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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如何穩增長?一提到貨幣政策調控,市場的第一反應往往是降息降準。出乎意料的是,2019年農歷新年前,降準并未如市場預期而至,央行釋放跨年流動性的是中期借貸便利(MLF)、常備借貸便利(SLF)、抵押補充貸款(PSL)等一系列工具。如何理解貨幣政策調控的思路轉變?
結合近期我國貨幣政策操作來看,貨幣政策調控機制正逐步完善,調控思路也在發生轉變。當前,我國貨幣政策面臨的環境更為復雜,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日前表示,在適度擴大總需求方面,財政政策應該是主戰場,因為財政政策是天然的結構性政策;而貨幣政策要保持穩健,如果過度寬松,會造成資產價格泡沫和人民幣的貶值。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加深,貨幣政策需要站在更加開放的全球格局來進行考慮,政策制定需要有國際視野:一方面需要考慮匯率因素,降準等總量型的貨幣政策工具的信號意義較強,容易強化市場對貨幣政策的寬松預期。體現在匯率上,會導致人民幣匯率承壓,引發資本外流和外匯儲備下降。另一方面,需要完善公開市場操作機制,結合SLF、MLF、PSL等工具來引導市場利率下行,實現穩定貨幣流動性的目標。
日期,央行宣布公開市場操作由每周二、四兩次改為每日均可開展。公開市場操作頻率提高,不但有利于撫平市場波動,穩定市場預期,同時對于完善公開市場操作機制、促進利率走廊的培育和建設,進而推動貨幣政策調控機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這是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入新階段,同時面臨人民幣貶值和資本流出壓力的形勢下做出的政策轉型,是更加傾向于使用多元化、結構化、靈活性強的工具進行精準操作的體現。
今年1月,公開市場上實現凈投放1.07萬億元,同時搭配使用SLF、MLF和PSL,釋放的流動性規模幾乎等同于一次降準,既應對了即期的流動性風險,又舒緩中期的流動性壓力。
在降低資金成本的同時,我國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性問題也需要解決,這需要突破傳統貨幣政策的范疇,把總量調控與定向調控結合起來,引導金融活水流向國民經濟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近日,央行公布了對2019年度金融機構實施定向降準情況的考核結果:絕大多數銀行信貸支農支小情況良好,滿足定向降準標準,可以繼續享受優惠準備金率;少數銀行不再滿足定向降準標準,不能繼續享受優惠準備金率;一些此前未享受定向降準的銀行通過主動調整優化信貸結構,達到了定向降準標準,可以在新年度享受優惠準備金率。實施定向降準并進行考核,有利于將金融活水引導至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建立正向激勵機制,這是完善貨幣政策調控機制的重要舉措。
正如《201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所指出的,貨幣政策應保持中性適度,既要防止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總需求的慣性下滑,同時又不能過度放水、妨礙市場的有效出清,要綜合運用好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為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那么,降準降息是否還在央行的貨幣政策工具箱內呢?市場普遍認為,未來央行使用降準、降息等傳統工具的可能性下降,取而代之的是SLO、SLF、MLF以及再貸款等更為精準、更具針對性、更能引導市場利率的各類公開市場工具,但這并不意味著降準降息等工具就不再使用。
連平認為,需要通過價格型工具和數量型工具的綜合運用,更有效、更精準、更直接地實現政策目標,并達到價格型和數量型調控工具的優勢互補,推動融資成本降低和金融效率提升。
拓展閱讀:把好政策真正落實到位
一系列重磅政策密集出臺,堅定了行業、企業迎戰困難的信心與決心,也讓今年工業經濟領域的供給側改革成果值得期待。能否把一系列好政策真正落實到位,成為改革成敗的關鍵
連日來,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密集出臺,給工業經濟帶來多重利好。資本市場也作出積極反應,煤炭、鋼鐵、有色金屬、輕工紡織等板塊在A股市場輪番啟動,表現搶眼,漲幅居前。
近年來,世界經濟持續復蘇乏力,我國經濟進入三期疊加影響的集中體現期,工業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工業運行中面臨的突出矛盾與問題,表現為結構性產能過剩嚴重,尤其是鋼鐵、煤炭、水泥、建材等行業,產能已達峰值,價格疲軟,再加上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加劇,部分行業甚至出現全行業虧損。
為解決工業經濟領域的深層次矛盾,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今年要著重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新年開局,產能過剩問題突出的鋼鐵行業和煤炭行業,成為政策調整的切入口。
國務院先后《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隨后,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明確從貨幣信貸政策、資本市場、融資機制創新等6方面加大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支持力度。
可以說,這些政策鼓舞并堅定了行業、企業迎戰困難的信心與決心,也讓今年工業經濟領域的供給側改革成果值得期待。
但也要看到,結構性產能過剩問題由來已久,成因復雜,尤其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過剩產能、落后產能的退出涉及面廣、操作難度大。能否把一系列好政策真正落實到位、給行業和企業帶來實打實的支持與幫助,成為改革成敗的關鍵。
由此,參與決策的相關部門既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又要統籌兼顧、加強協調。在實際操作中,切忌政出多門、責任不清、步調不一及互相推諉、互相扯皮,不能讓好政策空有架勢而無實效。
一、關于定義
1.非貨幣易。我國《非貨幣易準則》中的非貨幣易,是指交易雙方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這種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非貨幣易指不涉及或涉及很少貨幣性資產或負債的交換和非互惠轉讓。其中,交換是指一個企業與另一個企業之間的互惠轉讓,通過轉讓,企業以讓渡其他資產或勞務而取得資產和勞務,或者償還一項負債。非互惠轉讓,是指資產或勞務的單方向轉讓,由一個企業轉讓給其所有者或其他企業,或者由企業所有者或其他企業轉讓給該企業。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我國非貨幣易準則沒有包括非貨幣性負債交換和非互惠轉讓,非貨幣易對象主要是非貨幣性資產。
2.貨幣性資產。對于貨幣性資產的定義,我國《非貨幣易準則》中指持有的現金及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指由合同或通過其他 方法 規定了貨幣金額的資產,如現金、以現金方式收回的長期或短期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根據以上定義,可以看到我國和美國對貨幣性資產的定義基本相似,并無實質差別,都是指貨幣金額固定的或能夠確定的資產。
3.非貨幣性資產。對于非貨幣性資產的定義,我國《非貨幣易準則》作了如下描述:指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以及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指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如存貨、普通股投資、固定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有別于貨幣性資產最基本的特征是:其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的 經濟 利益,即貨幣金額是不固定的或不確定的。
4.公允價值。我國《非貨幣易準則》中對公允價值的定義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33號——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動會計》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當前交易中,雙方自愿買入(承擔)或賣出(清償)一項資產(負債)所使用的金額,換言之,該項資產(負債)是在非強迫或清算(或拍賣)的情形下買入(承擔)或賣出(清償)的。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雖然兩國對公允價值定義的表述不盡相同,但都指明公允價值不是企業在強制性的交易、清算或拍賣中成交的金額。
除上述定義外,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還定義了生產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或在生產商品(或提供勞務)中使用的資產。生產性資產包括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對某個企業的投資,但不包括沒有采用該方法核算的投資。美國界定生產性資產是為選擇計量標準服務的,即一般情況下采用公允價值計價,但如果類似生產性資產相互交換,則采用賬面價值。我國雖然沒有定義生產性資產,但對計量標準 問題 已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賬務處理中作出了較明確的規定。
二、關于準則的規范范圍
我國非貨幣易沒有包括非貨幣性負債交換和非互惠轉讓。此外,有些事項雖然符合《非貨幣易準則》對非貨幣易的定義,但有相應的其他準則對其予以規范,或正在擬訂中的其他準則中涉及。例如放棄股權以取得股權:如果屬于企業合并,將由相關準則或制度規范;如果不屬于企業合并,則仍按《非貨幣易準則》進行會計處理。非貨幣性資產非自愿地轉換為貨幣性資產的情形屬于貨幣易,也不包括在《非貨幣易準則》的規范范圍內。
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明確規定:涉及很少的(或沒有)貨幣性資產或負債的交換,以及非互惠轉讓作為非貨幣易,一般以貨幣性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低于交換資產或負債公允價值的一定比例(例如25%)作為界定依據。同時,將下列交易或事項排除在非貨幣易之外:①根據《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第15號——企業合并》進行會計處理的企業合并。②在共同控制下的公司或個人之間進行的非貨幣性資產的轉讓,例如:在母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或在同一母公司的兩個子公司之間,或在合營公司與其所有者之間。③企業發行股票時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和勞務。④根據《會計原則委員會意見書第43號》第78章進行會計處理時在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中發行或收到的股票。⑤非貨幣性資產全部或部分地遭受到破壞、盜竊、沒收或征用而強制轉換為貨幣性資產,然后以貨幣性資產重置該非貨幣性資產,按貨幣易進行會計處理。
三、關于非貨幣易的會計處理
1.不涉及補價的會計處理。我國《非貨幣易準則》第5條指出:企業發生非貨幣易時,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企業會計制度》第114條規定:在進行非貨幣易的核算時,無論是一項資產換入一項資產,或是一項資產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或者同時以多項資產換入一項資產,或者以多項資產換入多項資產,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
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指出:如果從實質上來說非貨幣易的盈利過程沒有完成,那么,非貨幣易的會計處理不應建立在轉移資產公允價值的基礎上,而應建立在所放棄非貨幣性資產的賬面金額(合適的話,減去已發生的減值)的基礎上。以下兩類視為盈利過程沒有完成:①以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持有的、用于出售的產品與將會在企業相同經營范圍內出售的產品相交換,以便向交易各方以外的顧客銷售產品。②以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持有的、不是用于出售的生產性資產與類似的生產性資產相交換,或者與相同的、類似的生產性資產上的等價權益相交換。對于非貨幣易已完成的會計處理,所取得非貨幣性資產的成本是為獲得該資產而轉讓的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并且應該確認該非貨幣易的利得或損失。如果兩者的公允價值都無法確定,應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不確認損益。
綜上可見,我國《非貨幣易準則》不再區分同類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不同類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美國對不涉及補價情況下的同類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主要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對于不涉及補價情況下的不同類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美國主張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計量標準,如果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比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更清楚,則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計量標準。
2.涉及補價的會計處理。對于涉及補價情況下非貨幣換,衡量是否屬于非貨幣易的判斷標準,我國和美國均采用25%為分界限:高于分界線,按貨幣易進行會計處理;低于分界線按非貨幣易進行會計處理。
涉及補價情況下非貨幣換的會計處理分為支付補價的和收到補價的兩種情況:①支付補價的。我國《非貨幣易準則》第6條規定:支付補價的,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指出,支付補價的企業應按所支付的補價加上讓渡的非貨幣性資產的賬面金額來確認收到的資產。如果非貨幣易顯示出已發生損失,則全部損失應予以確認。②收到補價的。我國《非貨幣易準則》第6條規定:收到補價的,應按如下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收益:換入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應確認的收益=補價-(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
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指出:補價的接收方按補價超過所讓渡資產的一定份額確認交換利得。該份額應當按補價占收到的總價(補價加上收到的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的比例加以確定;如果所讓渡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更清楚的話,則按補價占所讓渡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的比例加以確定。收到補價方按比例確認非貨幣易收益的公式如下:應確認的收益=補價-[補價/(補價+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上式中,減數的經濟意義在于,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中,相當于補價占補價和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部分已經實現了。所收到的補價是與該部分賬面價值相對應的收入。兩者相配比,即為應確認的收益。
此外,對非貨幣易中涉及多項資產的會計處理,美國沒有明確規定。我國《非貨幣易準則》第7條規定:在非貨幣易中,如果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與應支付的相關稅費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四、關于非貨幣易的披露
我國《非貨幣易準則》第8條規定: 企業 應當披露非貨幣易中換入、換出資產的類別及其金額。美國《第29號意見書》中指出:在某個期間發生非貨幣易的企業,應在當期的財務報表中披露交易的性質、轉讓資產的計價基礎、所確認的所得或損失。
五、相關建議
1.對貨幣性資產定義中的“現金”概念用“貨幣資金”替代,以便與 會計 實務中的“現金”和《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概念相區別。因為,會計實務中的“現金”是由出納員管理的庫存現金;《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中“現金”一般包括現金和現金等價物。而《非貨幣易準則》中的貨幣性資產概念中的“現金”與現行資產負債表中的“貨幣資金”項目含義相同。
【關鍵詞】火力發電廠;建筑防火;汽輪機;防進水,國際工程設計
一、引言
隨著中國對海外電力市場的開發,越來越多的電力工程承包商進入國際電力建設市場。國外業主在標書中通常選擇美國、英國、日本等國的標準或ISO、IEC等國際標準作為設計依據。而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的差異有多大,能否為國外業主所接受,就成了一項復雜而有意義的研究課題。鑒于此,本文選取了中美標準在火力發電廠的建筑防火和汽輪機防進水方面的部分規定進行了分析和對比,以期找出不同點供國際工程設計參考。
火力發電廠的汽輪機,目前設計參照的標準為本標準規定了防止水和冷蒸汽對汽輪機造成損壞,提高運行安全、可靠性所涉及的設備和系統的設計、安裝、監測、試驗及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
二、中美標準對火力發電廠建筑防火設計要求的對比
(一)中美火力發電廠建筑防火設計標準介紹
中國火力發電廠建筑防火設計方面的標準主要有GB50016-201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06《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前者是一個綜合性的防火技術標準,涵蓋了廠房、氣體儲罐、民用建筑、消防車道、建筑構造、消防給水、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電氣、交通隧道等;后者是專業性較強的防火標準,主要針對火力發電廠(燃煤電廠、燃氣電廠等)和變電站。
美國在防火方面的標準最主要的為國家防火協會(NFPA) 制定的系列標準。此標準體系分類細致,內容完善,是消防方面的百科全書。綜合性和專業性兼具,包含標準和規范共300個。
(二)分析對比
1.屋外油浸變壓器的防火間距
(1)GB 50229-2006中關于屋外油浸變壓器防火間距的規定
主要有:
4.0.8條,油浸變壓器與汽機房、屋內配電裝置樓、主控樓、集中控制樓及網控樓的間距不應小于10m。
表4.0.11中,對主變或屋外廠用變壓器,根據不同的油量和不同的建筑耐火等級,對變壓器與周圍構建筑物的最小防火間距做了明確的規定。
6.6.2條,規定了在不同的電壓等級下,油量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變壓器之間的最小間距(5m~10m不等)。
6.6.3條,防火間距不滿足6.6.2條要求時,應設置防火墻。
(2) NFPA850中關于屋外油浸變壓器防火間距的規定
主要有:
5.1.4.3條,當油量為1890L(油密度按0.895kg/L考慮,約1692kg)及以上,變壓器與周圍構筑物、設備的最小間距要求為:
油量介于1890L~18925L(1692kg~16938kg)時,最小間距7.6m;
油量大于18925L(16938kg)時,最小間距15m。
當上述最小間距無法滿足時,應設置耐火極限不小于2h的防火門。
該條還給出了圖示,表明了防火墻在水平和豎直方向的長度擴展要求。
(3)對比
由上可看出,中美規范在屋外油浸變壓器防火間距的要求上有較大差別。中國規范在設定防火間距時,按照不同的電壓等級和油量給出了不同的間距要求,美國規范則僅按不同的油量給出了不同的防火間距要求;中國規范對油量為2500kg以下的變壓器的防火間距未作規定,美國規范則對油量為1692kg以下的變壓器防火間距未作規定;當防火間距不滿足要求時,兩個規范都要求設置防火墻,但美國規范規定了防火墻的耐火極限,中國規范未作要求,且美國規范對防火墻的設置方式和長度、高度均有詳細要求,中國標準要求較少。
2.屋內油浸變壓器的防火
GB 50229-2006,6.6.5條,總油量超過100kg的屋內油浸變壓器,應設置單獨的變壓器室。
NFPA850,5.1.5.2條,油量大于379L(339kg)的屋內油浸變壓器,應設置不小于3h耐火極限的防火間隔。
可見,對于屋內油浸變壓器的防火,兩個規范要求均較高,只是在具體方式上有不同。
三、中美標準對火力發電廠汽輪機防進水設計要求的對比
(一)中美火力發電廠汽輪機防進水的設計標準介紹
我國汽輪機防進水方面的設計標準主要有DL /T 834—2003《火力發電廠汽輪機防進水和冷蒸汽導則》,DL /T 5054—1996 《火力發電廠汽水管道設計技術規定》。前者規定了防止水和冷蒸汽對汽輪機造成損壞,提高運行安全、可靠性所涉及的設備和系統的設計、安裝、監測、試驗及運行維護的技術要求,后者用于指導細節設計。美國火電用汽輪機防止進水損傷執行的是AMSE TDP-1-2006,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the Prevention of Water Damage to Steam Turbines Used for E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Fossil-Fueled Plants(發電用蒸汽輪機防水損壞的推薦實施規程),該規程主要從火力發電廠系統和設備的設計、運行、檢驗、試驗和維護等方面指導如何防止汽輪機進水和安全的將水從汽輪機及其系統和設備中排除。
(二)分析對比
1.兩標準對主蒸汽管道防汽輪機進水方面的技術要求對比
(1)DL /T 834—2003第4.4節對疏水點的設置、疏水管徑的要求、閥門設置原則以及主蒸汽疏水管的獨立連接要求進行了簡單的規定,即:
4.4.1條,鍋爐出口到汽輪機主汽門之間的主蒸汽管道,每個最低點處均設置疏水點。
4.4.4條,設有啟動旁路的機組,疏水管徑的設計宜采用DN50。
4.4.5條,主蒸汽管道上每一疏水管均串聯裝設兩個閥門,至少應有一個由主控制室內控制裝置進行動力操作,另一個閥門采用手動操作,正常情況下,該閥門均通過閉鎖或其他方法使其保持開啟狀態。
4.4.6條,主蒸汽管道疏水,不應與鍋爐的任何疏水管或聯箱連接。
DL /T 5054—1996對管道的疏放水坡度等要求做了較為細致的規定,即:
5.1.16條,水平管道的安裝坡度,應根據疏放水的要求和防止汽輪機進水的要求確定。并考慮管道冷、熱態位移對坡度的影響,此時,管道位移可按設計壓力下的飽和溫度計算。
當蒸汽管道溫度大于或等于430℃的時候,最小疏放水坡度不得小于0. 004。
(2)美國AMSE TDP-1-2006
3.3.2條,從鍋爐出口至汽輪機主汽門之間的主蒸汽管道,每個低位點都應設置疏水。在確定這些疏水點的位置時,要考慮管系在冷態和熱態的工況,如果沒有明顯的低位點(如水平管道相當長),就應該在此管段靠近汽輪機側的末端設置一個低位疏水點。
3.3.3所有疏水管道和疏水閥的通流部分,包括緊接在汽輪機主汽門前主蒸汽管道的管接口,其內徑不得小雨1英寸(25.4mm),以防有被雜物堵塞的危險。
3.3.4每路疏水管道都應裝置一只動力驅動的閥門,許多用戶要求在這些疏水管道的每路上都應串聯安裝兩只閥門,其中至少一只是動力驅動可以在主控室內進行控制。
(3)對比
由上可以看出,中美標準在主蒸汽管道防汽輪機進水方面大體要求相同,如疏水點的位置設置等;不同點在于,中國標準在細節方面更為嚴格,體現在:管道坡度(中國標準有規定,美國標準沒有);疏水管徑(美國標準只限制內徑不小于1英寸即可,而中國標準要求管徑宜采用DN50);閥門設置(中國標準強制采用兩個閥門,美國標準只強制設置了一個,另一個可根據用戶的喜好自行確定)。
2.兩標準對冷段再熱管道的技術要求對比
兩標準都描述了冷段再熱管道在汽輪機防進水中的重要性,完全排除進入冷再熱蒸汽管道的全部水量是不現實的,推薦了疏水方式,且根本出發點是提供信號以便運行人員及早采取措施來切斷水的流入。
但也有一些不同點,如:
(1)美國標準僅給出了一種疏水方式,即在每根冷段再熱蒸汽管道的低位點設置一個疏水罐;中國標準除推薦此種方式外,另多了一種更簡單便捷的方式,即冷段再熱管道疏水筒系統,在靠近汽輪機高壓缸排汽口附近,安裝一個直徑不少于DN200,長度不小于1500mm的疏水筒。
(2)對于同一種疏水方式,即疏水罐方式,美國標準規定了管道直徑和長度方面的要求,即直徑不小于6英寸(152mm),長度以滿足安裝水位傳感器的要求為宜;而中國標準沒有此方面的規定。
(3)對于疏水罐排水管徑的要求,中國標準規定滿足排放再熱減溫器、I級旁路減溫器及加熱器泄漏時三者之中的最大一個的來水量即可;而美國標準則對管徑進行了量化,即公稱直徑不得小雨2英寸(51mm)。
(3)美國標準規定,為使機組在正常運行時疏水罐是干燥的,疏水罐及其連接管道應全部保溫;中國標準無此項規定。
(4)美國標準規定:在疏水罐內安裝兩個水位傳感器,當達到第一水位時,全開疏水閥,并在主控室內發出報警信號指明疏水閥已全開;當達到第二水位時,在主控室內發生高-高水位報警信號。而中國標準略有不同,第一水位僅報警;第二水位時才將疏水閥全開,主控室持續報警,表明閥門已全開。
(5)疏水閥的控制特征略有不同:美國標準規定疏水罐內的水位達到第一水位時,自動打開疏水閥;而中國標準規定在達到第二水位和筒壁上下出現溫差,如溫差大于20℃時,疏水閥自動打開。
四、結語
通過以上對比分析可以看出:
在防火方面,美國標準的體系更為完善,涉及面廣,而中國標準在深度和廣度上均要遜色。在具體的條款方面,中國標準有些條款的要求更為嚴格,有些條款的細節則不夠完善。
在汽輪機防進水方面,中國標準和美國標準大體相同,只是中國標準在某些細節方面更為嚴格,而美國標準則在某些規定方面比較寬松,給予了設計者和使用者更多選擇的權利。
綜上,中國標準是在參照了諸多國際規范并基于中國國情的基礎上制定的,部分條款等同甚至高于國際標準,當然也有很多條款的要求低于國際標準。鑒于此,對于國際工程設計,在等同或優于國際標準的條款方面,承包商可說服業主使用中國標準;而在低于國際標準的條款方面,承包商可找出差距,有針對性的進行調整和完善,以此來逐步推動中國標準走向國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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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GB50016—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 北京: 中國計劃出版社,2006
[4]東北電力設計院. GB50229—2006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S].北京: 中國計劃出版社,2007
作者簡介:
徐小麗(1983-),女,湖北隨州人,漢族,碩士學歷,湖北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海外業務部技術專責;
從“壞”向“中性”的轉變
瑞銀亞洲首席經濟學家安德森早在去年11月的一份報告中就認為,不必對此有太多擔憂,實際上,存款準備金率已經成為代替央票的一種對沖工具,越來越多地傳達出“中性”的政策意味。
安德森認為,為了對沖由龐大貿易順差帶來的過剩流動性,央行有兩種選擇,一種就是從2003年開始的發行短期央票,另一種是提高存款準備金率。
目前,中國平均每個月的貿易順差達150億美元,并且未顯示出任何減緩的跡象。結果就是央行不斷對沖,央行的短期債券金額已近4000億美元,而存款準備金率卻還只是一個“小角色”。
過去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幾乎無一例外地是為了緊縮和國內經濟過熱相對應的過剩流動性,對于投資者來說是“壞消息”,因為這一舉措無一例外地會導致實際需求和經濟活動的下降。但是這一次有所不同,安德森強調,央行釋放了一個新機制的信號:存款準備金率已經被用來替代央票發行而成為一種維持流動性穩定的工具。
“對于投資者來說,這是‘中性’的消息,中國早就開始對沖外資流入以控制基礎貨幣,所有的變化就是監管者從一種工具轉向了另一種工具。從一種嚴格的宏觀角度來看,投資者完全可以放心地忽略這一調整。”
安德森認為,央行之所以在近期多次選擇存款準備金率這一工具,好處在于一旦上調存款準備率,資金就會被有效地凍結,而且是永久的,或者至少在央行決定降低存款準備率之前。而且,在法律上講央行還無需為此支付利息,但在實際操作中,央行還是會支付一定的利息,這一利率不到2%。
但安德森指出,存款準備金率是一種“鈍器”,所有商業銀行都會收到同樣的影響,即使有個別銀行情況比較特殊也不能例外。“這實際上相當于央行對商業銀行進行征稅,導致這些銀行向流動性稍好的銀行借款以求達到準備金要求。”
相比之下,發行央票用于對沖,其結果是大部分票據被流動性最過剩的銀行持有,也就是說,通過發行央票來對沖是一種“有目標的”流動性調控工具。
頻繁動用帶來后顧之憂
盡管過去的事實證明,提高準備金率是央行回收流動性的首選工具,但其僅能“揚湯止沸”的政策效果也一直被專家所詬病。央行連續5次動用準備金率,也恰恰表明了這種政策效用的短暫性和局限性。
不過,在目前階段,相對于其它貨幣政策工具而言,央行要回收過剩的流動性只能被迫動用法定準備金率。提高法定準備金率意味著相當部分的資金在商業銀行里“閑置”起來,會有利息方面的損失,并且短時間內多次動用法定準備金率,加劇了商業銀行資產運用的政策影響,與其商業化的步伐背道而馳。
關鍵詞:會計準則;存貨;核算;比較;分析
一、引言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后,加快了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和全球資本市場的步伐,與國際化會計準則接軌
的需要也日益迫切。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發了新《企業會計準則》,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并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本文將結合新準則研究的最新進展,對新舊準則中存貨核算的差異結合例題進行詳細的比較分析,并從幾個方面我國新存貨準則體系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
二、我國新會計準則出臺的必要性
鑒于存貨在資產中的重要性,財政部早在1993年就將“存貨”準則立項,并與1994年7月4日了征求意見稿,直至2001年11月9日正式了《企業會計準則――存貨》,該準則于2002年1月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其他企業也開始施行。
三、新舊存貨準則總體結構差異
新存貨準則由總則、確認、計量和披露共4章22條組成;而舊存貨準則由引言、定義、確認、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的結轉、披露、銜接辦法和附則共10部分30條組成。從總體結構上看,新存貨準則比舊存貨準則更為概括、具體。
(一)定義的變化
新存貨準則取消了舊存貨準則的“定義”部分,而是將其內容貫穿于整個存貨準則體系之中。例如,在“確認”中明確了存貨的定義;在“計量”中明確了可變現凈值和制造費用的定義等。
(二)計量的變化
新存貨準則“計量”部分涵蓋了舊存貨準則“初始計量”、“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期末計量”、“存貨成本的結轉”等部分的內容,顯得更為簡單而且精確。
(三)銜接辦法和附則的變化
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舊存貨準則中的“銜接辦法”和“附則”兩部分內容。因為此次是在財政部對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作了修訂以后,同時了一項基本準則和三十八項具體準則;而且為了確保企業首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編制的財務報表,以及這些報表所涵蓋的部分期間的中期財務報表提供高質量的信息,確保企業過渡的一致性、可比性和操作性,實現平穩過渡;本著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原則,財政部所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中對所有新準則的首次執行和銜接辦法等都有較為詳細的敘述與規定。
四、新舊存貨準則具體內容差異
(一)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規定與說明
舊存貨準則中規定“商品流通企業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采購價格、進口關稅和其他稅金”,而在新存貨準則中沒有這樣的規定與說明;相應地,新存貨準則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中也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有關“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倉儲費等費用”的內容。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成本的規定
新存貨準則在“不計入存貨成本”的項目中將舊存貨準則中“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貨成本”的內容修改為“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使之更加明確、更加具體。
(三)對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規定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從而允許將用于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資本化,使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了存貨中,而不再只限于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因此,使得一些需要通過取得專門借款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將導致使存貨處于長時間生產周期中的企業損益表中當期的財務費用減少,利潤增加;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資產額和權益額也相應增加。從而使那些專門為出售而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的企業所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真實、可靠。
(四)對收獲農產品成本和企業合并取得存貨的規定
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收獲時農產品的成本和企業合并時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本次新制定的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同時又刪除了舊存貨準則中關于捐贈方提供了有關證據和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證據情況下企業接受捐贈的存貨成本確定的相關說明。
(五)對企業提供勞務所發生的費用的規定
新存貨準則中增加了“企業提供勞務的,所發生的從事勞務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的內容。相應地,新存貨準則在第14條中將舊存貨準則中“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當發出存貨的成本”的內容重新修訂為“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法確當發出存貨的成本”,以與新存貨準則第13條相對應;而舊存貨準則中則沒有對“提供勞務”存貨成本做出規定。
(六)對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價值的規定
新存貨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即應當按照公允價值來確定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而公允價值的確定是本次新修訂會計準則的一個亮點;而舊存貨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確定。所以舊存貨準則對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人為可操縱性很大,容易造成存貨資產的不實。
(七)對存貨發出成本的計量方法的規定
新存貨準則中取消了舊存貨準則中關于發出存貨成本的后進先出法。這一做法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移動平均法和后進先出法有時不能真實反映存貨流轉情況。二是為了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在物價發生不同變化的情況下,先進先出法和后進先出法對發出存貨和當期利潤的影響會有很大的差異,如表1:
(八)對盤虧或毀損的存貨處理規定
新存貨準則對舊存貨準則中“盤虧或毀損的存貨所造成的損失,應當在發生的當期計入損益”,在第21條中做出了相應的修訂:“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后的金額。存貨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使企業對存貨發生盤虧或毀損的會計處理規定更加明確、具體。
五、實施新存貨準則存在問題
(一)新存貨準則的運用仍然具有較大的局限性
會計信息的橫向可比性可能進一步降低,財政部在會上稱新會計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執行,其他企業鼓勵執行。換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須執行新會計準則外,對于新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存在差異的地方,其他企業仍然有較大的選擇空間。由此可見,新存貨準則的運用僅限于上市公司,與同行業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較,二者提供的會計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標準,導致其可比性進一步降低。
(二)會計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將面臨極大挑戰
由于發展的大量需要,我國在過去的十幾年中培養了數量眾多的會計人員,全國有1000萬會計人員。新存貨準則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然而我國會計人員由于素質參差不齊,對準則和制度理解上的差異以及不同的會計職業判斷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和會計準則的運用效果。會計人員是否具有較高水平的職業操守和恰當的職業判斷成為企業和會計信息使用者極為關心的問題。因為會計目標的實質就是要客觀地反映經濟現實,存貨準則本身不可能提供具體答案,對于如何確認、計量、會計信息是否披露等問題都需要會計師自己進行職業判斷,這使得會計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面臨極大挑戰。
六、解決實施新準則問題的對策
一個制定得再完美的會計標準,如果難以執行或者得不到有效執行,那就是形同虛設。因此,要積極做好新會計準則實施的有關配套和完善工作。
(一)完善新存貨準則的各項配套
1、法律配套。我國當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則為基礎的存貨準則氛圍,更加不能奢望存貨準則可從技術上徹底禁絕各類舞弊造假行為。因此,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加強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的治理與整頓,既保持會計準則良好的靈活性,又防止會計政策被濫用。相關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國制定的存貨準則具有更高層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準則與制度的配套。準則的配套不僅僅是足夠的會計準則,還必須對準則有權威的解釋。2006年8月的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和相關解釋即是新會計準則運用最好的注解。此外,從現階段來看,我國暫時還無法取消會計制度,絕大多數的企業仍將在一定時期內實施會計制度。為了避免準則與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沖突,還應加快修訂《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使之部分內容與會計準則盡可能匹配。
(二)加快建設運用會計準則的內外部環境
1、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從某種意義上說,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是貫徹會計法律法規,加強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從源頭上遏制企業會計造假的最好辦法。加強企業的內部監控主要包括:加快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優化的組織結構和高效的運作程序;建立先進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統,使獲取實時信息成為可能,提高企業的快速反應能力;加強內部控制的監督與評審,確保內控制度被切實地執行且執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強企業外部監管。企業行為的不規范,市場交易的不真實,都給會計信息失真創造生存的土壤。會計準則執行中的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監管不力造成的,因此要加強外部審計監督,提高審計質量,對于企業不軌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要讓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識到被懲罰的后果將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七、結論
頒布新的準則體系只是會計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僅僅片面追求與國際會計準則的一致性,出現與我國會計環境不相適應的情況,導致會計信息的混亂或失控,由此產生的成本和風險都是巨大的。當務之急就是盡快切實理解新會計準則的內涵,發揮新存貨準則對會計工作的規范作用,進而提高會計職業界的整體實務水平,增強會計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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