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安全施工協議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承包單位: 湖北恒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團風縣十力中學學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學院內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學生宿舍改造及附屬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XX 年 4 月 30 日起開工至 XX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承包單位: 湖北恒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團風縣十力中學學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學院內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學生宿舍改造及附屬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XX 年 4 月 30 日起開工至 XX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 團風 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安監站、中心學校各一份備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業主)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工程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圍: 臥室、客廳、餐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套內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弱電改造工程,墻體改造,窗套門套的制作,地磚、瓷磚鋪貼,地面龍骨、毛地板鋪設、吊頂安裝,頂面、墻面涂料,廚具、潔具、燈具、房門等設施的安裝,儲藏室、搬運工程等其他雙方約定以及住宅室內裝修工程中應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費:人民幣______元整。 人工費:人民幣______元整。
管理費: 無。 設計費:無。
垃圾清運費:無。 稅金:無。
材料搬運費:無。
其他費用:無。
以上總價款根據乙方實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確定,該總價款為閉口價款,包含乙方承擔的裝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購材料清單》外其他所有輔料費用。
如因甲方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而產生的額外材料費用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
第二條 關于雙方職責的約定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4)根據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時提供自購材料。
2.乙方責任: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設計方案現場交底,并負責向具體施工人員傳達甲方設計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裝修期間全面全程承擔施工工程隊負責人的管理和施工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工期和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乙方全面承擔聯絡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質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等職責。
(3)乙方負責人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負責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單項工程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施工人員;經甲方許可的施工人員更換,必須在確保施工質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三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見附件三《甲方自購材料清單》)。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并組織施工,由于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見附件二《承包材料報價單》)。
乙方應嚴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報價單》中規定的品牌、規格、型號等內容和設計施工要求供應材料、設備;未指定品牌的材料應達到國家、行業規定的質量、環保標準;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質量、環保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應自行搬運入戶。
甲方自購的材料,承諾在免費的前提下盡力要求裝修材料供應商將裝修材料送貨至甲方房屋內。但如遇材料供應商堅持只負責送貨到甲方住宅樓下的情況,則乙方負責將該等裝修材料搬運到房屋內。
5.為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一周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購材料。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大致精確(+/- 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誤差大于10%而導致的材料重新購買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負責運輸退回供應商。
第四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設計施工方案。乙方負責按有關行業規定并參照附件六《施工工藝清單》約定的施工工藝進行施工。
3.關于施工工藝,雙方另做如下約定:
1.衛生間和廚房要作好防水,并經12小時積水滲漏試驗
2.衛生潔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嚴密。
3.線路穿管后必須可以抽動。
4.杉木地板與龍骨成45度角鋪,使用木螺釘固定。
5.墻面乳膠漆,一底兩面
6.門套和踢角線,一底三面
7.門,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本工地在施工期間和保修期間內如因施工質量問題所引起的周圍鄰居的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6.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應廠家免費安裝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單位安裝,甲方應事先安排時間并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體工期的延誤。
8.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工程每一節點,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未經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質量驗收單》中書面確認,乙方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參照北京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附件六《施工工藝清單》)。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書面辦理驗收確認手續(見附件四《工程質量驗收單》)。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于乙方施工不當和乙方提供材料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并承擔相應材料費用。因上述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修期內如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費。保修期結束后,乙方負責長期為甲方提供維修服務,直至甲方重新進行該房屋的裝修工程。
第五條 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應同乙方協商,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見附件一),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墻,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后施工。
3.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時間表
付款時間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額
材料款
總計金額
合同簽訂后
開工前三天內
30%
水電驗收合格時
水電驗收合格兩天內
工期過半
油漆工進場前
30%
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當天
30%
工程質保尾款
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個月
10%
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3.工程結算:(見附件五《工程結算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違約金。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間按同期活期銀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范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5.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工程關鍵節點未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報價單》中規定的品牌、規格、型號等內容和設計施工要求供應材料、設備,應根據假冒偽劣的材料的價款,雙倍賠償甲方;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8.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工程和材料質量問題以及各類應由施工工程隊承擔的責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賠償責任。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協商。或若協商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約定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條款。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協議協議,解除本協議。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可以無條件提出中止協議,而無需獲得乙方的認可。
第十條 附則
1.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1把交乙方施工隊負責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甲方負責提供新鎖1套,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2.本協議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附件一 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略)
附件二 承包材料報價單
附件三 甲方自購材料清單
附件四 工程質量驗收單
附件五 工程結算單
附件六 施工工藝清單
甲方(簽字):____ 乙方(簽字):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錄
第一部分協議書……………………………………………………………………2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4
1、管理目標……………………………………………………………………………………4
2、用工制度……………………………………………………………………………………4
3、安全生產要求……………………………………………………………………………5
4、消防保衛工作要求…………………………………………………………………………10
5、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10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14
1、《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15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違規處罰規定》…………………………………………………30
3、《建筑工程成品保護及違規處罰實施細則》……………………………………………34
4、《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處罰管理流程》…………………………………………………42
5、附件:《罰款通知單》……………………………………………………………………43
第一部分協議書
總承包方(全稱):
分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中譯本)第167號公約》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分承包方”)與總承包方已經簽訂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為“分包合同”),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風險評估報告以及有關證件等所有材料的審核批準并不代表分承包方無須承擔責任。
六、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七、協議書的份數:
按分包合同一并處理。
八、有效期
同總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年月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總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1.5‰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
6、確保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總承包方批準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分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具備常州市
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否則總承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因為分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5、分承包方應遵守總承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其它關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6、分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5)《國家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7)《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9)《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__;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1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
(14)《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7)《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18)《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規定》;
(19)《江蘇省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2、分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江蘇省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批準后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承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分承包方申報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類同方案必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于方案中詳細敘述施工期間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并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
7、分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開工前必須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對本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并將風險評估報告提交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
7.2、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7.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通知召開的周六(或最終由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托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分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總承包方有權取消該分承包方的承包資格。
7.4、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4.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后方可組織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總承包方組織的入職培訓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后方可上崗。
7.4.4、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江蘇省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4.5、分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須按照總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周六(或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并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總承包方審批后嚴格執行。
7.5.2、分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承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5.3、分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且必須經過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內或國外正規廠家的產品,且具有相關合格證書,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揚機、機動翻斗車、砼攪拌機、切割機、電焊機、發電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承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機、塔式
起重機、挖掘機、垂直升降機械等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接受專業驗收;分承包方必須按規范要求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7.7、分承包方須執行國家、江蘇省及常州市關于建設工程安全防護驗收等安全臺帳規定的驗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檢驗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7.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立即通知總承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及安全主任,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承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分承包方必須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7.11.3、分承包方要積極配合總承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11.4、分承包方須承擔因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積極配合總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承包方人員的,分承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承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負。
7.11.6、分承包方必須對每次因工傷亡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出事故源頭并做出詳細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對發生的傷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須進行深刻檢討,修正錯誤,同時必須對分包工程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所有職工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否則總承包方有權勒令分承包方暫時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過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驗收。
7.12、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懲罰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7.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對分承包方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7.13.2、分承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7.13.3、分承包方在現場所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7.13.4、施工現場內,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7.13.5、總承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承包方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承包方的書面同意。
7.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13.7、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總承包方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及增收15%的總承包方管理費從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對不同崗位工種的職工還須配備該工種必須的其他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如:安全鞋、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
7.13.9、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承包方批準,在批準前分承包方不得進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對總承包的工作聯絡及落實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須按所有入場員工總人數的4%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對分承包方罰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江蘇省政府、江蘇省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承包方應嚴格按總承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承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承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承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應在總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承包方的要求,總承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承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承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以外)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承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負責賠償,總承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于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體員工的工作服由總承包方統一訂購,且分承包方必須保證現場所有員工夏、冬季節的服裝每人至少2套。總承包方將依據分承包方為入場員工辦理的《出入證》花名冊向分承包方供應服裝,費用將從分承包方當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價格為¥65元/套,冬天工作服為¥75元/套)。
2、分承包方員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現場的機械設備等物品(包括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標語、警示牌),不得出現
分承包方的任何標志、廣告標語等。標志、標語等具體由總承包方決定。3、分承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負責。
4、分承包方應按照總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分承包方入場前必須依據總承包方的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人員辦理《出入證》、《上崗證》,否則不得入場。
7、分承包方在施工現場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承包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8、總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點,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編制安排負責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點的垃圾每天清理并運往上述指定堆存區,再由總承包方負責安排外運,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鋼筋砼結構廢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類垃圾由責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運,禁止堆存在工地內,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500元/次的罰款,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時用水必須嚴格按總承包方“現場臨水管井平面布置圖”上的說明進行。分承包方現場臨水的使用歸總承包方統一調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的臨水設施,如現場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龍帶、水龍頭、閥門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嚴禁亂動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水龍帶等。
11、分承包方必須注意節約用水,嚴防水資源浪費:
11.1、需要長期使用的用水點必須設節水龍頭;
11.2、所有管道相接處要嚴密,嚴防漏水;
11.3、現場的灑水降塵或混凝土養護,應先使用沉淀池內的水;
11.4、用水時應有專人負責節水,不用時要及時把閥門關上,發現水管或閥門跑水要立即維修,如維修不了須及時通知總承包方進行解決。
12、、嚴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傾倒剩飯、垃圾等易堵物體,嚴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災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為預防臺風、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分承包方須在分承包工程(包括臨時設施)開工前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預防此類自然災害、減少損失的措施,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圍內或工地附近遇突發性事件(如死亡、火災等)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并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識。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現場及工地附近不得進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動。如有爆破施工時,分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的爆破資質,并事先已取得國家、江蘇省及常州等各級政府、公安部門的相關許可,否則分承包方須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分承包方入場工作人員在接受總承包方醫療室的服務時,須出示經總承包方核發的《出入證》或《上崗證》,并遵守總承包方醫療室的規章制度,醫療室僅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一般輕微傷害的免費服務,如有重傷等嚴重傷害時,分承包方須按《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計劃實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開工前須向總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備案檢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違規處罰規定》
三、《建筑工程成品保護及違規處罰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