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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
第三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是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結果,并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考核該建設項目是否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活動。
第四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范圍包括:
(一)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包括為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所建成或配備的工程、設備、裝置和監測手段,各項生態保護設施;
(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有關項目設計文件規定應采取的其他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第五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規范,指導并監督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并負責對其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權限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第六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生產或者運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第七條建設項目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應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生產申請。
對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非核設施建設項目,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其試生產申請,并將其審查決定報送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核設施建設項目試運行前,建設單位應向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首次裝料階段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試運行。
第八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自接到試生產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組織或委托下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試生產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及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并做出審查決定。
對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及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已按規定要求落實的,同意試生產申請;對環境保護設施或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未按規定建成或落實的,不予同意,并說明理由。逾期未做出決定的,視為同意。
試生產申請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建設單位方可進行試生產。
第九條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第十條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對試生產3個月確不具備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的3個月內,向有審批權的環境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延期驗收申請,說明延期驗收的理由及擬進行驗收的時間。經批準后建設單位方可繼續進行試生產。試生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核設施建設項目試生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第十一條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的規定,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施分類管理。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應當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驗收材料:
(一)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并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或調查報告;
(二)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表,并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或調查表;
(三)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登記卡。
第十二條對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對環境產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提交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對主要對生態環境產生影響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提交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由建設單位委托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站或環境放射性監測站編制。
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由建設單位委托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站或環境放射性監測站,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編制。承擔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不得同時承擔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的編制工作。
承擔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者驗收調查工作的單位,對驗收監測或驗收調查結論負責。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自收到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
第十五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應組織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等成立驗收組(或驗收委員會)。
驗收組(或驗收委員會)應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及其他環境保護措施進行現場檢查和審議,提出驗收意見。
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調查)報告(表)的編制單位應當參與驗收。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是:
(一)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齊全;
(二)環境保護設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
(三)環境保護設施安裝質量符合國家和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工程驗收規范、規程和檢驗評定標準;
(四)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包括:經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健全的崗位操作規程及相應的規章制度,原料、動力供應落實,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標準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六)各項生態保護措施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規定的要求落實,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并可恢復的環境已按規定采取了恢復措施;
(七)環境監測項目、點位、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有關規定的要求;
(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提出需對環境保護敏感點進行環境影響驗證,對清潔生產進行指標考核,對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工程環境監理的,已按規定要求完成;
(九)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建設單位采取措施削減其他設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關部門采取“區域削減”措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其相應措施得到落實。
第十七條對符合第十六條規定的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表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登記卡。
對填報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登記卡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過核查后,可直接在環境保護驗收登記卡上簽署驗收意見,作出批準決定。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表或者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登記卡未經批準的建設項目,不得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十八條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分期進行環境保護驗收。
第十九條國家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行公告制度。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結果。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將其前半年完成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有關材料報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試生產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的,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超過3個月,建設單位未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或者延期驗收的,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責令限期辦理環境保護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從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驗收調查工作的單位,在驗收監測或驗收調查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五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強政策、資金扶持,吸引社會投資
市在建設柑桔板塊基地的過程中,將板塊建設專項、扶貧、科技、財政、計劃、移民等各類涉農項目資金1000萬元捆綁集中使用,對新建連片50畝以上的柑桔基地每畝補助200元;連片開發200畝以上的,解決基地水電路問題;對獲得無公害柑桔品牌的,獎勵10000元;對基地開發涉及的土地、稅收、供水、供電等各種收費酌情減免;還放寬政策,吸引了農民、城鎮居民、工商企業、外商等各種民間資本參與建設柑桔生產基地和加工廠。市對實施高接換優的新品種果園,每畝補貼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了100元,對新開發的基地,每成活一株果樹,補貼1.5元。
(二)引進推廣先進技術,提高板塊基地科技含量
以前,市的桔園在修剪、施肥、病蟲防治、無公害生產技術等方面落后。全市平均單產僅1200斤/畝,且優質果率較低。為了建好柑桔板塊,該市從華中農業大學引進了特早熟蜜柑“稻葉”、早熟“光明早”、“日南1號”、“大蒲”等脫毒優質新品種苗木2萬株,建立了50畝良種采施圃和100畝育苗基地,健全了苗木繁育體系。為了提高板塊內的柑桔優質果率,他們制定了《無公害生產技術規程》,開展了柑桔標準化生產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累計培訓70余場次,培訓科技示范戶和種植大戶6800余人,發放技術資料5000余份,生物農藥、有機肥、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等標準化生產技術應用普及率達到80%。縣米業公司聯合農業部門制定了《優質稻板塊主栽品種保優栽培技術方案》和《優質稻板塊基地核心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培訓360場次,培訓達7.2萬人。落實好病蟲害防治跟蹤服務措施,在去年稻飛虱大爆發的嚴峻形勢下,該地未發生大的病蟲災害。市聘請科研院所的果樹專家,與本市技術骨干一道開展技術培訓和科技入戶工作,重點推廣了高接換優、果實套裝、平衡施肥、四季修剪、病蟲綜合防治、土肥水管理、果園生草栽培等生產技術。
(三)組織引導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板塊建設,提高農業效益
米業有限責任公司積極參與建設優質稻板塊基地。在該公司的帶動下,縣優質稻生產基地面積達到51萬畝。其中,一級高檔優質稻生產基地5萬畝,二級中檔優質稻生產基地35萬畝。優質稻訂單收購面積40萬畝,實行優質優價收購政策,一級優質稻按1.9元/公斤、二級優質稻按1.52元/公斤兌現,高檔優質稻收購價格高于普通稻谷最低收購價30%。同時,對“兩優培九”每公斤種子補貼4元,每公斤稻谷加價0.04元,機收每公斤再加價0.02元。
市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在板塊基地的更新品種、普及科技、訂單收購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以前,由于果樹品質不優、新型保優技術推廣普及率低和新品種更新換代速度慢,造成了水果產量低、品質差、價格低。湘南、黃花等普通砂梨品種常年銷售價格只有0.3-0.4元/斤,遠低于新品種黃金梨(1.5-3元/斤)的價格,部分果農只得毀園改種。成立春雨苗木果品合作社后,241家苗木果品生產戶常年都能得到該社提供的優質果苗和果樹高接換優技術指導,解決了農民在各生產環節遇到的栽培、管理方面的難題。同時他們與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果品公司開展合作經營,承接訂單生產,帶動水果基地面積8.6萬畝,簽訂了訂單合同的有1.8萬戶,訂單生產率達62%。
二、主要績效
(一)壯大了龍頭企業,形成了“一基地一品牌”的經營格局
省米業有限公司是縣的一家從事糧油購銷的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擴大優質稻板塊基地規模使該公司生產經營實現擴規上檔成為了可能。去年3月,該公司聯合華茂、中興、銀谷、實力等米業公司及、、、等市縣(區)大米加工企業,實行貼牌生產,擴大“品牌”的品牌優勢。5月中旬,又與中儲糧分公司等優勢企業簽訂了合作協議。通過集團整合,內聯外引等有效措施,壯大龍頭企業。現在,該公司的年生產能力己經達到25萬噸,比上年增加15萬噸。全年企業銷售收入突破5億元,利稅4000萬元,其中優質稻銷售收入達4.7億元。“”品牌榮獲了國家糧食行業協會“放心米”、“著名商標”、“省名牌”、“消費者滿意商品”、“A級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等多項殊榮。
市通過整合基地,把原有的“漢水梨”、“梨”等幾個品牌進行整合,主打“漢水梨”品牌。現在,“漢水梨”在、、、等11個省市占據著較大市場份額。“漢水梨”商標也被評為“省著名商標”和“名牌”。
(二)促進了農民持續大幅增收
實現農民持續增收一直是我省“三農”工作的難點問題,但發展板塊經濟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調查中,我們發現,市桔農人均增收250元。主產鄉鎮桔農平均收入最高達到1萬元,戶平收入最高達5萬元。縣7.2萬農戶因推廣優質稻受益,人均增收60.5元,畝平增收102.8元。市水果板塊基地內的農民純收入達到1279元/畝,增13.4%。
(三)農產品產量、質量、市場競爭力和農業綜合效益明顯提高
通過發展板塊經濟,項目區的單產、總產、農產品優質率大大提高。市通過板塊基地內的技術改造提升,全市柑桔生產產量明顯提高。年全市柑桔實際產量18萬噸,比項目實施前增產28.6%;銷售收入1.8億元,增收4000萬元;畝平產量735公斤,增產20.9%。柑桔優質果率達到50%,提高15%。全市有八個柑桔專業場通過無公害產品認證,無公害生產面積達10萬畝,占全市總面積的40.8%。
在市,全市砂梨高接換優面積達到20000畝,比去年增60%,新發展水果基地2000畝,建設中心示范園1000畝;水果總面積13萬畝,增4%;總產量18.1萬噸,增11%;單產1446公斤/畝,增12.3%;總產值3.3億元,增3%。水果優質率76%,增5.5%。
三、幾點啟示
板塊基地建設是我省在現代農業建設過程中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闖出的一條新路。、、是我省農業基礎條件較差、困難較多、農業發展相對較為薄弱的地區。但他們依靠農業板塊基地建設,在短短幾年間,優勢農產品的產出能力明顯增強、加工轉化水平明顯提升,優質率和市場占有率明顯提高。從三地的做法和成效可以看出:
(一)調動農民積極性是抓好板塊建設的前提
縣7.2萬農戶參與建設優質稻板塊,市水果板塊基地網絡了1.8萬農戶。可見,由于板塊經濟拓寬了農民的增收門路,增強了獨立分散的農戶與千變萬化大市場的聯系,農民參與建板塊積極性很高。發展板塊經濟是為了帶動結構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板塊基地,光靠政府“喊口號”和“強迫命令”不行,必須發動千家萬戶一起來參與建設,板塊才能建得好,才能真正發揮出效益。
(二)實行標準化生產是提高板塊質量的關鍵
市生物農藥、有機肥、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等標準化生產技術應用普及率提高到80%,就使柑桔優質果率提高了15%,無公害生產面積擴大到10萬畝。僅此一例,可以看出,只有在板塊內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高效種養模式、測土配方施肥、動植物病蟲害防治、農機作業等標準化生產技術,進行生產和管理,才能保證農產品優質、生態和安全。米業公司制定《優質稻板塊主栽品種保優栽培技術方案》,對優質稻嚴格檢測,分級收購的事實證明,要想實現板塊基地質的飛越,就必須實行一個品種一套技術規程,統一生產標準,提高科學管理水平。農產品優質率提高了,市場占有率和板塊的競爭力自然也就會提高。
一、項目報建聯審辦公室運行現狀
工業港項目報建聯審辦公室自2005年7月成立以來,迄今已有3個月時間,報建聯審總體運行較好,達到了“進一步簡化報建手續,優化報建流程,提高報建效率,推動入駐成都現代工業港的項目盡快動工建設”的目的。截止10月中旬,已進入報建項目程序66個,辦理完畢全部手續的項目18個(其中9個已領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其余48家已有20家已辦理完畢建設方案審批環節之前的報建手續,28家正在積極辦理之中,辦理進度基本符合時限要求。3個月來,未發生由于報建審批原因影響項目進場動工的案例。
二、特色做法與經驗體會
(一)特色做法
1、機構專。工業港項目報建聯合會審辦公室由縣計發局、建設局、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供電局、工商局、文體局、氣象局、衛生局、人防辦和公安消防大隊等12個職能部門各抽調1名專業人員組成,是為入駐工業港的項目辦理報建審批的專門機構,辦公地點設在工業港管委會,由管委會委托投資服務部直接管理,辦公室主任由管委會1名領導兼任。專門機構的設立改變了原來由工業港管委會要分頭應對各個部門的局面,化零為整,合力報建。
2、方式活。聯合會審辦公室根據入駐工業港的項目數量與審批報建進度要求開展工作。目前,采用派駐人員集中會審與分散辦理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各派駐人員每周1、3、5到工業港管委會集中辦公,分別由投資服務部安排項目報建工作,各部門人員辦理聯審和資料交接,按時限要求報告項目報建進展情況,聽取并協調報建審批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每周2、4派駐人員在原單位處理報建資料,在部門內部辦理諸如審核、簽字、蓋章和領證等相關手續。此外,管委會投資服務部根據項目資料報送情況,可隨時通知和安排各派駐人員到管委會領取和處理報建資料。靈活機動的工作方式改變了過去資料在部門間傳遞而耽誤大量時間的狀況,保證了各部門各環節的協作配合,提高了辦結效率,同時又滿足了企業隨時咨詢的需求。
3、時限短。各職能部門派駐人員必須按時完成所負責的相關審批手續,聯合會審辦公室根據工作程序和職能,下設立項和報建兩個工作組。立項組必須在4個工作日內全面完成入駐項目的工商注冊登記、衛生許可證、環評、國土預審、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立項、招標核準以及其他預審工作;報建組在項目必備資料已提供的情況下,必須在6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查、建設與規劃相關證書,人防、消防、防雷裝置審查、招標備案和電力配套供應方案等工作。時限的確定改變了過去各部門以各種原由無限期拖延辦理的局面,縮短了審批報建的進程。
4、流程優。簡化報建手續,優化報建流程,是提高報建效率的關鍵所在。聯審辦在審批報建過程中采用三種辦法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即:同步推進審批制、報建備案制與個案處理制相結合。除建設方案審批和施工圖審查等關鍵程序外,其它審批事項要做到交叉報建,不再設置前提條件;項目只要符合工業港整體規劃要求,不影響主體建筑結構的質量和安全,相關部門只對項目實行備案登記,限時審批通過,相關手續在建設過程中逐步完善;對入駐項目實行個案處理,只要要求合理,均應提出靈活變通的解決方案。具體表現為兩個方面:
(1)在整個審批辦證環節,簡化手續,減少報建資料(先辦后補)和同時出證。
選址立項階段。“項目審批登記”所需資料由原來的12項減少為5項,其余可后補;《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所需資料由原來的4項減少為2項,其余可后補;《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出具由原來的先后兩個環節改為與“規劃審批的紅線圖”、“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和“界址點成果表”同時出具。
規劃設計階段。“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的審批所需資料由原來的5項改為4項,無需等待建筑施工總平面圖審批,建設方案審批后同時辦理施工圖規劃審查和項目招標核準。
施工圖審查階段。對設計單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圖審查由原來執行的規劃部門先審建筑施工總平圖和建筑施工圖再進行人防、消防、防雷裝置、衛生設計審查、專業公司全套施工圖文件審查改為上述各部門和機構同時審查,并行出具建筑施工總平圖審批意見、人防、消防、衛生審查意見、防雷裝置評估報告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書、施工圖設計文件備案報告、施工圖審查通知書和備案。建設局農能辦沼氣凈化池工程建設審核暫緩。
建設許可階段。只需提供申請表、土地確認函、施工圖審查通知書并繳納報建規費,即可領取《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辦理完畢招標備案手續以及施工安監登記和質監委托書,提供相關合同文本和資質證明,并繳納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民工人身保險費后,即可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2)取消前置條件,交叉報建,同步推進,使流程由串聯改為并聯,實現流程再造。
常規的報建流程:
再造后的報建流程:
項目報建手續簡化和流程再造大大縮短了報建時間,報建環節由原來的12個減少為6個,總時間由原來的80個工作日減少為10個工作日,為項目促建動工鋪平了道路。
(二)經驗體會
聯審辦從無到有,短短3個多月的時間成效已經顯現,對工業港項目促建和投資環境的改善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也博得了企業的贊譽。這些初步成績的取得離不開領導的關心和重視、部門支持配合、高素質人員選配、嚴格的管理和準確的目標定位。
1、領導重視是前提。今年7月初,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在加快工業港項目報建工作會議上,針對項目入駐建設中呈現出來的報建“瓶頸”問題,果斷決策,由12個部門派員組成聯審辦公室,并對派員單位下達工作任務,明確要求抽調人員要專業精通、業務熟悉,并能代表本單位行使相關審批權限。隨后,縣委、縣政府又專門轉發了《關于成立成都現代工業港項目報建聯合會審辦公室的試行意見》(*委辦〔2005〕85號),為聯審辦的順利運行提供了極其重要的依據。
2、部門配合是關鍵。聯審辦所涉及的12個部門均能夠對聯審辦的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及時抽調專業人員派駐工業港,盡可能做到除工業港項目報建外,不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保證了抽調人員全力以赴從事項目報建。此外,在部門內部涉及審核、專業審查、簽字、蓋章、出證、收費等環節能按照“特事特辦、特事快辦、特事限辦”的要求,靈活變通、創新舉措予以辦理,優先考慮工業港項目,從而使得派駐人員在本部門內部能夠順暢辦理完畢相關手續。
3、人員選配是支撐。派駐工業港的12名工作人員對報建審批涉及本單位業務十分熟悉,且專業精通,均能按照“心系港區建設發展,創新思維高效報建”的要求,克服困難、創新思路、認真負責、相互協作,全身心投入到工業港項目的報建審批中去,在簡化手續、優化流程、縮短時間、規范審批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創新性的意見,這些見解對《關于成立成都現代工業港項目報建聯合會審辦公室的試行意見》的制定、對項目報建的工作實踐均產生了積極作用。
4、強化管理是保證。聯審辦是新成立的專門機構,人員來自不同單位,因此,強化管理十分必要。根據《關于成立成都現代工業港項目報建聯合會審辦公室的試行意見》,工業港管委會對派駐人員的工作職責、報建審批要求、辦理方案及評比考核均進行了明確。同時,把派駐人員納入工業港管委會日常管理,在工作規范、勞動紀律、衛生執勤等方面均嚴格要求。此外,管委會根據聯審工作需要,在工作條件、辦公設備、生活待遇等方面均給予相應考慮。“和諧、高效、專業、暢通”的氛圍正在聯審辦形成,保證了項目聯審報建工作的順利推進。
5、企業滿意是落腳點。工業港投資服務部和聯審辦的成立是工業港管委會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為企業提供優勢服務的重要舉措。無論是領導關心重視、部門支持配合、高素質人員選配、嚴格進行管理,還是在實踐中采用創新舉措、簡化手續、優化流程、高效報建,歸根結底是讓入駐企業滿意,這是聯審辦工作的目標定位,這個大局必須始終牢牢把握,以一貫之,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以任何理由出現的作秀和形勢主義,從而使聯審辦的工作逐步走向深入,產生積極影響,形成良性循環。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及建議方案
工業港項目報建審批存在問題最主要的表現就是辦結完畢報建手續的項目比例偏低,僅占27%,排除2005年9月以來新簽約的18家項目履約晚和進入報建程序晚等因素,辦結率為38%,仍然較低。主要原因如下:
(一)個別部門創新思路、靈活變通還不夠。表現在辦理審批時仍然受制于條條框框,不敢越雷池半步,把矛盾上交,害怕承擔責任;未給派駐人員充分授權,目前能代表本單位審核簽字的僅有6家,占總數的50%,而且全部都要回原單位進行蓋章,一旦關鍵人員不在單位上班,無其他人員能夠辦理,導致辦件周期被迫延長。針對此問題,管委會需加強協調力度,在深入了解分析項目狀況和企業實際需求的基礎上,強化與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以部門為主,找出變通的解決方案,對墨守成規,仍無改進的部門,專報進行處理。
(二)聯審辦報建手續簡化和流程再造不夠徹底。部分審批環節仍太繁雜,部門內部周轉環節過多。針對此類問題,建議一方面嚴格執行好《關于成立成都現代工業港項目報建聯合會審辦公室的試行意見》,用足、用夠政策規定,一方面考慮加強工業港管委會職能,參照其他工業集中發展區的做法,把項目建設經常涉及的部分職能如規劃、國土和建設授權給管委會,特別是對建設方案和建施總評圖的審核,由管委會規劃建設部門封閉獨立審核,然后交由相關部門備案。
(三)企業自行選擇設計單位和專業公司,分別進行建設方案、施工圖設計和對施工圖進行文件審查備案。設計單位和專業公司用時較長,提交成果緩慢,我方無法控制,導致后面環節無法及時跟進,目前這樣的企業有25家。針對此類問題,管委會應認真選定幾家有資質、效率高、服務優的設計單位和專業公司,在報建開始時推薦給企業。
關鍵詞:核電站建設項目;混凝土攪拌站;工程總承包模式
中圖分類號: U665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核電站建設項目的特點是投資高、規模大、工期長,其單臺機組的建設周期約60個月(從FCD至PAC),建設期間需投入大量的人工、機械、材料等要素,特別是對于工程建設中必不可少的混凝土來說,核電站的建設對其的需求量的巨大的。以M310堆型為例,兩臺機組建設所需的混凝土總量約為50萬m³,建設期間混凝土最大單月需求量約2.0萬~2.5萬m³,月平均需求量約0.6萬~0.8萬m³,需持續供應約48個月。核電站建設項目又因其工程的特殊性,為了保證核反應堆運行的安全性,其核島通常采用特殊混凝土澆筑而成,市場上常規的商品混凝土難以保證連續供應且達到設計要求,為了保證核電站建設過程中混凝土的有效供應,必須在核電站建設現場配備相配套的混凝土攪拌站和土建試驗室。此外,由于核電站建設過程中有多個子項工程同時施工,混凝土使用的品種多、標號多、交叉頻繁且高峰期疊加,需要統籌考慮和協調混凝土的生產供應、交付接口、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通過明確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主體和管理責任,可有效地平衡和控制這些問題。對于核電站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來說,如何確定一個合適的攪拌站管理模式,降低攪拌站管理成本,對總包方的成本控制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1.國內在建核電站建設項目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模式
根據核電站建設項目混凝土攪拌站的建設主體和管理責任的不同,可將攪拌站的管理模式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1.1模式1:項目業主負責建設和管理混凝土攪拌站(甲供混凝土)
該模式的典型代表為三門核電一期工程,項目業主委托了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混凝土攪拌站以及土建試驗室的建造和運營,并以甲供方式向廠區內的建安單位提供混凝土。在這種模式下,建安單位只需要及時向混凝土供應商提供混凝土需求計劃即可,無需考慮混凝土供應及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在其與項目業主簽訂的合同報價中,亦不再考慮混凝土相關費用。
1.2模式2:項目業主委托土建承包商建設、運營混凝土攪拌站
該模式的典型代表為中廣核集團所屬的寧德項目。該項目的核島和常規島土建工程分別由兩家不同的承包商負責施工。受項目業主的直接委托,核島土建承包商負責建設混凝土攪拌站(分為核島攪拌站、常規島攪拌站),建成后與常規島土建承包商分別負責核島、常規島攪拌站的生產運營管理。
該模式下,攪拌站的建設費用和設備購置費用由項目業主承擔,并在核島土建合同中單列,同時明確了核島攪拌站設備產權歸核島土建承包商所有,常規島攪拌站的設備產權歸常規島承包商所有,其殘值通過雙方協商后直接抵扣工程款。
1.3模式3:項目業主委托建設混凝土攪拌站,建成后要求EPC承包商接管
該模式下,項目業主出資進行混凝土攪拌站的建設,建成后要求EPC承包商接管,且建站的費用和設備費用從總承包合同價格中扣回。同時,業主不同意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將混凝土攪拌站的建設費用和設備購置費用單列報價。
該模式又根據項目業主是否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化公司負責混凝土攪拌站的運營,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項目業主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化公司負責混凝土攪拌站的運營。該模式下,專業化公司運營的相關管理費、利潤、稅金等均需在EPC承包商的合同內承擔,其典型代表如:中核海南項目。
2)項目業主委托土建承包商負責混凝土攪拌站運營。如:中核田灣項目。
2. 國內在建核電站建設項目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模式對比分析
對于核電站建設項目的EPC承包商來說,采用不同的混凝土攪拌站管理模式,對于其成本管理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2.1模式1的特點
項目業主甲供混凝土,對于EPC承包商而言,混凝土攪拌站的建設、管理工作均由業主負責,設備產權歸業主所有。該模式下,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混凝土攪拌站的建設、運營屬于業主方責任,混凝土供應及材料漲價的風險均由業主方直接承擔,EPC承包商承擔的風險小。
該模式中,存在業主、攪拌站運營商、EPC承包商(或土建承包商)三方接口,為了有效實現混凝土的連續供應,三方接口關系的妥善處理和有效運作是其中的關鍵。
2.2模式2的特點
該模式中業主直接委托土建承包商建設、運營混凝土攪拌站,且在土建施工合同中單獨列項,因此設備產權屬于業主,混凝土單價中不包含攪拌站設備的折舊費用,僅包括混凝土直接費用及土建承包商的管理費、利潤、稅金。
此外,業主與土建承包商就混凝土攪拌站的建站及設備費用直接發生關系,建站及設備費用不再通過工程總承包合同扣回。EPC承包商僅承擔混凝土材料漲價的風險。
該模式中,由于土建承包商既是攪拌站運營商,又是混凝土需求方,能夠根據自身實際需求生產、供應混凝土,達到混凝土生產、供應的最優化配置。
2.3模式3的特點
該模式下,混凝土攪拌站的建站及設備購置費用,業主要求在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扣回,此時EPC承包商面臨巨大的風險:
1)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中攪拌站建站費用報價不足
對于核電站建設項目來說,其工程總承包價格的形成相對較為特殊,即參考項目投資估算確定。由于投資估算中混凝土攪拌站費用綜合分攤在各廠房子項單項工程費的臨時設施費中,且在投資估算中受各種計價標準的約束,其數值往往比新建混凝土攪拌站的實際投入要少。在這種模式下,總承包單位若將攪拌站的費用攤至總包報價中,則會導致總包合同報價較高,超出投資估算。在與業主進行合同價格談判過程中,業主若以投資估算作為權衡總包報價的標準時,很有可能扣減掉報價中超過投資估算的部分。
如果業主從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中扣回建站和設備購置費用的話,總包合同價中按照投資估算確定的攪拌站建設費用和期末攪拌站設備的剩余價值不足以彌補這些扣回的費用,EPC承包商不得不獨立承擔不足的部分。
2)攪拌站設備殘值(剩余價值)低于設備真實的剩余價值(市場價格)的風險
如何合理確定混凝土攪拌站設備的折舊比例對于攪拌站設備殘值的確定至關重要。
3)委托專業化公司運營攪拌站帶來的中間流轉費用的增加
如果委托土建承包商拌制混凝土,此時混凝土單價中包括攪拌站設備的折舊費用、混凝土直接費用及土建承包商的管理費、利潤、稅金。如果委托專業化公司運營混凝土攪拌站,則混凝土單價中除了包括設備的折舊費用外,還包括該專業化公司的管理費、利潤、稅金等相關費用,該費用將由EPC承包商承擔。
2.4 各種模式的對比分析
對于EPC承包商來說,上述三種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模式中,模式1最為理想,EPC承包商的風險也最小,但通常情況下業主不同意承擔該責任。模式2中,能夠將混凝土攪拌站的建站費用和設備購置費用在合同中單列,對于EPC承包商來說不存在從總承包合同價格中扣回的風險,但是相對于模式1來說多了一層管理的職責,接口增多,協調責任增大。對于模式3,因其弊大于利且對EPC承包商來說風險較大,不建議采用。
3.對新建核電站建設項目中攪拌站管理模式的合理化建議措施
對于EPC承包商來說,在其與項目業主開展工程總承包合同談判時,首先應積極努力與業主協商,爭取由項目業主承擔混凝土攪拌站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服務,并甲供混凝土。其次,EPC承包商在于項目業主開展總包合同價格談判時,積極按照市場化報價方式與項目業主洽商,并努力將該費用在總承包合同價格中單獨計列。再次,可采用模式2,即由業主出資委托土建承包商建設、運營攪拌站,由業主與土建承包商就攪拌站的建設及設備費用直接發生關系,相關費用不再從總包合同價格中扣回。最后,如果項目業主出資建設攪拌站,交由EPC承包商管理,且建站和設備費用需要從總承包合同中扣回時,EPC承包商應要求業主在總包合同中將該費用單列,并明確混凝土單價,以便EPC承包商的總包報價充分體現將投入的攪拌站費用。
4.結論
本文通過綜合對比分析國內在建核電站建設項目混凝土攪拌站不同的管理模式的優缺點,從EPC承包商成本控制的角度對攪拌站的管理模式進行評價并提出了建議。采用不同的混凝土攪拌站管理模式,對于EPC承包商來說風險大相徑庭。EPC承包商在選擇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模式時,既需要通過工程總承包合同與項目業主就混凝土攪拌站的相關責任分工進行劃分和約定,也需要通過土建施工合同與分包商就攪拌站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提出要求。因此,通過商務合同手段,完全可將EPC承包商的成本控制、降低風險的要求進行有效落實。此外,除了慎重選擇合適的管理模式應對風險以外,EPC承包商也應在其管理工作過程中,積極吸收經驗,積累成本數據,培養攪拌站管理能力,有效與選定的管理模式相結合,將攪拌站管理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參考文獻:
2019年4月14日成立技術質量部,根據公司安排部門主要職責是技術管理、質量管理、技術創新管理、BIM管理、公司投標技術標編制五部分,部門職責根據人員配置進行了劃分。我部門根據現有人員和公司整體的管理要求,對部門的工作職責進行了細化,并對部門人員崗位進行了劃分和定位,力爭完善部門的系統工作,努力提升職能部門的監管力度和服務意識。現將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劃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1、上半年主要完成工作
1)上報企業級工法5個,2019年研發立項3項,2018年結轉立項3項。
2)修訂了技術質量部管理工作制度。
3)修訂了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7項:《XX公司技術質量獎懲辦法》《XX公司工程質量事故管理實施細則》《XX公司技術管理實施細則》《XX公司技術研究與開發管理實施細則》《XX公司質量創優管理實施細則》《XX公司質量管理實施細則》《XX公司分包質量細則》。
4)落實集團公司運營檢查制度,結合公司的項目綜合考評管理辦法,第一季度對在建項目進行全覆蓋的檢查。分別對XX項目、XX北項目、XX項目X進行檢查并形成檢查簡報。
5)完成“XX項目總承包工程”和“XX施工總承包工程”兩個標段技術標編制。
6)項目創優:和XX項目部一起完成收集和編制該項目冶優報獎資料,并上交集團公司,等待確定冶優的等級后上報。
7)質量管理工作:按照質量檢查內容結合運營檢查,對在建項目進行質量考核,同時將分包質量管理要求納入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樣板引路”,編制“樣板引路”方案。
8)宣貫培訓:
組織人員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BIM培訓。編制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適用技術標準清單并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部。
2、上半年存在的不足
1)技術質量系統人員不足,業務能力有待提高,需要進一步提高培訓頻次,并增加培訓內容。
2)技術標編制人員的不固定性會造成技術標編制質量的不穩定性;
3)對本系統人員在技術研發方面培訓的力度有待加強;
4)技術研發任務完成情況不是很理想。
三、下半年工作計劃
1、7月份召開公司上半年技術質量及科技創新工作會議,總結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技術質量及科技創新工作。
2、組織公司9月份“質量月”活動。
3、繼續開展二、三、四季度的在建項目運營檢查工作。
4、落實培訓工作,繼續組織系統內的管理文件宣貫培訓及ERP培訓工作。
5、督促需報獎項目的申報工作。
6、編制本系統工作指導手冊,對本系統今年新進公司員工進行培訓。
7、根據集團公司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模板,補充完善公司可能涉及的方案模板,加快項目部編制和公司各部門審批的速度。
8、推動分公司BIM工作的開展,重點推進BIM工作在臨潁項目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