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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景觀設計;展示區;山水理念
1項目背景
項目位于四川東北部巴中市,該市在四川與陜西的交界地區,地處川陜兩省交界的大巴山系米倉山南麓。西部四大名城――成都、西安、重慶、武漢交匯輻射的腹心地帶。東鄰達州,南接南充,西抵廣元,北接陜西漢中,為川東北中心城市。全市轄區面積12301平方公里,轄巴州區、恩陽區、通江、南江、平昌二區三縣。
該項目規劃屬于南龕文化產業園的小連山片區。南龕片區是整體解決巴中城市經濟轉型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極佳區位,是巴中市發展第三產業帶動新興文化產業的重要布局。小連山片區作為該區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定位是康體養生。項目主打特色為生態文化產業功能,用地面積12kO。項目規劃結合區位及景觀地形條件,將規劃區劃分為四大功能區:商業片區、酒店片區、住宅組團和大景觀公園。本設計場地屬于該項目的商業片區展覽展示區,是整個項目初期展示的重要場所,本次設計范圍為該區展覽展示中心前廣場區域,總用地面積為7329平方米。
2“以山賦形,以水生動”的設計理念
(1)場地現狀。設計場地現狀視野開闊,視線良好,但因為整區屬于回填地段,所以在設計中應重視后期擋土墻修建之后所產生的高差變化。在景觀設計方案中重點應充分利用地形條件,創造區域內的良好視線通道,并注意擋土墻地平線與天際線接壤處的處理。場地區域視線開闊,市政道路較寬,造成內部空間過于空曠,無法形成較為集中明顯的整體景觀。因此,在場地上應設計一個在高度上由平地向三層展示中心建筑過渡的空間,并且該空間應必須具有一定主題及標志性。
(2)設計理念。我們的景觀設計理念――“以山賦形,以水生動”。展示中心景觀設計來自于創造一個從地面空間和展示中心建筑都能清晰可見的主題三角空間和流動的景觀韻律。廣場空間通過三角形平面及立面的設計,波浪形鋪裝圖案和趣味空間的設計,使整個景觀猶如旋律般有規律的變化。通過色彩和材質的對比,以及對景觀的有規律的安排,既強調了各個功能和空間的個性,又為展示中心賦予了鮮活的個性。
(3)設計原則。每個空間都有屬于自己無可取代的本質,而設計應充分考量空間的原生性,發掘每個空間的本質,避免制式化。在如此快速又不真實的年代,量身訂制的故鄉精神卷土重來,反映了你我心底的渴求,也勾勒出了一個新的,高品位的產業輪廓。本次方案強調景觀設計與場地、建筑的一致性,通過解讀建筑規劃和空間合理設計景觀,使之成為建筑的有機組成。在地勢上設計一定高差變化使景觀層次更加豐富,結合微地形,達到山水流動的效果。對不同主題的大小場地配以相應的空間形式,滿足不同年齡人的不同審美需求和活動場所。
3功能分區及景觀設計
住宅項目展示區銷售中心是房地產企業開發企業品牌、市場研究、產品設計等各方面能力與水平的集中體現,對房地產住宅項目開發尤其對于銷售環節的成功與否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整個項目的景觀設計無論是從人口到銷售中心,還是從銷售中心到各個觀賞主題空間中的每個細節,都是通過以山水為主題設計理念的多層次展開,其中軟景、硬景的結合設計,給了客戶全新的、良好的體驗感和心理預期。
場地根據功能及空間劃分為以下九個區:主入口空間、主題廣場空間、生態停車空間、趣味活動空間、主題休閑空間、展示中心入口空間、靜水觀賞空間、臺地休憩空間、親水空間。其中,水體面積為1091O、綠地面積為2286O、道路及廣場面積為3952O、設計地面停車位22個。
(1)主入口及主題廣場空間。主入口及主題廣場空間是本次方案重點,也是整個項目展示的核心。所以這個區域中的景觀設計采用了豐富、多樣的手法,加上各類景觀元素的夸張和拼貼,在較集中的空間內形成了鮮明的特色。主入口采用人行和車行分開設置的設計,保證了整個展示中心在銷售旺季的主要時間段內也能交通順暢。廣場是以“棲影”主題構架為核心而展開的硬質為主的空間,并采用燈光、霧噴相結合的設計方式,在較小的尺度內提供了最豐富的景觀感受。“棲影”主題構架是本次方案的一個創新,也是整個展示中心的亮點所在。整個構架采用鋼結構,表面噴紅色氟碳漆,構架頂面使用三角形鋁板切割,并在鋁板打孔,形成較好的光影效果,“棲影”的名字也由此而來,意為棲息在光影斑駁之中。廣場中鋪裝也是這個空間內重要的景觀構成元素,采用花崗巖和銹蝕鋼板作為主要鋪裝材料,并采用靈活的鋪裝方式,通過材料交接形成的線條,不僅使人群在戶外空間有明確的導向性,并賦予中心空間豐富的變化與線條感。
(2)趣味活動和主題休閑空間。整個項目旨在創造一個向公眾開放的展示區。通過開放的規劃結構、開敞的組團公共空間和室內外空間融合的方式,為各群體間的對話和交流提供了平臺和可能。趣味活動空間設計有波浪造型的綠籬和木平臺,配合沙池和景墻為兒童提供室外娛樂場所。主題休閑空間以多棱錐造型的立體結構為核心,并搭配林蔭坐凳廣場,為成人群體提供休閑和觀賞的場所。水景、鋪地、植物相互結合,運用材料、顏色、質感等細節來豐富區域內的視覺體驗。“以山賦形”是設計理念的一部分,將山的形式抽象為多棱錐,而在平面及立面上則抽象為三角幾何形式。如此,豐富了空間中的情趣與氣質,并能與場地內建筑密切銜接,使觀眾獲得深刻的視覺印象和心理意象。
(3)靜水觀賞和親水空間。硬質景觀能為使用者提供較為集中的休閑場所,而軟質景觀具有極大的多變性和不確定性,這就需要在設計中控制軟質景觀和硬質景觀的比例來確保最終建成效果。水是軟質景觀中活躍場地氛圍的重要景觀要素,展示區中設計靜水面空間,并結合擋土墻設計無邊界水池,大大增強了整個展示區的視覺效果與空間感受。靜水景觀在場地中不僅能作為獨立的界面而存在,還能營造強烈的設計形式語言與內在邏輯感,提供給使用者一種遠離城市喧囂的平靜的氛圍感。無邊界水池的木平臺上采用銹蝕鋼板作為立面材料,配合室外休閑座椅形成圍合空間,具備較強的體驗式感受,并能滿足人群的親水性心理感受。
【關鍵詞】 以人為本;蘇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原則。作為一種培養人、塑造人的社會實踐活動,“以人為本”無疑是高等教育必須堅持的首要原則,即高等教育應當堅持以人才培養為本,以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為本。
高等教育的一個特征就在于營造一種濃厚的人文精神、深厚的文化氣息來對大學生進行精神上的陶冶和提升,通過教師的人格示范、校園文化的熏陶、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教師對學生真心的愛來培養健全人格和富有人文精神的大學生。由此,以人為本觀念的貫徹落實,首先需要在教育管理當中落實和貫徹。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功利計算日益精密化和教育評價指標日益理性化,如何在教育管理實踐中依然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探索“以人為本”的具體實施途徑,是大學管理者需要思考的現實問題。
在教育發展的歷史長河里,前蘇聯著名教育學家蘇霍姆林斯基是一位擁有深厚人文精神的教育家,他在長期的教育管理實踐中,探索出了一套以人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重溫他的教育管理思想和方法并借鑒他的合理做法,對我們今天改進大學教育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意義。
一、“以人為本”理念是蘇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和靈魂
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促進每位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是蘇霍姆林斯基教育管理思想的核心和靈魂所在。他始終認為,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是一切跟教育相關活動的指導性原則,沒有任何其他的目的能夠超越這一根本目的。為此,教育管理的每一個環節,每一種方法的使用,每一個決策的執行都應該體現和蘊涵教育的因素,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蘇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管理思想既是對教育本質認識的必然結果,也是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人的必然途徑。
首先,對教育培養人、塑造人這一本質的自覺認識是其教育管理思想的理論基礎。蘇霍姆林斯基認為:“教育在廣義上說,就是精神上的不斷豐富、不斷更新的過程。無論對受教育者來說,還是對教育者來說,都是這樣。”[1]35他認為,教育本質上是學生在學校里接受各種精神影響,逐漸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質和人文素養的長期復雜過程。學生精神的成長具有長期性、綜合性、反復性的特點,而且學校內部存在著影響學生發展的多種因素、多個方向的教育力量,家庭、社會也會對學生的品質發生影響,這就迫切需要教育管理者通過管理整合校內外各種教育影響,形成方向一致的綜合教育影響力,促進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基于這種對教育本質的認識,蘇霍姆林斯基提出:教育管理者的任務,就是用教育思想引導“從校長到守門人”的全體教師員工,形成一股方向一致的教育力量來影響、促進每一個學生全面、和諧發展[2]16。
其次,管理育人是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人”的必然途徑。蘇霍姆林斯基認為教育的目標就是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人。這種全面、和諧發展,指的就是“創造個體的人的豐富性,把高尚的思想信念、道德品質、審美價值、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文明有機地結合起來。”[1]101-122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只有在教育過程中把學生的德育、智育、體育有機地結合起來,教育才會是最有效的,才能達到教育目的。為此,學校的管理者就要合理地布置各項教育任務,恰當地分配教育資源,整合各種不同的教育力量,使學校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培養任務和途徑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最后,制度本身蘊涵著影響學生人文精神和道德素質發展的因素使通過教育管理育人成為必要和可能。任何一種制度和規范的背后,都有一套價值觀念和文化在支撐著,因此,什么樣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什么樣的校園文化和價值觀念,并且會對制度當中人的行為習慣和思想方式產生影響。學校的管理者要充分認識到制度對學生產生的深遠影響,在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時不僅考慮到管理教師員工的需要,更要考慮到它對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影響作用。為此,真正的以學生發展為本,要求管理者在進行決策時,應當自覺地把如何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作為根本目標。蘇霍姆林斯基認識到了制度中和管理中蘊涵了育人的因素,他常常說:“我的使命,就是要使教師們在教育和教學的一些重要問題上保持一致的觀點、信念,即從教育教學的思想上加以引導,同時淡化行政上的領導。”[2]27-35
二、教育管理實踐中貫徹“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途徑
(一)對教師員工進行教育思想的引導,形成共同的教育理念
學生人文精神的培養和道德觀念的形成,是全體教師共同的目標和任務,有賴于每一位教師的關注和努力。學校領導的首要職責就是讓全體教師在各自的教育教學實踐中貫徹、蘊含思想道德教育,形成一股方向一致的教育合力。在教育管理實踐中,蘇霍姆林斯一直致力于對教師員工教育思想的引導,“使居于我這個校長工作首位的,不是事務性問題,而是教育問題。”[2]112他的具體管理方法有三個方面。
1.校領導深入教育教學一線,成為其他教師的表率。蘇霍姆林斯基認為:“一個好校長首先要成為一個好教師,精通教育學和掌握育人的技巧。”要成為一個好教師,要精通教育學和掌握育人的技巧,就非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進行探索不可。因此在擔任中學校長的十幾年里,他不僅肩負領導職務,還親自授課,參加學生的各項實踐活動。
在實踐中,他不是簡單地完成一個普通教師的教學任務,而是在不斷探索教育的方法和規律。他隨身攜帶著一個觀察記錄本,把自己觀察到的教育現象記錄下來并仔細分析總結,這實際上就是一種深入實際的教育研究。他在實踐中探索出的經驗既保證了他教育思想的有效推行,也鼓舞和激勵了其他教師,全校形成了一個自覺關心學生成長的良好氛圍。
2.定期舉辦教務會和報告會,形成全校教育合力。形成全校統一的教育思理念僅僅依靠校長的榜樣作用是不夠的,還應有長期有效的機制和行動來磨合和強化。蘇氏每月定期召開兩次教育教學討論會和報告會,為教師交流教育思想理念提供主要途徑。
教育討論會引導了每一位教師關注全校學生的身心發展,達到了師員工思想和交流教育經驗,以及形成方向一致的教育合力的目的。 “當每個學生親身感受到是許多教師在影響他,而且使他們每個人仿佛都在把自己的一份精神的力量注給他的情況下,教師集體才會成為一種教育力量。”[1]132-136
3.對教師進行個別的指導和幫助。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只有每位教師都在自己的教學教育領域滲透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教育,整個校園才會洋溢著濃厚的人文氣息。為此,對教師的個別指導就成了學校領導的重要任務。具體指導方法有兩個:
一是隨堂聽課。學校領導每天至少聽其他教師兩堂課。在聽課的基礎上與教師一道分析教學過程,提出建議。蘇霍姆林斯基總結說:“我不止一次地不得不為教師的一句話,甚至一絲微笑或者一瞥發怒的眼神跟他進行一個鐘頭、兩個鐘頭、三個鐘頭的談話。我只有成功地說服了教師,而且他也開始用實際工作證明他已心悅誠服的時候,我才認為完成了作為領導者的使命。”[2]28
二是關注教師的讀書情況及其對待科學的態度,營造一種尊重知識、尊重科學的精神氛圍。蘇霍姆林斯基說:“教師若不讀書,若沒有在書海中的精神生活,那么提高他的教育技能的一切措施就都失去了意義。”[1]252為此,蘇氏身先垂范,博覽群書。他還熱心地幫助其他教師讀書,一方面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建設學校圖書館,另一方面合理安排教學任務,給每位教師留下足夠的讀書時間。
(二)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在環境熏陶中滲透教育
家庭環境、學校環境、周圍的人際環境以及整個社會大環境,都對學生產生影響。學校的管理者應當通過管理營造一種良好的德育環境,以促進學生思想道德發展。在實踐中,他成功地優化了環境的影響作用,具體做法包括這樣幾個方面:
1.優化校內環境
蘇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視師生關系、班集體關系和諧以及校園環境的“人文化”,使校園成為對學生“有所誘導,有所啟示”的育人環境。
(1)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蘇霍姆林斯基認為,愛是教師教育藝術的基礎,沒有對學生的熱愛就沒有教育。他一再強調說:“要成為孩子的真正的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奉獻給他們。”
(2)培養健康向上的班集體,使學生之間形成相互學習、團結共進的良好人際關系。
(3)培養校園“人文化”環境,使靜態的、“物”的校園變為動態的、“情感化”的德育環境。
2.合理整合社會力量,搭建學校和社會良性互動的橋梁
學生將來都要走向社會。為此,學校不應當封閉式地進行教學和管理,而應當培養學生的“公民”精神,培養未來社會的合格建設者。為此,他把社會納入自己的教育體系,吸收社會環境中的有利因素,使其成為促進學生品德形成的力量,并利用社會環境中的不良影響,教會學生識別、抵制不良現象,從而提高社會適應力和免疫力。
他認為讓學生關心社會和服務社會是學校的職責,“從意識生活的最初幾步開始,就要把社會生活的博大世界、祖國的世界,為它的獨立、榮譽和強大而斗爭的世界展現在人的面前。”[1]161一方面,發揮社會的積極因素促進學生道德品質的發展。他經常開展有一定教育目的的“走出去”和“請進來”活動,邀請模范人物來校講學傳授經驗,并組織學生開展志愿者活動,支援周邊社區的建設。另外一方面,教會學生識別、抵制不良現象,在與不良現象的斗爭中發展道德品質。
三、關于當前高校教育管理中貫徹以人為本理念的幾點思考
當前,在理性化和功利主義影響深遠的現代社會,高校教育管理受到科層制、標準化的深刻影響,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高校教育管理偏離以人為本的軌道,走向功利化、實用化的歧途。如何一方面順應現代社會理性化、標準化對教育管理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能夠更好地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已經成為教育管理者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學習和借鑒蘇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管理思想和方法,會帶給我們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推進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模式,避免科層制行政管理的消極影響
我國現存的教育管理是一種比較典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具有學校組織分工明確、學校內部的紀律和制度嚴格、等級鮮明、理性化程度高、追求行政效率等特點[3]120-123。這種管理思想固然有其積極作用,但其一系列消極作用也不容忽視。如學校領導忙于瑣碎的行政事務,忙于處理復雜的人際關系,不能有效地在教育思想上進行有效引導;教師之間關系冷漠、上下級關系帶有官僚主義氣息、形式主義作風嚴重等缺陷。最為嚴重的負面影響是造成管理和教育的脫節,管理不能促進學生的發展,甚至阻礙學生身心的健康成長。針對這些現實問題,學校管理者首先需要在思想上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管理實踐當中破除對效率和功利目的的過分崇拜,自覺地反思自己的教育管理行為:能否將行政管理的體制簡單地照搬到學校管理中來?如何有效地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這樣的教育管理是否有違“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
從本質上說,高校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在于:教育是一種細致的育人活動,需要有教育者以高尚的人格和心靈對學生進行心靈的影響和品格的熏陶。教育的這一本質要求學校管理者權衡行政效率和人格、心靈影響二者之間的關系,始終以學生的身心發展為最終目標和評判標準,而不是單純地追求效率,追求教師利益的最大化。尤其應當指出的是,學生的成長不僅僅包括知識的增多和技能的培養,同時也包括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格的健全,而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格的健全更加需要人性化的管理、需要真誠的心靈交流。因此,必須積極轉變傳統的教育觀念,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管理觀念,建立一種以大學生身心發展為目的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新的教育管理模式,使學校管理更加人性化、更多地充滿愛、更多地滲透教育的因素。
(二)探索有效途徑,在教育管理中滲透教育因素
在現代社會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定和網絡環境的出現,社會分化日益深化和細化,人們的生活領域不斷拓寬,影響人們身心發展的因素日益復雜和多變。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單憑教學很難起到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的作用,因而迫切需要我們拓寬教育的途徑,運用綜合、系統的教育方法來增強教育效果,其中教育管理中滲透教育因素是一條重要的途徑。
蘇氏以他的理論和實踐證明了:學校的管理本身蘊涵著育人的因素和可能,而且必然會對學生身心發展產生影響。作為學校管理者,應當自覺地把管理作為育人的重要載體,做到管理育人。具體來說,需要達到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第一,提高學校領導運用管理載體進行教育的自覺性,在對教職員工、對教育教學的管理等方面都自覺地融入人文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第二,提高學校領導和教師員工的思想素質和教育意識,使其更主動地承擔起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格示范的職責;第三,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為思想道德教育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整合各種教育資源 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
現代社會下,社會環境日益復雜和多變,對人的影響作用日益增強。大學生身心發展尚未定型、自制力差,對新生事物敏感好奇,學校、家庭、社會、網絡虛擬環境等多種環境形成了對大學生的包圍圈,日益消解、弱化學校教育的積極影響力,構成了對大學教育的挑戰。為此,教育管理者必須探索優化環境影響的途徑和手段,發揮環境的積極作用,避免其消極影響。
利用學校管理的力量,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需要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創建良好的校園文化。校園文化和氛圍通過潛移默化的影響,會深深影響學生的身心發展。因此,學校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努力構建一種寬松、人性、富有特色的校園文化,在無形中促進學生的道德發展。二是加強與家庭的溝通和合作,形成一致的教育合力。學校應當通過各種管理機制,取得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協作,形成方向一致的教育力量。如和家庭商討每一位學生的發展計劃,創辦家長學校,統一家長的教育思想。三是趨利避害,通過學校管理適當地整合社會環境的影響。一方面,積極開展面向社會的道德教育實踐活動,如組織志愿者活動,在實踐中促進學生積極道德品質的養成;另一方面,利用管理的力量,把消極的社會影響因素限制在學校門外,以避免不利影;通過適當的途徑,教育學生如何識別、抵制不良現象,在斗爭中發展學生道德品質。
總之,以人為本是教育管理過程中必須堅持的理念,只有在教育管理實踐中不斷探索,才能達到高校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人的根本目的。
參考文獻
[1]王義高譯.蘇霍姆林斯基選集第1卷[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01.
原告:國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研究所(以下簡稱海水所)。
被告:牛自得,男,35歲,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工程技術研究院工程師。
第三人: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工程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石油院)。
第三人:王宗玉,男,55歲,石油院副總工程師兼材料室主任。
海水所主要從事從海水鹵水中提取鉀、溴、鎂鹽技術的研究和開發。該所自1980年開始對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方法進行研究,先后完成了“硫酸鎂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和“混合鹽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工藝技術的研制,并已獲國家發明專利。在上述技術的基礎上,海水所又進一步研究“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方法,在完成小試后形成了工藝方案。隨后,海水所對該工藝方案中的分離工藝環節又進行了浮選法、沉降法和旋流法三種分離方法的研究實驗。1992年8月,海水所將用浮選法用于“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方法申請了發明專利,但至今尚未獲得授權。
被告牛自得原為海水所研究人員,自1987年9月至1992年12月25日調離之前,在海水所主要從事制取硫酸鉀的研究工作,并作為主要研究人員之一參與了“混合鹽制取硫酸鉀”、“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92年12月25日,牛自得從海水所調入石油院。牛自得在調離前于12月21日向海水所出具保證書一份,保證對其在海水所期間所從事的上述研究工作中的有關技術、思路、數據和信息不使用,不對外擴散。
牛自得調入石油院之后,該院針對其專業和曾從事過的工作,在院材料室為其專門成立了“鉆遇資源綜合利用”課題組。1993年5月,牛自得研究完成了“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技術。石油院將該技術作為職務發明創造,于同月14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了名為“一種用苦鹵和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的發明專利,于1995年2月被授予發明專利,專利號93105556.3.專利文件中記載的發明人為牛自得、王宗玉。專利權利要求書中記載:“1.……光鹵石用水進行分解,得氯化鉀和光鹵石分解液,分解出澄清液后的沉降物加入礬母液采用物理方法進行硫酸鹽和氯化鈉的分離……。2.其特征在于分離蒸發濃縮所得的硫酸鹽和氯化鈉時,采用振蕩篩或旋流器進行物理分離。”
1995年10月,海水所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牛自得在本所工作期間,曾參加了“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等幾項發明創造的研制工作。其在調出本所時曾向本所出具了不侵犯本所“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方法之工藝技術”等內容的保證書。但其在調離本所僅5個月的時間就違背其保證,以其為主要發明人,以石油院為申請人,于1993年5月申報了“一種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的發明專利。牛自得的行為侵犯我所的權益;石油院從牛自得的侵權行為中獲得了不應得的榮譽和經濟利益。據此,請求將“一種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發明專利權判歸我所所有,判令牛自得向我所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判令牛自得和石油院賠償我所的經濟損失18萬元人民幣。
牛自得及石油院答辯稱:對牛自得的保證書不能理解為對其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所從事的本專業工作的限制。該保證書顯然違反法律規定。另外,牛自得調入石油院后,是協助石油院開展用鹵水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研究工作。石油院對該項目的研究、開發投入了大量人力、物料、財力,而且在該項目中采用了與海水所的科研成果及已申請專利的發明內容不同的工藝路線和條件,因此,石油院對該發明專利的申請及專利權的取得,都是合法的。對海水所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王宗玉述稱:其作為材料室主任,主持、指導了訟爭專利的開題計劃、報告的編寫工作,作為該課題組成員參加了實驗研究工作。在實驗過程中,本人提出了采用材料篩分中常用的振蕩篩來分離硫酸鎂、無水鉀鎂礬和氯化鈉三種物質的新工藝,并經實驗室小試取得了充分的試驗數據。據此,本人在訟爭發明專利中,對核心技術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作為專利發明人無可非議。海水所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應予駁回。
「審判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技術權益侵權糾紛受理了本案。1996年1月19日,海水所委托國家海洋局專利事務所函告中國專利局:“一種用苦鹵和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專利權屬糾紛已由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并附上了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復印件。專利局于同月25日收到該信函。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上述事實,還查明:王宗玉作為該發明專利的發明人之一,是因其擔任石油院材料室主任,對該發明的研制給予配合,參加了小試、中試。用振蕩篩分離混合鹽的方法在鹽化工行業中屬公知技術。王宗玉在訴前曾承認該發明的工藝方法及思路是牛自得提出的。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牛自得運用自己的思路完成的“一種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的研究成果,正是其在海水所期間從事的本職工作的范圍,并在海水所期間參與制取硫酸鉀的多種工藝方法的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技術數據、思路和信息。石油院以職務發明將該研究成果申報專利之日,距牛自得從海水所調出僅五個月時間,依有關規定,應確認牛自得在調離原單位不滿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屬職務發明,專利權應歸原單位享有。牛自得違反保證書中的保證,將“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技術”的有關思想等運用在該發明專利中,屬于侵權行為,牛自得對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王宗玉主張該專利技術中分離環節的篩分法是其獨立的構思,但本院查證的事實及其本人訴前的承認,均說明其在該專利的工藝技術中只負責組織工作和參與了一些輔工作,其主張對該專利技術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證據不足,其不是該專利的發明人。
石油院現持有的“一種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的專利權,是基于牛自得的侵權行為而獲得的,權利來源不合法,該專利權應為海水所持有。石油院強調該專利技術與海水所的科研成果及已經申請專利的技術的發明在內容上存在不同的工藝路線和工藝條件,但事實證明牛自得在海水所從事其本職工作時,已就沉降、旋流等物理分離方法參與了大量的實驗工作,并已取得相應的數據記錄,故石油院的此辯解不成立。
海水所要求牛自得和石油院賠償其經濟損失的請求,因證據不足,不予支持。石油院因申請該專利和維持專利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海水所如數給付。石油院對完成該專利所提供的物質條件,海水所應依法予以適當補償,但由于石油院對此未提供相應的證據,無法確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該院于1996年4月30日判決如下:
一、“一種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之專利權歸海水所持有。
二、海水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石油院因申請專利、維持專利權而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5175元。逾期不付按萬分之三計付賠償金。
三、牛自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在《中國海洋報》上刊登向海水所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聲明內容須經本院審查,逾期不執行由法院公告,公告費用由牛自得負擔。
四、駁回海水所的賠償請求。
判決后,牛自得、石油院、王宗玉均不服,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牛自得上訴稱其未違反保證書的保證,不應承擔賠禮道歉的責任,要求撤銷原判。石油院上訴稱,王宗玉對該專利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本院投入了大量人力、財力對該專利技術進行研究,專利權來源合法,要求撤銷原判。王宗玉上訴稱其對訟爭專利有創造性貢獻,應為該專利發明人之一,要求撤銷原判。
被上訴人海水所答辯表示同意原判。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以專利權屬及侵犯技術權益糾紛確定了上訴案由。二審審理期間,一名名叫“郭智忠”的請求人于1996年8月7日向中國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第93105556.3號“一種用鹵水和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發明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其理由是該專利不具有實用性,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要求。
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后,通知該專利持有人石油院進行意見陳述。石油院于1996年9月12日作出書面陳述如下:“請求人提供的對比文獻充足;請求人指出的我們的專利中存在的缺陷,發明人在實施中已經發現,我們服從復審委員會的決定。”牛自得、王宗玉于同月20日作出書面陳述如下:“我們在實際推廣中,確實發現了郭智忠先生提出的硫酸鎂漿中含有大量氯化鎂,不能與氯化鉀轉化生成軟鉀鎂礬,以及硫酸鎂在硫酸鹽乳液中沉降不下來的兩個嚴重缺陷。……此專利不具備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我們同意郭智忠宣布對此專利的專利權宣告無效的請求,撤銷此專利的專利權。”
1996年10月6日,專利復審委員會以“鑒于雙方當事人均認為該專利還存在致命缺陷,本合議組認為,權利要求中的技術方案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無實用性”和“專利復審委對雙方當事人均不反對的證據,可以不再查證,予以采納”為理由,作出了宣告第93105556.3號發明專利無效的決定。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對“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的研究,系牛自得在海水所就職期間的本職工作,并參與了采用沉降、旋流等物理分離方法的實驗研究,對篩分法亦有了解。其調離海水所僅五個月,就在石油院完成了“一種用苦鹵與氯化鉀取制硫酸鉀的方法”之發明創造,并由石油院以職務發明申請獲得發明專利權。該發明專利系牛自得在調離海水所不滿一年內作出的,且是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應屬職務發明,所獲專利權應由海水所持有。牛自得違反其在保證書中的承諾,將與“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技術”中的有關技術信息用于訟爭專利中,屬侵權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王宗玉稱其提出將篩分法用于訟爭專利的分離環節一節,因其未能提供有效的證據,不予認定。王宗玉在訟爭專利的研究中只負責組織及參與一些輔工作,故其要求確認對該專利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之主張,不予支持。石油院現持有的訟爭專利的專利權,是海水所享有的職務發明,且王宗玉對該專利未作出創造性貢獻,故石油院依法不應成為訟爭專利的專利權人。三上訴人上訴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證據不足,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原判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該院于1996年11月29日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996年12月13日,海水所向中國專利局遞交了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要求將第93105556.3號專利專利權人變更為海水所。中國專利局經審查認為手續合格,對此已公布在1997年2月19日第13卷第8號專利公告上。
海水所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于1996年10月6日作出的宣告第93105556.3號專利無效的決定,以該決定程序違法,確認該專利無效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為理由,于法定期間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該決定。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當事人因專利權發生糾紛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可以請求專利局中止有關程序。海水所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專利權屬糾紛后,即用書面形式告知專利局,并附有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書,專利復審委員會即已得知專利權屬糾紛已為法院受理的事實,本應中止其無效宣告審查程序,并有義務征詢海水所對該專利三性的意見和對無效宣告審查程序的意見,但其仍啟動無效宣告審查程序,而且由于石油院的原因,使海水所無從得知此事,并且對該專利是否具備專利性不作實質性審查,僅依據無效請求人和原專利權人的一致認可,即作出該專利無效的決定,這對海水所是不公平的,是違背專利法的立法宗旨的。同時,在該專利權的歸屬尚不明確情況下,專利復審委員會將這一特殊情況視為是一般情況,進而采用簡化的審查程序,是違背相關的審查原則和程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目之規定,該院于1997年3月19日判決如下:
撤銷中國專利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第93105556.3號專利無效宣告的決定,重新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
「評析
一、關于訟爭專利權的歸屬
牛自得在海水所工作期間,作為主要研究人員之一參與了該所“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研究工作。其在從海水所調至石油院的五個月時,研究完成了“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技術,由石油院向專利局申請并獲得了該項發明專利權。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調離人員在調動工作一年內作出的專利發明,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屬于原單位應享有的職務發明創造。所以,石油院以其名義申請并持有該項專利權,與上述法律規定相悖,此專利權應歸海水所持有。
王宗玉作為石油院材料室主任,在牛自得從事“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研究過程中,曾參與了項目的組織和研究的配合及有關實驗。但該項技術的構思與其無關。王宗玉所提出的使用振蕩篩分離混合鹽的方法是其對該項專利作出的實質性和創造性貢獻,因審理中查明該方法屬于鹽化工行業中的公知技術,其又不能提出其它相應證據證明,故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關于“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應當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規定,王宗玉不應是該項專利的發明人之一。
二、牛自得的行為是違約,還是侵權
一種意見認為,牛自得的行為是違約。理由是:牛自得調離海水所之前向海水所出具了保證書,保證對在海水所工作期間從事的“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研究所涉的有關技術、思路、數據和信息不使用。這是其向海水所允諾承擔的義務,且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也不違法,故牛自得在調離后應以允諾承擔的義務約束自己的行為。現其利用海水所的該科研成果,在石油院繼續從事同一內容的研究有違其允諾,其作法就屬違約行為。
另一種意見認為,牛自得的行為是侵權行為。其理由是:牛自得明知“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技術屬于海水所較成熟的科研成果,而故意在調到石油院后繼續從事該項目的研制,最終造成應由海水所享有的科研成果成為石油院持有的專利,這是對海水所應有權益的侵犯。一、二審法院采納了此種意見。
三、如何看待訴訟中出現的專利復審委員會啟動的無效宣告程序及其決定
首先,雖然該項專利以石油院名義申請和持有,但由于海水所已對該項專利權歸屬提起了訴訟并已由法院受理,故在法院作出終審裁判之前,該項專利的權屬處于不確定狀態,任何一方當事人均無權對涉及該項專利權的有關事務作出決定。石油院、牛自得及王宗玉不顧此事實,而在訴訟進行過程中同意無效申請人提出的該項專利權無效的申請,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表示服從裁決,均屬不當。
其次,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無效申請人的無效申請和石油院、牛自得、王宗玉的陳述意見,簡單地作出了宣告該項專利無效的決定,違反了有關程序。海水所在起訴后,已經函告專利局法院受理案件的事實,并附上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以資證明。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二、三款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有關當事人是可以請求專利局中止包括無效宣告程序在內的有關程序的。國家專利局1991年3月14日31號公告中對有關中止程序問題的規定,其中就包括了無效宣告程序的中止;《專利審查指南》中對請求中止的條件和范圍作了更詳盡的規定。專利復審委員會明知該專利權在訴訟中,卻違反其程序規定,不中止其無效宣告程序,進而作出無效宣告的決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再次,專利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發明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此規定說明,有關利害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對某項專利權是否有效得到最終的確認。本案審理尚未終結,專利權人沒有確認,如果終結本案審理,將會剝奪有關當事人可能有的上述權利。故二審法院繼續審理本案是合適的。
另外,二審法院確定本案案由為專利權屬和侵犯技術權益糾紛,是恰當的。
責任編輯按:本案在實體上和程序上遇到的問題,在審判實踐中是少見的,處理上具有相當的難度。但一、二審法院較好地把握了處理問題的關鍵所在和其機制,給我們提供了成功的經驗。
在實體上,本案的關鍵在于認定牛自得在調離海水所后的五個月時完成的研究成果是屬海水所還是屬石油院享有的職務發明創造。它直接決定著誰應是該項發明創造的申請專利權利人和申請被批準后的專利權持有人即專利權人。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認定該發明創造屬當事人調出前的原單位享有的職務發明創造應當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即該發明創造是當事人在調動工作后一年內作出的。牛自得的發明創造在調動工作后五個月就作出了,符合此時間條件的要求。二是實質條件,即該發明創造應是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牛自得在原單位即海水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是從事從海水鹵水中制取硫酸鉀的研究工作,其并作為主要研究人員之一參與了“混合鹽制取硫酸鉀”、“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等具體項目的研究工作,可以說這些項目屬海水所分配的任務。牛自得調離后,在石油院首先承擔和分配的工作任務就是“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工藝技術研究,因此,牛自得在該項目上的發明創造,就不僅是與其在海水所承擔的本職工作及海水所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而且是與原工作及任務相同范圍內的發明創造。同時,該發明創造作為發明專利的技術主要特征在于“采用振蕩篩或旋流器進行物理分離”,即篩分法和旋流法的工藝技術,而這些工藝技術,正是牛自得在海水所從事“用苦鹵與氯化鉀制取硫酸鉀的方法”的研究時實驗、研究和了解的對象,因此,可以說牛自得在石油院從事的研究是原研究項目的繼續,或者說是處在了同一研究項目的出成果階段。這種狀況,就不僅在表面上符合了實質條件的淺層次要求,而且在實際內容上符合了實質條件的深層次要求。這樣,海水所作為牛自得的原單位享有牛自得調出后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此結論得出后,還不能得出訟爭專利權應歸海水所持有的結論,因為該發明專利授權確認的發明人有兩個,一是牛自得,二是王宗玉,王宗玉是石油院的職工,作為發明人不發生牛自得的上述問題。如果王宗玉作為發明人的身份不容否認,則其所在單位石油院將可以其發明創造部分屬職務發明創造為理由,主張在該專利權中之應有權利,即石油院有權主張訟爭專利應與海水所共同持有。因此,在海水所主張訟爭專利應歸其獨家持有的情況下,必須認定王宗玉是否能成為訟爭專利的發明人之一。由于王宗玉在該項發明創造中所參與的只是一些組織和輔工作,沒有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故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其發明人的身份就不能具備。訟爭專利的發明人就只有牛自得一人。這樣,海水所主張獨家持有訟爭專利權,就完全成立。
由于訟爭專利權在訴訟前已經為石油院依法定形式獲得并持有,故海水所提出其權利歸屬爭議,即在海水所與石油院之間發生專利權歸屬確權實體法律關系,石油院應是該關系及爭議的對方當事人。而牛自得違約也好、侵權也好,僅是造成該權屬爭議發生的原因和解決權屬歸屬的前提所在,故在本案以確認權屬歸屬為基本目標前提下,石油院應是本案直接被告,而不應是第三人。
在程序上,本案的關鍵在訴訟進行過程中,發生了案外人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訟爭專利無效的申請,并為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的情況。據此,是法院應中止訴訟程序,還是專利復審委員會應中止專利無效宣告程序。
關鍵詞:河道;水利;生態建設;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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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題的提出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東北部,杭嘉湖平原東端,長江三角洲南翼,位于東經121°16′和北緯30°35′。南臨杭州灣,東北及東部與上海市金山區交界,西與嘉興市南湖區接壤,西南與海鹽縣為鄰,西北與嘉善縣相接,土地總面積537km2。
平湖市屬太湖水系,是典型的江南水鄉。境內河流眾多,水網密布,水域類型為河流與湖泊,河流總長2259km,受黃浦江潮汐頂托,全市河道均有不同程度的感潮性,以西北部尤為明顯。市域范圍內的河道大部分為散布于農村的平原河道,其特點為集水面積、年徑流量小。平湖市多年平均水位0.86m(1985國家高程基準,下同),多年平均最高水位1.77m,多年平均最低水位0.18m。
由于平湖市河道護岸、生態護坡等工程建設滯后,加上常年受雨水、船行波沖刷及人為因素等影響,岸坡水土流失較大,部分河道存在淤積現象,引起過水斷面縮小,導致水域的蓄滯能力和引排水能力降低。
2傳統護岸型式分析
傳統的護岸型式只考慮工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故多采用漿砌石、干砌石、混凝土等材料修筑硬質護岸,隔斷了水生生態系統和陸地生態系統之間的聯系,導致河流失去原本完整的結構和作為生態廊道的功能,進而影響到整個生態系統的穩定,不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水土保持。傳統的護岸型式在外觀上較為單調生硬,“白化”、“硬化”嚴重,多數情況下與周邊的景觀不協調,與目前注重保護生態環境的發展趨勢相違背。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思想觀念的改變,河道建設已逐漸進入人們的生活,河道建設不僅要滿足自身的功能外,還應具有生態、休憩、景觀等要求。因此,做好河道的生態護岸工作為實現碧水藍天、綠樹夾岸、魚蝦洄游的河道生態景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生態護岸概念
生態(Eco-)一詞源于古希臘字,意思是指家或者我們的環境。簡單的說,生態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狀態,以及它們之間和它與環境之間環環相扣的關系。現在,“生態”一詞涉及的范疇越來越廣,人們常常用“生態”來定義許多美好的事物,如健康的、美的、和諧的等事物均可冠以“生態”修飾。
生態護岸指的是利用植物措施或植物與工程措施相結合,對河道坡面進行防護的一種新型護岸型式。旨在創造良好的生物生存環境、以及綠色的自然景觀,同時具有一定強度、安全性和耐久性,滿足水利和行洪需要,即生態護岸集防洪效應、生態效應、景觀效應和自凈效應于一體。
4生態護岸研究和探討
在平原河道中,生態護岸功能(效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工程效益、生態效益。首先,行洪、排澇功能是生態護岸的基本屬性,要保證岸坡的穩定性、耐久性,以及防止岸坡的水土流失;其次,生態護岸是個開放式的系統,是陸地和水體之間物質、能量、信息等溝通和交流的橋梁與紐帶,護岸自身的生物之間也存在著復雜的食物鏈關系,是一個循環的、有生命的體系。
護岸材料的選擇是護岸實現生態化的重要步驟,且護岸工程具有用材量大的特征,所以,生態護岸的用材的生態影響是不可忽視的。鑒于平湖市河道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河道特征采用不同的生態護岸型式,以滿足河道的綜合運行要求。
4.1 固土植物護坡
即利用根系發達的植物進行固土護坡,既可起到防止水土流失作用,又可以滿足生態環境修復需要,同時還可以人造景觀。根據河道不同的水位采用不同的植物,如常水位下可選擇種植水蔥、蘆葦等水生植物,對凈化水質非常有利;在坡上種植香樟、廣玉蘭、紅葉李、紫薇等喬灌木,構造沿河林帶,為動植物的生長提供良好的環境。
該型式適用于護坡角度小、流速平緩、防洪需求低等河道。該護岸對坡岸平衡生態體系影響較小,自然融合能力較強,完整的保留了陸地與河流的物質、能量、信息等交換能力,也為多種物種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棲息地。
4.2 排樁護坡,零置景觀石
以緊密的杉木排樁代替傳統的塊石擋墻來護坡固土,杉木樁頂露出水面20cm左右,在坡上零星拋擲景觀石(黃石、太湖石、卵石等)。通過植被與木樁、景觀石相結合,使坡面既有一定的防洪能力,又為植物生長提供了適宜的基質,岸坡的穩定性和抗沖刷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該型式施工工藝簡單、方便,速度快,而且避免了土方大開挖及圍堰問題。加上排樁后種植各種固土植物,視覺上得到了很大的享受,比較適宜布置在公園、廣場、社區集聚點等場所。
4.3 生態孔護岸
該型式采用干壘成墻,允許水透過擋土墻,有效降低了擋土結構后水壓力作用。同時設置有效孔徑滿足植物根系生長,其具有很好的保土、附土、滯土能力,能適應植物生長。通過植物的覆蓋作用可以為河流生物提供良好的棲息環境;植物還可起到凈化水質的作用。
該型式較適用于農村坡度小、流速平緩、防洪需求低的河道。通過生態預制塊的建設,在坡面上結合草、灌木的實施,可有效地消截、攔截了污染物。
4.4 魚巢護岸
該型式采用干壘成墻,允許水透過擋土墻,有效降低了擋土結構后水壓力作用。同時利用擋墻外河水與擋墻內地下水交換,提高了河道、渠道的自凈能力,是保持生態環境的良好擋土墻結構。同時設置有效孔徑(生態窩)滿足小型魚、蝦類隱蔽和棲息、繁衍,水生動物的生存空間變大了,加上兩岸新設的多層次綠化帶,逐漸形成了良性的河流生物鏈。
該型式對基礎要求不是很高,可以承受一定的位移與沉降,可以在一定的松軟地基上應用。該型式施工時無需砂漿混凝土,可以大幅度提高施工速度,縮短建設工期。
5結語
生態護岸是現階段及將來護岸工作的發展趨勢和新要求,同時也是預示著我們水利工程建設發展到“要還自然于河道”的一個重要歷史階段。在大力提倡崇尚自然、重塑生態河道的工程中,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在越來越多的河道護岸工程建設中被要求,做到既要滿足行洪防洪的最基本需要,又要盡可能地從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處理河道護岸工作。同時,在生態護岸建設中要盡快地融入一些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的設計理念,要用生態的手段來解決生態的問題,在護岸的建設當中要切實落實和體現可持續性發展的生態理念。在推廣生態護岸技術的過程中,使得河流重現清澈見底、魚蝦洄游、水草茂盛的自然生態之美,從真正意義上實現“人、經濟、社會、環境”這一復合生態系統的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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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壩安全監測;時空;運行管理;網絡?
眾所周知,大壩是一種特殊建筑物,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如下3個方面:①投資及效益的巨大和失事后造成災難的嚴重性;②結構、邊界條件及運行環境的復雜性;③設計、施工、運行維護的經驗性、不確定性和涉及內容的廣泛性。以上特殊性說明了要準確了解大壩工作性態,只能通過大壩安全監測來實現,同時也說明了大壩安全監測的重要性。事實上,大壩安全監測已受到人們的廣泛重視,我國已先后頒布了差阻式儀器標準及監測儀器系列型譜、《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實施細則》、《混凝大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土石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等,同時,國際大壩會議也多次討論過大壩安全問題[1]。
大壩安全監測是人們了解大壩運行性態和安全狀況的有效手段。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管理水平的提高及人們觀念的轉變,大壩安全監測的內涵也進一步加深。為此,筆者從分析影響大壩安全的因素入手,對大壩安全監測的若干問題進行探討。
1影響大壩安全的因素
影響大壩安全的因素很多,據國際大壩會議“關于水壩和水庫惡化”小組委員會記錄的1 100座大壩失事實例,從1950年至1975年大壩失事的概率和成因分析中得出大壩失事的頻率和成因分別為:30%是由于設計洪水位偏低和泄洪設備失靈引起洪水漫頂而失事;27%是由于地質條件復雜,基礎失穩和意外結構事故;20%是由于地下滲漏引起揚壓力過高、滲流量增大、滲透坡降過大引起;11%是由于大壩老化、建筑材料變質(開裂、侵蝕和風化)以及施工質量等原因;12%是不同的特有原因所致。
通過上面的數值可以作如下分析:大壩失事的原因很多、涉及范圍也很廣,但大致可以分成3類。第一類是由設計、施工和自然因素引起,它沒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而是一旦大壩建成就已確定了的,如設計洪水位偏低、混凝土標號過低、未考慮地震荷載等;第二類是在運行、管理過程中逐步形成的,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發展過程,如沖刷、浸蝕、混凝土的老化、金屬結構的銹蝕等;第三類是上述兩種混合情況,即設計、施工中的不完善在運行中得不到改正,或者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和運行管理的不力使設計、施工中的隱患發展為破壞。就目前而言,大壩安全監測主要是針對后兩種情況。下面將從設計、施工、運行維護3個階段來討論,著重強調目前大壩安全監測容易忽視的一些方面。
1.1設計階段
眾所周知,在設計階段,壩址的確定決定了地形、地質、地震發生頻率及水文條件等;樞紐的總體布置、壩型及結構、材料選擇和分區、水文資料的收集及洪水演算、地質勘探等都將影響大壩的安全。1980年6月19日,烏江渡水庫泄洪水霧引起開關站出線相間短路跳閘、引出線燒斷、工地停電,類似情況1980年6月23日在黃龍灘、1986年9月3日在白山等也曾發生。以上事故的發生引起工地停電和泄洪閘門不能開啟的嚴重后果,均是由于整體布置不合理,對泄洪水霧飄移危害認識不夠所致。喀什一級大壩位于高地震烈度區,粘土斜墻壩的抗震性能差,而設計又將防滲膜放在斜墻下游側,形成潛在的最薄弱滑裂面,因而在1985年大地震時,迎水面滑落庫中,其原因是壩體結構設計不合理。綜上所述,大壩的許多安全隱患是由設計階段留下的,特別是水文計算及地質勘探和處理兩個方面,如紀村壩基紅層問題,前期勘探工作不夠是重要原因之一[2]。
1.2施工階段
施工階段能否貫徹設計意圖、確保施工質量,特別是有效解決施工中發現的新問題是確保大壩安全的關鍵因素之一,如混凝土壩的溫控措施、土石壩的碾壓及防滲排水結構的施工、有關泄洪建筑物的機電安裝等都將直接影響大壩的安全。喀什一級大壩在1982年施工中,其壩體及防滲墻都未進行碾壓,致使密實度降低,在強震時容易液化和沉陷,這也是1985年地震時引起大壩整體破壞原因之一。
1.3運行管理
運行管理涉及水庫調度、大壩及附屬機電設施檢查、監測手段及資料分析方法、大壩安全狀況評價等,其中每一環節都事關大壩的安全。。佛子嶺大壩1969年發生的漫頂事故,其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盲目追求灌溉效益,汛期不適當地抬高運行水位所致;陳村大壩出現的105 m高程水平裂縫與大壩長期遭遇高溫低水位運行工況有關[3];佛子嶺、磨子潭和溝后水庫等在泄洪閘門開啟的關鍵時刻都出現了電源中斷這一嚴重問題,說明了備用電源及汛前檢查有關泄洪設備(施)的重要性,更不用說對大壩進行全面的巡視檢查、儀器監測和及時的資料分析了。這里還要強調的一點就是聯合調度問題,在梯級水庫調度中這一點顯得特別重要,如石漫灘水庫潰壩與上游的元門水庫潰壩是密不可分的。
2大壩安全監測的目的和意義
眾所周知,大壩安全監測有校核設計、改進施工和評價大壩安全狀況的作用,且重在評價大壩安全。筆者認為,大壩安全監測的淺層意義是為了人們準確掌握大壩性態;深層意義則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工程效益、節約工程投資。大壩安全監測不僅是為了被監測壩的安全評估,還要有利于其他大壩包括待建壩的安全評估。
3大壩安全監測的新內涵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影響大壩安全的因素很多(壩址選擇、樞紐布置、壩體結構、材料特性、水庫調度等)、時間跨度大(從設計施工到運行管理);大壩安全監測的目的是為了在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發揮工程效益。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們觀念的變化,實現大壩安全監測的手段和目的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變化,筆者認為可從如下幾方面進行理解。
3.1監測范圍和內容
規范[4][5]規定“大壩安全監測范圍,包括壩體、壩基、壩肩,以及對大壩安全有重大影響的近壩區岸坡和其它與大壩安全有直接關系的建筑物和設備”。眾所周知,瓦依昂(Vajont)拱壩就是由于庫區發生大滑坡引起了潰壩;1961年3月6日,我國柘溪水電廠首次蓄水時,在大壩上游右岸1.55 km處也曾發生大滑坡;佐齊爾拱壩1978年12月份發現拱冠向上游移動的原因就是因為離壩1.5 km的地方在比壩低320 m處開挖了一條排放地下水的隧洞所致。可見,關系大壩安全的因素存在的范圍大,包括的內容多,如泄洪設備及電源的可靠性、梯級水庫的運行及大壩安全狀況、下游沖刷及上游淤積、周邊范圍內大的施工特別是地下施工爆破等。
大壩安全監測的范圍應根據壩址、樞紐布置、壩高、庫容、投資及失事后果等進行確定,根據具體情況由壩體、壩基推廣到庫區及梯級水庫大壩,大壩安全監測的時間應從設計時開始直至運行管理,大壩安全監測的內容不僅是壩體結構及地質狀況,還應包括輔助機電設備及泄洪消能建筑物等。
3.2大壩安全監測的針對性
大壩安全監測是針對具體大壩的具體時期作出的,一定要有鮮明的針對性。
(1)時間上的針對性。
由于大壩施工期、初次蓄水期和大壩老化期是大壩安全容易出現問題的時期,因此在前一個階段監測的重點應是設計參數的復核和施工質量的檢驗,而后者則應是針對材料老化[7]和設計復核進
行。 大壩的破壞機理研究至今還是一個薄弱環節,關鍵是原型破壞試驗作不了,因此,加強對潰壩的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要求大壩安全監測系統在關鍵時候能發揮作用,能得到關鍵數據;
(2)空間結構上的針對性。
針對具體的壩址、壩型和結構有針對性地加強監測,如針對面板堆石壩面板與趾板之間的防滲、碾壓混凝土壩的層間結構、高強震地區均質土壩的液化、薄拱壩壩肩的穩定、破碎地基及深覆蓋層上筑壩的基礎處理及防滲、多泥沙河流的泥沙淤積、庫岸高邊坡的穩定等。由于總體布置不合理,泄洪水霧有可能引起跳閘等問題,應注意對霧化的監測和汛期對備用電源的檢查等。再者,大壩監測應和大壩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互相補充,特別是在設計中運用新結構、新方法、新材料,施工時發現新的地質構造和地質條件。運行遇到不利工況時,大壩安全監測理應成為檢驗設計、施工及運行效果的必要手段,從而為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以確保大壩安全創造條件。
3.3監測手段和方法
大壩安全監測包括巡視檢查和儀器監測[4],筆者認為巡視檢查和儀器監測是分不開的。前者也要盡可能的利用當今的先進儀器和技術對大壩特別是隱患進行檢查,以便作到早發現早處理,如土石壩的洞穴、暗縫、軟弱夾層等很難通過簡單的人工檢查發現,因此,必須借用高密度電阻率法、中間梯度法、瞬態面波法等進行檢查[6],從而完成對其定位及嚴重程度的判定。人工巡查和儀器監測分不開的另一條原因是由于大壩的特殊性和目前儀器監測的水平所決定的。大壩邊界條件和工作環境較為復雜,同時,由于材料的非線性(特別是土石壩),從而使監測的難度增大;另一方面,目前儀器監測還只能作到“點(小范圍)監測”,如測縫計只能發現通過測點的裂(接)縫開度的變化,而不能發現測點以外裂(接)縫開度的變化;變形(滲流)測點監測到的是壩體(基)綜合反應,因而難以進行具體情況的原因分析。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監測手段和方法必須多樣化,即將各種監測手段和方法[4][5]結合起來,將定性和定量監測結合起來,如將傳統的變形、滲流、應力應變及溫度監測同面波法、彩色電視、超聲波、CT、水質分析等結合起來。隨著科技水平的發展,一種真正的“分布式測量系統”——光纖測量系統即將面世,水科院、國電公司成都院等單位已對此作了大量的研究,也曾在三峽作過試驗。該系統將光纖既作為傳感部件,又作為信號傳輸部件埋設于壩體中,使每一根光纖成為大壩的神經,感受大壩性態的變化并具體定位,從而使監測走向立體和全方位。
目前,自動化系統還存在費用高、可靠性難以保證、監測項目不全、安裝調試困難、實時化程度低等問題,筆者認為一種費用低、安裝調試簡單、易維護、可以進行大范圍監測、實時性高的系統才是發展方向。同時,監測方法、監測量的變化(如由標量到矢量、由數值分析到圖象分析)必將導致分析方法的變化。
3.4大壩安全監測的網絡化、智能化、效益化
在過去的許多年中,人們總是將觀測資料交由專職單位去分析,這樣做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不利于及時有效地掌握大壩性態和進行最優的運行調度。同時,一般單位的資料分析總是在建立數學模型(特別是統計模型)的基礎上,缺乏與具體大壩的聯系及與設計標準(穩定、強度)的比較,也不利于監測技術的提高。近期,一些單位在專家系統、人工智能及決策支持系統開發中,直接將監測資料(如庫水位、溫度、應力、揚壓力等)與設計標準(穩定、強度)對照起來用于壩體強度及穩定校核是一種很好的思路。但是,目前的大壩安全監測自動化水平多數還停留在部分監測項目數據的自動采集上,難以滿足實際需要。事實上單憑監控指標來判別大壩安全是不完善的,因為目前的監控指標主要依靠經驗和理論計算確定。前者人為因素大,后者由于計算理論、數學模型和邊界條件的假定,誤差也較大,實際應用也值得商榷。如對于土石壩,當上游庫水位驟降時測壓管水位不會超過監控指標,但此時上游壩體有可能失穩。我國自1987年開始的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鑒定),是對大壩結構性態和安全狀況的全面檢查和評價,已得到廣大科技人員認可,實踐證明是有效的。它就是根據設計復核、壩基隱患、壩體穩定、泄洪消能、庫區淤積及近壩庫岸滑坡等方面對大壩安全進行評價。因此,大壩安全評估軟件應與大壩安全定檢內容相適應,應用專家系統和決策支持系統將大壩安全定檢的成功經驗和監測資料分析的有效方法結合起來,在此基礎上實現與大壩監測數據采集系統、閘門監控系統、水庫自動調度系統、水雨情測報系統的有機結合,將大壩安全作為約束條件,效益的最大化作為目標函數才能適應用戶和時代的需要。
? 最近,國家防總在建立全國防汛決策支持系統中將大壩安全監測(工情監測)作為整個系統的一個部分,從而突出水庫運行以效益為中心,大壩安全是約束條件的觀點。另一方面,在大壩失事或事故中,洪水漫頂占了相當大的比例。試想:如果大壩某些性態異常或閘門起閉機損壞,而又不知近期洪水情況,如何在洪水到來時確保大壩安全?同時,運行也會影響大壩安全,如陳村大壩105 m高程裂縫的出現及發展與不正確的運行方式有關;碧口大壩1995年也因泥沙淤積在較短的時間內將排沙洞口淤堵,威脅了電站安全。故為充分發揮水庫效益,確保大壩安全,必須盡可能將流域水情、梯級水庫調度情況及洪水預報、大壩安全監測和本水庫運行調度結合起來。
另一方面,目前自動監測系統的數據采集軟件均有巡測和選測功能,為適應“無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要求,設置自動進行巡測、在線診斷、自動報警是對系統的必然要求。由于許多測值超差均由于自動化系統本身引起,故筆者建議在數據采集軟件中應增如下功能:即當某測值或其變化速率超過正常范圍時,系統應立即對該測點進行多次重復測量或自動加密測次,以方便系統維護和資料分析。
/!/隨著信息化的推廣,大壩安全監測應主動適應時代要求,走向網絡化、智能化,采用網絡數據庫、INTERNET/INTRANET技術,建立全國的大壩安全監測信息網是時代的要求。
4結語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大壩安全監測實際上是一種管理,包括信息采集、處理、結論的得出、措施的制定、信息的反饋,其根本目的是為了工程效益。綜合起來可以得出如下幾點:
(1)大壩安全監測范圍空間上應包括梯級水庫;時間上應從設計開始。大壩安全監測內容應包括與大壩安全有關的泄洪及機電設備;
(2)大壩安全監測應與氣象、水情、洪水預報及水庫調度結合起來,使之成為水庫運行調度決策支持系統的一部分,真正為工程效益的最大化服務;
(3)大壩安全監測應將大壩安全評估與設計標準、設計參數(如安全系數,可靠度指標)等指標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大壩安全定檢的成功經驗和方法,從而易于理解、掌握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