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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貓。鼠》寫的是: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嗥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只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和感,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二十四孝圖》寫的是:“以不情為倫紀,誣蔑了古人,教壞了后人”。作品對當時反對白話文、提倡復古的傾向予以了尖銳的抨擊。
《無常》寫的是:人間沒有公正,惡人得不到惡報,真正的公正在陰間。
《父親的病》寫的是:巫醫不分,故弄玄虛,勒索錢財,草菅人命的實質。
《五猖會》寫的是:記述兒時盼望觀看迎神賽會的急切、興奮的心情,和被父親強迫背誦《鑒略》的掃興而痛苦的感受。指出強制的封建教育對兒童天性的壓制和摧殘。
《瑣記》寫的是:魯迅筆下的衍太太是個背后經常慫恿孩子們干不好的事,事后又充當“老好人”的一個角色,這樣描述了當時社會小人的生活面貌,對社會現實的批判。
《藤野先生》寫的是:
回憶了作者對藤野先生的真摯懷念,贊揚了他正直熱誠、治學嚴謹、沒有狹隘的民族偏見的高尚品質。作者追述了自己棄醫學文的思想變化,洋溢著強烈的愛國主義思想感情。
《阿長與山海經》寫的是:記敘了阿長和童年魯迅交往的幾件事,生動地刻畫了長媽媽爽朗而多嘴,有許多麻煩的禮節,卻能夠做別人不肯做和不能做的事情這一形象,表現了童年魯迅內心世界的豐富多彩和對長媽媽深深的懷念之情。
《范愛農》寫的是:追敘作者在日留學時和回國后與范愛農接觸的幾個生活片段,描述了范愛農在革命前不滿黑暗社會、追求革命,后又備受打擊迫害的遭遇,表現了對舊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對這位正直倔強的愛國者的同情和悼念。
魯迅從日本回國不久,便應教育總長邀請,任教育部部員,后又隨教育部從南京遷往北京。按魯迅故鄉紹興祝壽習俗,以陰歷虛歲生日做壽,1916年陰歷12月19日,是魯迅母親六十大壽,魯迅先寄回六十元錢,給母親做生日,在生日將臨時,又特意從北京趕回紹興,為母親祝壽。魯迅的母親從小愛看社戲、愛聽平湖調,因此為了慶祝母親生日,讓母親愉快,特約請平湖調演員來家里演唱。這一天全家熱鬧非凡,也是魯迅母親六十年來最高興最欣慰的一天。1918年魯迅又通過的關系,把二弟周作人從紹興調到北京大學任教,第二年,魯迅在西城八道灣十一號購置了一套住房,購房當年,魯迅就親自返回紹興,把母親和全部家屬接到了北京。
魯迅的母親在北京定居時,家里大小事務全由魯迅一人操持。當時魯迅和周作人的收入,每月達六百多元,已是中上等生活水平。經濟上再不用母親奔波操勞,母親開始過上了安逸幸福的生活。每當母親生病時,都由魯迅親自陪同到醫院診療,或是由魯迅請醫生來家里醫治。魯迅在北京工作期間,除在教育部任職外,還在北大、女師大等五六所大專院校兼課,平時抽空還要寫作,但他仍盡力抽出時間來,陪同母親到香山、碧云寺、釣魚臺等地游覽。1923年7月魯迅與二弟周作人失和,8月2日,魯迅遷入磚塔胡同61號暫住,母親雖然還住在八道灣,但在磚塔胡同魯迅仍給母親留出一間東屋,供母親來時居住。第二年,魯迅移入新購置的阜城門內宮門口西三條21號住宅,入住不到半個月,就把母親接來同吃同住。這是一所北京典型的小四合院,魯迅把最好的東屋給母親住,自己則住在客廳外接出的一個小棚子里。在這里,魯迅每次出門,都要到母親房里說一聲:“姆娘,我出去哉!”每次回家,也必到母親房里說一聲:“姆娘,我回來哉!”然后問問有什么事。每月開了工資,魯迅都要買回各種點心,總是先送到母親房里,要母親挑選合意的留在母親的點心盒里,全家挑剩下的才留給自己。
現在的北京高樓林立,今非昔比,書店里的《二十四孝圖》也不罕見。我站在書店門口,望著疾馳如飛的車流,真想問一問那些爭分奪秒的人們:你們視時間如同金錢,還能擠出半天來陪父母看看病嗎?這里的名勝古跡讓人流連忘返,可又有多少人陪父母游覽過?來這里安家落戶的精英成千上萬,可有多少人能把父母從故鄉接來同住?即便是把父母接來合家團聚,又有多少人把最好的房間留給自己的父母呢?
魯迅在家里孝敬母親,一旦出門在外,最放心不下的仍是母親。他在詩里寫道:“慣于長夜過春時,挈婦將雛鬢有絲。夢里依稀慈母淚,城頭變幻大王旗。”說的也是對母親的牽掛。
1926年8月,魯迅南下廈門大學任教,后又到廣州中山大學任教,1927年10月到上海與許廣平同居。北京的家,托付給他的學生、同鄉許羨蘇看管,母親也由許羨蘇幫助照看。1930年3月以后,許羨蘇去河北大名等地教書,魯迅和母親開始通信,到魯迅逝世時,六年多的時間里共給母親寫了116封書信。魯迅不僅在家書里向母親報平安,免得母親掛念,還經常把近照寄給母親。母親收到魯迅寄來的照片,常放在枕邊,想念時就拿出來看看。有一次在看魯迅的照片時,自豪地對同鄉俞芳說:“你們的大先生的一雙眼睛多么有神,從他的眼光中,可以看出他很有主見,非常剛正;他從小就不欺侮弱小,不畏;他寫文章與人爭論,話不饒人;但對朋友,心地卻很厚道,很善良的。”這是母親對自己的兒子的一個公正的評價。這個評價,讓我想到了魯迅那句名言:“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儒子牛。”
1929年和1932年,魯迅母親兩次有病,魯迅知道后,兩次赴京探望。到北京后,親自請醫,親自取藥,都到母親病愈了才回上海。母親愛吃火褪,魯迅在上海時,經常寄火褪給母親吃。母親愛讀言情小說,年輕時就愛看《天雨花》、《再生緣》、《廣陵潮》、《今古奇觀》、《古今奇聞》等,這一愛好一直保持到晚年。魯迅多次在上海的世界書局、北新書店購買張恨水、程瞻廬的小說寄給母親看。如《海上花列傳》、《啼笑因緣》、《金粉世家》、《美人恩》等,有些小說魯迅自己并不喜歡,但只要母親愛看,他都毫不猶豫地為母親購買,有的親自帶給母親,有的托朋友帶去,有的直接寄去。
魯迅指出,中國的才子佳人小說總是自欺欺人地編上一個“才子及第,奉旨完婚”的結局。他還將《紅樓夢》原作和續作相比較,認為原作沒有隱瞞和欺騙,是“比較的敢于寫實的”,但是到了續作,就是“賈氏家業再振,蘭桂齊芳,即寶玉自己,也成了個披大紅猩猩氈斗篷的和尚”,簡直是超凡入圣了。魯迅反對文藝上的隱瞞和欺騙,可在他的家庭生活里,這瞞和騙也在所難免。
魯迅的母親曾為魯迅提過兩門親事,先是1898年向魯迅的小舅父魯寄湘的大女兒琴姑娘提了親,但后來因生肖不合而作罷,接著又于次年由謙少奶奶撮合,與紹興城內水溝營丁家弄朱家朱安姑娘提了親,并為魯迅訂下了這門親事。在朱安與魯迅結婚之前,母親也沒有見過朱安。當時魯迅提出的要求也很簡單,只希望對方是天足的和能夠讀書識字的,其他方面就都聽從了母親。1906年夏天,母親托病,把魯迅從日本騙回國和朱安成親。在舉行婚禮的時候,母親才發現受了媒人的騙,朱安是纏過腳又放大了的。成親的第二天,魯迅就睡到母親房間里的一張床上。三天后,魯迅就回了日本。從此,這樁舊式婚姻就只有夫妻名義,沒有夫妻實質。
后來,魯迅與自己的學生許廣平發生了“婚外戀”并同居了。作為的主將,魯迅知道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他有愛許廣平的權利。可魯迅為何又沒與朱安離婚呢?因為這一門婚姻是母親為他訂下的,他就只能保持和朱安形式上的夫妻關系。魯迅不愿傷害他愛著和孝敬著的母親,也不愿傷害無辜的朱安。如果離婚,朱安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名分,很可能會結束自己的生命。晚年的魯迅曾對說:“我以為母愛的偉大真可怕,差不多盲目的。”這大約是魯迅針對母親為他包辦婚姻而說的,也是魯迅深受其害后所表示的出自肺腑的痛心之言。
在這個問題上,魯迅的母親后來也很懺悔,因此在決定周作人和周建人的婚姻問題時,她不再進行干涉,對魯迅與許廣平的同居,她也不加反對。魯迅的母親是從封建社會生活過來的人,不可能不受封建傳統觀念的影響,她的出于好意,她的對長子盲目的愛,她的托病騙兒子回國成親,雖然造成了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悲劇,但魯迅的一顆孝心,理解和諒解了母親的過失。
我第一次在《魯迅全集》里讀到這封信時,為魯迅對母親隱瞞了自己的病情而感動,為這樣的孝心而淚流不止。那《二十四孝圖》里的二十四個行孝標兵也為之遜色,他們的行孝方式和所謂的孝道,讓人感到復雜可怕,甚至讓人反感、讓人惡心,完全違背了人的天性。而魯迅的行孝方式,是多么自然、多么真摯、多么親切、多么令人動情!
---------讀《朝花夕拾》有感
清晨,昨夜在夜幕降臨之時,收攏自己的花瓣,擁抱自己的渴望進入夢鄉的花兒,現在又開啟自己的香唇,迎接太陽神的親吻。接著,在夕陽西下之時,我們摘下那朵屬于自己的花兒,花瓣飄落在土地,“零落成泥碾作塵,只有香如故”。花兒的生命是渴望與交往,是淚亦是笑。在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這童年就是花兒吧!
清晨的陽光是可愛的,灑在河畔,水便裹上了一層金色的外衣,花兒與陽光嬉戲,是笑。童年是充滿歡笑的:在百草園里按斑蝥、拔何首烏、仍磚到隔壁;在三味書屋的園子里捉蒼蠅味螞蟻,老師上課時偷偷在下邊畫繡像;常常盼望觀看迎神賽會;聽長媽媽講故事;朋友們都跑到衍太太家玩,衍太太對大家都好……看著魯迅先生的童年,看著每一個有趣的活動,看著一個個活靈活現的人物,總是讓人勾起童年的回憶,勾起沉睡以久的嘴角,畫出美麗的笑魘……
我們的童年好可愛!在幼稚園,坐在小板凳上,乖乖的將小手放在身前的粉紅桌子上,背打得直直的像一棵小白楊樹,水靈的眼睛眨巴眨巴的看著老師,聽著老師講故事;聽完了,就沖出教室,在平臺上玩游戲,“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個好朋友,敬個禮呀,握握手……”“呵呵,哈哈……”歌聲夾雜著笑聲旋轉、跳躍、飛騰,在天空劃出一道美麗的弧線。在小學里,我們將手緊緊的握在一起,一起前進,一起玩耍,要好的幾個朋友常常在周五放學之后跑到游樂園中,對著照相機鏡頭做出可愛頑皮的鬼臉,留下美好的回憶,或去吃吃冰淇凌,看著五彩的冰淇凌被一口口吃進肚中,就像將我們憧憬的夢想懷揣在了心中,不停的生根發芽。在池塘邊,挽起褲腳,走到水中,水花跳躍著和我玩耍,嘴角勾起一絲弧線,呼吸快樂的分子。在竹林中,同小伙伴捉謎藏,悄悄的,躲在那片最茂密的竹子后邊,機警的聽著外邊的響動,可一不小心,一個小小的噴嚏打破了僵局,大家伙笑成一片……
可是,在魯迅先生的筆下,童年也并不是完全快樂的。童年時,救養的一只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閱讀《二十四孝圖》,看到“臥冰求鯉”、“郭巨埋兒”的孝道故事,使他的心靈鋪上陰影;強制的封建教育埋沒兒童的天性,封建的私塾束縛兒童的自由;看著幾位“名醫”為父親看病,種種表現讓作者感到這些人巫醫不分、故弄玄虛、勒索錢財……
一
《搜神記》載:“郭巨,隆慮人也,一云河內溫人。兄弟三人,早喪父。禮畢,二弟求分。以錢二千萬,二弟各取千萬。巨獨與母居客舍,夫婦傭賃,以給供養。居有頃,妻產男。巨念與兒妨事親,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兒孫,減饌,二也。乃于野鑿地,欲埋兒。得石蓋,下有黃金一釜,中有丹書,曰:‘孝子郭巨,黃金一釜,以用賜汝。’于是名振天下。”
文中的郭巨似乎是孝悌之義的典范,在分家時將巨額家產盡數分給兩個兄弟,自己只求贍養母親。兒子出生后,擔心撫養兒子會影響對母親的照顧,又怕母親將食物分給孫子,影響母親的飲食,竟要將剛剛出生的兒子活埋,結果感動上天,不僅兒子毫發無損,而且自己得以大富大貴。
漢代劉向《孝子傳》首次將郭巨事跡記載其中,漢代提倡孝義,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大行其道。在這種情況下,郭巨埋兒故事的出現順理成章,盡管這個故事和儒家傳統的孝道觀相沖突。
《孝經》有言:“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于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于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根據這種觀點,郭巨的行為明顯不是真正的孝。
《孔子家語》中有一段孔子和曾參的對話:“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擊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頃,乃蘇,欣然而起,進于曾皙曰:‘向也參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聞之,知其體康也。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自以為無罪,使人請于孔子。子曰:‘汝不聞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于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AA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參聞之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
由此可知,孔子對父殺子的舉動深惡痛絕,評價為“其不孝孰大焉”,他認為子對父的正確行為應該是“欲使之,未嘗不在于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孔子家語》的真偽雖尚存疑,但無疑的是其內容體現了儒家的主流思想。
有學者將郭巨埋兒的故事評價為“歌頌了人子之孝,卻將為人父母者陷于不慈不義之境,無意中道出了封建家長的愚昧和殘暴”,歷代文人對它也幾乎是眾口一詞地指責。
明人方孝孺明確反對郭巨之類的愚孝,他對郭巨嚴厲批評道:“夫孝所以事親也。茍不以禮,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況俾其親以口體之養,殺無辜之幼子乎?且古之圣人,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忍為之……巨陷親于不義,罪莫大焉,而謂之孝,則天理幾于泯矣。”
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載的一則事情可稱為郭巨埋兒故事的翻版。“雍正末,有丐婦一手抱兒,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仆。婦棄兒于水,努力負姑出。姑大詬曰:‘我已七十老嫗,死何害?張氏數世,待此兒延香火,爾胡棄兒以拯我,斬祖宗之祀者爾也?’婦泣不敢語,長跪而已。越兩日,姑竟以哭孫不食死。婦嗚咽不成聲,癡坐數日,亦立槁。”針對此事,時人評價為“婦雖死,有余悔焉”。可見,即便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時人也多認為應該先救兒子。
魯迅先生從兒子的角度對郭巨埋兒之事有入木三分的評論:“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松。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么,該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二
文人筆下的郭巨被斥責,但現實生活中,郭巨的模仿者卻不乏其人。
《南史》記載:劉宋時郭世通,“家貧,傭力以養繼母。婦生一男,夫婦恐廢侍養,乃垂泣瘞之”。有學者認為郭世通就是郭巨的原型,但從時間上可以判斷出不是同一人,郭世通或為郭巨的模仿者,他的行為舉動和郭巨幾乎一模一樣,唯一的區別是結果,郭巨感動上天,而郭世通則將兒子活埋。當時這種行為在民間傳為美談,導致“散騎常侍袁愉表其淳行,文帝嘉之,敕榜表門閶,蠲其租調,改所居獨楓里為孝行焉。太守孟察孝廉”。殺子養母換來君主表彰、官員推舉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真實再現。
劉宋時期,朝廷對殺子奉親予以嘉獎。此后,朝廷明確表示極力反對此類事件,但各朝各代殺子奉親的事件仍然不斷發生。
元朝廷明確表示反對殺子奉親。元世祖下詔書,禁令:“諸為子行孝,輒以割肝、股、埋兒之屬為孝者,并禁止之。”但類似事件還是照樣發生,元仁宗延祜元年(1314年),“保定路清苑縣安豐鄉軍戶張驢兒,為父張伯堅患病,割股行孝,止有一子舍兒三歲,為侵父食,抱于祖塋內活埋”。荒唐的行為和郭巨埋兒幾乎一模一樣,此時,朝廷迫不得已再次頒下禁令:“張驢兒活埋其子,誠恐愚民仿效,擬合遍行禁約。”
明代初年,殺子行為再次發生。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青州府日照縣民江伯兒以母病,割脅肉食之,不愈。乃禱于岱岳祠,誓云:母病愈,則殺子以祀神。既而母病愈,竟殺其三歲子以祭”。明太祖得知后大怒,于是朝廷逮捕了江伯兒,杖一百后將其謫戍海南。明太祖又令禮部頒下禁令:“人子之事其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有疾則托之良醫,投以善藥。至于呼天告神,斯又懇切之至,此為人子所當為也。臥冰割股,前古無聞,雖出后世,亦是間見。至若割肝,殘害尤甚。且如父母止有一子,割肝l股或至喪生,臥冰或致凍死,使父母無依,宗祀永絕,反為不孝之大者。原其所自,皆愚昧之徒,務為詭異,以驚世駭俗,希求旌表,規避徭役。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殺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自今人子遇父母有疾,醫治弗愈,無所控訴,不得已而割股臥冰,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之例。”
三
元明時期,朝廷明令禁止這種行為,大多文人也嚴厲指責,但殺子奉親之類的事情仍然不斷發生,原因有多方面。
首先,跟朝廷的政策有關。百姓愚孝,對朝廷來說,一方面可以移孝作忠,由愚孝轉為愚忠;另一方面又可以推卸朝廷贍養老人的責任,將自己由責任者變成裁判。所以宋朝以前,朝廷τ扌⑿形多明確持嘉獎態度,元明兩代,朝廷雖持反對態度,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是聽之任之,甚至縱容慫恿。正如清人評價的:“竊按到肝割臂,例無給獎專條,然有奏聞,無不俞允。”明代永樂、嘉靖兩朝,甚至一度對愚孝行為大加獎賞。《孝經》中說:“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提出子女如果行大孝,就能夠感動上天,降福于自身;反之,如果不孝,就會受到上天的懲罰。郭巨埋兒故事照樣宣傳天人感應,郭居敬將此類故事編入啟蒙讀物《二十四孝》,從小給孩子灌輸愚孝思想,在此種思想的不斷熏陶下,愚夫愚婦產生一種觀點:自己的殺子行為即便朝廷不嘉獎,也有了心理安慰。
其次,百姓的投機心理。我國古代有舉孝為官、旌表孝行的傳統,而為了引起官府的關注,必須讓自己的孝行驚世駭俗,有學者評價:“這種無條件絕對順從的孝原本具有愚孝的性質,而隨著這種孝被普遍視為美德后,不少人又競相以驚人之舉相互攀比,顯示自己的孝行超過他人,于是愚孝更愚,越發畸形,出現種種怪誕、野蠻以至殘忍的行為。”明太祖對此有清晰的認識:“原其所自,皆愚昧之徒,務為詭異,以驚世駭俗,希求旌表,規避徭役。”
一、創設情境,激感
在教學探究活動中,想方設法通過導語引入、背景介紹、播放樂曲、表情誦讀、動情講解、質疑提問等環節或手段,設置與教學內容相關的教學情景或氛圍,使學生進入“當時的歷史境界”中,與文本中的人物“見面”,讓文中的畫面和作者的思想感情在學生的頭腦中活起來,使之如臨其境,如聞其聲,如見其形,從而掀起學生思想感情的波瀾,使學生隨著作者的感情變化,受到感染,產生共鳴,得到潛移默化的熏陶。
如《過零丁洋》是一首膾炙人口的杰作。教學時,我先從詩人不幸被俘而堅貞不屈的背景介紹導入,接著播放配樂朗讀錄音和一段古箏樂曲,并請學生隨著所播放的樂曲進行個人朗讀、分組朗讀和集體朗讀。那哀婉、感傷的古箏樂曲,那憂傷而又慷慨的詩歌吟誦,一下子便吸引感染了學生。然后進行講讀分析,提問思考,引導學生深刻領會詩歌所描繪的意境,深切感悟詩人的情懷和氣概,使學生通過不斷的閱讀、理解和感悟,逐漸進入詩的境界。
在此基礎上,再讓學生展開合理想象。這樣,學生仿佛看見詩人正頭戴盔帽,身披戰袍,挺胸站立在敵軍的船頭,面對零丁洋的滾滾波濤,思緒萬千,百感交集。這種情境,怎么能不給學生以強烈的藝術感染?詩人所表現的那種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節,怎么能不使學生的思想受到觸動,心靈受到熏陶,情感得到升華?這時,再一次組織學生聲情并茂地朗讀這首詩,他們在“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這一慷慨激昂、氣壯山河的詩句吟誦中,胸中自然會情不自禁地涌起一股浩然正氣。
二、拓展延伸,加深感悟
在教學的過程中,除了充分挖掘教材本身所蘊含的民族傳統思想和美德的內涵以外,適當穿插補充一些與教材相關或相聯系的材料及活動,使教育的內容更為充實豐富,學生的認識更為全面深刻,教育的效果更為有效顯著。
如教學《背影》一文時,我先請學生誦讀領會《游子吟》這首千古傳唱、感人至深的古詩,讓學生在“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吟誦中,初步領悟做兒女的應心存孝心。然后導入新課,講讀課文,指導學生閱讀、討論、分析、理解,深切感悟文章所表達的那種父子摯愛情深的濃濃親情。使學生透過“父親”那“蹣跚地穿過鐵道”、艱難地“爬上月臺”去給兒子買橘子的背影,深切感知父親為兒子甘愿付出一切的那份高尚博大的舔犢之情;讓學生從“兒子”那“晶瑩的淚光”中,深刻領會兒子對父親的那顆愧疚、感激、思念的心。
在學生讀其文、明其理之后,又補充講讀了二十四孝中《黃香扇枕溫衾》這則傳揚子女侍奉父母之道的故事,并請學生齊唱了一首曾經唱響大江南北的歌曲《常回家看看》。這既吸引了學生的興趣,活躍了課堂的氣氛,又能讓學生耳濡目染,口唱心悟,激發對父母的眷戀、感激、思念之情。
三、利用圖片,激勵志向
語文教材中有不少精美的插圖。在教學中,應充分重視和利用這些圖片加強對學生的傳統美德教育。比如,在教學有關介紹和描繪祖國山水、名勝古跡、園林建筑、工藝作品等方面的課文時,可以通過文中的插圖、教學掛圖的展示、多媒體的播放或讓學生去搜集一些相關的圖片來配合教學。這樣,不但能使文中所描繪的景象更為生動、直觀、形象,而且更能讓學生深切感知祖國山河的壯麗秀美,深刻感悟祖國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我國古代勞動人民的勤勞智慧,有利于激發學生強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從而使他們不斷樹立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的情懷和立志報國、振興中華的凌云壯志。
在教學名人名篇時,也可以利用文中的人物插圖或讓學生去搜集有關孔子、陶淵明、文天祥、岳飛、魯迅等名人和偉大人物的畫像,并讓學生通過進行旁批、查閱資料等,注明其主要的作品或成就。讓學生通過這一收集活動,深切感知他們高尚的品質、崇高的氣節、偉大的志向、不屈的精神,使之不斷地受到激勵和感染,從而正確樹立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更好地確立自己的志向和奮斗目標,并學會不斷地去反思自己的言行,努力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