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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醫院建筑 基建管理
[Abstract] Article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ospital buildings, combined with the Shenzhen Municipal People's Hospital of reality, make the hospital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for different management approaches and management of the process of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hospital buildings,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引言
現代化醫療建筑已不是單純進行醫病的場所,而是一個人文化、生態化、智能化、藝術化的建筑群,其基礎設施是這一建筑群的基礎。醫院基礎設施最重要的部分就是醫院建筑,而醫院建筑的管理,是給公眾留下醫院整體性和綜合實力的第一印象的關鍵。特別是對于大型綜合性醫院,醫療建筑更應努力改造醫院的就醫環境,營造綠、靜、美、安的診治氣氛。這就要求醫院的基建管理部門以病人為中心,以為臨床一線服務為宗旨,將基建工作抓緊、抓好、抓細,為患者提供一個溫馨、順暢的環境,為醫院爭創一流環境、一流業績和一流效益打下堅實可靠的基礎。
深圳市人民醫院始建于1946年,已有61年的歷史,總建筑面積11萬平方米,現有建筑多為上世紀80年代后改擴建的。最新的建筑已經使用10年了。總體來講,建筑物的水、電、醫用氣體、電梯及建筑結構、裝修均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我們采取了以下管理方式,以保證醫院的正常運轉。
一、做到心中有數
基建管理人員對各科室的位置、面積、建筑狀況、水、電、氣及裝修情況、使用情況一定要清楚,對科室的病床數、醫護人員數、門診量等醫療參數也要了解,這樣對于科室存在的問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問題的性質,才能做到心中有數。針對不同的問題,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條例,并認真按條例執行,管理起來才會得心應手。
二、勤巡查
以每月(30天)為單位,在月初制定出全月的巡查計劃,力爭做到每周、每日都有計劃地巡視,走訪各科室和病區,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盡可能保證不影響臨床工作,并減少安全隱患。
三、有計劃統一管理
依據上級相關部門文件,制定出適合醫院具體情況的基建工作一系列管理條例,經院內黨政聯席會通過后,嚴格執行,并按期補充修改,使其日臻完善。
1.依據工程大小,劃分工程類別
深圳市人民醫院基建工程按造價分為三類:
(1)零星修繕工程:一般造價在5萬元以內的工程;
(2)實行院內公開招標的工程:造價在5萬~20萬元以內;
(3)實行社會公開招標的工程:20萬元以上的工程。
基建管理人員根據自己具備的專業知識,估算出工程預算,確定工程的大小。按以上分類,屬于零星維修工程,填《零星工程維修表》,包括工程內容、工程量及估算,經科室主任、基建管理員簽字,方可開工;屬于院內公開招標工程,嚴格按照醫院規定并在院紀律檢查科的監督下進行招標,確定中標單位后,簽訂國家統一的施工合同;屬于社會公開招標的工程,按照國家規定,在規定部門進行招標。
2.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醫院建筑的專業性、復雜性、多樣性、公共性的特點,要求基建管理人員在一項工程開工前務必做好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做好做細,是工程順利進行的前提。明確工程的目的及要求,與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多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找出既能滿足臨床要求又合乎建筑結構的施工方案,并反復推敲,使方案具有實用性和可實施性,一旦確定,盡可能不要再修改,以確保工程如期保質完工。
3.基建工作質量為本
醫用建筑是最為復雜的建筑類型,涵蓋多項技術領域,有諸多特殊要求。要求我們從工程立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設計、監理、合同簽訂、招標、施工、竣工,從估算、概算、預算、結算全過程進行管理。與監理單位共同嚴把質量關,而對于一些沒有工程監理的零星維修工程、隱蔽工程,基建管理員一定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全程監控質量,做好施工日志,做到每一環節都有據可查,并建立風險制度,如果出現質量問題,要追究法律責任。
4.造價管理
醫院基建管理員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核實工程量,這就要求基建管理員具備專業建筑知識,具備一定的施工經驗,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現場核實,做好施工日志。基建管理員審核確定了工程量,再經基建會計審核后,送交權威中介部門按照國家相關定額及各省市有關規定(例如深圳市建筑工程綜合價格)進行結算,最后以權威部門的結算價作為工程的最后造價。
每一項工程都經過了基建管理員、基建會計和造價工程師三步審計,以確保工程造價的準確。
5.工期問題
醫院工程有其特殊性,首先考慮到不同科室患者就醫的季節性,安排好施工時間。其次在施工前做好施工的一切準備,一旦開工就不能隨便修改,保證工程如期完成。例如:如果進行眼科的裝修改造,一定錯開寒、暑兩個假期。因為,學生眼病患者最多,又一般在假期治療,寒暑假患者就醫數通常等同于其他月份患者總數,因而一定錯開寒暑假,且在寒暑假之前做好基礎設施的檢修,為迎接大批患者的到來,做好準備。
6.工程款的支付
嚴格按照相關條例,依據合同按期付款,這是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
7.基建管理員應具備的素質
基建管理員必須具備專業建筑知識,這是進行基建工作的基礎,同時面向市場,了解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各種材料行情、造價指數,相關規范內容及變更,要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加強學習,充實自我,與現代化醫院建筑的發展同步。
關鍵詞:內部審計;醫院管理
隨著醫院體制改革進程的逐步深入,醫院管理中,一種得到干部職工普遍認可、能夠適應時代需求的人際關系,將對促進醫院發展起到凝聚力和催化劑的作用,對內部審計活動亦是如此。內部審計是由單位內設的審計機構從內部對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具有典型的內向服務特點,由此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的工作性質,決定了醫院內審人員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人際沖突和矛盾。內部審計人員處理人際關系時主要采用人員溝通和組織溝通。因此,筆者就如何加強溝通,建立醫院內部良好的內審活動人際關系,談幾點粗淺的認識和看法。
一、與單位負責人進行有效縱向溝通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關鍵
組織負責人對內審機構計劃的批準、工作的授權、權限的界定、審計建議的采納與實施、與被審計部門矛盾沖突的解決與協調等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國家審計、社會審計相比,在地位上存在較大的差異,加上醫院屬于財政差額撥款單位,絕大部分工資、費用支出還是依靠自行經營所得,這些在根本上制約了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有效實施。內審人員主要按照醫院總體工作思路,根據單位負責人的意志開展審計工作。因此,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單位負責人的授權和支持。內部審計機構應通過積極、主動的方式與醫院管理層進行適當的溝通,根據醫院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開展審計項目,并將審計結果以審計報告、審計建議書的形式向負責人報告,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組織負責人進行請示、匯報、交流。通過溝通,獲得領導的理解、支持,明確審計目標和方向,糾正工作中的錯誤,保證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審計意見的具體落實。
二、與被審計部門或人員的適當溝通是搞好內審工作的基礎
內部審計在于協助醫院管理機構監督、評估內部控制制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求內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完善,其主要目的是監督和評價醫院控制,本質上是為了使醫院達到一定目標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動和過程,不是以審查和評價部門或個人的差錯為根本目標。因此,內審機構應加強審計溝通,在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人員的指派等方面與被審計部門或個人達成共識,消除審計過程引起的誤解,以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例如,首先,在審計醫院物資管理情況時,向科主任送達審計通知書,就審計目的、審計時間、需要該部門協助的內容等事項進行告知,取得被審計部門的支持;其次,在出具正式報告前,對審計發現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盤盈物資的數量和金額等問題與科室進行適當溝通,征求其意見;最后,與科室協調配合,搞好審計建議的落實與執行。這樣,在不違背原則性和獨立性的前提下,既合理地完成了審計工作,又恰當地處理好了人際關系。
三、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橫向溝通是搞好內審工作的前提
內審工作具備一定的獨立性,但其工作方式不是孤立的。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中,內審部門需要從其他職能部門獲取被審計部門的經營數據、人員構成等相關情況;在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時,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協助尋求最佳方案;在審計建議的落實和執行過程中,更需要其他職能部門予以協作支持。例如,在對某醫技科室進行成本核算審計工作中,信息科、財務科提供了可比期間大量的有關經營收入、材料支出、人員費用等數據資料。同時,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已有資料結合周邊醫院相同科室的經營情況,確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審計計劃和目的,最后三部門共同制定了針對該醫技科室行之有效的成本考量體系。
四、與外部機構建立良好的斜向溝通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重點
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從外部機構獲取充分、可靠、相關的審計證據,例如,從藥品和衛生材料經銷商函證取得可靠的往來賬目資料;對某些更加專業的領域,尋求外部專家的幫助;獲取審計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內審人員的后續職業教育培訓等。因此,內審部門要順利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離不開外部機構的支持和協助。
五、增進審計機構成員之間的溝通是搞好內審工作的保證
審計機構成員之間的溝通包括機構負責人與內部審計師在審計計劃、崗位輪換、保密制度、后續教育等方面的溝通;審計項目負責人與審計小組成員就審計程序、工作分工等方面的溝通;內部審計師對于經驗成果的分享與交流、審計重點的建議等方面的溝通。
注冊會計師作為“警察”,本應在防范虛假財務報告、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上取到積極的作用,但近年來國內外多宗假賬事件的爆發卻嚴重打擊了財務報告使用者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這種合理預期。注冊會計師以至整個資本市場正面臨著嚴重的信任危機。本文從經濟人角度出發,認為注冊會計師行為也是在權衡效益和成本的基礎上做出的理性選擇。以此為依據,獨立審計報告其實是報告公司與注冊會計師相互博弈的結果。而虛假審計報告之所以成為可能,原因正在于外部條件不理想以致“虛假財務報告——虛假審計報告”成為雙方博弈的精練納什均衡解。本文在建立報告公司與注冊會計師雙方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框架的基礎上,對虛假報告成因進行剖析,并從報告公司、注冊會計師、信息用戶三方互動機制的角度對重建財務報告信任關系進行初步的。
報告公司管理層與注冊會計師不完美信息下的動態博弈
本文所建立的公司管理層與注冊會計師的動態博弈模型是以博弈雙方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做出的理性選擇為前提的。在雙方博弈的第一階段,公司管理層首先選擇報告策略:誠實報告或虛假報告。公司管理層做出何種報告策略,主要取決于虛假報告帶來的收益和虛假報告可能引致的成本兩方面。虛假報告收益的因素包括公司股權結構、管理層報酬契約、資本市場條款(體現在公司首發、增發、配股、ST、PT等方面對會計數據的硬性規定方面)以及稅收等方面。影響虛假報告成本的因素主要包括虛假報告被發現的概率以及在發現后被有關方面懲罰的力度大小兩方面。注冊會計師外勤審計策略也有兩種 : 一種是執行比較詳細的外勤審計以增加發現虛假公司財務報告的概率,本文簡稱為詳查法;另一種是執行比較粗略的外勤審計,本文簡稱為略查法。注冊會計師執行詳查法的審計成本要高于略查法下的審計成本。但注冊會計師選擇何種外勤審計策略,主要受到本所執業能力、外部監管力度以及對公司管理層信任程度等因素的影響。在外部條件一定的情況下,若注冊會計師過分信任公司管理層,則更可能選擇略查法以節省審計成本,反之,則更可能選擇詳查法以減少審計風險。注意,注冊會計師在做出策略選擇之前,是不清楚公司管理層所采取的具體報告策略的。
在雙方博弈的第二階段,注冊會計師根據外勤審計結果選擇審計報告策略:如實報告或失實報告。一般說來,在注冊會計師未掌握報告公司弄虛作假的真憑實據情況下,不太可能出具與外勤審計結果不一致的審計報告,因為公司管理層會通過與注冊會計師的交流來避免這一現象發現。為了簡化模型,本文假設只要注冊會計師選擇詳查法,就一定能發現財務報告中存在的舞弊,而采取略查法,則一定不能發現財務報告中存在的舞弊。因此,在雙方的策略組合(誠實報告,詳查)、(誠實報告,略查)、(虛假報告,略查)下,注冊會計師的報告策略都將選擇如實報告,因為他并沒有發現財務報告中存在舞弊,此時,博弈結束。但是,在注冊會計師執行詳查法查出財務報告中存在的舞弊時,情況就變得復雜起來。由于公司管理層舞弊的動機是舞弊帶來的巨大收益,管理層是不甘心輕易放棄這種收益的。因此,管理層首先將采取“蘿卜+大棒”策略誘迫注冊會計師就范,給定管理層的這種誘迫策略,注冊會計師根據成本與效益原則采取共謀或抵制行為,在注冊會計師選擇共謀的情況下,博弈結束。一旦注冊會計師選擇抵制策略,博弈便進入第三階段,管理層將有兩種策略:對財務報告進行改正或不改正。而注冊會計師則根據管理層對財務報告的改正情況進行如實報告。至此,雙方的一次博弈結束。鑒于公司管理層拒不改正財務報告虛假成分而被注冊會計師如實報告后將前功盡棄,損失巨大,故管理層對其報告進行改正是理性行為。同時,無論注冊會計師選擇何種外勤審計策略 : 只要管理層舞弊而未被注冊會計師揭穿后所獲得收益大于虛假報告“東窗事發”后引致的成本,管理當局都會選擇虛假財務報告,因為即使在注冊會計師查處財務報告中存在的舞弊而且也拒絕管理層的誘迫情況下,管理層可以通過對財務報告進行改正使得其支付仍和誠實報告情況下相同(或者只是略微小于)。
信任危機的成因與信任機制重建
在審計實踐中,由于公司管理層存在對虛假財務報告進行改正的機會,且這種改正并不需要改正成本(或改正成本很低),導致注冊會計師根本抑制不了的管理層造假的動機,因此,本文認為,改正成本為0或趨近于0是注冊會計師完全喪失“經濟警察”功能的根本原因。而注冊會計師出于自身成本效益考慮,卻很有可能采取略查或共謀行為,而這些都不利于社會公眾利益。
據此,財務報告信任危機的成因便逐漸清晰起來。投資者知道,管理層在外部條件一定的情況下(指舞弊收益大于成本),必然選擇造假。投資者也知道,注冊會計師根本抑制不了管理層造假的動機,充其量只能減少財務報告中的虛假成分。注冊會計師的續聘和解聘權表面上是由股東大會決定,但的公司治理結構導致了管理層真正擁用續聘和解聘注冊會計師的權力,因而注冊會計師抵制管理層誘迫的成本便加大了。并且,獨立審計行業的惡性低價競爭也嚴重削弱了注冊會計師執行詳查的能力。由于目前的執業環境很難滿足讓注冊會計師選擇詳查且保持獨立的外部條件,因而,投資者有理由不信任注冊會計師行業。可見,投資者對于管理層和獨立審計的不信任是財務報告信任危機的主要原因。
更深一步,投資者之所以不信任公司管理層與獨立審計,是出于其對外部環境的判斷。由于監管層對弄虛作假的懲罰相當的有限,導致舞弊收益大于成本已成為全的“共同知識”,因而,投資者對監管層也缺乏信心。
如何重建財務報告信任關系呢?本文認為,信任關系的重建必須要從人角度出發,充分考慮公司管理層與注冊師的成本效益,更多地從外圍入手,通過改變博弈參與者的支付從而參與者的行動策略來達到治理假賬的目的,即給定嚴格的外部條件,使公司管理層沒有動機去造假,注冊會計師也沒有動機改變自己的“詳查——抵制”策略。為此,圍繞著建立的公司管理層與注冊會計師的博弈框架,重點針對改變參與者的支付,本文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重建財務報告信任關系:
1. 嚴格約束公司管理層與注冊會計師的共謀行為。共謀行為性質最為惡劣,雙方“狼狽為奸”的配合將使得虛假財務報告日后被曝光的概率降低。為此,應從改變注冊會計的支付入手,努力增大欺詐損失,減少注冊會計師被公司管理層解聘的損失。可行的做法有: 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管力度,注協或者財政部每年都應對獨立審計進行嚴格的復查,一旦查出,則給予嚴厲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處罰 ; 改變公司管理層與注冊會計師的契約簽訂方式,但由于目前優化公司治理短期很難奏效,因而可考慮會計師事務所的定期輪換制度,在合同期內公司更換注冊會計師須向有關監管層而不是向流于形式的股東大會申請且注冊會計師有權申述。
欲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解決好群眾利益問題,關鍵要抓住根本,從制度建設人手,把解決群眾利益問題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創新,使解決群眾利益問題的各項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形成一整套符合和諧社會要求的健全有效的長效機制。從實際情況看,當前應著重在五個方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著眼于利益關系和諧,建立健全各方利益協調機制
利益關系和諧是社會和諧的核心。必須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系,統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利益。現階段,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1000美元。從國際經驗看,由人均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時期,既是“黃金發展期”,又是“矛盾凸顯期”。在這一特定時期內,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主要表現在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和社會各階層之間的貧富差距的不斷擴大。據國家統計局測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在增高,已經上升到0.45,超過0.4這一國際公認的警戒線,社會不平等問題越來越突出。黑龍江與全國一樣存在利益關系不協調問題。從工人群體看,以國企改革為例,“并軌”人員經濟補償標準偏低,企業職工承擔了較大的改革成本,自身利益受損,生活比較困難,工人階級的主體地位日趨淡化。從農民群體看,與城鎮居民收入相比差距較大,增長緩慢。2005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237元,農民人均純收入3221元,二者之比為2.5:1。另外,征地拆遷中農民利益受損、進城農民工合法權益欠保障等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從區域發展看,雖然是資源大省,歷史貢獻較大,但目前已經面臨資源枯竭的壓力,原油、木材可開采量逐年遞減,有相當數量的煤礦瀕臨資源枯竭。資源消耗居高不下。資源型城市中的林城和煤城職工的收入更低、生活更加困難。因此,必須兼顧國家、企業、群眾三者利益,規范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合理經濟補償制度,對分流下崗職工和置換身份職工給予合理經濟補償,實現國有資產不流失、職工合法權益不受損、投資者合法權益不被侵占;建立新型勞動關系,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勞動保障監察體制和勞動爭議調處仲裁制度,逐步建立勞動者和經營者的協商、對話機制,保證每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必須兼顧城市居民和農民利益,健全完善征地補償制度,嚴格實行依法拆遷和拆遷公示制度;健全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完善和落實促進農民增收的具體政策和制度。必須兼顧發達地區與落后地區之間利益,健全完善資源開發補償和衰退產業援助機制,支持資源枯竭型城市加快經濟轉型進程。
二、著眼于發展成果共享,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機制
發展成果共享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要求。必須加快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為貧困地區、貧困群體編織一張救助保障網,不斷提高社會的公共服務水平,讓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和社會進步帶來的成果。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仍然存在著覆蓋范圍比較窄、制度不夠健全、管理基礎比較薄弱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我國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已超過10%,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導致城鎮養老負擔和醫療費用加重。我國城鎮化率將以每年1個百分點的速度提高,由此帶來的勞動力轉移和社會保障問題更加突出。隨著就業形式日趨多樣化,大量勞動者以靈活方式就業,傳統的以“單位”為本位的社會保障體系已不適應這種分散化、流動性強的就業格局。黑龍江省近幾年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加強,但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尚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城鎮居民“低保”水平還比較低,2005年全省“低保”補差標準僅為65元,廣大農民還不能享受社會保障,養老保險尚處于探索階段,農村“低保”還在部分地方試點,低水平的新型合作醫療也僅覆蓋了一半的縣。因此,必須適應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就業方式多樣化,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擴面征繳政策,強化擴面征繳管理,重點落實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落實擴面征繳和發放責任,完善對困難市縣和森工、農墾等困難行業的養老保險的補助機制。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隨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相應提高“低保”標準的機制。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優撫對象和老齡、孤兒保障服務機制。完善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加快建立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
三、著眼于民計民生問題,建立健全弱勢群體幫扶機制
民計民生問題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中之重。必須把解決民計民生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計抓好就業工作,通過建立健全擴大就業的長效機制,解決好就業這一民計民生的根本問題。當前,我國的就業面臨城鄉雙重壓力,總量問題與結構問題交織,新增勞動力與失業人員并存,如何擴大就業成為當前突出的社會矛盾之一。同時,我國廣大農村還較普遍地存在著“隱性失業”現象。黑龍江省資源型城市比重大,全省13個市地中有7個市地是依資源而建,危困行業較多,非國有經濟和第三產業發展滯后,2005年全省生產總值中非公有制比重僅為33%,導致就業崗位嚴重不足,就業和再就業矛盾一直較為突出。而隨著國企改革力度的加大、高校擴招導致的大學畢業生數量激增、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步伐加快等因素,使就業和再就業的壓力加大。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子女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建設遠遠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因此,必須把擴大就業和再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通過發展解決就業問題,增強就業政策的連續性和普惠性,形成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的局面。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就業空間。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職能,增加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對貧困勞動力實行免費培訓,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強對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的指導和幫助,幫扶殘疾人就業,擴大就業再就業政策支持范圍,健全再就業援助制度,著力幫助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和被征地無業農民就業,努力減少長期失業人員數量。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不斷
完善廉租房制度。同時,在就業、吃飯、住房、供暖、教育、醫療、法律援助等方面對弱勢群體進行幫扶和救助。
四、著眼于理順分配關系,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調節機制
理順分配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機制。必須建立改革與發展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使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實現公平分配,讓各種社會群體承受改革與發展成本的比例與他們獲得改革與發展成果的比例相近。當前我國社會收入結構仍然是一種底層最大、中層與高層較小的“金字塔”結構,而不是一種中層最大、底層與高層較小的“橄欖形”結構。分配不公問題,主要表現在不同行業、職業和階層,下崗失業人員只靠每月一、二百元的失業保險或低保資金生活,農村的貧困戶全年的人均收入只有幾百元。而一些壟斷行業的職工年人均工資三、四萬元,林業職工的年人均工資還不到5000元。因此,促進資源平等分配,防止財富過分集中,已經勢在必行。必須制定和完善效率與公平并重的經濟社會政策,進行分配機制的調整,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強對收入分配的調節,提高低收往上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建立健全最低工資標準制度,逐步提高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健全公務員工資制度,加快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形成企業職工收入隨企業效益提高而提高、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收入隨財力增長而增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隨在職職工收入增加而增加的機制。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制度,規范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確定管理者與職工工資合理比例。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建立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權益,嚴格實行工資總額控制。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加大扶持力度,逐步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
五、著眼于保持社會穩定,建立健全社會矛盾化解機制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后,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4.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5.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系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6.審理事實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
7.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8.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11.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12.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13.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而又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