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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炭企業;購銷;合同管理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全過程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
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現代企業,企業的經濟往來都需要通過合同的形式加以約束和保障。加強合同管理,提高煤炭企業的經濟效益,已經成為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提高煤炭企業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因此,一個企業的經營優劣與合同管理有著密切關系。合同能給企業帶來利潤的同時,其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所以,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我們不僅要重視合同簽訂前的管理,更應重視合同簽訂后的管理,特別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變化情況應時刻引起我們的重視,對自己不利的,要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中止或終止。
一、煤炭企業購銷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合同管理關系到企業的資產安全。企業在投資及物資采購等活動中,如果簽約不慎,出現了重大失誤,就會給企業造成資產大量流失。
2、合同管理是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需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要想發展壯大,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而良好的信譽則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它將會給企業帶來更多的商機和財富。
3、合同管理是維護企業自身利益的需要。企業應加強合同管理,把握好合同簽訂關,注重合同條款細節,不給不法商人留下可乘之機,如果發生合同糾紛,要及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這些都是提高企業自身保護能力的必要措施。
由此可見,合同管理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加強合同管理,不但可提升企業的品牌和形象,使企業更加穩固地立足市場,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更能夠使企業在履約過程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資產上免受損失。
二、部分煤炭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較易存在的問題
1、合同簽訂前調查工作不認真。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能全面掌握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狀況以及履約能力,不能準確認定對方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資格,從而造成簽訂的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合同,甚至合同出現糾紛后,對方當事人人去樓空,最終蒙受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法律意識淡薄。經常出現不簽訂合同或事后補簽合同等現象,致使合同簽訂程序倒置,使其形同虛設流于形式,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則處于被動局面,給企業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3、對合同條款審驗不嚴格、合同主體不當以及合同文字用詞不嚴謹,合同履行中一旦出現爭議,則無準確恰當的處理標準,造成模棱兩可、進退兩難的窘迫地步。
4、合同履約過程中監督管理不到位。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環節,它是實現合同管理目標的有力保障。
三、煤礦加強合同管理的方法
1、堅持使用統一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不但要對數量、質量驗收以及結算方式進行約定,還要對合同糾紛及其他約定事項進行明確界定。使用統一合同文本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水平和語文水平而產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確合同主體的責任,有利于合同爭議的解決,因此,使用統一合同文本是加強合同管理的保證。
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合同管理質量的優劣。企業要選好人員,并組織好在職學習,通過學習培訓,使其掌握相應的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提高他們的合同法律意識,同時,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對合同管理工作特別優秀的,為企業爭取了經濟利益、挽回了經濟損失的人員,應當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3、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一要健全合同管理機構,充分發揮機構的職能作用,對合同簽訂的每個環節(合同談判及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要積極主動地參與,當發現有損于企業利益的情況時,要及時果斷的制止,避免合同糾紛和欺詐行為的發生。對已發生糾紛的合同,應在有效訴訟期內督促相關人員依靠法律法規維護企業的合法利益;二要健全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有效措施,是使企業生產經營行為規范開展的必要防線,是使合同管理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的有效手段。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必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首先要從合同洽談、草擬、簽訂、生效,直至合同終止的全過程來制定,還要在其中加入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條款,這樣可使合同管理工作從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受控。合同簽訂前要全面了解對方的情況、資信程度、履行能力;合同簽訂后,要建立合同檔案,對合同對方當事人在合同已到履行期限而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合同管理人員要及時向有關領導或人員匯報,以保證企業權利的實現;合同履行完畢后,要對合同進行認真統計分析,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參考,使合同管理工作達到良性循環。
4、企業要積極聯系工商管理部門,爭取工商合同管理機構的指導與支持,以便提高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還要積極參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動,爭取成為“重合同守信用”企業。
5、履行監督和結算管理。簽訂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合同能夠按時有效的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所以,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是相當重要的。另外,合同結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和內容,把握好合同的結算關十分重要,這既是對合同簽訂的審查,也是對合同履行的監督。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評審
中圖分類號:F279.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目前,隨著企業體系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多元發展,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合同經濟糾紛條件急劇上升,嚴重困擾著企業的發展和流動資金的周轉,如何避免施工合同經濟糾紛的企業,需從以下幾個方面抓起。
一、加強施工企業的法制教育與培訓。
建立規范有序的現代企業制度,一個很重要的環節是加大對施工企業經營者的法制教育,提高施工企業的法律素質。提高企業經營者的法律素質是減少回避不必要經濟糾紛的關鍵所在,也是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內涵擴展的重要內容。若不提高經營管理者的法律素質,就會造成經濟糾紛條件的發生。因此,要把企業經營者是否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作為考核和選拔經營者的條件之一。要針對施工企業經營者的現狀,使施工企業的經營者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具備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合同管理制度。
大量的事實證明,施工企業合同經濟糾紛的發生都是因為合同本身或合同履約過程中存在著重大問題。有的合同沒有歸口管理,企業內部沒有合同管理機構,有的忽視對方的資信調查,沒有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有的合同條款不齊全,在簽訂合同時缺乏法律論證。有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對合同印章、簽字方面缺乏管理,造成企業出現管理漏洞,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這些問題都涉及到合同雙方的關系以及企業的內部管理部門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水平。為此,企業必須建立完善以下幾方面制度。
(1)加強企業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制度,達到避免或減少企業決策失誤的目的。企業可聘請法律顧問直接參加企業有關的生產經營的決策會議。
(2)加強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企業簽訂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的履約率。制定公司經理和三總師合同會簽負責制,合同履約報告制,企業對外擔保管理和對內承包辦法,企業對外經濟合同管理辦法制度。
(3)加強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堵塞資金管理方面的漏洞,防止企業資金體外循環。
(4)加強企業內子公司、分公司注冊登記和項目經理信譽等級評定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內部管理的統一性和有效性。
(5)加強糾紛管理制度,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將企業納入法制管理軌道。
三、發揮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
建筑施工企業法律顧問是現代企業制度法人治理管理層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施工企業在相對合理和小風險的前提下進行施工生產的保障系統。其作用是著眼于事前防止經濟糾紛的發生,國家發改委、人事部、司法部共同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和《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等規定,推動建筑施工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促進建筑施工依法治企的一項重要措施,它明確了建筑施工法律顧問制度的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即為施工企業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也擴充和發展了建筑施工企業管理的方法和內涵。
四是簽約前的評審和簽約后的評審。
由于大多數經濟糾紛條件與合同有關,因此加強合同評審極為重要。合同評審的內容主要有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工期指標、質量指標、物資供應、設備配備、款索欠糾紛調解方式等內容。合同評審主要有簽約前評審和簽約后的評審。簽約前的評審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調查工作。簽訂合同之前,必須對建設方進行社會信譽和建設資金來源調查。對建設項目進行可靠性調查,包括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城市規劃許可證、拆遷進度情況、設計圖紙及地質勘探報告、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建設項目報建批準文件號以及相關會議的記錄。
(2)評審合同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我國政府或地方政府頒發的法律規定以及適用于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范等。
(3)評審合同文本是否符合我國和項目所在地規定、條款是否缺項。
(4)評審合同條款與原標準文件條款以及投標條件有無相挬之處,如有應及時溝通糾正。
簽約后的評審,主要涉及合同管理、工程施工過程管理、工程施工中索欠款等內容。大型工程項目工期較長,不能因人員調動而間斷評審工作。在施工過程中還可對合同進行修訂,也需要進行評審,該評審要與前面工作聯系起來,保證前后必須聯系一致,資料歸檔及時完整。做好合同的評審工作非常重要,它是工程信譽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如果合同評審工作細致,不僅會避免企業經濟上的損失,而且還會樹立企業在外界的良好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知名度。相反會造成失誤,給企業帶來經濟上的巨大損失,直接影響企業的形象。
因此,施工企業只要提高自身法律觀念,并聘請法律顧問參與經營管理,建立完善企業內部合同管理制度,認真細致地做好合同評審工作,就可以減少施工企業經濟糾紛發生的概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預防施工合同經濟糾紛的發生,使企業能夠沿著正確的法律軌道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新平.工程合同在項目施工中的應用;山西建筑.2002.1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中外合資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如何清算合資企業問題的批復》已于1997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950次會議通過,自1998年1月15日公布起施行。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關于審理中外合資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如何清算合資企業問題的請示報告》〔(1996)魯經初字第44號〕收釋。經研究,答復如下:同意你院請示報告中的第一種意見,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散合營企業并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僅應對合營合同效力、是否終止合營合同、違約責任等作出判決。合營企業清算問題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人民法院組織清算沒有法律依據。
國內有限責任公司有類似情形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關鍵詞:合同管理 法律隱患 制度
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貿易和經營模式的不斷涌現,合同已成為企業與企業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經濟合作的重要紐帶,合同管理本身也成為企業內部管理成功與否的一項有效衡量標準。企業只有對經濟合同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才能合理掌控和規避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成為助推企業經濟利益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證[1]。因此,加強現代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成為現代企業發展中至關重要的一個問題。這就需要對現代企業在當前經濟合同管理的現狀和問題有基本的了解,從而分析針對性的解決辦法,幫助企業不斷提高經濟合同的管理水平。
一、現代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現代企業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企業的經濟合同管理也得到了很大加強。但在經濟合同管理中還普遍存在著一定的問題,給一些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不良的影響,甚至造成重大損失,令人反思。
綜合本人實踐和近年來有代表性的企業經濟合同案例,我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問題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合同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缺乏有效、有力的監督管理和指導部門及專業人員,在開展各類經濟活動及合同簽訂過程中忽略專業的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和支持,導致盲目行動和失誤。二是企業內部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完善,流程不清晰,造成管理措施難以到位。比如多頭管理,造成職責模糊,主責不明,在執行和管理中出現推諉或不管地帶;或制度和流程的接口環節不匹配,造成管理真空和缺位。三是忽略對法律法規更新的跟蹤,對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不能及時、全面、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仍依照舊的法律法規簽訂和執行經濟合同,引入誤區。四是合同資料管理不規范,不及時匯總歸檔,導致資料缺失、不完整,造成發生合同糾紛時維權困難。五是受長官意識的影響,急于求成而拍板,片面強調特事特辦而忽視了對風險的客觀分析。六是一些合同管理和工作人員的合同知識和法律意識不足,在合同細節上把關不嚴,在執行操作上處置不當,埋下隱患。七是內部監管機制不到位,導致合同印章使用的失控,給少數違法違紀人員以可乘之機,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
二、如何加強現代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
加強和提高現代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首先要強化經營活動風險管控意識,建全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和法律服務的機構;企業應根據自身條件設立專門法律部門,配置專職法律人員,并建立與專業律師事務所的合作關系,在開展各項經營活動和經濟合同制定工作中,獲得充分的法律咨詢和指導,避免盲動而造成重大損失。二是須建立健全完善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一個企業能夠實現經營活動目標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在經濟合同管理中,應理清和不斷優化經濟合同在簽訂、審核、履行以及結算的基本流程,建立與企業自身發展相匹配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能夠與企業自身的各項發展互相適應;強化經濟合同管理各項工作中的規律性和規范性建設,完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中的缺陷,實現企業經濟合同發展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的管理[2]。其中,建立完善健全的經濟合同的管理制度,還需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合同簽訂的審查審批的各項制度,嚴格按制度和流程合理處理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以及變更問題;將合同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模式與企業中合同管理的相關部門職責相互結合,對參與經濟合同管理的各個部門的工作內容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和義務,不斷優化各項合同管理工作中各項業務的接口銜接,杜絕管理的模糊和真空地帶;三是企業的法律部門和專職人員必須時刻關注法律法規的更新動態,海外投資、經營企業還必須及時了解當地乃至國際的法律、公約的修訂和變更,及時、全面、充分的了解和掌握新的法律規定,及時分析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為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見。四是加強和規范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做好基礎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注意合同洽商、簽訂、履行、修改和結算各個環節的資料完整和歸檔,特別是不要忽視合同洽商過程中的函件資料以及合同附件的保管和歸檔,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能提供充分的證據鏈材料。五是重視在企業內部普及與合同管理有關的各項法律知識,定期舉辦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合同管理知識培訓,不斷加強各級管理人員的合同風險防控意識,提高合同管理和經辦人員的工作素質和水平,避免長官意識對合同簽訂、實施和管理工作的影響,減少合同經辦和履行中的工作偏差。六是切實加強和實施內部監管機制,嚴格合同印章的使用和登記管理,妥善保管企業印章。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應對措施,及時避免給企業帶來進一步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
此外,企業還須加強檢查和考核工作,不定期檢查經濟合同管理各項工作的履行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的合同管理工作經驗;依據法律妥善、及時處理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協商以及仲裁等法律訴訟。
三、結語
經濟合同是現代企業之間經濟來往和合作的重要紐帶,經濟合同管理本身也是企業內部管理成功與否的有效衡量標準之一。完善的經濟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實現經營目標和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和保障。因此,高度重視和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建全企業內部合同管理和法律服務的機構,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的各項工作和職責,持續優化和改進合同管理流程,密切關注各類經濟活動法律法規的動態,加強企業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重視普及合同管理有關的各項法律知識,加強各級管理人員的素質培訓工作,切實加強內部管控機制,是現代企業發展中需要長期重視和持續解決的問題。
參考文獻:
一、承包合同的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人與承包人之間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對承包人的能力、條件行人的基礎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為諾成合同。
5)承包合同為有償合同。
二、承包合同的內容
承包方的主要權利是依法享有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即承包經營權);主要義務是按企業承包合同的規定完成所承包的生產經營任務。
發包方的主要權利是檢查監督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主要義務是按合同規定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依其聯責范圍幫助協調解決承包方在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企業承包合同的簽訂,一般依法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投標者可以是公民個人、集團或企業法人,通過競爭而中標者為企業經營者。在此基礎上,由代表承包方的企業經營者與發包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簽訂企業承包合同。
企業承包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承包的形式、期限,上交利潤或減少虧損的數額,技術改造任務與國家資產的維護和增殖,產品質量及其他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留利使用、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企業經營者的獎罰,違約責任等。企業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非依法律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法律規定可以變更或解除企業承包合同的原因包括:
(1)國務院對稅種、稅率和指令計劃、產品價格進行重大調整;
(2)因不可抗力或當事人雙方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企業承包合同無法履行;
(3)由于承包方經營管理不善無法完成承包生產經營任務;
(4)由于發包方違約,企業承包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未按規定履行合同義務,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企業承包合同糾紛,當事人可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承包合同的內容:
1、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稱;
2、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負責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這是承包合同必須的條款,如果無法明確當事人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發生糾紛時也難以解決;
3、承包項目的內容以及發包方的具體要求。這也是承包合同必須具備的,如果沒有此項承包合同無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關系到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履行時間,涉及當事人的利益;
5、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6、承包方遲延履行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開工和延期完工;
7、發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開工導致承包方無法按時完工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