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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食品安全;經濟發展;監督
一、產生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
1.經營方式落后
在我國,農業生產及經營方式是相對比較落后的,從規模上來講,是比較散亂的,因此大多數的農業經營很不規范,沒有形成整個行業的經營標準化和規范化。其次,相對于另一方面來說,對于農業生產和經營需要國家的管理者才能為何生產標準和規范,在這方面做得也不夠,相對較落后,打擊違規食品安全的行為還不夠,影響了食品行業在市場中的地位,造成了一些安全隱患。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其發展是長期艱巨的一項任務,需要不斷努力才能逐步完善。
2.不良企業利益驅使
造成食品安全問題的源頭是食品的生產,很多企業為了追求高利潤而忽視自身所具備的的社會責任感,采用劣質原料或者添加有害物質導致經常發生食品安全問題,致使食品質量差,并且違反市場規律,造成惡性競爭。其中,地溝油事件就是不法商販為了獲得低成本高利潤而進行的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鋌而走險,這樣的問題所在就是由于社會上的經營者為了單純追求利益而不顧客的健康問題,導致整個行業惡性競爭,并且市場環境惡劣,自身缺乏標準化和規范化。
3.監管不到位
在食品安全問題中,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政府對于食品安全監督力度不夠,監管不到位。確保食品安全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政府對于企業食品生產及經營的監督力度和管理力度。監管者的職責在于認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當發現某些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時要及時制止并采取相關措施遏制違法行為。由于政府對于自身職能的認知不足,更惡劣的是有些政府和企業之間還存在著利益往來,致使監管出現漏洞,給惡劣經營者以可乘之機,造成監管體系的不完善,監管手段及技術都比較落后,缺乏對于企業長期有效的監管抑制,導致食品安全問題屢禁不止。
4.食品檢測技術、體系落后
食品安全中對于確定其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需要專業的第三方機構來對食品進行檢測。在食品安全檢測過程中,涉及到需要的行業,所以要進行多方位,針對不同的流程需要作出各方面的檢測和評估,這些要求對于第三方機構來說是其需要發展的不斷追求,要滿足這些要求,第三方機構需要不斷引進新技術,多方位的了解食品行業的新興技術,對食品安全的監督和檢測要做到公平公正,我國在這方面的發展還是很欠缺的。
其次,對于食品行業,需要制定統一的檢測標準和體系,不能雜亂無章,沒有標準統一的體系很難做到對于食品安全嚴格的審查,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定為不夠高,不夠清晰,機制也很呆板,執行困難。
二、食品安全問題的基本特征
1.對食品原料供應源頭控制不足
食品原料供應源頭即食品生產的過程,這其實是對生產食品的源頭農業生產問題的探討,在這個領域中所存在的問題大多是對農作物使用農藥和化肥不規范所造成的監管不力,致使生產者只顧生產出外觀好看的農作物,而把過量的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滲入到了食品中,這些都是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由其是日常生活中人們所需的食品眾多,如蔬菜水果等,都是很少經過加工就直接進食的,都有可能造成危害。如果對有害物質控制不夠的話,有時候會危害到人們的生命安全;又例如在對家禽、家畜和水產品等生物注入過多的激素、抗生素等有害物質,會導致這些生物體內會生成大量的耐藥性細菌,由此會進一步導致食品安全隱患;另外對于土壤農作物來說,忽視有害的土壤危害,造成重金屬含量超標,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造成農作物糧食中重金屬的堆積,在一定的時候就會造成人們慢性中毒反應。
2.食品流通的監管不完善
在我國,由于食品的生產及經營范圍較為分散,監管不到位的地方,如人煙偏僻的地區等,不法經營者利用這種情況避開檢查,建立一些黑作坊,都是對食品安全危害的隱患。另外在農村地區,人們對于食品安全的意識還不夠,衛生知識缺乏相關專業認識,一些生產經營者無法達到食品安全衛生標準;另外在一些農貿市場中,衛生相當的差勁,市場中人群嘈雜,食品袋或者食品容器等不衛生,都容易造成疾病的滋生與傳播;超市中容易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有食物的標簽不規范,對于過期的食物處理不當,食品的保存及環境衛生設施都易出現問題,還有產品的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問題;學校及學校周邊中人群較多,并且分散,如果對于食品的安全監管不到位,還會造成大范圍的惡劣影響。
3.食品的加工和質量問題
為了增加食品的美觀性及其保存的期限,一些成產企業往往會往食品中添加化學成分,長期過量使用,或者在加工的過程中,使用劣質的原材料等降低成本等等,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這些質量問題都是食品安全問題的隱患。針對比較熱門的轉基因食物現在還未得到專業的相關證明,也不能確認其食品安全性。
三、我國食品安全危機的社會影響
1.政治方面
我國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都離不開食品安全的穩定。過多的食品安全問題會造成社會和諧發展,影響到我國的經濟政治的建設,使得群眾對于政府監管的不信任等惡劣影響。因此,我國政府正在積極構建一個確保社會公共安全的、食品安全的和諧社會,堅決打擊危害社會安定等行為。食品安全問題造成民眾對于政府和社會的信任感和安全感降低,危害社會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秩序,破壞社會的穩定。
2.經濟方面
忽視食品安全問題,還將導致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一方面,食品問題首先傷害的是人體的健康,嚴重的時候還會危害到人們生命健康,這就會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力損失;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問題還會造成貿易出口困難,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在對外貿易中的所有行動都收到關注,食品貿易也屬于國際性貿易,食品安全問題會危害到我國的食品在國際上的口碑,導致我國出口貿易嚴重受損,國家形象也會下降,這就對我國的農業、食品行業都造成嚴重影響。
四、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
第一,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完善檢測體系和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問題的改革,增強經營者法律法規意識。在監管上,完善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強制性手段嚴厲打擊不發分子包括政府人員、企業經營者、消費者所有與市場相關的人員。各地方也要完善自身的法規,全國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合理制定標準,要符合實際操作的可行性。
第二,要加強政府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整頓力度。嚴防腐敗分子對食品安全行業的破壞,從食品生產到加工再到最終的產品各個環節都要加強對其的檢測和監督,監管和經營的責任負責要落實到具體的人員是身上,問題出在哪一部門都要進行懲罰,要使監督部門各司其守,逐步形成監督的專業化。
第三,增強食品安全信息的流暢性。消息的滯后和信息的不通暢都是導致市場對于食品質量控制不統一的原因,信息的通暢會引導行業規范,因此需要在現代互連網社會,利用信息時代的優越性,增強互聯網對于食品安全信息的傳播,使生產者和經營者以及監督者都能夠實時掌握食品安全信息,使得大眾對于食品做到放心。
第四,提高食品生產技術水平。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生產水平還不夠高,對于食品流程的監督把控很難做到規范化,制定的嚴格的質量生產標準,監管力度要大,從原料的加工和生產就做到嚴格的監管個把控,這樣才能逐步完善行業規范,提升食品生產技術。其次還要引進先進設備,這對所有安全生產及經營都具有強大的保障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發展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其中食品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都對我國的社會穩定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的水平也不斷提高,衣食住行方面都伴隨著較高的要求。社會的變革也會產生一些矛盾和自身的問題。現階段引起人們較多專注的有食品安全問題,針對出現的問題我們應當做出及時的思考和應對對策,努力提高我國在食品生產與經營方面的技術水平,對食品的監管也做到嚴格規范,整頓治理市場的食品安全問題,實現對食品安全的社會科學化的管理。
參考文獻:
[1]趙睿.食品安全與經濟發展[J].現代經濟信息,2013(05).
[2]張強.淺談食品安全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與對策[J].醫學動物防制,2012(12).
摘 要:剩余價值理論是經濟理論的核心內容,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它服務于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其作用的發揮緊緊圍繞著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的實現,有效地消解了經濟運行過程中各種不協調,從而可能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創設其發揮作用的文明范式。
關鍵詞:剩余價值;市場經濟;現實意義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從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角度研究剩余價值,但他并沒有將剩余價值看成是資本主義特有的范疇,剩余價值具有一般屬性,并對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完善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剩余價值的范疇、來源及特征
1、對剩余價值范疇的再認識
剩余價值的一般屬性可以從質和量兩個方面來分析。從質的規定性來看,剩余價值只是剩余勞動的凝結,只是物化的剩余勞動。從量的規定性來看,剩余價值等于原預付貨幣額的增加值,即超過原價值的余額。從馬克思的有關論述來看,剩余價值不是資本主義社會特有的社會范疇,而是除原始社會之外其他社會共有的范疇。剩余勞動物化為剩余價值,也是商品經濟的產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存在商品經濟,剩余勞動必然物化為剩余價值,所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仍然存在著剩余價值。
2、全面認識剩余價值的來源
傳統理論認為,剩余價值只能來源于物質生產部門生產工人的剩余勞動。然而今天的社會狀況顯然與馬克思當時研究剩余價值的狀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剩余價值的來源主要有:
(1)全社會的勞動者活勞動的剩余勞動形成價值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剩余價值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各產業中。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全社會勞動者活勞動中的剩余勞動都能成為剩余價值的來源。
(2)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剩余價值的產生
知識的積累和科技的進步促進了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從而促進了剩余價值的產生。知識的價值經過投入轉入就形成了知識的剩余價值,或叫做技術的溢出價值。因此,在生產過程中,只要重復使用這種知識,就可以增加剩余價值的量。
(3)生產力系統效應形成的價值
現代生產力是一個復雜的體系,生產的社會化程度越高,聯合勞動和分工協作的范圍就越大,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水平就越強,系統效應就越強。這種系統效應提升了新價值,不增加產品成本,而形成剩余價值。
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剩余價值的基本特征
(1)剩余勞動的性質和反映的關系發生了巨大變化。資本主義剩余價值來源于政治上處于被剝削地位的雇傭工人剩余勞動,社會主義社會剩余價值來源于政治上享有主人翁地位的勞動者提供的自覺勞動;資本主義社會剩余價值反映著資本家與雇傭工人之間對抗的剝削與被剝削關系,社會主義社會剩余價值反映勞動者整體利益與勞動者個人利益之間的兼顧關系,雖然其中也包含著利益差別和矛盾,但這種差別和矛盾是非對抗性的。
(2)剩余價值的轉化形態及其反映的經濟關系發生了質的變化。剩余價值在資本主義的現實經濟活動中,表現為利潤、平均利潤、超額利潤、商業利潤、利息、企業主收入和地租等轉化形態,并共同瓜分雇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因而反映的是一種對抗性的關系。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剩余價值也存在上述種種轉化形態,但主要是采取了稅收和利潤這兩種主要轉化形態;此外,還有各種社會基金形式的轉化形態。這些具體形態所反映的經濟關系都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剩余價值的占有和分配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剩余價值完全歸資本家無償占有,其分配在資本占有者內部進行,其用途也是為維護資本所有者的根本利益。而在社會主義社會,公有制企業的剩余價值從根本上說屬于勞動群眾共同占有,剩余價值再分配也是為勞動者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服務。
(4)剩余價值在市場經濟中所處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資本主義社會,剩余價值是生產的特定內容和動力,處于支配經濟運行的地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剩余價值增殖固然重要,但更重視兼顧公平與效率,因而剩余價值起著推動社會全方位發展的作用。
二、剩余價值理論對我國市場經濟的作用及指導意義
1、剩余價值理論有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和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因此,我們應該利用剩余價值規律在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中的作用,利用商品生產者受剩余價值規律的支配、追求剩余價值的行為,促使商品生產者把資本投向利潤率最大、效益最好的產業和部門,從而促進社會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利用剩余價值規律促使各個企業在追求剩余價值的過程中不斷改進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使社會財富得到增加,為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奠定雄厚的物質基礎。
2、剩余價值是促進技術進步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
從剩余價值的自然屬性和商品經濟一般的角度,去把握和規定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剩余價值這個范疇是必不可少的,我們要發揚其有利于擴大再生產,有利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一面,以體現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和社會主義本質,體現社會主義剩余價值的特殊性。社會主義剩余價值范疇就體現了這種“目的”和“手段”的辯證統一。這就有力地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經濟效益。所以,一方面政府要在政策上鼓勵、支持企業進行技術開發、技術革新;另一方面政府應著力提高社會范圍內的創新能力,特別是基礎研究方面的創新,加大研發費用的投入,創造出更多的市場需求。
3、剩余價值理論有助于加大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力度
在剩余價值理論中,馬克思充分揭示了人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馬克思明確指出,勞動力成為商品是貨幣轉化為資本的關鍵。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改革開放前后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成功運行始終離不開勞動力商品的支撐。我們目前正在大力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其主要組成部分之一便是勞動力市場。當前經濟發展對高質量人力資源的需求比對物資資源的需求更為突出。因此我國現階段,一方面要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要堅決貫徹“科教興國”的基本國策,加大教育的投資力度,把提升國民的整體素質作為經濟發展最深厚的基礎,不斷開發我國人力資源中的巨大潛力,推動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要逐步消除妨礙人才流動的各種障礙,使人力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4、利用剩余價值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分配制度,加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
由于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對提高勞動生產率至關重要,因此,在分配制度的設置上應充分體現出要素的貢獻和要素所有者應得利益,有效地激發勞動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勞動者不斷加大對自身素質和培訓的投入。在此基礎上,健全競爭法規,完善市場體系,創造一個公平合理的良好的競爭環境,從而最大限度發揮競爭機制的內在功能,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完善與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創造必要的動力。在剩余價值規律的作用下,加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作者單位: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
[2] 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M].人民出版社,(1975).
[關鍵詞] “經濟人”假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經濟人”是西方經濟學對人經濟行為的基本核心假設,被視為西方經濟學理論大廈的根基所在。經濟人假設賦予了作為經濟主體人的如下基本涵義: 第一, 經濟人是自私自利的;第二, 經濟人只在乎經濟利益或者說物質利益;第三,經濟人是理性的。
在我國,“經濟人”假設一直是理論界爭論不休的話題,一方面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一個關于人的行為動力的理論基礎,而傳統的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缺乏這種理論基礎;另一方面,“經濟人”假設與社會主義道德標準之間存在著矛盾和沖突。
本文梳理了關于“經濟人”假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適用性的四種觀點。在創建適合中國自己的經濟學的背景下,梳理和評價我國理論界針對“經濟人”問題的研究成果,探索進一步研究的趨向,對于理論創新和發展而言都有著積極意義。
一、第一種觀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沒有“經濟人”的位置
這種觀點以理論中對人的本質分析為出發點,對“經濟人”假設進行了批判。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經濟人”假設把“利己”絕對化、永恒化和一般化,并不能科學地說明人的本質,也不能說明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形態的更替。“經濟人”假設的主題是個人主義的,與集體主義思想格格不入,如果承認并接受它,將會意味著放棄集體主義,將導致整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變形。
“經濟人”假設的局限性也是批判的重點。“經濟人”分析具有的合理性是針對單個經濟主體和市場競爭機制來說的,只局限于微觀經濟領域和市場機制,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經濟人”行為只是一種經濟現象,而不能成為經濟活動的基本導向。并且,“經濟人”假設具有在理論上片面、不合理,在結果上不能出現公平社會,并且導致外部性等問題等重大缺陷,因此在我國的發展中,應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重新審視經濟人假設理論。
在所掌握的文章材料中,我們注意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反對“經濟人”假設應用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多是哲學和社會學學者,因而對這一假設的批判大多始于意識形態,也終于意識形態。即使有經濟學者從經濟學的角度展開論述,也僅僅停留在評述西方經濟學中“經濟人”假設的片面性上,缺少對兩種經濟體制下人的行為動力機制差異的深入探究。
二、第二種觀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當沿用“經濟人”假設
這種觀點與第一種觀點截然相反,認為“經濟人”假設既不是對人性的一種斷言,也不是對人的一種倫理期望,而是對一定歷史條件下的人的行為方式的一種基本界定,這種假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人的趨利動機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原動力,只有承認“經濟人”性質并有效地激發和規范人(組織)的趨利行為,才能建立起高效率的市場制度。
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說,“經濟人”假設符合現階段我國所有行為主體統計特征,可作為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的行為分析基礎。而且,在改革的背景下,我國國有企業還要以“經濟人”假設為基礎,使之成為制定一系列制度的基本前提。
從意識形態來說,“經濟人”假設與社會主義倫理基礎也沒有根本性沖突,相反它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所應具備的倫理價值觀念有著相當的一致性,有助于我國的經濟研究從階級層面轉向個人層面,并解決傳統文化中的泛道德主義。
認為“經濟人”假設可以沿用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觀點大都拋開了意識形態之爭,著眼于現實的經濟意義。結合了當前的時代背景,抽象出市場經濟這個重要因素,認為“經濟人”假設符合了時代需要。
三、第三種觀點:“經濟人”假設經過修正,仍適用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經濟人”假設的基本內核仍然是合理的,只要克服這個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對其做出必要的補充,就可供中國經濟學借鑒。我們并不能否定原有“經濟人”假設合理性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經濟學這一假設的全部內容,在建立中國自己的經濟學時要持批判創新的態度。
“經濟人”假設具有歷史客觀性,利己屬性是市場經濟條件人的一個基本權利,但是假設又忽視了現實中的人,脫離了具體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制度前提,看不到社會矛盾、沖突的一面。因此,無限理性的“經濟人”應該讓位于“有限理性”的“經濟人”,抽象的“經濟人”必須代之以現實的社會人。
從主體范圍來說,“經濟人”可以等同于市場經濟環境中的運行主體,但并不是一切都要以經濟人作為社會生活的衡量指標。如果進一步明確,我國目前社會中自然人屬于“經濟人”范疇,以營利為目標的企業也可視為“經濟人”,但公有制企業與集體制企業除外。
從掌握的文獻數量來看,持這一觀點的學者是最多的。在西方經濟學“經濟人”假設的基礎上進行修正和發展,是一條最為便捷和可操作的路。但是這種調整和發展在加強了假設的解釋力的同時,也使概念向寬泛和模糊的方向發展,從而失去可操作性。
四、第四種觀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有自己的“新經濟人”假設
如何用科學的和邏輯嚴密的包含集體主義思想的“新經濟人”命題代替現在包含個人主義思想的“經濟人”命題,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分析大廈的一項重要使命。很多學者做出了孜孜不倦的努力。其中,最為著名完整的觀點當數以程恩富為代表的海派經濟學派提出的“新經濟人”論。其“新經濟人”假說包含三個基本命題:第一,經濟活動中的人有利己和利他兩種傾向或性質;第二,經濟活動中的人具有理性與非理性兩種狀態;第三,良好的制度會使經濟活動中的人在增進集體利益或社會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實現合理的個人利益最大化。
另一種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是“公有人”設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存在的種種內在矛盾決定了新時期的“經濟人”不僅應具有法制觀念,還應具有道德情操。因此要引導“經濟人”走向更高的形態的“公有人”。
黃福寧提出了泛經濟人假設。經濟人的目標不是簡單的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是經濟利益及由此帶來的效用享受和心理效用之間的均衡考慮的最大化。其效用的變量包括經濟利益的獲得,道德、倫理等約束下的心理效用,個人的習慣依賴等八個變量。
另外的一些觀點還有:“自由人”――在社會三大形態的依次更替和展開中呈現出自己的自由本性的人,是對現代化的產物“經濟人”和“道德人”的揚棄。“經濟人―文化人”――重視經濟人的道德性。“科學經濟人”――包含利他人、非理性人、社會人、道德人、生態人五大因素。“知識人”――以“知識人”假設為基本硬核,重構我國經濟學研究范式。“異質性有限理性經濟人”――對我國目前的分配理論尤為適用。
重建社會主義的“新經濟人”假設是一項系統復雜的浩大工程。從引用的文獻來看,不難發現很多的新觀點實際上脫胎于西方“經濟人”假設,只是在揚棄的基礎上做了更進一步的發展。從方法論角度看,創設新經濟人假設的一條可行之路是脫離預設前提,充分重視個體之間以及個體與社會之間的相互作用,并以此為基點透視社會秩序的形成以及此秩序下表現出來的人性特征。
五、對現有研究成果的評價
毋庸諱言,我國理論界對于“經濟人”問題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體現出對理論的創新和現實的關注。但是,對問題的探索仍需深化:
首先,系統研究較為缺乏。上述四種觀點的分歧在表面上看是源于對“經濟人”理解的差異,實質上卻是源于經濟問題本身的復雜特征。這種復雜特征體現在我國的經濟體制既具有相對穩定性,又具有動態演化性。隨著改革的不斷調整和深入,對社會主義經濟特征的認識不斷深化,社會主義應建立什么樣的“經濟人”假設,還處于一個動態演化的過程中,但目前的研究中尚未能體現出這一點。
其次,沒有建立完整的行為動力研究系統。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但這一觀念過于寬泛,缺乏可操作性。人的行為動力機制包括三個方面:個人的行為模式是什么?對這種行為模式作怎樣的價值判斷?個人具有多大的認識能力和行為能力?我們的研究都在批判的基礎上進行改進,但對社會主義與西方市場經濟中人的行為動力機制到底有何本質上的不同,還沒有很清楚的認識。
關鍵詞:集體;集體主義;市場經濟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對集體主義新內涵
集體是相對于個人而言的,馬克思把個人理解為處于具體歷史境況和一定社會關系,從事一定感性實踐活動的現實的個人,在實踐活動中人們基于一定的利益關系,按照一定的秩序,遵循一定的規則組織起來組成一個共同體即集體,具體表現為班級、社區、集團、民族、國家等。在同一集體中每個個體的地位是平等的、目標是一致的、權利是相同的、義務是共擔的、利益是共享的,在本質上集體是代表每一個成員的利益的,集體是每一個成員開展活動的空間,實現個人價值的場所。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卻經常發生矛盾,集體高于個人,超越于個人之上,是與個人對立的,是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桎梏。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對集體作了真實的集體與虛幻的集體的劃分,指出進行階級統治的國家是一種虛幻的集體,集體不能代表每個成員的利益,只是經濟政治上占優勢地位的少數人的代表,這些人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把自己的私利說成是集體利益,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別人,集體中的弱勢成員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依附于這個集體,所以這個集體是與個人對立的而不是屬于每一個人的,個人在集體中的活動和發展是不自由的。相反,在真實的集體中通過個人的自由聯合,"個人的這樣一種聯合把個人在自由發展和運動的條件置于他們的控制之下" 在這個集體中人是作為個人參加的,能夠根據自己的愛好興趣而不是生存需要選擇職業,能夠全面控制和自由支配自己的生存條件,能夠全面控制和自由支配自己和他人所創造的財富,這種集體是自由人的聯合體。馬克思視野下的自由人聯合體實質上是一種理想意義上的存在,在我國現階段是不可能實現的。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集體既不是虛幻的也不是馬克思理想意義上的真實的集體,而是介于兩者之間,處于從虛幻的集體向真實的集體的過渡階段。在現實中虛幻的集體并沒有完全消失,還存在、政治腐敗等一些以集體的名義的現象,但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從根本上消除了階級壓迫和剝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從法律上規定了個人獨立的主體地位,個人在集體在社會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合法權利都應得到平等的維護。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集體從根本上說是為每個人的利益服務的,只是在具體的實踐中沒有處理好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導致一些不合理現象的出現,只要能夠協調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矛盾,就可以向自由人的聯合體這個理想目標不斷邁進。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集體主義的特點
首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集體主義不同于私有制社會虛幻的集體主義,主要指封建的整體主義。封建社會是以封建的宗法制度為核心的,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形成了血緣家族,血緣家族與國家制度相結合形成了以政權、專權為主要內容的等級森嚴的宗法制度,反映到文化和價值觀領域就表現為以維護國家、民族和貴族權力為中心的整體主義,個人要絕對服從宗族國家的整體利益。這種整體主義的價值取向雖然形成了中華一體的凝聚精神,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團結一致、奮發向上,但卻是一種被極度扭曲了的價值觀,因為它忽視了個人作為感性生命存在最基本的生命意志和生活需求,個人在實現整體利益的過程中自我已經不存在了,這與我們現在所講的集體主義是有著本質的不同的。
其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集體主義不同于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傳統的集體主義。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國家、集體、個人三者是一種單向度的關系,國家統包集體、集體統包個人、個人依附于集體、集體依附于國家,這樣的利益關系使所有的利益必須依附于國家利益,過于強調集體利益,片面強調個人單方面的義務,集體主義只是個人的行為原則,集體主義過去往往只是用于衡量個人行為的道德性,很少用集體主義對人格化的集體進行道德評判,使人們產生集體主義只是個人無條件服從集體,而集體可以完全不顧個人利益的錯覺,由此忽視了個人利益的實現。
再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集體主義不同于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利己主義。人類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后,強調個體利益的個人主義得到了極大的張揚,個人主義理論是與集體主義的針鋒相對性。個人主義者認為集體主義反對個人、輕視個人,必須以個人主義來取而代之。個人主義總是標榜自己在強調個人至上的時候僅僅是強調個人在價值、尊嚴、自由及平等方面的獨立性,不以傷害別人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個人主義者往往以犧牲他人和社會利益來滿足一己私利。而集體主義并不因強調集體而無視或壓制個人,個人的價值、尊嚴、自由和平等也是集體主義的基本內涵。它不是像個人主義那樣抽象地談論個人問題,而是把這一切放回到社會歷史中,從人的社會實踐活動中來談論這一系列問題。
三、市場經濟下集體主義的困境及其實現途徑
集體主義價值觀是適應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對于協調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矛盾,解決社會沖突,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必須承認,集體主義價值觀在一部分人心中是相當淡漠的,特別是在今天各種不同價值觀的競爭中,集體主義價值觀缺乏吸引力。
集體主義價值觀理論本身缺乏說服力。我們對集體主義的內涵和表述,總是簡單的歸結為幾個方面,不斷機械的加以轉述。
集體主義價值觀缺乏可操作性,人們常常把集體主義當做是一種說教的形式,沒有進入人的實際生活,與人的切實利益相結合。集體主義的實現更多的是靠人自身的道德修養,但是道德只是起到約束指導的作用,不具有強制性,集體總是強調要尊重和滿足個人的合理需要,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常常是空的口號。要優化集體主義的這種現實境遇就要加強制度上的約束力,把集體主義的要求落實到具體的措施、制度和法律上,從法律上明確規定個人與集體的權利與義務,對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明確劃界,使個人行為要一定可靠的節制和約束,使集體對個人需要的滿足能夠落到實處。
集體主義的宣傳沒有廣泛的群眾性。現在我們對集體主義的宣傳大多數場合下就是以個別英雄榜樣做例子進行說明,這就給人一種印象,集體主義僅僅是孤立的個人現象,僅僅是對個人的表揚,沒有情感上的共鳴,集體主義與大多數人分離了,給人生硬說教的感覺,久而久之,人們就對集體主義的宣傳產生了逆反心理,也不會自愿的把集體主義的價值觀作為自己的行動向導。
我們不可否認,集體主義也是產生腐敗的根源之一。在集體中要保證辦事效率,必須設立一個領導,在實際的操作中領導的存在,往往造成了權力的過度集中,領導的智慧代替了集體的智慧,領導的決定代替了集體的決定,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一切事情都以集體的名義堂而皇之的進行。集體全體成員的財富被集中,對這些財富進行再分配時根據的不是民主公平,而是領導者手中的權力。要克服這種現象首先領導者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理解體會集體主義的深刻內涵并能夠把集體主義的要求付諸實踐,其次,加強法制建設和法律的執行力,強化法律監管,再次,以合理的制度來保障集體主義價值觀的實現,是集體主義的原則制度化、具體化,使集體主義的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強大的道德輿論壓力,使腐敗分子孤立無援,真正感到人言的可畏,沒有膽量勇氣與廣大人民群眾為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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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蔣旭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集體主義研究概述[J].哲學動態,1999,(5).
〔關鍵詞〕市場經濟立憲主義立憲主義的實現
毋庸諱言,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已進入縱深發展的階段,市場體制的運作畢竟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實踐,具有濃厚的工具主義色彩。因此,對經濟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價值內核無疑顯得至為迫切。它關涉到市場經濟的品質和社會效果,意義甚殊。本文旨在通過對傳統儒家思想與立憲主義兩種價值立場進行比較、評析。從而對我國市場經濟價值取向的應然性選擇作出判斷。
一、立憲主義:價值與制度的聚合
立憲主義的概念起源于古希臘、古羅馬。立憲主義的概念及其內核經歷了一個歷史演變的過程。1立憲主義的概念及其內涵的界定是憲法學者一直存在爭議的命題,其中涉及到憲法術語的使用和變遷問題。“憲法的基本用語概念與歷史發展同時發生變化,其特征尤其在于它與憲法原理的變化具有同步性。也就是說,憲法原理隨歷史發展發生變化,而基本用語的概念又隨著憲法原理的變化而變化。”
2但是,就總體而言,有三點是能得到共識的,
首先,立憲主義決非是單純的憲法和有關憲法制度的制定活動。從這個角度而言,立憲主義與立憲是有區別的。它不僅是一個靜態的過程,還包括憲法的宣傳、實施以及監督保障等動態過程。
其次,從內容上看,立憲主義要求憲法包涵人民自由權、財產權,安全權和社會權的確立,包括對政府權力的制衡原則等等。體現著實質正義。
最后,就立憲主義概念的內部結構而言,立憲主義不僅是一個設計精致規范嚴密的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它還應是一整套體現自由和制衡精神的價值體系和觀念體系,是制度和價值的聚合。
考察立憲主義的演變歷程,我們不難發現,近代立憲主義向現代立憲主義的轉變是以1919年《魏瑪憲法》為主要標志而逐步實現的。它是發軔于古希臘立憲概念的形式化、3經中世紀宗教理念滲透和近代立憲實踐的演習而不斷實質化的產物。可以說,立憲主義的價值內核是隨社會生活的演進而日益豐富的。社會生活的發展史無疑是一部經濟關系的演變史。立憲主義與經濟活動之間存在著歷史的先天的聯系。誠如恩格斯所言,“如果說我們的法律的、哲學的和宗教的觀念,都是在一定社會內占統治地位的經濟關系的或遠或近的枝葉,那么,那些觀念終究抵抗不住因這種經濟關系的完全改變而產生的影響4。”恩格斯精辟地闡述了意識形態與經濟形式的辨證關系,為我們研究立憲主義與市場經濟的關系提供了理論框架。
現代立憲主義的日益完善無疑確立了以下幾個原則。
1,自由的保障需要國家合理干預,這是古典自由主義對市場經濟的滯后性和盲目性回應的結果,是立憲主義的重要內容。
2,人權的相對化以及社會權的凸現;其中社會權的強調是以魏瑪憲法為肇始以法國憲法和意大利憲法為主要體現的。它的出現是現代立憲主義對市場經濟的契約自由等原則的限制和糾正。
3,議會的充分重視;議會在一個立憲主義國度里是各種利益主體平等博弈的法制化場所,現代立憲主義對議會的強調體現了經濟民主與經濟自由的原則。-當然,現代立憲主義的諸原則的歸納完全是比較意義上的。它是對近代西方立憲理念中絕對自由權的反撥和重新審視的結果。嚴格說來,現代立憲主義是以自由主義理論為基本框架并植入民主主義學說的精髓而形成的一整套制度體系和價值體系。它包括制度的設計、人權的保障、權力的制衡、文化的培育及傳播等等。是價值與制度的完美聚合。它不僅能通過立憲并以之為核心建立一整套內在統一的法律體系對市場經濟進行有效規制,更重要的是,立憲主義還是一系列以自由和民主為基本內核的價值理念的載體,具有文化、意識形態等方面傳播與導引功能。而這一切對于培植契合現代市場理念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意義甚巨。因此,就功能主義的立場而言,立憲主義既是一個規范系統又是一個反饋和評價系統。而這雙重功能是無法從儒家思想的現代詮釋中獲致的。更重要的是,`儒家思想是專制統治的產物,而并非如立憲主義那樣內生于市場經濟之中。倘剝離其政治體制的支持,它僅僅是“中國人的價值系統”5而已
二、市場經濟;機制和觀念的匯合
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是一個經濟現代化的過程,經濟現代化的內涵是多相的。它包括經濟體制的現代化和由經濟體制決定的經濟觀念的現代化。在我國傳統的社會結構里具體表現為計劃體制和官本位思想。而這些都是與市場經濟的內在價值相沖突的。在當前,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已是舉國上下的共識。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需要一個完善的自足的法律體系作為制度環境,而以憲法為核心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正契合此要求。從這種意義上說,市場經濟與立憲主義的結合使經濟發展有了合憲性和結構性。但是,這并非市場經濟的全部,任何外在形式的運行都需要內在的動力。市場機制亦不例外。它的發展無疑有著一系列的價值目標為支持。這些價值目標是由市場機制本身的內在規律決定的。如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地位的平等性和契約自由等等。立憲主義則通過立法的方式將這些規律制度化,并輔之以法制宣傳將其內化到公民的行為模式中去。
我們說,市場機制運行的理想狀態便是市場和政府間的均衡式和諧。市場經濟有其自身的邏輯和價值。作為政府在采取何種管理模式的選擇時對此不應忽視。市場經濟的相對獨立性與立憲主義的關系主要決定于以下因素,1,市場經濟的自發性。2,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劃分3,權力有可能濫用的原理。從經濟與政治的衍生史來看,立憲主義無疑是最佳的選擇模式。對于立憲主義的認識需要我們“不能僅僅看到作為制度、程序等技術性設施的一面,而忽略其所蘊涵的價值及其道德基礎6”。一般而言,市場經濟的發展是立憲主義在以下方面有所作為。
首先,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需要多元的平等的利益主體。市場主體的獨立地位的確立在我國這個缺乏自由傳統的國度里意味著思想領域內的重大變革。因為獨立的人的概念在以儒教傳統為基本意識形態的社會結構中從未真正確立過。傳統中的人囿于由婚姻和生育所結成的網狀的社會格局里。這種格局“好象是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的波紋”7。使其喪失其獨立人格。產權制度也是家長制的。無財產之獨立便無人格之獨立,立憲主義的任務就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確立財產權及人格獨立與自由的基準。世界各市場經濟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市場機制的日益完善無不伴隨著制度的確立及完善過程。并且這一過程無疑得助于一種適合于人格獨立的新教倫理8。這種宗教改革的意義在于通過爭取宗教自由和宗教寬容而使“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現解”成為可能。而這一切是市場經濟所必要的。
其次,市場經濟需要無特權的市場主體和平等協商的交易品格。這意味著,一方面,當國家作為市場主體參與到經濟活動中時,應遵守同樣的市場規則而無法律外的特權。國家主義所產生的弊端則可以避免。另外,當國家作為市場的調控者和裁判者身份出現時,無論制定市場規則還是居中裁判,都應重視相對人的平等參與和平等保護,保持信息公開化。這要求立法和司法在一種能確保自由和民主的制度下運行。任何制度“都不是從屬地為預先給予的集體或分配性共同利益提供利益的穩定化,它主要起到防止單方面的,即是說非正義傾向的作用9。”而立憲主義恰恰能提供這種制度。
首先,憲法對平等權的配置為市場主體的人格獨立提供根本法依據并使之落實到具體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去,平等觀念必然會隨著制度運作而深入人心。這已成為現代憲法的特征性事實。“權利法案規定了法律的平等保護原則,但是權利法案的觀念遠遠超出了這些10。”赫爾穆特施泰因貝格對美國的《權利法案》的評價便可見一斑;
其次,立憲主義還是一種價值體系,這些基本的價值觀都是西方人文傳統與市場運作的產物。這些基本價值對于沖破傳統文化中對平等權利觀的種種思維壁壘是必須的。
最后市場經濟是一種開放型經濟。世界經濟貿易一體化需要一定程度的經濟互動和市場接軌。而這對于有閉關鎖國傳統的中國來說,與其是制度建構的問題,毋寧說是觀念轉變的問題,立憲主義無疑在這兩方面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國現行憲法對改革開放的規定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國人觀念的沖擊,便可見一斑。
三、立憲主義、市場以及傳統立場
無論從何種角度對我國傳統社會和傳統文化進行審視,都不能自然的導引出立憲主義和市場理念。這當然是我國傳統的生產方式決定的。因此,可以確切的說,立憲主義和市場理念倘單單從意識形態層面進行定性,無疑,它是西方文化(主要是宗教文化)在其具體生產方式和利益沖突中邏輯的產生的。有其哲學的、文化的、宗教的基礎。是西方價值的載體。因此嚴格的說,立憲主義面臨著一個民族化、本土化的移植問題。在此問題上,世界各國的憲法實踐為我們提供了三種模式:
1,全盤西化式。即不考慮立憲主義賴以生存的文化背景,與自己的傳統文化進行決斷式的背離。這在殖民地國家的制憲過程中表現得尤為明顯。
2,全盤拒絕式。即:過分強調文化的相對性,對本國傳統文化不作任何否定式評價。這在傳統文化積淀非常深厚,且其政治制度的合法性也建立于其上的國家,表現得較為明顯。
3,辨證吸收式。對本國文化進行反思性評價,以拿來主義的姿態吸收外來文化的合理性,從而實現兩種文化的協調融合。這是大多數對立憲主義移植成功國家的普遍經驗。對于立憲主義對文化碰撞采取何種途徑,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傳統是一個國家、社區或群體歷史經驗的總結,反映了該單位的生產方式和由此產生的人際關系狀態。傳統是如此重要,其影響如此之大,以至人們不可能完全將它忽略掉。11因此,該途徑的選擇倘脫離了具體的“語境”進行價值評價無疑犯了形而上的錯誤。其實,“各種制度并沒有固定的優點,就它們本身而言,它們無所謂好壞。在特定時刻對一個民族有益的制度,對另一個民族也許是極為有害的。”12對待立憲主義的移植也應持此立場。
在我國這個傳統文化極為深厚的國度里,先天的決定了只能選擇第三種方案。即:對本國傳統文化及其價值體系進行反思性審視,然后實現與西方立憲主義合理內核的順利嫁接,從而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立憲主義。對于市場經濟與傳統定位的問題。筆者認為,作為一種交易規則的市場形式,在我國傳統社會里是長期存在的。而且,在這些交易規則背后是以傳統價值體系為支持的。如傳統價值中的團體本位主義傾向重義輕利思想等。但是,市場經濟不僅是一系列規則與機制的聚合,更重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完整的符合立憲主義價值觀的市場觀念的聚合。這些是無法從傳統文化中自然導出的。當然,某些傳統價值觀可能對市場主體的觀念和行為模式產生影響。如傳統的義利觀等。13但是,從事物的實然性而言,“儒家‘重義輕利’的思想其實只是一種人格理想,社會中只有少部分儒家知識分子奉行而已,在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主要是常識理性,這種常識理性承認人民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始終在中國人經濟生活中起規范人們行為的作用。”14然而,這些稍具市場特征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只是以自給自足為特征的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產物,具有一定的歷史局限性,倘不在體制下進行現代詮釋,是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的。
四、市場經濟:立憲主義實現的價值尺度
如果我們靜心對西方立憲主義的產生及演進進行考察,不難發現,無論立憲主義制度建構過程還是價值嬗變過程都無可避免地貫穿于市場經濟的發展史之中。“政治、法律等的發展是以經濟發展為目的的。”15這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反映。立憲主義作為法律制度和法律觀念的集合體也不例外。
首先,立憲主義的實現,必須以市場經濟為價值導向。立憲主義通過立憲的形式確立公民的獨立人格和廣泛的自由權利,并提供了政府制衡的范式。立憲的過程是一個觀念傳播與價值滲透的過程。對于孕育和確立有利于市場經濟的精神有著重要意義。同時,市場經濟的推進也促進了市場主體的獨立意識和權利意識,對立憲主義的各項制度的運作與完善意義重大。如人大制度等等。立憲主義如果從立法層面考慮,它作為政府的一項權力活動,只能是“能與運行中的市場相容的活動”,否則,“這些活動必須統統排除掉。”16但總而言之,“沒有國家的法律秩序,經濟制度,尤其是現代經濟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17有了,對政治干預經濟的權力作了嚴格的制度限制,給經濟自由和財產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其次,立憲主義的實現,必須以公民的主體意識和權利意識的覺醒為前提條件。在以義務本位和計劃經濟為顯著特征的政治經濟體制里,縱有立憲之名也無之實,立憲主義是無法真正實現甚至無法立足的。其原因關鍵在于缺乏制憲和行憲的心理和意識基礎,。歷史表明,立憲主義是商業發達的政治產物。古希臘與古羅馬諸共和國的政體的不斷完善是完全建立在其商業繁榮的基礎之上的。市場機制的運作使一些觀念得以強化,如產權意識,平等交換意識和契約自由意識等等。我國市場經濟的初步發展對現行憲法的挑戰便可見一斑。(我國現行憲法的幾次重大修改無不是對市場經濟發展的回應)。這樣,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沒有商人階級的形成、成長、壯大,及政治上的覺醒,也就沒有清末的立憲運動”了18。公民在經濟活動中不斷強化的主體意識和權利意識反映到制憲和行憲過程中具體表現為:一方面,市場主體經濟利益多元化,需要一個解決利益沖突和平等表達權利意志的法定場所,這無疑有利于議會制的建設。另一方面,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必然要求憲法地位上的自主性,這對憲法在自由和人權上的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市場經濟作為一種有其自身發展規律的經濟形態,需要在市場和國家之間劃定界限。作為市場與政府間的橋梁,它通過立憲的形式將國家管理經濟的權力法制化,并以一些普遍的憲法原則把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界限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來。
最后,隨著世界經濟、貿易一體化的進程加劇,市場經濟體制面臨著與世界接軌的趨勢。這對立憲主義提出更高的要求。即:伴隨著經濟市場的國際化,憲法的某些內容或某些部分是否也存在與國際接軌的可能?我們知道,上層建筑是一定經濟基礎的反映,而經濟基礎從形式和內容可以分為經濟體制和經濟制度兩部分,同樣的道理,上層建筑也可分為政治體制與政治制度兩部分,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雖然會引起政治體制的變革,但并不必然引起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變化,相反,它對于不斷完善其相應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義。19因此,隨著市場經濟的國際化,也必然要求在憲法的內容和體制上與世界各國憲法發生互動。比如,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對權力的制衡,對市場體制和市場規律的確認等等。這些無疑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也是立憲主義在價值和制度方面具有一定國際性和普遍性的重要體現。
五、結語及其評價
無疑,市場經濟與立憲主義的關系是先天的孕育于市場發展的歷史之中的一種社會現象。市場經濟無論其基本價值還是具體制度都與立憲主義內在契合。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其特征決定著立憲主義的發展程度和方向。這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重要體現。而且,立憲主義作為一種價值體系和制度體系的結合體,有著自己的獨立價值觀,并對市場經濟本身具有的某些先天缺陷進行糾正。正是由于市場經濟和立憲主義的和諧發展,使得現代社會的具有一些任何歷史時期所未有過的優越性,而這些恰恰正是我國市場經濟和立憲主義發展的方向。
參考書目:
1參見韓大元著,《亞洲立憲主義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7頁。
2參見(日)杉原泰雄著,渠濤等譯《憲法的歷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頁。
3古希臘的憲法主要指國家結構的活動,并非現代意義上的基本法概念,徒具形式意義。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02頁。
5參見余英時著,《錢穆與中國文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頁。
6參見劉軍寧著,《市場與》,引自《市場邏輯與國家觀念》,三聯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頁
7參見著,《鄉土中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頁。
8有關宗教理念對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影響詳見德國著名學者馬克斯。韋伯的《宗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江蘇人民出版社。
9參見(德)奧特弗利德˙赫費著,龐學銓等譯,《政治的正義性》,上海譯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頁。
10參見(美)路易斯·亨金、阿爾伯特·J·羅森塔爾編,鄭戈等譯,《與權利》,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260頁。
11參見(美)希爾斯著,傅鏗、呂樂譯,《論傳統》,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頁。
12參見(法)勒龐著,馮克利譯,《烏合之眾》,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年版,第69頁。
13有關儒家的義利觀問題詳見陳鵬生、反町滕夫主編,《儒家義利觀與市場經濟》,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6年版。
14參見著,《現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國出版社,1998年版,第203頁。
15參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集,第506頁。
16參見(英)哈耶克著,楊玉生等譯,《自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頁。
17參見(德)馬克斯?韋伯著,張乃根譯,《論經濟與社會中的法律》,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