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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收領域引入風險管理,是適應稅源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稅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順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稅務總局2012年7月啟動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構建以明晰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為前提,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2012年11月,省政府轉發江西省地稅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江西地稅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正式啟動。經過兩年的試點運行,全省地稅系統稅收風險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稅部門、有的地稅干部對風險管理的理解還不夠深入,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還存在偏差,制約了風險管理的有效推進。
一、風險管理認識上存在的主要誤區
從目前情況看,各地在風險管理的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有的認為風險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門的權利,觸動了一些部門和個人的利益,存在抵觸情緒;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問題,對風險監控部門推送的風險任務不及時應對甚至置之不理或應付了事;有的認為風險管理是風險監控部門一個部門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積極配合;有的認為在納稅人報送的涉稅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第三方涉稅信息未能充分獲取的情況下,還不適宜開展風險管理;有的認為營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現在推行風險管理為時過早。
二、如何正確認識稅收風險管理
稅收風險管理是對傳統征管體制的一場“顛覆性的革命”,風險管理的推行,必然導致新理念和舊思維的碰撞,必然會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認識上的不統一。如何走出誤區,正確理解和認識稅收風險管理,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淺見:
1.正確把握稅收風險管理的定位。
第一,稅收風險管理是現代稅收管理的先進理念和國際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國稅收管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實現稅收現代化的有效舉措,是構建科學嚴密稅收征管體系的核心工作。第二,稅收風險管理是稅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實施稅收風險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資源優先配置到高風險領域和大企業稅收領域,實現稅源管理專業化,推動服務管理方式創新和稅收管理體制變革。第三,稅收風險管理是完成組織收入目標的重要抓手,開展稅收風險管理,通過風險分析識別,有助于找準稅收漏洞,有效實施風險應對,促進稅收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在當前經濟形式不容樂觀、稅收收入任務嚴峻的情況下,推行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稅源專業化管理,提高稅源管理水平,對促進地稅收入任務的完成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今年8月,江西地稅對全省國稅部門的增值稅、消費稅入庫數據與城市維護建設稅入庫數據開展了比對分析,將未繳或少繳城建稅的風險納稅人推送各地進行風險核查,截止10月22日,全省通過風險管理入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計1.58億元。
2.正確理解稅收風險管理對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義。
風險管理是理念,也是手段。稅收風險管理是加強日管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日管過程中,應用稅收風險管理方法,按照稅收風險管理流程,加強登記、發票、申報、征收等環節的管理,并結合精簡審批、減少環節、下放權力等創新稅收服務和管理的要求,發揮稅收風險管理的優勢,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風險監控,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管質效。稅收風險管理還是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大企業稅收管理過程中,運用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提升復雜涉稅事項的管理層級,發揮各級地稅機關的系統優勢,實現大企業由基層的分散管理轉變為跨層級的統籌管理,促進稅收征管整體資源的優化配置。風險管理不是故意找毛病,挑問題,而是通過風險管理發現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最大程度地降低稅收流失風險,提高納稅遵從度。同時,對風險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地稅機關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管理的措施和辦法,提高管理水平。
3.只有部門協同配合才能有效推進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是一項全局性和系統性工程,風險管理必然打破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傳統征管體制,調整稅收管理機構和職能,整合人力資源,這就必然涉及部門和個人利益的調整,必然面臨矛盾和阻力,這就需要各級地稅機關和廣大地稅干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風險管理是地稅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需要內部和外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各職能部門的積極參與。風險管理貫穿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納稅服務、稅政、征管、稽查、稅源管理等職能部門都是風險管理的主體,按照各自職責,落實風險管理的有關要求,做好具體業務的銜接;機構、人員和崗責應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進行調整;征管業務流程應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優化;征管基礎和數據質量應適應風險管理的要求;第三方信息應按照風險管理的需求采集。這些都要求層級、各部門加強配合、協調,建立“統籌協調、縱向聯動、橫向互動、內外協作”的稅收風險運行機制。
4.“營改增”不影響風險管理的開展。“營改增”使地稅部門的管轄稅種,相應的管戶也減少,但不影響對其他應管轄稅種和納稅人的風險管理。風險管理的重點是重點稅源企業、支柱產業、稅收集中度較高的行業以及風險較高的行業等。江西地稅陸續將房地產、建安、駕校、小額貸款公司,以及股權轉讓等納入風險管理的重點,成效明顯,僅2014年1~10月,全省地稅系統風險管理稅款入庫45.9億元。從近期的風險監控情況看,廣告、設計、貨運等“營改增”行業有很多的風險點需要我們去關注,“營改增”帶來的地稅部門管理手段弱化,管理難度加大等問題客觀存在,部分企業應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沒有繳納,該預繳的所得稅沒有按規定預繳,這些都需要地稅部門通過風險管理采取措施加強行業征管,避免稅收流失。
摘要: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后,省級及以上稅務機關成立了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部門,市(州)及以下稅務機關成立了風險管理部門,實現了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機構法定化和職能化。省級國地稅金稅三期系統完成并庫,積極探索實踐電子稅務局云化建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正在與稅收業務高度融合,稅收數據資產越來越大。如何依托稅收大數據資產構建全流程、高效率的稅收風險管理體系,是稅務機關優化執法方式的重要措施。本文在總結稅務系統運用大數據賦能稅收風險管理實踐基礎上,結合當前基層稅收風險管理面臨的問題,就如何更好地推動大數據賦能基層稅收風險管理工作作簡要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大數據 稅收 風險管理
數據,已經滲透到當今每一個行業和業務職能領域,正在成為組織機構長遠發展的重要資產。大數據時代下的稅收領域,納稅人、稅務機關、以及三方涉稅部門和機構,每時每刻都在通過電子稅務局、金稅三期工程等信息化系統,將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涉稅事項、稅務機關的稅收管理行為等實體場景抽象化、數字化,形成大量的稅收數據資產[1],并納入稅務機關管理。挖掘、分析這些數據資產,構建全方位、分層級的“大數據+”稅收風險管理體系,有助于基層稅務機關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稅收管理問題,防范和化解納稅人稅收遵從風險。
一、稅務系統運用大數據賦能基層稅收風險管理的實踐
(一)持續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逐步構建起全天候、全覆蓋的稅收數據生產系統
自1994年實施“金稅工程”以來,經過20多年稅收信息化建設鋪墊,全國統一的金稅三期工程、自然人稅收管理、增值稅發票電子底賬管理等信息化系統已經建成,各省級稅務機關也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自行開發了各種應用系統。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后,各省級稅務機關正按照最新的《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全國稅收征管規范》,組織建設全國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有的還已經試點開展稅收業務運化探索實踐,積極推動稅務工作從前臺到后臺的全面數字化。從XX情況看,省稅務局集中的信息系統有XX個,通過這些信息系統,省局可以集中管理納稅人從登記到注銷的整個納稅活動生命周期內的信息,為大數據賦能基層稅收風險管理儲備大量數據資產。
(二)持續推進稅收征管方式轉變,逐步構建起職能化、專業化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從2002年首次在稅收征管中引入風險管理理念以來,征管方式已經從“34字”模式[2],逐步向以大數據云平臺為支撐,以動態“信用+風險”管理為基礎,從依靠事前審批、審核校驗向信用評價、監控預警、風險應對的全流程管理轉變。“大數據+”稅收風險管理已經成為稅收征管現代化的核心內容。征管體制改革后,省級及以上稅務機關成立了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部門,市縣兩級稅務機關成立了風險管理部門,實現了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機構法定化、人員專業化,并逐步建立起大數據和風險管理“數據風險部門歸口管理、其他部門協同配合”的橫向互動機制,“數據管理總局、省局兩級集中,省市縣局分級采集、全方位應用”和“風險分析總局、省局為主,市局為輔;風險應對省局、市局、縣局為主,分局為輔”的縱向聯動機制。
(三)持續優化數據分析應用工具,逐步構建起多維度、全流程的稅收風險管理支撐體系
近年來,總局、省局積極建設大數據管理平臺,強化風險識別和數據分析功能,積極推進數據分析的智能化和自動化,特別是金三系統和增值稅發票電子底賬系統上線以后,逐步構建起了集數據采集、數據處理、風險識別、任務、風險應對過程監控為一體的風險管理支撐體系。從XX情況看,先后使用了稅收監控分析系統、風險評估及電子檔案管理系統作為不同時期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的支撐平臺。征管體制改革后,總局在金稅三期征管系統中,建成了全國統一的風險管理系統,基本實現了納稅人從登記到注銷的全流程、多維度稅收遵從風險篩選識別。當前,基層風險管理部門宏觀上可以通過大數據歸集和比對,分行業、分稅種、分行為對納稅人申報數據進行風險分析識別和排序;微觀上也可以通過納稅評估軟件和總局大數據平臺,勾勒出納稅人一系列具體的“風險畫像”,如虛開發票風險分析、虛假申報風險分析、成本扣除異常等等。
二、大數據視域下基層稅收風險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風險管理理念有些滯后
由于風險管理部門成立時間短,部分基層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稅收風險管理的核心理念和管理方法缺乏掌握和了解,工作中仍然采用基于傳統治稅理念的無差別統一管理方式管控稅收風險,沒有真正形成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分類管理理念。加之稅收征管系統更新升級加速,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與稅收業務深度融合,部分基層稅務人員知識儲備不夠,既不能熟練使用新的稅收征管系統,也不能理解新的工作流程和風險分析指標模型。在開展風險管理工作時兩極分化現象突出,有的人員會對照風險疑點,調取納稅人賬簿資料,全稅種、全流程輔導納稅人消除涉稅風險;有的人員不對風險分析指標進行驗證,不對納稅人實際經營和核算情況進行核查,只是反饋已通知納稅人自行更正,簡單應付了事。這既可能造成大量稅收征管資源浪費,又可能使稅收管理人員疲于應付,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效,降低了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
(二)數據資產難以高效盤活
大數據“量大、種類多、時效性強”的特征,讓盤活數據資產成為一項高難度的工作。《大數據時代》的著者說過,大數據中只有5%的數據是結構化且能適用于傳統數據庫的,并且這5%的數據的存儲情況也是泥沙俱下,如果算上剩下95%的非結構化數據,數據本身所產生的噪聲信息幾乎無法估量[3]。從稅收內部數據看,還存在數據分散、難以整合的問題,雖然電子稅務實現了單點登錄和前臺界面整合,但后臺仍然是幾十個系統獨立運行,業務壁壘和數據孤島問題并未完全解決,關聯分析困難;還存在數據標準不一,難以清洗的問題,受制于信息系統建設規范、數據格式與標準不統一等因素,各類系統后臺數據無法直接匯聚使用,且存在業務相同但數據口徑不一的現象,使得分析人員在使用時陷入判斷相似數據準確性的困惑中,影響數據的深度分析使用質量。從外部涉稅數據看,還存在頂層設計欠缺、前瞻性差的問題,不論是金三系統還是電子稅務局,在頂層設計和開放性方面較為欠缺,未能統籌考慮各層級和各要素建立數據交互、外部系統關聯的規則規范和機制保障。基層稅務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數據和信息的互換共享缺乏征管保障,信息來源渠道多樣、口徑不一,稅務人員對涉稅數據的分析和處理能力也相對有限,難以充分挖掘和利用第三方信息防控稅收風險,對涉稅信息數據的挖掘和使用效率亟待提升。據統計,在總局推送的新辦企業風險評價信息中,約3%的時效性差(納稅人已經注銷或轉非)、約80%的精準性差(基層難以理解指標含義及風險分值構成,且與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在推送的減稅降費風險信息中,經核實有效的僅占4%。
(三)機制制度建設不夠健全
當前,稅務系統在大數據管理與稅收管理在職能設置上呈現“倒置”狀態,一定程度上存在銜接協調不暢的問題,容易造成工作“梗阻”,使得基層稅收風險管理難以獲得大數據技術支持。即:數據資產管理(好比“財權”)職能逐級向上收縮,總局、省局集中管理稅收數據,建立分析指標模型、識別稅收風險、推送風險信息;風險管理職能(好比“事權”)逐級向下擴展,市縣兩級稅務機關分級承擔稅源管理職責,主要是風險指標分析驗證、開展風險應對。在這種情況下,省局、市局作為承上啟下的環節,應做到“財權”與“事權”相適應,發揮出支撐作用。但是,目前省局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部門沒有取得稅收數據管理權限,市州局也只獲得部分后臺分發數據資源,還不足以支撐起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稅收征管工作。基層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基本上是“人工+智能”,主要以人工為主,普遍存在觀望情緒和“等靠要”思想。此外,雖然稅務系統自上至下成立了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部門,但風險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確,更沒有配套的規章制度來規范工作流程、文書資料等內容,基層稅收風險管理自身的執法風險還比較大。
三、發達國家“大數據”賦能稅收風險管理的經驗借鑒
發達國家非常重視“大數據”技術在稅收風險管理中的應用,并且積累了大量的管理經驗,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一)法律體系比較健全
美國政府部門是擁有“大數據”占用權的大主戶,為了確保現代化信息技術在稅收風險管理中應用的合法化,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法國《稅收訴訟法典》詳細規定了涉稅信息報告的責任人、報送方式、報送條件以及未履行職責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德國政府在《聯邦行政程序法》對行政協助的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稅收行政協助的高度法制化使得稅務部門及相關的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義務得到了法律層次上的明確和規范,使得稅源監控的多部門協作能夠順利啟動,相關爭議能夠順利解決,稅源監控多部門協作極具效率。英國、瑞典等國相繼將大數據技術投入土地財產登記、房產交易登記等領域,從而實現稅收行政管理質量與納稅遵從度的雙提升。從這些國家的舉措來看,通過立法形式保障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納稅數據合法、及時、全面地采集,是對稅企雙方涉稅權益的法律保護。
(二)信息系統成熟穩定
在稅收征管系統建設上,部分發達國家非常重視大數據信息技術手段在稅收征管領域的運用。如20世紀60年代,美國就建立了全國統一聯網的計算機技術監管體系,并迅速應用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追繳、涉稅監測、稅務審計及稽查選案等方面,與稅收征管體系有機地結合起來。意大利建立了歐盟成員國中最成功和最大的稅收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球化、實時化、專業化的稅源監控,為地方提供信息存儲和決策支持保障。在涉稅情報系統建設上,多數發達國家的稅收風險管理“大數據”應用系統,由國家進行統一調配,稅務機關與商務、外匯、海關、保險、銀行等部門的各種涉稅信息互為傳輸、共享數據、交叉比對,實現了跨州區、跨機構的系統聯網,形成了完整發達的情報系統。如美國、澳大利亞稅務部門都建立了專業化數據情報體系,同第三方主體(包括政府部門、銀行、保險、企業)間都建設有暢通的信息共享通道,使得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的自動化程度高。同時,稅務機關可定期獲得納稅人的資金流信息,并運用網絡信息“技術挖掘”、“納稅評估模型分析”等手段,把納稅人內外部商業數據進行全方位交叉對比,精確定位、跟蹤、篩選逾期納稅或未納稅的經營者,實現了稅源的實時、全方位監管。
(三)組織機構與隊伍完善
許多國家的稅務機關都有專門應對風險管理的組織機構和專業人才隊伍。美國國內收入局(IRS)1998年制定的《聯邦稅務重構與改革法》中明確,組織機構要設置層級,以方便扁平化和專業化管理,分別下設辦公室、規劃評估和風險分析處、研究處、數據管理處、政策和電子研究處、所得統計處 6 個處室。而英國皇家稅務與海關總署(HMRC)成立了數據分析部門,專職負責涉稅數據的管理工作。澳大利亞稅務局(ATO)建立了情報信息采集機構,將稅收、法律、財務、統計、計算機、經濟等相關行業專家進行集中管理,并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專司培養復合型專業人才。德國的稅收信息處理高度統一,僅在一州內設置一個信息處理中心,州下屬各級政府設置信息站,負責涉稅信息傳遞,這一設置使得信息共享更具效率。應當講,上述各國稅務機關在強大的稅收風險管理應用系統的基礎上,建立了稅收風險分析與管理的數據庫和專業的人才庫,以保障在稅收監管中能有效識別和篩選風險,確保及時處理稅收風險,其作用是非常突出的。
四、“大數據”賦能基層稅收風險管理的思考和建議
(一)促進數據與風險管理權責匹配
1.不斷強化信息管稅理念。基層稅務機關要強化“以數治稅”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將大數據時代的稅收風險管理理念融入稅收征管改革和體系建設的全過程,培養基層稅務人員的大數據思維,幫助基層稅務人員運用大數據技術查找涉稅風險疑點、開展稅收風險排查,營造用數據管理用數據決策、用數據創新的稅收風險管理氛圍。
2.逐漸理順數據管理職責。一是總局層面盡快出臺立足當前、規劃中期、著眼長遠的稅收數據管理運用制度辦法,盡快解決系統壁壘、數據分散、標準不一等問題,盡快建立起用戶體驗度高的大數據平臺,完善數據管理應用功能,為基層風險管理提供強大“動力”。二是要完善以服務為導向的省級數據集中管理。搭建以省級層面為標準的大數據倉庫,完善省級大數據云平臺,加強數據管稅基礎工作,加強省級層面數據管理人力資源配置,以數據服務和數據分析為導向,為基層稅收風險管理提供精準“導航”。三是要適度擴展基層風險管理部門數據查詢權限,總局省局要不斷豐富數據供給手段,完善數據服務應用功能,逐步建立數據下載、數據分發、遠程加載、應用開發等數據服務業務規范,讓大數據在基層轉化為“看得見、用得上”的具體工具,為基層稅收風險管理儲備更多“彈藥”。
3.優化稅收征管服務流程。以金三系統為支撐,以數據流為中心,按照基礎數據管理、大數據分析、政策業務支撐和風險應對四大板塊,全面梳理規范稅收業務工作網絡流程。著重整合優化業務流程和辦稅流程,對稅政業務和征管業務事項重新梳理和整合,建立職責明確、分工精細的工作流程。深度利用大數據技術的創新成果,以信息流程網絡化為導向,通過流程掛接業務、合并同類項設計,解決過去按每一項業務設計流程帶來的系統分離、環節重復、業務交叉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業務流轉和審批環節,形成全局通暢的工作流程,解決稅務人多頭上系統、重復勞動等問題,解決納稅人辦稅多頭找、多次跑等問題。
(二)促進數據與風險管理深度融合
1.提升數據采集與應用能力。一是不斷提高涉稅數據的采集能力。以建設云化電子稅務局為契機,不斷拓寬采集渠道和信息采集范圍,積極鼓勵納稅人實現財務核算和納稅申報的電子化和自動化,推動傳統財務稅收管理轉向智能化處理,并努力促成實現納稅人財務核算、納稅申報與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電子化無縫銜接。二是加快推進跨區域、跨部門涉稅信息實時共享。基層稅務機關之間、基層稅務機關與三方部門之間,應當盡快實現涉稅信息實時共享,對多地經營的納稅人的涉稅信息實現交流互通,通過對涉稅數據的采集和分析,提升稅收管理工作質效。三是不斷提高數據的處理和應用能力,在信息化支持手段高度統一,管理模塊、網絡主機等應用技術相互匹配的基礎上,以“去技術化”維度規劃設計數據資產管理,繪制涉稅數據基因圖譜和納稅人“用戶畫像”,讓基層稅收風險管理崗位干部能夠直觀的接觸數據、了解數據、使用數據,實現系統、業務、個性化三個維度的數據資產全量、全景展示,便于各層級風險分析人員使用,為有效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提供精準方向和靶子。
2.健全稅收風險管理支撐體系。一是強化數據平臺建設。以總局金稅三期決策二包風險管理系統為基礎,打通其與核心征管、增值稅發票管理、自然人稅收管理等系統之間的物理壁壘,在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環節建立有機統一的應用系統生態集群,有效提升風險分析的針對性、指向性,全面推進大數據體系化應用,充分發揮大數據應用對基層稅收風險管理的“乘數”效應。二是明確風險管理工作規則。橫向上要厘清風險管理部門與基礎稅源管理、大企業管理、稅務稽查、稅政管理等部門職責邊界,縱向上要理清“總省市縣”四級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構建“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協作運轉”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讓基層稅收風險管理就是進行任務扎口管理,根據風險任務等級高低,針對性采取提示提醒、風險核查、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方式開展應對,不再承擔具體的風險分析和指標重復建設工作。三是健全稅收風險管理制度。從頂層設計上明確風險管理法律地位,從操作實踐上規范風險管理文書使用、運轉流程和質量管理等,在控制稅收流失風險的同時,防范產生稅收執法風險。同時,要優化績效考核指標設計,減少考核基層風險管理部門的數據管理、風險分析、跨區域協作、任務制發等工作。
(三)培養數據與風險管理人才隊伍
1.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隨著稅收管理專業化程度的提高,稅收風險管理逐步滲入稅收征管、稅政、分析、稽查等各個領域,對稅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一方面,基層稅務機關應當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培養掌握大數據規律,同時精通稅收業務、計算機技術、電子技術,能夠熟練應用會計與數理統計等知識獨立完成涉稅數據分析的復合型人才,組成稅收風險管理人才智庫,為稅收風險管理出謀劃策。另一方面,基層稅收風險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牢固樹立大數據的思維方式,養成持續學習、深入學習的好習慣,善于獲取數據、分析數據、運用數據,練就扎實的基本功。遇到問題善于從大數據的角度解決實際問題,懂得大數據,用好大數據,增強利用數據推進稅收工作的本領,提高對大數據解析、使用的能力,增強稅收風險防控意識。
2.加強風險管理隊伍建設。一方面,基層稅務機關應當結合“數字人事”和個人績效管理,將管、考、訓、用有效統一 , 圍繞打造風險管理專業團隊的目標加強業務培訓,面向風險管理人員定期開展稅收法規、財務會計等專業能力和執法能力的培訓和考核,打造能力過硬、作風優良的稅收風險管理人才隊伍,不斷提高稅收風險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基層稅務機關要積極資源整合,的專業性、復合性,客觀承認我們在人才保障方面的不足,要把現有的人才匯聚起來,把外部的人才吸引進來,把未來的人才培養出來。要制訂稅收信息化人才培養計劃,完善稅收信息化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激勵機制,重點培養具有稅收和信息化雙重專業背景的復合型、實用型專業人才,要在大數據人才上作好前瞻性布局。
[1]數據資產,一方面包括納稅人登記、開票、申報、繳稅、以及辦理其他業務產生的基礎信息、發票、財務以及涉稅行為等數據;另一方面包括稅務機關日常管理、調查、評估、稽查等形成的記錄、文字、報表等數據。
關鍵詞:審計監督 財政體制 深化改革 文獻綜述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12-065-02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建立現代財政體制是我國在財政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審計監督基于其獨立性、全面性、專業性的監督特點。基于此,審計監督促進財政體制深化改革受到政府、學界等多方面的關注。在審計實踐與實際研究中,審計監督促進財政體制深化改革主要是從預算執行審計、轉移支付審計、存量資金審計、稅收征管審計以及政府債務審計等五個重要的方面開展,本文也就從五個方面來對文獻進行梳理。
一、預算執行審計研究
通過對國內學者關于預算執行審計研究梳理,發現主要針對三個方面開展研究:即預算執行審計的必要性、預算執行存在的問題和預算執行審計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進一步有效完善部門預算審計的政策建議等這三個方面研究。一是重點分析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尤其是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必要性研究。錢嘯森從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存在的問題為切入點,分析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有利于提高我國財政管理的效率。姜超(2008)認為預算執行審計與績效審計結合開展有利于完善預算執行審計實踐體系,能夠有效促進我國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建立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監督力度。張軍等(2015)針對我國現行預算體制機制不完善、預算執行違規問題等問題應加快推動績效預算審計,這樣有利于我國現代財政體制構建。董玲、安艷芳(2009)認為現階段在全力推進政府預算績效評價的政策背景下,分析和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和做法,逐步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預算績效評價體系,有利于進一步推動我國政府預算管理改革。二是對預算執行與預算執行審計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陳澎(2009)認為我國預算執行存在三方面的問題,即財政部門編制的部門預算草案過粗,不利于管理;預算編制的標準與定額體系有待完善;財政集中核算的不完善;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存在的問題是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相對滯后以及忽視財政預算執行效益的審計。宋達和鄭石橋認為我國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政府審計制度本身存在制度局限;由于收到審計技術、方法以及審計資源的限制,我國在進行預算執行審計的過程中,伸進機關和審計人員很難發現所有的有關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違規問題;同時,審計和其他經濟監督形式一樣存在威懾力度不夠的缺陷,因為審計發現問題后很少開具處罰單,即便采取一定的處罰措施,其處罰的力度也很難以達到震懾違規者,違規行為在短時期內自然屢禁不止。三是加強預算執行審計對策措施研究。陳斌認為在“大財政”的思想理念背景下,應結合“大財政”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特點,構建適合“大財政”發展模式的預算執行體系,進一步優化審計技術,改進審計方法,加強審計監督方面法律法規建設健全等。薛芬認為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時期,應對預算執行審計進行重新定位,即對審計范圍、審計層次、審計重點等重新進行認識和拓展,重點在于推進績效審計為核心的審計模式,讓公眾參與機制建設的過程中,加快建立健全審計公開制度。
評述:上述學者們關于預算執行審計的大量研究,取得的成就比較大,尤其是在發現預算執行審計過程中存在制度、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問題和根源,進而能夠提出效果的政策建議。然而,審計監督預算體制合理性、財政政策審計評估以及對部門權力運行監督等還不夠。本研究主要從現代財政體制構建的整體框架下,來分析我國預算改革的整體方向、預算改革面臨的挑戰,進而有針對性地探析A算執行審計發展趨勢和方向,最后提出完善預算執行審計的路徑――嵌入式審計。
二、轉移支付審計研究
房桃峻和胡繼榮在2012年通過對我國財政轉移支付過程研究,發現主要存在預算安排不完整、滯留專項轉移資金、挪用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率低等問題,針對轉移支付資金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健全完善我國轉移支付資金審計制度及具體措施等,即主要是充分發揮我國審計監督職能和作用;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一系列法律、法規和制度,使轉移支付制度更加健全,使審計結果的處理具有充分可靠的法律法規依據;開展轉各個領域轉移支付資金效益方面的審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進一步提高審計機構(國家審計機構和地方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對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的能力;進一步提高財政轉移支付(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審計結果質量,同時加強審計結果的運用;進一步構建健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有效的可操作的評價框架及具體指標體系;對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開展上下同時審、跨部門聯合審、跨領域同時審等聯動審計機制,確保審計質量可靠。審計署貿易審計局課題組于2013年對對商務部參與分配的發展專項資金(主要指的是2011年發展專項資金)進行探索性審計后,指出專項資金審計應進一步加強政策措施貫徹落實、重點跟蹤分配程序、注重延伸審計、上下貫通嚴肅取證,同時認為在對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的過程中,應積極踐行科學審計理念,運用信貸審計工具,及時轉變審計思維,運用現代審計方法,以資金分配為審計切入點,重點關注資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益,使資金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等環節公開透明、合規合理,檢查和評估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有關的宏觀政策執行情況;不僅促使適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繼續發揮積極作用,不適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清除;更要不斷在專項審計工作中總結和完善審計機制,審學研融合動態結合,促使審計方式方法進一步創新。楊春露等(2008)認為轉移支付(主要指一般轉移支付資金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應結合績效審計,根據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目標、范圍、用途、額度等,建立一整套適合轉移支付資金績效審計的評價框架和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更趨完善。
評述:上述學者對轉移支付審計主要集中揭示轉移支付資金在申請、撥付及使用環節存在問題,而較少關注轉移支付制度本身設計是否合理、相關政策執行是否及時、轉移支付制度環境審計等研究較少。本研究報告將從財政體制改革整體框架下來探索轉移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果、轉移支付改革面臨的挑戰以及轉移支付改革的方向,繼而研究轉移支付審計發展的方向,最后提出完善轉移支付審計的實施路徑――跟蹤審計。
三、稅收征管審計研究
稅收征管作為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組成部分,加強稅收征管審計,促使稅收征管以及稅收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是我國審計機關一直在進行的審計實踐。張小偉(2014)認為我國現階段的財政稅收征管審計是整個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工作,能夠有效地促進我國稅收制度改革和完善,是稅收征管制度更加健全,使稅收執法更加嚴肅,依法治稅得到進一步強化,促進穩定的稅收增長機制得以完善,對稅收法定等方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宋建華(2014)認為地方稅收征管審計問題是財政審計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稅收征管存在地方稅收征管審計的難度進一步增加,審計機構不能很好的落實審計客體的意見。曲妍蕙(2013)認為通過一系列的研究發現房屋出租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流轉稅、規費收入、營業稅以及房產稅等相關稅(費)收是否流失,進一步整合審計資源,充分利用其他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有關稅收方面的問題,進一步進行深入系統的調查,及時收繳稅款,從而促進稅收征管體制機制完善。
評述:上述學者主要研究了通過對稅收征管審計發展稅收征管環節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比如稅收征管效率較低,這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完善稅收征管體制機制的完善。但是,對于稅收政策審計評估還存在不足,在“互聯網+稅收”領域如何運用大數據等還面臨諸多挑戰,這也是本研究報告填補的空白。
四、存量資金審計研究
安群文(2015)認為預算單位財政存量資金審計的重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重點審查預算單位的項目支出的結余資金;二是重點審查預算單位的賬目支付的暫付款項;三是重點審查預算單位項目支出結轉資金。劉玉潔(2015)認為主要加強財政資金審計的重點包括以下四各方面,即加強對預算結轉結余情況審計,對各類財政專戶的資金結存情況審計,對國庫資金存放管理審計以及加強對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審計。劉生橋、郭秋園(2015)等在分析財政存量資金形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對財政存量資金審計的思路,即關注國庫資金存放管理,關注預算結余結轉情況,關注各類專戶資金情況、關注財政資金制度管理等情況。黃龍翔(2015)認為財政存量資金審計應該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重點關注社保資金、代繳的非稅收入;第二,重點關注未使用的財政專戶資金;第三應重點關注用權責發生制虛列支出的預算資金;第四,重點關注停留在預算單位賬戶上的部門預算安排的未使用、無法使用的部門預算資金和項目資金。
評述:上述學者主要關注財政存量資金規模、結構和形成渠道等,而對于財政存量資金形成的原因分析較少,對如何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以及相關的財政政策審計評估研究較少,本研究在梳理以前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根據現代財政體制框架下財政存量資金管理制度面臨的挑戰和發展的方向,提出完善財政存量資金審計路徑――專項審計。
五、政府債務審計研究
董大勝(2010)認為應該把債務列入預算管理中,同時分析了地方政府債務突出的問題是融資平臺問題,財政審計要關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所形成的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隋玉明(2013)認為我國目前在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的過程中,國家或地方對地方政府債務審計重視程度不夠,應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債務跟蹤審計,地方政府債務融資平臺審計等,強化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專項監督檢查,及時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發出預警;加強債務資金績效審計,有效提高地方政府債務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達到債務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目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研討會(2011)得出結論,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強的地方政府債務審計具體措施;第一,進一步拓展財政審計的范圍,擴大財政資金規模審計,及時摸清政府性債務整體規模、Y構等相關情況;第二,利用跟蹤審計,對政府投資項目堅強監管,提高經濟性和社會效益;第三,深化金融審計,有效控制貸款風險;第四,把政府性債務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完善政府債務方面的舉借、投資、管理等重要環節和關鍵部門責任人的問責追責制度和具體措施。王善平、蒲丹琳(2012)通過對地方政府債務形成的原因進行研究分析發現,我國地方政府主要通過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在籌資的過程中,運用政策制度方面滯后等缺陷來巧妙的規避制度風險而進行借貸,進而指出國家審計可以通過權利的監督和制約來約束地方政府過度融資的規模,以有效控制地方債務風險。李玲等于2013年認為地方政府債務在立項、籌集、投資、管理等各個環節和領域存在違規問題,為此提出各級政府部門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及措施:第一,堅持按照法定的程序發行債券,加快制定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機制;第二,對地方政府性債務舉債渠道予以規范;第三,指定專門的政府債務管理部門或者機構,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統一歸口管理,第四,對地方政府性債務主體分門類別進行區分,對其進行有效清理規范;第五,對舉債部門或者單位的舉債權力予以規范和約束,規范債務決策程序和機制;第六,強化預警指標體系和預警系統,完善債務全過程監控體制機制;第七,加強償還機制建設,提高償還能力;第八,構建考評機制,加大問責追責力度;第九,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加強監督力度。袁杰、夏飛(2012)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跟蹤審計,促使其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
楊娟認為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第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審計;第二,加強政府性債務舉借各個環節審計;第三,加強政府性債務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第四,加強對舉借債務投資方向審計。同時提出政府性債務審計方式包括:一是與政府投資項項目結合,加強對地方政府性重點投資項目審計;二是與金融審計相結合,維護地方政府性債務安全;三是與預算執行審計相結合,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評述:上述學者對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研究主要集中債務規模、融資平臺以及債務結構等方面審計,而忽視地方政府債務制度合理性審計、地方政府債務預警體系構建審計以及地方政府債務制度環境審計等。本研究主要從現代財政體制改革的框架下來分析地方政府債務改革所面臨的挑戰、地方政府債務改革方向以及地方政府債務升級發展的方向,提出完善地方政府債務審計路徑――統一組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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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劉玉潔.財政存量資金審計初探[J].審計月刊,2015(2)
[7] 劉生橋,郭秋園.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分析[J].審計月刊,2015(3)
[8] 黃龍翔.縣級財政存量資金審計監督建議[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5(8)
【關鍵詞】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
一、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的現狀
各級稅務機關按照稅收風險管理的架構,初步構建以提高納稅遵從為目標,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信息平臺為依托,征管資源優化配置,專業分工清晰明確,縱向互動、橫向聯動、銜接有序、運行順暢的稅收遵從風險管理一體化機制。在一體化工作規程框架內,稅務機關圍繞“明確部門責任,確保良性互動,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征管質量”的工作目標,牢牢把握“征、管、評、查”四個關鍵節點,按照稅收風險管理的程序要求,統一規劃、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形成統一協調、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制約因素分析
綜上所述,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進程已經開啟,但仍處于探索階段,由于受制工主觀認識水平和客觀條件制約,實踐中還面臨諸多制約因素,分析如下:
1.資源配置失衡
現階段,稅務機關資源整合不力,各職能部門未能統一步調,多個部門對同一風險點或相近風險點分別下發應對任務,多頭部署、層層加碼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基層部門疲工應付,也造成了基層一線征管力量的缺失,制約了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進程。
2.信息數據缺失
稅務機關各部門間獲取涉稅信息渠道不同,基礎數據不足、不實、不準、不及時的問題普遍存在,數據共享性差,政府部門第三方的信息獲取難度大,直接影響了稅收風險的分析識別,也影響著風險任務確定和實施的及時性。
3.團隊效用薄弱
面對紛繁復雜的經濟現象和零亂冗雜的涉稅數據,憑借單個部門的風險分析識別是遠遠不夠的,導致涉稅數據的利用不夠充分,風險點的識別不夠精準,阻礙了稅收風險管理職能的發揮。
三、深化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的途徑
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及管理中的潛在風險,成為推動深化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進程中亟需解決的現實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上述問題,核心在工強凋統籌,增強協調,最大限度地發揮整體效能,要將統籌協凋的理念貫穿于稅收風險管理全過程,重點通過抓“三個統籌”(統籌工作任務、統籌征管資源、統籌數據信息資源),實現最大程度的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為此,應從以下幾個途徑積極探索:
1.立足強化工作,推行以市局為平臺的一體化任務管理
一是推行一體化管理切實轉移市局工作重心,樹立大基層的理念,市局作為征管主體,重點是淡化科(室)層級管理職能,強化其流程作業職能,使市局機關科(室)與縣(區)局、稅務所(分局)共同成為稅收風險管理“流水線”上的不同節點,圍繞風險管理在各自的工作環節履行職責。二是創新模式構建一體化管理新格局,著力創新稅收風險管理于段,把項目管理的理念引入風險管理,各職能部門將風險任務進行有機整合,變模糊管理為項目管理,對項目的執行、監控、考核進行全程管理。三是落實稅收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議事機制。市局和縣(區)局每月通過稅收風險管理委員會例會集中安排部署工作,實行任務統一下達,項目同步實施,績效統一考核,成果共同分享。
2.著力加強過程監控,推行以市局為平臺的一體化流程管理
一是在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框架下,初步構建“以市局為平臺、以項目為核心、以工單為載體、以網絡為支撐、縱向互動、橫向聯動”的一體化管理模式,將項目以“工單”為載體,層層下達,各級稅務機構、稅收管理員依據“工單”執行工作任務,進行任務反饋,開展績效考核。二是加強過程控制,市局和縣(區)局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當月工作情況,通過月度稅收風險管理委員會例會將工作任務形成“工單”后,分別下達給縣(區)局、稅務所(分局)。按照風險項目,以“工單”的形式和網絡支撐于段形成任務鏈條。三是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市局按月對縣(區)局進行績效考核,以月度任務“工單”完成情況和綜合征管質量指標作為考核主體內容,變年終盤點、主觀評判為過程監控、數據說話。縣(區)局對稅收管理員實行任務執行、征管質量、稅收執法、納稅服務等綜合績效考核。在深入推進稅收風險管理一體化的過程中,引入項目管理理念,以推行工作任務“工單式”為重點和突破口,建立長效績效考核機制,全面實現一體化管理目標。
關鍵詞: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思考
企業的稅收管理是企業在稅法規定的允許范圍內,通過合法形式使企業的稅收得以減輕,將企業的利潤最大化,而且根據對企業理財、投資、經營以及生產等活動的事前安排、協調與預測來實現節約稅源,從而使企業的稅后利益達到最大化。
一、加強大企業中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一)保證國家稅收利益的安全
加強大企業中稅收風險的管理,能夠使國家稅收利益的安全得到保證。許多大企業都是跨國企業,如果發生了稅務風險,會使國內內資企業受到沖擊,導致我國稅收的收入流失情況嚴重。現如今,經濟全球化進程發展加快,我國的外資企業數量日漸增加,大量的國內企業出現了境外投資、并購以及重組的行為,基于此,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對社會的發展以及企業自身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保障投資者利益
大部分的大企業都是上市公司,大企業的穩定運行不僅對證券市場的穩定至關重要,也是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障。大企業如果出現稅務風險,既會讓投資者失去了信心,也會造成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產生不好的社會影響,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三)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
想要使稅收征管的效率得以提升,就要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要想得到加強,就要在稅前預防稅務風險,促使稅務管理的重點得以前移,這樣就提升了稅務風險自控能力,提高了稅收征管的效率。
(四)保證國家稅源
國家稅收來源多數來自于大企業,加強對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可以保障國家稅款收入,由于大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以及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因此大企業對國家財政收入貢獻了較大的力量。而且大企業的社會影響較大,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可以給中小企業起到榜樣示范作用。[1]
二、大企業中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
(一)缺乏稅務管理力度
在大企業的稅務管理部門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自主處理復雜的稅務問題的能力較弱、工作人員較少而且素質不高、層次較低。許多大企業的業務量十分龐大,業務范圍也十分廣泛,分支機構較為繁多,這就導致相關的稅務人員對于大企業的財務核算狀況比較生疏,缺乏對大企業的業務流程以及生產經營狀況的了解。
(二)稅務風險管理的模式較為單一
現如今很多大企業盡管建立了相關的稅務部門,但是對于解決稅務爭議、處理與相關部門的關系、繳納稅款以及執行納稅的申報等并沒有設立詳細的崗位。大企業內部的稅收機構既不管理經營活動中的稅務風險,也不參與大企業中重要的經營活動,對于稅務風險不監控也不跟蹤。稅務管理控制稅務風險體系缺乏制度化以及系統化,就導致大企業臨時、被動的應對因稅務出現的漏洞,使稅務風險增加。
(三)稅務風險的意識較弱
一直以來,大企業決策層的主要精力是在企業的研發、銷售以及生產上,沒有重視風險的管理控制。企業決策層認為稅務的相關問題是關于財務申報以及核算的問題,只要不做虛假的申報以及假賬就不需要稅務方面的管理,無需考慮企業戰略。在大企業的風險管理機制中,很少建立稅務控制的制度,對于稅務風險的因素也很少考慮,相對于財務管理基礎而言,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基礎較為薄弱,現階段,我國大力加強檢查企業的稅收情況,企業稅務風險出現以后,很多大企業才開始注重稅收風險管理,主動的關注稅務風險。[2]
三、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實現企業與稅務部門的有效溝通
稅務工作人員要隨時掌握與了解稅收政策發生的變化,這樣雙方對于稅收政策有偏差的理解才可以及時消除,尤其是在處理一些新生事物或者界定較為模糊的事物時,要主動的征求稅務部門的專業性意見,杜絕出現稅務風險。
(二)使稅收風險意識得到強化
強化稅收風險的意識主要為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在企業平時的經營活動過程中,要對交易對象以及合作伙伴的納稅信用以及納稅的主體資格情況有一定的關注,避免對方將稅務風險轉嫁過來,使經營成本得到增加,還可以通過對方納稅的情況對其誠信情況以及經濟實力有所了解。
(三)使涉稅人員的專業素質得以提升
要想使涉稅人員的專業素質得以提升,一方面,大企業的管理者要意識到稅務職能的重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獎懲機制,提升稅務人員在學習以及工作上的主動性以及積極性,使稅務人員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超強的業務能力管理以及扎實的專業知識。另外,稅務人員不僅要對稅收政策的規定以及變化有詳細的了解,還要不斷強化稅收人員的稅務責任意識,避免由于工作上的失誤而造成的稅務風險。另一方面,大企業要制定專門崗位的專業技術培訓的計劃,使涉稅人員能夠學習到豐富的與稅收相關的知識,對于他們掌握與了解最新稅收政策十分有幫助,還會使涉稅人員運用稅務知識的能力得以提升,從而使大企業稅務的風險得以防范。
(四)使企業內部的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在企業內部,完善以及健全建立企業內部的控制制度,可以使大企業有序正常的經營得以保障,防止由于制度的缺陷而造成的稅務風險。要做好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前期考查的相關工作,與大企業的業務特點、管理結構以及經營模式有機的結合,制度的主要內容包含生產經營過程中會計核算、對外投資、資產管理以及經營模式等,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要體現出稅務風險管理,在業務流程的控制以及經營管理中,將防范稅務風險制度化。[3]
四、結束語
盡管很多大企業的主觀想法是遵守稅法的法律法規進行合法的納稅,但是由于稅務管理的涉稅事項較為復雜,而且稅務事項較多,所以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很大的稅務風險。在互動、互信以及透明的前提下,大企業要與相關的稅務機關共同建立可以防控稅務風險的機制,使稅務風險管理以及大企業內部控制的不足之處得到有效的彌補,有利于大企業控制稅收風險以及減少納稅的成本,這也是使征納矛盾得以解決的具有科學性以及合理性的重要舉措,對全面構建稅收風險的管理機制十分有幫助。這樣不僅能夠促進企業的迅速發展,還使稅收的征管質效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大企業所面臨的稅務風險遠比中小企業更加復雜,如果發生了涉稅問題,不但會使大企業經濟負擔加大,還會讓大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對大企業的聲譽也有影響。
參考文獻:
[1]吳超.關于加強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思考[J].現代國企研究,2015,16:48.
[2]楊麗靜.我國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研究[D].山東財經大學,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