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自主招生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高校自主招生符合高考改革“多元”走向,為高校選拔特殊才能的學生提供了一條“綠色”通道。然而,當高校自主招生遭遇種種不端行為的侵蝕,不但損害了考生權益、破壞了教育公平,也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背道而馳。
調查發現,高考招生腐敗案件近年來呈多發趨勢,自主招生、補錄及調換專業三個環節已成為腐敗的“重災區”,嚴重危害教育公平。(據《北京晨報》)
高考招生之所以腐變,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自主招生制度本身的缺陷,即對“程序公正”的忽視。其操作過程往往是封閉的、不公開和不受監督的,沒有在操作程序方面的嚴密規定。盡管在當前高校的自主招生中,教育部門也要求做到公正公開,可沒明確公開到何種程度。以自主招生為例,公示項目最多的省市只包括7項,考號、姓名、性別、科類等,這些信息公眾根本無從監督,而最關鍵的學業成績、筆試、面試評價等,反而不在公示之列。
目前,自主招生尚缺乏社會公眾統一認可的考核標準,具體表現為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地區出臺的招生政策隨意性較大,損害了嚴肅考試的公平性。
據了解,教育部已于近期確定了高考改革方案,部分科目將實行一年多考,減輕學生高考壓力。筆者以為,以多元化的建制來適應人才多元化的需要,將多次考試、多元考核和多方監督作為“一考定終身”的補救措施,為多元化的人才開辟了多元化的成才之路。只有社會成才的標準多元化了,只有重能力而不是重考分成為社會常態,教育公平才能指日可待。
2003年,教育部開始推行自主招生,結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時間招考的歷史。應屆高中畢業生通過考核后,可提前確定意向高校的錄取名額,并在參加高考后享受最高60分的降分優惠。此舉一度被譽為“我國高招制度的破冰之舉”,打破了高考“一考定終身”的制度。
自主招生,減負還是增負?
自主招生揭開了高校“象牙塔”的神秘面紗,讓家長和考生在高考前就深入關注和研究高校,更早地制定個人發展規劃。然而對于自主招生的質疑一直不絕于耳。自主招生考試漸成另一項負擔,準備高考之余,許多學生還要另外準備多所學校的自主招考,“小高考”、“增負”、“掐尖”等各種非議不斷。一些教育學者認為其延緩了教改的步伐,使“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的愿景化為泡影。
今年是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實施的第十個年頭,陣容發展到80多所高校,“北約”、“華約”、“卓越”等聯盟的建立,更是將高校自主招生推向戰國時代。“華約”的“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包括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七所高校;“北約”的“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包括北京大學(含醫學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蘭州大學、香港大學11所高校;“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學業能力測試”包括北京理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西北工業大學、重慶大學九所高校。
聯考使高校招生形成集團化作戰,高校“抱團”聯合考試如同“圈地選羊”,不僅加劇了生源競爭,更是將“自主招生”演變成“小高考”。學生不但要奔波于各地參加各學校招考,家庭也要為此付出高額的開支,原本以“減負”、“打破千校一面”而設置的自主招生反而更加重了學生的負擔。
自主招生,真的自主嗎?
自主招生是中國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擴大高校自的重要措施,由高校自行組織,以選拔那些由高考不容易被發現的有特殊才能的學生。然而,高校自主招生10年,遭到的最大質疑之一,就是沒有給“偏才、怪才”創造更多破格錄取的機會。
各高校自主招生形式如出一轍:先是各自為政舉行筆試增加學生的趕考負擔,接著是實行校長實名推薦可卻不同步推進自主招生信息全面公開,再接著推出聯考卻把聯考變異為“搞結盟”。高校擁有的自主招生權,不過是給學生幾十分的錄取優惠,學生參加高考后最終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而不是像國外學生那樣,可以拿到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根據學校的辦學聲譽、錄取專業、提供的教育服務進行選擇。有專家指出,我國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目前還并未向公眾展示什么才是真正的“自主招生”。
此外,近年的自主招生被指名校“功利化”地“掐尖”,同時因操作程序不公開、不透明,權力尋租及少數內部人的現象普遍存在。各高校單獨組織的自招考試,每年都要耗費上百萬元考試經費,繁冗的招考過程也讓考生、家長甚至中學校長苦不堪言。而高校單獨命題的自招,無論結果的公信力還是命題的科學性,也頻受質疑。
自主招生設立的初衷是在除了招收到普遍意義上成績優秀的學生以外,招到具有特殊才能和培養潛質的優秀學生,應該延伸到高校與中學在教育理念與人才培養的銜接,通過針對中學的教育拓展活動,發現高校的理想人才。而今的自主招生,并未脫離以考分評價學生的桎梏,堪稱前景不明的“偽自主招生”。這兩年北大等高校又推出“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但推薦生仍是在各項考試中名列前茅的“尖子生”,忽視了“偏才”、“怪才”等具有特殊潛質的人才。對大多數參與自主招生的考生來說,沒有擺脫這樣一種“功利化”選擇:只是想由此享受降分錄取的優惠。高校自主招生,演變為一場戴著鐐銬跳舞的狂歡。
自主招生,路漫漫其修遠
目前的高中階段學習,“應試化”風氣嚴重,即主要是通過研習教材、大題量演練以提高成績。但高校自招考試,一方面尚無成熟模式;另一方面,高校的種種“創新”讓習慣于應試教育的考生往往“摸不著頭腦”。
反觀國外的自主招生,公平、自主體現得淋漓盡致。比如,美國各個高校和各個專業的錄取標準千差萬別,學校的自體現得非常充分。高校在錄取考生時不僅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高考成績,而且也會對其各方面的表現進行全面評估。平時學習成績和高考成績固然有用,但考生的其他經歷幾乎占了同樣重要的地位。學校一方面看重那些極具學習精神、求知欲強并具有一定學術成果的考生,把他們作為最有潛力的學術新星加以錄取,希望他們現在或將來能在學術方面為學校爭光,另一方面也會錄取那些在課外活動中表現突出,并在藝術、美術、開公司、慈善、競選等領域有特長的考生,因為學校認為是他們的人格特質促成了今日的成就,希望其入學后能在各種校內外活動中繼續發揮自己的“一技之長”。而具體錄取則由一個錄取委員會負責,其成員來自校方管理層、教師、學生、校友、運動員或其他學校認為與錄取有關的人員代表,一般在20人左右。校長不參加,錄取委員會有充分的自。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制定我校春季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第三條 本章程經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校長辦公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審核。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應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2105
五、學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深路2號
第五條 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在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基礎上,整合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圖書館教育資源,建立的本科層次普通高校,是全國第一所應用技術大學。學校以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為己任,秉承崇實、求精、致良知的校訓和海納百川、敬業樂群的中德精神,已逐步形成了以應用技術大學建設為引擎國際合作、校企合作、創新創業為三大支柱的事業發展格局。學校坐落于環境優美的天津海河教育園區,現建有航空航天、先進裝備制造、自動化、新能源與新材料、汽車技術服務、信息通信、經貿管理、應用語言、文化創意藝術、社會服務與管理十大專業組群。學校一貫崇尚技術技能,鼓勵和支持學生創新創業,構建了創新創業教育-創新創業實踐-創新創業實戰的生態系統,創業及就業率已連續五年達到98%以上,是天津市普通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與就業工作示范校。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政策,形成了獎、貸、勤、補、助、幫、減七位一體的學生獎助體系。除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市政府獎學金外,每年撥付120萬元經費用于學校獎學金,覆蓋面達到30%以上。學校吸引社會、企業和個人捐資設立社會獎助學金,已設立博世力士樂獎學金、泰達大火箭獎學金和獎教金、西子奧迪斯獎學金和園丁獎、天一建設集團獎學金等14項,每年獎勵金額達到74.5萬元。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六條我校設普通高職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我校招生委員會設普通高職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我校成立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全過程,具體實施對學校招生錄取的監督工作,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2017年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職自主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具體分專業計劃詳見《2017年天津市春季高職自主招生計劃》,或登錄天津招考資訊網()和我院網站()。
第九條 報考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在填報提前批次志愿前,需要體檢、面試,咨詢詳情請登錄()或咨詢空乘辦公室(022-58513510/58513520)。
第十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校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費。其中物流管理、連鎖經營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會計電算化、人力資源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空中乘務專業8000元/年,機械制造類(中外合作辦學)數控技術專業15000元/年,其余專業學費均為5500元/年;住宿費為1000元/年。
(一)自主招生報考條件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具有本市戶口或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且參加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可到高考報名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以下稱區縣招辦)或居住證所在區縣招辦,申請報考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關要求進行。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采取考生自主網上報名、現場確認信息的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1月11日至1月15日,登錄招考資訊網(),或從該網站下載考務通手機APP(僅限安卓手機)進入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
2、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1月18日至1月19日,持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同等學力報考者還須持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到區縣招辦規定的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考生須按要求認真核對本人報名信息,無誤后簽字確認。
3、考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交驗相關證件證明,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報名費每生30元,考務費每生30元),因本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退報名考務費。
(三)考試形式及時間安排
1、考試科目。2017年自主招生全市統一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時事政治知識、言語理解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職業適應能力,體現招生院校的選拔培養要求。
2、考試形式。綜合能力考試的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長120分鐘,考試成績總分200分。
3、考試組織。綜合能力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區縣招辦組織實施、計算機網上評卷,考生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4、考試時間。綜合能力考試的時間3月26日上午8:00-10:00。
綜合能力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質,是考生知識和能力的日常積累,考生無需專門復習備考。對于組織專業考試或面試的招生專業,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考查內容、考試形式及考試時間,并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招生院校要參照普通高考有關規定,嚴格組織實施專業考試或面試,確保公平公正、安全規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藝術類專業考生須有本市聯考合格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二條 錄取時將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分專業錄取。即先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考生所在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我校招生計劃數量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類推。
第十三條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即先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第十四條 按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的管理體制,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市里規范和減少高考加分項目的實施方案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藝術(美術)類考生錄取規則。根據天津市招生委員會要求,考生必須參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專業聯考,并且成績合格,在此基礎上按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如有調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員會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六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我校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對不符合標準的,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按照規定學校在接到天津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已被春季高職自主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參加考試,限報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職自主招生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錄取資格,春季高職自主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依據《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九條 我校設有學生受益面達30%以上的獎(助)學金,并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春季高職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 整個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工作,統一由我校招生委員會按照本章程和學校相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鄭重聲明: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招生咨詢人員的個人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考生和家長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生咨詢人員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規定的承諾,同時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對考生及家長因受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欺騙而造成的傷害,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三條 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22 28776655、28776099
傳真:022-28776655
網址: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強基計劃,選拔培養有志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也就是說,2020年自主招生將發展改革,但并沒有取消。
擴展資料
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中,將會啟動強基計劃。強基計劃主要是選拔培養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建立學科專業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新形勢要求和招生情況,適時調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考生可以在高考前申請參加強基計劃的`招生,由高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其中高考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來源:文章屋網 )
【導語】
為便于考生填報特殊類型招生等志愿,我辦根據院校在全國計劃來源系統編制的特殊類型專業信息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的內容,整理了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專業信息,現予公布(詳見附表),考生選報符合學校公示要求的專業,志愿填報在自主招生志愿欄。
我辦公布的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專業信息,僅供考生參考,各專業的包含專業、學費標準、辦學地點、培養模式及其他要求等信息,請以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詢院校為準。考生填報志愿時,如查找不到符合學校公示要求專業的,可根據《招生考試之友》2018No.10-21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院校電話,咨詢招生院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