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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經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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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經營方案

出口商品經營方案范文第1篇

一、市場采購商品質量監管現狀分析

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商品市場是以市場采購新型貿易方式為主要特征的。這種方式有別于傳統對外貿易方式,通常是由出口商品發貨人或其人在國內流通領域商品市場,以現貨方式采購,辦理相關報檢、報關、貨運出口等手續后商品出境的貿易方式。新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交易方式獨特。交易方式大多為看樣訂貨,國外客商直接在市場采購,人民幣現金交易,采購商支付貨款后,商品所有權即轉移為采購商所有。二是涉及商品繁雜。一位采購商可能采購多種商品,但每種商品數量有限,不同的采購商往往選擇使用同一集裝箱出口商品。三是出口主體多樣。市場采購出口商品的采購、報檢、報關、訂艙、貨運等出口環節基本上由中介機構完成。四是物流時間求快。時間就是效益,只有快速通關,便利流通,才能實現效益的進一步優化。

(1)質量水平現狀。目前義烏商貿市場的商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而言依然不高,特別是部分涉及安全、衛生、環保項目的商品,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原因是多數市場采購商,以低價為首選目標,忽視質量標準,直接導致采購商品長期處于低價低質水平。加上市場本身準入和退出機制尚不完善,加劇了質量風險不斷積聚。據統計,2011年,義烏集貿市場總成交額達677?郾85億元,同比增長9?郾13%;其中中國小商品城成交額515?郾12億元,同比增長12?郾95%,首次突破500億元大關,創歷史同期最好水平。其中義烏檢驗檢疫局共受理市場采購出口商品62155批,貨值11?郾79億美元,檢出不合格批次715批,不合格檢出率為1?郾15%。不合格產品主要有鞋靴類、紡織品、食用包裝容器等。同期對義烏市場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的出口商品抽樣檢測情況也顯示,質量狀況不容樂觀,在完成抽樣檢測的13381批商品中,不合格1304批,合格率僅為90?郾25%。

(2)質量監管現狀。多年來,浙江檢驗檢疫局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正確領導下,根據商品市場實際,遵循“嚴格管理、管而不死,適度放寬、放而不亂,方法靈活、操作規范”的原則,不斷探索市場采購商品檢驗監管的新方式和新方法,初步形成了“檢驗、監管、稽查”三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措施體現在以下八個方面。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依據。出臺了《市場采購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工作規范(試行)》,制定了針對外貿倉庫規范化管理的規定,以及玩具、鞋類、紡織品、陶瓷等大宗商品檢驗的作業指導書。二是突出重點,加強了高風險、敏感商品的檢驗監管。將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等敏感商品作為管理的重點,按不同風險等級,確定不同的抽樣檢測頻率,以實驗室的檢測結果,作為判定商品合格與否的依據。三是大力推進誠信管理。確定報檢主體,按照守法便利、違法懲戒原則,試行實施分類管理。四是實施視頻監控管理。對部分外貿倉庫,實施實時視頻監控,提高了監管效率,緩解了監管壓力。五是強化溯源管理。探索建立了“供貨商——報檢主體——出口公司——船運公司——進口商”的監管系統,建立數據庫,對市場經營單位進行全備案;要求每個報檢主體建立商品出口臺帳;實行出口供貨商店(鋪)備案管理,建立索證索票、進貨登記、驗收記錄、商品流向記錄。六是加強執法稽查力度。實施有針對性、不間斷的執法稽查,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七是推進大通關建設。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科學性,推出了集中審單一站式服務,提高了通關效率。八是探索構建多部門協作機制。努力形成政府負總責、報檢主體是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齊抓共管、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全社會共同關注的質量安全綜合管理大環境。

(3)質量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當前對義烏國際商貿市場商品的質量監管中,存在著不少問題,具體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1?郾關于檢驗檢疫部門。一是政策滯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主要圍繞一般貿易方式下出口生產企業來設定一整套檢驗監管措施和手段,對于特定的新型國際商貿方式存在滯后性。針對制造商產品銷售的不確定性,普遍存在“品種多、批量小、主體雜、通關時間緊”特點,市場采購出口商品具有更大的質量風險。但目前我國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采購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工作,這就導致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在檢驗標準、檢驗方法、操作程序、執法尺度上不統一、不明確、不規范。二是資源不足。檢驗檢疫監管壓力與日俱增。面對滾滾物流,檢驗檢疫部門在人、財、物等方面都捉襟見肘,執法力量無法滿足現行按批檢驗模式的規定要求,“檢不快,檢不完,檢不了”,甚至是“檢不準”成為不可避免的結果。三是檢測水平有限。小商品種類極其豐富。據統計,目前義烏商貿市場共有市場經營商位6?郾2萬余個,擁有16個大類、4202個種類、170多萬種商品,其中60%以上商品出口世界215個國家和地區。面對海量的商品,檢驗檢疫檢測水平無法完全滿足實際需要。受檢測用房、設備、人員等因素限制,部分商品必須經過繁瑣手續和一定時間周期送達外地檢測,增加了進出口企業的經營成本和時間成本,也制約了市場采購商品的順利出口。

2?郾關于監管部門間的合作。各部門間尚未建立統一互信的協作機制,難以形成合力。最多僅是部門之間建立的合作機制,缺乏具體的合作項目和內容,不能充分發揮各自的最大監管效能。各部門在聯合執法、信用監管、法律責任追究等方面,改進空間很大。

3?郾關于監管對象。主要是出口主體復雜,商品溯源難,責任追究難。義烏市場出口主體多,中介機構多,外商多,由于缺少嚴格的準入機制,給市場的有序發展帶來諸多隱患。具體表現在:供貨商素質良莠不齊,風險防范意識不高,外貿專業知識缺乏;異地公司違規操作,擾亂貿易秩序;另外,還有大量無證國際貨代組貨、攬貨出口,擾亂正常的出口貿易秩序;組貨單位中介多、外貿倉庫不固定、不集中、不規范,而且對于中介人員和中介機構約束少,缺少相應完善的法律法規約束,監管難度大,存在“飛單”、“虛假申報”等風險,出口商品難以追溯,商品質量難以控制,責任難以追究。

4?郾關于監管效果。一是法檢商品逃漏檢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據歷年業務統計數據及檢驗監管、執法稽查實際情況表明,義烏市場采購商品出口存在嚴重的逃漏檢現象,市場采購出口的法檢商品中僅有三成左右做到依法報檢。逃漏檢現象的存在,直接導致了小商品出口貿易中存在的假冒偽劣、質量不合格、侵犯知識產權等一系列問題。二是國外關于義烏市場采購出口商品因質量或者安全問題而通報、召回、退貨的案例逐年上升,2008年32起,2009年51起,2010年52起,2011年達82起,占全省系統的比例由2008年的22?郾4%上升到今年的51?郾3%以上。國外通報召回案例的居高不下,已經影響了義烏市場商品乃至整個浙江出口產品的聲譽,對義烏市場采購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帶來直接的負面影響。

二、改進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市場質量監管的基本原則

針對當前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市場質量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必須立足實際,全面改進質量監管工作。為此,要牢牢把握以下四項原則。

(1)解放思想。思想解放的程度決定了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深度。構建新型國際商貿市場政府監管方式的目標,就是要“管得住、通得快,質量可追溯,責任可終究”。“管得住”是前提,“通得快”是手段,質量保證是目的。

(2)先行先試。針對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存在的局限性和滯后性問題,可采取先行先試辦法,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原則,對重點工作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和計劃,細化分工,明確責任,形成檢驗、監管、通關新機制,探索新的監管模式,為檢驗檢疫系統改革積累經驗。

(3)以質取勝。目前市場商品質量安全總體情況不盡人意,另外由于各國安全質量標準不一,多數情況下,歐美等發達國家標準、國內強制標準和非洲、中東等國家與地區的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呈現梯次遞減的狀況。建議在政府的強力引導下,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落實參與市場采購貿易各方的質量責任,共同唱響做強“義烏小商品”品牌的大合唱,為義烏市場采購貿易的可持續發展打好基礎,創造條件。

(4)創新機制。從創新角度考慮,可把檢驗檢疫監管改革目標定位如下:首先要求產品質量安全必須“管得住”。與此同時,完善對外貿易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國際貿易的便利化水平,也就是要“通得快”。辨證妥善地解決“管得住”與“通得快”的矛盾,是解決市場采購出口檢驗檢疫監管難點的關鍵,需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積極創新。浙江檢驗檢疫局已經針對市場采購新型貿易方式的特點,制定了一系列相關監管新措施,正在陸續推行之中。

三、進一步改進義烏國際貿易市場質量監管方式的措施探討

在上述四項原則的指導下,政府各部門應攜手合作,從多角度入手,全面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進一步改進對義烏新型國際貿易市場商品的質量監管。具體來講,可以從四個方面著眼,采取相應的措施。

(1)從“便利化”著眼。一是擴大報檢主體。將在義烏從事進出口相關業務的經營主體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允許各類經營主體直接報檢。通過擴大報檢主體,節省成本,減輕企業負擔。二是建立新型檢驗檢疫口岸放行機制。在保證質量安全前提下,根據出口企業的誠信等級、商品風險等情況建立口岸分類放行模式,改變檢驗放行的單一模式,實施檢驗放行、驗證放行、信用放行,加快通關速度。三是優化檢驗檢疫流程。實施預檢驗制度,實行入庫預檢、裝箱報檢、審核放行的工作機制,提高檢驗檢疫放行效率。四是實現市場采購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減少成本,提高通關速度和效率。五是建立進口商品轉檢工作機制。減少進口商品在口岸滯留時間。六是提高檢驗檢疫監管信息化應用水平。建立市場采購商品質量信息數據庫,實行檢驗檢疫流程電子化和監管信息化。通過信息化應用,企業可以在辦公室實現報檢、簽證,減少企業辦事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七是建立適應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檢測體系。加快建立檢測重點突出、覆蓋面廣的實驗室體系,滿足進口商品和市場采購出口商品檢測需求,為進出口貿易提供優質技術服務。加強檢測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產業轉型升級、技術創新提供技術支持。八是建立國際貿易摩擦和壁壘應對機制。建立技術研究機構,及時收集、跟蹤、調查、研究、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建立國外技術法規信息平臺,增強貿易壁壘的技術應對能力;配合建立政府、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和企業“四位一體”的進出口貿易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應對能力;積極參與政府主導的信用平臺建設,實現資源共享,構筑統一的信用監管網絡。

(2)從“規范化”著眼。一是建立經營主體監管機制。實行外貿經營主體全備案,對市場采購進出口商品的經營主體和高風險敏感商品的市場經營商,實施備案管理,掌握相關經營主體的真實信息,為有效監管奠定基礎。實施動態分類管理,落實質量責任,根據備案主體誠信程度、遭到國外通報召回情況、違法情況、檢驗檢疫中發現問題、質量保證能力和商品風險等級等因素綜合評定,實施動態分類監管。建立經營主體信用管理機制,綜合檢驗檢疫監管、國外通報和執法稽查等信息,開展信用評價,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加強信用監管,提高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探索檢驗向監管轉變。二是建立商品集中倉儲、封閉管理。對市場采購出口商品和進口、轉口商品實行指定區域集中倉儲,封閉式管理。三是建立全申報管理。對市場采購進出口商品經營主體實行聯網監管,對進出口商品實行全申報、如實申報。四是建立商品來源信息登記制。要求進出口經營主體建立商品驗收、購銷、出口臺帳,建立商品來源信息登記等制度,強化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形成無縫監管系統。建立健全“生產—經銷—倉儲—貨代—外貿—船運”出口各環節信息全申報機制。在口岸查驗放行環節,驗證企業申報信息,確保商品質量安全“可追溯”。

(3)從“監管創新”著眼。一是建立采購地檢驗制度。市場采購出口商品,由市場采購地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監管,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查驗。二是強化風險管理機制。按照產品特性、質量數據、敏感因子三類要素進行風險評估,包括商品質量狀況、潛在風險、國內外質量安全風險預警、退貨及索賠投訴情況、進口國標準技術法規要求、商品社會關注度、貿易方式等諸多方面進行全面風險評估,動態調整檢驗檢疫監管重點,按風險程度實施不同的檢驗方式。三是完善法檢監管機制。探索建立采購出口商品預檢驗制度,對入庫商品實施預檢驗,實現由事后檢驗向事前把關轉變;建立和完善樣品、展品和自帶品等非貿易物品檢驗檢疫措施,制訂拼裝、少量法檢商品檢驗監管辦法,確保市場出口商品質量;探索不合格品處置辦法,實現閉環管理。四是建立進口商品檢驗檢疫監管機制。配合、支持義烏保稅物流中心(B型)、綜合保稅區建設,支持市場進口館及“非洲產品展銷中心”專區建設,根據不同的貿易方式、商品種類、風險程度實施分類監管。五是建立非法檢商品監督抽查機制。建立和完善市場采購出口非法檢商品抽查制度,定期調整抽(查)驗目錄,有針對性開展抽查活動,及時掌握出口商品質量狀況。六是建立內陸口岸查驗監管機制。在內陸口岸設置進出卡口和查驗平臺,派駐人員開展口岸查驗,實行“進區申報、分類監管、查驗出單、卡口放行”的口岸查驗運行模式。

出口商品經營方案范文第2篇

論文摘要:從實務的角度綜述了匯付方式的運用及融資,探討了匯付方式下的融資風險及管理,以期降低進出口方利用匯付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銀行方對匯付項下予以融資時所面臨的風險,進一步提高匯付方式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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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匯付的概述

1.1匯付的概念及性質

匯付是指付款人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主動將款項匯交收款人。它采用的是順匯方法,即資金的流向與支付工具的傳遞方向相同。在國際貿易中,如采用匯付方式,則通常是由買方按約定的時間和條件,通過銀行將貨款匯交給賣方。賣方能否按時收回約定的款項,完全取決于買方的信譽。因此,匯付的性質為商業信用。

1.2匯付的關系人

(1)匯款人。在進出易中,匯款人通常是進口方。

(2)收款人。在進出易中,收款人通常是出口方。

(3)匯出行。即指受匯款人的委托,匯出款項的銀行,通常是進口地的銀行。

(4)匯入行。受匯出行委托解付匯款的銀行。又稱解付行。在對外貿易中,通常是出口地的銀行。匯入行與匯出行之間,事先訂有協議,在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匯入行對匯出行承擔解付匯款的義務。

(5)中間銀行。當匯出行和匯入行之間沒有業務往來關系時,在匯款中起“中轉”和“橋梁”的作用。

1.3匯付的分類:

從匯款形式上,由于使用結算工具的不同,匯付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方式。

(1)電匯是匯出行應收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匯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匯出行和匯入行之間憑銀行密押確認其電函的真偽。

(2)信匯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將信匯委托書用航空信函寄給匯入行,授權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匯款方式。

(3)票匯是以銀行即期匯票作為支付工具的匯款方式,即匯出行應匯款人的要求,開立以其分行或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并將該匯票交給匯款人,由其自行寄給收款人或親自交給收款人,最后由收款人憑票向付款行收款。

1.4匯付的特點

(1)風險大。

匯付結算方式完全是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結算方式。交易雙方根據合同或經濟事項預付貨款或貨到付款,預付貨款進口商有收不到商品的風險;而貨到付款則出口商有收不到貨款的風險。

(2)資金負擔不平衡。

對于貨到付款的賣方或預付貨款的買方來說,資金負擔較重,整個交易過程中需要的資金,幾乎全部由他們來提供。

(3)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付的手續比較簡單,銀行的手續費用也較少。所以在國際貿易的預付貨款及貨款尾款結清上使用較多。

2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方式中的應用

(1)貨到付款。是在簽署合同后,賣方在沒有收到貨款以前,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后,再匯付貨款的方法。這是一種有利于進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結算方式。進口商可以避免收貨不著、貨物短缺或貨物質量不符合標準等交易風險。

(2)預付貨款。

是在訂貨時匯付或交貨前匯付貨款,然后,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這種結算方式對出口商是十分有利的。此時買方承擔的風險較大,資金占用周期較長。一般情況下,買方只有在與收款人有良好合作關系且對其充分信任,流動資金充足,貨款項下貨物行情看漲的情況下,才會愿意接受預付貨款的條件。

(3)憑單付匯。

在預付貨款的情況下,進口商為避免貨款兩空,要求解付行解付貨款時,收款人必須提供某些指定單據。但此種方式下,匯款在未被收款人支取前可以撤銷,進口人有權在出口商向匯出行交單取款前通知銀行將匯款退回。

(4)部分預付,部分憑正本單據(傳真)付款。

即在合同訂立后,賣方裝運前,買方先預付部分定金,電匯20%-30%的貨款給賣方,賣方裝運完貨物后,將正本提單傳真給買方,待收到余款后再將全部單據寄交買方。這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通常做法,在實際工作中使用較多。

3匯付方式下的銀行融資

3.1國外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

(1)國外匯入匯款定義:

國外匯入匯款又簡稱匯入匯款。它是指行、海外聯行接受客戶委托,將款項匯入國內銀行并指示其將該筆款項解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如在匯入行開有帳戶,銀行將匯入的款項直接記入帳戶;如果在匯入行沒有開立帳戶,銀行將以合理的方式辦理轉匯。

(2)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的定義及主要作用:

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是指銀行應出口商申請,對其以匯入匯款方式結算的出口貿易,在提交相關貿易合同及出口證明文件的情況下,給予短期資金融通。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的還款來源為出口收匯。如進口商到期后不履行付款責任,融資行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權。

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的主要作用是在“貨到付款”結算方式下,出口方收款人在裝運貨物并向出口地銀行提交有關的單據后,能向出口地銀行申請短期融資,在國外貨款到達之前提前從銀行得至墊款,方便了資金。

(3)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的特性。

①與打包貸款相比,屬出貨后融資,出口商履約風險相對較小。

②與信用證項下單證相符押匯相比,無開證行信用保障,屬商業信用。

③與D/P托收押匯相比,因不能控制貨權,風險較大;與D/A托收押匯相比,沒有國外代收行作為中間環節,收匯的監控難度較大。

(4)銀行方對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融資風險的管理。

①進口商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進口商因自身經營管理不善、市場行情變化及其它原因失去支付能力或惡意違約。出口商申請敘做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業務時,銀行應要求其提交進口商的資信狀況及業務往來的說明。要盡量搜集進口商信息,了解進口商是否已領到該批貨物的進口許可證,或者是否已申請到外匯等等。認真調查出口商與進口商關系及以往貿易記錄。如雙方為多年貿易伙伴,且從未發生過貿易糾紛,則進口商違約可能性較小。

②出口商品市場風險。一般而言,如出口商品國際市場價格出現下滑,進口商違約或不能全額收回貨款的可能性就會增加。為此,銀行應了解出口商品性質、出口商品當前國際市場行情及變化趨勢,如市場價格呈上揚走勢,進口商違約可能性小。

③出口商的信用及履約風險。如果出口商交運的商品存在質量或數量問題,影響進口商銷售或加工生產,進口商違約的可能性就會增加。出口商信用記錄和履約能力主要考察出口商以往經營記錄,財務信息和信用等級評估信息;是否具備相應履約能力,以往同類商品出口是否發生過貿易糾紛等。在實務中,銀行一般只對資信較好、有良好結算記錄的客戶敘做匯入匯款項下出口押匯。同時,控制押匯比例(一般情況下不應高于80%)。加強跟蹤管理,如未能按期收匯,應及時向出口商進行追索。

④收匯風險,主要指押匯項下收匯未經融資銀行結算而可能形成的風險。針對這種情況,融資行應根據出口商提交的材料,審核單據與合同、單據與單據間的一致性,并要求出口發票加載債權轉讓條款,以本行為收款行,提示匯款路線,并留存出口收匯核銷單正本,以便在必要時,融資行可行使追索權。

⑤進口商所在國家或地區風險,主要指由于戰爭、內亂、經濟或金融危機等使進口商不能正常履行其義務的風險。在政治、經濟動蕩較大的情況下,應考慮適當增加其他風險防范措施。如要求出口方收款人增加第三方擔保、房產抵押、有價證券的質押、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等。

3.2匯出國外匯款項下進口押匯

(1)匯出國外匯款定義:

匯出國外匯款又簡稱匯出匯款。匯出國外匯款是指銀行接受匯款人的委托,以約定匯款方式委托其海外聯行或行將一定金額的款項付給指定收款人的業務。

(2)匯出匯款項下進口押匯的定義及主要作用。

匯出匯款項下進口押匯是指銀行應進口商申請,代其對外墊付貨到付款項下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

匯出匯款項下進口押匯的主要作用是在貨到付款結算方式下,進口人可獲得匯出行的短期融資,用于匯出匯款,加速資金周轉。

(3)匯出匯款項下進口押匯的特性。

貿易背景清晰,銀行對大宗商品匯出匯款融資可通過實施貨物監管控制風險。

(4)銀行方對匯出國外匯款項下進口押匯融資風險管理。

①進口商品市場風險,表現為如果進口商品市場價格下降,會降低進口商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如進口商品直接用于銷售,還應調查國內市場行情。

②進口商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表現為由于進口商自身經營、市場變化或其它原因導致其財務狀況惡化,不愿或無力履行還款責任。主要審核進口商償債能力和以往信用記錄、進口商品以往銷售情況等,對進口商生產經營實施跟蹤監控,如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應及時采取措施降低風險。對大宗商品進口項下押匯應進一步了解國內購貨方支付能力。如擬通過貨權控制降低風險,應審查貨權控制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對融資行的保障程度如何等。放貸后,應按照事先確定的貨權控制方案實施跟蹤管理,避免進口商挪用回籠款項。

③出口商信用風險,如果進口商品在品質或規格數量方面與合同規定不符,會影響進口商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因此,應了解進口貨物是否在品質或規格數量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規定。

4結語

在匯付結算方式下,出口商及進口商都存有不同程度的潛在風險,銀行對此項的融資風險管理的難度較大,這是由匯付所固有的商業信用性質所決定的。因此,交易雙方在采用匯付結算方式時應慎重考慮其風險,并且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在融資業務中,進出口商應該加強與銀行的合作,在充分發揮銀行在結算業務中的優勢為企業提供收付匯及融資服務的同時,配合銀行收集交易方資料及捕捉市場、商品信息,共同減少結算風險。

參考文獻

[1]全國國際商務單證培訓認證考試辦公室.國際商務單證理論與實務[Z].北京:中國商務出版社,2005,(5).

[2]莊樂梅.國際結算實務精要[M].北京:中國紡織出版社,2004,(8).

出口商品經營方案范文第3篇

關鍵詞: 金融危機 出口企業 影響 對策

在美國金融危機向更深層次、向全球演進的背景下, 中國 經濟也將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由于我國經濟的外貿依存度高達60%,我國是世界第三貿易大國,出口的快速增長一直是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2007年,我國進出口總額達到21738億美元,出口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37.5%,拉動經濟增長1.5到2個百分點。歐盟、美國、日本等主要經濟體是我國的主要貿易伙伴。此次金融危機的發生勢必降低它們對我國的進口需求,將不可避免地影響我國的外貿出口,進而影響我國的經濟增長。

一、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的整體影響

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有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直接影響,即金融危機對中美雙邊貿易的影響,尤其是中國對美國出口的影響。二是間接影響,即金融危機可能會對歐盟、日本,以及,世界經濟貿易產生影響,從而進一步影響中國對歐盟、日本,以及世界其他國家的出口增長。由此產生的負面效應:金融危機加大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使其生存環境更加惡化。

1.金融危機導致出口增速大幅回落

金融危機引發美國消費者的消費信心指數不斷下降,失業率上升,消費能力迅速萎縮,據統計,美國2007年11月消費者信心指數終值曾經下降到76.1,創下自1992年以來的最低水平;2007年美國平均失業率達到4.6%,2008年3月達到5.1%,是2005年以來的最高點。美國是我國的第一出口大國,美國的經濟蕭條直接導致了我國出口的大幅減少。

金融危機還通過對歐盟、日本,以及世界經濟貿易產生影響,進一步減弱中國對歐盟、日本的出口增長。由于德國和日本的經濟 發展 與美國的經濟發展正相關程度很高,美國經濟的放緩也導致了德國和日本經濟的放緩。 目前 歐元區經濟增長前景趨淡,日本經濟再度陷于停滯,以德國為代表的歐洲和日本從中國進口的貨物數量也相繼減少。

據統計,2008年前三個季度,我國對美國出口增長11.2%,比去年同期回落4.6%。我國對以轉口貿易為主的香港地區出口僅增長8.9%,回落了12.7%;對歐盟出口1月~7月累計增速27.1%,8月份增長22%,9月份增長20.8%。

2.金融危機嚴重地沖擊了勞動密集型產品

在出口商品結構中,由于受到經營成本上升和外部需求減弱等因素的共同影響,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增速大幅回落,其中鞋類出口增長15.1%,玩具出口增長3.7%,服裝出口增長1.8%,分別比去年同期回落13.1%、16.3%。和21.2%。例如在對美國的出口產品中,紡織品、鞋襪、低端生活用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而這些產品的主要消費群體是美國的中低收入階層,他們在金融危機中遭受了很大的損失,大大削弱了購買力,這必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這些產品的對美出口。

我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主要依靠價格優勢與其他發展中國家進行競爭,由于金融危機帶來的美元疲軟和人民幣升值,使得中國企業的價格優勢不在,出口進一步受到抑制。金融危機導致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下滑,無疑給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企業帶來了“重創”。

3.金融危機使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惡化

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大多數中小企業陷入生產經營困境,生存狀況變得更加惡化。今年上半年,東部沿海地區的不少中小企業倒閉,主要集中在玩具和紡織服裝行業,且多數是私營企業。究其原因,中小企業的技術水平落后、生產經營成本較高,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較差是形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因素,雖然我國政府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例如放松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額度,提高了部分紡織品的出口退稅率,但隨著全球金融危機的進一步蔓延,中國的出口商仍將迎接來自海外的新一輪打擊。

二、金融危機給我國出口企業帶來了更大的貿易風險

1.金融危機加劇了各國的貿易摩擦

金融危機使國際貿易進一步萎縮,失業率上升,必將會加劇國際市場競爭激烈。有些國家和地區會采取更為保守的貿易政策和措施,全球范圍的貿易保護主義威脅將進一步增大,形成新的貿易壁壘。例如美國政府的強勢財政貨幣政策雖然有望使美國經濟免于衰退,但很可能引發經濟停滯,當美國經濟增長減速時,貿易保護主義勢力就會抬頭。據我國海關總署統計,今年美國新發起的針對貿易伙伴的18項調查中,有15項是針對我國,占83.3%。目前,美主要紡織團體已經提出了包括反補貼調查、反傾銷調查、針對具體產品的保障措施等多種方案,美國對中國紡織服裝產品實施的特保措施將于2009年1月1日取消。

2.金融危機加大了出口企業的收匯風險

近年來,迫于國際市場競爭壓力,我國出口企業從傳統的信用證結算方式,改為賒銷結算方式。這種結算方式,使企業直接面對海外買家的商業風險,收匯風險較大。特別是金融危機時期,信貸緊縮,導致了部分高度依賴銀行資金運轉的企業融資困難,融資成本增加,而且融資的額度也難以滿足正常經營的需要,同時市場競爭會更加激烈,在整體銷售趨勢下降的情況下,企業難以維持銷售量和盈利水平,造成資金周轉困難。他們把債務負擔轉嫁給我國企業。造成企業無法收回貨款,壞賬數量急劇增加。外貿信用風險增大。

據國際信用保險機構科法斯的統計顯示,今年前4個月美國企業欠款指數上升了35%。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數據表明,2008年上半年,該公司收到來自企業出口美國的報損案件及報損金額比去年同期增長了幾倍,全國范圍內已有5200多戶海外買家因拖欠我國出口企業貨款或因破產而喪失償付能力。來自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遼寧分公司的數據也顯示,進入10月份以來,外貿風險呈“爆發”趨勢,10月10日至11月18日,該公司共接到報損案19起,平均每2天一起,同比激增375%;案值1091萬美元,同比激增1898%。

3.金融危機加速了國際訂單的轉移

由于人民幣升值、原料漲價、工人工資上漲等因素的影響, 我國出口產品的成本增加,利潤空間不斷被擠壓,例如紡織行業的利潤在2%~5%, 如果再加上人民幣匯率波動和產品質量 問題 等因素的影響, 企業就面臨著虧損。我國出口商品的價格優勢已經逐漸消退。但是國外采購商卻不會因此停止追求更低價格的產品。他們開始培養商品價格更加低廉的越南、柬埔寨、泰國等東南亞的供應商, 將大批訂單開始從中國轉移轉移到東南亞國家。目前, 玩具、服裝的訂單向東南亞國家轉移越來越多。

出口商品經營方案范文第4篇

(一)出口方式選擇上的稅務籌劃 生產企業的出口業務既可以選擇自營出口,也可以由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后直接出口。在自營出口方式下,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的辦法,而對外貿企業則實行先征后退的辦法。雖然這兩種方式都可以辦理出口業務并得到出口退稅,但具體數額的大小并不一定總是相同。

例: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料件從國內采購后用于生產,產品全部出口。2011年出口的貨物折合人民幣為1000萬元。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5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無上期留抵稅額。

以下分不同情況分別計算:

(1)當生產企業的出口退稅稅率為17%時,有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按照免、抵、退稅法計算: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0×(17%-17%)=0(萬元);當期的應納稅金額=內部銷售貨物的銷項稅金額-(當期實現的進項稅額-當期實現的免抵退稅不能免征以及進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稅額=0-(85-0)-0=-85(萬元);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1000×17%=170(萬元);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期末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85(萬元);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70-85=85(萬元)。

第二種情況:生產企業可以考慮設立獨立核算的關聯外貿公司,也可以通過其他外貿公司出口。本例中,設定企業以1000萬元人民幣(含稅價)賣給關聯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以同樣的價格外銷出口。各自的應納稅額如下:生產企業的應納稅額=1000÷(1+17%)×17%-85=145.3-85=60.3(萬元);關聯外貿公司應收出口退稅額=1000÷(1+17%)×17%=145.3(萬元);從整體考慮,實際收到的出口退稅額=145.3-60.3=85(萬元)。

通過計算可知,當生產企業出口貨物的征收率和退稅率相等時,企業自營出口和委托關聯外貿企業出口收到的退稅額相等。

(2)當生產企業的出口退稅率為13%時,有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按照免、抵、退稅法計算: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0×(17%-13%)=40(萬元);當期實現的應納稅額=0-(85-40)-0=-45(萬元);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1000×13%=130(萬元);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期末實現的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的稅額=45萬元;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30-45=85(萬元)。

第二種情況,生產企業可以設立獨立核算的關聯外貿公司,也可以通過其他外貿公司出口。本例中,設定企業以1000萬元人民幣(含稅)賣給關聯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以同樣的價格外銷出口。各自的應納稅額如下:生產企業的應納稅額=1000÷(1+17%)×17%-85=145.3-85=60.3(萬元);關聯外貿公司應收出口退稅額=1000÷(1+17%)×13%=111.11(萬元);從整體考慮,實際收到的出口退稅額=111.11-60.3=50.81(萬元),大于自營出口方式下的退稅額50.81-45=5.81萬元。

通過以上計算可以看出,在出貨貨物征收率與退稅率不相等的情況下,企業自營出口和委托關聯外貿公司出口獲得的出口退稅金額是不一樣的。委托關聯外貿企業出口獲得的退稅金額大于自營出口的金額,從而選擇委托外貿企業更為有利。

(3)當生產企業的出口退稅率為9%時,有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按照免、抵、退稅法計算: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0×(17%-9%)=80(萬元);當期實現的應納稅額=0-(85-80)-0=-5(萬元);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1000×9%=90(萬元);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實現的期末應退稅額=當期期末實現的留抵稅額=5(萬元);當期能夠進行抵扣的稅額=90-5=85(萬元)。

第二種情況:生產企業可以設立獨立核算的關聯外貿公司,也可以通過其他外貿公司出口。本例中,設定企業以1000萬元人民幣(含稅)賣給關聯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以同樣的價格外銷出口。各自的應納稅額如下:生產企業的應納稅額=1000÷(1+17%)×17%-85=145.3-85=60.3(萬元);關聯外貿公司應收出口退稅額=1000÷(1+17%)×9%=76.92(萬元);整體考慮,實際收到的出口退稅額=76.92-60.3=16.62萬元,大于自營出口下獲得的出口退稅金額=16.62-5=11.62萬元。

通過以上三種情況的計算分析可以看出,隨著出口退稅率的減小,企業自營出口獲得的出口退稅不斷減少;而通過關聯外貿企業出口獲得總體出口退稅金額雖然也在減小,但與企業自營出口方式相比,不考慮其他方面,所獲得的總體出口退稅金額大于自營出口方式所取得的退稅金額,出口退稅優勢更為明顯。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生產企業和關聯企業共同籌劃下,獲得的出口退稅額大于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所獲得的退稅額。為了維持長久的合作關系,需要將這部分多出的出口退稅額在生產企業和關聯外貿企業之間進行合理的分配,以維持長久合作。

(二)生產型企業原材料采購方式相關稅務籌劃與管理 產品的加工貿易出口是生產型企業的工作項目,國內采購和國外進口兩種方式在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購途徑上運用是非常廣泛的。但是國外采購有3種不同的途徑:按普遍的貿易報關進口、根據進料加工貿易進行報關進口、按照來料的加工貿易進行報關進口。下面就按照相關的退稅政策來對生產企業在不同情況下所運用的方式購料進行適當的分析。

(1)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采購國產原材料的稅務籌劃。生產企業從國內采購原材料時,可以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獲得增值稅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可以用于抵扣;而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原材料,獲得普通發票,稅額不得抵扣,要計入成本。一般而言,似乎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進原料更有利于取得退稅,但情況并不完全正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用于生產產品出口,由于購進貨物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生產企業產出后實際承擔的稅負=不含稅原料成本×小規模納稅人征稅率。

而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進原料,用于產品出口,由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標注的進項稅額可以進行相抵扣的,生產型的企業在進行出口后實際所承擔的成本=出口商品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的牌價×(出口商品的征稅率-出口貨物的退稅率)=出口貨物折合人民幣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上述兩式相減,得出:不含稅原料成本×小規模納稅人征稅率-出口貨物折合人民幣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國內采購與進料加工方式進口相比,適合采用進料加工方式。當企業既可以選擇國內購買原材料,也可以選擇從進料進口的情況下,在這兩種購料方法下的出口產品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如下表示:在國內購進的料件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出口商品的離岸價格×(征稅率-退稅率),而進料加工方式進口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出口商品離岸價格-海關進行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征稅率-退稅率)。很明顯在實行進料加工方式時,因為不能進行抵扣的稅額相應減少了,這就使得企業的稅負降低了。在這兩種購料方法下的出口產品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進行如下表示:

在國內購進的料件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出口的商品的離岸價格×(所征得稅率-退稅率),而進料加工方式進口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出口商品的離岸價格-海關進行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征稅率-退稅率)。很明顯在實行進料加工方式時,因為不能進行抵扣的稅額相應減少了,這就使得企業的稅負降低了。

在這兩種購料方法下的出口產品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通過下面來表示:在國內購進的料件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出口商品離岸價格×(征稅率-退稅率),而進料加工方式進口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出口商品的離岸價格-海關進行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征稅率-退稅率)。很明顯在實行進料加工方式時,因為不能進行抵扣的稅額相應的減少了,這就使得企業的稅負降低了。所以,如果原材料、零部件的質量相同,并且進口料件的采購成本和國內的價格保持一致,或者是高出的金額比進口料件金額乘退稅率之差還小,那么選擇進料加工是最合適的。

(3)國外進口時,對在普通貿易項下進口、進料的加工以及來料加工的選擇問題上,如果是一般貿易項下的進口,國外的料件應該進行正常的報關進口,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以及相關的關稅進行正常繳納,進行加工復出口后再對退還已經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進行申請。這種方式相對而言手續較復雜,企業的流動資金很大程度上被占用,這會使得企業的資金使用成本增大,同時會對企業的資金周轉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不應該考慮這種方式。

(三)不同貿易方法下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稅務籌劃與管理 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在我國享受出口退(免)稅的貨物貿易方式中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將近有95%的比重,因此,這種方式在我國出口貿易時運用最廣,它占據主要的地位,下面就對一般貿易以及加工貿易在出口退稅方面的相關問題作出研究。

(1)一般貿易方式以及加工貿易方案適合的稅務籌劃管理。從境內進行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料件的采購是一般貿易貨物的主要來源,他們都是本國的要素資源;但是加工貿易的貨物來源與其有所不同,它主要是從境外進行進口,因此,它的要素資源是來自國外的,我國只是對其進行加工和裝配。上文采購方式的籌劃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通過將國內采購和進料加工方式進行比較,會發現它適合進料加工方式,然而實行一般貿易的關鍵原材料是出自國內的;并且加工貿易的方式在國外采購的3種方式中是可行的。由于國內材料逐漸減少,進口的材料自然就會有所增加,因此,進出口的差額在逐漸縮小,這就導致總稅負減少。所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企業所承擔的總稅負相對而言比一般貿易方式企業所承擔的總稅負要低得多,因此,選擇進料加工方式是最合理的。

按照財稅[2005]25號的要求,從2005年1月1日開始,經過國家稅務局進行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可以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該加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范圍,稅(費)率也是有規定的,應該按規定納稅,并且所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也是有明文規定的。因為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產生的稅負相對而言是比較輕的,換句話說也就是一般貿易方式下比進料加工方式下承擔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要多,所以在這種條件下企業應該選擇進料加工方式。

(2)進料加工與來料加工方式下的稅務籌劃與管理。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是免抵退稅企業對外承接加工的主要方式。所謂的來料加工就是進口料件的提供者是境外的企業,而經營性的企業不負責付匯進口的工作,所進行的加工或者裝配都是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的,對此只會收取相應的加工費,相關的制成品是通過境外的企業進行銷售的。兩種加工方式有以下差異:第一,料件的付匯方式的差異,來料加工料件的提供者是外商并且是免費提供的,不需要付匯,然而進料加工料件應該通過經營企業付匯購買進口。第二,貨物的所有權的差異,外商擁有來料加工貨物的所有權,而經營企業擁有進料加工貨物的所有權。第三,經營方式的差異,來料加工經營企業對盈虧是不負責任的,只會賺取相應的工繳費,但是進料加工與其不同,它會自負盈虧,料件的采購也是自行進行的,銷售成品也是自行進行。第四,所承擔風險有所不同,來料加工經營企業不是經營風險的承擔者,進料加工經營企業則需要承擔在經營過程中的相關的風險。第五,海關監管的要求有所不同,在經營企業進料加工項目下的保稅料件一旦海關同意就可以同本企業內的非保稅料件實行所謂的串換,但是來料加工項下的保稅料件不得進行串換,因為它的物權歸外商所有。

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構成加工貿易主要的方式,企業要想最大程度地降低稅收負擔就應該重視對加工貿易方式的選擇,下面就從3個方面對這兩種貿易方式下的出口稅收進行相關的比較(不考慮他們對企業所得稅所造成的影響):一是征稅率和退稅率的大小差異。在一般的條件下,增值稅的征稅率相對退稅率而言要高,征退稅差額應該計入出口貨物成本中。在實行的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中,征、退兩個比率之間的差異如果越大,那么不能免征的稅額自然也就越大,換句話說就是應當計入成本的數額就會越大。二是所耗用的國產料件的數量。由于來料加工這一方式下,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是能夠抵減的,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能否進行退稅有決定性的作用,自然就會左右加工貿易方式的選擇。在國內采購料件少的情況下,也就是當實現的進項稅額比較低的時候,如果選擇進料加工貿易的方法,可以抵減的進項稅滿足不了銷項稅的抵減,所以就需要交納相應的稅額。相反的,如果實現的進項稅額比較大,在實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時,抵減額時允許辦理出口退稅的,它的業務成本也會等于或者是小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下所產生的成本。在選擇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時,如果進項稅額比較大,由于它不允許辦理退稅,就會導致出口成本與國產料件成一個正比例關系。會隨著它的增加而增大。三是企業的利潤水平的差異。交稅會受企業利潤的影響,在進料加工貿易的方法下,如果實現的利潤越大,那么當期可以抵扣的退稅不得免征以及抵扣的稅額會產生一個更大的值,這樣一來,當期的應退稅額自然就會減少,更嚴重的會要求交納稅額。如果實現的利潤少的話,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以及抵扣的稅額也會有所變化也就是會變小,這就會使得稅多一點。進料加工這一方法下允許通過對貨物的內外銷比例以及相應的出口貨物國產化率的調整以此減輕企業稅負,改變貨物的內外銷比例對生產型企業當期實現的應納稅額與計入成本當中的增值稅額產生的影響。因此,生產企業按照材料采購、生產、貨物銷售(出口和內銷)等情況對內外銷比例的合理調整,對生產企業減輕增值稅負或者節省出口貨物成本有很大促進作用。

(四)不同銷售地點相關稅務籌劃 本文中所指的不同的銷售地點,也就是“境內關外”銷售。按照國家的規定“境內關外”銷售是一種生產銷售,主要是保稅區企業與加工區企業在自己的區內所進行的銷售。

(1)出口加工區內相關稅務籌劃與管理。一是出口加工區關鍵的稅收政策。出口加工區是經過國務院批準同意,通過海關進行監管的一種特殊的封閉性區域。我國對出口加工區的政策市實行區內產品免稅監管的政策,也就是說進區的原材料可以免稅,出口的產品不進行征稅也不進行退稅。因為不征不退,所以不管出口退稅率怎樣變化,區內的企業都不會受到影響。但是如果出口退稅率實行下調,特別是退稅率的下調幅很大時,出口型生產企業在出口加工區“免征免退”的稅收政策的優勢就更加明顯。二是出口加工區企業的稅務籌劃與管理。出口加工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免稅上最為顯著。區內企業在原材料的進口環節可以實行免稅,國內采購的原材料是不包括進項稅的,在生產銷售的環節也不會進行征稅,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資金的占用,同時繁瑣的出口退稅手續問題也就得到了解決。如果出口退稅率進行下調,因為“免征免退”,區內的企業就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原材料基本上是實行進口,產品則是基本出口,對于這種“兩頭在外”的企業而言,進入出口加工區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在這種條件下可以享受更大的加工區的稅收優惠政策。進入加工區以降低因為征退稅差而產生的成本的增加,這是企業在解決出口退稅機制進行改革過程中的合理舉動。但是對于企業而言,是不是應該進入加工區,哪些產品應該進入加工區,在什么條件下進入加工區,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是需要結合相關的實際情況,進行相關的研究與籌劃,這樣才可以做出更加科學合理的選擇。

(2)保稅區稅務籌劃與管理。所謂保稅制度,就是通過國家在港口設立保稅區、保稅倉庫或者保稅工廠,當然,在機場附近設立這些也是可行的。然后由外國商品運進這些保稅區域就不是進口,因此,不需要交納進口稅。保稅區是一個特定的區域,主要是由海關進行監管,并且實行境內關外管理的一種特定的區域,保稅區的貨物允許進行轉讓、轉移,出口他國(地)是非常自由的,但是在進入國內市場時應該根據進口征收相關的關稅與增值稅。內地的商品進入保稅區進行正常的出口管理,轉口的商品與在保稅區中的商品應該按照保稅貨物的要求進行合理的管理。

二、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稅務籌劃水平提升建議

(一)稅務籌劃方案應該有適度的靈活性 稅務籌劃人員要提高素質,合理制訂稅種籌劃方案,相關做法要合法。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進行籌劃,才能保證稅務籌劃的質量,這對稅收管理有很大的促進作用。這個團隊的建設中有了這些政策的建設性幫助,這些都有利于更新籌劃內容上的完善,可以采取更多的、有效的分散風險的計劃對策。這就有利于保證稅務籌劃目標的達成,使出口退稅環節的制度政策更趨于完善。

(二)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稅務籌劃 針對這個問題所要注意的就是在這個環節里,首先要明白的一點就是這是稅務籌劃是否能夠取得成功的重要標準,所以在實踐的過程中,稅務主體必須要懂得相關稅制的法律法規,并且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能夠對這些稅收的知識進行全方位的掌握,并且時時關注這些稅收政策的細微變動。要保證所制定的稅收方案不違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不違反稅收法規是稅務籌劃成功的基礎。接著,要妥善處理好稅務籌劃和合理避稅之間的關系。從降低繳稅的負擔來說,稅收的規劃和合理逃避稅收有異曲同工之處。但是兩個方面還是有所區別的。合理的逃避稅收指的是主體稅務人,采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方式,在考慮周詳的計劃下,鉆到稅法中不完善的空子里以達到減少納稅額的目的的行為方式。但是這些空子的存在是法律法規的制定者所不允許的,與立法的最初意圖是背道而馳的。因此對于這一方式世界上很多的國家都是不主張不支持的,但也沒有明確反對,有些國家對此種手段采取單獨制定各項法律法規來制約。所以在制定稅收規劃上,要合法并且符合當前的國家稅收政策的要求為指導方向。讓企業在得到稅收優惠減少的同時,也符合了我國的經濟調控目的,有效地規避企業進入騙稅、逃稅的境地,降低違反稅法的風險。

(三)全面提升稅收規劃主體人員素質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對籌劃人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稅收規劃中囊括各個專業的知識,知識的結構體系也較為完善,是一個綜合性的專業學科。這些知識不僅包含了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投資項目、經濟貿易、物流管理等專業的知識,還包括其他學科性專業知識。這么多的學科專業知識要求稅收規劃主體人員對于綜合性知識要有更高的綜合素質,從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投資項目、經濟貿易、物流管理等專業知識去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如果稅收規劃主體人員具備了這些專業的知識水平,就能在短時間內掌握企業中相關的涉稅事項,并通過分析得到更加完善、可靠的知識,并在短時間內找到稅務規劃的正確入口,做出正確的方案。

出口商品經營方案范文第5篇

1.1國際物流的含義

所謂國際物流,是國內物流的延伸和進一步擴展,是跨越國界的、流通范圍擴大了的“物的流通”,是實現貨物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間的物理性移動而發生的國際貿易活動。從國際貿易的一般業務角度來看,國際物流表現為,實現國際商品交易的最終目的的過程,即實現賣方交付單證、貨物和收取貨款,而買方接受單證、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的貿易對流條件。

從本質來說,國際物流實質上是按國際分工協作的原則,依照國際慣例,利用國際化的物流網絡、物流設施和物流技術,實現貨物在國際間的流動和交換,以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和世界資源優化配置。

國際物流的總目標是為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服務。國際物流系統涉及多個國家,地理范圍大;同時由于各國社會制度、自然環境、經營管理方法、生產習慣不同,一些因素變動較大,在國際間組織貨物從生產到消費的流動,相比較國內物流更加復雜。因此國際物流的目標即是選擇最佳的方式與路徑,以最低的費用和最小的風險,保質、保量、適時地將貨物從某國的供方運到另一國的需方。作為企業價值鏈的基本環節,國際物流不僅使國際商務活動得以順利實現,而且為國際企業帶來新的價值增值,成為全球化背景下的“第三利潤源泉”。

1.2國際物流的主要特征

1.2.1國際物流反應快速化。國際物流服務提供者對上游、下游的物流、配送需求的反應速度越來越快,前置時間越來越短,配送間隔越來越短,物流配送速度越來越快,商品周轉次數越來越多。

1.2.2國際物流功能集成化。國際物流著重于將物流與供應鏈的其它環節進行集成,包括:物流渠道與商流渠道的集成、物流渠道之間的集成、物流功能的集成、物流環節的集成等。

1.2.3國際物流服務系列化。國際物流強調物流服務功能的恰當定位與完善化、系列化。除了傳統的物流服務外,現代物流服務的外延向上擴展至市場調查與預測、采購及訂單處理,向下延伸至配送、物流咨詢、物流方案的選擇與規劃、庫存控制策略建議、貨款回收與結算、教育培訓等增值服務;在內涵上則提高了以上服務對決策的支持作用。

1.2.4國際物流作業規范化。國際物流強調功能、作業流程、作業動作的標準化與程式化,使復雜的作業變成簡單的、易于跨國界、跨區域推廣與考核的作業。

1.2.5國際物流目標系統化。現代化國際物流從系統的角度統籌規劃一個公司整體的各種物流活動,處理好物流活動與商流活動及公司目標之間、不同物流活動相互之間的關系,在實現每個物流環節最優化的同時,追求整體物流活動的最優化。

1.2.6國際物流手段現代化。國際物流使用先進的技術、設備與管理為客戶提供服務、生產、流通、銷售,規模越大、范圍越廣,物流技術、設備及管理越現代化,自動化、機械化、無紙化和智能化等手段普遍應用。

1.2.7國際物流組織網絡化。國際物流需要有完整、健全的物流網絡體系,網絡上點與點之間的物流活動保持系統性、一致性,這樣可以保證整個物流網絡有最優的庫存總水平及庫存分布,運輸與配送快速、機動,既能鋪開又能收攏。

1.2.8國際物流系統信息化。由于計算機信息技術的應用,國際物流過程的可見性明顯增加,從而可以加強供應商、批發商、零售商等在組織物流過程中的協調和配合以及對物流過程的控制。

1.2.9國際物流服務社會化。眾多工商企業更傾向于采取資源外取的方式,將本企業不擅長的物流環節交由專業物流公司,或者在企業內部設立相對獨立的物流專業部門,而將有限的資源集中于自己真正的優勢領域。

1.2.10國際物流活動全球化。跨國公司普遍采取全球戰略,在全世界范圍內進行物流的選擇和配置,著眼于物流技術和系統在全球大市場的推廣。

2中國國際物流體系的構建

2.1國際物流體系的內涵

國際物流體系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里(包括國內、國家間、區域間和洲際間)為進行物流活動,由物流人員、物流設施、待運物資和物流信息等要素構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對國際物流系統進行系統綜合、系統分析和系統管理等的一系列過程就是國際物流系統化。效率化和最優化是國際物流體系優化的兩大目標。所謂效率化,也就是要把物流的上述功能作為一個系統來構造、組織和管理,物流各個子系統的共同目的是實現物流的效率化;所謂最優化,也就是應用物流系統的效率與費用分析使系統的構造、組織、管理的物流過程實現了最優化,以物流總體系統成本最低來提供物流服務。

2.2中國國際物流體系的組成

中國國際物流體系的構建要符合國內各區域內國際貿易份額的分擔,按照現代物流的要求,由以下5個子系統構成。

2.2.1運輸子系統。國際貨物運輸是國際物流系統的核心。商品通過國際貨物運輸作業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國際貨物運輸具有路線長、環節多、涉及面廣、手續繁雜、風險性大、時間性強等特點。運輸費用在國際貿易商品價格中占有很大比重。國際運輸主要包括運輸方式的選擇、運輸單據的處理以及投保等有關方面。

我國國際物流運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第一,海運力量不足、航線不齊、港口較少、布局不合理等,壓貨壓港現象普遍存在,影響了進出口貨物的及時流轉;第二,鐵路運輸全面告急,海鐵聯運的能力沒有發揮,內陸出口更困難;第三,航空運輸力量也不足,快速空運體系還沒有形成規模。要解決外貿進出口運輸的

困難,必須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相關政策,在加大對水運、空運和幾種運輸方式連接部建設投入的基礎上,形成大容量、快速化的國際貨運通道,組織以大型運輸企業為龍頭的國際貨運船隊、專列和快遞企業。

2.2.2倉儲子系統。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中的商品從生產廠或供應部門被集中運送到裝運港口,有時須臨時存放一段時間,再裝運出口,是一個集和散的過程。它主要是在各國的保稅區和保稅倉庫進行的。主要涉及各國保稅制度和保稅倉庫建設等方面。保稅倉庫的出現,為國際物流的海關倉儲提供了既經濟又便利的條件。從物流角度看,應盡量減少儲存時間、儲存數量,加速貨物和資金周轉,實現國際物流的高效率運轉。

2.2.3商品檢驗子系統。由于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具有投資大、風險高、周期長等特點,使得商品檢驗成為國際物流系統中重要的子系統。根據國際貿易慣例,商品檢驗時間與地點的規定可概括為三種做法:一是在出口國檢驗。可分為兩種情況:在工廠檢驗,賣方只承擔貨物離廠前的責任,運輸中品質、數量變化的風險概不負責;裝船前或裝船時檢驗,其品質和數量以當時的檢驗結果由準。買方對到貨的品質與數量原則上一般不得提出異議。二是在進口國檢驗。包括卸貨后在約定時間內檢驗和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后用戶所在地查驗兩種情況。其檢驗結果可作為貨物品質和數量的最后依據。在此條件下,賣方應承擔運輸過程中品質、重量變化的風險。三是在出口國檢驗、進口國復驗。貨物在裝船前進行檢驗,以裝運港雙方約定的商檢機構出具的證明作為議付貨款的憑證,但貨到目的港后,買方有復驗權。如復驗結果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但必須出具賣方同意的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

在國際貿易中,從事商品檢驗的機構很多,包括賣方或制造廠商和買方或使用方的檢驗單位,有國家設立的商品檢驗機構以及民間設立的公證機構和行業協會附設的檢驗機構。在我國,統一管理和監督商品檢驗工作的是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及其分支機構。究竟選定由哪個機構實施和提出檢驗證明,在買賣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加以規定。為此,有必要考慮構建適合我國產品進出口結構的快速商檢子系統,最大程度地降低進出口產品的商檢成本,提高產品的進出速度。

2.2.4商品包裝子系統。現在我國出口商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出口商品包裝材料主要靠進口;包裝產品加工技術水平低,質量上不去;外貿企業經營者對出口商品包裝缺乏現代意識,表現在缺乏現代包裝觀念、市場觀念、競爭觀念和包裝的信息觀念;“重商品、輕包裝”的思想普遍存在。

為提高商品包裝系統的功能和效率,應提高廣大外貿職工對出口商品包裝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樹立現代包裝意識和包裝觀念;盡快建立起一批出口商品包裝工業基地,以適應外貿發展的需要,滿足國際市場、國際物流系統對出口商品包裝的各種特殊要求;認真組織好各種包裝物料和包裝容器的供應工作。

2.2.5國際物流信息子系統。該子系統主要功能是采集、處理和傳遞國際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報。沒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統,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將寸步難行。國際物流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進出口單證的作業過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戶資料信息、市場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具有信息量大、交換頻繁、傳遞量大、時間性強、環節多、點多線長等特點。所以要建立技術先進的國際物流信息系統,把握國際貿易EDI的發展趨勢,強調EDI在我國國際物流體系中的應用,建設國際貿易和跨國經營的信息高速公路。

上述主要系統應該和配送系統、裝搬系統以及流通加工系統等有機聯系起來,統籌考慮,全面規劃,建立我國適應國際競爭要求的國際物流系統。

2.3建立和完善物流網絡,促進國際物流合理化

國際貿易和經營的競爭要求國際物流系統的物流費用要低,顧客服務水平要高。為實現這一目標,建立完善的國際物流體系就顯得十分重要。

從實踐中來看,國際物流體系是指由多個收發貨的“節點”和它們之間的“連線”所構成的物流抽象網絡以及與之相伴隨的信息流網絡的有機整體。國際物流體系構建研究的中心問題是確定進出口貨源點(或貨源基地)和消費者的位置、各層級倉庫及中間商批發點(零售點)的位置、規模和數量,從而決定了國際物流系統的合理布局和合理化問題。

2.3.1建立和完善國際物流體系的原則。通過完善和優化國際物流網絡,擴大我國國際貿易份額,提高我國跨國公司的競爭能力和成本優勢,這是我國構建國際物流體系的目標。為此,首先在規劃網絡內建庫數目、地點及規模時,都要緊密圍繞著商品交易計劃,乃至一個國家宏觀國際貿易總體規劃進行。其次,明確各級倉庫的供應范圍、分層關系及供應或收購數量,注意各層倉庫間的有機銜接。諸如:生產廠家倉庫與各中間商倉庫、港(站、機場)區倉庫以及出口裝運能力的配合和協凋,以保證國內外物流暢通,少出現或不出現在某一層倉庫儲存過多、過長的不均衡狀態。再次,國際物流網點規劃要考慮現代物流技術的發展,留有余地,以備將來的擴建。發展外向型經濟,擴大國際貿易,增強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建立健全高效、通暢的國際物流體系,實現國際物流合理化和國際貿易擴大化。

2.3.2國際物流體系合理化建議。我國的國際物流體系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為了促進我國國際物流體系更加合理,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合理選擇和布局國內、外物流網點,擴大國際貿易的范圍、規模,以達到費用省、服務好、信譽高、效益高、創匯好的物流總體目標。

第二,采用先進的運輸方式、運輸工具和運輸設施,加速進出口貨物的流轉。充分利用海運、多式聯運方式,不斷擴大集裝箱運輸和大陸橋運輸的規模,增加物流量,擴大進出口貿易量和貿易額。

第三,縮短進出口商品的在途積壓,它包括進貨在途(如進貨、到貨的待驗和待進等)、銷售在途(如銷售待運、進出口口岸待運)、結算在途(如托收承付中的拖延等),以便節省時間,加速商品和資金的周轉。

第四,改進運輸路線、減少相向、迂回運輸。

第五,改進包裝,增大技術裝載量,多裝載貨物,減少損耗。

第六,改進港口裝卸作業,有條件要擴建港口設施,合理利用泊位與船舶的停靠時間,盡力減少港口雜費,吸引更多的買賣雙方入港。

第七,改進海運配載,避免空倉或船貨不相適應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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