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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平等,人類中心主義,生態中心論
倫理思想體系環境倫理學是關于人與自然關系中的倫理原則、倫理范疇和德行規范的知識體系。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全球性的環境危機迫使人類開始重視人與自然的關系。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將自然當作是客體,不斷地與客體斗爭,甚至期望戰勝它的想法,已經無法解決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因此將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擴展到人與自然的關系,建立起新型的人與自然平等、和睦、協調、統一和相互尊重的關系,才能更好的解決現今愈發嚴重的環境問題。而環境平等理念作為環境倫理學的一大思想分支,其體現的是環境倫理學對自然價值的肯定,這種理念貫徹、滲透于整個環境之中,為其不可分隔的一部分。
一、環境平等理念
人與自然的關系經歷了一個漫長而又充滿艱辛的歷程,從早期原始人對自然的敬畏發展成農業時期人對自然小心翼翼的利用,再到工業文明時期人與自然的徹底對立,而今放佛經歷了一次輪回,人與自然的關系又回到了對自然的尊重,倡導人與自然的平等、人與其他生物的平等。在與自然的“博弈”的過程中,人也開始不斷加深了對自身的認識,人不再以自己為宇宙的中心,開始倡導人與自然的和諧。環境倫理觀也在此基礎上不斷的發展,環境平等的理念也因此誕生。環境平等理念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上,它要求確立人與自然的平等觀,倡導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和共存共榮;在人與人的關系上,它強調確立人類的平等,實現人類利益平等,發展權利平等;在人與動物(生物)的關系上,它強調人的生存要依賴其它生物,從而主張動物(生物)的平等。
二、人與自然平等的環境道德觀
人與自然平等的環境道德觀強調大的是人類的利益在自然系統中與所有生物的利益通過相互依存關系協調為一個有機整體,基于此要求人類首先考慮整個自然的利益和其他部分的利益,其次再考慮人類自身的利益,以此來約束人類對自然無止境索取的行為。它是完全一種區別于以往“人類中心主義”的道德觀。
人類中心主義的道德觀中,人與自然絕不是平等的關系。與人類中心主義相反,生態中心主義者或自然中心主義者將人視為生物圈中的平等成員,人類與其他生物都有其存在和發展的固有的“內在價值”,這種價值不依賴于其對人類的用途。因此,對自然的價值不能僅僅從人的尺度進行評價,如果只是從人的尺度進行評價---這是自然界價值的外在尺度---只是使自然界服從人的主觀目的。通過對比人類中心主義和生態中心主義對人與自然平等理念的態度,前者完全無視人與自然平等的關系,將人類價值完全凌駕于其他價值之上;后者則過分強調人與自然的共性,忽略了人在自然中的特殊性,忽略了人類在地球環境演變過程中的積極能動作用。
三、人類平等的環境道德觀
(一)代際平等。代際公平,是從時間特性和人類認識能動性出發提出的一種現世人類應有的道德責任感和對未來人類利益的道德義務感。其基本含義是:人類社會是作為一個世代延續的狀態而發展的;當今世代的成員與過去和將來世代的成員作為一個整體來共同擁有地球的自然和文化資源,共同享有適宜生存的環境;在特定的時期,當代人既是未來世代地球環境的管理人或受托人,同時也是以前世代遺留的資源和成果的受益人;這賦予了當代人保護地球的義務,同時也給予當代人合理享用地球資源與環境的權利。
(二)代內平等。代內公平指的是代內的所有人,無論其國籍、種族、性別、經濟發展水平和文化方面的差異,對于利用自然資源和享受清潔、良好的環境享有平等的權利。也就是說要求資源和環境在當代所有人之間進行公平分配,不能以損害其他地區和國家的發展為代價來實現自己的發展,從人類長遠的、整體的利益出發來看待環境和發展問題。代內平等的道德原則,強調當代人在利用自然資源、滿足自身利益上機會均等,在謀求生存與發展上權利均等,從實踐來看還可以將其分為國內平等和國際平等。
四、動物(生物)平等的環境道德觀
動物(生物)平等的環境道德觀指的是在處理人與動物(生物)的關系的過程中要尊重生物,認識到人是生物圈自然秩序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以及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其他生物。同時還應該認識到,人并不比其他物種更加優越,每一個擁有“好”的實體,都具有同等的天附價值。
這種觀點事實上也是生態中心論所提倡的觀點。生物中心論是一種敬畏生命、尊重大自然,其主要由以下四個信念組成:1.人是地球生物共同體的成員;2.自然界是一個相互依賴的系統;3.有機體是生命的目的中心;4.人并非天生就比其他生物優越。
具體來說,生態中心論認為,生物系統的健康本身具有價值,人類對它負有直接的義務;生命個體、物種、生物過程作為生物系統的組成部分和存在形式,具有非(人類的)工具價值,人類對它們同樣負有道德義務。
五、反思與總結
1.研究發軔
關注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系或者說從哲學倫理學角度研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在中國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它首先是對屬于自然科學的生物科學研宄的生態學之間的辨證關系加以研宄的,而且主要是針對地植物和草原生態平衡的問題中國生態學會于1981年底召開了關于生態平衡的學術討論會,提出“生態系統在人為有益影響下,可以建立新的平衡”的觀點,并主張“生態學方法不僅應用于生物科學、地球科學,而且應用于人類生態學和倫理學。”
這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生態倫理學的萌芽觀點。很顯然,這樣的研宄還沒有提高到維護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高度。1984年,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理論專業委員會在新疆召開了以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為主題的環境戰略學術討論會,對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即環境問題開始引起重視,著手進行研究這次會議是一大進步,因為在此之前,中國總是認為環境保護問題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特有問題,在社會主義國家是不存在的。會議認識到,環境問題不是社會制度問題,而是經濟發展進程中的必然代價;減少這種負面影響,不僅需要經濟的、科學的技術的、制度的進步,也需要人文的、倫理的參與。
2研究進程
作為一門學科,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大致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飢90年代以前,中國尚沒有自己的環境倫理學方面的專論,直到1992年中國才出版第一本《生態倫理學》(劉湘溶:《生態倫理學》,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此后幾乎每年均有這方面的論著問世(如,李春秋、陳春花的《生態倫理學》,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葉平的《生態倫理學》,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余謀昌的《懲罰中的覺醒一走向生態倫理學》,廣東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90年代中期以前,對環境倫理問題的研宄主要限于比較狹窄的專業領域,90年代后期,特別是1998年的特大洪災以后,環境倫理才引起了人們的較大關注經過20余年的發展,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在探索環境倫理學的基礎理論、梳理西方環境倫理學的主要理念、挖掘中國傳統思想中的環境倫理資源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推動了環境倫理觀念在中國的普及現在,每年都有環境倫理學方面的譯著、專著問世,發表的論文不下百篇,相關的會議幾乎每年至少一次。但總的來看,對于一門新興學科的發展和成熟來說,20余年的時間是遠遠不夠的,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仍處于試驗和探索階段,成熟的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倫理學的出現仍需假以時日。
3.研究隊伍
起初,對環境問題進行研宄的主要有兩部分人:一部分人從自然辯證法角度研宄,主要對自然科學尤其是生態學生物學等探宄其中的哲學問題,這可以稱為環境哲學研宄,這部分人主要長期從事自然科學的哲學研宄;另一部分人直接從環境保護操作方面開展應用研宄,這部分人主要是環境保護工作者,他們有的從人文角度對環境、生態進行探i寸。隨后,環境倫理學的研宄隊伍不斷擴大,大專院校、研宄機構的人員大量參與他們既有早先從事自然科學研宄的從事自然辯證法研宄的從事環境保護一線事業的,也有從事哲學研宄的、從事倫理學研宄的與此相應,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宄呈現兩種格局,一是以自然科學為依據,專注于數據的分析、狀況的描述和實證的研宄;二是以哲學思辨為色彩,偏重于學理的解剖、歷史的追宄和價值的闡發中國的環境倫理學學術團體的出現似乎印證了這一態勢1994年,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會成立并召開首屆年會,這象征著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宄正式、全面啟動;自此之后,有關環境倫理方面的論著、論文、會議如雨后春齊。但學術界并未以此
為滿足2003年11月8日,自然辯證法研宄會環境哲學專業委員會于在清華大學成立這個專業委員會的成立也是一個象征,它標志著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的另一種范式在強化中國現具備招收倫理學博士生資格的大學研宄院上十個,明確設定環境倫理學研宄方向的至少有3個。中國第一個以環境倫理學為研宄方向而獲得博士學位的是楊通進博士,此后至少有5個人以此為博士論文而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
二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究主題1.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關于環境倫理學的研宄對象問題主要有四種觀點:①生態的倫理價值和人類對待生態的行為規范的研宄,②人類與自然之間的道德關系,而非人類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的研宄,③人和自然關系的機制和功能,生態道德的本質及其建構的規律的研宄;④人們對待環境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范的研究。
概括起來,主要有兩大說法:一種是“關系說”,一種是“規范說”。關系說認為,環境倫理學是研宄人與自然的倫理關系的學科。由中國學者撰寫且書名相同的三部《生態倫理學》都是從關系說的角度來定義生態倫理學的劉湘溶的《生態倫理學》認為,“生態倫理學研宄的是人類與自然之間的道德關系而非人類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它實現了倫理學由人際道德向自然道德的拓展”李春秋、陳春花的《生態倫理學》認為,“生態倫理學是一門從道德的角度研宄人與自然關系的交叉學科■它根據生態學揭示的自然和人相互作用的規律性,以道德為手段從整體上協調人與自然環境的關系”。“生態倫理學以生態學領域中人們的道德關系和道德現象作為自己的研宄對象,即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和道德現象生態倫理學中的道德現象是指生態領域中人們的道德關系的具體表現,它包括生態道德活動現象生態道德意識現象和生態道德規范現象”葉平的《生態倫理學》認為,“生態倫理學是關于人與自然關系的生態道德方面的學說,是人與自然道德生活的理論升華和理論論證”它“以人與自然的生態道德關系作為研宄對象”;其研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人對其他人應盡的生態道德義務和責任;人對其他生物應盡的生態道德責任和義務;人對地球生態系統的職責和義務義務說認為,環境倫理學是研宄人對自然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范的學科。
規范說的代表人物是余謀昌先生。他認為,“生態化理學是關于人們對待地球上的動物、植物、微生物生態系統和自然界的其它事物的行為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范的研究這一定義表明,生態倫理學是以生態道德為研宄對象,首先,這是倫理學知識領域的擴大,它把人對自然的道德作為倫理知識的一部分;其次,它提出人們對待生物和自然界的道德態度問題……第三,它制定人類行為中的生態道德的基本原則和規范”
(5)—種把道德關懷擴展到人之外的各種非人存在物對象上的倫理學說,是一種全新的革命性的倫理思潮二,它是傳統倫理學在環境問題上的應用,它沒有任何根本性的變化,只是把環境生態、自然當作人對人履行道德義務的中介;如果說它有什么新的特征,那就是它看到了倫理學還必須關注基于環境上的人的義務、基于自然可持續利用上的當代人對后代人的義務,而這恰是傳統倫理學所忽略的地方。
3.環境倫理學的哲學基礎
一是西方哲學基^^西方思想史表明,自古至今的有機論自然觀,其許多原則或者是通向生態倫理的一個主要橋梁或者是通過現代性的轉換成為生態倫理的構成因子。易言之,有機論自然觀具有與生態倫理思想相契合的某些資質,此其一;其二,也要注意到有機論并不等于生態倫理,持有機論自然觀的思想家也會持機械論的或控制自然的人類中心論思想。
二是東方哲學基礎^現代生態倫理學的創始人非常重視中國傳統文化和印度文化對生態倫理學的意義法國思想家施韋茲在他創立尊重生命的倫理學著作中,多次提及中國思想家老子、孔子、孟子、莊子、墨子等人,說在他們的思想中,人和動物的問題早就具有重要地位,在倫理學原則上確定了人對動物的義務和責任,說他們是深刻而富有活力的倫理思想的創立者和宣傳者中國古代哲學關于“天人合一”“天道生生”和“仁愛萬物”的思想,“道法自然”和“尊道貴德”的思想,“圣人之慮天下莫貴于生”和“與天地相參”的思想,等等,它們對倫理學的理論突破有重要意義。
4.自然價值
人類為什么要尊重和保護人之外的自然?西方環境倫理學家認為,這是因為自然具有內在價值;不講內在價值,就沒有環境倫理學。在中國學術界,內在價值至今仍是一個極有爭議的概念,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①是否只有人才具有內在價值?②有無內在價值能否成為接受道德關懷的唯一標準?③具有內在價值是否意味著道德地位一律平等?余謀昌等人較早對內在價值進行了探討,認為自然界除了具有作為人的手段(工具)的價值外還存在內在價值。所以人類不應該只從人的尺度進行評價,而應該承認自然界自身具有內在價值。潘家華認為內在價值是人們賦予自然界景觀或生物物種的一種不在于直接消耗,而在于品嘗或意念滿足的一種價值既然自然界擁有內在價值,它也就值得在道義上得到關心和考慮,這就是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從承認自然界的價值出發,積極把倫理道德的概念擴大到生物和自然界的其他實體的研宄架起了直接通往中國環境倫理學的橋粱而其他學者則認為,沒有必要把屬人的價值概念賦予非人的自然,只有承認自然是人與人交往的必然中介,就可合理地歸結出環境倫理的基本主張
5.自然權利
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多數學者的觀點是:第一,不能依據動物和其他生命沒有道德自律而否認它們的生存權利;第二,不能一刀切或無差別地看待人的權利和生物的權利;第三,人類權利與自然界權利不僅是有差別的,而且是有矛盾的與西方,尤其是動物權利論者辛格不同的是,我們雖然強調自然權利的平等性,但同時也強調自然界權利的差異性,即人類權利與自然權利的差異性。
有學者認為自然界的權利是指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權,是自然界的利益與自然界的權力的統一。論者吸收羅爾斯頓的觀點,認為自然界的權利就是指生物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有權按生態規律持續生存這一定義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1)權利所有者要求它的自下而上利益要受到尊重;(2)這種權利要求是合理的,權利所有者對侵犯它們利益的行為提出挑戰。也就是說,它是由自然界的利益(福利)和自然界的權力定義的。
有學者認為非人類的生態權利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生物生存的權利。任何生物都有生存的愿望,都珍惜自己的生命。(2)生物自主的權利。任何生物都有按其種群的生態活動方式追求自由的權利但這種權利的實現應該適應生態系統整體支配并決定部分的自然選擇機制,否則,就談不上生物的自主權利。(3)生物生態安全的權利堅持不干擾和破壞那些生態極限在自然荒野中人應順應自然的發展和演變;在人與自然相互作用的領域中,人應承擔起謹慎地改造自然管理自然的責任和義務,既促進生物生態安全,也促進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
6.人類中心主義
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者對人類中心主義的內涵眾說紛紜,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理解,一是從世界觀、自然觀的角度出發,認為人類中心主義確認了人類在物理空間方位上處于宇宙的中心,在地球生物共同體中,人類由于居于生物進化序列的最高層次而當然居于自然物種的中心。二是從人類利益和自然界內在價值的角度出發,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并不是只強調人類當代和未來的利益,而是既充分強調人類利益的整體性、共同性長期性,又重點突出人與自然的休戚相關性;既堅持以人類的根本利益為環境倫理的中心,又主張以尊重自然規律及其內在價值為環境倫理的基礎三是從動態的角度出發,認為人類中心主義的內涵是隨著時代的變迀而變化,古代自然觀的本體論意義上的人類中心主義將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近現代價值觀的倫理學意義上的人類中心主義。
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者考察了西方環境倫理學的研宄成果后認為人類中心主義有四種歷史形態:①宇宙人類中心主義(也叫古代人類中心主義)是根據古羅馬的“地心說”,由地球處于宇宙的中心邏輯地推及人類及萬物也處于宇宙的中心,是地理上的“人類中心論”,沒有或很少涉及人與自然的關系②神學人類中心主義這是歐洲中世紀基督教世界觀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它認為人類不僅在空間方位的意義上位于宇宙中心,而且也在“目的”的意義上處于宇宙中心。人為神而存在,萬物為人而存在,這就在神的旨意下達到了人與自然的和諧一致③近代人類中心主義它是在近代科技有了巨大發展,人類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力量有了巨大提高,人在自然界面前的地位有了極大改變的情況下,從笛卡兒開始,經啟蒙運動伴隨理性主義而產生④生態人類中心主義它是伴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生態危機的出現而產生的其核心思想是為了解決人類所面臨的環境生態危機,人類必須保護自然資源環境,與大自然和諧相處除此之外,中國還有的環境倫理學研宄者認為人類中心主義應該有三個層次:一是本體論的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在本體論層次上存在于宇宙的中心;二是認識論的人類中心主義,主張人類的認識總是以人類固有的內在尺度進行的;三是倫理學的人類中心主義,主張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以人的利益為出發點,為人的利益服務,滿足人的目的與需要。
對待人類中心主義就有三種態度:①人類中心主義者的走入論。認為自然觀的人類中心主義己被日心學說等自然科學所拋棄,同時由于認識對象的生成認識過程和方法以及認識的結果都受人的內在尺度的制約,所以認識論的人類中心主義是無法超越的,況且,物種自我中心法則是一切生命的本性,也是人類社會實踐的本性,是社會發展的內在驅動力,它作為人類生存的永恒支點是永遠無法超越的因此,人類中心主義不但不能超越走出,反而應當走入人類中心主義的領域②非人類中心主義者的走出論(或超越論)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只單向地承認自然對人類的價值及人類利用自然界的利益和權利,而不承認自然界的內在價值,把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歸結為只涉及人類自身利益的自我保護而無視生物圈穩定的客觀需要。因此,人類中心主義是生態環境惡化的直接原因,所以應當拋棄、走出或超越人類中心主義的誤區。③有條件的走入論認為主張征服自然和片面張揚人的主體性的人類中心主義應當拋棄,要“走出”人類中心主義,而現代生態人類中心主義的核心是“人與自然和諧”,目的在于建立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系,所以應當走進現代生態人類中心主義。
7.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基礎
可持續發展研宄的興起,以一種跨時空的恢弘視角,深刻揭示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利益關系與道德評價,特別是其中所藴涵的可持續發展倫理意藴和生態倫理思想,確認人與自然的道德關系,具有強烈的時代性和挑戰“性可持續發展理論與環境倫理學的研宄不僅從研宄對象研宄內容等方面有許多共性,而且很有可能相互融合最終成為一門學科。可持續發展理論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的出現尤其從思想上有力地支持了環境倫理學研宄。徐嵩齡還認為,中國己將可持續發展作為自己的國策、因而她的環境倫理模式無疑是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機。“因此,對中國環境倫理(學)界而言,最有實踐重要性的研宄,應當是關于制度轉型期間的可持續發展倫理模式的研宄”根據對環境倫理學的研宄重點及優先問題的這一認識,許多學者開始關注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代際倫理問題、代內倫理問題(特別是國際環境正義問題)和可持續發展倫理問題。
8.環境倫理與國際公正
當代西方環境倫理學由于意識形態的差異一直存在著兩種對立的觀點,即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和環境中心主義倫理觀這兩種倫理觀都試圖對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事務施加影響。有些學者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作為西方環境意識形態的主流,在促進發達國家系統地實施環境保護,改善國內的生態環境質量方面產生了積極作用。但在國際層面,尤其在針對第三世界上,這種主流意識形態,嚴格地說,是以西方國家自己的利益為中心,而不是以全人類的利益為中心的由此造成的負面影響是:發達國家對自己繼續惡化全球環境質量的行為沒有有效的約束,并在所謂“全球化”的名義下繼續半公開地或隱蔽地向發展中國家轉嫁環境污染,因而,這種倫理思想和行動被第三世界視為生態帝國主義和生態殖民主義而遭拒斥。
環境中心主義倫理學對人類中心主義倫理學持嚴厲的批判態度,其中也包含著對第三世界國家的同情,諸如強調權利的平等基本需要的優先權等等但它在運用其理論解決現實的環境問題時卻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做法。從理論的一致性原則出發,并不區分富裕社會與貧困社會、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而采取“一刀切”。如生態中心主義勸誡第三世界國家不要采取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模式,主張“減少污染優先于經濟增長”,等等。
由此看來,無論是人類中心主義的倫理觀,還是生態中心主義的倫理觀,都難以成為一種普遍的環境倫理觀而被第三世界接受,根本原因在于它對第三世界國家的不公正性。
有的學者認為,在國際環境問題上,協調不同國家、地區、民族之間利益關系的首要倫理原則是正義環境正義,要求世界各國無論大小貧富,在符合國際公約的基礎上,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獲取本國應有的環境利益以滿足社會需要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當廣大發展中國家在世界南北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地球自然資源消費、使用嚴重不合理的情況下,努力發展自己的經濟技術之際,少數發達國家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以保護全球環境為名,干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技術發展權和環境主權,要求發展中國家放棄自己的正當環境利益,承擔起超越自己能力的環境義務,這顯然是不公平、不正義的。
中國多數學者認為,由于發達國家對全球環境惡化負有的責任和對發展中國家解決環境的侵害理應為解決環境問題承擔更多的義務,一方面,作為“補償的正義”,它們應該以自己擁有的較雄厚的資金和技術,率先采取行動保護全球環境,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足夠的、新的額外的資金,以優惠的或非商業性條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環境無害技術,切實幫助發展中國家解決環境與發展面臨的實際問題發達國家履行這樣的道德義務,不是“恩賜”,而是對以往不平等的環境權利的“補償”。另一方面,作為“分配的正義”,發達國家應當回到環境正義的立場上,承認和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平等的環境權利,支持發展中國家努力發展自己的經濟和技術對于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環境問題不是孤立的,需要把環境保護同經濟增長與發展的要求結合起來,在發展進程中加以解決發展中國家有權根據自己經濟、社會和文化條件的適應能力,決定改善環境的進程,有權根據其發展與環境的目標和優先順序利用其自然資源。
發展中國家要追求的國際層面的環境倫理觀所涉及的問題主要有:(1)發展一一尤其是反貧困一一對發展中國家的優先性;(2)—切資源管理的主權問題;(3)全球環境惡化的責任問題;(4)國際環境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的平等和公正問題;(5)解決國際環境問題的經濟與技術保障等等。
9.的自然觀思想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然的理解宄竟會導致征服自然的觀念還是會引向倫理地對待的自然的道路?研宄者認為,馬恩的自然觀是有益于我們保護環境的。馬克思把人作為“自然界的一部分”來把握,認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這是人的自然本質,并把以勞動為中介的人與自然的關系理解為自然與自然的關系。青年馬克思的這一觀點與當代生態倫理學中將人視為自然界的普通公民生態系統普通一員的思想是不謀而合的這種驚人的一致性,為當代生態倫理學接受馬克思自然理論的指導與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倫理共識基礎。
馬克思對人與自然辯證關系的論述,既指出了人有別于自然的主觀能動性,又肯定了自然的客觀制約個性這為克服當今生態倫理學中人類中心主義(即只承認人的目的價值,認為其他物種若有價值,也僅只是工具價值)與生態中心主義(即認為任何物種、生物個體都有其內在價值)這兩種價值觀各執一詞的偏見提供了一個較為合理的理論切入點。以此為理論基點,完全有可能建構起一種超越人類中心主義與生態中心主義之爭,立足于對人與自然關系正確理解與全面把握的新的生態倫理學。
馬克思是把勞動作為引起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東西來理解和把握的而對近代工業文明所帶來的生態危機,我們有必要追根溯源反省一下這種建立于“對自然可無限索取”信念之上的傳統勞動(發展)模式為了“在最無愧于和適合于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我們必須把這種物質變換置于“合理地調節”、“共同控制”的基礎上亦即需要建構一種具有可持續性的發展模式這種建立于地球資源有限性觀念之上,并以“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為基本原則的可持續性的發展觀,為當代生態倫理學進一步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價值基礎和正確的理論導向。
1.理論與實踐
環境倫理學缺乏對環境道德實際的研宄,未能避免理論與實際的脫節中國學者注重對環境倫理的理論研宄,但很少關注具體的、現實的問題,很少把理論原則規范,影響和作用于具體的政策法規,具體的工程、項目。這種脫節所產生的嚴重后果是,一方面,理論研宄難免閉門造車,束之高閣,曲高和寡,使環境倫理成為象牙塔成為少數人的話語游戲,沒有成為大眾的意識和習慣;另一方面,涉及環境生態的大型工程沒有經過環境倫理的審查就可以以經濟效益的名義堂而皇之地順利上馬,以至遺禍自然,悔不當初
2.引進與創造
中國學者積極普及并大力介紹了西方環境倫理學的最新研宄成果,對西方環境倫理學的學術前沿進行了跟蹤和了解西方學者的環境倫理學著作能較快地在中國得到譯介。由于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者的積極努力,從而使西方環境倫理學在中國的研宄成為一種學術潮流,大大推動了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發展。但是,在譯介和創造方面,譯介的積極性和創造的疲軟性形成鮮明的對比換句話說,中國注意了“引進”、“介紹”,但卻缺少了“自產”、“創造”,即沒有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文化傳統、價值觀念、社會心理等來形成自己的環境倫理理論。
3.研究與教育
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方興未艾,但這只是在理論的學宄方面;在環境倫理的教育上,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宄雖然有近20年的歷史,但目前國家環保部門和教育部門不但未攜起手來落實強化環境倫理道德的研宄和教育的任務,而且環境倫理研宄者和教育研宄者也沒有充分重視道德教育理論與實踐研宄,沒有為不同層次與類型的教育提供環境道德科學內容和有效的方法設計。大多數學者既沒有興趣于環境道德教育的理論研宄,更缺少將環境倫理推廣到教育上的熱情。當然,這一局面正在改變,一些學者己經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正在一方面積極編寫自幼兒、小學中學至大學、成人的環境倫理教育書籍,另一方面呼吁教育部門落實環境教育,一些師范大學己經成立環境教育研宄和推廣中心。
4.支持與自立
關鍵詞:環境倫理 人類中心主義 非人類中心主義 環境整體主義
1引言
人類生活的環境是一個多向度、立體、完整的環境,人類的道德生活也同樣是立體式的、多向度的。因此,基于這種現實基礎的環境倫理學必然是能夠接納和包容、超越和整合以人本主義立場和非人本主義立場構建的環境倫理學。把是否有利于維持和保護生態系統的完整、和諧、穩定、平衡和持續存在作為衡量和評判人類社會發展和生存方式的根本尺度和驗證標準。這種倫理學具有明顯的后現代性和深刻的實踐意義。
2人類中心主義立場
與傳統倫理學的研究對象相比較,環境倫理確有其特殊性,它在一定意義上也的確可以被看做是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系。但是,如果像人類中心主義那樣,認為環境倫理學對環境倫理的探究和建構意味著倫理道德所適用的范圍從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擴展到了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即認為環境倫理所調整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完全超越于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范圍之外,夸大了環境倫理的特殊性,并從根本上誤解了環境倫理的性質。環境倫理學的產生和發展不過是倫理學對于日益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的理論回應,其對環境倫理的探究和建構,是為了救治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克服和解決已對人類生存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的環境問題。而生態環境成為問題,從表面上看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出了問題,但從實質上看則是人與人的社會關系出了問題;環境問題就是人與人的社會關系上的問題,特別是人們之間的利益矛盾和沖突在人與自然關系上的表現。與此相應,環境倫理所調整的對象,從表面上看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而從實質上看則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以人與自然的關系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人與人的關系,是被自然所中介了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此,環境倫理學并沒有完全超出傳統倫理學的界域,其對環境倫理即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系的探究和建構也談不上是對傳統倫理學研究對象即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的擴展。
其實,環境倫理自身的性質完全可以解答環境倫理的依據問題。環境倫理的實質仍然屬于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只不過是一種以人與自然關系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或以自然為中介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環境倫理所確認的應是人們之間的道德義務和責任,只不過是在人們處理與自然的關系時才表現出對他人和后代人的道德義務和責任。環境倫理這種與傳統倫理學研究對象本質上同一而表現形式相異的性質,本身就足以構成環境倫理得以可能的重要依據。
3非人類中心主義立場
非人類中心主義環境倫理學的意識核心:確立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倫理關系,需由否定自然事物做工具價值評價的人類中心主義的價值觀念,到認同自然事物的“內在價值”。然而,用“內在價值”說來闡釋環境倫理得以可能的依據或把環境倫理得以可能的依據安放在自然事物的“內在價值”上是根本靠不住的。由非人類中心主義環境倫理學強調自然事物具有與人的利益和需要無關的所謂的“內在價值”是對價值概念的誤用或濫用,到其對于承認自然事物的“內在價值”的特殊性的具體論證看,只要對非人類中心主義環境倫理主流論述稍做分析,我們就很難認同其結論。
事實上,隨著由環境因素引發的社會不公正問題逐漸凸顯,非人類中心主義因缺乏對現實的細致關注而無力回應,環境正義論開始取而代之。環境正義論反對人類中心主義和自然中心主義的抽象論爭,認為生態破壞的根本原因并非哲學和世界觀方面的問題,而是源于存在著特權等級制度和支配制度的社會結構模式。例如,美國學者哈丁的“救生艇”理論就是無視公平的利己主義方案,“嚴重地侵害了分配正義的原則,完全忽視了發展中國家人民的人權”。正是社會關系的不平等性和不正義性,才導致了人與自然關系的惡化,才塑成了一種試圖主宰自然的價值觀念。所以,解決環境問題的關鍵就在于通過重建社會正義秩序來實現環境權利與環境責任在人類之間的公正分配。環境正義諸理論看到了人類社會內部不同主體在環境問題上的差異性,表達了不同主體維護自身環境權利的要求。但是,環境正義論關注的焦點僅僅是人類的社會倫理,卻忽視了自然對人類社會環境正義問題所具有的先在性和決定性意義。實際上,環境正義不僅僅應該是人與人之間的公正,同時更應是人與自然萬物之間的公正。
開幕式由東北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杜寶貴教授主持。東北大學宣傳部部長丁義浩、遼寧省社科聯主席張沈立、遼寧省教育廳科技處處長陳濤、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環境哲學專業委員會理事長、清華大學哲學系主任盧風教授、中國環境倫理學會會長、哈爾濱工業大學葉平教授、遼寧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研究會理事長、大連理工大學學院院長魏曉文、遼寧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軍出席了開幕式并對研討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
在13日上午的大會報告階段,先后做主題報告的有哈爾濱工業大學的葉平教授、吉林大學的劉福森教授、北京大學的郇慶治教授、南京師范大學的曹孟勤教授、東北大學的秦書生教授、北京工商大學的王魯娜教授。14日上午的大會交流階段,清華大學的蔣勁松副教授、南京林業大學的曹順仙教授、四川師范大學的唐代興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的解保軍教授、北京林業大學的楊志華副教授、東北大學的于春玲副教授等做了主題發言。專家學者們就生態文明的研究范式、理論體系構建、實踐路徑選擇等相關主題做了報告。
13日下午的分組討論會持續了三個多小時,與會專家、學者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展開了激烈的對話與爭鳴,現場氣氛熱烈,迭起,圍繞“生態文明與社會主義”這一會議主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和充分交流。
美國科學基金會的國家科學局[3]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圍繞著人的空氣、陸地、水、能源和生命等所有系統的科學;斯特拉勒(StrahlerA.N.)等[3]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地球的各種自然系統和各種過程及其對人類的意義和影響的科學;Bouwer等[4]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與環境關系,解決環境問題的跨領域科學;Nebel等[5]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與人類環境關系最密切的問題的科學;Smith等[6]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類對環境影響的科學;Boersema等[7]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為環境問題的科學;劉培桐等[8]認為,環境科學以“人類-環境”系統為研究對象,是研究該系統發生和發展、調節和控制以及改造和利用的科學;左玉輝等[9]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與環境相互作用規律的科學;何強等[10]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類活動與其環境質量關系的科學;莫祥銀[11]等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類在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中的人和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科學;竇貽儉等[12]認為,環境科學是主要研究環境結構與狀態的運行變化規律及其與人類社會活動之間關系,研究人類社會與環境之間協同演化、持續發展的規律和具體途徑的科學;盧昌義等[13]認為,環境科學是研究人類活動所引起的環境質量變化和保護與改善環境的科學;王越飛等[14]認為,人類生態系統是環境科學的研究對象.
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對環境科學研究對象的認識大致可歸納為三類:一是人與環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復雜系統[3-6,8-12],二是由人類活動引起的環境問題[7,13],三是人類生態系統[14].筆者認為,將環境科學的研究對象定義為“人類-環境”系統和人類生態系統值得商榷,因為這兩者都不是環境科學特有的研究對象,如地理學就將“人(類)地(地理環境)關系”或“人地關系地域系統”作為研究對象[25-26],人類生態系統是人類生態學的研究對象[27].“環境問題”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的環境問題是指任何不利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結構和狀態的變化,廣義環境問題中的一些自然現象(如地震、泥石流、滑坡、森林火災、病蟲害、洪澇和干旱災害)雖然也對人類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但主要誘因不是人類活動,也不是近幾十年來才出現的問題,同時人類也不能改變這些自然現象的發生與發展,不應包括在環境科學研究內容之中.狹義的環境問題是指由于人為因素引起的任何不利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結構和狀態的變化.主要包括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兩大類.如生產和生活引起的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的污染,亂砍濫伐引起的森林破壞和生物多樣性下降,過度放牧引起的草原退化,大面積開墾草原引起的沙漠化和土地沙化等等.從環境科學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它是隨著狹義的環境問題的出現而出現的,也是隨著狹義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而發展的.故判斷某一研究領域是否屬于環境科學的范疇,要看其是否解決狹義環境問題為準繩.例如,純粹的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的研究屬于生態學范疇,而不應屬于環境科學的范疇;若進行人致的生態問題的形成、發展與防治的研究,則屬于環境科學的范疇.進行自然環境的結構和功能的研究屬于自然地理學的范疇,而不屬于環境科學的范疇;若進行人為源污染物在自然環境的遷移、轉化、危害、區域差異及其防治的研究,則屬于環境科學的范疇.根據系統論觀點,狹義環境問題所涉及到的自然要素眾多(大氣、水體、土壤、生物等),彼此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共同構成一個復雜巨系統.為了維持“環境科學”的傳統名稱,筆者將該系統稱為環境系統.
將環境系統作為環境科學的研究對象的優點在于:(1)明晰了環境科學探究對象的“系統”與“環境”的界限,此處的“系統”即由自然要素組成的環境系統,此處的“環境”是獨立于環境系統的人類活動.(2)有利于認識環境問題的本質和構建環境系統數值模型.制約環境系統運動變化的終極驅動力有兩個,一是來自于“環境”的太陽輻射,它是該系統一切運動變化過程的能量源泉,也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前提[28];另一個也來自于“環境”,就是人類活動.太陽輻射對環境系統演化是正向(功能提高)的,人類活動對系統演化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負向(功能退化)的,關鍵依賴于人類活動的性質(是否有利于系統功能的提高)[29].在深入研究環境系統組成、結構、功能和發展變化的基礎上,構建其仿真性的系統動力學模型是環境科學的基本任務.環境系統動力學模型不僅要包括系統內部的各個狀態變量,還要包括來自于“環境”的控制參量.對于狹義環境問題來說,控制參量就是人類活動.
2環境科學基本原理
環境科學研究者大多是從其他相關學科轉變過來,按照原有的學科背景進行環境問題研究,形成眾多環境科學的分支學科,分支學科是相關學科的理論、方法與環境問題的結合.相關學科的理論是比較完善,故分支學科的理論也相對比較完善.但是,環境科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是否有自身獨特的基本理論,或者其基本原理究竟是什么尚未達成普遍共識.不少學者認為,環境科學沒有獨特的基本原理,只是借助其他學科的基本原理研究環境問題而已.與此相反,有些學者認為環境科學有其獨特的基本原理.例如Boersema等[7]把環境科學原理分為普適性原理和特殊原理,普適性原理包括可持續發展原理、能量守恒定律、質能守恒定律、物質守恒原理、熵原理、進化原理、系統觀念、生態學原理、人口學原理和惡性循環原理,特殊原理包括獨立分析法、非獨立分析法、經濟思想起源指導原則、法學及其原理的指導原則、社會科學起源的指導原則、未來重要性原則、全球變化原則.昝廷全等[15]認為,極限協同原理是環境科學的一條基本原理,只有當環境變化速度超過人體結構的適應調節速度最大極限,或人體結構的適應調節過程超出人體結構的最大正常范圍時,環境的變化才對人體產生顯著的影響.李長生[16]認為,環境科學基礎理論研究就是要揭示蘊藏在環境系統內部的客觀規律,即環境系統內部結構及其運動變化規律.楊志峰等[22]認為環境各個分支學科(如環境物理、環境化學、環境生態、環境地學、環境經濟學、環境倫理學等等)的基本理論即組成環境科學的基本理論.左玉輝[17]認為,環境多樣性原理、人與環境協調原理、規律規則原理和五律協同原理構成了環境學的基本原理.筆者認為,既然環境科學具有獨特的研究對象,是人類知識(文明)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獨立科學,那么必然有基本原理.環境科學的基本原理是整個學科的基礎理論,是解決環境問題應該遵循的一般規律.根據前人研究的工作基礎,綜合分析環境各個分支學科的理論,作者提出如下四條環境科學基本原理.
2.1環境系統性原理
環境系統內部包括眾多的子系統,不論什么級別的環境系統,都具有的相同性質和原理,此即環境系統性原理.環境系統性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環境系統的整體性.環境系統的整體性是指該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通過物質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相互發生聯系,某種要素的變化會引起其他要素乃至整個系統變化的性質.環境系統包括水體、大氣、土壤、生物四個圈層.這四個圈層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缺少任何圈層都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環境系統.同時,任一圈層發生變化,都會影響其他圈層的改變,從而導致整個系統的變化.例如水質發生變化,必然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繼而影響生物的生存環境和生物量,同時水和大氣之間發生物質交換,對大氣環境質量產生不利影響.第二,環境系統的多樣性.環境系統的多樣性首先表現為物質組成的多樣性,環境系統由生物和非生物組成,生物又有植物、動物、微生物等不同類型;非生物的物質又有各種天然物質(大氣、水體、土壤和巖石等)和人工合成物質等等.其次表現為環境系統結構多樣性,例如,環境系統中有高山、河谷、平原等不同的地貌結構,也有森林、草原、荒漠等都不同的生物結構,還有城市、鄉村、郊區等不同的人居結構.再次表現為環境系統功能的多樣性,由于系統結構決定功能,所以環境系統結構的多樣性必然伴隨著功能的多樣性.第三,環境系統的開放性.人類不停地從環境系統中取得有用物質和能量,同時又將人類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的廢棄物質和多余能量不停地向環境排放,故環境系統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原料庫,同時也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廢物排放庫.例如,人類從環境系統的河流等水體獲得水資源,經過凈化后,通過城市的配水系統供給居民的生活和工業用水等;人類生產和生活排放的廢(污)水又通過城市的排水系統進入河流.再如,人類在利用環境系統中的煤炭資源作為人類生活和生產的能量來源,在煤炭燃燒過程中,不斷向環境系統排放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第四,環境系統的動態性.環境系統的動態性是指環境系統狀態隨著時間不斷變化的性質.環境系統的變化是絕對,不變是相對的.環境系統的變化多種多樣,有周期性變化也有隨機性變化,有非線性變化也有線性變化,有漸進型變化也有是突變型變化.例如,在某地區的工業化過程中,最初工業化水平低,人類活動向環境系統排放的廢水較少,且主要是生活污水,水環境質量較好;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工業廢水排放量增加,生活污水量增加,水環境質量開始出現惡化.當排放的廢(污)水量在某個臨界值之內的時候,環境系統的變化是漸變(量變)過程,水環境質量不會發生明顯下降;一旦廢(污)水量達到臨界值以后,水環境質量就會急劇惡化,發生突變(質變).環境系統性原理的整體性、多樣性、開放性和動態性是相互聯系,從不同方面刻畫了環境系統特征.一般來說,多樣性明顯的環境系統,由于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以及系統與環境之間的物質、能量和信息聯系廣泛,抗干擾能力強大,所以系統就表現出明顯的整體性和開放性,而其動態性則不明顯.
2.2環境容量原理
狹義環境問題的實質,是人類活動的干擾使環境系統結構或功能發生改變,當改變量超出了環境系統所能承受的界限,環境系統發生突變,最終對人類造成了危害.即環境問題的出現都是由于人類活動使環境系統的改變突破了環境容量造成的.環境系統在不發生質變(突變)的前提下,接納外來物質(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或者為外界供應物質或能量(資源)的最大能力定義為環境容量;即環境容量是指在不改變環境質量的前提下,人類活動向環境系統排放外來物質或者從環境中開發某種物質的最大量.環境容量的大小是由該環境系統的組成和結構決定的,是環境系統功能的一個表現形式,環境系統組成和結構越復雜、多樣性越大、開放度越大,那么其容量就越大.環境容量具有有限性、變化性、可調控性等特點.第一,環境容量是有限的.任何環境系統的容量都是有限的,在這個上限之下,人類活動對環境系統的干擾(向環境排放某種物質或從環境提取某種物質)是不會導致環境系統的質量改變的.環境容量的有限性是我們進行環境立法、環境評價、環境管理的基礎.第二,環境容量是變化的.環境系統的容量在特定條件下是一個定值,但隨著時空的變化,環境容量是變化的.環境容量不僅隨著環境系統周圍條件的變化而變化,而且還隨著環境系統內部組成和結構的變化而變化.環境容量的變化性,要求我們進行環境管理工作時,在借鑒別人經驗的同時,要有“變化”理念,不能形而上學、死搬硬套,要隨著時間和空間的變化而對環境法規和環境評價的標準進行相應的修正,以適應環境容量的變化.第三,環境容量是可調控的.環境容量的可調控性是人們在研究環境容量的影響因素(環境系統內部結構和功能,外部條件等)、變化規律基礎上,通過改變某一(些)環境因素,對環境容量進行調控,讓環境系統向著有利于人類的方向轉變.例如,水污染控制技術就是在水環境容量研究的基礎上,通過改變水溫、pH、溶解氧、氧化還原電位、生物量、攪拌程度等影響因素,增加水環境容量,提高水環境質量,達到水污染控制目的.水污染的微生物處理單元(活性污泥處理系統)是通過人工充氧、強化攪拌、加大生物量等工程措施,來實現有機污染物的凈化,實質也就是增大了人工環境系統(生物處理單元)的環境容量.
2.3人與環境共生原理
“共生”概念最早由德國真菌學家AntondeBary提出,指兩個或者多個生物在生理上相互依存度達到平衡的狀態.后來這一概念被引申到其他的自然學科和社會學科中.自然界是一個共生體,動物、植物、人類之間需要相互和諧,才能共生共榮.共生理論的哲學含義就是雙方共存、互利共贏[30].按照馬克思唯物主義世界觀,人類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類與環境之間的物質與能量交換是不可避免.人類是自然環境發展的產物,環境是人類發展的物質基礎,人類發展又對環境系統造成影響.左玉輝[17]提出的人與環境和諧原理只是人與環境共生的一個方面,人與環境的和諧的判斷標準是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帶有很大的主觀性,人與環境共生是把人與環境平等對待,雙方共存,互利共贏.人類與環境的共生理論要求人類在決策的時候,不但要追求人類利益的最大化,同時還要使環境系統可持續發展,也就是最后追求人類的發展與環境可持續的雙方共存、互利共贏.人類與環境的共生理論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人類和環境系統的共同發展是以人與環境系統的共生為前提.人類的發展規劃不但要考慮人類自身的利益,還要考慮環境系統的可持續性,要慎重審視人類的發展規劃是否改變了環境系統的穩定性和多樣性,是否突破了環境容量,是否有利于環境系統的可持續發展,是否對環境系統造成危害等等.如果人類活動對環境系統造成了危害,那么通過環境系統的一系列的反饋機制,最后一定會反作用人類,對人類的健康與發展造成危害.第二,人類與環境系統的共生是以人類和環境系統的共同發展為目的的.人與環境系統的共生是人類在環境問題發生、發展與治理的過程中逐漸認識到的一條基本規律,人與環境的共生最終目的就是達到人類和環境系統的共同發展.
2.4熵原理
熵是表征系統無序度大小的物理量,與其功能呈反相關.高熵對應系統無序,功能弱小;低熵對應系統有序,功能強大[31].對于環境系統來說,高熵對應環境污染和破壞,質量下降;低熵對應環境質量提高.按照耗散結構理論[31-32],環境系統無疑是一個耗散結構系統.耗散結構系統的熵變化(ΔS)有兩部分組成,一是系統內部不可逆過程導致的熵產生(diS),二是系統與環境之間的熵交換(deS),即:ΔS<0,表示環境質量不斷提高;ΔS>0,表示環境質量惡化.熱力學第二定律表明,永遠有diS>0,所以要想使ΔS<0,必須要求deS<0,且其絕對值大于diS,即在負熵流存在的情況下環境質量才能提高,否則環境質量將下降.對于環境系統來說,影響deS大小和正負號的因素是太陽輻射和人類活動.太陽活動輸入到系統的deS總是負的,有利于環境系統的存在和發展;而人類活動向系統輸入的deS可正可負.當人類向環境系統輸入的物質和能量有利于系統的熵值降低(環境治理投入),則deS的符號是負的;反之,人類向環境系統輸入的物質和能量非但不能降低系統的熵值,而且使系統熵值進一步增大(人類從環境系統大量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或向環境輸入有害物質和能量),那么deS的符號則是正的.在人類社會出現以前,太陽輻射向環境系統輸入的負熵大于diS,因此系統的總熵在不斷減小,環境系統的組成、結構和功能逐漸有序化,環境質量出現正向演替.自從人類社會出現之后,人類開始從環境系統中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以求得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類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產品生產、運輸和消費各個環節的能量轉化都受熱力學第二定律的制約,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利用有用物質和能量,必然以不同的技術水平伴隨著或多或少的無用物質和能量產出(熵產生,deS>0),從而使環境系統的熵增加.在農業社會之前,由于人口規模小、技術水平低、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規模和強度較小,向環境系統排放的正熵有限,連同系統內部的diS仍不足以抵消太陽輻射的負熵輸入,所以系統的總熵依然小于零,環境系統沒有遭到污染和破壞.自從進入工業化社會以后,隨著人口急劇膨脹和技術水平的提高,自然資源遭到大規模開發利用,向環境系統排放的正熵越來越多,連同系統內部的diS已超過了太陽輻射的負熵輸入,使總熵開始大于零,從而出現了各種環境問題.通過資源開發、經濟發展和環境污染的熵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當前環境問題出現的實質是由于經濟發展的速度太快、規模太大,人類活動導致的熵產生連同系統內部不可逆熵產生超過了太陽輻射的負熵輸入,使環境系統的總熵大于零,自然環境的熵平衡被打破造成的.因此,熵原理是環境科學的基本原理之一.
3環境科學體系
20世紀80年代以來,很多學者對環境科學體系進行了探討.不同學者對環境科學體系的劃分原則和劃分方案各不相同,直到目前為止尚未取得一致意見.劉培桐[8]、楊志峰[22]、徐國林[18]等學者根據環境科學研究對象的性質和內容不同,將環境科學體系劃分為理論環境學、部分環境學和綜合環境學三個一級分支科學,每個一級分支學科又劃分為若干二級分支學科.何強[10]、陳英旭[19]等把環境科學看作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技術科學的邊緣交叉科學,將環境科學體系劃分為環境基礎科學、環境社會科學和環境技術科學三個一級分支學科,每個一級分支學科又劃分出若干的二級分支學科.王飛越[14]、李焰[20]等學者以環境問題的研究程序、空間組織水平、研究對象特征和時間特征為軸支撐起多維環境科學體系,如按照研究程序劃分為一般理論環境學和應用環境學,按照組織水平劃分為全球環境學、區域環境學和聚落環境學等,按照研究對象特征劃分為自然環境學、技術環境學和社會環境學等,按照時間特征劃分為環境歷史研究、環境現狀分析和環境預測等.李春景等[21]根據現代學科的聚散共生規律將環境科學劃分為倫理環境學、基礎環境學、部門環境學和工程環境學等.錢學森[33]站在人類認知事物的一般規律和科學技術發展軌跡的高度,提出任何一門發展完善的科學都應該包括哲學、基礎理論、技術(應用)理論和工程技術四個學科層次,彼此聯系一個完整的學科體系.馬建華等[23]曾根據這種學科層次劃分的思想,把環境科學體系劃分為環境哲學、環境學、環境技術學和環境工程四個層次,每個層次又劃分為若干級別的分支學科(圖1).根據環境科學體系劃分方案和當前出現的分支學科現狀,發現未來科學發展方向和重點研究領域,以完善環境科學體系.環境哲學層次主要從認識論和方法論上探討人與環境系統相互作用的本質.環境基礎理論層次主要探討環境系統的組成、結構、功能及形成發育(演化)規律,以及人與環境相互關系的機制,將其概括為環境學.環境技術理論層次是介于環境基礎理論和環境工程之間的過渡性層次,主要任務是解決環境工程技術有關的應用理論問題.環境工程層次利用工程技術的方法和手段來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的學科,它不僅要提供合理利用、保護自然資源的一整套技術途徑和措施,而且還要研究開發廢物資源化技術、改革生產工藝、發展無廢或少廢閉路生產系統.環境哲學是在其他三個學科層次基礎上經過科學歸納和概括而形成的,沒有深入的理論研究和工程技術實踐,就不可能出現科學的環境哲學.環境哲學可為環境科學其他三個層次的研究提供認識論和方法論指導.環境基礎理論和技術理論是工程技術的理論基礎,離開基礎理論和技術理論,必然導致工程技術實踐上的盲目性,不可能達到治理環境的目的.環境工程技術實踐反過來又可以驗證和促進基礎理論和技術理論研究.所以,這四個層次的研究相互聯系、促進,共同構成了完整的環境科學體系.根據上述環境科學體系劃分,結合當前環境科學的研究現狀可以發現,當前的環境科學研究主要集中于基礎理論層次的自然環境學、技術理論層次和工程技術層次,完整的環境科學研究體系尚不健全,在很多方面還未涉及或者缺乏深入研究.今后應在進一步推進原有環境科學分支研究的基礎上,重點開展下列領域的研究.
(1)盡快開展綜合環境學研究.以往的環境科學研究大都是研究者根據自己的學術背景對某一(些)環境要素的研究,大大促進了分支學科的發展.對于環境系統的綜合基礎理論研究還很欠缺,迄今為止綜合環境學尚未誕生.前已述及,環境系統是一個復雜巨系統,有其獨特的運動變化規律,單獨從某一要素進行研究不可能從總體上揭示環境系統的運動變化規律,所以今后必須加強綜合環境學研究.系統科學的出現與發展為我們開展綜合環境學研究提供了契機,可借助系統科學的理論與方法,建立區域性或全球性的環境系統動力學模型,通過穩定性分析、分叉與突變理論、混沌與分形理論、耗散結構理論以及協同進化理論開展綜合環境學研究.
(2)加強環境哲學研究.隨著環境科學基礎理論和工程技術的研究的推進,必然要求在哲學層面上歸納和提升,作為人類文明成果的一部分固化下來,為環境科學的進一步研究提供普遍指導.從目前情況看,環境哲學還比較貧困,所以今后要以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對環境科學各分支學科的理論研究成果以其實踐上的經驗教訓進行哲學概括和總結,以揭示環境問題的本質.
(3)進一步促進其他新興和交叉科學發展.隨著環境科學研究的深入,研究領域必將逐漸拓展,新的分支學科會不斷涌現,這不僅是綜合環境學研究的必要,也是環境哲學研究的必要.
4結論
1)環境科學應以研究人類活動引起的任何不利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結構和狀態的變化為己任,研究對象是與人類活動密切相關的、由近地面自然成分組成的“環境系統”.
2)根據環境系統運動變化特點,以及人與環境系統之間的關系,將環境系統的基本原理概括為環境系統性原理、環境容量原理、人與環境共生原理和熵原理等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