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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雙師同堂;協作教學;智能技能
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后,法學教育飛速發展,但法學教育的質量卻也面臨越來越多的質疑,于是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成為我國法學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務,多種新的教學形式被引入法學院校。作為教育部核準的法學核心課程,法理學不同于其他部門法課程之處在于其并不以特定的部門立法為支撐,研究范圍廣泛,研究層次“形而上”,這決定了診所教育、模擬法庭等新的教學形式并不契合法理學教學,法理學課程的主要教學場域只能是課堂,教學改革的重心也只能是課堂教學模式的完善。
一、法理學教學的目標和任務
教學目標對于確定教學改革的方向具有重要意義,而教育目標的設定則與學生的職業未來相關。法律職業主要包括法律實務、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三類,而從事實務工作的法科畢業生往往居大多數。與法律實務工作一樣,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也是在法律系統的自我描述過程中發展的,雖然更傾向于反思和批判,但是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依然首先是尊重法律的,并自愿接受現有法律的約束。
二、本科法理學教學的困境
除了教育目標,教學方法的改進還與教學中面臨的困境直接相關,所以,在探討本科法理學教學改革之前,還需要了解法理學教學面臨的主要困難。
(一)法理學課程課時嚴重不足
目前,國內主要的法理學教材一般包括了法學基本理論,法的本體理論、歷史理論、運行理論、價值理論,以及法與其他社會現象之間的關系,法律方法論等內容。因此,法理學課程的內容抽象又龐雜,以國內法學院校的課時條件,即使采用傳統的課堂講授方法,時間也極為緊張,課時不足依舊還是阻礙法理學課堂教學改革的重要因素。
(二)學生缺乏批判反思的能力
在十數年的基礎教育中,反思和批判能力的養成,更多是依賴學生的個人天賦,學校的教育目標是傳授給學生唯一正確的答案。這樣的教育背景,使多數學生習慣于被動接受既有的知識,而普遍缺乏批判的習慣和勇氣。即使在大學中,教師的批判和反思能力也主要是運用于學術研究,迫于司法考試和期末課程考試的壓力,即使是法理學也必須致力于提供唯一正確的答案。因此,教師依然以傳授教科書中的知識為己任,學生的獨立思考和研究的能力只能在更高層次的法學教育中去自行培養。
(三)教學方法改革空間有限
如前所述,近年來得到推廣的診所教育、模擬法庭等教學模式并不適合法理學教學,法理學課程只能立足于課堂,鑒于師資條件的限制,本科法理學教學又多是一個老師面對一個課堂,這種條件下,只能以講授為主導模式??偠灾?,由于法理學課程的教學模式的改革只能致力于課堂因素的豐富和完善。
三、雙師同堂的內涵和模式
如前文所述,法理學教學改革只能立足于課堂教學的完善,為了完成法理學教育的目標,法理學的課堂教學必須盡量滿足下列要求:知識結構的多元化與知識更新的快速化;多元學科和語言的結合;多種研究方法的比較、運用和練習;理論與實踐的融合;講授、論辯、練習、寫作等因素的融合。一個課堂一名教師的傳統授課模式顯然無法滿足上述要求。
四、雙師同堂的教學設計
按照國內外的理論和實踐,雙師同堂的協作教學一般包含四個環節:
(一)教學團隊合作備課
雙師同堂教學的基礎是教學團隊的合作備課,教學團隊最好以同一教研室的法理學教師為基礎,同時吸收其他教學或實務工作者加入。合作備課的優勢在于集思廣益,并充分發揮團隊成員各自的學術優勢,從而克服單一教師所面臨的學術短板的問題。此外,還應當將學生引入備課環節,以加強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課堂教學環節
知識傳授最有效率的方式是直接講授,但是智能技能培養則需要練習。目前,一個教學單位通常由兩個課時構成,第一個課時可以安排基本知識的講授,第二課時則設計為資料閱讀或案例分析。兩節課都需要兩個教師合作完成,合作教師可以根據課程內容由主講教師選擇。第一節課的合作模式可以根據需要設計,當然,如果能夠以對話方式展開教學,教學效果可能最佳。第二節課,學生成為課堂教學的推動者。課前,學生進行分組,組成學習共同體,合作研讀教學資料和參考文獻,并形成自身的分析思路。課堂教學過程中,在兩位教師的引導下,不同學習小組進行論辯和交流,最后由兩位教師分別進行總結和點評,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法和觀點。
(三)課后交流階段
法理學的抽象性經常讓講授者和學習者倍感壓力,其所涉及的掌故、方法、原則、邏輯,教師和學生之間未必能夠心有靈犀一點通,知識結構的差異決定了彼此之間的交流經常是有障礙的。所以,可笑的交流是必須的,無論是借助學校的網絡教學平臺,還是各種自媒體工具,實現師生之間的可下互動也是教學工作的必然組成部分。
(四)課程評估和考核
法科學生需要出色的寫作能力,而前文所述的所有智能技能都可以通過寫作得以練習,法理學的寫作應當傾向于論文寫作訓練。因此,法理學課程的學習報告應當以學術論文的標準加以要求,學習報告由各學習小組根據成員興趣選擇議題撰寫,并以學習小組為單位整體評估,而寫作報告的成績則作為平時成績的主要依據。
一、法理學教學的現狀及分析
(一)師生對法理學課程不予重視
在法理學課程的重視問題上儼然是理想與現實差距的真實寫照。雖然在法理學課程的重要性上面學校老師和同學都有共識,但是在司考、就業這些現實壓力面前,一切都變得微不足道。首先,很多學生認為以后如果從事政法方面的工作,最重要的肯定是民法、刑法、合同法這些和實際生活關系密切的學科,而法理學太過于理論。其次,學生的不認真態度,也引致授課老師的消極心態,在上課過程中敷衍了事。
(二)老師教學中的畏難情緒
法理學課程一直以來給我們的感覺是枯燥、抽象、難懂,實踐中很多老師不愿意承擔法理學課程的教學任務,認為理論體系內容豐富,要講清楚,讓學生明白非常困難。承擔了教學任務的老師在教學中也有極大的畏難情緒和壓力,這些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備課的壓力,很多學校雖然有法學專業教研室,但是法理學專業的授課老師極少,在課程的準備上比較多的依靠老師單打獨斗;另一方面是實踐中學生對課程的抵觸情緒,課堂上消極對待讓很多老師在授課過程中感受到孤立無援,想做課堂互動無人理睬,最后只能變成自說自話。
(三)教材和教學方法的落后
法理學作為理論課程,不像其他部分法由于法條的修改較多,教材修改頻率相對較高。法理學教材的更新相對較慢,且不同編者、不同出版社的教材體系內容趨同。現有教材基本都針對普通本科院校,據了解專門針對獨立學院學生的法理學教材只有范忠信教授主編,部分獨立學院法理學老師參與編寫,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一本法理學教材。
在教學方法上一直以說教為主,老師說學生記。很多時候老師不知道怎么去教,上課比較多以課本和課件內容的復述為主,聽起來難免晦澀抽象,很多學生表示聽不懂。
二、法理學教學方法的自我探索
(一)課前充足準備,準確定位培養目標
任何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都離不開準確的人才培養定位和充分的課前準備工作。地方獨立學院相較于其他綜合性本科院?;蛘哒ㄔ盒?所招收的學生整體素質、學習能力等方面相對較弱,對過于高深的理論接受度不高。因此我們的教學方式更應當多樣化,深入淺出,確保學生能夠理解和吸收。在教學的過程中我們應當是引領者,帶著學生一起思考一起學習,而不是機械灌輸書本內容。過去一言堂的傳統教法會導致很多學生的抵觸情緒。
首先,在每門課程開課之前,我們要嚴格制定教學計劃,編寫教學周歷,要對法理學的教學安排做出系統規劃,針對不同章節內容的特點決定合適的教學方式。其次,授課老師尤其要重視學期第一課。第一次課就如同社會交往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好,可以拉近師生距離,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第一印象差,學生就會形成排斥心理。因此我們要通過第一次課最大限度提升學生對法理學的興趣,讓學生明白掌握法律職業技能必須要以相應的法學理論知識為前提,一定理論知識的儲備將在以后的職業生涯中發揮重要作用。最后,在開學第一課我們還要為學生列出閱讀書目。個人認為該書單的主要目的不應當局限于輔助教學,更多是幫助學生開拓眼界?,F實中相較于法學專著,學生對于隨筆、雜談類的法學書籍接受度更高,大多數能堅持讀完。比如《你的權利從哪里來》、《法理學前沿》、《法學野渡》、《政法筆記》、《西窗法語》等,鼓勵學生通過大量閱讀拓展視野,同時我們開列的閱讀書目也要不斷更新。
(二)課上充分互動
法理學課程自身的抽象性、理論性帶給教學一定的難度,為了提高教學效果,我們可以加強課程的互動性,通過課堂提問、分組討論等方式使得師生之間有足夠的交流,另外再通過旁聽庭審、模擬法庭等方式強化思維訓練。
1.教學理念的轉變:從填鴨式——互動式教學,從單純重視課堂——樹立全程教學觀念。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3.070
法理學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它的研究范圍十分之廣泛,具體包括法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的本質和作用、法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法的創制、法的價值等。法理學在整個法學教育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與其重要性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學生對法理學的興趣并不大。究其主要原因,無外乎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因為從教學內容上來看法理學主要涉及法學的基本理論,課程內容與其他部門相比較更偏重于理論知識的傳授,這就使得學生對法理學的教學興趣不大;另一方面,法理學不能有效的解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問題,這就會使學生對法理學產生一定的誤解,認為法理學不能解決實務問題,因此學習的意義不大。
為了深入了解浙江理工大學科技與藝術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理學這一課程學習的情況,筆者選取了我院人文系法學專業2014級、2015級、2016級學生共計117名學生作為此次調查的對象,采用的調查方式為問卷調查。此次調查共計發放117份調查問卷,回收117份,回收率100%。
1問卷調查的內容
1.1對法理學課程的認同度
對法理學課程認同度是學生對這一課程在認知上的了解,情感上的接受和認可,這直接影響著學生對課程學習興趣和態度。在此次調查中80%以上的學生都意識到法理學是法學專業的一門基礎必修課,是學習其他部門法的基礎。這一結果表明學生對法理學的重要性的認識較為正確。但也有部分學生表示雖然法理學從理論上講是非常的重要,但通過法理學的學習并不能解決實際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因此其重要性只是在理論上的。
1.2對法理學課程的掌握程度
在此次被調查的學生中,2016級學生有62.6%的學生表示通過課程教學和期末考試,對法理學的基本知識有一定的掌握;2015級學生54.3%的學生表示經過一學期以后對法理學中的基本知識只能記住個大改;2014級學生33.2%的學生表示對法理學的基礎知識還有印象。調查結果顯示,在教學期間,學生迫于考試的壓力,會強行去記憶課程教學中的一些內容,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部分強行記憶的內容會逐漸淡出學生的記憶。這就表明,事實上學生對該課程中的基礎知識的掌握并不理想。
1.3對教學模式的滿意度
在此次調查中,有55%以上的學生表示可以接受現行的教學模式;20%的學生的學生表示現行的教學模式下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較少,課堂教學主要以教師傳授為主,學生參與的程度較低,這就使得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容易形成思想的不集中,學習主動性不強;22%左右的學生對現有的教學模式表示不滿意,認為理論教學占整個教學過程的比重較大,而理論教學枯燥乏味,學生的學習的積極性不高。根據調查顯示,在現行的教學模式之下,雖然絕大多數的學生可以接受現行的教學模式,但部分學生也指出了在現行教學模式下的弊端,因此有必要對法理學的教學進行改革。
1.4對司法考試的關注程度
在此次調查的對象中,90%以上的學生表示都有對司法就考試進行關注。這一調查結果顯示對于我院法學專業的學生而言,司法考試是其在整個大學期間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
1.5對《法理學》教學改革的意見
此次調查對于《法理學》教學改革意見主要是將司法考試中的法理學部分重點及試題引入《法理學》課堂教學。調查顯示83.4%的學生表示非常有必要將司法考試中法理學的重點及部分試題引入課堂教學,一方面可以使學生對司法考試法理?W部分歷年的考點有所了解,為今后準備司法考試服務;另一方面通過歷年司法考試試題的練習可以加深學生對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但也有部分學生擔心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增加司法考試法理學內容介紹會使得原有的教學目標發生變化,教學淪為應試教育,這對學生今后也是非常不利的。
2調查結論
筆者通過此次調查,研究得出在我院法學專業法理學教學過程中存在諸多的問題。具體來說,首先,就專業教師而言,在走上教學崗位前,大多數的教師并為接受過專門的教育學教育,也沒有學?;蛘咂渌膱F體組織進行專門的培訓,大多數的高校教師包括法理學教師都缺乏教育知識背景、教學經驗和技能,因此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往往教學組織形式單一,教學行為也缺少專門的技能。如在法理學的課堂中,教師往往滔滔不絕地向學生介紹基礎理論知識,而忽視學生對這些抽象、概括的理論知識的接受能力,另外長時間的講授理論知識,缺乏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必然會使得學生在聽課的過程中出現走神。此外,在輔助教學行為和課堂管理行為上,作為高校教師也是缺乏經驗和專門技能,對整個課堂教學的實施難以根據課堂教學的實際情形加以控制,營造學習氛圍。
其次對于學生而言,一方面在純粹的理論講授下,學生對于相關知識的學習乃是機械式的學習,對知識的理解大都靠死記硬背,學習效率不高,并且對所學知識容易遺忘;另一方面作為獨立學院的學生,其對學習的要求與重點院校的學生不一樣,獨立學院的學生相較于重點院校的學生,往往更加重視實務,將通過司法考試視為四年本科學習的終極目標。而現實的狀況,就我院而言,每年通過司法考試的通過僅為10%,這不得不說這是我院法學教育的一大困境。
最后,通過此次調查,筆者了解到在我院學生都希望法理學教學能突破現有的模式。一方面為應對司法考試,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可以結合司法考試法理學大綱進行講授,重點對司法考試中法理學的重難點知識點進行講解,同時還可以運用司法考試中法理學的歷年真題來考查學生對基本理論的掌握;另一方面在司法考試內容的激勵下,提升學生學習法理學的興趣,同時通過相關的練習和案例,讓學生了解到作為基礎性課程的法理學不僅教授法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同時也能去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問題。將司法考試與法理學教學結合,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
調查結果顯示,要破解獨立學院法理學課堂教學中存在的“學生學習難,老師教學難”的兩難困境,必須要深化法理學教學改革,在教學過程中適度引入司法考試相關內容,從而讓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自覺主動地去學習,營造師生共同學習、進步的新氛圍。
3教學改革的路徑
筆者通過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發現造成我院法學專業法理學課堂教學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學生對法理學理論性較強的專業課缺乏興趣,而對司法考試興趣濃厚;二是在現行的教學體制下法理學教學方法單一。法理學是一門理論性較強的課程,為了能使學生更好的學習這一門基礎理論課程,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勢必要采取相應的改革措施,促使學生參與到課堂教學中來。
3.1適當調整教學計劃
法理學的教學計劃課時為64學時。在現行的教學模式下,這64學時的安排除去節假日和2學時的復習課以外,每學期大概有60學時的授課,而這60?W時主要是由教師對課程內容進行講解,因此在課程的教學設計上方式單一,教學效果并不理想。改革以后,安排50學時進行授課,剩下的學時的授課將大大改變現有的教學模式,采用“反客為主”的方式,課堂教學由學生為主,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扮演答疑者的角色。
3.2將授課內容與司法考試考試大綱進行結合
我院法學專業學生在專業定位上與普通高校法學專業學生有差異。我院法學專業的學生往往更偏重于司法實務,因此對司法非常之重視。而在教學環節,教師往往忽視了學生的這一興趣點。為了提高教學質量,特別是向法理學這類理論性較強的課程,在教學的過程中必須適當引入司法考試中的相關內容,“投其所愛”從而提升學生對課程的興趣。具體而言,首先作為教師應當認真專研至少近三年司法考試法理學的大綱;其次將司法考試法理學考試大綱與課程內容進行比對,明確司法考試法理學的重點考查內容;再次,在教學過程中,將司法考試法理學考綱中重點考查的內容進行重點講解;最后,在教學過程中,將歷年的司法考試真題給學生進行練習,并對這些真題進行講解,使學生對這部分知識進行鞏固。
3.3開展小組合作學習
小組合作學習是以學生為中心,以小組為形式,為了完成共同的任務,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的互學習。在其改善教育教學環境,提高學生學習能力,增加學生之間的友誼,增強對他人、對集體的積極情感等方面顯得尤為突出。在法理學教學中可以采用這一教學模式,對班級學生進行分組,在分組時要注意小組成員水平要均衡,同時為了避免小組成員間的“搭便車”現象,應當采用組長輪流制,制定相關的獎懲措施,建立組內成員相互監督的機制。
摘要:傳統講授式教學法強調認同性思維,抑制了學生的主體意識和創新能力,不利于我國法學教育。司法考試增加了法科學生的學習壓力,也促生了為了通過司考而學習的功利心。面對法學教育的新挑戰,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勢在必行。理論法學的枯燥乏味更呼喚教學方法的革新。理論法學課堂引入案例教學法是必要的,也是便捷、可行的。
關鍵詞:案例教學法;理論法學;實踐理性
中圖分類號:G64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7)26-0184-03
一、中國法學教育的失敗
在制定法傳統的大背景下,我國自上世紀70年代末恢復高等法學教育以來,主要沿用傳統的大陸法系的教學模式,以教師課堂講授為主,強調課程的體系性、完整性,學生則以被動接受的方式掌握課程的基本內容,于業已形成的專業觀點中領會法學的精神。相較法治發達的美國法學教育以訓練受教育者的批判思維能力及塑造相應的人格為目的,我國的法學教育的設計則立足于訓練學生的認同性思維能力。雖然講授者有不同的見解,但都不得不盡心盡責地詮釋既定法律及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而這種認同性的思維方式和人格弱化了人的主體意識,抑制了人的創造力,是有悖于法律職業本質的。這種以教師講授為主導,學生被動接受的課堂教學模式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和法學職業教育的需要。特別在形而上色彩濃厚的理論法學課堂教學中如若不吸收新的方式和內容,枯燥的法學理論知識充斥于整個索然無味的課堂教學中將極大地打擊老師教學和學生聽課的積極性。
二、理論法學教學方法改革迫在眉睫
當前,我校法學課堂教育,特別是理論法學課堂教育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傳統教學模式的僵化,加之司法考試的沖擊,導致學生寧愿參加價格不菲的司法考試補習班,甚至埋頭于應試技巧與瘋狂的魔鬼訓練中,而應付學校的專業考試,完全忽視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這種狀況導致每個學期初的教學檢查法學院都被學校教務處列為重點監督對象。以筆者所在的學校為例,學生出勤率偏低,特別是畢業班的學生,開學第一節課有的班甚至只有三名同學來上課,形勢相當嚴峻。學生以復習司法考試為借口逃課。反過來說,即便學生真的是在參加司考輔導班,經過魔鬼訓練通過司考的學生,也因缺乏法學理論素養和基本的法學理論知識而很難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執業者。因為,法律的背后是利益,任何一項法律法規的背后都是利益的博弈與平衡。執法者必須懂得法律之所以這么規定的緣由何在,處理案件時才能做到令人信服,樹立法律的權威。當下學生為了司考而司考的功利心態,突擊過關后備考時背誦的法條將很快被忘記,因為沒有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作為鋪墊在未來執業過程中對案件的處理就很難令當事人信服。因此,我們的法學教育模式改革迫在眉睫,否則在市場選擇和就I壓力的雙重沖擊下課堂教學將日益萎縮,教師的價值和作為也將被拋棄。最重要的是,我們沒有培養出以深厚法學理論武裝自己的優秀法律人,而造就了一批批不會運用法律理論分析社會問題的庸才。
面對我國法學教育表面輝煌,實際形勢嚴峻的現狀,實施教學方法的改革勢在必行。法學教學方法在應對法律教育的職業性趨向上的策略,除了案例教學法,還有辯論式教學法、法律診所教學方法等。針對當前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引入案例教學法是比較可行的做法。相較實踐中常見的通過記憶法律條文處理案件,案例教學法使學生通過不斷閱讀,進入特定情境,站在法官或律師的立場上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案。通過反復訓練,學生就會擁有作為一名合格法律職業人所應該具有的法律推理能力,即使不記憶法律條文也能夠迎接實務中不斷面臨的新挑戰。
理論法學是法學學科皇冠上的明珠,是學好部門法的基礎,也是法學學科中最抽象、晦澀的部分。將案例教學法引入理論法學教學中來將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深入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提高學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理論法學教學引入案例教學法的可行性分析
(一)法之理在法外
隨著我們對立法工作的重視和立法機關立法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們制定的法律在內容的明確性、邏輯的統一性方面已經越來越完善。但社會生活與法律條文之間往往是存在差距的。紙面上的法只有現實地調整社會生活才有法律實效。正如朱慶育教授所說的:“世俗法律不同于圣經,后者被尊為神的作品,任何凡人無權更易一字,前者則隨時面臨增刪修改之可能,甚至整部法律推倒重來亦屬尋常?!?/p>
法學理論來源于生活,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學科。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必然來源于博大精深的法學理論和紛繁復雜的法律實踐。法理學被界定為法律的智慧,是對法律運行共同規律的抽取,是學習部門法的基礎。法理可以補充法律的不足。學習法學理論知識可以讓學生具有堅實廣博的理論基礎與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不僅可以指導部門法的學習,也可以指導未來的法律實踐。在理論法學教學過程中適時引入恰當的案例,或解釋概念,或闡釋法的價值等等都會收到很好的教學效果。
(二)法學是實踐理性的學問
無論是部門法學還是理論法學都是實踐理性的學問,社會現實是其存在的根源,純理性或者純思想性的法學是不存在的?;仡櫡砂l展史,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還是康德的實踐理性,抑或后來出現的實證主義法學派都說明法學必須面向和關注現實生活,為社會生活中出現的困惑、矛盾、沖突提供合適的法律解釋及合理的法律解決方案。處于神壇之上的法律,只有走出人們生活才是活生生的法律。部門法都是研究法律現象的某一部分,調整某一類社會關系的。法學理論研究法律現象的整體,構建理論法學關于法律生活的一般原理。部門法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案例源于部門法,又可以闡釋部門法,發展部門法。同時,部門法提供了解決案例的依據。同樣的,理論法學教學中可以引入案例,用來發現法的一般理論,闡明法的一般理論,豐富法的一般理論。理論法學也為部門法案例的解決,特別在針對某一案件部門法沒有明確規定時提供案件解決的法理依據和價值追求。
(三)理論法學以法律現象的一般規律為研究對象
理論法學的內容包括法律本體論、法律社會論、法律價值論及法治國家論等諸多豐富內容。一份令當事人信服的判決書,必然要求法官具有豐富的法學理論知識。判決書中體現法官的價值追求和法治理念。任何一個時代的法學理論及法理價值都將自覺不自覺地體現在當代法官的判決書中。
研究法與社會的關系是法理學的重要內容?;谖覈▽W教育的現狀,法科學生沒有相應的學科基礎和生活閱歷很難理解諸多部門法中講述的法律規范。而諸如哲學、經濟學、社會學知識很多時候影響司法、執法等諸多法律程序。“法律是整個社會生活一部分,而且絕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法律并不是社會科學中一個自給自足的獨立領域,能夠被封閉起來或者可以與人類努力的其他分支學科相脫離。如果教師不闡明作為判決的政治和社會背景,法院的許多判決就無法被理解,也無法得到恰當的分析?!绻粋€人只是法律工匠、只知道審判程序方法和精通實在法的專門規則,那么他的確不能成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布蘭代斯法官說,‘一個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經濟學和社會學,那么他就極容易成為一個社會公敵’。”[2]如果在枯燥的教學中能夠引用歷史上具有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例進行闡釋就會使原本晦澀難懂的理論變得容易理解,從而激發學生探究法學理論的興趣,加深對理論知識及制度構建的理解,為將來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律人打下基礎。如,在講到法律的效力位階時,可以用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引入美國的違憲審查制度,拓展學生的知識廣度,加深學生對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權威的認識,收到很好的教學效果。
(四)西方國家案例教學的實證經驗
19世紀70年代,案例教學法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克里斯托弗?哥倫姆布斯?朗道爾(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創立。此后,成為英美國家,特別是美國、加拿大法學課堂廣泛采用的教學方法。在美國法學教育中,案例教學法不僅應用于部門法教學,在諸如法理學、法制史等理論法學課程中均獲廣泛采用。在美國法學院甚至世界范圍的法學教學中廣泛流傳的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朗?富勒(Lon Full)運用的“洞穴探索者”的案例堪稱經典。在設計該案例時“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以及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如實證主義法學,自然法學,社會法學等)對此作出判斷和裁決。教師可根據學生的回答,指出學生子運用法律推理時出現的錯誤和法律知識上的缺陷,引導學生對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思考。”[3]
“總之,案例教學法不僅可以適用于部門法教學,同樣也適用于理論法學的教學,無論從理論的角度,還是從實踐的角度看,在理論法學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不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和便捷的[4]?!?/p>
四、理論法學引入案例教學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講授式教學與案例教學相結合
中國成文法傳統源遠流長。我們法官裁判的過程因循傳統的三段論模式,在此過程中法典是裁判案件的重要依據。基于長久的講授式教學占據主導地位的我國法學課堂我們不可能用案例教學完全取代講授式教學。在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模式中,諸如:課堂討論模式、多媒體教學模式、模擬法庭模式和觀摩審判模式中運用最多的就是插入式的課堂討論模式。這種模式基本的操作步驟是:教師在講到某個知識點時將課前準備好的典型案例拿出來用以講述在講知識點。通過討論案例使學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所講授知識,并在此基礎上啟發學生進行法學推理和法律背后價值選擇的思考。課堂討論模式是案例教學中最便捷可行,運用最多的一種模式,在這種模式操作中知識點的講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加深對知識點的理解也是運用案例的目的。
(二)有w系的典型案例的獲得
1.教材中的案例。教材中的案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通用教材中為了講明一個概念或問題而設定的案例,或者在某一章節的后面會附有闡明這一章節主要內容或理念的案例;一種是針對某一法學學科的專門案例教材中的針對某一概念或問題的案例。后者所含的案例一般都是本學科比較經典的案例。
2.大眾傳媒中的案例。當今社會各種媒體在法制宣傳和對民眾輿論引導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大。諸如《今日說法》、《法律講堂》等主流媒體報道的都是近期的熱點案例,是師生了解法治熱點,關注法治進程的案例庫。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鍛煉學生創新思考的能力。
3.文學影視作品中的案例。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各種童話故事中都蘊含法理。文學藝術作品源于生活,雖有藝術夸張成分但對年輕人來說因情節生動更易于被學生理解,激起學生的學習興趣。通過文學藝術作品中的相關情節作為案例講述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學效果。
4.司法實務中的案例。這類案例主要適合兼職從事律師業務的教師。專業老師若能夠通過司法考試并兼職從事律師實務工作對案例教學的開展會非常有利。從律師實務中處理的形形的案例中選擇與講述知識點相關的案例引入課堂教學。這個需要教師進行認真甄別選擇既生動又有法律難點的案件,加上自己處理的經驗介紹,這種案例講述最能吸引學生。且在聽講的過程中學生就會了解相關訴訟程序和處理類似案件應該注意的點。對教學雙方均有裨益。
(三)針對不同年級設置難度適度的案例
美國法學院招收的學生是具有其他專業背景的完成本科教育的學生,這些教學對象具有多學科的知識積累、社會閱歷、學習能力、理論理解能力都為案例教學法的開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而我們的法科學生在進入本科前沒有任何其他專業知識的積累,沒有社會閱歷,學習能力、理論理解能力都比較欠缺。特別是理論法學課程多開設在法學本科低年級階段,這個時段的學生缺乏部門法知識,對案例的設計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鑒于我國當前理論法學多安排在本科低年級的課程安排的現狀,要求部門法知識完全空白的學生分析案例有揠苗助長之嫌。這就要求教師在案例選擇時要注意選擇難度適中的案例才不會打擊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些學校在理論法學課程安排上就比較合理。比如,將法理學分大一和大三兩個學習階段進行講述。大一講述法律本體論和法律社會論,大三講述法律價值論和法治國家論。針對不同學習階段安排難度不同的案例,重在使學生體悟案例中抽取出的法的一般理論。
(四)豐富教師的法律實務經驗
法學專業教師通過司法考試,進行律師執業是教師接觸法律實踐的常規渠道。法律執業經歷可以為案例教學的開展提供更多素材,也可帶給學生更多訴訟知識和實務經驗。當然,對法學專業教師我們更多地強調的是學術水平和課堂教學。不過,法學永遠是一門實踐性的學問,沒有實踐,法學理論知識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嚴格來講,只有做過法律實務的人才能更好地進行案例教學。
“郎道爾認為,如果學生閱讀了大量的案例,特別是判決正確的案例,真理就會出現在他的面前。即通過案例,了解法官判案的思路,理解法律精神,掌握判案的技巧,提高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盵4]在當前法學教育功利浮躁的大背景下,在理論法學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是非常必要的,且是便捷可行的。通過案例教學學生不會再厭倦枯燥乏味的法學理論知識,且能夠學習更多的訴訟程序知識和實務經驗,培養問題意識,鍛煉法律思維,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參考文獻:
[1]葛云松.法學教育的理想[J].中外法學,2014,26(2):285-318.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M].鄧正來,譯.華夏出版社,1987:490-491.
【關鍵詞】民法;案例教學;能力
一、西北政法大學民法推行案例教學的條件營造分析
(一)西北政法大學高度重視民法課程在法學學生研習中的基礎性作用,開設了必修與選修相結合,從基礎理論課到案例研習課等不同層次的民法學課程,為民法案例教學法的應用創造了廣闊的空間
民法學是法學專業課程最重要的一門主干課程,在西北政法大學法科學生的法學研習中居于重要地位。目前法學專業的學生民法課程為民法總論(51課時)和民法分論(102課時),同時學生還可以選擇研習合同法理論與實務(51課時)、擔保法理論與實務(34課時)、家事法(34課時)、侵權行為法理論與實務(34課時)、合伙法與合作社法理論與實務(34課時)等課程。就完全的案例教學法課程而言,西北政法大學設有民事案例研習(34課時)、商事案例研習(34課時)、家事案例研習(34課時)、知識產權法案例研習(34課時)等專門的案例法教學課程。同時,西北政法法學還設有模擬法庭(51課時)、法庭論辯(51課時)司法考試試題解析與指導(51個課時)以及法律診所等課程,進一步在實踐中拓展學生的理論分析與實踐能力。
西北政法大學最初開設的案例型教學課程為民商事案例評析。后來,該課程逐步演進為案例研習課程,課程的人數也由原來200至300左右逐漸壓縮降低至50人左右。目前卓越法律人才計劃的推行使得學校民法小班授課日益成為現實,進一步為民法案例教學的展開創造了條件。
(二)西北政法大學倡導理論與實踐高度結合的民法研習風氣,倡導并支持教師積極投身法律實踐活動,錘煉了教師的法律技能,也為教師開展案例教學提供實踐支撐與積累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師中很多都是法律事務所的兼職律師(還有一些教師兼任西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有著豐富的從事案例處理及訴訟的經驗,并在律師實務及工作中積累了大量有切身體會而且生動、具體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積累使民商法學院的教師能夠有的放矢地針對實務問題進行案例教學及司法實踐經驗的傳授。此外,西北政法大學積極與法院、檢察院等司法實務部門聯合,推行了選任青年教學擔任法官、檢察官及其助理的制度,進一步為青年教師積累司法實踐案例進行案例教學創造了實踐條件。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下設有民商事判例法研所,專門從事民商事案例的收集與研究工作,并廣泛聯系法院與檢察院等司法實務部門,組織實踐調研及典型、疑難案例的探討等活動,為案例教學的展開創造了理論與實踐對接的平臺。
(三)西北政法大學在教學中注重民法的實踐導向,開展多層次、多方式、多參與的民法案例教學,全面注重提升學生的法學素養及應用能力
在民法基礎課程的學習階段,針對學生剛剛接觸民法,對民法的理論及司法實踐均比較陌生的特點,我們注重針對學生的特點采取相對簡單的編寫性案例來啟發學生的思考、激發學生民法學習興趣、傳授學生法律思維方法并鍛煉學生應用民法基本理論來解決現實問題的初步能力。在民法教材編寫方面,韓松研究員主編的《民法總論》與《民法分論》教材中都針對相關民法問題撰寫了大量的民法案例,以便學生能夠從理論到實踐以及從實踐到理論的相互對應,避免出現抽象地向學生灌輸民法理論的傾向。
案例教學法具有和其他教學方法相結合從而組合生成新的教學方法的優勢。案例教學法根據其實際應用的目的和方式不同可以細分為案例實例列舉論證教學法、案例評析教學法、案例討論教學法、案例模擬實務教學法以及案例實訓教學法。案例實例列舉論證教學法是指在傳授理論的同時,應用短小精悍的案例對理論進行講解或者進行論證,對民法的基本理論進行說明以增強學生的理解及應用能力。案例評析教學法是指通過對一個或者幾個民法案例進行評析,講解案例的分析過程及分析思路,讓學生通過學習來學會民法思維的應用。案例討論教學法是指在學生掌握了民法案例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后,讓學生通過分組討論等方式來進行案例學習,從而全面提高學生的協作、法律思維與法律應用能力。案例模擬實務教學法是指讓學生通過模擬法庭辯論等案件處理的實際過程并從中學習。案例實訓教學法是指讓學生在課余時間直接實際參與教師正在處理的案例過程中,與教師平行參與案件的相關處理工作,并讓其通過與教師實際處理結果及文件的對比來學習相關案例處理的實際技巧。目前各類案例教學方法在西北政法大學的教學實務中都在被不同程度的采用,筆者將結合自己從事民法學及合同法理論與實務的授課實際探討案例教學法在民法教學實踐中的實際效果。
二、案例教學在民法基礎課程教學中對學生能力提高的狀況實證分析
(一)我們開展了民商事案例的收集整理及理論分析工作,采取一定的形式進行案例呈現,全方面提升學生的技能
案例教學的展開,需要有豐富的案例資源儲備。目前大量的法律案例節目為視頻案例的收集提供了條件。筆者與學生一起搜集了《中國法庭》、《律師說法》、《今日說法》、《法律講堂》、《經濟與法》等節目相關中的民商案件的視頻案例,并對相關案例采取視頻方式進行呈現,引導學生對相關民商事法律問題、訴訟實務法律問題及社會問題進行思考;同時,筆者與康達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北京盛庭律師事務所等律師事務所合作開展了具體實務案例的整理及總結工作,對具體實務案例進行分析整理,為民法教學積累實證案例素材。
在案例的整理中,我們以民法法律關系為基礎對相關案例進行分類處理,將涉及相同法律關系或者案由的案例歸為一類。在案例教學中,筆者往往會同時要求學生對一類案例進行視頻觀看、訴訟文書及判決文書閱讀并對相關問題進行思考。例如對于目前司法實踐中多發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筆者會要求學生觀看并閱讀一組案例,在此基礎上針對民間借貸糾紛中的舉證及證據認定問題、高利貸問題、涉及刑事案件中的民間借貸問題的處理等問題進行思考。
(二)在民法學基本理論學習過程中,案例教學法可以作為傳統講授教學法的補充,達到引起學生的興趣、思考,深化學生對民法基本理論的理解與掌握的目的
民法學是法科學生重要的必修課程,但其高度概念化、抽象化、邏輯化的特點往往會讓初學者望而卻步。在這種情況下,要使學生理解與應用民法學的知識必須要將其還原為現實的生活原型,讓學生從現實的視角來理解復雜而抽象的民法概念與原理,并在此基礎上實現對民法理論的應用。目前西北政法大學法學本科生的民法學總論課程一般在一年級下學期開設,學生們在此以前一般僅僅學習過法理學導論、憲法等法學課程,對法學基礎知識掌握不多,也缺乏相應的民法生活經驗積累,在這種背景下更需要進行案例說明論證,增加學生的感性積累并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從現實生活中的案例娓娓道來,如同講故事一般讓學生將民法學基本理論與具體案例結合起來,讓學生在愉悅的生活中感受無處不在的民法的非凡魅力,對于學生建立起對民法乃至法學的興趣至關重要。
案例是導入民法課堂基本知識,引導學生帶著問題學習與思考的重要手段。在民法基本理論教學中,通過民事案例進行導入可以達到更好地引起學生興趣、好奇心,甚至思考與質疑的目的。例如筆者在講解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時,通常會給學生提出一個簡單的假設案例:一位富有的老婦人與一只狗相依為命,老婦人在臨死之前留下遺囑,死后將其名下一千多萬財產全部贈歸狗所有,問該狗可否成為千萬富狗?如果不能,老婦人可以通過怎樣的制度設計達成心愿?該案例引導學生對權利能力概念的思考,因為狗不具有權利能力,不能成為法律關系主體,所以不能成為千萬富狗。同時,第二問啟迪學生去思考法人制度構造的實際應用。實踐證明,通過該案例導入自然人權利能力等教學內容,很容易達到教學目的。在確認成果掌握階段,舉出恰當的實際案例(司法考試案例)并通過提問、回答及追問的方式進行交流,可以達到鞏固教學成果并深化相關理論問題的效果。
(三)案例教學法不但可以提升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能夠提升學生表達、協作及其理論研究方面的能力
針對實際案例,學生需要掌握尋找案件爭議關鍵點,并就案件爭議關鍵點進行法律分析與相關觀點論證,最后得出結論的案件處理方法。《中國法庭》具體運用了這一案件的處理方法,展現了法庭審理的具體過程并且通常伴有專家點評,適宜于作為案例教學入門材料。在合同法理論與實務的課程中,本人一般會要求學生利用課上及課后的時間觀看《中國法庭》的若干案例,逐步掌握尋找案件關鍵點,并對關鍵點進行法律分析的案例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礎上面向實踐逐步加深。此后,本人會先后給學生呈現一些真實發生的法院判決案例,讓學生研讀法院判決的事實經過及其相關關鍵點分析,在此基礎上寫出案件問題的評論,最后得出結論并與判決作比較。如果在就案例的相關觀點出現爭議后,就展開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探討爭辯,由學生最終評選出一個恰當的觀點,再由教師進行評析。“教師在評述各組答案之后,或者給出自己的答案,或者僅只指出學生觀點的錯誤及不足之處,并提示學生繼續思考與探究”。[1]
民事案例的特點使民事案例教學可以很好的和小組教學相結合,甚至可以實現辯論教學。民法分論課的學習過程,本人鼓勵學生自己或者幾個人組成一個小組,尋找自己感興趣的案例,分析該案例的爭議點及其法律關系、制作幻燈向其余同學展示并講解該案例,最后由教師對該案例進行補充與評論。在案例教學中,讓學生分小組去尋找案例,討論案例,并作成幻燈片去講解自己采集到的感興趣的案例,這可以全面鍛煉學生團隊協作、法律思維分析、口頭表達等能力,提高學生的參與度與相互之間的認同度。在此以后,教師針對學生講解中的關鍵性問題進行評議、補充,更能加深學生的印象,有利于學生更加清晰全面把握問題的關鍵及分析思路?,F實的民事案例中正好有原告及其人、被告及其人、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而且不同的角色還需要撰寫不同的法律文書,參加到法庭辯論的不同階段。因此,通過案例的提供要學生扮演相關角色投入辯論中就順理成章。在案例小組教學及其爭辯的實際中,本人在課堂中采取了將教室的位置劃分為原告及人組、被告及其人組、法官評議組,每一組在教室位置固定的方法,固定學生的身份及其思維視角,讓學生長期從一個視角進行思考,長期強化同一職業的思維方式。“案例教學更接近法律實務,在教學的互動中更能仍學生們接觸到與學習到法律實務中的各種技巧與方法,這將促使他們更快地融入到社會實踐中去,無形中也增加了他們的競爭力。”[2]實證課堂展示,在案例的小組討論及辯論中,學生的思維力、獨立性、創造性及集體認同性都得到了發展。
三、結論
西北政法大學從基礎理論課到判例研究課等不同層次的民法學課程,倡導理論與實踐高度結合的民法研習風氣,積極支持民法案例教學法在實踐中的應用。民法教學的實踐證明,案例教學法在實踐中的應用既可以達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深化對民法基本理論的認識以及鞏固民法基本知識的學習之作用,也可以起到提升學生的民法思維能力及表達、協作等能力的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