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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易經》 音樂學習 淺解
華夏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璀璨多彩,四域生輝。在這浩海般輝煌燦爛的文化寶藏中,綻放著一朵奇葩,散發著奇光異彩,影響著華夏的五千年文明,以致被譽為華夏文明之源,它就是《易經》。世界上從沒有一本書像它這么古老和產生這么深遠的影響。
《易經?系辭》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兇,吉兇成大業。”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變化首先是從太極開始,太極在變化中產生天、地兩儀,天地在變化中又產生出春夏秋冬四季,四季變化中產生出八卦,八卦在變化中可以衍生六十四卦及三百八十四爻,這六十四卦與三百八十四爻中包含著吉兇的信息,人們根據卦與爻的變化可以得出趨吉避兇的規律,只有這樣才可以成就偉大的事業。由八卦太極聯系到我們音樂,宇宙萬物世界為根本,在此基礎上產生了音、心,音與心產生了演唱(奏)家、作曲家、音樂理論家和觀(聽)眾。在這四者的基礎上,在衍生出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拉弦彈撥類樂器、銅木管樂器、打擊樂器、一系列的音樂理論體系、觀(聽)眾,這八項在變化中又可以衍生出美聲歌唱家、民族歌唱家、鋼琴、小提琴、古箏、小號、笛子、簫、單簧管、鼓等樂器演奏家,音樂美學家以及音樂理論家等等的一系列“卦”家。如果我們再用64卦所對應的64種調式作曲,那將會在作曲界呈現出一種五彩繽紛,百家爭鳴的景象。
在《易經》中,乾卦的卦辭是元亨,利貞。是目前處于初始階段,還很順利,不過要繼續努力才會會有好的結果。一粒種子被埋在土里,當它接收了大地的靈氣,有了生命開始發芽時,即使你在上面壓一塊大石頭,也阻擋不了它破土而出和它強大生命力,這就是“元亨”;一粒種子,從發芽到生長的過程中,經歷了風吹雨打,最后結出碩碩果實,或者長的枝繁葉茂,最后長成參天大樹,這就需要“利貞”的精神。故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這就是“乾”卦給我們的教育意義。
我們出于對藝術的愛,對藝術的執著,想在音樂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績和得到長足的發展,如果我們真是出于對藝術的愛,我們就應該樹立信心,不管在學藝術的這條路上經歷多少坎坷,我們都要勇于乘風破浪,遠航,最后必將會達到藝術勝利的彼岸。對音樂學習者來說,我們不光要學習許多理論和專業方面的書和資料,還要進行具體的實踐。例如聲樂演唱,你要進行大量的理論學習,準確地運用到實踐中去,聲樂更不同于其他學科的學習,聲樂學習就比較抽象了,你在演唱時根本看不見你這個“樂器“是怎樣發聲和進行工作的。俗話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我們不光要學習,還要把它展現給大眾。從《易經》乾卦中所體會到的內心真實感受。
“坤”卦的卦辭是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注,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坤卦的卦名是坤,象征地。地載萬物,也可使萬物歸隱,所以坤有歸與藏的意思。“牝馬之貞”是什么品質?為什么不以母牛代替它呢?這主要是由于馬具有忠貞的本性。牝馬更能體現出忠貞與溫馴的品質,更適合表現坤卦的精神。是故“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這也是咱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品德之一。
從“坤”卦我們可以在學音樂的過程中得到什么啟示呢?坤卦的靈魂是“厚德載物”。所以警示我們在學習音樂的過程中,不能用狹隘的思想去看待和思考問題,而是要有海納百川的胸襟。例如我們在音樂學習時,不僅要在專業方面有一定的造詣,也要學習其他的科學文化知識來提高自己綜合方面的素質,從小學習的科學文化知識是為我們下一步的學習打好基礎。首先拿聲樂學習來說,我們首先要閱讀相關的關于聲樂理論方面的書,使其為我們在學習專業老師的發聲方法的同時和書本上的理論相結合,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演唱聲樂作品而進行二度創作之時,我們除了要通過閱讀這位詞作家和作曲家的生平事跡及了解他們相關的一些經歷(生平經歷,生活經歷,情感經歷等),以及他們是在怎樣的情形之下寫了這首詞和曲子,他們是要表達自己怎樣的思想情感或者要訴說些什么。然后還要仔細研讀這首詞的風格,及要表現的是什么情感(愛國之情、游子的思鄉之情、對父母或老師的感恩之情、對愛人的思念之情、或是對其他一些事情等)。然后再對曲譜進行研究,看它的旋律走向和其特點,分析調式和調性,曲式和聲特點,以及鋼琴伴奏的編配等等。這就要求我們要學習和研習關于調式調性和曲式和聲以及鋼琴伴奏的編配相關方面的書籍,如果沒有這些為我們做鋪墊,我們就無法深刻地了解這首聲樂作品,就不會在演唱方面取得成績,因為對作品的表達,不光要有好的聲音還要有深刻的思想內涵和情感的表達,讓我們的演唱有血有肉,只有那樣你才能領悟聲樂演唱的真諦,以及把最好的音樂獻給廣大的觀眾,才能達到音樂的最高境界,引起觀眾的共鳴。
參考文獻:
1、學易經要先把基礎知識和理論學好,基礎扎實之后,才能為以后的靈活運用奠定堅實基礎。自然本而立而道生,精熟之后也能助人、助己。倘若我們遇到自己解不開的困境,也不防用易經占卜一下,為自己指條明路。
2、《易經》從整體的角度去認識和把握世界,把人與自然看做是一個互相感應的有機整體,即“天人合一”。《易經》長期被用作“卜筮”。“卜筮”就是對未來事態的發展進行預測,而《易經》便是總結這些預測的規律理論的書。《易經》含蓋萬有,綱紀群倫,是中華文化的杰出代表;廣大精微,包羅萬象,亦是中華文明的源頭。其內容涉及哲學、政治、生活、文學、藝術、科學等諸多領域,是群經之首,儒家、道家共同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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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易經;婚俗;婦女
中圖分類號:K2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08-0140-02
《易經》涉及內容非常廣泛,不僅記錄了上古時代的占筮祭祀禮節方面的知識,還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文化。把《易經》稱為“大道之源”一點都不為過,它里面各種思想資料蘊涵豐富,近年來,學術界從各個政治、經濟、軍事、法學、教育等領域進行了研究,而且成果頗豐。然而,從婚姻習俗方面進行研究的還不是太多。其實《易經》中四百五十多條筮辭中,有將近四十條是關于婚姻習俗方面的內容,對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特別是婦女的社會地位產生了深遠而廣泛的影響。筆者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妻從夫居
男女兩人結婚后,妻子一般隨丈夫居住,這種習俗自上古就有。《易經》中就有顯示。《易經》每一卦都有一定的含義。比如乾為陽,象征天或男子;坤為陰,象征地或女子。寫筮辭的人認為:宇宙就是由陰和陽兩種元氣構成的。有天地然后有萬事萬物,有男人和女人才能繁衍后代,男女是構成婚姻主體的兩個方面。
至于“妻從夫居”婚姻的形式,《易經》中的卦辭有明顯的反應。比如《蒙》九二卦中這樣寫:“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孔穎達曾經注釋:“婦謂配也,故納此配而得吉也。”“納”的意思就是現代漢語中的“娶”。
男子“娶”,女子“嫁”,這就是結婚。卦辭中的“納”字來表示“娶親”,這樣一個解釋,說明上古時期婚姻就是女子被男子接納。《蒙》六三:“勿用娶女”。“取”在這個地方就是“娶”的意思,“娶”為“取”的分化字,“取”字從耳從又,表示以手取耳,其實,這也是有一定原因的,因為在古代戰爭中,殺死敵人,需割下敵人的左耳以此為憑證進行記功。“取”的意思中,有“獲得、得到”的義素,逐漸引申為“獲取”一切東西,自然也包含女子。后來,加上“女”特意表示“娶親”。因此,“娶”與“取”有共同的意思“獲得”,也說明結婚后女子將要到男方家居住。
以上這些文字可以證明,上古時代已經是“男性中心”取代了“女性中心”的社會,女性已經成為男性的附屬物。
二、一夫多妻
中國婚姻史大致經歷了這樣幾個階段:群婚制、血族婚制、亞血族婚、對偶婚、入贅婚、一夫一妻制。有的專家說,《易經》時代,是一夫一妻制的時代。但是,《易經》中出現了“侄娣”,使得上述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侄娣”,是指一個女子出嫁時有自己的侄女或妹妹陪著,妻子叫做“嫡”,陪嫁的叫“侄”或“娣”,“侄、娣”又被稱為“媵”。對此,《公羊傳》中也有記載,并記載說男子有九個配偶。是否有幾個配偶,不能確定,但是可以至少說明男子有妻媵好幾個女子。
在《歸妹》初九中也有這樣記載:“歸妹以娣。”嫁妹以作娣,說明娣確實存在。《歸妹》上六:“女承筐無實,士羊無血,無攸利。”《周易全解》:“此女子承筐,但筐中是空的,因為她沒有資格參加祭祀,她不是正妻而是娣。”[1]這些資料不僅充分說明了證明“娣‘的存在,而且還證明了丈夫擁有的每個女子地位不相同,妻的地位最高,娣居于其下。
三、無婚姻自由
由于禮節非常多,在那個時代,女子是沒有婚姻自由的。其中的《蒙》六三有所顯示:“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女”謂六三,即“勿用取之女”,“金夫”謂上九。此六三之女,自往求見“金夫”。唐朝的孔穎達這樣注釋:“女之為禮,正行待命而嫁,今先求于夫,乃非禮而動。”可見,在婚姻中,女子不能主動向男子求婚,要等待男子來求婚再嫁,或者遵從“父母之命”,否則,就不合禮制,為人們所不能接受。
一個女子按照習俗隨著自己的姑姑或者姐姐一起出嫁,對于他們來講毫無婚姻的自由可言。其中的《歸妹》卦可以了解到,初九曰“歸妹以娣”,九四曰“歸妹衍期,遲歸有時”。商代的帝乙嫁他的妹妹,以妹之“娣”陪嫁,但婚期卻被帝乙一拖再拖。六三曰“歸妹以須,反歸以娣”,帝乙本來想以家中的地位卑賤的女子代替“娣”陪嫁,但這個賤女卻被送了回來,帝乙最后不得已,還是“娣”作為陪嫁了。六五曰“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在帝乙妹妹出嫁的當天,“妹”的嫁衣還趕不上“娣”的嫁衣漂亮高貴。從這些卦辭我們可以看出,帝乙先是不愿意讓她隨“妹”陪嫁,于是故意拖延婚期,繼而又企圖以其他賤女代替陪嫁,可是,終究無法,帝乙只好讓“娣”陪嫁,然后置辦一套比“妹”的嫁衣更華美的嫁衣,以此來求得心理上的安慰,也表達自己的感情。
四、搶婚習俗
結婚是婚姻習俗的最階段,故雙方都非常重視,和近代一樣,結婚當天新郎要親自去迎娶新娘,至于結婚的形式,在《易經》中也有記載,《咸》是專門說明婚姻關系的卦辭。其組合為上“兌”屬陰,下“艮”屬陽,畫卦的人認為陰陽相互交映,剛柔相濟才能有所感情。所以就用“上陰下陽”象征夫妻關系,占得此卦就比較吉利。
怎么樣進行迎親呢,繁文縟節不是太多,《屯》、《賁》、《睽》三卦的部分爻辭中卻記述這樣一些場面,類似于古時候的搶婚。“屯如皤如,白馬翰如”意思就是“一行馬隊蜂擁而來,遠遠望去馬色斑駁,奔馳、回旋,一派威武壯觀景象,乍一看似乎是劫財的強盜,實際上是“匪寇婚媾”。
另外,《睽?上九》也有記述:“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像“匪寇,婚媾”的記載在《易經》不止出現一次,二十頻繁出現,均為古代搶婚習俗的描述。
五、婚期
婚事確定下來后,婚期是如何確定的呢?《歸妹》九四:“歸妹衍期,遲歸有時。”從這句可以看出,女子如果年齡不夠,婚期可以往后推遲,等到適當的年齡再出嫁。
男女雙方結婚時的長幼情況,一般是男子大于女子更為人們所容易接受,如《大過》九二卦辭中記載:“枯楊生■,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這兩爻辭說的都是男女結為夫妻,九二中男子長于女子,九五中女子長于男子,一個結果沒有什么不好的,雙重否定加強肯定語氣;一個為結果是沒有什么過錯,但是也沒有什么贊揚的。
呂思勉說:“《詩》曰:‘婉兮孌兮季女斯饑。’言季不言孟,古人好少女之證。男子之性,蓋無不好少女者。”又說:“古書言昏年者,書傳、禮記、公羊、谷梁、周官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墨子、韓非則謂丈夫二十,婦人十五,大戴又謂大古五十而室,三十而娶,中古三十而娶,二十而嫁。”[2]雖然各家說法不一,男子應該大于女子還是被大家所接受的。可見,這種情況在當時已經成為比較普遍的現象。
對于婚期的選擇,在以上這兩爻爻辭中都出現了楊樹的描述,并且用此做比。說明在當時結婚的時間一般定在每年的春天。這種風俗到東周時也沒有改變。而“懷春”一詞也極有可能由此而來。
六、貞節萌芽
上古時期,婚姻關系的固定長久,已經被人們所重視,如《漸》九三中記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兇。利御寇。”《象曰》:“婦孕不育,失其道也。”意思是說以私情相孕的不能養育。女子懷孕了而不能養育的是因為那不是自己和丈夫的孩子,而這樣做,是違背當時社會的倫理道德,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不僅不能生育,而且這個女子還會受到懲罰。可見,當時婚姻強調夫婦關系固定專一,女子不能隨便與丈夫以外的男子有私情,更不能和別的男人有孩子,否則,就要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和唾棄。
另外,終身的婚姻關系也是在《易經》中被強調的。比如《恒》卦中就說夫婦的情義要像日月四時的變化一樣恒久,《恒》六五中記載:“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意思就是要求妻子從一而終,對丈夫則沒有這樣的要求,如《象傳》所說“婦人貞潔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還有《序卦傳》中提到:“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講的就是夫婦之間的關系要恒久,終身不變。也就是要求夫婦關系穩定。
總之,關鍵在一個“恒”字,《易經》中有“恒其貞德,婦人吉”這樣的句子,也就是夫妻關系應該長久保持下去,不然的話就要遭到羞辱,為社會和丈夫所不容。由此可以看出,“從一而終”、“不事二夫”的貞潔思想開始萌芽。
曾經有一些人根據《詩經》中的只言片語,認為東周時期,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是自由的,婦女還可以再嫁,沒有所謂的“從一而終”的觀念,而且到了漢代,還有婦女改嫁的例子,女人從一而終的觀念是后來才有的。筆者認為這是不符合實際的,現在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說明:首先,歷史上的各個時期都有不合倫理道德的事情。其次,事物發展都有一定的規律,物極必反,否極泰來,在殷商末期,由于商紂王的荒無度,不理朝政,社會風氣敗壞。周武王建立西周后,吸取商朝末年的家訓,對社會各個方面嚴格要求,夫婦之道自然也不例外。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西周本來完善的社會制度,到了東周時期,逐漸被廢棄,所以到了東周時期,男女之間的婚姻關系相對來說比較自由。再次,春秋時期鄭衛、戰國趙國中山皆為聲色淵藪之地,有現實和歷史的原因,即“此地為殷墟文化圈,流風余韻尚在”,“諸侯與周王室遠近關系不同,實行周禮的程度也不同”[3]。對于以上這些情況,后代的儒學家是深惡痛絕的,因此他們比較向往西周的政治、倫理、道德制度,孔子就是其中的代表。《論語?八佾》子曰:“周監與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中庸》:“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者說明了在春秋時期,風俗習慣、倫理觀念已與西周時期有很大的不同了。其中在婚姻中的“貞節”思想已經淡薄,但是不能就說明在西周時期“貞節”觀念已經完全消失。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中國婚姻習俗發生了巨大地變化,而《易經》中的獨特的符號結構和廣泛深奧的內涵對此發生了重大的作用。其中,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女子跟隨丈夫居住:一夫多妻;妻子年齡應該小于丈夫;男女地位不平等,男尊女卑;婚姻不自由;搶婚習俗;貞節觀念。
《易經》以其包羅萬象的內容,對人類社會可謂一筆巨大的精神財富,雖然幾千年過去了,一些觀念和習俗至今還為人們所遵從。
參考文獻:
[1]金景芳,呂紹綱.周易全解[M].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89:386.
一. 殷氏族的文化及統治,眾所周知,河南安陽的殷墟,是商王盤庚遷來的殷氏族統治中心。這個奴隸制的國家統治了長達600年的歷史,是我國古老文化的淵源,發祥地。對于《易經》的萌芽思想,通過甲骨文和出土文物的研究資料可略見一斑。
1、 統治的中心思想:殷氏族統治政權建立后,首先破壞了"共同消費、共同生產"的原始社會制度,建立了奴隸制的社會制度。"王天下者,皆出一家"。"惟此一族之人,可以受命于人,作天子,別族皆為天所不眷。"是說所有土地歸殷氏族所有,征服和吞并的其他氏族的人皆為奴隸,服役于殷氏族。《詩經》、《小雅o北山》講:"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濱,莫非王臣。"殷氏族的京都王族分為二宗,其一是元宗,或大宗(子族),是統治中心的奴隸主。其二是小宗(多子族),被統治者分派到被征服的異族地區作地方上的奴隸主稱"邦伯"。被分封的有二大派系,六族的有 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七族的有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僟氏、終蔡氏。設立了以中心奴隸主統治的政權。官稱?quot;王"、"侯"、"邦伯"、"師長";文化官稱為"卜"、"史"、"巫"、"祝"。是維護統治的御用文人。也是我們古老文化源頭活水的疏通者。凡官皆為殷氏族中人。當時的文化官權力最大。國家的大小政務,如出兵討伐,修筑城池,官職的罷免,甚至年景如何?天氣如何等等,他們說了算。權力是用向卜方式,請求最信賴的上天(祖宗神:帝俊、帝舜、帝嚳)。借助于他們的旨意傳達給下帝(兒子、天之子)再支配人間的一切。相對的講文化官是借助上帝的意志,使之絕對服從,駕馭了統治者。對殷文化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而流行在民間的五行、八卦學說在卜、史、巫、祝的整理下逐漸產生民原始的萌芽思想。
2、 統治的手段:殷時統治奴隸有兩種形式:一是生產奴,叫"眾"甲骨文中" ",是三個人在烈日下勞動,一百個生產奴為一團體叫"眾一百",為便于管理設一小官"小籍臣"。服不了奴役之苦而逃跑的叫"喪眾"。"眾"身上或臉上額處烙有火印,任你逃到什么地方也是奴隸,抓回的"喪眾"更是苦不堪言,或殺、或賣、或對換、或徇葬等。二是家奴,叫"臣"( )"仆"( )"奚"( )"奴"( )"妾"( )等,是直接服侍奴隸主的奴隸。各自的分工不同,是高于生產奴的一個層次。有這樣的統治手段,加上上帝的意志,所有奴隸絕對服從。盡管有這樣嚴酷的統治手段,《易經》記載了很多關于奴隸反抗的故事?quot;不,克松,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易經·訟》九二等。
3、 統治的骨干思想:"德""禮""孝"
1) 德治:《盤庚上篇》講:"非予自荒茲德"。"予亦不能動用非德。"《盤康下篇》講"式敷民德,永肩一心。""人惟求舊,器非求舊維新。""古我先王,亦惟圖任舊人共政。"的德治思想。是愚弄百姓的鬼把戲,說是上天任命統治者是長久性的。究竟能統治多長時間,他們也把握不準,在這種情況下,提出了內心修養的"德"。卜辭中的"德"沒有底部的"心"字,而是一個"直"字,"值"意思是有德者心要誠實,上古時"德"與"得"不分,對德字有" "" "" "" "" "五種寫法,對得有" "" "" "三種寫法,二字同一意思。是與人與已都過的去,對人對事問心無愧。有"忍耐"的含義。德治的主要意圖是:"商實百性王人,罔秉德明恤,小臣屏侯甸,矧咸奔走。"《周書·酒浩》。是說倡導德治待人和氣,無論大臣小臣,遠邦鄰族都愿意為其效力。
2)禮治:《尚書》記載:"典祀無豐于昵""豐"即"禮"字。卜辭中有" "" "的寫法,尤如二塊玉石放到一個盤子里。"古人行禮以玉。"是祭祖用的供品或祭器的意思,偏旁的"礻"是后來加上的,才成為今天所見到的禮。殷氏族的統治者大肆宣揚"故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認為享國長久,平安太平是上天和禮治的作用。實際上德是內心修養,禮是行為的規范,是相輔相成的關系。
3) 孝治:是保全同一血族而永遠存在的概念。后來對孝的記載就更多了。《詩經·大雅·無醉》"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永錫爾 ""假哉皇考,綏于孝子。"《周書》"遠服賈用,孝養劂父母。"等。殷人提倡各王公貴族都能進孝。就能統治長久,孝于本族,自忠于國。"惟忠惟孝"是他們的宗旨。卜辭中"孝"(
)和"考"(
)和"老"(
)字通。音同字不同,后來才將三個字意,音分開。讀或研究甲骨文時這樣的情況經常遇到。孝治有二種目的。一種是下一代對上一代的追綜紀祀,對血統內的祖宗產生深刻的懷念,情感上留下豐富的追憶,使政權得到祖宗庇護維持長久,再一種是通過對祖宗的行孝,趨于純厚,無有作亂,按部就班,循規蹈矩的生活看,不致于引起反抗。
由于血緣關系的牢固、德、禮、孝的思想產生了,而又將這種倫理觀念的道德規范升格為"天倫"觀念,天倫就成了德、禮、孝的中心。形成了種族被統治的骨干思想。使之在歷史的長河中統治了600余年,由于殷代的社會相對穩定,形成了具有獨特的中國古老文化,萌發了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思想。產生了天文歷數、農耕、醫藥、五行、八卦等學術思想。如果說世界文化是座金字塔的話,那么中國的古老文化的骨干思想就是嵌鑲在塔頂的一顆閃閃發光的明珠。 二. 實踐中產生的真理
原始的漁獵生活結束后的漫長歲月里,發展至殷人時期,已是以農業為基礎的國家。在長期的勞動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自然科學知識。甲骨文就有農( )田( )圃( )囿( )麥( )黍( )禾( )粟( )果( )嗇( )桑( )蠶( )絲( )等字的記載,還記載了與農作物有關的釀造字酒( )( )等。由于農業生產的發達,各種農作物的收種、管理時間、天氣變化迫切需要有一整套科學的計算方法和天文思想為農業生產服務。于是在社會實踐中產生了歷法思想。
1.勞動創造了歷法:長期生產斗爭中,人們汲取了失敗教訓,總結了成功經驗。認識一年為一個周期。設閏月、平年、閏年、大月、小月、日月食等自然現象,萌發了自然科學的思想,為現實的樸素唯物主義提供了可能性。
1) 紀日法:用十干的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與十二支的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戊亥相配,甲與子相遇時正好為六十日,一個周期,依次輪流。殷時的紀日法略有不同,以干為主,如卜辭中:"乙卯卜,昱丙雨。""昱"字通"翌"為明日?quot;戊寅卜行貞,今夕記亡囚。"的"今夕"即"今日""壬午卜,耒乙酉,雨。""耒"字稱下句某日;"昔"指已經過去的日子。
2)紀旬法:用十干的甲一癸十日為一旬,六十甲子日依次類推為六旬,那時的"日"不系于月份上而系于旬上,而"旬"又不系于"甲"而系于"癸" 。如遇到"囗甲子,允 來,自東,囗四日庚申,亦 來嬉自此。"時,甲子的前日應為癸亥,按理是一句中的第一天,又提到"四日庚申",推到第四日前三天的"丁乙"成為第一日了,當時的一旬之內,"癸"也不定是第一日。
3)紀月法:"殷人的法是看月亮的圓缺一次為紀月標準,而圓缺一次的二十九天為"小建"。三十天的稱"大建"。紀月的順序為一二三四……十一、十二。稱一月為"正月"。如"祭未卜,冰貞,王旬之畎,在正月。"
4) 紀年法:普通年十二月,當與太陽年合時設置閏月,否則時間就不會準確,出現紀年的錯誤,閏月時一年十三個月。紀年稱"年""歲""今歲商受年。""今旾(春)王伐土方。""今 (秋)我入商。"年限的記載為"春""秋""夏""秋""冬"的紀年法,是后來加上的夏和冬。春秋紀年法早在殷人的武丁,文丁以前就實用,而到帝乙的后改為以事紀年法。
2.五行。八卦學說是實踐中的真理
1)五行學說:周人取代殷人后,為維護所得的統治地位,抬出民殷人所崇拜的上帝--上神恫嚇被奴役的殷人文化官時,所提出的反駁意見,世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上帝、上神,而是有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組成了世界。這五種原來早在殷人前廣泛流傳在民間,被人們所認識,是這五種物質經過思維活動,反映給感覺器官的實踐體驗,而得出的其理,五行是說是對上帝思想的否定,在社會的實踐過程中,五行學說發揮了它應有的科學作用。有人說"提倡五行學說的是"子思""孟軻"。他們是在"原始"的五行學說"按往舊說"了。將其神秘化,為統治者服務。《左傳》說:"因地之性,生其六氣,用其五行。"《魯語》說:"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quot;"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萬物。"這才是沒掩飾,而又純樸原始的五行示說,是極樸素的唯物論觀點。《尚書·大傳》中講了一個關于五行學說的故事。"武王伐紂,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歡樂達旦,前歌后舞,假于上下,咸曰:孜孜無怠,水火者;百姓之所以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以興生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是為人用。"這種民歌流傳在民間,對統治是非常不利,不論是五種物質的生克關系是自然規律,在他們認為說不清什么時候就會取代他們的統治,故而將其神秘化,牽強成了為統治者服務的政治哲學。
2)八卦學說:除早期的五行學說外還有一個相互矛盾著的思想--八卦學說(簡單的樸素的原始辯證法)是用乾 坤 ;震 巽 ;坎 離 ;艮 兌 八種符號,代表著自然現象中的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物質。八卦相重,演出六十四卦,借以說明事物交感的發展,變化的道理。產生了吉--兇,禍--福,大--小,往--來,生--死,益--損,進--退,泰--否等對立統一思想。認為整個世界充滿了矛盾,而萬事萬物均在矛盾中變化著。"小往大來,大往小來""無平不破,無往不復""否板泰來""泰極反否",這并非是形而上的觀點,而是辯證法的萌芽思想。八卦內均由陰陽二爻組成,借以說明互相對立、互相依存、互相消長、互相轉化、陰陽互結產生萬物,形成了中華民族古老哲學思想的獨特的理論體系。與其說八卦學說,到不如說陰陽學說更妥貼。盡管八卦中沒提到陰陽二字,實際上陰陽的觀點早以被人們公認了,以"近取諸身""比類取象"的觀點和五行學說一道,萌發了祖國醫學的理論體系。
三.醫源于《易》:關于醫學的起源問題,有四種說法:一是醫源于動物的本能;二是醫源于巫;三是醫源于勞動;四是醫源于圣人。源于勞動是確信的,勞動創造了人類世界,創造了一切,創造醫是毋庸置疑的。究竟是通過什么方式源于醫,是值得研究的個問題,在古老文化的早期就記載著"醫源于巫"的說法,這個巫就是上述所提到的文化官"巫師",而巫師通過巫術的卜筮手段,為人民治病,取信于民,形成醫。卜筮的理論根據就是《易經》中的八卦學說,而八卦學說中的思想是陰陽,應該說"醫源于《易》。《說文解字》說:"醫治病二也,從醫,從酉,惡姿也;醫之性然,得酒而使,故從酉;王育說一曰 ,病聲,酒所弓(以)治病也。"殷的前期治病有三種方法:按 導引,砭石針刺(有出土文物)和酒制湯液。"祝由"治病就是卜、巫、祝的心理療法,而絕非迷信和荒唐行為。《管子·權修篇》《大玄經·玄數篇》《廣韻》《廣雅·釋詁》等書中都提到帶巫字的" "。和醫字通。《論文》說:"巫彭初作醫"。這個巫彭是那一級的官呢?《山海經·海內西經》說:"開明東有巫彭、巫抵、巫陽等六巫,操不死之藥拒之。還有記載"九巫""十二巫"之說。由此可見巫醫是我國古老文化的一個層次,長期實踐中創造了醫藥,借助于《易經》的陰陽學說,五行學說,才更加完善祖國醫學文化。
四.對《易經》萌芽思想的認識,《易經》是卜筮之書,而以蘊藏了深邃的哲學觀點,卜筮原是生于無知,而又渴求有知,因而借助于巫,取信于人,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輸入了有知因素,減少了無知因素,產生了樸素的辯證觀點。"關于成立八卦學說的作者和時代我談二點看法:其一是關于時代問題,《易·系辭下傳》中說:"易之興也,其當殷未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其說是在殷、周交替時,周初建政權,文化肯定不會發達。是剛從"令周侯""小邦周"改為"大邑周"的,前面說了這個小邦周是殷統治下的一個小氏族,文化是趕不上殷氏族的文化發達,而又剛剛走向政治舞臺的周文王正為如何鞏固政權而大費腦筋,那么心思去研究"世界是在矛盾中的變化呢?"再者說自己本族內的文化官尚未有過高的文化素養,被奴役了的殷文化官是不會給他們出力的。所謂"易更三圣"的周文王,周公旦演卦而又作卦辭的說法值得討論?其二是如果是周人作《易》,那么《周易》之前的《連山》《歸藏》(原始八卦學說算不算《易》呢?《易經》所記載的故事大多是殷人的,而周時的很少,如"箕子之明夷"(明夷·六五)等。至于托名的作者就更多了"伏羲畫卦""文王演繹""神農排演""夏禹複演"。"戰國時漢人所作""孔子作《易》"楚人軒臂子弓"真正的作者還沒有充分論據來證實,只能說完善了《易醫》的思想。但"易者變易也"的矛盾思想,早在殷人以前就被公認了的。我認為《易》源于"眾"的社會實踐和勞動創造;說的具體一點《易》源于"卜、史、巫、祝"等文化官的文字記載和系統整理,是殷氏族早期的產物。不過是《易》托名于周氏族的統治者而已?quot;作《易》者其有憂患乎?"的觀點,未免不無道理。
1、卜卦可分為卜卦時,成卦后這兩個階段。卜卦時主要的工作是取卦,取上卦,下卦,變卦。
2、取卦的方法有很多,不同的方法難易程度不同,準確度也不同。而成卦后要將取得的卦分為本卦、互卦、變卦。之后依據動爻可分出體卦、用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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