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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的發展主要是受環境的影響,所得稅會計的產生與發展是與客觀環境的變化密切相關的。所得稅會計在世界各國的發展進程和發達程度很不平衡,主要就是因為各國的會計環境不同。所得稅的開征與立法為所得稅會計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各國法律體制和會計體制的不同又導致所得稅會計準則不盡相同。
我國所得稅的開征及立法較晚,1980年才頒布了第一部所得稅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國有企業從1983年利改稅之后才開始繳納所得稅。長期以來我國會計制度與稅法高度一致。曾有一段時期,我國的企業所得稅被視為利潤分配的一項內容。我國國有企業自利改稅后交納所得稅,會計上的稅前利潤基本上與應稅所得一致,所得稅會計沒有產生的必要。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會計和稅收體制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在許多方面積極參與國際協調與一體化。1994年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會計上的稅前利潤與應稅所得可以分離。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的暫時性差異兩類,其中暫時性差異又分為時間性差異和其他暫時 性差異。在我國對于所得稅會計的規定以及許多相關的文獻中,均將暫時性差異等同于時間性差異,實際上,時間性差異僅是暫時性差異的一種,兩者的區分是有必要的
一、暫時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的聯系
時間性差異是指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兩者的內在聯系是:在一般情況下,如果稅法與會計確認某項收入或支出的時間不同,則必然產生一項時間性差異,同時也會使一項(或幾項)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差額,即產生一項暫時性差異。從理論上說,暫時性差異(或時間性差異)由于收入項目和支出項目計入應稅收益和計入會計收益在時間上的不一致而產生的差異發生在某一時期,但在下一期或若干時期內可以轉回,經過若干時期的轉回調整,差異便可以消失。
例1:甲企業于2001年12月31日購入一臺機器設備,賬面金額與計稅基礎均為10萬元。該機器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不考慮殘值,會計上采用的年折舊率是10%,而按照稅法規定的年折舊率為15%。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假設該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
兩種方法比較如下:
利潤表債務法(時間性差異):2002年會計計提折舊1萬元,2002年計稅折舊1.5萬元,2002年產生0.5萬元應納稅時間性差異,則當期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0.15萬元。
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暫時性差異):2002年末,該機器設備賬面價值為9萬元,計稅基礎為8.5萬元,2002年產生0.5萬元應稅暫時性差異,企業應確認0.15萬元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從上例可以看出,在某些事項的會計處理上,利潤表債務法(時間性差異)與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暫時性差異)會產生相同的結果。
二、暫時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的區別
1.兩者對差異的確認不同
一般而言,利潤表項目的變化,無論是收益的取得,還是支出的發生,都與資產負債表項目直接相關。但是,有時資產負債表項目的變化卻并不涉及損益表項目。因此,某些從利潤表角度判斷為永久性差異的項目,如果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判斷,也可能是暫時性差異。
例2:乙企業在2005年12月31日進行股份制改造,發生資產評估增值120萬元。
從利潤表分析,乙企業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120萬元,在當期發生,在以后期間不能轉回,應該調整2005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所以是永久性差異。但從資產負債表分析,乙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額為120萬元 ,因此乙企業發生的是暫時性差異。
2.暫時性差異包含的范圍比時間性差異更廣泛
時間性差異都存在與其相對應的暫時性差異,即暫時性差異包括所有時間性差異。但有 的因為個別時間性差異的納稅調整方法比較特殊,所以這些時間性差異不存在與其相對應的暫時性差異。除個別特殊情形外,一項時間性差異都存在一項(或幾項)對應的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包括時間性差異和其他暫時性差異。因為存在其他暫時性差異,所以按暫時性差異確認的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不一定配比。
例3:丙企業在2002年12月31日接受捐贈設備一臺,確定的價值為150萬元。假設無其他引起差異的事項,丙企業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3年,無殘值。每年會計利潤為3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33%。
利潤表債務法與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比較如表-1,表-2所示:
表-1
利潤表債務法
單位:萬元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稅前會計利潤 300 300 300
應納稅所得額 350 350 350
差
異 -50 -50 -50
表-2
資產負債表債務法
單位:萬元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設備的賬面價值 100 50 0
設備的計稅基礎 0 0 0
累 計 差 異 100 50 0
可見,此例中的差異即屬于其他暫時性差異。運用利潤表分析,丙企業在3年中,每年都存在50萬元的差異,而且始終存在,不能發現該差異的轉回,會將其誤認為永久性差異。只有運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分析才能找出的確存在暫時性差異,并確認差異的轉回。
參考文獻
1、孫曉立. 2006.淺談暫時性差異的涵義及引入我國所得稅會計的必要性.沿海企業與科技,2
【關鍵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發生與轉回
對于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有關的暫時性差異,無論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也不管是發生當期,還是以后轉回期間,都無需進行納稅調整。即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無需考慮此暫時性差異。
一、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發生與轉回
(一)實例
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購入某公司股票100萬股,每股購買價為8元,另支付手續費用5 000元。初始確認時,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甲公司至2008年12月31日仍持有該股票,該股票當時的市價為每股7元。2009年8月17日,甲公司將該股票以每股12元的價格全部對外出售。另外甲公司2008年度銷售產品一批,銷售收入為80萬元,成本為65萬元。2009年度又銷售產品一批,銷售收入為90萬元,成本為80萬元。該企業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率為25%,計提盈余公積的比例為10%。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2008年與2009年應交的所得稅,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二)分析過程
1.暫時性差異計算表(表1)。
2.分析為何不進行納稅調整的原因(表2、表3)。
3.2008年與所得稅有關的會計處理
(1)利潤總額=80-65=15萬元
(2)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5萬元(發生)
(3)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
(4)應交所得稅=15×25%=3.75萬元
(5)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發生額=100.5×25%=25.125萬元
(6)所得稅費用=3.75萬元
(7)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3.75
遞延所得稅資產25.1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3.75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5.125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計入所有者權益,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
(8)凈利潤=15-3.75=11.25萬元
(9)盈余公積=11.25×10%=1.125萬元
(10)未分配利潤=11.25-1.125=10.125萬元
4.2009年與所得稅有關的會計處理
(1)利潤總額=(90-80)+500-100.5=409.5萬元
(2)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5(轉回)萬元
(3)應納稅所得額=409.5萬元
(4)應交所得稅=409.5×25%=102.375萬元
(5)遞延所得稅資產貸方發生額=100.5×25%=25.125萬元
(6)所得稅費用=102.375萬元
(7)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102.375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5.1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02.375
遞延所得稅資產 25.125
(8)凈利潤=409.5-102.375=307.125萬元
(9)盈余公積=307.125×10%=30.7125萬元
(10)未分配利潤=307.125-30.7125=276.4125萬元
二、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發生與轉回
(一)實例
仍以上題為例,將2008年12月31日股票市價由“每股7元”改為“每股10元”,其他條件不變。
(二)分析過程
1.暫時性差異計算表(表4)。
2.2008年與所得稅有關的會計處理
(1)利潤總額=80-65=15萬元
(2)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99.5萬元(發生)
(3)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
(4)應交所得稅=15×25%=3.75萬元
(5)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方發生額=199.5×25%=49.875萬元
(6)所得稅費用=3.75萬元
(7)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3.75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9.87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3.75
遞延所得稅負債 49.875
3.2009年與所得稅有關的會計處理
(1)利潤總額=(90-80)+200+199.5=409.5萬元
(2)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99.5萬元(轉回)
(3)應納稅所得額=409.5萬元
(4)應交所得稅=409.5×25%=102.375萬元
(5)遞延所得稅負債借方發生額=199.5×25%=49.875萬元
(6)所得稅費用=102.375萬元
(7)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102.375
遞延所得稅負債49.875
【關鍵詞】暫時性差異;所得稅會計;應用
為了更好的推動我國稅收工作中的企業所得稅征收工作,2006年我國財政部頒布了第18號企業會計準則,也即所得稅相關會計準則。所得稅會計準則要求企業根據企業資產和負債來分別按照稅法和會計準則計算計稅基礎和會計賬面價值,并核算出兩者差額,也就是本文研究的暫時性差異。在得出暫時性差異后,可以進一步計算出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人員通過判斷企業所得稅征收中的相關暫時性差異,在現實中微調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的過程,從而保證我國所得稅稅收工作的正常進行,又不給相關企業帶來過重的稅賦負擔。
一、所得稅中的暫時性差異概述
所得稅中的暫時性差異是指企業在納稅的過程中以為企業資產實際價值在運營中出現上升和下降形成的和企業計稅基礎資產之間的差異金額。企業所得稅的暫時性差異在具體上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這兩種差異分別針對企業資產本身和企業經營過程中的費用。計稅工作正式通過對企業資產運行中資產本身的運行狀況和企業運行成本狀況的運行分析來判斷企業應納稅和可抵扣稅的狀況。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分析是為了更好的評估企業資產,來征收企業資產所得稅,而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則是為了分析企業資產納稅過程中是否存在企業資產重復納稅的現象,從而消減企業被重復征收的部分稅額,以降低企業負擔。可以說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是從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兩個方向對企業資產運行進行分析,從而保證企業所得稅征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二、暫時性差異中的應納稅差異在所得稅會計中的應用
暫時性差異中的應納稅差異是指企業未來償還負債和收回資產時導致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因此應該在會計過程中確定其遞減所得稅負債。
1、計稅資產金額小于企業資產實際價值
(1)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中后期公允價值高于前期公允價值的差異部分金額。例如投資性房產在前期確認公允價值后,其公允價值提升,在進行相應的資產審核時,就會出現房產公允價值的前后差異。這部分差異金額實際上就是企業納稅金額和實際應納稅金額的價值差異,它的出現也造成了企業資產計稅金額小于企業資產實際價值。
(2)企業固定資產的實際折舊利率地域納稅計量中的默認折舊率,從而造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納稅計量中的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是相關法律規定的,而實際企業的經濟活動中,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率并不一定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折舊率。當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率低于稅法規定的折舊率時,就會導致企業實際應納稅的資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資產價值,也就是計稅資產金額小于企業資產實際價值。
(3)企業無形資產實際價值大于計稅基礎資產價值。無形資產的新規定要求開發階段符合轉化條件的支出資本應該被視為企業無形資本,而稅法卻要求在企業納稅時予以事先扣除,這樣也造成企業實際納稅資本要低于企業應納稅資本,也即是企業無形資產實際價值大于計稅基礎資本價值;無形資產的新準則不要求折舊壽命不明確的無形資產,只在該資產需求結束時進行相應的折舊,而實際計稅過程中卻要求將這些無形資產在規定周期內進行折舊,從而導致企業賬面上無形資本價值大于計稅基數資本價值,兩者的差額即是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
(4)長期的股權項目資產在計稅中按權益核算計稅基礎,導致計稅基礎價值和股權項目資產的實際價值產生差異。非合并的初始投資中,長期股權項目資產的投資成本低于實際價值時,長期股權項目資產的實際價值將會大于計入基礎資產的價值,從而導致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而長期股權項目資產的投資成本高于實際價值時,長期股權項目資產的投資成本等于計稅基礎資產價值,因此不會造成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
(5)重新估算后的企業資產價值相對企業賬面資產價值有所上升,導致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按照相關會計原則,企業資產評估應該根據實際公允價值進行調整,然而納稅時卻不會對此進行調整,這時候計稅基數價值等于企業資產賬面價值,就和企業資產的實際價值產生了差異,而其中的差額就是企業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
2、計稅資產大于負債賬面資產的實際價值
企業賬目資產小于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就形成了負債性計稅基礎,而計稅基礎和企業賬目資產的差額,將會在企業下一次計稅前從計稅所得額中予以提前扣除,而這部分扣除的差額就是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
三、暫時性差異中的可抵扣差異在所得稅會計中的應用
暫時性差異中的可抵扣差異是企業在收回負債和資產期間造成的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這種差異將會消減企業重復納稅的納稅所得金額。
1、計稅基礎資產價值大于企業資產實際會計價值
導致企業計稅基礎資產價值大于企業資產會計價值的情況有:企業資產公允價值受損,導致企業資產在實際的會計統計中價值下降;企業資產實際的會計統計中折舊率高于稅法規定的折舊率;股權項目的長期投資中,因為股權權益導致投資企業承擔被投資企業虧損風險,造成投資企業的投資成本在企業會計統計中縮水。企業壞賬等計提金額在應稅所得額中提前扣除,導致企業資產會計價值小于計稅基礎資產價值。
2、計稅基礎資產價值小于企業負債性資產的會計價值
計稅基礎資產價值小于企業負債性資產會計價值說明企業在過去損失的資產價值在未來再一次收回。導致可抵扣性暫時差異出現的原因有:金融市場上的公允價值再次回升,企業預先收取的賬款導致企業資產的會計價值上升,企業資產負債部分被當做費用等予以扣除。
3、其他情況導致計稅過程中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出現
(1)負債和資產確認不成功導致企業資產的會計統計價值和計稅基礎資產價值產生差異,導致出現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
(2)企業依據稅法結轉未來稅款抵減與未彌補資產虧損,構成同等可抵扣性的暫時性差異。
四、所得稅之中暫時性的差異不被確認情形
第一,不在同一個資產計稅單位中的企業聯盟,無法確認所得稅的暫時性差異。
第二,企業獲取可抵扣性的暫時性差異的確認前提是該企業能夠在未來時間中確定可以抵扣這一部分差異的計稅所得額,否則將不予確認所得稅的暫時性差異。
五、結語
企業所得稅是我國政府一項十分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因此必須要做好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工作,而征收所得稅的前提是制定出更加科學的判斷和計算出企業應納稅的稅金額和企業計稅基礎資產金額之間的差額以及企業計稅基礎資產價值和企業資產會計價值之間的差額,也即是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通過這兩者的分析,可以清楚的判斷出國家稅收是否處在對企業資產進行虛高的征稅和重復性征稅。在具體的征稅工作中,對于所得稅中暫時性差異的判定十分復雜,需要會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并對暫時性差異做出準確的判斷,來更好的完成國家稅收工作。
【參考文獻】
[1]蘇紀紅.暫時性差異在所得稅核算中的應用[J].科技致富向導,2011(05)121.
所謂暫時性差異,是指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未作為資產和負債確認的項目,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確定其計稅基礎的,該計稅基礎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也屬于暫時性差異。首先應明確以下四個基本概念:
(一)資產賬面價值
資產賬面價值,是指企業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后,在資產負債表各資產項目中應列示的金額,即資產的賬面余額或賬面凈值(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成本模式下的投資性房地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等要攤提的資產為賬面凈值)減去減值準備后的余額。
(二)負債賬面價值
負債賬面價值,是指企業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后,在資產負債表各負債項目中應列示的金額,通常情況下就是負債的賬面余額。
(三)資產計稅基礎
資產計稅基礎,是指企業在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從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項資產在未來期間使用或最終處置時,依據稅法規定,可以作為成本或費用在稅前列支而不需要繳稅的總金額。
(四)負債計稅基礎
負債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其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抵扣的金額,即該負債在未來支付時不能稅前抵扣的金額。
二、暫時性差異及其成因
(一)資產項目的暫時性差異及其成因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因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按這些資產的公允價值調整其賬面價值。而按稅法的規定,這些資產在企業持有期間,其計稅基礎不作調整,待處置這些資產時一并計算應計入納稅所得的金額,從而導致在公允價值變動的情況下,這些資產產生暫時性差異。
(2)投資性房地產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時,應按當天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調整該資產的賬面價值。但按稅法的規定,其計稅基礎仍為該資產的賬面凈值,從而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產生。
(3)將自用房地產、存貨房地產轉換為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將自用房地產、存貨房地產轉換為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當天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調整該資產的賬面價值。但按稅法的規定,其計稅基礎仍為該資產的賬面凈值或賬面余額,從而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產生。
2、相關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對除貨幣資金以外的其他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如有跡象表明資產發生了減值,應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但稅法規定,資產減值損失應在實際發生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從而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產生。
3、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會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而發生相應的增減變動;但按稅法規定,在持有期間,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不反映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從而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產生。
(二)負債項目的暫時性差異及其成因
1、因銷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務等原因確認的預計負債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后,對于預計提供售后服務將發生的支出在滿足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時,應在銷售當期確認為費用,同時確認為預計負債。但稅法規定,銷售商品發生的售后服務費,應在實際發生時在稅前全部扣除,因此,企業因銷售商品等原因確認的預計負債,其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應等于0,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2、預收賬款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企業預售的貨款不能確認為收入,但在某些情況下,稅法規定應將其計入當期納稅所得額,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3、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采用一定方法計提職工福利費,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但按稅法規定,職工福利費應在實際發生時在稅前全部扣除,因此,資產負債表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的賬面價值,其計稅基礎為0,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三)企業合并中取得的資產、負債的暫時性差異及其成因
企業在合并中取得的資產、負債,其會計成本與計稅成本的確定方法是不同的。按會計準則規定,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賬面價值作為其會計成本。但按稅法規定,實行應稅合并,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的資產,可以按經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其計稅成本。實行免稅合并,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全部資產的計稅成本,須以被合并方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由于會計成本與計稅成本確定的方法不同,合并時取得的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就不可能一致,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四)特殊項目的暫時性差異及其成因
1、未作為資產、負債確認的項目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1)接受捐贈金額較大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按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接受的捐贈,全部計入當期的營業外收入,不會形成資產。但按稅法規定,企業接受的捐贈,如果金額較大,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均勻計入各年納稅所得額中,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2)售后回購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在售后回購的情況下,按會計準則規定,銷貨方銷售產品后,不確認收入和成本,也不會形成資產。但按稅法規定,銷貨方銷售產品后,要將收入和成本計入當期納稅所得額中,并規定收入和成本的差額,允許調整銷貨方第二次處置該產品時的損益,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2、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按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從而產生暫時性差異。
【關鍵詞】 資產減值準備;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生與轉回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其數量表達式如下:
本期發生或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X)=期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期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
當X>0時,為“發生”當X<0時,為“轉回”
期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期末賬面價值-期末計稅基礎
期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期初賬面價值-期初計稅基礎
[注]:公式中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均指資產和負債的。資產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的差額,負債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的差額均屬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是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兩種人員依據不同的有關規定對同一資產或同一負債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上價值的認定。會計人員按照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對資產負債認定的價值叫“賬面價值”,其所認定的價值是在資產負債表上已經有的賬面價值;稅務人員依據有關稅法規定對資產負債認定的價值叫“計稅基礎”,其所認定的價值是在資產負債表上應該有的賬面價值。兩者對同一資產或負債認定的價值有可能相同,也有可能不同。在雙方所認定的價值不同時,其雙方所認定價值之間的差額就是暫時性差異。
一、與壞賬準備有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生與轉回”的納稅調整
例如:甲企業2006年初應收賬款賬戶余額為零,該企業本年度賒銷一批價值100萬元產品,企業于每年年末按應收賬款余額10%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稅法規定壞賬準備在計提當期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實際發生時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2007年9月17日收回了該筆應收賬款,實際收回的金額為90萬元(或100萬元),假定該企業2006年與2007年兩年的利潤總額分別為300萬元和36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要求根據上述資料進行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生與轉回相關的納稅調整及賬務處理。
分析過程如表1:
(1)期初賬面價值=0
(2)期初計稅基礎=0
(3)期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0-0=0
(4)期末賬面價值=100-10=90
(5)期末計稅基礎=100-0=100
(6)期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100-90=10
(7)本期發生或轉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10>0(屬于發生)
(8)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當期發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300+10=310
(9)應交所得稅=310×25%=77.5
(10)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發生額=10×25%=2.5
(11)所得稅費用=77.5-2.5=75
(12)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75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77.5
(13)分析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要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當年發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原因:
企業2006年計提壞賬準備金時,作了如下的會計處理,借:資產減值損失10,貸:壞賬準備10。企業計算利潤時扣除了10萬元的減值損失,但稅法規定壞賬損失只有實際發生時,才允許在計算納稅所得額時進行扣除。所以2006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把企業已扣除而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的10萬元減值損失予以加回。
2007年
(1)期初賬面價值=100-0=90
(2)期初計稅基礎=100-0=100
(3)期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100-90=10
(4)期末賬面價值=0
(5)期末計稅基礎=0
(6)期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余額=0-0=0
(7)本期發生或轉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0-10=-10<0(屬于轉回)
(8)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當期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360-10=350
(9)應交所得稅=350×25%=87.5
(10)遞延所得稅資產貸方發生額=10×25%=2.5
(11)所得稅費用=87.5+2.5=90
(12)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9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87.5
(13)分析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要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減當期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原因:
①甲企業2007年如果收回應收賬款90萬元時,企業應作如下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90,借:壞賬準備10,貸:應收賬款100。說明企業在2007年實際發生了壞賬損失10萬元,但是2007年甲企業計算利潤時,并沒有把10萬元作為損失進行扣除,而稅法規定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
②甲企業2007年如果收回應收賬款100萬元時,企業會作如下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100,貸:應收賬款100;同時,借:壞賬準備10,貸:資產減值損失10。由此可見,企業并沒有實際發生壞賬損失,雖然由于轉回了已計提的壞賬損失10萬元,增加了轉回當期的利潤,但依稅法規定不增加轉回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即計提當期減少利潤,不減少納稅所得,轉回當期增加利潤,不增加納稅所得。所以在轉回壞賬損失當期,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把當期轉回的1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從利潤總額中予以扣除。
二、與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有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生與轉回”的納稅調整
例如:乙企業2006年12月購入一臺機器設備,其購置成本為100萬元,會計與稅法均采用直線法按5年計提折舊,2007年12月31日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為75萬元,2008年6月該企業將該設備對外出售,其出售價格為58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進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發生與轉回的納稅調整,并分析其原因。
分析過程如表2:
(1)2007年: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5(發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這是因為乙企業2007年計提了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萬元,在計算2007年利潤總額時,扣除了5萬元的減值損失,而稅法規定計提當期,不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所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予以加回。
(2)2008年: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5(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乙企業對外出售時,會計上作了如下會計處理:
① 借:固定資產清理65
借:累計折舊 30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5
貸:固定資產 100
② 借:銀行存款58
貸:固定資產清理58
③ 借:營業外支出 7
貸:固定資產清理7
而稅法上認為乙企業對外出售時,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① 借:固定資產清理 70
借:累計折舊 30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0
貸:固定資產100
② 借:銀行存款58
貸:固定資產清理58
③ 借:營業外支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