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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虛假廣告宣傳,商品房預售廣告中應當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文號。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九條 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承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書應當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準文號。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第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 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
第六條 房地產預售、銷售廣告,必須載明以下事項:
(一)開發企業名稱;
(二)中介服務機構銷售的,載明該機構名稱;
(三)預售或者銷售許可證書號。
廣告中僅介紹房地產項目名稱的,可以不必載明上述事項。
第七條 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得有悖社會良好風尚。
第八條 房地產廣告中涉及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單位應當是有實際意義的完整的生產、生活空間。
第九條 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條 房地產中表現項目位置,應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現有交通干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
房地產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
第十一條 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第十二條 房地產廣告中涉及面積的,應當表明是建筑面積或者使用面積。
第十三條 房地產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預售、預租商品房廣告,不得涉及裝修裝飾內容。
第十四條 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第十五條 房地產廣告中使用建筑設計效果圖或者模型照片的,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第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第十七條 房地產廣告中涉及貸款服務的,應當載明提供貸款的銀行名稱及貸款額度、年期。
第十八條 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人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業的承諾。
日前,由《深圳特區報》發起并組織了一場題為“購房如何避過信息陷阱”的研討會,一些業內人士參加了研討會并發表了意見。
■話題緣起
購房者對購房的判定是基于自身所獲取的綜合信息,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購房信息主要來源于四個方面:地產商、中介機構、新聞媒體和房地產網站。
豐富多彩的信息看上去確實很美,但更多的消費者卻陷入了一種無奈、龐雜的信息使人真假難料,或明或隱的語言描述更增添了困惑。如何彈去信息泡沫并鑒別信息真偽成為廣大消費者迫切的希望。本次研討會請業內人士作專業分析,旨在幫助消費者正確采納信息以做出理性的購房決斷。
■不要被售樓書迷惑
陳芳(某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我前不久寫過關于售樓書問題的文章,在這方面,深圳無疑應借鑒香港的做法。售樓書是房地產銷售中的重要工具。不少顧客在比較、挑選多個樓盤過程中,一個詳細、精致的售樓書很可能在看房后做決定時起到重要作用。不過,在看售樓書時,切勿被一些浮華、渲染性的詞語所迷惑,不少人會有這樣的感覺,單憑看樓書哪一個樓盤都不錯,入住其中舒適無比。
其實描述得熱熱鬧鬧,而實際環境可能沒有那么好。因此看售樓書時,重要的是看基本數據與真實情況是否吻合。一些裝修房僅僅在樓書上標明所用材料是“優質”、“豪華”、“精美”、“名牌”,這些詞所代表的程度是一個層面而非一個具體的實在點,這就過于含混,消費者要讓地產商真正界定裝飾材料(用品)的品牌,以免以后生事端時說不清、道不明。
其次,消費者要理性對待樣板房。有些在樓盤之外建的樣板房在某種程度上進行了“夸張”:高度和面積增加了一些,有些用鏡子等物品給人造成“房子大”的錯覺。某些在樓盤內的樣板房則請專業人員采用“經典”設計手法掩飾了不少缺陷,這些都屬于誘導性的信息傳達。
最后,要注意銷售許可證的問題。通常,開發商會把銷售(預售)許可證正本或復印件展示出來,不過,消費者最好到國土規劃局將其號碼核對一下,確定無誤后再做決斷。
■中介機構完全可信嗎
王永勝(某地產中介公司市場部副經理):我主要談一談中介機構所提供的信息問題。中介機構生存的手段是為地產商推銷樓盤。因此其目的很直接:把樓盡快賣出去。正是由這種功利性的目的所決定,中介在信息提供方面有兩個特點:羅列與誘惑。具體而言,中介機構極力將所有樓盤特征全部傳達出去,同時采用一些誘惑性的營銷策略來吸引消費者。
中介常采用的做法有以下幾種:
1、“××××元起價”。不少樓盤的起價都是由中介機構定出來的,實際情況是:起價房往往是最差的房子,誰都不可能去買。2、“零首期”、“首一成”付款方式。這無疑對不少人有誘惑力,但真正落實時,發展商是十分計較資信狀況的。
3、“投資回報可觀”。在寫字樓和商鋪銷售時常出現這種樂觀分析,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分析的依據往往是理論性的狀況。
我個人認為,名牌地產商的可信程度高,但不能說規模比較大的中介機構就十分值得信賴。一些較有名氣的中介機構把樓價炒高賣或壓低售出,再把爛攤子留給地產商的例子俯拾即是。
■對打概念的樓盤
要多幾分警覺
直言(筆名,資深地產人士):
從我的觀察來看,媒體宣傳樓盤的確多少都有水分。就拿那些廣告來說,雖然有助于消費者認識樓盤特點,但不少廣告采取的是“揚長避短”的做法,將長處大肆宣揚,短處則極力掩蓋或美化,不確定的因素則根本不會涉及。軟性文字廣告美輪美奐的語言為“硬”廣告作巧妙的補充。有些廣告則肆意夸張,或運用模糊語言極力掩飾美化。這些不正確的宣傳廣告往往與實際合同上的內容“貨不對板”。從理論上說,消費者完全有理由向法院控告地產商。
同時,消費者也要有主動獲取有益信息的意識。
消費者要對拼命打概念牌的樓盤多幾分警覺,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認真去探究一些信息之后所隱藏的內容。
■網上信息規范嗎
張奕(某房地產網站市場部經理):房地產網站上不少人的信息有虛假的成份或帶有濃厚的個人偏見。此外,目前大多數房地產網站都缺乏懂地產的專業人才管理,僅僅是提高點擊率。由此造成另外一種尷尬境地,即使是自稱最權威的房地產網站也以侵權的形式摘用報刊上的房地產信息,如果再這樣下去,房地產網站不會有生命力。
目前,在信息獲取上消費者仍處于弱勢地位,特別是在網上信息沒有傳統媒體信息正規權威的情況下,消費者切勿偏聽偏信,要認真分析、思考,最好到樓盤現場或請教專業人士。
房地產網站如果要發展,必須有品牌意識,有義務規范網上信息,真正為網民提供實實在在的有益信息。
■地產商、中介
不要太功利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地產商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由于房地產是屬于投資大、周期長的產業,其蘊含的風險性不可謂不小,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利潤來源于樓盤的銷售、,其商業的功利性更為突出,即便明知樓盤有問題,也只能是“難言之隱”。在樓盤建成前后,地產商和中介機構往往分階段向外界進行宣傳,從其自身而言,宣傳物業要體現在向消費者直接展示的售樓書和樣板房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售樓書越來越漂亮、越做越昂貴;樣板房越來越精致,越來越讓人心動。
■房地產網站亟待規范
如今,隨著網絡信息技術在房地產業的進一步滲透,“第四媒體”的作用也日益顯現。隨著本月初某房地產網站與某樓盤聯手進行炒作,標志著房地產網站正成為消費者的一個重要信息源。
目前,房地產網站數量雖日益多起來,但模仿傳統媒體的味道甚足。不過其優勢很明顯:網上信息速度快,而且成本低,足不出戶便知樓市的新動態,而且論壇上可以閱讀到各方面的觀點,這些信息無疑有助于形成正確的價值判斷。如何正確利用網上的房地產信息也成為一個不少人感興趣的新話題。
■新聞媒體要揚長避短
公眾是通過他們直接接觸的新聞媒體獲得信息并被輿論影響的。地產商傳達信息也主要借助于媒體的廣告或軟性宣傳的方式傳達給消費者,傳統媒體在房地產發展中起到了巨大的積極作用。
[關鍵詞]營銷策劃;市場導向;創新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19.028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194(2013)19-0048-03
房地產營銷策劃是一個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需要在先進的營銷理論指導下運用各種營銷手段、營銷工具來實現房地產價值的兌現,實質上是一個從了解市場、熟知市場到推廣市場的過程,它的中心是顧客。顧客的需求千差萬別,決定了房地產營銷策劃從單一化趨向全面化,營銷服務從注重表面趨向追求內涵。它不僅要體現物業特征,還要體現市場特征、消費習慣及發展要求,體現市場的要求。研究房地產營銷策劃對房地產業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
1房地產營銷策劃的產生及發展
營銷策劃,屬于市場要素整合學。任何一宗房地產在市場上都是獨一無二的,每一宗樓盤都有不同的區位,在同一區位有不同的路段,在同一路段有不同的地塊,在同一地塊有不同的幢號,在同一幢號有不同的房型,等等。這是房地產品天然所具有的差別化,針對不同房地產的營銷策劃自然就是因時、因地、因人而完全不同的排列組合過程。因此,任何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必須基于房地產項目本身所占有的資源,必須基于與這些資源的排列組合相對應的市場定位和細分市場。
20世紀90年代初,是深圳房地產業學習香港房地產業發展的時期,也是深圳房地產商的黃金時代,市場上住宅的供給有多大,就會有多大的市場需求,根本無需營銷,也不用進行營銷策劃相關工作。1992年以后,房地產市場發展壯大起來,企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好的房子也不一定能夠順利賣出去,于是產生了房地產營銷策劃大師。1997年以來,隨著住房貨幣化制度的改革,市場上各類住宅產品供應增加,進入所謂的“概念地產”時代,形形的概念被創造出來,賣房子就是賣概念。1999年以后,“概念營銷”明顯衰落,取而代之的是“精細化營銷”、“全程營銷”等概念。
新形勢下,房地產營銷策劃又被賦予了更豐富的內涵。首先是前期定位策劃,通過定位策劃確定項目形態、確定目標消費者群,根據目標消費者群的總體需求愿望設定項目的建筑風格、戶型大小、價格區間、基礎設施配套等;其次是銷售過程中的營銷推廣策劃,根據項目獨具特色的整體品質制定出恰如其分的營銷推廣策略;再次,項目銷售后期策劃,在項目銷售尾盤期,結合住宅項目的實際情況,為難銷戶型創造出引人注目的賣點。
內蒙古房地產業起步比較晚,市場營銷觀念應用于房地產行業也是近20年才慢慢產生的?;仡欁灾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情況,我們可以發現,房地產營銷策劃的觀念也經歷了一個從概念營銷策劃到全程營銷策劃的發展過程。
自治區房地產營銷策劃理論和實務發展與國家的基本同步。首先得歸功于國外營銷理論的發展,營銷理論的豐富和發展為我國房地產營銷策劃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次,國內房地產業迅速發展的現實,造成房地產商面臨強大的競爭壓力,使得房地產營銷策劃工作成為必要的營銷手段。第三,自治區眾多營銷策劃人士的努力實踐,使房地產營銷理論逐步趨于完善和成熟,他們在實踐中創造出許多經典樓盤營銷案例的同時,還不斷在理論上加以總結,提出富有創造性的營銷策劃理論,如概念策劃模式、賣點群策劃模式、房地產全程策劃模式等。這些新興觀念的產生,為房地產業營銷策劃理論賦予了豐富的內涵,同時,對房地產業的發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內蒙古房地產營銷策劃中的主要問題
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發展較晚,營銷策劃理念應用于房地產業尚處于初創時期。而在當前新形勢下,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競爭越來越激烈,部分開發商為了眼前的利潤,忽視了消費者的需求,過多地重視短期宣傳,忽視了長遠的利益,導致在營銷策劃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不利于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2.1目標客戶定位不準確
由于高額的消費支出、購買結果的不確定性,房地產消費是一種高關聯度的購買行為,其購買決策的環節、影響因素和時間非常復雜,變化的可能性也非常大,所以應該采用專業的消費者行為調研。可是一些房地產開發商認為“市場是引導出來的”、“我們比消費者更專業”,正是由于房地產開發商的這種心態,使其在房地產營銷策劃中普遍忽視了對消費者的研究,從而造成了目標客戶定位不準的現象。
房地產開發行業屬于政策敏感性行業,它不僅要受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影響與約束,而且還要受許多不可預測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關系到開發商的銷售盈利情況以及整個項目的成敗。但是,開發商在做產品市場定位分析時,往往根據個人經驗進行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市場調研不夠深入仔細,甚至流于形式,沒有為可行性分析報告做出實際的貢獻。由此導致開發商對市場的投資判斷失誤,所開發的產品與消費者的需求出現脫節,中期出現產品滯銷的情況,給整個項目運營帶來較大風險。因此,這里需要強調市場調研意識的深入和創新,調研要回歸理性,不能全憑經驗和個人感性判斷。
2.2缺少規范的可行性分析
眾所周知,房地產開發不但受經濟、法律和政府相關政策及其變化的約束,而且還要受許多不可預測因素的影響,這些約束和影響直接或間接地改變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費用,甚至決定項目的成敗。然而,有一些開發商在前期策劃過程中不知投資分析為何物,對未來政策走勢缺乏敏銳的分析和判斷,不做規范的項目可行性分析,往往依賴高層領導個人經驗和感覺進行投資決策,營銷策劃也介入過晚,導致投資決策失誤,開發產品不對路,以至于到項目銷售中期,盡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宣傳推銷,仍然有大量商品房滯銷。
2.3營銷策劃方案過度追求概念的炒作
概念營銷的理念在一陣火熱過后,終于被業內人士看底,慢慢回歸理性。概念炒作表現在以概念制造賣點,甚至有人說“賣房子就是賣概念”。開發商不是根據市場需求開發設計產品,而是先設計產品,再去尋找與所設計產品需求相適應的目標人群,顯然與市場規律背道而馳。房地產營銷策劃應該有分析物業賣點、展開賣點的一個過程,而不應該是人為制造賣點、為了營銷而營銷、過度追求概念的炒作。消費者的需求必須通過消費產品本身才能得以滿足,脫離物業本身特性、過度追求炒作、隨意夸大物業的特性去營銷,只能是負面宣傳,背離營銷的最終目的。
2.4模仿抄襲現象比較普遍
房地產營銷策劃的興起,應當是由廣州、上海、深圳等沿海發達城市開始的。多年的房地產營銷策劃實踐,使第一批專業策劃人員積累了豐富的策劃經驗和極有價值的策劃理論與思想。最近幾年來,內地城市的開發商也開始注重營銷策劃。這些地方引入策劃的途徑有:一是派專業人員到沿海城市學習、取經,參加各類策劃培訓班;二是邀請知名策劃人前往內地房地產開發項目擔任總策劃或顧問;三是內地舉辦各種房地產營銷策劃講座,并邀請知名策劃人參加交流,從中獲得沿海地區房地產營銷策劃的最新理念。通過這幾種方式,沿海城市先進的房地產營銷策劃理念和優秀的經典案例,開始在內地開花結果。同時,內地策劃人在策劃理念和手段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克隆”現象,甚至有的地方幾個樓盤的營銷策劃方案幾乎相同,這已經引起同行們的關注。
2.5廣告宣傳脫離實際,銷售管理不夠嚴謹
在房地產營銷的后期策劃任務當中,廣告宣傳策劃是其工作重點。廣告的陷阱,往往表現為:客戶聽信廣告宣傳買了房子,發現房子和廣告宣傳的實際差距太大;或是由于銷售過程管理不夠嚴謹,銷售人員的自主虛假承諾,導致消費者被蒙騙簽約。有的宣傳廣告制作精美但缺乏內涵。新形勢下,面臨市場競爭,廣告商與開發商可謂絞盡腦汁,不少廣告制作非常精美,突出特色,但是卻毫無說服力。精美、有創意、標新立異,這些都代替不了信息性強、可信、令人難忘等帶來的影響力。在廣告中或者住宅銷售時做出不切實際的承諾。開發商在廣告宣傳時,通常聲稱自己的產品如何舒適、價格低廉等,并且銷售人員在銷售時,為了促成銷售,甚至不顧公司的聲譽,會對客戶做出虛假的承諾。
3內蒙古房地產營銷策劃手段創新
縱觀房地產市場的營銷策劃方案,有符合實際的,也有超越想象的;有老套的做法,也有創新的方案。由此可見,營銷策劃人員已絞盡腦汁、挖空心思。房地產市場經歷了炒作與浮躁之后,已經慢慢地走向理智和成熟。那么,在當今市場競爭激烈的新形勢下,房地產營銷策劃人員更應該注重理性,從實際出發,為房地產營銷策劃的未來穩重掌舵。
3.1強化品牌戰略
隨著房地產業逐漸進入品牌競爭時代,房地產市場的競爭已從價格競爭、概念競爭轉而進入品牌競爭階段,房地產開發商更注重對品牌的培養與宣傳。因此內蒙古房地產營銷策劃者應注重對品牌的不斷強化,輸出品牌核心價值,進行統一品牌之下的分品牌戰略;同時廣告意識要超前,推廣手段整合性要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傳播資源強化產品的品牌。房地產企業應該做到: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根據實際需求量來決定市場供給情況;在可行性研究的同時進行房地產營銷策劃。
3.2適應消費者個性化要求
隨著房地產消費市場日趨理性化和個性化,消費者偶然性、沖動性購買行為減少,理性購買行為增多;各種不同類型的消費者對樓盤的選擇逐漸形成自己的標準和喜好,消費者對商品房的選擇會更趨“個性化”,會更多考慮自己的心理需求,尋找更加適合自己的樓盤。因此內蒙古房地產營銷策劃者應該針對不同消費者進行更加明確的市場細分,以滿足不同類型消費群體的消費需求。
3.3明確營銷策劃的職能范圍,策劃方案符合實際
營銷策劃,屬于市場營銷學當中營銷要素的整合策劃。房地產產品首要的特征是其異質性,因此,針對不同房地產產品,其營銷策劃方案自然是各種要素的不同組合過程,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必須基于房地產項目本身所占有的資源,必須基于這些資源的排列組合相對應的市場定位和細分市場,不能脫離實際。內蒙古房地產營銷策劃工作要研究消費者的需求、引導消費者需求,進而滿足消費者需求。特別是在房地產廣告宣傳策劃中應做到:從實際出發,關注市場動態,認真分析樓盤與市場的銜接問題,不能憑空捏造;做好房地產產品定位策劃、包裝策劃等系列策劃工作,主動創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立足于消費者的實際,注重人的意識創新,挖掘消費者的有效需求。
3.4調整營銷模式,建立全程營銷機制
房地產全程營銷策劃是從項目用地的初始階段就導入策劃營銷的科學方法,結合房地產行業的運作流程,逐步實施。各開發商核心能力的側重點不同,房地產營銷組織形式也可以有其獨特性。但是,基本的框架應該以客戶導向型全過程營銷理念為指導,營銷機構應強化策劃和銷售部門的客戶服務和反饋功能。策劃部門應該是樓盤相關信息的收集者和樓盤市場興奮點創造性思維產生的組織者。通過吸引客戶深度的前期參與和策劃,可以使項目的市場推廣自然而然地變得容易。當然,在整個項目策劃過程中,不排除專業人士對客戶進行適當的引導,從而把雙方可能的分歧解決在當前。目前自治區部分開發公司成立了客戶俱樂部,經常與客戶溝通項目進展、公司狀況,組織客戶深入項目策劃,與客戶形成良性互動與有效聯接。還有一些開發公司專門成立了客戶服務中心,設投訴接待和售后服務等職能。
3.5加強專業培訓,提高策劃人員素質
加強對公司策劃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素養??梢酝ㄟ^定期組織培訓班的形式,為策劃人員提供互相交流的機會,聽取優秀策劃人士的意見,積累經驗。房地產企業需要不斷增強策劃人員的市場敏感性,要求他們不斷吸收新的思想和理念,并真正理解,這樣才能正確地將各種理念運用到營銷策劃工作過程中去,做好房地產營銷策劃工作。
作者:張慶海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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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房產中介發展現狀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為了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對房地產中介服務進行了定義:房地產中介是指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的總稱。
房產中介在房產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梢哉f大部分的房產交易行為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溝通買賣雙方起到了一個橋梁的重要作用。尤其在私人之間的房屋買賣中(即二手房轉讓),由于很多買方與賣方互相不認識、不了解,可以說信用無從談起:買方擔心給了錢,拿不到房;賣方擔心買方不是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項(如要辦理銀行貸款),分幾次支付,會不會拖泥帶水拖延付款等等。這時,房產中介機構出現,中介方是以單位的名義出現,并且經過國家行政部門的審批,具備經營資格。買賣雙方就可以將中介方作為第三方來溝通信息,調停買賣雙方之間的爭執;而且買賣雙方需要辦理產權轉讓等手續,更需要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辦理。因此房產中介的產生與發展正是我們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但是,由于房產中介行業進入門檻相對不高,因此也就良莠不齊,大多數中介機構奉公守法、誠實經營、在幫助消費者購置產業提供了優質服務。但也有不少不良中介機構存在了欺詐行為,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 房產中介市場現實存在的欺詐行為
2.1 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
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的,受托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與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應當載明委托期限、委托權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權利、義務。 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 受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現實當中,很多房產經紀向購房者提出“包銷”,即所銷售的房產統一報價,說價格已經包括傭金,或者誤導購房者“免傭金”。實際上購房者與售房者之間很難了解到真實的出售價格。其中的差價由房產經紀賺得,也就是所謂的“賺差價”,這明顯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
2.2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2001年3月14日建設部第38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條 商品房銷售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方可從事商品房銷售業務。
同樣法律嚴禁偽造、涂改、轉讓《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房地產估價員崗位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事實上有很多房產中介公司在申請注冊成立時所提供的從業人員資格證書都有借用他人的證書來充數現象。
2.3 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
格式條款是指格式條款的提供方(以下簡稱提供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商業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憑證、單據等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和前面規定的,視為格式條款。
實際上很多房產中介機構,往往利用消費者不熟悉有關交易細節和法律法規,任意修改并且以格式條款形式規避自己應盡的義務,限制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如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企圖以合同條款形式玩文字游戲,一旦消費者發現問題,據此百般抵賴逃避責任??浯罅撕贤袨榈摹昂弦狻保瑢⒉黄降鹊臈l件強加于人。
2.4 房地產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
根據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領取營業執照后的一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條件進行一次檢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檢查合格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名單。檢查不合格的,不得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而有不少中介組織根本沒有到有關部門進行備案。以為只要領取營業執照即可開業,根本沒有把備案手續放在心上。
2.5 各類房地產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房地產印刷品廣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而很多房產中介機構在其店堂或者在一些媒體上廣告信息,如對所謂 “特價房產”,注重說該房產或是地段繁華、或是全新裝修、或是價格優惠等其他吸引消費者的地方,而沒有將該房產真實情況進行核實。甚至有不少如被抵押等房產依然在上市流通,造成消費者受騙上當。
3 關于依法規范、穩定發展房地產中介市場的建議
由于上述行為存在的危害性,如何才能依法規范、穩定發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呢?提供下面幾個建議:
3.1 在房產交易中心免費發放有關房產交易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的宣傳單,以特別提醒消費者引起注意。
3.2 購房前認真索取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應當取得復印件并與原件核對,必要時可以向工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要求驗證;
3.3 對于房產中介方的廣告、店堂招貼等宣傳資料上,凡標明符合合同要約要件的內容,視料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寫入合同中,以此約束相對方。
3.4 達成協議后,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購房者應當本人親自辦理,不要怕麻煩,因為只有到了房產登記部門過戶時,其房產權潛在的風險就會凸現,才能便于及時解決。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
一、我國房地產市場誠信現狀
根據中消協提供的一份資料表明,2004年我國的商品房投訴事件有31546起,2005年為35689起,其中2005年商品房投訴較2004年上升了13.1%。據統計,按投訴性質分,質量問題高居第一,達到了64.3%,其后分別是價格、營銷合同、計量、安全、假冒、廣告、虛假品質等。可以看出,房地產市場上的消費投訴呈現上升趨勢。而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地產市場中的誠信缺失。
(一)合同的不誠信。房地產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平等合同,這是房地產銷售的必要過程,合同的條款代表了雙方承諾,彼此都應該嚴格履行,但是,違反合同在現今的房地產市場中已經屢見不鮮。如,定金陷阱、霸王條款等都體現了合同的不誠信。
(二)虛假廣告。廣告是宣傳和推廣產品的有效手段,但一定要以真實、準確為前提。然而,在現今的房地產行業中卻存在著種種虛假廣告。據中消協調查,由于目前市場銷售的商品房多數都是非現房產品,因此在簽署合同之前購房者卻只能通過廣告和宣傳圖片來了解未來房子的特征,很多購房者在購房后卻發現實際的環境與廣告上的完全不同。
(三)房屋的質量問題。質量問題是商品房的硬傷,也是對業主影響最大、最直接的問題,如選材、施工、沉降把握等都是直接關系到房屋質量的關鍵環節,但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為了減少成本則經常采用同品牌置換等級、外包施工、趕工期等做法。
(四)土地交易暗箱操作,違法違規。由于建設用地關乎房地產開發的命脈,關乎巨大的商業利潤。于是,房地產開發商不擇手段爭奪土地資源,土地管理者違法弄權,大肆尋租;廉價土地或經開發或旋即轉手高價漁利,已成為許多地區樓市價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它令守法房地產開發商望地興嘆,令普通百姓望價生畏,令管理層無所適從。
(五)物業管理的誠信問題。物業管理本應為業主提供各種服務,應視業主為上帝。然而,現實中很多物業公司對自身責、權、利認識產生錯位,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對業主正當權益進行限制,甚于隨意用停電、停水、不供暖的方式進行威脅。
二、房地產市場中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我國房地產市場之所以出現誠信危機,其主要原因是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完善。具體表現在開發商、政府行為和物業管理等環節,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將影響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和諧發展。
(一)政府職能的不完善。有些政府部門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甚至于變相執法,明知道某些項目違規開發,卻不給予嚴厲制裁,甚至還給予驗收。行政審批和行政監督工作存在漏洞,審批程序不規范,監督體系不完善。
(二)信息不對稱。由于房地產的特殊性,房地產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始終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其重要體現就在賣方往往利用買方的信息及知識缺陷。在房地產交易領域中,房地產開發商處于強勢地位,其掌握的信息遠遠多于消費者所掌握的信息。例如,在房價不變動甚至有所調低的情況下,通過“技術處理”的辦法使商品房的實際面積小于銷售面積,從中牟取暴利。
(三)房地產經營行為的短期化。追求利潤最大化本來是企業的內在要求,可企業的利潤目標不能建立在短期行為之上。但是目前,市場上仍有很多房地產開發商不太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對品牌和信譽沒有正確的認識和態度,信用意識不強。為了滿足其短期利益最大化,經常打出一些虛假的“宣傳廣告”和“服務項目”。
(四)對失信企業處罰力度不夠。從經濟學的成本―收益理論來講,眾多房地產開發商不誠信的一個原因是因為對失信企業的處罰力度不夠,即誠信成本太低,不誠信所受到的處罰遠遠低于因為不誠信所帶來的收益。商品房現在是投訴熱點和難點,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所受處罰與其所得收益相比太低。
(五)物業管理公司責權不對稱。由于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兩張皮”,使二者的權利與義務關系不明確,無法形成一個相互制約的體系,導致兩者的角色錯位;加上我國物業管理公司也不注重自己的品牌建設,不規范服務行為,從而引起很多誠信缺失的現象。
三、房地產市場中的誠信機制建設
建立房地產誠信機制是一個系統工程,每一個環節都非常重要,而且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所以,需要每一個公民、企業、政府和執法機關共同努力,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消除我國房地產市場日趨嚴重的誠信缺失問題,實行誠信經營,以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一)政府在執法和監管方面應該注意的問題。在政府方面,工作重點應該放在法制建設、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上,應該把誠信標準納入法規,把誠信標準以法律條文的形式頒布,而不能單純地依靠企業自覺。我國現行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法律,對于房地產開發商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大多僅規定了行政處罰,很少規定民事責任,因此各地要完善法律法規,增強房地產開發商失信行為的懲戒制度和規定,要明確政府的辦事程序和規范,提高透明度,減少政策的隨意性和波動性,建立權力制約機制,為全社會樹立誠信榜樣。
(二)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和誠信教育。誠信文化的建設是種高層次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市場經濟主體的行為準則首先應是講信用。因此,要通過宣傳、教育在全社會樹立這樣一種共同理念:講誠信不僅是一種應當理解和實行的道德行為,而且是經濟人的一種理性選擇。當注重承諾成為一種美德、信念和文化時,自利人的自利活動才能轉化為他利,在競爭中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加強誠信建設,“以誠實守信為重點”,是黨的十六大關于加強道德建設的一個重要論斷。因此,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從教育上加強,從認識上提高。一要提高對加強誠信建設重要性的認識;二要充分認識誠信品質的重要價值;三要努力爭做誠實守信的模范;四要確立誠信是房地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石觀念。從事房地產業的人員必須牢固樹立誠信意識,把誠信建設作為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貫穿于房地產市場開發、經營、管理與服務的全過程。
(三)加強法制建設,建立誠信法律制度。市場經濟在本質上是法制經濟,法律制度的健全是規范和制約活動主體行為并使其健康發展的基礎,也是使合法行為得以保障、失信行為受到懲罰、制裁的條件和基礎。要盡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法規,規定、規范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在市場經濟不成熟的經濟環境下,僅僅依靠房地產商的良心和自律來營造誠信和諧的房地產市場環境顯然不現實。所以,一方面要不斷完善相應法律法規體系,用強制性手段規范房地產企業的經營行為;另一方面呼吁消費者增強對自身權益的保護意識。要引導行業把誠信問題由道德層面上升到社會責任的高度,把信用作為企業發展必備的基本要素,轉變為企業發展的制度化支撐。把一切活動納入法制的軌道,形成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法律環境。
(四)建立房地產誠信檔案和信息披露機制。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將直接或者間接地影響投資者決策和外部相關利益者的重要信息以公開報告的形式給予傳達。建立房地產誠信檔案,規范市場信息披露是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工作。要建立房地產誠信體系,就必須為所有進入該市場的主體建立信用記錄。這種信用記錄,全社會可以很便捷地獲得數據。同時,還必須建立起高增值的守信獎勵機制和高力度的現實懲罰機制。如果在一次交易的過程當中,一方有失信行為,只要進入信用記錄系統,各地通過高科技的手段,可以很便捷地查到這次不良記錄,就不再跟你交易了,銀行也將拒絕放貸。
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可以有效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它通過無限放大信用缺失的成本,從而給失信方以沉重打擊;相反,守信方通過不斷積累自己的守信記錄可以增值,可以擴大他的信用額度。
(五)建立系統性的信用評價體系。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一個系統性的發展過程,房地產市場的誠信建設必須從這個系統中的每一環入手,任何一個環節的誠信缺失,都可能會影響到誠信和諧的生態環境的營造。這就需要建立系統性的信用評價體系,其目的和意義在于:(1)向社會提供可借鑒的信息,營造公平交易的市場,減少投訴;(2)樹立房地產品牌企業;(3)積極推進良好的行業誠信風氣及規范行業行為。建立信用評價體系,讓行業成員共同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既是糾正行業作風不正的有力武器,也是促進房地產市場誠信發展的有限途徑。
(六)改革房地產經營體制。當前,商品房市場面臨的問題還很多,解決房產糾紛的關鍵之一在于制度建設。首先,要改革我們現在的房地產經營體制,逐步取消期房,只賣現房。當前發生的大量房地產糾紛,包括質量糾紛、面積糾紛,等等,絕大部分都出現在期房階段。其次,還應改革現行房屋的銷售方式,將按平方米計價的方式改為按套售房。平方米是平面概念,而且同一套房屋有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還有套內使用面積、公攤面積,等等。這么繁瑣、復雜的計算過程,使得買房人處在一種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如果房子不是以按照平方米計算,而是按套來賣,套內建筑面積就這么大,你覺得值就買,不值就不買,一目了然。而且,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按套買房。只要實行按套賣房,目前存在的面積縮水、公攤面積不清等老大難問題就能得到合理解決。
(七)制定房地產發展行業標準,倡導標準化運作。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稱為標準化。相反即為非標準化。
非標準化的開發模式是房屋質量問題存在的一大根源,也是這個行業暫時無法回避的先天缺陷。房地產市場目前的開發模式、施工方式注定了產品的質量隱患,沒有辦法標準化作業的結果就是總有些戶型會出現漏水、裂縫等現場。只有靠工業化生產模式取代傳統開發模式才能讓產品質量有保障,也只有當質量問題不再普遍存在,剔除了影響房地產商誠信的一個主要因素,行業的總體誠信水平才能有大幅度提高。如果房地產開發建設可以進行流水線生產作業,那么產品的質量問題也就可以得到有效解決。對此,國內的萬科集團做了非常成功的嘗試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