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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法律顧問履職情況
晉能集團總法律顧問于2014年3月配備到位。在企業法制實踐中,集團總法律顧問按照省國資委“依法治企”要求推動企業法制工作,積極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高度重視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制度化建設,建立了一套比較科學、規范、適合企業實際經營的法律事務管理制度和風險防范機制,促進了集團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法律工作體系逐步完善,總法律顧問制度逐步落實。
制定下發《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制度》、《風險防控管理辦法》、《法律風險防控管理辦法》等重要規章制度,規范了合同審查、法律糾紛案件處理等事項的管理程序;嚴把合同關,使法律審核成為經營管理的必經環節,對集團黨政聯席會議紀要決議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為企業依法經營決策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實現對集團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達100℅;積極推進集團法律事務部主動承擔集團訴訟工作,為集團節省費用,挽回財產損失,維護集團的合法權益,有效防范企業訴訟風險;直接參與企業兼并重組、改制、資產處理、戰略規劃等重大決策過程,就法律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其依法合規;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培訓學習,提升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及依法治企能力。經過努力,2014年集團公司在全省企業中唯一榮獲“全國六五普法中期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深深感到市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年是被聘任為辦公室主任的第三年。回顧一年來工作。各級領導的關懷下,同志們大力支持下,緊緊圍繞市局中心工作,牢固樹立“服務為本”理念,恪盡職守,真抓實干,積極爭創“四個一流”各項業務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達到領導、機關、基層三個滿意。現將一年來思想、體會和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加強文字綜合。
注重提高行文質量,不時強化對市局工作思路的掌握和理解。積極推進市局各項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前9個月,共完成全市司法行政會議工作演講、嚴打”整治斗爭第一階段總結、打擊整治“功”專項行動方案、市局機關和窗口單位接受社會公開評議實施方案、操作方案等全局性綜合資料30余份;完成《關于貫徹落實“4?1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的情況演講》關于編制我局年預算有關問題的說明》關于年全局綜合治理任務實施方案》關于做好“功”類勞教人員收教轉化防控工作所需經費的請示》等上報材料47份;創設《沈司辦通報》并制發13期,督查專報》3期;制發《會議紀要》5期;起草《市局行政工作規則》車輛管理使用方法》局域網管理方法》等規章制度30多項;核稿118件;完成打字、印刷380余萬字;接待上級單位及外地同行24批278人次。
2突出重點工作。
及時抓好了各項銜接、協調、綜合和服務等方面工作。特別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首次國家司法考試沈陽考區考務工作、全市開展“四五”普法推進依法治市工作會議、全市法制專題研討會、市局接受社會公開評議系列座談會、市律師參與工作會議和局內各項政務工作等重要活動和會議,圍繞市局各時期中心任務的安排安排。精心謀劃方案,統籌協調,大到文件制發、會議日程、人員落實,小到會議用品的配置分發,每個環節力求不出紕漏,精益求精,各項工作有條不紊,井然有序,完成了應承擔的任務。辦文、機要通訊、打字、復印等工作克服了人員少、急特件多等困難,做到及時準確,不誤不壓,不拖不失,保證了服務,適應了要求,達到領導滿意和各部門的認可。
3嚴格執行制度順序。
4、積極轉變作風,強化隊伍和支部建設
在新一輪思想解放學教活動中,我們深刻的體會到,對于既是全局中樞,又是窗口部門的辦公室,必須在這方面花大力氣,作全局的表率。根據市局的總體要求和部署,結合辦公室人員多、分布廣、工作責任大等特點,一是多次召開了各個層面的會議,研究工作,制定措施。除召開支部大會和全體人員會議外,以科為單位,查找思想、作風和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如在辦公室內部實行了“舉牌制”,一次失職黃牌;第二次,年末不能評優。通過近一時期的努力,取得了較好效果,一些問題得到了切實解決。二是加大了學習力度。學教活動開展以來,在綜合、秘書、督查、檔案科開展了每周一次的政治、業務學習活動,在機關車隊、總值班室開展了定期或不定期業務會議。這一做法我們將堅持開展下去。三是加強了形象建設。要求每一位同志,特別是處于窗口位置的同志,必須注重自己的工作態度和言行,確保在這方面不出現任何問題。前9個月發展黨員2名,培養5名。同時,注重發揮黨員和骨干的模范帶頭作用。目前,辦公室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整體和形象、紀律和作風得到了明顯改善,形成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工作效率低,辦事拖拉;二是工作質量不均衡,超前不夠;三是程序不規范,有時忙亂;四是解決個別時候服務不到位,質量不高的問題。
三、明年工作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市局的中心工作,緊緊把握局黨委的工作脈搏,緊緊抓住政務、事務、服務三項基本職能,不斷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增強時代性、主動性、科學性、預見性和大局意識,切實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辦公室工作再上新臺階。以不斷開拓創新的實際行動,向著讓領導、機關、基層更滿意、更信賴、更認同的目標發展。在明年的工作中,具體目標為:
一是,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與時俱進,開拓進取。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切實把市局黨委部署、外地經驗與辦公室的實際結合起來,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近來,積極探索,大膽創新,認真研究做好辦公室的新途徑、新方法,全力做好三個服務,近期要籌備開好明年初的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監獄勞教工作會議和各專業會議。
二是,注重學習,加強調研,顧全大局,履行職責。面對新形勢要不斷學習新知識,研究新問題,抓緊充實和提高自己,搞好知識儲備,使辦公室成為學習型的單位,同時注重把學到的理論應用到實踐中去,學會用理論指導工作,解決實際問題,要根據市局黨委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圍繞依法治市、人民糾紛調處、法律服務、提高改造質量和隊伍建設等專題進行深入調研,形成有獨道見解的調研報告,切實為市局黨委重大決策提供第一手材料。進一步建立責任制度和加快調研成果推廣工作,建立首席撰稿人、首席核稿人評比用人機制,并通過召開調研交流會,推廣調研成果,指導工作。
1、重點突出司法所建設。目前我區除杏濱司法所和后溪司法所已達350平,其他司法所場地面積均與全市司法所所均面積258.86平方米和《省司法所規范化標準》有很大差距。2014年,我區將進一步與各鎮街主要領導溝通、征求意見,依據《省司法所規范化標準》文件要求和《區人民政府關于司法所用房建設協調工作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精神,抓住各鎮街調整辦公場所的機會,爭取其余四個司法所辦公面積均達到350平。
2、主推“一所一品牌”建設。近年來,我區在各級領導的指導和鼓勵下,認真總結各司法所的獨特優勢及其發展的實際情況,逐漸摸索出一條“一所一品牌”發展之路。如杏林司法所在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方面卓有成效,2012年被評為“省級規范化司法所”;灌口司法所在人民調解工作方面成效顯著,其“警民聯調”工作經驗在全市警民聯調工作現場推進會上被宣傳推廣;杏濱司法所在社區矯正方面成績突出。2014年,我區將在全區推廣這“三大”品牌,鼓勵每個司法所都能突出自身特色,創造自身品牌。
3、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街(鎮)、村(居)、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調解網絡建設,重點完善村級調委會建設,積極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著重加強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探索建立面向社會服務的專業化、職業化調解機構;拓寬摸底排查渠道,在做好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多發民間糾紛排查化解的基礎上,把調解觸角延伸到社區、廠區、校區,延伸到商業中心、集貿市場、大型商場等,廣泛參與涉及民生問題糾紛的調解,努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型矛盾糾紛;圍繞重大活動、重大任務、敏感時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密切關注轄區內社情民意和輿情動態,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預防工作走在化解前。
4、創新管理機制,強化矛盾糾紛分流機制。一是深入開展“三調對接”工作,著力構建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格局,積極探索完善一站式服務機制,針對矛盾糾紛類型,采取調解、引導行政處理或訴訟等多種方式和途徑解決問題,實現咨詢調解相結合、調解相結合、行政處理和調解相結合,實現矛盾糾紛合理有序分流;同時,不斷推進與公、檢、法的對接機制,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優勢,化解法庭之外的各類糾紛,形成調解訴訟銜接機制。二是加快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建設。進一步規范化運作已建好的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將其納入區局調解補貼和區年度培訓計劃,確保提高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強化調解員的業務素質。進一步協調各方力量,積極推進籌建中的后溪工業集中區調委會、灌口物流園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杏林臺商投資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擬建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的建設。同時督促各司法所要在發展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上下功夫,新建2-3個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爭取在全區實現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委員會的全面覆蓋化,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模式。
二、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加強特殊人群服務管理,確保實現社區矯正人員重新犯罪率、脫管漏管率控制在0.5%以內;刑釋解教重點人員100%銜接到位、一般人員70%銜接到位,安置率達90%以上、幫教率達95%以上的工作目標。
一是繼續推進規范場所建設。根據部署和安排,繼續推進建設集監管矯正、信息處理、應急指揮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社區矯正中心,加快選址并開展前期工作,力爭盡早開工建設。指導和推動各區新建一批依托企業的教育培訓和安置基地,為“兩類人員”回歸社會提供更多的載體和途徑。
二是加強社區矯正分類管理。根據《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要針對社區矯正人員不同的罪行、表現,將矯正人員分為不同的種類,實行嚴管、普管、寬管分類管理。要依法落實獎懲制度,對表現好的,服從監管的矯正對象,給予行政獎勵、減刑等。
三是注重培育和樹立工作典型。要認真總結經驗,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注重培育和樹立一批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先進典型,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社會知曉度,形成全社會關注和支持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營造特殊人群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圍。
三、深入貫徹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全面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建設,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不斷開創依法治區工作新局面。
1、不斷深化“法律六進”活動開展
一是深化“法律進機關”。組織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核和法律知識講座。以“學用結合、普治并舉”為核心,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為抓手,不斷提升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能力,不斷提升依法執政、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二是開展“法律進學校”。推廣法制主題班會的好做法,通過舉辦法制夏令營活動,依托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基地,有針對性的進行校園普法依法治理經驗總結和推廣,進一步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網絡,構建青少年成長的良好法制平臺。
三是抓好“法律進企業”。在臺企,私企各開展一場法律進企業知識競賽。引導和促進企業認真遵守法律法規,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和水平,依法維護企業及職工合法權益的能力。
四是推進“法律進村(居)”。召開“法律進村(居)”活動籌備會,在各鎮(街)開展一場法律進農村普法大集,組織大型“送法下鄉”活動,總結推廣基層農村、社區法制宣傳工作經驗;加強載體創新,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在廣大基層農村、社區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圍繞基層自治、民主管理、維護基層和諧穩定等法律知識進行宣傳。
2、持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一是加快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區將盡快完成“區法治文化苑”項目的籌建工作,要將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作為重點工作推進,確保2014年建成“區法治文化苑”,各鎮(街)、村(居)均建有一個制式法制宣傳欄。
二是加大主題法制宣傳力度。認真組織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精心組織協調,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取得更大社會宣傳效果。充分利用各專項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綜治宣傳月、禁毒宣傳月、送法下鄉等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主題宣傳活動,努力擴大普法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覆蓋面,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三是加強主流媒體法制宣傳。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和移動通訊等大眾媒體在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積極與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聯合舉辦專刊、專欄、專版等,開通普法微博或微信,利用電子網絡平臺普法,不斷提升法治文化的創造、生產和傳播能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引導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發展和繁榮。
3、全力推進“法治”建設
一是推進依法行政。創新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方式,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認真開展全區行政執法檢查,繼續深化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有關工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繼續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前置審查、備案審查工作,開展調研規范性文件的網上報件和網上審查工作。
二是扎實開展“法治”創建活動。要扎實推進基層法治創建,全區100%獲評區級“法治鎮(街)”,各鎮(街)要力爭入選市“法治鎮(街)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各村(居)要力爭入選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不斷夯實“法治”創建基礎。
三是充分發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確職責,充分發揮各方面的優勢,形成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機構要發揮組織協調、指導監督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推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機構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總結、規劃年度工作,研究討論有關依法治理工作事項。
四是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隊伍的作用。組織普法講師團成員進行備課授課,組織大學普法志愿者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普法講師團成員、法制宣傳教育志愿者、法制新聞工作者的作用,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各自優勢,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五是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好的做法,加強宣傳報道,確保法制宣傳教育的蓬勃生機與活力。充分利用報、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法治網、《法治》內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訊等及時傳播信息,加強學習交流和指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建設,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針對矯正對象、老年人、個私企業等特殊群體做深入的普法活動。
四、強化服務意識,創新管理途徑,提升法律服務質量。
1、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便民服務措施。擴大法律援助的影響力,在政策法規許可的條件下,做到應援盡援,為貧弱群體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務;在完善法律援助部門的自身建設的基礎上,建立高素質的法律援助隊伍,加快推進服務窗口建設,進一步完善接待條件和設施。
2、認真貫徹執行新修改《刑事訴訟法》關于法律援助的規定。加強刑事法律援助隊伍建設,提升辯護律師的服務能力和辦案質量,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專業辯護。要密切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科處室的工作聯系,建立溝通聯絡機制。做到應援盡援、應援必援、應援優援,依法維護和確保刑事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跟蹤了解案件進展情況,指導監督法律援助人員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執業規范,對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案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對疑難復雜案件,可實行集體討論、專家評議等制度,確保辦案質量和效果;案件辦結后,要認真審核案卷材料,按照統一標準對辦案質量和效果做出評估,并做出相應處理。
一、全市民族工作會議概況和主要精神
上個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表彰大會。會議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市民族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會議。市委、市政府對這次會議非常重視,今年3月,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了我市民族工作,并同意召開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表彰大會。參加會議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領導,市四套班子的分管領導,各市、區分管書記、分管市、區長,統戰部長、民宗局長,市各有關部門、大專院校共200多人參加會議。會議的規模、規格都是歷史上沒有的。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對民族工作的重視和關心。
去年,中央、全省相繼召開了民族工作會議,總書記提出了“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省委李源潮書記提出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諧家園”的任務目標,王榮書記提出了“共同致力‘兩個率先’,共創蘇州改革成就”和發展之路。從中央到市委,都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到了重要議事日程.王榮書記在講話中強調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義,同時對新時期我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他指出,我市少數民族是蘇州實現“兩個率先”的重要力量,蘇州各族人民共同當家作主,一道團結奮斗,“兩個率先”的宏圖偉業才有希望。全市上下都要牢固樹立各民族親密團結、共同進步的發展觀,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各族人民和諧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王書記指出,要認真做好少數民族扶貧開發工作,不斷提高少數民族同胞生活質量。今后一個時期,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扶持、積極幫助城鄉少數民族群眾跟上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現代化的步伐。要認真落實少數民族最低生活保障等優惠措施,并積極組織和引導少數民族群眾樹立市場觀念,增強自主創業意識,大力發展私營個體等非公有制經濟,使少數民族群眾早日邁上富裕之路。同時還要大力發展少數民族文化、體育、教育等各項社會事業,不斷豐富和活躍少數民族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他還要求,要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服務與管理,要營造有利于他們就業、創業、生活的良好環境。要依法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積極主動地為他們排憂解難,幫助解決勞動就業、子女入學、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在生產經營上要給予適當的政策扶持和優惠照顧,妥善處理外來少數民族人員與此文來源于文秘家園當地群眾之間的矛盾和糾紛,教育和引導他們通過正確途徑表達利益訴求,自覺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各地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要高度重視處理民族問題,解決民族矛盾。
王書記最后強調,要全力維護民族領域的團結穩定。各地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集中精力解決關系少數民族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為少數民族群眾多辦實事、好事。要加強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保障和滿足少數民族在節慶、飲食、喪葬等方面的需要。各級干部都要學習民族政策,了解民族風俗,防止因無知引發民族矛盾。解決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論矛盾的主體是誰,都要遵紀守法、依法辦事。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少數民族群眾的法制教育,鼓勵他們積極參與法治蘇州、平安蘇州、文化蘇州等創建活動。
二、我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績
這幾年來,我市的民族工作在各市、區民宗局的努力下,民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市委、市政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寫進了市委第99次會議紀要“會議認為,幾年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積極探索創新思路,不斷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重視宣傳民族政策法規,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積極開展社區民族工作,建立少數民族聯絡聯系協調服務機制;開展少數民族扶貧,提高少數民族居民的生活質量;搞好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工作,妥善處理民族領域的各類突發事件,維護了我市民族領域的穩定,為建設和諧蘇州作出了努力。”市委常委會上,王榮書記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將民族宗教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要領導高度重視,增強大局意識,對民族宗教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研究重大問題,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二要積極引導,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促進民族宗教工作與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三要加強管理,落實艱黨和國家的各項民族宗教政策。王書記提出的這些要求全部寫進了會議紀要。
市委、市政府和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以及民族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合力,全市民族工作出現了嶄新局面。盡管我市是雜散居地區,少數民族人數不是很多,但是由于蘇州的經濟發展,外來少數民族人口要達到常住少數民族人口,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民族糾紛、宗教生活等等,這幾年來,我們探索了少數民族群眾低保政策、民族工作進社區、建立外來少數民族人員聯絡聯系協調服務工作制度,都走在了全省前列,每年的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活動搞得有聲有色,去年國務院表彰我局、這次市政府表彰有關市民宗局及有關干部,這都是對我們工作的肯定。
面對成績和榮譽,我們肩上的任務更重,民族宗教無小事,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作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門,我們承擔了這個責任,我們就要把他做好。
三、關于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幾點意見
為了認真貫徹全市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在這里我再強調三點:
第一,要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要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宣傳教育形式。要廣泛開展群眾性的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吸引群眾廣泛參與,努力提高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團結教育于生動活潑、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對過去一些行之有效、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工作方法,要繼續堅持和發揚。同時,要適應新形勢,不斷進行探索和創新,努力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吸引為和感染力。
今年我們對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提前到7月份進行,局里有了一個初步意見,對城區作出了安排。各市、區民宗局要根據《意見》的要求,進行認真的組織,同時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對先進典型,加大宣傳力度,讓先進典型的事跡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形成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今年我們不僅要集中精力抓好七月份的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而且要推動全年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堅持集中性抓和全年抓相結合,做到以月促年,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第二,要切實做好全市民族工作。杜國玲副書記在全市民族工作會議結束時講話指出,各級民族工作部門作為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職能部門,深入調研、及時了解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等方方面面的情況,搞好綜合協調,改善服務方式,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扎實開展工作,這是義不容辭的職責和任務。作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門,我們要重視民族工作,關心民族工作,而且要經常研究民族工作。要傾聽少數民族群眾的呼聲和要求,急少數民族群眾之所急,想少數民族群眾之所想,為促進“三個文明”建設,進一步提高我市民族工作的整體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三,要強化對民族工作監督檢查。強化監督檢查是促進問題解決和推動工作開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民族工作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逐步建立民族工作的督辦檢查機制。各市、區民宗局每年要對本地開展民族工作、落實民族政策等情況至少進行一次自查,弄清哪些工作開展得好,哪些政策落實了,哪些政策還沒有落實,總結經驗,找出差距,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經常性地開展督辦檢查工作,一環一環抓檢查,一件一件抓落實,特別是對各項民族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要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要求、有結果,并以適當的方式將檢查督辦的情況進行通報,努力推動我市民族工作向縱深發展。
關鍵詞:規劃管理創新思路建議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城市規劃管理機制創新的必要性
城市化進程中,往往現狀發展與城市化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在產業布局、城鎮結構、人口集聚,亦即“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尚不能形成有機整體,城鎮基礎設施尚不配套,市政設施產業化程度還比較低,城鎮建設質量還不高,缺乏疏導中心城區人口的磁場效應;同時,過快、過猛、過熱的開發與建設,正在給人們生存的城市環境帶來種種重壓,如城市水泥森林膨脹,地面沉降、“熱島效應”等等,迫切需要通過強有力的組織協調,優化配置城市空間資源,完善功能布局,有序理性推進建設。
規劃管理決策是城市規劃建設的中心環節,關系到城市建設管理的最重要活動。在城市建設突飛猛進、經濟體制轉軌變化之中,城市規劃的編制、設計、評審、批準等環節尚不完善,一方面,在公共開發領域市場行為政府化,本應通過市場運作的設計項目卻作為指令性任務形式,指定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制作,常出現應付政府交辦的任務現象,缺乏深層次規劃的專題研究;規劃的行政行為與技術行為混雜管理等,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市場機制的缺陷,呼喚著城市規劃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2、城市規劃管理機制創新的思路
堅持城市規劃地位的先導性、城市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城市規劃實施的權威性、城市規劃管理的創新性,在規劃理念、內容、方向、機制和法治等方面求實創新,使創新理念、創新活動貫穿于規劃管理全過程。
通過完善規劃決策機制——規劃委員會、規劃專家咨詢機制——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規劃技術監督機制——規劃部門技術審查委員會、規劃社會組織——規劃協會等,不斷提升城市整體的生活品質和競爭力,從而保證城市總體規劃的有序實施,充分體現全面發展,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要求,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2.1完善規劃決策機制來源
2.1.1 建立規劃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河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政府綜合科學決策水平,創新規劃理念,加強對規劃建設的領導,發揮強有力的組織協調作用,統籌空間資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決策各項建設,推進經濟與社會資源配置的匹配化。
運作機構設置。規劃委員會不是縣政府的一個具體的職能部門,而是縣政府重大規劃的決策性機構,是縣政府審議重大規劃建設事項的必經程序。縣規劃委員會由縣四套班子、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專家代表及部分市民代表組成,其主任、副主任等領導職位,應由縣政府主要領導和主管城市建設的領導擔任。
2.1.2 規劃委員會主要職責:作為全縣規劃的決策機構,對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重大決策提供審議意見。審議和決策全縣性重大規劃方案;審議全縣經濟社會和區域發展戰略;審核區域總體規劃,審議城市總體規劃、中心鎮總體規劃;對城市規劃未研究和待確定的重大項目選址進行決策;審議重要地區、重要地段建設的重點項目、特殊公建項目的選址與建設工程的方案和初步設計;審議全縣交通、市政、防災、公用、環保各專項及專業規劃;審議重大、有爭議的規劃違章違法案件的處理;對全縣城市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實施發揮強有力的組織、協調和監督作用。
2.2建立規劃咨詢機制
2.2.1規劃專家咨詢機構。作為縣政府重大規劃決策咨詢機構,是縣政府作出決策前的專業咨詢機構,對各類重大決策、規劃方案和專項規劃提供前期咨詢,由規劃和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庫,每次專題或會議在專家庫名單中抽取,同時,根據區域內規劃項目需要選聘境外規劃專家,每年視情況進行人員增減。
2.2.2 縣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主要職責:研究區域發展與目標、性質與功能、總體布局等重大課題;研究全縣 重要規劃,包括區域總體規劃、中心鎮規劃、工業區規劃、重點地區、重點路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研究全縣 性對內、對外綜合交通規劃;區內道路系統規劃;給水、排水、供電、供氣、電信等專業系統規劃,防災體系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專業方面的重要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研究重大社會事業發展規劃以及重點專項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等。
2.3 健全規劃技術監督機制
2.3.1建立規劃部門技術審查委員會,由各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是規劃部門的專業技術協調地決策性機制,目的是全面提升規劃管理水平、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
2.3.2規劃部門技術審查委員會議事職責:對規劃建設項目的審查與評定,包括規劃方案、在建成區或舊住宅區內插建、改建或擴建的規劃項目、規劃調整方案;對重點地區、重點地段、重大項目的選址研究與審核;對區域內重點項目建筑方案進行研究與審查,如用地范圍與選址審核或方案審理范圍不一致或受影響的帶征地塊;與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調整的總平面方案等;臨時、零星(重要地區門面裝修、廣告)工程許可;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建筑方案;重要地區地名的命名方案; 對重大違章違法建筑案件處理研究和決定,如竣工合格證與房屋土地使用證不符合;調查處理違法建筑中,被拆除方認為處理不公,可能引訟的案件;涉及重大違反規劃案件及處罰數額較大的案件;研究和處理矛盾集中的規劃案件等。
3、城市規劃管理機制創新的操作性來源
3.1規劃委員會議事規則
3.1.1 依法行政的原則。先期研究全縣 發展與規劃建設的重大經濟、規劃方針政策,為規劃布局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對重大規劃決策實施建設的后評估。
3.1.2 集體決策的原則。規劃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涉及區域規劃管理的重大問題、全局性問題,建立集體決策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由主任主持的工作例會。規劃項目集體審核后,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主任簽署會議紀要,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落實具體措施;
3.1.3促進發展的原則。規劃委員會通過強化政府對規劃建設的控制,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功能完善、有序發展”的原則,實現“工業向園區集中、居住向城鎮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的目標,優化配置資源的同時,實行規劃的全覆蓋,使各專業規劃寬到邊、深到底,形成合力。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
3.2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議事規則
科學合理的原則。本著科學探索、合理布局的原則,加強區域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的研究,加強可持續發展的力度,探索區域規劃的發展戰略。
3.3規劃部門技術審查委員會操作規程
決策、實施和監督機制相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摒棄倚重行政審批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陳舊觀念,及時清理和修訂相應的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建立一系列適應快速發展形式下的快速審批機制,符合規劃的項目應快速審批,切實提高審批實效。抓緊抓好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項目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機制,落實審批責任追究制、公眾參與機制、對違法建設行為的舉報制度和信息反饋機制;要在規劃項目選址和用地、工程管理分離的基礎上,建立相互監督制約和協調工作的機制,做到“兩個加強”,一是加強對各個部門的督查和督辦,確保政令統一、行為規范;二是在規劃管理政策和技術方面,加強綜合研究與協調,切實提高規劃業務水平。
創新城市規劃管理機制,建立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和規范化的管理制度,是生產力發展和進步的必然,是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城市管理呼喚新機制,新機
制推進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設,保證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國際水平。
參考文獻:
1、任致遠《21世紀城市規劃管理》東南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