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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體要求:2011年度的考核工作,要在總結近年來年度考核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上級關于考核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認真實施。既要延續過去芮校長領導時某些成功的做法,也要有所體現我這個新校長的思想。2、年度考核優秀指標分配:15個優。
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給予嘉獎獎勵;對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給予記功獎勵(有關年度考核記大功的規定暫停執行)。記功的對象均必須從連續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不能同時推薦嘉獎和記功兩種獎勵。受嘉獎獎勵的,獎金500元;受記功獎勵的,獎金800元。由教育局開年后頒發獎金,在績效工資考核中不作安排。
3、考核程序和辦法:
(1)推行以考績為主的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既要注意兼顧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的全面性,更要突出工作實績的重要性。按照文件規定,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不參加當年度考核。
(2)完善民主測評辦法。首先分年級組第一次測評,推出30名考優候選人(組內要按票數排列);其次突出主管領導的考核評價作用,在適度增減的基礎上確定全校民意測評的候選人;第三是全校教師對候選人進行民主測評;第四是領導小組根據民意測評情況對候選人進行綜合審議與票決,確定15名考核優秀嘉獎人選與25名的校級先進教育工作者(校級先進工作者將在績效工資中安排獎勵)。
(3)堅持師德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凡師德考核未達到“優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且取消各類評優資格,凡師德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并推遲兩年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晉升高一級職務。
4、時間和材料要求:1月4號動員部署,個人完成年度小結初稿;1月5日上午孫會計到學區領取年度考核和行政獎勵有關材料,分發到各組并填表完成,1月5號下午4點在各年級一班教室分組交流、推薦5名優秀候選人(按票數高低排列),4:40前各組長將推薦出的候選人名單報陳校長。1月6日上午10點召開教師大會搞民意測評。下午1點,領導小組開會審議票決并公示結果。1月7日前完成個人考核表及評審意見,相關人員填寫好獎勵表格,按年級組為單位交會計處。1月10日孫會計完成各類表格匯總,并上報學區。年度考核表、工作人員獎勵審批表必須用黑色或藍墨水手工填寫(不能打印)。
5、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陳克副組長:錢曙光
組員:領導班子全體成員以及語數英三大組教研組長華偉英、梁勤芳、何英
材料員:孫紅武
最后我對考核評優還要談四個觀點,供大家體會:
1、評優對象可與去年重復,不搞輪換制、攤派制。我認為確實成績突出、表現優秀者可以連年評優、甚至記功獎勵,當然重復評優的人數不宜太多。
2、給大家算筆賬:如果搞平均的話、按照教育局意圖每8人可以有一個優秀指標,也就是平均8年才能輪到一次。所以8年內評到幾次優的通知要滿足、是沾光了;8年來都沒評到優的同志呢有點“吃虧”,可以考慮照顧。
3、在相似情況下,為了覆蓋面更廣,我們也鼓勵有的同志主動謙讓,這是風格問題。
4、領導小組終審時會盡量考慮到年級組之間、主科副科老師之間、教學一線與后勤之間、領導與普通教師之間的覆蓋面與相對平衡,但不可能面面俱到。
一、考核的范圍和對象
全體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學校領導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到農村掛職任教人員由接受學校考核。外借人員由學校根據其在外借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外借人員有關情況由現工作單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達我校的“優秀”名額為9人,“優秀”人員將在不同類型和不同職務的人員中合理確定,重點放在教學一線的教師。校級領導干部經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不計入單位優秀等次基數。嘉獎人數為6人。對200年-200年以來連續三年優秀的可推薦記三等功獎勵,不受名額限制。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是指政治態度、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和遵紀守法的表現;能是指業務知識,教育教學技術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況和勤奮敬業的精神;績是指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果;廉是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從教情況。
(二)學年度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優秀等次的標準: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模范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工作實績顯著,有團結協作精神,清正廉潔。
合格等次的標準是: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遵守職業道德,能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工作實績較好,清正廉潔。
基本合格等次的標準是: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工作紀律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一票否決”,一律不得定為“優秀”等次。
1.當年主要工作受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有關科室或年級的主要負責人;
2.工作失職,使學校部門工作造成嚴重社會負面影響的科室或年級主要負責人。
3.師德較差,經常違反《教職工公約》的教職工。
4.在年度會考中,學科綜合名次列市直中學最后一名的任課老師。
5.平行班學科教學成績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課教師。
6.備課筆記、作業批改等檢查不合格的。
7.聽課筆記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8.事假超過15天;升旗、開會等無故缺席3次以上;無故曠課達1節,遲到早退達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滿負荷且不服從學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沒有“一票否決”事項的,可直接定為“優秀”等次。
1.普通班班級工作成績顯著,班風正,無流生,無安全事故,學生滿意度高,得到領導和群眾公認的班主任。
2.學科成績在市直中學會考中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的綜合名次列前3名的學科備課組長或主要貢獻人。
3.普通班學科成績在市直中學會考中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綜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課老師。
4.在中考中成績突出的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老師。
5.學校工作受市級以上表彰的主要貢獻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評為“優秀”外,且視具體情況可直接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從調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務造成負面影響的。
2.體罰學生、亂收費或其它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屬一票否決的;
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4.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人員及其他違反有關規定的;
5.因班風差導致班級學生成績明顯下降或班級流生、違法犯罪數明顯增加的班級班主任;
6.違背學校有關政策或嚴重違背校紀校規的;
7.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在編人員。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對校級領導干部的考核:
1.撰寫述職材料。學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6月25日前,認真做好述職述廉有關準備工作。校級干部要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個人本學年度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進行全面小結,認真填寫《學年度考核登記表》、《校級領導干部學年度工作實績自我評價與民主評議表》。學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還要形成述職報告。填報工作實績,以寫實的方式,報告本學年度完成效果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項)和做得不夠的工作。陳述成績應簡潔實在,客觀恰當;陳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責和隱瞞應當報告的重大問題。學校領導班子述職報告須提請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2.召開述職會議。(6月30日-7月5日)學校全體教職工,本單位離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線的原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主要負責同志報告領導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實績。其他班子成員對本職工作完成情況作簡要說明。
3.進行民主測評。述職大會結束前,發放《校級領導干部學年度工作實績自我評價與民主評議表》,進行民主測評。
4.實行實績公示。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述職材料除在述職會議上測評外,還要在單位內部公示。公示時間3天。公示時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監督電話。
5.召開校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在進行學年度考核的基礎上召開座談會,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征求黨內外人士意見,并于7月15日前召開校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二)對教職工的考核:
采取學生或服務對象代表及所在部門、中層干部和領導考核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民主測評工作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民主測評中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別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測評量化積分=(優秀票數×100+合格票數×80+基本合格票數×60+不合格票數×40)÷某類參加測評對象的總有效票數,分類統計積分。
1.學生或服務對象對教職工的考核評價。學生對任課教師的考核評價主要從師德、教學效果與質量兩方面進行。根據學生的認知規律,初中學生對任課教師考核測評的權重為25%。職員、工人可請服務對象的代表評議,其分值在25%范圍內。
2.教職工所在年級、處、室考核評價。主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其權重占25%。
3.校級領導干部和中層干部的民主測評權重各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個階段進行。
1.學習動員及準備階段(6.19—6.30):組織學習有關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學年度考核方案,對考核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
2.評議考核階段(7.1—7.29):
①個人總結與認格。對照考核內容,本人填寫《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內容進行自評;
②組織學生(或服務對象)對任課老師進行測評。以班級為單位,認真組織學生對任課老師民主測評。向學生廣泛宣傳此項測評的意義,消除學生的思想負擔。實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確保學生對任課老師民主測評結果真實準確。
③民主評議與推薦。召開年級組(科、室)會議,總結學年度工作,個人對本年度工作進行小結,民主測評推薦優秀等次初步人選。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校級干部、中層干部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并進行民主測評。
④確定等次與公示。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校級領導干部由市教育局負責考核)的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匯總量化積分。按積分高低排序。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提交校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確定優秀等次,并將優秀等次人選在學校進行公示。
⑤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
3.反饋復議階段(7.30—8.5):將評議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簽署意見。對申請復核或提出申訴的,要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4.匯總上報階段(8月6日-8月25日):將考核結果按規定要求匯總,填寫有關表格,并將有關考核材料報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了客觀、公正、公平地對全市教職工的德、能、勤、績進行考核,使全體教職工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激發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學校各方面管理走向規范化,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二、考核目的與原則
年度考核工作對每位在職教職工一年來的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作出評價,作為是否續聘、調職、分流、調資、獎懲、待崗培訓的依據,考核遵循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考核方式及內容
教職工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指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品德修養。
能主要指教職工從事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業務水平。
勤主要指教職工的事業心,勤奮精神,工作態度,工作紀律等方面的表現。
績主要指工作實績,工作效果。
(一)教師考核
1、定性考核內容(20分):
(1)思想政治、師德表現(5分)(2)教育教學能力(5分);(3)工作表現(5分);(4)履行職責情況(5分)。
2、定量考核內容(80分):
(1)班團隊工作(2分);(2)工作計劃、總結(3分);(3)出勤(5分);(4)工作量(5分);(5)教案(6分);(6)作業批改(6分);(7)教研能力(12分);(8)輔導、課外活動(5分);(9)教育教學業績(30分);獲獎情況(6分)。
各中學、中心學校、局直屬單位根據定性定量的內容,對各項指標具體細化后進行考核。(二)職工考核
1、定性考核(15分)
內容:(1)品德表現(5分);(2)工作表現(5分);(3)遵紀守法(5分)。
做法:各單位考核領導小組進行打分。
2、定量考核(55分)
內容:(1)出勤(20分);(2)完成任務(35分)。
做法:出勤按學校規定職工考勤制度量分;完成任務按學校規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3、民主評分(30分)
這一項考核對象所在單位全體教職工進行測評,取平均分。
定性、定量考核分、民主評分合計為考核對象的考核綜合得分。
四、考核結果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按總分100分制。優秀者必須有85分以上,優秀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核人數的15%,60分至84分為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職。
(一)“優秀”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定性考核結果為“優”。
(1)認真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教書育人,品德高尚,為人師表。
(2)教育教學理論水平高,工作方法適當,管理能力強,善于吸收教改成果進行開拓創新。
(3)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工作兢兢業業,扎扎實實,不遲到早退。
(4)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能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并能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成績突出。
2、定量考核結果為“優”。
(二)“不稱職”者基本表現為政治、業務素質差,品德低下,工作平庸,紀律渙散,或有下列表現之一。
1、不執行學校或上級的決定,造成嚴重影響的。
2、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造成損失或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
3、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4、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影響團結的。
5、欺騙組織或誣告陷害他人的。
6、刁難學生或家長,敲詐、索取非法收入,嚴重損害教職工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7、曠工或者遲到、早退超過學校規定的。
8、定量考核結果為“不稱職”(48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一)各中學、中心學校,局直屬學校要建立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7—11人組成。其成員要有學校領導、管理人員、學科帶頭人,教師代表。
(二)考核對象對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總結,并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報市教育局核準后歸入本人檔案,一份學校存入本人業務考績檔案)。
(三)對考核對象進行民主評議與測評。
(四)考核小組根據考核對象的各項得分情況,確定考核結果等次。并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列,低分為末位。中學和局直屬學校以學校為單位確定末位,小學以中心學校為單位確定末位。
(五)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天內向考核小組申請復議,考核小組于五天內作出復議意見并書面通知考核對象。
六、考核結果兌現
考核結果將作為教職工上崗或分流、待崗等主要依據,具體作法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七、考核要求
(一)單位要高度重視教職工的考核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教職工考核方案和細則,方案細則的產生,必須廣泛征求意見,必須通過教代會,教職工的民主審議。
(二)因病請假的教師按照實際工作量進行考核,因病長期不能從事正常工作(年累計超過六個月)的教職工不列入考核對象,其有關待遇問題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單位在考核過程中,務必遵循從實際出發,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對于隱瞞實情,欺騙組織及采取其他手段造成考核失實,影響極壞的,除通報批評外,對主要責任人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關鍵詞: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4-0322-02
隨著現代化、科技化的不斷發展,高職院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從手工操作逐漸轉變為計算機管理。人事信息的網絡化管理即高職院校所建立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已經成為高職院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主流。
高職院校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可以擴大人事信息資源的整合,極大地提高了組織、人事、教務、科研等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同時也為學校節約了大量的人力和物資資源,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高職院校建設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必要性
建立一套完整的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有效地將全校教職員工的個人信息進行集中整合,形成一個較大的信息資源庫,可以有效地掌握人事異動信息,隨著高職院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人員流動越來越頻繁,能夠有效地將教職員工的學歷、學位、職務、職稱、科研、考察、進修、培訓、社會服務以及教學情況等數據進行必要的掌握以及能夠及時地跟蹤調整,改變了采用傳統的office組件中的Word、Excel等電子文檔操作、保存的各類數據,往往會出現更改不及時,或顧此失彼,而且修改后的都是當前最新數據,而歷史數據不易保存,即使保存了也不易查找、統計。
高職院校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師資隊伍建設、事業單位年報、高等學校基層報表等信息上報工作往往是人事管理人員較為頭疼的工作之一,傳統的手工操作,不但浪費時間,而且不敢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并且不能夠實現數據的共享,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可以實現數據的自動匯總、分析,管理人員只需設定相應的匯總分析類別,便可以實現相應的操作,大大地提高了人事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而且保證了數據的準確性。
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可以將全校教職員工的信息有效地匯總在一起,并可以查看相關的佐證材料,這樣可以改變原始的檔案查找方式,教職工的提職資格審察、職稱評定的資格審核、科研成果的申報以及人員退休的審核等完全可以調整電子檔案進行信息的核查,這樣可以提高核查的速度,減少紙質檔案的翻閱次數,使紙質檔案保存更加完整。
二、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原則
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應當與國家、省、市相關信息采集的相關信息集和信息項保持完全一致,盡可能地遵守并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按照本學院的機構設置以及人事管理層次和模式進行建構,適合人事管理機構的管理,按類別設定不同的權限,滿足更多人員的查找需求,在權限范圍內全面提高學院各部門(單位)對人事信息查找、使用的便捷性。
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不應單純考慮現有狀況,在設計過程中要富有遠見性,系統的開發應采用較為成熟、可靠的先進技術,能向不斷發展中的現代技術過渡的產品,綜合考慮當前的實用性、較高的性能價格比、系統使用的生命周期、系統今后的擴展和升級等幾個因素。
人事管理信息系統應具有方便和強有力的網絡管理功能,具有較好的可維護性,信息的開發設計要簡便,便于人事管理人員較快地掌握系統的應用,也能夠較好地實現系統的維護與管理的操作。
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要注意信息的安全性,信息的共享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但相對而言就會使信息的安全性能降低,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之初要進行深入的調研,征求意見,設計好權限的下發,保證信息的安全。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要從硬件、軟件、數據、用戶等多環節全面考慮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要求,從技術設計和管理體制上把好關。
三、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實現
實現教職工信息統一管理。建立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除了人事基礎的信息之外,教師的教學、科研等也是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內部數據之一,這樣可以將教師在工作期間的所有的相關信息均予以記錄,以免出現數據的多部門登記,同時也避免了一個部門需求多種數據,由多部門(單位)提供。
建立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可以實現數據的共享,以及信息材料的網上傳遞,避免佐證材料的復印,實現無紙化辦公。
建立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在實現基礎材料完整的前提下,可以按不同類別、不同條件的進行數據的查詢、統計功能,并且可以形成直觀、豐富的圖形圖表,動態的分析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保證準確性,并可以通過WORD、EXCEL等軟件格式導出,便于電子統計的保存。
四、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模塊設計
根據人事管理部門職責的不同,通常高職院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統需要預設以下模塊:人事信息管理模塊,人事檔案管理模塊,人員(異動)管理模塊,工資福利管理模塊,崗位設置與聘任管理模塊,職務(等級)評聘管理模塊,年度考核管理模塊,培訓進修管理模塊,掛職鍛煉模塊,社會服務模塊,人才招聘管理系統,提醒管理系統,數據統計分析系統,系統管理模塊。
(一)人事信息管理系統
人事信息管理系統模塊需要支持不同部門的不同用戶可以有不同的操作權限和操作范圍,信息采集工作可以采取教職員工本人填報,部門(單位)可在辦公室設定一名管理人員,并賦予管理、審核的權限,各部門(單位)管理人員一方面可以將教職工所填寫的人事信息數據審核后及時通過網絡進行上報,另一方面也可以迅速地接收到人事管理部門所反饋的各種人事信息等。采用這樣的管理運行模式,人事管理部門以及基層單位可以對信息進行有效地采集和維護,建立可靠的基礎庫,實現一次錄入,多次使用,資源共享,保證數據的一致性、時效性。
(二)人事檔案管理模塊
在實現原有傳統人事檔案管理的基礎上,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可以不斷地豐富教師專業知識結構、學術科研成果水平及實際工作業績等材料,逐步達到教學業務檔案和人事檔案的相互融合。一方面能夠更加全面地反映教職員工各方面業績成果,另一方面將紙質檔案轉變為電子信息檔案,為教職員工在今后的出國培訓、進修、離職等服務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三)人員(異動)管理模塊
通過此模塊可以有效地掌握學校人員的部門(單位)變化情況以及新入職、退休人員的具體情況。實現人員(異動)網絡化管理,當有新員工入職時可以在簽訂合同后,通過網絡程序,完成相應的報到手續,退休同理。當學校人員部門(單位)發生變化,或職務發生變化時,也可根據學校的相關文件調整相應的項目,通過網絡告知各部門(單位)。
(四)工資福利管理模塊
工資福利管理模塊包含教職員工的工資管理、薪級管理、崗位津貼管理、績效工資管理以及保險管理、喪葬費管理、公積金管理等。通過此模塊的操作管理,可以根據人員的增加、減少、職稱職務的調整等流程傳遞的數據,對相關人員進行工資變動處理;對人事人員和企業性質人員的保險繳納情況進行管理,自動生成相應報表;學院福利、加班費的發放情況進行信息化管理。避免手工操作,減少錯誤率。
(五)崗位設置與聘任管理模塊
按照省、市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根據學院編制的核定情況確定各類人員以及各等級人員的數量,通過網絡崗位設置和聘任方案,教職工可以在網上進行相關申報工作并通過網絡上傳提交申報材料。完成崗位設置與聘任的網上操作,包括信息報送、表格的填寫以及崗位及等級的即時調整等。
(六)職務(等級)評聘管理模塊
職務評審的教職工在人事管理系統的相應模塊填寫職稱評審表格,相關職能部門通過人事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人員所提交的相關佐證的審核工作。利用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減少職稱評審時表格手工填寫、數據審核的重復性勞動,提高材料的準確性和工作效率,且能讓評委了解到申報人員更全面的信息,使評審工作更加公開透明。
(七)年度考核管理模塊
年度考核工作是事業單位院校每年都要進行的一項工作,通過此模塊的操作,可以實現員工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寫年度考核表,并通過系統傳至部門(單位),統一報至人事管理部門。并可以通過系統進行考核結果的數據統計與分析功能。
(八)培訓進修管理模塊
當教職員工擬進行學歷、學位教育以及業務能力培訓時應進入本模塊填寫相應的表格,進行申請,當批準后方可進行;當教職員工完成學歷、學位教育或業力能力培訓時,應在系統中提交總結并附相應的佐證材料。
(九)社會服務模塊
高職院校的特征之一便是社會服務工作。高職院校的教師基本上都是雙師型教師,具體企業的兼職經驗,或參與到一些社會科研等。通過此模塊可以對高職院校教職員工在企業兼職、或參與企業研發等情況進行記錄備案,并進行統計分析。
(十)人才招聘管理系統
當學校進行人員招聘時,可以在學校的主網站人才招聘的政策以及人才招聘的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可以登錄人事管理網站進行注冊申請,在網上登錄系統,填報應聘信息,并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人事管理人員在網上查看并審核應聘人員信息,并可以將應聘人員信息分撥至用人部門(單位),使用人單位可以全面了解報名人員的基本情況,組織考核面試,并在網站進行公示。實現人才招聘工作的網絡化、信息化管理。
(十一)提醒管理系統
提供待辦事項通過系統消息和短消息提醒等多種功能。當管理員需要傳遞消息給某用戶的時候,可以通過系統給某人發消息,如果沒有回復則系統會不斷提醒該用戶有任務要做。同時本模塊還支持將消息內容發送到用戶手機上。
(十二)數據統計分析系統
高職教育事業發展的關鍵在于教師,教師隊伍素質是高職院校的核心競爭力。創立公平合理的競爭氛圍,引導和促進高職院校師資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勢必需要對高職教育教學管理設計一套較優的績效考核體系。可見,高職院校教師的績效管理,有必要探求與高職教育特點相適應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使師資隊伍建設更有針對性,更有實效性。
一、績效考核的重要性
高職教育事業發展的關鍵在于教師,教師隊伍素質是高職院校的核心競爭力。通過績效考核正確評價教師的思想品德、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能為高職院校推行的競聘上崗、獎懲激勵提供科學的依據,創立公平合理的競爭氛圍,引導和促進學院師資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教師的工作、學習具有重要的激勵與導向作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關系到每一位教師的切身利益,倍受每一位員工的注視。因此,高職院校教師的績效管理,要探求與高職教育特點相適應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使師資隊伍建設更有針對性,更有實效性。總之,在進行績效考核時一般應把握幾個原則:設置的考核工作量應科學而客觀,設置的考核工作量應考慮到單位內外的公平性,設置的指標應具有可測性、導向性,設置的指標體系應具有系統性、差異性、可操作性。
二、績效指標體系
關于高校教師的績效考核,國內學者賈俐俐等認為當前高職院校已進入內涵建設,只有對教學管理部門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價,并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才能保障高職院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何蕾分析了目前高職院校教師績效考核現狀及存在問題,提出優化績效考核的措施與方法。葛亮認為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是高職院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學院管理水平的關鍵。目前常見的績效考核辦法有:目標管理(mbo)、關鍵績效指標法(kpi)、平衡計分卡(bsc)和360度考核法(360feedbacks)。每種考核辦法各有其優缺點。其中,平衡計分卡(bsc)是一種用于考核和管理被考核者績效的可量化的標準體系,要求一定程度上的量化,根據目標設定關鍵參數進行設計、取樣、計算、分析,強調目標管理,鼓勵下屬創造性地(而非被動)完成目標,這一管理系統強調的是激勵動力。平衡計分卡(bsc)廣泛應用于企業管理,同樣也適用于高職院校教師績效管理。本文主要引入體系平衡計分卡(bsc),構建基于發展目標的教師績效指標體系。
高職教師績效考核bsc指標體系的建立,要充分考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職院校的特點,設計適合自身特點的bsc指標體系。在建立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時,首先,充分考慮指標及工作量的客觀性、公平性、全面性、可測性、可比性、可行性,同時遵循客觀性、公正性、公開性原則。其次,還應體現高職院校的戰略目標,確定教師工作重點,結合教師個人特點,建立績效考核指標。然后,考核指標應盡可能全面、具體,如:教學效果、個人素質、科研成果等方面制定。同時,分類細化考核標準,教學指標可從教學目標的明確性、教學內容的科學性與準確性、教學方法的恰當性、教學環節的完整性等方面設定。最后,考核指標應該是可衡量、可驗證的,應對績效指標進行審核,確認關鍵績效指標是否能夠全面、客觀地反映被考核對象的教學和科研績效,以及是否適合于考核操作,以對教師的工作給予合理的評價和科學的引導。
三、應用研究
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自2012年啟動省級“示范性院校”建設以來,大力加強內涵建設,積極開展校企合作,扎實推行“142”強師工程。為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積極性,開展強師工程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評價原則,制訂了《學院年度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學院專任教師績效考核具體指標見表1,考核工作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第一,按照學院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從綜合表現、教學工作量、課程教學質量、教研科研成果等四個方面進行專任教師績效考核。
①學生評價教師,同行互評,督導評價(根據網上評教及學生座談)占30%;②由各位老師認真總結自己一年來的工作,填寫績效考核表,進行自我評價評價,占10%;③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全系教職員工進行互評,占30%;④系部考核小組結合個人工作實績等進行評價,占30%。
第二,根據學院要求,教學系部設置專任教師績效考核三級指標,教學系部三級指標從常規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內涵建設、示范校建設工作等方面設定。
系部常規管理工作包括:①會議活動:強化制度管理,周一至五是上班時間,各教職工應將所有精力放在工作上,隨時接受學院、系部工作的安排,特別是學院組織的活動、系部會議、系部組織的集體活動、教研活動;②材料上交:加強常規工作管理,認真完成各項材料上交工作,按時上交材料;③數據平臺建設;④系部根據需要臨時安排的各種任務。
校企合作實踐包括:①教師下企業鍛煉(包括聯系兼職教師);②專業調研;③聯系合作企業;④企業管理咨詢與培訓。
專業內涵建設:①人才培養方案及課程標準的討論、制定;②網絡資源課程建設;③技能競賽;④教研教改項目,包括:科研教改課題的申報、論文、工學結合教材的編寫;⑤社會服務;⑥示范專業申報。
具體如表2所示。
第三,學院根據部門當年年績效考核的等級,下撥部門績效發放津貼,按具體公式計算。
部門績效考核津貼計算公式=(∑應考專任教師職稱學歷系數×標準教學工作量+10×∑應考非專任教師崗位分數)×分值×部門績效考核等級系數
①計算各位被考核人員的得分:第一部分得分與第二部分得分之和,并確定基準分(100分),通過二級及三級各考核指標的加減分,計算出各被考核人的考核總分。
②確定考核等次:排名前30%的為A等次人員,其中排名前15%的為年度考核優秀人員,其他為B等次人員,總分少于60分者為C等次人員,出現重大違紀、違法的為d等次人員(不發放績效津貼)。
③計算每一位被考核人員的績效津貼:按各位被考核人考核等次進行分配,并將考核結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