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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竣工結算等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活動和固定資產形成過程中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維護國家、業主及相關單位的合法權益,有效控制和如實反映工程造價,促進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投資效益。如何通過審計手段將工程造價控制在設計概算范圍內至關重要。
一、跟蹤審計的作用
工程造價控制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即體現在對工程建設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資決策、到設計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全部建設費用的確定、控制、監督和管理的全過程。近年來,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作為工程造價控制的一種新方法被應用到建設項目造價控制中,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由事后結算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延伸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使整個工程實施處于受控狀態,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在促進相關管理單位提高投資效益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更好地達到控制造價的目的,并可以從源頭上遏制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從而對廉政建設產生積極的作用。
二、目前的投資控制的方法存在的局限性
目前的投資控制方法對節約使用建設資金,規范建筑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往往是建設、監理、審計、施工相互脫節,管理混亂,缺乏必要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的全過程控制手段,在工作實際中投資控制顯得被動和滯后,對國家造成的損失浪費,只能是秋后算帳,于事無補,難以挽回。
三、建設項目造價控制
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的對策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由事后結算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延伸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使整個工程實施處于受控狀態,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要求合理確定審計跟蹤控制點,實現全過程造價管理
1、重視投資決策階段工程造價的確控。對建設項目進行投資決策階段的工程造價研究和論證,作出相對比較準確的工程造價,作出合理的選擇,進行工程造價控制。
2、設計階段是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控制的龍頭。在投資計劃得以合理確定以后,進入設計階段,它是把技術與經濟有機結合在一起的過程。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要求在施工圖設計中嚴密、全面。要求設計部門進一步提高圖紙設計的質量和深度,建立比較完善的圖紙會審制度,避免因設計圖紙原因而引發的錯、漏、缺現象,為招投標打好基礎。
3、加強施工階段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在施工階段還要嚴格控制設計變更。雖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復雜性難免出現施工圖在會審中或在施工過程中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要求設計部門嚴格把關,避免先干后變的狀況,也是避免工程造價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耍環節。同時加強合同管理,保障發包方與承包方平等互利。
4、做好工程竣工結算工作。重視工程竣工結算工作,應建立工程量核對備案制度和內部復核制度,定期跟蹤檢查、監督管理。在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時,必須到工地現場核對,嚴格審查工程量計算是否準確,材料調價是否有依據等,使工程造價結算確切、合理。
四、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在建設項目開工前階段,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
1、檢查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建設用地批準、建設規劃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準、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等文件是否齊全。
2、檢查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
3、檢查與各建設項目相關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合規、公允,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承諾是否一致。
4、檢查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專戶存儲,建設資金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對使用國債的建設項目,要嚴格規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圍,并作為建設資金審計的重點。
(二)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1、檢查履行合同情況。檢查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如有變更、增補、轉讓或終止情況,應檢查其真實性、合法性。
2、檢查項目概算執行情況。檢查有無超出批準概算范圍投資和不按概算批復的規定購置自用固定資產,擠占或者虛列工程成本等問題。
3、檢查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并執行了各項內控制度。如工程簽證、驗收制度;設備材料采購、價格控制、驗收、領用、清點制度;費用支出報銷制度等。應督促、指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項目建設規范運行、建設資金合法使用。
4、檢查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合理、合規、及時、完整、真實。
5、檢查建設資金是否??顚S?。是否按照工程進度付款,有無擠占、挪用建設項目資金等問題。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
6、加強設備、材料價格控制,尤其要對建設單位關聯企業所供設備、材料的價格進行檢查,防止從中加價。對已購設備、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三)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工程結(決)算的審查
1、工程量的審查。工程量是工程造價計算的基礎,工程量的準確程度是影響竣工結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實際工作中工程量也是施工單位多計工程造價的重要環節,因此審計人員要對工程量進行重點審查。
2、材料價格合理性的審查。重點審核主要材料的單價是否合理,防止施工單位以劣充好,抬高材料價格。
3、審查隱蔽驗收記錄和設計變更及各種經濟簽證是否真實,防止施工單位事后補辦簽證或虛假記錄的發生。
五、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方法
1、應在建設項目正式立項時,即將其納入審計視野,關注其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2、審計組應在項目現場設立辦公場所,與被審計單位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參加被審計單位的重要例會,及時了解、掌握項目有關情況,提出審計意見,并且作好會議記錄。
3、要重視做好審計宣傳工作,使被審計單位了解跟蹤審計的程序、內容及應配合的要求,自覺接受審計。
4、審計組成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變更等真實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技術問題,熟悉工程計量規則及有關費用的測算辦法,并且作好相關記錄。
(1)在項目施工中,某些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對工程質量、投資及施工安全有較大影響,事后又無法審計取證的,應把其施工過程確定為審計重點。
(2)對主要的施工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目的是便于掌握工程項目的整體情況,并在不影響施工進度和施工程序的情況下,對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情況進行審計。此類審計主要包括單位工程以上的工程驗收、隱蔽工程隱蔽前的驗收、圖紙會審、現場技術交底、設計變更的審查、工程建設例會、特殊情況下召開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會議、主要材料和設備的進場清點檢驗、材料實驗(化驗)的取樣及委托等。
(3)設置施工停審點。它設定于工程施工的連續兩道工序之間,即在某項工序完成,各項檢驗、驗收手續已經履行,下道工序開始之前。設置施工停審點的主要目的是對建設管理、監理等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職能發揮和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抽查審計,同時也可解決一些事后審計的難點和疑點問題。例如,金屬罐內壁的防腐涂料噴涂,為了保證噴涂質量,必須經過若干遍噴涂才能達到要求的總厚度,每種涂料對每一遍噴涂厚度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施工管理和監理往往只注重對涂料總厚度的檢驗,而忽視對每一遍涂料完成后的驗收,而施工單位又常常不按規定的遍數噴涂,有的甚至一遍就達到設計厚度,嚴重影響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同時,由于現行定額中金屬罐化學防腐的造價是按涂料的噴涂遍數計算的,這種偷工減料是施工單位在防腐工程中牟取暴利一種手段。事后審計對此類問題往往無法查證,只好放行。在防腐涂料噴涂的每道工序間設置審計跟蹤點,就可以把此類漏洞堵死。
根據施工過程跟蹤審計的特點,發表審計意見和做出決定可采取三種形式,即口頭、審計底稿與審計整改單、正式審計公文。對一般性問題,發現后有關單位立即主動整改的,以及對施工進度安排、施工組織等方面的意見,審計人員可用口頭的形式向有關單位和部門發表審計意見,并視其重要程度在事后補做審計紀錄;對因質量問題需要停工、返工和對施工方案及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措施等存在異議,或需要提出必要的審計建議且經初步交換意見與有關部門和單位達成一致的,可用審計底稿和審計整改單的形式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對發現的重大、有傾向性或經多次提出屢禁不止的問題,以及發現的設計方案存在缺陷的問題,審計部門應出具正式審計文書包括審計函、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等,同時要求被審計單位反饋整改意見。
六、結束語
總之,運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方法進行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實現了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徹底改變了“三超”現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作為現代審計的一種方式,已經在大中型建設項目審計中采用,并且取得了明顯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經濟成果。只要我們在審計過程中與施工、監理、建設管理等工作密切配合,以內部控制審計為重點,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跟蹤點,準確掌握審計參預的程度,把握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性原則,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審計程序和審計質量保證體系,跟蹤審計就會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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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踐研究
一、跟蹤審計的發展及現狀
縱觀我國政府審計的發展脈絡,無論是早期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還是近期的建設項目管理審計,基本審計方式都以事后審計為主,審計的重心停留在合法合規性方面,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審計價值并沒有完全得到實現。事后審計對象往往是既成事實的建設項目,很難進行事先的預防和控制,反饋的信息也嚴重滯后,審計工作在規范建設管理方面未能起到應有的作用。由于事后審計無法深入現場核實與確認審計信息,尤其是隱蔽工程的真偽,如果信息失真可能會導致的審計結論失偏,不僅影響了審計有效性目標的實現,甚至存在巨大的審計風險。
20世紀90年代后期,跟蹤審計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事后審計的上述弊端。隨著國家審計的不斷前進發展,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開始著眼于能夠“未雨綢繆”的跟蹤審計,審計介入項目的時間點也逐步前移,從事后審計慢慢向事中審計,甚至是事前審計過渡。尤其是“5.12”汶川地震之后,審計署調集全國的審計力量對災后重建工作進行全面的跟蹤審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審計模式。在此之前只有奧運會工程、三峽建設工程、西氣東送工程等中央特大投資項目采取過這種方式。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跟蹤審計充分發揮審計機關的“免疫系統”功能,發現和處理在災后重建過程中一些制度障礙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促進其很快得到解決,推動災后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作為一種“非常規”的審計方式,跟蹤審計的這些應用,為其進一步發展總結積累了大量經驗。
2011年7月,審計署了《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制定了今后一段時期的審計工作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強調要充分發揮審計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建設性作用。其別強調要繼續積極開展關系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督促相關單位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完善法律、法規和制度,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廉政建設,促進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跟蹤審計作為近幾年才出現的新的審計方式,在理論研究中,普遍對跟蹤審計的作用和重要性給予了認可,但在理論探討、實踐應用、評價體系、管理模式等方面尚存在諸多空白,對跟蹤審計模式仍眾說紛紜,在實踐中也有很多不同的做法,沒有形成清晰的、公認的、具有指導性的操作模式。如何面對著當前蓬勃發展的跟蹤審計業務需求,構建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跟蹤審計模式已經成為當前審計機關無法回避的一個重要問題。
二、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程序和方法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按照規定程序,對建設項目從立項至項目竣工驗收全過程實施的審計監督與服務,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與竣工結算階段。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為了及時堵塞漏洞,減少損失浪費,促進提高項目經濟效益,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預警作用,防止和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保證建設項目高效、優質、有序地進行。因此,在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時,必須采取科學有效的程序和方法。
(一)合理確定項目,量力而行實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
審計機關應根據政府年度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計劃,選擇具有全局性、影響廣泛、群眾關注、投資規模大的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要考慮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則,重點放在涉及國計民生、影響大的重點項目上。對資金量小、周期長、次要環節、審計力量和能力不及、以及審計風險大的建設項目不應采取跟蹤審計。
此外,審計機關可以把跟蹤審計項目作為投資審計深化的一個點,通過跟蹤審計,全過程地了解和及時發現當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或是已經出現的問題,針對一些典型性的問題,延伸到其他建設項目中,進行專項調查,進而從宏觀層面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
(二)因事而異,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方式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模式,按跟蹤審計的介入點,可分為全程介入法、適時介入法和重點介入法。
1.全程介入法
全程介入法是對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一種審計模式,即對工程項目從立項論證開始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目前,人們在理論探討中,提到的跟蹤審計大多是指這種模式。全程介入法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審計工作,涉及審計知識、經濟管理知識、工程施工技術知識、工程概預算知識、財務知識及相關法律知識等。
2.適時介入法
適時介入法是選擇工程建設活動的適當時段跟蹤審計介入的一種審計模式。采用適時介入法要選好介入點,抓住工程建設活動的重要過程。
跟蹤審計作為一種績效審計的一種模式,應綜合考慮被審計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周期、建設要求、審計資源和審計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確定審計介入的時間:是從立項時介入,還是從開工時介入,是從概算編制后跟蹤資金運行路線,還是從施工合同簽訂后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建設項目情況的不同選擇的方式也就不同。在當前跟蹤審計的實踐中,采用適時介入法,大多是把建設工程開工建設點作為介入點,對工程施工過程進行跟蹤審計。
3.重點介入法
重點介入法是選擇工程建設活動的重點環節實時審計的一種審計模式。在進行施工過程跟蹤審計時,只選擇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影響較大及事后不能審計或審計難度較大的內容作為審計跟蹤點,規定其作為必須審計的內容。對于其他工程內容及其管理活動,有關單位和部門可按正常施工程序進行,審計也可根據審計資源情況和審計便利條件,不定時地進行抽查。
采用重點介入法,審計部門要充分了解、分析工程建設的全貌,找出可能出問題和應該關注的環節作為重點,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應特別關注工程在建階段,要熟悉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將施工中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和建筑主材作為重點。重點介入法是一種離散的跟蹤審計方法,需要縝密地規劃和組織及相關方的配合。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與傳統的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相比,在工程建設活動過程中增加了工作量。協調好跟蹤審計方與工程建設活動各方的關系問題,是實現跟蹤審計目的的前提。這不僅僅是工作方法的問題,還受到很多客觀因素的約束。
建設工程跟蹤審計模式在具體應用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綜合分析,全程介入法跟蹤審計應用于投資大、規模大、影響大的建設工程項目為宜;適時介入法和重點介入法對中小型建設工程、改建和擴建工程具有較好的實用性;適時介入法再輔之以重點介入法,例如采用適時介入法從工程施工開始介入跟蹤審計,在施工前期的過程中確定一個或幾個審計關注的環節為重點介入法的內容,然后綜合加以實施,能達到較好的審計效果,在目前可以廣泛采用。
(三)采取多樣的審計組織方式
由于跟蹤審計的執行具有明顯的市場化特征,這就意味著其組織方式選擇是多樣化的,這也是由審計需求的多樣化與審計資源的有限性所決定的。在人員的配備上,多行業、多專業人員的配備是當前大多數跟蹤審計項目所要求的,而這種要求與專業審計人員的短缺常常使審計機關陷入兩難境地。這種情況下,審計機關必然去尋求市場的幫助。根據審計外部項目的特點、外部環境的變化及審計機關自身的資源情況,跟蹤審計組織方式可靈活選擇:在部分專業人員短缺的情況下,外聘專業人員是不錯的選擇;在人員緊張、項目負擔過重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項目的重要性情況,選擇委托或是外包方式;在審計環境和審計條件出現變化的情況下,部分項目外包也是可以采用的??傊`活多變的審計組織方式是實踐的必然要求。
(四)明確范圍,突出重點,抓住跟蹤審計關鍵環節
跟蹤審計的范圍應包含從項目建設前的方案論證到竣工驗收建成后發揮效益的全過程。但從目前現實情況看,一般將跟蹤審計的范圍確定為從項目立項至竣工交付較為可行,重大項目可增加項目竣工后的效益評價內容。
1.以工程資金為主線,把好財務審核關。以資金為主線,關注建設資金的籌集和走向,重點檢查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核算的合規性、項目資金撥付的及時性、各項資金管理內控制度的完善性,關注超標準支付、截留、轉移、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問題。
2.以現場審核為手段,把好五大審計關。
一是概(預)算審計關。主要是對項目概算的執行情況和調整概算的合理、合規、真實性進行審計監督。以防止政府項目超規模、超投資、超標準問題的發生。近年來,很多市政府項目已逐步推行“代建制”,跟蹤審計中重點對代建單位概算控制措施,控制程序和手續進行審計,較好地履行了跟蹤審計的事中監督職能。
二是招投標審計關。重點審計招投標程序是否規范,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是否規范合理,招標咨詢機構是否符合資質要求,編標單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并關注是否存在不招標或不規范招標的問題。
三是工程合同審計關。主要包括合同條款制定和合同履行情況兩部分的審計。一方面防止因合同內容或表述有誤或遺漏造成國家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另一方面對擅自違背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發生偏差和不到位的問題及時糾正。同時要求建設單位在合同上明確國家審計對工程造價審計結果權威地位,使跟蹤審計成為整個建設過程中必不可缺的控制環節。
四是隱蔽工程和變更簽證審計關。跟蹤審計要隨時了解和掌握隱蔽工程施工情況,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做好影像記錄等現場取證。要明確建設單位完善變更簽證的申報程序,報送提出變更的原因和依據,派員參加涉及變更的工程例會,在掌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做好記錄,對不合理的變更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出具審計意見單,為竣工決算審計做好準備。
五是材料采購審計關。審計小組應對大宗材料的詢價、定價及進場材料質量進行跟蹤了解,抽樣檢查,對材料設備的招投標或認質認價,選擇重點,采取多種辦法進行充分的市場詢價,向建設單位提出審計建議。
3.以規范管理為目標,抓參建單位嚴格履職。跟蹤審計深入工地現場,能隨時發現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提出針對性較強的審計建議,促進職能部門加強制度化管理。審計中應將監督項目各參建單位的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重點之一。著力解決建設管理不到位、專業崗位力量不足、目標形同虛設的問題。在具體項目跟蹤中重點關注監理單位是否按要求配備專業工程師、前期勘察是否按規定聘請監理等問題,確保跟蹤審計取得實效。
三、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處理好各種關系
1.正確處理好與建設單位的關系。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成為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節,審計人員頻繁進入工地現場進行審計,提出審計建議,客觀上造成有的建設單位對審計的依賴,甚至提出過多的純服務性工作,使審計人員很被動,容易偏離監督者的定位,而進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利制衡機制就會缺失。為此必須和建設單位明確跟蹤審計的職能范圍,界限要清晰,執行要嚴格。審計人員也要準確把握監督與服務,監督與管理的關系,在行使職權和審計經費、人員管理方面充分體現審計的獨立性。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對基建項目從項目立項到竣工決算的投資管理活動進行連續、全面、系統地審計、監督、分析和評價工作。通過變靜態為動態,變被動為主動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從源頭上控制工程造價,并發現和評價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幫助建設部門糾正偏差,以實現對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與控制。本文在對事后決算審計模式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就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提出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
建設項目審計;全過程跟蹤;對策與建議
1 原有事后審計模式面臨的嚴峻挑戰
我國對建設項目的審計大都采取事后審計的做法,即工程項目完工后才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隨著建設規模的擴大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事后審計模式正面臨嚴峻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1.1審計決定或結果得不到法律支持
根據《合同法》、《招投標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投標單位中標并簽訂合同后,其權利義務即受法律保護,可以依據合同約定的價格取得工程款。審計部門不可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審計處理;也不能對雖在合同以外,但已經由甲、乙雙方已簽字認可的變更工程款進行審計處理。因為法院認定不可對中標后經合同認可的內容進行審計處理,也不能對甲乙雙方已簽字認可的合同以外的變更工程款進行審計處理。例如:某審計部門在對某建設單位綜合辦公樓工程進行審計,發現已結算支付工程款不實,審計核減120萬元,并做出審計決定將多付出工程款予以全額追回。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退款時,遭到施工方拒絕,于是向法院提訟,請求法院依據審計決定判令施工方返還多付的工程款。結果法院認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是平等的合同關系,且施工單位不是審計行政法律關系的一方主體,所以審計決定對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判決建設單位敗訴。
1.2潛伏著較大的審計風險
事后審計,往往是:(1)審計人員看不到建設項目施工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進出、安裝等具體過程。(2)只能將有關簽證單、驗收單、進貨單等本應加以審計的資料作為審計依據。(3)使資料背后的許多違規違紀問題經審計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致形成真賬難查,從而放縱了違規違紀行為,并由此產生了相應的審計風險。
1.3 難以發揮審計的作用
當前建設單位管理不到位、監理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甚至設計不到位等問題還相當嚴重。在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幾乎都存在資產流失的漏洞,但由于事后審計讓審計人員脫離實際,遠離具體的建設過程,審計部門在事后審計時,因時過境遷,不僅難以發現建設單位管理、監理、施工甚至設計不到位等問題,尤其是建設周期比較長的項目,即使發現了一些問題也很難加以補救,對合同確定的不合理價款無法追繳。
2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特點
跟蹤審計應用于建設項目審計無疑能夠較好地適應審計對象的特點要求,因而是非常恰當的。審計實踐也已經證明了正是采用了這種方式,才促進了建設項目審計的深化與發展,開辟了效益審計的嶄新天地。全過程跟蹤審計與傳統的事后結算審計相比主要有以下特點:
2.1 審計時間和次數不同
全過程跟蹤審計將整個建設過程合理的劃分為若干個期間或階段,及時對每個階段實現審計;審計次數比竣工結算大大增加;審計介入時間由竣工以后提前到工程建設的過程之中。
2.2 降低了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可以經常深入到工程現場,能夠觀察到物資進出、設備安裝、建設施工的具體過程,及時對設計變更事項的合理、合法性進行審計,對簽證單、驗收單、進貨單及相關事項包括隱蔽工程等進行審計,從而大大減少審計人員因不了解實際情況所帶來的審查風險。
2.3 提升了審計地位和人員素質
跟蹤審計從被動到主動,從滯后到超前,還解決了審計在建設項目關鍵環節的缺位問題,使審計成為工程建設全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參與者,使建設項目得以實現規范、高效、優質、低價、廉政等目標,取得了更加豐富多彩的審計成果。同時,不僅使工程審計人員原有知識學有所用,還學習掌握了更多更新的知識,包括工程建設、績效審計、比價采購審計等,因而能全面提高工程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3 搞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措施和建議
3.1合理確定項目,量力而行實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
審計部門應根據年度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計劃,選擇具有全局性、影響廣泛、群眾關注、投資規模大的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要考慮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則,重點放在涉及企業發展、影響大的重點項目上。對資金量小、周期長、次要環節、審計力量和能力不及、以及審計風險大的建設項目不應采取跟蹤審計。
3.2制定跟蹤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主要內容
一個好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它指導著審計人員的現場作業,對審計質量起著全面控制作用,因此我們一定要重視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跟蹤審計中,應當對重要事項以及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進行記錄,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或審計底稿,并對審計工作底稿的真實性負責。
3.3促進相關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應注重審計成果轉化,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邊提高,及時總結工作中的不足,及時調整跟蹤方案,逐步完善內控制度,要圍繞法規和審計工作職責,研究和制訂開展跟蹤審計的操作規范,規范和指導跟蹤審計工作,要通過制度規范跟蹤審計行為,保證跟蹤審計有效實施,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中。
3.4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報告
跟蹤審計實施階段,審計組應按照“跟蹤審計、分期報告、迅速反饋、及時糾正”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并出具書面的分期報告和終結報告。根據造價審計與其他情況審計兩種不同情況作不同的處理。在最后一次審計結束后應出具《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匯總表》,告知總共核減(增)金額及審定金額,交被審計單位據以調整工程結算,并作為與建設單位結算資金往來的依據。項目終結后的審計報告,可隨最后一期《工程項目造價審定書》一并交施工單位征求意見及蓋章。
3.5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整合審計資源
由于跟蹤審計涉及到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極具政策性、專業性和復雜性,因此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審計人員的數量與質量。一是審計部門要加大審計資源的投入力度,加大工程技術人員的數量與比重,達到充實審計技術力量,提升審計機關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能力的目的。二是審計人員要堅持專業理論及技能的學習和充實,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要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識面,提升實踐經驗,努力成為復合型、實用型人材。
總之,建設工程跟蹤審計作為工程審計的一種創新,開創了審計工作的新局面,不僅使事后審計面臨的一些問題得到了解決,而且大大拓展了審計的功能,在實踐中已彰顯出它的優越性以及廣闊的應用前景。因此,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對跟蹤審計加強實踐和研究,使它不斷完善和提高,從而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企業的改革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1]為什么審計決定得不到司法支持新華網2011-09-01.
一、跟蹤審計在審計實踐中的優勢
根據工作需要,跟蹤審計可分為階段性跟蹤審計和全過程跟蹤審計兩類,在大中型建設項目審計中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展現了獨特的優勢。
(一)持續性。跟蹤審計實踐分布在項目建設期的任何階段甚至全過程,可以反饋具有價值的審計信息,跟蹤審計使審計處在一種持續不斷的狀態,貫穿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通過循環往復的審計信息反饋與調節來實現高質量的審計目標。
(二)復雜性。跟蹤審計的審計主體、審計程序、主要審計內容、技術方法等相對傳統審計發生了重大變化,復雜程度出乎想象,在審計過程中總會出現各種始料不及的情況,所以,審計的慣性思維和傳統做法需要被新做法所替代。
(三)預防性。跟蹤審計將審計關口前移,構建事前防御、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的完整體系,能更好地發揮審計的免疫功能,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隨著連續不斷的檢查、驗證及反饋信息,能不斷地糾正各種潛在問題,預防職務犯罪。
(四)時效性。近年來,各種建設項目資金和專項資金日益增加,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時效性是跟蹤審計最為突出的作用表現。跟蹤審計中能夠在第一時間內及時披露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并立即提出針對性建議,并督促整改,更能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理論和實踐皆證明,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
盡管具有諸多優勢,但作為新生事物,跟蹤審計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諸多問題和風險。我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還處于起步階段,根據多年來特大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踐經驗,本文認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需要圍繞四方面的問題需要繼續研究:
(一)操作規程。建設項目涉及許多不確定性因素,使其跟蹤審計存在著諸多潛在風險。當前,審計人員迫切需要的是具體可行的業務指導準則,形成完整、成熟的理論和規范來指導審計實踐。
(二)審計深度。目前,審計機關實行跟蹤審計的建設項目多是大中型建設項目,尤其特大型建設項目在必要的情況下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工作量大,涉及內容十分復雜,在跟蹤審計相關法律法規缺少的情況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深度難以把握,特殊情況下,有可能偏離最終審計目標。
(三)法律法規。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審計進程中經常遇到法律法規上的漏洞,遇到的審計問題和超出現有法律法規范圍之外的情況經常使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處于被動地位,相關施工、監理和設計單位往往利用法律法規上的漏洞與審計扯皮推諉。
(四)審計力量。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具有持續性和長久性,僅靠審計機關的力量和資源十分有限,依托社會中介存在的審計風險較大且相關審計費用支付也是令各方十分頭疼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慎重研究。
解決上述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范風險,從而可以更加有效地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從當前來看,從保證工作質量的角度出發,研究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常見風險的防范和對策,是當務之急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解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風險問題,首先應增強審計的服務性,在審計監督中加強服務意識,其次是科學慎重地確定跟蹤審計項目,充分體現“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提高質量”的思想,應從以下幾方面來應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
(一)豐富跟蹤審計實際施工經驗,既有利于把握審計深度,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審計人員應積極主動地前往工程現場實地取證,做好隱蔽工程記錄,建立跟蹤審計項目影像資料庫,及時取得進行施工時的原始資料,了解施工程序和工藝,熟悉建筑新材料,以方便下一步工程價款的跟蹤審計。
(二)政府在人力資源方面的支持。一是增加人員編制和審計經費,必要時設立投資審計專職機構,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創造良好條件;二是審計機關整合審計資源和隊伍建設,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快速發展夯實基礎。
(三)建立跟蹤審計新模式。努力構建建設項目業主、施工單位、監理和跟蹤審計幾方立體式交叉管理控制的新模式,最好由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者擔任跟蹤審計團隊的主審,在與被審及相關單位的溝通交流中,既能游刃有余,又能有理有利有節。
(四)充分利用社會審計力量。建設項目尤其特大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一項貫穿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系統工程,根據《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關于聘請專家參與審計的有關規定,可以考慮聘請社會中介機構人員參與跟蹤審計工作,以彌補內審力量的不足。在某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跟蹤審計中,送審造價37億元,聘請的社會中介力量審減投資4.37億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引用先進技術裝備。僅用傳統審計手段,已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借助GPS衛星定位系統、核子密度儀、鉆孔取芯機、手持測距儀、遙感探測等先進檢測取證技術設備,可以實現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新突破。在某高速公路審計過程中,對40個合同段、 192公里路基、路面、橋隧和綠化工程的土石方、鋼筋用量進行了測算,用 6 天時間完成了需 20 多天才能完成的任務,核減土石方130萬立方米,核減鋼筋用量30萬噸;在對平高速公路基礎標高復測過程中,發現部分標段施工圖紙的土方量設計錯誤,僅此一項為國家節省了2000萬元建設資金。
(六)加強法制建設。政府應根據《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近年來的審計工作的實踐,制定相應的制度規范,對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職責、范圍、內容和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使跟蹤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實現跟蹤審計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及時、全面地總結跟蹤審計的經驗,盡快制定出工程項目全壽命過程跟蹤審計辦法和實施細則,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和跟蹤審計制度,使各制度間相互銜接,保證跟蹤審計有效實施。
(七)跟蹤審計應從建設項目的源頭抓起,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跟蹤參與立項、可研、設計等先期建設環節的審計。這樣可以找準審計工作的定位,正確處理好與建設管理、施工、監理等單位的關系,力爭取得各方的支持與配合,使跟蹤審計工作順利實施。
審計人員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履行的是審計監督和評價職能,處理好與基建管理、財務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關系,明確各自職責和權限。跟蹤審計就是要通過審計監督促進管理,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改進,而不是直接干涉其工作,代行管理職能。
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防范;控制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常見的形式
1.1審計部門介入項目建設管理
通過采取跟蹤審計模式,工程項目施工過程是跟蹤審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的一個重要控制環節,審計人員頻繁地介入施工現場進行審計,履行審計監督職能,提出審計意見及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問題整改和工作改進。但是采取該審計模式,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很容易造成審計人員偏離正確的定位,越位項目管理者的職權范圍,造成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過分依賴審計,利用跟蹤審計解決本該應由他們自身解決的問題,事事要獲得審計確認,把審計當作“安全盾”。而時常審計人員也有意無意地成為了他們的參謀,又因為事實上很難對監督和管理進行明顯區分和把握,督促權容易演化為管理權,造成審計的缺位和越位,給審計工作埋下風險隱患。
1.2審計人員疏忽或遺漏了重大審計事項
(1)審計人員介入重大建設項目前期,而參與審計人員未對項目建設進行可行性研究或在沒有詳細了解有關資料的情況下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上草率簽字認可。(2)審計人員專業判斷不夠準確。部分建設項目,工程量復雜、涉及金額巨大,如果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項目管理不規范,或者公司管理松懈,項目處于不受控制的狀態,加之被審計單位不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提供的被審資料不真實或不完整,使審計員不能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發現被審計單位問題,做出不全面的審計決定,將增大審計風險。(3)由于跟蹤審計相對于傳統的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所涉及的建設項目業務環節繁多,對審計人員掌握的知識范圍要求更高。而且對比傳統審計,跟蹤審計業務量更大、時間節點要求更緊湊,在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繁重、審計時效要求高的狀況下,易出現實際操作不熟練、失誤率高,也容易造成審計疲勞做出習慣性結論。同時因審計人員工作不到位、取證不完整、未嚴格落實審計方案忽略或省略了重要的審計工作程序和審計內容,致使審計結論的客觀性、公正性遭受質疑,造成審計風險。
2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防范措施
2.1跟蹤審計要定位準確,謹防越位和錯位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較傳統審計大不同之處就是實際參與到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容易讓審計人員對管理和監督的職責范圍產生錯誤判斷。這需要審計人員充分了解自身的審計監督職責范圍和內容,區分項目過程審計監督與項目建設管理、施工、監理方面的界限,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通過項目建設流程的審計監督,從而促進項目建設工作規范、高效運行。審計部門應出臺《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明確審計人員職責范圍,對過程審計監督與項目建設管理進行詳細區分,防止越俎代庖,避免減少因審計越位而引發審計風險。
2.2適時介入,把握重點
提前介入建設實施項目各環節,已經成為有效實施跟蹤審計、提高項目建設管理形成共識。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部門應根據建設項目的各個流程編制跟蹤審計方案,合理選擇審計介入時間。同時,在跟蹤審計介入之后,審計部門應把握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的跟蹤審計重點,緊盯“風險點、發熱點和出血點”。
2.3完善工作機制
(1)有效整合審計資源。聘請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審計工作,借助專業人士提出專業的意見建議,避免因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過程中遇到專業不熟悉、不了解的事項做出不準確審計意見所產生的審計風險。進一步優化審計資源配置,提高審計資源使用效率與效果,強化審計監督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形成集約化管理模式。同時,要與聘請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簽訂《審計服務合同》,在合同中對審計質量、信息保密等內容提出明確要求,有效規范外聘審計人員行為,實現審計風險的全方位控制。(2)制定跟蹤審計相應制度和完善審計程序,主動規避審計風險。采取主動出擊,結合實際跟蹤審計可能存在的風險,合理借鑒傳統審計管理辦法,制定跟蹤審計操作規程,審計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防止越俎代庖。同時審計操作規程能較好的給審計新手提供審計指引,從制度上保證跟蹤審計規范、健康、有序的開展。
2.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
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應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與職業素質,主要措施有:①改進審計工作作風,增強工作使命感和責任感,敢擔當、敢碰硬,把牢審計質量“生命線”;②通過專業調考的方式,積極打造和錘煉高素質審計專家團隊,培養一批業務精、能力強、作風好的審計骨干,為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監督整體效能提供人力保障;③加強各層次各類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培訓效率和效果,有效提升審計隊伍實戰能力和整體素質。
3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處理方式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審計風險不能完全消除,但是可以通過采取一定的措施進行防范和控制。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應通過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避免審計風險的產生或者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程度,保證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效果。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風險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轉移、風險自留三種。
3.1風險回避
考慮較多的風險因素對審計目標實現影響,以及審計機構承受審計風險的能力,放棄審計項目或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放棄原審計方案、調整審計方案的風險處理方式。使用風險回避方式來處理審計風險的優點是,它可以在風險產生之前對其進行化解,這大大地降低了審計風險發生的概率,有效避免了可能遭受的風險損失。但是,風險回避的前提在于審計負責人員能夠對審計風險類型和風險的大小有準確的認識,如果審計人員對審計風險的理解有偏差,采用風險回避的方式可能會造成審計人員對審計風險的消極防范心理。
3.2風險轉移
審計風險承擔者通過某種方式將審計風險轉移給其他承擔者。在審計中,審計組經常要求被審單位出具一份對其提供資料和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所負責的承諾書,如果被審單位未履行承諾向審計組提供的審計資料和數據不真實完整,造成審計結論錯誤的審計風險,審計組可以轉移給被審單位承擔,這就是風險轉移處理方式。3.3風險自留全方位識別和全面總體評價審計風險,并對審計風險可接受的范圍內進行判斷,在可接受范圍就將審計風險保留的處理方式。
4結束語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要求高、風險大。審計人員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規范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提高項目建設管理水平,進一步優化建設工期、建設質量、建設功能和建設投資各環節管理,達到投資的最佳效果,也讓審計風險大大增加。積極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同時,也要采取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審計工作要不斷發展創新,找到跟蹤審計與審計風險防范的最佳融合點,建立科學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方法體系。另一方面,審計人員在提高審計業務水平的同時,也應加強自身職業道德水平和法律責任意識,讓審計結論做到客觀、公正、有效,使全過程跟蹤審計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作者:李賢文 單位:國網資陽供電公司
參考文獻:
[1]天職(北京)國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務[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2]曹慧明.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務[M].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