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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就如何加強大學生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以期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
關鍵詞:
創業教育;法律環境;法律教育
現有的創業培訓中比較注重創業精神和品質的強化,更多地關注企管、金融、財會、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對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關注較少。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導致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淡薄,創業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創業過程中誤入歧途。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目的是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導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身利益。
一、創業中法律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
創新已成為當今中國的最強音符,創業也已轉化為大眾的迫切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是,創新創業教育蓬勃開展,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有著諸多優勢,也是自身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一)創業教育的重要性
創業能力是一種生存能力,創業教育是一種培養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創業教育被稱為學習的“第三本護照”,和學術教育、職業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了解當前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認識到創業是解決中國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具體來說,就是培養自信心、培養積極的處事態度、培養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社會責任感、培養競爭意識和競爭精神、培養堅韌不拔的毅力與品質。這些正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對于創業者,從尋思創業伊始,必須充分認識分析創業環境,因為創業成敗與創業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創業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往往更重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人口環境、習俗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環境等,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創業者要全面考慮,能利用的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不能違反的要嚴格遵守,創業者對社會環境利用得越好,創業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條件下開展的各種經濟活動,無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導、規范和保護之下才能正常進行和取得預期成果。企業創業活動同樣是在一定的法制環境下進行的,創業者必須考慮法律的這種影響和作用,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因此,加強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非常必要。
二、創業初始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經過一番躊躇滿志的構想,開始準備創業,這就進入了創業初始階段了,創業者首先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不僅會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糾紛,嚴重的話還會危及企業生存安全。創業者不必了解有關法律的所有內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關鍵內容與新辦企業有關就夠了,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主,要知道法律不僅對企業有約束的一面,也同樣給予你的企業以法律保護。
(一)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比如開網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區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有關地方規定,這樣有助于更好地選擇創業地點,以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大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部分相關法律的教育與培訓應重點放在各種不同經濟組織的具體特點,包括責任形式、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設立條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資協議、經營管理等內容,讓大學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斷,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具體規定準備資料,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二)關于資金、設備場地等相關法律問題
大學生在創業初期籌集創業資金時可能涉及銀行貸款、財產抵押等問題。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等出資,以及在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些都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有關票據、合同、擔保、出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等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精簡優化法律教育培訓內容,讓創業大學生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掌握應用關鍵的法律知識,至于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學習、熟悉及應用,有待引導大學生遇到具體的經營問題能夠做到尋找相對應的法律文件,邊學邊用,做中學,學中做,從而在創業過程中不斷提升法律水平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創業經營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創業初期階段以設立某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為主,完成行政審批企業登記手續,這僅僅是創業的開始,打好基礎后,接下來要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同理,創業者不得不面對許多不可避免的法律問題,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視,極有可能使新設立的企業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令企業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認識把握好下面幾個法律問題無疑有助于創業成功。
(一)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
創辦的企業進入經營階段后,創業者也就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日趨完備,不少法律法規都或多或少從各個不同方面規范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現舉二例說明履行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也就展示了對創業經營階段中法律教育培訓的意義所在。其一,創業者必須依法納稅。任何企業,都要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及時、足額納稅是創業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也是創業企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創業者要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條例》,明了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和權利,這些責任概括起來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開設銀行賬戶、依法報送財會制度、依法設置財簿、依法報送財會核算資料、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或解繳稅款、依法實施發票管理、依法使用稅控裝置、依法結算稅款或提供擔保、依法接受稅務檢查等。其二,創業企業務必尊重員工的權益。市場競爭、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員工的素質和積極性,在勞動力流動加快和競爭加劇的形勢下,優秀的勞動者越來越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爭奪的重要資源,所以新開辦企業一開始就要特別重視尊重員工的權益,踐行以人為本的經營之道,自始至終培育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的困難和損失。至于法律層面而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相當多的條文明確規定了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義務,比如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依法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與糾紛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
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利用企業資源,為社會創造財富,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與服務,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幾乎都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范,創業者要盡可能地了解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和保障企業利益,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會使企業陷入歧途,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創業者了解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很多,這里著重強調幾部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作為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廣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擇其中一二說明。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創業者重點了解熟悉消費者的權益和經營者的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教育培訓中側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競爭中觸犯了法律底線;至于《產品質量法》的教育培訓中則應強調創業者了解熟悉國家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與制度,要創業者熟悉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不得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禁止性規定,履行作為性義務和不作為性義務。限于篇幅,其他相關法律不再累述。總的原則就是要精選核心的、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與條文,有的放矢,讓大學生易學易記,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運用能力轉化為創業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決糾紛
創業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內開展管理活動,對外發生經濟聯系,都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難免會有各種摩擦矛盾、爭議糾紛。因此創業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處理爭議糾紛,熟悉掌握法律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更要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的法律意識,還要有各種相關預防措施及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業利益。以《民事訴訟法》為例,在具體的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大學生理解并掌握訴訟制度、原則、管轄概念、訴訟程序,實訓模仿撰寫訴訟文書,能夠獨立進行訴訟,最終具備用訴訟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
作者:姚興良 單位:無錫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商學院
參考文獻:
【關鍵詞】 PPP模式 基礎設施 民營資本 融資模式
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基礎設施供給不足對經濟發展的限制效應再次突現出來,單靠政府的財政力量將無法滿足這些基礎設施所需的巨額投資,并且投入后政府還有可能承擔巨大的赤字風險,特別是在教育、醫療、衛生、能源、環保、交通及其他公用設施是所需資金的短缺,都為國內外社會資本以PPP方式參與公共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提供了良好的契機。
1. PPP融資模式及其主要特點
1.1 PPP融資的概念
PPP融資方式最早是由英國政府提出來的,是政府部門通過與私營機構建立一種合作伙伴關系來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一種方式。項目對私營機構的補償是通過授權私營機構在規定的特許期內向項目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回收項目的投資、經營和維護等成本,并獲得相應的利潤。王灝根據私營機構在項目投資中的參與程度和風險不同將PPP融資方式分為三大類:外包類PPP項目、特許經營類項目和私有化類PPP項目。外包類投資是指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參與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任務;特許經營類指私營部門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并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分擔風險,共享項目收益;私有化類指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所有權永久歸私人所有,私營部門承擔的風險最大。
1.2 PPP融資模式的特點
與其他融資模式相比,PPP融資模式具有以下的特點:首先,可充分吸收私營資本。PPP模式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私營部門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的加速建設及有效運營,這為私營部門提供了一個穩定的投資市場,必然可以吸引到大量的私營資本參與到基礎建設投資中去。其次,采用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可以在工程過程中有效推行全壽命周期管理。PPP項目的合同期限通常是根據基礎設施項目的壽命、投資回收期確定的,而基礎設施的合同期限一般都長達幾十年,這可以向政府提供全套的工程信息,有利于在建筑行業推動全壽命周期管理。再次,采購過程靈活多樣,可對工程做出及時變更,確保公共部門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PPP合同中會有一些條款賦予公共部門保持靈活性的關鍵權利,可根據現實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工程設計,滿足群眾的最大需求。第四,融資類型多種多樣,如BOT、BT、DBO、PUO等,可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類型予以選擇。
2. 我國城市基礎設施PPP融資模式可行性分析
2.1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1.1政府的思想觀念尚不成熟。當前,我國的大型基礎設施的參與方大都是國有的大型建筑企業或其他國有企業的附屬建筑施工單位,私營企業真正參與到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并不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是私營企業涉足最少、進入最難、最難以發展的領域。
2.1.2市場競爭機制尚不健全。就目前而言,我國在基礎設施建設的實踐過程中,缺乏一套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程序和制度,對于市場競爭的主體、競爭的標準還沒有一個有效地官方文件予以明確,造成現行的市場競爭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
2.1.3特許經營權管理和市場準入制度亟待規范。我國目前的特許經營權管理文件尚未對特許經營的內容、范圍和特許經營制度的產權歸屬做出規定,政府還需改善招投標管理辦法,使基礎設施建設招投標更加透明規范。
2.2 PPP融資方式在城市化進程中的有效性分析
2.2.1拓寬了城市建設資金融資渠道,減輕了政府財政壓力。實行PPP融資方式后,可以從根本上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更好的滿足市民的不同需求,同時原來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可更好的用于經濟發展和其他市政建設。
2.2.2可以及時滿足社會和公眾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長期以來,公用壟斷企業效率低下,服務質量差是一個普遍現象,政府退出此項服務,而是站在一個規劃協調者的角度,可以更好的體現以人為本的發展思想。
3. PPP融資模式在城市化進程中應用所要注意的問題
3.1制定相關的法律文件,推行適合城市化進程的不同PPP融資模式
PPP項目的法律關系非常復雜,在項目的不同環節會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問題。有些問題在國家頒布的特許經營的法律規定中有統一的規定,但更多的仍是通過不同項目領域內的我國其他法律或現有行政法規來管制,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總歸性規定、地方法規、專營辦法、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招標投標相關法律、土地相關法律、項目公司設立相關的法律、外匯相關法律、稅收相關法律、爭端解決相關法律、環境相關法律、擔保貸款融資相關法律和定價相關法律。然而,雖然PPP項目法律眾多,但是仍然有部分法律會和國家的其他法律產生沖突。國家也應設立相應的PPP管理部門,對 PPP項目實行統一管理,以使工作規范,加快PPP項目的推廣。
3.2建立、健全投融資中介服務體系,為大范圍推廣PPP融資模式建立社會服務基礎
PPP融資方式多種多樣,涉及的參與方多種多樣,有東道國政府、項目公司、項目實際投資者、管理公司、工程公司、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設備原材料供應商等,這就要求工作人員具有廣泛的較復雜的金融、財務、工程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專業的人才隊伍是PPP項目得以順利進行的保證。因此,要促進PPP項目的發展,加快投融資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首先要加強對市場投融資服務咨詢公司的管理,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為PPP項目在我國的順利發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其次,PPP人才的培養離不開高校的支持,只有通過高校的人才培養才能為PPP專業人才的最終成長夯實基礎。最后,國家要加強對PPP融資模式的宣傳,對國際上的成功的和失誤的PPP融資案例加以總結歸納,形成適合中國社會主義市場規律的新型PPP融資方式。
3.3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國家政策是實現PPP項目運作的必要條件
首先,要加強政府職能的轉變和合理定位。由于PPP項目的性質,只有項目所在國政府下放和解除各種審批權限,才能切實有效的減少行政手段對市場的干預,促進PPP項目的發展。其次,要放寬政府的扶持政策。PPP項目不是“民進國退”,不是政府完全退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的投資者組合多種多樣,不僅有國外的財團和金融機構,也有不少國內的大型民營企業,然而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由于中國PPP融資方式具有立項周期長、手續多、回報慢的特點,如果政府不能適度放寬國內的投資政策,勢必會減少國外投資者的興趣,增加其市場風險。因此,我們可以適度放寬投資限制,吸引更多的國內外投資者。再次,由于我國絕大部分企業缺乏激勵約束機制,管理方式也有待于進一步發展完善,無法有效的投入到基礎設施的建設中去。因此,政府還需加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加快民營建筑企業的發展壯大,構造一個主體層次多元化,產權明晰適度競爭的市場結構。
3.4建立PPP項目財務評價體系
從項目財務角度分析計算項目的財務清償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判別項目的財務可行性。PPP項目往往都是資金投入巨大、建設經營周期長、社會影響廣泛的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因為涉及到外資和民營企業,我們在可行性研究財務評價時要與一般項目的財務評價予以區別。具體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第一,PPP融資項目涉及到投資方和政府,不同角色的定位決定了財務評價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私營企業和政府的可行性研究周期的不同。第二,PPP項目投資方往往是多家私營機構組成的大財團,參與者眾多決定了受益者也多,財務評價結果要充分體現參與者的受益情況。第三,眾多風險因素影響現金流。風險的分擔方案將直接決定各種參與者的收益,PPP項目的時間跨度較大,風險在項目發展過程中會發生各種各樣的變化,計算項目收益時要充分考慮到上述變化。
參考文獻:
[1] 張啟智、嚴存寶:城市公共基礎設施融資方式選擇[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
關鍵詞:信息不對稱;審計;誠信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7.49 文章編號:1672-3309(2011)07-115-02
現代審計是審計發展的一個新階段,是委托方和審計方之間的一種關系,在這種委托關系中,由于雙方擁有的審計信息不對稱,就有可能產生審計尋租、合謀、博弈等不良行為,違背資源配置的競爭性、公正性、公平性原則, 從而產生審計風險。
一、 審計信息不對稱導致誠信危機
誠信是社會秩序良性運行的基石,是維持交易雙方利益平衡、保持社會公正的必要條件。因此,誠信原則受到了古今中外不同社會主導價值觀的普遍推崇。[1]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不守誠信的現象常有發生。這主要是由于堅持誠信需要支付道德成本,特別是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經濟人”常常為獲得“效用最大化”,而不會為誠信支付較高的道德成本。
當今社會,各種誘惑不斷侵蝕著人的“誠信”,特別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常常引發失信的行為。由于誠信原則對失信的控制是以信息不對稱為假設和前提的,所以,在交易各方掌握的信息完全相同或大體相當的情況下,失信發生的機會相對較小,也就不存在是否誠信的問題。而只有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欺詐行為被揭穿的可能性較小,失信發生的機會相對較大,信息優勢方才會面臨是否堅持誠信的價值選擇。
一是審計信息不對稱的誠信問題。被審計單位不提供審計需要的信息甚至提供假信息。二是由于審計人所得報酬與違規懲罰額間存在較大的差異,二者之間存在相對的不均衡,在審計人缺乏誠信、道德和法律意識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導致審計的誠信危機。
審計誠信實際上是審計主體對審計客體兌現自己諾言的過程。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相對于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會計信息的制造者往往在會計信息的獲取時間、內容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會計信息的制造者直接參與公司的運作管理,掌控著企業經營活動,對企業內部的各種信息有著比較全面的了解。但會計信息使用者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獲取信息只能通過會計信息制造者提供。在這種情況下,會計信息制造者為規避某種懲罰或為獲得某種利益,就可能出現“道德風險”,違反誠信原則,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2]
二、信息不對稱與審計風險
信息不對稱是經濟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現象,其主要表現在:有關交易的信息在交易雙方之間的分布不對稱,一方總是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相關信息。依據所存在時間與契約簽署時間的不同,可以將信息不對稱分為外生和內在的兩種信息不對稱。[3]無論是外生的還是內生的信息不對稱,都易產生逆向選擇的問題,產生道德風險。在審計方面,這種信息不對稱狀況下,容易產生審計風險。審計風險由兩方面風險構成:一是財務報表本身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二是審計人員審計后認為該報表并不存在重大錯誤和漏報的風險,即審計風險是客觀和主觀的結合,客觀存在可以通過主觀努力去調節,但主觀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則的約束。[4]
三、 審計風險防范的政策建議
1.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研究表明,審計人是否會利用信息優勢而采取尋租行為,取決于審計成本、審計收費、處罰以及訴訟引起的損失等因素。當審計欺詐行為引起的法律訴訟給有關審計人員帶來高額損失并嚴重損害其聲譽時,審計尋租行為會減少。因此,應加快完善審計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審計執法力度,提高審計人提供虛假報告的違法成本。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法規框架內不斷提高失信的成本,提高審計質量才會成為審計人員的理性選擇。
2.進一步完善監督體系
有效的監督是規范各項市場行為的堅實基礎和保證。[5]一是要優化內部治理結構,加強對經營者的經營和信息傳遞等行為的監督,保障所有者的利益。就企業而言,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成立監事會,建立完善的獨立董事制度,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職能,尤其是要加強對經營者行為和信息披露的監督。同時,要加強對審計工作各個環節的有力監督,減少因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一系列風險問題。就各審計組織而言,應積極建立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加強在承接業務階段、執行業務過程、審計報告階段的審計。二是加強外部監督。積極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進一步強化和規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加快理順社會審計的監管體系,積極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和行政監管職能,加大處罰力度,增強法律法規的威懾力。
3.進一步優化審計環境
建立健全完善的審計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增加市場的競爭力和透明度,創造良好的市場氛圍,通過市場手段來規范審計中各種不規范和不道德的行為。在有效資本市場中,有誠信的審計人員能得到市場的認可,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節約更多的談判成本,可以獲得更多的審計誠信收益。
4.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和技能
審計人員的素質和技能是關系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在現代審計中,雖然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獲得重大突破,但是會計信息系統的審計依然由審計人員來執行,并起主導性的作用。在會計信息化條件下,特別是在現代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情況下,誠信審計對對審計人員知識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熟悉地掌握相關法律法規,還應當掌握計算機操作,以及數據處理和管理技術,并能及時有效的解決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參考文獻:
[1] 胡曉萍.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誠信成本和價值選擇[J].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5).
[2] 陳鶯.信息不對稱下會計誠信問題的思考[J].津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02).
[3] 裘偉廷.審計信息不對稱與誠信審計[J].貴州財經學院學報,2004,(04).
法律制度直接影響著金融生態,發展金融生態的前提就是要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一、完善法律制度對金融生態的意義
金融生態的說法,就是借用生態學的提法來對金融環境進行的一定描述,用來對金融運行相關環境要素進行表述。協調的市場,穩定的經濟環境,加上完善的法律環境和信用環境,就構成了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其中,法律環境是決定金融生態生存與發展的直接因素。完善的法律制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增強金融生態自我的調節功能,降低交易費用,提高交易率,推動金融生態的發展。不過,適宜金融生態發展的環境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需要我們不斷地進行研究,適當的對法律制度進行調整,不斷規范金融行為。金融運行的相關環境因素,都需要法律制度予以調整;金融機構的健康、正常的運作,也離不開法律制度所為其提供的有力保障。法律制度的進一步調整和完善,能夠有效規范金融機構的相關行為,提高內控水平,優化金融機構,防止惡性競爭的出現。
二、金融生態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考
(一)建立金融產權法律制度,突出體現市場經濟原則,推動金融企業發展進程。金融發展的核心是產權制度,須從法律層面保證金融產權制度對市場原則的體現,明確產權邊界及權利、責任和利益。當前形勢下,金融產權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進,關鍵點是:
①在法律方面推動金融產權的多元化,消除金融產權所有制歧視的法律障礙,將不同性質的所有制資本介入金融的法律規定統一。
②調整涉及到金融主體構造的相關法律規范,如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等,突顯出股東在金融機構中的法律地位,突出其法律作用,落實股東對經營失敗負責的制度,明確其核心地位,解決金融機構所有者的缺位及內部人控制的問題,能夠依靠法律切斷失敗成本的轉移之路。
另外,強化委托和的法律關系,明確所有者及經營者分別的法律責任和相應的法律義務。
(二)加強法律對金融債權的法律保護,加快金融生態發展速度。首先,需要修改破產法,通過完善勞動法、社會保障法來保護破產企業的員工權益。另外,要能夠對“法人人格否認”制度進行運用,保證債權人對法人背后的真正債務人的民事責任追蹤。還要完善擔保法,從實際出發,在合理范圍內嘗試擴大擔保財產范圍,將權利質押納入擔保法調整的范圍之內。除上述之外,還需要對刑法進行相應的修改,擴大貸款詐騙罪主體范圍及其適用條件,進一步完善金融資產的刑事保護的相關制度。根據經濟、金融的發展要求,調整和規范貸款的程序、質量管理、責任人等,保證銀行和企業間的信用履約關系得到法律保護。鼓勵金融創新,對一些利于活躍金融市場的創新活動,規避風險的各種金融方法等,認定其合法。
(三)改進信用法治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信用,是金融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石,必須能夠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強化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從法律制度的安排上,保證規范管理和處罰的嚴厲性,在整個社會上形成一個重視誠信的氛圍,使金融機構不敢失信、不愿失信。關鍵是要加快征信立法速度,推進企業征信系統進程,完善個人征信系統和企業銀行賬戶的管理制度。征信立法分為征信業務法,征信產品促進法和征信產業管理法。
(四)提高法律管理效能,調整金融監管制度。盡快建立相關法律制度,不斷地進行修改和完善,明確相關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拓展其法律發展空間,如信托公司、財務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另外,還要加快建設監管問責制,進一步完善和修改金融監管的評估和考核制度,將監管主體的職責引導到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方面。最后,以監管效能的提高為核心,制定增強金融穩定性的法律框架,對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進行合理、科學的配置,并完善處置機制相關法律法規,圍繞“建立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的原則落實相關制度。從我國國情出發,盡快金立完善的存款保險、保障基金等相關法律制度,將國家承擔金融機構經營失敗的風險問題解決,減少政府承擔其經營失敗的負擔。當前整體形勢來看,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時機目前已成熟,需要按照全體參與、有限保障的模式來構建金融機構保險保障法。最后,為了提高宏觀調控的整體效果,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有效促進銀行資金的運用法制化,避免其它部門運用銀行資金從而造成倒逼局面,要從法律層面對銀行“多功能”使用再貸款進行制約,維護貨幣獨立性。為了能夠明確財政資金和銀行資金的區別,須盡快明確一些特殊機構的法律地位。另外,司法部門要提高相應的工作效率,體現訴訟經濟原則,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相應的期限內辦理和審結案件。
總結
目前來看,我國的金融法律制度在完善和改革的過程中,確實遇到了一些問題。我們也須不斷推進金融生態法律制度的完善,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構建合理的、高效的金融生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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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邱房貴.淺議我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J].廣西社會科學.2001(04).
一、強化煤礦日常安全監管,全區煤礦運行平穩
一是繼續堅持煤礦行業目標管理。年初制定并與煤礦企業簽訂《2014年目標管理責任書》,細化煤礦目標管理,明確煤礦全年工作目標與任務。二是強化煤礦分類指導。對已進入試運轉的溪福、核桃壩煤礦,加強其試運轉工作指導,督促企業積極完善相關專項驗收手續,確保具備綜合驗收條件。目前,溪福、核桃壩兩礦已通過省、市安全專篇驗收。其中溪福煤礦已經得到煤監局的安全專篇通過驗收批文,市經信委已組織專家對其進行了綜合驗收的現場核查。對已經正常生產的新鑫煤礦,著重從頭面核定、人員管理、產品產銷方面加強協調指導,促進企業平穩運行。三是強化煤礦安全監管。加強煤礦春節后復產復工驗收工作,與區安監局、區國土局、區公安局等監管部門成立區煤礦節后復工工作組,組織煤礦行業管理專家對煤礦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全區各煤礦結合自身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并開展安全隱患整改,經專家組復查合格并經區檢驗組同意后,方恢復技改施工或生產。每月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礦井下,突出檢查井下采掘頭面合法性、井下煤礦密閉的有效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的及時性以及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執行情況等重點內容,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建設、經營行為。據不完全統計,截止目前為止,2014年上半年共計查出各類安全隱患50余條,均督促煤礦落實了整改措施,限期進行了全面整改。
二、切實履行區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穩步推進
一是按照《市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明確關閉煤礦遺留問題處置責任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妥善解決關閉煤礦企業有關遺留問題,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按照“層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區關閉煤礦遺留問題各相關單位的處置責任分工。二是對省、市、區煤礦關閉獎補資金進行嚴格管理,按照區人民政府與關閉煤礦簽訂的《意向協議書》要求進行兌現。目前,全區三個煤礦已經撥付煤礦關閉獎補資金共計6100萬元。其中,五板橋煤礦1900萬元,紅旗煤礦2140萬元,龍腦橋煤礦2060萬元。三是在督促關閉煤礦企業依法解決職工安置問題的同時,妥善處置關閉煤礦職工來信來訪,引導其通過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四是積極開展相關問題的調查研究,提交煤礦關閉方面的建議,為政府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三、切實加強成品油市場管理,保證成品油市場供需穩定
一是加強市場監管,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認真貫徹《成品油市場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成品油市場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企業依法經營,嚴厲打擊摻假售假、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確保市場穩定。二是堅持服務質量標準,搞好優質服務。在成品油經營企業中大力倡導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積極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窗口”、“文明單位”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三是多方協調,保障成品油供應。在出現成品油短缺,市場供應緊張的情況下,及時協調中石油銷售分公司組織油源增加市場供應,根據庫存、調運情況,合理安排供應點,督促企業安排人員維護加油秩序保證加油站正常運行,保障了成品油正常供應。四是組織全區44戶加油站企業進行《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年檢工作。五是對全區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建設進行安排部署,預計本年末有70%以上加油站將建成油氣回收系統。
四、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工作
一是認真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工業園區的海騰建材通過省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做好環保工作。組織系統工業企業開展“六.五”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同時對全區的市、區環境保護限期治理企業進行日常督查,檢查其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繼續開展關閉煤礦后續工作的處理,引導企業職工依法維護自身檢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煤礦債權債務的處理。
2、抓好煤礦領導班子建設,不斷完善組織機構,引進專業技術骨干,配齊特種作業人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不斷向正規化、標準化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