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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127文獻標識碼:A
20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各級政府加大了對農村的投資,與過去相比在絕對額上大幅度增加,出現了快速增長的局面,但隨著西部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農村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公共產品普遍供給不足、社會保障水平低、社會援助體系覆蓋面小、義務教育和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相對滯后日益顯現。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與農民負擔有很強的相關性,有效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對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普遍短缺,不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也制約了農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建立符合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已成為西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近年來,青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其中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是其重要原因。因此,增加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和提高農民的收入,對青海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青海,農業是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相互交織的弱質產業,加上農民生產的分散性組織形式,決定了農民生產私人產品對農村公共產品的強烈依賴,并且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越高,這種依賴性就越大。特別是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進一步落實,青?,F有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公共產品供給短缺已成為制約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原因。
1、農村公共產品長期供給短缺制約著農民收入的增加。青海農業和農村經濟落后,農民收入水平低,農村公共產品長期以來供給短缺,行路難、就醫難、用電難、上學難、吃水難等在廣大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造成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物質基礎嚴重不足,制約了農村生產力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增長。具體表現在:(1)交通運輸設施不發達,農民生產的產品運不出去,使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和特色農業的價值無法實現,不少地方的農民“抱著金碗討飯吃”;(2)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從青??偟那闆r來看,農村義務教育資源供給規模和質量依然遠不能同城市相比,這也直接導致農村學齡兒童越來越多地向城鎮學校轉移或干脆輟學的情況。在青海海東地區平安縣洪水泉鄉某村,盡管到城鎮中小學要寄宿借讀,教育投入會成倍增加,但還是有超過30%的學齡兒童到城鎮中小學借讀。這說明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還是不夠的,現有投入還不能滿足農村義務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農村中小學的大規模合并,導致部分鄉村小學被裁撤的村子的兒童上學路程越來越遠,上學越來越不方便。這在一些山區鄉村尤為嚴重;(3)水利設施投入嚴重不足,青海由于特殊的地理地位,很多淺山地區農業靠天吃飯,新的水利設施很難建起來。一方面由于政府對于農田水利設施缺乏有效的管理維護;另一方面政府對地方性強的農田水利建設缺乏后續投入,使得大多數農田水利設施遭到破壞,特別是一些跨縣鄉跨鄉村的水利設施毀壞尤其嚴重,不少已經徹底喪失了水利功能。這進一步加劇了我國農業生產靠天收的風險,同時也提高了農業生產成本;(4)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面對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逐年增多。加之政府對農村醫療設施投入少,農民身體素質普遍下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進步和可持續發展;(5)農村通訊設施供給不足,農民與外界聯系不順暢,無法獲取及時、準確的市場信息,使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商品化和市場化程度無法提高。
2、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嚴重失衡。青海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在產品供給結構上嚴重失衡,尤其體現在強調物質性公共產品供給的同時,忽視非物質性公共產品供給。這種失衡具體體現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重視物質性公共產品供給,忽視精神文化類公共產品供給;注意到了道路橋梁等交通設施建設,忽視環境保護等公益事業的發展。另外,由于青海農村的農業生產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樣,各村自己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也不一樣,在同一地域內各村公共產品供給也存在很大差異。青海農村公共產品的缺乏,意味著農村、農民在進行私人產品的生產和消費時要付出比城市居民更高的費用和成本。公共產品供給上的差異必然影響到公共產品消費者的生產成本和收入水平。好的基礎教育和衛生保健,可使潛在的窮人更可能有機會脫貧。而青海的基礎教育、衛生保健等公共產品在農村的缺乏,制約了農民提高個人獲得收入的能力。
筆者在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在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的有益探索和嘗試,這些舉措不僅大大提高了當地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水平和效益,而且有力地推動了當地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其他地區如何因地制宜地推進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事業也是一個很好的參照和借鑒。這些做法主要包括:
1、通過移民搬遷、充分搭國家現有公共產品資源便車的辦法來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筆者在青海海北、海東等地農村看到,原來一些地勢低洼、經常遭遇洪水,或者被政府劃定為蓄洪、行洪區的村莊,在政府組織和補助下,整體搬遷到地勢較高而且交通便利的地方統一建設移民新村,使得這些村子的公共產品供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有一些山區鄉村,由于村民原來居住分散,不僅交通不便,而且像子女上學以及電話、有線電視等基礎設施都非常難以統一提供,他們就在附近公路邊開辟一個相對集中的位置進行集中建房,不僅在不投入交通設施的情況下大大改善了居住交通條件,方便子女上學,也使有線電視、電話等現代生活設施能夠迅速走進普通村民家庭;還有很多靠近國道、省道的村子干脆都搬到路邊成片建房,并逐步形成一些鄉村集市。
2、建立新的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機制。經過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農村公共物品建設陷入了一種困境:一方面是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公共物品需求的不斷增強;另一方面是國家目前偏重城市而沒有能力為農村提供足夠的公共物品。又加之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國家為了減輕農民負擔,推行費稅改革,使現行的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機制受到限制。因此,當務之急是在新的情況下建立新的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機制。應當主要著手于:(1)公共物品供給主體??紤]到農村的實際情況,農村地區各種層次的公共物品的供給應主要由省以上財政提供,地市級財政適當配套,縣鄉財政暫時不予考慮,以免進一步加重農民負擔。(2)公共物品需求區域性差異。由于我國東、中、西部農村地區的經濟情況和農民生活水平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因此各地區在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在有限的公共物品資源的分割中,按照區域性差異投放公共物品是一種最經濟、最有效的方式。(3)公共物品融資方式。公共物品供給資金來源應當以政府財政支持為主要,但在現實情況下,完全依靠政府財政解決問題是不可能的。因此,還應當由政府出面,動員全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探索新的融資渠道。例如,發行農村公共物品建設特種國債;由私人提供政府補貼的方式;完全由私人或非營利組織提供等等。(4)監督管理。對農村公共物品建設資金應當設立專門的監督檢察人員,不僅要完善農村公共物品建設資金的管理,而且要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和收益情況,防止農村有限的公共物品資源流失。
3、因地制宜,組織農民通過社會合作方式來提供公共物品。就我國當前的狀況來說,組織農民通過合作的方式來提供公共物品也面臨著一個極為尷尬的境地:一方面打破了“大集體”無效率,實行“單干”,提高了農村勞動生產率,“單干”渙散了農民之間的關系,使組織農民難上加難;另一方面國家無力提供足夠的公共物品,又要求農民組織起來通過社會合作的方式解決農村公共物品不足的矛盾。因此,現實的選擇就是因地制宜組織農民通過社會合作的方式進行農村公共物品的建設。因地制宜,是指根據各地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同情況,成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或者通過農民合作的方式,在不過分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進行一些區域性的、中小型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例如,進行中小型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維護、鄉村道路的建設和維護、衛星電視接收設備的安裝、市場信息共享、農業技術推廣等等。這些投資少、見效快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通過農民社會合作的方式來完成,一方面可以節省國家支農資金,進行大型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另一方面可以融洽村民關系,建立農民經濟組織。
4、完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配套措施。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并不是孤立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套機制,當前應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農村稅制并統一城鄉稅制。完善農村稅制、統一城鄉稅制能夠為基層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可保證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資金。要通過全自治區的農村稅費改革,構建新的農村稅制,使城鄉稅制統一,既有利于全區稅收體系的完整統一,保護廣大農民的利益,保持農村的相對穩定,又有利于促進自治區市場經濟的發展,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2)完善鄉村行政體制和政府官員政績考評體系。現行的鄉村型體制和政府官員政績考評體系嚴重影響了自治區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效率,有必要進行改革和完善。一是進一步完善鄉村行政體制。自治區鄉鎮一級普遍存在“小政府,大機構”的狀況,財政供養人員的支出負擔過于沉重,呈現典型的“吃飯財政”特征。這種狀況已嚴重影響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使得供給資金不足、供給效率低下,因此改革鄉村機構、精簡人員,減少“吃飯財政”是關鍵;二是完善基層政府官員的政績考評體系。要重新構建績效評估體系,改革現行的以經濟數量指標為標準的政績考核體系。地方基層政府應在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的基礎上,將社區經濟的外部性、可持續性發展能力和本社區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評估標準。
(作者單位:青海民族大學)
主要參考文獻:
[1]張曉山.深化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J].中國農村經濟,2003.1.
[2]馬曉河.農村公共物品應由政府提供[N].中國經濟時報,2002.11.7.
一、農村公共產品概述
農村公共產品一般是指與農民生產、生活相關的、能滿足不同農村居民消費或享用的農村社區集體共享的產品,農村公共產品的范圍廣泛,包括農村義務教育、農村社會保障、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大江大河治理及環境保護等方面。
二、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現狀
近幾年來,從農業稅的全面取消,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的提出,都表明“三農”問題已越來越受到關注。1998年――2003年中央直接用于“三農”的支出累計達9350多億元,2004年、2005年、2006年,中央財政各項支農資金分別為2626億元、2975億元、3397億元,增長速度迅速。然而,在如此大的資金投入下,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仍然存在嚴重的問題。
(一)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總量不足
1.與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息息相關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主要表現為,農田水利設施年久失修;大型農用固定資產缺失,農業機械化水平低;農村道路交通、郵電通訊不便;廣播電視使用程度低等。據統計,目前全國13%的村未通公路,交通條件極差;53%以上的村未通電話;農村用電壓不穩定,電價平均為城鎮電費的2倍以上。
2.關系到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公共產品供給不足。例如,農村義務教育問題突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幾乎為空白,農民無法享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農村醫療衛生缺失,占全國人口70%的農民只享受到全國20%的醫療資源。
(二)農民享受公共產品付出的代價不盡合理
農民與城市居民同樣承擔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款,理應同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公共產品。然而,在城市提供公共產品,如修建道路、橋梁、公園、綠化時,居民不必繳納任何費用,而在農村,農民卻承擔著義務教育、計劃生育及一些基礎設施的建設費用,這些本應由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卻需由農民出錢興辦,這種不合理的現象對農民來說是不公平的。
(三)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效率低下
我國目前的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機制被總結為“自上而下的制度外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即公共產品的供給很大程度上決定于上級的偏好,由上級決定公共產品供給的品種和數量。這就導致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脫離了地方的實際需要,缺乏科學的決策機制。同時,形成于計劃經濟時代的財政支農體系,涉及部門眾多,支農資金在不同部門間支配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常常發生相互制約的現象,使得有限的資金在配置、管理過程中效率低下,公共產品的供給福利水平降低。
三、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的政策建議
(一)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將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相配比。
根據各級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范圍,合理調整收入的劃分范圍,據有關資料顯示,地方政府承擔著70%以上的公共產品的供給,而其通過“地方稅”為其支出融資的比重還不到20%。一方面,鄉鎮財政承擔了一些在全社會范圍內受益、本應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如義務教育、執行計劃生育的經費等,應得到合理的補償。另一方面,應盡快規范各級政府的事權劃分,如義務教育、民兵訓練、農村基礎科學研究等公共產品,應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承擔。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調查:義務教育經費78%由鄉鎮承擔,9%左右由縣級財政承擔,省級財政承擔11%,而中央財政只承擔2%,對于財源稀缺的農村來說,要承擔近80%的義務教育投資的確是勉為其難。
(二)建立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平衡地區間財政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上的差異。
全面取消農業稅以后,以農業為主的縣鄉基層財政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境,有限的財政資源用于維護龐大基層政府運轉尚且不足,無疑會減少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我國現行的轉移支付多是以基數分配為基礎的,對鄉鎮財政的轉移支付以專項轉移支付為主,這樣的模式不利于科學、有效地確定轉移支付數額,且透明度不高,操作上存在很大的隨意性。
(三)正確界定政府職能范圍,提高支農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
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政府職能的要求,各級政府應盡快退出經營性、競爭性的經濟事務,將有限的財力投入到公共產品的提供上,避免政府行為的“越位”和“缺位”。另外,我國鄉鎮財政素有“吃飯財政’之稱,公務人員的工資、福利等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過大,擠占了一部分財政資金。在合理確定政府職能范圍的同時,適當縮小政府規模,削減財政供養人員,將更多的資金用于公共產品的供給。
(四)改變農村公共產品需求的表達機制。
加強農民的組織性和凝聚力,建立強有力的組織代表他們表達自己的需求,如“農業協會”等,代表這一特殊群體同政府進行談判,有效地表達農村公共產品的實際需求。
(五)利用民間資本為公共產品的提供籌集資金,
降低民間資金的準入門檻,為市場投資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創造條件。地方財政困難的政府應通過取消行業限制、簡化審批手續等方法拓寬民間投資渠道;優先鼓勵民間資本投向那些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農村公共產品;采取適當的優惠政策,如通過稅收優惠、補貼、貼息無息貸款等方式,吸引民間資金的投入;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將現有的公共產品按照一定的程序、計劃合理地出售或出租,收回資金投入新的公共產品的供給。
(六)健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審計監督機制
1.以提高領導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的科學性為重點,推進經濟責任審計。把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經濟政策和涉農資金項目的決策依據、程序及其效益情況作為評價各級黨政領導和涉農部門領導干部決策的重要內容,對照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資金使用目標和有關農業、農村經濟決策,檢查支農政策的科學性和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及時發現和解釋被審計領導干部在貫徹“三農”政策、提供涉農資金決策的意識和本領,從根本上保證涉農資金科學、有序、高效的管理和使用。
2.以完善各級財政對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機制為出發點,強化財政審計。在預算執行審計中,突出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資金和項目的延伸審計,加強對財政支農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效益和農村經濟發展運行狀況的審計監督,通過對財政、水利、國土、科技、建設、交通等各有關部門管理使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及涉農資金、項目的情況進行監督,摸清涉農資金和項目管理情況,理順各部門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
3.以提高政府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建設資金績效為關鍵點,實施農業工程投資審計。堅持重大農村工程項目必審制,對項目效益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監督有無因立項不準、責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或事故隱患等問題。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狀況與城市相比差距極為懸殊,其原因在于農村公共產品政府提供責任主體的缺失,其結果影響了農村私人產品的產出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影響了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也成為阻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嚴重障礙。增加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要進一步完善其供給制度,改變政策導向和政策思路,創新供給模式。實施多元化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機制是一種有益探索。
“十一五”規劃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農村,不僅要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同時還要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擴大農村教育、文化、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的供給。目前,農村公共產品普遍短缺。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已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嚴重障礙。因此,著力擴大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對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我們僅以石家莊市為例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作一調查和思考。
一、石家莊市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現狀
長期以來。我國在公共產品供給上實行的是兩套政策,一套政策是城市所需要的水、電、道路、通訊、學校、醫院、圖書館等公共基礎設施由各地財政來提供:另一套政策是農村的公共基礎設施主要靠農民自身解決,國家僅給予適當補助。由于城市的公共產品供給主要由政府提供,有充足的資金來源,因此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優質的基礎教育、發達的交通、完善的醫療服務以及優美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農村居民不僅與此無緣。而且在公共產品供給條件遠低于城市的狀況下。還要為享用這些公共產品交費。石家莊市與全國情況一樣,一邊是市政府在經營城市、改善投資環境的激勵下為民辦實事,迅速地提高城市的公共產品供給水平,使城市的公共產品供給“錦上添花”,讓市民獲得更多、更好的物質利益和精神享受:一邊卻是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水平與城市極為懸殊的態勢,農民要為增加的大多數公共產品供給全部或部分“埋單”。這種供給主體的差異和政策待遇的不同,直接造成城鄉公共產品供給水平的巨大差異。
1.農民缺乏基本醫療保障。從衛生經費上看,2003年石家莊市財政用于衛生的支出為4.91億元,其中3.32億元投向石家莊市區,占衛生投入總額的67.3%,而用于縣城及農村的只有1.59億元,占衛生投入總額的32.7%,直接投入到農村的衛生資源大概在20%左右,這足以表明,衛生資源配置極不合理。目前,承擔了大量的公共衛生職能的鄉鎮衛生院,由于投入不足。公共服務的能力受到嚴重制約,一些鄉鎮衛生院名存實亡,甚至已不復存在。2003年石家莊市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有4858人,農村平均每萬人擁有8.5人:市區和縣城擁有23798人.每萬人擁有72人,城市是農村的近9倍。農村鄉鎮衛生院有病床5320張,平均每萬人擁有9張:市區和縣城為20019張,每萬人擁有60張。城市是農村的6倍多。原有的農村合作醫療體制早已不復存在,有些地方剛剛建立起來的新型合作醫療體制也還在探索和完善中,農民成為最大的自費醫療群體。農民不愿看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貧、返貧的現象大量存在。
2.農村社會保障像蜻蜓點水。目前,石家莊市市區已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除企業和職工個人要繳納社會保險費外,市財政每年還要給予大量補助。2003年市財政支出中,社會保障補助4.3億元,其中3.54億元用于石家莊市區,占社會保障補助總額的82.3%,0.76億元用于縣城及農村,僅占社會保障補助總額的17.7%。城市人均161元,農村人均11元(其中還包括農村特困戶救濟和優撫軍烈屬等),相差將近15倍。石家莊市社會保障體系覆蓋主要限于城市,基本上還沒有延伸到農村。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已基本實現全面覆蓋,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6.7萬,僅占農村人口的9.2%,主要集中在石家莊市區周邊縣、市,其他縣、市特別是貧困縣,農村人口參加養老保險的幾乎為零。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84.4萬人,失業保險覆蓋率為95%:農村根本就沒有失業保險。2003年統計資料顯示,市財政為向低保和下崗職工發放補助和生活費共支出2.2億元。其中95%以上都用在城鎮,全市有7.65萬人接受城鎮最低保障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率100%;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都是由縣、鄉、村三級負擔,由于資金來源的拮據而使農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也大打折扣。在保障標準上,也存在著明顯的城鄉差別。石家莊市的低保標準為205元,而靈壽、贊皇、行唐、元氏、井陘僅為125元。這也只限于縣城的職工.許多縣市農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約有34%的農村貧困人口得到了救濟,但人均救濟款不足百元。
3.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捉襟見肘。2003年的資料顯示,石家莊市轄區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3440.91元,而最低的一個縣僅為560.89元.市轄區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是該縣的6倍:市轄區生均公用經費額為1470.98元,而最低的兩個縣分別為0.4元、2.27元.市轄區生均公用經費額分別是這兩個縣的3677倍和648倍。全市有相當部分的中小學是完全依靠學生的學雜費在支撐運轉。在農村教育經費較低的情況下,農村義務教育的師資、教學設施及其他條件與城市無法相提并論。城市小學的升學率100%,而農村小學的升學率為98%;初中的升學率,城市98%,農村僅為68%,農村比城市低30個百分點。由于農村教育落后,使農村從業人員中文盲和半文盲占1.9%,小學文化程度占24.1%,初中文化程度占44.6%,高中文化程度占19.6%,中專文化程度僅占1.9%,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僅占0.8%。勞動者素質低下必將影響到新農村建設進程。
4.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無能為力。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農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石家莊市農業推廣系統長時間處于“有錢養兵、沒錢打仗”的尷尬境地,鄉鎮的一些農業技術員早已挪做他用。農業技術推廣、引導農民科學種田、科學施肥、有效防治病蟲害、提高農作物的品質,已成為紙上談兵,不得不靠上級部門的“科技下鄉”活動來推動。據調查,2003年石家莊市財政支出79.7億元,支農資金約為2.4億元,僅占財政總支出的3%。低于全國4.7%的水平,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更是少的可憐,據調查資料顯示,石家莊市近60%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沒有業務經費。由于農業技術推廣不到位,石家莊市農村的廣大農民無法及時得到有關的信息和技術。因而在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方面,仍然采取傳統的粗放式的增長方式,不計成本、不考慮投入,這也正是造成石家莊市農業效益不高、農民收入低、農村地區生產落后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現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缺陷的負面影響
公共產品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水平對于農業的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農村生產力增長緩慢,農民增收幅度下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農業投資效益降低,農業不能獲得平均利潤率造成的。目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給農業以及農村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1.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的城鄉差異,是“三農”問題產生的重要根源。公共產品是體現社會公平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實現社會利益公平分配的一個重要途徑。公共產品供給不均衡。所反映的是公共資源的分配不均,這實質是制度設計的不平等。長期以來,地方政府“重城市輕農村”,規避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責任。在現行公共品供給體制下,政府把大量的公共資源投到了城市,農村中本來應該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或由政府與農民共同承擔的公共產品成本卻完全由農民承擔。本來應該由上級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卻通過上級政府轉移事權交由下級政府提供,最終落到鄉鎮政府和農民頭上。農村公共產品政府提供責任主體的缺失,通過供給責任的層層推卸,農民自己不得不充當公共品的提供主體,在農民收入水平很低、收入增長緩慢且在承擔了各類隱性和顯性負擔后,還要用其有限的收入支付公共產品的成本,從而進一步降低了農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使農村貧困人口終年處于貧困狀態。公共產品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已構成了私人產品生產成本的一部分,它的供給水平及獲得的難易程度決定著私人生產成本的高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惡化了農村的發展環境,增加了農產品的生產成本。嚴重影響了農村私人產品的產出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已成為我國“三農”問題產生的重要根源。所以,現行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缺陷不僅使農民的負擔加重,進一步導致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嚴重不足,造成惡性循環。當前,“三農”問題成為困擾政府、學界及業界的難題。其實,解決“三農”問題,建設新農村的關鍵,就是要以人為本,優先解決廣大農民生存、發展所面臨的基本問題,建立一種公平合理的城鄉協調發展制度,讓農民同城市居民在權利與義務方面享有同等的生存權、發展權。 轉貼于
2.公共品供給制度的城鄉差異,影響了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首先,對城鄉居民實際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的影響。由于消費包括個人消費和公共消費兩個方面,當溫飽問題解決之后,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往往更加依賴于公共消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的公共消費明顯要高于農村居民,如加上可支配收入巨大差距,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就顯著高于農村居民。在這種狀況下,農民要想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就必然要求政府提供足夠的公共產品。其次,對城鄉居民人力資本積累的影響。受教育的程度、醫療保障水平、社會保障水平等因素直接決定人力資本的積累。在受教育程度與醫療保障水平、社會保障水平主要受收入水平約束的情況下,農村居民在這些方面公共消費的顯著差異會使農村居民的人力資本積累明顯低于城市居民。而個人收入又是人力資本價值的實現,所以。人力資本積累的差異又決定了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收入差距又直接決定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再次,對生產效率的影響。公共產品供給差異對生產效率的影響從以下幾個方面表現出來:一是增加生產成本。比如,沒有良好的水利設施,就會增加灌溉成本;沒有良好的交通設施,就會增加運輸成本。二是減少農民對農業的投入。比如,對農民不合理的制度,不僅直接加重農民負擔,而且會降低農民對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直接減少對農業的投入。三是降低農民抗風險的能力。比如,氣象與市場信息等服務差就會降低農民抗自然風險和經濟風險的能力。總之,公共產品供給差異的存在降低農民私人生產效率的同時,也加劇了農村資本、人才的外流,形成農村經濟活動的高成本運行,農業競爭力下降,農村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條件和能力,妨礙了農民的增收、農村的進步和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這將嚴重影響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三、加大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思路
1.把增加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當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已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村居民生存、發展、健康、文化娛樂等多層次和多樣化需求的滿足,也影響了農村居民生活綜合質量的提高。甚至在不少地區,“行路難、就醫難、上學難”等基本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因缺少基礎設施,仍不能消費現代家用電器,使用現代通訊手段,享受現代文明帶來的新生活。農民在生產生活中因為公共品供給不足,而不得不以私人品替代,從而造成生產生活中的高成本的情況十分普遍和嚴重。改革開放后,大多數集體經濟已日趨弱化,農村稅費改革以后,中央補貼農民的思路恰恰又是直補到戶,所以,靠集體經濟無法解決農村公共品供給不足的問題。因此,新農村建設的核心應該是立足農村,從增加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角度來打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思路。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找到有效的供給公共產品的辦法,為農民提供廉價公共品,使農民在受教育、醫療、保障、文化娛樂、衣食住行等方面切實得到實惠,這是保障農民的根本利益,改變農民生存環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
2.完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打好基礎。農村公共品供給必須實行兩個改變,一是盡快改變公共品供給“重城市、輕農村”的政策導向,二是改變農村公共品供給“以農民為主”的政策思路。明確各級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應該承擔的責任。政府必須著眼于全體公民、全部社區,而不是僅僅把目光放在更容易關注的城市居民和城市地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一樣擁有相同的發展權和生存權,政府應該承擔起農村最起碼的公共產品供給責任,把公共產品真正的、公平的、合理的分配給城市和鄉村。使農民能夠真正享受到國民待遇,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利益、增進農民福祉,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打下堅實基礎。
關鍵詞:西部農村 農村公共產品 農村公共投資
20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各級政府加大了對農村的投資,與過去相比在絕對額上大幅度增加,出現了快速增長的局面,但隨著西部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農村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公共產品普遍供給不足、社會保障水平低、社會援助體系覆蓋面小、義務教育和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相對滯后日益顯現。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與農民負擔有很強的相關性,有效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對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普遍短缺,不利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也制約了農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建立符合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已成為西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近年來,青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其中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是其重要原因。因此,增加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和提高農民的收入,對青海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青海,農業是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相互交織的弱質產業,加上農民生產的分散性組織形式,決定了農民生產私人產品對農村公共產品的強烈依賴,并且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越高,這種依賴性就越大。特別是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進一步落實,青?,F有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制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公共產品供給短缺已成為制約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原因。
1、農村公共產品長期供給短缺制約著農民收入的增加。青海農業和農村經濟落后,農民收入水平低,農村公共產品長期以來供給短缺,行路難、就醫難、用電難、上學難、吃水難等在廣大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造成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物質基礎嚴重不足,制約了農村生產力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增長。具體表現在:(1)交通運輸設施不發達,農民生產的產品運不出去,使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和特色農業的價值無法實現,不少地方的農民“抱著金碗討飯吃”;(2)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從青海總的情況來看,農村義務教育資源供給規模和質量依然遠不能同城市相比,這也直接導致農村學齡兒童越來越多地向城鎮學校轉移或干脆輟學的情況。在青海海東地區平安縣洪水泉鄉某村,盡管到城鎮中小學要寄宿借讀,教育投入會成倍增加,但還是有超過30%的學齡兒童到城鎮中小學借讀。這說明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還是不夠的,現有投入還不能滿足農村義務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農村中小學的大規模合并,導致部分鄉村小學被裁撤的村子的兒童上學路程越來越遠,上學越來越不方便。這在一些山區鄉村尤為嚴重;(3)水利設施投入嚴重不足,青海由于特殊的地理地位,很多淺山地區農業靠天吃飯,新的水利設施很難建起來。一方面由于政府對于農田水利設施缺乏有效的管理維護;另一方面政府對地方性強的農田水利建設缺乏后續投入,使得大多數農田水利設施遭到破壞,特別是一些跨縣鄉跨鄉村的水利設施毀壞尤其嚴重,不少已經徹底喪失了水利功能。這進一步加劇了我國農業生產靠天收的風險,同時也提高了農業生產成本;(4)農民收入增長緩慢,面對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逐年增多。加之政府對農村醫療設施投入少,農民身體素質普遍下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進步和可持續發展;(5)農村通訊設施供給不足,農民與外界聯系不順暢,無法獲取及時、準確的市場信息,使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商品化和市場化程度無法提高。
關鍵詞:吉安市 農村體育 公共產品 有效供給
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2012年《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文件明確指出要加強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規劃一體化;加大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支持力度。因此,農村體育面臨重大的發展機遇。但是由于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背景和農村體育公共產品長期供給不足等,影響了當前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通過對吉安幾個區、縣相關主管部門與鄉鎮政府、村莊的走訪調研,對吉安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存在的問題和產生的原因進行了考察與分析,為在“十三五”期間發展吉安農村體育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選擇。
1.吉安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成效
1.1體育場地設施日益完善
為落實《全民健身條例》,完成《吉安市全民健身“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吉安市在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中每年A類每個投入3萬元;B類每個投入1萬元,全市A類建設數量為227個,B類建設數量為226個。
1.2資金來源渠道日益多樣化
吉安市堅持以地方投入為主,國家和省級體彩公益金扶持為輔,社會籌資為補充的資金投入原則,資金的來源渠道不再是由政府供給那么單一,財政不足的困境得到一定的緩解。體彩公益金、社會捐贈等已成為吉安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資金來源的重要渠道。
1.3體育健身意識日益提高
近幾年,隨著國家出臺一系列惠農政策,吉安農民的經濟收入在逐漸增加,再加上《吉安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工作要求,農民開始關注與自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健康問題,意識到身體鍛煉能發展和改善人的身體素質與體能:同時意識到體育娛樂文化生活能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2.吉安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存在的問題
2.1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
2.1.1公共體育場地設施
農村體育場地設施是農村體育發展的物質基礎。而吉安市近乎一大半鄉鎮處于山區,購置體育設施受經濟發展水平所限,農村體育場地極為匱乏。在實地調查中顯示。只有10.5%的鄉村有一塊不規則的籃球場或乒乓球桌,鄉村開展體育活動主要使用的場地設施只有鄉鎮和附近學校。
2.1.2農村體育協會及社團組織
隨著體育健身意識的日益提高,農村體育協會及社團組織成為當前農村體育比較活躍的社會組織形式,農民期望有體育協會及社團組織開展體育活動。實地調查發現,僅有9.64%的鄉村建立農民體育協會及社團組織,其中絕大部分是經濟條件較好(在城鎮邊)鄉村,而且都是非正式結構體育社團的組織,少部分鄉村有其名而無其實,絕大部分缺乏組織。
2.1.3鄉鎮政府組織開展農村體育活動
體育活動的組織開展是體育工作的具體反映。調查顯示,僅有2%的鄉鎮定期組織開展體育活動35.6%的鄉鎮偶爾開展。62.4%的鄉鎮從來沒有組織開展,這表明吉安市鄉鎮政府體育組織工作相當薄弱,即使開展了,也存在偶然性和不規律性。
2.1.4農村體育健康指導和宣傳
通過考察走訪了解,吉安市鄉鎮政府對體育相關知識宣傳較少,鄉鎮內部相關職能部門普遍存在不重視農村體育工作的現象,這就導致大部分農民對體育知識不夠了解,參與體育鍛煉缺乏主動性。
2.1.5農村體育經費的投入
現階段吉安市相關部門對農村體育經費投入是以堅持以地方政府撥款為主,國家和省級體彩公益金扶持為輔、社會籌資為補充的資金投入原則。因此,各縣、區農村體育經費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關,而農民受當地經濟發展的制約,生活水平不高,政府部門難以投入更多的經費用于發展農村體育,社會投資更是少之又少。調查顯示,各縣、區即使有微薄的經費投入,大多用于場館建設,用于組織開展農村體育活動和農民直接受益的就更少。
2.2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結構失衡
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從調查中發現,縣區各級領導出于“政績”和“利益”,在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中往往熱衷于一些顯政績的公共體育項目,如場館建設等形象工程,而不愿提供見效慢的如健康知識的宣傳與推廣等公共體育產品。由此造成供給結構失衡,沒有按農民需求供給,農民急需的產品嚴重供給不足。
2.3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缺乏管理監督
通過走訪了解,在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決策和管理過程中排斥受益的主體(農民),導致無法形成有效監管。以此,在“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尋租”和質量的“充水”,以及無人維修的現象,最終導致供給成本增加和效率低下,造成公共資源浪費。
2.4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存在區域不均衡
近幾年。吉安市為落實和完成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目標任務,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雖然有所增加,但在現行由當地政府供給為主體的體制下,存在供給區域不均衡現象。由于不同鄉村,它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均衡,提供給農民的體育公共產品在質和量的方面存在著很大落差,尤其是那些地處偏遠、交通不便導致經濟落后的鄉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則外在遺忘的角落。
3.吉安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存在問題的原因
3.1受城鄉二元供給格局的影響
在城鄉二元供給格局主導下,城區實行的是以政府為主導的供給制度,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優于鄉村,鄉村實行的基本是以農民為主的“自給自足”的供給制度。雖然現在有關部門正在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但有限的資金都流向了城區的供給中。鄉村的基層政府在公共產品供給上體現出財權上移、事權下移、財權與事權不對稱,從而削弱了在公共產品供給中的能力,這就導致了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嚴重不足。
3.2資金籌集機制導致供給不足和區域不均衡
首先,由于與農村稅費改革相關聯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未能及時跟進。通過轉移支付難以彌補鄉財政因改革而造成運轉困難的局面,嚴重影響供給。其次,在農村,目前公共產品資金籌集制度是主要是以制度外的籌集方式。由于吉安市各鄉鎮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不相同,它的供給能力就存在差異,尤其是那些落后的地區,其農民負擔重,資金籌集能力就陷入了一種惡性循環,這就導致體育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和存在區域不均衡。
3.3決策機制造成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結構性不足
現階段吉安市的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主要不是由農民的需求決定的,政府及相關部門代替農民決策的狀況仍然沒有發生改變,是一種“自上而下”的供給,這種供給決策機制把農民排斥在決策之外,忽視廣大農民對體育公共產品的實際需求,供給與農民的需求脫節,導致體育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和籃球場當成曬谷場等荒廢現象并存,造成結構性的效率損失。
3.4政府在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中的角色與責任的缺失
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盡管存在多元化。但政府始終居主導地位。是最主要的供給主體之一,由于政府城鄉“二元”供給體制;各級政府權責不清、職責界限及角色模糊、有效監管機制和決策機制的缺失:稅費改革后的鄉鎮財政困境等現象,影響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
3.5存在嚴重的相關制度的缺陷
吉安市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正逐步走向法制化,但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明顯滯后于農村體育發展的要求,存在嚴重的制度缺陷,各政策法規之間不協調、約束力不足、管理漏洞多,甚至在某些領域出現空白,最終導致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總量不足、結構失衡、質量低劣、區域不均衡等問題。
4.保障吉安市農村公共體育產品有效供給的政策與措施
4.1建立與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機制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
實行城鄉財政統籌:合理劃分事權,以事權定財權,明確界定各級政府供給體育公共產品的責任和范圍:建立保障城鄉公平的公共支出結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城鄉體育發展;通過立法形式保證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
4.2完善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決策機制
建立政府與農民共同決策的機制,實現以需求為主導的“自下而上”供給方式,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建立農民對農村體育公共產品需求的有效表達機制: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民群體力量和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實現農民對體育公共產品的需求理性。
4.3建立和完善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監督機制
政府要以制度建設為中心,建立和完善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決策和管理制度,實行公開透明,避免“尋租”和“充水”現象。特別要鼓勵農民積極參與,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以提高決策和管理的有效性,對于在體育公共產品供給中出現違紀和違規行為要及時查處,確保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
4.4建立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多元化
多元化體制的實施將會為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帶來選擇和激勵,形成以政府、社會、企業、農村經濟組織、農村精英等聯合提供的多元化供給模式。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建立和明晰自身的財政職能:充分調動鄉鎮企業、鄉村精英等的積極性;培育農村第三組織的發展;制定一些鼓勵的優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