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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H1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244(2013)09-024-2
一、女性地位之尊
漢字承載著豐富的古代文化信息。《說文解字》中“女”部共收錄了238個字,占全書正文總數的百分之二點四,是《說文》540個部首中較大的一個部首。其中有很多是描寫與女性相關的“好字眼兒”,由此可知,歷史上女性也曾有過輝煌的時代,那時的女性受人敬仰。
在遠古母系氏族制度時期,社會生產力極其落后,尤其是勞動工具的落后和獵獸的兇猛決定了采集果實成為當時人們最重要的經濟支柱。《說文?爪部》曰:“采,覆手為爪”生動形象地描寫出了人們用手采摘樹上的果實的情景,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女性天生的細心和吃苦耐勞,遠遠比男性的強壯重要,這使得她們可以在當時的經濟活動中獨當一面。
(一)女性與繁衍
從繁衍后代方面來看女性之尊。在生民之初,各個氏族之間實行群婚,一個女人可以有好多個配偶,生下來的孩子根本不知道他的父親是誰,并且人們也根本不知道生孩子還需要父親,于是人們常給能生孩子的母親打上了神圣化的烙印。
《說文?女部》:“媧,古之神圣女,化萬物者也。”
古人認為人和萬物都是女媧一個人所造,后來人們也常常將帝王的出生賦予非常神秘的色彩:莊都感赤龍而生堯;姜履帝跡而生后稷;舜母握登,見大虹,意有所感,遂生舜;女樞感瑤光貫月之祥,而生顓頊;簡狄吞燕卵而懷孕;商湯之母感白氣貫月而生湯;夏禹之母修己,感流星貫昂,夢接意感而懷孕,十四月而生子等等。這些古代神話傳說都將女性懷孕生子認為是大自然或者是神賦予她們的力量,是神靈的化生,由此可見當時女性的地位非常高貴而圣神,比如:“母”的甲骨文是在“女”上面加兩點,形象突出了母親用來哺育孩子的兩個,這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也同樣得到了印證,《說文?女部》:“母,牧也。從女,像懷子之形。一曰像乳子也。”
許慎的解釋將婦女哺育孩子的動作生動地表現了出來。像這樣的字在《說文解字》中還有很多,比如:“娠”字從女辰聲,《說文》解釋為:“娠,女,妊身動也”是用來專門指婦女懷孕的,與它經常一起出現的還有“妊”,從女壬聲,《說文》解釋為:“妊,孕也。”都是為婦女懷孕生子專門造的字,在一些甲骨文中也可以發現很多關于婦女生孩子的占卜之辭。我們可以從這些字書和甲骨文所得到的證據中發現,在上古時代女性的地位相當高貴,這可能與那時人口稀少,勞動力缺乏有關系,在生產力極其落后,兇猛的野獸經常殘害人民的狀況下,人們只有依靠更多更強壯的勞動力來與野獸抗爭,這就使得他們非常重視婦女的生育。
(二)女性與姓氏
從姓氏來看女性之尊。女旁字占古人姓氏字號中的一大部分,就是現在,人們給女孩取名字還喜歡用一些女旁字。
《說文?女部》中的第二個字就是姓,段玉裁注: “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因生以為姓,從女生,生亦聲。”
就是說人即使是天子也都是由女性所生的,為了注明其出身,就有了“姓”。在上古時代,姓是用來“別婚姻”,“崇恩愛、厚親親”的,一個人地位的高低貴賤是由生他的母親來決定的。在母系氏族社會時期,一個老祖母的身后往往有一大批的孫兒孫女們群聚在一起,她們將所居住的地名作為自己的族號或者是子孫后代的姓。同姓(也就是同一個祖母的后代)之間可以享受優待。
例如:在《說文?女部》中“姜,神農居姜水以為姓,從女,羊聲”;“姬,皇帝居姬水以為姓”;“媯,虞舜居媯因以為氏,從女為聲”。
《說文?女部》中還保留了許多古代女子的字或者號,
比如: “娥,帝堯之女舜妻娥皇字也”;
“,臺國之女周棄母字也”;
“,女字也,從女燕聲”;
“,女字也,從女合聲”;
“,女字也,從女周聲”。
古代女子能有專門的字號保留在字書中,說明當時女性的地位相當高貴,這也可以從甲骨文的“好”與卜辭中的“婦”連寫可以得到證明,“婦好”是殷商時代的一位名聲顯赫的女性,是武丁眾多妻子中的一個,常帶兵打仗,管理朝政,受到人們的尊重和愛戴。
(三)女性與社會生活
從社會生活來看女性之尊。現在人們常將女子與貌美,漂亮掛鉤,女人成為美麗的代言人。在上古社會也是如此。《說文?女部》中所收錄的字有很都是用來形容女性漂亮的,
如:“好,美也,從女子”;
“媚,說(悅)也,從女眉聲”;
“,色好也,從女美,美亦聲”;
“,靜好也,從女花聲”;
“,體德好也,從女官聲”;
“,常好也,從女聲”;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在母系氏族制度時期,女性具有獨立的經濟地位,具有生育孩子的本性,使得母權可以至高無上,使得女性可以成為氏族生活的主宰者,她們位高權重,受人敬仰,常常被賦予了“神人”的色彩。
【關鍵詞】環境保證;規范漢字;榜樣示范
倡行規范字,才能“推動國家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不良的書寫習慣,會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甚至會影響孩子一生的發展。從低年級寫字就嚴格要求,規范寫字,是非常必要的。《語文課程標準》中明確提出:第一學段寫字要“養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良好的寫字習慣,書寫規范、端正、整潔。 ”這里的“規范”,指的是把字寫得合乎規則,遵循筆順的規則,不寫錯別字,不改變字形、不添筆漏畫,還要美觀大方。
在長期的低年級語文教學中,我摸索出以下規范孩子的書寫習慣的方法策略:
一、良好環境,保規范
1.安排合適的桌椅
調整好課桌的高矮,讓孩子坐著舒適。
2.安排足夠的時間
每堂課要留給學生8分鐘左右的寫字時間,保證學生在課堂上基本完成寫字任務。科學設計家庭作業,在作業中穿插練字作業,作業設計少而精,讓學生在作業中練好字。
3.保證良好的心理狀態
低段學生易受暗示的影響,所以書桌要保證干凈整潔,播放一些輕樂,減少因分散注意力而造成的錯字、別字、漏字等現象。還要讓小學生清楚地了解書寫的具體任務,理解書寫正確的規范字的重要性,讓他們不斷組織自己的行為,運用自我提醒和自我命令排除外界的干擾,來延長小學生有意注意時間,從而養成規范的書寫習慣。
二、榜樣示范,顯規范
1.以書法家為榜樣
小學生愛聽故事,愛講故事,通過生動的故事,可以讓他們明白道理,學到知識,從而引發他們對漢字的喜愛。寫字教學中,講一些古人練字的故事給學生聽,如:王羲之每天“臨池學書”、清水池變“墨池”的故事;岳飛在沙上練字的故事,古人勤學苦練的故事,激發了學生的寫字興趣,是練字的生動教材。
2.以教師為榜樣
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教師先要練一手好字,然后,用這一手字去影響、引導學生。每一次板書、每一次批語,甚至一個名字,都要工工整整地書寫。教師的言傳身教影響著學生的一生。年齡越小的孩子,模仿力越強,教師就是最好、最直接的模仿者。教師的板書、作業本上的批語無不是學生的字帖。將自己投身于一面鏡子前,教師的寫字姿勢規范了,寫字水平提高了。學生呢,經常地看到老師寫字這個活生生的標本,會潛移默化地受到影響。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現象,哪個教師授課,學生的字就像誰,可見教師影響力有多大。
三、訓練過程,抓規范
1.寫字姿勢練規范
(1)引起重視。為了使學生重視寫字姿勢,在他們學寫字之前,我給他們講了“唐駝”的故事:古時候有個姓唐的人,酷愛書法,終于成了一位書法家。但因為不注意姿勢,成了一個駝背。后來人們忘記了他的真名,把他稱為“唐駝”。聽了這個故事大家對不注意書寫姿勢有了更深的認識。平時寫字時,看到有同學姿勢不端正,馬上就會有人提醒他:當心變成張駝、李駝……
(2)講清要求。學生練字之前,我把寫字姿勢的要領“頭正、身直、臂開、足平”八個字和“一尺、一拳、一寸”三個一端端正正地寫在黑板上,然后逐個講解示范。為使學生便于掌握,我把“一尺、一寸”這兩個較為抽象的內容進行了具體化:要做到書本離眼睛一尺,只要人坐直就可以了;而筆尖到卷筆刀削過的最上邊差不多剛好是一寸,手拿到卷筆刀削過的邊緣,“手指離筆尖一寸”的問題也就解決了。有了這些具體的操作方法,學生很快就掌握了正確的書寫姿勢。
(3)姿勢評定。在平時的寫字教學中,教師往往把字的好差作為寫字評價的首要標準,而忽視對書寫姿勢的評定。為此,在寫字課上,我注重多對學生書寫姿勢作評價。姿勢正確的學生,不但在課堂上會受到老師的表揚,而且在課后還能得到一朵紅花作為獎勵。姿勢正確,字又寫得好的學生,作業可得優加五角星,姿勢不正確的字寫得再好也只能得優。這樣一來,學生的觀念也悄悄地發生了改變,對書寫姿勢的正確與否也越來越重視了。
(4)兒歌規范。教學時根據低年級學生的心理特點,將寫字要點,編成他們喜聞樂見的兒歌形式,使他們自覺、愉快地練習寫字。
聽這首《寫字歌》:小朋友,寫字啦,花桿鉛筆手中拿,拇指食指捏住它,筆身靠在指骨上。師生再接著配合背誦:眼離書本約一尺,胸離桌邊有一拳,手離筆尖有一寸,老大老二對對齊,老三后面來幫忙,老四老五都往里,腿放平,腳放正,認真寫字心要靜。”學生每一次寫字之前都邊背寫字兒歌,邊調整姿勢,易學、易懂、易記,加上時時提醒、督促,收效較好。
2.筆畫的規范
筆畫是漢字構形的基本單位,筆畫的不規范將直接導致字的不規范。漢字的基本筆畫有二十八種,最基本的有八種。這八種是:點、橫、豎、撇、捺、提、折、鉤。在寫字之前,要讓學生認識每一筆的特點和書寫方法。如:橫的寫法從左到右,起筆時稍重,收筆時向右稍按一下。豎,從上到下要寫直。撇,從右上向左下,起筆時重,以后漸輕,收筆時較快,形成尖狀。有平撇和豎撇兩種,平撇應寫得平而短,豎撇先豎后,寫時注意筆畫的連貫。捺,從左上向右下,起筆較輕,以后漸重,收筆前更重,稍頓后向右輕輕提起,形成尖狀。而且對一些形近的筆畫要分清,比如:“ㄑ”與“ㄥ”。
在學生剛剛練習時,不要急于寫很多的字,重點練習橫、豎、點、撇、捺等基本筆畫。這時的要求一定要嚴格,橫要平,豎要直,撇要出尖,捺要有角。循序漸進,逐步養成學生良好的寫字能力和寫字習慣。
3.筆順的規范
漢字是一個個方塊字,當我們在書寫這些方塊字時,必然要遇到先寫哪一筆后寫哪一筆的問題,這就是筆畫的先后順序,簡稱為筆順。在教學中,我發現學生的寫字筆順極不規范,寫倒筆已成了一種常見的通病。
漢字的筆順是有一定規則的,先寫哪一筆,后寫哪一筆,決不能隨心所欲,否則,就會感到不方便,不自然。掌握了漢字的筆順,不僅可以提高寫字的效率,還容易把字寫清楚,寫整齊,寫美觀。漢字的筆順規則一般是:先橫后豎,先撇后捺,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從外到內,先里頭后封口,先中間后兩邊等。按照這些基本規則,大部分漢字的筆順問題解決了。所以,當學生一開始描寫生字時,就必須同步進行筆順規則的指導。
方方正正的漢字凝聚著中華民族的聰明才智,承載著中華民族的文化和文明史,蘊含著中華民族的美好追求和氣節。寫規范字的過程,既是培養孩子觀察力的過程,也是一個用心思考的過程,讓孩子們在一筆一畫中感受中華漢字的魅力,在日積月累中獲得各種不同類型漢字的書寫要領和技巧,從而陶冶情操,修養品德,鍛煉意志。讓每個孩子都能寫一手漂亮的漢字;讓橫平豎直的方塊字越寫越傳神;讓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代代相傳。
論文摘要:漢字蘊涵豐富的婚姻文化信息。“姓”、“舅”、“姑”蘊涵了遠古群婚制度,“家”、“室”蘊涵了對偶婚制,“媵”、“妾”、“姒”、“娣”蘊涵了多妻婚制。“婚、娶”蘊涵了古代社會的掠奪婚俗,“嫁”蘊涵了買賣婚俗,“媒”、“妁”蘊涵了包辦婚俗。
漢字作為漢民族歷史文化信息的載體,盡管經歷了數千年的演變,依舊以其特有的形體構造和表意性而顯示出其獨特的風韻,但是依舊可以從漢字的形體構造中窺見先祖造字時的本義及其所蘊涵的豐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選取了部分與婚姻密切相關的漢字,從婚姻制度和婚姻習俗方面探究漢字蘊涵的婚姻文化。
一、漢字與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類最重要的社會制度之一,作為社會構成基本單位的血緣團體的形成、發展、延續,都直接依賴于人們的婚姻活動。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一書中將人類的婚姻制度劃分為群婚、對偶婚、專偶婚和多妻婚四個階段。漢字對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與遠古群婚制度
遠古群婚是漢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類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個時代,人類處于原始的蠻荒時期,過著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獵同食、同耕同住,在這樣混亂的生活形態下,沒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亂的交媾。所以,這種婚姻形態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親,他們的母親也不知道誰是孩子的父親。但是為了維系血統流傳,人們就只能用孩子母親的血統來確定血緣關系了,也就產生了許許多多與女人相關的漢字來。
1、姓
既然是在混亂的婚姻形態下出生的孩子,他們當然只知道自己的母親,而無法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了,就像前邊提到的,為了維系血統流傳,人們就只能以孩子母親的血統來確定血緣關系了,“姓”就是這時產生的最能說明這種關系的漢字。
漢字與人最直接的聯系就是人的姓名,一個人的名字是相對開放的,可以自由選擇的;但是,一個人的“姓”卻是不能選擇的。人的“姓”是世襲的血緣延續的基本標志,因為人是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不能選擇父母的,更不能選擇“姓”什么了。在現代社會里,我們都是隨父親而“姓”的,但是為什么“姓”字是“女”字旁呢?《說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從女,從生,生亦聲,春秋傳日,天子因生以賜姓。”…鰓意思就是說,“姓”表明人由誰所生,是一種血統遺傳的標記,這也正與字型造義相符合,顯然,漢族先祖造“姓”字的時候,在他們的觀念里,孩子的血統只與母親有直接的關系,也就說當時的人都是隨母親而姓的。史料中記載的大量的漢族的先祖圣賢的姓都是“女”字旁:黃帝姓姬,神農姓姜,少吳姓贏,虞舜姓姚,夏禹姓姒等等心j8。,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姓氏與母系氏族社會文化有著密切的聯系。
因為先祖圣賢們不知道父親是誰,所以當時的人就認為這些圣賢都是神仙的兒子,尊稱他們為“天子”,還給他們編造了奇怪的出生故事。《史記·三代世表》中記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說的是商祖先契的母親簡狄吞食了燕卵后懷孕,生下契的神話故事。“文王之先為后稷,后稷亦無父而生,后稷母為姜螈,出見大人跡而履踐之,知于身,則生后稷”。說明后稷也是沒有父親,而是他的母親因為踩了巨人的腳印后懷孕生下后稷的。還有其他圣賢的出生幾乎都是這樣的,這里就不再列舉。這些傳說表明圣賢們的父親都是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現實中的神怪,所以,《白虎通·號篇》:‘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既然孩子的母親不知道孩子的父親,那么,孩子的血統就只能根據母親來確定,也就必須姓母親的“姓”。這樣的話,我們的先祖造一個從“女”的“姓”字也就理所當然了。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姓”字的造字結構所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現象,即漢族先祖的群婚習俗。
2、舅姑
“舅”和“姑”本是兩個沒有直接聯系的漢字,但是,由于他們都是婚姻親緣下產生的親屬稱謂,在此將它們放在一起來探討。眾所周知,“舅”在我們現在的人的觀念里,就是對自己母親兄弟的稱謂;“姑”則是對自己父親的姊妹的稱謂。“舅”在古代,是指母親的兄弟,也是媳婦對公公的稱呼,還是女婿對岳父的稱呼。而“姑”在古代除了是對父親的姊妹的稱呼外,也是媳婦對婆婆的稱呼,還是女婿對岳母的稱呼。“舅”“姑”的古義是“一名三用”的。以我們今天的觀念來說,“舅”、“姑”作為最常用的親屬稱謂,它的一名三用似乎不合理,但是,從這些漢字產生的原由來說,卻有著深遠的歷史文化背景。親屬稱謂是婚姻制度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產生了家庭以后才出現的,所以說,婚姻制度與家庭是親屬稱謂出現的根本原因,親屬稱謂也就受到了家庭以及婚姻制度的約束。所以,“舅‘姑”的一名三用可以說明在中國古代社會里,曾經有過這樣一種親屬關系:一個男人的岳父往往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岳母是自己的姑姑;而對于一個女人來說,同樣可能公公就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婆婆是自己的姑姑。這樣的親屬稱謂反映的是史前時代的固定族團群婚習俗。這樣的群婚習俗在解放前我國一些少數民族仍有遺存。據學者研究,解放前我國少數民族中盛行源于原始氏族外婚制的姑舅表婚。這種婚俗有三種形式。一是單向姑表婚,即舅家的兒子娶姑家的女兒為妻。苗族、彝族、瑤族、侗族、怒族、納西族、傈傈族中皆流行這種婚俗。二是單向舅表婚,即姑家的兒子娶舅家的女兒為妻,而舅家的兒子則不能娶姑家的女兒,所謂“血不倒流”。景頗族、獨龍族20世紀50代仍有這樣的婚俗。三是交錯姑舅婚,這在云南滄源侗族中曾十分盛行。即姑家與舅家互嫁女兒。這種婚俗很容易形成“姑舅”就是“公婆”或“岳父母”的稱謂現實。在陜北地區,解放前以至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也很盛行姑舅表婚,這種姑舅表婚也是一種單向舅表婚,也即舅家的女兒可以嫁給姑家兒子為妻,而舅家的兒子卻不能娶姑家的女兒為妻,因為舅家娶了姑家女兒,稱為“倒買骨血”,被認為是野蠻的不明事理的行為。后來隨科學知識的普及,人們認識到近親結婚的危害,姑舅表婚遂大大減少,但在一些較為閉塞的山區,至今仍有這種婚姻現象。無論是少數民族抑或陜北漢族的這種婚俗,皆可印證遠古時代曾存在過的氏族集團固定群婚習俗,也證明“姑”“舅”二字確實蘊涵了今人難以理解的婚姻習俗現象。
(二)“家”“室”與對偶婚制度
“對偶婚”也是漢族早期的婚姻形式之一,雖然只是群婚制度與后來的一夫一妻制度的過度階段,但是它也曾作為一種婚姻形式而流行一時,這也與古代社會制度有著密切的聯系。當人類從母系氏族社會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后,男性地位的改變,使得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地位和相互關系出現了新的形式,男人地位逐漸高過了母系氏族時期的女人主導地位。人們開始不再滿足于原始的婚配方式,開始追求固定的配偶,盡管還不可能實現一夫一妻的理想婚姻形式,但是形成了另外一種較為合理的婚姻形式,也就是配偶的相對“固定”,一個男人只與幾個固定的女人婚配,一個女人也只和幾個固定的男人有婚姻關系,逐漸產生了部分物品的“私有”,如家禽等。這樣的話,就產生了最原始的“家”“室”。《左傳·桓公十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就是說男人是一個家的主人,在這個家里起主導作用,女人只有有了丈夫才有了家。《禮記·曲禮上》:“三十日壯,有室。”“室”,妻子。鄭玄注:“有室,有妻也,妻稱室”也就是說男人必須有了妻子才是有了室。《說文》:“室,家也,從,從至,至所止也。”…∞說明丈夫在自己的氏族內沒有室,只有到了女方的氏族才有室。《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為之有家。”也說明的是男人成年后必須要有自己的“室”,女人必須要有自己的“家”。《說文》:“家,緞居也,從緞省聲。”這里的緞在《漢語大字典》中被解釋為“公豬”,就是說男人就像公豬一樣,女人占有了他,女人才有了家,但是當時女人的家不是唯一的,可能同時有幾個“家”,男人亦然。所以,“家”“室”是兩個密不可分的概念,沒有“家”也就沒有“室”的存在。雖然我們現在的“家”“室”已經不再單指丈夫或者妻子了,但是仍然包含這里所說的概念。由于這種婚姻方式依然不合理,所以,“對偶婚”制度很快就被較為合理的“一夫一妻”制度取代了。
(三)“媵”、“妾”、“姒”、“娣”與“多妻婚”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從實際意義上來說,是可以滿足人類的共同愿望的最為理想的婚姻形式,但是,由于奴隸制度的出現和王權的存在,使得君主可以肆意而行,也導致了整個社會的男人破壞了這種制度,形成了男人對女人的獨占的婚姻制度,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夫多妻”制度。
古代文獻記載中有一種奇特的婚嫁形式,叫做媵制。《儀禮·土昏禮》鄭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從之,謂之媵。”說明媵制其實就是一個女子出嫁,必須有自己的妹妹、侄女陪嫁,也就是姊妹、侄姑共同服侍一個丈夫的婚姻制度。但是,“媵”字的本義與它的初形相符,并不是特指“侄娣從嫁”。這在許多文獻中對“媵”的解釋都可以看到,指的是送女出嫁的行為。單對“媵”字分析后,我們可以看到,有許多的從“朕”的漢字都是古音蒸部,自然是有著同樣的來源。所以,從“朕”得聲的漢字基本上都有“增義”,而“媵”的本義又正好是隨嫁的女人,即嫡婦之外增加的庶婦,它的增益之意就十分明顯了。所以,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知道,“媵”字的得名與造字都與前人對侄娣陪嫁制度特點的認識有著直接的聯系,這也正說明了“媵”制確實在我國曾經出現過。在《史記·五帝本紀》中有:“于是妻之二女,觀其德于二女。”這個傳說說的是古代一個部落的首領,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同時嫁給了虞舜的事實。由此,我們可以得知,“媵”制在中國古代社會曾流行一時,而且是貴族之間的勢力聯姻。這表明一個男子可同時娶多個女子為妻。
“妾”字從“辛”從“女”。“辛”是低賤的標志。在《漢語大字典》中解釋為沒有經過明媒正娶的女子。《廣雅·釋親》:“妾,接也;接,續也。”從這個意思來講,許多從“妾”的字都有續補的意思,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古人對“妾”所持的觀念:“妾”只不過是作為“妻”的續補而存在的。傳統上認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妾的一個作用,就是續補“妻子”生育上的缺陷,這是“妾”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其實,對“夫”來講,“妻”往往還有一個更為普遍的缺陷需要“妾”來續補,那就是“妻”的年老色衰,或者雖然年輕,但是已經失去了對丈夫的吸引力,便要娶“妾”來續補,既然只做續補,就沒有數量的限制了。可以隨男人的勢力和財力而定。所以,可能有很多“妾”存在于同一個家里,那么這些人的關系又該怎么看待?在古代,眾“妾”相互稱為“姒娣”。
“姒”,同嫁一夫的女子年長者。《爾雅·釋親》:“女子同出,謂先者為姒,后者為娣。”“娣”則恰好與“姒”相反,指同嫁一夫的女子年輕者。綜合上述妻妾地位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古人對于婦女地位的區分還是有一定的規矩可以遵循的。這些都可以說明古代社會中,女人的地位不是固定的,有高低貴賤之分,按常理來說,“妻”的地位要高于妾,但是,如果一個“妻子”在丈夫跟前失寵,那她的地位也就可能不如一個“妾”,這在貴族,特別是皇室中最為明顯。而女人則絕對不能有兩個丈夫,否則就會被看作是不守婦道的,受到全社會的譴責。總之,妾、姒、娣等字,證明一個男子可先后娶多個女子為妻。
二、漢字與婚姻習俗
漢字中也蘊涵了豐富的婚姻習俗信息。掠奪婚、買賣婚和包辦婚都是我國歷史上存在過的婚姻習俗,都曾流行一時,影響甚遠。我們在這里探討婚姻習俗,自然少不了對“婚”“嫁”“娶”“媒”“妁”這些文化蘊涵深厚的漢字進行必要的分析。
(一)“婚”“娶”與掠奪婚俗
“婚”在《說文·女部》中的解釋是:“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日婚。從女從昏,昏亦聲。”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婚”字是個從“女”從“昏”的會意兼形聲字。許慎在這里說了兩個理由:一是周禮規定“娶婦以昏時”;二是“婦人陰也”。顯然,我們可以肯定,第一個意思才是我們想要的能夠真正理解“婚”的涵義的。“娶婦以昏時”是當時的民間婚姻習俗所造成的,當時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日落黃昏后娶親就成了一種風尚,晚上迎親,也有另外的原因。有些男人通過正規的禮節也有可能娶不到妻子,所以他們就不得不去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搶老婆。他們出去搶個女人回來,“生米煮成熟飯”后,女子也只能認命了,就乖乖地和這個男人生活一輩子,有的男人原有老婆,又看中了不愿意嫁給他的女子,就在夜間去搶。既然是“搶”,當然會有人抵抗,而且還要逃跑,自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搶了,必須要在天黑后才能實施的。《禮記》中記載的“婚禮不賀”、“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燭,思相離也;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就是搶婚習俗的體現。甚至現在,我國有些少數民族仍然保留了這種原始的婚俗,還是黃昏迎娶新娘,假搶新娘。瑤族現在還是這樣的迎親方式:夜晚,男方的迎親隊伍高舉火把沖向女家,搶到新娘后回走,半路上女方隊伍殺出來回搶新娘,這時,就輪新郎出現了,他找到新娘后,偷偷帶著新娘逃出混亂的“戰場”,溜之大吉,雙方才停止搶奪,一起享受婚宴。這種婚俗能在現在的社會中出現,自然與先民的搶婚習俗脫不了關系,也正是這種婚俗確曾有過的有力證據。所以才出現了從“女”的“婚”字。
娶婦在古代其實也是一種搶婚。《說文·女部》“娶,取婦也,從女從取,取亦聲。”j3粥也就是說“娶”就是“搶個女人來做自己的老婆”。 (螂然而男婚女嫁,用我們現在人的思想來說,就是莫大的喜慶,但是在當時要在黃昏時去強取,說明當時的人沒有嚴格的婚娶規定,只要能搶到女人做自己的老婆就可以被世人認可,這也是父權與母權的爭奪。父權制度下,女子一旦嫁人,就要跟丈夫一起生活,也就喪失了各種原有的優越地位,變成男人的附庸,需要做家務,照顧孩子和丈夫,時刻處于被奴役的地位了。所以,女子在婚姻上的反抗,使得男人就干脆使用武力來解決婚姻問題了,這或許就是搶婚的根本原因。
(二)“嫁”與買賣婚俗
買賣婚是把女子看作金錢財物,娶妻納妾,必須要用錢財交易才能進行,而且自己不需要時還可以將妻妾轉賣給別人,把錢財再換回來。如古代以馬換女人,以女人換女人都曾出現在現實生活中。對于男人來說,女人只不過是自己傳宗接代的工具,與其他財產并無多大區別;對于女方來說,女子既然必須送出去為他人使用,可以關注的也只有女子的物質價值了,對于出嫁的女子本人來說,既然已經喪失了獨立的人格,就只能聽從他人的擺布了。然而,這一切都表明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古人的觀念里,買賣婚制下的女子就只是男人的一種私有財產而已。結婚,對于男人來說是“娶”,對于女人來說就是“嫁”。《說文解字》:“嫁,女適人也,從女家”。j李梵《漢字簡史》認為:“嫁”得名于“賈”、“沽”,“嫁”、“賈”、“沽”上古均“見”母“魚”部。而“賈”“沽”皆有買賣義,女子嫁人,其實就是賣給了人家,可見,“嫁”表現了古時的買賣婚俗。也正是有了買賣的實質,所以才產生了嫁女的補償問題,也就出現了女人的高低貴賤之分;如果某女子無償出嫁,則是女子自身及其家族的名譽損失;相反則是給整個家族帶來了極大的榮譽。
(三)“媒”、“妁”與包辦婚俗
“教, = (爻,算籌)+ (子,孩童) + (攴,手持鞭子、棍杖),造字本義:用體罰手段訓導孩子作算術。金文 省去‘子’ 。有的籀文 用‘心’ 代‘攴’ ,
強調‘教’者引導、啟發蒙童的心智。有的籀文 承續金文字形。篆文 承續甲骨文字形。”
“育”的早期甲骨文為“ ”。“ ”人,指女人,“ ”,即“ ” (子)的倒寫,表示出生的嬰兒。晚期甲骨文為“ ”,文中符號“ ”是“女”字,在這里用來代替指早期甲骨文中的“人”字,明確“孕婦生子”的本義。金文“ ”承續晚期甲骨文字形,并在“子”“ ” 的頭部加三點“ ”,表示婦女生產時的羊水。篆文“ ”將金文的“ ”即“女”寫成“ ”即“每”字,將“ ”寫成“ ”。 造字本義:孕婦生子。
女人和男人最顯著的區別是性特征,孕產婦和一般女人的區別是孕產婦的會變大。所以, 篆文“ ”,左邊的字符特意加上兩點,來表示,表示這是個孕產婦。金文中的“ ”下面的三點“ ”,和篆文中的“ ”下面的“ ”,都表示母親分娩時流出來的體液。因此,這個“育”字定格的是母親分娩的一瞬間,而且是順產的一瞬間。對于先人來說,生命是最寶貴的,繁殖是第一位的。生孩子對古代婦女來說,有著最大的危險。而這順產的瞬間,帶給人們的是什么呢?是生的喜悅,是對于繼承人到來的快樂,對于母親健康的頌揚。那么,把“教育”連起來看就可以表達出怎樣的內涵呢?許慎認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再結合“教育”這兩個字的構形所傳遞的本義,可以引申出“教育”一詞這樣的內涵:
一是教育的內容和目標:教的是知識,育的是人,知道很多知識是為了使孩子更健康地成長。二是教的方法:所謂“不打不成器”,信奉棍棒教育。三是教育的態度:育人是艱難而長期的。教育有時會給老師帶來很大的困惑,就如母親生孩子面對死亡之地、巨大的危險一般。可是不管怎么樣,教育工作者還是要像那個不怕死的媽一樣,一心一意把孩子順利生下來。四是對教育的啟示:①要健康。教師和孩子都要健康的成長和生活;②要想做好一個教育工作著,需要愛心、耐心、細心、慧心,要寬嚴相濟,要教育教育再教育,要持之以恒。這就是漢字文化: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對事物本質的理解與抽象。
“相夫教子”是傳統對于家庭中主婦職責的描述和界定。屬于家庭倫理的范疇。那么,什么叫做“相夫教子”?“相”字的早期甲骨文: 。上面是一只眼睛,下面是一顆樹。“相”的造字本義是:古人爬上高樹遠眺偵察,預警放哨。晚期的甲骨文為左右結構: 金文為: 、篆文為: 。從“相”字的演化過程可以看出,字形著重突出了仔細觀察眼睛看到的東西的意思。
甲骨文“夫”: 。在 (大,成人)的頭部加一橫指事符號 ,代表發簪。造字本義:男子束發,并用發簪固定。夫是一個人上加一橫,什么意思呢?古人以束發、加冠為男子的成年儀式:男子15至16歲束發,標志著告別童少時期,成為合法公民,國家可以征用;男子20歲加冠,表示成年,可以婚配。說明一個男孩長大成男人了,所以叫“夫”。《愚公移山》里面“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中的“夫”就是這個意思。“相夫”的原意是某個女人仔細觀察著自己的配偶。這個詞引申出怎樣的一個男女相處的觀念呢?即作為妻子,你要多用眼睛觀察你的丈夫,這樣你才能很好地了解他,才能好好地處理夫妻關系。總結起來一句話:好老公是看出來的,不是吵出來的,也不是罵出來的。因為只有善于觀察的妻子,才可以理解丈夫,那么相處時所說的話,所做的事,無不是依著丈夫的實際情況而來,夫婦和諧就可能實現了。從這個詞可以看出傳統的家庭倫理觀里面,賦予妻子獨特的地位和寄予的厚望。“教”字和“子”字的甲骨文字形分析在前文已有涉及,在此不再贅述。“子”泛指孩子,不分男女。“教子”的意思是教育孩子。綜上所述,“相夫教子”可以引申出這樣的內涵:
“相夫”就是對丈夫仔細觀察,在生活、工作上都給以恰如其分的照顧、幫助,形成一個家庭中有主有次、職責分明、情感融洽的和諧局面,對孩子則要好好地教育。通過上面的闡述,實際上我們已經可以感覺到認識漢字不僅僅只是認識一個符號,而是在認識一個人,認識一個家庭,認識一個民族,了解他們對待生活的態度和感悟。
再來說一說漢字另一重內涵:科學的精神與對哲學的探求。“氣”的甲骨文字形“ ”,與“三”相似。甲骨文字形的最上面一橫代表天,最下面一橫代表地,中間一短橫表示天地之間的氣流。早期金文字形為“ ”,將甲骨文字形中表示天的那一橫往上翹了,晚期金文的字形“ ”,在早期金文的基礎上,把表示地的那一橫往下面折了。這個字形的演化過程說明了什么呢?說明了先人對于自然事物認識不斷深化的過程。最先,人們看到、感受到在天地間有流動的氣流,這是一種自然現象,他們就用“ ”字形來表示自己觀察認識到的東西,回答了心中“這是什么”的疑問。隨著先人認識自然能力的不斷提高,他們開始追尋“這東西到哪里去”?結果發現這天地間的東西是往天上去的,所以用“ ”符號來表示向天上升騰的意思;接著他們又開始追尋“這東西又從哪里來” ?觀察結果是,這天地間的東西是從江、河、湖、海中,從大地上升騰出來的,大地是氣的根。所以晚期金文就成了“ ”這樣的字形,用向下彎折的符號表示與大地的相連。這個字的演化過程,回答了氣什么,氣到哪里去了,又從哪里來等一系列問題,反映了先民對“氣”的完整觀察和認識不斷深化的過程,是一種科學的態度的反映。“氣”的造字本義是易于在天地之間均勻擴散、飄逸的第三態物質,氣流。現在指飄逸、擴散的氣流。
“思”的最早字形是篆文“ ”,符號“ ”是“囟”字(讀音同“信”),是“腦”的意思。“ ”這個符號很形象,畫的是心臟的樣子,就是“心”字。“ ”的造字本義是用頭腦考慮、用心靈感受。這個字表明,先人們很早就認識到思維活動、情感產生的物質基礎是什么了。現代科學研究的表明,人的思維和情感確實是心腦共同作用產生的。由此可見,我們的先人們的科學精神多么值得我們尊敬。這是早期金文“道”字的字形。它其實由這樣幾個符號組成: , , 。
【關鍵詞】漢字文化漢字特點表義性形聲字
【中圖分類號】G 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4)2-0039-02
一、 漢字的特點
漢字是世界上使用至今的唯一的古老文字,是中華民族值得驕傲的偉大創舉,也是全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語文課程標準"指出:小學語文教學應當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語言文字和中華優秀文化的思想感情,并強調語文教學應當考慮漢語漢字的特點對形成語言能力和思維發展方面的影響。因此,語文教師應當對漢字的特點有所了解。
漢字有些什么特點呢?
漢字具有悠久的歷史,是世界上使用至今的最古老的文字。世界古文字有古埃及的圣書字和蘇美爾人的楔形文字,這兩種古文字與中國的甲骨文并稱世界三大古文字。但是,古埃及的圣書字和蘇美爾人的楔形文字早在公元前4世紀就已經消亡,唯獨中國的漢字生生不息,延續至今。
甲骨文是我們現在所能見到的最早的漢字,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可是,它已是相當成熟的漢字,并不是最初的漢字,漢字的歷史遠不止3000年。比甲骨文更早的古代漢字至今還沒有發現,不過從出土文物看,在西安半坡出土的距今六千多年的陶器上就已經有一些類似文字的記事符號。
漢字屬于表意體系的文字,所以它的主要特點是具有表義性。例如古文字"木"字,像樹的形狀,樹下加一橫是"本",表示樹根,上面加一橫是"末",表示樹梢,"本末倒置"的意義很容易明白。魯迅先生認為漢字具有"三美",他在《漢文化史綱要》中說:"誦習一字,當識形音義三:口誦耳聽其音,目察其形,心通其義,三識并用,一字之功乃全。其在文章,則寫曰嵯峨,狀水曰澎湃,蔽芾蔥蘢,恍逢豐木,鱒魴鰻鯉,如見多魚。故其所函,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
漢字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是一種文化載體。以文化的觀點觀察,漢字也是一種精神產品,它本身就是文化。不僅是記錄漢語的符號系統,而且是文化系統。通過某些漢字的字形、字義、字音等可以了解古人的生產、生活和思維方式,即了解古代文化。"美"字是"羊"和的"大"字的合體。在漢字中,有不少表達"美好"這一基本意義的字帶有"羊"字,如"祥""善""鮮""羨"。"美"的最初意義是肥美,隨著人們審美意識的發展,美的意義也不斷發展,于是產生了大量包含這一概念的詞語,如甜美、甘美、美味、美觀、美景、美貌、精美、美德、美名、美意、美談、完美、成人之美、美不勝收。
漢字中形聲字占絕大多數也是一個重要特點。形聲字在現代漢語中占80%以上,在現代漢字中,聲旁雖然不是全部都能準確地表音,但是有效表音率仍在39%以上,其表音功能在識字教學中還經常發揮作用,例如,學會了一個"交"字,就可以帶出膠、蛟、較、絞、郊、餃、狡、姣、鉸等20多個常用字。它不僅可以幫助記憶字音,而且可以用來防止和糾正錯別字。例如,小學生常把"琴"字的下面寫成"令"字,把"辜"字的上面寫成"吉"字,如果教師向他們指出這兩個字的聲旁分別是"今"和"古",學生就不會寫錯了。
有的聲旁是一個獨立的漢字,叫做成字聲旁,構字能力強的成字聲旁叫做基本字。如果把能夠構成5個以上同音、半同音形聲字的成字聲旁看做基本字,僅有283個。小學生在低年級集中學習的象形字和指事字絕大多數可以充當形聲字的聲旁。
形聲字的形旁又稱"意符",識字教學中稱做"部首"或"偏旁部首"。在現代漢字中,大部分部首具有表示字義的作用,表示的是一個漢字的大體義類,例如,形旁是"提手旁"的形聲字大都是與手的動作有關的動詞,如提、拔、扶、掃;形旁是"蟲字旁"或"蟲子底"的形聲字大都是與昆蟲有關的名詞或動詞,如蟬、、蝗、蠶、蛀、蠕;形旁是"目字旁"或"目字底"的形聲字大都是與眼睛有關的名詞或動詞,如眸、瞳、盯、瞥、睹、督。發揮形旁的表義功能關鍵是學好部首。部首一般都有明顯的意義,可以幫助學生了解字義、記憶字形和糾正錯別字。例如,學生把"爬"字左邊的"爪"寫成"瓜",如果他們明白了"爬"要用"爪"的道理,就不會把"爪"寫成"瓜"了。
漢字有很多特點,從指導小學生識字的角度來看,特點主要有兩個:一是漢字的表義性,二是形聲字占絕大多數。另外,漢字的文化內涵,在教學中也應當適當予以重視。
二、 "人"字的大家族
古人認為,人為萬物之靈,"天生萬物,唯人為貴",《三字經》曰:"三才者,天地人。"古人怎樣用文字來表示"人"這個萬物之靈呢?刪繁就簡,突出特征,那手法可真是令人叫絕。在甲骨文中,"人"字是一個側面站立的人形,正面站立的人則兩臂張開、頂天立地,就是現在的"大"字"人"字雖然簡單,表示的卻是人類之人,是泛指所有的人。至于具體的這樣那樣的人,古人另有表示的方法。
人有性別的不同,古人表示男女的辦法很巧妙。"女"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屈膝跪地、雙手斂在胸前的樣子,這是古代婦女的坐姿,突出表現了婦女操持家務、溫柔順從的特點。"男"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左邊一個"田 "字,右邊一個"力 "字。"力"是耕田農具"犁"的本字,也就是古代的"耒",它的上部是木制的把柄,下部是犁田的"犁頭"。因為耕田是力氣活,所以后來"力"引申出"力量"的意思。《說文解字》說:"男,丈夫也。從田,從力。言男用力于田也。"從"男"字的創造,可以看出,當社會進入農耕時代以后,男子由于體力的原因,成為農耕的主要承擔者,男子在生產中所處的重要地位導致了男子社會地位的提高。
人有不同的身份,母親、丈夫(成年男子)、兒子這些不同身份的人,古文字都突出了各自的特點。母親的特點是有"奶",甲骨文和金文的"母"字,形象地展現了母親這一特征,在"女"字的胸前加了兩點,點名這位女子坦露乳峰,是一位正在哺育孩子的母親。甲骨文和金文的"夫"字,在"大"字上加一橫,生動展示了男子漢大丈夫的形象。古時童子披發,男子到了20歲,要舉行加冠之禮,將頭發盤成髻用簪子束在頭頂上。束發加冠的男子就是"夫",即大男人。"夫"的本義是成年男子。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兒"字是小兒頭囪未合的樣子。
人有不同的姿態和動作。甲骨文"立"字表示正面站立的人,想一個人伸展雙臂站在地上。甲骨文"企"字表示翹足而望的人,像一個直立的人,下面一個"止"字,《說文解字》解釋說:"企,舉踵也"。現代漢語里的"企望""企盼""企及""企鵝"等詞語中的"企"字都是它的本意。甲骨文"保"字像一個人背著孩子。文字學家唐蘭說:"抱者懷于前,保者負于背,故'保'字像人反手負子于背上也。"甲骨文"即"字像一個人坐對一食物器具的形狀,《說文解字》解釋說:"即,即食也"。表示面對、靠近、就著等意思,現代漢語里的"即景生情""即食""即席""即興"等詞語都保留著"即"字的本義。甲骨文"既"字像一個人跪坐在食物器具旁回頭看的樣子。文學家說:甲骨文"既"像人已經吃完飯,回顧左右想離開的樣子,表示已經完成的意思,現代漢語里的"既往不咎""既成事實""既得利益"等詞語都保留著"既"字的本義。
人有不同的組合。甲骨文"從"字,像兩人向前、前后相隨,表示隨從的意思。現代漢語里的"順從""聽從""服從""從命""從屬"等詞語都保留著"從"字的本義。甲骨文"比"字,像兩人向后、并排站立,表示靠近的意思。現代漢語里的"比肩繼踵""鱗次櫛比""比翼雙飛"等詞語都保留著"比"字的本義。甲骨文"北"字,像兩人相背、脊背相對,是"背"的本字,后借用表示南北之北。甲骨文"并"字,像兩人相并、一左一右,表示并列的意思。現代漢語里的"并行不悖""并駕齊驅""并蒂蓮"等詞語都保留著"并"字的本義。
漢字包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透過漢字可以窺見許多傳統文化的信息。如"大"字像一個伸開雙臂、岔開雙腿、正面站立的巨人,而"天"字是"大"字上面加一橫,表示蒼天是至高無上的。這兩個字透露出古人"天大地大人亦大"的觀念。再如"家 "字有"寶蓋兒"(房屋)和"豕"(豬)兩個部件組成,從這里可以領悟到,當先民們從游牧進化到定居和以農業生產為主的時候,豬在家庭的生產和生活中占據著多么重要的地位。因此,從漢字入手研究漢民族的文化是非常有意、有趣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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