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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課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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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課程論文

商法課程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分別從任務教學法和案例教學法兩方面入手討論二者的各自特點及實際運用效度,根據商務英語教學的特點指出案例教學法和任務教學法相結合的必要性,并結合兩種教學法的特點分析了實施模式及應把握的幾個關鍵問題。

目前,我國英語界積極提倡高校英語專業從單科經濟式人才培養模式向著寬口徑、應用型、復合型的方向發展,商務英語教學改革面臨新形勢下的巨大挑戰,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以科學的理論來指導,采用新型的培養模式和教學手段,提高教學效率,培養出具有較高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商務英語人才。商務英語(EBP:EnglishforBusinessPurpose)作為ESP(EnglishforSpecialPurpose)的一個分支是區別于普通英語語言教學的。本文根據實際教學實踐并結合商務英語的特點談一談案例教學法和任務教學法結合的必要性。

一、商務英語課程的內容特點及教學方法商務英語是專門用途英語(ESP)的一個分支,而且也是目前專門用途英語中運用最廣泛、發展最迅速的領域。顧名思義,它包含英語和商務兩個方面,所以經貿英語、金融英語、營銷英語、國際商務英語、外貿函電、外貿實務、商務談判等為該專業方向的主要課程。商務英語類課程最大的特點是英語語言技能與商務專業知識(經濟學,營銷學,會計學,金融學,管理學,商法學等)的密切結合,這一特殊性決定了教師在教學中既要注重對學生英語語言能力(聽、說、讀、寫、譯)的培養,同時還應不斷強化學生的商務專業技能。這就嚴格要求教師除了具備較高的語言素養和扎實的國際商務專業知識以外,還應具備熟練運用現代教學手段的能力。因此,在商務英語的教學中必須注重專業英語技能及商務知識的培養。而我們的學生是在校生,談不上有任何實際經驗,只是簡單從書本或雜志等途徑掌握部分理論性商務知識,不可能形成完整的知識結構,更不能很好地實際運用。從英語專業技能來看,他們都可以很好掌握如英語語法、閱讀、詞匯等,但對于真實世界的工作狀況知之甚少,更不會如何將英語語言技能和商務專業知識相結合。原有的英語專業教學體制只是強調語言技能的培養,所以傳統的以教師講授為主的教學法無法使學生的語言能力和商務知識相結合,效果也并不明顯。商務英語教學應該讓語言能力教學為輔助手段,讓商務信息的交流作為主要目標。于是,我們迫切需要找到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

二、任務教學法和案例教學法的特點和結合的必要性

1.任務教學法。任務就是人們在日常生活、工作、娛樂活動中所從事的各種各樣有目的的活動。任務型語言教學的核心思想是要模擬人們在社會學校生活中運用語言所從事的各類活動,把語言與學習者在今后日常生活中的應用結合起來。任務型教學把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做的事情細分為若干非常具體的“任務”,并把培養學生具備完成這些任務的能力作為教學目標。任務型課堂教學模式是將英語的教學目標整合到一個或多個具體的活動任務當中,使學生在使用英語完成任務的同時,不知不覺學會英語,培養學生運用英語的能力。其實質是:英語課堂教學應具有“變化性互動”的各種活動,即“任務”。學生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進行對話性互動,進而產生語言習得。如果從認知心理學來解釋,學生英語學習和習得的過程一方面是學生通過完成任務不斷地將所學的知識進行內化的過程,另一方面是學生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不斷地將所學過的知識表現出來的外顯過程,而學生的主體性正是通過內化與外顯的無數次交替而逐步形成、發展和完善的。這種教學模式充分體現學生的主體性,是有效改變以往以教師講授為主、學生極少有機會使用目標語進行交際的教學現狀的最佳途徑之一。

2.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主要是對具有一定真實性、實踐性和針對性的典型事例、實例或個案分析通過分析、辯論、演繹、推斷、歸納和總結,以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是一種致力于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面向未來的教學模式。在案例教學中,學生作為教學活動的主體,在討論過程中常能獲得愉悅的心理體驗,師生互動、生生互動所形成的是一種自主學習、合作學習、研究性學習和探索性學習的開放型的學習氛圍。與傳統的以教師為主導的教學法相比,案例教學法有很多優勢,如在改革傳統教學觀念、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促使學生學會學習等方面都有獨到之處。案例教學法具有高度的擬真性、靈活的啟發性、鮮明的針對性等特點。

3.二者結合的必要性。任務型教學法與傳統的英語教學法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任務型教學開始就呈現任務,以學生在任務的驅動下用語言做事;二是為了完成各項學習任務,學生的活動將以意義為中心,盡力調動各種語言資源進行意義構建,以達到解決某個實際問題;三是任務型教學具有目的性、過程性、綜合性和思維的挑戰性等特點,有效地培養學生語言綜合能力。任務型教學法模式,要求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做中學,學中做”全面發展。綜合運用語言能力,以任務為教學策略基礎,強調從運用語言的任務入手進行教學,讓學生完成一項事實的任務進行學習,從而培養學生運用語言的能力。案例教學法與講授法等傳統教學法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教學材料不同。

傳統教學方法使用的是教科書。教科書是對某一學科基礎知識的系統化的理論闡述,并按照知識的內在聯系來編排。案例教學法則主要使用的是案例材料。案例不是對理論的系統闡述,而是對一個真實情景的描述,這個情景中包含一定的思考題,并要求學生思考、分析、消化吸收。可以說,案例是適應特定的教學目的而編寫的。第二,教學過程不同。傳統教學方法的教學過程主要是教師對知識的系統講授,這種結構式教學通常要求教師的講授力求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概念準確、邏輯嚴密,而學生則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案例教學的過程則主要不是教師講授,而是學生之間的討論和辯論。第三,教學目的不同。傳統教學方法的目的主要是向學生傳授知識。案例法教學的目的主要是培養學生的能力,包括分析技巧、進行辯論和批判性思維的能力、群體與人際協調技巧和溝通能力等。此外,由于將學生置于一種接近現實的情景之中,還能使學生積累一些將來用得上的經驗。從哈佛案例教學模式中可以看出,案例教學把培養能力放在比獲得知識更重要的位置,學生在學校獲得的知識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過時,而針對實際情況學習的能力則能終身受益。所以,案例教學法可以使學生對于實際的案例進行分析,任務型教學可以使學生積極投入到討論中,充分發揮其社會構建主義學習理論中的自律、自我、自信、自主、自擇和互動,有機地融合商務目標任務和英語語用能力訓練,從而能夠有效提高學生的綜合商務運用能力。

4.任務型-案例型教學法的模式。任務型-案例型教學由以下三個部分組成:(1)任務型-案例型的目標(goals)。指通過讓學生完成某一項任務而希望達到的目的。任務的目標可以是培養學生說英語的自信心。案例的目標是解決與課程內容相關的實際問題。在這個環節,教師要設定兩個學習目標并認清二者的關系,不能顧此失彼。(2)構成任務型-案例型內容的輸入材料(input)。輸入案例材料必須具有真實性,應以現實商務實踐中的真實典型案例分析為目的,使學生在一種自然、真實、或模擬真實的情景中體會語言,運用商務知識.從而該學習不應局限于教材。(3)基于這些材料而設計的各項活動(activities)。任務型-案例型的教學設計由簡到繁,由易到難,前后相連,層層深入,形式由初級到高級任務,再由高級任務涵蓋初級任務的循環.并由數個微案例任務(mint-task)構成一串“任務鏈”。在語言技能方面,遵循先輸入后輸出原則,使教學階梯式層層推進。任務型教學充分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以人的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它根據不同層次學生的水平,創造出不同的任務化活動,讓學生通過與學習伙伴合作、協商去完成案例分析任務。學習過程充滿了反思、頓悟和自醒,從而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內因,提高他們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發展他們的認識策略,培養他們與人共處的合作精神和參與意識,并在完成任務中體驗成功的喜悅,獲得成就感,實現自我價值。運用任務型-案例型教學法組織教學,強化了語言交際應用的過程,充分體現了語言的交際本質。

5.任務型-案例型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的問題。從任務型教學法來看,它要求學生運用所學語言完成具體任務、并強調學生的主動參與,它強調交際的過程和語言的功能,注重發展學生的學習策略,因而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和語言運用能力。當然,任務型教學存在一些不完備的地方,比如任務的選擇并有進行需求分析,任務的等級評定也是任意的,并且任何形式中心的活動在語言教學中都受到排斥,學生以對子或小組的形式來完成任務,教師在其間不直接指導都有待進一步探討和研究。從案例型教學法來看,我國高校教育體制有別于國外發達國家,多數高校為規范和量化教學過程所強制采用的教學大綱及試卷庫雙重衡量和制約機制,仍是一種應試教育模式。案例教學對案例質量的要求較高,與之相對應的卻是案例庫資源供應不足,質量低劣。許多高校盡管重視案例教學的應用,但是在案例的搜集、整理上卻相當滯后,大多采用國外移植的案例,這種案例因不大適合國情,難以使學習者產生身臨其境的親切感和真實感。有些案例直接采自報紙、雜志或傳記文學中的內容,缺乏應有的規范和針對性。這些問題不解決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案例教學的開展。大量的課前準備工作制約案例教學的開展,案例教學的案例需貼近社會,來源于現實生活,這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時間、經費的投入,使許多教師望而卻步,找些過時或典型性不強的案例來湊數或干脆遠離案例教學。有些教師對案例教學的認識存在錯誤。

另外,有教師認為,案例教學法就是舉例教學法。其實,二者雖然都要引用實例,卻有很大不同。案例在案例教學中占據中心地位,教學任務都是借助案例來展開的,而舉例在一般教學活動中則處于次要的地位。案例是組織學生進行自我學習、鍛煉能力的一種手段,舉例則是輔助教師說明問題的一種手段。當然,這并不排除舉例也可以使學生鍛煉能力、發展智力。最后,案例教學與舉例說明的指導思想不同。案例教學重點在調動學習者的學習主動性,而舉例說明一般以說明問題為目的。對案例教學法的誤認致使許多教師停滯不前而心態安然。

綜上所述,在實際的商務英語教學中,由于教學方法仍然有待研究,所以商務英語教師必須處理好與其他教學法的關系,以任務型教學為主線,并且提高典型案例的使用效果,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提高教學質量。通過任務型-案例型教學法,英語語言能力和商務實踐能力都可以得以提高。但是要想完善該教學法,必須針對各門課程和學生的實際接受能力而稍作調整。

參考文獻:

[1]St.John&JohnsonChristine.FromtheGuestEditor[J].Eng-lishforSpecificPurposes,1996.

[2]MarkEllis&ChristineJohnson.TeachingBusinessEnglish[M].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2.

[3]TonyDudley-Evans&MaggieJoSt.John.DevelopmentsinEnglishforSpecificPurpose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8.

[4]陳建平.案例教學法與商務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英語教學[J].寧波大學學報,2004,26(5).

商法課程論文范文第2篇

浙江大學法學專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

2016年招生簡章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的若干所重點大學之一。浙江大學前身求是書院成立于1897年,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府之一。1952年,在全國高等院校調整時,曾被分為多所單科性學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農業大學、浙江醫科大學合并組建新的浙江大學。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基礎堅實、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居于國內一流水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型、綜合型大學。

為幫助在職人員進一步適應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法治建設需要,幫助學員掌握更加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提高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決定在學院本部開設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參加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的在職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欲申請碩士學位者需在取得學士學位滿一年后方可報名。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 報名時間:即日起報名,每班人數為60名;

2. 報名地點: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2號樓112室(杭州市之江路51號),郵編:310008;

3. 報名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張;(3)報名登記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上課地點:a,、杭州市之江路51號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杭州班)

b、溫州市浙江工貿學院1號樓(溫州班)

三、錄取事項

1. 錄取審查: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和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共同進行錄取資格審查;

2. 正式錄取及學費收?。悍矊彶楹细裾?,發入學交費通知。學員依據通知規定,入學前完成交費。

四、學習年限及收費

1. 學習年限兩年。按規定學時面授,充分利用在職人員業余時間;

2.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民商法學方向)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公司與金融法方向)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刑法學方向)

學費:21000元,資料費1000元。(經濟法學方向)

五、主要專業方向及課程

民商法學:法學前沿(含刑事法學)、民法總論、債權法學、商法學(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保險法等)、民事訴訟與仲裁法、國際法學、碩士生英語、民商法專題、民事法律與特別法、法律行為專題、刑事法專題、行政法專題、商事案例研習、服務合同專題、侵權案例研習、票據法專題。

公司與金融法:法學前沿、民法總論、債權法學、商法、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股權投資法、證券期貨法、保險法、銀行法、碩士生英語、投資基金法、信托法、國際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監管)、房地產法、民事訴訟與仲裁、貨幣金融專題、證券投資專題。

刑法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法學方法論、刑法原理、各罪研究、民法總論、國際刑法、證據法學基礎理論、犯罪學專題、刑事訴訟法專題、刑事偵查與司法鑒定專題、行政法專題等。

經濟法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法學方法論、經濟法專題、商法專題、行政法專題、民法專題、刑法專題、訴訟法專題、知識產權法研究、金融法研究、國際經濟法、勞動法學、環境法研究、財稅法、企業法等。

六、結業與學位申請

1. 進修學員按專業培養計劃完成課程學習,考核或考試合格,發給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

2. 獲得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具有學士學位并通過全國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統一考試與法學綜合課考試者,通過浙江大學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進入碩士論文階段,碩士論文答辯通過,授予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聯系電話】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費直撥】 4000,716,617

商法課程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國際商法;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4)23-0119-02

“國際商法”是從西方國家引進的一門課程,在一些西方國家,很多高校都將“國際商法”設置為法學、經濟及管理等專業的一門核心課程。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日益發展,“國際商法”課程的實用性凸顯出來。國際商法不僅可以促進國民經濟和世界經濟的發展,而且可以加快本國外向經濟的發展和本國企業國際化進程。[1]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各高校的法學、經濟管理等專業相繼開設了“國際商法”課程,但除了法學專業將之作為專業課程開設,其他專業如經濟管理、商務英語等專業都不是將之作為專業課程開設,有的專業甚至將之設置為選修課,也沒有為這門課程配備專門的師資隊伍,導致教師、學生對這門課程都不夠重視。

一、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在教學、考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內容繁多且課時偏少,教師無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教學任務

關于“國際商法”的教學內容,學界并沒有達成共識,但大部分學者認為“國際商法”的教學內容應包括:國際商法基本理論、商事組織法、國際商事法、國際商事合同法、國際貨物買賣法、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法、國際票據法、國際產品責任法、國際知識產權法及國際商事仲裁法等。非法學專業一般將“國際商法”作為非專業課程設置,一般安排為三四十個課時,如何在有限的課時內完成教學任務是承擔這門課程教學的教師面臨的一個普遍難題。

2.教學方法單調,教學效果不佳

各高校沒有為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配備專門的師資隊伍,一般由法學專業的教師或是經濟管理專業的教師承擔教學。在教學方法上,這些教師沒有進行專門研究,直接照搬法學專業或是經濟管理專業的一些常規教學法。大部分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的任課教師采用的是講授教學法,因為“國際商法”雖然屬于應用法學,但是法律知識的應用以掌握理論知識為前提,而學生對“國際商法”理論知識的掌握主要靠教師講授獲得。有的教師在課堂上提出一堆問題,但沒有給學生充足的準備時間,導致學生無法參與討論。有些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也采用了案例教學法,但授課教師將案例教學法變成了案例演示,即在講授了基本理論、概念和規則之后,再舉出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解釋、驗證,以強化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2]案例演示都是教師一人在操作,師生之間缺乏互動,達不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3.實訓環節薄弱

“國際商法”的教學內容具有較強的實用性,法學專業的學生開設“國際商法”課程一般比較注重實訓,至少有模擬法庭、模擬仲裁庭等實訓環節,而非法學專業開設這門課程,由于學生沒有訴訟法基礎,教師一般對實訓部分不重視。有的教師在課堂上讓學生討論幾個案例就視為實訓。案例分析是實訓的一種,但實訓絕不止幾個案例分析。任課教師不注重實訓環節,雖然能較系統地將“國際商法”理論知識講授完畢,但沒有經過實訓實踐,學生接受知識的效果肯定不理想。

4.考試方式簡單、單一

有些高校的非法學專業將“國際商法”設置為考查課或選修課,采用開卷考試的方式,通過考試很容易。有的高校雖然將“國際商法”設置為考試,但考試題型無非是選擇題、名詞解釋、簡答、論述題等常規題型,而且一般沒有實訓考試,讓學生覺得沒有新意。一般學生采用死記硬背的方式就可以輕松通過考試,導致學生對這門課程不重視。因此,在考試方式上“國際商法”有待改革。

5.缺乏專業的師資隊伍

目前各高校非法學專業的法律類課程包括“國際商法”缺乏專門的師資隊伍,直接從法學專業教師中選擇或是由經濟管理專業的專業教師擔任。法學類的專業教師具備深厚的法學專業背景,但對非法學專業的專業背景不一定熟悉,而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專業教師雖具備本專業的知識背景,但法學功底不夠深厚。不管是哪個專業的教師授課,都存在一定缺陷。

二、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教學改革措施

鑒于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在教學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有必要對這門課程進行教學改革,以提高教學效果,起到開設這門課程應有的作用。

1.整合教學內容,講義編寫具有針對性

非法學專業開設“國際商法”課程首先要合理選擇教材,最好選擇適合非法學專業的通用教材。目前我國有多種針對經濟管理等專業編寫的《國際商法》通用教材,這些教材在編寫體例上深入淺出,強調實用性。在撰寫講義時,教師應根據不同專業對教材內容作相應取舍,要重點突出。各高校一般在國貿、商務英語等專業開設了“國際商法”課程,對于國貿專業來講,之前開設了“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經濟法”等法律類先修課程,而且該專業的“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國際結算”等課程在內容上與“國際商法”有所銜接,因此,教師撰寫講義時應突出重點,對其他課程中學過的內容,如國際貿易術語、國際結算方式等內容,在“國際商法”中可簡略講解或是交給學生自學,而對國際商事合同法、國際貨物買賣法應作為重點內容來講解。對于商務英語專業,因為之前只學過“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在撰寫講義時應注重面面俱到,同時又要突出重點,這樣學生才能較系統地掌握國際商法知識。

2.多種教學方法結合,增強教學效果

作為非法學專業開設的法學類課程,直接講授法是必不可少的一種教學方法,非法學專業的學生缺乏民商法基礎,但在學習“國際商法”的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民商事法律關系及民商事法律行為,教師可通過講授的方式傳授給學生這些知識。作為一門實用性較強的課程,除講授式教學法外還應該采用一些教學方法。

(1)案例討論教學法。案例討論教學一般有案例引入、案例討論、案例總結三個環節。在選取案例時,應結合非法學專業學生的專業背景,不宜選用涉及過多法律概念和過多訴訟程序的案例,而應選取一些與實務密切聯系的案例。[3]在案例討論環節,教師應將主動權交給學生,讓所有學生分組參與討論。學生得出不同的結論后,教師再進行總結,并指出學生得出不同結論的原因,提高案例教學的效果。

(2)重點教學法。重點教學法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授課教師結合教學內容,突出教學重點,使學生明白哪些教學內容是重點,從而重點學習。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由于內容繁多,課時安排又少,授課教師不可能在有限的課時內將所有教學內容詳細地教授完畢,只能根據本專業的特點對教學內容進行取舍,有重點地進行教學,完成教學任務。這樣,學生也能根據授課教師的教學思路有重點地學習。

(3)情境教學法。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想方設法創設各種學生熟悉的情境,讓學生身臨其境地學習。如學習“國際商事合同法”和“國際貨物買賣法”時,可以讓學生分角色,操練國際商事合同的訂立過程,親自體驗,培養學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這樣的方式,學生對知識理解深刻、記憶持久,從而取得良好的學習效果。

(4)蘇格拉底式教學法。蘇格拉底式教學法也稱為問答式教學法,一般是教師提問,學生回答,采用一問一答式,在問與答之間掌握《國際商法》的有關知識。采用這種教學法需要教師提前布置任務,學生有所準備之后教師再提問,否則就起不到應有的教學效果。

(5)雙語教學法。在一些對英語水平要求較高的專業,如國貿專業、商務英語專業等可以開展“國際商法”雙語教學。采用雙語教學法,教師應先了解學生的英語水平,把握中、英文講授的比例,不宜一開始就大幅度用英文講授,而應采取“漸進式”雙語教學,先減少英文講授比例,等學生適應了這種教學方法之后,再慢慢擴大英文講授比例。[4]

此外,還有的學者從中外合作辦學的角度,借鑒西方國家的教學方式、中西方教師相互出國考察及交流教學心得、相互利用教學資源的方式[5],開展“國際商法”教學,以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

3.加強實訓環節教學,鞏固教學效果

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有必要開設實訓課。實訓是學生對所學理論知識的具體運用操作,可以培養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應用能力及應變能力。根據非法學專業的具體專業背景,可以通過不同形式開展實訓。

(1)案例討論式實訓。如在商務英語專業可采用這種實訓方式,因為該專業學生的法學及貿易實務基礎較薄弱,教師在系統講授了理論知識后舉出幾個典型案例,將學生分組,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進行討論、分析、總結,使學生在熟悉國際商事法律的基礎上培養學生對所學知識的運用能力。

(2)組織實訓項目。如經濟管理類專業可以采用這種形式進行實訓,因為這類專業的學生具有一定的法學基礎,同時又開設了國際貿易實務類課程,可以綜合運用、國際貨運保險、國際結算方面的知識,模擬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從訂立合同談判到爭議解決,所有這些環節都由學生親自完成,最后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學生撰寫項目報告。這種實訓形式可全面檢驗學生所學理論知識,同時又與國際貿易方面的知識銜接,具有實踐操作性。

(3)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審理經濟類案件。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教師可組織學生到當地法院旁聽經濟類案件的審理,使學生感受庭審現場氛圍,聆聽原、被告陳述、辯論,了解案件審理的基本程序。

(4)模擬國際商事仲裁庭。在學習了國際商事仲裁法之后,教師可選擇一個典型案例,組織學生模擬國際商事仲裁庭審理案件。從仲裁員的選任、仲裁程序到最后仲裁裁決的作出,讓學生親自感受這一過程,掌握仲裁的基本流程,鞏固國際商事仲裁法的基本知識。

4.考試方式多樣化

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除傳統單一的理論考試外,應增加實訓考試。實訓考試可以就平時的實訓項目打分,也可以平時以小實訓項目的形式進行,期末再組織一次綜合實訓,學生的最后成績由期末成績(50%)+實訓成績(30%)+平時成績(20%)構成,比較客觀、合理。

5.建設一支專門承擔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教學的師資隊伍

各高校應重視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的設置,并建立一支專門承擔非法學專業法學類課程教學的師資隊伍。對此,各高校在招聘人才時可以設置一些條件,要求一方面具備法學功底,同時又取得相關專業學位等。專業師資隊伍建立之后,應定期與其他院校的教師交流教學經驗,共同推進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的教學改革。

三、結語

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在教學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亟需進行教學改革。各高校首先應重視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課程的設置,充分考慮課時安排、任課教師的選任等問題。同時,任課教師要聯系非法學專業的專業背景,合理選取教材,確定教學內容,采用多種教學方法相結合,重視實訓,不斷推動非法學專業“國際商法”的教學改革。

參考文獻:

[1]李萍.淺論《國際商法》在經管類專業教學中的地位和作用[J].教育理論與實踐,2007,(S2):66-67.

[2]楊林生.國際商法案例教學探討[J].吉林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6):83.

[3]王莉娜.國際貿易專業背景下《國際商法》課程的教學研究[A].2012管理創新、智能科技與經濟發展研討會論文集[C].2012.

商法課程論文范文第4篇

 

國際經濟法是我國教育部對于法學理論專業本科生的教學統一指定的16門核心課程之一。

 

國際經濟法課程應用性較強,特別是對于地方高校非法學院的法學本科教學來說,由于其在學生培養目標的定位、課程設置、師資力量、學生實踐條件、教學方法和手段以及學校原有教學評價體系等方面的限制,給這門課的教學提出了嚴峻的課題。筆者從2003年開始一直在地方工科院校法律系從事國際經濟法的教學,對此有一些思考,特予以總結,以供交流。

 

一、關于培養目標問題

 

目前,許多學者職責地方高校非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人才的培養目標上存在著誤區,認為他們大多處于應試和研究型教育階段,僅僅將教學目的定位于服務于考研和司法考試的需要,而忽視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以至出現培養出的學生不會起草合同,不會辦案的反?,F象”。國際經濟法課程尤其面臨這種難題。國際經濟法一般都是被安排在專業課的最后階段,即大四第一學期。這一階段是學生“三考一試”(司法考試、考研、考公務員和應聘面試)階段或其準備階段。學生急需這方面的指導,哪管什么素質教育或綜合教育?而且個體的學生之間本身也有不同的定位,此時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自然難以面對如此迥異的多重目標,只能變成考研或司法考試輔導。同時,選擇其他目標的學生此時已無心他顧,只能選擇缺課。

 

對此,我們認為,非法學院地方院校本身具有多種多樣的特色和層級,其法學專業的定位也是多元的,包括法律職業教育、素質教育、通識教育或者精英教育?!叭家辉嚒币彩菍W生進行自我定位或測試自己的定位的過程,也是提高學生法律職業素質或綜合素質的重要手段,不應將二者截然區別開來。據此,我們的做法,一是在堅持素質教育和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同時,在課堂上有針對性地對考研和司法考試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專門講解,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二是將這門課程調整到大三第二學期,避免在司法考試之前學生漏掉這門課,也避免在大四第一學期考研之前安排過重的課程。我們在實施了這兩項措施之后,效果很明顯:學生考研和司法考試通過率大幅上升;國際經濟法課堂學生出勤率大幅提高。

 

二、選修課設置與師資力量問題

 

非法學院類地方高校法學專業選修課在專業課中的比例一般都比較低,而由于地方院校涉外人才的缺少,國際經濟法方面的選修課更少,只能采取“大國際經濟法”課程的辦法,將此領域全部內容囊括其中。這一問題確實難以解決。我們根據自身在知識產權法方面的專業特長以及教師結構開設了若干選修課,如國際知識產權法、WTO法、海商法等。另外我們發現,選修課比例低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教師缺乏,二是學生較少,按照學校規定選修某門課程的學生人數少于一定限度,就停開這門課。因此,我們建議適當整合學校教師資源,特別是從其他專業的教師中選擇選修課教師,如國際經濟學、社會學、外語等專業。同時,考慮從一年級開始就在全校范圍內放松轉專業的限制,允許其他專業的學生轉入法學。目前這些建議尚未得到全面和大力實施,尚無法看出其效果。

 

三、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問題

 

許多學者所推崇,被一些法學院系所采用的案例教學或診所式教學方法并未見取得明顯的效果,反而可能由于過于重視本來就不符合我國法律制度習慣和特點的案例教學而忽視了學生對成文法規則的解釋和適用以及法律理論的學習。因此,我們結合這些情況和國際經濟法的特點,采取了如下教學方法。

 

(一)雙語教學

 

國際經濟法的最大特點是其條約、慣例以英語文本為主,條約的制定、國際商務談判、國際商事仲裁和國際法庭也主要以英語作為工作語言。在此情況下,雙語教學成為必須。我們經過與學生之間的多次雙語互動試驗,最后決定采取一種獨特的雙語教學模式。

 

首先,不指定教材。目前我國缺乏國際經濟法雙語教材。僅有的如姜作利的《國際商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沈四寶的《國際商法教學案例(英文)選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顧百順的《國際商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分三本:“合同銷售”、“法與產品責任”和“公司和票據法”,僅限于國際經濟私法部分),孫法柏的《WTO與國際經濟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等教材內容范圍寬窄各異,但其共同的缺點是大多遵從漢語版國際經濟法教材的結構體系,未能反映國際范圍內的學者所關注的其他問題,如Lowenfeld的專著“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中的國際競爭法、國際知識產權法、國際環境法以及國際經濟制裁法和日本學者中川淳司等著的《國際經濟法》中的國際經濟刑法等。國際上最受推崇的Lowenfeld教授的專著由于版權和費用等問題無法在國內推廣。另外,通過前期教學實踐和調查,我們發現,國內本科學生(即使是一些像對外經貿大學等著名高校的碩士研究生)的閱讀理解能力遠達不到閱讀原版教材的水平,讓學生使用純英文版教材,難度太大。因此,為了實現“大國際經濟法”所要求的教學內容和體系。我們決定不選擇教材,而是集眾家之長而選擇具體的授課內容,由教師分發一些教學材料和教會學生獲取其他教學材料的手段,由學生自行補充教學材料。這樣也可以鍛煉學生搜集整理資料的能力。

 

其次,在課堂上,教師課件采取中英文并用的辦法,主要采取在漢語課件中加入英語關鍵詞句、段落,特別是條約慣例以及裁決的原文以及學者觀點的原文。同時,教師根據學生的具體外語水平和難易程度靈活決定口語授課的比例,在英語授課部分必要時參以漢語解釋,在漢語授課部分加入英語關鍵詞句和片段,以學生能夠基本聽懂為限。

 

另外,對于重要知識點,教師都在課堂上插入少量精選的“英文原讀”的內容,要求學生快速閱讀并翻譯其關鍵詞句或找出作者的核心觀點。同時,向學生提供擴大閱讀的鏈接或其他線索,如外國著作、論文,方便其課后進一步閱讀。

 

(二)課堂/模擬法庭以及課下互動/辯論教學

 

同其他應用性法學專業一樣,國際經濟法的實踐要求這門課的學生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辯論能力。因此,我們在這門課的教學設計別重視這一點。首先,安排2到4個學時的專門的辯論課,主題主要是國際經濟仲裁案例模仿,如WTO專家組對案件的審理或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仲裁庭的審案程序。學生通過辯論課,直觀第了解了國際經濟爭端解決的程序性問題,有助于其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提高。其次,在平時的課堂上,對于每一章都選擇一到兩個主題(該主題可能由老師提出,也可能是從學生分章論文的題目中選擇),要求學生提前準備并在課堂上進行發言(presentation),闡述自己的觀點,其他同學提出質疑,進行辯論,解決了學生被動“聽課”、老師在臺上唱獨角戲的問題。另外,以教師的博客和學校教學網站為平臺,與學生進行互動,學生可以下載所需課件資料,更可以隨時在網上向老師請教某些問題,或者發表自己的觀點,彌補課堂教學時間的不足。

 

四、學生實踐鍛煉問題

 

內地高等學校與國外的各種交流非常有限,其中的法學/法律系更是如此。這對于傳統的法律學科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專業似乎不是大問題,學生學習這些課程可以通過本地的各種法院等機構的實踐得到鍛煉。但對于國際經濟法的課程來說,在內地幾乎就沒有實踐鍛煉的機會。我們的做法是組織有興趣的學生參加國家級的學術會議,如國際經濟法學會學術年會、中國社科院國際法中心(現改為“國際法研究所”)舉辦的各種國際學術會議等。另外,也鼓勵學生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參加國內著名學府舉辦的各種國際經濟法培訓班或研修班。這樣使學生直接向我國和國際著名的國際經濟法學者學習和與其交流,獲得受益。

 

五、教學評價估體系問題

 

傳統的教學評價體系考核方式為閉卷考試,大多采用填空、選擇、辨析、名詞解釋、簡答、論述、案例分析等題型。特別是工科院校,傳統上要求對每一個考試題都要附以標準答案,作為打分的依據。這類教學規定應用到在后來增加的需要發散性思維的法學專業,顯然并不合適。據此,我們在國際經濟法的考試上進行了一些變化,首先是提高課堂辯論表現的分數比例,并將學期或章節論文及其課堂陳述的成績作為平時成績的重要部分;其次,在期末考試中,在模擬司法考試和研究生考試試題的同時,增加案例評析試題,特別重視學生在這些試題中的有創建的觀點和發散性思維,不拘泥于“標準答案”。

商法課程論文范文第5篇

“考慮到國家金融安全和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和市場成熟度,宜逐步有序地放開。目前最需要做的工作是對本國民營資本的開放,培養其逐步發展壯大。”

記者(下文簡稱“記”):王老師,您在民商法、經濟法領域已經頗有建樹,特別是在金融法方面發表了不少作品。請問您的基本觀點是什么呢?

王亦平(下文簡稱“王”):在這個領域我還是有一些想法的。比如,金融業是非天然壟斷行業,應開放競爭。考慮到國家金融安全和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和市場成熟度,宜逐步有序地放開。目前最需要做的工作是對本國民營資本的開放,培養其逐步發展壯大。因為國有資本的介入,破壞了競爭機制,損害著市場經濟的基礎,以國家行政權力和財政資源為支撐的國有金融企業的退出,還市場本來的面目,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這與國家的政體無關。解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與“建立市場競爭機制”的沖突,擺脫金融改革面臨的兩難境地,需要時間,但不能等得太久,否則,會一次次錯過經濟發展的大好機會。再比如,從法律程序上改良現行貨幣政策的決策機制;用法定的普適性“封閉貸款”取代“以貸還貸”的特別貸款措施;建立國有(國家控股)商業銀行盈利最大化與不良資產有效控制的法律平衡機制等等,都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記:您對于我國國有企業改制的問題應該說有一個比較全面的把握。2001年,您設計并組織編寫的《企業改制及運行的法律控制》問世,書中介紹了西方國家國有企業改制的經驗并設計了我國企業改制的法律規制構架。現在,我國國有企業改制已經完成,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過很多的爭議,在您看來我國國有企業可以在這次改制之后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嗎?

王:國有企業改制尚未完成,并不是說國有企業改成股份制、上市公司,改制就完成了。改制只是增加了融資渠道,奠定了向國內外拓展的資金基礎。但從根本上講,國有企業改制的關鍵是內部治理結構問題,是持續經營的效率問題,它與企業的產權結構相關。因此,國有企業在宏觀運作上完全與政府脫離關系是不可能的,即使在兩者之間夾一個具有政府職能的國有投資公司亦如此。這種國家主導的企業,對于后起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在短期的國際競爭中有必要,也有某種優勢,但這說明不了什么問題,就如同初始訓練的運動員與高水平運動員相比,前者成績的提升幅度和空間肯定要大于后者一樣,從長期來看,誰的效率更高,還不好下結論,最終是要看投入產出比,看人均的產值和利潤,看持續發展的效率,看每一個具體的人的創造財富的效率,當然,還有很重要的自然資源稟賦因素。

“經濟法和商法是國家調控和規范經濟運行宏觀主體和微觀主體的兩大法律基石?!?/p>

記:目前我國正在致力于制定一部民法典。而關于民商分立還是民商合一的問題則又會被考慮到。王老師您認為如果中國制定民法典,如何處理民法和商法的關系呢?經濟法又應該處于一個什么樣的位置呢?

王:法國在1804年制定了民法典后,緊接著在1807年又制定了商法典;德國于1896年制定了民法典后,1897年也制定了商法典。間隔時間這么短,說明各自有獨立存在的現實需求和理由。大陸法系主要的經濟強國多是如此。普通法系的美英諸國也有獨立的統一商法典或單行的商事組織法和行為法。這些都說明,從法典層面上,“民商分立”是各國立法的普遍現狀。從公私法域上講,民法和商法有許多共性的東西,比如,主體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契約規則等;但二者也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商法強調效率原則和商主體的盈利動機和行為方式,而民法則不一定要求這些。從當今市場交易的復雜程度講,民商合一的立法體例,對立法者來說,技術要求太高了,從基本的立法原則到具體的主體規則和行為規則,都很難形成嚴密的內在邏輯關系的統一。分別立法,無論從立法的成本、效率,還是邏輯的嚴密性,抑或是對法律理解、適用的簡明方便性上講,都能體現出其優勢來。

至于經濟法的地位,隨著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的發生,其重要性越來越明顯了。經濟發展中涉及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雇員福利保障,社會財富的一、二次分配,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貨幣政策的運用等,都反映了經濟立法在可持續發展的循環經濟中的重要作用。由此視之,經濟法和商法是國家調控和規范經濟運行宏觀主體和微觀主體的兩大法律基石。

記:在您看來,就經濟法領域而言,中國與其他國家相比處于一個怎樣的水平,差距在哪里呢?

王:差距肯定是有的。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決定了各自的市場化程度有所不同,作為上層建筑的經濟法學研究的對象和內容自然也有所不同。但不能簡單地談研究領域的水平差距問題,更主要的是由不同基本經濟制度,甚或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所決定的研究內容的差異。從國家綜合制度發展變化的層面上講,眼下所研究的某些問題是否有長遠的實質性價值,也頗值得懷疑,說不定是在做無用功。

記:在金融法領域一些大的爭論中,您持怎樣的觀點?

王:爭論是有的。無論是在一些具體問題上,還是大的方向性問題上,都有不同的觀點,但未形成有影響的大的爭論。金融法學領域的學術氣氛好像不怎么活躍。

記:通過這么多年的研究,您認為,在金融法領域中,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發展,或者說還有哪些需要開拓的新的領域呢?

王:在金融體制改革、金融主體行為規范等方面都有較大的研究空間和領域,具體要看國家對金融體制改革的力度和金融產品的創新情況。

“教師這個工作只要你努力做,或多或少會有一定的成就感和榮譽感。不是因為你高尚,是因為職業的自然使命?!?/p>

記: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您除了擔任北京工商大學的教授之外,還是北京市國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在教師和律師職業之間,您更喜歡哪個呢?您的律師經歷對于教學活動會有影響嗎?您如何平衡二者的關系呢?

王:如果要在教師和律師兩種職業中選一種,我選教師。教師這個工作只要你努力做,或多或少會有一定的成就感和榮譽感。不是因為你高尚,是因為職業的自然使命。但律師這個職業很難獲得這種感覺。律師并不是維護法律正義的職業,法律未賦予它這個權力,而是自謀生計的職業,是維護當事人權益的職業,與收益相比,其所維護的當事人的權益是否合法通常來講是次要的,對于剛入這個行當的新人來說尤其如此。當然,也有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解決了衣食之憂的律師會出于各種因素的考慮,做一些援案件或公益性案件,但很難形成常態和普遍性。這很正常,原因就是他們要解決眼下和將來的生存問題,這個問題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他們很難有更多的選擇余地。不是他們不高尚,是因為職業的特征和性質。我很少做律師業務,偶爾做一做也是把它作為一個了解司法現狀的渠道和平臺,所以,對教學不會有什么負面影響。

記:作為一位從教多年的老師,您對于我國現在的法學教育有什么看法嗎?我國的法學教育如何解決學院式的培養同法律實踐相背離的問題呢?

王:我國的法學教育理念和教學方式仍有巨大的改進空間。從西方國家的大學對學生的培養情況看,首先是培養目標明確、可行,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培養的目標是“職業化”人才,其基本含義就是強化對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養,學生走出校園后能迅速適應各種法律職業的要求。比如,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法學院和渥太華大學法學院,有一門技能性課程叫“口頭辯論”,這門課程被放在基礎課(相當于我們法學專業十四門骨干課程)里。他們認為,在辯論中對焦點問題的把握、辯論的方法、反駁的技巧、說服對方或法官的能力,是法科學生必須具備的素質。而我們如果要開設這門課的話,通常會放在選修課中,也就是說,他們更重視基本技能的訓練。

在教學方法上,西方的大學也有自己的特點。比如,他們課堂中的提問,更多的是學生問老師,通過多維度、步步緊逼的提問,把老師問得滿臉窘相、無言以對,那就是好問題。老師弄懂了,下次上課再向學生作答。這種通過提問給老師施壓,逼迫老師思考問題、研究問題的教學方法,更能讓人感受到什么叫“教學相長”。而我們通常都是老師向學生提問,目的是審視一下學生對自己所講的知識或問題弄明白沒有。

西方大學教學的核心理念是“以學生為中心”,這可不只是說說而已,而是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手段,其目的是調動學生的主動性,這樣學到的東西比較扎實,容易形成開放的思路。除了教學方法的理念外,另一個更為重要的理念是培養學生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的職業觀念和人生信念。目前,我國司法系統存在、枉法裁判的現象,說明我們的法學教育還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

“如果有創新觀點,有真知灼見,對學科發展和法律實踐有推動和引導作用,成果多點自然是好事情?!?/p>

記:您在法學研究的過程中,最欣賞哪一種法學研究的方法呢?

王:談不上最欣賞哪一種,不同的部門法學,所需的研究方法或側重的研究方法各不相同。在很多情況下,通常要同時借助多種方法,最基本的方法是理論推導法和實證分析方法。前者要求研究者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學養,后者要求研究者有一定的資金條件和一整套具體的研究方法,兩者都需要時間:你的時間和你所研究問題的事態的發展時間。比如,銀監會2007年制定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辦法》從理論上分析是操作不了的;從實踐上,還需要時間進一步驗證。金融法學的研究方法更強調經濟分析法、數理分析法、比較法和實證分析法,因為它的研究成果要為國家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實踐服務。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必須有內在的邏輯關系才有意義。但現在大多數學校的大多數老師搞學術研究,囿于各種主客觀原因,多是閉門造車,理論來,理論去,很少搞“非書本”的實證研究。所以,學術成果大多沒有個性。這種局面現在很難改變,沒有幾個大學校長有這個勇氣,至多也就是下臺后講些“馬后炮”式的高論,誰愿意舍棄既得利益呢?

記:那您認為現在中青年學者是多發表成果好呢,還是少發表好?

王:這個不好一概而論。如果有創新觀點,有真知灼見,對學科發展和法律實踐有推動和引導作用,成果多點自然是好事。但實實在在地講,創新不容易,搞研究跟寫小說、編劇本不一樣,“多產”一般來說不是什么好事情。從法學學科來看,無論是教材,還是專著、論文,重復的東西多,創新的東西少,絕大多數是文字垃圾。每年由此造成的資金和時間上的浪費是巨大的、難以估量的。順便我再提醒一句,現在的防盜版軟件技術已經做得很先進了,中國學術文獻網庫、中國學術期刊網庫、中國報紙全文數據庫、中國博士庫、中國碩士庫,都納入到了檢測對比系統,有些學校已開始使用這種軟件用于對付學生論文的抄襲造假問題。這些學校都是負責任的學校。如果迫于環境壓力想應付差事地多出點學術成果,我建議寫作時不妨多加點腳注,多列點參考文獻,越多越好。

記:您可以簡要地評價一下中國目前的法學研究狀況嗎?

王:現在的狀況是:有一部分人在認真地做,有一部分人在應付地做;有一部分人在積蓄,有一部分人在應急;有一部分人還在做,但很長時間才能看到東西甚或看不到東西;有一部分人不怎么做了,但不時也能看到掛名的東西;有些人在吃老本了,對新東西不熟悉,但敢于闡釋;有些人老驥伏櫪,銳氣十足,還在不斷進取,但也要注意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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