業監管的原則正在瓦解,一些國家的政府已經著手調整監管框架。如日本金融業嚴格分業的原則在新的金融法案中被修改。美國則已經通過新法案明確允許銀行、保險和證券業在彼此的市場上進行競爭。可以肯定,在新的監管框架下,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融合的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二)保險產品不斷創新,險種結構調整加快
由于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創新發展迅速,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等新的金融工具以其靈活性和預期高收益吸引了廣大的個人投資者。與新的金融產品相比,缺乏彈性的傳統壽險產品大為遜色。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增強與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降低壽險經營的利率風險,壽險公司紛紛著手開發新險種,創造新的保險商品。這類壽險產品創新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增加了壽險產品的彈性。改變了傳統壽險的期限特點,使結束壽險合約更為容易;改變了傳統保費支付的固定、定期的特點,使保費支付更具靈活性。二是新產品突出儲蓄性和盈利性,對壽險投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產品凸現壽險的儲蓄性,強調壽險保單的儲蓄(金融)因素,使壽險保單更具投資價值。新產品通過更加有效的投資,使壽險保單更具盈利性。三是保險和儲蓄的分離。傳統壽險產品中的儲蓄因素被認為是繳納衡平保費的副產品,儲蓄和保險在一個保險契約中是不可分開的。而新產品中的儲蓄因素通常被認為是保單更獨立的一部分,儲蓄收益直接和保費與投資收益相關,投資收益率越高,保費“儲蓄利率”越高。
由于非壽險產品期限較短,不像壽險產品具有儲蓄性,創新受到了客觀限制。非壽險公司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產品價格和服務品質上,而不是體現在產品差別上。但是隨著巨災風險的增加和隨著科技進步伴隨而來的新風險的出現,仍然有一些新的保險產品面世,如世界杯足球賽保險、瘋牛病死亡保險、互聯網保險等。
(三)保險組織形式的調整
目前國外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調整突出表現在相互保險公司的股份化方面。保險公司股份化的一個重要動因是借此獲得權益資本與其他的融資渠道,如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證、優先股等。隨著金融服務業的加速整合,保險公司資本成長和資本投資的需求日益增長。保險公司權益資本增長的主要來源是保留盈余,在保留盈余不夠時,必須從資本市場融入資本,相互公司可以通過舉債取得資金,但要獲得權益資本受到很大的限制。而股份公司擁有所有公開市場的融資選擇,相互公司股份化后到資本市場融資就便利了許多。保險公司非相互化的另一個重要動因是股份公司結構的彈性優勢。通過采用控股公司的結構,保險公司可以繞過保險管理當局對保險公司經營非保險業務的限制;可以在不降低法定盈余的情況下,進行行業內購并。
(四)保險經營和管理方式的調整
由于高新技術在保險業中的應用,大大提高了保險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管理效率;同時,對保險市場的結構和傳統的保險經營管理方式造成強烈的沖擊。在保險營銷方面,隨著家庭電腦的普及以及消費者對保險服務效率的重視,電話直銷、網絡銷售等新型營銷方式發展迅速。美國獨立保險人協會在“21世紀的保險動向與預測”調查報告中提及,新技術特別是互聯網將把保險業的經營引向新的具有革命性的發展進程,今后10年內保險企業經營的企業保險31%和個人保險37%的保單銷售將通過互聯網進行。
保險營銷方面另一個變化就是銀行銷售保險的大量增加。在保險業新的分銷方式中,銀行保險即通過銀行銷售保單的方式在歐美保險業發達國家中非常成功。在法國、西班牙、瑞典等國通過銀行銷售保險實現的保費占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的60%,占非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的5-10%。保險公司通過和銀行合作利用銀行強大的分銷網絡銷售一般的保險產品,還可以將保險和銀行貸款捆綁銷售,將保險和信用卡業務捆綁銷售,從而達到一舉多得的效果。
在保險公司管理方面,高新技術的進步也帶來了很大的變化。計算機網絡為保險公司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經營和協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1994年,倫敦保險市場開始應用電子分保系統(ESP),大大提高了保險交易的運轉速度。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率先建立的電腦增值服務網(PINET),促進了全球再保險交易的自動化。在內部管理方面,保險公司一般都實現了內部管理的計算機化和內部聯系的網絡化。從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文檔和數據的處理到各個部門之間信息的傳遞,從企業決策到承保、理賠等各個環節,從保險營銷到資金運用中的自動化處理,都離不開計算機系統的應用。可以說,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已經覆蓋了保險公司內部管理的方方面面。
國際保險業經營管理方式的變化,還表現在由于巨災風險增加而帶來的風險管理方式的創新。80年代以來,世界上損失額超過500萬美元的重大災害頻頻發生,對經營財產保險的保險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失,巨災風險越來越成為保險業關注的重要問題。在巨災風險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除了繼續采用增加資本金、增加準備金提取和增加再保險比例等一般的分散風險手段外,還采用了包括風險證券化、巨災期貨等在內的新型風險管理方式。
二、對發展我國保險業的幾點思考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尚處于發展初期,上述結構性調整在我國保險業發展中有的剛剛出現,有的還未見端倪。但是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日益臨近,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步伐將不斷加大,國際保險業的上述調整必將對我國保險業發展構成沖擊,所以,當務之急是加快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迎接挑戰。
(一)放松管制,強化國內市場競爭
從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來看,放松管制已成為主流。放松管制首先表現在保險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其次表現在保險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的放寬,上文談到的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融合就反映了這種監管的變化;再次表現在國際保險監管的核心已從全面監管轉為償付能力的監管,多數國家都在逐漸實現保險費率的自由化。這種國際性的放松管制意味著全球保險市場將更加開放,保險市場的一體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
放松管制的指導思想是鼓勵和推進競爭。從我國情況來看,由于過去對保險領域管制過嚴,造成保險企業數量過少,經營領域過于狹窄,經營手段欠缺,企業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過低。長此以往,我國保險業勢必難以面對對外開放的挑戰。為了提高我國保險業的競爭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對市場準入、經營范圍和保險商品的管制,鼓勵保險商品的創新,在保證市場秩序前提下。積極鼓勵和推動保險企業的競爭。
(二)提高保險監管水平,在監管方式方法上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由于我國保險業發展較晚,1995年頒布的《保險法》尚有待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尚未完全制定,保監會成立不久,監管經驗不足,保險行業自律正在建立等原因,目前保險監管還處于較低水平。保險監管的主要內容是條款和費率的監管,國際上流行的償付能力監管在我國還基本上是空白。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指日可待,兼營壽險、非壽險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跨國保險公司的進入將進一步增加我國保險監管的難度。所以,當前應該盡快加強和完善我國的保險監管體制。首先要建立以償付能力為核心的保險監管機制,建立一套償付能力的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其次要加強對境內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嚴格審批,并通過國際聯合,對其償付能力進行有效的監管。
(三)加快投資業務的發展,努力提高保險投資效率。
受傳統保險思想的影響,我國保險理論和實踐界長期片面注重保險的保障功能,忽視保險的金融功能,造成保險業長期靠保險業務“一條腿”走路,保險投資發展相當落后。具體表現在保險投資規模小,保險資金運用率低;保險投資結構不合理,保險投資方式受限制;保險投資管理欠科學,投資效率不高;保險投資監管限制太多,缺乏靈活性等幾個方面。我國保險投資目前這種發展狀況非常不適應于國際保險業的發展趨勢。隨著保險業務競爭的加劇,保險邊際利潤已微乎其微,保險投資將成為保險業利潤的主要來源。保險投資又是保險產品創新的基礎。如果沒有投資,開發變額壽險、萬能壽險等新產品根本不可能進行。面對來自投資經驗豐富的跨國保險集團的競爭壓力,必須加快我國保險投資的發展。為此,首先應該盡量拓寬保險投資渠道。在保險公司內控機制基本完善的情況下,逐步放開保險投資方式準入的限制,讓保險公司參與金融市場上所有投資工具。其次在投資監管方面,采取比較靈活富有彈性的監管機制,一方面為防止保險公司投資過分集中對不同投資方式和單項投資進行比例限制;另一方面對比例限制保留一定的彈性,可以規定一定的自由投資比例,這樣以便于資本充足的保險公司進行更加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再次,保險公司應該加強投資管理,對保險投資進行國際上流行的資產負債管理。
(四)鼓勵兼并重組,支持經營機制完善、經營和管理技術先進的大保險公司、保險集團成長
一個國家的保險實力、在國際保險市場的競爭能力主要體現在大型保險公司和保險集團的實力上。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也是抗衡國外跨國保險公司的主要力量。為了培育中國的保險業,有必要通過政策引導,鼓勵保險企業依據市場機制進行兼并重組和完善機制。
(五)加快保險業的創新發展,改善保險產品結構。
余先生買了一種分紅型保險,每年繳納5000元保費,去年分紅500多元,今年只分到了150元,對此他頗感失望。分紅的減少足以潑滅保戶的熱情,這不能不說是分紅保險的尷尬。可他哪里知道,即便是這150元的分紅也是勉為其難。因為保險公司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增值壓力
統計顯示,從1999年到2002年,保險公司總資產的年均增長速度超過32%,資金運用余額的年均增長率超過40%,大大高于GDP8%左右的增長速度。
保險資金快速增長的同時,也給保險業帶來通過投資實現保險資金保值增值的巨大壓力。國際上,保險資金運用和保險業務是齊頭并進的。保險投資之所以舉足輕重,是因為在當代各國的保險市場上,保險資金運用是資本市場的重要構成部分,保險投資可以開辟保險公司創造收益的第二條途徑,不僅有利于加快保險資金的積累,而且有可能降低保險費率,為保險公司開發諸如分紅保單等業務創造條件,從而直接推動保險業務的發展。另外,保險資金大規模運用,意味著保險公司通過資本市場向國民經濟其它行業滲透,它既使保險公司分享著其它行業的利潤,又使整個保險業務,尤其是一些大保險公司的地位得到空前的提高。
我國2003年新《保險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它資金運用方式。而股票、級別不高的企業債券、貸款、不動產投資等多種投資方式基本是被禁止的。根據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吳小平在“2003年保險論壇”上提供的數據,銀行存款和政府債券兩項合計占保險資金運用總額的70.6%,銀行存款中人民幣大額協議存款占72.1%。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我國保險投資中問題之所在:
第一,保險投資渠道過于狹窄,主要投資領域仍然局限在低收益的利率產品上。隨著國家8次降低銀行存貸款利率,國債收益率已降至歷史低位,投資國債潛在的風險越來越大。盡管允許保險公司將一部分資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但比例較小;
第二,保險資金投資結構與負債結構不相匹配。2002年保險業實現保費收入3054億元,其中人身險保費收入2274億元,已占總保費的74.5%。而人身保險中投資型壽險產品保費收入占人身保險總保費收入的54%。近幾年,我國壽險業務的高速增長主要是各壽險公司開發了投資連結保險、萬能險、分紅險等新型產品,這些產品受到客戶的廣泛歡迎。我國保險業長期以來靠保險業務獲取利潤,隨著財產保險業務的條款費率市場化和競爭的加劇以及壽險新型產品成為主導險種,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率將越來越低,對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因此,較低的資金運用收益率與保險業務的較高投資回報要求,必然形成越來越尖銳的矛盾。
第三,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的保險業不但需要化解過去積累的利差損、不良資產等潛在風險,還將直接面對資金雄厚、管理先進、投資渠道多元化的國際同業的強大競爭。巨額保險資金面臨升值的巨大壓力。保險資金放在有限的幾個“籃子”里求安全,沒有大顯身手闖世界的機會,保險公司自己難以獲利,分紅型保戶自然就不可能分得多少紅利。
怎一個難字了得
在2003年的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要把保險資金運用與業務發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高度重視。要改革保險資金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按照集中統一和專業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險資金管理體制,做到保險業務與投資業務相分離。”這表明,我國的監管機構已經充分認識到保險投資的重要性,并把提高保險資金運用質量提到了日程上來。可是,怎樣提高保險資金運用質量卻是一大難題,其中,保險投資的渠道問題更是難中之難。
關于保險投資渠道,如今最大的爭論點就在于,到底是該放寬還是應該嚴格限制。應該承認,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政府與企業是存在分歧的。保險公司作為微觀經濟活動的主體,考慮的是企業利潤最大化,因此它希望在一定的風險控制下,有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渠道,并把風險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中,能自由地進行合法投資,從而獲取較高的回報。可是,曾幾何時,我國也曾經對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廣開門路。但是由于“放縱無度”,保險業幾乎受到了毀滅性的打擊,目前的各種法規也正是針對這種前車之鑒而制定的。政府制定出各種法規及政策,其用意就是要防范金融風險,防止經濟泡沫。監管者考慮更多的是資金安全性,而非讓保險公司如何平衡風險和收益,因此新《保險法》比較傾向于穩定和限制。那么有沒有一個雙方都能達成共識的辦法呢?有的。那就是遵循保險資金運用的原則,循序漸進,制定出既能讓企業放開手腳,又能保證其償付能力的保險投資政策。
一般觀點認為,保險資金運用應遵循安全性原則、多樣性原則、收益性原則和流動性原則等四個原則。安全性和收益性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即保險投資的安全性和與收益性成反比。我國《保險法》從法律上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必須采取穩健型,強調安全性為首要原則,在此原則基礎上尋求收益性原則。這樣的保險投資原則的法律規定,是針對保險投資活動整體而言的。對于不同項目的資產分布,單純強調安全性難以保證保值與增值。結合不同投資項目風險及收益特征,在投資原則中合理匹配收益與風險,才能做到投資總體安全且有效益。
現階段我國的資本市場確實不規范,不完善,但是資本市場只有在發展中才能得到規范和完善。保險投資者作為資本市場中最大、最有影響力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不能等到全國資本市場規范和完善后再發展,必須與資本市場同步發展、規范和完善,保險業急需的投資人才也只有在發展中才能不斷提高。保險投資政策如果仍舊拘泥于個別強調資金安全的條款不放,潛在問題得不到解決,其結果是風險向后推移,對整個保險業的發展非常不利。現在壽險業內,分紅型、投資連結型的產品已經成了保費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資金運用過于狹窄,不僅將大大削弱保險公司分紅型產品的競爭力,而且如果保險資金運用不暢并導致效益不好,還可能造成大面積退保風險。隨著保險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當保險業務經營的盈利空間越來越小甚至出現虧損時,保險公司通過合法的保險投資就不能保證其賠付能力,從而給金融系統帶來極大的風險。
探索解決之道
筆者認為,在新《保險法》框架下,修改和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相關法規時,可參照美國、日本以及我國臺灣地區的具體做法,并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建立完善的保險資金管理體系,在法律規范上要積極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同時要牢牢抓住控制“風箏”的那根“線”,就是對投資資金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及投資于每一主體的比例做出相應的規定,并根據情況及時調整比例。
建議一:用法律制度確保保險投資渠道的多元化
保險投資方式多元化一方面有利于不同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不同的資金運用方式;另一方面也能促使保險公司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方式進行有效的投資組合,從而穩定公司經營。在美國、日本、法國、德國、意大利、瑞士和我國臺灣省和香港地區,保險相關法規都規定了保險投資可以采取包括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在內的多種投資方式,其中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和企業債券,而債券和股票一般還分為國內和國外兩種。各個國家和地區的不同點主要集中在上述資產的比例大小上。
根據我國目前經濟和保險業的發展水平以及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應將票據貼現業務、租賃業務、購買股票、房地產業務、抵押貸款做為保險投資的主要方式,從而構成一個多元化投資渠道,以便各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靈活選擇投資方式,進行有效的投資組合以分散風險,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待金融市場進一步完善后,還可以考慮允許少量保險資金涉足海外投資和風險投資領域。
除以上幾點外,還應允許保險資金進行一定的外匯投資。這樣做,既符合保險資金運用安全性原則中的類別分散原則,也符合地域分散原則。目前,很多保險公司已開辦了外匯保險業務,在經營中沉積了一定的外匯資金,這部分外匯資金的用途極為有限,因此,應允許保險公司的外匯資金投資于中國政府在國外發行的政府債券、中國國內金融機構在國外發行的金融債券,允許在資產中的一定比例投資于發達市場的固定收益證券,以及經國外權威信用評級機構評級達到一定級別以上的經濟發達國家政府發行的債券等。通過參與國際資本市場運作,提高資金收益,分散投資風險。
建議二:設投資比例限制管理制度
隨著對保險資金運用方式的放松,各國對于保險資金投資風險的監管主要采取控制投資比例的方式進行,而不是靠投資方式的監管進行。比例主要包括投資領域比例和單一主體比例。各國對保險資金運用比例限制的目的在于:一是為了保持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及時性,以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二是為了防止保險資金投放過于集中于某個方面,從而保證投資機構的合理性,主要作法是對所謂長線項目和高風險項目投資加以限制,對短線項目則加以鼓勵。在關于保險公司在股票及公司債券方面的比例限制,最嚴格的如美國,要求低于20%,韓國要求低于40%;不動產方面,嚴格的有美國和德國,要求低于10%;寬松的如我國臺灣地區,要求低于40%等。
新《保險法》只嚴格規定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方式而沒有比例限制的規定,從表面上看這雖然可以起到保證保險資金安全性的作用,但實際上卻無法有效地分散投資風險,無法從根本上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筆者因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具有較高的安全性,今后仍應成為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方式之一,但是建議資金運用于同一金融機構的存款不能超過10%。此外,銀行存款只能當作保險公司的一種日常備付金,不能作為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形式,因為其投資收益率較低,不可能帶來保險資金運用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利潤和擴大保險資金積累。
第二,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作為各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主要形式,可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股票四種。其中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因為其信用高、收益率較好,今后仍占據有價證券投資的主導地位。股票投資由于股價的波動性而風險較高,安全性明顯低于其它有價證券,各國對保險資金股票投資占總資產比重普遍做了最高限制。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前提下,建議允許我國的保險公司將其總資產中不超過10%的資金投入股票市場,并根據行情及時調整比例。
企業債券的收益率通常要高于國債和金融債券,保險公司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適當加大企業債券的投資力度,可以提高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同時還有利于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目前保險公司只能投資于AA+級以上的中央企業債券,并且投資比例受到嚴格控制。可考慮將保險公司投資于企業債券的比例適當提高,范圍適當擴大。信用評級達到較高等級的各類企業債券,在比例控制下,由保險公司自行選擇購買。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的比例,今年已經提高到20%,待企業債券有更大發展后可以再提高比例。
在有價證券方面,建議購買每一公司的股票及債券總額,不應超過該保險公司資金5%及該發行股票和公司債券的公司資本額的5%;經依法核準公開發行的債券投資信托基金受益憑證,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資金的5%~10%及每一基金已發行的公司受益憑證總額的5%。
第三,貸款 作為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主要形式之一,按其形式又可分為抵押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技術改造項目貸款、保單質押貸款等,各國在這一項的比例限制一般為30%左右。由于我國這方面的市場尚不夠完善,建議我國設為15%。保險公司對每一公司的股票及公司債券的投資與以該公司發行的股票及公司債券為質押的放款,合計不應超過其資金的8%,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
第四,不動產等其他投資方式的比例 由于效益可觀但是風險較大,我國投資者這方面的經驗不足,建議謹慎處之,以不超過5%為宜。
與《保險法》配套的制度在限制比例時還要關注產險、壽險的差異性,以便保險公司根據金融市場的成熟程度和自身業務的特點選擇投資工具。非壽險保險公司的資金流動性強,除資本金外,任何一個時點上都有保險費的收入與保險賠款的支出。總準備金的閑置和責任準備金的部分閑置為保險公司開展投資提供了條件。由于非壽險業務的保險期限短,事故發生又有隨機性,所以其閑置資金一般不宜過多作不動產等長期投資,因此,財產和責任保險公司更重視短期投資及其收益。壽險是長期保險,許多壽險帶有儲蓄性質,流動性不強,因而適合選擇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較高的投資工具,如不動產和貸款等。從風險控制看,壽險公司投資的比例在主體比例方面,應嚴于非壽險,控制主體比例以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從而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當然,要想完善保險投資政策,及時合理地制定政策確定投資比例,保險監管部門需要充實力量,建立一套完善的體系對保險資金動態予以有效的監控。唯其如此,才能使保險資金不在自由中脫離軌道,從而讓分紅型保戶能穩穩分得市場一杯羹。
【配 文】
保險資金如何進入三大市場
股票市場
允許保險資金投資股票市場,可以改善保險公司的資產結構,使保險公司實現資產和負債在期限上的匹配,并有利于保險公司調整產品結構和開發新產品,滿足各種不同投保人的保險需求。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中保險資金(含養老金)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據美聯儲統計,1999年美國保險資金達12萬億美元,占美國貨幣及資本市場資產總額的34.7%。美國保險業是資本市場中最大的機構投資者。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只能通過購買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股票市場,實際成本很高,而且無法掌握主動權,應允許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票。據有關數據顯示,保險資金間接進入股市第一年,平均投資回報率高達12%。12%的投資回報率是保險資金除投資股市外,其它任何途徑都難以獲得的。最近兩年來我國股市低迷幾乎到了極限,應該說是保險資金部分入市等待反彈的好時機。
當然,不能美化股市的收益率。具體操作上,在制定保險投資法規時,既要高度重視股票投資,又高度謹慎。保險資金應該有條件地購買股票,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設法入市。
個人消費信貸和不動產
不動產投資的特點是投資期限一般比較長,一旦投資項目選擇準確就可能獲得長期的、穩定的較高收益回報,但是流動性弱、單項投資占用資金也較大,且因投資期限太長而存在潛在風險。從世界范圍看,不動產投資是保險公司投資的主要項目之一,但風險相當大,收益高低不定,從而使保險公司既重視不動產投資,又相當的謹慎。允許保險資金適時適量地介入不動產投資,對于擁有長期資金并且處于機構高速成長時期的壽險公司而言,是一項比較好的選擇。
目前,國內住房抵押貸款等消費信貸產品的收益率結構相對于國債、金融債更為合理,市場風險相對比較可控,特別適合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長期投資和資產負債匹配。
資金信托產品
作者簡介:范南(1976-),男,高師,博士,復旦大學應用經濟學博士后流動站博士后,現供職于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項目投資部。
摘 要: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我國保險資金投資的重要性和影響性與日俱增,保險投資的創新性要求也越來越明顯,最主要原因在于保險的資產負債匹配性要求。與此同時,從國際慣例來看,保險資金投資多元化已是趨勢,包括不動產等投資在其中占據相當大比重。我國保險投資創新工作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但根據市場經濟的要求,還需要進一步努力和提高,在加大投資創新力度的同時,相關的制度建設和人才儲備也極為重要。
關鍵詞:保險資金;資產負債匹配;投資創新
一、我國保險資金投資創新的必要性
1、保險公司的資金性質決定了投資的資產負債匹配性。
保險公司的資金與一般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相比,既有使用上的共性,也有保險資金本身的特征。其最突出特征在于:保險資金的收益性不僅要求有足夠的累計量來滿足越來越高的保險成本要求,而且需要未來現金流的長期穩定性,使資金收益折現價值最大化。也就是說,對應保險壽險市場上的長期負債,保險公司需要有利潤穩定的長期資產來對應,最終實現總量匹配、期限匹配、速度匹配和資產性質匹配。我國保險資金尤其是壽險資金的平均負債久期在20年以上,而對應的資產中只有部分債券類產品達到此類要求。包括股票、基金、相當部分債券產品甚至協議存款的資產久期都難以達到,其他長期類保險投資產品尚處于試點階段,因此提高保險長期投資的創新性相當重要。
事實上,近年來,我國保險資金投資的收益率波動過于頻繁,從3年前的平均不到4%到2007年的超過10%,這些都是由于保險投資渠道過于單一和依靠資本市場的結果,與我國國民經濟每年近10%的GDP增長率完全不相匹配。
2、壽險資金與產險資金的差別性也要求保險投資的多元化。
保險資金主要包括壽險資金與產險資金,兩者資金性質不同,投資原則與方法就存在很大差異,因此更要求市場上有相對應的多元化投資產品來匹配。
財產保險是一種補償性的契約安排,財產保險的保險費收入來源主要的要求是補償性,保險企業要彌補其保險費收入與賠款之間的差額只能有兩種途徑:或者是由其他被保險人所繳納的保險費來填補,或者是通過投資運用使保險資金增值來補充。由于時間基本上是以一年期結算,因此財產和意外保險合同是短期性合同,而且理賠較為迅速,賠付率波動大,財產保險企業的資金來源就具有短期性和相對流動性特點。而對于人壽保險而言,隨著國際趨勢和市場競爭的加強,壽險保單具有補償與儲蓄的雙重功能,因而更加強調對收益率的要求。各種責任準備金及保費的結存是保險費的轉化形式,因此資金來源具有穩定性和長期性特點,長期的資產負債匹配性要求就更高。由于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壽險資金與產險資金的規模比接近于8:1的比例,因此實際上,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雖然保險的發源來源于產險,但目前主要的力量是來源于壽險。
3、保險公司的盈利模式越來越要求投資的長期穩定性。
保險公司的基本盈利模式就是死差益、費差益和利差益,簡稱三差。其中死差益是由實際死亡率低于預定死亡率,按預定死亡率收取的純保費支付實際死亡成本略有盈余而產生的利益。在儲蓄性壽險保單中,如終身保險、兩全保險,保單的責任準備金隨保險事故的增加而遞增,因此危險保額隨保險年期的增加而減少,期滿時為零,死差益也隨保險年期的增加而減少,期滿時為零。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獲得較穩定的死差益。費差益是實際的營業費用率低于預期的營業費用率而產生的利益。該收益顧名思義,即指保險公司通過優化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率等方式控制費用,使實際費用支出比預計要少,從而產生費差益。而利差益是實際的投資收益率高于預定的利率時產生的利益。指的就是保險公司的實際投資收益率大于保單預定利率而產生的利差益。在這三種方式中,死差益較為穩定,費差益由于我國保險公司的競爭原因而實際收益有限,因此只有利差益才是我國保險公司應對內外部市場的真正利潤來源。事實上,從國際慣例來看,保險公司為競爭和展業需要,往往在費率厘定時通過預定死亡率和預定費用率較低的設定,使死差益、費差益基本上趨于零,此時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主要就是利差益,也就是通過投資收益來彌補承保業務的虧損,通過投資收益增強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而對于長期保單來說,長期利差損就尤為重要。在目前我國市場上越來越普遍的投資型保險產品中,主要利潤就是來于投資收益。
4、對比國際保險資金運用,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明顯偏窄。
從國際視野來看,首先,世界各大發達國家的保險資金投資范圍較寬,不動產投資成為重要的方式之一,這是與我國保險投資相比最大的差別;其次,由于各國保險監管體制不同,在綜合經營的背景下,甚至出現德國保險公司可以股權投資關聯企業、香港保險公司可以股權投資旅游業等我國保險行業目前禁止的方向;再次,國外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放款”也是重要的方式之一,這與我國目前僅允許銀行直接放貸的政策也有明顯區別;第四,在各保險公司投資創新業務中,為進一步加強工作的效率性,各保險公司可以針對某投資業務(尤其是不動產業務)單獨設立公司來運作,進一步提高了投資的公司化行為。
總之,從國際慣例看,保險投資渠道多元化不一定是各國保險資金收益率提高和穩定的必要條件,但卻肯定是充分條件。
二、我國保險投資的現有制度環境
1995年10月實施的《保險法》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范圍作出了大幅度調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逐步放開。當時的法規內容主要是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于投資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之后我國保險監管部門再逐步有新拓寬:1999年允許保險資金進入同業拆借市場,允許投資企業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和銀行大額協議存款;2003年7月允許保險資金投資中央銀行票據。
2004年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開始突破的一年。2004年3月,允許保險公司投資銀行次級定期債務,6月允許投資銀行次級債券,7月允許投資可轉換公司債,8月允許保險外匯資金境外使用,10月允許保險公司直接投資股市。2006年3月,保監會當年的第一道文是允許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方式包括債權、股權和物權投資。2006年10月,保監會又進一步放開和允許保險公司股權投資非上市銀行業務,甚至投資資金不僅包括資本金,也可以包括保險資金。
保險資金在近2年內也實現了大量的業務試點,包括主要保險公司共同參與的京滬高速鐵路股權投
資項目、中國人壽參與的共同競買廣東發展銀行項目、保險公司全體參與的120億元基礎設施投資試點項目、中國平安參與的國內銀行收購和境外金融機構參股等等,已經在我國資本市場上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也為各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的提高和穩定創造了重要條件。
與此同時,由于保險公司投資創新工作尚處于試點階段,因此未來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進一步開拓,尤其是各保險公司內部的制度建設還需有相當大的工作量來夯實,具體表現在:首先,目前的保險投資創新業務還只處于試點階段,整個行業投入在基礎設施和非上市金融股權的資金量總計不到人民幣500億元,相對于近3萬億元的保險資產總量,比例還不到2%;其次,由于保險創新試點業務的標準較高,目前保險公司參與的項目,包括京滬高鐵、上海2010年世博會等項目都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項目,保險公司在此業務領域的真正挑戰還沒有完全表現出來;再次,從投資形式來看,目前除了京滬高速鐵路的股權投資工作,保險公司在基礎設施中主要的投資方向是有銀行擔保的債權投資方式,這在銀監會取消對于長期債權投資的擔保方式的監管要求后,業務的連續性面臨很大挑戰;第四,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相應的投資技術人員儲備和鍛煉還需要一個合適的過程,整體的制度建設和細節把握還需要市場化標準要求的時間。因此,雖然我國目前保險投資創新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整體制度的收益性和長期穩定性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還需要整個行業的工作人員在未來一段時期內來夯實和提高。
三、我國保險資金渠道創新的未來討論
1、積極穩妥地進行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試點工作。
首先,試點渠道的交易對手必須是保監會可以安全控制的,對于保險公司內部沒有而必須借助于其他領域的金融或其他行業機構而言,保監會必須在初始階段嚴格交易對手標準,各保險公司風險控制部門也必須有相關的規章制度,投資人員必須在內外框架下選擇交易對手。其次,嚴格執行資金托管制度。在創新渠道業務工作的開展過程中,資金劃撥和管理在某些環節可能必須在保險公司之外,但必須嚴格執行資金的托管制度,即保險資金不可以直接轉入擬投資或合作對象的賬戶中,必須由符合保監會要求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來托管。最后,在資金渠道的開拓過程中,除了需要研究和實施創新試點外,在機會成熟的情況下也需要考慮投資退出機制的設計。如前所述,目前的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最好是以中長期為主,但流動性風險仍然需要保險公司在業務中加以注意,同時設計投資退出機制也是保障投資收益率的重要方法之一。
2、充分結合我國各保險公司自身的優勢和專業性。
從投資行為特征來看,符合保險公司自身特征的渠道拓寬方式是最重要的,并且根據規模經濟的原理,保險公司有業務優勢的投資行為方式更是創新試點的基本考慮。其基本原因在于:首先,由于保險資金渠道拓寬工作是一個逐步試點的過程,保險公司在業務開設之初肯定面臨人員和技術上的劣勢,因此需要尋找有自身沉淀和風險易于管理的投資渠道;其次,由于保險業務本身的財產險和人壽險都有特定的業務人群和組織,因此保險公司如果能結合保險主業去進行投資行為,結果不僅會使投資行為風險收益更易掌握,也會使保險主業因此得到明顯的附加利益。舉例來說,各財產險保險公司由于在承接大項目的過程中與中央及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發生聯系,同時在承保費率計算過程中也肯定會對某些項目進行財務與經濟分析,這些如果反應在保險公司投資基礎設施方面則將是一筆重要財富,投資行為在得到收益的同時無疑也會提升保險公司聲譽,進而對當地保險業務本身發展起到重要的支持和促進作用。最后,我國各保險公司的基礎、發展歷程、管理體制、人員結構都有所不同,因此在業務的初始發展階段,簡單劃一的投資模式不一定適用于所有保險公司,而試點過程又確實要進行“個案個批”的制度安排,因此在安全可控的情況下,讓具有不同業務優勢的保險公司進行不同類型的資金運用渠道拓寬試點不僅具有操作的可能性和可控性,也會通過鼓勵各保險公司積極性的方式來加快試點工作的進行和制度普及工作。
3、適當借鑒和參考國外保險行業的投資比重結構。
如前所述,我國保險公司同國外業務對手的實際情況相比差距較為明顯,表面上顯示在名義收益率上,其實則體現在不同的資金運用產品結構特征里。從世界保險業的最初發展情況來看,資產管理也是非常保守的,當時流行的策略無非就是“債券貢獻策略”,即通過單純建立一套不同期限債券的組合來對應未來不同結構的負債,使資產負債相匹配。這樣做的隱含前提在于保險公司提供的產品收益和繳費方式更為直接和固定,但隨著保險產品創新的不斷發展,尤其是投資連結保險的出現,單純固定產品已經不能完全滿足保險資金的現金流需要,因此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就產生了立體化的內生性需求,盡管如表2所示,不同國家的不同保險公司的投資偏好與所處市場不同,但多元化的投資產品比重是國際保險市場資金運用發展過程中的基本趨勢,不過試點階段肯定還是需要在投資比例上有所限制。
4、充分考慮國際保險資產管理的發展趨勢。
首先,充分考慮近年來國際上出現保險公司并購資產管理公司的趨勢。從國際趨勢來看,保險事業和資產管理事業這兩種“資產”具有互補性,在同一組織中交易費用較低,因此世界保險集團紛紛涉足資產管理業務,并且最合適的方式是采取并購資產管理公司方式。比如,安聯集團最近幾年主要采取并購方式逐步將管理資產(AUM)由1999年的3820億歐元提高到2001年底的11720億歐元,成為全球五大資產管理機構之一,使得管理第三方資產的機構成為核心部門。
其次,充分考慮組織機構的專業化和全球化的發展趨勢。由于未來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市場會不斷擴展,更廣泛的經濟全球化和全球金融市場的形成也逐漸消除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服務跨界的壁壘,因此更要求組織專業化和資產類別全球化的趨勢。目前我國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已經認識到該趨勢的重要性,平安、中國人壽、泰康等保險公司已經開始了香港資產管理公司的相應搭建和管理。
再次,充分考慮受托管理養老保險基金的趨勢。從國際慣例來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目標只能是展業越加豐富和規模越來越大的金融服務公司,這是由殘酷的市場競爭決定的,否則保險業資產只能逐步由市場的第三方機構代為管理和投資運作。換言之,保險資產管理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行業競爭模式。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和歐洲目前都出現這樣的情況:或者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不僅管理保險資金,而且成功管理其他各類資金;或者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逐步被淘汰,保險資金被全權委托到保險業外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代為管理。2002年全球500強企業中有34家保險公司,這34家中有20多家采取了資產管理公司的模式。因此,除了可以通過銷售私人養老保險計劃從未來高增長的長期儲蓄和養老市場中獲益,保險公司還可以從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外包中取得資產管理業務收入。
5、進一步提高保險投資創新渠道的多元化。
從該項工作來看,保險公司需要兩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繼續大力推進現有的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非上市銀行股權的工作,逐步從試點階段向擴大試點階段、全面推進階段努力,同時進一步提高投資收益的長期穩定性和投資方式的多元化特征;另一方面,進一步開展新的投資領域,包括不動產投資、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上市前公司股權投資等各方面,以進一步提高保險投資創新渠道的多元化過程。
參考文獻:
[1]吳定富.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研究成果匯編[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7
[2]孟昭億.保險資金運用國際比較.[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