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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 摘要】電子商務作為信息時代的一種新型交易手段和商業運作模式,給 企業 帶來了無限商機的同時,也給稅收管理帶來了諸多新問題。本文就此分析論述了電子商務對稅收管理的影響。
電子商務作為信息時代的一種新型交易手段和商業運作模式,給企業帶來了無限商機的同時,也給稅收管理帶來了諸多新問題。電子商務交易的虛擬化、數字化、隱匿化,對現行的稅收制度和稅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戰。為了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堵塞稅收漏洞,我們必須對電子商務正確認識和了解,認真分析和研究電子商務給稅收管理帶來的影響,積極探索對電子商務稅收管理的對策,從而使稅收管理適應信息時代的 發展 。
一從稅收管理角度對電子商務的再認識
電子商務是指借助于 計算 機 網絡 (主要是指internet網絡),采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的活動。實質上,電子商務并未改變“商品(勞務)貨幣一商品(勞務)”這一商品(勞務)貿易的本質,只是改變了傳統的交易形式,提高了貿易的效率,使商品勞務提供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空間概念得到全球化的拓展。從資金流方面看,電子商務和傳統貿易一樣,同樣涉及到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而資金流則是據以課稅的重要依據。
從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看,主要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廣告宣傳,其次是談判簽約,最后是支付與配送。對于離線交易,一般都要經過以上三個階段,而在線交易過程則更為簡單,通過網上銀行、郵政匯款或輸入手機號碼等形式支付資金后,即可下載或接收相關數字化產品完成交易,免除了產品配送繁瑣程序。從交易的流轉程式來看,可歸納為兩種基本的流轉程式,即網絡商品直銷的流轉程式和網絡商品中介交易的流轉程式。
二、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稅收管理的影響
電子商務這種新的商業模式,給傳統的商品流通形式、勞務提供形式和財務管理方法帶來革命性的變化,同時也給與 經濟 生活緊密相關的稅收帶來沖擊和挑戰。
(一)對稅收制度的影響
1.對增值稅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增值稅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原來征收增值稅的部分有形產品轉化為無形的數字化產品后征稅時如何適用稅種的問題。
2.對營業稅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現行營業稅的影響除了上述提到部分數字化產品適用稅種的問題外,主要是提供網上遠程服務勞務征稅地點的確定問題。我國目前營業稅確定課稅地點是按照勞務發生地的原則,而在電子商務中這種遠程勞務由于其勞務的提供完全是通過網絡實現的,勞務發生地變得模糊,其征稅地點該如何確定呢?如果是跨國遠程勞務服務,由于勞務發生地的確認問題,還將引發截然不同的征稅結果:對于國內企業向境外提供遠程勞務,若以提供地為勞務發生地,則應征收營業稅;反之以消費地為勞務發生地,則不征營業稅。對于國內企業接受境外遠程勞務,若以提供地為發生地,則不征營業稅,反之以消費地為發生地則應征營業稅。
3.對進口環節稅收的影響
在線交易對進口環節稅收的影響是通過兩個因素的作用而產生的,其一,當有形產品轉化為無形產品進行在線交易時,其交易的基本環節都在網上完成。其二,跨國在線交易可以不經過國家的海關關卡和征稅系統,海關在網絡面前英雄無用武之地。
(二) 電子 商務對稅收征管的影響
1,商品數字化,稅種,稅率確認困難在傳統貿易中,商品、勞務、特許權容易區分,因此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對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適用稅種、稅率均有不同的規定。然而,通過因特網傳送數字化商品、進行在線交易,稅務機關難以掌握交易具體信息,因此對交易性質及適用稅種稅率難以確認。
2交易隱蔽流動,稅源控管困難在傳統交易的情況下,經營者一般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或住所,而在電子商務條件下,經營者通過服務器在網上從事商務活動,不需固定的經營場所,服務器也很容易移動,交易地點靈活多變,稅務機關難以從地域上進行清理控管,因而經營者為逃避稅務管理,不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極易產生漏征漏管,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3.商品交易簡化,征稅環節減少傳統交易模式下,商業中介如人、批發商、零售商、包括常設機構等有規范的稅務登記和固定營業地點,征稅和管理相對容易,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產品或勞務的提供者和消費者可以在世界范圍內直接交易,在征稅環節減少的情況下,消費地難以從批發商、零售商等中介環節取得稅收;而買賣雙方均具有較高的隱蔽性,稅務機關難以控管,可能導致大量的稅收流失。
4、交易地點集中,稅源分布失衡目前我國對網上交易的征稅地點尚未作出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為方便起見,都以售貨方或勞務提供方所在地為征稅地點,這樣,一方面由于采用匯總繳納規則造成所得稅稅源向生產地或勞務提供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采用售貨方或勞務提供方所在地為征稅地點的辦法造成流轉稅稅源向生產地或勞務提供地集中,從而加劇了稅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國內稅源分配面臨爭議。此外,跨國公司可以在避稅地設立服務器,將網上交易的提供地或接受地轉至該地以規避某些稅收。
三加強電子商務稅收管理的對策
怎樣對電子商務征稅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稅收征管的技術手段的研究上。電子商務具有隱蔽性、流動性的特點,空間上地域上的距離并不構成交易的障礙,這無疑給稅收征管帶來了極大的困難,但將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問題復雜化而感到無所適從做法,是不可取的。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電子商務稅收管理。
1、完善登記管理,實施源頭控管。
2、控制資金流,把握電子商務管理的關鍵環節。
3、制定網上交易的稅收控管措施。
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管理
電子商務作為信息時代的一種新型交易手段和商業運作模式,給企業帶來了無限商機的同時,也給稅收管理帶來了諸多新問題。電子商務交易的虛擬化、數字化、隱匿化,對現行的稅收制度和稅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戰。為了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稅收管理,堵塞稅收漏洞,我們必須對電子商務正確認識和了解,認真分析和研究電子商務給稅收管理帶來的影響,積極探索對電子商務稅收管理的對策,從而使稅收管理適應信息時代的發展。
一、從稅收管理角度對電子商務的再認識
電子商務是指借助于計算機網絡(主要是指Internet網絡),采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商務數據交換和開展商務業務的活動。實質上,電子商務并未改變“商品(勞務)貨幣一商品(勞務)”這一商品(勞務)貿易的本質,只是改變了傳統的交易形式,提高了貿易的效率,使商品勞務提供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空間概念得到全球化的拓展。從資金流方面看,電子商務和傳統貿易一樣,同樣涉及到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而資金流則是據以課稅的重要依據。
從電子商務的交易過程看,主要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廣告宣傳,其次是談判簽約,最后是支付與配送。對于離線交易,一般都要經過以上三個階段,而在線交易過程則更為簡單,通過網上銀行、郵政匯款或輸入手機號碼等形式支付資金后,即可下載或接收相關數字化產品完成交易,免除了產品配送繁瑣程序。從交易的流轉程式來看,可歸納為兩種基本的流轉程式,即網絡商品直銷的流轉程式和網絡商品中介交易的流轉程式。
二、電子商務的發展對稅收管理的影響
電子商務這種新的商業模式,給傳統的商品流通形式、勞務提供形式和財務管理方法帶來革命性的變化,同時也給與經濟生活緊密相關的稅收帶來沖擊和挑戰。
(一)對稅收制度的影響
1.對增值稅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增值稅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原來征收增值稅的部分有形產品轉化為無形的數字化產品后征稅時如何適用稅種的問題。
2.對營業稅的影響
電子商務對現行營業稅的影響除了上述提到部分數字化產品適用稅種的問題外,主要是提供網上遠程服務勞務征稅地點的確定問題。我國目前營業稅確定課稅地點是按照勞務發生地的原則,而在電子商務中這種遠程勞務由于其勞務的提供完全是通過網絡實現的,勞務發生地變得模糊,其征稅地點該如何確定呢?如果是跨國遠程勞務服務,由于勞務發生地的確認問題,還將引發截然不同的征稅結果:對于國內企業向境外提供遠程勞務,若以提供地為勞務發生地,則應征收營業稅;反之以消費地為勞務發生地,則不征營業稅。對于國內企業接受境外遠程勞務,若以提供地為發生地,則不征營業稅,反之以消費地為發生地則應征營業稅。
3.對進口環節稅收的影響
在線交易對進口環節稅收的影響是通過兩個因素的作用而產生的,其一,當有形產品轉化為無形產品進行在線交易時,其交易的基本環節都在網上完成。其二,跨國在線交易可以不經過國家的海關關卡和征稅系統,海關在網絡面前英雄無用武之地。
(二)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的影響
1,商品數字化,稅種,稅率確認困難在傳統貿易中,商品、勞務、特許權容易區分,因此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對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適用稅種、稅率均有不同的規定。然而,通過因特網傳送數字化商品、進行在線交易,稅務機關難以掌握交易具體信息,因此對交易性質及適用稅種稅率難以確認。
2交易隱蔽流動,稅源控管困難在傳統交易的情況下,經營者一般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或住所,而在電子商務條件下,經營者通過服務器在網上從事商務活動,不需固定的經營場所,服務器也很容易移動,交易地點靈活多變,稅務機關難以從地域上進行清理控管,因而經營者為逃避稅務管理,不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極易產生漏征漏管,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3.商品交易簡化,征稅環節減少傳統交易模式下,商業中介如人、批發商、零售商、包括常設機構等有規范的稅務登記和固定營業地點,征稅和管理相對容易,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產品或勞務的提供者和消費者可以在世界范圍內直接交易,在征稅環節減少的情況下,消費地難以從批發商、零售商等中介環節取得稅收;而買賣雙方均具有較高的隱蔽性,稅務機關難以控管,可能導致大量的稅收流失。
4、交易地點集中,稅源分布失衡目前我國對網上交易的征稅地點尚未作出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為方便起見,都以售貨方或勞務提供方所在地為征稅地點,這樣,一方面由于采用匯總繳納規則造成所得稅稅源向生產地或勞務提供地集中,另一方面由于采用售貨方或勞務提供方所在地為征稅地點的辦法造成流轉稅稅源向生產地或勞務提供地集中,從而加劇了稅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國內稅源分配面臨爭議。此外,跨國公司可以在避稅地設立服務器,將網上交易的提供地或接受地轉至該地以規避某些稅收。
三、加強電子商務稅收管理的對策
怎樣對電子商務征稅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稅收征管的技術手段的研究上。電子商務具有隱蔽性、流動性的特點,空間上地域上的距離并不構成交易的障礙,這無疑給稅收征管帶來了極大的困難,但將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問題復雜化而感到無所適從做法,是不可取的。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電子商務稅收管理。
1、完善登記管理,實施源頭控管。
2、控制資金流,把握電子商務管理的關鍵環節。
3、制定網上交易的稅收控管措施。
一、電子商務對稅收制度的挑戰
信息革命在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提高征稅質量和效率的同時,也使傳統的稅收理論、稅收原則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電子商務所具有的無國界性、超領土化以及網絡化、數字化等特點,使現行稅法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進的步伐,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現行稅制要素的挑戰
1.納稅主體不清晰。納稅主體是稅法的首要構成要素,在傳統貿易方式下,交易雙方誰是納稅人都很清楚。而網絡經濟超越了國家界限,交易迅速、直接.交易的主體具有虛擬性,使納稅主體國際化、邊緣化、復雜化和模糊化。
2.征稅對象不明確。電子商務中許多產品或勞務是以數字化的形式通過電子傳遞來實現的,傳統的計稅依據在這里已失去了基礎。由于數字化信息具有易被復制或下載的特性,很難確認是商品收入所得、提供勞務所得還是特許權使用費,使得課稅對象的性質變得模糊不清。
3納稅環節將改變。網絡經濟貿易的一個特點是交易環節少、渠道多,這對流轉稅制中的多環節納稅產生挑戰。
(二)對現行稅收管轄權和國際避稅的挑戰
1.稅收管轄權難以界定。網絡貿易中,無法找到交易者的住所、有形財產和國籍,網址與所在地沒有必然的聯系,因而處于虛擬空間中的網址并不能作為地域管轄權的判定標準。
2.國際避稅問題加重。電子商務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進行商務活動的方式,商業流動性進一步加強,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稅國或低稅國的站點輕易避稅。
(三)對現行稅收征管的挑戰
1.稅務登記的變化,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現行的稅務登記是工商登記,但是信息網絡的經營交易范圍是無限的。不需要事先經過工商部門的批準,從而加大了納稅人的確認難度。
2.發票的無紙化和加密技術的發展,使得稅收征管工作受到制約。傳統商業活動征稅是以審查賬冊憑證為基礎,而網絡貿易中的賬冊和憑證是以網上數字信息存在的,易修改和隱匿資料而不留任何痕跡。
3.代扣代繳的稅收方法受到影響。傳統的稅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過代扣代繳來進行的,由于交易雙方的隱蔽性和電子貨幣的出現,商業中介機構代扣代繳作用的弱化,將會對稅務部門的征管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
二、應對挑戰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1.對在線交易征稅。確定有形動產的交易都要交納增值稅;對在線交易的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銷售無形資產和“特許權”的。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
2.建立專門的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即納稅人在辦理網上交易手續后,首先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并提供網絡的相關材料;其次,稅務機關在對納稅人填報的有關事項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并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
(二)完善稅收征管工作
1.加強對“資金流”的管理。建立與銀行的固定聯系制度,在各銀行間和稅務機關間的網絡建立接口,使稅務機關能對企業開設賬戶監控;要求商務網站提供所有會員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在檢查加密材料的時候要配合稅務機關進行檢查;開具專用的電子發票.并經稅務機關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既保證了交易的安全性,又提高了稅務機關征收稅收的完整性。
2.實行電子申報方式。稅務機關要在互聯網上開設主頁。用專門的系統軟件,將規范的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放在主頁中,納稅人可以下載并填寫納稅申報表,進行數字加密后,發送到數據交換中心進行審核,同時將結果傳遞給銀行,由銀行從企業賬戶中劃撥,并向納稅人遞送稅款收繳憑證。完成電子申報。
(三)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加強稅收協調與合作
電子商務的全球化引發了許多國際稅收問題,我國應積極參與國際電子商務研究,防范偷稅與避稅行為,妥善解決稅收管轄權問題,消除貿易壁壘、避免跨國所得的重復征稅以及聯合打擊跨國偷逃行為。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維護國家稅收,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關鍵詞:電子商務;稅務流失;治理措施
電子商務的全球性、便捷性特點給傳統貿易活動帶來了沖擊,因此,為了保證國家經濟和社會的長遠發展,應盡快落實電子商務配套的稅收管理工作,并在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工作實施期間,不斷完善相關稅收法律和征管環節,最終在科學的稅收政策指導下,做好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工作,避免稅務流失問題的發生。以下就是對電子商務稅務管控等相關問題的詳細闡述,望其能為當前稅收征管工作的有序展開提供有利參考。
一、電子商務稅收流失概述
從狹義角度來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即指在現行稅法參照標準的基礎上,沒有繳納或者少繳納的,都屬于稅收流失。例如,抗稅、漏稅、逃稅、騙稅等違法行為等。而從廣義電子商務稅收流失角度來看,其在包含狹義中漏稅、逃稅、避稅、騙稅等稅收流失內容的基礎上,也包括當前存在爭議的經濟行為。如,節稅行為等。即不管是狹義角度還是廣義角度,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均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1)如若電子商務稅收存在流失現象,那么國家財政收入將相對減少。即在現代社會發展背景下,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電子商務作為新興商務模式,若打破了現行稅收征管的平衡,將影響國家稅收收入的穩定性、及時性、可靠性,同時,帶來大量的稅收流失,促使國家失去財力保障;2)由于電子商務屬于隱性經濟,并擁有免稅政策和沒有店鋪租金的優勢,因而,電子商務所銷售的同類產品將比傳統商務模式低,因此,將破壞市場環境的公平性,甚至造成部分傳統商務企業破產,這樣會進一步加劇稅收流失問題[1];3)在電子商務的沖擊下,政府收入分配調節效果逐漸被削弱。如,無法對電子商務隱性收入進行稅收調節,最終造成了收入的不平衡,且促就政府公信力逐漸降低,并由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引發社會效應問題。
二、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原因
就當前的現狀來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由于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涉及到了虛擬化、數字化、隱匿化等新型技術的應用,因而,在稅收征管期間,加大了交易地點、交易服務提供者、交易產品的判斷難度。同時,在電子商務中,跨國公司可借助智能服務器,進行跨國的數字化產品交易,而服務器無法進行營業行為的統計,最終產生了收入來源稅收征管爭議問題。除此之外,由于電子商務逐漸打破了傳統商務貿易中“住所”、“控制中心”、“管理中心”等納稅人居民身份判斷依據,其納稅主體趨于邊緣化、模糊化、多元化方向發展,因而,造成了電子商務稅收征管作業無法得到落實[2];2)在電子商務交易中,注重借助一套通用的標準格式,讓貿易伙計在通信網絡傳輸環境中傳遞經濟信息,繼而以計算機間數據交換形式,達到交易目的。但此種“無紙交易”模式,使海關、保險、運輸、貿易等信息逐漸模糊化,就此為跨國公司提供了一種新型的逃稅手段。例如,通過虛擬貿易公司的建立方式,逃避所應繳納的電子商務稅收款項,造成國家稅收流失[3];3)不同國家稅收管轄存在沖突也是造成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為此,需在稅收征管工作實際開展期間,控制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
三、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治理措施
1、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
在電子商務的沖擊下,為了做好稅收征管工作,需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首先,在電子商務稅收制度建立過程中,應結合其虛擬化特點,確定納稅人義務適用范圍。即電子商務中納稅義務人應包括從事電子商務業務的企業和人,同時,在我國從事電子商務的境外企業和個人,還有,境外企業和個人均應界定為納稅義務人。然后,在納稅義務人明確界定的基礎上,應由稅務部門和工商部門負責通過實名制方式,登記納稅義務人經營項目、稅種等信息,就此控制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其次,在電子商務稅收制度制定過程中,為了應對課稅對象模糊問題所帶來的挑戰,應注重采集電子商務交易中數字化信息,如若其商品沒有特殊權利,則認定為銷售商品。例如,在某一款軟件銷售過程中,由于其貿易期間所傳遞的數字信息無法判斷商品屬性,那么在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時,應分析軟件接收者的權利。即若軟件接受者僅具有使用權,那么則認定該軟件為銷售商品,應進行商品納稅。再次,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由于其交易地點較為廣泛,且隨意性較強,因而,應依據網絡交易者是否已經在地方稅務機關、網站營業執照注冊地稅務機關或者網站稅務機關登記來判斷納稅行為,最終從根本上避免偷稅、漏稅、騙稅等行為影響國家財政收入。
2、實行稅收電子化
在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工作開展過程中,實現稅收電子化模式可高效管控稅收流失問題。而在稅收電子化實際實行過程中,應首先完善電子納稅申報方式,即允許納稅人通過電話、計算機等網絡系統,將申報資料傳遞給稅務機關管理中心,然后,由稅務機關依據申報資料,扣除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4]。此種納稅申報方式,要求納稅人必須進行電子稅務實名登記,因而,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意識,并更好的適應“無紙化”、隱匿化、虛擬化電子商務的發展,且縮短納稅申報時間。其次,在稅收電子化推廣過程中,也應啟用電子商務交易專用發票,同時,其專用發票信息應由稅務機關預先填寫,然后,在納稅人接到電子發票后,傳給交易方,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電子發票備份發給銀行,就此實現對電子商務稅收的全面征管,避免稅收流失問題。除此之外,在稅收電子化實行過程中,為了避免稅源流失,也應逐步完善支付監管體系、網上稽查制度等,以期實現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嚴格把控。
3、加大避稅監管力度
在電子商務領域可持續發展背景下,為了實現對國際避稅。例如,偷稅、漏稅、騙稅等稅收流失問題的控制,我國政府機構逐漸完善了國際稅收概念的補充,并編制了科學的轉讓定價規則,就此滿足了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需求。但在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實際作業開展期間,為了擴大避稅監管力度,要求國家政府機構應逐步完善處罰規章,同時,加強國際間的合作[5]。例如,當避稅案件涉及到兩個以上國家時,可依據稅收協議,賦予各個國家相應的權利,且在國家逃、避稅案件處理時,由國家稅務機關負責跨國納稅人經營活動的調查,同時,以互聯網形式通報納稅人,并對納稅人形成遠程監控,最終有效防治逃稅、偷稅、騙稅等非法行為,避免電子商務稅收流失。
4、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在電子商務貿易發展中,由于其具有全球性的貿易特點,因而,在電子商務稅收流失治理工作中,需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首先,在稅收征管作業期間,應探索服務器或者供應商管轄權模式。例如,當甲國為消費者、乙國為服務器所在地、丙國為銷售系統所在地、丁國為銷售管理中心時,甲國應借助互聯網平臺選擇商品、確定購買、付款,而乙國需負責將相關信息傳輸至丙國服務器,然后,由丁國接收電子貨款。同時,在此種模式下,應賦予乙國和丁國稅收管轄權,而甲國為二者的納稅義務人,繼而通過服務器管轄權模式的明確界定,規范國際電子商務貿易中,稅收征管工作內容[6]。其次,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因而,在我國跨國電子商務征稅管理期間,應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和居民稅收管轄權并重的形式,維護我國稅收權益,且更好的參與國際競爭。除此之外,在電子商務稅收問題治理中,也應不斷補充國際稅收原則、征管、立法等方面的內容,同時,在網上建立國際稅務監控,以期實現對稅收流失問題的及時制止。
四、結論
綜上可知,電子商務稅收流失與國家財政收入水平息息相關。因此,在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工作開展期間,為了控制偷稅、漏稅、逃稅、騙稅等違法行為,應在實際稅收征管作業中,結合電子商務隱秘性、虛擬性、模糊性等特點,優化稅收征管流程,同時,從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大避稅監管力度、實行稅收電子化等層面入手,提高電子商務稅收管理水平,且有效防止稅收流失現象。
作者:田金瑩 韓嘉欣 單位:大連財經學院
參考文獻:
[1]謝敏紅,朱磊.新時期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14,30(20):274.
[2]張陽.基于中國稅收制度分析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5,11(04):86-89.
[3]陳兵,程前.《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下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解讀——以第三方平臺管控為中心[J].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15,13(04):101-112.
[4]陳兵.論全球化視閾下我國稅收征管法律模式改革理路——以網絡交易稅征管為中心的解讀[J].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13(06):171-186.
一、電子商務對稅收制度的挑戰
信息革命在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提高征稅質量和效率的同時,也使傳統的稅收理論、稅收原則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電子商務所具有的無國界性、超領土化以及網絡化、數字化等特點,使現行稅法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進的步伐,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現行稅制要素的挑戰
1.納稅主體不清晰。納稅主體是稅法的首要構成要素,在傳統貿易方式下,交易雙方誰是納稅人都很清楚。而網絡經濟超越了國家界限,交易迅速、直接.交易的主體具有虛擬性,使納稅主體國際化、邊緣化、復雜化和模糊化。
2.征稅對象不明確。電子商務中許多產品或勞務是以數字化的形式通過電子傳遞來實現的,傳統的計稅依據在這里已失去了基礎。由于數字化信息具有易被復制或下載的特性,很難確認是商品收入所得、提供勞務所得還是特許權使用費,使得課稅對象的性質變得模糊不清。
3納稅環節將改變。網絡經濟貿易的一個特點是交易環節少、渠道多,這對流轉稅制中的多環節納稅產生挑戰。
(二)對現行稅收管轄權和國際避稅的挑戰
1.稅收管轄權難以界定。網絡貿易中,無法找到交易者的住所、有形財產和國籍,網址與所在地沒有必然的聯系,因而處于虛擬空間中的網址并不能作為地域管轄權的判定標準。
2.國際避稅問題加重。電子商務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進行商務活動的方式,商業流動性進一步加強,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稅國或低稅國的站點輕易避稅。
(三)對現行稅收征管的挑戰
1.稅務登記的變化,加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現行的稅務登記是工商登記,但是信息網絡的經營交易范圍是無限的。不需要事先經過工商部門的批準,從而加大了納稅人的確認難度。
2.發票的無紙化和加密技術的發展,使得稅收征管工作受到制約。傳統商業活動征稅是以審查賬冊憑證為基礎,而網絡貿易中的賬冊和憑證是以網上數字信息存在的,易修改和隱匿資料而不留任何痕跡。
3.代扣代繳的稅收方法受到影響。傳統的稅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過代扣代繳來進行的,由于交易雙方的隱蔽性和電子貨幣的出現,商業中介機構代扣代繳作用的弱化,將會對稅務部門的征管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
二、應對挑戰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1.對在線交易征稅。確定有形動產的交易都要交納增值稅;對在線交易的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銷售無形資產和“特許權”的。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
2.建立專門的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即納稅人在辦理網上交易手續后,首先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并提供網絡的相關材料;其次,稅務機關在對納稅人填報的有關事項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并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
(二)完善稅收征管工作
1.加強對“資金流”的管理。建立與銀行的固定聯系制度,在各銀行間和稅務機關間的網絡建立接口,使稅務機關能對企業開設賬戶監控;要求商務網站提供所有會員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在檢查加密材料的時候要配合稅務機關進行檢查;開具專用的電子發票.并經稅務機關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既保證了交易的安全性,又提高了稅務機關征收稅收的完整性。
2.實行電子申報方式。稅務機關要在互聯網上開設主頁。用專門的系統軟件,將規范的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放在主頁中,納稅人可以下載并填寫納稅申報表,進行數字加密后,發送到數據交換中心進行審核,同時將結果傳遞給銀行,由銀行從企業賬戶中劃撥,并向納稅人遞送稅款收繳憑證。完成電子申報。
(三)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加強稅收協調與合作 電子商務的全球化引發了許多國際稅收問題,我國應積極參與國際電子商務研究,防范偷稅與避稅行為,妥善解決稅收管轄權問題,消除貿易壁壘、避免跨國所得的重復征稅以及聯合打擊跨國偷逃行為。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維護國家稅收主權,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四)加快科技發展和人才的培養
電子商務與稅收征管,偷逃與堵漏,避稅與反避稅,歸根結底都是技術和人才的競爭。稅務部門應依托計算機網絡,加大現代技術投入,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在智能服務器上設置具有跟蹤統計功能的征稅軟件,完成無紙化稅收,同時要大力培養既懂稅收又懂網絡知識的復合型稅務人員,使稅收監控走在電子商務的前列。
二、應對挑戰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1.對在線交易征稅。確定有形動產的交易都要交納增值稅;對在線交易的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銷售無形資產和“特許權”的。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
2.建立專門的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即納稅人在辦理網上交易手續后,首先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電子商務的稅務登記,并提供網絡的相關材料;其次,稅務機關在對納稅人填報的有關事項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并為納稅人做好保密工作。
(二)完善稅收征管工作
1.加強對“資金流”的管理。建立與銀行的固定聯系制度,在各銀行間和稅務機關間的網絡建立接口,使稅務機關能對企業開設賬戶監控;要求商務網站提供所有會員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在檢查加密材料的時候要配合稅務機關進行檢查;開具專用的電子發票.并經稅務機關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既保證了交易的安全性,又提高了稅務機關征收稅收的完整性。
2.實行電子申報方式。稅務機關要在互聯網上開設主頁。用專門的系統軟件,將規范的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放在主頁中,納稅人可以下載并填寫納稅申報表,進行數字加密后,發送到數據交換中心進行審核,同時將結果傳遞給銀行,由銀行從企業賬戶中劃撥,并向納稅人遞送稅款收繳憑證。完成電子申報。
(三)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加強稅收協調與合作
電子商務的全球化引發了許多國際稅收問題,我國應積極參與國際電子商務研究,防范偷稅與避稅行為,妥善解決稅收管轄權問題,消除貿易壁壘、避免跨國所得的重復征稅以及聯合打擊跨國偷逃行為。加強國際稅收協調與合作,維護國家稅收主權,促進電子商務發展。