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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獨客,又見西風。素月丹楓,凄然其為秋也。因調(diào)夾鐘羽一解。
煙水闊。高林弄殘照,晚蜩凄切。碧砧度韻,銀床飄葉。衣濕桐陰露冷,采涼花,時賦秋雪。嘆輕別,一襟幽事,砌蛩能說。
客思吟商還怯。怨歌長、瓊壺暗缺。翠扇恩疏,紅衣香褪,翻成消歇。玉骨西風,恨最恨、閑卻新涼時節(jié)。楚簫咽,誰倚西樓淡月。
【前言】
《玉京秋·煙水闊》是宋代詞人周密的作品。此詞抒寫客中秋思,應是宋亡前客居臨安時作。上片從秋容、秋聲、秋色幾個方面繪出一幅高遠而蕭瑟的圖景,襯托作者獨客京華及相思離別的幽怨心情。下片感慨情人疏隔、前事消歇,“怨歌長、瓊壺敲缺”句又不僅限于寄托離愁別恨,也隱含著長年沉淪下僚,郁郁不得志的喟嘆。結尾畫出側耳細聽遠處蕭聲悲咽,舉頭凝望朦朧淡月的主人公的幽獨形象,凄寂情狀不言自見。全詞以描寫結合抒情,呈現(xiàn)出一幅凄清的秋景圖,有力的襯托作者內(nèi)心的愁情,喚醒詞人的沉思,來表現(xiàn)游子的孤寂,語言清麗精工,風格高秀婉雅。
【注釋】
⑴玉京秋:詞牌名。周密自度曲,屬夾鐘羽調(diào),詞詠調(diào)名本意。
⑵長安:此處借指南宋都城臨安。
⑶夾鐘羽一解:夾鐘羽,一種律調(diào)。一解,一闋。
⑷“晚蜩”句:柳永《雨霖鈴》:“寒蟬凄切,對長亭晚,驟雨初歇。”蜩,蟬。
⑸“碧砧”句:有青苔的石砧傳來有節(jié)奏的搗衣聲,井旁落滿枯黃的桐葉。銀床,井上轆轤架。古樂府《淮南王篇》:“后園作井銀作床,金瓶素綆汲寒漿。”庾肩吾《九日傳宴》詩:“玉醴吹巖菊,銀床落井桐。”
⑹涼花:指、蘆花等秋日開放的花,此地系指蘆花。陸龜蒙《早秋》詩:“早藕擎霜節(jié),涼花束紫梢。”
⑺秋雪:指蘆花,即所采之涼花。
⑻砌蛩:臺階下的蟋蟀。
⑼吟商:吟詠秋天。商,五音之一,《禮記·月令》:“孟秋之月其音商。”
⑽瓊壺暗缺:敲玉壺為節(jié)拍,使壺口損缺。
⑾翠扇恩疏:由于天涼,主人已捐棄扇子。
⑿“紅衣”句:古代女子有贈衣給情人以為表記的習俗;屈原《九歌·湘夫人》:“捐余袂兮江中,遺余褋兮醴浦。”
⒀楚簫咽:相傳為李白所寫《憶秦娥》詞:“簫聲咽,秦娥楚斷秦樓月。”
⒁誰倚:各本作“誰寄”,此從《詞綜》卷十九、知不足齋叢書本《蘋洲漁笛譜》。
【翻譯】
輕煙迷蒙江天寥廓,一縷夕陽的余光,在林梢處暫歇,宛如玩弄暮色。晚蟬的叫聲悲涼嗚咽。搗衣砧敲出秋聲秋韻,井邊處飄下梧桐的枯葉。我站在梧桐樹下,任憑涼露沾濕衣鞋,采來一枝蘆花,不時吟詠這白茫茫的蘆花似雪。感嘆與她輕易離別,滿腔的幽怨和哀痛,只有臺階下的蟋蟀替我訴說。
客居中吟詠著秋天,只覺得心情寒怯。我長歌當哭,暗中竟把玉壺敲缺。如同夏日的團扇已被捐棄拋撇,如同鮮艷的荷花枯萎凋謝,一切芳景都已消歇。我在蕭瑟的秋風中傲然獨立,心中無比怨恨,白白虛度了這清涼的時節(jié)。遠處傳來簫聲悲咽,是誰在憑倚西樓側耳傾聽,身上披著一層淡月。
【賞析】
這首詞先是用了大量描寫。一派水天空闊、蒼茫無際的寥廓景象,盡收筆底,展示了一幅廣闊的背景,然后收近,寫秋日婦女洗衣的景象。上片寫景,由遠至近。首句“煙水闊”,從遠大處落筆,視野開擴,展現(xiàn)出遼闊蒼茫的天景色。
“高林”以下四句,景物漸漸拉近,仰觀俯視,頗有聲色。夕陽西下,高樹搖風,一個“弄”字,氣勢全出。樹上的哀蟬,已是“病翼經(jīng)秋”,叫聲凄切婉轉。寓情于景,境殊依黯。“高林”句意工句穩(wěn),是聲色兼勝之筆。搗衣石著一“碧”字,青苔綠水,都在眼中,石井欄稱為“銀床”,極見潔凈清朗,耳聞度韻,目見“飄葉”。這四句,色彩冷淡,聲響凄清,有層次地描繪出一幅湖天秋暮圖。在這背景下,“衣濕”二句才出現(xiàn)了感懷秋傷的人。桐陰久立,寒露沾衣,時已由暮入夜,不由得詞人心緒翻滾。“采涼花,時賦秋雪”,頗似方岳的“黯西風,吹老滿汀新雪”(《齊天樂》)。
張炎的“折蘆花贈遠,零落一身秋”,命意相近,卻更為精微。向來詩詞里一見到蘆花,自然就聯(lián)想到《詩經(jīng)》中所言的“秋水伊人”。這就自然地引入了別恨。“嘆輕別”,追悔疇昔的離別,慨嘆現(xiàn)時的相見無期。階下蟋蟀泣訴低嗚,仿佛替人傳出滿懷的幽怨。
以下緊接別恨作進一步的傾訴。“客思”二句,極寫胸懷郁結之狀,秋聲商調(diào)凄楚徘徊,以至不能自勝,反復吟唱中不覺敲缺了唾壺,足見心中之愁苦。草窗用在歇拍處,上承“幽事”,不必說明,意已反透。“客思吟商還怯”,緊承“砌蛩”,是將詞人的鄉(xiāng)思與秋蟲的清吟打并一起的手法。“怯”字很有力度。
2、劉佳,1960年10月17日出生黑龍江省鶴崗市,影視演員,于1978年考入北京電影學院,現(xiàn)為中國廣播藝術團演員,國家一級演員。
3、1977年出演反特電影《黑三角》。2005年,成功出演《任長霞》中的“任長霞”一角,并獲得了第6屆金鷹節(jié)暨第23屆中國電視金鷹獎 “最受觀眾喜愛女演員獎”和“最佳表演藝術獎”。2007年獲得 “飛天獎”優(yōu)秀女演員獎以及中國電影表演藝術學會獎、第二屆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等獎項。2008年憑借《戈壁母親》獲得第24屆中國電視金鷹獎“最受觀眾喜愛女演員獎。
4、《平凡的榮耀》電視劇是由呂行執(zhí)導,趙又廷、白敬亭、魏大勛、喬欣領銜主演的都市職場劇。該劇講述了萬年不升職的投資公司經(jīng)理吳恪之和初入職場的新晉菜鳥在金融投資領域的職場故事。
依據(jù)現(xiàn)代漢語的語法,動詞和形容詞一般不能作主語和賓語,而在文言文中,由于文字表意的豐富性,常常把動詞、形容詞用作主語、賓語,那么這時的動詞或形容詞,就不再表示某種動作行為或某種性質(zhì)特征,而是表示那種動作行為或性質(zhì)特征的名稱,或者表示與那種動作行為或性質(zhì)特征有關的人或事物。這時,這種動詞或形容詞,在意義上已有了實體的概念,在詞性上也就活用為名詞了。
動詞、形容詞要活用為名詞,那么這個動詞、形容詞在句中必須具有明顯的表示人或事物的意義,它一般處在句中的主語或賓語的位置,形容詞在活用為名詞后,翻譯時應該補出中心語。
一般來說,動詞、形容詞活用為名詞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動詞、形容詞前有代詞“其”作定語
例如:1.王安石的《游褒禪山記》中“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一句中,“其”放在動詞“至”前面,作它的定語,而“至”則必須活用為名詞,翻譯為“到達的人”。
2.荀子的《勸學》中“以為輪,其曲中規(guī)”一句中,“曲”活用為名詞,翻譯為“彎曲的情況”。
3.韓愈的《師說》中“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一句中,“其”放在形容詞“明”的前面,作它的定語,形容詞“明”活用為名詞,翻譯為“明智的地方”。
4.《觸龍說趙太后》中“其繼有在者乎”一句中,“繼”是動詞,但是這里作名詞“繼承人”講,是動詞活用為名詞。
二、動詞、形容詞前有代詞“之”作定語或用作助詞
例如:1.《齊桓晉文之事》中的“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一句中,“畜”應是動詞活用為名詞,翻譯為“所畜養(yǎng)的東西”。“之”表示復指,在句中作定語,可理解為“這些”。
2.《孟子?梁惠王上》中“養(yǎng)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一句中,“始”在這里活用為名詞,翻譯為“開端”。
3.莊子的《秋水》中“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一句中,“美”本身為形容詞,在這里活用為名詞,翻譯為“美麗的景色”。
4.《燭之武退秦師》中“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一句中,“壯”為形容詞,在這里活用為名詞,翻譯為“壯年”。
三、動詞、形容詞處于主語或賓語的位置
有時動詞、形容詞前面沒有“其”“之”,但是這些動詞、形容詞依然具有明顯的表示人或事物的意義,同時處于句中的主語或賓語的位置,這樣的動詞和形容詞要活用為名詞。
例如:1.司馬遷的《屈原列傳》中“屈原疾王聽之不聰也”一句中,“聽”本是動詞,這里用來作兼語,即在句中既充當賓語,又在賓語中充當主語,表示楚王所具有的特點,活用為名詞,翻譯為“聽力、聽覺”。
2.韓愈《師說》中“是故,圣益圣,愚益愚”一句中前一個“圣”和“愚”本是形容詞,這里作主語,活用為名詞,翻譯為“圣人”和“愚人”。
四、介詞和動詞后面的形容詞活用為名詞
在句子中,按語法來看,介詞和動詞后必須有名詞作賓語。在文言文中,有時介詞和動詞后跟的是形容詞,這時的形容詞便活用為名詞。
例如:1.司馬光的《赤壁之戰(zhàn)》中“與蒼梧太守吳巨有舊,欲往投之”一句中,“舊”是形容詞,放在動詞“有”的后面活用為名詞,翻譯為“舊交情、老交情”。
2.王安石的《游褒禪山記》中“而世之奇?zhèn)ァ⒐骞帧⒎浅V^,常在于險遠”一句中,“險遠”本是形容詞,但在句中作“在于”的賓語,而漢語語法規(guī)則要求賓語應由名詞充當,所以它要活用為名詞,翻譯為“危險而遙遠的地方”。
五、兩個動詞連用,如果不是連動關系,那么后一個動詞要活用為名詞
例如:1.賈誼的《過秦論》中“秦有余力而制其敝,追亡逐北,伏尸百萬,流血漂櫓”一句中,“亡”和“北”都是動詞,本義為“逃亡”和“敗北”,這里活用為名詞,翻譯為“逃亡的人”和“敗北的人”。
2.《韓非子》中“酣戰(zhàn)之時,司馬子反渴而求飲,豎谷陽操觴酒而進之”一句中,“飲”本義為“喝”,這里譯為“飲料、湯食”。
3.莊子的《秋水》中“順流而東行,至于北海,東面而視,不見水端”一句中,“流”活用為名詞,翻譯為“秋水、黃河之水”。
六、形容詞放在動詞后面作動詞的賓語,形容詞活用為名詞;放在動詞前面作主語時,形容詞活用為名詞
例如:1.賈誼的《過秦論》中“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一句中,“因”和“乘”譯為“趁著、順著”,“利”和“便”本身為形容詞,活用為名詞,翻譯為“有利的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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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擇題:1-20小題,每小題2分,共40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把所選項前的字母填在題號的貨號內(nèi)。
第1題單選 下列哪位作家有過國破家亡的經(jīng)歷()
A.蘇軾
B.辛棄疾
C.李清照
D.柳永
參考答案:C
第2題單選 下列句中加點字翻譯有誤的是()
A.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原:推究本源
B.冀君實或見恕也。冀:希望
C.姜氏欲之,焉辟害辟:開辟
D.于是乘其車,揭其劍。揭:高舉
參考答案:C
第3題單選 柳永《八聲甘州》(對瀟瀟暮雨灑江天)一詞所表達的主要內(nèi)容是()
A.仕途失意
B.傷春惜別
C.羈旅行役之苦
D.懷古嘆今之悲
參考答案:C
第4題單選 北宋第一個專事寫詞的婉約派詞人是()
A.蘇軾
B.王安石
C.柳永
D.晏殊
參考答案:C
第5題單選 主張文章應該“有補于世”、“以適用為本”的文學家是()
A.王安石
B.歐陽修
C.柳宗元
D.韓愈
參考答案:A
第6題單選 《楚辭·九歌·國殤》的語言特點是()
A.語言整齊,節(jié)奏舒緩
B.語言整齊,節(jié)奏短促
C.語言短促,節(jié)奏整齊
D.語言舒緩,節(jié)奏短促
參考答案:B
第7題單選 我國文學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是()
A.《詩經(jīng)》
B.《楚辭》
C.《樂府詩集》
D.《論語》
參考答案:A
第8題單選 “分崩離析”、“貽笑大方”、“形影相吊”三個成語依次出自()
A.《季氏將伐顓臾》、《莊子·秋水》、《陳情表》
B.《寡人之于國也》、《莊子·秋水》、《陳情表》
C.《季氏將伐顓臾》、《寡人之于國也》、《莊子·秋水》
D.《陳情表》、《莊子·秋水》、《季氏將伐顓臾》
參考答案:A
第9題單選 屬于唐宋家的是()
A.白居易
B.劉禹錫
C.柳宗元
D.李白
參考答案:C
第10題單選 下列哪句詩運用了對比的手法()
A.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
B.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
C.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
D.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參考答案:C
第11題單選 下列畫橫線的句子翻譯錯誤的是()
A.其志如此,技之工又須問耶?技藝的精湛又何須再問呢?
B.數(shù)與虜敵戰(zhàn),恐亡之。恐怕失掉他。
C.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莫非曾經(jīng)做過令人仇恨的事嗎?
D.至于長者抱才而困,則又令我愴然有感。懷抱才能無法施展而處于困境。
參考答案:C
第12題單選 《西廂記·長亭送別》中沒有涉及的人物是()
A.老夫人
B.張生
C.孫飛虎
D.崔鶯鶯
參考答案:C
第13題單選 王昌齡的《從軍行》是一首()
A.邊塞詩
B.愛情詩
C.山水詩
D.田園詩
參考答案:A
第14題單選 下列人物屬于戰(zhàn)國四公子之一的是()
A.馮諼
B.孟子
C.莊子
D.孟嘗君
參考答案:D
第15題單選 《戰(zhàn)國策》的整理編訂者是()
A.劉向
B.左丘明
C.司馬遷
D.戰(zhàn)國史官
參考答案:A
第16題單選 下列哪位作家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說之一? ()
A.契訶夫
B.伏爾泰
C.屠格涅夫
D.泰戈爾
參考答案:A
第17題單選 下列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正確的是()
A.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王無罪歲:大王您不要歸罪于年成。
B.母孫二人,更相為命,是以區(qū)區(qū)不能廢遠。
母孫二人:母親孫子二人。
C.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原來莊宗得到天下。
D.禍患常積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禍患常積于忽微:禍患往往是從突然的事情積累起來的。
參考答案:A
第18題單選 茅盾在《香市》一文中先追憶往昔香市的熱鬧場面,再寫重興的香市,采用的寫作手法是()
A.先揚后抑
B.鋪墊
C.側面烘托
D.今昔對比
參考答案:D
第19題單選 《楚辭·九歌·國殤》之“國殤”的含義是()
A.祭奠為楚國捐軀的將士
B.感傷楚國將士斗志的衰敗
C.鼓舞為楚國捐軀的斗志
D.感傷楚國國勢的衰敗
參考答案:A
第20題單選 《故都的秋》一文的體裁是()
A.游記散文
B.說理散文
C.抒情散文
D.敘事散文
參考答案:A
二、文言文閱讀:21-29小題,共30分。
閱讀《段于鄢》中的一段文字,回答下面小題:
初,鄭武公娶于申,日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日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于武公,公弗許。
第21題簡答 解釋這段文字中加點字的含義。(4分)
初:
寤生:
亟:
弗:
參考答案:初:當初。
寤生:逆生,難產(chǎn)。
亟:屢次。
弗:不。
第22題簡答 分析這段文字在全文結構中的作用。(4分)
參考答案:第一部分:交代姜氏和鄭莊公之間矛盾的起因:因莊公寤生,姜氏惡之,而偏愛共叔段,甚至欲立共叔段為太子。
第23題簡答 這段文字中姜氏偏愛共叔段的表現(xiàn)是什么?(2分)
參考答案:向鄭武公請求立共叔段為太子。
(一)閱讀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中的一段文字,回答下面小題:
有問之,對曰:“橐駝非能使木壽且孳也,能順木之天,以致其性焉爾。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動勿慮,去不復顧。其蒔也若子,其置也若棄。則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故吾不害其長而已,非有能碩而茂之也;不抑耗其實而已,非有能蚤而蕃之也。他植者則不然,根拳而土易。其培之也,若不過焉則不及。茍有能反是者,則又愛之太殷,憂之太勤。旦視而暮撫,已去而復顧。甚者爪其膚從驗其生枯,搖其本以觀其疏密,而木之性日以離矣。雖曰愛之,其實害之;雖曰憂之,其實仇之。故不我若也,吾又何能為哉!”
第24題簡答 請解釋這段文字中加點字的含義。(4分)
孳:
天:
爪:
離:
參考答案:孳:繁殖得多。
天:自然生長的規(guī)律。
爪:用指甲抓破。
離:被破壞。
第25題簡答 請將“其蒔也若子,其置也若棄”譯成現(xiàn)代漢語,并說明這句話說明了什么道理?(4分)
參考答案:栽種時要像養(yǎng)育自己的子女一樣,種完之后,放到那里就如同扔掉一樣。這句話是郭橐駝所說的樹之天性:“其蒔也若子,其置也若棄。則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
第26題簡答 郭橐駝所說的“植木之性”是什么?(2分)
參考答案:“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
(三)閱讀《論毅力》中的一段文字,回答下面小題:
孔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復一簣,進,吾往也。”孟子曰:“有為者,譬若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成敗之數(shù),視此而已。
第27題簡答 解釋這段文字中加點字的含義,并說明這段文字表明了什么觀點?(4分)
簣:
平:
棄井:
數(shù):
參考答案:簣:盛土的竹筐。
平:填平。
棄井:廢井。
數(shù):天數(shù),運數(shù),含有規(guī)律的意思。
成敗的關鍵在于有無毅力。
【解析】課文的中心論點是“有毅力者成,反是者敗”。圍繞這個論點展開論證,在論證中自始至終運用了正反對舉的說理方法。將成與敗、順與逆、強與弱、彼與我對比,證明有毅力者以其堅忍不拔而獲得成功,缺乏毅力者則難免失敗;人生總是逆境居多,順逆境又總是交替出現(xiàn),大凡成功者都是善于抓住順境、扭轉逆境的人,而失敗者則往往是哀嘆命運不濟、逢難必退、最終屈服于逆境的人。在這段文字中,作者引經(jīng)據(jù)典,將“未成一簣”的造山者與“雖復一簣”的填土者作了鮮明的對比。通過反復的正反對比,有力地論證了成敗的關鍵在于有無毅力。因此,從邏輯角度說,是類比法、對比法;從修辭角度說,是引證法。
第28題簡答 這段文字運用了哪幾種論證方法?(4分)
參考答案:從邏輯角度說,是類比法、對比法;從修辭角度說,是引證法。
第29題簡答 文中所引孔孟的話屬于何種論據(jù)?由前文中孔子的話引申而來的一個成語是什么?(2分)
【文章一:“之”】
《大學語文》大綱在“漢語基本知識”中提出的第二項要求為:“掌握常用文言虛詞之、其、者、所、諸、焉、則、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識別同一個文言虛詞在不同語言環(huán)境中的不同含義。”此項要求側重于對課文中出現(xiàn)的常見文言虛詞意義或用法的掌握,下面分別作些介紹。
“之”
(一)代詞
可指代人、事、物等,通常充當句中的賓語。例如:
(1)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季氏將伐顓臾》之:指代所行之事,可譯作“這樣做”,分別充當“欲”和“為”的賓語。)
(2)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寡人之於國也》之:提到動詞“有”之前的賓語,指代前面所說的情況。)
(3)野語有之曰。(《莊子。秋水》之:指代“野語”的內(nèi)容,可譯為“這樣的話”,充當“有”的賓語。)
(4)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馮諼客孟嘗君》之:指代馮諼,充當“見”的賓語。)
(5)公賜之食,食舍肉。(《段于鄢》之:指代潁考叔,充當“賜”的近賓語。)
用于賓語前置的結構中,復指提到動詞之前的賓語。此時原有的代詞詞匯意義消隱,只起提賓的語法作用。例如:
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我之謂也。(《莊子。秋水》我之謂:謂我。)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段于鄢》其是之謂乎:大概說的就是這吧。)
其李將軍之謂乎?(《李將軍列傳》其李將軍之謂乎:也許說的就是李將軍這類人吧。)
惟陳言之務去。(《答李翊書》陳言之務去:務去陳言。)
(二)連詞(結構助詞)
1、置于名詞性偏正結構(定中結構)的修飾語和中心語之間,表示多種修飾關系,通常可譯為“的”。
例如:
(1)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代為?(《季氏將伐顓臾》)
(2)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可以食肉矣。(《寡人之於國也》)
(3)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隨、和之寶,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建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諫逐客書》)
2、置于主謂短句的主語后、謂語前,取消原有的句子獨立性,使之變成名詞性偏正結構,在更復雜的句式中充當主語、賓語、狀語、定語等。此時根據(jù)上下文,通常可譯作“的”、“……的時候”、“……的樣子”、“……的情況(條件)下”等,也可不譯出。例如:
(1)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寡人之於國也》寡人之於國也:寡人對于國家的治理。充當全句的主語。)
(2)李伶之為嚴相國至矣。(《馬伶?zhèn)鳌防盍嬷疄閲老鄧豪盍姘缪莸膰老鄧3洚斁渲兄髡Z。)
(3)此其自多也,不似爾向之自多于水乎?(《莊子。秋水》爾向之自多于水:你以往因為河水滿溢而自我炫耀的樣子。充當“似”的賓語。)
(4)相與枕藉乎舟中,不知東方之既白。(《前赤壁賦》東方之既白:東方已亮。充當“知”的賓語。)
(5)廣之將兵,乏絕之處,見水,士卒不盡飲,廣不近水。(《李將軍列傳》廣之將兵:李廣帶兵的時候。充當狀語。)
(6)南霽云之乞救于賀蘭也,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張中丞傳后敘》南霽云之乞救于賀蘭也:南霽云向賀蘭進明求救的時候。在全句中充當狀語。)
(7)此吾之所為師也。(《馬伶?zhèn)鳌肺嶂鶠椋何規(guī)煆牡模洚敗皫煛钡亩ㄕZ。)
(三)動詞
表示“去”、“往”、“到……去”、“到達”等意思。如:
驅而之薛,使吏民如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卷。(《馮諼客孟嘗君》之薛:到達薛地)
大軍不知廣所之,故弗從。(《李將軍列傳》所之:去的地方、去處)
【文章二:“其”】
“其”
(一)代詞
可指代人、事、物等。與“之”不同的是,上古漢語中“其”時常隱含結構助詞“之”的意思,與后續(xù)詞語組成名詞性結構,因此通常只用作定語。魏晉以后,“其”的適用范圍有所擴大,也可用作主語。例如:
(1)河內(nèi)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nèi)。(《寡人之於國也》前一“其”指河內(nèi),可譯為“那里的”;后一“其”指河東,可譯為“河東的”。)
(2)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嘆曰。(《莊子。秋水》其:指代河伯,可譯為“他的”。)
(3)其后用兵,則遣從事以一少牢告廟。(《五代史伶官傳序》其:指代前事,可譯為“此”、“這”。)
(4)愈嘗從事于汴、徐二府,屢道于兩府間,親祭于其所謂雙廟者。(《張中丞傳后敘》其:指代當?shù)匕傩眨洚斨髦^結構中的主語。)
(5)夫其以李伶為絕技,無所干求。(《馬伶?zhèn)鳌菲洌褐复R伶,可譯為“他”,充當句中主語。)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古漢語中“其”的指代對象可以靈活多樣,作為指示代詞,可用作特指、遠指、近指;指代人物時,不僅可指代第三人稱,也可指代第一、第二人稱,這都需要根據(jù)上下文確定。例如:
(1)長者聞之,得無厭其為迂乎?(《報劉一丈書》其:此為作者自指,可譯為“我”。)
(2)李生足下:生之書辭甚高,而其問何下而恭也!(《答李翊書》其:指李生,這里可譯為“你”。)
(二)語氣詞
作為語氣詞,“其”通常置于句首或句中,可表示多種語氣。
1、表揣測語氣,可譯為“大概”、“恐怕”、“也許”、“可能”等。例如:
(1)雖然,待用于人者,其肖于器邪?(《答李翊書》)
(2)千金,重幣也;百乘,顯使也。齊其聞之矣。(《馮諼客孟嘗君》)
(3)若是,則與吾業(yè)者,其亦有類乎?(《種樹郭橐駝傳》)
2、表叮囑、勸勉、期望、命令等語氣,通常用于祈使句中,可譯為“一定”、“千萬”等。例如:
(1)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傳序》其無忘:可譯作“千萬不要忘記”。)
3、表反問語氣。可譯作“豈”、“難道”、“哪里”等。例如:
雖如是,其敢自謂幾于成乎?(《答李翊書》)
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段于鄢》)
4、強調(diào)語氣,可譯為“究竟”。例如:
(1)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張中丞傳后敘》)
(三)連詞
連結并列的句式表示選擇關系,可譯作“是……還是”或“……還是……”等。例如:
如是者,其亦足樂乎?其無足樂也?(《答李翊書》)
【文章三:“者”】
“者”
1、起輔助作用的代詞。與一般代詞不同的是,“者”不能獨立充當句子成分,必須附著于其他詞或短語之后,共同構成名詞性結構,以指代一定的人、事、物,可在句中充當主語、定語、賓語、中心語等。可以與“者”組合的詞類較多,意義或作用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與名詞組合:
主要可分兩類:
復指名詞或名詞性主語,引出謂語。此時“者”通常可以不譯,也可視需要譯為“……此人”、“……這個人”、“……的情況”等。例如:
李將軍廣者,隴西成紀人也。(《李將軍列傳》)
馬伶者,金陵梨園部也。(《馬伶?zhèn)鳌?
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書》)
2、復指名詞或名詞結構,充當動詞賓語。此時“者”通常可以不譯,也可視需要譯為“……此人”、“……的人(情況)”等。例如:
(1)齊人有馮諼者,貧乏不能自存。(《馮諼客孟嘗君》)
與數(shù)量詞組合:
表示數(shù)量的種類。可譯為“種”、“樣”、“類”、“方面”等,也可不譯。例如:
(1)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將伐顓臾》)
(2)此三者,吾遺恨也。(《五代史伶官傳序》)
(3)此五子者,不產(chǎn)于秦。(《諫逐客書》)
(4)此數(shù)寶者,秦不生一焉。(《諫逐客書》)
與時間詞組合:
表示一定的時間范圍,可譯為“……的時候”等。例如:
(1)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季氏將伐顓臾》)
(2)始者,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答李翊書》)
與形容詞或形容詞短語組合:
將原有的形容詞或形容詞性短語變成名詞性結構,可酌情譯為“……的”、“……的人(或情況、東西、事情等)”。例如:
(1)夫物不產(chǎn)于秦,可寶者多。(《諫逐客書》)
與動詞或動詞短語組合:
將原有的動詞或動詞性短語變?yōu)槊~性結構,也可酌情譯為“……的”、“……的人(或情況、東西、事情等)”。例如:
(1)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季氏將伐顓臾》)
(2)且夫我嘗聞少仲尼之聞而輕伯夷之義者,始吾弗信。(《莊子。秋水》)
(3)此所謂“藉寇兵而赍盜糧”者也。(《諫逐客書》)
(4)秦時為將,逐得燕太子丹者也。(《李將軍列傳》)
(5)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shù);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huán)也。(《張中丞傳后敘》)
(6)客有吹洞簫者,倚歌而和之。(《前赤壁賦》)
此外,“者”字結構有一類是提示或強調(diào)結果,以引出對緣由的解釋,此時可譯為“……的原因”等。例如:
而吾未嘗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氣于陰陽。(《莊子。秋水》)
若是者何也?(《諫逐客書》)
孟嘗君為相數(shù)十年,無纖介之禍者,馮諼之計也。(《馮諼客孟嘗君》)
【文章四:“所”】
“所”
(一)代詞
“所”也是不能獨立充當句子成分的輔代詞,所組成的結構也是名詞性結構。與“者”不同的是:(1)“所”置于其他詞或短語之前,而不是其后;(2)“所”的后面只能接動詞,而且通常是及物動詞。因此,如果不及物動詞、形容詞等與“所”字組合,它們自身一般也都變得具有及物動詞的性質(zhì);(3)“所”字之所以通常與及物動詞組合,是因為此時的“所”具有動詞賓語的性質(zhì)。因此,“所”字結構說明的是受動作行為支配的對象物,而“者”字結構則是說明發(fā)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實施者(如“所見”指看到的東西;“見者”則指看東西的主體),二者的意義差別是明顯的,決不可混為一談。例如:
(1)君臣相顧,不知所歸。(《五代史伶官傳序》)――所歸:歸處。
(2)豈敢盤桓,有所希冀?(《陳情表》)――所希冀:企盼的內(nèi)容。
(3)五帝之所連,三王之所爭,仁人之所憂,任士之所勞,盡此矣。(《莊子。秋水》)――所連:指禪讓的君位;所爭:爭奪的政權;所憂、所勞:指為此而憂慮、操勞的國事。
(4)大軍不知廣所之,故弗從。(《李將軍列傳》)――所之:去的地方、去處。
(5)非臣隕首所能上報。(《陳情表》)――所能上報:指能夠回報的恩德。
(6)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前赤壁賦》)――所如:去往的地方。
此外,還有一些由“所”組成的常見結構應當注意:
1、“所……者”
此一結構表達的意義等同于“所”字結構,而不等同于“者”結構,亦即說明受動作行為支配的對象,而不是發(fā)出或實施動作行為的主體。例如:
(1)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諫逐客書》)――所重者:看重的東西;所輕者:輕視的東西。
(2)生所為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答李翊書》)――所為者與所期者:指文章的寫作與期盼達到的水平。
(3)孟嘗君曰:“視吾家所寡有者。”(《馮諼客孟嘗君》)――所寡有者:缺少的東西。
(4)所欲忠者,國與主耳。(《張中丞傳后敘》)――所欲忠者:愿意效忠的對象。
2、“所以”
“所以”這一凝固結構表達的意思較復雜,主要有:
意義比較具體,表示動作行為的依據(jù)、憑借、工具、方法等,可譯為“用來……的……”、“憑它來……的”等。如:
A、所以飾后宮、充下陳、娛心意、說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諫逐客書》)
B、此非所以跨海內(nèi)、制諸侯之術也。(《諫逐客書》)
C、亟稱其人,所以勸之,非敢褒其可褒而貶其可貶也。(《答李翊書》)
D、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答司馬諫議書》)
E、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知所以志也。(《張中丞傳后敘》)
意義比較抽象,用以引出某種結果的原因,可譯為“導致………的原因”、“這就是……的原因”。如:
A、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諫逐客書》)
B、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五代史伶官傳序》)
C、禍莫大于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將軍列傳》)
指代緣由、原因的名詞性結構,做動詞賓語。如:
A、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答司馬諫議書》)
(二)約數(shù)詞
此時接續(xù)在數(shù)量詞后,表示大約的數(shù)量范疇。可譯為“左右”、“前后”等。例如:
未到匈奴陣二里所,止。(《李將軍列傳》)
【文章五:“諸”】
“諸”
(一)合音詞
1、“之于”的合音(即取“之”的聲母、“于”的韻母和聲調(diào)拼合而成。“于”古音同“乎”)。“之”為指示代詞,“于”為介詞,所以此時“諸”只出現(xiàn)在句中:“之”是前面出現(xiàn)的動詞的賓語,指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則與后面的詞或短語組成介賓結構,介紹前面的動賓結構關涉到對象、處所、地點、內(nèi)容等。例如:
(1)用與舍屬諸人。(《答李翊書》)
(2)用則施諸人,舍則傳諸其徒,垂諸文而為后世法。(《答李翊書》)
(3)更譬諸操舟……(《論毅力》)
(4)公伐諸鄢。(《段于鄢》)
2、“之乎”的合音。“之”為指示代詞,“乎”為語氣詞,此時“諸”只出現(xiàn)在句末:“之”是前面出現(xiàn)的動詞的賓語,“乎”用來結束句子。例如:
(1)有美玉于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論語。子罕》)
(2)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二)約數(shù)詞
此時“諸”作定語,表示某一范圍的全體,或全體中的每一個體,可譯為“各位”、“眾”等。例如:
驅而之薛,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卷。(《馮諼客孟嘗君》)而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擊胡軍功取侯者數(shù)十人。(《李將軍列傳》)
【文章六:“焉”】
“焉”
(一)兼詞
兼有介詞“于”和指示代詞“是(此)”的意思,通常用于動詞或動詞結構之后,介紹關涉到的人、事、物、處所等。例如:
(1)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寡人之於國也》)
(2)虢叔死焉,佗邑唯命。(《段于鄢》)
(二)指示代詞
通常用在及物動詞之后充當賓語,指代前面出現(xiàn)的人、事、物等。例如:
(1)及驟嘗焉而阻力猝來,頹然喪矣。(《論毅力》)――嘗焉:試著做這件事。
(2)若甚憐焉,而卒以禍。(《種樹郭橐駝傳》)――憐焉:愛護百姓。
(三)疑問代詞
通常用于動詞或動詞性結構之前表示疑問,可譯為“哪里”、“怎么”等。例如:
(1)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季氏將伐顓臾》)
(2)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書》)
(3)姜氏欲之,焉辟害?(《段于鄢》)
(四)語氣詞
作為語氣詞,“焉”可用于句中或句末,表示不同的語氣。
表陳述語氣,可譯為“了”,或不譯。例如: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莊子。秋水》)
我則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終不可達也。(《論毅力》)
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如:
(1)君何患焉?(《段于鄢》)
(2)則不才益將何以報焉?(《報劉一丈書》)
(3)雖幾于成,其用于人也奚取焉?(《答李翊書》)
【文章七:“則”】
“則”
連詞
可以連接詞、短語或句子,表示不同的邏輯關系。主要有:
表示順承接繼關系,可酌情譯為“就”、“于是”、“那么”等。例如:
(1)既來之,則安之。(《季氏將伐顓臾》)
(2)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于鄰國也。(《寡人之於國也》
(3)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段于鄢》)
(4)抵暮,則前所受贈金者出。(《報劉一丈書》)
表示逆向轉折關系,可酌情譯為“卻”、“反倒”、“然而”、“但是”等。例如:
(1)人死,則曰:“非我也,兵也。”(《寡人之於國也》
(2)今取人則不然。(《諫逐客書》)
(3)臣欲奉詔奔馳,則劉病日篤;欲茍順私情,則告訴不許。(《陳情表》)
(4)我則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終不可達也。(《論毅力》)
(5)他植者則不然。(《種樹郭橐駝傳》)
表示讓步關系,可譯為“雖然”、“倒是”等。例如:
(1)美則美矣,抑臣亦有懼矣。(《國語。晉語九》)
(2)善則善矣,未可以戰(zhàn)也。(《國語。吳語》)
(3)巧則巧矣,未盡善也。(《傅子。附錄》)
【文章八:“而”】
“而”
(一)連詞
作為連詞,“而”通常不連接名詞或名詞性結構,而是連結形容詞、動詞、形容詞或動詞性結構、主謂結構、句子等,表示多種邏輯關系。主要有:
1、表示順承接續(xù)關系:
有時是表示兩種行為或性質(zhì)的聯(lián)系,可譯為“就”、“來”等,也可不譯。例如:
(1)東面而視,不見水端。(《莊子。秋水》)
(2)度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答司馬諫議書》)
(3)飄飄乎如遺世而獨立,羽化而登仙。(《前赤壁賦》)
(4)坐客乃西顧而嘆。(《馬伶?zhèn)鳌?
有時用在偏正結構里,連結狀語和中心語,可酌情譯為“來”、“……著”等,也可不譯。例如:
(1)順流而東行,至于北海。(《莊子。秋水》)
(2)長驅到齊,晨而求見。(《馮諼客孟嘗君》)
(3)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馮諼客孟嘗君》)
(4)于是飲酒樂甚,扣舷而歌之。(《前赤壁賦》)
有時表示時間上的承續(xù)性,可譯為“以后”、“然后”。例如:
(1)公入而賦……姜出而賦……(《段于鄢》
(2)我則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終不可達也。(《論毅力》)
(3)李廣上馬與十余騎奔射殺胡白馬將,而復還至其騎中。(《李將軍列傳》)
有時還可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并且”、“而且”。例如:
羌嘗反,吾誘而降,降者八百余人,吾詐而同日殺之。(《李將軍列傳》)
2、表示逆向轉折關系,可譯為“卻”、“但是”、“然而”、“反而”、“反倒”等:
(1)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于邦內(nèi)。(《季氏將伐顓臾》)
(2)吾恐季氏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墻之內(nèi)也。(《季氏將伐顓臾》)
(3)萬川歸之,不知何時止而不盈;尾閭泄之,不知何時已而不虛。(《莊子。秋水》)
(4)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論毅力》)
(5)嗚呼!而謂遠之賢而為這耶?(《張中丞傳后敘》)
(6)若甚憐焉,而卒以禍。(《種樹郭橐駝傳》)
(7)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前赤壁賦》)
(8)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虛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前赤壁賦》)
(9)雖一毫而莫取。(《前赤壁賦》)
(二)代詞
指代第二人稱,用作主語或定語,譯為“你”或“你們”。例如:
(1)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左傳。定公十年》)
(2)早繅而緒,早織而縷;字而幼孩,遂而雞豚。(《種樹郭橐駝傳》)
【文章九:“于(於)”】
“于(於)”
介詞
主要用法有以下幾種:
1、介紹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事物、內(nèi)容等,可譯為“對”、“向”、“到”等,有時也可不譯。例如:
(1)冉有、季路見于孔子曰:“季氏將有事于顓臾。”(《季氏將伐顓臾》)
(2)問于愈者多矣,念生之言不志乎利,聊相為言之。(《答李翊書》)
(3)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于公。(《段于鄢》)
(4)文倦于是,憒于憂,而性懦愚,沉于國家之事,開罪于先生。(《馮諼客孟嘗君》)
2、介紹動作行為發(fā)生的處所、地點、時間等。可譯為“在”、“從”、“至”、“到”等。例如:
(1)虎兕出于柙,龜玉毀于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2)河內(nèi)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nèi)。(《寡人之於國也》)――于:可譯為“到”、“至”。
(3)昔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東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來丕豹、公孫支于晉。(《諫逐客書》)
(4)莊宗受而藏之于廟。(《五代史伶官傳序》)
(5)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段于鄢》)
(6)誰習會計,能為文收責于薛乎?(《馮諼客孟嘗君》)
(7)月出于東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間。(《前赤壁賦》)
(8)列興化于東肆,華林于西肆。(《馬伶?zhèn)鳌?
(9)知不可乎驟得,托遺響于悲風。(《前赤壁賦》)
3、置于形容詞或某一結構之后,引出對比的對象,表示二者間的比較,可譯為“比……”、“與……比起來”等。例如:
(1)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于鄰國也。(《寡人之於國也》
(2)是何異于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寡人之於國也》)
(3)州司臨門,急于星火。(《陳情表》)
(4)(許遠)與(張)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為兄。(《張中丞傳后敘》)
(5)蘄勝于人而取于人,則固勝于人而取于人矣。(《答李翊書》)――勝于人:超過他人。
(6)禍莫大于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將軍列傳》)
4、用于被動句中的動詞或結構之后,引入動作行為的主動者,表示被動意義。例如:
(1)吾非至于子之門則殆矣,吾長見笑于大方之家。(《莊子。秋水》)
(2)井蛙不可以語于海者,拘于虛也;夏蟲不可語于冰者,篤于時也;曲士不可以語于道者,束于教也。(《莊子。秋水》)
(3)山川相繆,郁乎蒼蒼,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前赤壁賦》)
(4)蘄勝于人而取于人,則固勝于人而取于人矣。(《答李翊書》)――取于人:被他人學習效仿。
【文章十:“以”】
“以”
(一)介詞
作為介詞,“以”的用法較多且意義復雜,但基本內(nèi)容是表示動作行為的依據(jù)或憑借,其余用法大多可視為這一其本用法的引申和變化。分別說明如下:
表示憑借,基本用法和意義是表示動作行為以某人、某物為依據(jù)或憑借,可譯為“用”、“拿”等。例如:
(1)臣具以表聞,辭不就職。(《陳情表》)
(2)世言晉王之將終也,以三矢賜莊宗。(《五代史伶官傳序》)
(3)以分宜教分宜,安得不工哉!(《馬伶?zhèn)鳌?
有的表示以某事或某種技能為依據(jù)或憑借,意義有所虛化,除可譯為“用”“拿”外,還可譯為“憑借”、“依照”、“根據(jù)”等。例如:
(1)王好戰(zhàn),請以戰(zhàn)喻。(《寡人之於國也》)
(2)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寡人之於國也》)
(3)皆以用戰(zhàn)為名。(《李將軍列傳》)
(4)彼以堅苦忍耐之力,冒其逆而突過之。(《論毅力》)
(5)梨園以技鳴者,無慮數(shù)十輩。(《馬伶?zhèn)鳌?
有的表示憑借某種身份、資格或地位從事某事,意義更為抽象。例如:
(1)猥以微賤,當侍東宮。(《陳情表》)
(2)而廣以良家子從軍擊胡。(《李將軍列傳》)
(3)其后四歲,廣以衛(wèi)尉為將軍,出雁門擊匈奴。(《李將軍列傳》)
表示原因,原因是導致某種結果的邏輯根據(jù),因此此種用法可視為表示憑借用法向更為抽象的事理邏輯方面的延伸和發(fā)展,可譯為“因”、“因為”、“由于”等,有時也可直接翻譯為“憑著”、“憑借”。例如:
(1)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馮諼客孟嘗君》)
(2)臣以險釁,夙遭閔兇。(《陳情表》)
(3)臣以供養(yǎng)無主,辭不赴命。(《陳情表》)
(4)但以劉日薄西山,氣息奄奄。(《陳情表》)
(5)其觀于人也,笑之則以為喜,譽之則以為憂,以其猶有人之說者存也。(《答李翊書》)
(6)翰以文章自名,為此傳頗詳密。(《張中丞傳后敘》)
表示帶領、帶領,可以帶領、帶領的其實也一定是可以依賴、可為憑借的,因此也與表示憑借的用法有一定的關系,有時甚至也可直接翻譯為“憑”、“靠”。例如:
(1)以爾車來,以我賄遷。(《詩經(jīng)。氓》)
(2)以千百就盡之卒,戰(zhàn)百萬日滋之師。(《張中丞傳后敘》)
表示時間,“以”的此種用法相當于“在”、“于”,有時可據(jù)需要譯為“按照”。例如:
(1)以元朔五年為輕車將軍。(《李將軍列傳》)
(2)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寡人之於國也》)
表示關涉或處置對象,“以”的此種用法相當于“把”、“讓”等。例如:
(1)矯命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卷。(《馮諼客孟嘗君》)
(2)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為臣。(《馮諼客孟嘗君》)
(3)于是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馮諼客孟嘗君》)
(4)必以其言為信。(《張中丞傳后敘》)
(二)副詞
作為副詞,“以”主要表示某種情態(tài)或語氣。例如:
(1)君家所寡有者,以義耳。(《馮諼客孟嘗君》)――以:只有,也就是。
(三)連詞
作為連詞,“以”的語法功能與“而”類似,只不過通常只用于表示順承接續(xù)的種種關系,可譯為“就”、“來”、“而”、“然后”、“而且”等,也可不譯出。例如:
(1)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段于鄢》)
(2)今皆解鞍以示不走。(《李將軍列傳》)
(3)且碩茂,蚤食以蕃。(《種樹郭橐駝傳》)――蚤食以蕃:果實結得早而且結得多。
(4)挾飛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長終。(《前赤壁賦》)
(5)駕一葉之扁舟,舉匏尊以相屬。(《前赤壁賦》)
(6)馬伶復為嚴嵩相國以出。(《馬伶?zhèn)鳌?
(四)動詞
“以”作為動詞,常見的是“認為”、“以為”的意思。例如:
(1)而吾未嘗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氣于陰陽。(《莊子。秋水》)
(2)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莊子。秋水》)
由“以”構成的幾種常見結構
1、“以”字結構用作補語
在古漢語中,由“以”構成的介賓結構,時常用作動詞或動詞性短的補語成分,表示這一動作行為的方式、工具、憑借或關涉到的人、事、物等。而現(xiàn)代漢語中這種用法基本不再出現(xiàn),相關內(nèi)容通常用狀語或動詞賓語的形式出現(xiàn),這是在閱讀理解時應當注意。例如:
(1)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寡人之於國也》)――樹之以桑:把桑樹種在那里(或:在那里種上桑樹)。
(2)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寡人之於國也》)――申之以孝悌之義:教給他們孝悌的道理。
(3)能如是,誰不欲告生以其道?(《答李翊書》)――告生以其道:把他自己掌握的道理、知識告訴你。
(4)請其矢,盛以錦囊。(《五代史伶官傳序》)――盛以錦囊:用錦囊裝起來。
(5)方其系燕父子以組,函梁君臣之首。(《五代史伶官傳序》)――系燕父子以組:用繩索把燕王父子捆起來。
(6)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則某知罪矣。(《答司馬諫議書》)――責我以在位久:用在位時間太長為理由批評我。
(7)而賊語以國亡主滅。(《張中丞傳后敘》)――語以國亡主滅:告訴(他們)國家已亡、君王已死。
(8)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張中丞傳后敘》)――責二公以死守:以死守孤城為理由指責張巡、許遠。
2、省略了的介賓形式
在古漢語中,當介詞“以”后面的賓語是代詞(如“之”、“是”之類),而且所指代的對象已在前文出現(xiàn)時,那么這個代詞賓語時常可以省略。閱讀和理解時又可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代詞賓語所指代的對象出現(xiàn)在前面的句子中,相距較遠,翻譯時就應當把這個代詞賓語補出。例如:
(1)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段于鄢》)――請以遺之:請求把君王的煮肉送給她。
(2)左右以告。(《馮諼客孟嘗君》)――手下把這件事告訴孟嘗君。
(3)責畢收,以何市而反?(《馮諼客孟嘗君》)――以何市而反:用收債的錢買什么回來?
(4)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諫逐客書》)――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因為變法而富足,國家因為變法而強大。
(5)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馀年。(《陳情表》)――無以至今日:不能靠祖母活到今天;無以終馀年:不能靠我度過殘年。
(6)欲將以有為也。(《張中丞傳后敘》)――打算留著這條命有所作為。
二是代詞賓語所指代的對象在同句之中,而且就在“以”字之前,翻譯時可直接將它作為“以”的賓語對待。這種情況也可看作是“以”的賓語為了強調(diào)而提前的形式。例如:
(1)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禮記。大同》
(2)將子無怒,秋以為期。(《詩經(jīng)。氓》)――秋以為期:以秋為期。
(3)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諫逐客書》)――用驅逐客卿的方式幫助敵國,用減少人才的行為使仇人獲利。
3、“以為”
“以為”是古漢語常見的凝固結構,主要有兩種意義:
一是復合動詞,表示“認為”、“覺得”的意思,這較為常見。例如:
(1)左右皆惡之,以為貪而不知足。(《馮諼客孟嘗君》)
(2)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諫逐客書》)
(3)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答司馬諫議書》)
二是省略了代詞賓語的“以”字結構與動詞“為”組合而成,因此是兩個詞。理解和翻譯時必須把“以”的賓語補出,才不致產(chǎn)生誤解。例如:
(1)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季氏將伐顓臾》)――以為東蒙主:讓他(指顓臾君)東蒙山祭祀的主祭人。
(2)伯夷辭之以為名,仲尼辭之以為博。(《莊子。秋水》)――以為名:以此博取高潔的美名;以為博:以此換取博學的贊譽。
(3)長鋏歸來乎,無以為家!(《馮諼客孟嘗君》)――無以為家:沒有用來養(yǎng)家的資財。
(4)傳其事以為官戒。(《種樹郭橐駝傳》)――寫下他的事跡,以此作為官員的戒鑒。
【文章十一:“且”】
“且”
(一)副詞
1、作為副詞,“且”可以表示情態(tài)、程度、時間等,可譯為“尚且”“姑且”、“暫且”、“而且”、“況且”等,這與現(xiàn)代漢語的用法近似,不難理解。另有兩種用法是現(xiàn)代漢語所不具備的,應注意掌握。置于動詞或動詞性短語之前,表示這一動作行為將要發(fā)生,可譯為“快要”、“就要”、“將要”等。例如:
(1)坐,且將戮。(《張中丞傳后敘》)
(2)雖食,且不下咽!(《張中丞傳后敘》)
(3)三人還射,傷中貴人,殺其騎且盡。(《李將軍列傳》)――且盡:將要完結。下同。
(4)漢兵死者過半,漢矢且盡。(《李將軍列傳》)
(5)外無待而猶死守,人相食且盡。(《張中丞傳后敘》)
(6)及其無救而且窮也……雖欲去,必不達。(《張中丞傳后敘》)――且窮:指將要無計可施。
2、置于數(shù)量詞之前,表示接近這個數(shù)目,可譯為“大約”、“接近”、“快到”等。例如:
(1)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戶亦且數(shù)萬。(《張中丞傳后敘》)
(2)去后且三年而馬伶歸。(《馬伶?zhèn)鳌?
(二)連詞
1、 連結前后兩項,表示選擇關系,可譯作“是……還是……”、“……還是……”等。例如:
(1)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書》是且非:對還是錯。)
(2)豈吾相不當侯邪?且固命也?(《李將軍列傳》)
2、 連結前后兩項,表示并列關系,可譯為“又……又……”或“一邊……一邊……”等。例如:
居一二日,(蕭)何來謁上,上且怒且喜。(《史記。淮陰侯列傳》)
【文章十二:“乃”】
“乃”
(一)副詞
1、作為副詞,“乃”可以表示多種接續(xù)關系或情態(tài),有時用法近于連詞。表示順承接續(xù)關系,可譯為“于是”、“就”等。例如:
(1)今爾出于崖,觀于大海,乃知爾丑。(《莊子。秋水》)
(2)廣乃遂從百騎往馳三人。(《李將軍列傳》)
2、表示逆向轉折關系,可譯為“卻”、“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yè)諸侯。(《諫逐客書》)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為收責于薛乎?(《馮諼客孟嘗君》)
(3)臣部為前將軍,今大將軍乃徒令臣出東道。(《李將軍列傳》)
3、表示對某人、某事的確認,可譯為“這”、“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馮諼客孟嘗君》)
(2)因燒其卷,民稱萬歲,乃臣所以為君市義也。(《馮諼客孟嘗君》)
(3)先生所為文市義者,乃今日見之!(《馮諼客孟嘗君》)
(4)諸校尉無罪,乃我自失道。(《李將軍列傳》)
4、表示對結果的強調(diào),可譯為“才”、“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務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書》)
(2)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李將軍列傳》)
(3)告廣曰:“胡虜易與耳。”軍士乃安。(《李將軍列傳》)
(4)良久,乃許之。(《李將軍列傳》)
5、表示遞進,常與“至”等合用,或譯為“以至”、“以至于”。例如:
(1)無論事之大小,必有數(shù)次乃至十數(shù)次之阻力。(《論毅力》)
(二)代詞
指代第二人稱,通常只作定語,可譯為“你(的)”、“你們(的)”。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