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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全執法;煤礦;執法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隨著社會經濟活動日趨活躍和復雜,特別是經濟成分、組織形式日益多樣化的今天,安全生產問題越來越突出。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對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行為,遏制重、特大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促進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市、縣、鄉三級安全監察執法網絡逐步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迫切地擺在各級安監組織面前。各地雖然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積極的、有益的嘗試,加大了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各類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實際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影響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規范運行。中國是一個產煤大國,煤炭在中國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如何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對煤礦安全生產方面進行執法,至關重要。
行政執法是行政管理行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廣義的行政執法和狹義的行政執法之分。
廣義的行政執法,是指所有的行政執法主體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動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行政管理的活動,它可以發生在抽象和具體的行政行為之中。管理,這就屬于廣義行政執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為,該行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體對象。
狹義的行政執法,是指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行政執法主體,把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適用于具體對象或案件的活動,它一般只能發生在具體的行政行為中。如,縣安監局對某煤礦企業違法生產依法檢查并給予罰款530000元的處罰,這就屬于狹義行政執法中采取的具體行政行為,該行為的指向必須是特定的具體對象或案件。
根據我國行政法的要求,無論是廣義的行政執法,還是狹義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的主體、內容和程序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煤礦是高危行業,每年的事故死亡人數和事故起數是非常高的,作為基層的煤礦執法人員,正確的運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日常的煤礦安全生產執法是非常重要的。如何正確的執法,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必須熟練掌握有關煤礦方面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我國的一部專門針對安全生產領域的具有很強區域性的法律,要求必須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是安監總局的專門針對煤礦的一部具有很強操作性的法規;其它的如《煤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必須掌握。
2.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原則
(1)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2)程序合法、證據確鑿、依據正確;(3)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4)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5)正當程序;(6)監察、服務、高效便民;(7)行為監察與技術監察相結合;(8)教育與懲罰相結合;(9)以人為本。
3.煤礦安全生產執法中的存在的不足
3.1先調查后立案
按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對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應當予以立案,填寫統一的立案審批表,并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收集有關證據。這一條是行政機關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的重要環節,是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取證的前提。立案必須填寫立案審批表,同時附上相關的材料(舉報材料、上級交辦或者有關部門移交的材料等),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指定兩人以上辦案人員負責調查處理。但是在實踐中,執法人員常常是發現案件后即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待案件事實清楚、取證結束后才填寫立案審批表,這就導致雖然有立案,但此時的立案是在案件調查取證后進行的,違背了法律設定“立案”程序的本意,使“立案”失去了法律意義,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的。
3.2詢問筆錄不規范,內容表述不清
行政案件調查詢問筆錄,是辦案人員為了查清案件事實而對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時制作的書面記錄,是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重要證據。詢問筆錄制作的質量好壞,將直接關系到案件的調查和處理,也是日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重要證據。可以說,詢問筆錄在案件的查處過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3.3制作現場檢查筆錄
現場檢查筆錄是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客觀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現場處理和以后進行訴訟活動的原始資料和執法依據,也是最重要的證據之一。因此,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當通過對現場的調查,詳細記錄與違法活動有關的一切情況及活動,并按照要求拍攝現場照片制作現場圖,必要時可以錄像。現場筆錄必須寫明被調查人的姓名、單位、住址、聯系電話及調查的時間、地點和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等,對現場情況盡可能用法律術語客觀、真實地作記錄。不得隨意取舍和歪曲,要準確記錄與違法事實有關的物品數量、形態,以及違法場所,記錄的事實必須“實、簡、準、嚴、全”。被檢查單位對檢查意見,同意的要表述出“以上內容屬實”,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并要簽名或捺印。被調查人拒絕在筆錄上簽字的,辦案人員要在筆錄上寫明“當事人拒絕簽字”字樣,并寫明拒簽的理由,并讓在場見證人簽字或捺印。最后,辦案人員要在筆錄末尾分別簽名并注明日期。但是有些執法人員在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的時候,往往容易出現以下問題,從而造成現場檢查筆錄證據效力降低或者無效。(1)現場檢查筆錄過于簡單或復雜。(2)現場檢查筆錄缺少現場照片和現場圖,或現場錄像加以佐證。(3)不記載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身份的執法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法人員在對涉嫌違法當事人的物品或者現場進行檢查時候,必須向當事人出示能夠證明執法身份的行政執法證件,才能依法實施檢查。未記載出示執法證件、表明執法身份就是未遵守法定程序,提取的證據就不具備程序合法性,當然也就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3)現場檢查記錄誤作為行政處罰記錄。現場檢查記錄是證據的一種法定形式,只有和其他證據材料相互配合使用,才能判斷當事人是否構成違法。因此,現場檢查筆錄不應該記載諸如責令警告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情況,否則,就使采集證據的過程變成直接進行行政處罰的過程,形成程序違法導致證據無效。(4)不記載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的物品或現場實施檢查時,對涉嫌違法的物品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是現場檢查筆錄應當記載的內容之一,但執法人員往往忽視對這一情況的記載,致使現場檢查筆錄未能反映對現場檢查的全過程。所以現場檢查筆錄應當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被采取措施物品的種類、數量以及法律文書是否當場送達當事人進行詳細記載,以反映現場檢查的全過程。(5)現場檢查筆錄沒有當事人“以上情況屬實”簽字確認,也沒有當事人拒簽的說明,檢查筆錄末尾,辦案人員沒有分別簽名。
3.4行政處罰告知時間、內容錯誤,不完整
行政處罰告知筆錄是行政機關采用一般程序辦理行政案件時,在作出行政處罰前按照法定告知程序的要求告知被處罰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以及被處罰人享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只有將事實、理由、依據完整、準確的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自己的反駁意見和主張,并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行政機關對當事人的告知內容不完整或者不正確,那么當事人陳述、申辯就沒有目標,其陳述、申辯權利就無法真正實現。實踐中,主要問題有:(1)行政處(下轉第327頁)(上接第289頁)罰告知的時間超前或滯后。準確的告知時間,應該是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的基礎上,承辦科室擬作出處罰之后,縣級以上安監部門負責人批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進行告知。實際工作中,經常會出現,一是在其他證據尚未收集的情況下,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之后馬上進行告知,二是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后才進行告知,這樣做就是程序違法。(2)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自當事人簽收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行使陳述、申辯及聽證權,也未做任何其他表示的,視為放棄權利。而有的執法人員卻往往忽視時間的概念,例如:告知時間為2007年8月6日,而在9日就作出了行政處罰,未達到法定時間的三個工作日;還有的當事人在接到告知書以后,為了盡快完事,當即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要求處罰,有些執法人員為了盡快結案,也就在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的當日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從而造成了程序的違法。(3)違法事實部分告知不完整,過于簡單。事實應包括何人、何時、何地、何具體違法行為、何危害后果。(4)適用的法律法規告知錯誤。一是法律法規名稱不規范,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等,二是適用的條款不具體,沒有細化到條、款、項、目,或者用“有關規定”等籠統的表述代替;(5)告知適用的法律依據與行政處罰實際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對應。(6)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未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7)處罰告知筆錄無當事人簽字確認。
3.5送達程序不規范
(一)檢查時間:
2011年4月、6月、9月、11月的下旬。
(二)檢查內容:
1、查礦山企業復產驗收情況;
2、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設施及安全條件;
3、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重點是生產現場的管理情況;
4、火工品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5、安全標準化企業的前期準備情況;
6、打擊違規和非法生產情況。
(三)檢查方式:
縣區局檢查,市局督查。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區對復產驗收工作開展“回頭看檢查”,發現未經驗收擅自恢復生產的或未嚴格執行復產安全措施的,要責令立即停產整頓。
2、各縣區內的所有非煤礦礦山企業全面進行自查自改,縣區局在4月、6月、9月、11月每月的15日前將檢查情況書面報市局監管科,市局在20日后進行全部督查。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下發相關執法文書,重大隱患立即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生產。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有效防范、減少事故為目標,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章生產行為,突出重大隱患排查整治,確保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秩序穩定好轉,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
二、整治目標
(一)對全縣所有礦山企業逐一進行排查摸底,逐一查清所有采礦點的基本情況,全面了解和掌握礦山企業開采現狀和存在問題;
(二)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礦山生產企業,對合法礦山要依法維護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對非法違法礦山要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
(三)對已關停的非煤礦山,要落實關閉措施,吊銷相關證照,確保關閉到位;
(四)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礦山建設企業,超期建設的要在辦理延期手續后方可建;
(五)通過專項整治,實現全縣境內無證非法生產“零控制”目標;使越界采礦、一證多口、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全面治理,違法案件得到有效查處;破壞礦山生態環境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礦山布局不合理現狀得到徹底改善;行政監管動態監測逐步到位;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明顯好轉。
三、整治重點
(一)無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和以采代探的;
(二)證照到期未辦理延期手續或無視關停指令仍在采礦的;
(三)超出許可范圍一證多口、多點、多套生產設備采礦的;
(四)超出批準礦界范圍采礦的;
(五)非法轉讓、出租采礦權的;
(六)不按時足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
(七)未依法簽訂礦山救護協議和參加工傷保險及足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
(八)“三炸”物品購買、管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九)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但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十)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
(十一)未履行或落實礦山項目建設“三同時”審批手續的;
(十二)在建設期內從事違法生產活動和建設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從事非法建設的;
(十三)井下作業無機械通風設施或提升系統未經檢測合格的;
(十四)無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十五)尾礦庫無安全生產許可證非法使用的;
(十六)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未建立健全的;
(十七)勞動用工不規范、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不到位的;
(十八)對政府監管部門監督檢查不予配合的。
四、實施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從4月10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10日—4月25日)
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全縣上下形成支持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氛圍。
(二)排查摸底階段(4月26日—5月5日)
1、對私挖濫采易發區、盲區、死角進行拉網式排查;
2、對全縣已確定關停的19家礦山的關停情況進行摸排;
3、對具備開采條件的礦山生產現狀進行逐礦、逐點摸排;
4、逐礦填寫《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調查摸底登記表》,逐一查清存在問題,擬定處理意見。
(三)依法處理階段(5月6日—6月15日)
1、對無證私開的礦點,要立即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查封采礦設備,組織對非法采出的礦產資源量進行取證和認定,依法處置到位。
2、對確定關停的19家礦山企業,目前關停尚不徹底的,由所在地鄉鎮(場、區)政府(管委會)監督落實關停措施,督促關停到位,并報縣政府相關部門驗收。
3、對證照到期的礦山企業,相關部門一律下達《責令停止生產通知書》,企業在未辦理有關證照延期手續前自行組織生產(經營)的,以無證生產(經營)論處。
4、對超越批準礦區范圍從事生產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退回到本礦界范圍內,由有關監管部門明確四至,埋樁劃界。對屢整屢犯、邊整邊犯的,吊銷有關證照,列入關閉對象。
5、對未經發證機關批準,未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私自轉讓采礦權的,未按照采礦權出租轉讓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的,要沒收違法所得,處以行政罰款,情節嚴重的報請原發證機關吊銷證照。
6、對非法購買、儲存、使用“三炸”物品的礦山企業,公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嚴厲查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7、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按照相應的處罰依據處罰到位。
8、對不按時足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未依法簽訂礦山救護協議、參加工傷保險和足額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要責令其限期落實到位。
9、對違反勞動用工制度、非法雇用童工、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不到位、違反勞動紀律的企業,要按照法律程序嚴厲查處。
10、對停產(業)整頓的礦山企業,要立即停供并清收庫存的“三炸”物品,強制性切斷電源停止生產。
11、對新、改、擴建礦山建設項目未履行“三同時”審批手續或處于“三同時”建設期非法從事采礦活動的,要責令其停產,并依法處置到位。
12、對尾礦庫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非法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
13、對非法違法采礦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違紀政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檢查驗收階段(6月16日—6日30日)
對符合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要嚴格執行復工驗收制度,開工前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地鄉鎮(場、區)政府(管委會)簽字、縣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并報縣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本次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緊、目標明確、任務具體。為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成效,縣政府成立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專班,以扎實的工作作風、負責的工作態度,認真摸排,積極整改,確保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關鍵詞]煤炭開采 不安全行為 控制 安全意識 創造條件
[中圖分類號] TD7 [文獻碼] A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4)-4-61-1
0引言
煤是我國國民經濟需求的重要能源之一,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向前發展,煤炭開采的規模和范圍也越來越大,開采的深度也向深部開始延伸;雖然當今煤炭開采的各類規程、規范逐步趨于完善,事故率有所下降,但煤炭開采的安全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從人、物、環境等方面深入分析事故率變化原因,降低煤炭事故率極其關鍵。
1煤炭事故率變化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率變化的原因是什么,很顯然應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環境的因素進行考慮。人發明生產了供生產的物,人要適應環境和克服環境的負面影響,煤礦的安全生產要靠人來操作,我們已經通過大力的煤礦安全監管,提高煤炭開采機械化程度,煤炭的資源整合等大大降低了煤炭開采的事故率,但我們聽到更多的是事故的原因:違章甚至違法作業、違章指揮、人員熟練程度低及技能水平低、明知故犯、盲目生產、粗干蠻干等等;人的行為在煤礦事故率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以下我們就來共同探討如何控制煤礦生產中的不安全行為。
2控制煤礦不安全生產行為的方法
可以這樣認為,不安全行為產生的根源在于人的意識,而由此產生的錯誤的行動就形成了不安全行為,人的意識和行為是受周圍環境和工作條件影響的;因此控制煤礦生產中的不安全行為要增強人產安全意識;責權清晰及安全互動;要從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良好的工作氛圍等方面做起。
2.1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
個人認為通過增強人的安全意識來控制煤礦生產中的不安全行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最大限度的消除人的錯誤的安全意識。只有將人的錯誤的安全意識控制住使其得不到實施才有可能確保行為的安全。因此這就要通過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等方面入手,不斷提高人的人的安全識別能力,不斷加強人的自主保安和安全重視意識,盡量避免生產中的不安全行為;生產不再具有盲目性,不再有那么多的錯誤生產習慣,一兩次的僥幸過關,不代表永遠可以僥幸生產,在抓生產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做到安全第一;只有這樣才不會有更多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盲目指揮、盲目作業、錯誤的習以為常作業等。
(2)發揮人的煤礦安全生產行為主動性、創造性。加強人的安全行為的主動性、創造性要從工人、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及實際控制人的主動意識抓起,要們使大家真正做到首先重視安全生產的同時,還要發現和改進、創造加強安全生產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在生產過程中善于積累和分析,吸取好的經驗,引進先進的設備,拋棄壞的習慣和工具,要在安全生產中來不斷的總結,在不違反規程規定的前提下不斷探討、研究出利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新工藝、新做法、小的技術革新、小型設備器具的改造等,并逐步評價實施應用于生產當中。
(3)增強人的安全意識還應做到加強安全果斷性。如果某種安全行為可能帶來安全事故或者某種外部因素可能形成安全事故,在判斷時一定按能帶來安全事故處理,需立即采取安全治理措施或防范措施,以預防、制止事故的發生。比如某煤礦對瓦斯超限問題盲目懷疑是瓦斯探頭故障,以致于在撤人問題和想采取安全處理措施上猶豫不決,錯誤判斷,延誤了事故預防和治理、甚至搶救的大好時機,始終的錯誤認為、錯誤的決定與猶豫意識形成了瓦斯爆炸、一氧化碳嚴重超標,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試想如果不去猶豫和懷疑,不去冒險,直接采取安全處理措施,后果可能不會如此糟糕與慘痛,不安全行為不會發生也可能不會造成事故。
2.2責權清晰,加強安全互動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重要的是還要做到安全責任清晰;只有這樣才會各負其責抓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不要以安全職責做形式,實際安排了卻不履行職責,工作不條理,較雜亂無章,這樣可能形成對安全生產的應付和形式,表面清晰實際混亂的假象,對安全生產形成人的行為隱患。再者控制人的不安全舉動和做法行為還應加強部門間配合,人員的互相提醒工作,加強團結。
2.3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工作氛圍
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產生,激發了人的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識,從而降低了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首先是講吃、住行等人的基本需求的優化,再者就是要注重煤礦安全配備及工作場所的優化,其次人的利益環境包括福利、勞保、工資方面的優化、礦山工作氛圍環境的優化了。
良好的工作環境給人的是積極向上的感覺,人的行為趨于調節優化,不致于安全弦過度長時間緊繃,行為意識緊張,一觸即發,不易產生不安全行為;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人與人之間相處更加融洽,不再有多的議論和報怨,甚至報復心理;取而代之員工產生的是員工工作輕松、有規律、無大的安全壓力、我要好好工作,我要對得起老板和企業的滿足感,員工的安全工作熱情及效率大幅度提高,制約或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產生根源,大大降低了企業的事故發生概率。
2.4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地域針對性
此外,個人認為煤礦生產的不安全行為還應根據地域和行業特點、開采層位特點做好重點防范工作。比如某地區為巖溶喀斯特地貌覆蓋的高瓦斯或煤與瓦斯突出高原構造含煤區,在充分利用其地貌特征優勢的同時,開采煤炭資源更重要的是要根據其資源的特點做好不安全行為的重點防范工作。就要著重針對其構造瓦斯及巖溶充水等做好防范工作,重點加強煤炭工作人員的此類災害預防意識、辨識能力,針對此類災害制定科學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從而減少錯誤的安全生產行為。要相信高瓦斯的普遍性,煤與瓦斯突出的區域性,要用切實的工作和數據來下最終的結論;巖溶區附近開采必須加強探放水工作,巖溶水具有不均一的含水特點,且大部分受季節性影響較為明顯,從業人員在此類地區工作要重點熟識煤與瓦斯突出及透水預兆的學習,提高災害辨識能力,避險能力。因此,針對地域和區段性的重點不安全行為防范是要貫穿設計、入井、生產全過程的。
【關鍵詞】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方法;途徑
近年來,隨著煤礦業科學技術的發展,煤礦的安全事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由于煤礦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使得很多煤礦依然存在著安全隱患,安全管理事故層出不窮等。我們需要對煤礦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進行調查分析,進而提出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徑。
1.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現狀
1.1缺乏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
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能夠確保煤礦在生產的過程中按照國家和政府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規范進行生產,有效地杜絕生產過程中安全隱患的發生。但是,在現在的煤礦生產缺乏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這一體系的缺乏使得煤礦的安全生產過程中監督不嚴密,監督工作難以切實有效地落實,監督難以真正發揮作用等。[1]首先,煤礦現有的監督人員不能夠保證煤礦可以按找國家的相關要求設置安全管理監督體系,完成安全管理監督任務。也就說,目前,我國煤礦數量較多,而現有的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監督人員數量遠遠不夠,不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安全生產管理監督任務。其次,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難以實現事故的預警。我們對煤礦進行安全管理監督,就是要實現對安全隱患的排除,從而實現煤礦的安全生產,但是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制很難預判生產過程中隨時可能發生的隱患,而大部分的煤礦事故都是由這部分隱患引起的,所以,很容易造成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的失察。最后,垂直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設置不科學。科學的垂直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能夠保證對監管部門政策進行高效實施,同時能夠及時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實現基層礦企與管理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但是我們現在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使得我們的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在監察的過程中工作不力,在利益的博弈之中會對相關問題進行瞞報等,使得監督失效。
1.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落后
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落后也是煤礦安全問題頻發,煤礦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雖然近年來我國對產能不足的小煤礦進行了淘汰,整改等,但是很多中型乃至大型的煤礦依然存在生產技術不夠先進,安全生產管理落后的現象,給煤礦的安全生產造成了很大的制約。在很多煤礦的生產過程中,只是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大肆進行煤炭開采,而沒有及時進行設備更新等,老舊的設備在生產的過程中很容易造成安全隱患,誘發安全事故。其次,整個管理技術落后。很多煤礦對管理技術不夠重視,使得管理技術較為落后,管理效率低下,導致安全事故頻發。[2]
1.3煤礦從業者的素質不高
煤礦從業者素質不高是引發安全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由于煤礦工作本身的危險性,很少有高學歷的人才原因選擇從事煤礦企業的一線工作,煤礦企業只能找到一些下崗工人或者學歷不高的年輕人,這樣的從業人員結構狀況造成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底下,從而引發了煤礦事故的頻發。首先,煤礦從業者缺乏安全生產和保護自己的技能。很多煤礦從業者在工作的過程中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也引文沒有接受系統的安全生產、逃生以及自我保護方面知識的培訓,缺乏自我保護能力,這使得他們沒有辦法保障生產的安全進行,并且,在煤礦事故發生后,也缺乏足夠的逃生知識以及自我保護技能。其次,煤礦長年缺人使得很多煤礦工人超負荷工作。這樣的超負荷工作一來使得他們沒有辦法接受安全培訓,二來也容易因為疲勞發生安全事故。
2.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方法
2.1建立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
我們要想提高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就必須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只有建立了科學合理的體系,才能夠保障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科學監督。我們可以通過現代信息技術的使用使得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監督體系的科學合理性。通過傳感技術的利用來對煤礦的生產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將各種信息實時傳往個個管理部門,實現對煤礦的有效監控,避免信息監督中出現的各種人為產生的瞞報和不合理現象。
2.2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技術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技術的提高能夠有效地提高煤礦的安全性,通過采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技術進行井上和井下安全監控,能夠有效地提高煤礦的安全管理水平,從而大幅降低煤礦的安全隱患。通過采用煤礦安全智能監控系統能夠有效地井下的情況進行監控,及時排除隱患等。通過建立人員安全監測管理信息系統,能夠有效地對進入井下的人員進行監控,高效便捷地避免危險物品帶入井下等,提升整個煤礦的安全度。
2.3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
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對于整個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他們的素質狀況決定著安全管理條例能否被認真地執行,決定著能否實現安全高效地生產,決定著能否在發生事故時采取正確的措施進行自救等,所以我們一定要通過各種措施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首先,設置進入門檻,從源頭上實現對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控制。通過提高從業門檻,對從業人員的學歷、身體素質等進行控制,能夠有效地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提升其文化程度。[3]其次,加強對沒空從業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對煤礦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能夠不斷地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能夠有效提升其對安全管理條例的理解和行為能力,有效提升其應對安全管理事故的能力等,有效減免安全管理事故的發生。最后,對井下工作時間進行控制,避免因為超負荷工作引起安全事故。
3.結語
綜上所述,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對于煤礦的安全生產極為重要,我們需要通過各種途徑不斷地提高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避免煤礦安全管理事故的發生,最后實現煤礦安全生產效率的提高。 [科]
【參考文獻】
[1]湯世平.深化認識,切實抓好煤礦安全生產不放松[J].科技風,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