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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固定資產投資的跟蹤審計均是以審計情況通報的形式將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被審計單位進行及時通報,努力將所有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不出現某些小問題的進一步擴大,尤其是極力倡導投資跟蹤審計的早期介入,普遍認為越早介入則會產生越好的審計效果。然而,由于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的時間介入點有些模糊,甚至地方政府為追求經濟增長而出現的行政干預等原因,往往會導致投資跟蹤審計的成果難以得到有效體現。
2加強基層審計機關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的對策探討
2.1完善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監督制度,依法履行跟蹤審計監督職能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社會的不斷進步,國家對于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逐漸提高,審計工作尤其是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工作開展的好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國家的戰略計劃的制定與推行。跟蹤審計就是通過對工程項目進行事前、事中工程建設情況的審計跟進來完善項目的相關管理機制,對項目建設管理、工程施工、監理及資金使用等工作進行特定的審查監督,進而督促相關項目實施按照國家的規章制度執行,加強基層審計機關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首先要依法履行跟蹤審計監督職能,并健全相應的跟蹤審計監督制度來保證職能的有效執行和實施。特別是地方政府要制定相應制度,建立各部門協調配合聯動機制,強化審計監督職能。基層審計機關對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工作需要站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平臺立場上來進行,從而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
2.2建立多元化的跟蹤審計模式,分階段開展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工作項目建設規模、建設類型、建設周期以及項目建設要求和目標具有多樣性,這些項目建設要素在一定程度上都會影響到項目的跟蹤審計工作,針對不同建設項目存在一定差異性的狀況,必然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跟蹤審計模式,以便于有效地適應不同建設項目審計工作的需求。同時,多元化的跟蹤審計模式以及分階段開展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工作,有效地貫穿于項目建設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固定資產投資跟蹤審計工作的持續性與連貫性,同時有利于跟蹤審計工作與項目建設保持同步,依照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政策和法規,準確及時地對于固定資產項目投資進行科學的審查。
關鍵詞:跟蹤審計 微跟蹤 審計模式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 A
一、“微跟蹤”的背景
“微跟蹤”模式是相對于傳統全過程駐點跟蹤而言的,它可以更形象地被描述為跟蹤審計的“游擊戰術”――通過對項目建設的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進行定期、不定期、點水式和拉網式的“飛行”取證,將現場記錄的文字、圖像、聲音和視頻資料利用手機客戶端實時上傳至公共云端,再利用PC客戶端資源共享(本文使用“百度云”服務),實現“現場審計人員”、“跟蹤審計結算審計”的無縫銜接。“微跟蹤”模式給審計機關在現有客觀條件下,如何統籌人員和時間,更好的開展跟蹤審計工作提供了一個選擇,它讓跟蹤審計變得輕松靈活,更有價值也更實用。
二、“微跟蹤”的對象
“微跟蹤”模式可穿插于全過程駐點跟蹤審計之中,與之相比,“微跟蹤”模式具有靈活機動、隨性突擊、資源共享等特點。因此,當我們不必要或者不便開展全過程駐點跟蹤審計,或者全過程跟蹤審計效果不理想時,可考慮“微跟蹤”模式。
目前,大多數基層審計機關不具備配備專職跟蹤審計人員的條件,面對不得不開展跟蹤審計的項目,常規做法是委托咨詢機構進行,因為不是直接參與,最終效果往往并不十分理想,跟蹤審計的成效與現場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水準密切相關,存在很大的審計風險。在實踐中我們發現,以下三種情況適合開展“微跟蹤”審計:一是對專業復雜、體量較大、工期較長、必須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項目,可穿行“微跟蹤”,以便實時了解項目建設動態;二是對體量較小、工期較短,不需要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項目,可將此類項目按片區分類后,多個跟蹤審計小組同時開展“微跟蹤”審計,以縮短審計時間,減少人員、精力的投入;三是對項目建設管理紊亂不佳的工程,使用“微跟蹤”模式,可以達到突擊檢查以規范工程管理的效果。
三、“微跟蹤”的方式
(一)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
對于工程建設的重要工序,比如道路工程的結構層厚度,建筑工程的鋼筋布置等對工程安全、質量、造價影響較大的關鍵節點,必須根據進度計劃,提前通知,定期開展跟蹤審計工作;同時,為了在建設過程中及時準確發現問題,已達到以審促改的目的,進行不定期跟蹤審計也尤為必要,審計人員利用空閑時間,不事先通知,進行突擊性跟蹤,往往能夠看到真實的現場狀況,同時也能給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包括委托的駐地跟蹤審計單位一個心理的威懾作用,以督促他們各盡其責,隨時準備迎接突擊跟蹤。
(二)點水式和拉網式相結合
“微跟蹤”的初衷是解決人員和時間的問題,因此,項目跟蹤必須有所側重:對于重點項目,可采取“點水式”,通過高頻率、有重點、有目的開展跟蹤審計,做到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和關鍵節點可控;對于非重點項目,則可采取“拉網式”,審計人員可以將多個項目按片區分類,串聯起來,規劃好跟蹤線路,多組同步開展,在每個項目不多做停留,記錄好現場后就趕赴下一項目,通過有計劃的組織,集中開展,跟蹤審計人員可以利用有限的時間基本把握各項目的建設狀態。
四、“微跟蹤”的方法
(一)“飛行”取證
“飛行”取證用來形容“微跟蹤”的過程是極為形象的,跟蹤審計人員就是一名名優秀的飛行員,需要事先規劃好自己的航線,通過分析沿途“航空港”的布局、大小等因素以確定是否停靠以及停靠的時間,這種飛行可以是定期、不定期的、可以是點水式的,也可以是拉網式的,通過“飛行”取證,既可以真實了解現場,獲取第一手資料,也可以實現對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以及駐地跟蹤審計單位的監督,從而達到跟蹤審計的目的。
(二)“百度云”服務
云端存儲、資源共享是“微跟蹤”模式的另一張名片,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對現場隱蔽工程利用手機拍照、攝像、錄音等功能,將現場情況記錄下來,同時配以必要的備注,利用“百度云”手機客戶端資料上傳功能,將存儲在手機中的現場資料分類型、按項目實時上傳至云端;其他審計人員隨時隨地在計算機上使用公共百度賬號登錄“百度云”網盤,根據審計需要,查閱、管理現場跟蹤審計人員實時上傳的照片、視頻、錄音、文字等資料。
利用“百度云”服務免費的傳輸和存儲功能,可以實現同時、多人、異地將現場資料按項目、分類型實時上傳“百度云”網盤,達到云端存儲,實時更新的目的,避免了多人跟蹤,不連續、資料零散、遺失的現象;跟蹤審計過程中及結算審計時各專業審計人員均可同時使用公共百度賬號登陸云端,隨時隨地在手機或計算機上調閱云端資料,實現資源共享,互不干擾的目的,保證了項目現場資料的完整性,跟蹤、結算審計過程的連續性,從而確保審計工作的高質高效。
五、“微跟蹤”存在的問題
(一)使用對象的局限性
一個項目的建設周期,從立項到竣工驗收,涉及的環節很多;不同類型的項目,涉及的專業也是多樣的。因此,在開展跟蹤審計過程中,“微跟蹤”模式往往會顯得力不從心,鞭長莫及,尤其面對專業復雜、設計粗糙、變更較多的項目,更是顯得無用武之地,因此,“微跟蹤”模式代替不了傳統全過程跟蹤審計,更多的是對后者的輔助與補充。
(二)發揮功能的局限性
關鍵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造價控制;內容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竣工結算等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活動和固定資產形成過程中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維護國家、業主及相關單位的合法權益,有效控制和如實反映工程造價,促進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投資效益。如何通過審計手段將工程造價控制在設計概算范圍內至關重要。
一、跟蹤審計的作用
工程造價控制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即體現在對工程建設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資決策、到設計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全部建設費用的確定、控制、監督和管理的全過程。近年來,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作為工程造價控制的一種新方法被應用到建設項目造價控制中,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由事后結算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延伸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使整個工程實施處于受控狀態,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在促進相關管理單位提高投資效益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更好地達到控制造價的目的,并可以從源頭上遏制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從而對廉政建設產生積極的作用。
二、目前的投資控制的方法存在的局限性
目前的投資控制方法對節約使用建設資金,規范建筑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往往是建設、監理、審計、施工相互脫節,管理混亂,缺乏必要的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的全過程控制手段,在工作實際中投資控制顯得被動和滯后,對國家造成的損失浪費,只能是秋后算帳,于事無補,難以挽回。
三、建設項目造價控制
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的對策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由事后結算審計向事前、事中、全過程延伸的一種審計方法,這種方法使整個工程實施處于受控狀態,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監督的局限性。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要求合理確定審計跟蹤控制點,實現全過程造價管理
1、重視投資決策階段工程造價的確控。對建設項目進行投資決策階段的工程造價研究和論證,作出相對比較準確的工程造價,作出合理的選擇,進行工程造價控制。
2、設計階段是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控制的龍頭。在投資計劃得以合理確定以后,進入設計階段,它是把技術與經濟有機結合在一起的過程。有效控制工程造價要求在施工圖設計中嚴密、全面。要求設計部門進一步提高圖紙設計的質量和深度,建立比較完善的圖紙會審制度,避免因設計圖紙原因而引發的錯、漏、缺現象,為招投標打好基礎。
3、加強施工階段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在施工階段還要嚴格控制設計變更。雖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復雜性難免出現施工圖在會審中或在施工過程中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要求設計部門嚴格把關,避免先干后變的狀況,也是避免工程造價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耍環節。同時加強合同管理,保障發包方與承包方平等互利。
4、做好工程竣工結算工作。重視工程竣工結算工作,應建立工程量核對備案制度和內部復核制度,定期跟蹤檢查、監督管理。在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時,必須到工地現場核對,嚴格審查工程量計算是否準確,材料調價是否有依據等,使工程造價結算確切、合理。
四、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在建設項目開工前階段,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
1、檢查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建設用地批準、建設規劃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準、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等文件是否齊全。
2、檢查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
3、檢查與各建設項目相關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合規、公允,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承諾是否一致。
4、檢查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專戶存儲,建設資金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對使用國債的建設項目,要嚴格規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圍,并作為建設資金審計的重點。
(二)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跟蹤審計的主要內容
1、檢查履行合同情況。檢查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如有變更、增補、轉讓或終止情況,應檢查其真實性、合法性。
2、檢查項目概算執行情況。檢查有無超出批準概算范圍投資和不按概算批復的規定購置自用固定資產,擠占或者虛列工程成本等問題。
3、檢查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并執行了各項內控制度。如工程簽證、驗收制度;設備材料采購、價格控制、驗收、領用、清點制度;費用支出報銷制度等。應督促、指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項目建設規范運行、建設資金合法使用。
4、檢查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合理、合規、及時、完整、真實。
5、檢查建設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按照工程進度付款,有無擠占、挪用建設項目資金等問題。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
6、加強設備、材料價格控制,尤其要對建設單位關聯企業所供設備、材料的價格進行檢查,防止從中加價。對已購設備、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三)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工程結(決)算的審查
1、工程量的審查。工程量是工程造價計算的基礎,工程量的準確程度是影響竣工結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實際工作中工程量也是施工單位多計工程造價的重要環節,因此審計人員要對工程量進行重點審查。
2、材料價格合理性的審查。重點審核主要材料的單價是否合理,防止施工單位以劣充好,抬高材料價格。
3、審查隱蔽驗收記錄和設計變更及各種經濟簽證是否真實,防止施工單位事后補辦簽證或虛假記錄的發生。
五、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方法
1、應在建設項目正式立項時,即將其納入審計視野,關注其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2、審計組應在項目現場設立辦公場所,與被審計單位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參加被審計單位的重要例會,及時了解、掌握項目有關情況,提出審計意見,并且作好會議記錄。
3、要重視做好審計宣傳工作,使被審計單位了解跟蹤審計的程序、內容及應配合的要求,自覺接受審計。
4、審計組成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變更等真實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技術問題,熟悉工程計量規則及有關費用的測算辦法,并且作好相關記錄。
(1)在項目施工中,某些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對工程質量、投資及施工安全有較大影響,事后又無法審計取證的,應把其施工過程確定為審計重點。
(2)對主要的施工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目的是便于掌握工程項目的整體情況,并在不影響施工進度和施工程序的情況下,對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情況進行審計。此類審計主要包括單位工程以上的工程驗收、隱蔽工程隱蔽前的驗收、圖紙會審、現場技術交底、設計變更的審查、工程建設例會、特殊情況下召開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會議、主要材料和設備的進場清點檢驗、材料實驗(化驗)的取樣及委托等。
(3)設置施工停審點。它設定于工程施工的連續兩道工序之間,即在某項工序完成,各項檢驗、驗收手續已經履行,下道工序開始之前。設置施工停審點的主要目的是對建設管理、監理等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職能發揮和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抽查審計,同時也可解決一些事后審計的難點和疑點問題。例如,金屬罐內壁的防腐涂料噴涂,為了保證噴涂質量,必須經過若干遍噴涂才能達到要求的總厚度,每種涂料對每一遍噴涂厚度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施工管理和監理往往只注重對涂料總厚度的檢驗,而忽視對每一遍涂料完成后的驗收,而施工單位又常常不按規定的遍數噴涂,有的甚至一遍就達到設計厚度,嚴重影響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同時,由于現行定額中金屬罐化學防腐的造價是按涂料的噴涂遍數計算的,這種偷工減料是施工單位在防腐工程中牟取暴利一種手段。事后審計對此類問題往往無法查證,只好放行。在防腐涂料噴涂的每道工序間設置審計跟蹤點,就可以把此類漏洞堵死。
根據施工過程跟蹤審計的特點,發表審計意見和做出決定可采取三種形式,即口頭、審計底稿與審計整改單、正式審計公文。對一般性問題,發現后有關單位立即主動整改的,以及對施工進度安排、施工組織等方面的意見,審計人員可用口頭的形式向有關單位和部門發表審計意見,并視其重要程度在事后補做審計紀錄;對因質量問題需要停工、返工和對施工方案及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措施等存在異議,或需要提出必要的審計建議且經初步交換意見與有關部門和單位達成一致的,可用審計底稿和審計整改單的形式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對發現的重大、有傾向性或經多次提出屢禁不止的問題,以及發現的設計方案存在缺陷的問題,審計部門應出具正式審計文書包括審計函、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等,同時要求被審計單位反饋整改意見。
六、結束語
總之,運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方法進行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實現了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徹底改變了“三超”現象。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作為現代審計的一種方式,已經在大中型建設項目審計中采用,并且取得了明顯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經濟成果。只要我們在審計過程中與施工、監理、建設管理等工作密切配合,以內部控制審計為重點,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跟蹤點,準確掌握審計參預的程度,把握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性原則,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審計程序和審計質量保證體系,跟蹤審計就會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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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預算去執行的審計具有以下的局限性:首先,傳統預算的執行審計以用合法性作為主要價值判斷的標準,著重查處被審計單位的預算執行過程中違法違規問題,卻不是審查評價資金的使用是否具有效率,并且能夠達到預期的目標和資源配置是否合理和有效果,這些可能會導致被審計單位會放棄更高、更有效價值標準,導致審計工作偏離預算和執行審計本身存在的價值。
看傳統的預算執行審計,大多情況下是在項目決算時,與預算完成的實際情況作對照,然后作出適應性的評價,所以多是事后審計,與其他事后審計的缺點大致相同。可能存在違法、違規或低效益現象,難以糾正,或在糾正時需付出極大代價,造成預算資金使用低績效。傳統預算的執行審計,是短期資金管理重點的審計,審查年度是否合理安排預算的資金,對已安排的資金使用過程與最終結果卻關注很少,著重對某些金額大、跨年度項目資金的缺乏長期監控與效益的跟蹤評價。預算執行的績效審計完全克服了傳統的預算執行審計的局限性,這是預算執行審計與績效審計的互相結合,在預算執行真實、合法地完成審計監督的基礎上,對預算執行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等進行客觀地、全面地評價,提出管理的意見與建議,使其具備合法性和效益性,強調這是對預算編制、執行與結果的全過程審計。
預算編制的績效審計
(一)預算編制需遵循績效原則
“績”和“效”這是績效預算包含在內的兩個非常重要的要素。“績”是指審計客體業績,也就是“產出”的“量”與“質”。“效”則是指單位資源的“投入”與其實際上所實現的“產出”,這其實就是預算的主體資源與占用的效率以及耗用資源的效率。截至目前,我國的許多高校在進行預算編制時沒有遵循績效原則,預算編制的時候,盲目搞平衡、去大型投資的項目缺乏可行性的論證,資源配置并沒有考慮關于學校整體發展的需求,嚴重的重復購置與建設現象,致使資金使用效益低,乃至出現資源閑置或浪費現象。預算執行的績效審計的有效性,需要預算編制遵循著績效原則。
(二)績效預算的編制審計
績效預算,它以可衡量的績效基礎于政府預算上建立。但是,我國高校部門預算的編制方法仍然是投入到預算,重心已經放在爭取預算的撥款,卻對預算執行過程中資金產出與效果的關心不夠,資金分配之后,缺少有效地跟蹤問效,至于預算多少與績效之間毫無聯系。預算浪費是最大浪費,因此高校預算的執行、績效的審計應該從編制的績效預算開始,編制績效預算的時候不考慮原來的項目、在完全不顧及歷年基數的前提下,把學校本級和所屬部門的預算在年度實際所需前瞻性的人頭經費、公用經費與建設修繕開支等等,那些前期可預見的,又十分必要的支出,以輕重緩急為標準去分類和分檔,并且要逐項進行測算和相關的論證,之后按類、項、款分別詳細列示資金數額和用途。作為審計部門,需主動了解預算編制情況并要求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對所采用定員、定額的標準的科學、合理與符合實際情況等進行檢查,提出意見與建議,實施并明確各級的經濟責任制,保證了預算的編制質量,也為準確評價各個審計客體預算執行的績效打下了良好基礎。
高校預算執行績效審計
(一)對預算、執行績效審計的目標進行準確定位
審計目標的準確定位,在現今為預算執行績效審計總體上確定了重點與方向。預算執行績效及審計,要圍繞著國家宏觀經濟以及現在審計形勢,由學校的目標來確立審計目標。結合制度的改革,審計學校收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并以此作為基礎對資金支出、資金效率重點審計。分析、考核并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檢查預算支出的合理、合規,突出審計資金支出低效益,使用是否分散,以及其他對學校的發展有妨礙的問題。優化支出結構,使審計目標由真實性、合法性逐步向效益性發展,提高使用效益,這實際是預算執行的績效審計戰略目標。
(二)高校預算審計的評價體系
高校預算執行績效跟蹤審計,評價經費支出、使用效果及影響,以支出“結果”以及“追蹤問效”為導向,通過定性的分析以及定量的評判為手段,依賴科學、合理且有效的評價體系實現。績效審計評價指標有:指導性總體評價標準和具體評價指標。總體評價標準以預算資金審計的根本性和指導性為原則和標準,是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中的衡量與評價標準,作為指出審計意見與結論的依據。總體的評價標準,具體包括以下內容:國家法律法規中的方針政策;學校的標準;審計工作目標與計劃;以及其他同類單位項目的先進水平;年度審計建議或成果等等。高校績效審計總體評價標準是評價預算資金使用效益的依據,但卻不能對預算資金使用效益的程度進行說明,所以急需設置能夠協調發展的具體評價指標。對于高校績效的評價體系,我們就可以采用平衡計分卡評價與關鍵績效指標互相結合的策略,可以將我國高校績效戰略目標進行劃分,分為教學、科研、自籌、資產、校產和聲譽績效等幾大層次。在這之后,對這六大層次之中更加詳盡關鍵的績效指標,對于預算執行結果需要加以衡量,在一些看似極其細微關鍵點去衡量預算的執行效果和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以資金的流向為切入點進行績效跟蹤審計評價
可以說,預算執行審計其規模相對來說較大,而且這一程序的時間較長,涉及到的環節也很多。必須在審計全過程中緊扣“績效”,因此要緊抓以下三點。
1.審計對象。重點選擇對預算金額大的對象進行審計,或者是對特殊部門掌握的資金進行審計。
2.審計內容。審計預算的收支外,需部分去審計預算的執行影響比較大的專項的資金。按照發現或者是掌握的線索,提供重點,加強預算資金安排、管理與使用情況審計,充實預算執行審計。部分的專題,可以采取年度滾動審計方式,同時,再利用審計資料,即使在時間的安排上,也要注意與預算執行的審計之間進行有效銜接。
3.具體審計實施。在審計的具體實施過程中,要針對不同部門,對不同審計的重點進行確定。這個過程中可以選擇相關部門關注或急需掌握,需解決熱點,焦點與難點的問題,來開展針對性較強的、合理的審計。資金使用問題比較凸顯的,可以作為一個專題,促使資金的掌管與使用部門建立完善制度,促使資金使用的問題得以糾正。對于審計方法這一方面來說,我們可按照差異較大的設計目的,來進行項目的審計以及相關的專項審計開展。其他問題,或某項資金的開展專業審計,有利于對審計廣度的大范圍拓展,也便于對高校預算進行更全面的審計,發現其中的共性、普遍性與傾向性或與其相關的問題,也能夠很大程度上促使問題能夠在較大的范圍內得到更好、更科學的糾正,利于相關部門管理加強與改進。靈活性較強,材料真實可靠,很大程度上彌補了一般審計上的不足之處,能夠從更高、深、廣、宏觀等層次上,全面、客觀、充分地反映、揭示或披露一些相關情況,或者是出現的問題。
(四)預算執行結果績效的審計
審計客體管理活動的最后結果,到最后必須都要映射到效果上。預算執行的結果也包括產出與影響,當審計的實踐中,審計人員應嚴格區分這其間的兩類結果,去實施產出審計與影響審計。
1.產出審計
產出審計即“審計人員檢查政府耗費公共資源之后,實際所生產的產品、又或者是所提供出的服務”。更詳細進一步說,其實就是通過把項目最終的實際產出與事先所預期的目標進行詳細的比較,用來去分析與評價項目預先的既定目標是否得以實現,又或者在一個什么樣的程度上得以實現,分析和評價實際的產出與項目的目標是否保持著一致。但是,通常我們的審計人員,僅僅去分析項目的目標實現的程度是不夠的,最重要的是,還必須要弄清楚實際的產出和項目本身關聯程度是什么樣的狀態,以確定產出到底是否由項目的本身造成。假設我們所觀察到,又或者被審計單位說明項目實際的產出和項目本身不存在任何必然聯系,這樣,“產出”應從審計產出中刪除。另外,我們在進行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須比較實時的產出量和資源投入量,以此衡量審計的客體資源,以及深入了解使用效率,這是績效預算審計的基本要求之一。
2.影響審計
影響審計是分析目標群體行為和態度等變化對項目產出所帶來的影響進行關注,審計目標很大程度上在于衡量產出后的效果。“產出或服務都明顯的已經對人、制度和環境產生了良好的影響,也就是說它產生了較好效果,或者也可以說質量比較好”。審計重點是不但要對產出效果審查,還要審查其是否已經達到績效預算所規定的要求,衡量出產出與目標群體要求是否相符,是否讓目標群體的關心、需要以及他們的期望得到了滿足。
關鍵詞:工程跟蹤審計 招標 造價
In the project track audit exists question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liu de-yun Shandong Economics Unversity , Shandong JiNan 250014)
Abstract:
project track audit in China is newly emerging things, although has the merit, but because the owner knew on has the deviation, causes the track audit the effect to sell at a discount greatly, through the consummation country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audit gathers the same level measure guarantee track audit the effect is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road of necessity.
Key words:Project track audit Tender Construction cost
中國成立專業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已經有十幾年的,這些專業咨詢機構成立后,通過工程結算審核等專業咨詢方式在為業主節約投資,提高項目投資效益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這種事后的結算審計也存在固有的局限性和不足。由于這種結算審計在竣工后進行,工程項目已經既成事實,無法更改,審計人員只能根據竣工的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和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書面簽證記錄來審核,即使某些地方不合理,也無法通過合理化建議來為業主節約成本,事后的結算審計發揮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尤其是隨著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的推廣,事后的結算審計發揮的作用更是越來越小。
近幾年來,隨著中國工程造價體制改革的深入,業主控制成本意識的提高以及國外一些先進的管理和管理理念的引進,業主不再僅僅滿足于工程竣工后的結算審核,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的重心也逐步由事后的靜態控制向事中、事前的動態的控制轉移,全方位、全過程地控制成本的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而業主由于人員、能力等多方面原因,本身無法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的成本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專業的造價咨詢機構推出的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受到了業主的普遍歡迎。
所謂跟蹤審計就是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作為專業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受雇于業主,對工程造價從項目決策開始到項目竣工結算及項目后評價階段進行的全過程的動態的跟蹤過程,造價咨詢單位通過提供合理化建議、造價專業咨詢、方案設計、可行性、數據審核等方法,控制工程項目建設及運營成本,節約資金,提高投資效益。
應該說,跟蹤審計的出發點是非常好的,也確實受到了業主的歡迎,業主也掏出了大把的鈔票來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跟蹤審計,但是,我們通過調查發現,跟蹤審計往往流于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及帶來的負面有以下幾點:
1、業主對跟蹤審計認識不明確,無法合理地界定造價咨詢單位跟蹤審計的工作。跟蹤審計雖然已經出現了幾年,但由于這方面沒有比較系統的介紹和研究,仍然屬于一個新生事物,而業主對跟蹤審計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沒有明確認識,錯誤地認為跟蹤審計就是控制對施工單位的付款額度,這樣就將跟蹤審計的工作內容簡單化,這種錯誤認識產生了兩方面不良后果:(1)業主在進行招標選擇跟蹤審計中介機構時,由于業主及其委托的招標公司對跟蹤審計認識不清,招標公司沒有幫助業主設計合理的招標程序,招標標書的內容設計不明確,沒有規定跟蹤審計的具體內容。而中介機構根據自己的理解和對跟蹤審計工作內容的承諾來報價,不同的工作內容,報價當然不一樣。而業主和招標機構在制定評標標準時,根本不重視投標書中的工作內容承諾,僅僅關注各中介機構的審計收費額,將收費額的高低作為選擇跟蹤審計機構的唯一標準。試想,在各中介機構工作內容不一樣的前提下來簡單比較收費額的高低不是太荒謬了嗎?在這種情況下,致使中介機構不是在提高服務質量上下工夫,而是通過低價競爭來承攬業務,形成惡性的不正常的價格戰,而收費上不去,又無法提供比較好的服務,久而久之,形成惡性循環的怪圈,使收費高一些,而服務質量更好的中介機構反而無法生存。(2)業主在與中介機構簽訂跟蹤審計合同時,注重收費項目的談判,而對工作內容卻以跟蹤審計四個字代替,沒有進一步的關于跟蹤審計具體內容、人數、跟蹤審計方法等詳細明確的約定,即使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發現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內容過于單調而向中介機構要求更為完善的服務時,卻又找不到合理的合同依據,最終業主也只能吃個啞巴虧了事,這會讓業主形成跟蹤審計可有可無的結論,對跟蹤審計的非常不利。
2、部分工程項目的業主代表出于自身私利考慮,不想讓中介機構參與過多,導致中介機構無法發揮應有作用。例如在采購大宗物品時,中介機構應該全過程參與,并且參與制定采購方案、采購招標、采購合同條款的擬訂等等。但很多情況下,業主代表為了撈取好處,根本不讓中介機構參與,僅僅在采購結束時讓中介機構人員簽字走走形式,而中介機構一般在不減少收費的情況下,也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態度,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事。這樣就導致雖然跟蹤審計合同中明確了工作內容,但由于業主代表的限制,也使跟蹤審計流于形式,跟蹤審計反而成了掩蓋業主代表違法的保護器。
3、行業管理部門沒有及時出臺關于跟蹤審計的規定,未對跟蹤審計進行恰當定性,對跟蹤審計的工作、、收費尤其是當中介機構不能恰當的執行跟蹤審計時的責任認定及處理未進行明確的規定,使得中介機構的不同人員對跟蹤審計有不同的認識,而且即使中介機構犯了錯誤,也很難通過國家規定來界定中介機構的責任,最終使中介機構的責、權、利不對等,在責任難以界定的情況下,中介機構也沒有必要下大力氣去抓跟蹤審計的服務和質量,使跟蹤審計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4、中介機構對跟蹤審計的認識不清,中介機構從事跟蹤審計的人員良莠不齊,使跟蹤審計流于形式。中介機構的人員都非常熟悉事后的結算審計,但對跟蹤審計的認識卻是片面的、不系統的、不完善的。例如,我們發現大部分中介機構對跟蹤審計的目的認識不清,沒有認識到在控制工程成本時,不但要考慮建設階段靜態的工程造價,還要考慮竣工驗收后項目的運營成本,跟蹤審計成本控制的目的是在考慮整個項目建設及運營期的前提下,使項目建設期造價和運營期成本合計的凈現值最低。
在如何搞好跟蹤審計上也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對跟蹤審計人員的權力、責任認識不清,例如:中介機構沒有認識到在進行造價咨詢時,注冊造價工程師控制成本的方式是提供咨詢和建議,最終決策權還在于業主,但咨詢人員應該向業主說明不同施工工藝或不采取咨詢人員建議所帶來的后果及對工程造價的。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沒有很好地界定自己的地位和咨詢方式,沒有處理好與建設單位的關系,往往越鉅代苞,反而帶來負面效果。
中介機構也不注重跟蹤審計方面的培訓,接到委托后,就直接派人,沒有很好考慮委派人員是否能夠勝任,這樣,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理解去從事跟蹤審計,而認識上的偏差使他們雖然主觀上想搞好跟蹤審計,卻力不從心或沒有認識到自己工作的思路、方法存在偏差,使跟蹤審計的效果大打折扣。
5、跟蹤審計投標書僅僅成了中介機構獲取跟蹤審計資格的一種敲門磚,而沒有成為對雙方責權利約定的一種文件。為了獲取業主的青睞和委托,大部分中介機構的跟蹤審計投標書做的非常漂亮,對跟蹤審計的工作內容也作了比較多的明確的承諾,而業主在招標結束后,一般僅僅根據標書的報價簽訂審計收費,就把標書扔在旁邊,卻不注重投標書中中介機構的承諾是否兌現,就是發生的糾紛,也基本根據跟蹤審計合同解決,所以中介機構人員進入現場后,根本不會自戴枷鎖,嚴格要求自己按投標書承諾工作,此時,跟蹤審計投標書僅僅成了中介機構獲取跟蹤審計資格的一種敲門磚,而沒有成為對雙方責權利約定的一種法律文件,跟蹤審計發揮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
為了更好地發揮跟蹤審計的作用,根據跟蹤審計過程中存在問題,我們建議采取以下幾種做法:
1、行業管理部門及時出臺關于跟蹤審計的規定,對跟蹤審計進行恰當定性,對跟蹤審計的工作內容、方法、收費尤其是當中介機構不能恰當的執行跟蹤審計時的責任認定及處理進行明確的規定,使得中介機構及其人員對跟蹤審計有清晰、統一的認識,只要中介機構犯了錯誤,就能通過國家規定來界定中介機構的責任,對中介機構進行通報公示、停業整頓等處罰,最終使中介機構的責、權、利對等,使中介機構下大力氣去抓跟蹤審計的服務和質量,使跟蹤審計發揮應有的作用。
跟蹤審計的具體工作內容應該劃分不同階段,中介機構在不同階段應該發揮不同的作用,我們根據國外的一些先進的做法,同時結合國情,認為不同階段的具體工作內容如下表所示:
在界定跟蹤審計工作內容的情況下,行業管理部門要組織跟蹤審計方面的研討班、培訓班及其他形式的培訓,提高中介機構的跟蹤審計的素質,提高全對跟蹤審計的正確認識,促進跟蹤審計的。
2、中介機構加大對跟蹤審計的,對跟蹤審計過程中出現的經驗進行及時的、提煉,對出現的新問題內部進行集體探討,以便集眾之長,發現新對策,同時加大對中介機構人員的培訓,提高對跟蹤審計的認識,減少跟蹤審計工作失誤,樹立中介咨詢機構的良好信譽,促進跟蹤審計業務的良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