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稅收籌劃

稅收籌劃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稅收籌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稅收籌劃范文第1篇

某些個案的籌劃技法涉嫌“教唆”

據宋洪祥等人在《中國稅務報》(2002/12/03)上披露:某本關于稅收籌劃的書中寫道:“把已實現收入變為未實現收入的合法方法,是把已實現的收入用應收款這一賬戶掛賬,如有可能甚至可以暫存在其他單位,并用此款項直接進行再交易,如直接購買此單位的商品貨物等。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延遲繳納稅款,使個體工商業者相當于無償地借用了稅款,另一方面可以把某一期(年度)可能進入較高征稅級距的應納稅所得額,人為地降到較低稅率的級距,從而避免被課以較重的稅額。”上例所述的稅收籌劃技法,其教唆性較為明顯。此外,也有相當部分籌劃個案立意不高,籌劃技法大多屬于“鉆空子”、”打球”之類。例如,《企業分分合合,“兩免三減半”到手》(《中國稅務報》2003/01/21)這一籌劃個案,僅從字面上看,并未發現有何違反稅收法規的破綻,應屬合法的稅收籌劃案例。然而細究起來,卻也有其欠缺之處。

首先是文章的標題極具誘惑力,仿佛企業的分分合合可以隨心所欲,隨意擺弄,“兩免三減半”也可唾手可得。其實,企業的分立或合并,必須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原則,方才具備享受相關優惠的前提,故不應為了推銷某個籌劃案例而淡化對這方面的重視程度。如果一味為了獲取“兩免三減半”的優惠而隨意分合,很可能因此而跌入偷稅的陷阱。

第二,嚴格意義的合法稅收籌劃,是指既符合稅收立法規定,又符合稅收立法意圖的稅收籌劃。對照本稅收籌劃案例,雖然在字面上并未違反有關稅收法規,但還夠嚴密。細讀本案例全文,其籌劃的核心技巧是調整生產性經營收入占全部業務收入的比重。按照規定,經認定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其兼營非生產性業務的,如果當年度其生產性經營收入超過全部業務收入的50%,并且在減免稅期限內,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享受當年度的免稅或減稅待遇。這一優惠政策,旨在引導外商擴大生產性經營的投入。可是,依照該籌劃方案操作,某企業全年業務收入9000萬元,其中生產性業務收入4000萬元,占全部業務收入的比例小于50%,本不應享受減免稅優惠,但經過“斷其一指”,將1100萬元非生產性業務剝離出來,另成立一個”乙”公司,使得原企業生產性業務收入占全部業務收入的比重人為地上升到50%以上。結果就可套用減免稅的優惠,而生產性業務投入總量并未黽櫻勻皇?000萬元。所以此方案并不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原有意圖,故不能算是真正合法的稅收籌劃。符合稅收優惠政策原有意圖的籌劃應當是,在總體上調整經營結構,以壓縮非生產性經營,擴大生產性經營,這才是正道。

第三,該方案還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惡意效仿,成為一種偷稅的手法。如某非生產性經營外商企業為了套取減免稅優惠,即可依樣畫葫蘆,找一家規模比自己略大的生產性經營外商企業合謀,合并為一家公司,套得減免稅好處后兩家平分。這正是該籌劃方案有可能產生的另一個副作用,不得不引起警惕。

之所以會出現上述案例,是因為“這種方式企業的操作余地大,透明度相對較低,在計算……稅時,可以為企業帶來一定的好處”(2002/10/08《中國稅務報》第七版)。由此可見,某些稅收籌劃人士的稅收籌劃理念和職業道德水準亟需提高。

多數個案的籌劃目標不全面

《銷售對象不同,分開經營可節稅》(2002/12/31《中國稅務報》)一文中的一段敘述:“兩個方案比較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稅負率少0.38個百分點,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繳增值稅3.32萬元,稅負輕。”這是現今稅收籌劃案例中最具代表性的習慣用語,在有關稅收籌劃的書籍、報刊、雜志或網頁上,幾乎俯拾即是,說明大多數稅收籌劃專家和人士,皆以追求“稅負最低化”為稅收籌劃的單一目標。

其實,稅收籌劃以“稅負最低化”為目標是一個誤區。因為企業經濟活動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各種因素互相交織、影響,一切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企業籌資方式的稅收籌劃為例:發行股票,企業支付的股息支出不能在計算所得稅前扣除,增加了企業的納稅成本;發行債券,企業支付的債券利息支出,其不高于金融機構相應標準的部分,準于在計算所得稅前扣除,降低了企業的納稅成本。假設(引自2003/07/01《中國稅務報》的“專家評說”)籌資1億元,債券利率為5%,股息收益率為2.5%,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為4%,與籌資無關的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萬元,企業所得稅率為33%。根據上述條件,如果單一地從“稅負孰低”目標考慮,應選擇發行債券方式,這樣可少繳企業所得稅132萬元,但其凈收益只有1642萬元。而根據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標考慮,則應理性地選擇發行股票方式,這樣雖然多繳企業所得稅132萬元,但其凈收益卻可以達到1760萬元,比發行債券方式多取得凈收益118萬元。援引上例,旨在說明理性的稅收籌劃不應拘泥于稅負最低這一目標,而應著眼于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目標,將稅收籌劃與企業經營活動籌則、財務籌劃等有機結合起來。

稅收籌劃之所以出現目標單一化問題,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歸罪于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闡述不準。2003年6月10日的《中國稅務報》上,“眾口評說”欄目里有篇文章說:“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財稅工作中對稅收負擔的低位選擇行為,即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精心謀劃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優惠政策及可選擇性條款,從而獲得最大節稅利益的一種理財行為。”以上關于稅收籌劃定義的表述將稅收籌劃的概念狹隘化了。依筆者之見,稅收籌劃的定義可以表述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或其機構在既定的稅法和稅制框架內,在合理規劃和安排納稅人經濟活動的時空、規模、結構、方式、核算形式、運作方法等事項的過程中,綜合評估相關納稅方案,統籌篩選最適納稅方案,以實現納稅人總體利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動。”以此定義為指導,稅收籌劃當不會陷入單純追求稅負最低的誤區。然而,目前廣為流行的稅收籌劃定義卻明白無誤地告訴人們,稅收籌劃就是節稅。也就是說,稅收籌劃概念內涵的狹隘化,導致了稅收籌劃目標的單一化。

大量個案的判別標準欠準確

稅收籌劃目際單一化傾向,表現在對稅收籌劃方案優劣的判別上,使判別標準普遍欠準確。瀏覽各種稅收籌劃案例,判別方案優劣的指標基本上分為三類:稅款節約額、稅收負擔率降低值、凈利潤增加額。這三類指標均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綜合性,如若單以這些指標來衡量稅收籌劃方案的優劣,并不能得出完全正確的結論。

例如,“稅款節約額”指標就不可單獨使用。首先是稅種不同,節約稅款的絕對額之間缺乏可比性;其次是節約稅款的絕對額與經營規模不掛鉤,也難以此準確辨別方案的優劣;第三,節約稅款的絕對額與納稅人的總體收益并非正相關。在通常情況下,稅負下降反映為企業利益增加,但在某些情況下,結果可能相反。前述的發行債券和發行股票兩種籌資方式的稅收籌劃舉例即可說明問題,納稅多的方案比納稅少的方案獲利多。由此可見,“稅款節約額”指標雖然非常直觀,但運用效果較差。

再如,“稅收負擔率降低值”指標,雖比“稅款節約額”指標有所進步,考慮了不同稅種之間和規模大小之間的可比性,但同樣因為該指標與納稅人的總體收益并非正相關,故不能單獨以此來判別何種籌劃方案能給納稅人帶來總體利益的最大化。不過,如能改變一下“稅收負擔率”的計算方法,則“稅收負擔率降低值”將會成為一個不錯的指標。根據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經典公式,W=C+V+M。筆者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不論是何稅種)在本質上體現為對社會剩余產品M的分配,稅收是M的一部分,M=稅+利。因此,完全意義上的稅收負擔率,應是指納稅人負擔的稅收占納稅人所取得的M的比率,即占稅利合計的比率,亦即:稅收負擔率=稅額÷M。或者改寫為:綜合稅收負擔率=總稅額÷(總稅額+總凈利)。如此,“稅收負擔率降低值”指標與納稅人總體收益的相關系數將會大大提高,從而也會大大提高它的應用價值。

第三,“凈利潤增加額”指標不僅直觀性較強,而且也涵蓋了稅負和盈利等諸因素的變化結果,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許多情況下,該指標可以單獨使用。不過,該指標尚不能全面反映投入產出的經濟效益情況,因而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2003/05/06《中國稅務報》刊載的《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如何選擇》的稅收籌劃案例,其大意是:某公司從事對外加工業務以及國內銷售業務,對外加工出口A產品,A產品國內成本構成總計為:國內材料成本1000萬元,國內其他成本4000萬元(工資、折舊等無進項稅金)。(1)該業務采取進料加工方式時,A產品當年出口銷售收入17000萬元,加工A產品進口材料成本(海關核銷免稅組成計稅價格)10000萬元,當年應退稅額150萬元。適用“免、抵、退”出口退稅政策,進料加工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不征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A產品征稅率17%,出口退稅率13%,城建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費率3%。(2)該業務采取進料加工方式時,加工費免征增值稅,出口貨物耗用國內材料進項稅金不得抵扣計入成本,A產品當年加工費6500萬元。根據上述資料計算,進料加工利潤為1796萬元,來料加工利潤為1330萬元,進料加工比來料加工多獲利潤466萬元,因而該公司應選擇進料加工方式。上述案例的籌劃方向和取舍標準基本是正確的。可惜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資金投入。進料加工方式雖然獲利較多,不過要以投入數額較大的流動資金為代價。仍依前例,加工A產品進口材料成本10000萬元,按流動資金周轉2次/年計算,約需配備5000萬元流動資金。那么,該公司有這筆資金嗎?如果有,是否有資金收益率更高的項目可投?總之,還有許多變數。于是,前例稅收籌劃方案的建議就未必正確了。

稅收籌劃范文第2篇

1債務資本籌集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研究

(1)銀行借款的稅收籌劃。向銀行借款的成本主要是利息。銀行借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具有抵稅作用,如果企業能夠與銀行達成某種協議,由銀行提高借款利率,使企業計入成本的利息費用提高,可以降低企業的稅負。銀行也可以某種形式將獲得的高額利潤返還給企業或為企業提供更便利的貸款,達到節稅的目的。在銀行和企業之間有一定的關聯關系的前提下,雙方是可以通過利潤的平均分攤減輕稅收負擔的。由于大多數銀行和企業之間沒有關聯關系,因此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稅收籌劃操作空間并不大。但是,考慮到稅收因素,企業可以選擇不同的還本付息方式來減輕稅負負擔。方法是可以借助計算不同還本付息方案的應納所得稅總額作為主要選擇標準,應納所得稅總額最小的方案應該優先考慮,同時要將不同還本付息方案下現金流出量的流出時間和數額作為輔助判斷標準。如果現金流出量集中在還款期限后期,則可以因為現金流出時間滯后而享受到相當于一筆無息貸款的好處。如果現金流出量較低,則可以使企業有更多的資金自己支配。

(2)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籌資,可以為公司籌集大筆資金,而債券持有人只能得到固定的利息,而債券的利息根據稅法的規定,可以在稅前列支,公司可以獲得所得稅收益。公司債券的付息方式有定期還本付息和分期付息兩種方式,當公司選擇定期付息時,公司則在債券有效期內享受債券所得稅收益,還不必付息。因此,在還本付息的方式上公司可以考慮選擇定期付息。至于債券發行的折溢價的攤銷方法,目前新會計準則規定一律采取實際利率法,因此稅收籌劃的空間不大。

(3)企業間拆借資金,在利息計算及資金回收方面與銀行貸款相比,有較大彈性和回旋余地,從而便于企業間實現某種默契和稅收上的互利。因此這種籌資方式為眾多企業所青睞。此種方式,對于設有財務中心的集團企業來說,稅收利益尤為明顯,因為集團的財務中心能起到銀行的作用,可以利用集團資源和信譽的優勢以整體對外籌資,再利用集團內部各企業在稅種、稅率及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差異,實行逐層分貸,調節集團資金結構和債務比例,既能解決財務難題,又為集團整體爭取到了稅收利益,如果有條件,應盡量將財務中心設在稅收協定網絡發達的地區,這樣可享受借貸款免征或少征預提稅和營業稅的好處。

(4)借款費用的稅收籌劃。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在企業生產經營期間,凡是與固定資產購建有關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而之后予以費用化,計入當期費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須通過計提折舊的方式分期沖減以后各期應稅收益,而費用化的借款費用一次性抵減當期應稅收益,從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由此可以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因此,企業應在借款費用一定的情況下,盡可能加大計入費用化的份額,獲得相對的節稅收益,即企業應盡可能縮短固定資產的購建期間。

(5)租賃活動中的稅收籌劃。租賃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從企業納稅籌劃的角度看,租賃也是企業用以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對承租人來說,經營租賃可獲取雙重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設備而承擔負擔和風險;二是可以在經營活動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沖減企業的利潤,減少稅基,從而減少應納稅額。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迅速獲得所需資產,這樣做相當于獲得了一筆分期付款的貸款。而且從稅收的角度看,第一,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計入成本費用,從而減少利潤,降低稅負,資產也將比用加速成本法在更短的壽命期內折舊完。第二,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了納稅基數,降低稅負。相比之下,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更為明顯。如承租方和出租方同屬于一個利益集團,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還可以直接把資產在不同利潤水平和稅收待遇的企業間轉移,并在規定范圍內收取盡可能低或者高的租金,目的在于使整個集團享受最低的稅收待遇,實現集團整體稅負最輕。雖然融資租賃的避稅效果更好,但是至于具體的租賃方式是采用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企業還是要根據投資期限、利率水平等因素再結合稅收利益及自身特點,從現金流量、貸幣時間價值、資金成本、風險價值等方面著手,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企業的選擇。

2權益資本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研究

企業自我積累是指企業在實現自己稅后利潤的前提下,將獲得的利潤逐年進行投資,在企業自我積累籌資方式中,資金的使用者和所有者合二為一,因此稅收難以分攤和抵消,難以進行納稅籌劃。而且,將企業自我積累資金投入生產經營之后,稅負全部需要由企業自負。這種籌資方式積累速度比較慢,不適應企業規模的迅速擴大,經過征稅的利潤再投資獲利仍要征稅,即存在著雙重征稅問題。因此,無論從避稅效果還是企業承擔的稅負來看,此種籌資方式都不是最佳選擇。

當公司決定采用發行普通股籌集資金時,從節稅的角度考慮首先要確定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因為注冊資本的大小與稅負有很大關系,如果確定的注冊資本較小,而所需資金較多時,公司可通過籌集部分債務資本來解決所需資金。雖然注冊資本的大小對債務資本的籌集會有一定的影響,但公司可以通過改進管理方法提高公司投資收益率來增加投資者信心,以便籌集到足夠的債務資本,這樣負債的利息作為稅前扣除的項目,就可享受所得稅收益。

3混合籌資的稅收籌劃

企業通過負債籌資,借款利息和債券利息是在稅前發生的,可以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沖抵利潤,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降低稅負。若通過發行普通股方式籌資,股利要從稅后利潤中支付,不象債務資金利息那樣作為費用從稅前支付,因此不具有抵稅作用,這相對增加了稅收負擔。但是負債過高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因此企業不可避免要籌集一部分權益性資本,這時可以考慮選擇可轉換債券的籌資方式,可轉換債券因使投資者有雙向選擇權而易于籌集到所需資金,又有利于穩定股票價格,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與普通債券相比除了同樣具有利息抵稅作用外,其較低的利率降低了籌資成本,在轉換為普通股時,無需另外支付籌資費用。利用可轉換債券籌資,既可享受稅收利益又能使資本結構達到理想水平,這種間接的股權籌資方式,不失為一些企業的一種理想選擇。

稅收籌劃范文第3篇

一、xx木業基本情況分析

(一)背景資料與財務分析

XX木業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東北的木質家具制造商、出口商,屬于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東為xx木業有限公司,占72.20%的股份;英方股東為自然人,占股比例為27.8%。自2003年以來,業績增長呈現初出一片良好勢頭。

根據納稅統計信息,2009年xx木業繳納稅金735.8172萬元,其中,繳納企業所得稅660萬元,個人所得稅3.96萬元,土地使用稅18.4312元,代扣代繳(房產租金代扣21%)45.65萬元,印花稅6.6萬元,應收出口退稅1404萬元,免抵稅468萬元,免抵退稅額共計1872萬元。不難看出,XX木業因出口退稅獲得了比較良好的稅后利益,所以,出口退稅不存在問題。在XX木業所繳稅種結構中,企業所得稅占89.7%,是重點稅源,因此考慮以后納稅年度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負擔。代扣代繳稅金中,房產租金代扣21%的稅金,構成一項金額較大的稅款支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金額很小,可能存在工資薪金額度太低或沒有實現節稅籌劃安排。

二、稅收籌劃方案

(一)未分配利潤的處理

1、2009年實現大幅度利潤分配。截至2009年9月,XX木業累計實現未分配利潤9467.975597萬元,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方作為法人股份所獲得的稅后利潤分配額享受免稅待遇。以及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20號)規定:“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八)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外方獲得的利潤分配額暫免征個人所得稅。由于受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影響,會很快失去效力,建議對XX木業進行8000萬元的年終利潤分配。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中方享有5824萬元稅后利潤,而英方享有2176萬元。這樣能將“未分配利潤”予以徹底、足額分配。

2、xx木業的投資籌劃。中方(xx木業)分到未分配利潤后,因稅法要求個人股東利潤分配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所以不可繼續分配給自然人股東。因此,xx木業應采取以下三種方式對稅收進行投資籌劃:

(1)以投資形式再次回流資金至XX木業。xx木業對其控股公司―XX木業追加投資。這種方法不僅可以增加XX木業的資本金,降低其注冊資金偏低的風險,而且還可以調整XX木業的資本結構。

(2)嘗試對外投資轉移資金。由于分紅資金流至xx木業,xx木業對外投資,可以和其他非關聯公司合資或者設立一家公司,待日后通過股權投資損失形式善后處理。

(3)xx木業以借貸形式將資金回流至XX木業。

3、土地攤銷調整。由于歷史原因,土地價值沒有計入XX木業賬簿,無法列支土地攤銷費用,也就是說使用土地有收益而無對應的成本費用,只增凈收益。初步計算,土地價值約為500萬元,可以采取10年攤銷的方法處理。土地價值在原來公司變更過程中,由于沒有給予充分關注和處理致使賬務出現會計差錯。根據《會計政策、會計準則變更和差錯更正》準則,對原來的賬務進行調整,一次性降低未分配利潤。

4.房屋產權變更。由于廠房產權屬于個人財產,XX木業租賃使用該廠房,除需按期支付租賃費用外,還需于納稅時代扣代繳21%的房產租賃稅金,每年達45萬元。因此,XX木業可以考慮將廠房一次性購入,初步估算,房產價值約為2000萬元。購入后每年可提折舊。按廠房使用10年測算:2000萬元折舊額抵稅500萬元,十年的代扣稅金為450萬元,相當于節稅950萬元。考慮購入時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為110萬元,個人所得稅為400萬元。整體測算還是購入更為有益。

廠房問題也可以考慮讓自然人以廠房投資XX木業,同樣可以節省房產租賃的代扣代繳稅金。

(二)防止未來累積“未分配利潤”方案

1、加大勞動保護支出的列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8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所以,XX木業應考慮工作環境和勞動者的需要,適當增加勞動保護用品支出。為雇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

2、質量認證及咨詢費用。增加企業的質量認證,接受咨詢服務,取得合法的憑證票據,列支相關費用。

3、廣告宣傳費的扣除。允許按照營業額的15%扣除。建議XX木業擴大市場宣傳,推動產品銷售和提升企業品牌知名度。

4、香港設立公司。在中國香港地區成立一家公司,作為非居民企業,負責資金借貸和技術提供。利用設立在香港的公司融資,即將資金貸給XX木業。所支付出境的利息需代扣代繳10%的預提所得稅。按照中國內地與香港的地區的稅收協定,利息征稅額不超過利息金額的7%。而香港公司來源于中國大陸的利息所得,按照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的稅收協定,無須再補繳所得稅。特許權使用費所征稅款也不超過特許權使用費總額的7%。

5、材料發出計價方法的選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允許采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對于XX木業來說,在未來物價波動且出現通貨膨脹的形勢下,采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較為適合,能夠反映物價的變動趨勢,而且可以適度加大成本項目。

(三)工資薪金及薪酬設計優化方案

1、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支出。采用非貨幣福利辦法,提高職工福利待遇,如免費為職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費提供交通便利;提供教育福利、外出學習考察機會等。上述支出由企業替個人支付,且實現稅前扣除,以加大企業所得稅的扣除力度,同時減少個人所得稅支出。

稅收籌劃范文第4篇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或延遲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對企業的投資、經營、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籌劃的過程。

分析上述概念,稅收籌劃包含了兩個含義:

一是稅收籌劃必須同時達到減輕或延遲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否則,稅收籌劃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稅收籌劃的手段必須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的前提下進行,否則,稅收籌劃也是失敗的。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1.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最大化。企業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對稅法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加深學習和研究,對企業具體業務進行合理安排和選擇,從而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實現企業財務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這個過程其實也是納稅人提高納稅意識的過程,同時,企業敢于面對稅務機關,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利,做到主動繳稅,抑制偷逃稅等違法行為。

2.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促使其精打細算,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增強預測、決策能力,從而提高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稅法的高素質的財會人員,從而不斷提高企業會計管理水平。

3.稅收籌劃有助于優化國家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企業根據稅法中稅基與稅率的差別,根據稅收的各項優惠鼓勵政策,進行稅收籌劃,盡管主觀上是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的道路,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有助于優化國家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4.稅收籌劃有助于改進和完善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的反饋行為,也是對政府稅收政策的正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完善性的檢驗。國家可以利用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反饋的信息,改進和完善國家稅法及政府稅收政策。

二、企業對外投資的稅收籌劃

(一)投資企業性質的選擇

1.公司與合伙企業的選擇

我國對公司和合伙企業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課征所得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后,投資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是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征收各個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因此,投資者對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選擇,其投資收益也將產生差別。案例1:張生準備獨資經營一家商店,假如張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該商店如按合伙企業課征個人所得稅,稅后利潤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設商店如按公司課征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設稅后利潤全部作為股息分配,張生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0×20%=30000元,其實際稅后收益為120000元,與前者比較,多負擔所得稅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張生做出了辦合伙企業(如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設定),而不組織公司的決策。張生的這一選擇是法律規定所許可的,在納稅行為未發生之前進行,并達到了節稅的效果。

因此,對于規模不大,管理難度不大的企業,選擇合伙企業比較適合。但是,對于規模龐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業,因為其籌資難度大,經營風險大,管理相對困難,如果用合伙企業組織形式,要想正常健康運作比較困難,一般宜用公司的組織形式。

2.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選擇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獨立承擔納稅義務,可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如果當地的適用稅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適用稅率低,子公司積累利潤還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分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不能享受當地的優惠政策,但設立為分公司,有利于總公司整體的稅收籌劃。在稅收籌劃中對于初創階段時間較長,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的企業,一般要設定為分公司,從而使分公司的虧損能在匯總納稅時沖減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負。而對于生產走上正軌,產品已打開銷路,企業可以盈利時,則應設立為子公司,這樣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對跨國公司而言,可以并用兩種公司組織形式,將其某些附屬機構設立為子公司,而將另一些設立為分公司,以達到最優的稅收籌劃效果。

3.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選擇

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時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可以使用增值稅發票,但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會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產品增值率高的企業,當它的規模較小時,宜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企業增值率較低,宜選擇一般納稅人。

(二)投資企業注冊地點的選擇

進行跨國投資時,企業可以選擇國際避稅港,自由港等進行公司注冊,如香港是亞洲著名的避稅港,它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開始征收所得稅,但所得稅的課證實行單一的地域管轄權,只對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內所得征稅,稅率一般只為18%左右。進行國內投資時,首先必須熟悉各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對經濟開發區的稅收優惠,沿海開放城市的稅收優惠,對西部開發的稅收優惠,對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等。一般可選擇能享受稅收優惠的地區注冊登記企業,這種區域稅收優惠差異,給投資者提供了很好的稅收籌劃機會。比如,把總公司設在低稅區,分公司設在高稅區,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經營的收入歸在總公司名下,合并報表統一納稅,以實現節稅的目的。

(三)投資行業的選擇

企業在投資行業選擇時,要充分考慮稅收因素,國家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對不同的投資對象規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因此,必須先了解各行各業的稅收待遇。如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而沒有稅收優惠的其他行業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而且沒有減免稅期。因此,企業必須精心籌劃投資行業,節約企業稅金支出。

(四)企業出資方式的籌劃

出資方式可分為:有形資產出資、無形資產出資和現金出資。在投資方式籌劃過程中,企業通常采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出資,因為以有形資產出資的設備的折舊額及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可以在稅前扣除,削減了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其次,在變動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產權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評估方法的不同導致高估資產,這樣既可以節省投資成本,又可以多列折舊及攤銷費而減少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對外籌資的稅收籌劃

(一)籌資利息的稅收籌劃

我國現行財務制度規定,企業籌資的利息支出,凡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自企業投產營業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攤銷;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財務費用可以直接沖減當期損益,而開辦費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價值則須分期攤銷,逐步沖減當期損益。因此,為了實現稅收籌劃,企業在控制籌資風險的情況下,可以盡量加大籌資的利息支出,盡可能加大籌資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的份額,縮短籌建期和資產的購建周期。

(二)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選擇

企業的籌資方式可分為權益資本籌資方式和債務資本籌資方式兩大類。選擇不同類別的籌資方式,不僅隱含的財務風險不同,而且對企業稅負的影響也不一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不同籌資方式的資金成本。因此,減輕企業稅負也是企業籌資決策中必須認真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權益資本籌資方式有發行股票、企業自我積累等。發行股票屬于增加權益資本,優點是風險小,無固定利息負擔等,缺點是其成本為股息,不作為費用列支,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支付,稅收負擔較重。自我積累方式由于資金的占有和使用融為一體,稅收難以分割或抵消,存在著雙重征稅的問題,稅收負擔最重,因而難于進行稅收籌劃。

債務資本的籌資方式有銀行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發行債券都屬于擴大借入資金,借入資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稅法規定可作為財務費用在稅前列支,其優點是資金成本可以減稅,缺點是到期必須還本付息,當企業資不抵債時,有可能要破產清算,風險較大。

因此,企業就面臨著資本結構的選擇,是發行股票等籌集權益資本,還是通過舉債的方式籌集債務資本。下面通過一個案例來進行分析說明。

案例3:某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準備投資1000萬元生產一種高新技術的產品,制定了下面三個籌資方案。三個方案的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比例如下,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都為25%,債務成本利潤率都是10%,企業所得稅率都為25%,那么,其權益資本投資收益率的計算結果如下表1所示。

從上表可知,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企業納所得稅從62.5萬元減為55萬元,再減為45萬元,呈遞減勢,顯示債務籌資具有節稅的功能,同時,當投資利潤大于負債成本時,債務資本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對企業權益資本越有利。以方案二為例,全部資金的息稅前投資收益率為25%,債務資本占總資本的30%即300萬元,債務資本所創造的利潤為75萬元,扣除利息30萬元,加上利息費用抵扣利潤可節約所得稅7.5萬元(30×25%)剩余利潤為52.5萬元,從而提高了權益資本的投資收益率,其稅后投資收益率達到23.57%;同理,方案三計算的稅后投資收益率為45%,兩者都大于無債務資本的方案一的稅后投資收益率18.75%。

由此可見,當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由于財務杠桿作用,債務資本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節稅效果也越明顯。但是,負債利息必須到期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財務風險,當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這顯然是得不償失的。因此,企業在利用籌資方式進行稅收籌劃時,不但要從稅收上考慮,而且要注意企業收益提高所帶來的風險,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以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正確選擇籌資方式。

(三)特殊籌資方式——租賃業務的稅收籌劃

租賃業務已成為企業減輕稅負、籌集資金的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使企業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滿足企業經營的需要,同時,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所提取的折舊費(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計入成本費用,減輕稅負。經營性租賃對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稅收籌劃問題。對出租人來講,可以充分利用閑置資產,提高總資產收益率,同時,其租金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稅負一般低于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的稅負;對承租人來講,租金可以作為費用在稅前例支,起到節稅的作用,特別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時,可以直接、公開地將資產轉給另一個企業,從而達到轉移收入和利潤,減輕企業集團整體稅負的目的。

案例4:某集團公司2007年4月對集團內部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分析,發現A企業今年產銷兩旺,預計2007年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比上年增長50%;而集團內部的B企業卻遇到困境,2007年預計利潤總額虧損500萬元,比上年減少40%,A、B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都是33%。考慮到集團公司的整體利益,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進行如下稅收籌劃:2007年5月,將A企業生產產品與B企業相似的生產線租賃給B企業,租賃費為50萬元(假設符合獨立核算原則,租金水平與出租給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該設備每年生產產品的利潤為400萬元(則B企業07年預計利潤=-500+400-50=-150萬元),那么,該條生產線的租金A企業應繳營業稅額=50×5%=2.5萬元,該條生產線的租金A企業應繳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2.5×(7%+3%)=0.25萬元,該條生產線的租金收入A企業應繳企業所得稅額=50×33%=16.5萬元,原該條生產線生產產品的利潤應繳企業所得稅=500×33%=165萬元(籌劃后B企業仍虧損,不用繳),通過稅收籌劃后,集團公司獲得的籌劃收益=165-2.5—0.25-16.5=145.75萬元,租賃籌劃后,該集團公司的總體籌劃收益為145.75萬元,稅收籌劃的效果很明顯,但由于A、B企業的產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賃后經營變化的波動不大,對外影響也不明顯。

四、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稅收籌劃必須依法進行。所有稅收籌劃的項目都必須符合稅法規定,符合政府政策導向。

(二)企業稅收籌劃必須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綜合分析有關稅務及稅務以外的各種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達到稅收籌劃的效益要大于稅收籌劃的成本。

(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法的時效性,注意防范風險。由于稅法是會隨著時間而不斷變化的,具有時效性,有些稅收籌劃方法在一定時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時期可能就是違法行為,因此,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就得經常注意稅法的變化,而調整稅收籌劃的方法,以免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行為而處以重罰,以至得不償失。

(四)企業稅收籌劃人員必須精通國內、國際稅法規定,具備相當的會計、投資、理財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稅收籌劃范文第5篇

稅收籌劃在西方國家已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概念。然而在我國,則是一個剛剛興起并逐漸被廣大納稅人接受的行為。本文從理論的角度,分析稅收籌劃存在的原因,以及對國家、對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重要意義,以加深讀者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從而為稅收籌劃的深入開展打下良好的理論基礎。

一、稅務籌劃存在的理性分析

(一)從主觀上講,納稅人作為經濟人的逐利性本質決定了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的必然性。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以利潤最大化或股東權益最大化為經營目標。我們知道,利潤等于收入減去成本。在收入一定的情況下,降低企業成本費用支出則可以獲得相對高的經濟收益。而稅務支出作為一項特殊的成本直接表現為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和利潤的抵減,從而削弱了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直接利潤,是納稅人經濟利益的一種損失。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稅務成本作為企業對國家的一項無償支出并不能給企業帶來任何直接的收益。也就是說,這項支出并不能象其他支出一樣給企業帶來任何的收入,這絕對不符合經濟人的行為原則。因此,納稅人從根本上來說有減少納稅支出的主觀愿望和需要。然而通過偷逃騙稅等手段在如今的法制社會顯然要冒很大的經濟和法律風險,從而通過籌劃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就成了納稅人的一種合法的理性選擇。

(二)從客觀上講

1、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偏重的稅收負擔。目前我國的稅制結構和稅率導致納稅人較重的稅收負擔。以增值稅為例,根據購進固定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是否可以抵扣分為三種類型:消費型、收入型、生產型。其中消費型增值稅可以在全額抵扣當期購入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而生產型則完全不能抵扣,生產型介于兩者之間。世界上目前實行增值稅的國家絕大多數是消費型或收入型增值稅,只有我國和印尼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這無疑給我國的企業帶來了很大的稅收壓力。另外,無論是增值稅稅率還是所得稅稅率,我國都高于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在目前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企業為了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較重的稅收負擔,采取籌劃的方法實現合理的節稅就成為了一種必要的選擇。

2、稅收籌劃的可能性—技術層面的解析。從技術層面上來說,下列原因的存在使得稅務籌劃的實施成為可能。

(1)稅制與會計制度的差異性。在我國,1994年以前會計準則與稅法在收入、費用、利潤、資產及負債等的確認上基本一致。因此,按會計準則規定計算的稅前利潤與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稅所得基本一致。但是1994年的稅制改革和從1997年起陸續頒布的具體會計準則使得會計與稅法在確認收益、費用與損失方面的差異逐漸擴大。而《征管法》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當按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規定的計算納稅。因此,在計算繳納稅款尤其是企業所得稅時,這種稅制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與損失方面較大的差異往往造成企業在計算納稅時需要做大量的納稅調整,在調整的過程中就產生了進行納稅籌劃的因素和手段。比如,企業所得稅的費用扣除中有許多有一定的稅前扣除標準,納稅人可以通過對扣除標準的合理利用以及扣除臨界點的計算使得這些費用的稅前扣除在合理的情況下達到最大化從而最小化應納稅所得額。

(2)稅制的復雜性。對應復雜的經濟活動,就要制定能夠應對復雜經濟活動的稅收制度。而稅制的復雜性就產生了納稅人在面臨納稅時進行選擇的多樣性和彈性。稅制的復雜性有多種表現,比如納稅人定義上的可變通性,征稅范圍的彈性,計稅依據的可調整性,行業間、地區間、以及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間稅率稅負的差異性等。納稅人可通過對這種多樣性和彈性的選擇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

(3)稅收法律的漏洞。由于法律制定者的認知水平以及法律現象的復雜性,任何法律都不可能盡善盡美,總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稅法也不例外。例如有的稅種法條中對納稅事項的描述不明晰甚至模糊,有的稅收規定之間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有的稅法條文嚴密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強。納稅人主觀避稅的愿望可以通過對這種稅法上的缺陷和漏洞的利用加以實現。

(4)稅收法律的空白。隨著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以及競爭的日益加劇,總會不斷涌現一些不同于以前任何商業形態的嶄新的經濟現象和經濟行為,比如電子商務的出現。由于法律的制定者不可能是先知先覺的,不可能在這些新的經濟現象出現之前就對之加以法律的規定,在稅收法律中就會表現為對這些新經濟行為征稅規定的一片空白。在這段稅收法律空白期,納稅人不但可以通過實施這些新的經濟行為盡享創新帶來的巨額利潤,還可以同時享受稅收空白帶來的巨大收益。當然這種稅收空白不是無限期的,當政府意識到問題的存在而使得相應的法律健全完善時,納稅人就不能再享受稅收空白帶來的稅務籌劃之益了。

(5)稅收優惠措施的存在。各國的稅制中都存在一定的優惠及減免措施和條款。這些條款的設立往往體現了國家稅收的意圖和政策導向,因此就給納稅人提供了一個合理合法進行稅務籌劃的平臺。通過這種方式進行的籌劃既給納稅人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收益,也使得國家利用稅收政策對納稅人經濟行為進行調控成為可能。

二、稅收籌劃的微觀意義

1、促進納稅人提高納稅法律意識。所謂納稅法律意識就是納稅人自覺自愿履行國家法定納稅義務的一種主觀認識。偷逃稅是對法定納稅義務的一種逃避,從主觀上講就不想去盡納稅的義務。而就稅收籌劃行為來說,主觀上講,納稅人首先對自身的納稅義務有足夠的認識,知道納稅是自己應盡也必盡的義務。客觀上來說,納稅人在謀求合法稅收利益的驅動下,會主動自覺的學習和理解稅收法律法規,一旦發現稅法有變化,就會馬上采取相應行動,趨利避害,把稅收的意圖迅速融入納稅人企業的經營活動過程中。從這方面講,納稅人首先要在自覺履行法定納稅義務的前提下才有稅收籌劃的行為。另外,稅務籌劃的第一特征就是不違法性,這就決定了稅務籌劃本身是建立在對法律全面尊重的基礎上。籌劃水平的提高與納稅法律意識的增長是具有高度的步調一致性的,開展稅務籌劃是納稅人納稅法律意識提高到一定階段的表現。事實表明,進行稅收籌劃或籌劃搞得好的納稅人,其納稅法律意識往往也較高。

2、幫助納稅人提高會計和財務管理水平。稅收籌劃時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為了進行高質量的籌劃,需要對企業的經營活動有詳細深入的了解,從企業獲得大量有關的數據和信息,這都依賴于企業建立了一套記錄清晰、完整、及時、準確的會計賬務信息系統。而且稅收籌劃的發展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也是相互促進的。為了滿足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現代會計已經發展了以滿足內部經營管理需要為主的管理會計。會計工作已成為投資者、債權人、經營者、政府以及其他各方面了解和掌握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重要信息來源。

稅務籌劃離不開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稅務籌劃要求會計人員不僅精通會計準則、會計制度,而且熟知現行稅法、稅收政策,從而能夠正確地進行納稅調整和計稅。這樣必然要求企業的會計人員不斷的提高業務水平,也促使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3、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經濟效益。納稅人可以通過稅務籌劃減少稅務支出以達到減支的目的,也可以通過延遲現金流出時間從而獲得貨幣的時間價值,還可以通過籌劃實現稅收零風險從而最大程度減少涉稅風險支出。這些無疑都是為企業創造利益的行為。要注意到,稅務籌劃是以企業為運作主體的,必須與企業的經營活動結合才能進行,稅務籌劃的目的不能僅僅看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而要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更要避免稅負的減輕帶來企業整體利潤的下降超過節稅的收益,從而實現企業整體經濟效益最大化。新晨

三、稅收籌劃的宏觀意義

1、促進完善稅制。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活動是建立在尊重法律、遵守稅法的前提下,是對國家稅法及有關稅收經濟政策的反饋行為,這就為國家進一步完善稅收法律法規提供了依據。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對納稅人籌劃行為的研究結合不斷發展的經濟社會現象,了解和掌握稅收法律法規以及稅收征管活動中的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適時的進行補充、修訂、調整。可以說,企業的稅收籌劃有利于國家稅法的進一步完善和稅收制度的進一步健全。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克什克腾旗| 东阳市| 云浮市| 三穗县| 棋牌| 西平县| 托克托县| 永顺县| 察雅县| 凤翔县| 分宜县| 自贡市| 昌都县| 科技| 漠河县| 西平县| 老河口市| 射洪县| 正宁县| 铅山县| 耒阳市| 郴州市| 准格尔旗| 喀什市| 霍城县| 武安市| 高平市| 清苑县| 澎湖县| 贺兰县| 申扎县| 文山县| 台山市| 中牟县| 政和县| 兴城市| 高碑店市| 囊谦县| 阳谷县| 梨树县| 尼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