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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工程保險;探討
中圖分類號:F840.6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6-0092-02
0 引言
保險作為一種有效的風險控制手段,歷來被風險管理者所推崇。工程保險是指在工程建設或使用期內,對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人為原因等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第三者責任進行賠償的保險。工程保險體系與制度的建立,可以形成一方出險多方分擔的保障機制,可以有效地轉移工程風險給工程建設所造成的損失。
1 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發展及現狀
工程保險最早起源于英國,現在發達國家如英國、美國工程保險市場發達。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工程保險起步較晚,最早于1979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引進,但一直到1999年,原建設部才提出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建立起以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為主要內容的工程風險管理制度。2004年原建設部起草了《建設工程質量保修保險試行辦法》(草案),并在北京、上海、重慶等11個城市開展工程質量保險試點。2005年8月5日,建設部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關于推進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工作的意見》。這些標志著國家的有關主管部門開始正式建立我國的工程質量保險制度,并逐步實施。
總的來講,我國的工程保險市場發育很不成熟,保險產品單一,業務量小,交易雙方的積極性低。目前只開展了強制性的意外傷害險及推行了其他自愿險。工程保險的投保率與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相比較低,我國的工程保險在推行過程中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及障礙,亟需解決。
2 我國推行工程保險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投保意識不強 工程保險一般分為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兩類,許多發達國家推行強制保險,而我國工程保險除了意外傷害險,其它險種屬于自愿保險,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建筑施工企業購買工程保險,建筑施工企業中自覺購買工程保險的很少。不少業主、承包商思想觀念落后,風險意識淡薄,存在風險僥幸心理。針對建設工程風險事件存在諸多的不確定,許多業主和承包商缺乏科學的態度,心存僥幸。他們認為若風險不發生或發生了但損失較小,所支付的保險費將白花。這種心理嚴重影響了工程保險的推行。同時,工程保險公司缺乏既懂保險又懂工程技術的人員,致使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保險公司對工程保險都不夠重視。
2.2 法律法規的制約 我國隨著《民法通則》、《建筑法》、《保險法》和《擔保法》及相應配套法規的頒發,已逐步形成了基礎法律體系,但這些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對工程保險制度都沒有涉及,在強制性工程保險方面,我國目前只在《建筑法》中對“職工意外傷害險”做了規定,而其他一些關乎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險種均未規定。而目前推行的其他險種由于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操作性不強,這為我國推行工程保險增加了難度。
另外,現行的法規對工程保險費用究竟由誰來支付無明確規定。建設部令107號《建設工程施工發包承包計價管理辦法》(2001年)中的第五條對項目成本的界定是:“施工圖預算、招標標底和投標報價由成本(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構成”,未涉及工程保險費。在2003年2月頒布的《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規范》中也未涉及工程保險費。
2.3 工程保險市場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 在工程保險市場中,由于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信息嚴重不對稱,進而產生道德風險及逆向選擇問題?!案粜腥绺羯健?,在保險合同訂立前,建筑企業可能會為了取得保險公司的信任和較低的保險費而向保險公司隱瞞自身的缺陷及工程風險因素,合同訂立后,建筑企業又可能偷工減料、松于管理而導致工程事故的發生,使保險公司蒙受損失。保險公司只有制定更高的保險費率,于是風險小的工程便不愿投保。
2.4 權威責任事故鑒定機構及規范的鑒定程序的缺失 工程保險理賠過程復雜,難度大,賠付率低。責任事故鑒定是責任保險賠償處理的核心。一旦出現工程事故,要查明事故的責任方非常復雜,再加上信息的不對稱,則很難準確判斷項目參與者的行為是否屬于職業責任,造成理賠工作困難很大,處理結果難以得到認同。保險當事人意見不一致,事故賠付率低。
3 我國推行工程保險制度應采取的對策
3.1 提高業主、承包商的風險意識,鼓勵投保 業主、承包方等應提高風險意識,消除僥幸心理。雖然投保以后風險不一定發生,但投保之后對投保方的精神、心理也帶來了保障作用,使投保方能夠更專注于工程建設。建筑協會等機構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工程建設參建各方的風險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推動保險制度在建設工程中實施。
3.2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建筑工程保險需要更加嚴密有效的法制監管體系。我國建筑工程發包市場規模龐大,但工程保險投保率遠低于發達國家平均水平(30%)。在發展初期,如僅依靠市場調節形成工程保險保障機制遠遠不夠,為此必須建立市場約束和法律約束的雙重機制。
在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應以保險法和建筑法為基礎,盡快出臺與工程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增設、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文,從而最終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工程保險法規體系,擴大建筑工程保險的內部需求, 是解決目前我國建筑工程保險市場險種缺乏、保障不力的重要手段。在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及安全的工程項目建設中應強制實行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設計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險種。通過實行強制工程保險制度,能夠迫使參建各方為維護自身利益而積極參與工程項目的監督。
同時政府相關部門應解決投保費用的來源渠道問題。應對《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作進一步的調整,修改工程建設領域的概預算編制方法和會計制度,明確保費的出處,將保險費用正式納入投標報價,計入工程成本,從根本上解決保險資金的來源問題。
3.3 建立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針對以往出現的投保人欺詐、騙賠事件,保險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的事件,要加強與信用信息持有機構的合作與配合,建立起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保障守信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失信者失信成本和處罰力度。同時我們應注意對保險公司的監管,要以償付能力與市場行為監管并重,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
3.4 培育保險公估人、完善事故鑒定及理賠程序 在工程保險實際應用中,保險公估人作為責任事故鑒定機構,對所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進行評估,我國工程保險公估人由于開展業務歷史不長,其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管理程序還需進一步規范。為此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應通過各種渠道培育一批規范的工程保險公估機構,實行規范的工程保險公估人資格考試與認證制度,建立嚴格規范的公估業務操作程序,從而使我國的工程保險公估機構能夠向保險雙方提供專業優質服務。
4 結語
吸收國外先進經驗,借鑒國外先進理念,在我國推行工程保險制度,加強風險管理,對于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魯強,姚熙,黃躍靈.關于加快在全國范圍內強制實施建筑工程質量保險制度的建議[J].工程質量,2009,(2).
關鍵詞:保險中介市場;保險社區服務
中圖分類號:F84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1)017(C)-0285-01
一、保險中介市場研究
1、保險中介市場。保險中介指介于保險經營機構之間或保險經營機構與投保人之間,專門從事保險業務咨詢與招攬、風險管理與安排、價值衡量與評估、損失鑒定與理算等中介服務活動,并從中依法獲取傭金或手續費的單位或個人。保險中介人的主體形式主要包括保險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等。保險中介是保險市場精細分工的結果。
2、保險中介市場發展的意義。作為推動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組成要素,大力發展我國保險中介機構是一個有力的措施。保險中介機構的完善,不僅可以為保險公司分散人力成本,減少不必要的開支,還能將保險市場的發展推向專業化、集中化,讓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各自承擔自身的職責,達到最好的營銷結果。
3、保險中介市場現狀。在保險市場上,保險工作人員在銷售中普遍存在不誠信問題。有些保險銷售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引發的誠信問題。在短期利益驅動下,在從事業務時,部分保險銷售員存在夸大保險利益、虛假告知、代簽名、返傭、侵吞保費等誤導客戶或者損害投保人利益的情況,嚴重影響了壽險公司和營銷員自身的聲譽和形象。其專業水準有待提高。營銷員缺乏專業水準,會產生以下問題:一是很可能會產生誤導問題;二是無法給客戶提供合適的產品組合和專業化的理財規劃;三是人員流動大。
發達國家保險中介市場經過了上百年的發展,有著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政府通過法律來規范保險中介人的市場行為。與國外相比,我國保險中介市場有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場占有率低。專業化水平較低。專業中介機構成立時間較短,實際運作經驗積累不足,專業服務特色不明顯,沒有形成一支專業能力很強的從業隊伍。中介機構與保險公司沒有形成戰略合作。大多數中介機構傾向于手續費高和傭金高的業務,樂意和出價高的保險公司合作,往往形成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的延伸。中介機構與保險公司之間形成了一種“競爭關系”。
二、保險社區服務
1、保險社區服務理想模型
(1)建立保險社區服務部。2002年,保監會和工商總局共同實施的《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首次對各類保險營銷職場進行了規范,各保險公司可以依據《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進行保險社區服務的各種探索。保險社區服務可以采取建立保險社區服務部的形式作為直接聯通客戶的服務網點和窗口,遍布城鄉每個角落,重點是在大城市的各個社區之中設立,這是人口密度最大的地點,擁有廣闊的保險市場。
(2)保險社區服務部的主要業務范圍?!侗kU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規定營銷服務部的營業范圍有七項,即對營銷員開展培訓及日常管理、收取營銷員代收的保險費和投保單等單證、分發保險單和保險收據等單證、接受客戶的咨詢和投訴、打印保單、查勘理賠等,對于這些職能保險社區服務部也可以實行。
2、保險社區服務模式有針對性地解決保險中介市場存在的問題
(1)解決保險營銷員專業水準不高的問題。當前保險營銷員的來源無法控制。如何提高其業務能力是保險銷售機構面對的現實問題?,F在保險營銷部門(包括保險公司的營銷部門和保險中介機構)普遍采取的做法是開展針對人的各級培訓班,通過不斷的進階培訓來提高保險人的業務水平。但是現實情況是很多保險人來自基層。而保險公司系統化的培訓往往由省公司舉辦,培訓地點設在省會城市的情況居多。除了培訓費用需要自行承擔外,長途的跋涉參加培訓,也成為了一個困難的話題。通過建立基層培訓基地,將各種重點、非重點培訓內容分配到總部以下地區進行,以達到開展營銷人之間的經驗交流活動,可以提高營銷人員的業務能力,促進個人的職業發展。
(2)解決引起保險營銷人員高脫落率的短期行為問題。目前對營銷員以傭金和獎金為主的短期激勵方式存在著可能導致營銷人員短期行為和道德風險的弊端。通過設立保險社區服務部來實施長期激勵有助于提升營銷人員的企業歸屬感,增強保險中介和保險公司對營銷人員的凝聚力,從而有效降低其短期行為,提升保險公司的整體形象。除此之外,保險社區服務部的建立使保險營銷人員長期可以接觸保險客戶,深刻了解客戶的各種需求,發掘市場的巨大潛力,解決了客戶源不足的問題,使得保險營銷人員有穩定的生活來源。
(3)解決保險客戶信息管理問題。保險社區服務部的設立可以創新服務方式,提高客戶信任度和滿意度,具體體現為:可以以每個社區服務部為單位,根據該社區具體情況,如居民構成及其偏好,有針對性地認真研究和創新服務方式,充分滿足客戶個性化服務需求。
(4)解決我國保險市場中的群眾保險意識薄弱的問題。保險社區服務部的一個重要業務就是定期在所在的社區開展諸如講座,競賽和宣傳之類的活動來增加群眾對保險的認識,通過長期地這樣的潛移默化的從基層開始的影響,保險才能真正地深入人心,使保險真正成為每個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使我國民眾的生活模式得到提高。
作者單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參考文獻:
關鍵詞:項目,工程保險,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鐵路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施工企業承擔著越來越多的鐵路工程施工任務,鐵路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工程保險伴隨著工程項目的發展,在鐵路工程建設領域得到相當程度的普及,并已成為鐵路工程承包合同的必備條款。然而,由于施工企業工程保險管理專業人員的匱乏,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工程保險基礎工作和日常管理還十分薄弱,如何加強工程保險管理工作,實現合理轉移風險、追求更高的風險管理目標,已經成為企業亟待解決的重要研究課題。
1 加強項目工程保險管理的必要性。
鐵路工程施工項目多處于復雜的自然環境之中,往往經過高山峽谷、跨越大江大河、穿越戈壁沙漠和巖溶發育等特殊地區,加之鐵路工程項目施工周期漫長、規模宏大,建設的復雜程度超過以往任何時期,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需投入大量的機械設備和人員,長期處于不安全的環境之中,一旦發生各類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將會給員工帶來嚴重的人身傷害,給企業造成巨額的經濟損失。為應對風險、降低風險因素給企業帶來的損失,選擇工程保險已成為大多數施工企業轉移風險的重要手段。但在工程保險管理工作中,許多施工企業和項目部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足,如保險管理工作還未得到領導足夠的重視,工程保險投保方案制訂不科學、不完善,保險日常管理工作不規范,索賠工作體系不健全,索賠工作開展不及時,索賠質量和效益不高。因而努力提高工程保險管理水平,加強管理工作,真正發揮保險的補償功能和作用,提高索賠效益,為項目保駕護航,促進項目順利進行和健康實施,達到預期的風險管控目標就顯得尤為重要。
2 工程保險的全過程管理。
2. 1 選擇保險顧問協助處理保險業務。
工程保險是高度專業和交叉的工作,涉及金融、法律、財經領域以及工程技術和預算等專業知識,工程保險管理包括項目風險識別和分析、保險方案制訂、保險公司的選擇、保險合同談判簽署、出險后的理賠等一系列工作。對于多數項目管理者而言,保險專業知識儲備不足、認識不夠全面,同時施工企業大多缺乏專業的保險人才和專門的保險管理業務部門,在和保險公司的業務往來中,企業可以說處于專業知識、經驗和信息完全不對等的被動狀態,依靠自身力量實現保險管理工作目標還不現實。因此企業需要引進專業保險顧問處理相應的保險業務,利用他們對工程風險管理和保險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從業經驗,協助企業和項目進行項目風險和意外事件的判斷和分析,結合項目的實際和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確定風險的應對處理手段和措施,擬定工程保險組合方案,代表承包商選擇實力雄厚、費用合理、服務優良、信譽良好的保險公司承擔保險業務,為企業爭取最理想的保險條件和最優惠的保費,并提供理賠等后續服務。
2. 2 制定科學合理保險方案。
科學合理的保險方案是進行招標工作、開展保險工作的基礎。保險方案的制定是以合理的保險費投入獲取最大程度和最有利的保障為前提。施工企業和項目部應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會同保險顧問,在全面審核施工圖紙的基礎上,認真組織現場踏勘,詳細了解沿線的施工條件、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地質情況,全面收集所在區域的氣象、水文資料,在此基礎上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優化施工方案,編制機械設備和勞動力的投入計劃,合理布置施工總平面圖。在此基礎上,項目部應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各方面的專家,分析所收集的資料和技術文件,研究討論項目所面臨的可能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事件,對項目進行科學、合理、充分的風險分析評估,并制定工程保險投保方案。
一般而言,工程保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即工程一切險( 包括物質損失部分和第三者責任險) 、雇主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機動車輛險等。對工程一切險,可根據分析所確定的風險程度確定投保范圍; 對于雇主責任險,項目部應與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充分溝通,了解現行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政策,根據本工程特點、工人雇傭方式及統計的危險工種比例等數據來確定是否購買和購買范圍,如果本項目內有較多的高危崗位,如橋梁、隧道工程比例大,從事水上、高空、地下作業人員較多,則應考慮投保雇主責任險,對所雇用的勞務分包企業同樣要求其投保雇主責任險,防止出險后勞務分包企業無力進行賠償,連帶影響項目實施;企業投入的大量施工用機具、設備和機械裝置,可以根據需要購買機械設備險,如架橋機、隧道內的施工機械等。有條件的項目還可以通過擴展雇主責任險或購買團體意外險,加強工人遭受意外后的保障,減輕企業的責任承擔。
如某項目在確定施工組織設計后,經過認真分析制訂了項目投保方案,對風險高的單項工程進行了投保,如路基、橋梁涵洞、隧道工程等; 對風險較低的工程則不予投保,如現場箱梁的預制、軌道及站后工程等,這樣既節省了保費的支出,同時風險較大的工程項目也獲得了可靠的保障。
2. 3 保險公司的選擇。
目前國內有很多保險公司都開展了工程保險業務,可供選擇的保險公司較多,競爭較為激烈,這就為施工企業擇優選擇承保企業提供了較好的條件,施工企業和項目部可通過公開和邀請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保險公司。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保險公司通常需進行資格預審,資格預審從保險公司的資質、展業領域、地域、承保能力、承包經驗和業績等因素進行選擇,通過資格預審選擇有實力、有經驗和服務水平與項目規模相適應的保險公司進入下一階段的投標,避免某些實力較弱、規模較小的公司對招標工作的干擾。
國內相關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尚沒有制定完全成熟和統一的規范性招投標辦法和招標文件范本,這就對企業通過招標選擇保險公司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通過招標選擇保險公司需要集中企業經濟技術方面的專家以及保險顧問,事先編制一套高質量的工程保險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中詳細介紹項目情況,給潛在投標人提供可供參考的資料,設置好保險費率或保險費報價項目,合理設置免賠額( 率) ,以供投標人在同一個水平上自由報價,充分競爭; 同時在設置保險責任條款上特別是擴展責任條款和特別約定條款時,要針對本項目的特點進行優化組合,爭取最大限度的保障利益; 招標文件中應允許保險公司提出合理化的風險管理建議供招標方參考和借鑒,招標人同時也可以通過投標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議來考察投標人的技術、管理能力和經驗; 對服務承諾和服務方案則重點從擬投入的管理、技術力量、理賠工作制度、防災防損工作制度以及保險支持、業務咨詢培訓工作等內容進行要求。
對保險公司遞交的投標文件,應組織工程技術和保險方面的專家對投標文件進行認真評審,按照事先擬定并公開的評標辦法,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評定,即保險費率或保險費報價、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指標、保險責任條款( 包括主保險條款、擴展責任條款、特別約定) 、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的合理化建議、服務承諾和服務方案、優惠條件等,從而選擇有實力的保險企業來承保。
2. 4 保險日常管理。
2. 4. 1 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專門人員的配備。
風險和意外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項目部應將保險管理工作納入項目日常管理工作中。項目部應強化項目管理班子風險意識,企業在設置項目管理機構時,在項目領導層應指定一名副職領導分管工程保險工作,負責保險管理和索賠管理; 項目部在設置項目管理部門時,應將保險管理工作納入某一個部門的工作職責之內,配置必要的辦公設施設備,設置專門的風險管理工程師崗位,指定專人負責工程保險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培訓工作、組織宣講保險專業知識和索賠工作的具體開展。分管領導負責指導執行部門工作,組織進行保險合同交底,協調索賠時各部門的職責和分工,督促相關部門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義務,督促保險人履約。
2. 4. 2 工程保險管理制度的建立。
項目部可就工程保險管理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將工程保險管理納入標準化、制度化管理的軌道。其內容一般包括項目部、各部門、現場各工點的管理責任分工,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的編制和配置,理賠體系的建立,保險索賠報告制度,激勵約束制度,對失職者的責任追究制度等內容,規范工程保險管理工作。
2. 4. 3 保險索賠工作。
保險索賠是工程保險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消除或補償損失損害的關鍵性工作,其工作質量直接關系索賠利益。一旦發生可能引起保險責任項下索賠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時,項目應該按照工程保險管理辦法和事先制定的預案啟動快速反應機制,各工點負責人應在出險后第一時間向上逐級進行口頭和書面報告,保護現場并進行必要的搶險施救,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收集包括照片、影像等第一手資料和實物證據。項目部風險管理工程師接到工點匯報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索賠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 圖片、影像資料、處理方案、現場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的物質損失、索賠金額及預算等。
在索賠階段,項目部應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認真編制索賠報告,收集索賠資料,實事求是進行索賠金額的計算,確保獲取自己合法的索賠回報。項目部還可與保險公司協商共同聘請保險公估機構,由保險公估機構公平公正處理索賠事項。
2. 5 重視風險管理和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和使用。
近年來鐵路工程標段投資規模一般都達幾十億元,施工總承包已是鐵路建設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客觀要求,承包商在施工中所面臨的風險也就越來越大。企業必須高度重視風險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推廣,高度重視風險管理和保險專業人才培養和使用,培養一批具備保險、金融、法律和技術、工程造價理論與實務的人才隊伍,才能使企業風險管理工作真正服務于企業發展,達到預期的風險管理目標,才能使企業在大的風險面經受住考驗。
3 結語。
隨著我國鐵路建設市場不斷完善和風險分擔機制的建立,風險管理和工程保險管理將會得到越來越多的施工企業重視,將會不斷提高施工企業項目管理水平、抵抗風險的能力和項目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國1980年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穩步提高,保險業飛速發展:1980年以來,中國保險業務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長,2001年全年保費總收入達2112.28億元,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為2.2%,保險密度(人均年保費收入)為168.98元(1985年這兩個指標分別為0.42%和3.16元);有中外保險公司53家,中國保險業總資產為4591.07億元,較1992年增長了8倍;保險中介機構170家。此外還有19個國家和地區的112家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的14個城市設立了200余個代表處。其發展歷程大致可以分為3個階段:(1)1980~1985年的恢復階段。中國在1980年和1982年先后恢復國內財產險業務和人身險業務。這一階段保險市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家壟斷,產壽統一經營,險種單一,且保費收入中財產險份額大大高于人身險;(2)1986~1991年的平穩發展階段。以198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生產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兵保”)成立為標志,區別于前一階段的突出特征是出現了包括新疆兵保、太平洋、平安等在內的4家保險公司,中國保險市場由中國人保獨家壟斷的格局在形式上被打破;(3)1992年至今的快速發展階段。以1992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首家外資保險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為標志。這是迄今為止中國保險市場發展最為重要的階段,明顯區別于前兩個階段的特點,集中表現在:市場主體不斷增加,多元化的市場格局初步形成;保險業實現產壽分業經營,保費收入結構發生變化,人身險份額超過財產險;保險險種迅速增加,保險服務改善;保險監管的組織體系和法規體系逐步建立,中國保險市場初步形成了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中外保險公司并存,多家保險公司競爭的寡頭壟斷的市場競爭新格局。
二、中國保險市場規模和構成
(一)保險市場總體規??焖僭鲩L
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中國保險市場規模增長很快。截至2001年底,年保費收入達到2112.28億元,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688.24億元,人身險保費收入1424.04億元。1980~2001年,年平均增幅達30%以上,其中人身險業務的增長速度快于財產險業務的增長:1992~2001年間,財產險業務年平均增長率為15%(與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產險保費收入比),人身險業務年平均增長率為29%(與199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人身險保費收入比較)。以1997年為分界點,保險業務發生結構性變化。1997年以前財產險業務的比重一直大于人身險的比重,1996年的財產險保費占全年保費收入的61.50%,人身險保費收入占38.50%。1997年人身保險業務首次超過財產險業務收入,占全年保費收入的55.53%,財產險為44.47%。2001年人身險保費收入占全年保費收入的67.42%,財產險為32.58%。人身保險業務比重今后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從市場開發程度看,2001年保險密度達到168.98元人民幣,保險深度為2.2%,若按1999年世界保險業保險密度387.3美元和保險深度7.52%的平均水平計算,中國9萬億GDP的經濟總量年保費收入應在6800億元左右,而目前的年保費收入水平僅不足這一水平的1/3,中國保險市場發展潛力巨大。
圖11985~2001年保費收入變化趨勢
圖21996~2001年保費收入結構變化趨勢
圖31985~2001年保險密度變化趨勢
圖41985~2001年保險深度變化趨勢
(二)保險業務的險種結構發生明顯變化
1.財產險的傳統主導險種在財產險保費收入中仍居主導地位
表11999~2001年財產險主要險種保費收入結構變化對比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監會資料、《中國保險年鑒》整理。
從上表可以看出:近3年來財產險的主要險種機動車輛及第三責任險、企業財產險和貨運險的保費收入占財產險總保費的85%以上。其中機動車輛及第三責任險作為傳統主導產品,所占比重基本穩定在60%左右并略呈上升趨勢,2001年全年累計保費收入達421.72億元,占財產險全年總保費的61.28%,較1999年增長1.84個百分點;企業財產險和貨運險的比重略呈下降趨勢;家財險等分散性險種的比重有上升的勢頭。
2.隨著投資型險種的推出,以養老保險等傳統壽險產品為主的人身險業務結構開始呈現多元化趨勢
表21999~2001年人身險主要險種保費收入結構變化對比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險年鑒》及保監會資料整理。
1999年以前,以保障功能為主傳統壽險產品占人身險年保費的90%以上。1999年以來由于包含保障和投資功能的新型壽險產品——投資連結保險、分紅保險和萬能保險相繼推出,一方面使保費收入實現高速增長,2001年人身險保費較2000年增長42.15%;同時,險種結構發生變化,2001年傳統壽險產品保費收入占全部人身險保險收入的比重從1999年的88.09%降至62.07%,而分紅保險保費、投資連結險和萬能保險占全部人身險保費收入比重則分別占到19.07%、7.49%和2.83%(見表2)。
(三)保險市場的地區發展不平衡
中國經濟發展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發達、中西部地區相對落后的基本分布特征導致中國保險業發展也不平衡:以上海、深圳、廣東為代表的經濟發達地區,保險需求量大、保險公司集中、競爭激烈,而中西部地區保險需求量小、保險意識淡薄,其保險業的發展也遠遠落后于東部地區。據統計,2001年中國保費收入中,位居第一的廣東省保費收入為195億元,占總保費收入的9.26%,其余依次為上海(8.55%)、江蘇(8.46%)、浙江(7.36%)和山東(7.27%)。保險業最為發達的東部沿海5省市保費收入為861億元,占全年總保費收入的40%以上,而居于后5位的甘肅、貴州、海南、寧夏和青海保費收入僅為63億元,占年保費收入不到3%。由于中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在短期內很難改觀,保險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也將在今后一段時期繼續存在。
三、中國保險市場主體的發展和構成
保險市場的準入一般有審批制和核準制兩種方式,中國對進入保險市場實行較為嚴格的審批制度。隨著中國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和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市場主體逐漸增加。
(一)中資保險公司的發展和構成
中資保險公司的設立主要依據《保險法》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有關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設立的規定,經中國保監會審批成立。中資保險公司只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設立形式,實行產壽分業經營。在現有的19家中資保險公司中,國有
獨資公司4家,股份制公司15家;按業務內容分:6家為壽險公司、10家為產險公司、2家為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于1996年拆分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經營財產險)、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中國再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公司和太平洋保險公司于2001年都一分為三,拆分為集團公司、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和1家再保險公司(參見附錄1)。
——投資主體和股權結構。從投資主體看,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全部由國家直接投資,股份制保險公司的股東必須是經中國保監會審批的符合有關規定的企業法人或國家允許的其他組織。目前股份制公司的股東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主,平安保險、新華人壽為代表的部分股份制保險公司開始與國外金融保險企業合作,吸收部分外國資本。以國內第一家股份制保險公司——平安保險為例,其主要國內股東(深圳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有限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等)均為國有大中型企業,同時又吸收了摩根•士丹利投資有限公司和美國高盛有限合伙集團公司的投資;新華人壽在2000年8月成功地向瑞士蘇黎世保險公司等4家國外保險公司和金融集團增發了總股本24.9%的股份,在國內保險企業中率先實現了資本國際化;華泰和泰康也先后成功地實現對外融資;正在籌建中的民生人壽保險公司(合資)的中資股份開始了吸收民生銀行、新希望集團等民營資本的嘗試。可以看出,目前中資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是以國有資本為主體,正向既有內資又有外資,既有國有資本又有民營資本的多元化資本結構方向轉變。
——經營地域、業務范圍。中資保險公司一經成立,可以在核定的地域范圍內全面提供保險業務服務,一般沒有服務對象和范圍的限制。根據有關規定以最低資本金額設立的中資保險公司設立時,全國性保險公司可以申請設立3家分公司,區域性保險公司可以申請設立兩家分公司,增設分支機構需中國保監會審批?,F有的19家中資保險公司中除新疆兵保、天安等5家產險公司為區域性以外,其余均為全國性保險公司。
——保險投資結構及投資收益。中國保險公司可用于保險投資的資金包括權益資產、保險準備金和短期負債等其他資金。為保證保險投資的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中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其中“其他資金運用方式”目前已有短期拆借、購買AA+級企業債券和通過證券基金間接進入股市。保險公司購買中央企業債券和投資證券基金的比例和方式按《保險公司購買中央企業債券管理辦法》和《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進行(以購買中央企業債券為例。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購買的各種企業債券余額不得超過保險公司總資產的10%,且同一期債券的持有量不得超過該期債券發行額的10%,保險公司總資產的2%,兩者以低者為準。而對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則規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占總資產的比例由中國保監會核定。投資于單一基金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保險公司可投資基金資產的20%,且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保險公司進行該項業務可直接按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申辦投保席位或在具有證券委托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的席位上進行委托交易)。從2001年保險投資結構看,仍以銀行存款為主,占保險資金運用額的一半以上(52.4%),其次是國債(21.6%),其余依次為證券投資基金(5.5%)、金融債券(4.38%)、企業債券(2.35%)等(見圖5)。而從各保險投資品種的投資收益看,以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率最好,2001年為16.29%,但所占投資比重不大,僅為保險資金運用額的5.5%;資金運用平均收益率有所提高,但整體水平仍然較低,2001年的資金運用平均余額收益率和可運用資金平均收益率分別僅為4.30%和3.89%;從各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收益情況看,壽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狀況好于產險公司,股份制公司的投資收益狀況普遍好于國有獨資公司。以2001年為例,除華安2001年的可運用資金平均余額收益率低于中國人保外,其余股份制公司的收益狀況皆好于國有獨資公司(見表3、表4)。圖52001年保險投資結構
表32000、2001年主要投資品種收益率(%)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監會資料整理。
——市場占有情況。中資保險公司中國有獨資公司占主體地位,股份制保險公司快速成長,但內部發展并不平衡。1992年以前,作為國有獨資公司的中國人保一直占有中國保險市場90%以上的市場份額,隨著新的市場主體的進入和成長壯大,其所占市場份額開始下降。2001年,雖然中國人壽和中國人保仍分別占有人身險和財產險一半以上的市場份額,分別為57.05%和73.91%,再保險市場也由中國再保險公司一家壟斷經營,但以平安和太平洋為代表的股份制保險公司發展迅速。2001年,平安壽險和太平洋壽險分別占到人身險總保費收入的28.13%和
表42000、2001年各中資保險公司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監會資料整理。
10.07%;太平洋產險和平安產險占財產險總保費收入的比重則分別上升至12.43%和9.71%,且這一比例有繼續擴大的趨勢。中國保險市場特別是人身保險市場已從由一家壟斷發展成為三足鼎立的寡頭壟斷競爭格局。
表5中國保險市場份額變化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監會資料整理。
(二)外資保險公司的增長和構成
根據中國有關規定,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除了要具備中資保險公司相同的資金、技術等條件,還要符合其他謹慎性條件。例如,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經營保險業務30年以上、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2年以上、提出設立申請前1年年末總資產不少于50億美元、所在國家或地區應有完善的保險業監管制度等條件(目前在華設立代表處的200余家外資保險公司無一例外地都符合上述條件)。在設立形式上,外資保險公司只能采取合資和分公司兩種形式,其中外資壽險公司采取合資形式,可以自由選擇合作伙伴,但投資比例不能超過50%;外資產險公司采取分公司的設立形式,在中國加入WTO兩年內將取消對產險公司設立形式的限制。從1992年首家外資保險公司正式進入中國開始,外資保險公司正加速進入中國市場(見圖6)。截至2001年底,中國保險市場共有外資保險公司33家,其中外資壽險公司21家,外資產險公司12家;按設立形式分,19家外資壽險公司是合資公司;12家外資產險公司和1家壽險公司(美國友邦)是采取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形式(參見附錄2)。
圖6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情況
——經營地域、業務范圍。外資保險公司只能在中國保監會核定的業務范圍、地域范圍和對象范圍內從事保險業務活動。目前外資公司主要是在已開放的廣州和上海兩地設立營業性的分支機構,基本業務范圍為“除法定保險業務以外的下列的部分或全部:(1)境外企業的各項保險、境內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財產保險和與其有關的責任保險;(2)外國人和境內個人交納的人壽保險業務;(3)上述兩項業務的再保險業務;(4)經批準的其他業務”。根據中國保險業對外開放的基本承諾,外資公司在入世兩年內
可以向中國和外國客戶提供全面的非壽險業務,壽險業務也將逐步從個人壽險擴大到團體險、健康險和養老保險等方面;3年內逐步放開直至取消外資保險公司業務地域范圍限制,外資公司將逐步取得與中資保險公司相同的業務范圍。事實上,中國地域開放的速度快于開放時間表的承諾,以北京、天津為例,根據時間表應在入世兩年內開放,而美國友邦、光大永明分別于2002年和1999年在兩地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
——保險投資。由于1995年《保險法》頒布以后,外資保險公司的保險投資渠道與中資保險公司一樣,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其總體投資收益與中資保險公司的收益水平大致相當,但各外資保險公司之間的收益水平有所不同(見表6)。
表62000、2001年各外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收益率(%)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監會資料整理。
——市場占有情況。外資保險公司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2001年全年外資保險公司實現保費收入32.82億元,占總保費收入的1.55%。其中,人身險實現保費收入27.78億元,占人身險總保費的1.95%,財產險實現保費收入5.04億元,占財產險總保費收入的0.78%。值得注意的是,外資保險公司保費在總保費收入中的比重雖然不大,但在外資保險公司開展業務的地區所占的市場份額比重遠遠高于其所占總市場份額比重。以上海和廣州地區為例,2001年上海地區外資保險公司全年實現保費收入22.84億元,占地區保費的12.7%。其中,外資公司人身險保費收入20.21億元,占地區人身險保費收入的14.4%;外資公司財產險保費收入為2.63億元,占地區財產險保費收入的6.65%。廣州地區外資保險公司全年保費收入7.01億元,占地區保費收入的8.61%。其中,外資公司人身險保費收入6.63億元,占地區人身險保費的11.82%;外資公司財產險保費收入0.38億元,占地區財產險保費收入的1.5%。
以上分析表明,外資保險公司正以越來越快的速度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在未來3~5年內,這種趨勢將更加明顯。原因主要有3個方面:第一,從政策層面上看,通過吸收外資和社會資金參股,實現股權結構多元化是中國深化保險體制改革的一個重點,吸收外資保險公司參股、組建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將是利用外資的重要途徑,中國將逐步取消對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在數量上的限制;第二,外資保險公司有進入中國市場的內在動力。中國是世界上最具市場潛力的國家之一,而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市場有明顯的優勢:一是在資金實力、信用等級、保險產品開發創新和銷售技術等方面有明顯的優勢。目前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和已進入中國的保險公司主要來自美國、日本、英國等世界經濟和保險業發達國家或地區,經營歷史悠久、保險技術高、人才豐富、資本規模大,有的單個公司的資產規模就超過了中國所有保險公司資產的總和;二是所享受的超國民待遇。以稅收政策為例,中資保險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外資保險公司僅為15%;營業稅方面,外資保險公司享受減免優惠,中資保險公司的營業稅稅率則在1997年由5%提高到8%(從2001年起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稅率分3年從8%降低到5%,每年下調1個百分點)。此外,外資保險公司可以在中國自由尋找合作方,沒有行業的限制;第三,中國加入WTO后,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的門檻將進一步降低。根據保險業開放時間表的承諾,在入世3~5年內,中國將逐步取消在外資保險公司在設立形式、經營范圍等方面的限制,從實際執行的情況看,部分地域開放時間有所提前。
(三)保險中介機構的發展和組成
保險產品的特殊性決定了一個健全的保險市場對包括人、經紀人和公估人在內的市場中介機構的強烈依賴。在消費者的保險意識已相對成熟、對保險產品的認知程度相對較高、保險業較為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保險中介的作用十分突出?;謴蛧鴥缺kU業務以來,中國保險中介特別是保險人發展較快并在保險市場發揮著重要作用。1998年40%以上的財產險保費收入和80%以上的人身險保費收入來自保險中介和個人,航空人身意外傷害險的100%來自兼業,目前由保險招攬的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達到50%以上。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機構則分別到1992年和1993年開始恢復和設立。截至2001年底,全國共有保險中介機構170家,其中保險公司127家,保險經紀公司17家,保險公估公司26家。在監管和法制建設方面,2000年頒布實施了《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11月同時出臺了《保險結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由中國保監會依法對其進行監管,并開始對保險中介人的資格進行審定和培訓。但相對于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而言,保險中介機構發展滯后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保險中介發展不平衡。中介主體除保險人外,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數量少,規模小;人以兼業和個人為主,專業人發展較少。二是對保險中介人的準入控制不嚴,保險中介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普遍較低,導致保險人非法壟斷保險市場、惡意、公估行為行政化等現象。以人為例,有的兼業人利用自身的行政權壟斷本行業的保險業務,將所經手的保險業務變成強制保險,并向保險公司索要高額手續費。特別值得重視的是,產險公司的大量應收保費滯留在人手中,直接影響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四、中國保險業監管現狀
(一)監管模式
作為金融業的3個組成部分之一,世界各國政府對保險業都實行監管。監管的基本模式通常有兩種,一種以英國為代表,它著眼于市場自發力量的作用和保險人的自主決策,強調競爭性,盡可能地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這種模式主要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資產負債比例,目的在于保護投保人免受由于保險人不履行其財務義務而引發的風險;另一種以美國為代表,它在嚴格控制市場主體行為以保護投保人的同時,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也進行嚴格的監管。這種模式著眼于市場行為監管,力圖保證保險價格、產品和交易行為的公正合理,強調對市場準入、保險條件和費率的預防性監督。這種模式逐步向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兼及市場行為監管的方向轉化,并為越來越多的國家采用。針對目前中國保險市場上法律體系不健全、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弱、信息不充分、缺乏建立良好保險秩序的配套設施等現狀,監管采用的是市場行為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并重的監管模式,對保險業實行較為嚴格的監管。
(二)監管機構的演變
監管機構是監管體系的基本要素。在許多保險業發達的國家,通常設立中央和地方兩級監管機構,共同對保險業實施監管,但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分配不盡相同。以美國為例,就是以州政府為主的州和聯邦兩級監管機構,各州保險部的經費從保險公司上繳的營業稅中按不同比例提??;德國的保險監管工作也由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承擔,聯邦政府對全國720家大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各州政府監管只在一州內進行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保險監管的預算來自聯邦政府,其中的90%根據各公司的毛保費收入進行攤派。中國保險監管的機構演變主要是兩個階段,即1998年前由中國
人民銀行作為保險監管機構階段和1998年后由中國保監會作為保險監管機構階段。前一階段對保險的監管是分割的,中資保險公司由央行保險司監管,外資保險公司及其在華代表處的監管由央行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保險處負責,而對保險公司的稽核則由央行稽核局負責。隨著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分業經營,1998年11月18日,國務院批準設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31個派出機構于2000年組建完畢,至此保險監管進入新的階段。作為國務院直屬的事業單位,中國保監會的事業經費由財政撥款,其經費主要來源是由中國保監會向各類商業保險公司和專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征收的保險業務監管費(征收比例為:(1)財產險、人身意外險、短期健康險業務按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2‰收??;(2)長期人壽險、長期健康險業務按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2‰收??;(3)保險中介機構按當年代辦保險業務營業收入的2‰收取。保險業務監管費的上繳采取按季預繳,年終清算的方法),實行收支兩條線。
(三)監管的具體內容
中國目前采取市場行為和償付能力并重的監管模式,監管的具體內容也是圍繞這兩方面展開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機構的監管
實質上是對保險機構市場準入資格進行審定,對其應履行的義務及市場行為依照有關法規進行監管。目前中國對保險市場準入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在發放保險公司許可證方面的控制比較有力,對公司設立的資本金要求、管理人員資格審查都比較嚴格,但由于目前監管依靠非現場檢查手段對各保險機構的市場行為進行監管,很難保證保險機構的誠實度,因而對于成立后的保險公司市場行為的持續監管則顯得乏力。
2.對保單格式和費率的監管
在嚴格的監管模式下,所有保單條件都必須經過審批。針對目前中國保險公司內部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保單設計能力有限,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認知程度較低等不成熟的現狀,放寬對保單監管可能引致各家保險公司在費率上進行惡性競爭,導致保費價格失真,從而給保險市場帶來隱患,因此對保單格式和費率監管實行事先批準制度,即主要險種的基本保險條款和基本保險費率由中國保監會制訂,主要險種的非基本條款和保險費率和非主要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由保險公司擬定,并報中國保監會備案。
財產險費率和人身險費率監管的發展趨勢不盡相同:第一,財產險費率監管逐步放松。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受監管的主要險種減少。財產險的主要險種由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39種減少到現在的4種,且由保監會制定費率的僅機動車輛及第三者責任險一種險種;二是車險的費率改革。2000年10月1日起,保監會率先在廣州放開車險費率,這標志著中國對保險費率的監管進一步向市場化邁進。第二,人身險費率監管趨向合理化。目前人身險中,只有航空意外傷害險一種沿用了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20元/人次的保費規定,而對其他壽險、健康險和意外險的費率都采取事前備案制,通過制定各種精算規定,對各險種費率構成的主要指標進行控制,達到將費率控制在合理范圍內的目的。以對人壽保險的費率監管為例:《人壽保險精算規定》規定,“保險費應當根據預定利息率、預定死亡率、預定附加費率等事項采用換算表方法進行計算”,同時,又規定了預定利息率、預定死亡率、預定附加費率的范圍等,保險公司據此規定精算出的保險費率報保監會備案。
3.對償付能力的監管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的靈魂,也是中國保險監管的另一個最為重要的方面。從國際保險業監管的發展趨勢看,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已經或者正在向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的模式發展。中國目前對償付能力的監管標準使用的是最低償付能力(《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對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的規定為:“財產保險、短期人身保險業務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為下述兩項中較大的一項:(1)本會計年度自留保費減保費稅收后人民幣1億元以下部分的18%和1億元以上部分的16%。(2)最近3年年平均賠付金額人民幣7000萬元以下部分的26%和7000元以上部分的23%。對于經營期間不滿3年的保險公司,采用第1項規定的標準?!薄伴L期人身保險業務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為下述兩項之和:(1)一般壽險業務會計年度末壽險責任準備金的4%和投資連結類業務會計年度末壽險責任準備金的1%。(2)保險期間小于3年的定期死亡保險風險保額的0.1%,保險期間為3~5年的定期死亡保險風險保額的0.15%,保險期間超過5年的定期死亡保險和其他險種風險保額的0.3%。在統計中未對定期死亡保險區分保險期間的,統一按風險保額的0.3%計算。”)原則,中國保監會的干預界限是以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與此標準的比較來確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當實際償付能力小于最低償付能力時,保險公司必須采取措施并向中國保監會說明;當實際償付能力不足最低償付能力的50%或連續3年低于最低償付能力時,中國保監會將對其進行重點監管,監管期間,必須公司不得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或支付紅利、分紅,保監會可責令其采取辦理再保險業務、業務轉讓、停止接受新業務、增資擴股、調整資產結構等方式改善其償付能力狀況;當實際償付能力不足最低償付能力的30%或列為重點監管對象財務繼續惡化,可能或已危及被保險人和適合公眾的利益時,中國保監會可以可以對該保險公司實行接管)。監管機構主要通過要求保險公司定期上報會計報表、現場檢查或有針對性委托中介機構審計等手段對各保險公司的資本額、保證金和保險保障基金、準備金、保險投資以及其他主要財務指標進行合規性監管,以達到對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
首先,保險公司開業之前對其最低資本加以規定(全國性公司5億元人民幣,區域性公司為2億元人民幣),這是償付能力監管的基石;在公司成立后,必須將其注冊資本的20%作為法定保證金存入中國保監會指定銀行,專用于公司清算時清償債務,同時規定財產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短期健康保險、再保險業務按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直至達到總資產的6%。保證金和保險保障基金是最基本的風險緩沖基金。
其次,準備金規定。保險公司是典型的負債經營型企業,對保險公司保險準備金的真實性和充足性監管是保證償付能力監管的又一道防線。國際上的普遍做法是由各保險公司將其準備金的計算方法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由于精算水平等技術力量方面的限制,中國準備金的提取比例由《保險法》統一規定,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按有效人壽保單的全部凈值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經營非壽險業務的,從當年自留保費中按照相當于當年自留保費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中國對準備金的監管特別是壽險準備金的監管基礎比較薄弱,主要體現在沒有合格的壽險精算師和未能建立起適當公允的壽險準備金計算方法。
第三,投資監管。保險投資收益是增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重要途徑。投資監管的目的是通過對保險資金來源和保險資金運用方式與投資限額的監管,在確保投資收益的穩定和安全的基礎上,增強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以保護投保人的利益。中國目前保險投資監管較為欠缺,保險投資收益低下,一旦保險業務出現虧損,很難依靠保險投資收益彌補虧損。其主要原因是投資渠道狹窄,主要集中在銀行存款、國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上,抗風險及抗利率變動能力低。以壽險業
為例,壽險保單的保費主要由生命表、利率和經營費率3個因素決定,其中最大的可變因素是利率,在我國目前以貨幣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的情況下,1996年8月以來連續8次下調利率,而僅靠銀行存款、國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增值收益很難彌補利率變動帶來的巨大的利差損。
五、中國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市場主體數量少,規模小,國有獨資保險公司主導的市場主體結構不利于有效競爭市場格局的形成。
目前中國保險市場僅有52家商業保險公司,這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數以千計的保險公司數量相去甚遠;而4591億元(2001年)的總資產規模還不及世界排名前50位的保險公司單個資產總額。在市場主體數量和資產規模偏小情況下,4家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總額占到總資產的60%以上,占有的市場分額也在60%以上,而其資金運用收益率卻普遍低于股份制保險公司。這種由于非市場競爭因素形成的高度集中的壟斷競爭市場,有效競爭明顯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3個方面:一是80年代以前保險業長期由國家壟斷,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在市場中的位置在短期內難以動搖;二是目前保險市場準入受到嚴格管制,使許多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保險市場受到限制;缺乏市場退出機制又使已獲取保險執照的公司事實上受到保護,特別是在目前中資保險公司基本為國有或國有控股公司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三是保險市場已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自我積累實現擴張,融資途徑有限,很難在短期內實現規模上的快速擴張。
(二)保險投資渠道過窄,投資收益較低,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
從國外保險業發展的經驗來看,保險業經營活動已經從單純經營負債業務發展到同時經營資產業務階段。依靠多渠道的投資(國外保險資金通??赏顿Y債券、抵押貸款、股票、不動產及保險貸款等。不同國家投資重點有所不同,以美國為例,股票和不動產是保險資金的重要投資途徑,而日本則以保險貸款為主)所獲收益不僅使保險公司能彌補保險業務經營的虧損(美國和日本2000年的綜合賠付率都超過100%,美國的綜合賠付率更高達110%),得以發展壯大,而且保險投資也在金融市場上具有極為重要的地位。中國保險投資范圍極其狹窄,主要集中在銀行存款和國債等固定收益類的金融產品上,投資收益低下,抗利率變動能力低。在目前賠付水平較低(以2001年為例,全年綜合賠付率僅為50%左右),保險業務經營還有較大盈利空間的情況下,依靠銀行存款、國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收益穩定,矛盾還不突出(事實上,1996年8月以來連續8次下調利率給壽險業帶來的數百億的巨額利差損,僅靠銀行存款、國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增值收益已很難奏效)。隨著保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當保險業務經營的盈利空間越來越小甚至出現虧損時,保險公司通過合法的保險投資不能有效增強其償付能力,一旦面臨投資收益不足以彌補保單虧損時,可能進行地下非法投資活動,以期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使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加大,造成金融市場混亂,也加大了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難度。
造成中國保險投資渠道狹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兩點:一是投資環境遠未成熟客觀上限制了保險投資渠道拓寬。以證券市場為例,1999年10月起,保險投資渠道增加了證券投資基金,但受制于中國證券市場較低的發展水平和證券基金吸納保險投資的有限能力,導致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不穩定,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基金在保險投資中的比例有限。無論從投資比例和投資收益角度,證券投資基金還只是一種嘗試;二是保險公司面對投資風險的自我約束能力較差,保險監管機構不得不對保險投資渠道進行謹慎限制,實行嚴格監管。比如:在《保險法》頒布實施之前,對保險投資監管較松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大量投資于不動產,企業貸款,不計風險,結果形成巨額的呆賬和壞賬至今未能消除。
(三)監管機構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影響其監管的有效性
要保證任何一項監管的有效性,首先監管機構和監管對象必須是獨立的,尤其經濟上必須相互獨立。而作為中國主要監管機構的中國保監會在經財政部和國家計委批準后,從1999年度起向作為監管對象的各商業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征收保險業務監管費,雖然實行收支兩條線,但中國保監會(包括派出機構,下同)的開辦費和必要的業務經費開支,中國保監會工作人員經費開支,全國保險市場的信息網絡系統購置安裝費以及與境外保險公司及監管部門的業務往來、信息交流費用(國外保險資金通常可投資債券、抵押貸款、股票、不動產及保險貸款等。不同國家投資重點有所不同,以美國為例,股票和不動產是保險資金的重要投資途徑,而日本則以保險貸款為主)等都來源于此,這在客觀上已使監管部門與作為被監管對象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等在利益上掛鉤,監管部門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受到質疑。其次,保險監管機構的權威性是實現有效監管的另一保證,其重要表現就是是否具有處置權,中國保監會缺乏權威性也表現在此。以市場準入為例,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市場準入并沒有實際的處置權力。加上中國保監會的法律地位尚未確立,對監管對象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和法律制裁往往也流于形式,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是行政干預過多。
此外,在中國目前實行的市場行為和償付能力并重的監管模式下,比較偏向于對市場行為合規性的靜態監管,而忽視了真正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特別缺少對保險機構的動態跟蹤分析,使得監管機構和保險機構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監管機構很難通過對保險機構市場行為監管實現其監管的目的;在償付能力監管中,對準備金提取、保險投資、保單形式等都由中國保監會制定或審批,這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險公司的競爭空間,同時也增大了監管難度。
市場經濟研究所漆云蘭
附錄1
中資商業保險公司構成一覽表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保險年鑒》、《中國保險》等資料整理。
附錄2
外資保險公司構成一覽表
注:表中分公司為獨資分公司。
一、充分認識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意義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有利于應對災害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穩定運行,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保障需求,有利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各級、各部門要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大工作力度,切實促進*省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促進保險業發展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黨的*精神,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優化發展環境,著力解決保險業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更好地發揮保險業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為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保險保障和服務。
(二)主要任務。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和保險中介市場,加快法人機構和總部建設,完善保險市場體系;積極爭取利用保險資金,為*省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加強保險行業建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行業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和改善監管,防范化解風險,維護保險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大政府推動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強保險法制建設,廣泛宣傳普及保險知識,營造有利于保險業發展的良好環境。通過努力,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省的保險深度顯著提高,保險密度位居全國前列,保險業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重點在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上實現新突破,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上取得新成效,在輔助社會管理、推進公共服務創新上開創新局面。
(三)工作原則。一是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推動相結合。既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又要加強政府推動和協調指導,特別是對直接關系民生的保險薄弱領域,要加強政策引導和扶持,提高全社會的保險意識,調動社會各界的參保積極性。二是堅持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相結合。積極探索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和模式,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各自優勢,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民生保障服務能力。三是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引導保險機構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保險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保險功能。四是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一方面要統籌兼顧,推進各領域保險業務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環節,推動重點領域保險工作的開展。
三、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關系民生的重點領域的保險工作
(一)積極發展農村保險事業,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將“三農”保險作為保險工作的重點加以推動。認真總結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經驗,完善機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和險種,建立適合*省省情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繼續做好能繁母豬保險工作。
將農業保險政策性補貼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完善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考核管理,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建立完善多層次的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擔機制,逐步建立農業巨災風險準備金和農業再保險制度。
支持保險公司開發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涉農保險產品。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鼓勵和支持開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干部養老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在沿海和沿黃地區開展政策性農房保險試點工作。選擇部分縣、鄉、村開展農民一攬子綜合保險的試點工作。
積極探索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經辦管理的方式,2009年選擇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相關試點工作,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水平。
(二)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積極發展個人、團體養老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產品,簡化理賠手續,方便群眾,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水平。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精算、投資、賬戶管理、養老金支付等方面的專業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年金業務,拓寬補充養老保險服務領域。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在國家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鼓勵商業保險在城鄉群眾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提供補充醫療保險服務,提高群眾的醫療保障水平??偨Y推廣計劃生育保險試點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地區,建立健全節育手術保險制度和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醫療保障制度。保險公司要主動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醫療服務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保險公司在辦理理賠的調查取證工作時,有關單位要提供必要的幫助和便利。
(三)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和“治安保險”,服務“平安*”建設。采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立法強制等方式,發展涉及公共安全的各類責任保險。全面落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公安部門要積極開展路查和審驗把關工作,有效提高交強險投保率,力爭做到應保盡保。在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將保險制度與高危行業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有機結合,逐步建立覆蓋全省各行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加強對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管理,把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探索建立運用保險機制化解醫患糾紛的有效機制。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鼓勵食品藥品生產企業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在大型商場、文化娛樂和休閑、餐飲住宿、大型集會等公眾聚集場所,開展火災公眾責任強制保險。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面開展承運人責任保險和旅行社責任保險。
繼續推廣“治安保險”,健全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完善政策,加強管理,推進保險業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治安保險”在“平安*”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強和改善監管工作,防范化解保險業風險
保險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主體作用,依法履行好對全省保險市場的行政管理和監管職責,不斷推進保險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建立科學的保險業發展評價體系、風險預警識別系統和風險防范體系。按照高標準、規范化的要求,嚴格保險市場準入。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加強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行為的查處。
保險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與有關部門的協作機制,嚴厲打擊通過保險業進行非法集資和洗錢等活動,嚴厲打擊保險詐騙、侵占保險資金和非法從事保險活動等違法行為。有關執法部門要積極配合保險監管部門的市場監管工作,堅持依法行政,避免出現對保險業重復監管、多頭執法和不當行政干預現象,切實維護保險機構的經營自等合法權益。
保險公司要強化風險主體意識,建立科學嚴密的決策、執行和考評機制,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加強內審、合規和風險管理,建立健全保險機構內審責任人制度,構建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的風險防范機制。進一步加強保險行業自律工作,不斷提高行業自*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保險機構誠信測評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注重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五、進一步加強行業建設,不斷提升保險服務水平
鼓勵社會優勢資本進入*省保險業,引導大型骨干企業和具有持續出資能力的民營企業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公司。加快組建注冊地在*省的法人保險公司,吸引國內外知名保險機構到*建立總部、職能總部和區域中心,充分發揮法人機構在吸引人才、保險創新、資金融通等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農業、養老、健康、責任等專業保險公司的優勢,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積極發展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探索建立保險機制與農業技術推廣部門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合作機制,規范發展保險兼業機構,提升保險營銷員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和學會建設,注重發揮保險社團組織的作用。
積極構建以保險機構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政府和監管部門給予指導和扶持的保險創新機制。鼓勵保險機構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積極開展保險產品創新,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創新服務方式,為社會提供風險管理、投資理財、健康咨詢等多種類、個性化的保險服務。利用保險資金長期性和穩定性的優勢,積極爭取保險資金投向*省基礎設施和重點產業項目。
加快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失信懲戒機制,切實解決誤導和理賠難等問題。保險機構要認真落實服務質量規范,加強服務標準化建設,努力改進服務方式,規范銷售行為,簡化理賠手續,積極發揮保險合同糾紛調解機制的作用,切實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組織領導,為保險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